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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原创悬疑推理小说《通灵悬案》[第3页] |
作者:荀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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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景阴森森地盯着我,我心里着实有点毛乎乎的。 他的嘴唇微微哆嗦了击下,似乎正想说什么,忽然间眼梢嘴角又绽开了笑纹儿,一瞬间变回到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糟老头儿。 “你看,凡事先说主题还是有好处的。”老景嘻嘻笑道:“你想听解释,来不及了。” “为啥?” 老景的眼神越过我,盯着我的身后:“你的小姘又过来了。” “小品?”我一时有点迷糊,毕竟“小姘”这个词儿已经至少三十年没流行过了。 我回头,当然看到金明从三轮车篷子里钻了出来,整了整衣裳,满脸微笑,若无其事地向我们走来。 老景眼睛盯着金明,死死地压低了声音,说:“你要注意点儿你这个小姘,这小娘们儿不一般。” “怎么了?”我说。 “她比你聪明多了,她装出来的样子都是在讨好你。”老景笑道:“你迟早要被他拿下,抵抗不了。” 这时,金明已经走到了我俩面前,表情得意洋洋,仿佛刚才的暗示,讽刺,不爽,根本没发生过,她只是回到车篷里补个妆,整理一下衣服那么简单。 “妹子,不生气啦?”老景一副媚笑,问道。 “气个屁!”金明娇憨一笑:“差点儿就上了你这个老鬼子的当,敢情你就是为了甩开我,我才明白过来。” 老景立刻纠结起满脸的皱纹,堆出一副无比懊悔的表情:“完嘹!坏菜嘹,正事还没说呢,又让你搅和了,你明白得太快了。”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又惶恐,又崇拜,这个时候,我真想把尼洛和夏默都揪着耳朵提到老景面前,五体投地,三拜九叩,让他俩观摩一下什么叫演技之神! 这种人物性格情绪的流畅转换,复杂场景中的台词的无缝衔接,一切都那么行云流水,不露痕迹。真称得上是最伟大的表演隐藏于最平凡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这种演技水平,拿个金鸡百花影帝都太屈才了,最起码也得奥斯卡终身成就奖才配得上这份天赋和经验。 “我早就说了,你绕不过我的。”金明越发得意:“好歹趁着还没说正事,我顺便听听,好不好?” 老景眨巴眨巴眼睛:“那你还得请我喝顿酒?” 金明豪侠大气地一摆手:“别说请你喝酒,请你泡澡都行。就咱俩,光溜溜对着泡。” 老景又笑了,声音很干瘪,笑容里刻意凸显着他的被迫,无奈。但是他扭脸扫过我的一瞬间,眼神里包含着无数种复杂的情绪。 用一句精辟的台词总结——我虽然不太看得懂,但是大受震撼。 “算了,算了,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我就跟你俩说说最最神秘的疑点……”老景严肃地说:“小子,你的判断错了,二鬼子不是被抛尸的。” 我微微一愣,没敢接话,唯有以沉默来配合他的胡扯。 金明也愣了一下,挥手,说:“打住,你给我打住!别蒙我,你要说的不是这事儿!” 老景装傻:“不是这事儿,是哪事儿?” |
“你不是应该说说吴鑫碎尸案的内幕吗?你肯定有内幕猛料!”金明横横地说:“你昨天晚上,吃筋饼的时候就想说这事儿。不要以为随便编个瞎话就能蒙我!” “不对,不对,你喝多了,记错了。”老景说:“昨晚儿,我说的是,我们不谈吴鑫的案子,只谈二鬼子的案子。” “你少来,我才没喝多呢。”金明怒冲冲地反驳:“昨天你说的是,我先考考你二鬼子这个案件的看法,然后我们再谈吴鑫的案子。多明显,二鬼子是一道考题,今天的大美之死也是一道考题,我们俩考验通过了,你得给我们讲点儿吴鑫案件的内幕!” 老景看看我,无辜地反问:“昨天我是这么说的么?” 这下,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勇敢诚实地点点头:“对,你就是这么说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老景在金明面前连续扯谎,无论是在兵法上,还是在心理学上,这都是有根有底的计谋——疑兵之计。 以金明的聪明,无论老景说什么,她都会怀疑是顾左右而言他。而对于老景来说,为了隐蔽“刺探老马”的真相,他必须安抚住金明的好奇心,打消她所有的疑虑。 目前的场面,是一个老狐狸精对阵小鸡贼的心理战。而我,名义上是最大咖位的主角,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可有可无死跑龙套的。 “好吧,什么都瞒不过你。”老景的语气瞬间气馁,不再争辩,弃兵投降,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接下来所说的,就是那个“最最重要的事情”。 果然,金明还是上钩了,她激动地凑近来,压低声音:“快说,快说,我用荀鹿的生命发誓,保证不泄密。” “这个事儿,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老景平静地说。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金明,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因为老景扯到“三十多年前”而焦躁懊恼,而是沉默地聆听着。 我忽然浮现起来老景刚刚说的那句话:这个娘们儿比你聪明得多,她装出来的样子都是为了讨好你。 |
“三十多年前,我还是个菜鸟,在基层派出所混了三年,终于被调进区分局刑警队。那时候的小景,年轻,帅气,粉嫩,要论长相,一点也不比现在小鲜肉差。要论身材,功夫,也不比李连杰差。唉,哪像现在,一身伤痛一身病……” “嗯,还有一副骨质疏松和一脸车轱辘褶子。”金明说。 老景狠狠地撇了金明一眼,接着说下去:“那一年,伊春市洪山镇发生了一起老娘们儿杀夫案,淹死在菜窖里了。他们那里山高路远,警力不足,向上级申请派法医出现场验尸。我们分局就派遣了一名法医去执行现场勘验。我们队长说,小景,你也跟着去一趟,过过现场,长长见识,顺便给法医当保镖。在咱们局里,法医可是最值钱的稀罕物,不能出任何差错。” 金明扭头看看我:“这不就是《解剖》的故事?” 我点点头,没说话——老景把话头扯得太远了,我不知道他要如何转圆回来,切入正题。 “我们那个法医,女的,比我大三四岁,姓陈,我叫她陈姐。”老景的眼神里忽然情不自禁地闪出一丝羞涩,连颧骨都一下子涌出了淡淡绯红。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表情,只有一个男人在回忆起他最爱的女人时,才会不可遏制地表现出来——他爱上了那个女法医,姐弟恋。 “你是不是喜欢上女法医了?”金明急三火四地追问:“看你的样子就是。” 老景深深地,悲凉地叹了口气:“没错,我看上人家了,哪个少年不怀春,我年少有为,血气方刚,喜欢上一个女子,有错吗?” “没错!”金明喃喃地说:“喜欢上一个人,是没错的,控制不住嘛。” 我猛地发现,在这个问题上,老景和金明忽然惺惺相惜起来。我瞬间领悟,不久之前老景说的那段话——我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善意的提醒一下,男女之间互有好感,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要注意分寸,发乎情止乎礼为好。有句老话说得真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段话,他不是在讽喻我和金明,他是在忏悔他自己。 “但是你不能喜欢她,对吧?”我忽然截断老景的话。 “为什么?”金明愕然,反问:“难道她也结婚了?” 嗯,她“也”结婚了——又是一个微妙的“也”字。 老景沉重地点点头,看着我:“我还没说呢,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忘了,解剖验尸那天,我就在你身边。”我说:“我见过她。” “你看到女法医手上戴着戒指了?”金明问。 “怎么可能?”我说:“法医验尸都是带着橡胶手套的,看不到戒指。” “那你怎么瞎猜的?” “看发型。”我说:“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民风普遍还很保守,在家当姑娘的发型,跟已婚妇女的发型,是截然分明的。那时候我虽然只有八岁,但是这个点区别我还是知道的。尤其他们是公安人员,形象上更趋于保守。” 老景微微弹头:“没错,那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滨江市一个事业单位的干部,家庭美满,生活幸福。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我出现了,我爱上了她。” 金明默然陷入一种难以形容的情绪,嘴角带着微笑,眼里却闪着泪光。 |
“从那以后,凡是她需要外出验尸,我都争着陪她去,给她当保镖。一来二去,三番四次,队里的哥们儿都看出了我不怀好意。领导上几次找我谈话,软的硬的,好的坏的,苦口婆心,奈何我鬼迷心窍,软硬不吃。” “到后来,实在没办法,领导上把我发配回到江岸派出所,他们以为,把我们分开了,就万事大吉了。” 金明忽然说:“不对,你又企图忽悠我……你始终没说,她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她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若无其事。”老景猛地闭紧了眼睛。 我忽然感同身受,那种无可名状,锥心刺骨的痛。 这一刻,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在讨论一起碎尸凶杀案。 “于是我就在江岸派出所一直干了二十多年,直到我从警满足年限,按政策可以提前退休。”老景接着说:“在此期间,我和她也曾经有过几次工作上的交集,但是见面时,都已经学会了伪装,敷衍,点头致意,微笑相对。” “好心痛!”金明细不可闻地叹息:“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直没结婚?” “没有。”老景喟然叹息:“曾经沧海而已……”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金明缓缓说道,眼神折射到我身上。 “后来,我才在原来同事们口中得知,其实这二十多年间,她曾经多次跟丈夫提出离婚,她曾经跟闺蜜私下透露说,她得光明正大地离婚,以清白自由之身,才能和我在一起,不被人指指点点。” “但是她丈夫不同意离婚,对吗?”金明问道。 “对。她丈夫是个花花公子,风流浪子,官二代。他听说了我们之间的风言风语,于是对她实施冷暴力,冷嘲热讽,言语刺激,导致她神经衰弱,心理失衡。她丈夫说,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你们就永远别想在一起!” “是真事儿吗?”金明忽然略带狐疑地问:“怎么听着跟电视剧似的。” “信不信由你。”老景说。 “但是你有点儿扯得太远了,尽快回正题好么?”我说:“这么凄美的爱情悲剧,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老景挺起身子,来回走了两步,平复了一下情绪。 “在她担任法医公职的三十年里,参与了很多案件的尸检工作,留下了很多工作记录,不是存档的卷宗,是私人笔记。”老警蓦然转向我:“你明白了吗?” 我当然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句话一语双关。金明当然不懂,因为她没听到老景抢先说出的那个“核心主题”。 |
“吴鑫碎尸案,就是她参与验尸的。”老景加快语速,沉重地说:“这起案件是我们省有史以来罕见的大案,悬案。从区分局,市局到省公安厅,一格一格升级,曾经多次多人组织法医勘验,她就是其中之一。” “然后呢?”我的心脏再一次砰砰乱跳起来。 “2015年,她去世了,据说是突发脑梗,短时间就走了,很快,没怎么受苦……”老景喃喃地说:“我听到这个消息时,也很平静,我以为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的心已经变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两天之后,我收到了她生前寄出的快递,似乎是她对自己的生命早有预感。”老景缓慢地沉吟着说。 “那份快递,是什么?”我强压着悸动的心,追问。虽然我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 “你猜对了。”老景咧嘴微笑,不知是悲是喜:“快递,就是她所有的工作笔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详细记载了她对吴鑫碎尸案的勘验结论,以及……” “以及什么?”金明下意识地大喊出来。 “在那一部分记录的最后一页上,她写下了自己的推论的,最有可能是真凶的两个名字。” “是谁的名字?”我也情不自禁地喊出来。 老景沉默地摇摇头:“可惜,她把那两个名字,用墨水涂抹了。” “不可能!”金明扯着嗓门喊道:“肯定不是她自己涂抹的。” “我也有这个疑问,你怎么确定是她自己涂抹的?”我问道。 “因为,记载这一部分内容的笔记本,是那种带密码锁的硬壳本。”老景说:“八十年代之前的案件笔记,他都是用老式的塑料皮笔记本。到了九十年代,就用了密码锁本,她自己设置了一个很独特的密码,碰巧,只有我知道。” “除了我俩之外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密码。”老景接着说:“所以,在不暴力撕毁本子,又不解开密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涂改的。所以,这肯定是她自己干的。” 我和金明都沉默了。 老景思忖了一下,接着说:“更何况,我跟她一起工作过。我见过他用墨水涂改工作笔记中错漏之处的样子,她很小心地涂成黑色墨水块,横平竖直,但是四个角都是微圆的,工整精致。我相信,其他人没法模仿得那么精细。” 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各自面面相觑。 这个不伦之恋的爱情故事凄美感人,但是,说到最后,又似乎什么都没说,都是废话。 “两个名字,无影无踪。”金明愕然地说:“这他妈的比好莱坞悬疑片还离奇?老景,这不会又是你瞎编忽悠我的吧?” “刚夸你聪明,你就犯傻给我看。”老景冷冷地说:“我可是个资深刑警啊,你怎么就不问问,我有没有用技术手段复原出那两个名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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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 世事皆为因果 老景冷笑,金明明目张胆地还之以切齿冷笑,并且是双倍奉还——因为老景仅仅能呲出两颗焦黄的大门牙,而金明能呲出上下两排细密洁白的牙齿。 “别跟我吹牛逼!还技术手段?还复原?你要是复原出来,就不用在这穷乡僻壤山沟子里躲猫猫了!” 老景没说什么,只是微微叹气,意思就是: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但是我却暗中松了一口气。金明要是这么说,就证明她果然中了老景虚虚实实的全套,相信了所谓“两个名字”的鬼话,成功地掩盖了对于老马的指向性怀疑。 “你以为你是琼瑶哪?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金明絮絮叨叨地讽刺着:“一个婚外恋的故事?你讲半天,讲了个寂寞!” “我有必要忽悠你吗?”老景似乎不甘心地狡辩道:“你说得对,但只是对了一半。” “什么叫对了一半?”金明马上又好奇起来。 “对了一半的意思就是,我确实找过刑警内部人,用最先进的仪器复原那两个名字。但是,只复原出了一个,另外一个却失败了。” 老景说的很诚恳,很认真,连我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说的是真相? “那个名字是谁?”我抢先问道。 “范殿臣……”老景低声说:“就是老驴!” 我和金明一下子都泄了气,被耍猴了似的苦笑。 金明撇嘴,鄙视地说:“很显然不是他……可见你的法医女神办案水平也不怎么样。” 老景说:“你不用冷嘲热讽,她只是个法医,不是刑侦人员。她只是在工作之余提出自己的假设而已。” 金明没说话,但显得有点失落。 “这就像他是写剧本的……”老景指着我,说:“故事写得好不好,是他的专业。演员表演的好不好,他也可以提出意见。但是你不能把演技稀烂的责任推到编剧头上,这事不归他操心。同样,刑侦的程序,也不需要法医操心,她只要对勘验结果负责就好。” 金明点点头:“嗯,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另外一个名字,真的复原不出来吗?” |
“两年前,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和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了一个物证鉴定实验室,引进了很多先进设备。其中有一套设备叫做‘文检仪’,很贵,八十多万一台。”老景说:“专门用来检测被涂抹修改过的图文证据。” “文检仪的原理,就是用不同波长的射线对涂改过的文字进行扫描。因为一般性司法鉴定中,涉及到的涂抹修改,大多集中在遗嘱,合同等方面,不会像那两个名字一样被涂抹成黑蛋蛋,所以很容易就扫描出修改之前的原文字。” 老景接着说道:“但是,笔记上的那两个名字被涂抹得实在太严实了。我委托我曾经带过的一个徒弟帮我扫描,费了很长时间,才勉强辨认出第一个名字就是‘范殿臣’,我徒弟说,是因为写字的墨水和涂改墨水不是同一种,所以仔细扫描之后还可以辨认出来……” “我明白了。”金明思忖着说:“另一个名字,写字的墨水和涂抹的墨水是同一种墨水,所以根本扫描不出来?” “不只是同一种墨水的缘故,时间也是原因之一。”老景说:“老驴范殿臣的名字,是写上去很久之后,才被涂抹的,所以墨水和笔迹之间才有所差别。但是另外那个名字,几乎是写完之后立刻就被涂抹了,所以墨水融为一体,根本扫描不出来了。” 金明频频点头:“嗯,你这么一说,就有点像真事儿了。” 她掏出手机,一边点拨划动,一边笑咪咪地说:“我随便搜搜,看看到底有没有这么回事。” 随即,她讪笑了一下:“呵呵,你别说,还真有文检仪这么个玩意儿,百度上搜得到,那个什么物证鉴定实验室也搜得到。” 她抬头看着老景:“得咧,我相信你啦!” 老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唉,让你相信可真不容易,你贼性真大。我早都说了,没必要忽悠你嘛,给你解释的都是真实原因,如有撒谎,天打雷劈。” 老景的话显然是对着金明说的,但是他的眼角却在一直瞟着我,尤其是说道“解释”这俩字的时候,字眼儿咬得很重,唯恐我听不出来另有所指。 我心头还是一凛,这个老头子一番话的意思,就是在暗示我,这就是我想听的“解释”。 也就是说,“两个名字”的故事,未必是他信口胡诌用来蒙骗金明的鬼话,很可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她的梦中女神法医师姐真的给他留下了一份笔记,而其中真的记下了女法医对于案件的分析推理,以及“两个疑似真凶的名字”。 不,也许不是这样,或者正如他自己说的,这个故事只有“一半”是真的。 他明知道老驴范殿臣不可能是杀人碎尸的凶手,所以故意用这个名字当幌子忽悠了金明,用来掩盖另一个名字——马长途。 |
那个女法医怀疑的吴鑫碎尸案的真凶就是马长途,马顾问,老马大哥。 我更糊涂了,一时间无数个疑问乱哄哄纷至沓来,我都不知道先从哪一条说起。 还是老景说得精辟,这个时候,金明立刻表现出了比我更聪明的素质。 她盯着老景,质问:“那你把这个消息告诉荀鹿,哦,不对,告诉我俩的目的是什么呢?” 老景没说话,显然他在琢磨怎么编瞎话。 金明笑笑:“最然他是搞设计的,我是搞摄影的,但我们俩都没有激光眼,不会扫描字迹,没法帮你辩认那个墨水疙瘩。” 老景很木讷,不言不语。 金明微微冷笑:“还有,你说你多年前就已经退休,2015年你的法医女神姐姐去世,给你快递了笔记本,你才知道有两个名字的事儿。那么,请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到伊通河镇的?” “就是2015年,春天。我拿到笔记之后。”老景说:“我扫描出了其中一个名字,范殿臣。所以我就来到伊通河,应聘了协警,在这里租了一间小房,安顿下来,密查老驴。” “不对,你的叙述有很大的漏洞。”金明说:“吴鑫是1998年被害的,大美是2008摔死的,那个时候你就见过老驴了,你还带着他去给大美验尸,收尸。那时候你就应该清楚,老驴不可能是杀死吴鑫的凶手。因为在那之前十年,警察就已经排查过了。他是个三脚驴,拄着双拐,行动不便,拖家带口,他不被别人弄死就算老天爷给面子了,那么你说你潜伏到这个镇子上,是为了密查老驴,鬼都不信……” 金明笑眯眯慢悠悠地说:“所以,你来到这个镇子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看,你看,我早就说,这小娘们儿太聪明,一般的瞎话根本忽悠不了她……” 老景缓缓地收敛起嬉笑怒骂,展现出一种发自肺腑的深层次的忧虑:“你说对了,我潜伏在这个镇子上,不是为了查老驴。” 金明肆无忌惮地冷笑,嘲讽:“还潜伏?你以为你谁呀?余则成?还是郑耀先?” “你别那么伶牙俐齿的,有话也得让人家说完嘛!”我劝阻道。 金明气鼓鼓地瞪着老景:“那你倒是快说啊!” “好吧,我承认,我刚才确实撒谎撂屁儿了。”老景慢慢说道:“我师姐留给我的笔记本中,确实有两个名字。但是只有一个名字被涂抹了,就是那个她怀疑是凶手的名字。” 老景沉默了片刻,似乎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接着说下去:“而老驴范殿臣的名字,并没有被涂抹,是清清楚楚写在本子上的……我刚才那么说,就是想忽悠你。” “为嘛啊?”金明质问:“凭什么荀鹿就可以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因为,这个秘密非常危险。”老景忧心忡忡地说:“他毕竟是个男的,他有能力保护自己。而你虽然比他聪明,但是毕竟是个女子……” |
金明被激怒了,反倒笑出声来,她朝我翻翻白眼:“就他?还自保?他走两步马路牙子都大喘气,还不如我身体素质好,我赤手空拳就能弄死他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老景笑道:“但是大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就放过他一条狗命吧!” “我的狗命不重要!”我也怒了,低声吼道:“能不能不跑题,说正事儿……你潜伏在这个镇子里,到底要干嘛?” 老景沉默,木讷,抬眼望天,仿若内心交锋,痛苦抉择,半晌之后,才沉痛开口:“我师姐的笔记上,留下范殿臣的名字,其实她根本不是推测老驴是凶手。恰恰相反,她怀疑老驴是被害人……” “老驴,是被害人?”我倏然有些懵圈:“老驴不是活着吗?” “我明白了!”金明咋呼起来:“她也发现了大美和小美之死很不寻常?” 老景点头:“对,她也发现了……2008年大美范美心坠楼死亡,就是我师姐做的尸检,她没看出什么人为谋杀的迹象。所以,那时候她没推测结论。但是,五年之后,二美又死了,那一年她已经退休了,是被当地公安分局作为特邀专家请来做尸检的。而这时候,她注意到了那些姑娘们的死亡间隔时间。她提出了自己的怀疑,有个凶手在连续谋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姑娘……” “每隔五年,冬天,一月初。”金明抢着说道。 老景一愣:“欸,你也发现了。” 金明显得异常得意:“那还用说,是我最早发现的……嗯,你师姐最早,我第二。” “我就说,你比他聪明嘛!”老景瞥了我一眼,接着说:“但是那时候,中间还缺少一个环节,没有补齐。” “缺少的是2003年。”我插话道:“如果能证实2003年年初,也有一个伊通河镇上的姑娘死亡或失踪,那么这个链条就接近完整了。1998,2003,2008,2013……” “没错!”老景说:“所以,2015年,我拿到她的笔记之后,立刻就开始追查。” “你查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金明问。 老景点点头:“对!那时候我还没搬到这个镇上居住,我通过公安内部系统打听到了二鬼子老婆的现住址,在河北保定涿州市,我就亲自去了一趟,但是没有见到她本人。据她当地娘家的亲戚说,她去南方做生意了,很多年不联系了,音信全无。” “那闺女呢?”金明问。 “没人见过。”老景说:“二鬼子的老婆跟娘家人说,只有她一个人逃跑了,闺女留在东北,跟他爹过日子。但是,二鬼子的说法则是,老婆和闺女一起跑了。” “就这样,从吴鑫,到二鬼子的闺女,到范大美,到二美,十五年间,四个姑娘死于非命。”老景沉重地说:“你要说有什么联系,除了死亡时间之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联系,但是,时间上也可疑说是巧合吧?” |
“但是,你要说没联系,总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金明咂摸着说。 “所以,我师姐推测说,会不会是有个人在蓄意报复这个镇上的某些家庭?”老景说:“所以说老吴家,老驴家,都是受害者?” 我慌忙摆摆手:“等一下,你这个思路有点乱,我得好好捋捋……” 我说的是实话。很明显,老景绕了一个极大的弯子,用两个谎言,三次反转,诱惑金明相信他所谓“最最重要的事儿”就是揭露出有个神秘杀手在连续猎杀这个小镇上的年轻姑娘,从而完美的掩饰了关于老马的指向,以及要求我“刺探老马”的任务。 他如此处心积虑地连环布局,只能证明两个问题: 一是对老马的怀疑,无比直接,无比坚定; 二是对金明的防范,如此忌惮,如此刻意; 这究竟是为什么? “所以,你潜伏在镇上,真实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老驴?”金明狐疑地问。 “保护个屁!”老景啐了一口:“他就俩闺女,都死光了,我保护个鬼!我之所以窝在这个镇上,是因为2018年就要到了……” 老景蓦然阴森地微笑:“我想看看,今年,那个杀手会不会出现?” 好吧,几乎是在这千万分之一秒,我的脑子被一股电流击穿了,我完全领悟了老景撒谎,扯蛋,反转,忽悠之后的隐藏的含义—— 现在是2017年12月底,你们这群人为什么忽然出现在了伊通河镇上? 为什么你们一进镇子,就发现了二鬼子的尸体? 为什么你们只来了半天,大老李就死了? 为什么你们之中有个人,聪明到识破了连续杀人的秘密? 为什么疑似凶手的老马,在你们这群人中间坐镇? 这是时间的巧合,还是上天的安排?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他告诉我一个极度机密,让我去刺探老马于1997年12月26日晚上的行迹。 我刚刚还以为那是对我莫大的信任。不,我错了,他是连我都在怀疑。 以我的年龄,经历,不可能是杀死吴鑫和大美的凶手,但问题是,不是凶手,也可以是帮凶! 同样,金明也可以是帮凶。 他在怀疑我们这一车上的所有人,虽然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是细思极恐且合情合理,因为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曾经用一本经典小说告诉我们,乘坐一辆车的所有人都是凶手——《东方快车谋杀案》。 他当着我和金明两人的面,用诡计和反转明说了两个不同版本的真相——这个王八蛋,老奸贼,何其毒也! “问题是,你们镇上还有什么可杀的年轻姑娘么?”金明玩笑似的说:“我看镇子上剩下的几乎都是老弱病残,年轻人没几个,都出去打工了吧。” “所以说,时间点很重要。”老景说:“马上就过元旦了,新年之后,有些在外地谋生的年轻人就要陆续回家过年了。” 金明眯起眼睛琢磨着,正要继续问点什么,却忽然笑了:“完了,中场休息,下场再说……录口供的回来了。” 我扭头,沿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殡葬店的老太太正慢慢悠悠沿着人行道走过来,眉飞色舞美滋滋的,仿佛今天早上不是发现了尸体,而是送出门了新娘子,刚才也不是去录口供,而是去吃了一顿酒席。 |
老景扭过脸,鬼鬼祟祟地向我和金明眨眨眼:“唠点儿闲嗑吧……” 金明眼巴巴地抬头看天,假模假式地叹气:“唉,就这么闷着,也不知道这大雪到底啥时候下来?” 我没答茬。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发现,老景和金明,都是实力派的演技,切换流畅之余毫无刻意表演的痕迹。在她俩面前,我想装傻充楞,可能就跟尼洛和夏默一样可笑。 郝老太太走到我们边上,笑得好似花圈上的一朵白纸花似的,热情洋溢地自来熟,笑道:“老景大哥,大兄弟,大妹子,唠啥哪?” 金明微笑:“随便聊聊,你们这镇上新鲜事儿挺多的。” 老太太一撇嘴:“那是啊,别看人口不多,那狗屁倒灶烂眼子的事儿多了去了。” “哦,那你给我们讲讲呗。”金明说:“我们来采访的,就爱听这些民间故事。” 金明应该是琢磨着老太太不懂得“采风”这个词的意思,凑合着说成了“采访”。 还是女人和女人之间比较容易聊得起闲话,我和老景抱着膀子在边上欣赏,尽量不掺和。 “我知道你们是来拍电视剧的。”老太太露出一副天下无事能瞒得过老娘的劲头,得意微笑:“你们不是住在三脚驴家吗?” “嗬,消息灵通啊,连这个都知道?”金明说。 “屁大个镇子,还有啥能瞒得住的。”老太太说。 “那你给我们说点儿故事,我们好写剧本。”金明说:“要是讲得好,没准还在剧情里给你植入个广告。” 老太太笑起来,连连摆手表示婉拒:“哎呀,我才不稀罕你们植入不植入的。再说,全镇子上人谁不知道,我‘好不错’嘴最严实,一贯都是守口如瓶,从来说三道四,扯老婆舌扒瞎的事儿我从来没干过。不信你问老景!” 老景严肃地点点头:“嗯,‘好不错’是我们镇上最本分,最老实,嘴最严实的妇女,有口皆碑。” 金明憋着笑,咋摸了一下:“好不错……” 老景接茬道:“她娘家姓郝,身为一个妇女,独立创业,打下一屋子纸人纸马骨灰盒金银锞子的庞大产业,非常不容易,再加上她德行好,有操守,因此全镇人民都发自肺腑地尊称一声‘不错不错’……” 好不错老太太谦虚地接话:“这也是表示全镇子三老四少对我人格魅力的一种认可吧。” 金明挑起大拇指,没羞没臊地夸赞:“嗯,虽然咱俩刚一见面,但是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人格魅力,十分亲切,十分和蔼。” 好不错颧骨上泛起潮红,眼神里闪现着光芒,却又略带羞涩:“哎呀,说那些干啥呢……你看你们咋就站在门口聊天呢,也不说进屋暖和暖和。” 老景伸手拉开了面馆的铁皮门,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煤气味儿飘飘忽忽窜了出来。 “进屋聊啊。”老警揶揄地说。 好不错立码闭眼,扭头,慌慌地咒骂:“王八蛋,你个死老景。” 老景这才关上了。 |
好不错慢慢回头,睁眼,心有余悸:“你个杀千刀的,想吓死我啊!” 金明赶紧微笑,解围:“没事儿,今天特别暖和,我们站门口聊会儿。” “那不行,冬天,再暖和也是冷。”好不错心疼地责备,接着说:“我是让你们上我屋里暖和暖和。” 她伸手一指:“那就是我的店面。” 我和金明循着方向看过去,原来就在大老李的面馆隔壁,第一家是个美容美发厅,锁着门没开业。第二家是粮油店,显然也没什么生意,第三家门脸上挂着一个很小的招牌,歪歪扭扭地写着五个细密的小字“好不错纸扎店”。非常低调朴素,混迹在路边的门市房之间,就像个没人看的植入广告。 “太低调了。”金明说:“不仔细看还真不出来。” “唉,在这市面上混饭吃,首先得会做人。”好不错说:“你想,我一个扎花圈的,要是门头牌匾做得那么张扬气派,叫左邻右舍怎么做开门做生意?” 我心悦诚服地点点头,不得不说,这老太太的生意经还是有点道理的。 “再说了,这个镇上卖殡葬用品的,就我一家。”好不错得意起来:“我属于是垄断经营吧。他们但凡家里需要办事情,只能找我,我还需要门牌么?” 金明有意无意地瞄了我一眼,暗示我注意她的话,再转头对好不错说:“姐姐你厉害啦!这么说,镇上所有人家的丧事,都是你经手操办的?” 好不错眉毛,眼神,鼻尖,嘴角,都在微微颤抖,渗出丝丝缕缕憋了半辈子不能说的秘密急于找人分享的焦灼。她琢磨了片刻,没说话,猛地转身向自己的店面走去。 我和金明都愣住了,唯有老景苦笑了一下,低声嘟囔:“事儿妈一个!” 好不错走到自己店门前,转身朝金明喊道:“大妹子,大兄弟,来,上我屋里暖和暖和,我屋里烧的可热乎了。”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大戏开场,猛料出台! |
今日更新一章结束,等下看熬夜的时间,允许的话,可能再续半章。 谢谢各位捧场,我爱你们。 |
唉,冷冷清清都没有回复,我自己顶一下,换换手气。 白天去针灸,晚上回来更新下一章。 医生不许我熬夜,有点儿耽误进度,甚憾! |
第二十二章 / 啃 金明晃晃悠悠地一路小跑,冲到好不错身边,挎着她的胳膊,亲亲热热地就像一对失散多年忽然团圆的亲姐妹儿。 金明回头,挤挤眼睛,喊我:“来嘛,小聊会儿。” “马上就来,我跟老景说两句话。”我应付了一句。金明和好不错拉门走进了殡葬店。 门口再次沉静下来。 黑压压的天色慢慢凝结成了一种无形但极具质感的实体,摇摇欲坠。 老景无声无息地看看我:“去唠嗑吧,听听有啥劲爆内幕。” “你呢,不去聊聊啊?”我问。 老景伸手慢慢地拉开面馆的铁皮门:“我不去了,我有任务,我进去跟大老李聊会儿。” 我顺势往门里瞄了一眼,面馆里没开灯,黑黢黢的,门缝又开的很细,根本看不见什么,我有点儿失望。 “所长说了,让你尽量,别碰现场的东西。”我说。 老警咧嘴冷笑:“我碰了,他们也看不出来……你快去吧,两个娘们儿都着急了。” 我转身要走,他缓缓地拉开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忽然说:“你是不是在怀疑我?” 老景的动作停下来。 “你看出来我怀疑你啦?”他笑着问,就好像我原本应该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我原本还以为,你叫我去刺探老马,是信任我。” “那就对了。”老景说:“你别忘了,我曾经是一个刑警,半辈子的刑警。这份工作让我落下一个毛病,就是不相信任何人,怀疑一切就是我的本能。” 蓦然间,我有些惶恐,他说的好像是对的。至少,此时此刻让我无言以对。 “如果,现在,你能感觉到我是在怀疑你,那就是我故意让你感觉到我在怀疑你。” 老景慢慢说道:“一个本应该怀疑一切的人让你感觉到了怀疑,那就是我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信任。你明白吗?” 我脑子里乱哄哄木糟糟的,但还是下意识地点点头。不是因为我懵了,而是因为我确实懂了。 他这段绕口令似的车轱辘话,其实翻译过来就两句话——我让你知道我在怀疑你,只因为咱们是自己人。 他在怀疑老马,他有非常直接的信息来源。他也在怀疑金明,他认为金明有可能是老马的帮手。 所以他让我意识到,虽然我也有可能是帮凶,但这种可能性是最低的。起码比金明低。 这种感觉,就像《潜伏》里的吴站长与余则成,《黎明之前》的谭忠恕与刘新杰,表面一丢丢的怀疑背后,隐藏的全是暖暖呵呵的信任。 人啊,开不开心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如何开导自己的情绪。经过这么一想,我就豁然开朗了。 |
“那你答应我了呗?”老景悠哉游哉地逼问。 “我尽量试试。”我思忖着说:“但不能保准一定有结果。” 老景嘿嘿地奸笑起来,拍拍我的肩膀:“我相信你,你行的!放手去干吧,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滚!”我被他气笑了,耸耸肩膀甩开他的手,转身要走。 “等下!”老景喊住我:“你不觉得,这么重大的任务,咋俩得有个代号吗?我看现在的谍战剧,刑侦剧,鸡零狗碎的剧情都得起个牛逼哄哄的代号……” “那你想叫个啥代号?”我又好气又好笑。 老景非常认真地琢磨了一下:“你觉得,‘刺马’这两字怎么样?嗯,刺马行动?” “刺马刺马,刺探老马……”我咋摸了一下:“嗯,我看行,合辙押韵,应时应景。” “那就这么定了。”老景松开门把手,双手向我抱拳作揖,无比诚挚地说:“刺马行动,正式开始。我的身家性命,半辈子的名声清誉,就托付给你了。” “滚!跳戏了!”我笑骂道。 老马还是嘿嘿地奸笑着,拉开门钻进了黑魆魆的面馆。 我慢悠悠地走到“好不错纸扎店”门口,深深呼吸,控制情绪——从现在起,我就是个身负秘密使命的谍报人员了,从身体到意识上,都要调整适应。 我拉开门,走了进去。 屋里也是黑魆魆的,东北林区的人们都不喜欢在大白天的开灯,他们总是觉得白天就是光明,夜晚就是黑暗,哪怕是阴沉肃杀的白天,也是充满光亮的,不需要开灯。 但是好不错有一点说得非常正确——她的屋子里,的确很热乎。 我和金明,老景已经在户外天寒地冻里站了半天,这一进屋,暖洋洋地热气烘了上来,很是舒坦。 这是东北林区最常规的一楼门市房的格局,前店后灶,中间夹个卫生间,想必大老李的面馆,也是同样的格局。 跟普通的殡葬用品店差不多,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大花圈,小花圈,金锞子,银锞子,精美印刷的玉皇大帝版天地银行纸币,粗糙制作黄表纸版的幽冥地府现金支票簿,一扎一捆,横七竖八地摞着。 横排一架简易的木制柜台上依次排开骨灰盒样品,各个精美考究,几乎看不出什么工艺和材质上的差别。柜台里侧则是各种不成批量的零散物件,灵位牌,八卦镜,大号小号的摇钱树,佛道两教的疏文表,纸人纸马,童男童女,彩电冰箱,文房四宝,以及各种看起来非常眼熟,也非常惊悚,但不知是什么用途的印刷品。 最可爱的是,里面墙上还挂着基督耶稣和圣母玛利亚的小雕像,正对面的墙上贴着大幅印刷的《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正本)》。 |
我大概扫了一眼,没见到好不错,也没见到金明,室内似乎空无一人,一瞬间不禁有些惶恐。 “金明,金明!”我低声叫道。 蓦然间,我身后传出一声呵轻笑,在这种光线,环境,和联想的氛围中,着实吓了我一跳——早知道会来这么一下子,我还不如跟着老景去跟大老李聊天,最起码大老李不会突如其来的吓我一跳。 我惊悚地回头,仔细辨认,这才认出在一对脸色煞白,五官狰狞的童男童女之间,夹着金明那张肥嫩圆白的脸蛋,三张面孔都装做目不斜视,死死地盯着我。 我被气笑了,吼道:“滚出来!” 金明笑嘻嘻地从童男童女之间钻了出来:“怎么样,好玩不?” “不好玩。”我冷冷地说。 金明也不恼怒,反倒显得很开心,又掏出她那破手机,上上下下偷拍起来。 “你瞧这童男童女,做工多精致……”金明把手机对准她藏身之处的纸人,拿腔拿调地解说起来:“男童天庭漏风,女童地阁塌陷,一看就是一对唐氏儿,小傻孩儿……” “行了,别拍了,这些破玩意儿有啥好拍的。”我抬手拦了她一下问:“好不错呢?” 金明不情愿地收起手机,揣进大衣兜里,向房间里面卫生间努努嘴:“制作肥料呢,说是在派出所憋了半天了,差点儿没憋住。” “嗯,憋着放大招呢。”我笑道。 金明也笑笑,却蓦然间转为有些忧虑,轻声说:“我刚才一直在琢磨,你觉得,老景的话,真可信吗?” “老景说了那么多话,哪一段可信?哪一段不可信?”我掩饰反问。 金明思忖了一下:“他说,她那个法医师姐发现了破绽,认为有个凶手在连续猎杀这个镇上的姑娘,老吴家,老驴家都是受害者。” “我觉得有可能是真的,老驴家的两个闺女都死了。”我半真半假地说:“昨天晚上,你不是也这么认为的吗?真相还是你先发现的呢?” 金明摇摇头,凑近我,压低了说:“本来呢,老景要是不提这事儿,我还真认为我猜对了。但是老景一说,我反倒琢磨起来,这事儿不一定呢。” “愿闻其详。”我也压低了声音说。 “闻翔啊……”金明笑嘻嘻地指指卫生间:“老太太正在新鲜出炉,热乎出锅,你要不要闻一回?” “滚蛋!”我笑骂:“说正事。” 金明收敛起笑容,认真思忖了一下,接着说:“你想,如果真像我和老景猜的,有个连环杀手在猎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姑娘,那么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无解 的BUG……” 我心里轻轻一凛:“哦,什么BUG?” “吴鑫的姐姐为什么还活着?”金明说。 我的心脏剧烈的跳了三跳——没错,金明确实比我聪明,她一下发现了那个最明显,但又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
“老驴范殿臣,他的大闺女大美死了,二闺女二美死了,他家的闺女死光了,一个不剩。” 金明慢慢地掰着手指,数落着:“但是老吴家只死了一个吴鑫,她的姐姐还活得好好的,还把父母都接到城里去享福了。请问,如果真的有一个杀手在连环杀人,他不是应该先杀掉吴鑫的姐姐吗?凭什么老驴家俩闺女都杀光了,偏偏给老吴家留下一个?” 我思索着,没说话。 “为什么呢?”金明接着说:“难道杀手跟老吴家有亲戚?杀人打对折,杀一个,饶一个?” “我想,假如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杀手,我是说,假如啊……”我刻意强调了一下,因为毕竟从开始到现在,所有的结论都是猜测,没有铁证。 “我知道你是假如,不用往死里解释。”金明略带不屑地说:“而且,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微微惊讶:“哦,我想说什么?” “你想说,很可能凶手的连环杀人具有某种极其明确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吴鑫,大美,二美,一定在某件事上跟凶手有直接关联。” 金明说:“除此之外的人,不在凶手的猎杀名单上。所以,吴鑫的姐姐还活着,因为她与此无关。” 我点头默认。金明猜得没错,这确实是我想说的结论。 金明看着我,略感欣慰,微笑道:“只是我们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那个串联起杀手和死者的事件是什么?” “要理清这件事,还需要一个证据才能形成闭环。”我沉吟着说:“就是二鬼子的女儿,到底是失踪了,还是被杀害了?如果是失踪,那他去了哪里?如果是被害了,为什么至今没有被发现?她和吴鑫,大美,二美,三个死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关键的交集?也许就牵扯出那个杀手……” 金明笑笑:“这事儿,要想找到确凿结论,还得问老景,他毕竟是警察,退休的警察比驴大。” 我想了想,接着说:“其实还有一件事,老景讲述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奇怪。” “什么事?”金明迫不及待地问。 “二美之死。”我说:“老景说,二美冻死之后,当地警方特意邀请了他那个法医师姐,以特邀专家的身份来伊通河进行的验尸……” 金明的眼神一下子亮了:“2013年,他师姐早就是业内资深老专家了,这么一个意外冻死小姑娘的小案子,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从省城请一个特约专家老验尸呢?这里面一定还有内情……” “你觉得呢?”我说。 金明琢磨一下,正想说话,卫生间里猛地传出了哗啦啦轰隆隆的冲水声,抑扬顿挫,大气磅礴,光听声音就顿生一种一泻千里,舍我其谁的气势。 金明一脸坏笑,指了指卫生间:“问她啊,全镇子的丧事,都是她经手操办的,她知道每个人的死因和内幕。” |
今天时间比较紧,暂且更新半章。 明天继续。 今天最后一天针灸,明天开始就没事了,可以每天尽量多写点儿。 谢谢大家捧场。 |
话音未落,好不错精神焕发地走进前厅,她左右互搏似的甩着双手,指尖上的水珠儿飞溅四散,挥发着两块钱一瓶的清香味道,用实际行动证明她豪爽大便之后已经严肃认真地洗过了手并且涂抹了超量沐浴液,我们可以放心地与之握手,授受相亲也不需要承担什么心理上的忌讳和痛苦。 “大妹子,大兄弟,坐!”好不错笑道:“屋里暖暖呵呵的,坐着唠。” 我四下看看,有点为难,这狭窄逼仄的一小块前厅,到处都塞满了杂物,连个小板凳有没有。 好不错随手抓过一捆花花绿绿的冥币,往我身边一扔:“你坐这个,屁股底下墩着一百多亿现金撩闲天儿,没试过吧?” “嗯,这个还真没试过。”我撩起大衣,小心翼翼坐上去,果然,一股超级富豪的强大气场油然而生。 “你就坐这个!”好不错又抓起一捆幽冥地府支票簿扔给金明:“这都是空白支票,金额你随便填!” 金明一屁股坐到上面,扭扭屁股,摆动摆动:“嗯,真不赖,舒服!有钱的感觉就是好……” 她斜眼瞅瞅我:“你屁股下面总共一百多亿,我随便填一张支票就能买下你全部身家,你服不服?” 我没搭理她的冥币挑衅,转向好不错问道:“同时做笔录,咋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老驴呢?” “老驴?搁派出所又跟人家干起来了!”好不错美滋滋的好像白捡个大笑话:“他,跟他前老外甥,一见面就干架,全镇谁不知道。” 这事儿老景对我和金明说过了,确实令人惋惜的一段伤心回忆。 “唉,他老外甥也拿他没招,总不能把他抓起来蹲笆篱子吧?”好不错叹息着说。 金明微微一愣:“巴黎?这点小事还至于驱逐出境?” 我笑笑:“笆篱子,不是巴黎。民间土话,就是监狱的意思,从俄语里化用的外来词汇。老辈子人都这么说,现在年轻人几乎很少用这个词了。” 金明瞥我一眼:“就好像我不知道似的。我就是开个玩笑,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 “老驴又他妈的真是个驴脾气,把派出所的小民警也一锅烩,不分青红皂白一顿臭骂。”好不错笑嘻嘻地说:“挺招笑的,我在边上白看了半天热闹。” 我跟金明倏然对视一眼,都倍感惊悚。 “派出所的民警确实挺不容易的。”金明咂摸着说,开始带方向:“老景更辛苦,还得看着死人!” 好不错鄙夷地“嘁”了一下,眉眼之中似乎对老景有些怨怼:“老景,别跟我提那人。我是当面不好意思撅他面子,忽悠他一句半句的。” “为啥呢?”金明装出一脸无辜而且好奇的样子问。 “不像个老爷们儿,碎嘴子。”好不错鄙视道:“遥哪儿瞎打听,张家长李家短,没有他不打听的事儿。还不如我一个老娘们儿有深沉。” “那倒是。”金明眼珠乱转,开始施展心灵控制术:“你看我们才来一天半天的,就听说这镇子上,要说人品口风,还得数你有人缘。” 好不错严肃地点点头,认同了自己的人格魅力。 金明微微不屑地撇撇嘴:“老景,我看那人也不咋行。他毕竟是个外来没两年的老跑腿子。你才是这镇子上的坐地炮,一把手儿,大姐大,要扫听啥事儿,还得冲你。” |
我能看出来,虽然好不错极力压制着情绪,但是脸上每条皱纹都在极力盛放,慢慢地开出一朵花儿。 “哎呀,也不能那么说。”老太太还是很谦虚地摆摆手,诚意婉拒:“我又不是书记,又不是镇长,我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白人儿,帮助乡里乡亲的做点儿好人好事,隔三差五学个雷锋啥的,也就挺满足了。” “哪能一样嘛!”金明说:“全中国的劳模典型多了去了,可是有谁是操办过全镇所有人家的丧事的吗?没有,我看一个都没有。” 她扭头盯着我:“你说呢,荀老师。” 我赶紧紧皱眉头思考片刻:“没有,据我所知,百度上都没有记载。” 金明一拍大腿:“哎,所以说,你是蝎子窜稀,独(毒)一份儿。” 这一轮马屁拍得着实太露骨了,就算好不错本人都听出了言不由衷的意思。但她还是本着求同存异的大原则,选择性忘记了那些明显过火的溜须套词,笑眯眯地问:“可别往死里夸我了……你们剧本里,还有啥素材需要我提供的?只要是不暴露人家隐私,我给你们絮叨絮叨,都不叫事儿。” 金明赶忙跟上:“对,我们搞创作的,必须注意保护隐私权。” 她又扭头看看我:“你说呢?荀老师。” 我装作思考了一下:“大姐,我听说,那年老范家二美不幸出事儿,验尸的时候,发生一点小插曲……” 我这话说得相当委婉,且留有余地。 但是从根子上讲,这个问题关系到老景的法医师姐是如何发现连续谋杀的蛛丝马迹的,非常重要。 好不错淡淡地叹气:“我估计这事儿不是老景说的,那时候,他还没来到伊通河呢。” 我和金明默契地点点头,但是不说话。 如果好不错猜测这个消息不是老景说的,那就只能是老驴说的。 但实际上,这只是我和金明推测出来的。 所以最好的应对就是闭嘴装傻,让好不错自己去猜测。 “那年呐,2013年,过阳历年的时候……”好不错慢慢地回忆着。 “那时候还没改制呢,伊通河还是林业局呢。新年到了,林业局要组织迎新年文艺汇演,中学的孩子们要排练节目,二美是带头的。” “二美会唱歌跳舞?”金明轻声问。 “二美,跟她姐姐大美小时候一样,又漂亮,又文艺。”好不错说:“虽然她俩不是一个亲妈生的。” 好不错看看我俩,解释道:“大美的亲妈,是老驴的原配。年轻的时候,夫妾恩爱,生下了大美。可后来不知道咋回事,他原配这个老婆就瘫痪了。老驴是个好男人,带着他老婆去了滨江市,住院,康复,按摩。他俩就租个小房子,老驴把所有能干的活儿都干遍了,所有吃苦受累的钱都挣了,就为了给老婆治病。” 金明眼神有意无意地瞥着我,一挑大拇指:“嗯,真是有情有义好男人。” 我装作没看见,情绪沉浸在好不错的回忆里。 “后来,他老婆的命还是没保住,死了,98年冬天。”好不错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和金明对视了一眼,都明白好不错指的是1998年年初的的时候,也就是吴鑫碎尸案之后不久发生的。 “老驴也就没有在滨江继续呆着的理由了。”好不错接着说:“毕竟大城市,人吃马喂都是钱,咱们穷人花不起。而且家里还有个大美,老见不着爹妈的面,想想就让人难受。” 金明的眼里慢慢渗出了泪花:“嗯,确实难受。” |
“所以,老驴就回到了伊通河,虽然大美没妈了,但最起码跟自己爹一起生活了。”好不错继续说:“老驴三条腿,干不了别的活儿,就自己开了一间小澡堂子,起早贪黑地干,一年半载也挣了点小钱,这时候就有媒婆上门提亲了。老驴一开始也不想续弦……” 好不错意味深长地看看我:“男人这玩意儿啊,就是受不了冷床凉炕。晚上被窝里没有个老娘们儿,一年半载还能挺着,三年五载就不行了。” “嗯,你说得真对。”金明也偷偷瞪了我一眼,附和着说:“所以他后来还是续弦了?” 我还是装作没看见。 “后来,老驴就续娶了一房老婆,生下了二美。大美和二美,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儿。” “嗯,明白了。”金明说:“那老驴现在也没有老伴啊?难道这个后老伴也死了?” 我笑了笑,“也死了”?为什么又要说“也”呢? “没死。跑了!”好不错别有用心地尖酸微笑:“生下二美没两年,有一天,趁着老驴没注意,这老婆卷着老驴所有的积蓄,跑了。” 我心里忽然一凛,蓦然想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和闺女。 “跟谁跑的?”金明问。 “没跟谁,自己跑的。”好不错说:“留下 ,说是上深圳赚大钱去了。唉,那个时候,不是时髦网聊嘛。据老驴自己说,可能是在网上跟哪个小白脸网恋了,提现了。” 金明恨恨地说:“小白脸真不是东西。可怜老驴了。” 好不错说:“可不是咋地,网聊哔哔害死人。” 金明幽幽怨怨地瞄着我,附和道:“嗯,你说的咋那么对呢。” 我心里一股无名火砰地一声爆燃起来——这个女人花太多了,老是阴阳怪气地点击我。 对,我是在网上写小说,写故事,我也没跪地上求着你看啊,你自己愿意去看,入迷了,上瘾了,合着回头又埋怨我勾引你了是么?做人能不能讲点基本道理? 我拉足了身板架势,磨磨蹭蹭地起身,面色阴沉,一言不发,故意甩脸子给金明看。 恰在这时,好不错说道:“大美的丧事不是在本地办的,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二美的事儿都是我经手的……哎,大兄弟,你起身干啥去呀?” 我尴尬地笑笑:“坐得有点累,我起身活动活动,你继续说。” 金明若有若无地瞥瞥我,露出一丝胜利者的微笑。 我心头蓦然一震,沮丧随之而来——老景说得对,这女人比我聪明太多,她在无声无息,如影随形的拿捏我,我一步一步地挣扎,但是却无法摆脱,迟早有一天我会沦陷在她手心里。 |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对了,13年庆祝元旦文艺汇演,二美是主力演员,演出就在原来的林业职工俱乐部。” 好不错回忆道:“镇上人都还记得,那天演出,二美是报幕员兼压轴独唱,她穿了一身男式的黑西服,白衬衣,扎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那叫领结!”金明轻声更正。 “啥结都挺好看的。”好不错开始慢慢变得伤感:“演出特别成功,二美又报又唱,一直到晚黑儿才结束。俱乐部后台乱哄哄的,大家都着急收拾东西撤场,回家吃年饭,谁也没有注意到二美什么时候走的,跟谁走的。” “老驴那时候得照顾澡堂子的生意,没去看演出。一直在家等啊,也没等到二美回来……就央求左邻右舍帮忙一起去找。” 好不错和金明都抹了抹眼泪,伤感的氛围蓦然凝重起来。 “一宿黑,没找到。”好不错叹息着说:“第二天天亮了,才找到二美,都冻得梆硬梆硬的了,眼见是活不过来了。” “老驴家,几年间,两个女儿都死了,老婆还跑了,唉!” 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为什么后来要请省城的大牌专家来验尸呢?有什么说道么?” “都是老驴自己作的!”好不错说:“他不相信本地公安的验尸水平,他觉得二美的死因有蹊跷,死活必须请个大专家来验一验。” 啊,终于说到了重点——我和金明异口同声地问:“什么蹊跷?” “这话怎么说呢?”好不错的脸色忽然现出一丝羞涩:“本来我不该说,也就是冲你俩,咱们哪说哪了,出了这个门我可不认账。” 她瞅瞅我俩,猛然神秘兮兮地说:“老驴怀疑,二美死前,被人给啃了!这话没法明说。” 我和金明愕然对视,一头雾水——什么叫“被人给啃了”?怎么听着有点狼人的意思。 金明压低了声音,惶恐地问:“你们山里有怪兽?吃人?” “怪兽个屁!”好不错又嬉笑,又纠结,又惊悚:“啃,不是吃。啃,你不懂吗?就那男女之间那点破事儿。” 哦,我一瞬间恍然大悟——啃,是一个极为精妙的形容词和动词,它仅仅用一个字就描摹了一起性犯罪的动机,过程和结果,以及道德审判。 用老百姓的话就是“祸害”,香港电影的台词叫“非礼”,法律学上的定义叫“性侵”或“强奸”。 但是好不错把这种无耻的行为叫做“啃”。 大道至简,一字千金。足以令我顶礼膜拜,这种无比高超的文字描摹能力。 |
谢谢各位捧场,新春之际,祝大家万事如意,恭喜发财。 小休三天,养养精神,今天开始恢复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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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春,祝大家春风浩荡,喜事盈门。 按照东北人的规矩,立春是吃春饼的日子,就是故事里老胖子那种烙饼,厚一点儿的,叫春饼。轻薄透亮的,叫筋饼。 忽然想起了家乡的筋饼卷土豆丝,垂涎啊。 |
第二十三章/ 白色子弹头 “啃!”金明咂摸了一下,想笑,但是使劲憋着:“这个字儿真有劲,生动形象精辟!”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老驴怀疑二美是被人啃了呢?”我小心地询问,回到主题上。 好不错啧啧嘴唇,神色犹豫,但是我看得出来她是假装的,她心里巴不得我继续追问下去。 “这个事儿啊,好说不好听呢,事关人家小姑娘的贞洁。”好不错压低声音说:“我可不是别人那样传瞎话的老娘们儿。” “是是是,你嘴最严,严丝合缝。”我严肃地说:“我们就是收集个故事素材,哪儿说哪儿了,出了这个门,打死我你都不认账。” “那我就只给你们俩说说,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好不错继续说道:“第二早上,我们终于找到了二美。小姑娘才多大呀,十三岁。身上盖着一层轻雪,结着冰茬,太阳光一照,晶莹闪烁,就像个冰雕的小美人儿。” 金明低声问道:“老驴怀疑,是不是因为二美的衣服被脱掉了?” 其实我也想这么问的,毕竟死前脱衣是冻死之人特有的现象。以老驴作为一个父亲的敏感,看到二美的衣服被脱掉了,进而怀疑有人意图性侵,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料,好不错居然轻蔑地摇摇头:“你们俩是不是忘了,这里是林区。从前那些上山采伐的林业工人,哪个不是出大力耍大钱抽大烟喝大酒,喝醉了就跟狂犬病似的,打爹骂娘踹老婆。哪年冬天不得冻死两个?这冻死的人,临死之前把自己扒个溜光,谁不知道,我知道,老驴也知道,是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常识。” 我和金明对视一眼,无语,叹息。 我俩都意识到犯了一个错误,不应该拿猎奇的推测无知地挑战高寒林区人们的生活常识。 “老驴对这事儿有怀疑,恰恰是因为,二妹身上的衣服穿得完完整整的。”好不错说。 我顿时明白了老驴的怀疑点在哪里?二美冻死之后,身上的衣服完整未动,很可能是死后被人重新穿回去的。 “刚才不是说了嘛,文艺汇演,二美穿了一身男式的黑西服,白衬衫,红领结。”好不错继续说道:“核计是男式的衣裤,她穿着显肥,所以扎了一条腰带,小腰掐得溜细溜细的。” “等到发现尸体的时候,二美还穿着那身黑西服,外面还套了一件羽绒服,整整齐齐,什么都没动。但是,老驴看了一眼,一句话都没说,脸色都变了,跟青萝卜皮似的。” 金明思忖了一下,慢慢说:“光凭衣服完整,就怀疑姑娘被人啃了?有点儿太轻易了,老驴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她非常认真地盯着好不错,说:“否则,你也不会单独提到腰带了。” 还不错略显纠结,轻轻叹息:“对,还有……二美腰带上的皮圈不见了。这才是老驴喊冤叫屈的真正原因。” 金明微微一愣:“什么皮圈?干嘛的?” “一看你就没穿过男式西裤。” 好不错向前一探身,伸手把我的大衣撩了起来,又拽开里面西服的下摆,动作很迅速,我下意识地一跳,恍惚间以为这老太太是不是想当着金明的面啃了我。 |
好在她只是用手指头勾着我的腰带,显示给金明看着——一般男式腰带上,都有一个小皮圈,是用来前后调整腰带位置的。 “看到了没,就是这个东西。”好不错拉动着我腰带上皮圈,一前一后地摆弄着:“扎紧腰带之后,后面要是甩得长,就把它拉远点儿,束起来。” 金明盯着我的腰带仔仔细细看了片刻,点点头:“嗯,我明白了。” “二美是个刚发育的小姑娘,她要是扎着一条男式腰带,必然后面甩得很长,她得用皮圈扎起来。”金明沉思了一下,扭头看着我:“但是,死后,这个小皮圈不见了……” 我的心头蓦然感到一阵微微的阴森寒意——皮圈不见了,在我看来,可能只意味着一种情况,就是二美的腰带曾经被人整条拽出来过,然后,又被小心翼翼地穿回去,扎好。 但是,由于拉拽的时候用力过猛,那个小皮圈飞了出去,而再次穿回到二美身上的时候,这个人并没有注意到,所以,留下了一个很微小的破绽,但还是被老驴看出来了。 以此推断,老驴严重怀疑二美死前被人“啃”了,绝对是有依据的。 “看起来,老驴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也很强啊。”金明忽然轻轻地说了一句,显然,这句话有言外之音。 “然后,老驴就不依不饶了,非要找省城的法医来验尸,他信不过我们本地的公安局。” 好不错接着说下去:“当然了,那时候还是伊通河公安分局,还没降格成镇派出所呢。” 金明微微冷笑:“说到底,他就是不相信他前外甥,人家恨他这个老姨夫,恨得要死。” 好不错说:“对,就是这么个内情。但是谁也不想揭穿。” “那省城请来的法医专家最后怎么结论?”我接着问道。 “人家老法医专家来了,在镇医院太平间里做的检查。”好不错说:“那个小老太太很认真,仔仔细细检查了很长时间。最后的结论说,二美没有被人啃过,到死,都还是黄花小姑娘。” 我和金明再一次下意识地对视,都没说话,但是显然我俩都看出了对方的想法。二美的故事里涉及到一个很微妙的细节——腰带。 让我们不得不想起,二鬼子也是被冻死的,二鬼子的腰带也不见了。 “后来呢?”金明问道:“有了结论,老驴还是不相信?” 好不错说:“嗯,他还是不信,我老觉得他前任外甥糊弄他,跟人家吹胡子瞪眼骂大街。完事儿,收拾好行李,打算去北京上访,告状。北京要是不搭理他,他就上联合国去喊冤,这点破事儿闹得全世界人尽皆知,也不拿自家的姑娘的名誉当回事儿啊!” “到联合国去喊冤,那得多少要路费啊?”金明略显狐疑:“老驴那时候很有钱?” 好不错连声啧啧,似乎嘲笑金明少见多怪:“他咋没钱呢?他趁老鼻子巨款了。” “哪儿来的啊?”金明一时间还是没反应过来。 好不错没说话,心照不宣地看看我。 我轻轻叹了口气:“他的钱,是大美的赔偿款。” “哦……”金明拉着长音,恍然大悟:“懂了。换做是我,我也上联合国喊冤去。俩闺女都莫名其妙地死了,我留着那些偿命的钱有啥用?” |
“再后来呢?”我问:“老驴第一站去北京了吗?” “去个屁!”好不错鄙夷地说,似乎深深地为老驴色厉内荏不成大事而惋惜:“那时候,正是林业局改制的前后,也正赶上林业工人水深火热的时候,有买断工龄闹事儿的,有学校老师发不出工资喊冤的,还有这些……” 好不错伸手指着天花板:“这些楼房,都是棚户区改造工程。把原来老百姓的平房全拆了,盖楼。每户按面积收钱。人家别的林业局改造,都是拆一换一,就我们伊通河还得单收一份钱,老百姓本来都活不下去了,还来雪上加霜。要去上访告状的太多了,上头就派了人在滨江站,在北京站拦截,一看你是伊通河来人,有上访的企图,一律先拿下,再审问,后遣返。” 我苦笑一声:“截访!所以老驴就是嘴上过过瘾,其实没敢去。” 好不错说:“他心里咋想的,外人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是哪儿没去,老老实实在伊通河呆着。头两年还时不时的说两句牢骚话。过了两年,连一句话也不提了,安安心心开澡堂子,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大美的赔偿款,就开始琢磨盖房子,开民宿了,花样还挺多。” 好不错说完,恰到好处地叹了口气,流露出一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演情绪。 室内又陷入短暂的沉默,光线愈加黯淡,一切东西都变得影影绰绰,有一种失真的深邃,宛如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真相。 “有件事我不明白。”金明思忖着,慢慢地说:“为什么后来二鬼子会说,他看见大美带走了二美?” “二鬼子,是我们镇上的阴阳眼,有特异功能。”好不错带着七分鄙视,三分嘲笑,说:“伊通河镇上有四大神,在这从南到北几个镇上可出名了。” 我顿时来了兴趣:“哦,四大神,都是谁呀?” “我不说,你们也应该猜得出来。”好不错掰着手指头数落着:“头一号,范殿臣。二一号,二鬼子。三一号,曾繁民……” 我和金明都笑了。第一号大神,老驴范殿臣我们是见识过的,会画符,会作法,会请灵。三号大神曾繁民,也从老马嘴里听说过,伊通河虎山屯与外星文明联络代表,跟女外星人有过缠绵悱恻 ,国际知名UFO接触人士。 这俩人物,一个掌握古法秘术,一个密接外星科技,名列大神之位,名副其实。 “第四位,是谁啊?”金明迫不及待地追问。 好不错微微得意地笑笑:“四一号,就是老太太我咯,好不错。” 我和金明略感愕然,但随即恍然大悟——全镇上唯一一个开殡葬店的老太太,如果不能位列大神之间,对于自己的事业和前途是一种多么沉重的无形打击,她就是花钱买热搜,也得把自己的名字添加进去。 |
“老驴的本事我们都见到了,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金明笑道:“曾繁民我们也知道,见过外星人的。你老人家是什么功夫?” 好不错得意洋洋撇撇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一个是请神驱鬼,一个是吹牛现眼。我呢,是息事宁人,我们道行不同。” 金明暗示似的秒我一眼,接着问道:“那二鬼子的本事呢?” 好不错倏然沉默了一下,略显紧张,几秒之后,才缓缓地说:“二鬼子这人,可能是我们四大神里真正有本事的。唉,要不是他喝大酒,他早就发大财,享大福了。” “也就是说,二鬼子确实有点真本事?”金明一点点地追问。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他是真有阴阳眼。”好不错的声音有点压抑不住的哆嗦,似乎心有余悸。 “他能看见脏东西?”金明也跟着紧张起来。 “当然能。”好不错说:“要不,你以为他哪儿来的闲钱喝酒?就他那点儿低保,够他喝的么?” “他拿阴阳眼的本事挣钱?”我跟着问道。 “嗯,给人看事儿。”好不错说:“谁家老人有个急病,镇医院也瞧不准,找他看一看,他能给开个偏方,有时候好使。谁家丢了东西,也找他看一看,他给指个方位,你去找,十有六七能找回来。主家心情好的时候,赏个三十五十的,不好的时候,起码也给一瓶散白酒,要不面子上也不好看,他就这么混吃混喝。” “那他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啊!”金明说:“有低保,还有外捞。” “以前是不错,后来不行了,慢慢就过气了,跟陆毅似的。”好不错惋惜地说。 金明问:“为啥呢?” “为啥?”好不错冷笑:“因为二号大神老驴范殿臣异军突起了呗!” 我和金明没接茬,有点懵。 “其实,自从08年冬天,大美摔死那年之后,老驴就开始研究这些胡黄白柳灰了,有事没事的,还隔三差五请二鬼子合格小酒,请教点专业难题。” 好不错说道:“因此上,二鬼子算得上是老驴的半个野路子师父。只不过,那时候老驴功力尚浅,二鬼子没把他看在眼里。” “后来,二美又死了。老驴嘴上说着去联合国喊冤,但是没去成嘛。但是他在家里天天用功,研究学术,一不小心,突飞猛进了。”好不错说着,脸上流露着一点点羡慕嫉妒恨。 我想我能明白老驴的心境,他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解决不了二美的死因谜题,所以才另辟蹊径,希望通过神秘主义的玄学方式找到二美之死的答案,甚至包括大美的死因。 “一年半载的时间,老驴功力大增,把二鬼子甩在了后面。所以,矛盾就产生了。”好不错惋惜地说:“他们俩本来是一派的,可惜名利害人呐,不能团结一致。” “所以,二鬼子就开始造谣,说他看见大美带走了二美。就是为了恶心老驴?故意刺激他?”金明问道。 好不错摇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以我对二鬼子的了解,他虽然喝酒撒疯,但是还不至于拿小姑娘的死后名声耍狗坨子。他要说是看见了,想必就真的看见了。” 我忽然想起来派出所所长,那个少年不伦之恋,中年仕途不顺的男人。在我们第一次坐进他警车的时候,提到了二鬼子。那时候他愤愤地说:二鬼子,岂止是个酒懵子,他简直就是我们镇上的一个鬼!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的心境。 |
暂且更新半章,天亮继续。 这几天还在治疗恢复,写作时间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充裕,慢慢来吧。 谢谢大家! |
“因为二鬼子说的有鼻子有眼,又客观又具体,不像是仅仅为了恶心老驴,过过嘴瘾。”好不错沉吟了一下,接着说:“干我们这行的,都有道行,是真是假,一打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怎么个客观,怎么个具体?”金明问:“你能仔细说说么?” 好不错抬头,眼巴巴地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似乎陷入了回忆。 我也百无聊赖地走到窗户边上,隔着浸满水汽的玻璃观望着外面,这时只是上午八九点的样子,天色却阴霾得像是入夜前的黄昏,街道上只有零星的几个人路过,互相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匆匆散去,一转眼就销声匿迹,街路上陷入了一种末日寂静岭似的诡异空虚。 暴雪将至。 “二鬼子说,文艺汇演那天,他也去看演出了。” 好不错平静地诉说着回忆:“林业职工俱乐部,不大个地方,坐不了五百人,前排的好位置都让各个科室的领导,家属,学校师生占满了。小老百姓只能抢后排的座位,像二鬼子这样的,抢到了最后一排靠最边上的一个破座儿。” “反正他也不是为了看演出去的,他就是闲极无聊找个地方打个盹儿,有热闹的锣鼓点儿,他就睁眼睛看两眼。没有啥热闹的,他就闭上眼睛呼呼睡觉。打发完了时间,好去找个地方喝酒。” 我和金明都没敢接话,静静聆听这段诡异故事。 “二鬼子说,大概演出到了中间的时候,他醒来看了两眼,恍惚间就看到,在靠边的过道上站着一个人。你们应该能想到,剧场最后排过道那儿,灯光很黑,模模糊糊的,二鬼子只能影影绰绰看到那是一个女的,又矮,又瘦,穿着一身一抹纯黑的羽绒服,大毛帽子扣在脑袋上,只露出鼻子和嘴唇,一动不动,煞白,阴森,死死地盯着舞台上。” 好不错的眼神也慢慢变得阴森,声音也低沉沙哑,试图还原当时的场景和人物。 “二鬼子当时就有点惊了,你们想,他是个阴阳眼啊。他一下子就不确定,他看见的是人还是鬼了。” “卧槽,好吓人!”金明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实话实说,在好不错的卖力表演下,我也觉得这一段充满了惊悚感,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是一个鬼,她是不需要穿羽绒服的。 如果她穿着一身纯白轻盈飘逸的白纱超短裙,是不是更能凸显她作为一个女鬼的身份?穿着一身羽绒服,就太普通了,相当不符合人设——哦,鬼设。 我轻轻冷笑一下:“如果她真的是个鬼的话……” 冷不防金明呵斥一声:“闭嘴!别打岔!好好听姐姐讲鬼故事。” 我吃了个大瘪,只能讪讪一笑,凑到窗户上去假装看风景。 |
“后来怎样了?”金明问。 “二鬼子当然就很害怕,他自己说,当时浑身都酥了,一碰就要散架了。”好不错说:“他拼命扭头去看舞台,心里念叨着,看一眼回头之后,她就走了。” “那个时候,舞台上面,正是二美报幕的时候,一板一眼,可带劲了。二鬼子看了一会儿,心里念叨:走了吧,走了吧,就慢慢一回头……” 金明颤悠悠地问:“走了?” “走个屁!”好不错一拍大腿:“二鬼子一回头,黑乎乎的阴影里,那个女鬼就站在他面前,低下头,鼻尖对鼻尖,眼毛对眼毛,死死瞪着他。” “我靠!”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这一次,连我都吓了一跳。 “二鬼子整个人就麻木了,一动不敢动,一声不敢出。”好不错心有余悸地说:“那个女鬼,看着他,冷不丁还咧嘴笑了。” “那时候,二鬼子就认出了,这女鬼就是大美?”金明问到了那个关键问题。 好不错摆摆手:“没有,那时候,离得太近了,根本看不清样貌。二鬼子都吓傻了,忽忽悠悠地就又睡着了……咱也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吓昏了。反正他自己说,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演出都结束了,俱乐部里里外外乱哄哄的,他自己也晃神了,觉得很可能是喝多了,眼花了。” “二鬼子也随着大流儿往外走。”好不错说:“他身子虚,走得慢,等他走出俱乐部,大部队的人都没影了。就剩下零星几个人慢慢溜达着。走着走着,他就忽然看见,在没开路灯的那一边人行道上,二美和一个穿着黑羽绒服的女人手牵着手走着。二鬼子这才一激灵,终于想起来,那个穿黑羽绒服的,盯着他看的时候,那个眉眼,那个笑容,就是二美的姐姐,大美,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我思索着说:“二鬼子跟大美很熟吗?” 好不错说:“要说熟,也不算很熟。要说不熟,这个镇上所有的人都是熟人,谁不认识谁啊?” 我点点头:“你说的也对,这个镇上,谁跟谁都是熟人。” “我不是说了嘛,早年间,老驴带着原配老婆在滨江打工治病的时候,就把大美寄养在她姥姥家。”好不错说:“那时侯我们都还是住平房,一趟街。二鬼子的家跟大美姥姥家就是左右邻居,他看别人也许还有点恍惚,看大美,应该不会认错。” “二鬼子说,大美和二美,姐俩儿亲亲热热手拉着手走了。慢慢地就走到没有路灯的黑影里去了。二鬼子还没反应过来,使劲揉揉眼睛,可是人影都不见了。他浑身冷汗,一口气跑到大老李的面馆里,要了一碗骨汤面,一瓶散搂子。” “都这时候了,还喝酒呐?”金明嚷嚷起来。 “他迷糊,喝酒能让他清醒,我们土话叫‘透一透’……” 好不错微微冷笑:“没想到,这一下子透大劲儿了,他直接在大老李的面馆里睡着了,一觉闷到第二天早上才醒过来,那时候,二美的尸体已经找到了。” “喝酒真他妈耽误事儿。”金明无奈惋惜地说:“我以后再也不喝了。” |
“唉,反正总结一句话,不管是老驴,还是老吴,二鬼子,还是大老李,都是苦命人儿。”好不错深深惋惜地说:“有时候,死了儿女,比死了自己还难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不是谁都能受得了。” 我回头默默地看了金明一眼,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二”,递了个眼色,金明果然心领神会。 “我们还听所长说,前两年,二鬼子有一次也差点儿冻死了,被救活了,是吧?” 这件事,是我们坐着派出所所长的警车去笔录的途中,所长说的。如果不注意的话,这可能只是个小小的意外,但是如果你仔细注意的话,这件事蕴含着很微妙的疑点。 好不错点点头:“对,那就是前两年,15年冬天的时候。就是老景刚来到镇上不久,刚当上协警,尽职尽责,大冬天的满大街溜达,刚巧撞上二鬼子一头扎在雪堆里,就把他给救了。” “这么说,老景还是二鬼子的救命恩人呢。”金明略带诧异地说。 “嗯,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好不错叹息道:“可惜,这一次,没有老景去救他啦。” “那次二鬼子不是被救活了么?他清醒之后,也没说是谁暗害他?”我接茬问道。 好不错猛然直勾勾地看着我,吓得我有点儿发毛。 “你这话说的,就好像我们镇上各个都是坏人似的。”好不错愤愤地说:“喝醉了,冻死个人都是暗害的?” 我苦笑了一下,没有狡辩。 好不错说的对,那一次,二鬼子只是挨了一下冻,既没死,又没伤,安然无恙,凭什么说有人“暗害”呢? “话说到这儿了,那天的事儿我还真记得。”好不错思忖着说:“傍晚的时候,二鬼子就在大老李面馆,已经喝了不少了,一出门,冷风一吹,哇哇地吐了一地。” 她站起身来,走到窗户边上,指着外面:“就那儿,大老李面馆过马路正对过儿……” 我循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差不多就是我和金明,老景不久之前站着聊天的位置。 “那会儿,路边正好停着一辆汽车,白色的,子弹头。”好不错说:“二鬼子一口喷出去,哗啦啦喷了人家一车身的腥臊恶臭。” “人家车主出来,把他揍了,扔雪堆里了?”金明不怀好意地问。 “那倒没有,车里好像是没人。”好不错说:“二鬼子也不讲个道理,看没人出来,他还踹了人家车一脚,尥了。” “不是个东西!”金明说。 “可不是嘛。当天晚上就遭了报应,差点儿冻死。”好不错说。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我问。 “我嘛……”好不错忽然有些扭捏,轻声说:“那天晚上,我也在大老李那儿喝酒来着,我跟在二鬼子屁股后头出门看见的。他踹人一脚跑了,我回店里了。” 我何金明面面相觑,无奈地苦笑。 突然间,金明一激灵,差点儿跳起来:“你刚才说,那辆车是什么车?” 我也吓了一跳,但是一瞬间,我就明白了金明的意图,心头猛然一震。 好不错也有点惊吓,期期艾艾地说:“白色的子弹头,怎么了?” 金明慢慢地转向我,颤颤地问:“今早上,咱俩出来的时候,你看到了么?” 子弹头,在东北老百姓的口语里,就是“别克”的昵称,因为别克的品牌标识就是三枚并列的子弹头。 而我们来到伊通河镇开的车,正是一辆白色的别克GL8商务车。 而今天早起,我何金明搭乘老驴的港田三蹦子从民俗出发,转弯经过温泉馆门前的时候,似乎并没有看到那辆别克商务车。 而我清楚地记得,昨天晚上,尼洛接我和金明回去的时候把车停在了民宿和温泉馆中间的空地上。 那么,小浩家企业里这辆别克商务车,跟好不错说的那辆白色子弹头,会是同一辆车吗? 今天早上,如果它没有停在民宿门前,那么它去了哪里呢? 我闭上眼睛,沉思,回忆,慢慢地说:“我记得没看到,它不在那里。”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茫然孤立,毫无关联。但是又似乎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线索,把每一样事物都串联了起来。 但是,这些关联线索摆在你眼前的时候,你又视而不见。 |
今日更新结束,明天继续下一章。 谢谢各位。 春假已过,开工大吉! |
第二十四章/ 关联 好不错并不明白我和金明所说的是什么,她脸色有点狐疑,但又不好明目张胆地询问,因此显得有点儿刺刺挠挠的。 我琢磨了一下,关于白色别克车的猜想毕竟还是空穴来风,倒不如把重点放到我想查探的重点上来。 而那个重点,就是二鬼子的女儿的下落。 我还是给金明眼神暗示了一下,还是回到原本的话题上来。 “这个二鬼子,还有什么别的故事吗?”我说:“我还挺喜欢他的。” “二鬼子啊,说起来,我都忘了他本名到底叫什么了……”好不错收敛了一下好奇心,继续讲述二鬼子的故事。 “二鬼子也不是我们伊通河本地人,他应该是文革后期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从上海来的。那时候大概是1975、76年左右,文革马上就结束了,他才赶上下乡来了林区,我记得我们小时候都叫他‘上海娃子’……” 我非常诧异:“二鬼子,居然是上海人?” “有啥奇怪的吗?”好不错反问:“文革的时候,上山下乡的青年哪个地方的都有,有个上海人挺正常的嘛!” 我点点头,默认同意。那个年代,各个大城市的青年学生一腔热血,不远万里来到北大荒插队的数不胜数。 “这就跟1910年进宫当太监,1949年加入国民党一样,点子真寸。”金明笑着说。 “可不是嘛,他来到伊通河没多长时间,北京城传来大喜讯,四人帮被打倒了,文革结束了。” 好不错说:“二鬼子就憋着一门心思想回上海,后门也走了,礼也送了,但就是阴差阳错赶不上门路,一直也没回成。” “再后来,领导上也是尊重他是个上海知情,破例给他安排了工作,在林业局中学教课。”好不错叹息着说:“有工资,没编制,相当于民办教师。” “呵呵,二鬼子居然还当过老师呐!”金明少见多怪地嚷嚷:“他教哪一科啊?” “英语。”好不错说。 “英语……”金明一时略微愕然:“他,一个酒懵子,能教英语?” “那咋不能?那时候他还年轻,眉清目秀,派头十足,还没变成酒懵子。说英语贼溜,比美国人都更像汉奸。”好不错说:“要不,你觉得他为什么从外号‘上海娃子’,变成了外号‘二鬼子’?” 金明恍然大悟点点头:“哦,明白了。原来‘二鬼子’指的是这个意思。” “按理说,三十多年前,有个当老师的工作,就算是个铁饭碗了,虽然挣钱不多,但是起码旱涝保收,过日子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好不错接着说:“可是他又不安心,死活非要回上海。” “唉,也不怪他,换做是我,我也死活回上海。”金明说。 好不错接茬道:“可说是呢,那时候我们这些林区人都没见过世面,也不知道大上海花花世界到底是啥样的。后来,电视上演《上海滩》,许文强一出来,迷死人啦,我们就说,怪不得二鬼子老想回上海,上海真带劲呐!” 好不错慢慢回忆着,忽然“扑哧”笑出声来:“头天晚上,电视剧里许文强一出场,第二天,二鬼子就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顶黑呢子礼帽,一身黑皮子大衣,一穿一戴,还缠上一条白围脖,沿着伊通河大街走到学校去上课,大家伙一看,嚯,这简直就是活周润发啊,迷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我和金明相视而笑。这种场景,对于一个七零后记忆犹新。那时候,周润发先生扮演的许文强风靡一时,在八十年代初的那几年,几乎每个二三十岁左右的男青年,都曾以穿一身大领子的西服,梳一头牛犊子舔过的油亮大背头,围一条白围脖,叼根烟卷儿为时尚标配——有的人,甚至还要在裤腰里别一把木头削的小手枪,当然不轻易示人的——聊以自慰那种无比强烈的角色代入感。 那时候大约正是老景去我家乡镇上解剖验尸的那几年,我家邻居的一个不良青年,视许文强为终身偶像,我亲眼见过他把一条小孩儿尿布裁剪的布条,摆在炕沿上,小心翼翼地比比划划,一头宽一头窄,精致地对折,缝合,开心地缠在脖子上做上吊状。 我问:你干啥呢? 他说:我缝一条领带,许文强那样的。 因为他省吃俭用攒了一身西服,但是唯独缺一条领带,引领小镇时尚还欠缺一丝完美。 虽然那时我还很小,但是尚且懵懂地觉得,许文强的领带似乎不是用小孩尿布对折缝合的——好吧,扯得有点远了,回到正题上来。 |
我笑着说:“二鬼子在你们镇上的名声,肯定不怎么好?” “能好得了吗?”好不错叹息道:“那么年轻又帅气一个人儿,还是个上海娃子,谁家大姑娘小媳妇瞅一眼不迷糊?” “有很多绯闻吧?”金明问。 好不错微微愣了一下,一瞬间,眼神和脸色都有些温柔荡漾。我蓦然意识到,不久之前刚刚在另外一个人的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对,就是老景提到他的“法医师姐”的时候。 我相信,金明也同样看得出来。 所以,如果二鬼子年轻时代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这个小镇上惹下许多痴心情债的话,这个小老太太好不错必然名列其中。 但是经历了多年的人情冷暖世事浮沉,当年的纯情女子已经修炼成了千年人精和情绪管理大师,好不错春心泛滥的表情转瞬即逝,冷冷地说:“啥叫绯闻呢?咱们山沟里的人也不明白,也不打听,也不瞎说。” 我意识到好不错有点儿伤怀且戒备,赶紧调换了话题。 “二鬼子最后不还是在镇上娶了老婆么,还生了闺女?”我总算把话题拉回了正道上。 二鬼子的女儿的去向,才是这个看不清猜不透的谜局里最关键的一环。 “二鬼子娶了老婆?哼哼……”好不错阴郁地冷笑了两声:“那纯粹是镇子上老爷们儿合伙下的一个套儿。” “什么情况?”金明的眼神闪亮起来,一股八卦爆棚的气势瞬间炸裂。 其实,我也挺爱听这种故事的,只是我没有她那么张扬。 “二鬼子太打眼了,对于镇上有家有室的老爷们儿来说,都是一根眼中钉。”好不错喃喃地说:“再加上他自己也属实不检点,招猫逗狗,拈花惹草。” “那时候,林业局知青点上,除了二鬼子之外,还剩下一个女知青,也是文革之后没走上门路,回不了家的。” 好不错轻轻叹息,接着说下去:“那个姑娘是河北保定来的,一说话一股老坦儿味。长得霸丑霸丑的,面黄肌瘦,还不如一根葱水灵。” “因为他俩都不是本地人,暂时解决不了住房。林业局就让他俩继续住在知青点的破宿舍里,反正就剩下下他俩人,一人住一间,也算有个照应。” “嗯,人均居住面积还挺宽绰的。”金明说。 “有人说,孤男寡女住宿舍里,安全么?我就说了,有啥不安全的。就那姑娘丑成那样,鬼都没兴趣,更何况二鬼子。”好不错呵呵笑道:“二鬼子又不是没吃过好姑娘。” 金明忘了我一眼,略显期盼,也略显尴尬。我也没想到,这个小老太太对待两性关系居然如此开放,虎狼之词,何其刺激。 |
“但是,他妈的谁也没想到。有一天晚上,二鬼子忽然鬼上身了,半夜三更,光腚拉衩,嗷嗷叫,窜出来,一脚踹开隔壁的房门冲进去……” “我的妈呀!把隔壁女知青给啃啦!”金明嚷嚷。 “那倒没有,那天晚上没啃成功。”好不错摆摆手,说:“他刚一冲进去,早就在附近埋伏的一帮老爷们儿就跟进去,抓他个现场啃人未遂。” 气氛蓦然沉默,我们三人谁也没说话,有一种凄凉的情绪在慢慢凝固。 好不错说的没错——如果她所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么肯定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 片刻之后,好不错喃喃地接着说起来:“老爷们儿们就围个圈,把二鬼子困在中间,也不打也不骂,好言好语,就问二鬼子想怎么处理?要是公事公办呢?就告他一个现行强奸。要是私情私了呢?就娶了女知青结婚,皆大欢喜。你们猜,二鬼子选了哪个?” 又是一阵沉静。 过了一会儿,金明幽幽地说:“那还用问嘛,换了我,我也选私了啊……那个年头,正是严打呢,我知道。” 我也点点头。 在八十年代“严打”风潮下,强奸罪就可以枪毙,未遂也很可能判决无期。在那种情况下,识时务者为俊杰,无论是谁,选择“私了”都是明智之举。 好不错狠狠地冷笑:“那你们可就看错了,二鬼子那人,硬气!他扯着嗓子喊,我公事公办,你们现在就叫派出所来。” 金明猛地一拍大腿:“牛B!是个狠人,后来呢?” “那帮老爷们儿也没想到他这么横啊,都愣神了,恍了半天,才缓过来。”好不错说:“总算有人第一个站出来,朝着二鬼子就踹了一脚。其他人这才跟上去,拳打脚踢,把他打得五官七窍鼻口窜血……” “再后来呢?”金明弱弱地问道,眼里闪出了一星半点的泪花。 “再后来,连那个女知青都看不下去了。”好不错低沉地说:“那姑娘一下子扑到二鬼子身上,说,你们别打了,我替他选,私了。” “最后,二鬼子就娶了哪个女知青?”我问。 “能不娶吗?”好不错苍凉地反问:“喜酒还摆了好几桌呢,新郎和新娘也都眉开眼笑的,看起来可正常了,啥事都没有。” 我思忖着说:“后来,二鬼子就开始酗酒了?” “对!结婚之后,他就再也不拈花惹草了,就是喝点儿小酒。”好不错说:“除了喝酒,还开始练气功。那几年时兴特异功能,气功大师满坑满谷都是,你们应该知道的。” 我还是沉默苦笑。 经历过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十年的一代人都记得,那些年气功大师就跟雨后的狗尿苔不要钱似的,一茬又一茬,各种神功法术满天飞,从张宝胜,严新,张宏堡,直到后来吹牛不打草稿的邪教头子,以及红遍娱乐圈的王林。 金明看看我,轻声说:“无论是喝酒,还是练功,其实他的 目的只有一个,逃避现实。” 金明说得对。二鬼子是对现实世界已经彻底绝望了,所以采用酒精和神功自我麻痹,以幻觉苟延残喘,假装自己还在这世界上卑微地活着。 |
“没想到啊没想打,最后还真让他练出神通了,阴阳眼啊!”好不错说:“在我们专业圈内,有个学名叫‘天眼通’。” “打住,打住。”金明摆摆手制止好不错:“咱们先别打岔,暂且把天眼通放一放。还是说说,为什么二鬼子那天晚上会突然发疯,跑到女知青宿舍去耍流氓?” 好不错笑笑:“那我可不知道。” “你肯定知道!”金明说。 “知道我也不能说。”好不错的口气异常坚决:“今天我说的够多的了,要搁别人,我才不开口呢。” “你不说,我也能猜出来。”我插话道。 好不错微微冷笑:“你咋那么会猜呢?” “他别人下药了。”我没搭理他的反诘,自顾自地说下去:“镇上的老爷们儿,为了克制二鬼子这个祸害,在他的水里饭里下了药,对吧?” 好不错把头转过去,不再看我,也没说话。 金明轻声说:“嗯,我也这么猜的。他们以为,给二鬼子找一个老婆,就能拴住他不再拈花惹草了。” 好不错慢慢地站起身,抻了个懒腰,呼呼喘着气,溜达到窗户边上,挨着我,盯着窗外的街路。 “我也不知道真假,反正后来有人这么传闲话……”好不错怯怯地开口:“他们说,那天晚上,有人把生产队喂猪的发情药洒在二鬼子宿舍的锅里了。那喂猪的玩意儿,劲头贼大,一般人受不了。” 金明也凑到我身子另一侧,盯着窗外,低声恨恨地说:“真不要脸!” 我说:“谁不要脸?” 金明说:“那些老爷们儿呗。” 我扭头看着她,她的眼神里有鄙视,有愤怒,有无奈,有伤感,种种情绪,非常复杂。 “你很同情他?”我说。 “你不了解女人,完全不了解。”金明说:“在这件事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会选择同情他,不信你问咱老姐姐。” 金明侧着头瞟着好不错。好不错淡淡地冷笑:“我同情他个屁,他纯粹是自己作死。但凡他能洁身自好一丁点儿,也不至于这个下场。” 金明说得对,好不错的言辞中对二鬼子充满了怨毒,但是碎碎念念,都是情极之毒。所谓爱之愈深,恨之愈烈吧。 金明回身朝我眨眨眼,意思是:看,我说对了吧。 “我很想知道,带头往他锅里下药的老爷们儿,是谁?”金明问。 “谁他妈的知道呢,我也不知道。”好不错说。看得出来,他依然很隐晦地心痛那一段往事。 金明倏然沉默,不再言语。 “还是说说后来的事儿吧?”我接着说:“他娶了女知青,生下了一个闺女,然后呢?” “然后喝大酒,练气功,特异功能,神功附体。”好不错酸涩地笑着:“酒瘾越来越大,功力越来越高,比乔帮主还牛B。” “那后来,他老婆和闺女为什么跑了?”金明一点一点渐进渗透着追问。 “没啥原因,就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呗。”好不错说:“九几年以后,林业教育系统改革,当老师要大专毕业,有资格证,要正规编制。他一个老破知青,要啥没啥,就把他下岗了,那点儿工资也没了,他还干不了别的,只能吃低保。” 金明问:“那他老婆呢,什么都不干,一点钱不挣?” “他老婆鸡零狗碎干点儿零活儿,但是不够花呀。一来他要天天喝酒,二来还有个闺女要吃要喝,还要上学,他老婆那点儿收入,怎么够?” |
我和金明迅速地交换了眼神,彼此确认一下进度,终于到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了。 “那个……他闺女,真的是跟他妈妈一起跑回河北老家了吗?” 我假装看着窗外的街景,一字一字,慢慢地问道。 好不错猛地扭头,死死地盯着我:“你问这个干啥呀?你咋这么好信儿呢?什么意思?你有点儿啥怀疑呀?” 我心头激灵一下,突突地震颤——完蛋了,我太着急了,穿帮了。 我内心无比懊恼,但是尽量保持着脸上的云淡风轻,若无其事地笑笑:“聊天嘛,话赶话到这儿了,你别多心。” 好不错“嘁”了一声,又探头探脑看着窗外,似乎接受了我的解释,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疑心和戒备已经溢出来了。 忽然间,好像没什么话可聊了,情绪和气氛都略显尴尬。 我刚想委婉地提出告辞,金明却忽然说:“老姐姐,我再问最后一个事儿。” “嗯,你问,我看我会不会。”好不错略带嘲讽地回答。 “二鬼子耍流氓出事那天晚上,第一个动手揍他的人,是谁?” 我没想到金明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蓦然愣愣地看着她,心中忽然百转千回。 好不错却再次转头看向我,撇嘴冷笑:“你不是会猜吗?我给你三次机会,你猜。你要是猜对了,我保证承认,不撒谎。” 这就是赤裸裸地挑衅了! 我深深地吸气,闭上眼睛,脑子像老驴的三蹦子一样飞速旋转。 “那个人,是老驴?”我说。 好不错鄙夷地摇摇头:“瞎扯,八几年的时候,老驴根本不在林业局呆着,人家有正式工作。” 我猛地一阵懊悔,在我们乘坐三蹦子来的路上,老驴已经明确地告诉过我:他和老吴关系说不上好不好,因为他们只是小时候在一起玩过,长大后,他在外地工作,就没怎么接触。直到吴鑫被害案之后,她老婆也死了,他才回到伊通河的。 这么明显的事儿,我居然忽略了了——我特么真是个猪脑子。 “白瞎了一个机会……”好不错遗憾地说。 “难道是……大老李?”我试探着说。 好不错微微撇嘴,冷笑:“大老李,是二鬼子在这个镇子上唯一的贴心酒友。他要是动手揍过他,下药害过他,他俩关系能这么铁?瞎胡扯!” 我有些茫然了,困惑地看着金明。 金明说:“算了,最后一个指标,我来猜吧。” “无所谓,你俩是一伙的。谁猜都一样。”好不错说:“反正也只剩下一次机会了。” 金明抬头,望天,思索了片刻。 “我猜,那个人是……老吴?”金明说:“吴鑫他爹?” 好不错慢慢地收敛起了笑容,缓慢地,沉重地点点头:“你比他聪明,一猜就准。” |
我愣住了:“你是怎么猜出来的?” 金明无奈地摇头,苦笑,反问:“咱们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总共来伊通河不到半天,你满打满算能知道几个镇上的老爷们儿?咱老姐姐这么问你,很明显就是这个人一定是你知道的。所以你掰着手指头数一数,还能是谁?” 我简直没法说了,这个问题跟昨天晚上在筋饼店,老胖子问我:你猜二美是怎么死的?简直就是同一个问题的翻版,但是我依然满脑子浆糊,一无所知。 “这就是一道送分题,你都答不上来,鄙视你。”金明乘胜追击,不依不饶地刺激我说:“而且很显然,第一个动手打人的,就是在锅里下毒的。因为他是主谋,他不动,别人不敢动。” 这一刹那,我无比钦佩金明的逻辑能力,但是疑问也随之而来。 “老吴为什么要这么干?”我狐疑地问:“难道二鬼子勾引他老婆了?” “你可拉到吧!”好不错笑骂道:“老吴他老婆,最恨的就是二鬼子,恨不得吃了他。” “那就更不对了。”我思忖着说:“吴鑫那时候还小,我们同岁的嘛,那时候最多也就十来岁,二鬼子再怎么流氓,还不至于对幼女下手吧?” 金明深深地叹息,倍感无奈:“你真笨!那时候二鬼子正在林业局中学当老师,教英语。” “那又怎么样?”我说。 “你别忘了,吴鑫还有个姐姐……”金明蓦然幽幽地说。 “对,吴淼。”好不错说:“也是个小美女,比她妹妹漂亮多了。” 一股电流在几万分之一秒内击穿了我的天灵盖,我浑身麻酥酥地震颤,几乎摇摇欲坠,本能地探出手扶着窗框才勉强安稳,继而一声声粗重地喘息。 “你咋了?”金明不明所以,笑着问:“附体啦?通灵啦?” 我艰难地扭头看着他,我想我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所以金明在那一刹那闭上了嘴。 我用尽全身力气,一点一点地说:“你还记得我们说过的,跟那三个姑娘都有直接关联的事件吗?” 金明瞬间僵硬,凝固。我相信,她已经明白了我的暗示。 而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瞄着窗外,看到了更令我感到诡异的一幕——我们乘坐的那辆别克GL8商务车,也就是好不错所说那种“白色子弹头”——正沿着空旷无人的街路,缓缓碾压着冰雪路面,无声无息地开过来,令我一瞬间想起了小时候在《故事会》上读过的灵异故事,宛如幽灵鬼车。 “这辆车,看着真眼熟……” 好不错趴在窗户上,用棉袄袖口擦拭着玻璃上的水汽冰花,仔细盯着那辆车,迟疑地说:“好像特么的在哪儿见过似的。” |
最新一章更新结束。 谢谢各位捧场! 给大家拜个晚年,祝你们晚年幸福! |
抱歉,各位,今天有点感冒,耽误了。 而且,老马很快就要死了,我有点抑郁,下面两三章要仔细构思一下。 谢谢你们不催的支持! |
第二十五章/ 同桌的你 窗外,揭露上,那辆别克商务车呲溜溜地滑行了几步,停下了。 车门被愤怒地拽开,老马颤抖着一身肥肉跳出来,呲牙咧嘴,气喘吁吁。 不出意外的话,开车的人应该还是尼洛。但我没有看见他开门或下车。 老马恨恨地擤了一把鼻子,把一嘟噜鼻涕摔在路面上,抬脚踩住,死去活来地蹭了几下,总算稍稍平息了怒气,慢慢地溜达到马路牙子上。 好不错看看我,说:“他不是我们镇上的人,应该是跟你们一起的吧?” 我没应声。金明接过话茬,说:“对,那是我们老板,投资人。”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虽然金主少爷小浩挂着投资人的标签,但是真正有发言权的,实际上还是老马。 好不错啧啧一声,有点儿羡慕嫉妒恨的意思:“嗯,白白胖胖,富富态态的,一看就像大老板。” 金明想了想,朝我说:“咱俩是不是应该出去意思意思?” 我明白金明的意思,一般来说,“意思”这俩字本身就包含着多重意思——敷衍,撒谎,祈求,巴结,刺探,不动声色的诋毁,有说有笑的拒绝,都是“意思意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对于我来说,针对老马的行动,还更加具有一种特别的意味——说实话,我感到有点儿紧张。 还没等我作出决定,好不错忽然挥手乒乒乓乓敲打着窗框,叮叮当当一连串乱响,吓了我一小跳。 窗外,老马猛地回头,私下逡巡,这才看到我们的窗户,他眯起眼睛瞅瞅,仔细辨认了一下,肥嘟嘟地笑了。 好不错满脸堆笑,隔着窗户挥着手,扯起嗓门吼道:“大哥,进屋来热乎热乎。” 老马慢慢悠悠走到门口,仔细端详了一眼门脸,显然他看到了“纸扎店”的招牌,略微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拽开门走了进来,一股冷风随着灌进室内。 这一刹那,我忽然无比惶恐——这就是被老景和他法医师姐认定为杀人碎尸真凶的人,也是被怀疑为谋杀大美的凶手的人。 昨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他脑满肠肥的外表下隐藏的眼神有点儿不寒而栗。 昨天晚上,我甚至认出了他多年前的身份以及与我的一面之缘。 但是现在,他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感到心惊胆战,甚至他推门走进的一瞬间,我眼前的画面就像慢动作的电影一样,每一帧都无比漫长,且充满杀气。 是的,我不害怕死人,但是却对一个活人充满了恐惧——我只能抖起所有心眼,千方百计小心应付。 |
第二十五章/ 同桌的你 窗外,揭露上,那辆别克商务车呲溜溜地滑行了几步,停下了。 车门被愤怒地拽开,老马颤抖着一身肥肉跳出来,呲牙咧嘴,气喘吁吁。 不出意外的话,开车的人应该还是尼洛。但我没有看见他开门或下车。 老马恨恨地擤了一把鼻子,把一嘟噜鼻涕摔在路面上,抬脚踩住,死去活来地蹭了几下,总算稍稍平息了怒气,慢慢地溜达到马路牙子上。 好不错看看我,说:“他不是我们镇上的人,应该是跟你们一起的吧?” 我没应声。金明接过话茬,说:“对,那是我们老板,投资人。”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虽然金主少爷小浩挂着投资人的标签,但是真正有发言权的,实际上还是老马。 好不错啧啧一声,有点儿羡慕嫉妒恨的意思:“嗯,白白胖胖,富富态态的,一看就像大老板。” 金明想了想,朝我说:“咱俩是不是应该出去意思意思?” 我明白金明的意思,一般来说,“意思”这俩字本身就包含着多重意思——敷衍,撒谎,祈求,巴结,刺探,不动声色的诋毁,有说有笑的拒绝,都是“意思意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对于我来说,针对老马的行动,还更加具有一种特别的意味——说实话,我感到有点儿紧张。 还没等我作出决定,好不错忽然挥手乒乒乓乓敲打着窗框,叮叮当当一连串乱响,吓了我一小跳。 窗外,老马猛地回头,私下逡巡,这才看到我们的窗户,他眯起眼睛瞅瞅,仔细辨认了一下,肥嘟嘟地笑了。 好不错满脸堆笑,隔着窗户挥着手,扯起嗓门吼道:“大哥,进屋来热乎热乎。” 老马慢慢悠悠走到门口,仔细端详了一眼门脸,显然他看到了“纸扎店”的招牌,略微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拽开门走了进来,一股冷风随着灌进室内。 这一刹那,我忽然无比惶恐——这就是被老景和他法医师姐认定为杀人碎尸真凶的人,也是被怀疑为谋杀大美的凶手的人。 昨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他脑满肠肥的外表下隐藏的眼神有点儿不寒而栗。 昨天晚上,我甚至认出了他多年前的身份以及与我的一面之缘。 但是现在,他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感到心惊胆战,甚至他推门走进的一瞬间,我眼前的画面就像慢动作的电影一样,每一帧都无比漫长,且充满杀气。 是的,我不害怕死人,但是却对一个活人充满了恐惧——我只能抖起所有心眼,千方百计小心应付。 |
第二十五章/ 同桌的你 窗外,揭露上,那辆别克商务车呲溜溜地滑行了几步,停下了。 车门被愤怒地拽开,老马颤抖着一身肥肉跳出来,呲牙咧嘴,气喘吁吁。 不出意外的话,开车的人应该还是尼洛。但我没有看见他开门或下车。 老马恨恨地擤了一把鼻子,把一嘟噜鼻涕摔在路面上,抬脚踩住,死去活来地蹭了几下,总算稍稍平息了怒气,慢慢地溜达到马路牙子上。 好不错看看我,说:“他不是我们镇上的人,应该是跟你们一起的吧?” 我没应声。金明接过话茬,说:“对,那是我们老板,投资人。”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虽然金主少爷小浩挂着投资人的标签,但是真正有发言权的,实际上还是老马。 好不错啧啧一声,有点儿羡慕嫉妒恨的意思:“嗯,白白胖胖,富富态态的,一看就像大老板。” 金明想了想,朝我说:“咱俩是不是应该出去意思意思?” 我明白金明的意思,一般来说,“意思”这俩字本身就包含着多重意思——敷衍,撒谎,祈求,巴结,刺探,不动声色的诋毁,有说有笑的拒绝,都是“意思意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对于我来说,针对老马的行动,还更加具有一种特别的意味——说实话,我感到有点儿紧张。 还没等我作出决定,好不错忽然挥手乒乒乓乓敲打着窗框,叮叮当当一连串乱响,吓了我一小跳。 窗外,老马猛地回头,私下逡巡,这才看到我们的窗户,他眯起眼睛瞅瞅,仔细辨认了一下,肥嘟嘟地笑了。 好不错满脸堆笑,隔着窗户挥着手,扯起嗓门吼道:“大哥,进屋来热乎热乎。” 老马慢慢悠悠走到门口,仔细端详了一眼门脸,显然他看到了“纸扎店”的招牌,略微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拽开门走了进来,一股冷风随着灌进室内。 这一刹那,我忽然无比惶恐——这就是被老景和他法医师姐认定为杀人碎尸真凶的人,也是被怀疑为谋杀大美的凶手的人。 昨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他脑满肠肥的外表下隐藏的眼神有点儿不寒而栗。 昨天晚上,我甚至认出了他多年前的身份以及与我的一面之缘。 但是现在,他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感到心惊胆战,甚至他推门走进的一瞬间,我眼前的画面就像慢动作的电影一样,每一帧都无比漫长,且充满杀气。 是的,我不害怕死人,但是却对一个活人充满了恐惧——我只能抖起所有心眼,千方百计小心应付。 |
我靠,天涯这真是要疯啊。 要么就发帖审核,要么就连发三回。 我是彻底服服帖帖了。 |
“你俩咋在这儿呢?”老马对着我笑嘻嘻地,抢先问道。 “采风嘛!”我小心地敷衍道:“不出来采采,哪儿来的风?” 金明跟着说:“就是嘛,不采风,写不出稿子,我们俩就都得喝西北风。” 但是显然老马对于“采风”的话题并不感兴趣,他也只是意思一下,随便问问。反倒是转向好不错,热情地问:“老嫂子,这店是你的呀?” 好不错是个天生的自来熟,满面春风地回答:“小店一间,不足挂齿。” 我真是没想到,好不错居然还会说“不足挂齿”,真的有点儿令我刮目相看了。 老马微笑,说:“按说我应该恭喜你生意兴隆,但是人情世故,这话又不能这么说。” “你恭喜我也没用。”好不错假模假式地叹气:“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前几年集中死了一批七八十岁的老人,那是阎王爷照顾,生意还凑合。最近几年,一年到头都死不了三五个,青黄不接了。” 好不错这句话,充满了铜臭的真理,揭示了冷酷的现实。这个行业是靠阎王爷给面子才有饭吃的,哪一天阎王爷心情好了,不打算持续收人的时候,他们的日子就很难过了。 老马还是保持淡淡的微笑:“光靠主业也不行,你得想方设法搞点副业,增强创收能力是关键。” 好不错盯着老马抿嘴一笑:“你这话说的,确实是大老板的口臭……嗨,说错了,是口气。” 只要不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好不错就是在嘲讽揶揄,老马顿时有点儿难堪,但是尽力隐忍着。 金明瞧出了其中有点儿尴尬,便笑道:“我们马叔说话就是有水平,不愧是大集团的董事长助理。” “哦,你姓马啊?”好不错问。 “免贵,姓马。”老马不咸不淡地说:“老嫂子你姓郝呗?” 好不错点点头:“你咋知道的咧?” 老马随手指了指店门:“你们外挂块牌子,写着‘好不错纸扎店’,我就猜你可能姓郝?” 好不错扭头看看我,有看看金明,再看看老马,说:“还是你们城里人聪明,一个个都那么会猜。” “哦,都那么会猜啊!”老马意味深长,但是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和金明:“你们都猜了些啥游戏,能不能跟我说说,让我也乐呵乐呵。” 一瞬间,鸦雀无声,气氛骤然冷却。 绝对不能让老马知道我们刚才讲述的故事和讨论的细节——这是个要命的秘密。 我们谈到了老驴的过往,二鬼子的过往,大美二美之死以及老景对这事儿追查,甚至是二鬼子第一次差点儿被冻死之前,在一辆白色子弹头商务车上呕吐过,还踹过一脚。 如果我们的推测都是合理的话,老马与吴鑫和大美之死脱不了关系,那么二鬼子之前踹过的那辆白色子弹头,很可能就是我们乘坐的这一辆车。 这个消息无论如何不能让老马得知。 更何况,在与好不错聊天之前,我和金明曾经与老景在面馆门外聊过很长时间。这一点我不担心金明会泄漏,但是我控制不了好不错那张比棉裤腰还松的破嘴,万一她漏了口风说出了这事儿,以老马的老奸巨猾,他立刻就能猜到我跟老景可能谈了些什么。 我的眼神下意识地瞄向好不错,如果不是老马就站在我身边,我真的很想试试,一招“手刀”劈过去砍在她的颈动脉上,能不能像电影里似的一招撩倒,斩人灭口。 |
可能是这一刻,阎王爷发了善心,拯救了这个给他操办生意的阳间代理人,就在这尴尬的片刻,好不错的店门被猛地拽开了,一个人急三火四地冲了进来。 我本以为可能是刚才没下车的尼洛,但是定睛一看,是一个穿着破棉袄,戴着棉帽子,鼻头冻得通红,看起来不太机灵的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一进门,劈头盖脸地扯着嗓门问:“大姨,赞助二鬼子的那个花圈扎好了,我驮过来了,是放店里,还是直接送殡仪馆呐?” 好不错迎过去,拍打着小伙子身上头上的碎雪,回头朝我们解释:“这是我大外甥,帮我干点儿力气活儿……先给我搬进来放店里吧,明天民政救助办才能办完手续呢,不着急。” 大外甥哼了一声,转身又出门去。 幸好这一番冲撞,打乱了老马的追问,否则这个场面还真是很难收拾。 老马轻轻摇头,苦笑了一下,看着我,好像又要说点什么,这一恍神儿的工夫,店门又被拽开了,大外甥一手架着门框,一手拖着一架花圈,拉拉扯扯地闯了进来。 大外甥把花圈往地上一摆,本来就乱糟糟的狭窄空间就所剩无几了。 好不错笑眯眯的说:“这是给二鬼子赞助的,你们瞧瞧,手艺多好。” 我和金明,老马三人都凑近看了看,各自点头表示“不错不错,真的不错”。 平心而论,作为一架友情赞助的花圈,花盘圆润,支架笔挺,白花布满大盘,朵朵绽放,黄花点缀其间,娇艳欲滴,挽联精致,书法流畅,能做到这个规格,这个造价,应该说好不错算是很尽心了。 就凭这点,足以抵消她很多背后嚼舌头的恶业。 金明似乎很欣赏地凑近去,慢慢捋着花圈上垂下的挽联,轻声念道:“先严古月生大人千古……孝女古清星敬挽。嗯,二鬼子本名叫古月生?” 好不错忽然温柔地叹息:“你瞧,我都说了我忘了他本名叫啥来着?这是谁想起来的?” 我忽然明白了,在这个镇上,肯定不是所有鳏寡孤独的逝者,好不错都会赞助一架花圈的——她只给二鬼子,或者说古月生,赞助了一架。 因为他曾经是她少女情怀梦中的白马王子,甚至可能还曾经有过一点情色绯闻,直到如今白发迟暮,依然会莫名的伤感,难以忘怀。 |
“这是咱隔壁写毛笔字的老师特意去民政办公室查的,没错。”大外甥闷吃闷吃地说:“都多少年没人叫他本名了,差不多都忘了,只有每个月给他发低保的还记得。” “他闺女叫古清星……”我呸也用手捋着挽联,沉吟着说:“清星,真是个好名字。二鬼子,哦,古月生果然是个有文化的才子。” “这个名字也是查来的?”金明问。 “这个名字不用查。”大外甥咧嘴傻笑:“我记得清清楚楚,小时候,我俩是同班同学。” 金明迅速瞄了我一眼,这又是个暗示,提示我注意。 随即,她若无其事转过去对大外甥戏谑道:“哎呦,记人家小姑娘的名字真清楚,脑瓜子聪明啊。” 显然大外甥对于金明夸他“脑瓜子聪明”这事儿一下子充满了好感,得意洋洋地说:“那还行,我俩小六的时候还同桌呢。” 金明眨眨眼睛,笑道:“同桌的你呗?谁把她的长发盘起,谁给他做的嫁衣?” 大外甥忽然有点扭捏羞涩:“那时候还是小孩呢,哪有那些想法。后来上初中,重新分班,我们不在一个班了。” 金明叹息:“后来,她就跑了?” 大外甥伤感地点点头:“嗯呢,初一寒假的时候跑的,那年冬天老冷了……” 大外甥的话还没说完,好不错突然插话:“大妹子,大兄弟,大老板,你看这都快晌午了,要不我请你们仨吃点饭哪?” 这个时候,最多也就是十点钟左右的光景,吃点儿晌午饭显然为时尚早,这就意味着,肯定是有些东西,好不错不想让我们听到,就像我和金明会担心他在老妈面前穿帮一样,她也在担心这个脑瓜子挺聪明的大外甥在我们面前泄漏。 但这也就等于公开地告诉我们,这里面还有有秘密——对,还有。 谈话再次戛然而止。 |
好不错请吃晌午饭的邀请里,已经明显包含了逐客令的意味,这在东北林区人家之中,是一种人尽皆知的常用手段,当你去某人家中做客,忽然因为某种原因从一个香饽饽变成了一坨臭狗屎,主人家就会暗示你“留下吃个饭呗”——这时候你要还是看不出眉眼高低,欣然应允,那就有点儿太不要脸了。 当然,如果主人家是真心实意喜欢你,非要邀请你留下吃饭的话,他会先说:“老婆子,炒俩菜,我跟大兄弟喝两盅。” 其中的区别在于,“喝两盅”是诚意邀请,“吃个饭”是虚与委蛇。这就是“酒”和“饭”的区别。 有酒无菜,不算慢怠。有饭无酒,滚蛋快走——有些时候,你得学会听懂这些微妙的暗示。 好在我和金明以及老马都是会察言观色并且见过世面的人,当然听得懂。我们仨互相瞄了一眼,接受了好不错的劝退。 老马说:“不了不了,我们在老驴哪儿是花了钱的,要是吃了的晌午饭,便宜了老驴了。” 金明说:“就是就是,老驴准备了涮锅子,他去大集备料去了,我俩还想去大集看看,找点儿素材呢。” 我说:“没事没事,机会有的是,有时间我请你喝一顿,还有啥好故事你再给我聊聊。” 得体的说辞,合理的婉拒,感动了好不错。他有些失落且羞愧地说:“你看你看,你们来伊通河一趟,我应该代表地主表示表示,你们还这么客气,唉……” 这一声“唉”表达了她不能尽到地主之谊的遗憾和期盼,足以令人暗暗感动。 于是我们仨挥手告别,装作恋恋不舍地推门而出。好不错深情地预约:“有空常来啊……”咣当一声关上了门。 外面的天色依然低沉,温润,已经有些零零碎碎的细雪开始飘洒,但是酝酿的大雪并没有正式登场,整个小镇的气氛也因此显得有些不正常——当然,可能只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好不错的门口停着一辆纯黑色高大威猛遍体鳞伤的八十年代款型的摩托车,想必就是那位大外甥骑着它驮来花圈的。 金明凑过去看了看,抬脚轻轻踢了一下,笑道:“大幸福啊,都少年都没见过了。” 老马戏谑地说:“小心点儿,踢坏了你可赔不起,现在啊这都是古董车了。” 金明一吐舌头:“嗯,你说得对。” 我看了看今明,她的表情很正常,完全看不出任何紧张刺激或者惶恐。 太会演戏了——我想,即便她不知道老景对于老马杀害吴鑫碎尸的怀疑,但是她毕竟知道老马谋杀大美的嫌疑,居然还能如此坦然镇定。 我们仨慢慢走到马路牙子边上,静默了片刻。 |
我扭头四下看看,大老李的骨汤面馆依然大门紧闭,显然老景还在里面陪着大老李聊天儿。也许老景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老马正站在他的门外。当然也许他知道,但是出于掩护我的目的,他不能公然出现。 但是,原本停在路边的驴老板的三蹦子不见了,这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转而一想,很可能是在我和金明跟好不错聊天扯蛋的时候,老驴已经回来了,但是他没找到我们,也有没有我俩的联系方式,于是就自己开车去大集了——出于对于我“套话”的憎恨,他不打算搭理我们俩,这样也很正常。 只有那辆白色子弹头还停在对面的路边上,一动不动。 我瞄了一眼,不经意地问:“马叔这是干嘛去了?” 金明则问道:“尼洛呢?” 老马嗤了一声:“还能干啥?去虎山屯了呗。” 我和金明都恍然大悟,这是老马的夙愿,他去看外星人降临地球的遗迹去了。 “昨天晚上喝高了,一宿没怎么睡,兴奋。”老马呵呵笑道:“今天早上,我比你们起得都早,本来打算在门口随便遛遛,结果尼洛也起得早,我俩一聊天,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看看外星人吧,一拍即合,我俩就出发了。” “哦,怪不得,我俩出来的时候,没看见咱们的车停在门口。”金明说。 “那尼洛呢?”我再问。 老马朝着车一努嘴:“在里面鼓捣车呢……” “咋了?出毛病了?”金明问。 老马气哼哼地说:“也不知道咋回事,去的时候好好的,回来这一路,好像管子漏油了,车里一股汽油味儿。我这人本来就有点味道过敏,可把我难受坏了。走到这儿,我说送我实在受不了了,让我下车透透气儿。” 金明蓦然露出一丝坏笑:“完了,周易大师也失算呐。” 老马微微一怔,听出了话里的揶揄,随即苦笑一下:“周易也不是万事万灵的。更何况,这是我自己经师不到学艺不精,不能说周易不行。” 说实话,单就这一点来说,我还是有点佩服老马的坦诚。 这个时候,驾驶室的车门被愤怒地推开,尼洛老师骂骂咧咧地跳了出来。 “去他妈的,整不了,不知道咋回事?”尼洛一边吭吭地咳嗽,一边撒气发泄向我们走过来。 “熏死我了……”尼洛说。 金明嘿嘿坏笑,冷嘲热讽:“漏油,你光在驾驶室里鼓捣有啥用?你得钻到地盘下去,把油管子抻出来,钻俩眼儿……” “你给我滚蛋!”尼洛气急败坏地骂道:“钻底盘拽管子,我也得会啊?你说的这么热闹,你来拽一根管子我瞧瞧。” “你也给我滚蛋!”金明反口叫骂:“修车本来就是你们老爷们儿的活儿,忍心让我这么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钻底盘下面去,你还能不能要点脸?” 老马连连摆手:“得咧,得咧,你们年轻人闹吧。我可要回去歇会儿了……” 他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我倏然一凛,神经质般的回忆起昨天晚上在民宿餐厅撸串儿的时候,我俩之间曾经有个约定:今天找个时间,好好聊聊。 我的心中忐忑不安,砰砰乱跳,说实话,此时此刻,我并没有做好单独跟他面对面的准备。 |
“我还得跟金明去大集看看,暂且先不回去了。”我有点心虚地说。 “没事儿,我自己回去,你们好好走走看看,我在民宿等你们回来涮羊肉。”老马的话明显是在暗示我。 “我也不能回去。”尼洛沮丧地说:“我他么的得找个修理铺修车去。” “那我自己走回去,反正也没几步路了。”老马倒是没显出不开心。说罢,他摆摆手,转身,慢悠悠地独自走了。 “你去哪儿修车啊?”我回头问尼洛。 “我那儿知道啊。”尼洛说:“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查地图倒是能查到,我特么怕摸黑挨宰。” “我给你出个主意。”金明看着我,说:“你去找老景问问,他是坐地炮,警察,他给你找个熟人,估计不能黑你的钱。” 我扭身看了看面馆的大门,有点儿阴森。 “你不跟我去吗?”我问。 “滚!”金明低吼笑骂:“你不怕死人,我可害怕,你自己去。” 尼洛懵了:“哪儿来的死人?什么情况?” 很明显,他和老马早上出来看外星人的时候,大老李还没被发现报案,他们还不知道这里又发生了一起死亡案件。 金明顿时兴奋起来,掏出手机:“老刺激了,你看过老驴作法请灵么?三魂七魄从这儿走,看我偷拍的现场视频……” 这俩人鬼鬼祟祟的偷窥着视频,我无奈地苦笑着,朝远处看看老马早已消失不见的踪迹。他已经离开了,我再去找老景,估计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吧。 我慢慢地转身离开,朝大老李面馆而去。 就在这一瞬间,一种非常诡异,模糊,令我不寒而栗,却又茫然摸不着头绪的感觉蔓延了我的全身,我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一眼“好不错纸扎店”,窗户上并没有隐藏着好不错和她的大外甥的阴影,室内依然阴沉晦暗,毫无生气。 我意识到,就在刚刚我一定是错过了什么?一种非常重要的,我曾经见过的,但是却又无论如何想不起在哪儿经历过的事件,就在眼前发生了。徐峥和莫文蔚曾经主演过一部心理悬疑电影《催眠大师》,剧情里就曾经提到这个现象——既视感。 在很多悬疑类型的小说,喜剧,电影,电视剧里,都有这样的噱头,甚至每个平凡普通人在生活中,都经历过这样的现象——就在眼前发生的事情,你却好像很久以前就曾经经历过。 虽然我无法追溯这种感觉的源头,死死活活都无法想起到底是什么呢?但我清晰地认知到,我一定是错过了一件无比重要的东西。 我沉思着,步履沉重,缓慢地走到大老李面馆门口,思忖片刻,正想抬手敲门。铁皮门却从里面无声无息地推开了。 我一只脚踏上了门槛,顿了一下,说:“刚才你看见老马了?” 门里老景一声冷笑:“我只是老了,又不是瞎了。” 我有点儿赧然:“抱歉了,我没跟他说上几句话,没刺探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 “你做得对。”老景说:“这种事儿,一定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开始就太积极。你要是像一只发春猫似的盯着他,一定会引起他的怀疑。” 片刻静默,无声无息。 “有兴趣进来跟大老李聊会儿天不?” 面馆里,虚空深邃的黑暗中,老景慢慢地说。 |
本章结束。谢谢捧场。 祝大家元宵佳节快乐。 |
第二十六章/ 死亡现场 老景向我发出了一个邀请,我却踌躇了。 “这里是案件现场,我进去不合适吧?”我有点儿心虚:“警察能同意么?” 老景一咧嘴,冷笑:“怕个吊毛,我不就是警察嘛。” “警察也得讲纪律啊。”我说:“所长还再三嘱咐你,尽量别碰现场的东西。” 老景又“嘁”了一声:“我都说过了,我就算碰了,他们也看不出来。” “但是,我碰了就不一样了。”我嗫嚅着说:“我没你那本事,能复原如初,让人瞧不出来。” 老景瞪着我,忽然意味深长地说:“你就说,你想不想当侦探吧?” 这句话,我没法抗拒,抬脚就迈了进去。 老景正想松手关门,我说:“别动,开着吧。” “咋了?你怕黑?”老景有点儿鄙视。 “我不怕黑,但是太黑了,有些细节可能看不清楚。”我说。 “没事,我可以开灯。”老景说。 我摆手制止了他:“不要开灯……如果现场最初都没开灯,那就不要开灯了。 老景微微叹息了一下:“现场一直是黑着的,没开灯,我都问过了。” 我扭头看着老景:“这是不是疑点?” 老景点点头:“这确实是个疑点。” 我没说什么,慢慢地向室内深处走去,就看到了那具尸体。 说实话,命案现场并不像很多糟烂小说或者低俗网剧里描述得那么肮脏,恐怖,充满猎奇的低级趣味,相反甚至有点儿过于简单清晰,略感失望。 大老李骨汤面馆的室内格局跟老胖子的筋饼店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装潢陈设却差得很远,看起来就有一种寒酸劲儿。前厅里拥堵地摆着四张四人位的餐桌,桌子都是规格最小的小桌面,椅子是廉价的钢管椅,包边儿都已经撕烂翻开,露出了钢筋铁脚。 在靠近最里面的桌面上,摆着两个小盘子,盛着黏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菜,边上扔着一双筷子,一个食碟里面吐着两根细碎的骨头茬儿,一只三两三的酒杯,里面剩着杯底的半口酒,以及一瓶没有标贴的白酒瓶子,这就是东北林区老男心心念念的“散搂子”,当地作坊自酿的散白酒。 在前厅最里面,靠近后厨房门的位置,一个身材高大的秃顶老男人,半侧身瘫在地板上,脚朝着后厨,脸朝着前门,上身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圆领毛衣,领口袖口里露出一件格子衬衫的领子和袖子。下身穿着一条羽绒棉裤,脚上趿拉着一双棉拖鞋,右脚的还挂在脚面上,左脚的却落在后厨房门的门槛上。 在后厨门和尸体之间,扔着一块破烂的瓦楞纸壳,就是那种普通的饮料矿泉水的包装箱上撕下来的一块,但是这个时候出现在命案现场,显得有点儿突兀。 他的衣服,裤子,鞋子,看起来都不是精致的高档货,可见他平时的生活也相当的仔细,或者是吝啬。 |
我尽量不去触碰周边的桌椅,贴近尸体边上,慢慢蹲下,仔细观察。 大老李的尸体看起来并不显得狰狞,就跟一般的宿醉昏睡之人没什么明显的区别。只是人死之后难免会眼窝深抠,两腮塌陷,有点儿不大舒服,而且身前身后,还隐约缭绕着白酒的余香。 虽然店门开着,但是光线还是过于黯淡,看不出尸体表面上有什么明显的伤痕,周边也没有血迹。 整个现场大体就是这样,一时片刻之间,我也观察不出来更多微妙的细节。 我抽了抽鼻子,说:“还有煤气味儿?” 老景说:“你那纯粹是心理错觉,该散的早就散光了。” “那怎么还有一股怪味?”我说。 老景略带鄙视地笑笑,他抬手指了指后厨房门:“你没吃过骨汤面么?” 我站起身,小心翼翼地走到后厨门边上,绕开那只飞出来的棉拖鞋。 后厨房并没有门,只是在门框上挂着一张半截的破旧门帘子。 我挑起门帘走进去,厨房里略显凌乱,但并不肮脏。贴着一侧的墙面是两口灶眼,每个灶眼下面都用胶皮管子连着一个大号的液化气罐,其中靠着房门一侧的灶眼上面架着一口大锅,室内中间是一块面案,另一侧的墙壁上是杂物架子。 面案整洁,厨具有序,储存的肉菜蛋鸡鱼调料什么的,都码放在架子上,看得出大老李操持后厨是一把好手,应该是个有经验的老师傅。 唯一令我感到异常就是其中一个灶眼架着一口硕大的铁盖子大闷锅,锅盖一边高一边低斜扣在锅沿上——抱歉,我是个不下厨房的男人,不知道这口大锅学名怎么称呼? 我慢慢地走近灶眼,铁锅四周基本上算是收拾得比较整洁,只是在锅底下方和灶眼凹陷深处隐约可见喷溅的汤汁痕迹,但是液化气罐的开关旋钮已经归位关闭。想必这就是造成“煤气中毒”的罪魁祸首了? 我四下瞧瞧,见面案旁放着一条毛巾,便随手拿起来,搭住锅盖的边缘,轻轻捏住锅盖提起。一股冷却油腻的肉腥味弥漫开来,里面是大半锅已经半凝固状态的油汤,宛如凝胶,里面横七竖八地埋着几根猪骨棒。 “这就是大老李的炖骨汤。”老景站在门框边上,一边四下打量一边说:“他的招牌手艺。” 我微微叹气,小心翼翼地把锅盖扣回去,尽量保持高低不平的原样。 依照表面所见来看,应该是昨天晚上大老李独自在店内,一边在灶眼上熬骨汤,一边小酒小菜自斟自饮。不慎骨汤溢出了锅,扑灭了灶眼上的火苗,导致煤气大量泄漏。但是大老李喝醉了,没有察觉,等到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试图逃出去,却不甚摔倒,而这时他已经吸入了过量的煤气,导致他昏厥,或者摔倒的那一下让他受伤了,总之他无法继续行动,就这么趴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死去。 |
“怎么样?”老景问:“有什么看法?” 我没敢直接回答,反问:“我暂时没什么看法,我得先知道报案人是怎么说的?” 老景慢慢退出厨房,在那张摆着酒菜的桌边椅子上缓缓坐下,露出一丝微笑:“思路正确,先听听报案人的说法。” 我也跟着他坐到对面的一张椅子上,小心地绕开大老李,我们俩中间隔着一具尸体,就好像三个人在喝酒聊天谈心。 “今天一大早,六点来钟,七点不到,天还黑着呢。隔壁的小老太太好不错起得早,心情好,看看外面天气暖和,就出门来遛遛……”老景慢慢地说。 “她起得早,是因为心情好么?”我揶揄地反问。 当然不是,好不错起得早,是因为他昨天晚上抑郁难过,愁肠百转,她的少女时代梦中情人不幸去世了。 老景叹息了一声:“唉,人艰不拆,老瞎说什么实话。” “好的,你继续。”我说。 “她溜溜达达,没几步就走到了大老李的面馆门口。”老景慢悠悠地说:“猛然间,他闻到了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煤气味儿,从面馆的门缝里窜出来。” 他抬手指了指门口:“大老李的门一向不怎么结实,豁牙漏齿,有气味窜出来,很合理。” “于是她激灵一下,意识到可能是发生了煤气泄漏。她奋不顾身,一把拽开了大门,一股浓烈的煤气味喷出来,呛得她吭吭咳嗽,眼泪鼻涕淌满脸。但是,这个时候,她完全没有以示自己的危险,而是大声喊‘老李!老李!’”。 “她听了一下,没听到大老李的回答,于是下意识地判断,大老李一定是熏昏迷了。这个时候,一种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崇高信念激励了她,她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然后用头巾堵住了口鼻,奋不顾身地冲进了危险的面馆里,然而,面馆里很黑……” “她没有开灯?”我抢着问。 “没有。”老景说:“她说,在冲进屋里的一刹那,她本来是想去开灯的。但这时,她猛然想到以前在香港录像带里看到过,黑社会杀人灭口,煤气喷发,一开灯,砰,爆炸啦!” “警惕性真高!”我赞叹了一句。 “所以她手忙脚乱,只能手摸着桌角椅背,乱七八糟地跑过去,影影绰绰能看见大老李在地下趴着,但是她已经顾不上了,直接窜到厨房,先把煤气罐阀门拧死了。” 老景接着说:“然后又冲出来,蹲在路边上一边咳嗽,一边喘气,一边呜呜哭,又呛又怕,吓傻了。” “他对面馆的厨房倒是挺熟悉啊。”我思忖着说:“摸黑都能关上煤气阀门?” “这不是问题。”老景说:“这个镇上,所有的临街门市房格局都是一模一样的,她知道自己家的厨房什么样,就知道面馆的厨房什么样。更何况,他们都是老街坊,常来常往,熟悉是正常的,她要说不熟悉,那才不正常。” |
“没有天然气管道?”我问:“都是用的煤气罐子?” “这是全省统一的老旧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相当于回迁房。”老景说:“再说,像这样山高皇帝远的林业局,哪儿来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全是用煤气罐。” “然后呢?” “这个时候,已经有左邻右舍几个老头儿起来遛弯了。”老景说:“几个小老头儿一商量,打算齐心合力团结起来,壮着胆子进屋来营救大老李,于是,他们走到门口,胆战心惊地向门里窥视,但是却在门口发现了这个玩意儿……” 老景吭吃瘪肚地弯下腰,从大老李尸体脚边上捡起来那张纸壳板儿,双手捏着边缘,旋转,展示给我看。 原来纸壳板儿的另一面是写着字的:因二鬼子死了,心情不好,歌一天。 这一行字大大小小,七扭八歪,笔记十分潦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写上去的,黑乎乎的一片。 我正纳闷,“歌一天”是什么意思,随即哑然失笑——他原本想写的是“歇一天”,但是想必是不会写这个“歇”字,所以照猫画虎地写了个四不像的“歌”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明白意思就可以了。 “这是大老李的笔迹?”我问道。 老景说:“看着倒是挺像,他柜台上有记账本,我对照了一下,笔画倒是差不多。” “后来呢?”我继续问。 “再后来,那几个老头子商量了一下,还是没勇气闯进来。”老景不屑地叹了口气:“唉,男人呐,有些时候真就不如个好老娘们儿。” 我没说话,因为听得出来他的话语里至少有几个百分点是在借题发挥暗讽我和金明,所以我索性闭嘴。 “然后,那几个老头子就开始沿着这条街的一楼门市房,挨家挨户敲门喊人。他们看到了我停在筋饼店门口的电动车,知道我在里面,于是就啪啪拍门喊醒了我。” 老景接着说:“我来到面馆门口,已经围了一堆看热闹的,但是人人都怕煤气中毒,没有人愿意进屋来,我是第一个走进来的,大概勘察了一下现场,然后询问了好不错,上述情况均知己了来自于好不错女士的亲口证词。接着,好不错就给老驴打了电话,请他来作法,三魂七魄从这儿走……大体情况就是这样。” 接下来,一阵静默。我和老景似乎一时之间都没什么可说的,大老李本人也很沉默,乖乖地趴着,我们仨都不是那种不负责任乱说话的男人。 我伸手把那块写着“歌一天”的纸壳板儿接了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几遍。 “这个东西,应该是昨天晚上大老李挂在门口的?”我说:“他打算今天歇业一天,寄托哀思,怀念他的酒友。在好不错第一次冲进来关闭煤气阀门的时候,把它拽掉了?” 老景说:“看起来,应该是这样。” “好不错一拽,门就开了。”我思忖着说:“这也就意味着,现场不是密室。” 老景忽然一楞:“密室?什么他妈的密室?” “密室杀人啊!”我说:“你不是经常看小说吗?门是锁着的,外面进不来,里面出不去,这样才能证明死者是意外,或者自杀。” |
凌晨,更新半章。随着死人越来越多,我有点儿惆怅。 各位上班愉快,天亮继续。 |
“为什么非得有个密室?”老景慢慢地呲出焦黄的大板牙,嘶嘶哑哑地笑起来,又得意又猥琐:“你已经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这是一起谋杀,而不是意外。” 我苦笑。他说的没错,迄今为止我所看到的所有表面证据,都清晰地指向这仅仅是一起不幸的煤气中毒事件,跟蓄谋杀人没有任何明显关联。 除了一点…… 我笑了,理直气壮地反问:“如果不是谋杀,难道你认为大老李会一个人在店里,乌漆麻黑的喝酒吃菜,不开灯?” 从好不错第一次拽门进入室内关闭煤气管,到老景第二次进入简单勘察现场,到第三次派出所长和民警进入现场勘察,他们都没有开过灯,那么就只能说明大老李死的时候,灯一直是关着的。 但是那时候,他还在喝酒吃菜怀念亡友,这可能吗? 我死死地盯着老景,追问:“刚才你自己也说过,这确实是个疑点。” “这确实是个疑点……”老景沉吟着说:“但是可以解释。” “哦,怎么解释?” “非常简单。只不过因为你不是这个镇上的人,所以你不了解。”老景接着说:“大老李这家伙,是个死抠鬼,就是那种一块钱穿在肋巴扇子上,拽下来带血筋儿撕心裂肺的疼的那种葛朗台。” 我点点头:“明白了,他就是于谦的爹王老爷子,出门不捡钱就算丢。” “所以,他儿子儿媳妇都不得意他,家庭关系非常紧张。”老景说:“你也看到了今天早上,他儿子媳妇的死样子。” “看到了,但是,这跟开不开灯有什么关系呢?”我有点糊涂。 老景假模假式地叹气:“唉,你还是对世界文学名著缺少阅读量啊……吝啬鬼,葛朗台,死魂灵,你都没读过么?” 他靠在椅背上,费劲巴力的扭身,盯着门外:“瞧见没?路灯?” 我顿时恍然大悟。 “伊通河大街上的路灯,每天晚上只开一侧,就是他门面这一侧。”老景说:“有时候晚上实在没生意,他就自己把灯关了,借着路灯照亮就足够了,一个月能省下好几毛钱电费。” “左邻右舍都知道他这个好习惯。所以,没有开灯看起来反倒更符合他的做派。” 我认真地琢磨了一会儿:“那就意味着,大老李是在昨晚九点半之前煤气中毒的?” “对,因为路灯就开到九点半。过了时间,路灯熄灭,一片漆黑,他就应该开灯了。”老景继续说道:“骨汤面这种东西,就是个应急的小吃,家里有老人小孩,临时有事没法做饭的时候来吃一口而已。它不像筋饼店,不像烤串店,几个狐朋狗友可以晚上没事来喝点儿。在这样的小镇上,不会有人大晚上的来面馆聚餐喝酒。所以,一般到了晚间,他的店里就没什么客人了,他才有时间炖骨头熬汤,他管这个叫‘备料’。” 我叹息了一下:“可能只有一个人会来,二鬼子。” 老景冷冷地笑笑:“现在,他们老哥俩都到那边团聚去了。” 我说:“因此,煤气中毒看起来合情合理,基本没有破绽。” 老景保持了沉默,但是我看得出来他的眼神闪烁游离。 |
“你是不是应该有些事儿跟我解释一下?”我忽然问道。 老景猝不及防地一愣:“我?解释什么?” “昨天下午,你骑着电动车,跑遍了镇上所有的饭店酒馆,询问二鬼子的行踪。” 我盯着他,慢慢地问:“在路边见到我和金明的时候,你说筋饼店是最后一家。那就意味着,大老李面馆是你刚刚去过的倒数第二家,你就是从这边过来的……” 我指了指地板上趴着的大老李:“那个时候,你见到他了么?” 老景默默地看着我,思索了几秒钟,说:“我当然看到他了。” 我微笑,问:“那时候他还没死?” 老景也微笑:“那个时候,他应该还没死。” “什么叫应该?”我反问。 “因为我不是在这个店里看见他的。”老景说:“那时候,他正在站在粮油店门口……” 他挥手虚指:“好不错的隔壁,就是一家粮油店,你看到了没?” 我点点头:“看到了。” “那时候,他就站在粮油店门前,粮油店老板从屋里给他拿了好几把花椒大料陈皮什么乱七八糟的调味料。”老景说:“粮油店除了卖米面豆油,也兼营一些油盐酱醋调料之类的。” “于是,我就问他:老李,昨天二鬼子在你家喝酒了么?大老李说:没有。我说:真没有?大老李说:我忽悠你干啥?我都好几天没看见他了。然后他就转身走了。” 老景回忆着说:“这时候,我就隐约看见了你和金明在马路上溜达,就朝你们俩开过去了。” 我思忖着说:“他去粮油店买了些调料,就是为了回来熬骨头。然后就一边喝酒一边炖汤,没想到喝多了,结果汤锅冒出来了,扑灭了灶眼,于是悲剧发生了?” 老景严肃地点头:“嗯,悲剧发生了,一点都没缓儿。” “完全是意外,一点破绽都没有?”我沉思着,喃喃自语。 老景慢慢地把身子向我凑过来,压低了声音,好像生怕惊动了大老李似的:“破绽,你看不出来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虚虚地说:“我现在只能大概看出来一点……” 老景追问:“哪一点?” 我指了指他手里的那张纸壳板儿,说:“如果大老李已经打算今天‘歌一天’,他就不应该在昨天晚上炖骨汤。” 老景嘿嘿地一笑,呲出板牙,很是得意:“不错,你发现了很关键的一点。大老李这家伙,虽然又抠搜,又酗酒,但是他的骨汤面的确是好东西,骨汤都是现熬现煮。所以昨晚熬骨汤,一定是为了今天开张煮面用。即便二鬼子死了,他完全可以把悲伤埋在心底,不耽误他开张营业努力赚钱。” 我接着说:“对,他要是打算今天歇息,明天开张,他应该今晚熬骨头,而不是昨天晚上。” 我忽然有点儿兴奋,但是老景却淡淡地说:“还有第二个疑点。” “哪一点?” “像大老李这样的老厨子,绝不会犯下漏汤灭火这种低级错误。”老景意味深长地说:“他们都干了几十年了,几根骨头,加多少汤,多少料,炖到什么时候,他们完全了如指掌,就像扶墙撒尿一样手到擒来。” 我有些愕然,沉默了一下,隐约想起今天早上,我和金明从民宿出门时,驴老板告诉我,厨房的灶台上还煮着大米粥呢。 老景说的没错,不管是老驴,还是大老李,甚至老胖子,这些多年经验的老厨子,怎么会犯下这种低级的错误? |
但我还是深深遗憾地叹了口气:“这两点,说是疑点,但都可以解释,意外都是有概率的。就像你刚才解释为什么屋里没开灯一样,简单的怀疑不能成为铁证。” “你说得对!”老景说:“如果非要较真的话,这两点都不会被采纳……但幸好,我还有一个无可辩驳的铁证。” 我立刻兴奋起来:“是什么?” 老景慢慢举起那块纸壳板儿,把写着字的那一面朝向我:“就是这块板儿。” 我顿时有点疑惑:“哪里有问题?” 老景用手指,一点点指着“歌一天”,说:“你知道为什么二鬼子在镇上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却唯独和大老李惺惺相惜吗?” 我怒了:“你特么能不能不卖关子,有屁快放!” 老景没心没肺地嘶哑着笑起来:“因为,大老李也是个下乡知青,他俩同命相连。只不过大老李不是外地来伊通河的,而是滨江市去外地的,文革之后,他本该回到滨江市安置工作,却阴差阳错地又被下放到伊通河林场,所以他们俩特别有共同语言。你猜他下乡的地方是哪儿?” 我懵了:“这种事儿,我哪儿知道啊?” 老景缓缓地说:“对,你不知道。写这块板子的人也不知道。幸好,我知道……大老李当年下乡的地方,很远,在四川。” 他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四川省,重庆市,北碚县,歇牛湾公社。” 我心头忙滴如遭重击,砰然一震:“什么公社?” “歇牛湾公社。”老景淡淡地说:“歇息的歇,牛马的牛。那是他战斗和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地方,作为一个有点儿文化的知青,他不可能不会写这个‘歇’字。” 忽然一阵沉默,幽深寂静,可能是连大老李都愣住了。我情不自禁地微微哆嗦起来。 “写下这块牌子的人,漏出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破绽。”老景说:“他故意照猫画虎地写下一个错别字,看起来好像更符合大老李的身份,但却因为这个暴露了自己。” “你刚才问我,为现场是不是密室?我现在可以回答你:是!这里就是一间密室。” 老景站起身来,拿着那张纸壳板儿,蹒跚地走到门口,把纸壳板儿往门上的位置虚拟比划了一下。 “大老李死在屋里,某个人把这块牌子挂在了门外。这样,所有想要进来的人。一看屋里黑灯瞎火的,外面还挂着歇业一天的牌子,都会自动识趣离开了。面馆,就成了一间不用上锁的密室。” 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门外传来金明的大嗓门连珠炮式的吼声:“他妈的屁大点儿的事儿,你要磨叽到几点啊?” 我顿时眉头紧皱,心脏抽搐。唉,跟老景扯得太远,彻底跑题了,尼洛还等这我修车的消息呢。 |
本章结束,谢谢各位支持。 再有两章,老马诡异死亡。 老马之后,很快还有一个人重要人物被弄死。 接下来,就是我自己了…… 祈祷我好运吧! |
第二十七章/ 推翻 老景回头,贼溜溜地看着我,说:“啥情况?女粉丝喊你咧。” 我叹息着起身,小心翼翼绕过大老李的尸体,走到门口瞧了一眼。 金明远远地站在马路边上,双臂抱膀,气鼓鼓地瞪着我。而尼洛则正在拉开别克商务的车门钻进去,那个傻乎乎的大外甥在另一侧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尼洛看到了我,笑嘻嘻挥手,喊道:“荀哥,别打听了,我找到熟人了。” 那个大外甥也热情地跟我挥手致意:“我领他修车去,提我好使。” 我扯不起那么大的嗓门喊话,只有苦笑着招手示意一下。尼洛和大外甥关上车门,车轱辘一刺溜,转身调头开走了。 看起来显然是金明和尼洛等了我很久没有结果,好不错的大外甥从纸扎店里出来了,他俩就跟这位大外甥打听了一下修车的熟人。大外甥是个热心肠,带着尼洛去修车了。 金明看着尼洛开车走远,又回头恨恨地等了我一眼,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老景低声问我:“刚才你们跟好不错都聊什么了?” “腰带。”我说。 老景略微沉吟一下,一笑:“嗯,好话题。” 我们俩心照不宣,颇有惺惺相惜之意。因为彼此都清楚,“腰带”这个话题,是能够把目前已知的所有案件连接起来的关键问题。但是眼下,我们俩已经没有时间继续探讨了。 金明已经走到了面馆门前,但是她距离还有还有五六米的时候就站住了,犹犹豫豫地向门里打望着。 我明白了,她害怕死尸。 老景贼溜溜地口头挑衅道:“妹子,进屋聊会儿?” 金明哼了一声:“我是守法公民,听警察叔叔的话,不敢破坏现场。” “怕个毛线球球。”老景说:“我就是警察。” “你就是个老破协……警。”金明阴阳怪气地拉长音说。 老景咂摸了一下:“你说话这口大喘气,听起来仿佛是在骂人?” 金明嘿嘿地笑了:“你们俩一肚子花花肠子,又藏起来说悄悄话,故意防着我,还拉个死人当挡箭牌。” 这一老一小,一男一女两个妖精打架,我是插不上嘴的,只能乖乖地吃瓜看戏。 老景呲牙坏笑,正想组织语言反击回怼,这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老景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啧”了一声,不大情愿地接通了电话,放在耳边没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嗯嗯啊啊答应了几声,挂断了。 “唉,不能请你进屋聊天了。”老景似乎感到没有尽兴,有点失落:“所长的电话,他已经接到了上面派来的法医,马上要过来收拾现场,搬走大老李去验尸,我就不留你们了。” 金明哈哈大笑:“走喽,咱俩逛大集去。” 我思忖着问:“那就意味着,法医已经验完二鬼子了?” 老景点点头:“应该是在镇医院太平间验的。二鬼子死因简单明确,很好验。” 我心里蓦然一动:“我好像记得,刚才咱们在街边聊天的时候,你说,二鬼子不是被抛尸的?” 老景摆摆手:“没时间掰扯那么多了,回头找时间再细聊。” 金明抢着说:“对,带我一个,我请客。” “一言为定,驷马难追。”老景说。 “对,尥蹶子都追不上。”金明笑道。 |
老景咧嘴大乐,在我肩膀上一推,我顺势跨出了门槛,老景“吧嗒”一声关上了店门,装做他尽忠职守,从来没放人进来过的样子。 这时天色更见昏黑,刚刚细碎杂乱的小雪已经变成了飘飘扬扬的中雪,沉闷中暗暗憋着一股劲儿,看来鹅毛大雪很快就要下来了。 四周依然寂静,远处路边上偶尔有两三个行人匆匆经过,再无人迹。 金明深深呼吸了一下,眯着眼睛,拉长声音,装腔作势地感慨:“空气异常清凉,融合着诡异的雪的味道。小镇无比空旷深邃,宛如寂静岭的开场……” “太特么文艺了?”我揶揄地说:“有点酸,我受不了。” 金明猛然睁开眼,恨恨地说:“吕洞宾不吃驴肝肺,我这是给你写的剧本开场好嘛?” 我点点头:“嗯,听这调调儿,倒确实像我的笔法。” 我们俩漫不经心地走上人行步道,不约而同地向镇中心的方向走去。金明再次慢慢地贴近我身边,鬼鬼祟祟地伸手,挽住我的胳膊。 我没什么反应,只当顺其自然。 “你刚才是不是害怕了?”她忽然凑到我耳边,低声问。 “刚才?哪个刚才?”我反问。 “别装了,其实你没有那么大胆量。”她略带鄙夷地说:“害怕也不丢人……就是老马推门进来的时候。” 我无法抵赖,讪笑了一下:“你看出来了?” “岂止我看出来了。”金明说:“我相信,老马,甚至好不错,都看出来了。” “那你心里不害怕么?”我岔开话题,反问。 “我为嘛要害怕?”金明再反问。 “因为……他似乎是杀死大美的嫌疑人嘛。”我说。 这个时候,我不能透露出关于老马是杀死吴鑫碎尸的真凶的蛛丝马迹,所以只能暂且把他归结到大美的案件上。 金明冷笑:“他不是杀死大美的凶手,你们怀疑错了,我怕他个球球?” 我有点愕然:“你咋那么确定他不是?” “这就要回到你问我的第二个问题了。”金明忽然站住,淡淡地说:“在好不错店里,你站在窗户边上,问我:你还记得我们说过的那个跟三个女生都有直接关联的事件吗?” 我看着她,没说话,心中却在微微震颤。 “你问我的那一刻,我就豁然开朗了。”金明说:“跟所有的案件都有关的那个人,就是二鬼子古月生。迄今为止,每一起案子都是围绕着他发生的。” 我沉默着点点头,默认,她确实猜中了我的想法。 金明接着说:“二鬼子古月生,从一九八几年开始在林业局中学当民办教师,教英语。一直到九十年代末被下岗。按照时间算,吴鑫,包括她姐姐吴淼,大美范美心,都应该是他教过的学生,古清星则是他的亲生闺女。” 我想了想,说:“那二美呢?二美年纪小,她应该是2000年左右出生的,而那时候,吴鑫已经死了两年,二鬼子也下岗很多年了,他跟二鬼子有什么关联?” 金明目不转睛地地盯着我,略显激动:“你说得对,从表面上,二美跟他们所有人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手为了告诉我们,二美跟他们是有关联的,所以他给足了提示……” 我泄气了,点点头:“没错。” “他故弄玄虚地伪装了大美带走二美的鬼故事,还故意让二鬼子看见,以此暗示二美之死一定与大美之死有关联。若干年后,他又制造意外冻死了二鬼子,还抽走了二鬼子的腰带。而二美也是冻死的,她的皮带圈丢失了。两个人的死法和疑点一模一样。”金明越说越快,一口气讲完,有些气喘嘘嘘。 |
“那大老李呢?”我问。 “大老李……”金明狐疑地地咂摸了一下,说:“大老李不是煤气中毒意外吗?” “如果不是呢?”我说。 她沉思了片刻,说:“大老李,是二鬼子唯一的知心朋友,一定知道他很多秘密。比如,为什么二鬼子说是范大美给了他一大笔钱……” “所以,并案了。”我思忖着说:“所有的疑案,确实都是围绕着二鬼子发生的。” “但如果是这样,实际上还存在两个疑点不能验证。”金明迟疑着说。 “哪两个?” “第一,还是二鬼子的女儿,古清星的下落?” 我心虚地叹息:“是啊,刚才在好不错店里,是我追问得太心急了,被她看破了。那第二点呢?” “咱俩都没有考虑过,这一系列案件的起点究竟是哪儿?”金明慢慢思忖着说:“在吴鑫被害之前的五年,1993年,还有没有类似的案件?” “我觉得应该没有了。”我脑子快速盘算着,说:“老景为了这个案子,已经在这个镇上密查了好几年了,如果在吴鑫之前还有类似案件,他不可能查不到。但是他一直没提起,足以说明此前没有发生与之关联的案件。” 金明点点头:“那也就意味着,整一系列案件的起点,还是吴鑫?” “好吧,回过头来,再说说你为什么认为老马不是害死大美的嫌疑人?”我重新把话题拉回来。 金明淡淡地笑了一下:“很简单啊,如果大美真的是老马害死的,那么同理可证,吴鑫,二美,甚至古清星,二鬼子,大老李,应该都是老马害死的,别忘了,这是个犬牙交错互相勾连的系列谋杀案。” 她的话刚说完,我突然感到惶惑了。 没错,金明说得非常有道理。 “如果说,老马在98年杀害了吴鑫,有可能。在08年杀害了大美,也有可能。”金明慢慢梳理着思路,说:“但是,他绝不可能在03年的时候杀害古清星。也不可能在三天前杀了二鬼子,更不可能在昨天晚上杀了大老李……” 我的脑子猛然间嘈杂搅乱起来,下意识地反问:“为什么不能?” 金明忽然顿住了,怔怔地盯着我,又温柔地叹了口气,幽怨失落地说:“原来你真的只会写故事,不会动脑子……” 我再一次在她面前遭到了重创,智力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 |
“古清星和她妈是在2003年1月失踪的,后来,他妈妈独自回到了河北老家,但是古清星从此失去了踪迹。我们现在无法确定的是,古清星到底是在他妈妈逃跑之前,在伊通河就消失了?还是跟妈妈逃离之后,在途中消失的?” 我木讷地点点头:“是的?” “但是你别忘了一件事,她们母女俩是2003年的1月初逃跑的。”金明说:“但如果换做是我,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原因,我绝对不会选择在那个时候逃跑。” 我更纳闷了:“为什么呀?” “你真笨!”金明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地说:“因为她们母女俩没有钱。” 我这才恍然大悟——金明确实太聪明了。 按照老景和好不错两人的说法互相作证,那个时候二鬼子因为失业,酗酒所以生活极其拮据,只能靠低保过日子,为此,他老婆在外面打点零工赚钱养家糊口。 如果这母女俩要逃离的话,必然手头要有点钱才行,因为从黑龙江到河北毕竟千里迢迢,而即使回到娘家也得有点儿防身备用的继续才行,所以二鬼子老婆肯定需要从各种渠道攒点儿钱。 而2003年的春节除夕就是2月1日,按照林区的传统,不管在哪个小厂子或者小店面打零工,到了春节之前,老板都会发点儿奖金或者红包,三五十不算少,一两百不算多。意思一下,讨个吉利。 也许这笔钱对于其他人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二鬼子老婆一定非常重要。所以,他要想带着女儿逃离,九成九的可能一定要选择临近年关之前,等老板发了红包之后,现金到手,抬腿就走。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说:“但是,现在的事实是,二鬼子老婆没有等到年底发红包就匆匆逃跑了。” “没错。刚才你在面馆里和老景说悄悄话的时候,正好大外甥出门来,我和尼洛又跟他瞎聊了两句。”金明接着说:“大外甥说,古清星是个非常懂事的女孩,放寒假的时候,他会跟着她妈妈一起去木耳菌加工厂打工。但是忽然有一天,他们母女俩就跑了,非常仓促,连正常的工资都没领,更别说过年的红包了。” 我沉默了,无数个纠结的线头在我脑子里绕来绕去,此起彼伏,滚成一团乱麻。 “对,所以这只能说明一件事……”金明说:“临时突发某种状况,造成她们母女俩不得不临时决定逃走,不管有钱没钱,只要跑了就行。” “逃跑,是临时决定的!”我说。 “那么,老马怎么知道这样一个突发事件的呢?”金明问道:“除非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二鬼子的老婆和老马是同谋?” 我思忖,苦笑:“不会的。我不相信一个母亲会把亲生女儿交给一个凶手去杀死。” “所以咯,如果二鬼子老婆和老马不可能是同谋。那么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2003年1月的冬天,老马根本无法预料她们母女要逃离伊通河,也就无法进行追杀。” |
我仰头望天,思索了片刻。 “你说这个推断,是基于古清星是在逃跑途中被害的。”我说:“但是,如果假设她是在逃跑之前,在伊通河就被害了呢?” “在这个小镇上,谁和谁都是熟人。偶尔来一个陌生人,不出一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像我们一样。”金明说:“如果老马来到这个镇上图谋杀人,一落脚,就被人注意到了。” “被人注意到了,也不耽误杀人吧?”我略带狐疑地说:“注意和杀人,是不同的两回事。” “你说得对。”金明沉吟着说:“我们假设,即便他被人注意到,也不会耽误他杀死古清星。但问题是,如果他在2003年的时候来过这里,那么今天,他应该被很多人记得,例如,派出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怎么会一定记得他?”我纳闷地问。 “天呐,你真是个猪脑子!”金明夸张地低吼一声,令我无地自容:“我现在已经怀疑,我是不是选错了偶像?” 我讪讪地说:“你说,我认真听。” “好不错说的,多年以前,这里还没有棚户区改造,他们所有人家都住在平房里。”金明接着说道:“而二鬼子家,跟老驴的前丈母娘家,也就是大美的亲姥姥家是隔壁邻居。你想想,2003年的时候,所长二十来岁出头,也就是个初出茅庐的小民警,他就在住在二鬼子家的隔壁。” “而老马如果是那个时间来镇上杀害古清星,没有几天时间跟踪摸底,他根本没法下手,因为他一定要找古清星落单的时候下手才行。所以,他一定需要一个在镇上落脚的地方。同时为了方便跟踪监视,这个落脚的地点必须得在二鬼子家附近才行……”金明盯着我,就像一个苦口婆心的老师在循循善诱一个像大外甥那样的傻孩子。 我再次恍然大悟:“如果他在某个小旅馆落脚,按照惯例,民警一定会去查的。在林区,春节过年之前都是护林防火和法制安全严管期,这个我很熟。” “所以咯,像老马那么体面气派,白白胖胖的省城老板,会不让人记住么? 但是现在,所长叔叔对老马完全没有任何印象。”金明说:“就连好不错这种四处漏风的碎嘴子都没有印象,很大程度上说明,老马以前没来过这里。” 我必须承认,金明的推论非常有道理——假如,2003年的时候老马来过这个镇子,如果他住旅社宾馆,躲不过民警的春节期间安全排查。如果他花钱租住民宅,则躲不过还不错等老娘们儿的闲话。 此前,老景和好不错都曾经说过,金明比我聪明得多,那时候我虽然嘴上没有反驳,但是心里自然是耿耿于怀的,但是这一刻,我释怀了,云淡风轻了,她确实比我聪明得太多了。 |
“那二鬼子和大老李呢?”我问。 “更简单了。”金明甚至有点儿不耐烦地说:“按照筋饼店老胖子的线索,老景的打听和你的推断,二鬼子是三天前的晚上在大老李筋饼店喝了最后一顿小酒之后冻死的,那么就肯定不会是老马干的。” 我梳理了一下思路,试探着说:“因为老马不会开车?” 金明笑了:“我的妈呀,你总算开窍了。” 我简直无地自容,只有傻笑以缓解尴尬的气氛。 这个思路其实无比简单——从二鬼子在大老李面馆喝酒,失踪的情况推断,他一定是在12月25日晚上出事的。 而老景则刚刚说过:二鬼子不是被抛尸的,我最初的判断错了。 我相信以老景的观察,推理能力和几十年的经验,不会在这样的问题上出错。这也就意味着,二鬼子的尸体,从始至终就在老道口的雪地里趴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我最初的直觉是正确的,二鬼子的的死亡时间必然是在12月27日的晚上,也就是我们来到伊通河之前的那个晚上。 因为如果早于这个时间,他的尸体应该早就被过往的车辆或者玩耍的小孩发现了。 也就是说,二鬼子是在25日晚上失踪的,在27日晚上死亡的。至于从失踪到死亡中间这两天发生了什么,还不得而知,但是目前而言,这不重要。 因为这已经可以证明,不是老马干的。 如果,假设是老马偷偷摸摸潜入了伊通河镇,于25日晚上劫持控制了二鬼子,那么他无论如何不可能冒险在伊通河呆上两天三夜的时间,还要找个隐秘的地方把二鬼子藏起来。 他要带着一个大活人,躲过无处不在的小镇居民的视线藏起来?太难了。 这一来,一捉,一藏,一杀,一回,时间长,风险高,他不可能冒着暴露身份证的风险乘坐火车或者长途汽车来到伊通河。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他自己开车,偷偷摸摸地过来,鬼鬼祟祟地离开。 但目前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老马明显不会开车——这一点,从他跟尼洛早起出去看外星人就知道了。 显然尼洛对于什么外星人没有半点狗屁兴趣,他之所以跟着老马睡眼惺忪翻山越岭地去虎山屯看外星人遗迹,必然是出于老马的胁迫。 如果老马自己会开车,他完全可以自己驾车去了,轻松自在惬意,为什么还要惹得尼洛一身埋怨呢? 所以,老马不会开车,也就消除了他来到伊通河镇弄死二鬼子的可能性。 |
“至于大老李么……”金明慢悠悠地说:“昨天晚上老马一直都跟我们在一起,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 乱了,全特么乱了。 一刹那间,我失魂落魄,空空如也。 金明则幽幽地说:“所有的推论,只在证明老马不可能是杀死古清星,二鬼子,和大老李的凶手……当然,这里有个前提,就是需要确认大老确实是被谋杀,而不是煤气中毒死的。” 我微微点头,没敢轻易接茬。 “但是不管怎样。至少可以清晰的判断,老马肯定不是杀害古清星和二鬼子的凶手。”金明淡淡地说:“而鉴于这些案件都是前因后果互相勾连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他不是这两起案件的凶手,那么同理可证,他也不会是其它几起案件的凶手。” 我木讷了,僵硬了,石化了,空白了。 是啊,截至目前,金明所有的推论都自圆其说,严丝合缝。这几起案件,以一种非常微妙且隐秘的逻辑关系勾连在一起,表明凶手一定同一人。如果否定其中一件,即可否定其它所有。 不对,似乎有些不对。我下意识地笑了笑。 “你看你那个死表情。”金明恨恨地说:“你又想到了啥?” “我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我笑道。 “嘁,我秒你一眼就猜到了。”金明不屑地说。 “哦,你说说……” “你是不是想说,老马的嫌疑依然很大。但是,他杀人并不需要亲自出手。以他的财力,完全可以雇凶杀人,对吧?” 我点点头:“难道不对吗?” 金明左顾右盼,无奈地苦笑:“你要记住一点,如果是雇凶杀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趁你落单,四周无人,冲上去一刀捅死,转身就跑。或者看马路上无人,直接一脚油门撞上去,然后弃车逃跑。没有任何一个拿钱行凶的刀枪炮子,会陪你二十年如一日的玩这些花样,又是失踪,又是冻死,又是坠楼,又是偷走裤腰带。更何况,还要碎尸上千片,抛尸一条街。有尊严的雇佣杀手不会干这种事儿。” 我承认她说得对。但问题是,如果她对了,我就不对了——那么;老景和他的法医师姐,对老马的怀疑又从何而来呢? 或者说,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个,每一起案件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关联,只不过是在案发时间偶然出现了一种被误解的概率而已。 至于所谓的连环杀手,纯是我自我娱乐,想多了。 “是不是有点儿头疼?”金明忽然变了语气,轻轻地,温柔地问。 “嗯,被你鄙视了,感觉不太好。”我很坦诚,但也很沮丧。 “我不是故意的。”金明眨眨眼,故意靠得更能近一点儿。 “我忽然有个很好玩的想法。”她眼波流转,古灵精怪地吃吃坏笑。 “你想干嘛?”我忽然产生了一种非常不详的预感。 “你会骑电动车吗?”她问道。 我顺着她的视线回头看去,我身后不远处就是老胖子的筋饼店,老景的那辆电动车还停在门口,车身上已经落满了积雪。 我木讷地点点头:“会,我平时开工就骑这个。” “会骑,能驮人么?”金明低声问。 “你到底想干嘛呀?”我佯装愠怒。 “咱俩去二鬼子家里,探险去。”金明笑嘻嘻地说:“没准就发现点儿什么惊爆内幕呢?” 我的心脏忽忽悠悠地跳起来,我太喜欢这个主意了。 |
今日更新,一章结束。 老马死期临近,敬请期待。 谢谢大家的关注支持回复点赞和转贴——如果有的话。 我爱你们! |
先打个广告,该死的人都是要死的,剧情即将进入反转,解谜,收尾阶段。 欢迎出版商和制片人私聊,谈钱不伤感情。 下午更新第28章,敬请期待。 |
第二十八章/ 秘密搜查 金明眉开眼笑,牵着我的胳膊走到电动车前,捏着大衣袖口扑扑拉拉蹭掉了车座车把上的积雪。 “上车,开路伊马斯!”金明兴奋地说。 我扭头看了看筋饼店的门窗,依然黑乎乎的,这个时候还不到中午,饭点儿还没开始,老胖子也许不在店里。 我走到电动车边上,真幸运,钥匙居然插在锁眼上,我捏着钥匙旋转了一下,电量显示亮起来,居然还剩下三格电力,我想在这个小镇上,跑个来回足够了。 我看着金明,狐疑地问:“你知道二鬼子家在哪儿吗?” “我不知道啊!”金明大大咧咧地说:“但是,大集上人山人海,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上车!”我说。抢先跨步骑了上去,金明嘻嘻笑着,坐到了后座上,趁机张开双臂环保住我的腰。 “不许假公济私!放松点儿……”我严肃地说。 金明啥也不说,只是胳膊上默默地加重了几分劲道。 我苦笑一下,转头改道,加速出发。 虽然我不知道小镇上的大集在哪儿,但是林区的小镇习俗几乎都是差不多的,我猜大集应该就在小镇的两条主路的交叉口附近。 期待了很久的鹅毛大雪终于飘落下来,绵绵密密,无边无际,低垂的云层里隐现着一丝昏黄的色泽,小镇的街路和建筑的轮廓在阴郁的氛围中,犹如人格苏醒,发出低沉的吟唱。 金明搂着我的腰,贴紧我的后背,嘴唇几乎凑到我的耳边,轻轻地说:“真美啊,好像末日大片儿。” 我没回答,小心翼翼地驾驶者电动车。雪落在地面上,轻软,绵密,车轮扑簌有声,缓缓地碾压而过。 实话实说,这一刻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如痴如醉的幻觉,麻酥酥 ,暖洋洋,脑子里只有一个倏忽而逝的年头,但愿这一刻长梦不醒。 但是时间和道路终究都是有尽头的,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永远沉醉不醒的美梦。 不道两三分钟,我就们就来到了一纵一横两条主路的十字路口。我果然没猜错,大集就在这里。以路口为起点,沿着山坡那条路自下而上展开。 山坡路的两侧,挤满了大大小小的买卖散户,有敞开货箱的大货车,也有小推车,甚至还有狗拉爬犁当摊位,柴米油盐酱醋茶鸡鸭鱼肉蛋菜冻梨冻柿子冰棍雪糕玩具杂货之类,几乎应有尽有,逛街的人们倒也熙熙攘攘,半截山坡路堵得满满当当。 我不得不减缓车速,在人群中见缝插针地左右穿梭。 金明笑道:“我看呐,他们镇上可能也就这些人口了,都在大集上了。” 我回头问:“你打算怎么打听地址啊?” 金明拽了一下我的衣襟:“停车。” 我找了个空档,把车停在路边上一个人流较少位置上,那个摊位是个买春联福字和贴花的,这个时候距离过年还为时尚早,摊位前没有什么顾客。 金明从后座上跳下来,四下打望了一下,瞅准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看起来貌似应该比好不错靠谱点儿。 金明溜溜达达地凑了过去,跟老太太套词儿。 人声嘈杂,距离有点远,我听不见她是如何忽悠老太太的。便索性不去管她,百无聊赖看着各种买卖消遣时间。 |
那个卖春联的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抱着膀子站在我身边,一眼一眼打量我。 我讪笑一声:“我就呆一会儿,等人,不买对联儿。” 摊主呲牙一笑:“我知道。你外地来的,又不在这儿过年,买什么对联?” 我微微一愣:“你咋知道我是外地来的?” 摊主指了指我的呢子大衣:“本地人不会穿成这样。你这身叶子,西装革履的,一看就是大城市下乡来玩的。” 我顿时来了兴趣:“哦,你是本镇人?” 摊主笑笑:“我不是。出大集的摊子大多数都不是本地人,我们都是各个镇流窜出摊儿,二五八,三六九,哪个镇有大集就去哪儿。” 我说:“那你咋知道,我不在镇上过年呢?万一我住到明年开春呢?” 他又笑了,有点像我看大外甥的表情:“你这辆电动车啊,是老景的。我估计你应该是老景的亲戚。” 我点点头,假装默认。 摊主果然兴奋起来,说:“老景不在伊通河过年,每年春节他都回滨江市。他不是坐地户,我都知道。” 我不由得在心里赞叹,这个林区的生意人,好像各个都很聪明,无论是老驴,好不错,还是这个买对联的,都那么善于观察推断,果然高手在民间。 “哥们儿你脑子挺好使啊。”我真心地夸奖他。 摊主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讪讪地说:“脑子好使个屁呀!都是老景自己说的……前几天,我去滨江上货,在火车上遇见老景了,一路扯闲篇儿。” 我不禁哑然失笑。 但随即一个问题接踵而来,我蓦然感到有点儿紧张。 “老景哪天去的滨江啊?他也没说,我都不知道。早知道我就跟他一道回来了。”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应该没露出刻意追问的破绽。 摊主眯眼想了想:“礼拜天,就上个礼拜天。” 我心里迅速盘算着,礼拜天,就是12月24日,老景坐火车去了滨江市。 那也就意味着他不可能在当天返回伊通河。最快也要第二天,也就是25日才能赶回来。 而25号那天星期一,正是二鬼子在储蓄所存了一笔来路不明的巨款,在大老李的面馆喝了酒之后失踪的那天。 很显然,老景在那天还没回到伊通河,因为镇上的碎嘴子么你都在传说二鬼子存钱的话题,但是这件事,老景居然不知道,这也就意味着,他至少也是在26号之后才回到伊通河的。 老景的家就在滨江市,虽然他是个单身老男人,但是至少也有个窝。所以他偶尔回去看一看也不奇怪。但问题是,正常人回家看看,基本都会在礼拜五下午启程,在家里呆上两天,礼拜天乘车回来,不会耽误礼拜一上班。 但是老景却选择了一个非常不合理的日子——他在礼拜天的下午出发去了省城——我很清楚沿线各个林区小镇到省城的火车的时刻表,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一直都是乘坐这些火车往返的。按照时间推算,最早经过伊通河的火车也要下午一点多。 所以,一定是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迫使老景不得不回到滨江市去处理。 但是,他已经快六十岁了,我不认为他的父母双亲会活到如此高寿。退一步说,即使他的父母有这样的高寿,那么一旦出现了突发状况,就不是两三天能够处理妥当的,恐怕他也不会有心情跟一个批发对联的小贩子一路聊天了。 所以,老景回到到滨江,一定不会是因为父母的原因。 那么。他一个老光棍,没有老婆,没有孩子,唯一的梦中情人也已经故去多年了,他为了追查一个没有证据的系列案件的真相孤独的隐匿在小镇上,为什么会突然回到滨江去? 我默默地思索着,说实话,此时此刻,我对老景的怀疑,恐怕比对老马的怀疑更深几分。如果金明对于老马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老景就显得异常可疑了。 因为现在无法释怀的一个问题就是——老景和他法医师姐对于老马的指证,到底是打哪儿来的底气? |
这个时候,金明嬉皮笑脸地回来了,一个跨步坐到后座上,连声催促:“开路,开路。” 我向摊主点点头,启动电动车,在人群中磨磨唧唧地穿梭爬行。 “上山坡!”金明用力地搥着我的后背:“二鬼子家在山坡上边,平房。” “你怎么打听到的?”我问。 “嗨,忒简单。我找了一个看起来面相靠谱的老太太,跟她说,我是镇政府新调来的民政办事员,要整理一下二鬼子的遗物给他烧走。” “老太太就相信了?”我有点儿狐疑。 金明呵呵笑道:“岂止是相信,把老太太感动得热泪盈眶的。” “鬼话连篇儿!”我笑骂一句,加速开出人群,冲向山坡路上。 山上是连片的平房区,一趟房连着一趟房,横平竖直,宛如列阵。每趟房五户人家,前面都有个小院子,后面就是窗户对着狭窄的小道。这是典型的林区住宅模式。 在很早以前,这种平房的前后都是有院子的,居民可以在自己家前院后院种点蔬菜瓜果之类。 但是八十年代中期,有一阵子各个林业局频发火灾事故,尤其是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之后,森工总局下令,所有邻区居民平房的后院子全部拆除。据说是因为防患于未然,预留出足够给消防车呲水的距离。否则一旦板架泥的平房烧起大火,后院的“板杖子”太耽误救火了。 板杖子,就是“栅栏”。这是只有东北林区人才使用的土话。 开进了平房聚居区,我降低车速,缓行逡巡,金明四下打量寻找着。 “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他们镇上所有的平房都要拆除。换楼房。”金明说:“但是需要再交钱,有些人就是死活不交,一直住在平房里,政府也不能强拆,就这么拖着。” 我也四周打量,大多数人家显然已经人去屋空,几乎接近房倒屋塌了。偶尔有几户夹杂其间,还有人类生存的迹象。 “这边,这边。”金明兴奋地叫起来:“路口有个变压器,西边把头第一家。” 我扫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个岔路口,伫立着两根水泥柱子,上面架着一台老旧的变压器,上面乱七八糟地缠绕着电线,这是个明显的地标。 我小心翼翼地催动电动车开过去,平房之间的小道都很狭窄,也很粗粝,我不知道打大雪覆盖之下会不会埋藏着石头土坑之类的路障,在这种大雪之中需要特别小心。 我慢慢开到路口,停下。金明打量了一眼,伸手一指:“就是这家,错不了。” 那是其中一趟平房最边上的一户人家,前院的大门和板杖子虽然残缺不全,摇摇欲坠,但是能看到院子里收拾得很整洁,柴禾垛,煤棚子都井井有条,窗台上没有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窗户玻璃上用来保温的塑料布钉得很细致,这些细微之处都表明,这家主人是个会过日子的人。 我和金明翻身下车,我把车停在路边上,走到院门口,这才看到,大门的门梁上,挂着一串稀稀拉拉的黄表纸。 在北方很多地区的风俗,门口挂黄纸就表示这家里在办丧事。 |
我捋了一下黄纸,说:“这也是好不错赞助的?” “别摸,不吉利!”金明喝止了我:“摸了死人黄纸要倒霉的。” “我连死人都不怕,还怕一张纸?”我笑道。 金明没搭理我,嘟嘟囔囔地说:“他妈的,门上有锁。” 我低头一看,大门当腰上横贯着一根黑魆魆的铁门闩,死死地掐着一把硕大的铁锁头。 金明气急败坏地踹了一脚院门:“我靠,忘了这茬了。这么大一把铁锁,美国联邦监狱都用这玩意儿。” 她扭头看着我,有点儿泄气:“咋办?” 我笑了,非常得意。 金明显然是个城里长大的孩子,对于这种林区生活,她知之甚少。但是我就是在这种山沟里的林区小镇出生长大的,对于这样的住户情况,我太熟悉了。 金明怒了:“你笑个屁,有屁快放。” 我忍着得意劲儿,斜眼向邻居那边看了一眼:“要是好不错和老景都没撒谎的话,隔壁这家,应该就是老驴的前丈母娘家吧?” 金明也跟着瞄了一眼:“嗯,应该就是,这就是大美小时候生活的姥姥家。” 隔壁的院子破败荒凉,隔着板杖子都能看到房门虚掩,门楣窗框豁牙漏齿,显然已经没有人居住了。 我走到隔壁院门前,果然,门上没锁,两扇门已经摇摇欲坠了。 我试着伸手推了一下,院门稍微抵抗了一下,便吱吱呀呀地散开了。 我迈步走了进去,金明亦步亦趋地跟上。 院子里积雪极深,几乎要没过膝盖,看起来是因为没人清扫的缘故,很多场雪都堆积起来。 院子虽然不深,但是雪太厚了,我们俩几步路走到房屋门口,便已经气喘吁吁。 金明扶着我的胳膊,呼呼喘息:“咱们怎么过去呀?从板杖子上翻过去呀?” 两户人家之间隔着一趟板杖子,不过相对于外院的板杖子比较低矮。在关系不错的两户邻居之间,这种低矮的栅栏,也就起到个装饰作用。 “矮,我也翻不过去。”我喘息着说:“我岁数大了,体力不支,骑上去,下不来。” 金明的脸颊蓦然绯红,好像是误解了我的暗示。 不要误会太深,我急忙解释:“咱们可以直接走过去。” “你以为你是崂山道士啊,会穿墙?”金明恨恨地说。 我笑笑,走到紧贴着平房窗户下面的栅栏边上,伸手一推,一个小角门吱吱扭扭,应声开启。 我比划了一个手势:“请进。” 金明屁颠屁颠趟雪过来,笑嘻嘻地问:“这尼玛什么情况?” “这说明,二鬼子和大美她姥姥两家人相处的关系非常好。”我说:“所以两家人在栅栏上开了个小角门,方便进出。” “唉,想当年,多么朴实无华,心安理得的人际关系啊!”金明感慨着,推开角门,走进二鬼子的院子。 我跟着进来,有感而发地说:“所以呢,在林区平房,大门上挂把锁头,纯粹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没啥用。” 金明扭头剜了我一眼,眉开眼笑地骂道:“你才小人呢,你全家都小人。” |
二鬼子院子里的积雪,明显要比隔壁轻得多,应该是以前的积雪都被清理了,由此也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二鬼子古月生虽然酗酒,但是依然在仔仔细细地过日子。 金明站在房门前,思忖了一下,慢慢地拉开,我俩迅速对视了一眼,闪身钻了进去,迅速关紧,毕竟做贼心虚嘛。 屋子里黑魆魆的,而且十分阴冷,这是必然的,二鬼子从失踪到死亡到现在已经四五天了,没有人点火烧炕,阴寒之气郁积已久,刹那间钻心入骨。 屋子里是典型的东北林区平房格局,进门是一个小厨房,俗称“外屋地”,一个贴着白瓷砖的锅台,镶嵌着一口铁锅,旁边是一口水缸,地上码着一捆烧柴,墙上打着架子,摆着几个饭碗,筷笼,油盐酱醋之类,但是没看到有什么柴米彩蛋之类的食材,可见二鬼子果然不怎么在家里做饭。 挨着锅台进去,是一间小卧室,里面搭着一铺小火炕。 金明凑近去看了一眼,说:“空空如也,看起来他不在这屋睡觉。” 里间就是大卧室了,我和金明都觉得有些忐忑,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大卧室就显得很空旷了,陈设也很寒酸,地面上摆着一张小餐桌,上面一个暖水壶,两只玻璃水杯,地上两把塑料凳子,出席之外别无长物。 地面是林区人家通用的木地板,但是已经斑驳不堪,红油漆脱落得像牛皮癣一样,只不过清扫得很干净。 木地板上有一块四方形的边界轮廓,显得有些突兀。金明试探着抬脚踩了一下,狐疑地问:“这是啥?传送门?” 我微微苦笑:“什么传送门,这就是菜窖,里面堆满了土豆,要不要开门下去看看?” 金明一咧嘴:“咦,怪吓人的,没兴趣。” 她又充满好奇地走到火炕边上,饶有兴趣地观察:“说实话,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真正的火炕,劲儿长见识了。” 我说:“老驴家民宿的难道不是火炕?” 金明说:“那不一样,他家那纯粹就是个噱头,盘地暖的,不正宗。” 这铺火炕又长有宽,虽然跟老驴民宿的面积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在这空旷的小屋里就显得特别突兀了。 炕头额位置,整齐地码放着一铺褥子,一条被子,一个枕头,都是半新半旧的,虽然不算干净,但至少不油腻脏污,对于一个单身老酒懵子而言,能保持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炕哨的位置,放着一架炕衾柜,透过玻璃门隐约可见里面码着一层一层的被褥。贴着炕衾柜,一流摆着三个大小形制一样的小箱子,都是三十几年前的流行款式,实木材质,手工打造的,每个箱子上都挂着一副精美的黄铜锁。 |
金明看着那三只箱子,来了兴趣,她七手八脚地爬上炕去,用膝盖跪着挪蹭,来到箱子边上,摩挲着,赞叹道:“这个可是好东西啊?” 我也说:“可不是嘛。如见想找这样的实木手艺可难了,就这样的东西,拿到网上去拍卖,遇上那些不识货的伪青,准能卖个好价钱。” 金明再次回头,恶狠狠地说:“你才伪青呢,你全家都伪青。” 我不跟他争辩,也跟着蹭上炕,凑过去。 金明捏着黄铜锁,轻轻一拽,居然打开了。 “你猜,这里面会不会藏着什么绝密?”她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 我严肃地点点头:“嗯,很有可能,没准藏着一具干尸……” “滚蛋,别吓我!”金明低声呼喝,抬起拳头捶了我一下。 这一刻,我眼前黑乎乎的,热血上头,兽性滋生,一把攥住了她的拳头。 金明一下子没了动作,呆住了。不挣扎,也不说话。 片刻之后,她默默地,慢慢地凑到我面前,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微微抬起头,把嘴唇若即若离地放在我的嘴唇边上,便悄无声息,宛如沉睡。 但是我看到,有一滴泪水从她的眼角滑落,晶莹如冰。 她的眉眼五官并不美艳,甚至有些粗犷,但是总是有一种令人心神荡漾的性感气息。用最新流行的一个词儿形容,又美又飒,又纯又欲。但是,这一滴泪水滑落之时,便平添了几份楚楚可怜,令我无法自拔。 我向按天神佛立誓,发文,求解——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有那个男人能够忍受得了? 我的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连续轰鸣着,强烈撞击着我脆弱的欲望——就亲这一口,到此为止,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动作,我保证。 我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以便于鞥够正常地好好接个吻,于是我也闭上了眼睛。 一切都很美好,顺其自然。 只是有一点——在二鬼子的家里搞这种事情,似乎有点儿太不给亡灵面子了,谁知道他有没有躲在角落里偷窥我们? 就在这一刹那,金明像个撑不住的气球砰然爆裂,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完蛋了,所有美好的幻觉瞬间破防了。 “你笑啥?”我怒道:“好不容易培养点儿情绪,都特么浪费了。” “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故意的。”金明几乎是放声大笑,连连摆手,说:“我不是故意逗你玩儿,只是忽然想起,你刷牙了没?” “上哪儿刷牙啊?”我愤愤地说:“昨天晚上喝酒喝到半夜,睡得一塌糊涂,早上一睁眼就跟老驴出来看收尸,哪有时间刷牙?” 金明几乎是把脑袋埋在我胸前,笑岔了气:“我也没刷牙,嘴里全是烤腰子和大蒜味儿,你喜欢吗?” 我愣了一下,没接茬。 她抬起头,笑嘻嘻地盯着我:“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咱认真努力培养一下情绪,再来一次?” “算了,情绪早都跑光了,下次吧……”我无比沮丧地说。 金明抬起头,摘下帽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清清嗓子,认真地说:“那好吧,等下次有机会的,我请你。”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金明也抿着嘴嘿嘿笑了。 就在这时,我俩蓦然不约而同地停顿,僵硬,屏住呼吸,一股巨大的恐惧眨眼之间在室内弥漫开来,无形,有声。 因为就在这一瞬间,我们都听到了一连串隐隐约约的笑声,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诡异飘渺地传来——嘿嘿,嘿嘿嘿…… 不是我,不是金明。 那还能是谁呢? 鬼吗? |
第28章结束,谢谢大伙儿捧场。 求回复,求转发。 诚寻出版与影视改编合作,可以私聊,闲着也是闲着,聊聊呗。 |
点击阅读终于过了5000,冷冷清清自己庆祝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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