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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原创悬疑推理小说《通灵悬案》[第2页]

作者:荀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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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十几分钟之后,一辆小巧玲珑的电动车从我们前方的坡道下慢慢悠悠地开过来,在我们车前停下。
    驾车而来的是一个老警察,身上穿着藏蓝色的警服棉大衣,扣着一顶雷锋式棉帽子,看年纪至少也有五十来岁,细瘦干枯,满脸褶皱。
    老警察气走到驾驶位置车窗前,步履蹒跚,气喘吁吁。他站定深呼吸两口,喷出缕缕白呵气,抬手敲敲玻璃。
    尼洛降下车窗,老警察贴着车窗往车内扫了两眼。
    “是你们报警的啊?”老警察沙哑地问。
    金明像小学生回答提问似的举手报告:“对,我打的110 。您是来处理现场的吗?”
    “我不是处理现场的。”老警察呲着两颗熏黄的门牙,说:“我是来保护现场的……人死哪儿啦?”
    金明向尸体的方向指了指,老警察抻着脖子看了一眼,说:“我过去看看啊,你们就在这儿等着我,不要擅自离开,否则要负法律责任,懂吗?”
    金明无奈苦笑:“你就放心吧,要是想跑,我们早就跑了。”
    老警察盯着金明打量了两,,嘿嘿一笑:“嗯,你说的仿佛很有道理……”
    他转过身,慢慢地向尸体走去。
    我们几个人立刻都凑到车窗边上,齐刷刷地盯着他的动作,就连小浩和夏默也立刻激起了好奇,贴近车窗观看。
    老警察慢慢走到距离尸体一米左右的位置便停下了,蹲下来,左左右右地摆头,打量着尸体以及周围的雪地,我注意到,他盯着我的脚印直勾勾地看了几秒钟。在那片雪地上,由于没有其它的痕迹,我那一串往返的脚印显得非常清晰,突兀。
    然后,他用手撑着膝盖,一点一点舒展着地站起来,走到尸体头前,再度蹲下,反复查看,甚至撩起尸体的羽绒服,把右手探进去摸了摸。
    他每次蹲下,站起,行走,都显得有点儿吃力,显然腿脚不是很利索。
    金明从怀里掏出手机,贴着车窗,对准老警察拍摄者他的一举一动,脸上的表情莫名兴奋。
    我扫了一眼,她用的还是那部脏兮兮乱糟糟被狗啃过一样的破手机。
    我笑了笑:“你隔着车窗拍,能清晰吗?”
    “这你就不懂了,画面和颜色我可以后期调休。”金明说:“关键是画面的气质,要的就是这种逼真的现场感,镜头要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一来二去还得有点晃动,模拟出一个偷窥者的主观视角,这要是后期再配上一点音乐,绝对带劲!”
    我想了想,说:“我建议就不要配音乐。本来你玩的就是现场感。一旦配上音乐,就出现了人为操作,毁掉了现场感。倒不如就什么音效都不配,就是原声,沉重的呼吸,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缓慢,低沉,压抑……大音希声,少即是多。”
    “对,对,对……”尼洛压低了声音,兴奋地抢话:“我觉得荀哥的想法是对的,大音希声。”
    夏默把小脑袋凑到我身边,好奇地问:“谁牺牲了?那个死人吗?他不是冻死的吗?喝酒冻死也算见义勇为吗,怎么是牺牲呢?”
    我和金明只能暗自苦笑,尽量忍着不去翻白眼鄙视她。
    尼洛气呼呼地说:“大爷牺牲,你大爷,牺牲了。”
    夏默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文化层次”确实欠缺了一点高度,因此也不去跟尼洛拌嘴,只是怒气哼哼翻了个白眼。又把目标转向了金明:
    “金姐,你昨儿没换个手机呀?还用这破手机呢?”夏默说:“你有时间换一身新衣服,咋不去换个手机?”
    金明一边全神贯注地地拍着外面的老警察,一边微微冷笑:“你知道我昨晚挑衣裳挑了多长时间吗?哪儿还有时间挑手机。再说,这个小玩意儿是我的趁手武器,我都用习惯了,不舍得换。它就是样子丑点儿,性能好着呢。”
    夏默转向小浩,撒娇:“你看,你看,我就说吧,凡是个女人,买衣服都得浪费那么多时间,不止我一个。”
    小浩嘿嘿苦笑,也不敢接话,但是看着脸色渐渐地缓和了一些。
    外面,那老警察终于再次站起,转身朝我们走来。
    金明麻利地手机藏了衣兜里。我笑道:“刚才,我在外面,你是不是也这么拍我来着?”
    金明还没说话,尼洛抢着说:“那还用问,她能放过你嘛!”
    金明略显歉疚,赧然道:“你挺入镜的,镜头感很好,尤其是蹲下闻死人头那一段,特别有张力,这将来都是用得着的素材。”
    我心满意足地笑笑:“回头你把这一段编辑一下,单独发给我一个视频……”
    我还没说完,老警察已经走到了车门前,二话没说,“哗啦”一声拉开车门,一眼一眼地在我们几个人身上扫描了一遍,随即大摇大摆地钻了进来,一回身,一屁股坐在了小浩和夏默中间。
    所有人都被他的气势震慑了,鸦雀无声。
    老警察四下打量着我们,咧嘴笑道:“外面太冷了,借你们个地方暖和暖和,不介意吧?”
    小浩忙说:“不介意,不介意,警察叔叔太辛苦了。”
    老警察摘下头上棉帽子,掸了掸残雪,又七扭八歪地扣回头上。扭头笑眯眯的盯着我。
    “同志,你这么看着我干嘛?”我有点儿紧张。
    老警察皮笑肉不笑,看着有点阴险:“你,胆子不小啊!”
    我装糊涂:“啥意思?”
    老警察:“刚才,不是你去尸体边上查看的吗?”
    我笑笑:“你怎么知道是我?”
    老警察:“从车门到尸体头前,一来一回,就一趟脚印。”
    “那你怎么认定一定就是我的脚印。”我反驳道:“这车里六个人呢。”
    老警察再次摘下他的棉帽子,递到我面前,又僵硬地伸了伸腿,把他的警装棉靴挺直撂在过道上。
    “你看看我的帽子,靴子。再看看你的鞋底。”老警察略显不屑地说:“你们从老道开过来,差不多将近三个小时的车程,其他的人的鞋底都是烘干的。只有你的鞋底上有缓霜化水的痕迹,就跟我的鞋和帽子一样。你说,除了你,还能是谁?”
    我由衷钦佩地点点头:“厉害,到底是资深警察。”
    “资深不深,不敢当啊!”老警察微微叹息:“不过你胆子确实真大,敢蹲下去闻死人头。”
    我蓦然一惊,心头突突乱跳:“你怎么知道的。”
    “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老警察慢慢地说:“尸体的头前,有一个半截的前脚掌脚印。你为了弯腰低下脑袋,又不想正对着尸体的头,所以故意向右侧挪动了一点儿,这才在一串脚印的边上留下两个前半截脚印,没有后脚跟。你起身的时候,又挪动了一下,虽然左脚跟原来的半个脚印重合了,但是 惯是,右脚提前抬起,落地的时候偏移了一点儿,在雪地上留意下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半脚印。”
    我彻底服了,无话可说。
    “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要弯腰低头呢?很显然,你想要问问尸体的气味,我猜的对吗?”老警察说。
    “没错,我在他头上闻了一下。”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实话。
    “哦,闻到了什么?”
    “酒精味儿,很冲的酒精味儿。”我说。
    “所以呢……”
    “他是个酒懵子,喝多了,冻死的。”我思忖着说:“低体温症,冻死幻觉。”
    老警察蓦然不说话了,只是眯起眼睛,以一种非常耐人寻味的笑容看着我。我脑子里嗖嗖地跳出四个字——嫌疑人X。
    金明幽幽地说:“警察叔叔,您不是在怀疑我们吧?”
    老警察伸出舌头,来回反复舔舐着干巴巴的嘴唇,满脸坏笑:“我就是怀疑你们,也不能叫你们看出来啊,你说对不?”
    所有人都没说话,这句话的内涵太丰富了,需要认真理解领会。
    “别紧张,别紧张,跟你们开个玩笑,要不这大冷天的,闲呆着有啥意思?”老警察开心地笑着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景,风景的景,你们可以叫我老景。或者尊称一声景叔,也没问题。”
    尼洛笑嘻嘻地拍马屁:“老警察老景,老景老警察。嗯,这个谐音梗,好,荀哥你应该写到剧本里。”
    “哦,剧本……”老景望着我:“110号台传下来的命令说,你们是一个来拍摄东北虎的摄制组?你就是编剧呗?”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想笑又不敢笑出声。
    “你们来之前也没打听好……”老景无奈地说:“伊通河的林子里,压根儿就没有东北虎。黑瞎子倒是还有几只,应该在山沟里,远着呢。”
    没有人开口更正这个错误,因为我们车上的几个人都心知肚明,涉及到吴鑫碎尸案,本身就牵扯着一些微妙的忌讳,能不招惹警方,就最好不要招惹。。
    就连没心没肺没脑子的夏默,都安安静静地闭上了嘴。
    老景盯着我看了半天,总算把眼光移开了,转到了老马脸上。
    这时,我才移植到,自从这个老警察出现之后,老马就一直没说过话,甚至一直眯着双眼,没有过动作。要不是他就坐在我身边,我能听到他略显急促的呼吸声,我几乎都要怀疑在是不是刚刚被人谋杀了。
    老景慢慢地把头探到老马身边,呲出两颗焦黄的大门牙:“你们打算在这儿玩几天呐?”
    是个傻子都看得出来,这句话就是冲着老马问的。
    我们都没敢搭腔,气氛一下子又变得有些诡异了。
    终于,老马迷离地睁开眼睛,也不回头看看老景,只是平淡地说:“怎么着,也得两天吧?”
    “哦,住在谁家呢?”老景悠哉游哉地追问。
    “还没定下呢。”老马淡淡地说:“看谁家旅馆有房间,条件好,随便住两宿得了。”
    我和小浩,夏默,以及金明等人猝不及防,下意识地面面相觑,很显然,老马在刻意撒谎。
    昨天在聚餐时,他自己亲自发的消息,跟一个称为“三哥”的人预定了民宿。
    老警略显地失望地微微摇头:“唉,我还以为你们会住在三哥家呢……你马顾问亲自来一趟伊通河,要是不住在三脚驴家里,他面子是不是有点儿挂不住啊?”
    我倍感震惊,但是脑子飞速转动——很明显,老景,老马,还有一个被称为“三脚驴”的人,他们很显然有过交集。听名道姓,这个“三脚驴”很可能就是老马所说的那个“三哥”。而且,老景明确地知道老马的身份是“马顾问”。
    看老马的态度,听老景的语气,她们之间似乎不是兄弟友情,而是江湖恩怨。
    这个局面太有点儿意思了。
    果然,老马沉不住气了,他半转回身,盯着老景,冷笑:“我一清白的公民,正常的出差,住在哪儿?吃什么?还用得着跟你们民警报备么?”
    “这你就不懂了吧?”老景波澜不惊地回敬:“现在法律规定,凡是在正规宾馆,旅店住宿的客人,其身份证信息都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我们有直连的网络,你的身份证在旅馆前台一扫描,啪,我公安的后台就收到了。”
    老马顿时脸色铁青,嘴角紧闭,一言不发。
    老景意犹未尽更凑前一寸,挑衅似地说道:“而且,你还猜错了一件事……我不是民警。我只是一个,退休返聘的老协警。”
    我倍感愕然,脱口而出:“协警?”
    “协警怎么了?协警就不能破案啦!”老景笑嘻嘻地对我说。
    气氛再次变得非常尴尬。
    好在这时,我们前方的坡路下方,终于慢慢开近了一辆白蓝相间的民警巡逻车,面跟着一辆救护车。两辆车都闪着灯,但是都没发出警笛音响。
    老景嘿嘿笑道:“真警察来嘹,我的任务完成了。”
    从警车上跳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警察,大步走到我们车前,老景起身拉开车门,那中年警察大嗓门嚷道:“你们的身份证,行车记录仪,取下来给我查验。出两个人跟我回所里,做个笔录!”
    谢谢各位的关注和回复。
    不知为何,我的更新又需要长时间的审核才能通过,有点抑郁。

    谢谢你们不离不弃,默默无闻的观看和支持。

    第十一章 / 似曾相识

    夏默和小浩中间隔着一个老景,咫尺天涯幽怨对视,似乎有些难言之隐。
    小浩僵硬地陪着笑脸:“那个……警察叔叔,我们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
    中年警察一愣:“没有行车记录仪?那不可能,你逗我玩儿呐!”
    老景依然端坐在这对小情侣中间,稳如泰山,好整以暇的抬手一指:“那不是记录仪吗?你们以为我眼瞎?”
    我顺着他的指向扭头看去,驾驶位的仪表台上方,端端正正地挂着一块吸盘式的小巧精致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屏,不过这会儿显示的是黑屏状态。
    夏默的脸色顿时绯红,语无伦次地狡辩:“警察叔叔,他不是那意思……我们不是没装记录仪,而是把它关闭了。”
    中年警察冷笑了一下:“关闭?为什么关闭?”
    “有时候我们开车出去玩儿,开着行车记录仪,不太方便。”夏默吞吞吐吐地说:“保护隐私权,您能理解么?”
    中年警察和老景对视了一眼,我和金明对视了一眼,大家都是性成熟的成年人,心照不宣,人艰不拆。
    尼洛却嘿嘿坏笑起来,眉飞色舞,就差把“车震”俩字直接喷出来了。
    中年警察扭头盯着尼洛:“你笑啥呢?好玩吗?”
    尼洛忍着幸灾乐祸的劲头,说:“警察叔叔,你放心,我向您保证,行车记录仪是开着的,我这就把内存卡摘下来给您检阅。”
    中年警察被他逗笑了:“你们放心,警察叔叔绝不窥探你们的隐私,我们就是为了验明案情,只看你们报案之前的那一段,再多一分钟我都不看。”
    夏默和小浩脸色铁青,但是无无可奈何。
    尼洛已经麻溜地卸下了内存卡,递给了中年警察。
    夏默恶狠狠地盯着尼洛,我猜要不是有警察在场,夏默一准儿当场生吞活剥了他。
    尼洛笑嘻嘻地向夏默摆摆手:“你放心吧,这张内存卡是我新换的,我今早上开车之前,检查了一下车况,发现原来的内存卡都快满格了,就换了一张新卡。”
    他又从衣兜里摸出另一张内存卡,显摆似的在夏默眼前晃了一下:“这才是原来那张内存卡。”
    夏默像只焦虑的猴子似的窜过去,一把夺过来死死地攥在手心里。
    “算你会来事儿……”夏默小脸上绽开了一丢丢微笑。
    小浩的神色也终于恢复了正常,笑道:“既然这样,那就交给警察叔叔审查吧,随便看,我们不着急。”
    “还得有俩人跟我们去派出所做个笔录。”中年警察说:“谁去?”
    车里的几个人面面相觑。但我必须承认,这个时候,金明拍过的马屁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老景的表扬和怀疑激发了我的斗志,我必须在做出点儿姿态让他们赞美并愧疚一下。
    我举手道:“我去吧。我是观察过尸体的。”
    金明微微叹息,跟着说:“那我跟荀老师一块儿去吧,报警电话是我打的。”
    “很好,你们俩,跟着我上警车。”中年警察指着我和金明说:“其他人呢,老景,就麻烦你跟一下,登记下身份,来伊通河的事由,居住地点,万一做笔录这二位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再来问他们补充说明。”
    老景嘿嘿笑道:“所长你放心,这事儿我能办好。”
    中年警察客客气气地说:“得咧,那就辛苦您了!”
    我心里蓦然一跳,按照老警的称呼,很显然这个中年警察是当地的派出所所长,但是这位所长对老景的语气居然非常客气,还尊称为“您”。而老景这老家伙,一个辅警,见到所长居然不起身,不打招呼,谈笑自若还带开玩笑的。这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可见这个老景绝不只是个“协警”的身份那么简单。
    我想起了他刚刚说过的那句话“我只是个退休返聘的老协警”。
    “退休返聘”这四个字,细细玩味起来,有点儿意思。
    所长指了指我和金明:“你们二位稍等一下,我去看一眼现场,等下出发,我叫你们过来。”
    我懂事听话地点点头,所长捏着那张内存卡转身走开。
    夏默嘴里嘟噜嘟噜地打着哆嗦,恨恨地说:“关门关门快关门,真没眼力见儿,堵着门口说这么半天话,都冻死我了。”
    老景闷哼了一声,以示提醒,并表达不满。
    夏默立刻眉开眼笑拍马屁:“还是老景叔叔懂事儿,钻进车里说话,又亲热又暖和。”
    显然小美女拍马屁让老景很是受用,美滋滋地接茬道:“客气话就不说了啊,你们也都听到了,受上级领导责成,麻烦各位把身份证都拿出来,我先拍个照登记一下。”
    虽然我们几个人都有点儿不爽,但是谁敢跟警察对抗呢?哪怕只是个协警。
    我还是最爽快的那个,率先从大衣内兜里翻出身份证递给老景。
    老景捏着我的身份证看了看,掏出手机瞄准拍照:“嗯,孙兴同志,呦,你跟那个演员重名啊!”
    我忽然间有点儿愤怒,当着众人的面读出我的真实姓名,这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径。
    金明忍俊不禁,说:“哎呦,敢情你真名叫孙兴啊?我还一直以为荀鹿就是你本名呢?”
    “混文学圈子的,谁不起个笔名啊?”我略带尴尬地回道:“对吧,尼洛老师?”
    显然尼洛对于这个问题与我感同身受,他磨磨蹭蹭地翻出身份证递给老景。
    老景接过来,咂摸了一下:“哦,狄国富同志,你这名字也不错啊,富可敌国的意思,是吧?”
    狄国富!我忽然很想笑,四下一瞥,其他人脸上也是忍不住的眉飞色舞。
    资深演技派好莱坞狂热分子尼洛老师讪讪地说:“那都是爹妈给起的,没什么文化内涵,圈内人一般都叫我艺名……”
    金明急忙递过自己的身份证,也算是替尼洛解围:“警察叔叔先扫我的吧,等下我把所长叔叔再喊我们出发了,别耽误时间。”
    老景接过金明的身份证:“你叫金明?”
    金明很骄傲地点点头:“大妹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就是我本名,爹妈给起的。”
    老景由衷地赞叹:“身体发肤姓名血型,皆受之于父母,混社会而不改本名,你是个孝顺孩子啊!”
    我和尼洛老师情不自禁地面面相觑,感觉受到这句话伤害性不大,污辱性极强。
    夏默慢吞吞地从裤兜里翻出身份证,却死死地攥在手里,不给老景。
    “老警察叔叔,我可以给你拍身份证,不过事先证明,你不能念出我的姓名来……”夏默奶凶奶凶地威胁。
    老景笑道:“咋?你也有个花名啊?”
    “什么花名?那叫艺名好嘛!”夏默赌气道:“我们学表演的,混娱乐圈的,哪个没改过艺名?刘德华本名还叫刘福荣呐!”
    老景接过夏默的身份证瞄了一眼,认真地拍照,嘴唇颤抖了几下,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没读出来。
    老景把身份证还给夏默;随口问道:“姑娘你学表演的?哪个学校毕业的?”
    夏默顿时微微一呆。这个表情,让我立码想起于谦问郭德纲:你哪个大学毕业的?
    但是老景很明显没看出来夏默的尴尬,追问道:“中戏的?”
    夏默摇摇头:“不是。”
    老景:“北影的?”
    夏默还是摇头:“也不是……”
    老景思忖了一下:“那就是上戏?”
    夏默脸色更加幽怨失落,喃喃地说:“没上过戏……要是这次能顺利拍片儿,就是我第一次上戏。”
    这一下尼洛彻底绷不住了,干脆趴在方向盘上,吭吭哧哧地笑起来。
    夏默恼羞成怒:“你笑个屁?”
    尼洛回敬道:“嗯嗯,你猜对了,我就是笑了个屁。”
    小浩冷冷地说:“行了,行了,当着警察叔叔的面,都严肃点儿好不好……”
    他掏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老景,老景看了一眼,自言自语:“哦,你叫苏浩。”
    小浩哭笑不得,回了一句:“叔叔,您还真是有个好习惯。”
    老景小心翼翼地拍了小浩的身份证,这才转向老马,慢悠悠地问:“马顾问,您的身份证?”
    所有人再次沉默,等着看戏。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个老景和老马之间必然有些恩恩怨怨,只不过都心照不宣而已。
    老马轻轻哼了一声,没动。老景满面微笑,倒也不显得着急。
    这时,车外传来了所长的大嗓门:“出发啦,做笔录的!”
    我和金明不敢怠慢,开门下车。
    车门缓慢无声地滑动,关死了。其实我很想观摩一下老景和老马后续的精彩表演,但是只能错过了。
    我和金明下了车,互相看了一眼,顿时觉得彼此之间忽然生出一丝亲近感,就好像去派出所做笔录也可以算作江湖险恶共患难一样。
    我俩并肩向巡逻警车走去。我无意间瞄了瞄地上的脚印,思忖了一下,说:“刚才那老景,观察到我鞋底缓霜化水……”
    金明说:“观察和推理能力相当强,看起来不像个协警。”
    我说:“重点倒不是这个。就在几分钟之前,你也下过车,进过杂树林,为什么他没观察到你鞋底有雪水?”
    金明摇摇头:“谁说他没观察。最开始他站在司机车窗外,盯着我看了好几眼呢,不过……”她抬起一只脚晃了晃:“我穿的是高跟女靴,很明显和雪地上的脚印不符合。”
    我笑笑:“而且他肯定认识老马。”
    金明也笑笑:“他俩之间必然有些故事……要不是为了去做笔录,我真想把他俩拍下来。”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警车边上,所长拉开车门,我俩上了车并排坐下。
    我向外望去,路边上,另外两名民警和一个救护车护工架起了那具尸体,趔趄着向救护车内搬运。
    所长钻进车里,坐在驾驶位上,摘下帽子,脑门子上窜出一股蒸汽。
    所长大大咧咧地说:“别紧张,请你们回去就是例行公事做个笔录,现在纪律上查得严,有报案的就必须有结案……”
    “我们完全理解,配合警察同志的工作。”我贴心地说,眼睛盯着窗外,看见民警和护工总算把那具尸体装进了救护车里,民警和护工都上了救护车,开动出发。
    所长也随着发动警车,尾随着救护车。只有我们那辆别克停在原地,想必是老景和老马正在针锋相对演一出好戏。
    “就这么运走了?”我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句。
    所长笑道:“派出所也没有存尸的地方,还得央求镇医院,存放在他们太平间里。”
    “不用法医来勘察现场吗?”我好奇地问道。
    “嗨,这还用什么法医!”所长略显恼怒,冷笑:“这死鬼,全镇子人都知道他早晚有这一天。前年,他就喝多了,在外面冻过一回,差点就可以吃席了。万幸被人发现了,救回一条命。得咧,这回终于如愿以偿了。”
    “哦,他还是个老酒懵子!”金明凑过来说。
    所长深深地叹息:“岂止是个老酒懵子,他简直就是伊通河镇上的一个鬼……算了,警察有纪律,我不能跟你说这些。”他抬手指了指前风挡上的行车记录仪:“这都有记录的,我不能乱说话。”
    我和金明相视而笑。这一路上再也不提死者的事儿,反倒跟所长聊了好些吃吃喝喝,相谈甚欢。
    小镇上的人们。大多单纯,热情,好客,好在路程也不远,等到警车开进派出所大院的时候,我们几乎已经成了好朋友了。
    我们仨下了车,往派出所里走去。
    这是一栋两层楼房,灰墙红瓦,简朴庄重,外观甚是宏伟,周围还有一个大院子,整整齐齐四四方方地围着铁艺雕花的栅栏,非常气派。
    “这个不像个镇派出所。”我赞叹道:“说是公安局都有人信。”
    “这原来可不就是公安局嘛!”所长似乎有些失落,又有些气愤:“早些年,森工系统政企合一。在森工系统,就是伊通河林业局,在行政区划,就是伊通河区。一个林业局就是一个区,所以,我们这就是伊通河区公安分局……”
    他推开大门,我们走进大厅,内部的装潢和氛围,依然能看出作为公安分局时代的排场。
    “后来,改制了,政企分家。”所长接着说:“伊通河林业局和伊通河区都撤销了,变成了伊通河镇。这么一来,区公安分局就降一格,变成了伊通河镇派出所。”
    他带着我们走上二楼,推开一间办公室,室内暖气开得很足,热浪翻滚,我的身上一下子舒展开来,倍感舒适。
    他摘下帽子和手套,重重地扔在办公桌上:“我呢,就从一任常务副局长,变成了派出所所长。”
    我明白了他的牢骚从何而来。
    顿了一顿,他咧嘴笑笑:“真他妈碎嘴子,我跟你们说这些干啥?什么岗位不都是革命工作,只要会计按月发工资就行,你说是不是?”
    “是,是。”我淡淡地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蓦然涌出一丝丝酸楚。有点儿像我面对尼洛的时候那种感觉,也许是我自己的感同身受,我特别能理解那种时运不济,命运不公,但又无能为力的失落感。
    接下来的程序,反倒没有预想得那么复杂。所长叫来了两个民警,给我和金明分别做了一份询问笔录,大概只是说了一下发现尸体到报警的过程,只不过由于我近前观察过尸体,所以重点说明了一下,我当时以为死者还有一点点抢救的可能性,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信念去看了看,于情于理都无可厚非。
    所长也找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当着我和金明的面,播放了一下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这表示他心底坦荡,不欺暗室。果然他只重点看了从金明尿急下车到发现尸体停车这一段,前面的录像都是倍速播放,一带而过。
    鉴于记录仪拍摄的内容和笔录完全吻合,而且整个案情并不复杂,笔录也就到此为止。
    只不过,最后所长没头没脑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发现他的腰带了吗?”
    我有点惶惑:“腰带?没有。我只是看了看,没动他身上任何东西。”
    所长摆摆手,笑道:“那都不重要,我就随便问问。这冻死的酒懵子,临死之前都想脱衣服,腰带被他拽下来随手甩到哪儿去了,咱不追究这个。”
    一切顺利搞定,最后所长亲切地把我们送出大门口,还要派个民警驾车把我们送到预定的旅馆,被我们拼命婉拒了。
    所长挥手告别:“玩得开心啊,在镇上有啥事儿,提我,好使。”
    我和金明感恩戴德地抱拳作揖,挥手告别。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还算小浩有良心,给我发来了一个标注着“三脚驴大火炕民宿”的位置:荀哥,我们先到了,等你。
    我举着手机按照方位比划了一下,这个伊通河镇基本上是依着山峦走势而建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整体上分为山上和山下两部分,山上的民居多是老旧的平房,山下则是沿着一条大河新建的五层住宅楼。
    这条河我很熟悉,它跟我家乡的那条河是同一条水系,只不过名字不同,在我老家那一段,叫汤旺河,这一段,叫伊通河。
    整个镇子只有两条主路程T字交叉,东西向的大路在山下,沿着山脉的走向和河堤平行,在地图上标注就是“伊通河路”。南北向的路实际上就是山坡,从山上居住区到山下居住区的必经之路。
    “三脚驴大火炕民宿”的位置,就在东西向的伊通河路的西侧尽头,看地图显示,似乎要走出马路尽头还要在几条拐弯的小路中前行一大段距离。但是算起来,也不会太远。
    “咱们就走回去吧。”我对金明说:“正好也看看小镇风情。”
    金明眼神略显羞涩,低声回应:“走回去嘛,挺好的……我都好多年没跟人轧过马路了。”
    我蓦然微微一怔。
    金明随即重点补充道:“尤其是跟异性。”
    我的脑子里一瞬间浮现出我老婆,我儿子,甚至名侦探柯南的犀利眼神。但是转眼便随风而逝——在这镇上,没有任何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偶尔奔放一下,又能如何?
    我深沉地笑笑:“我可从来没跟我老婆以外的异性轧过马路……”
    金明没说话,轻轻地挽过我的胳膊,依偎在我身边,不远不近,若即若离。
    因为发现尸体的一番折腾,时间耽误了很多。这时候已经将近下午三点钟了,林区小镇上,黑夜已经在迅速降临,天空又再次飘起了细雪,远山,森林,河道,冰面,都闪烁着深洞黄昏幽蓝的微光,星星点点,宛如童话。
    “这可能就是粉丝追爱逗的满足感吧?”金明细若无声地说道。
    “我很荣幸。”我平静地说:“在你之前,我真的不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读者追过我所有的故事。”
    金明扭过脸看着我,眼睛忽闪忽闪的,深邃迷离。
    “你值得拥有。”她说。
    这句话太惊心动魄了,我不能再跟着她思路走下去,否则迟早会沦陷——我不介意陪她手挽手走一段,但是滚床单,还是另当别论。
    我岔开话题:“对了,之前在车上的时候,你怎么知道我不害怕尸体的?”
    金明抿嘴微笑:“你自己说的啊!你忘了,天涯论坛上,你自己写那个短篇《解剖》。说你八岁的时候,你们家乡镇上发生一起杀夫案,来了两个法医解剖尸体,你掺乎在一堆大人们中间偷看。结果看见那个死者也挤在人群中,就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看解剖他自己……”
    我苦笑,那是一段半真半假的经历,前半段是真实的,后半段,是聊斋式的悬疑笔法。
    “那个故事,吓死我了。”金明趁势撒娇,往我身边靠近:“到现在为止,我一想起来都浑身冒冷汗。”
    就在这一瞬间,我猛地顿住了,几秒钟之间一动不动,还真是把金明吓了一跳。
    “你咋了?”金明怯怯地说:“不会真是见鬼了吧?”
    我没说话,但是脑子里飞速旋转着——金明的话在一刹那点燃了我的回忆。
    没错,我见过他,也见过他。
    他们俩,都见过。在很久以前。
    老景,和老马。这两个老家伙,都是我曾经有过交集的人。
    哦,怪不得我第一次看到他俩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似曾相识。
    也怪不得,昨天在聚餐之时,我在窥视老马的时候,老马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今天在我们的车上,老景用那种非常玩味的眼神盯着我看了半天。
    我想,那时候他们或许都跟我一样,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既视感,怀疑,但不确定。
    但是,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今日更新第十一章。
    谢谢各位的关注和回复——虽然没什么回复,但还是很感激你们。

    明天继续更新,诡异的死人传说。

    第十二章 / 疑点

    金明松开了我的手臂,眼色慢慢变得冷漠。
    “你是不是觉得我在勾引你?”她轻声质问。
    我苦笑,摇头。这种忽然回忆起的诡异往事,怎么能跟她说呢。这世上有些事,一旦开口,就麻烦无穷,不如烂在肚子里的好。
    金明恨恨地盯着我:“我不是那样的女人。”
    我有些慌了:“我知道,你不用解释。”
    “走吧,他们还等着呢。”金明转身离去,语气之中惆怅绵绵。
    她走在前头,我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地好像一个不怀好意的尾行者。
    夜幕低垂,更趋黑暗,马路一侧的一排路灯依次亮起,虽然昏黄暗淡,但是在轻盈飞雪飘渺映衬下,反倒显得暧昧迷离。
    金明好奇地抬头看看,有心无意地问道:“真奇怪,路灯怎么只开一边的?另一边不孤单吗?”
    这句话过于文艺腔调,似乎包含着太多不可捉摸的隐喻,我不能按着她的思路接茬,那样会上钩的。
    “这是林区小镇的特色。”我回道:“只开一边路灯,既能照明,又能节约一半电费。镇上的财政都不富裕,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金明冷笑:“真抠!”
    “这还算不错了。”我接着说:“一般的这样的镇子,路灯最多只开到晚上九点半。十点之后,街上一片漆黑。”
    “为嘛啊?”金明停下来,好奇地问。
    “林区小镇,基本上没什么夜生活。”我说:“一个镇子有两家KTV就满足了所有的娱乐需求,一间澡堂子能解决全镇人的泡澡乐趣。KTV没有小姐和公主,澡堂子没有按摩和桑拿。大家晚上的乐趣基本全部集中在烧烤店,撸串,喝酒。所以对路灯的需求不大。喝到几点,自己走回家去,反正路灯不值班。”
    金明咂摸了一下,说:“镇子太小了,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家。”
    “对,就是这意思。”
    金明忽然仰头望着路灯,幽幽地说:“但是,那个冻死的酒懵子,就没找到家……”
    我蓦然又愣了一下,但瞬间恢复,可还是被金明捕捉到了。
    “你就这么烦我么?”金明若即若离地看着我的眼睛,幽怨又清冷地说。
    “我不是那意思……”我急忙解释道:“只不过你刚才的话无意中又点醒了我。”
    “哦,点醒了什么呢?”
    “刚才那所长,应该派人仔细查查镇上的小饭馆,烧烤店。”我说:“他应该确认一下那个酒懵子是在谁家喝醉的,这样才算有始有终的结案。”
    “你怎么知道人家没去查?”金明反问。
    “我看那个所长,满心思都是尽快结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样子。”
    金明莞尔一笑:“你放心,我觉得,就算所长不查,那个老景肯定会去查的。”
    我想了想:“嗯,你说得对,那个老家伙,有点惹不起的屌样子。”
    金明快活地眨眨眼睛:“那么我就有个新问题了……你刚才说,我的话无意中又点醒了你,这个‘又’,怎么解释啊?”
    金明是个很聪明的老姑娘,虽然胸大, 但是脑洞也不小,这么一丁点儿破绽还是被她抓到了。
    我苦笑了一下,正在琢磨如何把我与老景似曾相识的事儿跟他简明扼要的解释清楚,却偏偏瞥见马路前方不远处,老景正骑着他那辆小电动车,慢悠悠地开过来。
    到了我和金明面前,他捏起手闸,车轮在雪地上小小地打了个滑,停住了。
    “真有缘呐,又见面啦!”老景热热乎乎地打招呼:“你们二位这是做完笔录啦?”
    金明笑嘻嘻地:“警察叔叔好,我们已经配合工作,做完笔录了。”
    “小镇子,人少,事儿也少。”老景笑道:“十年八年都碰不上一起命案。”
    “喝多了冻死了,也算是命案啦?”我略带戏谑。
    老景笑吟吟地盯着我:“你怎么知道不是命案?”
    “所长的意思,就按意外死亡了结了。”我说。
    “呸,小屁孩,他懂个屁!”老景恨恨地啐了一口唾沫,又抬头盯着我:“你说呢?”
    我一愣:“我说什么啊?”
    “就按照你自己的分析,说一说你的想法。”老景显得有点儿兴奋,情不自禁地呲出那两颗焦黄的门牙。
    “我的想法,重要吗?”我苦笑道。
    “重不重要的另说。”老景忽然严肃起来:“就当我考考你,我看看你这三十来年有没有长进?”
    这一下,金明彻底糊涂了,愣愣地问:“三十年?敢情你们俩认识……”
    “对,我们以前认识,但是不熟。”我笑道:“你刚才不是问我那个‘又’怎么解释吗?老景,就是那个‘又’。”
    金明莫名其妙:“太复杂了,我不懂啊。”
    老景也笑了:“小子,没想到三十年后,我还能遇见你。早前在你们车里的时候,我就看你的眉眼长相,还有点儿小时候的样子,我就怀疑是你,可是不敢认准。”
    “后来你认出来了?”我说。
    “对,拍你的身份证的时候。”老景说:“我虽然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记得你的地址,身份证登记户籍住址还是在老家,没变。”
    金明彻底疯掉了:“你们俩到底在说什么呢?”
    我指着老景,郑重地说:“给你正式介绍一下。你刚才不是说,读过我的短篇小说《解剖》吗?”
    金明木讷地点点头:“怎么了?”
    “老景,就是那位在河岸上解剖尸体的法医。”我说。
    那一年,我八岁,夏天午后,赤日炎炎。河岸上摆着一具尸体,两名穿着白大褂的法医一样一样地摘出他的内脏。
    岸边上,围观的大人们无比惊悚,步步后退,包围圈越扩越大,我孤零零地站在人群和尸体之间,就好像是无意中闯入的一只小野兽。
    那个戴着大檐帽,系着大口罩的男法医,瞧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却并没有驱赶我离开,这也给了我继续凑近观摩下去的理由和勇气。
    忽然,男法医大声喊道:“陈姐,我出汗了,流到睫毛上了。”
    另外那名女法医一手捏着手术刀,一手还提着一个脾脏,急吼吼地说:“自己擦,我没有手。”
    男法医喊道:“民警?民警呐?来帮我擦一下……”
    四下围观的人群有些小小的骚动,我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民警麻溜地钻进了人群里,这种功夫,我小的时候叫“隐身术”,现在的动漫里叫“瞬移”。
    他们都不想沾染上谋杀亲夫的晦气,或者不敢看那狰狞破烂的尸体。
    男法医双手的手套都沾染着血污,他努力地抬起手,用前臂挣扎着擦了擦脸颊和眼皮,恨恨地喷了一声:“卧槽!”
    “我帮你擦汗,行吧!”我蓦然不知从何而来的莫大勇气,走到他身边,掏出我兜里的小手绢,在他的额头眉梢眼角擦了擦。
    我听见围观的人们发出细细碎碎的赞叹,让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虚荣心。
    男法医眼角绽开笑纹,对我说:“小孩儿,你不害怕吗?”
    我很勇敢地点点头:“我不害怕,我们都是唯物主义者。”
    男法医居然忍不住憋在口罩里咳咳笑起来:“小屁孩儿,还唯物主义者……帮我把帽子摘下来透透气。”
    我双手扳住他的大帽檐,用力拽了下来。
    那个女法医喊道:“行了,行了。快让孩子走开,别吓着他。”
    “我不害怕。”我大声说。
    这时,终于从人群里面钻出两个穿警服的民警,一溜小跑来到男法医身边,吼一声:“谁家小鸡吧孩儿,快滚蛋。”
    男法医蓦然大吼一声:“你们他妈的说话客气点儿!需要你们的时候,一个个耗子钻洞去了,这会儿又冒出来了?还不如一个孩子有胆量。”
    那两个民警显然是被一个孩子的勇气和一个上级特派法医的呵斥震慑住了。
    男法医的眼神又转变得温和起来,说:“你胆子这么大,将来能当个警察。”
    我很认真的想了想:“我当不了警察。我妈说,我近视眼,过不了体检关。”
    “哦,近视眼……那你就当个侦探吧,也差不多。”男法医说:“这世界上的杀人罪犯太多了,把他们都抓起来。”。
    我用力地点点头,接受了他的建议。
    “好了,滚蛋,玩去吧!”男法医笑骂道:“谢谢你咧!”
    我转身就跑,一口气跑回家,翻箱倒柜,找出了那套《福尔摩斯探案集》。
    以前我也曾经在家里的书柜了看到过这本书,但是我对它丝毫无感。但是今天不同了,我感受到了一名侦探的召唤,我把福尔摩斯死死地抱在怀里,气喘吁吁,心潮澎湃——从今天开始,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侦探。
    “不,你猜错了。”老景说:“我不是法医,我只是个普通刑警。”
    我有点儿惶惑,没说话。
    老警接着说:“那种线索清晰的小案件,不至于派出两个法医亲临现场。一个就足够了。”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当时那个姐姐才是正牌法医。我只是新入行的刑警。”老景慢慢回忆似的说道:“上级觉得我应该多历练,就派我去协助法医出趟现场。我们头儿说,多见见尸体,又能练胆儿又能长见识。”
    “后来,你还是没考警校?”老景略带惋惜地说:“近视眼?”
    我讪笑,躲闪,没说话。
    “当警察,尤其是刑警,需要很多条件。虽然很多条件都是可以训练的。但是胆子大是最基本的先天条件。你知道吗?很多受训多年的警校生,都不敢单独面对尸体,尤其是那种血肉模糊的残尸。甚至在参加工作多年以后,见到尸体,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打怵,反感。”
    老景语气中充满了惋惜:“你是为数极少的那种天生不惧怕尸体的孩子,先天性强悍的心理素质。唉,可惜了。”
    “谢谢您还记得我。”我只能这么说,并试图结束这次对话。
    不料,金明却好死不死地凑近来,笑嘻嘻地说:“警察叔叔,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先天就是个心理变态?”
    “凡是写谋杀小说的,多多少少都有点儿心理变态。否则,他怎么能写《解剖》那样的小短篇儿?”老景呲着牙花子,满脸坏笑:“我趁着下午这工夫,还特意搜索了一下,读了两篇儿。”
    我有点愕然:“你也知道我写小说?”
    “你们车里那姑娘,夏默,跟我一样是个碎嘴子……”老景说:“我们俩属于是嘴逢对手,随便一聊,她全都交代了。”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无奈苦笑。
    其实这时候,我倒是很想趁机打探一下这个老景跟老马之间的恩怨往事,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所以,这会儿我倒是想听听你对这个案件的看法。”老景说。
    “我说,咱要聊,能不能找个室内好好聊。”金明踢踢踏踏地地上跺着脚,嘴里呼着呵气:“太冷了,我没见过这么瘾大的话痨,站在大道边上聊死人。”
    我和老景都笑了。
    “这样吧,咱们爷俩就算有缘,正好我也要去查查消息……”老景抬手指了指马路对面不远处一栋居民楼,一楼的一间门市房上挂着牌匾“老松筋饼”。
    “也差不多到饭点儿了,咱们去整点筋饼,整俩小菜,边吃边聊。”
    “行,我请你。”我诚恳地说。
    “对,我的意思就是你请我,我没想跟你客气。”老景坏笑道。
    “再整点儿小酒。”金明说。
    “绿的红的?”老景眼睛放光。
    “白的。”金明斩钉截铁地说:“必须白的。”
    “这姑娘我喜欢!”老景一挑大拇指,给了金明一个大大的赞:“敞亮!”
    林区小镇的生活习惯我太熟悉了,冬季,下午四点来钟,天就全黑了,五点钟左右就到了晚饭点儿了。
    这种生活,散漫,暖和,舒适,甚至有点儿麻木。但这绝对是奔波在外为了衣食糊口而拼命的人们享受不起的安逸。
    老景还是骑在电动车上,用两只脚在地上趿拉着,慢慢溜过马路。
    从远处跑来一群八九岁的小男孩儿,个个都光着脑袋,脸蛋冻得红扑扑,嘴角上挂着鼻涕嘎巴。犹如一群撒欢儿的野狗一样狂奔而过。
    这是林区小镇上的童年,无拘无束,肆无忌惮,不是滨江市里那些精致驯良的城里孩子的好样子。
    “老景,老景,你鞋带开了!”带头的一个小子笑嘻嘻地大声喊。
    老景下意识地低头一看。
    “老景,老景,你鼻子歪啦!”一群孩子齐声哄笑起来。
    “小兔崽子,都给我滚你妈蛋!”老景呼喝起来:“回家写作业去!”
    “不用写作业啦!”带头的男孩说:“今天期末考试,明天放寒假啦!”
    “你信不信,我马上就跟你们校长说说,寒假作业加一倍!”老景大喊。
    那群孩子压根没给他面子,乱哄哄地扬长而去。
    “警察叔叔,你跟这帮孩子关系不错啊,看得出来。”金明说。
    老景苦笑了一下:“一帮缺德臭孩子……我给他们小学校当安全教育辅导员来着。现在的孩子,都金贵。哪像我们小时候,漫山遍野的散养。”
    我说:“我们小时候也一样,都是散养的。”
    金明想了想,说:“是不是散养的孩子,比圈养的孩子,表面上看起来很自由活泼,但是实际上却更缺乏安全意识。”
    “哦,为什么这么说?”我说。
    “就比如说……”金明蓦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硬生生地顿住。
    我立刻明白了,她想说的是“吴鑫”。
    不料,老景淡淡地一笑,说:“你想说,吴鑫,碎尸那姑娘,是吧?”
    “瞒不过你啊!”我感到有些惶恐,也有些沮丧。
    “不是瞒不过我,而是你们队伍里有个碎嘴子。”老景笑道:“夏默那姑娘,恨不得现场给我表演一段鬼魂附体……幸亏她没上过戏,要不还不得把全国观众的眼睛闪瞎喽?”
    我和金明都被逗笑了。
    老景把电动车停住,慢吞吞地从车背上翻下来,动作缓慢而吃力。
    “进屋,暖和,吃菜,喝酒。”老景乐呵起来:“你请客!”
    “老松筋饼”的室内并不宽绰,并排摆着四张四人位的餐桌,里面用一条简陋的帘子隔出一个单间。
    作为一家餐馆,除了地板有点埋汰,桌面有点油腻之外,没什么大毛病。
    这会儿店里没什么客人,老板,一个五十来岁的胖子正半瘫在靠窗的位子上端着手机刷视频,自顾自地嘿嘿傻笑。
    我们开门进屋,老胖子激灵一下跳起来,满脸堆笑:“景叔,来啦!”
    老景冷峻地哼了一下,毫不客气地坐在老胖子刚才的位置上,指着对面说:“你俩坐。”
    老景这一番气势跟刚才那个有点儿油滑有点可爱的小老头二判若两人,颇具香港黑帮片里称霸一方的枭雄黑警话事人的派头,所谓雷洛蓝江,也就不过如此吧。
    我和金明不明就里,诚惶诚恐地坐在他对面。
    “景叔,请朋友啊?”老胖子小心翼翼地问。
    “嗯,这都是我朋友,随便吃点儿。”老景生冷地说:“但是我有个问题先问你,你要跟我说实话,明白么?”
    “你尽管问,我哪儿敢跟您撒谎呢?”老胖子惶恐地说。
    老景眯起小眼睛,显得颇俱杀气:“那我问你啊,昨天晚上,二鬼子有没有在你家喝酒?”
    “没有。”老胖子斩钉截铁的说:“我家酒贵,他喝不起。”
    老景咂摸了一下:“嗯,我相信你。”
    我有些惶惑,轻声问:“二鬼子是谁?”
    老胖子嘿嘿一笑,抢话说道:“二鬼子,就是老道口冻死的那家伙。”
    我更愣了:“这么快,你们都知道消息了?”
    老胖子凑到桌前,一边麻利地摆起茶杯倒上茶水,一边显摆吹牛:“一看你们俩就是外来的。这算快吗?这镇子上总共就万八千人口,谁跟谁都是亲戚,一见面都是熟人,凡是屁大点儿的事儿,不出一个小时,全镇子都知道了。”
    老景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苦笑:“在我们这小镇子上,有不少碎嘴子,不止我一个。”
    老胖子谄媚地递过一张菜单:“叔,兄弟,大妹子,点菜。吃点啥。点好了。我再赠你一个。”
    老景摆摆手:“你看着张罗吧,反正你也就是那几个拿手卷饼菜。白酒必须来一瓶,要最贵的。”
    我心里蓦然一紧,我昨晚喝醉了,今早起得匆忙,没来得及从我老婆手里拿现金。只有手机账户里的一点钱,万一老景要是铁了心宰我一顿,我要么就得给我老婆发个信息转账,要么就得麻烦金明垫付一下。
    金明默默地回给我一个眼神,大意就是:你放心,我给你兜着。
    老胖子回头在柜台的酒柜上踅摸了一下,自言自语:“最贵的,九十一瓶的,纯粮食酒,喝死不上头,行不行?”
    “你说行就行!”老景说:“反正不是我花钱。”
    我笑了,如释重负:“九十一瓶?有没有更贵的,一百二一瓶的?”
    老胖子摇摇头:“真没有,大兄弟,咱这小地方,撑死了也就这消费水准。”
    “拿两瓶来。”我豪迈地说。
    “喝不了,喝不了。”老景眉开眼笑:“浪费了,怪可惜了的。”
    “喝不了,你带回家去,早晚吃饭慢慢喝。”我开心地说。
    老胖子转身去烙饼炒菜了,室内顿时安静下来,我们三人一时各自无语。
    老景慢慢喝着茶水,额头上浸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他七手八脚地脱掉了警服棉袄,说:“屋里热,你俩也脱了吧。”
    我脱掉了呢子大衣,挂在椅背上,室内的暖气烘烤着,热气渐渐涌起来。
    金明却纹丝不动,甚至略显羞涩。
    “你不热吗?把大衣脱了吧?”我说道。
    金明脸色蓦然绯红:“不脱。贴身衣物不方便给你看。”
    我异常尴尬,这话说的,就好像我知道她大衣里面穿了什么似的。
    老景很明显地压抑着蔫坏的笑容,假装着茶水,我赶紧岔开话题。
    “你都知道了。我们是来拍摄吴鑫的故事的。”我说。
    老景放下茶杯,抹抹嘴角:“我知道,但是我现在先不跟你讨论这个……我先先问问你对二鬼子这案子的看法?”
    “还是那个问题,我的看法很重要吗?”我说。
    “你是个侦探作家呀,你是个编剧,你应该有点看法嘛!”
    这话说的,我都没法否认,也没法推辞。还是那句话,虚荣心作祟。
    我迅速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思路,慢慢说道:“二鬼子,被冻死了。这事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意外事故,但是,这里面有两个疑点没有解释清楚。”
    “哦,说说看……”老景说。
    “第一,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们不知道二鬼子到底是在哪里喝醉的?”
    “对,这个问题很重要。”老景咂摸着:“今天整个下午,你门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我几乎把镇子上所有的餐馆,早餐店,甚至专门操办红白喜事的酒店跑遍了,由远及近……”
    老景伸手比划了一个半圆:“从距离最远的清真羊汤馆,到镇中心最近的老松筋饼,这里是最后一家了,你猜怎么着……”
    “没有一家招待二鬼子喝过酒?”我小心地反问。
    “对,没有,一家都没有。”老景眼神盯着我,但是很显然脑子在飞速思考着:“那么,他到底是在哪儿喝醉的?”
    “哪有这么神秘吗?”金明狐疑地问:“在那儿喝多的,重要吗?人家就不能自己在家炒俩小菜,自斟自饮吗?”
    我和老景猛地扭头,齐刷刷地盯着她,把她吓了一大跳。
    随即,她恍然大悟,把脑袋磕在桌面上,嘟嘟囔囔地说:“我错了,我错了,我是个大傻子,你们原谅我。”
    我强忍着笑,问:“哪儿错啦?”
    金明抬起头,可怜巴巴地说:“他要是能在自己家里自斟自饮,就不至于冻死在外面了……”
    “二鬼子,是个老跑腿子,快五十了,没儿没女没老婆,只有一间破房子,靠低保过日子。街坊四邻和镇政府偶尔救济一下,没饿死就算万幸。”
    老景慢慢说道:“他虽然穷困潦倒,但是衣服总是穿得板板正正的,脏了必须洗,衬衣必须熨平。他也不会自己在家炒俩菜。他必须要在饭馆里喝酒,哪怕就是一盘花生米下酒,他也得坐得端端正正的,用三钱三的小酒杯,慢慢喝。”
    “哦,他还是个讲究人儿。”金明略带嘲讽地说。
    我接着说:“这一点,我发现了。我观察尸体的时候,他的羽绒服,裤子,鞋,穿得都很板正。”
    老景说:“所以,第二个疑问就更突兀了?”
    我点点头:“对,他的皮带不见了。”
    老景说:“怎么说?”
    我说:“虽然被冻死的人,失去体温和知觉之前会产生幻觉,感觉到浑身滚烫,要脱衣服。但是,他们一般不会把腰带直接拽掉,脱裤子就好了,不需要拽掉皮带。而且,二鬼子的裤子并没有被脱下来,但是腰带却不见了。”
    老景点点头:“而且,退一万步讲,既使他顺手把腰带拽掉了,他也没有力气把腰带扔到足够远的距离之外。腰带应该就在尸体附近才合理。但是现在,却无影无踪。”
    金明喃喃地说:“为什么啊?我觉得有些人喝醉了,力气挺大的啊。”
    “因为,老道口的路边,沿路都是杂树林。”我说:“我不相信哪个醉鬼能一次投掷精准地躲避开乱七八糟的树杈子。”
    “所以呢?”老景饱含深意地追问。
    “所以,老道口,很可能不是死亡的第一现场。”我慢慢说道:“尸体是从别的地方转移过来的。”
    今日更新结束。案情初露端倪,下面的章节进入死人的诡异传说,更血腥的杀戮接踵而至。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回复,晚安。

    我爱你们!

    第十三章 / 二鬼子的诡异传说

    老胖子双手端着两个大盘子上了桌,一盘京酱肉丝,一盘韭菜豆芽炒鸡蛋,两盘子码得溜尖溜尖满满登登的,都是经典的卷饼菜。
    老景瞄了我一眼,打住了话头。
    金明盯着两大盘子,笑道:“这菜码,喂猪的吗?”
    老胖子既谦虚又显摆:“我们小地方,做的都是街坊生意,菜码都这么大。你要是给少了,客人面子上不说话,心里骂你抠抠搜搜,下次就不来了。”
    金明赞叹一句:“厉害,厉害,良心生意。”
    老胖子把菜摆好,又回身取了九十块一瓶的高档纯粮食酒和三只酒杯:“你们先喝两口,筋饼马上就烙得,还有几个菜儿呢。”
    我诚惶诚恐地阻拦:“够了,够了,烙饼就可以了,菜就别加了,这俩菜我们肯定都吃不了。”
    老胖子急了:“那不成啊,我都说了,还得赠你们一个呢。”
    老景摆摆手:“那你就把赠的那个上了就行,别的就不要了。”
    老胖子这才点点头。
    老景想了想,接着又问道:“二鬼子从来没在你这儿喝过酒吗?”
    老胖子愣神咂摸了一下:“喝过,也就那么一两回吧。我家消费比较高,他也喝不起,大概其身上有点儿闲钱了,就来冲动一把,点俩好菜。”
    “这么说,二鬼子手头还是有几个钱的?”老景顺口说。
    老胖子立刻来神了:“叔,这事儿你还不知道?伊通河镇还有你不知道的事儿呐!”
    “我他妈的又不是灶王爷,谁家里有点啥事我都得知道啊?”老景呵斥:“有屁快放!”
    老胖子干脆自来熟地贴着老景身边坐下,眼神倏然变得非常游离,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二鬼子有特异功能,阴阳鬼眼……”
    这工夫金明正好刚呷了一口茶水,顿时忍不住从牙缝鼻孔呲出来,喷洒在大衣襟上。她火急火燎地笑骂:“什么玩意儿啊,不带这么吓唬人的。”
    金明站起来,从我身边蹭出去:“我去卫生间清理一下……”
    老胖子指了指卫生间的位置,金明穿过饭厅走去。
    老景呲牙冷笑:“这点破事儿,你还当个宝?二鬼子打年轻时候开始就疯疯癫癫,神神鬼鬼的,谁不知道?也拿出来显摆!”
    老胖子神色有点儿赧然,我察言观色,急忙给个台阶解围:“他怎么个阴阳鬼眼啊?给我讲讲,我有兴趣。”
    老胖子也来了精神:“你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镇上的故事,老多了……大概十来年前吧,我们镇上一个姑娘,叫范大美,在省城滨江打工,有一天突然遭遇意外,工伤事故,死了!景叔,那是哪年来着?”
    老景似乎有些不爽,冷哼一声:“2008年,奥运会之前那年冬天嘛。范大美验尸,收尸,还是我带着他爹去办的呢。”
    老胖子接着说:“对,那是08年,范大美死了,我们镇上的老街旧邻都觉得那孩子挺可惜的,但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没办法不是?”
    我点点头:“对,节哀顺变。”
    老胖子蓦然噤声,乜乜地看着我,我心里有点发毛,问道:“后来怎样?”
    老胖子死死地压低声音:“谁他妈也不敢想,几年以后,那是2013年吧,大美的妹妹,二美,也死了。死的那年,那孩子才十三岁,刚上初一嘛。”
    我的心跳蓦然一沉,恍惚间没来由地想起了另外一个死去的姑娘——吴鑫。
    “怎么死的?”我问。
    “你猜!”老胖子居然卖了个关子。
    我愣住了,这上哪儿猜去呀。
    “我猜,是冻死的!”冷不防金明在我身边说。我唬得回头一看,金明两手甩着水珠儿站在我身后。
    我测了侧身,金明挤回到座位上。
    老胖子半真半假地赞叹:“大妹子真聪明,范二美,也是冻死的。”
    这个“也”字果然是个蕴含着无限玄机的字眼儿,我瞥了一眼老景,他微微点了点头,眼色深沉。
    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派出所所长都在意图快刀斩乱麻迅速结案的时候,老景还不依不饶地对这起意外冻死案穷追不舍的原因。
    我扭头问金明:“你怎么猜到的?”
    金明笑嘻嘻的,显得很是得意:“作家,编剧,侦探,大哥,开动你那脑子好好想想。我们刚才在聊的就是二鬼子的冻死事件。如果范二美之死跟二鬼子之死没有共同点,老板为什么要这么问你呢?”
    我顿感些许心虚,惶恐。这是个积极简单的推理游戏,我竟然看不出来。
    老胖子看看我们俩,越来越神秘兮兮:“啥叫共同点?要是光是冻死,这都不叫事儿。最让人心惊肉跳的是……”
    他慢慢地从桌面上爬过半个身板,活像个好莱坞恐怖片里异形,形状,动作再配上店里的昏黑光线,气氛十足,我和金明都看呆住了。
    “心惊肉跳的是,二美死后,二鬼子到处跟人说,他亲眼看见二美冻死的那天晚上,是她亲姐姐,范大美,把她领走了。”
    老胖子呲牙咧嘴地说:“他姐姐五年前就死了,我景叔亲自验尸的,眼瞅着火化的。五年之后,二鬼子说,看见姐姐带走了妹妹……”
    实话实说,老胖子的这段台词确实把我吓坏了——我,一个从八岁起连解剖残尸都不怕的人,却被一个老胖子吓唬住了。
    老胖子表演完毕,心满意足地恢复到一个普通筋饼店老板的样子,满脸堆笑。
    老景苦笑了一下,说:“你呀,这个演技,应该跟夏默搭档演对手戏!当个饭馆老板,太屈才啦!”
    我和金明都被逗笑了,从嘴角噗噗喷水。
    老胖子叹口气,惋惜地说:“其实,原本二鬼子还没有那么大的酒瘾。就是因为这事儿之后,他逢人就说,但是没有人相信他。他心里越来越委屈,就越喝越上头。终于从一个普通的白酒品鉴爱好者,变成了一个纯纯的酒魔。”
    “那你相信吗?”我问。
    老胖子一愣,随机咧嘴傻笑:“我?我他妈的也不信啊。那不是见鬼了嘛,这世界上哪儿有鬼呐!”
    老景起开酒瓶,给我们三人酒杯倒满,说:“这点儿鬼故事,我听得耳膜都摸出茧子来了,不用你再磨叽。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最新消息呢?”
    老胖子说:“前边这些都是序幕,这是为了给外地来的大兄弟大妹子解释一下来龙去脉。最新的消息,你还真不知道……”
    老景倒酒的手顿住了:“哦,你说说,我听听。”
    “二鬼子,就靠低保过日子,紧巴巴抠搜搜的,你知道的。”老胖子思忖着说:“但是,前几天,有人看见二鬼子在储蓄所存了一笔钱。”
    “哦,多少?谁看见的?”老景问。
    “多少钱我不知道,反正起码得一打。”老胖子说:“至于谁说的,那还用问,咱镇上每个人都是八卦碎嘴子,凡是在储蓄所办过业务的,都知道这事儿。”
    “卧槽!”老景暗暗骂了一声。
    “更可气的是,二鬼子存了钱之后,居然还零了两张儿,去大老李打卤面点了两个炒菜,喝了一瓶散搂子,他都没上我这儿来消费,不讲究。”老胖子愤愤地说。深深地为自己没有赚到二鬼子两个炒菜的消费而惋惜沮丧。
    我和老景迅速对视了一眼,彼此都领会了对方的想法,老胖子这番话,蕴含着很多玄机。
    老景端起杯来,抿了一口白酒,挤眉弄眼,呼呼地喘着辣味儿,说:“这事儿我还真没听说,但是这不算个事儿。二鬼子这么多年省吃俭用,除了喝点小酒,没别的毛病,有俩个积蓄也很正常。”
    “不正常,绝对不正常。”老胖子急吼吼地说:“昨个而我跟大老李唠嗑的时候,大老李说,那天他趁着二鬼子喝多了,故意问他:哪儿来的这么多钱?你猜二鬼子咋说的?”
    “咋说的?”老景问。
    “二鬼子说,范大美给他的。”老胖子清晰而郑重地重复道:“他说,是死了十来年的范大美,给了他一笔钱。”
    我再次被吓到了。
    我扭头看看金明,她脸色有点煞白,微微发愣。
    老景慢慢地喝了一大口白酒,粗重地喘气:“二鬼子真是这么说的?”
    “二鬼子是不是这么说的,我不知道。”老胖子说:“反正大老李是这么说的。二鬼子说完这话之后,愣是把大老李吓了一跳,还想追问两句,二鬼子扔下一张大票子,走了。”
    “那是哪天的事儿?”老景问。
    老胖子眼巴巴盯着窗外想了一下:“大概其是三四天之前吧,谁记得那么清楚的日子。”
    “行了,行了,别瞎白话了。”老景把老胖子推开:“赶紧把筋饼给我端上来。”
    老胖子屁颠屁颠地奔后厨去了。室内再次安静下来。
    老景端起酒杯向我和金明比划了一下:“来,先喝一口,确实是好酒!”
    我们仨碰了碰杯子,喝了一口,我心里乱如麻。根本没品出什么滋味。
    老景放下杯子,问:“你怎么看?”
    “我们很可能猜错了时间。”
    我慎重地说:“二鬼子不是昨天冻死的,而是前天。在大老李家喝的就是他最后一顿酒,随后他就被人弄死了。所以从昨天开始,镇上所有的饭馆酒馆都没有人见过他。至于老道口,是转移抛尸之地,不是死亡现场。”
    老景笑了笑,点点头:“转移抛尸之地?”
    我点点头:“对,抛尸。”
    老景:“前三天,有人把他的尸体藏起来了?今天早上才弄到老道口去的?”
    “应该是这样。”我说。
    “那范大美给他的钱,怎么解释?”老景追问。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说:“也许就是他喝糊涂了,满嘴跑火车。”
    老警忽然不说话了,端着酒杯,一口一口地吞着,两三口下肚,就干杯了。
    金明乖巧地端起酒瓶,又给他满上一杯。老景的酒量看得我咋舌,筋饼还没上桌,他就独自喝掉了三两三的一大杯。
    老景歪着脑袋,盯着窗外的夜景,似乎喃喃自语:“那就是说,六年前,他说死掉的范大美带走了范二美,也是满嘴跑火车……”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事儿……”金明小心翼翼地询问。
    老景端起酒杯,点点头。
    “这个范二美,是在哪儿冻死的?”今明思忖着说:“也是在老道口吗?”
    “也是在老道口吗?”又是一个充满玄机的“也”字。
    老景眼神闪烁,正想回答,忽然店门打开,走进来几个食客,看起来衣着打扮都很气派,甚至戴着金丝边框眼镜,看做派就是镇上事业单位的干部。
    这就标志着,小镇上的晚餐时间开始了,饭点儿到了。
    几个干部看到老景,都很热络地打着招呼,脸上挂着关怀的假笑,嘴里说着等会儿敬一杯,然后钻进了布帘子隔开的单间里,以表示大家仅仅萍水相逢,井水不犯河水之意。
    这样就没法说话了,老景大声说:“闲话不扯了,喝酒!”
    恰好这时老胖子把筋饼适时地端上桌子。不得不说,老胖子的筋饼确实一绝,又大又圆,弹力筋道,软薄透明,卷上肉丝和豆芽,油汪汪香喷喷的一大卷,塞进嘴里鲜香四溢,无与伦比。
    金明吃得腮帮子上油花花的一大片,啧啧称赞:“就这味道,绝了。真是给个县长都不换!”
    既然不能讨论案件了,老景和金明就干脆放开了,一口菜,一口酒,一碰杯就干了。我无德无能,只能抿一小口表示奉陪而已。
    酒过三巡,金明终于彻底放飞自我了,也不再矜持,把大衣一脱,扔在椅背上,露出了里面穿搭的一件黑色低胸V领毛衣,闪出一片雪白刺眼,软嫩跳弹的胸脯——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贴身衣物不方便给你看”。
    金明一手举杯,另一只手张牙舞爪地要和老景划两拳,胸前突突乱跳。老景吓得用手捂住了眼睛,连声求饶:“大妹子你放过我吧,我老了,受不了这个刺激!”
    金明这才心满意足放过了老头子,又把目标转向我,故意挺了挺挺胸膛,气哼哼地问:“好不好看?”
    这话让我怎么接,怎么接都是错。
    万幸,关键时刻,我的手机传来微信提示音。我如蒙大赦,打开微信,是小浩发来的一条消息:
    ——哥,还没做完笔录呐?我们这边都等着你来回来涮羊肉呢。
    我把消息给金明看了一眼,金明笑嘻嘻眨眨眼睛,一把夺过手机,揍在嘴边发了个语音:
    ——荀老师正在跟派出所警察谈案情呢,现在不方便说话。我替他看着手机呢,估计就快结束了。
    很快,小浩的回复:
    ——荀哥,金姐,辛苦你俩了!我们商量好了,今天不涮羊肉了,等你们回来,明天团圆涮。
    金明呵呵大笑:“我说你跟警察叔叔谈案情呢,没撒谎吧,实话实说嘛。”
    我苦笑:“对,你说的都是实话,确实没撒谎。”
    可能是我喝多了,脑子里飘飘飘忽忽浮现出一句话——汉语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种语言。有时候,你说的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实话,但却偏偏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我与金明相视微笑,在酒精的催化下,金明的样子渐渐变得虚幻模糊,却也因此充满了一种不可名状的美艳性感,一种健硕,冷艳,直白的勾引。
    我下意识地扭头躲开,却发现老景已经在歪倒在椅子上睡着了,嘴角流着哈喇子,鼻子呼呼发出轻微的鼾声。
    “卧槽,咱俩怎么把他弄回家去呀?”我懊恼地说。
    老胖子轻轻走过来,拿起老景的棉袄展开,披在他身上。
    “没事儿,就让他睡这儿吧,又不是一两回了。”老胖子说:“他要是前半夜醒了,就自己回家了。要是没睡醒,就一觉闷到明天早上,晚点儿我给他铺个被子。”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金明说:“真没看出来,你对他这么好。”
    老胖子笑笑:“这没啥,点水之恩,涌泉相报。更何况救命之恩呢……这老头子救过我的命。”
    “我年轻的时候,混道上的,有半扇纹身,两把大刀。”老胖子眯起眼睛,回忆着:“那时候,哥哥我也是牛逼哄哄有字号的人物。后来,聚众打架,惹事了,当场打死一个人。结果,平时称兄道弟义气当先的兄弟们,都他妈翻脸了,谁都不承认下的黑手,都说是我最后一下打死了人。”
    “后来呢?”金明问。
    “后来呀,老景死活把整个案件翻了过来,救回我一条命。”老胖子深深地叹息:“我被判了五年,刑满出狱,学会了烙筋饼。这要不是他救我一命,估计这会儿,我坟头草都二尺五了。”
    金明泪汪汪地啜泣起来,似乎深深感动了。
    老胖子凑过来,严肃地问道:“大妹子,跟你讨论个事儿。”
    金明略显愕然:“啥事儿?”
    老胖子咧嘴一笑:“你想不想看看我的美丽纹身?老霸气了。”
    “滚!”金明假装怒骂,破涕为笑。
    老胖子嘻笑着走开了,嘴里喊道:“一共消费一百元,扫码就可以了,我还得伺候那桌客人去,慢走不送。”
    金明有点儿狐疑:“这一桌子,就一百?”
    我笑笑:“这是面子啊!”
    我掏出手机,扫描了柜台上的收款码,又给老景掖了掖棉袄,各自穿好大衣推门而出。
    街上除了孤单闪亮的一排路灯,已经没有任何人影了。簌簌飘落的细雪,晶莹闪烁,空气温凉,静谧无声。
    金明温存地靠近我,略带醉意:“我喝多了,脚步踉跄,扶着你走一段,不算勾引吧?”
    我微微苦笑:“你还能说出脚步踉跄的成语,就足以证明还没喝多。”
    “靠!你就不能装装傻,从我一下。”金明恨恨地说。
    “好吧,我也喝多了。”我说着,向她展开臂膀。
    金明呵呵傻笑一下,双臂死死地挽住我的胳膊。一股女性荷尔蒙的诱惑混合着纯粮食酒的清香弥散开来。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金明娇嗔地说:“回小浩信息之前的那个问题,你别以为我喝多了,就忘光光了。”
    “什么问题,我不记得了。”我装作糊涂。
    “我好不好看?”
    “嗯,毛衣很好看。”我说:“在哪儿买的,回头我给你嫂子也买一件。”
    “别跟我打马虎眼。”金明恶狠狠地呵斥:“我嫂子也有我这么高的身材,这么大的骨架吗?”
    我没说话。
    金明蓦然压低了声音,喃喃地说:“还有这么大的胸……”
    我无比恐惧,心惊肉跳。
    是的,我,一个从八岁就连解剖残尸都不害怕的人,今天晚上,却两次被吓到了——一次是老胖子精彩演绎的鬼上身,一次是赤裸裸的情色诱惑。
    我决定顽抗到底,不能回答。
    “你又装死!”金明大声呼喝。
    “我没装死。”我迅速琢磨着狡辩的说辞:“我只是在想老景的话。”
    金明猛地打了个酒嗝,娇憨地笑道:“我知道。老景对你有企图。”
    “哦,什么企图?”
    “他知道我们是为了拍摄吴鑫碎尸案而来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肯说。却先让你分析二鬼子的冻死案。”
    金明扭脸,盯着我。一字一顿:“他是在考验你。你通过了他的考验,他会跟你谈吴鑫的案件,他一定有很多猛料。”
    我闷闷滴思索着,没说话。
    “你相信我,这是一个女人敏感的直觉。”金明说:“今天是因为我在场。老景想对你说的事情,不想让我听到。”
    我还是没说话。因为我很是茫然。
    “1998年冬天,吴鑫死了,著名未解碎尸悬案。2008年冬天,范大美死了,工伤事故。”
    金明把我的胳膊搂得越来越近紧,缓缓说道:“2013年冬天,范二美又死了,意外冻死。而且,还被二鬼子看见,是被范大美的鬼魂领走的。”
    “伊通河,这么一个安稳,懒散,与世无争的小镇子。为什么这近几年来死了这么多年轻姑娘,而且都是死在冬天。你不觉得很诡异吗……”
    今日更新完毕。谢谢各位赏脸关注,回复。
    我爱你们,明天继续。

    还会有人死去……而最后要死的人,是我。

    第十四章 / 三脚驴

    “你的意思是,这是一系列的谋杀案?”我脑子有些眩晕。
    “没可能吗?”金明反问。
    或许是金明的话,或许是酒精的催化,让我产生了一种半真半假的疑惑。
    “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但是概率很小……”我们俩信步徜徉,我缓缓思索着,喃喃地说:“虽然死的都是年轻姑娘,但是这其中有三个问题。第一,他们不都是死在这个镇上的,吴鑫和范大美,都是死在滨江市的。只有范二美,是死在镇上的。如果你怀疑是这是连续的谋杀,在案发地点上没有关联性。”
    金明点点头:“嗯,有点道理。”
    我接着说:“类似的案件,比如白银市连环奸杀案,几乎都是集中在甘肃白银市区发生的,这就意味着凶手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就隐藏在白银市区。这个几个姑娘的死起码在表面上不具备这个特征。”
    “还有呢?”金明问。
    “再者,从死亡形式上来说,差别太大了。”我一点点清理着思路:“吴鑫是失踪后九天,被发现碎尸的。老胖子说的那个范大美,据他说是工伤事故,而且是老景亲自去验尸收尸的,老景对这事儿没有否认,这也就意味着,工伤事故的结论没有问题,这应该不是一起谋杀。跟吴鑫的案件有明显的差别。而范二美则是被冻死的。虽然看起来有点荒唐,但是在这种林区小镇上,严寒深洞,偶尔有人冻死也不是什么咄咄怪事,只不过因为死者是个小姑娘,所以特别令人唏嘘罢了。这三起死亡事件,类型千差万别,不像是一系列的谋杀。”
    金明说:“也对……”
    我接着说:“第三,时间上拖得太长了。1998年冬天,吴鑫死了。2008年冬天,范大美才工伤死亡。然后直到2013年,二美才冻死的。最近的间隔时间,也有五年呢。要是连续谋杀,为什么要间隔这么长的时间?不至于嘛。”
    一阵寒风卷着碎雪纷纷乱吹,金明又用力搂紧我的胳膊。
    “嗯,有道理。”金明说:“五年呐,卷饼菜都凉了。”
    蓦然间,金明站住了,眼睛死死盯着我,游离闪烁。
    “怎么了?”我下意识紧张地问。这会儿我倒是不怕别的,就怕她再喷我一身酒糟。
    金明微微摇头:“我也只是受到你的刺激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还记得老胖子刚才说,他蹲了几年监狱来着?”
    我迟疑了一下,想了想:“五年。他说,做了五年大牢,学会了烙筋饼。”
    “你有没有觉得这很可能是个巧合?”金明忽然有点兴奋,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神秘线索。
    我笑笑:“啥意思?你是不是跟尼洛混的时间长了,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哦,老胖子是个连环杀人犯,他先杀了大美,然后故意进去坐牢五年,再出狱,杀了二美?”
    金明气哼哼地说:“滚蛋,你根本就没get到我的核心点,好嘛?”
    “什核心点啊?”我真的有点茫然了。
    “你刚才说,大美08年死,到二美13年死,中间隔了几年?”
    “五年嘛,十以内加减法我还是很溜的。”我用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打趣道。
    “那,从98年吴鑫死,到08年大美死,隔了几年?”金明迅速追问。
    “十年!”我脱口而出。
    但是我就立刻意识到了金明的“核心点”,我俩几乎是同时异口同声地说:“不是十年,是两个五年!”
    四周一片沉寂,我的脊背忽然有些麻酥酥的凉风——这个忽然领悟的时间线,确实充满了悬疑感。
    “但是,我们不知道2003年冬天,有没有发生其它的年轻女性死亡事件……”我尽量克制着内心的悸动,说:“老景没提起,老胖子也没提起,也许没有吧。”
    “很可能,他们不知道!”金明语气幽幽地说:“就像老景自己说的,这镇上虽然碎嘴子很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曝光。他只是个退休协警,不是灶王爷,他不可能知道每一户人家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也许有些事,没人知道曾经发生过。”
    “你是说,在吴鑫死后五年,2003年冬天,应该还有一个伊通河镇上的年轻姑娘死了,也许是一场谋杀。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尸体没有被发现,就这么被隐藏了,无声无息,不见天日?”
    金明几乎把整个身子都靠在我身上,醺醺微醉,呢喃轻声:“荀老师,鹿哥哥,我的偶像,你还是没get到我的点啊?”
    我彻底懵了——我刚刚get到的不是你的点吗?
    金明忽然猛地推开我,嘿嘿地笑起来:“我不是在跟你讨论案情,我是在跟你讨论剧情!我的编剧老师。你要想到,不管这种事儿有没有真的发生过,这都是一个绝佳的剧本啊!”
    我顿时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金明说的没错,这个故事框架太妙了。
    金明说的没错,这个故事框架太妙了——《通灵悬案》故事大纲:
    1998年1月初,深冬严寒时节,正值大学寒假前夕,失踪九天的女大学生吴鑫的一千块儿碎尸,分别装在十余个包装物中,弃置于滨江师范大学两个侧门门口及附近居民区街巷,鉴于案件中的诸多疑点,经过民间舆论发酵,迅速成为一个广为传播的悬疑甚至灵异案件,在警方旷日持久的侦办之下,延宕二十余年仍未破案。
    一个看似与本案毫无关联的年轻姑娘,夏默,忽然出现了一种幻觉症状。在幻想中,总有一个声音呼唤她去死者吴鑫的家乡——伊通河小镇。
    夏默为了拜托幻想的恐吓,恢复平静生活,毅然决定来到伊通河小镇寻找幻觉的根源和真相。
    在这里,他遇到了身为警察,但是吊儿郎当,受到上司和同僚排挤,不受待见的推理天才,绰号“侠探尼洛”。他们俩联手回溯吴鑫碎尸案的蛛丝马迹,却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更大的谜团,每隔五年,就会有一个出生于这个小镇的年轻女孩神秘死亡,虽然死亡的地点和方式千差万别,让人无法看透其中关联,但是,每隔五年的冬天,就是这场连续谋杀的“标签”。
    夏默和尼洛随着寻找真相的深入,越来越发现这个小镇隐藏着更深的谜团,表面上看似平静,懒散的人们,似乎每个人背后都隐匿着深不可测的背景……每天喝得醉醺醺的酒懵子是拥有特异功能阴阳鬼眼;小餐馆老板其貌不扬老胖子竟然是曾经的黑道大哥;表面上公正廉明的派出所所长,真实身份竟然是黑暗势力的小镇代理人;而干瘦猥琐的退休老协警,居然是曾经大杀四方的爆裂刑警!
    他们所有人都对其他人的底细心知肚明,却心照不宣。因为他们都在守护一个共同的黑暗秘密。好人坏人,黑白两道,守护者一个共同的绝顶机密!
    不行了,不行了,我太激动了!随着每一个想法呼之欲出,我的每一条肌肉,每一根血管都跟随着簌簌跳动——这他妈的简直就是好莱坞大片的套路啊!这样的故事,卖给斯皮尔伯格,或者克里斯托弗诺兰都不掉价。
    最起码也得卖给徐峥啊!
    这一刹那,我深深后悔了。这个剧本,五万块卖给小浩,亏死了。
    金明看着我忽而激动,忽而开心,忽而懊悔的表情,笑嘻嘻地再次贴近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
    “怎么了,受刺激了?”她轻声笑道:“后悔了吧?心疼了吧?卖亏了是不是?”
    我微微苦笑,点点头。却猛地转身,展开双臂,把金明紧紧地拥入怀中。
    女性的体味,香水的挑逗,酒精的缭绕,如同鸡尾酒精致混合,缤纷绚丽,随风飘洒,沁人心脾。
    金明仿佛彻底酥软了,她的头紧紧贴着我的胸口,细不可闻怯怯地说:“你干嘛呀……”
    “谢谢你!”我很郑重,也很感动:“真心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强大的灵感!”
    很久,很久,也许两分钟,也许十分钟,我们俩就这样拥抱着,无声无息,仿佛时光凝固。
    “我喝醉了,累死了,走不动了。”金明挣扎着说:“我不想走路了……”
    我脑子一半清醒一半昏沉,但是已经无法抗拒如潮水般翻翻滚滚的诱惑。
    我茫然四顾,企图发现马路边的有没有临街门市房上挂着“快捷酒店”的牌子。
    马路对面果然有一家!老天爷还是很眷顾我的。
    我拉着金明的胳膊,踉踉跄跄地制图穿越马路。金明忽然“咯咯”地笑起来:“你get到了我的点……”
    我们俩拉扯着走到了马路中间,却没注意到一辆别克商务车从马路尽头的拐弯处冲出来,猝不及防地一个急刹车,几乎是紧贴着我和金明的身边停住了。
    我正想怒吼,车门开了,尼洛笑嘻嘻地探出半个脑袋,扯着大嗓门喊道:“荀哥,金姐,我来接你俩!”
    我震怒,欲发飙。
    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而子弹批发价是五毛钱一颗的话,我一定先突突连射他三十块钱的。
    太可惜了,我没有枪。而且毕竟心怀鬼胎,有所愧疚。所以迅速冷静,保持沉默。
    金明借着身体的遮掩,悄悄地甩开我的手,美滋滋地说:“谢谢你啊,辛苦你了!”
    我和金明满脸严肃,目不斜视,像一对刚下夜班的好同事一样,亲热但不失距离,各自绕到车身两侧,开门上车。
    金明坐在了前排,而我下意识地坐到后排。
    尼洛扭回头,满脸都是不怀好意的坏笑,一种捉奸在床的得意。
    我若无其事地催促:“我俩路线不熟,走得太慢了。这儿离民宿还有多远?快开车吧。”
    尼洛贼溜溜地转转眼珠,反问:“我是不是出现得很不是时候,坏了你们的好事?”
    金明装得像个清白女子似的呵斥道:“你瞎说什么呢?”
    “我瞎说了么?你的微表情出卖了你自己。”尼洛说:“刚才我说,我来接你俩了。你跟我说什么?”
    “谢谢你啊,辛苦你了!”金明说。
    “你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客气过?”尼洛盯着金明,坏笑:“平时这种情况,你要是不骂我个过瘾,我都算你例假正常,情绪稳定,内分泌有料。”
    金明恶狠狠地注视着尼洛,几秒钟,但终究还是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
    “滚犊子,别你妈瞎猜了。”金明怒吼:“开车!”
    “对嘹,这才像你的正常行为。”尼洛慢悠悠地发动汽车,转弯,顺便扭头对我说:“对不起啦,荀哥,今晚儿是当弟弟的不懂事。下次你俩要是要再约好单独研究剧本,就提前告诉我一声……”
    “滚蛋!”我一声怒吼。
    尼洛嘿嘿浪笑,加速飞驰。

    一种绯闻被揭穿的微妙尴尬在我们三人之间慢慢弥散开来,谁都不再说话,沉默是一种自嘲。
    车辆很快就驶过了有路灯照亮的马路,拐上了一条幽深黑暗,没有光亮的泥土混着冰雪的路面,尼洛调整变换着车灯,小心的把车速降了下来,但还是不停地微微颠簸,显然路面状况不太好。
    我打望了一下,从距离上来看,我和金明忘情拥抱的位置,差不多已经快到“伊通河路”的尽头了。现在这条土路,就是从小镇主路到“三脚驴大火炕民宿”之间的那一段。
    “黑魆魆的,吓人。”金明说:“这个民宿怎么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驴老板说,白天风景好,晚上看不清。”尼洛懒洋洋地解释:“夏天游客多,冬天游客少。他们左邻右舍的几个市镇,都在大搞冰灯展,雪花节什么的。就他们镇子,无动于衷……”
    “唉,这就是营商环境跟不上啊!”金明哀其不争地叹息:“一帮土官僚,正事不会干,就知道吃吃喝喝。”
    “今年,他们镇上领导已经认识到了开发冰雪旅游的好处,正准备搞一个‘冰雪小世界’,今年规划,明年动工。抢点客流,增加收入。”
    金明“嘁”了一下:“那跟他把民宿开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啥关系?”
    “这你就不懂了。驴老板说了,这个位置,就是明年准备动工的‘冰雪小世界’的外围入口。他先占上地盘,今年先养着,明年好赚钱。”
    金明长叹一声:“哦,你这么说我就了然了。敢情这个驴老板还是相当有脑子的。”
    我也来了兴趣:“你们都见过这老板了?他为什么叫三脚驴啊?”
    尼洛一笑:“为嘛叫三脚驴?你自己去问本人吧。到地儿啦!”
    车停了,借着茫茫雪野的微亮光芒,我才注意到车已经停在两栋房子中间,一栋房子的窗口漏出明亮温暖的灯光,另一栋则是黑漆漆的。户外没有任何照明,看不清楚其它的细节。
    我们三人开门下车,我才大概看清一些,这是两栋俄罗斯式民居风格的房子,外观看起来是两层建筑,墙体是砖木混搭的。两栋房子的外观形状几乎一致。
    只不过我面前这栋,涂着鲜艳的色彩,但是在夜幕中,看不清颜色的细节。上层是异域风情的尖顶阁楼三角窗户,下层则是细长高挑的落地窗。
    而不远处的另一栋,则没有阁楼三角窗和一层的落地窗,全部是实体墙面。
    这是我喜欢的建筑特色,有点儿情调,看起来主人也为此费了不少心思。
    尼洛快步上前,双手拉开两扇对开门,撩起沉重的棉门帘子。
    我和金明对视,苦笑,用眼神告诉对方保持镇静,平复心情。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生命中单纯而美好的小意外,仅此而已。
    我俩跟在尼洛身后,挑起门帘子走进大房子,看规划,进门之处是一块迎客大堂,虽然面积不大,但也足够宽敞,横排摆着两溜沙发茶几,后面是一行柜台和背景墙,但是空空如也,显然还没装修好。
    只有夏默一个人旁若无人地横躺在沙发上,端着手机刷着视频,嘿嘿傻笑。还没注意到我们已经进来了。
    尼洛蹑手蹑脚凑到夏默身后,扯着嗓子大喊一声:“闹鬼啦!”
    夏默哇的一声惨叫,扑腾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抓起身后的一个靠垫砸到尼洛头上。
    “你要死啊!吓死老娘了,滚你妈蛋!”
    我情不自禁地地一阵撕心裂肺——这就是我的女主角吗?我那么精妙悬疑的剧本,那么复杂深刻的人物,真的要让这种货色来演绎吗?
    我不能接受!
    但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时,夏默终于注意到了我和金明,他煞有介事地一步两步跳到金明身边,我注意到她光着脚丫,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小脸蛋还是水嫩嫩的。
    夏默无比夸张地双手抚摸着金明的脸蛋,惨兮兮地问:“金姐,你的脸咋这么通红?派出所给你上刑啦?”
    金明悲壮地说:“嗯,大刑伺候,老虎凳,辣椒水,直升飞机,但是我忍住了,什么都没招。”
    夏默撇撇嘴:“后来警察叔叔们看你如此坚贞不屈,没辙了,就给你灌了一肚子白酒,是不是?”
    金明求救似的看着我,心虚地尬笑。
    夏默转向我,很是鄙夷:“你们俩真没良心,我们为了等你俩,连涮羊肉都忍痛割爱了,你俩居然私奔去喝酒?”
    尼洛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刻意深藏不露地奸笑:“岂止是私奔去喝酒,他们俩差点儿就……”
    金明横眉立目,一个眼神飞过去。尼洛乖乖地闭上嘴。
    夏默得意洋洋地瞥着我和金明:“你飞眼儿也没用,我又不是猜不出来,我就是不说破而已,人艰不拆。”
    金明尴尬地调转话题:“咋就你一个人闲着?老马和小浩呢?”
    夏默装作怒气未消的样子,不搭话。
    我接口道:“还用问,他俩洗澡去了呗。”
    “咦,你咋知道的?”夏默问,
    “这多明显啊!”我指着夏默的头发和脚丫:“你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没穿鞋袜,脚丫还是皱巴巴的,水泡的,脸上皮肤是纯素颜的,没化妆。显然,你先洗的头一水儿,他们俩在你之后去洗的。”
    我扫视一下窗外:“没猜错的话,旁边那栋大房子,那么大的面积,但是没窗户,应该就是澡堂子。”
    夏末嘿嘿一笑:“什么澡堂子?说得那么LOW。人家叫洗浴桑拿一头驴。”
    金明愕然:“什么玩意儿一头驴?”
    “哦,错了。”夏末羞涩地更正:“洗浴桑拿一条龙。确实我先去洗的,老舒服了,正宗的温泉泡。”
    “温泉?”我疑惑了:“这地方,有温泉?”
    “这地方怎么就不能有温泉。”夏末认真地说:“老驴说了,这就是温泉,他花了不少钱呢,光锅炉就几万块!”
    我强忍着镇静,拍手赞叹:“好温泉!”
    尼洛抱着沙发靠枕,把脑袋深深埋进沙发里,吭哧吭哧地连声偷笑,根本停不下来。
    我只好走过去拍了拍他,怕他万一笑死了,不好收尸。
    金明递了个话题解围:“你们晚上割爱了涮羊肉,吃的什么呀?”
    夏默美滋滋地笑起来:“虽然没涮上羊肉,但是我们吃得也不差,撸串,纯羊肉大串,老驴现割,现串,现烤,老香了。”
    我顿时后悔了。
    早知道他们吃的现割羊肉串,我绝对不跟老景去吃筋饼。
    这是东北烤串最鲜活的味道,杀一条养羊,剥皮,淘净,吊着后腿挂起来,客人想吃那一块肉,用手一指,老板直接动刀割肉,串串现烤,肥瘦相间,肉香火爆,再撒点儿孜然和辣椒,绝对天下一等一的美味。
    如果说,老胖子的筋饼给个县长都不换,那现割羊肉串,基本上就是给个皇上都不换。
    我回头瞄了一眼金明,金明眼神唏嘘,露出无限痛苦懊悔的神色,与我心有戚戚焉。
    就在这时,从大厅一侧的走廊里,轻飘飘地闪出一个人,我只瞟了一眼,就确定这个人一定就是民宿老板,也就是三脚驴。
    而且,我也瞬间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叫做“三脚驴”?
    因为他真的有三只脚——他是一个拄着双拐的残疾人。
    三脚驴看年纪大约有五十多岁,头虽然很瘦削,且左腿残疾,只有半条大腿,裤管也挽起来扎紧,加上肋下的两条拐杖,妥妥的三只脚,而且行动迅捷,两三拐就已经飞到了我面前,其速度果然与野驴有一拼。
    “三脚驴”这个外号,绝对是有故事来源的。
    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东北小镇小老板的特征,头顶半秃,脸色微红,眼神和善,但是流转之时,偶尔闪过一点点狡黠,看样子是善于察言观色,能说会道的那种场面人。
    驴老板夹紧双拐,向我伸出右手,乐呵地打招呼:“这位就是编剧老师了呗?”
    我慌忙握手致意:“不敢叫老师,您叫我老弟就好了。”
    驴老板又转向金明握手:“摄像老师?”
    “我叫金明,您叫我名字就可以了。”金明忙说。
    “我刚才听见你们说话来着。”驴老板微笑道:“你俩回来得晚,别听小丫头显摆。大串还有呢,我知道有人没回来,特意留的。”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大喜过望。
    夏默和尼洛也跳起来,凑上前:“我也再来两串……”
    “管够,管够,一整只羊呢!”驴老板热乎乎地说,他指着走廊尽头,说:“那是餐厅,你们过去等会儿,我收拾一下给你们拷上。”
    “老板真热情,会来事儿。”金明夸奖道。
    “嘿,开门做生意嘛。”驴老板拿腔拿调地唱了起来:“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
    金明被他逗笑了,随口问道:“老板,那我跟你打听个事儿呗。”
    “知无不言呐,你问吧。”
    “我就是今儿听老景说,你们镇上的故事。”金明笑吟吟地说:“我有点儿好奇,那个大美和二美的故事,您知道不?”
    驴老板的嘴角,眼角,鼻翼,都紧紧地抽动了一下,忽然带着几许苍凉的笑意,缓缓说道:“大美和二美的事儿,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
    “那你给我讲讲呗……”
    “这样吧,我再重新给你自我介绍一下啊!”驴老板努力撑着双拐,艰难地拍拍自己的胸脯,温和微笑。
    “我外号叫三脚驴,你们都看见了,因为我有三只脚。你们可以叫我三哥,三叔,也可以叫我老驴。”
    驴老板盯着金明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但是,我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大名,姓范,叫范殿臣。范大美,是我大闺女。二美,就是我的二闺女……都是我亲生的。”


    第十五章 / 那年冬天

    一句话,整个宇宙灰飞烟灭。
    我和金明脸对着脸,所有的表情都僵硬石化。
    当你面临一件无比尴尬的局面的时候,经常有人说:哪怕地上有个缝,都会钻进去。
    我和金明这一刻的想法是,就算空气中有一个透明窟窿,我都毫不犹豫地钻进去。然后回头封死窟窿眼儿,直到把自己活活憋死。
    驴老板脸上依然挂着生意人精明,圆滑,谦卑甚至谄媚的微笑,但是,我能从他眉梢嘴角的微微颤动,能意识到他的悲愤和凄凉。
    夏默和尼洛明显看出了些许端倪,但是不明就里,面面相觑,也在暗自揣测。
    片刻之后,金明总算缓过神儿来,语无伦次地解释:“那个,我喝多了,顺嘴瞎说的……我也是听老景说的,他也就是那么随便一说,不是故意的。”
    驴老板咧嘴笑笑,闻不出什么悲伤的气息了。
    “没事儿,大妹子你别往心里去。”驴老板大方地摆摆手:“这都过去多少年了,我都不放在心上了。”
    我和金明犹自惴惴不安,驴老板指了指餐厅的方向:“得咧,别琢磨了。老话说得好,不知者不罪……你们先聊会儿天,我给你们烤串去。”
    说罢,驴老板架起双拐,慢慢地走到大门口。他没有像刚才出现时候那么健步如飞,而是一点一拐,步履蹒跚。
    金明识趣地冲到门口,帮他撩开棉布门帘子,驴老板低沉地说了一声:“谢谢啊!”
    驴老板走出了大厅,剩下我们几人,又是一番尴尬的沉默。
    半晌,夏默轻声问:“大美和小美,是谁呀?”
    尼洛严肃地更正道:“是大美和二美,不是大美和小美……到底是什么人呐?”
    “算了,这事儿你们别瞎打听了。”我顿感意兴阑珊,潦草地应付:“烤好了大串,我就吃两串,赶紧睡觉去。”
    “我不吃了……”金明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撅着嘴,郁闷地说:“我刚才确实喝多了,上头,反胃,我先去睡觉了。”
    “那你不先泡个温泉澡了吗?”夏默傻呵呵地问。
    “不洗了,我昨天刚洗过。”金明偷瞄了我一眼,说:“我今天又没出很多汗……”
    “不洗就不洗吧,我看得出来你心情不好。”夏默善解人意地安慰道。
    “我们的房间怎么安排的?”金明问道。
    夏默顿时又开心起来,张开双臂来回比划着:“咱俩女生在一起,睡一间大房,那大火炕,老宽敞了,都能开火车。”
    “小浩舔着大脸,赖赖唧唧地想跟我一起睡,我拒绝了他。”夏默严肃地说:“大家因公出差,又不是自费旅游,我们俩公开睡一屋,影响不好。”
    “那我们呢?”我转向尼洛,问道。
    尼洛走到我身边,向左向右指了指两侧走廊的方向:
    “左手边的走廊,两侧对脸各是一间大炕房,超级大,能跑火车那种。”尼洛笑着说:“南边这一间,已经被金明和夏默抢走了。北边还有一间,驴老板说,炕上的地热还没盘好,暂时不能住……”
    我顿时有点儿晕:“什么叫炕上的地热?”
    “现在哪儿还有填柴火烧灶坑的火炕啊?所谓的火炕民宿,都是在炕上盘的地热管,加个水泵循环供热。”
    我咂摸了一下,有点遗憾:“那样就太高科技了。完全没有原始火炕的味道了。”
    尼洛冷笑起来:“你还想要什么味道啊?别忘了,这是民宿,不是民宅。哦,你想要原始味道,驴老板就得早上五点钟起来,开门进屋给你填柴火。比如说,凌晨五点半,编剧老师正在跟摄像老师滚在被窝里讨论剧本呢,老驴一推门进屋了:哎呦,哎呦,你俩慢慢聊,我可啥都没看见啊,我就是进来烧个炕……”
    我气急反笑,正想呲他两句,冷不防金明已经一个无影脚踹了过来,尼洛笑嘻嘻地一闪,躲开了。
    金明恨恨地呵斥:“你他妈的要是再敢瞎说,我就把你撅两截,塞灶坑里烧了。”
    尼洛又凑回我身边,正经地说:“算了,不闹笑话了,这边……”他指着右手边的走廊:“这边两边对脸,二对二,是四间小火炕房。那炕确实不太大,勉强能跑个法拉利。正好你,我,小浩,老马,咱四个一人一间,至于你想睡哪间,随便挑。”
    我想了想:“朝南的房间,肯定光线好啊。那得留给少爷和老马不是?我看咱俩,也就是北房,一人一间。反正也就是晚上睡个觉,不在乎什么光线。”
    金明忽然插话:“有点不对吧,那老板睡哪儿?”
    尼洛又指了指右手边走廊:“走廊过去,是餐厅和后厨。驴老板在后厨里边有个小蜗居,是他的杂物间和卧室。”
    金明赞叹:“老板真会做生意,把好房间留给客人,自己住仓库。”
    我四下打量,又看看左边走廊,问:“右边走廊尽头是餐厅,左边走廊尽头是啥?”
    夏默抢着说道:“是一个小侧门,正对着温泉馆。温泉馆也有一个小侧门,正对着这扇门。要是泡温泉的话,直接穿过两边侧门,来回方便。”
    “嗯,老驴还挺会设计的。”我很真诚地夸赞了一句。
    这倒不是拍马屁,而是驴老板的设计确实有料,显然他是在“温泉馆”那边安装的锅炉,大锅炉供热水,洗澡桑拿,然后还可以分流出管道,供住宿房间取暖,事半功倍,效率很高。
    夏默看了看金明脸色稍微有些缓和了,问道:“金姐,你要是真累了,就先回房间歇着吧,我稍微再简单撸两串,就回房陪你。”
    金明眼神凝重,表情严肃,内心的痛苦挣扎都表现在了差点儿就流出来的哈喇子,最终做了决定:“去他奶奶的,我才不回房呢,我一个人儿害怕。”
    夏默鬼鬼祟祟地瞄着我,挑衅似的说:“反正荀哥心情也不太好,要不你先帮我陪会儿我金姐。”
    “滚蛋!”我怒喝一声:“说别的都没用,撸串去!”
    夏默和尼洛笑得前仰后合,仿佛百无聊赖的时候在平地上白捡了个大笑话。
    尼洛带着我们穿过右边走廊,走廊不是很长,大约十米左右的样子,墙面上只是刮了大白,细节都还没整修,但是收拾得很干净,地面上灰土杂物一点都没有,看得出来驴老板是个勤劳干净的讲究人。
    餐厅的装修状况就明显好多了,地面墙面基本都已经完工,风格也很接近波西米亚的调调,有点儿像小浩新装修的那间餐厅的味道。吊顶的大灯和墙上小灯都很精巧别致。贴着墙边设置了五张小餐桌。都是面对面的六人位,正位于落地窗边上,如果是白天欣赏户外的雪景,应该非常漂亮。
    餐厅正中央摆着一张巨大的长条餐桌,足足能坐下十二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专门给小型团建准备的。
    我不由得再次暗暗赞叹,驴老板果然还是挺有想法的。
    尼洛带着我们在中间那张小餐桌边上依次坐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和金明不合适再明目张胆地坐到一起,于是我主动和尼洛坐在一边,夏默和金明坐在了对面。
    我闻见空气中还隐约飘渺着孜然,辣椒和羊肉的香气,垂涎欲滴。
    尼洛指着落地窗外,说:“这个位置特别好。现在天黑了,看不清。下午的时候,能看见远方的山峰,森林,冰河,很有电影感,特别炫。”
    他忽然变得有点深沉,眼神空灵地望着漆黑深邃的夜幕,喃喃地说:“就好像《荒野猎人》,《八恶人》,还有《冰血暴》……荀哥,你懂的。”
    我懂,我当然懂。
    实话实说,对于尼洛沉浸式的演技,我还是比较认可的。我觉得,他越来越接近我脑子里想象的那个不修边幅,吊儿郎当,外表邋遢但是思维缜密,甚至有点儿神经质的“侠探”的感觉了。
    把男主角交给尼洛,是可以的。但是女主角……我忽然再次没来由的心痛起来。
    然而,越担心的事情就一定会发生。
    女主角才不理会我的隐痛,闪着大眼睛,天真地问:“你说的都是些啥?荒野恶人?”
    尼洛愤怒了,吼道:“荒野猎人!不是荒野恶人!我擦,你不是知道有个小李子嘛?”
    夏默哼了一声,不屑地反驳:“小李子我当然知道,只不过荒野猎人,我一时卡住了。再说了,八个坏人,跟小李子没啥关系吧?”
    金明接茬道:“是《八恶人》,不是八个坏人。”
    夏默气哼哼地撇撇嘴:“没看过。听名儿就是个大烂片。”
    尼洛双手按着心脏,两眼翻白,瘫倒在我肩膀上,呻吟喘息:“荀哥,快,输给我点儿内力,我他妈的不行了,活活气死了。”
    我没有内力可以输给他,我还得留着残存的一点内力给我自己续命呢……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个人大言不惭地说《八恶人》是个大烂片?
    一切的根源就在于,我穷,我没钱。
    但凡我有一百万,我心甘情愿掏出九十九万现金大票子,一把摔在夏默的小脸蛋上,让无数红绿纸片儿像蝴蝶一样随风飘散,然后无比霸气地吼一声:你给我滚犊子!
    金明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坏笑,盯着我和尼洛:“行了,别激动了……不过,你俩发现没?我们现在这个局面,真的有点像《八恶人》。”
    《八恶人》是心目中最牛逼的鬼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自编自导,由库尔特?拉塞尔、塞缪尔?杰克逊、詹妮弗?杰森?李、蒂姆?罗斯等好莱坞大牌联合主演的一部经典悬疑片。
    美国南北战争数年后,八名身份各异,心怀鬼胎的人阴差阳错地来到怀俄明州的一座山口的马车驿站,却被一场暴风雪困在了山坡上,恶人相遇展开一场混杂着暴力与生死之战的故事。
    “这里,咱们六个,最多加上老驴,才七个人、”尼洛说:“还差一位。”
    “就差一位了!”金明神秘兮兮地说:“你怎么知道,这里没有藏着一个黑暗深处的连环杀手?”
    “我靠,金姐,你别吓唬我。”夏默笑脸瞬间煞白,怯怯娇嗔。
    “你不信吗?”金明眯起眼睛,顿时显得杀气弥漫,慢慢地凑近夏默:“如果这里没有深藏不露的连环杀手,那你说说,为什么小浩和老马去洗澡,这么久了还没回来?”
    夏默嘴唇微微翕动,胸口剧烈起伏,颤声问:“杀手藏在温泉馆里?”
    “不是没可能?”金明异常严肃地说。
    “那小浩和老马……”夏默嗫嚅着说。
    “处境危险。”金明说。
    我和尼洛眼巴巴地看着,强行憋住笑意。
    夏默都快哭出来了,两滴泪水在眼眶里滴流打转。
    金明猛地放声爆笑,双手拍打着桌子噼啪乱响,吼道:“报仇啦!报仇啦!看你以后再敢说瞎话编排我。”
    夏默一愣神,随即领悟到这是一次残酷的报复行动,抽抽搭搭地哭出了声,泪水和鼻涕滚滚流淌,
    金明慌了,赶紧从桌面上的纸抽离拽了两张,不管是眼睛还是鼻子,胡乱地擦了一气。
    “乖了,乖了,我只是开个玩笑。”金明低声下气央求起来:“别哭了,我的好妹子。”
    夏默那小脑袋深深地埋进金明的怀里,呜呜咽咽地哼唧:“你们都是坏人,八个坏人。”
    金明拿眼神瞥着我,求救。
    我无奈叹气:“对,对,我们是八个坏人,八格亚路大大地坏人。”
    夏末噗嗤一声,笑了。
    尼洛望了望窗外,忧心忡忡地说:“不过,说来也真是的,老马和小浩确实洗得太久了,有点不正常。”
    夏默从金明怀里钻出来,大大咧咧地,抹了一把眼泪,愤愤地说:“你们以为他俩只是单纯的泡澡吗?”
    “还能怎样?”尼洛大惊小怪:“难不成小浩的取向这么博爱吗?居然还嗜好这一口?”
    “我呸!”夏默啐了一口,接着说:“我是说,他俩是有事需要密谈。你们想想,人家一个是集团太子爷,一个是大内总管太监,有什么军国大事,当然要藏个没人的地方私聊。”
    “那你呢?”尼洛:“你不是内定的太子妃吗?”
    “我?”夏默微微地冷笑:“我就是个屁!老马说了,他的责任是保护好太子,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嗯,澡堂子是个个密谈的好地方。”金明说:“赤条条相见,往池子里一泡,手机,窃听器都不能用,绝对安全。”
    “对,香港黑帮片,都是这么演的。”夏默恨恨地说。
    我对于这种话题深感无聊,但是不得不承认,小浩和老马之间一定有些龃龉,也许是关系到夏默,也许不是。
    夏默到底有没有跟老马发生某种超友谊的关系,说实话,我不能确定。但是夏默对于老马的厌恶是清清楚楚写在脸上的。
    我觉得,这可能意味着,既使夏默被老马睡了,也一定是被迫的。
    而且,从夏默形容小浩的语气来看,这对小情侣之间,也存在着微妙的裂痕,并没有深爱到刻骨铭心。
    但是这些事儿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现在只关心一件事,这个想法是刚才金明戏弄夏默的一瞬间猝不及防跳出来的——我现在需要随便敷衍出一个破剧本,用来应付小浩,夏默和尼洛。
    只要那五万块稿费到手,我立刻开始动手写金明刺激我想到的那个绝妙故事,那个故事可以卖个好价钱。
    而且如果买家识货,能精心拍摄,想必不至于暴殄天物。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一刹那,大厅里传来开门关门的声响,一阵密集的锣鼓点儿踢踢踏踏疾驰而来,片刻之后,驴老板架着双拐冲进餐厅,左臂上挂着一个硕大的塑料袋子,里面塞满了串好的羊肉串,白肥红瘦的肉块,长可盈尺的钎子,右臂上还挂着一个无纺布的购物袋,里面颠三倒四地插了几瓶绿棒子啤酒。
    一个三条腿的残疾人,如此负重之下,居然真的还能健步如飞,着实令我钦佩。
    驴老板颠儿颠儿地走到餐桌旁,先把一兜子绿棒子啤酒撂倒桌子上。
    “串都串好了。我这就去烤。你们先喝点儿啤酒,稍等会儿。”
    金明盯着那几瓶大绿棒子,有点为难:“啤酒就不喝了吧,刚刚跟老景喝了不少白的,这会儿还迷糊着呢。”
    “透一透。”驴老板严肃地说:“喝多了白的,必须拿啤的透一透,要不晚上睡不踏实。”
    金明眼睛亮了:“那……我就随便透一透?”
    驴老板转身走到餐厅另一侧,那边是一大一小两个单间,都还没有安装房门,大概能看出里面的格局,大房间显然是厨房,而小房间,想必就是驴老板的卧室了。
    驴老板把装满肉串的袋子放在厨房门口地面上,又从厨房里面拖拖拉拉地拽出一架烧烤炉子。
    金明站起身来,喊道:“老板,我帮你忙活吧。”
    驴老板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再说,你们都穿得板板正正的,要是身上沾染了炭火,我可赔不起。”
    金明笑笑,坐下来。
    我惆怅地盯着桌面上的大绿棒子:“这也没有个杯子啊!”
    “嗨,还要啥杯子。”夏默抓起一瓶,瓶口塞进嘴里,上下牙一磕,一个完完整整的瓶盖儿吐了出来。
    “对瓶吹吧,今天下午我们就是这么喝的。”夏默嚷嚷着,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那副哭咧咧的惨象。
    驴老板朝我大声说:“不好意思啊,我这装修都还没完事儿呢,酒杯都没准备。你们是我试营业的第一波客人。”
    这会儿他已经在炉子上摆好了架子,把肉串一串一串地排队铺满,炭火燎动,肉香喷发起来,飘满了餐厅。
    金明忽然笑嘻嘻低下头,压低了声音,问我:“你猜,我刚才说错了话,他会不会趁机报复我?”
    我笑道:“怎么报复?”
    “往我的肉串上吐唾沫!”金明说。
    “嗯,很有可能。”我严肃地说:“这样吧,为了保护你的安全,你别吃了,都归我。”
    “滚蛋!想得美!”
    夏默鬼鬼祟祟地把脑袋凑近来,冷不防地问:“你俩私聊什么呢?”
    金明随口掩饰道:“呃,我忽然想起来,警察叔叔的一个问题。”
    尼罗也来了兴趣,凑上来:“什么问题?”
    金明思忖了一下:“警察说,二鬼子的要带不见了。”
    这时,驴老板换了单左臂手柱拐,右手端着大号的铜盘,装了二三十只肉串走了过来,随口接茬道:“新烤大串,趁热开吃……唉,二鬼子,也算死得其所啦。”
    “哦,怎么说呢?”我问道。
    “他一辈子,不爱人,只爱酒,最后死在酒上,还不算死得其所。”驴老板说。
    “什么叫不爱人,只爱酒?”金明问道:“他不是没儿没女没老婆吗?”
    “咋可能嘛!”驴老板略带惋惜地说:“二鬼子,年轻时候也是一表人才,有正经工作,有编制,出来进去,待人接物,也是有模有样,那还能没媳妇没孩子?”
    “那后来怎么没有了呢?”金明接着问。
    “还能因为啥?不就是他喝大酒吗?”驴老板说:“开始还能控制,到后来,越喝越凶,实在控制不住了。”
    金明思忖了一下:“家暴?是不是,打老婆,打孩子?”
    驴老板谨慎地摇摇头:“那我可不知道,这是人家关上门,家里的事儿。不过最后就是,他老婆带着孩子跑了,无影无踪。”
    我猛地灵机一动:“孩子是男孩?女孩?”
    “小姑娘,长得挺好看的呢。”
    驴老板的语气里蓦然泛出一丝心酸和怅惘,这一刻,我莫名地get到了他的痛点——他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闺女,大美和二美。
    “那是哪一年的事儿了?”我强忍住内心的凄惶,若无其事的问道。
    驴老板眯着眼睛思索了片刻:“哪一年?我可是记不太清楚了……哦,非典那一年,开春之前。对,就是那时候。”
    驴老板仿佛清晰地回忆起来:“那年冬天,他老婆带着闺女跑了。说是跑回河北娘家了。二鬼子说想去追,可是兜里没钱,隔了俩月,镇里发了低保,他又借了俩钱,想出门的时候,非典来了,他就被扣下了,没走成。”
    驴老板沉重地叹息一声:“再后来,他东拼西凑的那点钱,也都被他喝光了。追老婆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没了下文,唉……”
    我内心惊恐澎湃,但脸色无比平静木讷,看向金明,
    金明手里捏着一只肉串,放在嘴边,却纹丝不动。也在凄凄惶惶地看着我。
    我们俩一瞬间心照不宣——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在“非典”爆发那年的冬天失踪了。
    那是2003年年初的冬天,距离1998年1月吴鑫碎尸案,不多不少,恰好五年。
    今日更新结束。
    在你们的鼓励下,我会尽量加快速度的。
    努力争取明天再死一个人。
    点击量总算连滚带爬地突破了2000,自己庆祝一下。

    今晚继续更新,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第十六章 / 大老李也死了

    这件事太诡异了。
    或者说,自从我们来到伊通河镇上,连续发生的所有事情,每一件,都透着点儿诡异。
    我的脑子里迅速盘算着——
    一大早从滨江市出发,莫名其妙地就放弃了高速公路,走了偏僻的“老道”;
    到了进镇子的老道口,又偏偏撞上了二鬼子的尸体;
    然后,老景出现了,而他也通过身份证认出了小时候的“我”;
    而且,老景和老马之间,还有着一些隐秘的恩怨往事;
    当我和金明去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老景去详查了镇上的大大小小饭店餐馆,却没有任何一家店面在昨天接待过二鬼子;
    由此,我,金明和老景在偶遇之后,喝酒之时,推测出二鬼子之死的两个疑点;
    而我也因为金明歪打正着的点拨,回忆起老景和老马,都曾是与我有过交集的人;
    然后,金明无意中参悟到,这小镇上似乎每隔五年就会发生一起少女死亡事件;
    本来,这只是个剧本创作的灵感,因为没有证实2003的那年冬天,有没有发生少女死亡或者神秘失踪的案件。其它的一切时间,很可能只是个“巧合”。
    但是,就在刚刚这一刻,驴老板明确证实了,2003年年初的冬天,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失踪了。
    这一件件事情,乍一看,似乎每一件事都没什么可疑,甚至没什么关联。
    但此时此刻,我在脑子里飞速地排列组合,盘算,总是隐约觉得所有事情之间贯穿着一条草蛇灰线,似有似无的线索,渐渐的令我不寒而栗。
    而尼洛和夏默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灌一口酒,撸一口串,饕餮大嚼,旁若无人。
    我和金明都觉得羊肉大串都索然无味了,肉香扑鼻,却难以下咽——似乎,我们俩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极其可怕的真相。
    金明思忖着,接着问道:“那后来,就再也没那娘儿俩的消息吗?”
    驴老板略感诧异,反问:“咋?你们对二鬼子的老婆孩子这么感兴趣呢?”
    “哦,是这么回事,我们不是写剧本嘛,觉得这个故事挺有代表性的,想融入到剧本里头。”我一本正经地搪塞着瞎话。
    “那你可得好好写写。”驴老板轻声叹气:“那娘儿俩挺苦的,招人可怜呐……我记得,后来12年,还是13年来着,镇上的干部去河北公出,在保定,好巧不巧遇见了二鬼子老婆。说是又白又胖,穿金戴银,说话唠嗑都跟从前不一样了。”
    “哦,那就是不跟着二鬼子受穷了,发财了呗。”金明试探着问:“那闺女呢?”
    “那就不知道了。”驴老板说:“人家干部也不是查户口的。当妈的不说,人家也不好意思追问。”
    我和金明对视一眼,各自都明白了对方的忧虑——后来,镇上的干部只是看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并没有明确那个女孩的消息。
    那个女孩的生死存亡,依然是个无证之谜。
    “你们继续透一透,边透边聊。”驴老板热乎乎地招呼着:“还剩下不少串呢,我再给你们烤一炉子。”
    “不用了,老板,我吃不了了,有点儿腻。”金明摆手推辞,脸色也有点儿惶恐。
    其实,我也吃不下了,心头和肠胃都有点淤塞——如果说,金明真的无意中参破了这个秘密,绝对有人在连续谋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女孩的话,换做任何人,都不会再有撸串的胃口了。
    “吃不下,那是没就蒜。”驴老板懊悔地一拍大腿:“我这破脑子啊,光顾着说话,忘了给你们拿蒜了。”
    “对,撸串不吃蒜,味道少一半。”夏默开心大喊:“老驴老驴,帮我们拿几头蒜。荀哥,今晚我给你当扒蒜老妹儿!”
    我无可奈何,但只能满脸堆笑。内心喟然长叹——为什么失踪的不是你?
    驴老板乐颠颠地转身去厨房找大蒜了。
    这个时候,我和金明也不便于直接起身离开,只好再敷衍一会儿,但着实再没有胃口了。
    金明端着啤酒瓶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吸溜着,显然心不在焉,暗暗思索,偶尔又偷偷瞄我一眼。
    夏默再次鬼鬼祟祟地低头凑近我,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我知道你俩想说什么,就是不好意思开口,因为你们刚才说错了话,什么大美小美的?”
    “是大美和二美,你能不能长点儿脑子啊?”尼洛打着酒嗝,愤愤地纠正。
    “那你觉得,我们想问什么呢?”我说。
    夏默眼珠子滴溜溜乱转,自以为是的聪明思考的样子:“其实,你们想问的是……吴鑫的事儿,对吧?你们故意东拉西扯,想迂回进入主题。”
    “嗯,真聪明!”我揶揄地说:“猜得真准!”
    “那还用说。”夏末洋洋得意地说:“作为女主角,这点儿想法我还是有的……其实这个问题,下午的时候你俩不在,我已经问过啦!”
    “哦,老驴怎么说?”我问。
    “吴鑫的家人,她爹她妈,都搬走了,好几年了。”夏默说:“老驴说是搬到大城市,吴鑫她姐姐那儿定居了。”
    这一点,我曾听到网络上一些风言风语,只不过现在证实了,吴家人现在并不生活在这个镇上。
    “说来也是,你想想,哪个当爹当妈的,能受得了隔三差五有人来明察暗访,还他妈开直播,还得问你,你闺女被碎尸了,你伤心不?你是不是知道凶手是谁?是不是有什么幕后交易?”夏默攒足了所有的凶狠表情,愤怒地说:“这要是换了我,我非弄死他们不可!”
    金明清冷地笑笑:“这事儿,就像你今天早上说的,不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干的事儿嘛?”
    夏默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那不一样!我们自己原创的剧本自己拍,我们可没去骚扰人家爹妈。”
    “你说得对。”我说。不可否认,夏默虽然无脑幼稚,但这句话说得于情于理都没毛病。
    这时,驴老板再次左臂架着单拐飞过来,右手里攥着一大把扒好多蒜瓣,一颗颗白晶晶圆溜溜的,放在桌上。
    “小丫头,你不用当扒蒜老妹儿了。”驴老板笑嘻嘻地说:“我都给你扒好了。慢慢吃,我去把剩下的串烤了!”
    金明赶忙起身阻拦,老驴不依不饶地地一定要吃饱管够。
    就在这时,我听见老马大嗓门嚷嚷道:“烤上烤上都烤上,奶奶的,泡了个大澡,消耗体力啊,又饿了。”
    我循声看去,老马和小浩从走廊走进餐厅,俩人都湿漉漉油汪汪的,唇红齿白,热气腾腾,脚步轻快,面带笑容。
    我忽然间有些疑惑,看他俩的样子,不管在浴池里密谈了什么,一定不是龃龉争执,相反倒像是谈了一些开心快乐的好事儿。
    他俩走到餐桌旁,透着那么开心欢乐。
    老马拍拍驴老板的肩膀:“三哥啊,你这个大锅炉温泉馆设计得好啊!”
    驴老板得意洋洋:“怎么样?不赖吧。我们镇子上一直都没有个像样的洗浴。有两家淋浴的澡堂子,老破小。我这要是一开张,一边接待游客,一边向镇子上居民开放,是不是能火一把?”
    老马挑起大拇指:“那绝对赚爆了。我跟你说,我要不是在滨江还有个工作,我绝对来伊通河跟你入股。”
    “你们那是大集团,我这是小生意,你们是九牛,我就是一根毛儿。”驴老板谦虚着,但是脸上每一根皱纹都窜着臭显摆劲儿。
    小浩则伸出右手,很庄重地跟我握了握手,像个领导的样子。很严肃地说:“荀哥,辛苦你了。应付警察的破事儿,还得你出头。”
    金明哼了一声:“就好像我没出力似的。”
    小浩这才笑嘻嘻地伸手,又跟金明握了一下:“金姐也是劳苦功高啊。”
    金明硬挤出一丝笑容:“多谢夸奖啊,太子爷!”
    我和尼洛窜了点儿位置,老马挨着我坐下了,小浩则顺理成章地坐在对面夏默身边。好在餐桌设计本来就是六人位,也不显得拥挤。
    尼洛起开两瓶酒,放到老马和小浩面前,举瓶号召:“大伙走一个!”
    我们各自碰了碰瓶子,他们四个人举瓶喝酒的空当儿,我不动声色,下意识地瞥了老马一眼,老马也正在看着我,眼神里意味深长。
    我笑笑,压低了声音:“马科长?”
    老马窃窃私语:“孙兴同学?”
    我俩相识而笑,各自喝了一口。
    我认识他,很久之前就认识。现在的马顾问,马长途先生,二十年前是正是滨江师范大学保卫处治安科的科长,也是有事业编制的正经干部。
    这也正是我为什么昨天上午,在放鸽子的饭局上,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他虽然面相松弛,但是眼神犀利,一定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物。
    所以这时我想通了,他虽然不是军官,不是警官,不是企业家,但是他毕竟当过保卫处治安科的科长,这点儿精气神,还是不差劲的。
    “今天不说了。”老马放下瓶子,淡淡地说:“明儿找个时间,咱哥俩好好聊聊。”
    今日更新半章,未完。
    明日继续。

    开打卤面的大老李也死了,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谋杀,什么都有可能。

    但不是我干的,我发誓不是我干的。
    人一多,嘴就杂。很多话就没法说了,只能放弃思考,专心吃喝。
    老马盛情邀请驴老板一起加入到撸串的队伍中来,反正肉串管够。夏默,小浩和尼洛跟着又是起哄又是央求:恭敬不如从命,再推辞就虚伪了!驴老板只好拽了一张板凳坐到了桌子边上。
    “嗨,这话说的,哪有老板跟客人混吃混喝的。”驴老板一边自责,一边吹起大绿棒子,以示自罚。
    一来二去,酒肉醺醺,我内心的忐忑便也慢慢缓和下来,瞅瞅金明,她也不再显得那么惊惧,跟着大伙儿说笑起来。
    没有了思想上的负担,这一餐夜宵的后半程就嗨起来了,每个人都在吹牛,显摆,互捧,你是我好大哥,我是你亲妹子。驴老板说结账的时候我给你们餐费打对折,住宿不收钱,就为交朋友。我拍着胸脯说我给你在剧本里安排一个跑龙套的黄金配角,让你当个网红露露脸。
    大绿棒子一瓶一瓶地被吹掉,中间驴老板又跑出去续了两回,间或还切了一盘西红柿拌白糖摆上桌子。
    “这玩意儿,大饭店有个好名字,叫‘雪里喷灯’。”驴老板洋洋得意:“我最爱这个,既解酒又解腻。咱现在仓库还没收拾好,备料不多,就只有西红柿了,明天,我去大集上再备点儿吃食。”
    金明夹起一块西红柿,塞进嘴里,兴奋大叫:“恩恩,又凉又甜,提神醒脑,哎呦,你手艺好啊,这柿子切的真精致。”
    我还真没发现,金明居然这么会拍马屁,我长这么大,就不知道一块柿子,怎么样切算“精致”?
    我也叼起来尝了一块,虽然的确又凉又甜,但是绝对没有提神醒脑,酒劲上涌,我越来越萎靡了。
    直到我头脑昏沉,像小鸡崽啄米粒似的在桌面上磕头的时候,我的灵魂却突然清醒了——对,头脑和灵魂,是不挨边的两个物体——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连续三天喝了四场酒,几乎一直都在深深浅浅的宿醉中,照这样下去,我是不是也会变成一个酒懵子?
    算了,去他妈的!我忽而又想到,就算真的有个连环杀手又怎么地?他又没来杀我?而且很显然他也不打算杀我,我是四十来岁的外地老爷们儿,不符合他的杀人规律。
    剧本又怎样呢?写就写吧,既然答应了小浩,拿了钱就得办事。要是隔三差五就能接一个这样的活儿,跟着金主少爷到处溜溜达达,吃吃喝喝,还有个白白胖胖又美又浪的女粉丝送到眼前,甚至是直接送到床上,这样的日子不是也挺滋润的吗?还要什么作品?要什么尊严?
    我彻底懵圈了,最后是尼洛和小浩一边一个,把我活生生的架起来,像奔赴刑场的烈士一样拖到了房间门口。
    “荀哥,还行不?”尼洛拖着我,气喘吁吁地问:“要不我陪你睡?”
    “不用,我谢谢你。”我挣扎着说:“但是不方便,我喜欢光屁股裸睡。”
    夏默嘿嘿地坏笑:“这就好办了,让金姐陪你……”
    小浩醉醺醺地翻着白眼,傻笑,呵斥道:“闭嘴,老瞎说什么实话。”
    我已经没有足够的听力,视觉和语言能力组织还击了,干脆摆摆手,扑开房门,钻了进去。
    “荀哥,我在隔壁,有事儿喊我!”尼洛在身后殷勤叮嘱。
    我回手锁死了房门,耳根清净了。
    我紧靠着门框,身体死沉死沉的,慢慢滑倒,瘫坐在了地板上。
    地面下面埋着地热管道,从大锅炉温泉馆输送过来热水咕嘟咕嘟循环流动,暖和,舒服,热气慢慢地从脚掌,小腿,大腿,慢慢攀援而上,沿着奇经八脉四肢百骸暖洋洋地烘烤着我。
    于是,我理所当然地睡着了。
    但是恍惚之中,我又觉得自己没睡着。不但没睡着,反倒更觉得耳聪目明,神清气爽。
    无数个思绪的线头在我脑子上缠绕,游走,织成一张网,这张网又一点一点地收紧,围成一顶帽子,无缝衔接覆盖着我的头颅,线头的每个节点,都在闪烁着诡异的亮光,就像是《黑客帝国》的“矩阵”一样,充满了玄机,智慧,隐喻和无法预知的危险。
    蓦然间,闪烁的光点中跳出三个字——大老李!
    大老李,这个名字我之前闻所未闻,仅仅是这天晚上,在筋饼店的老胖子口中听到了两次,但是现在他猝不及防地跳了出来。
    但是,老胖子说,二鬼子在储蓄所存了一大笔钱之后,去大老李的面馆点了菜,喝了酒。
    大老李曾经问二鬼子,钱是哪儿来的?
    二鬼子则告诉大老李,是死去多年的范大美给他的。
    老景问这是那一天发生的事儿?老胖子说,不确定,大概三四天吧。
    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三天前发生的事儿。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此时此刻是2017年12月28号晚上。如果是四天前,那就是12月24号,传说中的圣诞节平安夜,而那天是星期天。
    一般情况下,林区小镇上的储蓄所,星期天休息。
    我就是在另外一个林区小镇上长大的孩子,这种储蓄所我太熟悉了。早些年的时候,他们是周一到周六全天,星期天下午休息半天——他们总是自诩人少事多,辛苦劳累,休息半天是应该的。
    但是最近几年来,随着网络覆盖和移动支付的普及,他们就变成了星期天全天休息了。反正以往也是星期天也是只办个人业务,不办理对公业务,现在休息一天,也无非就相当于提前下班而已,对此他们一向心安理得。
    所以,这件事一定不是发生在12月24日星期天,那就只可能是25日星期一。
    而很可能那就是二鬼子的最后一顿酒足饭饱。从那天之后,二鬼子实际上就失去了踪迹,直到昨天27日晚上,全镇上所有的饭店酒馆,就没有人见过他了。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开面馆的大老李说了实话吗?在二鬼子失踪的这三天里,他做了些什么呢?
    我很想挣扎着站起来,冲出去。我一意孤行地认为,有些问题需要找到老景谈一谈。
    但是我的四肢很不给力,挣扎了片刻,非但没有站起来,反而翻滚趴在地面上,这次居然真的睡着了。
    这一觉绝对睡美了,大汗淋漓,神清气爽,天亮的时候,我是被口渴憋醒的。
    我像一条蠕虫似的滚动着爬起来,借着阴沉微亮的天光,大概扫视了室内环境。
    尼洛说的没错,这房间火炕不太大,也就三米多宽,勉强够摆下一辆法拉利。
    大炕面笔直宽阔,外边挨着门口的小卫生间,里边挨着巨大的俄罗斯式落地窗户。
    抬头看看,落地窗正上方就是那个设计成三角形的阁楼窗户,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栋房子并没有二层楼,我在外面看到的三角阁楼只是窗户的上半部分造型而已。
    但是妙处在于,驴老板又在火炕斜上方打了一个小阁楼,就是类似于LOFT式的室内小吊顶,紧贴着落地窗和墙角的位置,是一圈旋转楼梯,可以爬上吊铺。
    这就是为了有些客人,也许会嫌火炕太热,就可以爬到小阁楼上来睡。而小阁楼正对着阁楼三角窗,形成了一个办隐私半开放的悬浮空间,这个设计充分利用了窗户,火炕,吊顶的高低错落,既不影响光线,又最大化利用了空间,而且很有设计感,非常有想象力。
    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驴老版构思出来的。如果不是,我看他也不像心甘情愿花钱请设计公司的人。
    我索性沿着旋转楼梯慢慢走上小阁楼,上面虽然还没装修完工,但是收拾得很干净,清一色的木板架构,横竖两侧也是木质栅栏,上面还挂着些塑料花草。
    我坐在旋转楼梯最上层的踏步上,看着窗外纷纷扬扬的细雪,映衬着室内不开灯的深邃,顿生一种文学范儿的孤独情绪。在设计专业中,这种色调有个专业名词:知识分子灰。
    今天似乎是个阴天,或许大雪又要来了。
    虽然身体虚弱,但是头脑却渐渐清亮起来。我想我和小浩可能搞错了一件事——昨天我俩挑房间的时候,把朝南的两间给了老马和小浩,因为我觉得南向房间光线会比较好。
    但此时此刻坐在小阁楼上,我才明白过来,他们俩朝南的房间固然光线会比较充足,但是应该只能看到我们座谈经过的那条小路,还有远处镇子上高高低低的房子。
    但是北向的这两间就不同了,我能看见远处无限绵延起伏的山峦,绵绵密密的树林,近处的冰河,雪野,风烟寥廓,苍茫壮丽,犹如《权利的游戏》的北境之地场景再现,令人心驰神往。
    有好光线就没有好风景!我想着。
    这时,我看到了驴老板。
    外面的雪地上,驴老板居然没拄双拐,而是换上了一具假肢,走起路来显得有点儿趔趄,力不从心的感觉。
    我从楼梯上下来,开门出去,穿过走廊,推开大厅正门,正好驴老板站在门外。
    一阵冷风吹来,我一个冷战,这才想起昨天晚上喝多了,西服外套和大衣都脱在餐厅里了。
    驴老板笑眯眯地打招呼:“嗬嗬,编剧,起得真早!”
    我有点儿赧然:“你不是更早。”
    “我有事儿。”驴老板说:“昨儿我不是说了嘛,今天大集,我去屯点儿吃吃喝喝。”
    我仰头看了看天儿:“大集也不会这么早就出来吧?”
    驴老板忽然僵硬地笑笑,欲言又止,琢磨了一下,才说:“我还有点儿别的事,先去办一下,然后去大集。”
    我蓦然意识到他的神色有些不对劲。
    “啥事儿呢?赶时间这么早?”我漫不经心地追问。
    这个镇上很多事儿都需要一个解释,我都很好奇。
    驴老板嗫嚅了片刻,说:“刚接到一个电话,镇里有个老街坊死了,我去帮忙料理一下……唉,这话不能跟你们说,你们是来开心的,不能沾染了晦气。”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天气太冷了,我受不了了,正想拉门回到室内。
    就在这空当儿,驴老板絮絮叨叨地说道:“我草他妈的,这两天也不知道老天爷抽什么风?二鬼子刚死一天,这大老李也死了……”
    “谁死了?”我浑身僵硬,愕然:“谁也死了?怎么死的?”
    为什么要说“也”呢?
    也,是一个充满了悬疑的字眼儿,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两次了。
    “大老李,我们镇里开面馆的……”驴老板满脸狐疑,慢慢反问:“这人你应该不认识吧?昨天晚上,煤气中毒。”
    今日更新结束。
    正式进入整个故事最核心的部分——连环杀人案件。

    明天继续更新“煤气中毒”现场的微妙疑点。

    谢谢大家,我爱你们。

    第十七章 / 往事不堪回首

    “你认识大老李啊?”驴老板问。
    我没接茬,脑子空白,思维停滞,缓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
    “不认识,就是昨天跟老景唠嗑,听他说起过这人。”我掩饰着说。但是我知道我的表情控制不过关,很明显没有骗过驴老板。
    驴老板笑笑:“你赶紧进屋吧,别冻着,我过会儿就回来。”
    我还是有点儿愣神。
    “哦,对了。等会儿他们几个起床了,你跟大伙儿说说,厨房的锅里有我早起新熬的粥,还有咸菜丝,火腿肠,你们自己动手切切,简单解决一下,等我回来涮羊肉。”
    驴老板嘱咐完了,扭身边要走,我脱口而出:“我跟你一起去……”
    “死人有啥好看的?”驴老板有些不爽,口气偏硬。
    “我也去!”
    大门猛地从里面推开,金明探出头来,头发蓬乱,睡眼惺忪,还把嘴里剩余的半个呵欠硬生生憋了回去。
    “你俩这是什么毛病?”驴老板苦笑。
    “我们不是去看死人。”金明向我眨眨眼,暗示:“我们是去看看大集。”
    “对,我们是去大集上搜集点儿故事素材。”我说。
    驴老板很是无奈:“那咱们就抓紧时间,早去早回……你俩赶紧穿好衣裳,我去开我的私家毫车。”
    金明一撇嘴:“呦嗬,你还有豪车呐?看不出来啊。”
    驴老板没说什么,转身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我赶紧拉门钻进门厅里,暖和暖和。
    “你都听见了?”我问道。
    金明点点头:“我刚才听见你脚步声,就跟出来看看,听到了。”
    “这事儿我自己去就行了。”我思忖着说:“毕竟有点儿危险。”
    金明幽幽地看着我,忽然笑魇如花:“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心虚,不敢正面回答,只好说:“冒险的事儿,还是让男人出面好了。”
    “但是你需要一个助手啊!”金明说:“每一个侦探都需要一个助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波罗先生和黑斯廷斯上校,古畑任三郎和今泉慎太郎,金田一和七濑美雪,江户川柯南和毛利兰,还有汤川学和内海薰……”
    “不要跟我提起汤川学!”我假模假式地呵斥:“我本格派的,跟她们社会派不共戴天!”
    金明笑了:“好吧,我收回汤川学和内海薰。那就换成……荀鹿和金明?”
    “我不是什么侦探!”我说:“我也不需要助手。”
    金明直勾勾地盯着我,片刻之后,说了一句我无法拒绝的话:“你别忘了,真相是我先发现的。”
    我微微一愣,琢磨一下,她说的居然是事实——我要是把她扔下来,似乎确实不太道义。
    “那还不赶紧换衣服,出发!”
    金明笑嘻嘻地扭头跑回自己房间,我也立刻穿过走廊,跑到餐厅,我的西服外套和大衣都搭在椅背上,我胡乱地穿好。闻着空气中荡漾着大米粥的香甜,忽然很想坐下来喝一碗浓稠滚烫的稀粥,就一点儿清脆可口的咸菜丝儿,但是时间实在来不及了。
    我匆忙穿过走廊,推开门厅大门出来,金明已经站在门外了,呼呼喘息,口鼻之中一股一股喷着呵气,还在手忙脚乱地系着大衣扣子。
    传来一阵“突突突”的马达声,我金明循声望去,只见驴老板驾驶着一辆带篷的“港田”慢慢悠悠地开过来。
    金明咧嘴大笑:“老板,这就是你的私家豪车啊?”
    东北林区人所说的“港田”,就是机动三轮车,这东西,在北京叫“狗骑兔子”,在天津叫“三蹦子”,在南京叫“马自达”,总之在各个地方都有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名称。
    这种三轮车,有些带蓬的,有些是敞篷的,可以载人,可以拉货。有些城市处于安全隐患考虑,禁止上路。有些允许上路的城市,大多数把他作为残疾人助力车。
    而驴老板自嘲有一辆私家豪车,就是这辆港田三轮。
    驴老板把港田三轮车开到我们面前:“欢迎乘坐三脚驴的私家豪车上车,蓬里暖和。”
    我和金明笨笨拙拙,七手八脚地爬进了车篷里,左右相对坐下,驴老板慢吞吞启动开车。
    我和金明对视,微微苦笑,车篷里非但不暖和,反而体感上比外面更冷,寒风嗖嗖地从车篷的缝隙透进来,就像偷袭的刺客,飞一刀就消失,无影无踪,你正在懊恼之时,他鬼鬼祟祟的又来一刀,一刀一刀又一刀,防不胜防。
    更要命的是,不但冷,速度还慢,三个轮子左摇右晃,死去活来,恐怕还不如我步行更快。
    车子转头,从大锅炉温泉馆一侧开过去,驴老板指着远处:“看,那是我的锅炉房,车库,仓库和菜窖。”
    我和金明凑过去看,在温泉馆里侧,盖着一座简陋的红砖房,左右两扇对开的白铁皮大门。面积不大,举架很高,贴着地面穿出两根粗大的管道插进温泉馆的墙体里。
    昨天晚上尼洛接我们回来的时候,车停在两栋房子另一侧,被温泉馆挡住了,所以没看到这间锅炉房。
    金明笑道:“你这就是个土锅炉,肯定不合格。哪家正经洗浴中心还在锅炉房里挖菜窖的?我估计你在技术监督局,消防和环卫那几个环节,想通过审批,有点儿费劲。”
    驴老略显愁容:“可说是呢,我这托人送礼走后门都跑了多少趟了,是个衙门,都说给你想办法,谁也不动真格的。”
    “你让老马给你想辙啊!”金明笑道:“你们不是好哥们儿嘛!老马地位高,能量大,给你说句话,不比你到处跑腿送礼好使。”
    驴老板下意识地顿了顿,说:“老马啊,这点小事儿不值得用人家一回,资源都是有性价比的,不能浪费了。”
    他的语气里,隐约透露出一点儿不确定的,若即若离的疏离。能让人明显感觉到,他和老马之间,有一点点不和谐的因素存在。
    显然,金明也捕捉到了这个信息,她默默地看了我一眼,嘴唇翕动,却没发出声音,但是我能从她的唇语中读出六个字——老驴,老马,老景。
    她说的没错,老驴,老马,再加上老景,这三个老头子之间,一定有些纷纷扰扰的恩怨往事。
    这时,驴老板已经开上那条冰土小路,本来就摇摇欲坠的破车更加肆无忌惮地活蹦乱跳,犹如一头中风后遗症的野驴,我和金明摇摇晃晃上蹿下跳,脑袋在车篷架子上叮当乱撞。
    人称三脚驴,车叫三蹦子。一人一车,果然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金明生无可恋地吼着:“老板,你给我一个痛快的吧!”
    我左手死死地抠住车篷架子,默默伸出右手,攥住了金明的胳膊,金明回手紧紧地搭住我的臂膀,轻轻咬着嘴唇,清纯而诱惑地笑着。
    好在驴老板后脑勺没长眼睛,看不见我俩的小动作。
    幸亏这段路不长,咬牙坚持一下就挺过去了。三蹦子总算开上了小镇主道“伊通河路”,车身平稳,速度也加快了。
    我尝试着想把手抽回来,但是金明幽幽怯怯地看着我,眼神欲言又止,大有地老天荒不放手的怨念,我也只好由她去吧。
    驴老板竟然恬不知耻地问道:“怎么样,我这驾驶技术还可以吧?”
    “相当可以。”金明盯着我,一语双关:“简直就是速度与激情。”
    激情?这好像应该叫做“奸情”吧——我只能无奈地自嘲。
    “开车得戴着这玩意儿!”驴老板重重地拍打着那条假肢:“要不是为了开车,一般情况下我都不戴它。”
    金明问:“为啥呢?这玩意儿总比柱拐方便吧?”
    “不习惯,不自在。”驴老板叹息道:“总归不是自己身上长出来的物件。”
    “你这话对。”金明还是眼神在我脸上撩拨着,嘴里却说道:“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也不是你的。”
    她的语气里带着欲求不满的惆怅,甚至能咂摸出一点点黄龄式的呻吟。
    我得制止她,否则不知道她会一路狂奔把车开到哪里去?跟驴老板相比,她才是驾轻就熟的老司机。
    “这条假肢得不少钱吧?”我假模假式地岔开话题:“是不是进口货?”
    “不是,纯国产的。”驴老板大大咧咧地说:“我哪儿有钱买进口货啊?不过,这破玩意儿国产的也不便宜。九七年冬天,我在滨江市骨伤科医院买的,花了大几千呢。”
    我和金明蓦然间都微微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对视——驴老板,九七年冬天的时候,在滨江市。
    他是伊通河人,吴鑫也是伊通河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她们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而且,问题在于,我们不确定,他所说的“九七年冬天”,指的是1997年的年初的冬天,还是年底的冬天?
    东北冰城的冬天,无比漫长而庞大,年初年尾,都是那一年的冬天。
    我用眼神跟金明示意了一下:问一问。
    金明领悟了我的用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九七年春节,为了迎接香港回归,各行各业都促销打折,我估计你这个假肢,也是打折便宜货。”
    我不得不承认,金明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不着边际,但逻辑上确实有水平。
    “打折个屁啊!”驴老板愤愤地说:“我掏钱那时候,都快过九八年的春节了。来吧来吧,相约九八!”
    我再次和金明面面相觑,金明的旁敲侧击确认了一点——吴鑫被碎尸的时候,驴老板就在滨江市。
    但是,随即我就再度自嘲苦笑,对着金明摇了摇头——我们太敏感了!
    就算吴鑫是被冷血杀手杀害碎尸的。但是,三脚驴会是那个杀手吗?
    他是个三条腿的残疾人,不被别人弄死就算不错了。
    金明无法公然说话,但是她盯着我,忽闪忽闪地眨着眼睛,片刻之后,我才明白过来她想传达的意思——驴老板当然不会是杀手,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作为老乡,那个时候吴鑫跟他有没有联系?他知不知道一些关于吴鑫的情况?或许从中就有可能挖掘出一些蛛丝马迹呢。
    “那时候,你在滨江干嘛呀?”金明甜滋滋地问,单纯得没有一丁点儿额外企图。
    “啥都干!”驴老板颇显自豪地说:“那时候穷啊,为了挣钱,我卖过盒饭,开过学生食堂,跑港田拉客,出租情侣宿舍……第一桶金嘛,不丢人!”
    “真励志!”我赞叹道。
    我是真诚的。因为驴老版所说的这些行业,在我混大学的那几年都很熟悉。
    那时候国有企业,集体工厂大量倒闭,下岗大潮滚滚席卷。很多中老年工人,一辈子都在工厂车间工作,一夜之间被抛弃,扔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却发现自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会。
    为了生存,他们起早贪黑地打零工,做小买卖,维持温饱,养家糊口。
    在我们滨江师范大学附近,买盒饭是一项很庞大的生意,因为有早市夜市,人流滚滚,所以盒饭的需求量也非常庞大。但是据说这项生意被一个黑道大哥把控着,加入买盒饭的队伍,不但事先要给大哥上供,当作“门槛费”,赚了点儿辛苦钱,还要再给大哥提成。
    而学生食堂,则是另一项很有实惠的生意。那时候,学校食堂又脏又破又难吃,打饭大婶比庙里的四大金刚还凶神恶煞,于是很多学生就纷纷逃离食堂,到校外觅食。
    附近居民由此看到了商机,在自己居住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低层开办“学生食堂”,一个厨房,两间屋子,就能开一间食堂。虽然价格比学校食堂贵一点,但是好在花样繁多,用料也足,至少汤里能寻觅到蛋花,菜里能发掘出肉丝。所以深受学生们欢迎。
    在我上学的那会儿,经常跑到校外学生食堂去吃,有时候,老板的丈母娘就露着肚皮躺在床上打瞌睡,我们就端着餐盒坐在丈母娘的床边上饕餮大嚼。这也算过上了珍馐玉馔,美人侧卧的日子。虽然美人有点儿年老色衰,但总比没有强。
    至于开港田拉客,是个很有身份的技术行业。二十年前的滨江市,港田三轮车属于半禁止半允许的交通工具,原则上被定义为“残疾人助力车”。
    但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很多残疾人看到了规则的漏洞中蕴含的商机,开发出了“港田载客”的生意。他们就开着驴老板这种带篷子的港田三轮车走街串巷,像出租车一样运营。一般情况下,近距离的一两块钱,远距离的三块钱,再远一点的地方五块钱——他们去不了超过五块钱路程的地方,因为规则不允许他们上大马路,所以他们只能在胡同小巷中穿梭,最后总能精确地把客人送达目的地地。
    最后这个“出租情侣宿舍”,相对来说就稍微轻松一点了。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各个大学都很穷,经费不足,为了赚钱,学校都花样翻新的搞创收,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开办“函授班”,有中专学历升大专的,有大专学历升本科的,函授生们分散在天南地北,平时居家或在单位自学函授教材,每逢暑假寒假的时候,在校大学生一放假,函授生们就集中到大学进行一段时间的授课,用大学的教室,睡学生的寝室。
    但是这些函授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区别在于,很多人都是在职多年的社会人了,参加函授班就是为了混个文凭,以便于在体制内晋升,他们在寒暑假期间到校授课,很多人是带着家属儿女来的,有些是两口子一起来的,有些是一方唉听课,戴着异性情侣来的。这些函授生,听课是假的,旅游才是真的。
    这样一来,学校寝室就不好睡了,因为寝室楼有舍管,有门卫,晚上锁门,到点熄灯,限制了很多函授生的乐趣。
    所以,大学附近的居民们又发现了商机,利用自家住宅出租寝室,有的是一屋几床的函授生寝室,有的类似于当下“民宿”的家庭短租屋,有的就是情侣宿舍,专门给学生情侣租住。
    到了后来,那些统招大学生也尝到了校外租住的甜头,从开始小股流窜偷偷摸摸到校外租房居住,到后来光明正大地男女同居,势不可挡,在学校寝室保留着一张床位,只是为了在开学之初应付家长——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你们应该能猜得到。
    这些都是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生意,不但吃苦受累,有时候还要遭到客人的白眼,谩骂,羞辱,甚至殴打。
    黑社会,工商局,城管大队,学生情侣,这些都是不好伺候的主儿。
    一个残疾人,能拿这些生意都干一遍,还自诩收获了“第一桶金”。绝对需要非常强大的执念。
    所以,我说驴老板“真励志”,绝对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感。
    但另一个问题如影随形浮现出来——如果驴老板卖过盒饭,开过食堂,拉过港田,租过寝室,这四样生意集中在一起,那么非常可能他是在一所大学附近谋生的。
    “那时候你在哪个大学呀?”我似乎是漫不经心的脱口而出,直奔主题,点出“大学”,不给他思考的机会。
    驴老板果然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还能是哪儿?滨江师大。”
    一瞬间,我们三人都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沉默了片刻。

    驴老板慢慢放低了速度,冷笑,或者奸笑了一下,慢慢说道:“编剧,你套我话呐?”
    “什么叫套话啊?”我讪讪地假笑掩饰:“这不是聊天聊到这了嘛。”
    驴老板猛地刹车,三蹦子贴着马路牙子喘息两声停住了。
    驴老板仰头看着天上零零碎碎的雪花,一动不动,既不说话,也不回头看我们。
    金明略显紧张地看了看我,拽了拽我的手。
    片刻之后,他终于开口了。
    “我知道,你们就是冲着这个案件来的。”驴老板慢吐吐地说:“当年,警察也曾经盘问过我,但是,我真的没见过那闺女。你们想啊,那闺女上大学还不到仨月,学校里里外外,来来往往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她怎么就那么巧遇见我呢?”
    他的语气中饱含着无奈和愤懑。
    “她不是一月份被杀的吗?怎么是上大学还不到仨月呢?”金明略带狐疑地问,也不知道他问的是驴老版,还是问我。
    我叹了口气,解释:“我们都是自考大专班,是要等到统招新生都报到之后才开班入学的。到年底,满打满算爷就三个月多一点。”
    金明点点头:“太古老了,没经历过那个时候,谢谢你的解释。”
    驴老板这时才微微侧了侧身子,问:“你们都是自考大专班……你也是滨江师大的学生?”
    我点头承认:“是的。我跟吴鑫是同年同届,不同专业。”
    驴老板咧嘴,无声无息地笑了笑,似乎偶遇了知己:“那当年警察有没有查过你?”
    “查过。”我承认。
    “是不是老马带着刑警去查的?”驴老板不依不饶地追问。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承认:“是的。”
    驴老板再度抬起头,望天,思索,或者回忆:“当年,那碎尸案件闹得鸡飞狗跳,警察在大学附近刮地皮似的排查。他们最初排查方向有三个:第一,是单身,独居的男人。第二,是有医学,屠宰,厨师职业的男人……”
    金明笑笑:“嗯,你很符合第二条,你会厨艺。会炒菜的人,都会剔骨割肉。”
    “岂止这点,我还很符合第三条呢。”驴老板说。
    “哦,第三条是什么?”金明问。
    “原籍伊通河的同乡。”驴老板再次转回身,看着金明:“我是个原籍伊通河的厨子,三条之中占了两条。”
    “所以你嫌疑很大。后来呢?”
    “结果,警察来到我家,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
    “为什么?”金明好奇地问:“难道你脑门上刻着‘好人’俩字儿?”
    “那时候,我住在西侧门外的小平房,我老婆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不能自理。”驴老板深深地陷入回忆:“我要照顾我老婆,就不能出去开港田拉客了,在家里开了学生食堂,还把一间屋子租给了一对同居的男女学生住着。我一天到晚炒菜打饭都累的要死要活,还得伺候病人拉屎撒尿,屋里还有俩腻腻歪歪搞对象的。你们说,就这种情况,我还有功夫杀人吗?说实话,有时候我都恨不得从哪儿冒出来个人把我弄死,我就清静了。”
    金明嘿嘿地笑了:“这种环境,要杀人还得碎尸,确实有点儿难为你。”
    “直到警察找上我,我才知道死的那闺女是我伊通河的老乡,老吴的闺女,当时我都吓傻了,差点尿裤兜子。”驴老板心有余悸地嗫嚅道。
    其实,这时我很想问问,那一年他的女儿大美和二美都在做什么,但是总归强行忍住了。
    “你跟吴鑫的爸爸关系好吗?”金明接着问。
    “谈不上好不好。”驴老板说:“我年轻的时候不在镇子上生活,跟老吴他们只是小时候在一起玩过,撒尿和泥的事。长大之后我出去工作,就没什么来往。”
    金明想了想,还想要继续提问,我摆摆手制止了她。
    驴老板的自身残疾限制和叙述推敲,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他既不可能是杀人犯也不是知情人。在吴鑫从入学到死亡的短暂过程中,没有过任何交集。再追问下去,难免要牵扯到大美和二美的事情,徒增伤感,多说无益。
    金明有些闷闷不乐,但还是闭上了嘴。
    我拍拍驴老板的肩膀:“开车吧,赶集去!”
    “赶个屁集,收尸去!”驴老板愤愤地说。

    第十八章 / 细节是魔鬼

    驴老板应该是心里还揣着对于我“套话”的愤恨,但是我是他的客人,他不敢把怨气撒到明面上来,就像尼洛从来不敢对小浩发脾气一样。所以他只能用动作来展现他的不满,强调他的尊严——所以他把一辆港田三轮车提升到最大速度,发出嗷嗷惨叫,三只轮子拼了老命拔地狂飙。
    那一刻,我只要放个屁,助点力,这三蹦子就能飞起来了——然后一定会自由落体着地坠毁,三名乘客无一幸免。
    幸好,在三蹦子起飞之前,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总算侥幸存活下来。
    这时候天色已经渐亮,但是依然不见太阳,温度却反常地温润。在东北林区,这就预示着今天必然是个大雪天。
    我和金明互相扶持着跳下三轮车,脚底触地的一刹那,顿生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金明看看我,用唇语无声无息地说:生死时速啊!
    驴老板从驾驶舱里挣扎着爬出来,确实显得有些辛酸狼狈。我很想上去帮他一把,但是被金明拉住了。驴老板下了车,也不回头看看我们俩,目不斜视,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这表明了他的态度,心里有气。
    一栋居民楼前,路边马路牙子上,分散聚集着几堆人,多则三五成群,少则四目相对,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表情都很凝重,似乎每个人都有见不得光的秘密期盼着与人分享。
    在人群的包围阻隔之内,隐约能看到居民楼一层的一间门市房额头上挂着一块简陋的手写牌匾“大老李骨汤面”。
    我打量一下,这个位置就在昨天晚上我曾经寻觅过的“快捷宾馆”附近,再望远一点儿,已经能看到老景的电动车停放的位置,车身上覆盖着一层轻雪。
    也就是说,昨晚我和金明曾经路过大老李的面馆门前,只是不晓得那个时候,大老李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这时候,老景是躺在筋饼店里宿醉未醒,还是鬼鬼祟祟混在人群之中。
    看到驴老板停车走来,人群中有个老爷子喊了起来:“老驴来了,作法,作法啦!”
    人群悚然惊动,自觉地向两侧散开,让开一条正中大道。驴老板虽然步履蹒跚,但是气场强大,一步一停,很有渊渟岳峙的大师派头,一步步走到面馆门前。
    人群里,一个裹着花围巾的老太太,佝偻着身躯,左手牵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右手牵着个年纪相仿的女子,两人都穿着盖不住屁股的小夹克,遮不住脚脖子的七分裤,染着鹅黄嫩绿的长头发,很有多年以前流行的乡村非主流卷土重来的土猛风格。
    在这样的严寒的早晨,这俩衣着单薄的男女冻得就像两条冰镇的毛毛虫,鼻涕拉瞎,瑟瑟颤抖。
    老太太左一扯,右一拽,把两个男女往驴老板面前一推:“快点儿,给范叔磕个头,范叔给你爹请灵啦!”
    我明白了,这俩璀璨鲜艳生龙活虎的红男绿女大概是大老李的儿女。
    “那是大老李的儿子和儿媳妇!”
    冷不防,一个人在我身后耳边悄声说道。我毫无防备,顿时吓了一跳,扭头一看,看到老景那张皱巴巴的老脸,咧嘴呲牙盯着我。
    金明也吓了一跳:“老头儿,不带这么吓唬人啊……你醒酒啦?”
    老景:“嘘,先别说话,看作法,老精彩了!”
    那一对红男绿女在老太太的监督下,极不情愿地跪下,脑门不沾地虚晃一下,算是磕了头,跳起来,拍拍膝盖上的泥土冰灰,脸色烦闷,眼神怨毒,整个小宇宙中都燃烧着无比强大的起床气。
    “快点儿呗,都要冻死了。”儿子气哼哼地说。
    “你别瞎哔哔,这是正事儿。”儿媳妇呵斥道。
    我微微点头赞赏,看起来儿媳妇确实比儿子要懂点事儿。
    “你还在乎这一时半会吗?”儿媳妇吼道:“老驴再怎么磨叽,五分钟总得完事了吧?你连五分钟都等不了吗?”
    人群中有些人发出低声的斥责,但是没有人胆敢明目张胆地站出来训斥这两个瘪犊子。
    老太太假惺惺地挤出一丝笑纹儿,对驴老板说:“你说这小逼崽子就这样,我也管不了……”
    “这老太太是谁呀?”我低声问:“大老李的老伴?”
    “屁!大老李老伴都死了多少年了,老跑腿子一个。”老景笑道:“这老太太是开殡葬用品店的老板。”
    金明恍然大悟:“哦,明白了,拓展服务,互动营销。”
    “还是你们城里人会说话。”老景赞叹:“在我们镇上,这就叫扒拉事儿,瞎掺乎。”
    “先别打岔,看作法!”
    金明顿时来了精神,用大衣兜里掏出那部狗啃风格的破手机,一闪身藏在我身后,利用我和老景夹角掩护,鬼鬼祟祟偷拍起来。
    面馆门前,驴老板白眼翻翻地扫视着那俩男女,呲了一声:“五分钟,用不了,马上完事儿,不耽误你俩睡回笼觉。”
    他脱下左手的棉手套,伸进羽绒服的怀中,摸摸索索掏出两张皱巴巴的黄纸,上面模模糊糊弯弯绕绕地画着不知真假的符咒。
    “卧槽,鬼画符”!金明一边偷拍,一边兴奋低吼:“早知道这样,应该把老马喊起来,他们不都是这一行的嘛,斗个法多好看。”
    “人家老马是研究周易哲学和超心理学的,前沿科学,又不是跳大神。”我略微纠正。
    那边,驴老板已经开始作法了。他右手揪起一张符咒,左甩甩右甩甩,嘴里念念有词,呜呜嚷嚷。
    “听不清,他念的是啥词儿?”金明问。
    “喜羊羊暖羊羊美羊羊懒羊羊红太郎灰太狼……”我小声的哼唧起来,把他逗笑了。
    驴老板那边,一段“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神符诵祷完毕,伸出舌头在黄符咒纸上啐了一口唾沫,随即一把拍在了面馆的铁皮门上。
    三九严寒,铁皮门寒霜遍布,符咒混着唾沫一贴,立刻冻得死死的。
    驴老板又举起另一张符纸,按照刚才的范式念念有词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次没有贴在铁皮门上,而是啐了一口唾沫,贴在了玻璃窗上。
    随即,驴老板戴好棉手套,猛然挥起一拳,重重一击,那块贴着符纸的窗玻璃应声碎裂,周围的观众忽地惊悚四散,有人嚷道:“去他妈的,好毒的煤气味!”
    儿子和儿媳妇,以及驴老板也立刻向两侧闪开,躲过喷散而出的煤气。
    一身冷风吹过,即便我站得很远,也能隐约嗅到一丝刺鼻的煤气味道。
    过了片刻,驴老板再次回到破碎的窗前,探头探脑地往室内瞅瞅,蓦然扯着嗓门,颤悠悠地喊起来:“大老李,大老李,哎!三魂七魄从这儿走,不要惊扰好朋友!哎,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不要惊扰好朋友!这些都是你的孝子孝媳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不要吓着他们好嘛?”
    半晌,围观者鸦雀无声,似乎都在等待大老李幽幽怨怨地回答一声:“好的!”
    但是终究大老李还是没有回答。
    殡葬店的老太太怯生生地问:“走了没?”
    驴老板严肃地回答:“走了。”
    殡葬店老太太喜笑颜开,向围观者的街坊四邻兴奋地挥手招呼:“走了,走了,大老李安心走了!以后这房子就跟新房子一样干净,无论你是做买卖,还是自己住,保准不闹鬼!”
    金明强忍着笑意,拿着手机微微颤抖:“这老太太,还兼职二手房中介么?”
    围观的人群又重新恢复了生机,很多人走近前跟驴老板打招呼,驴老板一一应付,不卑不亢,很有社交礼仪和风范。
    大老李的儿子和儿媳终于瞅准机会,颤声问:“那我们也可以走了?”
    驴老板一挥手:“走吧,跟你爹一道走!”
    “不准走,你不准走,谁他妈都不准走!”一声暴喝响起,派出所所长和两个民警一溜小跑冲进人群中。
    所长面色赤红,呼呼喘息,指着驴老版的鼻子尖儿,破口大骂:“老驴你他妈的是不是活拧巴了?你知道这是啥地方?这是死人现场。我都没来呢,你就把窗户给砸啦?这叫破坏现场你懂不懂?”
    殡葬店老太提赶紧过来解围:“他没破坏,它就是砸个小窟窿,放大老李的三魂七魄出来……”
    “三魂七魄必须走窗窟窿啊?”所长通知气急败坏,不怒反笑:“咋?做鬼了就不认识门啦?”
    “话不能这么说……”驴老板淡淡地说:“这是老辈子规矩,横死之人都得这么走。”
    “嗯,都这么走。那你告诉我,二鬼子怎么走?”所长不依不饶地质问:“你给我把老道口开个窟窿呗?”
    “老道口,四通八达。二鬼子想往哪儿走往哪儿走。”驴老板显然是跟所长杠上了。
    所长猛烈地喘息了击下,忽然冷静下来,笑了:“嘿嘿,大老李死了,不认识门。凯丽门,也不认识门。嗯,我理解了!”
    这一刹那,我居然意识到,派出所长说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词——凯丽门。
    我下意识地看着金明,金明也在充满疑惑地看着我。
    而在面馆门口那边,驴老板已经勃然变色,声嘶力竭地吼着:“放你妈的屁!”
    他冲了上去,朝派出所所长挥出了拳头。
    周边的围观者一哄而上,死死地拉开了驴老板,另外两个民警也一左一右拽着所长,拉开了。
    而驴老板还在一声一声地斥骂,活像被塞了一嘴马粪的焦大,从祖宗十八代一直问候到他二姨夫和舅老爷。所长被拖远,站在一边,只是冷笑。似乎为自己彻底激怒里驴老板而自鸣得意。
    电光石火之间,我猛然明白了——
    凯丽门。
    香港凯丽门百货,滨江市曾经最高档的奢侈品商场。位于江岸中央大街附近“金玉大厦”之内。
    那正是小浩家的产业之一。我前天还在那栋大厦的一层餐厅喝过酒,吃过肉,卖过剧本。
    乱了,完全乱了。这些本来就纷纷绕绕无始无终的诡异事件,怎么又跟小浩扯上了关系呢?
    今天更新半章,本章未完。
    明天继续更新——煤气中毒现场的微妙疑点。

    谢谢你们的支持!我爱你们——虽然你们都不怎么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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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继续更新。
    我扭头瞅瞅老景:“你不给解释一下吗?”
    老景翻白眼瞟了我一眼:“凭什么?”
    昨天跟他喝了一顿酒,我已经大概了解了,老景这家伙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憨厚可亲,但是骨子里还是憋着一点狷狂孤傲,甚至有点儿狡诈。
    我要是按照正常人类的思维跟他讲道理,他肯定会抵赖狡辩——我知道他必然不想给我解释这件事,因为这里显然牵扯到老驴最敏感的一件事儿,那就是大美和二美之死。
    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我想不出老驴为什么会那么冲动,敢于向派出所所长动手,那可是“袭警”的罪名!
    但这件事背后会涉及到老马吗?如果真的涉及到老马。那么,老马会跟每隔五年轮回一次的少女死亡案件有联系吗?
    按照这个方向一步一步推测下去,那么一个问题就呼之欲出了——老马跟吴鑫的碎尸案,有关系吗?
    那时候,吴鑫是滨江师大的学生,而老马则是师大保卫处的治安科长……一种若隐若无的不详预感再次在我的脑子中浮现出来。
    这些悬而未决的谜题对我来说是一种毒品一样的诱惑,我必须捋出个头绪来,而老景就是第一个突破口。
    所以,我一瞬间想到了一个他无法回绝我的理由。
    我盯着他,义正词严地说:“凭什么?就凭我请你喝酒了!九十,一瓶!”
    金明果然善解人意地跟上,轻蔑地帮腔:“就是,就是,还吃了人家的筋饼和京酱肉丝。”
    老景嘿嘿地讪笑,眼神闪烁,呲出舌头舔舔黄板牙,一看就是在琢磨着坏主意:“这个嘛,我还真没辙!你要说点儿别的理由,我一准给你撅回去。但是,你说请我喝酒吃肉了,我就没脸说不行了。”
    这时候,面馆门前的骚乱总算告一段落,围观的街坊把驴老板远远地拉开,有人七嘴八舌的劝慰着。而所长虽然恼羞成怒,但显然也没打算以“袭警”罪名把驴老板铐起来,只是恨恨催了几口唾沫,歇了一会儿,跟另外两名民警戴上口罩,小心翼翼地打开面馆的铁皮门,进入室内,应该是勘查验尸去了。
    而我看见趁着乱哄哄的当口,大老李的儿子儿媳溜之大吉了。
    “我靠,这俩犊子玩意儿。”我恨恨地说:“孝子孝媳都溜了,后事谁操办呐?”
    老景扬起下巴,比划了一下:“殡葬店的小老太太,全程操办。”
    金明这才把手机摄录关掉,揣进衣兜里,叹气:“唉,十冬腊月的,挣点钱也真不容易。”
    那老太太站在面馆门前,身躯佝偻,连声咳嗽。但是依然坚持在最靠近尸体的第一线,其勇气和坚韧神似当年观摩解剖验尸的少年的我。
    就凭这点精神,挣家属点儿辛苦钱,过分吗?我觉得不过分。
    “可惜,二鬼子没家没业,没儿没女,可能老太太也不会给他操办后事。”金明略显心酸地说:“没人给钱嘛!”
    “二鬼子的后事,镇上民政救助办给料理。”老景说:“等法医验尸,签字,开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然后往大烟囱一送,烧成一把渣滓,装个最便宜的盒,往殡仪馆一寄存,就算完事大吉,这人一辈子,到此结束。”
    “最便宜的盒,也得不少钱吧?”我说:“现在殡葬行业都暴利着呢。”
    老景还是瞄了一眼殡葬店老太太:“他们殡葬店赞助一个盒,另外赞助一架花圈,白条子写上‘孝女敬挽’什么的。说起来也算够意思了。”
    “等一下。”金明刚刚回过味儿来:“你刚才说,要等着法医给二鬼子验尸?怎么还没验尸吗?”
    “你们昨天下午才报案,哪有那么快验尸?验尸要向分局申请派法医。所长昨天下午才上报,分局要今天中午才能派人过来。”
    老景撇嘴苦笑了一下:“没想到,他来了,就得一下子验俩,凭空多出一份活儿。”
    “法医就当加班了,打工哪有不加班的?”我说:“不过,你不是怀疑他不是意外死亡吗?怎么不追究了?”
    老景恶狠狠地瞪我一眼:“谁说我怀疑他不是意外死亡啦?我说过吗?明明是你自己说的,抛尸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当这是写小说呢。”
    他果然开始耍赖了。我毫不畏惧,也狠狠地回盯着他:“别撒泼,我还跟你叫板了。不但二鬼子,就连大老李,我都怀疑不是意外。”
    老景忽然一口气泄了,不再强撑着,嗫嚅着说:“说话要讲证据,你有证据吗?”
    这下轮到我愣住了。他说道没错,我所有的一切都是推论。证据?连个屁都没有。
    金明慢悠悠地凑到老景身边,猛地跳起来,张牙舞爪,瞪眼吐舌头,扮个鬼脸,吼道:“别装死,不要试图蒙混过关。”
    “我蒙混什么啦?”老景装无辜。
    “刚才你答应我们,给我们解释‘凯丽门’的事儿。”金明说:“两三句话被你岔过去了。快老实交代……”
    老景意味深长地叹息,显得别有深意:“说实话,这件事儿,真不应该我来给你讲。你们应该回去问老马,问老驴,他们才是当事人。”
    果然不出我所料,老马,老驴,老景三人之间的恩怨,就出在“凯丽门”事件上。
    金明忽然张开胳膊,勾上了老景的肩膀,像个女流氓似的,亲亲热热的说:“别人说是别人说,我现在就想听你怎么说。”
    “少跟我来美人计,老头子不吃这一套。”老景挣扎甩开金明的胳膊,呵斥:“大庭广众的,让大家伙看见影响不好。”
    “人家都忙着看验尸呢,谁看你啊?”金明不屑地说。
    老景眨眨眼睛:“万一大老李看着呢?”
    “五块钱一张票。让他看个够。”金明大咧咧地笑道。
    “别胡吣!”老景也被逗笑了,但倏然之间便沉静下来,缓缓说道:“老驴,大名叫范殿臣。他大闺女大美,大名叫范美心。美丽的美,心灵的心。1984年出生,属鼠的。”
    “范美心长得很漂亮,有气质,考上大学,学的是环艺设计专业,非常有才华。毕业之后,在滨江市找了一个单位上班,当设计师。”
    我忽然明白了,驴老板的民宿,建筑外观和室内装潢是谁设计的了?是他的女儿,大美,范美心。
    “等一下,下面的事儿让我猜一猜。”我拦住了老景。
    “来,你猜。”老景笑道:“正好我再考考你。”
    我思忖了一下,接着说下去:“2007年年底,范美心的单位接了一个活儿,给凯丽门百货做装修施工。对不对?”
    老景点点头:“对。”
    “然后,在2008年元旦之后,他在大厦里的施工现场发生了工伤事故,死亡。”
    “对。”
    “那个时候,你是滨江市的刑警。所有发生死亡事件的,你们首先要勘验现场,排除他杀。所以,你才会说,老驴去收尸,验尸,是你带着去的?”
    “没错,正是这样。”老景说:“那时候我在道里分局江岸派出所刑警队,金玉大厦出事儿,正归我们管。”
    “啊,派出所还有刑警队呐?”金明有些诧异。
    “少见多怪。”老景鄙视了一下:“江岸派出所是大所,正规编制,一所三队。基础防范,治安管理,刑警中队,各负其责……嗯,你接着说。”
    我想了想,捋捋思路,接着说:“而那时候,老马正是金玉大厦的顾问,大美死了,出面跟家属谈条件,谈赔偿,谈价钱的,是他。”
    老景点点头:“对。”
    金明插话道:“我有点纳闷。大美她们单位接的是凯丽门百货的活儿,跟小浩他爹又有啥关系?谈赔偿,为什么不是香港百货公司出头?”
    老景摆摆手:“这事儿你不懂。香港百货哪有独资开张的?人家就是跟金玉大厦谈条件,合资入股。”
    “也就是说,金玉大厦,也就是小浩他爹,本身就是凯丽门百货的股东之一?”金明思忖了一下:“明白了。”
    老景蓦然很凄惶,也很愤怒地笑了笑:“老马,是个很操蛋的人,非常操蛋。阴险,狡诈,贪财,好色,资本家的走狗,老百姓的藏獒。”
    “所以你才这么痛恨他?”金明小心地问。
    老景忽然沉默了,没接茬。但是有意无意地瞄着我,眼神之中饱含深意,有点像在孙悟空脑门上敲了三下的菩提祖师。
    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老景非常痛恨老马,但绝不只是因为大美之死的问题,这背后肯定还有更严重的事件。严重到老景不想当着金明的面说起。
    我想,昨天晚上金明的猜测是准确的,老景有些话,只想跟我私聊。
    这个时候,我得岔开话题。
    “大概我就猜对了,只剩下最后一点。”我说:“大美究竟是怎么死的?”
    老景看看我,又看看金明,欲言又止。
    “你就明说吧,人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金明比划着说:“三魂七魄都从这个窟窿走了,你还在乎啥?”
    老景悲凉地苦笑一下:“2008年1月5日夜间,范美心和几个同事,有设计部的,也有施工干活儿的,在大厦里加班。他们在四楼干活,一楼是已经差不多装修好的楼面,是卖黄金珠宝的,摆着几个豪华展柜。晚上十点来钟,工人们都以为加班结束了,准备收工回家。结果刚走到一楼大门口,忽然听见‘砰’ 一声……”
    老景戛然而止,我何金明都愣住了。我们都明白发生了什么。
    半晌,老景慢慢地接着说道:“范美心从楼上掉下来,直线坠落,正砸在一楼珠宝展柜上,冲击力非常巨大,展柜的钢化玻璃都崩碎了!”
    沉默。我们三人一致的沉默。我很金明不经意地对视,彼此眼神里都有些哀伤。
    很久之后,金明才小心翼翼地问:“那怎么认定是工伤事故呢?”
    “因为没有其它证据。”老景说:“那个时候大厦场内还在装修施工,除了几个必要地点,大部分位置都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谁也不知道大美到底发生了什么。更何况,没有其他的证据显示,有人为作案的迹象。”
    我蓦然灵机一动,低吼一声:“加班的人之中,是不是有老马?”
    “有他。”老景说:“不过他走得很早,比加班的工人走得更早。他是股东,不是大美单位的人。”
    “那为什么加班的工人们没有嫌疑?”金明狐疑地问。
    “因为一楼大厅有监控录像。”老景沉吟着说:“从监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工人们下班之前十分钟,老马先走了。十分钟后,工人们下班,刚走到一楼大门口,大美从楼上掉下来。”
    “这是个非常简单的杀人诡计!”我火急火燎地吼着:“你立刻就应该猜到的。”
    老景冷冷地看看我,毫不掩饰地嘲笑:“你以为,连你都能猜到的事儿,我会猜不到吗?”
    今日更新第十九章结束,谢谢各位捧场!

    最近有点小毛病,喝药扎针正在治疗,眼睛有点疼,今晚就先休息了,明天继续。

    昨天完善跟一个朋友聊闲天,他也在看这个连载,他说:整个故事里他最喜欢两个桥段,一是我跟金明搞奸情;二是老驴作法,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不要吓到好朋友……

    怎么现在的读者的三观都歪到这个地步了吗?

    但不管怎么说,谢谢你们对这个作品的关注。

    我爱你们,今晚继续。


    第十九章 / 识文断字有文化

    金明蓦然受到刺激,急吼吼地抢话:“这个手法我也能猜出来,我在小说里看到过。”
    老景不屑地盯着她:“哦,那你说说。”
    金明很兴奋,没意识到老景的反讽,双手比比划划的解释。
    她伸出左手的两根手指:“假设,这是大美的身体,当然,我们不在确定大美坠楼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死了,或者只是昏迷,但是那不重要……”
    金明用右手比划着在左手的两根手指上圈一圈缠绕着:“凶手用一根绳子,缠住大美的腰,像螺丝扣一样,一圈一圈的,缠好螺丝扣,再把长绳子头挂在天花板吊顶上,或者是现场施工的梯子上,把大美倒吊起来。”
    老景冷笑:“然后呢?”
    “然后,凶手把长绳子的一头绷紧,固定。再设定一个定时脱落的机关……”金明思索了一下:“举个例子,比如说,他可以在绳子上点一根烟卷,让烟卷慢慢燃烧,然后,他就下班出门,让大家都能在监控里看到他提前离开的假象。过了一会儿,烟头烧到绳子上,慢慢地绳子就断开了。然后由于重力力作用,螺丝扣一下子被松开,一圈一圈的旋转,大美的身体就会随着不停的打转,最后一圈绳子扣散开,大美就掉下去了。看过马戏表演的都知道,空中飞人都是这么玩的,成龙电影里也这么玩过,他腰上缠一圈绳子,从楼顶上一圈一圈旋转跳下来。而这时,凶手已经离开现场很久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那是1998年成龙的电影《我是谁》中的一个桥段。在那部电影里,成龙有两处出彩的跳楼戏:一处就是在海滨公寓,腰缠绳子旋转坠楼。另一处就是不用替身,赤手空拳,从荷兰鹿特丹大厦三十层楼顶一跃而下。
    老景夸张地瞠目结舌:“还他妈的重力作用,还马戏,还成龙……再后来呢?”
    “接下来,工人们发现大美摔死了,肯定要报警,同时还得通知单位领导,还有商场方面的领导。这时候大家都赶到现场,乱哄哄的,凶手趁人不备溜回楼上,他只要收起那根绳子,随便一扔,就彻底清理了现场,毫无破绽。”
    她略微停顿了一下,恍然大悟,接着说道:“我明白了,其实那个凶手根本都不需要清理现场,扔掉绳子。那本来就是个施工现场,吊顶上挂着一根绳子,他就说这是吊直线的工具,谁又能怎么样,没有人会怀疑的?”
    金明得意洋洋地说:“至于什么吊顶上的痕迹,墙面上的痕迹,不重要,大商场装修施工,各种工具杂物水泥石灰乱糟糟的,棚顶地面有什么磕碰剐擦,都是正常的,没有人会怀疑。”
    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不是特别傻,都能听得出来,金明话里话外指向的那个“凶手”,就是老马。
    但是她不能指名道姓,我也只能当她是合理假设,毕竟这个怀疑的源头,是老景提出来的,我们俩也只是循着老景的思路进行揣测而已。
    老景咂咂嘴,没说什么。反而转向我:“你说呢?”
    我只能苦笑,看着金明充满期待的眼神,说:“除了大美之外,还有几个工人在楼层加班干活。请问,那个凶手是如何瞒过工人们,把大美打昏,拴绳子的?”
    金明认真地想了想:“也许他们不在同一楼层?”
    我:“那你觉得,工人在哪一楼层?大美在哪一楼层?”
    金明眯起眼睛回忆了一下:刚才老景说:“他们在四楼加班干活,那么就应该是,工人们在四楼。大美在五楼,或六楼上面,挂得高,摔得狠。”
    “不对。”我说:“凡是去逛过凯丽门百货的都知道,商场只有三层,连四层都没有,哪儿来的五层,六层?”
    金明撅着嘴,气呼呼的瞪着老景:“明明是你刚才说四层的?”
    “我是说,大美出事的时候在四层,”老景说:“但是大美出事以后,大厦就没有四层了,明白吗?”
    金明似懂非懂地说:“我好像明白了。”
    “香港百货公司入驻金玉大厦,必须看风水,算阴阳。”老景缓缓地说:“香港人都信这个,他们嫌‘四层’不吉利,要求必须把四层封闭起来,只留下三层做成大中庭。所以,那个大楼现在的三楼挑空大天顶,实际上就是原来四楼的底面。”
    我轻轻叹息:“当时大美他们公司接的业务,就是封闭四层的挑空,做天顶。”
    “对。”老景说:“但是谁能想到,大美就死在这上面。看起来,‘四’这个字儿,的确不吉利。”
    金明忽闪着大眼睛,不服气地反问:“那有没有可能,工人们在四楼干活,大美在三楼?”
    “你可拉到吧!”我痛苦地拍着脑门,惆怅地说:“要是凶手把大美吊在三楼,那工人们下班的时候,走下楼梯就能看见有个人在眼皮底下挂着。”
    “要是悬挂的地方非常隐蔽呢?”金明还是不甘心的反驳:“比如拐角的地方,没有灯光照亮。”
    我深深地叹气:“傻姑娘,凶手要向用这种离奇的手法,让大美摔在一楼的珠宝柜台上,他就必须得把大美悬挂在楼层护栏之外,悬空坠落才能做到。但问题是,她要是探出去悬空缠着尸体去挂绳子,估计这得是个绝顶武林高手,最低也得是青翼蝠王韦一笑那个境界的。否则的话,恐怕大美没摔死,他自己先掉下去咯屁了。”
    “嘁,万一她真就是个练过的武林高手呢?”金明最后狡辩。
    我怒了:“那他干脆一招化骨绵掌好不好?大美七天七夜之后内伤而亡,谁也猜不出是谁干的,还用得着挂绳子?”
    金明气馁了,憋憋屈屈的欲言又止。
    “再说了,如果真是缠绳子摔下去的,就算工人们没看到凶手是谁,但是他们至少应该看到,大美坠楼之后,半空中竟然有一条绳子,游来荡去。这他妈怎么解释?”
    金明本来还想反驳,但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实际上,我们盘问过所有有关人员。”老景接着说:“不只是现场加班的工人,还有守夜看门的更夫,大美单位的领导,设计总监什么的,也包括老马在内。这些人的交代是一致的,当天晚上,工人们的任务是加班施工。而大美的任务是测量尺寸。因为要在四楼挑空做天顶,必须搭好龙骨,大美要严丝合缝地测量出挑空部分的尺寸面积和形状,好计算安装骨架。”
    “工人们干着活儿,大美就一边测量,一边移动,后来,就不知道她移动到哪里去了,但是谁也不会在乎,都觉得没准是这小姑娘量完了尺寸,没打招呼,先下班回家了。”
    “也合理。”我说:“一个设计师,先下班走了,确实不需要跟工人们打招呼。”
    “那咋办?杀人诡计无法实现啦?”金明不服不忿地说。
    我没接茬。
    这是推理小说和电影粉丝们的通病,一旦看到什么案子,就兴奋得不顾现实生活,屁颠屁颠地要去追寻谋杀诡计的蛛丝马迹。
    前两年,有一个很轰动的案子,南方某地,公路隔离带的花丛中发现一具女尸,身边居然有三张扑克牌——黑桃5、方块J、黑桃K。
    关于案件的网络帖子一出现,好家伙,全网的业余侦探们都轰动了,纷纷拿出自己精彩的推理——什么求救信号,身份密码,挑衅警方,财产线索,从美国式的心理侧写到日本式的玄学追凶,种种说法热乎出锅花样翻新。最离谱的是,我看到一个回帖的,说经过他无比缜密的推理,这三张扑克牌是台湾潜伏特务的接头暗号。
    当时,我在那个帖子里回了一段:不要想太多,现实案件没有你们期盼的那么复杂,不是每个杀人犯都是智商超高的变态杀手。这三张扑克牌,很可能只是个毫无意义的玩笑。
    后来不久,杀人犯就被捕落网了。警方盘问:那三张扑克牌到底什么意思?
    杀人犯说:什么意思都没有,就是随手扔在尸体旁边的,逗你玩儿。
    我虽然是个谋杀推理小说的超级粉丝,但是我跟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比较清醒,我始终记得这个世界是现实的。
    而现实世界的逻辑原则就是:杀了人赶紧跑,别玩那么多妖蛾子!
    “轮到你了。”老警盯着我,一脸坏笑:“你刚才不是还说,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杀人诡计吗?我听听你的说法到底多简单。”
    金明立刻来了精神:“对,我也想听听你的推理多精彩。”
    我只有更无奈地苦笑:“太简单了。你听好了,凡是这种大厦,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正门,必然有一两个后门。凶手可能提前把大美弄昏了,藏起来,然后只需要造成提前出门的假象,让人看到他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偷偷摸摸绕到后门,溜进去,上楼。把大美抱起来,往楼下一扔,转身溜走。”
    金明瞠目结舌:“就这?”
    我点点头:“就这!”
    “这叫什么诡计?”
    “最简单的行为,往往就是最有效的诡计?”我说:“花花肠子玩得越多,就越容易暴露。”
    “他会留下很多痕迹的。”金明说。
    “你在吊顶上挂绳子都不怕留下痕迹,他害怕什么呢?”我说:“你自己说的,那是个施工现场,他作为现场管理人员,来来去去,留下点痕迹不是很正常,嘛?”
    老景笑眯眯地看看我,眼神里有那么一丁半点的欣慰:“还行,小子,你能说出越简单的诡计越有效,这就行了,我没看错你。我真害怕你再给我整出来一个把死者的腰带穿在手推车车把上的杀人手法,嘿嘿,你要真的那么说了,我立码飞起一脚现场卷死你。”
    金明嘿嘿地坏笑起来,凭空白捡了一个大笑话。
    老景转向金明:“你笑个屁老鸭?什么推理小说悬疑剧,都是让你们这些人玩坏了。动不动就连环诡计了,就杀人手法了。什么墙上写血字儿了,岸边不留脚印儿了,凶手名字说一半断气儿了,密室锁门谁也不明白咋回事儿了,儿童歌谣唱出杀人血腥味儿了……”
    金明满脸崇拜,击掌赞叹:“老景真有文化,一套词儿行云流水,合辙押韵。”
    “毕竟是小说戏剧,你不能拿这个当真。”我说:“不过,你这一套一套的,可见你读过的小说也不少。”
    老景一脸得意:“那还用说,我老爷子好歹也是八十年代正规警校毕业的,识文断字有文化的读书人,我晚上失眠,要是不喝两口,就靠看小说打发时间。”
    金明凑过来问:“那你不看剧?”
    “剧?水平太低啦!”老景挤眉弄眼,极度夸张:“《重案六组》还行,自它以后,基本都是狗屎。现在的刑侦剧就是搞对象。刑警搞对象,法医搞对象,卧底搞对象,检察官也在搞对象,就好像公检法破案全都靠荷尔蒙分泌带来的灵感,不搞对象,都他妈不会破案啦。”
    金明又半真半假的看看我,借题发挥:“嗯,我觉得,可能搞对象真的有助于激发灵感。”
    老景嘴角颤动,微微冷笑:“激发灵感?搞对象,可以。搞外遇,不行。”
    我猛然惊悚,这算什么?暗示?指点?或者警告?
    不料,金明大大方方地接了一句:“荀老师,听见没?警察叔叔指桑骂槐呢。”
    “我哪敢指桑骂槐呢?”老景倏然间变得有些落寞:“我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善意的提醒一下,男女之间互有好感,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要注意分寸,发乎情止乎礼为好。有句老话说得真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老景这段话非常内涵,深刻,不动声色,但是极具杀伤力,尤其是“发乎情止乎礼”那一句。
    金明一下子呆住了,脸色瞬间苍白,这番话,她怎么接都是狡辩,只能无言以对。
    我也无比羞惭,要不是周围众目睽睽,我必须给老景下跪磕头,痛哭流涕。但这时候不行,迫在眉睫的是要岔开话题,把金明从尴尬羞愧的境地中拯救出来。
    “行了,别扯犊子了。”我说:“我发现,咱们仨人只要一聊天就跑题。咱开头不是琢磨二鬼子和大老李的案子吗?怎么偏离题目这么远了!”
    “都是你们俩闲扯皮。我没跑题。”老景气哼哼地说。
    “那我倒有个问题问问你了?”金明迅速稳定下情绪,反问老景:“你刚才所说的,那个凶手,疑似是谁?”
    老景呲牙奸笑:“我没疑似任何人。我是个警察,我只是习惯了用这个语气分析问题而已……不过,倒是你俩,口口声声所说的‘凶手’,疑似是谁呢?”
    “我也没疑似任何人。”金明神色横横地说:“我看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我就随便学学。倒是荀老师,你所说的凶手,疑似是谁呢?”
    “我也没有疑似任何人……”我平淡地说:“我写小说的,总得有个虚拟人物才好构思剧情。这个凶手,就是个虚拟称谓而已。”
    老景看看我,又看看金明,原本轻轻的奸笑绽放开来,变成一个巨大的皮笑肉不笑:“哦,这么说来,咱仨说的都是故事……”
    “对,都是故事。”我说:“因为你们都忽略了还有一种可能,最有可能的可能。”
    “什么可能?”金明问。
    “就是,大美之死,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工伤事故。没有凶手,没有动机,没有预谋。”我说:“简简单单,干干净净。”
    “说得对!”
    “有道理!”
    老景和金明噼噼啪啪拍着巴掌,赞赏,表扬,异口同声:“这就是真相。”
    我们仨脸上都挂着心照不宣的微笑,结束这一场关于大美之死的对话,似乎最终确认了这仅仅是一场工伤事故而告一段落。
    但我相信,我们仨人的肚子里,五脏六腑奇经八脉都在啐着唾沫,骂一声:去你妈的,鬼才信呢!
    但我们仨人谁也不戳破这个谎言,这才是胸怀城府的老狐狸。
    因为一旦把这番话挑明了,那么就会一下子跳出一个所有人都无法回避但问题——那个凶手,疑似是老马吗?
    那么。我是说“是”呢?还是说“不是”呢?
    关于老马,老景肯定还隐藏着更多的幕后花絮,他肯定还会找我私聊。
    而且,他知道们这群人只打算在镇上最多呆两天,所以他一定会尽快找机会,不会超过今天晚上。
    我无需着急,我只要耐心等待就好了。
    果然,老景问道:“过会儿,下午,你有没有时间?”
    “干嘛?”
    “不干嘛,再请我喝顿酒呗?”老景说。
    我假装咂摸了一下:“也不能总是我花钱吧,这回你请我吧。”
    老景略显为难:“也行吧,但是贵的我请不起,只能请你喝一缸散搂子,咱俩少喝点儿。”
    我说:“行。”
    我俩都心照不宣地笑笑,觉得自己演技特别自然,纯熟,水到渠成。
    金明凑上来,嘻嘻笑道:“那,还带我一个呗?”
    “靠,我说错台词了。”老景一拍脑门,懊恼地说:“我应该说请你泡澡去,这样就能把她甩开了,唉,失算一招啊!”
    金明瞧瞧我,又瞧瞧老景,撇嘴,鄙夷地说:“你们俩都别演戏了,演技忒次。我知道你肯定有事要找他私聊。”
    老景说:“你猜对了。”
    金明说:“不能对我说?”
    老景说:“不能。”
    金明得意地笑了:“那也没关系,反正他回来也得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老景一瞪眼:“凭什么?你俩的关系都发展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了吗?沦陷啦?”
    我不能让老景误会,再说事实上我和金明也确实没发生什么——或者说,还没机会发生。
    我正想分辨,金明抢着说:“沦陷,倒还没至于。只不过我俩今早商量好了,我现在是他的助手,是搭档。有关案件的消息,我们俩得如实分享。”
    老景怔怔地看看我:“助手?哪一种?”
    我有点尴尬,低声说:“就像福尔摩斯和华生……”
    老景恍然大悟:“哦,明白了。”
    他又情不自禁地舔着门牙琢磨着:“在侦探的世界中,有很多种搭档形式。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基情搭档。金田一和美雪,是爱情搭档。古畑和今泉,是友情搭档。你们俩是……”
    “是奸情搭档,你满意了吧?”金明怒气冲冲地低声吼了一句,转身扬长而去,剩下我原地发呆。
    我看着金明三步两步走到驴老板的三轮车,钻进了车篷里。
    我毕竟还是有点儿担心,说:“你明知道刚刚那些话刺激了她,怎么这会儿还说这个?她毕竟是个女的……”
    老景压根没搭理我的话,只是眼角瞟着金明钻进了车篷里,便美滋滋笑道:“挺好,非常好,计划成功,把她甩掉了。”
    这一刻,我他妈的才恍然大悟——这个老鸡贼!
    “等一下, 所长验完现场,就回所里做笔录。”老景凑近我,神秘兮兮地说:“到时候我会留下看守尸体,你跟着我,我有最最重要的事儿跟你说……咱俩得找个绝对没人打搅的地方。”
    我的心脏猛地砰砰跳动起来。
    这时候,面馆门口的人们耐不住寒冷和寂寞,已经散去不少,只剩下寥寥几个实在闲极无聊的街坊,以及殡葬店的老太太,围观看守,或者开导着驴老板。
    驴老板双手穿插揣在棉袄袖口里,抬眼望天,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满不在乎。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问道:“那这个所长,跟老驴和大美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对凯丽门的事儿那么激动?他分明就是在故意刺激老驴,为啥?”
    “老驴原来的老婆,大美的亲妈,就是所长的亲姨,老驴就是他前姨夫。”老景有些悲凉地说:“九几年的时候,老驴带着老婆在哈尔滨治病,半身不遂,中风后遗症。老驴干各种小买卖,攒钱给老婆做康复治疗,针灸。大美那时候还小,上小学,上初中,那些年就一直寄养在镇上他姥姥家里,跟她这个表哥一块儿长大的。所长比大美大不了几岁,兄妹俩关系非常好。可以说,要不是有血缘关系,他俩没准就成两口子了。”
    “我明白了!”我说:“老驴让大美出去打工,死了。所长肯定恨死他了。”
    “大美死了,所长比她亲爹都心疼。”老景喃喃地说。
    这时,所长带着俩民警从面馆里走出来,摘下口罩,呼呼喘了几口粗气。扯着嗓门大喊:“老景,老景!”
    老景拉着长音假嗓子应了一声:“来啦……”
    昨晚系统发飙,更新又要审核。延迟到今早上才发完这一掌。

    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凡是礼拜天晚上的更新,都要审核。

    今晚继续,谢谢各位捧场!

    第二十章 / 真凶

    老景颠儿颠儿地朝面馆跑过去,我独自留在马路边上,身后不远处就是驴老板的三蹦子,金明就孤零零地坐在车篷里,我很想过去说句话,道个歉,但却鼓不起勇气。
    似乎在街坊们的视线范围内,如果我过去了,说话了,就变成了一种“通奸”的铁证。虽然这些人,我几乎一个都不认识,但此时此刻我却不敢不在乎他们的眼光。
    就在昨天晚上,我还曾感觉非常坦率的认为,跟金明挽着胳膊走轧一段马路,无伤大雅,问心无愧。
    但是,经历后来的喝酒,拥抱之后,我的潜意识中,这种心态已经崩塌了,改变了,重构了。或者我在内心深处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了自己对于这样一个女性产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冲动,因此也就给自己打上了“渣男”的标签。
    不可否认是的,刚才老景那一番隐喻或警告,起到了剧烈的催化作用——我们是一对“奸情搭档”,这是个杀人诛心的结论。
    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经典的侦探和助手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但是绝对没有婚外情形成的搭档。我忽然想到,如果将来这个故事能写成小说,我和金明的人设,绝对是侦探类型文学史上的一对经典奇葩。
    所以我只能孤独冷漠地站着,用冷漠对一个女人的孤立伤害,向一群素不相识的闲杂人等宣告:我跟她没有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至少暂时还没有发生。
    但显然这不是眼下最重要的难题,我必须打起精神应付老景接下来要跟我谈的“最最重要的事情”。
    老景一溜小跑到所长身边,低三下四地媚笑:“所长,您吩咐!”
    所长明显有点心虚,但还是壮着胆子说:“那个,老景啊,里面我检查完了,问题不大。我现在带他们回所里做个笔录。你给我看住现场……嗯,尽量别碰现场的东西,明白没?尽量别碰。”
    老景前仰后合地点头:“明白,所长,我啥都不碰,就认真看守现场。”
    所长非常满意,咧开嘴笑了笑,喊:“报案的,老郝太太,跟我回去,做个笔录。”
    殡葬店的老太太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磨磨蹭蹭地走到所长身边。
    原来这个老太太姓好,听所长的语气,应该是这老太太最早报案的,所以需要她做个笔录。
    所长又瞧瞧驴老板,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老姨夫!”
    驴老板也顺嘴答应一声:“哎!”随即立码回过神来,冷硬地问:“你叫我呐?”
    我在一旁听着,忍俊不禁。忽然响起昨天筋饼店的老胖子说的:这个镇上,总共就万儿八千人口,谁跟谁都是亲戚,一见面都是熟人。
    所长顿显尴尬,改口说:“老驴,你也跟我回去做个笔录。”
    “笔录关我屁事?”驴老板愤愤地说。
    所长咬牙切齿,似乎想破口大骂,幸好所长另一名民警抢着说:“我们纪律有规定,发生意外死亡必须勘察现场,排除刑事案件。我们还没到现场呢,你先把现场的窗户踹碎了,叫我们在案卷上怎么解释?”
    驴老板似乎自认理亏,默然不语。
    驴老板盯着那民警,脸色阴沉,气哼哼地说:“是砸碎,不是踹碎。你这犊子不会说话啊!”
    驴老板的责问是有道理的,而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他本身是个残腿之人,那民警言语尖酸,说他是“踹碎”的,这明显就是锥心刺骨的嘲讽。
    那个民警也自知理亏,讪笑着装聋作哑不搭话。
    殡葬店老太太及时出面打圆场,满脸堆笑劝慰道:“哎呀,一句半句说秃撸了,不叫事儿,你是长辈,不要跟小孩儿怄气……咱们快去快回,你也有生意,我也有生意,别让这点小事耽误了咱们挣钱!”
    不得不说,这老太太很会说话,驴老板当下也就不再纠结。只是说:“那我开上港田?”
    所长苦笑:“您那破港田有我走步快么?总共就几百米的距离,放个屁的工夫都到了。”
    驴老板闷闷不乐,远远地打量我一眼,点点头,大概暗示: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回来了。
    我也微微点头示意。
    所长和民警带着老太太和驴老板走了,老景站在面馆门口,笑嘻嘻美滋滋地看着他们的背影。
    剩余的几个围观街坊大概觉得这出戏码既不惊险又不催泪,且不说驴老板的作法请灵极度缺乏仪式感,就连派出所的验尸都没有什么惊人的发现。可能唯一值得传播的热点就是大老李的孝子孝媳忤逆人伦的冷漠表现,他们可以回家去在中午的饭桌上,惟妙惟肖地模仿很多遍,用来教育自己家的孝子贤孙。除此之外,实在乏善可陈。便都慢慢散去了。
    天色更见阴郁,漫天无边无际的浓云低垂,似乎即将沉沉坠落砸在大地上。而气温却出奇的温润,可以预见的大雪就要降临了。
    我慢悠悠地溜达过去,老景站在面馆门口,悠哉游哉地看着我。
    “我看所长跟你说话,好像心里不太托底,但还是得装出领导的架子,有点为难他了。”我说。
    老景笑嘻嘻地抹了一把鼻涕泡,随手擦在墙砖上,看得我有点儿恶心。
    “这小子,还是个小菜鸟的时候,他师傅就是我徒弟,我算是他师爷爷……”老景倚老卖老,装大尾巴狼似的笑道:“他跟我说话,能不心虚么?我给他一点领导的面子,捧着他,他也好开展工作。”
    我拿眼角瞄了一下,不远处最后两个聊闲天街坊终于撤退了,整栋楼的门市房前,只剩下我和老景,孤独萧瑟,无边寂寥。
    “行了,没人了,说正事吧。”我说:“什么最最重要的事情?”
    老景眼神四下逡巡,确定周边再无人迹,金明还蜷缩在车篷里没有鬼鬼祟祟跟踪上来。
    “最核心的秘密,只有一句话,我要你帮我刺探老马!”
    “为什么?”我感到惊讶,但是并不震惊,因为老景早已经透露出他对老马的抵触,蔑视和怀疑。我只是惊讶于他如此直白,不加掩饰,突如其来地向我公开。
    “为什么,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老景说。
    “是关于大美之死?”我急切地问。
    出乎意料,老景沉重的摇摇头:“不是大美的事儿。”
    “那是谁的事儿?”
    不是大美的事儿,还能是谁呢?
    电光石火之间,我脑子猛地跳出来一个可怕的念头,我预感到他说的是谁的事儿了,但是我脑子里纷纷乱乱地轰鸣着,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
    但是老景还是说出了那句话,跟我的预感撞击,爆裂,粉碎。
    “我要你帮我接近老马,聊天,套话,不露声色……”老景一点一点凑过来,几乎是紧贴在我的耳朵边上,一股口臭,酒气和惊心动魄的一句话同时钻进我的耳朵里:
    “给我打探出来,1997年12月26日,星期五,晚上,马长途在哪里?在做什么?”
    我傻了?
    不,我疯了。
    不是关于大美之死,竟然是关于吴鑫之死。
    尽管金明在昨天晚上就预判到,老景应该是有关于吴鑫碎尸案的内幕消息要告诉我,我的最大准备也就是老景会跟我分享一些公安内部资料,不会对外公布的细节,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一句话就抛出了一个我生命中不能承受的核弹级王炸。
    他几乎——不,他就是确定老马是吴鑫碎尸案的真凶。只是他没有板上钉钉的铁证,所以,他需要我做他的卧底,去刺探,去查证。
    我脑子嗡嗡轰鸣,耳膜里也有点刺痛,中枢神经受到到了他喷发的酒精的侵袭,有点儿宕机,反应迟钝。
    “你们,不就是冲着这个案子来的么?”老景缓缓地,阴沉地说。
    “我不明白……”我乱糟糟地应付道。
    “先明确主题,再逐步解释。”老景说:“否则解释起来千头万绪,没有小半天说不完。”
    我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但是在解释理由之前,你必须先答应我。”老景的眼神忽然变得无比冷峻犀利,宛如刀锋,跟一分钟之前那个笑嘻嘻的糟老头子判若两人。
    “不,你先解释,我再答应。”
    忽然在这一瞬间,我头脑空灵清澈,聪明的智商又占领高地了。


    今晚更新半章,未完待续。

    近日在喝药,针灸,医生嘱咐我不许熬夜,所以早点睡,无法写完一整章了。明天继续。

    谢谢各位捧场,依然爱你们!
    自顶一帖,推到首页。

    今日腊月二十三,小年,谨祝各位小年快乐,吃饺子吃到钱。

    合欢美满,远离困扰。

    今晚继续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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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12-18 18:10:28  更:2022-01-28 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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