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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第8页]

作者:红酥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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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插茱萸 2017-09-16 15:33:44
    不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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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页沙发,真皮的~
    红颜(二)

    就在那个清晨,我在上学的车上看到了幺姐,我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门的。她瘦得像是随时会飘起来。她似乎正向着郊区那条小路走去。我大喊着让司机停车,然后追了上去。幺姐看到我,露出一个凄惨的笑容。

    我跟在她后面,郊区的小路上种着两排行道树。她蹲下来,在树下挖着、翻找着。

    我问:姐,你干嘛呢?

    她回头,说:我在找小宝,他说,就埋在这儿了。

    我一阵毛骨悚然。可是,我马上想到,新翻过的土应该颜色不一样。我把这一点告诉她,她眼睛一亮:小艾军真聪明!

    我们很快找到了那颜色不一样的地方。普普通通的一颗树,下面埋着她的肝肠。她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扒着。那个熟悉的襁褓,很快显露出来。浓烈的腥臭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幺姐毫不在意,抱着它,一直往前走。越来越荒凉,一个人也没有。到了一颗巨大的树下(原谅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树),她脱下外套,裹起襁褓,交给我,然后就开始扒土。很深的坑,她挖得快极了。

    不知怎地,我也脱下校服的外套,裹在了襁褓上面。幺姐看着我,又是一笑。

    我们埋葬了那个孩子,她跪下来,用嘴唇触碰着湿湿的新土,又亲吻着那颗树。然后,她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赶上去,看到她的脸上,有着汹涌的泪水,衬衫的前襟已经湿透了。



    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幺姐又开始帮着三姑六婆做这样那样的家务。她的脸上总挂着一个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就仿佛是长在她脸上一般。家务,永远做不完的家务。幺姐那么爱干净,每天地板总是要拖三次的。区老师的黑皮鞋永远锃亮,区老师的白衬衫永远雪白。

    可是,三姑六婆说:有什么用呢?已经不是女人了,子宫都没有了。

    我听得似懂非懂。那时我已经上过了生理卫生课,可是那节课老师让我们“自习”。

    三姑呵斥在院子里洗东西的我:小孩子不要乱听!

    六婆也说:不要学坏啊!

    可是,我总感觉是我的存在,才让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更眉飞色舞了,提高了音调,也增大了音量。



    我洗的是自己的白球鞋。我被选中了参加仪仗方队,大队老师要求每个人都穿白球鞋。好说歹说,我妈给我买了一双。好穿极了,我穿着它踢了一个下午的足球,大脚射门。

    我妈向我传授诀窍,她说:刷一遍不干净就再刷一遍,直到它干净为止。

    我刷了四遍。可是,等我把鞋在院子里晾干后,我发现整双鞋都变成了一种旧旧的黄色。我把黄球鞋穿上,急得要哭。幺姐出来了,她问我:小艾军,你怎么啦?

    我语无伦次地说:我的鞋黄了,老师说要白的,不知道怎么就黄了!

    她笑了:白球鞋啊,晒的时候一定要铺上一层纸,因为你用的这个洗衣粉里面有一种酶,被太阳直接一照就会变成黄色。

    我说:我从来没穿过白球鞋。今天就要表演了,怎么办啊?!

    她想了想,说:你等等。

    返身回屋,她拿来了一盒白粉笔。然后,蹲下来,细细地在鞋面上涂着。几分钟后,她说:好啦!

    后来真的蒙混过关了。

    好多个夜晚,我梦见她蹲下身来给我涂着球鞋。她的手臂有节奏地小幅度摆动着,带动她身上的其他部位也在晃动。我低下头,俯视的视角一览无余。我的小腹滚烫。



    又过了几天,我放学回来,看到她在院子里呆坐着,背对着我。我蹑手蹑脚走过去,想要吓她一跳。不料,她就像背后长了眼睛,准确地一把捉住了我要去蒙她眼睛的手,转过身来。

    那不是她,虽然眉眼一模一样,但那神情绝对不是她。那张脸上的表情难以形容,又喜庆又魅惑,只是这两种感觉都被一种过于童稚化的天真无邪所压制了。那面孔的主人捉住我的手,突然就用力按在了她的乳房上。丰盈,温热。我立刻傻了,半天才想起来挣扎。可是,她的力气那么大,我完全不能挣脱。

    她是幺姐的胞妹。

    下一秒,幺姐就冲了出来。她敲了一下妹妹的脑袋,后者条件反射般松了手。

    我吓得不轻,晚上发了高烧。昏睡中,幺姐和她妹妹的面孔在我眼前交替闪过,她们在笑,不停地笑。醒来时,我感觉到一阵熟悉的冰凉与从未有过的黏腻,还以为自己又尿了床。

    幺姐的妹妹怀孕了。三姑六婆们悄悄说,这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又说,不知道这次又是谁的野种!

    最后,她们窃窃私语道:再不能打掉了,大夫说,再打掉就要出人命了!

    我面红耳赤地偷听着。

    妹妹一直在区老师家住到生产。一个健康、壮实的男婴。区老师总抱着他站在门口。后来这孩子就姓了区。区根宝,他喊区老师:爸爸。

    闲言碎语再也没有断绝,姑婆们口沫横飞。那段时间,我常常有一种想要把整个院子付之一炬的冲动。



    不过,幺姐没有见证这一切的发生,因为没多久她就被选走了。一个高中化学老师,要去拍电影了。

    后来消息一个接一个传来。她当了主角,对手戏是个红得发紫的男明星。那时的明星跟现在有很大不同,是真正高山仰止的存在。她上了省报的封面,全省人民都认识了她。紧接着就有小道消息,说已经有人在给她订戏了。我们问什么叫订戏,那人就故作高深,半天才说是根据她这个人写剧本,铁定她演女一号。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回来的。拍摄地距离我们的家乡,简直远隔千山万水。不过,在千山万水之外发生了什么,很快就没有人不知道了。一封血红的大字报,贴在了院门口。

    上面说她勾引了男明星,被男明星的孕妻发现了。后者卧薪尝胆,等到了庆功会才将他们的事揭发出来。她吃了耳光,从庆功会上跑掉了,穿着晚礼服,身无分文,一直跑过了千山万水。那封大字报写得文采飞扬,让人读后血脉偾张。很多人围在一起看,看那些后来他们咀嚼了很多年的细节。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突然拨开众人冲上前去,一把撕掉了它。

    我在公交车上遇到的她,正处于千山万水的最后一站。我扶着她回到大院,她一直在发抖,整个人的重量挂在我肩上。那段路那么长又那么短。可是,她进了门,就立刻把我和整个世界关在外面。我站在院子里很久,那扇神秘的、永远紧闭的大门后面,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连那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哭泣。

    不久,学校开除了她。

    男明星自杀未遂,而她和他主演的电影,一直没有公映。



    离婚也是非常突然的。她只带走了妹妹和一只皮箱。那是半年后,一个晚霞满天的黄昏,区老师抱着根宝,站在门口目送她们离开,就像目送她们去旅行一样,他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我追出很远,可她们走得飞快。我终于追了上去,气喘嘘嘘扯住幺姐的衣角:姐,你别走!

    幺姐回头,她的轮廓镀着晚霞那金红的光。她还是笑了:想不到留我的是你,小艾军!

    妹妹说:小艾——军!小艾——军!她找到了节奏,开始不停拍着手重复起来。

    我看着她们走远,夕阳下,她们的影子又细又长。

    小艾——军!

    小艾——军!



    后来,有好几年我都没有见过她。我没有考上大学,只好跟着一个堂哥学起做生意来。堂哥整天带着我,他是个奉行及时行乐原则的人,而我成了堂嫂面前最好的掩护。

    我终于长高了,比堂哥还要高一个头。穿上西服,系上领带,镜子里的我陌生极了。

    舞池,摩肩接踵。灯光,扑朔迷离。堂哥教我怎样听鼓点跟节奏,怎样把头发甩得又快又“有范儿”。姑娘们凑上来,红的眼盖,紫的嘴唇。她们的身体那么单薄,却仿佛有着永远挥霍不尽的活力。

    一杯饮料,甚至一块口香糖,彼此就成了朋友。那几年,堂哥的生意正红火,他总是摆出一副挥金如土的架势。姑娘们反而不太黏他,他常常很沮丧。他赌气似的对我说:以后不带你来了,你一来,我的风头都被抢光了。

    我就笑,把苦涩的啤酒灌进胃袋。我的脑海中,常常不自觉地浮出夕阳下那两个细长的影子。我把眼前的姑娘一个个往左边的影子里套,却没有一个能套进去。

    堂哥很看顾我,或者说,我以为他很看顾我。我有了钱,也有了姑娘。当然,我不是说这两者一定有因果关系。有些人的爱情是很纯粹的,他们是命运的宠儿。很可惜,我并不是。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了一种很扭曲的爱情观,在我眼中,一切都能以等价物交换。款款的香吻也许来自一条裙子或一只坤包,耳畔的呢喃也许来自一场丰盛的晚餐,半晌的缠绵也许来自一场费用全包的旅行。

    美好的只有身体,我却痴心妄想,盼望着能得到一颗真心。



    那天,我奉堂哥之命,去签一个合同。堂哥做的生意,总有些不地道的味道,那是一种抢劫,却被戴上了冠冕。堂哥当然是时刻带着几个小弟的。可是我并没有。那天的我穿着崭新的西服,头发上打了很多发蜡,多到我都被熏得头晕脑胀了。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已经成了一颗弃子。堂哥终于把那劫掠的手伸到了他不该触碰的地方。然而,他把一切推在了我身上,自己溜之大吉了。

    一进门,我就看到了那个女人。她站在那里,正在跟一个男人交谈。一袭闪光的黑裙,紧裹着她饱满的身体。裙子几乎拖地,袖口连着手套,领口是修女式的小高领。我从没有见过谁穿着这样的衣服,却穿出了这种味道。脖颈向下,勾勒出美好的轮廓,饱满的胸脯只是一团沉甸甸的黑影,却给了人无尽的遐思。盈盈的腰身,沙漏般的弧度,再向下,却是平坦甚至微微凹陷的小腹。她的双腿有着美人鱼般的弧度,就长度而言,略显夸张。我疑惑,视线向下探寻着,不知道她穿着一双怎样的鞋子。

    她的年纪很难猜测,眼神里有着那么明显的天真无邪,可又有一闪而过的深邃洞明。我盯着她,很多刚走进来的人,也不由停住脚步盯着她。

    就在那时,她瞟到了我,整个人突然愣住了片刻。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以至于谈判桌上,乙方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我已经知道了,她是一个掮客。她坐在那里,有一种倚着桌子的架势,她的脸上挂着一个梦幻般的笑容,看似神游万里,可总是在我们陷入僵局的时候,一句调笑就缓解了一切的剑拔弩张。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的。我在万分之一秒内就被按在了桌子上,脸贴着植绒的桌面,脖颈上架着铁钳般的大手。

    雕着花的匕首,冷冰冰贴着我的手指,乙方让我自己挑,该跟哪两根告别。

    从干了这一行,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是,没想到来得这么早。我硬撑着,口中吐出的是硬邦邦的脏字。

    那只紧握匕首的大手突然开始用力,向下,再左右来回。刀刃没入了我的皮肤,血流了出来。只是飙升的肾上腺素让我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

    一阵笑声传来,是那女人,她起身走了过来,一阵环佩叮当。她说:何必呢,都见了血了。

    乙方说:小妖,你不知道,这小子实在是不地道。

    小妖!这两个字让我猛地一惊。只听她接口说:不地道的,不是这个小兄弟,他只不过是一杆枪。

    乙方犹豫了几秒钟,示意手下放开了我,他说:你要保这小子?也罢,既然开口了,那我就给你这个面子。

    我活动着脖子,这才感觉到手背上传来剧烈的痛感。

    那个被叫做小妖的女人,并不看我。她笑着,那是无比熟悉的笑容。的确是她,浓重的妆容下面,我又一次认出了她的脸,她是我的幺姐,她和离开的那天一模一样。擦去那面容上面的风与尘,一切都没有改变。我正要开口,突然,她冲我皱了皱眉,我赶紧咬住嘴唇,憋住了就要脱口而出的那两个字。

    幺姐就这样和我的堂哥结了仇。后来,据说乙方搞掉了堂哥半数的产业。而堂哥放出话来,要让幺姐好看。


    红颜(三)
    幺姐带我回了家。她放了洗澡水,帮我把血污的衣服脱掉丢进洗衣机。我躺进浴缸,那只受伤的手支在外面,幺姐仔仔细细地消毒了伤口,然后用镊子夹着一只弯曲的针头,把那些翻卷的皮肉缝起来。她说:挺疼的,忍着点儿。

    我根本感觉不到疼。我着急地问:这几年你去哪儿了?你过得好吗?

    她笑笑:你不是都看见了吗?

    我问:你结婚了吗?

    她反问:哈哈哈,谁会娶我?

    我又问:你妹妹呢?

    她说:……死了。

    我沉默了。

    她终于缝好了我的手,包裹起来。接着示意我站起来,好擦洗我的身体。

    我扭捏着,她又笑了。她说:小艾军长大了,不听话了?

    我只好站直身体。

    她笑得直不起腰来。



    堂哥进去了。那是三个月后,我不知道这件事跟幺姐有着怎样的关系,却知道,我终于自由了。我已经在幺姐的家里躲了整整三个月,每天吃她带回的食物,每天盼着她早点儿回来。她并不是每天都回来过夜,因为这里也不是她唯一的住处。狡兔三窟,她深谙其中的道理。干的是什么营生,这次我终于彻底明白了。只是那时,完全没有想过退出。我找到了幺姐,我找回了她,只要跟在她的身边,其他的一切,我不愿多想。

    姑娘们也终于找到了我。她们哭,闹。其中有一个拿着妊娠报告。我把一万元丢在地上,那姑娘弯腰捡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地上留下一些水渍,也许真的是眼泪。那时我就是这样一个混蛋,遇到的也当然是跟我一样的人。

    那时,幺姐还不过是这个城市里众多阴影中的掮客中间的一个。真正让她声名大噪的,还是跟我堂哥那场旷日持久的争斗。



    我回了趟家。爸妈从见我的第一分钟就开始骂,一直骂到我离开。我摔下两个厚厚的信封,他们捡起来,继续骂。我最后一次看了看我生活了十八年的院子。一个敦实的小男孩从区老师家跑出来,走了两步突然扑在地上,愣了几秒钟,才大哭起来。

    那是根宝,他长得非常像幺姐。

    我离开了那个被叫做家的院子,从此,很多年都再也没有回去过。



    堂哥进去了,但是他的眼线还留在外面。那天,我和幺姐去吃路边摊。这种事幺姐实在很少做。我们说起了过去,那是难得的时光。她很少谈过去,也不谈将来。她的话题总是围绕着乐子,没有乐子的事她从来不愿讨论。可是那天她跟我讨论起了过去。那是正午,她打电话给我,让我送一杯水到她的房间。我烧了水,兑好冷热,先尝了一口温度,再端给她。她还没有起床,有点儿捉不住水杯。突然她说:这水好像有以前那个院子里井水的味道!

    我放了柠檬片,味道确实有点儿像。只是我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接话,在我看来,那个院子是她无尽的炼狱,我希望她能彻彻底底忘掉。可是马上又想到,我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来自记忆的人物整天在她眼前晃,她怎么能够忘得掉?

    可是,她说起了过去,却和我的记忆完全不同。她挪动了一下身体,让我也躺在了床上,我们依偎着。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一动也不敢动。

    她说起下雨的时候,院子里的瓦片弹奏出的叮咚的乐章;也说起了雨后初晴时,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是怎样挂在那残破的屋脊上方;还说起那些市井的噪音,她说那是最真实的生活的声音。

    我笑,说:姐,你像个哲学家。

    她却说:你还记得隔壁巷子那个竹糕摊子吗?

    我说:记得,热竹糕,一咬拉丝,红豆馅的,好吃极了。

    她说:还有白糖的——不知道还在不在了?

    我说: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她犹豫了一下,一翻身下了床。清水洗了一把脸,胡乱套上我的一件连帽衫。她对我说:走吧,还等什么呢!

    我看着她,她把长发隐藏在一顶棒球帽里,不仔细看,就像一个清丽的男孩子一般。我疑惑,我问她:姐,你是不是长生不老的?

    她就笑:只有在变老之前就死掉,才能不老吧!

    我心里咯噔一下。



    吃着竹糕,我心里又突然咯噔一下。那是一条活巷子,两边都是通路。我一把打掉幺姐手中的竹签,拉着她狂奔起来。

    后面的人追得很近,只是我们这突然的加速度才拉开了距离。我们跑到了大街上。追我们的人有五六个,其中有两个眼熟的,都是堂哥的心腹。幺姐拦住一辆出租车,把我推进去,说:快去找大吝!

    未及答言,车就开了,我看到幺姐向着相反的方向拼命跑去,后面的人紧追不舍。

    我对司机说:停车!快停车!

    司机慢慢悠悠地说:这里是斑马线哎,停车我要吃罚款的哎!

    我丢出几百元:给我停车!

    车终于磨磨唧唧地停了。

    我追过去,一切都不见了。没有幺姐,也没有凶神恶煞的追兵。



    我和大吝守着电话,好几天没合眼。大吝这人,我始终不清楚他的故事,他也从来不说,只知道曾经是个特~警,犯事被开除了。我想,那肯定是个让人唏嘘的故事,他那份机警和沉稳,不经历一番泥沙入蚌,是很难历练出来的。

    他已经打了无数个电话,嗓子都哑了。可是没有一点消息。他说:这肯定是临时起意的。你们为什么一个人也不带就跑了出去?

    我哑口无言。

    后来电话终于响了,那已经是七天之后,我们在三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村子边上找到了幺姐。大吝把车开得像是要飞起来。电话里说,幺姐被放在一口自流井里,那口井每天午夜的时候,水就会漫出井口。而电话,是九点五十一分打来的。

    我们赶到了,幺姐只剩鼻尖露在了水面上。见到我们,她还是笑了,只是下一秒就晕了过去。我们把她拉上来,她一丝不挂。大吝小心翼翼地解开绳子,一个防水袋掉了下来。我捡起来,打开一看,顿时觉得血都涌到了脑顶。都是照片,各种各样的姿势,各种各样的角度。



    幺姐病了,高烧不退。大吝一刻不停地用酒精给她擦身。她的身上有很多伤口和伤痕,只是她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疼痛,酒精纱布敷上去,她也不会挣扎一下。她陷入了无尽的昏暗的睡眠之中。我第一次看到了她小腹的疤痕,竖向的、很长的疤痕。

    我对大吝说:这事没完。

    他说:当然没完。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说:我要亲手解决他们,一个都不放过。

    他嗤笑一声:小孩子就爱说狠话,解决?怎么解决?人家在里面,那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说:我也犯点事进去,我就不信……

    他打断我:别废话了,把冰块换换。



    我溜到幺姐的化妆间,打开了那个藏在暗格里的匣子。里面是一只点~三八,子~弹是满的。我把枪~套牢牢绑在了腰间。两只匕首,一只带着放血槽,另一只是弹簧式的,我试了几次,收放顺滑。我把它们也绑在了腰间。因为子弹是满的,我担心会卡弹,所以决定用那只弹簧匕首。

    没想到,匕首却在关键的时候卡壳了。我把它顶在了那天追我们的时候跑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子的腰间,可是它卡住了,那个按钮怎么也摁不下去。那小子反手给了我一下,他戴着尖刺的指虎。

    我的左眼球几乎要爆开,可我还是掏出了枪。根本不知道是不是打中了,我被后座力震得连连后退。待我打光了所有的子弹,定睛一看,人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很快我就被通缉了。那个小子居然报了警。幺姐靠在被子上,有气无力地安排着。离开,到通缉令无效的地方去。

    我哭,哭得抽搐。我说:我不走。

    她说:你不走,那就只有躲了,躲一辈子,你愿意吗?

    我犹豫了。

    她抚摸着那只枪。她说:这枪再也不能用了,真是可惜。

    我说:姐,我错了。

    还是走了,一别三年。



    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变了样子。我相信,就连我的父母拿着放大镜仔细观察,也认不出我来。我的十指已经没有一颗指纹,我变得不爱笑了,因为整容手术的后遗症时时刻刻折磨着我,我的笑肌总是在需要使用它们的时候狠狠抽搐。不过,我并没有抱怨。我又一次晴天白日地走在大街上,不再听到警笛就条件反射地逃走。

    幺姐没有来接我,大吝也没来。来的是一个陌生的小子,他叫钟崽。他把我接到了夜色妖娆。那几个大字据说就是幺姐自己写的,龙飞凤舞,难以辨认。不过,这已经是家乡的闲人们津津乐道的逸事了。

    一桌接风宴,据说是当时的最高规格,食材都是空运而来,厨子也是。干冰营造出云雾缭绕的氛围,每道菜都是冰凉的。我对幺姐说:吃得胃疼。

    她打我一巴掌:就会扫兴!

    我看着她,她还是一点没变,眉宇之间全是灵动。



    那以后的十年,是顺风顺水的十年。当然,也有钟崽那件事和一些小风小波,不过总体而言,一切都很顺当。我没有再问起堂哥和那些照片,大吝只说了三个字——“翻篇了”,而幺姐一个字也没有说,她只是像往常一样,用一个微笑就终结了我的一切疑问。

    我手下有两百多个女孩子,后来增加到五百多个,这个数字,换算成聒噪的鸭子估计得上万了。幺姐把管理女孩子的事交给了我。她说:这很适合你。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褒是贬。不过,账面上的数字一直在增加,我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



    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根宝来了。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了。他想要出国,来寻求“妈妈”的支援。我、大吝和幺姐看着他。根宝高大、健壮,眉眼继承了幺姐姊妹俩的精致,却又丝毫不缺少阳刚之气。

    幺姐对他说:我不是你妈,我是你大姨。

    根宝说:我爸说过,您就是我妈。

    幺姐说:还是大姨好些,孩子,你见过二十一年不联系的大姨,可是你听说过这么多年不联系的妈妈么?

    根宝转了转眼珠:大姨!

    幺姐笑了。

    后来他又来了几次,每次回国都来。每次他来过,幺姐就要有两三天失去笑容。后来大吝对他说:以后要钱,直接找我,给我个账号,打电话就行,不用跑过来。


    红颜(四)
    幺姐身边有很多人,枕边一个人也没有。她总说,自己是青灯古佛的命,只是困在了这风月场里。有段时间,她张罗着给我和大吝操办“终身大事”。我们都宁死不从。幺姐介绍的人基本都是护士和幼师,本本分分的姑娘,眉眼有那么一两分姿色,但还不至于生出非分的意思来。也都是小门小户的踏实人家。她说:这都是最适合做老婆的,听姐的,不会吃亏的。

    强扭,这种事幺姐只做过这一次,还失败了。每当我想到这一点,就忍不住想要大笑一番。

    我和大吝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竞争中。我们,左膀和右臂。左右互搏,每天都在上演。大吝与幺姐的故事,我从未听其中任何一人提起过,只是,其中的渊源我总能深切地感知。他们开的玩笑、说的不经意的句子,甚至是眼神,都有着一种让我抓狂的排他性。现在想想,大吝也许有着跟我一样的感觉。毕竟,我认识幺姐比他要早好几年。



    这辈子我只干过一件傻事,那就是向幺姐表白。

    时间、地点、时机,没有一个对的。我站在板台前面说着那些背了很久的自以为感天动地的句子时,幺姐还在后面低头核算着账目。我说完之后,久久没有回音。

    幺姐终于抬起头来,她点着了一根烟,拿在手里,也不吸。烟灰长长地垂下来,终于掉落在桌子上。她笑了,带着自嘲。她问我:你会娶我吗?

    我脱口而出:当然!

    她说:那你的戒指呢?

    我大窘。

    她笑道:求婚连戒指都没准备?

    我说: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不是求婚。

    她说:那你是什么意思呢?小艾,你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张大嘴想了半天,我的目的是什么?

    她继续说: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是爱情?你知道我是不相信爱情的。

    我继续大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又说:是跟我上床?你知道我在十几年前就切除了子宫。跟我上床不会有任何乐趣的,你恐怕得隔几分钟就添一次润滑剂,我能给你的乐趣,还不如一个高级点儿的实体~娃娃。

    我终于闭上了嘴,她坦率得让我目瞪口呆。

    她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捉住我的下巴。她说:对不起,小艾,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害了你……

    我突然感觉到,她似乎是在跟我道别。我笨拙地堵住了她的嘴,想堵住那些一出口就再也不能收回的话。她的嘴唇柔软,质感像花瓣一样,可是,那么冰冷,那么干燥。

    我不死心,狠狠地吮吸着她的嘴唇。可是,那些在其他姑娘身上百试不爽的招数,对她统统无效。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回应,甚至连闪躲都没有。我终于绝望了。我替她整理好衣服,轻轻地说了对不起,然后走了出去。

    那以后的很长时间,我都在等她发话,等她赶我走。可是,她并没有表现出要赶我走的意思。只不过,我再也不能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刻,占据她床榻的一角、为她充当片刻的肩头了,端茶、倒水,凡是需要踏进她卧室的事,从那以后都由大吝一人承包了。

    我懊悔得想要撞墙。



    风水总是十年一转。堂哥出狱了,而我们早已淡忘了这个人。我们以为,他会一直腐烂在那个水泥盒子里。据说他获得了极大的减刑——对于堂哥这个人,我的感情非常复杂。他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我更多地相信他只是身不由己而已。

    幺姐参加了市里的剪彩,作为知名企业家。她下台时,一个记者突然扔掉相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向她刺去。

    那个记者戴着鸭舌帽,留着一把大胡子。我在一片慌乱中看到了他的眼睛,熟悉的眼睛,我的堂哥。眼神苍老了,可是我们家族遗传的眼睛并没有过多地改变形状。

    已经来不及避开,大吝一把推开幺姐,自己迎了上去。

    我看着那把匕首,正是十三年前卡壳的那一把。

    匕首猛地弹出,紧接着立刻没入大吝的身体,大吝的表情突然变得无比严肃。

    脾脏,偏偏是脾脏。大吝甚至没有挨到医院。



    堂哥又一次进去了。他放出话来,说:活着,哪怕到八十岁也要跟幺姐算这笔账;死了,就下辈子“续摊儿”。

    幺姐抱着大吝,不让下葬。谁劝也不管用。她差人去弄来血浆袋,在大吝已经干瘪的血管上面一次次尝试着扎进针头。她问我:为什么没有回血?为什么?

    我看着大吝千疮百孔的手背,努力憋回眼泪。

    我抱住幺姐,死命拉开她,她疯狂地踢打起来。

    大吝的尸身终于被抢走了。

    葬礼非常隆重,隆重得让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是一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死掉了。幺姐终于不哭了,她一袭黑衣,帽子上是厚厚的黑纱。她跟每一个前来吊唁的人握手,说着寒暄的话。我站在她身后,准备随时扶住她。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每天只喝一点葡萄糖水。她又一次瘦得两颊凹陷,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旧事。

    终于下葬了。我和幺姐站在墓碑前,阳光从后面照过来,她下意识地看向左边。熟悉的中间凹陷的山字形,少了最左边的一竖。她抱紧胳膊。

    我们站了很久很久。



    夜色妖娆被卖掉了,上午放出风去,下午就卖掉了。我和幺姐离开了家乡。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我终于发现,其实我一直在漂泊,在家乡也是在漂泊,离小时候的大杂院只有十几公里,却一直有着千里游子的心境。

    我带着她到了海边,椰林、沙滩。她终日躺在宾馆的床上,对于一切都毫不在意。我叫了饭,她也不吃,就放在那里。非得把筷子递在她的手中,她才开始吃。吃得慢极了,但一定会全部吃光。

    甜腻的粤菜,她甚至会喝光糖醋的菜汁。我恐慌起来,每顿饭只好一勺勺地喂。

    刷牙,一定要把牙膏递在手里,才知道放进嘴巴。一定要握住她的手活动几下,她才开始刷。

    大夫说:这是抑郁症,要住院。

    她却听到了,正色说:我好着呢,我只是失去了亲人,给我点时间。

    大夫犹豫着,开了药。

    她不吃,头拼命躲闪。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说实话,看到她为大吝如此伤心,我的心里不是没有嫉恨的。我冲她发了火,在她又一次拒绝吃药之后。

    我冲到海边,揪住一个船夫,坐上他的汽船就出了海。吹了三个小时的海风,我的气消了,回到宾馆,却正看到她被抬出来。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她被抬出来,也是最后一次。

    她闭着眼睛,没有一丝血色。

    用的就是她曾经给我讲过无数次的方法。一缸温热的洗澡水,两只流血的腕子。

    岛上只能火化,小小的火葬场,据说“客人”都是一些溺水的人。



    我捧着她的骨灰回到了家乡。

    一大串钥匙,每一串都连着一个不能被称为家的地方。那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卖掉的一些产业。她走得那么匆忙。我随便挑出一把,正是那年我躲了三个月的地方。

    许是天意。我把她的骨灰安放在客厅的柜子上面。她没有拍遗像,她是很不喜欢拍照的人,我只好把一张我、大吝还有她的合照供了起来。

    三个人,笑得开心极了。



    我跑到堂哥的监狱去,他们问我是谁,问了很多遍。最后终于告诉我,堂哥在一场打斗中被误伤,伤重不治。

    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面,我又一次大张着嘴,不知该说什么了。

    他们以为我伤心过度,生硬地安慰我,又让我通知他的妻儿来领骨灰。我想到堂嫂,她早已带着孩子改嫁。突然,我灵光一现,对他们说:我就是他最近的亲人了。

    登记了身份证,拍了照片,按了手印。

    我抱着堂哥的骨灰,走在大街上。

    我不知道挫骨扬灰到底该怎么做,甚至我的内心深处突然没有那么恨他了。最终,我只是把那些灰白的粉末倒在了一个十字路口。

    我正在这样做的时候,一个环卫工人冲过来,他对我说:罚款,五十。

    接了钱,他把那些骨灰收拢在他带盖子的簸箕里,我看到里面有着一些树叶、脏纸巾和烟头。然后,他向着远处走去。

    我目送着那只簸箕,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wwykyt 2017-09-18 08:54:02
    红颜一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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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提醒,涯叔又吞楼了~

    红颜(一)
    没人知道幺姐到底多大年纪,就像没人知道她的“幺”,到底是是哪个幺。
    有人说是“妖”,因了她那一双狐狸眼;
    又有人说是“腰”,因了她那永远盈盈一握的腰身;
    更有荒唐的,说是“夭”,只因她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总没有得善终的。

    总有人偷偷问我,小艾哥,你给透透底呗。我就笑笑,走到一边去。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幺姐永远是一个迷。我偷看过她的身份证,不过,据说上面除了照片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这当然不能确定什么,只能换一种思路用用排除法。比如,她不是来自风景如画的江南水乡,当然也不是上面写的那个岁数,因为,二十多年前,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个岁数了。
    那以后,年年过生日——当然,光景好的日子,每年也不止一次,兴之所至,常常想什么时候过就什么时候过,想过几次就过几次——年纪却一直停留在了那个二字打头的数字上。
    大家都说我的命比幺姐还要硬,只因我这二十多年来一直好好地活在这世上。有时,单是活着也会遭人嫉恨,这世道去哪里说理呢?幺姐却劝我:算了,他们哪里知道,你这孩子是有心的,有心的人,上天自然厚待他。随他们说去吧。

    幺姐总说我是孩子——其实闭着眼睛听她说话,永远像一个少女在耳边呢喃,那么娇嗔,那么婉转。幺姐的声音跟她的人一样,永远不显老,也永远不会显出一丝疲态来——我闭着眼睛,也能知道什么时候她在看着我,因为被她注视的感觉太奇妙了。
    我们曾远隔天涯的时候,有一天半夜,我在异国他乡惊醒过来,突然感觉到了那种熟悉的注视。我打开灯,房间里除了我没有任何活物,那种感觉却久久不肯离去。辗转反侧,还是不放心,只好把电话打过去,是她的中午,她永远在睡觉的中午。可是,电话马上被接了起来。她笑道:你是有千里眼还是耳报神呢?刚巧一翻身碰掉了你的照片,才要收拾,电话就打过来了!
    我紧张起来:是床头柜上那个玻璃框子的吗?你别收拾了,当心伤了手!让大吝弄吧……
    话音未落,听筒那边就“哎呦”了一声。
    我大叫:没事吧?!没事吧?!
    过了一会儿,那边幽幽地说:没事。
    电话里只有轻轻的喘息声,细听,我又听到一种阻滞的摩擦声。我问:你在干什么呢?
    幺姐压低了声音缓缓地说:没什么。
    我只问道:伤得重不重?要不要紧?
    她的语调突然冷了下来,说:不碍事。
    忙音传来,我的心像是突然被紧紧抓住又猛地松开,空落落地晃荡起来。

    人都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转瞬之间就会苍老,就会丢掉曾经的少年心。可能是因为一个人,也可能是因为一件事。这人或事必是真真正正装在了心里的,沉甸甸地,坠着心脏,一直往下沉,直到沉入不见底的深渊。于是,眉宇间有了愁云,笑容里有了薄暮。
    那个让我猛然间苍老的人,就是幺姐。那是我在她身边终于“混出来”的那年——所谓的混出来,其实现在想想,都不过浮云而已——出入时,我能给她开关车门了;筵宴时,我能和大吝一起站在她身后了;当然,还有很多别的,人们都说,小艾算是“混出来”了,不容易啊。又说,以后就靠你罩着哥几个啦!人人说,说得我飘飘然。
    那时幺姐身边的人很多,多到有些我都没有记清名字就离开了,还有一些很久之后我还会记混他们的名字。那时的幺姐风头无俩,整个城市里那些见不了光的地方都是她的狩猎之地。黑、白、灰,她总是游刃有余。

    幺姐的一天总是从午后开始的,一两点钟醒来,泡澡、按摩,折腾到三点钟,然后开始打电话。攒下午的局、晚上的局还有深夜的局。每天三个局是最少的。下午品茶,晚上品酒,深夜品烟。她从不用备忘录,可是哪天要见什么“人物”,从来没有记错过。那么多人,那么多面孔,她总能第一时间叫出对方的名字,道上的带“哥”或者带“爷”,商场上的统统是“总”,官员们的职务也一丝不乱,只不过省略了一切的“副”字。
    这些称呼前面加上姓或者名里面的一个字,就显得很是亲昵了,尤其是只见过一两面的,受宠若惊的表情藏也藏不住。不仅如此,她对于每个人的喜好都暗熟于心,谁好书画、谁爱玩意,谁又溺于风花雪月,安排的节目绝对不会错;谁家的老爷子要做寿了,谁家的孩子要升学了,礼物总能送得妥帖。
    谈的当然都是生意,幺姐曾自嘲做的是牙行,想想也差不多。
    这世上,千丝万缕毫无头绪的关系那么多,总要有一双纤纤素手把它们连结起来。渐渐地,那些繁丝就变成了网,网络万象,四通八达。那么多人,那么多事,就装在她的心里,一丝不乱。幺姐的这一手绝活以后肯定会失传,因为没人能学得会。她曾试图教我,无奈我太过愚顽,又罹患轻度脸盲症,只得作罢。
    夜色妖娆除外。那是幺姐唯一承认的产业,也是本市最大的娱乐场所。它当然在市中心,既是地理中心,又是几何中心。据说市区核心广场的规划因为幺姐不愿意拆掉它而改了又改。这些传言,我总是半信半疑。

    我被“提拔”的那天,一个叫钟崽的小伙子倒了霉。只是泄露了她的行踪,给一个仰慕者。我办完一件事回来,进屋的时候,钟崽已经跪在地上,青紫着眼眶,胸前一片呕吐物的痕迹,整个房间里弥漫着酸馊的味道。大吝抓着一把放血刀,他绷紧了手臂的肌肉,就等着幺姐发话。
    幺姐吸着一支烟,细长的烟,却不是应有的薄荷味道,随着烟雾弥漫出来的是一种异域的辛辣——那是一种意大利品牌的香烟,每季限量发售,每次都由大吝安排人肉托运回来,旅费早超过了香烟的价格。
    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呼吸着。谁都知道,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那时正是非常时期,仇家正玩命一样找幺姐。她的行程,是这个世界上最隐秘的事,只有大吝和这个叫钟崽的家伙知道。
    幺姐终于问:拿了人家多少钱?
    钟崽口齿不清地说:没……没拿。
    大吝一脚跺在他身上:说实话!
    钟崽说:就是……就是他……我……
    他吞吞吐吐了半天,才说出是着了美人计。
    幺姐笑了,她对大吝使了个眼色,大吝会意,一脚将钟崽仰面踢倒,放血刀向着他的下体刺去。钟崽闭上了眼睛,咬肌鼓胀起来。可是,幺姐突然说:……算了!
    大吝的力道堪堪收住,钟崽额上滚下汗珠来。
    幺姐说:崽崽,你跟我的时候才十四岁……
    沉默。死寂。钟崽突然啜泣起来。
    幺姐吸完了那只烟,她轻轻地说:你走吧,你的股份,我全提成现金给你。只有一条,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要让我在方圆一千里的地界里看到你。
    大吝收起了刀,退回幺姐身后。钟崽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给幺姐鞠了一躬,再抬起头,已是泪流满面。他一步三回头地出去了。
    幺姐扫视了一圈,大家突然都局促起来。最终她的目光锁定在我身上,她说:小艾,你过来。
    我上前一步,还没有弄清楚状况。
    大吝却明白了,他说:过来啊。
    我这才和他并肩站在了幺姐身后。
    左膀,右臂。我成了那只新的右臂。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自已。站在那个位置,看到的一切,都仿佛是透过幺姐的眼睛。

    人都有混出来的那天,也都有落魄的时刻。那年我上初三,学校很远,有十一站地。下午放学后,我坐在公交车上面昏昏欲睡。外面下着大雨,车身突然急刹——那时的公交车招手即停——紧接着一个落汤鸡一样的女人冲了上来。她穿着一条有垫肩的非常奇怪的礼服裙子,显得肩膀很宽,头很小。齐腰的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脸上的妆容又浓重又残败。
    我看着她,有点儿不敢认。
    售票员伸手向她,翻着白眼不说话。
    她浑身摸索了一下,突然开始解自己的耳坠子。
    售票员说:这是公交车,不是当铺!
    有乘客捧场地笑了。她站在那里,窘极了。那神情我无比熟悉,我终于在面具一样的妆容后面看到了她的脸。我站起身来,把五张一角钱递给售票员。
    她坐在我旁边,发着抖。我把校服的上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然后问她:姐,你怎么回来了?
    她摸了摸我的脑袋,没说话。

    她走的时候,人人都去送,用万人空巷来形容也不过分。她是去拍电影了,上千个试镜的姑娘,一个都没有被选中。导演出来透透气,一眼看到了路过的她。落选的姑娘们不甘心,写信举报她已经结了婚,还有过一个孩子。
    导演一笑而过:没人规定结了婚就不能演十五岁了。
    那年她不是二十八就是二十九。三年前,她嫁给了区老师,我们大院的区老师。她的同事。
    婚礼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她。那年我才十二岁半,个子还没有她高。她进了院子,鞭炮声中,她满面春风,手里捧着一个罐子,里面都是喜糖,笑盈盈地见人就发。轮到我,她特意多抓了一把,她说:喏,多吃点!
    后来她说,我那么瘦,让她觉得很难过。我想那天让她难过的应该不止这个,只是她没有再提过。
    我忘记了说句吉祥话,只呆呆地看着她。
    她那么美,那么美。
    我妈一巴掌打在我后脑勺:叫姨啊。
    我脱口而出:姐!
    院子里顿时一阵哄堂大笑。
    喜糖,一共14颗。我把它们锁在书桌的抽屉里,特意买了一把明锁,用螺丝刀仔仔细细地上好锁扣。我妈打不开抽屉,说:这孩子,又犯病了。
    我爸说:甭理他!

    第二天一早,幺姐在院子里洗头发。她的头发那么长,她穿着洁白的背心。区老师给她浇水,控着胳膊举着水壶。他仿佛有着无穷无尽的耐心。幺姐用掉了很多水,这一点是经过我妈提醒,我才惊觉的。我妈说:洗一次头得饶进去两块半蜂窝煤!真是个败家的小狐狸精!
    我爸说:瞎嚷嚷什么!闭嘴!
    我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她洗干净了头发,用一条洁白的毛巾将头发全部盘在头顶,那时的她,宛如仙子一般。
    可是院子里的人们不这么想。大杂院,六户人家,从来不缺少三姑六婆。某个三姑说:听说她是换亲来的,你们不知道吧,她有个妹妹,一胎的,可惜生出来就是个傻子。区老师他舅爷啊,可能耐了,把个傻子小姨给安排到学校的后勤上面去了。
    大家就啧啧。某个六婆接话道:听说,傻子可遗传……
    我背着书包走出家门,将三姑撞了一个趔趄,又狠狠挤了一下六婆,身后留下一片骂声。
    ——赶着去投胎啊?
    ——不长眼睛的小坏种!
    院子那么小,我一路思考着幺姐有没有听到这些话。后来我一度认为,她大概是有些听力上面的毛病,因为再放学回来,我就看到她在帮三姑撑线,还跟六婆亲亲热热地聊着。

    乌鸦嘴们说中了,她们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那已经是两年后,我第一次知道了极致的恶意有时根本不需要什么深仇大恨来培养。卓、不群,就是原罪。
    我看着幺姐的腹部渐渐隆起,一个雨夜,区老师叫醒我爸,他们推出我家那辆很久不用的平板车。我从窗户里面看着他们抬出了幺姐,平板车上铺了被子。
    幺姐牙关紧闭,头发透湿,面色惨白。
    回来时,幺姐还是躺在平板车上回来的,而区老师抱着一个男婴。他没有向任何人展示那个襁褓,没有办满月,也没有百日,家乡所有关于新生儿的重要宴会,区老师和幺姐都没有一丝一毫要张罗的意思。三姑六婆暗示,又明示。直到四个多月后,人们的好奇心再也不能按捺。已经忘记了是谁装作无意一把揭开了那孩子的襁褓。那么明显的面容,那么宽的眼距,五官却有显著地挤在一起的趋势。那是一张只看一眼就再也不会忘记的面孔。
    姑婆们说:她生的是一只小狐狸。

    区老师不再帮幺姐洗头发了,幺姐剪短了头发,她比当新娘子时更瘦了,两颊和眼眶都凹陷了下去,眼圈总是青的。那个先天不足的孩子占据了她的一切。她抱着他,日夜不离手,只因区老师委婉地表达过要将这孩子抛弃的意愿。
    可是,她总是要睡觉的。后来她告诉我,出事的那个夜晚,她已经有足足七天七夜没有合眼了。只是想靠一靠,半坐着就睡了过去。醒来后,怀里的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荞麦皮的小枕头。大概也就半个钟头的时间。
    她的悲泣和哀鸣响彻整个院子。区老师一言不发,或者,至少我们没有听到他吐露一个字。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幺姐总是不自觉地屈着手臂,做出抱孩子的样子来,很久很久以后,这个动作才彻底消失。
    看客们的眼睛不曾离开区老师家的大门,她们同时像兔子一样竖起了耳朵。可是,那扇紧闭的大门里面,没有发出一丝一毫她们渴望听到的声响,没有争吵,更没有摔盘子打碗。
    直到过了几个月,一个深夜,区老师家的灯突然亮了。早起上学的时候,我看到区老师只穿着一条大裤衩坐在门口。他见到我,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来。
    @斜插茱萸 2017-09-17 22:31:33
    好悲凉的故事。写的特别好,加油哟。
    -----------------------------
    感谢鼓励~~(*^__^*)
    @斜插茱萸 2017-09-18 19:54:54
    来看看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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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一般都是周日21点左右更~
    @卢卢豆豆和兔兔 2017-09-22 15:49:46
    来看看
    -----------------------------
    感谢盖楼~
    更新~

    梅妻鹤子(一)

    ?【风鸣】

    雪夜,破庙。火堆奄奄一息。

    没有人抱怨。七个人围坐着,都一言不发。身边都没了兵刃,空落落的,这种感觉我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兵刃们刚才已经被各自的主人毁掉了,刀剑都茬了刃,枪棍都断成了两截,它们都曾日日喂最好的刀油,养得锃锃亮,如今却像垃圾一样堆在墙角。

    突然,一个红脸膛的汉子笑了起来:祸不及妻儿,还等什么呢?

    他叫宏音,我们这群人里,数他最直来直去。黄河从渡口往下,都是他的地盘——最起码,现在还是。

    于是一个谢顶的汉子动了起来,他叫于四,大家按了辈分,有人喊他四哥,有人喊他四叔,像我这样辈分小的,见了他总得叫声四爷。他颤颤巍巍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

    鲜红的粉末,是独门的毒药。只要一小撮,加几滴水化开了,仰头吞下去,登时毙命。再过几个时辰,五脏六腑连同骨肉发肤都会化了齑粉,随风而散。

    我们这七个人,不害臊地说,就是当今除了那个……那个疯子之外,还活着的功夫最好的人了。都是各门各派的掌门,有家,有业——除了我。他们的年纪都要四五十岁往上,正是所谓中流砥柱之时。

    怀璧其罪。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绝活儿,原本是打算在寿终正寝之前,再竹筒倒豆子的。可如今这形势,只好让它烂在肚子里。

    没人想这么死。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个疯子下一次会找上谁。



    汪大锤是三个月前死的。他曾是我们中间最活跃的一员,他那粗哑的嗓音,仿佛还回荡在我们的耳边。谁也没看出汪大锤的异样,他照样日日宴客,夜夜酩酊。只是他的妻儿,确实很久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了。夫人抱恙,三个儿子都出门游历去了。这是府上的官方论调。

    内院当然是禁地。后来,我们见到了嫂夫人,只是她已经不能开口讲述了。不过,也不需要了,只要看到她,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没了手脚,又被喂了哑药。整个人被放在一只巨大的花瓶里,脑袋上固定着巨大的铁架子,头发盘在上面,枯枝一般,上面插满了盛开的梅花。远看确像一株盘根错节的梅树。一个小丫鬟踩着凳子,正往她头上插着更多的梅花。小丫鬟被拉开时,声嘶力竭地哭叫:不插够九十九朵,老爷会打死我的!

    三个儿子被并排关在三只笼子里。他们的胳膊被齐根砍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翅膀。腿骨裸露着,上面没了筋肉,就像纤细惨白的竹节。那巨翅的主人必然曾在万仞高空之上翱翔。三个少年都睁着眼睛,那表情却根本看不出是死是活。只有拿棍子捅一捅他们的身躯时,翅膀才会生硬地扑棱起来,那筷子一般的腿骨也会神经质地乱绊一通。

    我们七个人都是一身冷汗。如果不是以内力死命压制,我恐怕已经吐了出来。



    汪大锤是在宴席上死掉的。

    酒过半酣,他突然说:看看你们的样子,真让人恶心。

    丝竹声停了下来,我们尴尬得面面相觑。老汪最是和气不过的一个人,从未有过此等狂言。我正要推开面前的素斋去劝解,宏音已抢先一步上前打着圆场:汪兄,你醉了,还是先去歇歇吧!

    汪大锤一把推开他:滚开!谁是你汪兄?告诉你们,我是风麟!

    风麟,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疯子。我一阵颤抖。好几个人手中的酒杯都落了地。

    汪大锤、不,风麟爬到了桌子上。他仰头大笑道:怕了?你们今晚不会死。我说过,我每次只杀一个人。

    话音刚落,他就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软剑,手腕一转,一个剑花准确地抹了脖子。血喷了出来,那身躯立刻就像没了骨头一样,软软地倒了下来。肥硕的肚子正砸在一盆羹汤上面,合着他的血,溅了我们所有人一身。



    一阵彻骨的恐慌。谁都知道,汪大锤咽气的那一刻,风麟的魂魄已经又依附到了在场的另一个人身上。

    还是宏音一声大吼:都不要动!我们七人跟风麟都无冤无仇!现在马上自证清白!

    大家窃窃私语起来。四爷苦笑道:如何自证?那风麟依附到谁身上,用不了多久,就能知道他这一辈子所有的事。

    七个人从那天起,就没有再回过家。我们约好了,直到找出谁被风麟附了体,谁也不能离开。

    可是,找到了又如何?没人能打败风麟。你杀死他,他就占据你的身躯。

    他那邪恶的依附之法,已经让他学到了七七四十九个门派的不传之术。能数出来的,他已经杀了四十九个人。最后一个人死于三年前,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停手了。

    没有人知道,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宏音最终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杀死自己。毕竟,风麟只能依附在活人身上。

    这样,起码还能保住妻儿。



    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个和尚。我叫风鸣——是的,我就是那个疯子的师哥。

    我不敢告诉任何人,这一切似乎都是因我而起。

    ——赏梅观鹤,不过意淫。

    那年风麟不过十来岁的年纪,能言、善辩、好辩。只可惜,我比他更加能言善辩。我曾经是他,他如今是我。我想,相惜和相憎,有时并不矛盾。他刚说完上面的话,我就哈哈大笑:这辈子,你是不用想了。

    风麟看我半晌,说:我以后定要娶个叫梅的女人,生个叫鹤的儿子。

    他在没有成为传奇的时候,只说过这么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赌气般的话,我根本没想到他会认了真。

    我说:日后你当真做到了,项上人头,双手奉上。

    ——彼时,他当然也还是个和尚。



    生下他的女人是谁已经不可考了,他是个弃婴,微风护送着他的襁褓,沿着布满桃花瓣的溪水,送到了一个小庙门口。还是个小沙弥的我看到了他。他的脸仰在水面上,眼珠黑亮。我冲下河捞起了他,上得岸来,翻了一下襁褓,只吓得就手一扔。那时他除了脸上,浑身生满了密密麻麻银亮的鳞甲。一碰就掉,血珠渗出来。

    那年方丈还活着,他拄着拐出来,压住了大呼小叫。

    后来,方丈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风麟。风既是排字,又为感那清风的一段薄恩;麟呢,算是硬给了那不祥的鳞片一个好兆头。

    糙米磨成浆,再等它结出香喷喷的米油,然后刮下来,再吹去热度,最后喂进哇哇大哭的小嘴。大和尚们轮流做这件事,每个人都在心里做了一回父亲,这让整个小庙突然有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三个月上下,晨钟暮鼓声中,他终于褪去了最后一片奇怪的鳞片,人们也就慢慢忘记了去质疑他的出身。



    寺是武寺,僧是武僧。

    他的功夫,跟我一样,从小打得都是中中正正的名门正派的底子。

    因了捡回他的一段根源,我对他,总是更严苛些。这孩子,似乎跟我记了仇。风麟是极聪颖的,禅机一点就透,功夫一遍就熟。那时我也是少年心性,遇到这样一个对手,可想而知。



    后来他慢慢长大了。

    只可惜造化弄人,僧袍戒疤,突然就怎么也掩盖不住他的风流俊俏。

    十几年后,小庙香火日盛,十停人倒有九停是来瞧他的。

    唇红、齿白。光头日日刮,一觉醒来,竟又有了寸许的发茬儿。

    有个师弟,打坐时与他对坐,不知怎地就入了魔,口吐白沫,胡言乱语起来。更有宦门的小姐,只看了他一眼,回到家中,左思右想,便寻了短见。

    出家人是不讲人是非的,可是我听到他们说,这庙,乌烟,又兼瘴气。

    那一日,方丈在圆寂前,终于说:这里不能留你了。

    于是,他跪下来,磕了三个头,走了。

    走之前,他对我说:记着我们打过的赌。

    黑亮的眼眸,从未改变过。那就是我脑海中,他最后的样子。

    我的麟师弟,活在别人皮囊里的麟师弟——我知道他断不会占据我的身躯。

    我不是一个好和尚,惺惺惜惺惺,惺惺憎惺惺,都是动了凡心。

    毒药递到我面前了,突然,一个人冲上前来,一把打掉了它。

    梅妻鹤子(二)

    【苏梅】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那个蒙面的少年。

    那天爹爹去进货了,我支开了奶娘,偷偷跑了出来。这种事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干过了。因为此前爹爹的身躯一直不好,总是待在家里。这次终于有了机会。我溜出角门,蹑手蹑脚回身关了门,再转身,就跟他撞了个满怀。

    他扶住我,那蒙面的巾子掉了下来。我看到他一阵紧张。

    不过,我更紧张。

    那是世上最好看的一张脸。我见过的一切男子,都只配做他脚下的污泥。

    他叫风麟,多好的名字,也只有这名字才配他。



    我是死缠烂打跟了他的。

    他只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的名字里,有梅字吗?

    我说:如果你想,我可以有。

    后来我就不叫苏沛柔了,改叫了——苏梅。

    爹气得大病一场。我这才知道,他是个还了俗的和尚,据说是被庙里赶出来的——一定是他们诬陷他。他那么冷的一个人,怎么能做出那些让人听了就脸红心跳的事呢?

    后来他说起被赶出来的事,他说起自己是怎样蒙了面,遮起容颜也遮起戒疤。又是怎样沿着寺门前的小路,越走越宽,直通到城里来。

    他说:只遗憾,再不能跟我的鸣师哥辩禅机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躺在他身旁昏昏欲睡。可是,还没等我睡着,小鹤就醒了。我推了推他,他却还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我只好自己起身,揽过儿子,把乳~头摁进他的小嘴。

    我累,从来没有这么累过。被爹爹赶出来之后,我跟风麟在城外十里地处,开了个歇脚的小茶摊——用的都是奶娘偷运出来的体己。

    风麟说,他很喜欢这里。他讨厌城里的吵闹,也讨厌那些总往他那蒙面的巾子里探寻的目光。

    可是,他喜欢的是整日躺在床上,透过房顶的窟窿望天。茶水摊一早一晚是最忙的时候,每当呼唤“大嫂”、“老板娘”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就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小鹤常常在我背上大哭起来。我感觉到腰间一片湿热,可是一连一两个时辰,我都腾不出手来更换他的尿布。小鹤总是哭得嗓子都哑了。

    慢慢也就习惯了。我总觉得单凭我一个人,是拴不住他那颗心的。有了儿子来帮忙,总要好些。



    也有滋事的人,吃了东西不付账的、偷偷摸摸的、动手动脚的。这时,风麟的耳朵总是特别好使,他蒙了面就跳将出来,总是三五招就让那些闲人们求起饶来。

    他总是扳着人家的麻筋,那人就不由自主地软了膝盖,冲着我磕起头来。

    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不知怎地,他突然就有了些名号。都说是个一等一的高手。其实他对我说过,他的功夫,下死力气练的,都不是战,而是逃和躲。没人能近他的身。战,他那些看似蜻蜓点水的招数,其实都是几乎用了全力的。可在那些来挑衅的人看来,就显得很有风范了。于是,他们出手时总留了分寸,点到即止。输了,也输得体体面面,心服口服。

    每打赢一个对手,他总是打来二两酒,不多不少,也不要菜,吞下去就倒在床上。梦里总是说:鸣师哥,我赢了!

    我总是笑,他说过这个鸣师哥,是他命里的障星。

    这样的日子,我们过了好几年。

    本以为能一直过下去。



    那天他是去城里进货的,回来时,不要说货,连那独轮车都丢掉了。手里只攥着一张皇榜。我抢过来,看到上面画着一个凶神恶煞的歹人。他指着下面的字,告诉我,谁能砍了这人的头,就能得到一百两黄金。

    我对他说:我不喜欢你去砍别人的头,我也不要那么多黄金。

    他却说:你不是一直念叨银钱周转不灵吗?再说,小鹤过两年怎么也要开蒙了,拜师礼还没有着落呢!

    我低了头不说话。半晌,我对他说:你要杀的这人,必是人家父母的儿子,人家妻子的丈夫,人家儿女的爹爹。你杀了他,让他的家人怎么活?

    他看着我,说:这人杀了十几个女孩,都是十几岁还未出阁的,杀之前还侮辱了她们。她们的父母又找谁去说理呢?

    半夜,睡梦中,我听到他轻轻地起身。

    约摸一个钟头左右,他回来了,一身的煞气。衣服上虽没有一滴血,那浓重的血腥气却溢满了整间草屋。他把一个沉闷闷的包袱放在几子上。层层包裹着的,我知道那是一颗人头。



    百两黄金是一只瘦驴驮回来的。那是黄昏时分,风麟跟在后面,他说:这驴也归了咱们了。

    那么多黄金,在烛光下明晃晃地。

    风麟说:赶紧收拾一下,咱们得走了。

    我问:去哪里?

    他说:不论哪里,越快越好。

    我就赶着收拾。他把金子揣了满身,又把我收拾好的包袱抖在地上。他说:衣物不用带了,只带一两餐的干粮就行。

    我只好重新收拾。

    可是,刚出门,比金子更明晃晃的大刀就架在了他的颈子上。是官兵。那么多人,那么多马,那么多火把。

    我眼看着风麟被捉走了。有个瘦弱的老头,是跟着官兵一起来的,后来,他指挥几个人把我和小鹤带走了。



    我被带到了一个大院子,原来老头是个管家。院子是“宋老爷”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官,反正是很大的官。因为他有一个很大的院子。

    打探了很久,搭上了我的耳坠子,我才打探出风麟已经过了堂,那罪名一长串,生怕不能坐实,据说,不等秋后就要斩了。

    失魂、落魄。我就是在那样的浑浑噩噩中,听到院子里响了一挂鞭,不知谁给我换上了鲜红的喜袍。然后那个酒气熏天的老爷就扑倒在我身上。我挣扎,挨了巴掌。老爷说:你再闹,我就摔死你的小畜生。

    小鹤听到吵闹声,哭了起来,闹着要下地。老爷把一只枕头捂在了小鹤的脸上。

    我吓呆了,慌忙跪下来求他。涕泪交流。

    他倒笑了起来,松了手。

    后来我发现,他爱看我哭,我一哭,他就笑。

    那一夜,就像噩梦一样。

    不,那以后的每一天,都像噩梦一样。



    老爷不像人,他更像我小时候看过的西洋杂耍班子里的狗熊,他的眼神总是那么阴冷,藏在他那小眼睛里的,总是一些出人意料的坏主意。

    我想过死,我知道风麟肯定是已经死了。我有好几夜梦到他,他一身血泊,站在远处望着我。我走近,他却又消失了。

    可是我还有小鹤。那是风麟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血。我唯有哄着老爷,希望他能容我们母子这一世。我冥思苦想,那些曾被当年尚且在世的我娘嗤之以鼻的、二娘魅惑爹爹的招数,都被我拿来一一用了。所幸,大部分都很有效果。

    我们就这样活下来了,我和小鹤。

    ——风麟,我尽力了。

    后来,我腹中有了胎气。老爷的狂喜不像是假的——他的子息很是艰难。服侍我的丫鬟一下子多出来了一倍,天天无数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各种汤,变着法儿地补。为了让我歇着,专门请了一个奶娘来带小鹤。

    我开始不常见到小鹤了。我的行动渐渐笨重起来。



    那天,很晚了,老爷突然来了。那晚的他很奇怪,说实话,我觉得自己的想法很荒唐——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晚的老爷,似乎是凤麟变的。老爷的眼神第一次澄澈起来,那眼神,这辈子我只在一个人眼中看到过,他是我的亡夫,他叫风麟。

    我划着了火折子,摇曳的烛光中,他就站在那里看着我。突然问我:你还好吗?

    我点点头。

    他看着我,不眨眼地看着我。突然,他问道:小鹤呢?

    他从来没有这么柔声跟我说过话,这也是他第一次直呼小鹤的名字。我说:跟奶娘睡了,老爷,小畜生不会碍你的事,求你……

    他突然晃了晃,站不稳似的。他问:你说什么?

    我仔细嗅着,没有酒气。不知又是什么新的花样——我不能表现出对小鹤的一丝一毫的在意,这会让他发狂——我下了床,膝行着向他走去,这是他最爱的样子。我说:老爷,小畜生被奶娘带走了,我们不说他了,老爷乏了么……

    他突然把目光锁定在我的腹部。他说:你这是……有了?

    我惊慌起来,怕他是发了失心疯。可我还是柔声说:老爷怎么忘了,还有四个月就要生了。

    他突然大叫一声,接着就背过气去。

    醒来后,他再也没有踏入我的房门一步。只是,不知为何,他把小鹤收做了义子,还郑重其事地摆了筵席。

    有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梦是醒。跟风麟的那几年,也不知是幻是真了。

    我那新生的孩子,又是一个男孩。我以为老爷会高兴,我听到他在我的窗外焦急地踱步。可是,稳婆说,那孩子生下来就死了。可我分明是听到了他的哭声的,那么嘹亮的哭声,怎么会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呢?后来,我再回想,似乎是听到了溺水的声音,那些挣扎,哪些是胳膊撞在桶壁上,哪些是腿蹬在桶沿儿上,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一定是疯了。

    半年后,终于有了机会。我带着小鹤,偷偷跑掉了。

    梅妻鹤子(三)

    【兴春】

    我曾经是武林中的一等一的高手。当然,现在也还是。只是,我知道,我的日子快到头了。

    风麟找上了我。

    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上我。在宋丞相手底下做事的不止我一人,我只是碰巧被安排去捉拿他——当时他也没怎么反抗。

    那晚三更时分,我被宋丞相召去。传令的说:兴大人,老相国有请了。

    果然,宋丞相摆了酒,我受宠若惊。他问我功夫的事,句句都是行家的话。我讶异,他分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老头。

    后来我知道了,那不是宋丞相,风麟早就占据了他的身躯。跟我说话的是风麟,讨论套路和掌法的是风麟,一杯接一杯灌我的也是风麟。

    那真是好酒,据说是女儿红。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也不后悔那一晚的好酒。如果风麟不图谋我这具残躯,那么我们说不定真的能成为好朋友。

    怎样破我那独门的防备之术,我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那时,我心里到底是看轻这老头的——反正他也听不懂。



    后来,我醒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我不能言语也不能行动了。可是,我的身躯还在说、在动。这种感觉无法准确地描述。我的身躯被另一个魂魄占领了,而我的魂魄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它失去了一切控制力。

    我听着自己说话,看着自己跪在地上,向着宋丞相的灵位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风麟做戏的本领真的是滴水不漏。

    那宋丞相是失了脚从三层的台子上跌了下来,后脑撞在地上,脑浆流了一地。

    风麟很快知道了我这一生的故事。是梦。他在做梦,我却一直醒着。原来被挤到角落的魂魄是不能入眠的。我看着他从出生一直梦到我被灌醉的那晚。

    我的一切秘密都被他一一发现了。我是怎样在校场做了小小的手脚,才当上这个“大人”的,还有我是怎样背着悍妻去寻花问柳的。他在梦里过了我的一生。我的、不,他的嘴角在梦中总是带着一个讥诮的弧度,让我的牙根发痒。

    风麟当然也学到了我全部的功夫。我那独家的练气法门,我那一招制敌的绝技,一切,一切。他让梦中的我一遍又一遍地演练,醒来时,我那身躯又酸又痛。



    再后来,我也知道了,他为什么要占据我的身躯。他在找人,一个女人,一个叫苏梅的女人。那女人曾是他的妻子,不知怎地变成了宋相国的小妾。“宋相国”不能去找她,而“兴春”,可以。

    他辞掉了“大人”的名号,脱去了一身官服。那是我半生奋斗的成果,对此我只能干瞪眼。他找了很多地方,带着画像。可是,一个女人想要躲起来太容易了,这世上多得是半生都不出二门的女人。更何况,那女人据说身上还有不少银票——说不定,早遭了歹人。

    其实我也能读到一点他的记忆,只不过都是一些没有什么关联的片段。我总是看到两个清俊的小和尚,十来岁年纪,一高一矮,在一条铺满花瓣的溪边诵经,有时,又在机辩。矮的那个就是他,高的那个被他叫做鸣师哥。他们真是字字珠玑。不知为何,那些片段总是让我心旷神怡,完全忘记了自己正被囚禁在意识的深处。



    那天他终于得了准消息,找过去,却只找到一个新坟。那坟的主人,名字叫做苏沛柔。他看到这几个字就像见了鬼,那坚不可摧的防御也突然松懈了。我趁机舒展了一下筋骨,他也没有察觉。

    那晚他大醉。那是个小地方,他买光了唯一的客栈里所有的酒。难以入口的村酒,连酒糟都没有滤尽。我以为他是不会醉的,可是他醉了。执意要喝醉的人,总是终于会醉的。他醉了,呕吐不止,后来就倒在地上。

    我突然可以活动了。我指挥着自己的身躯,洗净地上和自己身上的污秽,然后挪到床铺上去。摇摇晃晃,只是那来自于酒意。我完完全全控制了自己的身躯,我狂喜。只要动一根手指,我就能把他的魂魄推出去。

    可是,不知为何,我迟迟没有这么做。

    终于,我抵不住睡意,沉沉酣眠过去。



    第二天醒来,我又一次被禁锢了起来。他也醒了,阳光照在我的身躯上,我感觉到眼皮一片通红。想要命令脖子转开,可是不听使唤了。最后身躯还是翻动了一下。我听见他对我说:不晒了吧?

    跟他人共用一只身躯的感觉,奇怪极了。我没说话。

    他又问: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呆住。

    他问:你明明是有机会的。

    我说:你呢?你又为什么不吞噬我的魂魄,而要跟我挤在这里?

    他笑了,说:看来你知道得还不少。

    我心中一动。

    我们突然像老朋友一样谈起心来。在旁人看来,我一定是个疯子,自问,又自答。他指出我在人格方面的瑕疵,我几乎要恼羞成怒了。

    我说:人都是这样的,这就是个争名夺利的世道,你要超脱,就无法立足。

    他却说:世道在你心里。你怎么看世道,世道就怎么待你。

    我心里又一动。



    赶了一天路,可是我不知道他要去哪里。第二夜,他又大醉。我再次行动起来。突然我心里有一个想法不能自抑——他总有一天会离开的。不知为何,这个想法突然让我恐慌起来。我偷偷运功,在他那魂魄的深处烙上了一个印记。那是我们本门的追踪印记,被打上这印记的人,即使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能知道他的消息。



    第三夜,我对他说:你不能再喝了。

    他竟听了我的,只发狂一般练起功来。突然,他劈头撞向一颗大树,我无法阻拦,疼痛传来,虽然没有想象得那么痛,可我和他的魂魄还是同时晕了过去。

    还是我先醒来,我顶着流血的脑袋,跑到最近的镇上去包扎。



    后来,很多个夜晚,他在我的身躯上留下了无数的伤痕。我越来越感觉不到疼痛了。现在换我开始做梦了。世界迷乱起来,我慢慢地不太清楚,我到底是兴春还是风麟了。我在梦里也过了风麟的一生。我甚至看到了那将他放在小溪中的纤纤素手。

    我也看到那个小沙弥,不及脱下鞋袜,就急急淌着水而来。

    我还看到了苏梅,那是个很美丽的女子,比我的那些脂粉堆里的知己更为美丽,那是一种天然的美丽,没有俗香来捣乱。这样一个女子,风麟怎么会弄丢了她?我替他一阵惋惜。



    再后来,我们遇到了劫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第一次看到了风麟杀人。他像一条水潭中最滑的鲶鱼,刀剑就像长了眼睛一样,总是堪堪避过他的身躯。我暗暗记着他的招数,也暗暗学着。



    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要走了。

    我问:你要去哪里?

    他说:我要去找鸣师哥,告诉他,那个赌注,我输了。

    他走了,那天早上醒来时,我的躯壳中只有一个孤孤单单的魂魄了,那就是我。不知怎地,我哭了一场,这可能是我自束发起的第一场痛哭了,所幸没有一个人看到。

    我也上了路。远远跟着他,去找他的鸣师哥。那印记总提点着我的路。

    风麟这次借了个歹人的躯壳,那人体格壮健、眉目粗粝。我窃喜,也许他是怕了?怕了我这太像他自己的躯壳?


    梅妻鹤子(四)
    【老瞎子】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谁来了,谁又走了。因为我是个瞎子。不但瞎,我还很老。没人知道我的名字,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躯是我借来的。

    我在坐牢,至于我为什么在坐牢,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毕竟,有些人不愿意去坐牢,就需要有一些人替他们去。这代替的人,有些可能有好处,有些像我一样浑浑噩噩,连好处都忘记了索要。



    那天又打架了。我讨厌打架。新来的小子,总是很生猛。拳头砸在不同的地方,声音很不同,有些像打碎西瓜一样清脆,有些像打在面口袋上面一样发闷。

    后来就没有拳头声了。那个叫风麟的小子打服了所有的人,也就用了不到半个时辰。毕竟,内家功夫和拼力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突然那小子向我走来,我一阵紧张。可是,他只是扶起了我,悉悉索索的响声传来。过了半晌,他又扶我躺下。我的身下忽地软和起来。我摸索着,是稻草,潮湿但比更潮湿的地面要舒服得多的稻草。

    我听见那少年说:以后这里我说了算,你们按年纪和体格来领稻草,不许多领,谁多领我就打谁!

    那般简单又兼粗暴,我忍不住想笑。



    以前我也认识这样一个人。

    其实,我是一个女子。或者说,曾是一个女子。我那女子的身躯已经死了,美丽的白绫,散发着最高贵的香气,我把那异国进贡的香氛撒了个底掉儿。反正以后也不会再用了,何必再省呢?

    帝王家又如何?也要等每年朝贡才有这奇香用。

    夫君说我不知足。他揽着我在怀中,说:你知道吗?取之不尽的东西,没人会珍惜。

    他是皇帝,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宠我的人,我是他的贵妃——不,已经是皇后了,我怎么总是忘记呢?

    大臣们天天参日日奏,要废了我的折子就快装满整个偏殿。

    统统留中。



    我却偷偷取下了他腰间那钥匙。那是整个皇宫中最神秘的所在,密道中密室的最后一间。据说,里面有着一样无价之宝,可以开天辟地、也可以毁天灭地的宝贝。

    一本书。一本发黄发脆的书。上面只记着一件事——如何“依附”。果然是天下至邪的禁书。书很薄,我三两下就翻完了,再翻一遍,就可倒背了。不过几百个字。

    他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他的身后,还有几个侍卫。

    他说:你怎么能来这里?

    我说:我不过是好奇,来看看。

    正在这时,我合上了那书,放回原处。只不知为何,突然一股蓝色的火苗腾空而起,那书登时被烧成了灰。

    他目瞪口呆,半晌,叹息说:这次,我也救不了你了。

    话音刚落,几个侍卫就摁住了我。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他的目光欲言又止。



    冷宫,真的很冷。因为没有火盆这种东西。棉被盖多少床也是不管用的。他来看我,他说:群臣震怒,恐怕得委屈你一段时间了。

    我嘟起了嘴,问:多久?

    他闪烁其词道:一两年吧。

    侍宠的人,总是那么骄纵。我没有看到他两鬓突然生出的华发,也没有看到他从不曾有过的愁眉。

    再来看我,已是三月之后。自从嫁了他,日日合欢,这是我从未曾感受过的滋味。我的心中,恨意徒生。

    依附,两种法子。一种不伤被附体之人,名曰借;另一种吞噬被附体之魂魄,名曰占。我想,只是借,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三尺白绫,一念地狱。

    我成了他,他的魂魄被我挤在一个角落,瑟瑟发抖。

    升殿。我第一次知道,大臣们的口中,我竟是妲己褒姒那样的人物。

    原来,打入冷宫还不够,他们定要我死。

    宋相国,那个总是在筵宴上偷眼看我的老头,他的言辞最为激烈。我突然想,砍掉他的脑袋也不错。

    可是夫君突然开了口,他说:万万不可。此人虽是个庸才,可到底是个忠良。



    入夜。牌子递上来,那么多名字,每一个都姹紫嫣红。我把最下面那个捡了起来。

    那是个娇艳的女人,满脸的惊喜与惶恐。那发髻没有三个时辰是梳不出来的,那妆容精致得像瓷器一般。我疑惑起来——她日日这般折腾,就是为了空等吗?

    我突然想看看其他人都在做什么。我离了她的宫殿,听到她在我身后颓然地跪在了地上,也听到了她压抑不住悲愤的啜泣。难道,这就是人们恨我的根源?

    一个又一个宫殿。慌忙忙地点烛,急吼吼地梳妆。我终于知道了夫君的心里,是实实在在只装着我一个人的。

    帝王家,为什么偏偏是帝王家!

    可惜,已不能回首。

    缘尽,就是如此。

    不顾我那夫君的苦苦挽留,那夜,我走了。



    走出宫门,一个老瞎子躺在角落里。盲目,正适合我,我是睁着眼睛的瞎子,正需要这样一个身躯。

    吞噬,原来是这般快意。

    只是,未及五更,我就被投入了囚车。



    那少年在我身旁躺了下来。我很惊讶,我那腌臜的气味是最好的防御武器,让牢房里的其他人自动对我虽不敬却远之。可他似乎毫不在意。

    深夜,他在梦中呼喊——鸣师哥,你错了!

    深深魇住。

    我摇醒他。他茫然,喘息渐渐平静下来。

    使了些气力,我突然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我的心脏正在尽力收缩,我的手脚却冰凉起来。不知怎地,我突然改变了想法——不,我不要把那个秘密带入坟墓,我要把它留在世上,借这个少年的手,让它开出鲜红的花朵来。

    捉住他的手,我把那依附之法倒背给他——那不见天日的三个月,我已经倒背如流。当时不知有何用,只是聊以解闷,如今却派了大用场。

    少年果是极聪颖的,虽然是倒背的毫无逻辑的句子,两遍之后,却已烂熟于心。我用尽全身气力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倒背出来,这是世上一等一的秘籍。

    其实这法子,跟武功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这个少年能用它来做的事,太多了。我带着微笑,放心地让心脏歇了下来。


    梅妻鹤子(五)
    【风麟】

    我已经走了仿佛整整一生。

    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苏梅,还有小鹤。

    那是一个茶水摊,一个跟我们曾拥有过的那个,一模一样的茶水摊。一开始,我以为平地出现了蜃景。

    小鹤已经那么大了,跟小时候的我长得一模一样。只是他束着发,也没有穿僧袍。

    我恍惚起来。

    馒首,熟悉的味道。苏梅说过,那里面包裹着货真价实的黄酥酪。

    我直愣愣地盯着她,她感觉到了我的目光,避开脸去。

    突然一个黑脸的汉子跳将出来,他揪住我:狗厮鸟,再盯着俺家娘子,俺就把你这鸟人扔到屋后的猪圈里去!

    那汉子比我这借来的身躯还要粗粝。我突然不能自抑地哈哈大笑起来。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只不过主角换了人。

    我任那汉子揪着我摔在了猪圈里,一只老母猪用温热的鼻息来嗅我的脸。



    入夜,老母猪凑到我身边,它的体温温暖着我,我的也温暖着它。

    正要入梦,突然一个人站在我面前大笑起来。我跳将起来,挥拳直击他的面门。却不是苏梅的那新夫。

    是兴春。恍惚间,我还以为是自己那大概早已腐朽了的尸身来寻我了。

    我不知道他何时跟住了我。我只知道自己满头满身的污秽。

    猪圈后的小屋里,火光一闪,一个魁梧的身影坐了起来。我连忙捉住他的手,提气狂奔出几里地。



    兴春问我:你到底要去哪里?

    我笑:前一秒钟,我还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我赌输了,我要回去告诉鸣师哥。

    我找到了一个水潭,洗去了污秽。

    兴春站在岸上看我洗澡。

    我说:非礼勿视。

    他又笑:怕甚么,这又不是你的皮囊。

    我心中突然一痛——这样回去见鸣师哥,恐怕他是认不出我来的。我又该如何跟他解释呢?



    ——以后你要做什么,鸣师哥?

    ——我啊,以后是要成名成家,开宗立派的。

    ……



    儿时的回忆又涌入我的脑海。终于,我走到了地方,那小庙比记忆中更小了。我的鸣师哥,他就坐在方丈的禅房里,他的身上披着方丈的袈裟。

    他的口中喃喃不止,手中木鱼不停。那是我们的本门功夫,借经文之力调息。我在房顶上静听着,那些熟悉的、陌生的经文。小时候我最不喜诵经,总是打瞌睡。经文都是在半睡半醒间读熟了的。

    黄昏时分,他掌了灯。

    烛花,噼噼啪啪,一个接着一个。

    兴春在我耳边悄声说:这蜡烛,怎么心不静呢?

    我狠狠剜他一眼。

    深夜,木鱼声愈来愈疾,经文愈来愈快。

    我看着鸣师哥,他的额上满是豆大的汗珠。胸前背后的僧袍,也全都湿透了。



    突然一阵狂笑,近在咫尺。我和兴春立刻背靠背摆好了架子,只是目光一时从烛火移到暗夜还不能适应。

    少说也有七八人,都是短打的夜行衣。

    打头的一个说:这可真是千古奇闻了。方丈夜读经书,竟有登徒子在房梁之上偷窥!

    我瞟了一眼鸣师哥,他还在诵经,只是木鱼乱了节奏,整个人也摇晃起来。

    来人突然就出手了。我还未习惯这具粗粝的身躯,因此动作笨重了起来。如此一来,我的一切优势就荡然无存了。不过七八十招,我的肩上、背上和腿上就着了好几下。

    兴春发一声喊,突然抢过其中一人的兵刃,是一杆丈余长的大枪,枪头并无樱子——人家说,使枪不带樱子的人,都是狠茬子,单等着用对手的血去染红枪头——我正胡思乱想,那枪的主人却被兴春挑开了肚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兴春使枪,也是最后一次。他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一连五刺,每一次出手,都是一击毙命。他一边舞着那枪,一边对我说:闪开点儿,这枪头喂了毒!

    我再看,那中了枪的人,果真各个面目青紫,倒在地上已没有了动静。

    还剩两个人。举着刀,连连后退。突然,一阵怪风,从其中一人那里刮来。兴春大吼:小心!便扑了过来。

    是暗器,同样喂了毒的无影针。

    兴春倒在地上,登时抽搐起来。

    我慌忙扶起他,那两人趁机跑掉了。



    我借力一坠,屋檐上顿时一个大洞,我和兴春稳稳地落在了鸣师哥的僧床上。

    鸣师哥兀自闭着眼睛,还在诵经。

    兴春已在捯气。

    我附耳说出那“依附”的法子,让他快快附在我身上。

    兴春的嘴角一挑:别费……力气了,那法子……我早就……倒背如流了。你……若不信,我现在就……背给你听……

    我说:快,附在我身上!说完,闭上眼睛,散去定神之功,好让他进来。

    可是兴春笑了:不,君子……有所不为。风麟,没……想到吧,我……这辈子,还是……想……做个君子的……

    我吼:什么君子不君子的,关你我屁事!快,你的脉象越来越弱了!

    兴春还在笑:我这也算……死得……其所了……



    兴春似乎睡了过去,只是身躯渐渐冷了。过了足有一个时辰,鸣师兄口中的经文终于停了。他对我合十道:麟师弟,别来无恙。

    我揪住他的衣襟:中途散功又会如何?

    他面无表情地说:就怕走火入魔。

    我怒道:怕走火入魔,比救人性命还重要?你这假和尚!

    他继续面无表情地说:不要哭了,你这样子真是丑陋之极。



    那晚,我应该携了兴春的尸首离开,可是我没有。鸣师哥跟我记忆里完全不同,他已经成了方丈,他为兴春安排了超度法会。

    是为了兴春,我对自己说。

    可是,第二天,就有人找上门来。我没想到,昨晚那寻衅又用毒的险诈小人,竟是所谓的名门正派。那两个活口,威胁说要告诉整个武林,我、兴春与鸣师哥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

    鸣师哥大怒,他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找我?

    我说:其实我是回来告诉你……

    他一摆手:不必说了!



    他摆了素斋,留住了来的所有人,说是给那些名门正派赔罪,还说要让我在席上下跪道歉并废了我的功夫。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并没有。

    那筵席之上,各个角色都丑恶如厉鬼,每一句不论是无心还是有意的话,听来都诛心。我预备着,一旦有人逼我磕头,我就一刀抹了脖子,再附在那人身上。

    可是并没有。客人们才吃了第一道菜,就纷纷倒在了桌子上,就像睡了过去。我狐疑地试探着他们的鼻息——个个都死了。

    鸣师哥仰天大笑。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变了。

    他说:难道你就没变?你这身皮囊是哪里捡来的?

    我说:皮囊真的那么重要吗?

    他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除了皮囊一无所有,你说重要吗?

    我说:你打算怎么办?这消息,靠杀人是封不住的。

    他说:未必,杀光所有人,难道也封不住么?

    我说:鸣师哥,只不过是谣言,有什么重要的?

    他正色说:我是要千古留名的,我不能让任何东西脏了我的名册!

    我颓然道:你手上要是沾了血,你那千古清名怕是再也洗不清了!

    那一晚不欢而散。



    一夜未眠。无数曾经无比鲜活的回忆,突然像是失去了色彩。

    第二天一早,鸣师哥口吐鲜血,跑到我的房间里来:风麟,救我!

    我慌忙问:怎么回事?

    他说:是我!兴春!你这师哥的魂魄太强,我跟他打得不分胜负,这皮囊恐怕要毁了!

    我喜泣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突然他又说:风麟,你一生荒诞不经,终于祸及我了!快让这厮从我脑袋里滚出去!

    ——是鸣师哥在说话,即使用得是同一具身躯,我也能马上分辨出究竟是谁在说话。我忍不住大笑道:鸣师哥,你还不明白吗?躯壳真的重要吗?此刻你到底是风鸣还是兴春?

    话音未落,突然那身躯激烈地自博起来。那景象真是千古罕见。眼见着更多的血喷了出来,我慌忙点了中脘处的三个昏睡穴,它才安静下来,双眼一闭,向后倒去,我慌忙扶住。



    约摸两个时辰,他醒了。我问:你是谁?

    那嘴角挑起一个弧度:是我。

    是兴春!我问:鸣师哥呢?

    他说:我算是暂时压住他了——这和尚着实有两下子!

    要离开了。兴春说:我一刻也不想再待在这秃驴的躯壳中了。

    我说:你这是连我也骂了,你忘了我的出身了吗?

    我们笑、闹。就像一切都不曾发生。

    他挑了一个死囚的身躯,恶贯满盈、死有余辜,但眉眼却跟我二人有几分相似。

    我劫了法场。

    兴春顺利地进入了那个身躯,鸣师哥也醒转过来。在方丈的禅房里,正在发生这种事,谁能想到呢?

    外面有小沙弥奶声奶气地问了什么事,鸣师兄就好声好气地答。我们屏着呼吸,等那孩子走远。然后,鸣师兄突然恶狠狠地对我说:以后你都不要来找我了。

    我说:好。其实我就是想告诉你……

    他打断我:不必说了!



    我和兴春就走了。走了没多远,不知怎地就来了追杀的人。出手狠厉极了,各个都是一招毙命的架势。后来终于留了一个活口,才问出来那日的毒筵竟被算在了我的头上。

    从此,日日被追杀。开始只是躲,后来,只好不停依附在那追杀我们的人身上。我和兴春做了一次又一次的别人。

    不知从哪天起,仇恨的种子开始深种。原来那些想要致我们于死地的人,各个都过着那么美满光鲜的生活,妻妾成群,子孙满堂,金银满屋,儿徒满地。

    兴春说:如果你想,你也可以。

    我只喃喃道:鸣师哥为什么不让我把话说完?

    后来我就留下了很多的“梅”和“鹤”,来提醒鸣师哥。我不相信他真的忘了,我也知道这些事肯定会传到他的耳中。



    我和兴春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我说:将来我肯定要下修罗地狱的。

    他说:不要怕。你那份我包了,你要下一万年,我就替你下一万年。

    我想了想,说:下地狱,也未必是坏事。



    那日,在场有七人,汪大锤已经被我附身三个月了。这七人就是当今武林排名前七的高手了。当然,这名次因为我和兴春的关系,总是在变的。

    汪大锤死后,我的的确确是附在了在场七人中一个的身上。我和兴春混在七人中间,只是没想到,他们竟然要玉石俱焚。我冷眼看着鸣师哥把毒药送到了嘴边。不料附在一个连名字我都没弄清楚的干瘦汉子身上的兴春,突然一把打掉了那药。

    登时大乱。

    宏音叫道:快,抓住西临!就是他!不要让他寻死!

    两个人上前死死按住了西临——哦不,是兴春。



    于四突然问鸣师哥:为什么那疯子要救你?

    鸣师哥张口结舌了几秒钟,突然出手,一把扭断了于四的脖子。

    宏音抢上前来,跟鸣师哥交起手来。

    那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看到鸣师哥出手。不过三招,宏音的喉头被生生掏了个大窟窿,血一直喷到墙上。

    抓着兴春的两人,只好放下他,跟鸣师哥交起手来。两人联手,也不过十几招,都倒在地上翻滚起来。鸣师哥一人补上一掌,两人便断了气。



    偌大的破庙,除了满地的尸体,只剩了我、兴春和鸣师哥三人。

    沉默,空气都仿佛冻结了。

    鸣师哥终于开口了:风麟,你要闹到什么时候?

    他却是对着兴春说话的,是了,不忍他死的,当然是风麟。

    我对他说:鸣师哥,我只想告诉你,那个赌注,我输了。

    鸣师哥的眼中闪过异样的神色。兴春突然说:不,你赢了,你们又没有赌期限。哪怕只有一瞬,你娶了叫梅的女子,生了叫鹤的儿子,你都赢了。

    鸣师哥问我:他在说什么?

    我心中大痛:你是真忘了?

    就在那一刻,鸣师哥突然出手,双手如鹰爪,死死掐住了我和兴春的喉头。

    他对我说:我怎么会忘了?只是,我是要开宗立派的人,我怎么能像你一样,被一个赌注拖累一生?



    可是,突然,他手中的力度就弱了下来。我看到兴春把一只断剑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接下来,鸣师哥突然收手。他似乎呆在了原地。半晌,他对我说:我割了脑袋,要是还能双手奉上,那就真成了怪事了!

    我对他说:兴春,你学他是学得不像的。

    他奸笑:以后会像的。

    我说:你还是依附在我身上吧,听你的声音从他的咽喉中吐出,我总觉得很不舒服。

    兴春问:想好了吗?

    问了三遍。

    我点了三遍头,散去防备。

    兴春就进来了。

    我们看着鸣师哥的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

    他说:这次是占,不是借。

    我说:我一早知道。



    于四的毒药很好用,我们一直等到那些尸体的粉末被风吹散,才头也不回地离开。
    @孤单与寂寞为伴 2017-09-28 21:33:47
    终于赶上了大部队,小手写的真不错,看的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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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感谢~嘿嘿~
    @抹去心情的灰 2017-10-01 06:34:54
    楼主楼主,什么时候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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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都是周日晚上9点左右更新哦~(*^__^*)
    @抹去心情的灰 2017-10-01 06:35:14
    快点出来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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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日九点准时更新~(*^__^*)
    更新一篇~

    湿狗粮(一)

    ——诶,小光,要是便秘和拉肚子必须选一个,你会怎么选?

    肖玲问这话的时候,我正在吃她吃剩的半根烤焦了的热狗肠,第一口咬掉了大半截深褐色的萨拉米,第二口就只剩了浅褐色混杂着玉米粒的酱料。我恶狠狠地把可乐递给她:以后拧不开瓶盖不要找我!

    她灌下几口饮料,吃吃地笑了半天,对我说:你真以为我拧不开瓶盖?你想想,如果瓶盖这种东西,世界上半数的人都拧不开,那设计它的人,脑子岂不是进水了?

    我问:那你怎么老让我给你拧?

    她说:为了满足你的英雄主义呗!现在又没什么兵荒马乱的,只好在小事上让你体验一下骑士精神了!

    我说:骑士精神不是这个意思……

    她说:别掉书袋,忘了约法三章了吗?

    我只好闭嘴,恨恨地咀嚼起来。



    我们正走在一个公园里。公园叫什么名字或者在哪儿一点儿也不重要,只要它是公园,有假山有垂柳有人工湖有凉亭就够了。青年男女之间的交往就需要这些东西。假山可以倚着拍照,当然兴之所至也可以爬上去;柳条可以编成草环,柳叶和柳枝都可以充当简易的乐器,演奏一些五声调式的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人工湖可以划船钓鱼,当然赌咒发誓的时候也很有用,因为一般水都很浅,跳下去也淹不死——淹死在人工湖里了也没有淹死在大江大河里听上去体面;至于凉亭,用途就更多了,不过,如果你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途,也不要在别人使用它的时候跑去盯着看,不然你的人身安全绝对堪忧。

    肖玲的约法三章,具体就是:第一,不许动手动脚;第二,不许赌咒发誓;第三,不许掉书袋。

    所以我这个女朋友,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也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因为人类最靠谱的感觉——触觉,在我们的关系中基本被废弃了。我只能依靠其它不太靠谱的感觉去描摹她这个人。

    先说视觉吧,说实话,这几年我一直没太弄清楚她到底长什么样子。三年前,她刚上大一的时候,留着齐耳的短发,戴一副大眼镜。我对她那时候的样子很满意。她那双毛茸茸的大眼睛完全被隐藏在酒瓶底一样的镜片后面了,看上去就像人群中最普通的一个姑娘。只有跟我躺在公园凉亭里的时候,她摘下了眼镜,目光迷离地望天时,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才会显露出来。

    ——可不要想歪了,我说的“躺”是一人占据一长条凳子,再把鞋脱掉。头对头,当然,想脚对脚也可以,不过那样就起不到驱赶其他看上这块宝地的家伙们的作用了。毕竟,一个公园里就那么几个凉亭。又遮阳又挡雨还透风,想坐就坐,想躺就躺。这种稀缺资源自然会遭到哄抢,大爷大妈们尤其凶猛。为了霸占凉亭,我总穿着一些奇怪的袜子,视觉效果非常震撼:把白袜子放进墨汁里面染黑整个袜底再晾干,这样的袜子看上去就像生化武器一样。于是来来往往的觊觎者们就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肖玲了:这姑娘怕不是有鼻炎吧?要不就是有鼻咽癌!

    继续说视觉效果。等她上了大三,有一天,她跑到我们单位楼下来等我,就站在门口,我的必经之地。可是我没看见她,扬长而去。当然,我看见她了,只是没有想到那就是她。因为她摘掉了眼镜,还烫了头发,穿了一条极具曲线感的裙子。脸上还化了妆,看效果应该出自她宿舍那帮到处找人练手的损友之手。总之,这样一打扮,她看上去猛然间就老了十岁。所以,我批判性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不到0.1秒就离开了,因为我对于一切“资深”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后来她哭着追上来,说我一点儿也不浪漫,说她本来想给我一个惊喜——惊喜这种东西,恐怕只有最无聊的人才会喜欢吧。我终于认出了她,蹲在地上笑了三分钟。我们去吃大排档,就有几个小青年总瞟她,脸上还带着玩味的笑容,目光上上下下,顺带扫过我。这种体验从未有过,又美滋滋又麻烦。

    我对于面子这种事总是不太在意。但吃个猪脚饭吃成了动物园里的大熊猫,我还是很窝火。后来我就跟他们打了一架,在其中一个家伙头上开了个瓢。当然,瞟了肖玲的不止他一个人,可是他的眼睛最大,眼珠和眼白活动的时候看得最清楚,这让他的猥琐变得明目张胆起来,格外招人恨。其实他长了这样一双眼睛,只能被迫做正人君子。可生活还没教会他这一点,只好让我来动手了。



    我在急诊室里的样子很是惊悚——整件衬衫的前胸都浸满了血渍。其实那都是鼻血。我被其中一个手快的家伙打破了鼻子,于是我就低下头来,控制着角度和力度,尽量让鼻血把衣服染得均匀。以至于120来的时候,那个咋咋呼呼的小护士问我:你还能走不?不能就躺下来,我们有担架!

    说了好几遍,盛情难却,而且那个小护士长得还挺合我的眼缘。后来我就把全身大半重量挂在了她肩上——大概就是那个时候,肖玲跟我记了仇吧。等到了医院,小护士发现上了当,就撇着嘴,拿一双棉花锤一样的小拳头,给我从脑袋打到尾椎骨。肖玲的脸色就更臭了。不过,我都为她打了架了,现在我是英雄,我的英雄光环没褪去的时候,原则上,我干什么都能被原谅。肖玲当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除了摆臭脸什么也干不了。

    警察和事老一样给我们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就走了。对面已经来了七八个人,我只好也赶紧攒人。可是还没等电话打出去,一个人踱进来了,光头那么显眼。我喊他:老Q!

    他一愣,看到我那一身的血,连忙跑过来:小光?我操!你这是到哪儿浴血奋战去了?怎么着,要光荣了?

    我说:滚!诶,回来——来根儿烟!

    老Q刚拿出打火机,小护士翻着白眼走了过来:这儿不许抽烟!

    我连忙说:不抽了,不抽了!顺势把老Q的大半盒好烟还有那个看上去还不错的zippo给揣进了裤兜。

    老Q气得干瞪眼。

    正在这时,对面那帮小子里面,领头的那个恭恭敬敬走过来:圈哥!

    我赶紧咬住嘴唇,怕绷不住笑。我这人虽然年纪不大,可从小都跟老Q这帮人混,辈儿可高。

    后来就一排人过来跟我鞠躬,连同被开瓢的那个,整整齐齐的,一二三,鞠躬!把肖玲和小护士乐坏了。



    临出院,小护士在我手心里放了个东西。回家后展开,是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我一扬手扔到了窗外。

    那晚肖玲打电话来嘘寒问暖,可是没说几句就呛了起来。她还委屈了。我鼻梁骨裂了我都没哭。就怕这样的时候,两个人都觉着委屈,都想让对方找补。我跟她大吵一架,两个人都元气大伤。

    放下电话,我抽了根老Q的好烟,妈~的软绵绵的一点没劲儿,就像肺里塞满了棉花,跟老Q那个货一样。我心烦意乱,屋里乱转了半天,突然就拿起手电筒,跑到楼下的花坛里去了。那个纸条儿正掉在一泡浓痰里,我犹豫再三,还是给捡了起来。



    小护士说,她正下了小夜班,要去吃夜宵。

    我赶到前几天打架的大排档,没想到又遇到了那几个小子,他们那架势跟驻场嘉宾似的。看到短短几天,我就又换了个不错的妞,个个都瞪大了眼睛。

    小护士只吃皮,不吃肉。肖玲只吃肉,不吃皮。小护士说:皮里面有胶原蛋白,美容养颜。又说,吃肉腿会变粗。肖玲说:肉里面有蛋白质,强身健体。又说,吃皮会长胖。

    反正我是来者不拒,也没什么吃相,我吃过饭的桌面,跟黄鼠狼扫荡过没什么两样。小护士爱笑,笑起来也好听。我感觉好极了。肖玲这人的幽默感总是慢半拍——奶~奶~的,我老想着肖玲干什么呢!

    吃完饭,小护士说:看电影走!



    午夜场,放杰克与肉丝。小护士说:没劲儿!

    直到这一刻,我才仔仔细细看了看她。她吃着一包雪果子,整个的山楂填进嘴里,两秒钟后,用手接着,吐出来干干净净的籽儿。我总觉得她这一手能去申请个什么吉尼斯纪录。小护士长得也有些啮齿科的感觉,不过,是又美丽又愚蠢的那一种。

    肉丝脱光了,我们前后左右的一对对也开始渐入佳境。只有我跟小护士还捧着一堆零食正襟危坐。我突然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前座站起一个铁塔样的胖子,问我:你笑啥?

    小护士拉着我夺路而逃。她跑得也像啮齿动物一样快,比我还快。我们跑了好远才停下来。手是什么时候拉在一起的,我完全记不得了,只感到一手心的汗。她仰头问我: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我怂了,偷偷在裤子上擦着汗,半天没说话。这样的姑娘听说过,没遇见过。纸上谈兵谁都会,可这么一个大活人香汗淋漓地站在我面前,还是让人措手不及。

    小护士又问:带身份证了没?



    我们找了好几家,才有一家没客满的。环境挺好,还赠送开床服务。小护士去洗澡了,哗哗的水声中,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夺路而逃。

    毕竟,我只是想小小地报复一下肖玲,我还想告诉她我跟小护士吃了饭、看了电影的事呢,好气歪她的鼻子。可是,现在变成真正的犯罪了。

    小护士洗完澡出来,啊了一声。她肯定闹不清为什么房间里突然一片漆黑,床上还有个人在打呼噜了。

    为了装得像,我连打了半个小时的呼噜,最后都有点儿缺氧了,嗓子又辣又疼。后来真不知是晕过去还是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脖子上的一阵温热弄醒了。小护士正趴在我脖子上,头发全扫在我脸上。我迷迷糊糊地问:干嘛呢?

    她说:给你盖个章子,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一下子醒了过来。


    湿狗粮(二)
    镜子里有个端端正正的血红印记,正面看,侧面看,都能看到。角度委实刁钻。看上去不像任何动物或者昆虫造成的伤痕,也不像抓挠伤和钝器伤。这么热的天气,难不成我要换上高领衫?或者围上大围脖?那也太欲盖弥彰了。我捂着脖子问:这东西几天能褪掉?

    小护士说:褪掉?等快褪掉了我会给你盖上新的!

    不对,很不对。我听说这种事是只有一次的,更别说我们根本没有负距离接触过。可是她暗示我还有下次——或者不只下次。



    我躲了肖玲一整个礼拜,脖子上的东西才彻底褪掉。同事们也笑了我一整个礼拜。我恨死了小护士,就专门在她调休的时候给她打电话。我说:你干脆杀了我得了,你都不知道我这礼拜怎么过的!

    她就笑,笑得叮叮铃铃响。然后说:这么快褪掉了?你新陈代谢比一般人快啊?

    我没说话,在想她的一般人究竟有多一般,又有多少个这么一般的人。

    她继续说:那我得给你补补了!

    我压掉了电话,她没再打过来。



    肖玲是第一个让我想到“一生一世”这个词的姑娘,也是唯一的一个。那年她刚上大一,参加了学校的一个社团,被分配拉赞助。一进门先鞠了个躬,弄得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回个礼了。后来就开始说,滔滔不绝,我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说了十几分钟,我终于不忍心了,打断了她,指出了她弄错了部门这个事实。肖玲愣了半分钟,小嘴一撇,我以为她要哭了,可是她把那个向下的弧度及时调整回来了,咧嘴一笑,又鞠了个躬说:谢谢领导,打扰了领导!

    后来,她一跟我生气就叫我领导。在单位我大大小小是个头儿,也有人这么叫我。可我现在简直不能听见这个词,总觉得这就是暴风骤雨的前奏。

    现在换肖玲不接我电话了,我又不好去她的实习单位堵她。我不知道这种所谓的冷战要持续多久。女人的武器可真不少:眼泪又多,又能撒娇撒泼,还喜欢玩失踪。肖玲就像在我心里套了个紧箍咒,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魔法。早上吃碗面,我能在浮在汤汁上面的油花里看出她的侧影来;中午偶然抬头看天,她就在云彩里跟我傻笑;晚上一闭眼,她就跑到我梦里来。



    我琢磨着是不是该搞个大场面。不知道是谁说过,反正我记住了,女人对于浪漫天生没有抵抗力。我打电话给老Q,他是我唯一一个搞婚庆的朋友。他问:你那个小对象成年了吗?

    我说:现在在校大学生也能结婚了,七月一号的新政,你还干这个的,这都不知道?

    他说:大学生?我以为是个高中生呢!说完,吭哧了半天,又说:现在全国也没几个在校就结的,你这么着急,什么情况啊?

    我说:嗨,你想哪儿去了?我就是觉得吧,老这么耗着我心里没底儿。

    他问:你没底儿还是她没底儿?

    我说:我~操,你是不是换了个脑子?从没听你说过这么有深度的话。

    这时,一阵有些熟悉的叮叮玲玲的笑声传来。细听,又没了。老Q说:行,你想搞就搞呗,兄弟这里没问题,要人给人,要车给车。我还有两门十八响的礼炮,都用上够不够大阵仗?说完一阵奸笑。

    我说:你给我想个主意,不,想几个,我挑。钱照付!

    他说:行!又说,噢,对了,灯泡他哥满世界找你呢!

    我问:谁?

    他说:灯泡啊,让你开了的那个!

    我眼前浮现出那双乱转的大眼睛来。我问:什么来路?

    他说:反正我说不上话。

    我想了想,说:来呗,大不了我支着,让他也给我开了!

    电话那边传来几声干笑。



    话虽然这么说,再出门,我还是翻箱倒柜把多年不用的行头别在了后腰上。我选了老Q的第一个方案——直接点儿。那天是周末,肖玲肯定要回宿舍洗衣服——她有洁癖,穿出门的衣服不会再穿第二次,一定要洗过。冬天的时候,她的手上裂了口子,我还是从她的手上第一次看到了冻疮长什么样儿。后来,我吭哧吭哧给她们宿舍搬去一台洗衣机。不料第二天就被楼管阿姨缴获了,后来那机器给我托梦说,现在正在她农村老家给全村孩子洗尿布呢,一天得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儿,还没劳保,都上锈了。肖玲听我这么说,乐得像开了花。

    我到了她楼下,摆好阵仗,好多人围了过来,手机都举好了准备拍。可是一连好几个带话儿的女生下来告诉我,肖玲不在。我不信,塞了楼管阿姨一百块,跑到她宿舍一看,果然没人。我还不死心,正想去女厕所看看,电话打了过来。

    一个阴沉的声音说:孙子,知道我是谁吗?

    我说:我孙子那么多,你是哪个啊?

    他说:还嘴硬!

    电话那边传来沉闷的声音,好像有人在打一只破了面儿的鼓。电话里那人咬着牙说:你给我出声儿!

    ——嘶!

    一声牙缝里漏出来的惨叫。虽然我从来没听肖玲发出过这种声音,可是我马上听出来了,那就是她。我顿时眼前一黑,尽量控制着声音里的颤抖:孙子,你动她一根寒毛,我这辈子跟你死磕,你信不信?

    他阴笑道:我好怕啊,我动了她不知道多少根寒毛了,咋整?

    我问:你到底是谁?

    他说:你干了什么事儿,自己没数?

    灯泡——他哥!我猛然想了起来。我说:事儿都平了,你还想怎么着?

    他说:平了?我弟残了!三级脑震荡,一辈子都离不开人了,随时会抽抽!



    我到了灯泡他哥指定的地方,一个破旧得根本想不到里面还住着人的筒子楼。本来想叫老Q,想了想,这事儿得我自己摆。

    没见到肖玲,这也在我意料之中。一进门就是一通招呼,我忍着没把后腰的刀拿出来。那是一把见过血的匕~首,据说这东西见了血之后,就会特别嗜血。送我这匕~首的人现在还没出来。十几分钟后,透过充血的结膜,我终于看清了,屋里一共三个人,其中一个脑袋上包着网纱袋,正是灯泡。我在另外两个人脸上搜寻着五官中相似的特质,可是并没有找到。下死手的那个留着脏兮兮的大胡子,还有一个压低了帽子,面目不清。

    大胡子说:也没别的意思,我家灯泡从小到大没让人这么欺负过。

    原来他就是灯泡那个只手遮天的哥哥。我说:你说个数吧。

    他说:老子不缺钱。

    我等着他的下一句话,他却沉默了。我只好问:肖玲呢?

    他说:别担心,你那小美人儿是我请来的客人,这会儿自然好吃好喝伺候着。

    他把两个“好”字咬得格外重,生怕我听不出画外之音。我没了耐性:痛快点儿,到底要怎么着?

    他想了想,对戴帽子的努了努嘴。那人转身拎来个袋子。是狗粮。

    我看着戴帽子的用一只狗食盆盛了半盆狗粮,然后放在我面前。

    大胡子说:你吃了,这事儿就算翻篇儿了!

    我看着那大半盆狗粮,刻意做成狗骨头的样子,两头粗中间细,如果不是在这个情景下见到这样的东西,我肯定会觉得它的设计者是个天才。

    我端起盆,大胡子说:别急,吃这东西,得有规矩啊。

    戴帽子的就过来扳我,压着我肩膀,又从后面踹我膝窝。

    我问大胡子:是不是我吃了,你就放了肖玲?

    他说:那当然——翻篇儿。

    我就任由戴帽子的绑了我的双手,跪下来用嘴去够那狗粮。

    大胡子又说:别急,这么吃干巴巴的多难吃啊,我给你加点儿汤。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不祥的预感升起。果然,解皮带的声音传来。

    狗食盆又被放在我面前,狗粮浮在他的尿上面。我连忙躲开。

    大胡子说:你要这么着,我就没办法了。我好心好意要跟你翻篇儿,你怎么不领情呢?



    狗粮这东西,里面放了吲哚类的诱食剂。这东西的味道人人都熟悉,就是新鲜的米田共飘散出的气味。估计狗也没吃过尿泡过的狗粮。这样一想我就有点儿平衡了。大胡子在那咔咔拍照,他说:对不住了兄弟,我不是针对你。只不过你早上了岸了,我却还得在这潭子里混。

    我说:肖玲呢?

    他说:你给她打电话吧。



    电话接通,肖玲的声音很冷静:小光?

    我问:你在哪儿?

    她说了个地方,我最后看了一眼屋里的三个人,就走了。走到楼下,扣着嗓子眼儿吐了好几分钟。然后坐在地上缓了三十秒,就爬起来去找肖玲。

    我找到了她,就在这个破小区另一栋楼已经拆掉一半的平屋顶上。绑她的人很专业,五段式的绑法,即使手没被绑住自己也解不开。我的匕~首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脱下衣服披在肖玲身上,她的表情木木的。

    我抱住她,感觉到她在微微颤抖,浑身又冰冷又僵硬。

    我说: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让你受这个罪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你又忘了我们的约法三章……

    过了好久她才有要哭的意思。我哄她半天,哄不好,又急又气,只得甩她一个嘴巴:别在这儿哭——腿能动了不?

    她一眼眶的泪,急急地往回收,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裹挟着她下了楼,路过灯泡那个楼,我用匕首在墙上做了个记号。


    湿狗粮(三)
    我以为肖玲会大病一场,毕竟没几个人禁得起这么惊吓。可是她第二天就跟没事儿人似的了。她说:没挨那帮孙子的打,倒让你打了个嘴巴——从小到大还没人打过我呢!

    我只摸摸她的头。

    她又说:我也算是帮你扛过事儿了,诶,你说这算不算生死之交?

    我说:姑奶奶,咱把乱用成语的毛病改了行吗?

    她说:改不了啦,你能把吃屎的毛病改了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肖玲以前也这么开玩笑,骂我是狗,骂我是猪。可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这么别扭。我想要转移话题,一时又想不出合适的话题,最后冲口而出的是:咱俩结婚吧!

    不料肖玲一听,猛地大哭起来,声音那么大,吓得我手足无措。

    我说:不结了,不结了,我跟你开玩笑呢!

    哄了半天,她又笑了:说出口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别想赖账!



    小护士来了,在我单位楼下,鬼知道她是怎么摸到这儿来的。我下了班,低着头就往外冲。装修房子的事儿,让我头疼极了。电工师傅带了个小徒弟,我盯着的时候就自己干,我一转身,他就在地上铺了报纸躺好,抽着烟指挥那个看上去也就十来岁的徒弟干。肖玲根本镇不住他。

    小护士拦住了我。我抬头一看,恍惚间没认出是她。我暗暗思考着自己是不是有点儿脸盲,这种病去医院看,该挂哪个科呢?

    她换了发型,还应该换了别的,总之就是不太一样了。要不是她笑起来那副啮齿类动物的神情,我真不太敢认。她劈头盖脸问我:湿狗粮好吃不?

    要不是她是个女的,我真想抽她。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她说:有人把照片发到群里了。

    我接过她的手机,是老Q的群。我问:你怎么在这个群里?

    她说:圈哥拉的我。别管这个了……

    我打断她:你怎么认识老Q的?

    她说:我认识他可比认识你早,三天两头挂彩,知道我缝得又不疼又好看,次次都找我。诶,你别打岔,我就不明白了——白开水样儿的一个姑娘,值得吗?

    我说:值不值你说了不算!

    她说:嗬!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呢!

    我说:这事儿没辙,就是个先来后到的事儿。

    她说:你真是属驴的。

    我看着那些照片,湿狗粮一、湿狗粮二、湿狗粮三……各个角度。然后一扬手把她的手机扔了。没回头,听声音应该碎得很均匀。



    我在前面走,小护士跟在后面。我说:找个银行,给你取钱。

    她问:取钱?

    我说:赔你手机。

    她说:那你可赔不起。

    我说:别闹,我烦着呢。

    她就站定,我往前走了两步,也不跟上来。我想了想,再没回头扬长而去。



    领证那天晚上,肖玲还在新房盯着装修。她大口吃着我带去的盒饭,一边对我控诉新的电工师傅。我点了根烟,一口吸掉半根,胸口又酸又苦。我问她:咱俩去别的地方怎么样?

    她问:去哪儿?去多久?

    我说:我还没想好,就是离开这里。

    她问:你没毛病吧?我还有半个月就转正了!

    我说:我是认真的。

    她说:你跟灯泡那事儿不是寥了吗?

    我说:他那边儿是寥了……

    她说:小光,我一直想跟你说,你现在好歹也是个公务员,不要再跟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一样喊打喊杀的行吗?

    我说:咱这小地方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

    她问:你怕了?

    我说:我还没怕过谁。不过,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有你,说不定还会有孩子……

    她低下头去,半晌,问我:房子呢?装到一半不管了?不至于这么急吧?

    我说:要走就快快走,房子要么放着,要么卖了。

    她说:你让我想想。



    第二天,肖玲告诉我,她不想走,毕竟,她的爸妈都在这个城市,她是说好了不远嫁的。她的消息发过来的时候,我正陪小护士挑手机。一个粉的,一个更粉的,非让我说哪个好看。我说:都好看极了。

    她就高兴地说:那都买了吧。

    我眼皮也不眨地刷掉了洗手间的大半地砖。

    买完手机,她还非要请我吃饭,我不去,她就整个人往我身上挂,我躲都躲不及。



    只好去了,小城最好的馆子,她轻车熟路地上了二楼。一个叫什么堂的包厢。我浑浑噩噩地跟在后面,只想着离开这里重新开始的事,直到她推了门,我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十几人的大包厢。

    已经收不住脚步了,我闯了进去。老Q,大白,豁子,还有很多熟面孔,只是叫不出名字了。都是曾经的“生死之交”,当然,没死过,只是有过很多次接近死的程度。他们都站了起来,以前见面的你捣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变成了一板一眼的握手寒暄。那个时代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一圈下来,老Q说:小光,你不要怪琪琪,我让她把你哄来的。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是真怂还是装怂?

    琪琪就是小护士的名字。我说:点菜了吗?这儿的东坡肉特好吃,这么多人,怎么着也得来个三份儿!

    他说:吃你XX,兄弟们的脸在这儿杵着呢,你以为打的是你一个人的脸?

    我说:那你说怎么办?我这正张罗婚礼呢?

    这话说完,就有不明就里的人给小护士道喜,她也不解释,只抿嘴一笑。

    老Q伸出手压住了大家的噪音,说:我已经找了摆哥,他说让你提条件,那帮孙子是坏了规矩了。

    摆哥,因为善于摆事儿被起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是我们这群人里面,当之无愧的大哥,当然,现在他早已是一个神龙不见首尾的人物了。

    我说:我没什么条件,就一个,把照片删了,把这事儿忘了。

    老Q说:你觉得可能吗?

    我说:我去下洗手间。

    我跑到吧台,没想到收银员说,今天的帐挂圈哥头上。只好悻悻地回了包厢。老Q说:你tm真怂了?想跑?

    我说:我只是想好好结个婚,好好过我的日子。咱们以前干的事儿,比这过分的不多了去了。就许咱在人家头上拉屎,不许……

    老Q打断我:你要么现在就滚,一辈子别回来,这事儿不趁热扳过来,以后有你受的!说完,他噌地站起来。

    小护士拉住他:圈哥,干嘛去?

    老Q说:我tm不跟怂人吃怂饭!

    湿狗粮(四)

    一瞬间人走光了,每人都剜我一眼。偌大的包厢,只剩下我跟小护士。

    她说:点菜吧,你不是说什么肉好吃吗?

    我强打精神说:东坡肉,就吃那块皮。来两份,咱俩一人一份——不,来三份,我要带走一份。

    她说:别啊,凉了不好吃。你那新娘子呢,叫来一起吃,反正有人请客。

    我说:你别蹬鼻子上脸啊。

    她说:你对你那新娘子也这么凶?

    我突然一阵懊悔。那顿饭,我又夹菜又倒饮料,再没恶狠狠地对待她。



    深夜,我给肖玲打电话,她接起来,迷迷糊糊地问:出什么事了?

    我说:我们还是走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走。我就不信了,他们还能杀了你不成?

    我说:走吧,咱们去个近点儿的地方,去B市怎么样?就一百多公里。

    她说:你知道我是费了多大劲才买到这套学区房的吗?你知道我是怎么……

    我打断她:还是走吧。

    她说:你就为了可能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别人会驳你的面子这种小事,就把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幸福一下子葬送了,你不觉得你很可笑吗?

    我说:……我再想想。你睡吧。

    她说:我真累了,以后晚上过了十一点不要给我打电话了,下了班还要盯三个小时装修,我又不是铁打的!

    电话啪地被挂掉了。



    小护士又一次在下班的时候堵住了我。她说:今天我生日。

    我说:生日快乐啊!

    她说:然后呢?

    我说:然后就快乐呗!

    她说:你都不请我吃个饭?

    我说:赵雅琪同志,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下个礼拜天就要办婚礼了?

    她说:你的新娘子把你拴她钥匙链上了?

    我说:又来劲是吧?

    她就有点儿要红眼圈。

    我只好问:吃什么?



    吃的是小龙虾。我一直心存疑虑——这种东西到底能不能吃。甲壳类的东西,总让我有一些很不美丽的联想。小护士倒吃得很开心,面前的壳子堆得老高。

    她一边吃,一边说。我一边听,一边抽掉了半包烟。

    突然后桌有人拍我肩膀:哥们儿,我们这儿有个孕妇!

    我一回头,一个像发喧的馒头一样的女人冲我扬了扬手里的大钳子。小护士说:骗谁呢,哥们儿?孕妇跑来吃这个?

    拍我肩膀那人突然乐了,他说:哈哈,你不就是吃湿狗粮那哥们儿吗?

    他的声音很大,不大的馆子里,大家都抬起头来看我。



    当晚,我给老Q打电话,让他给我约局。他拖长音调,打了半天官腔,我只好用他最熟悉的方式跟他沟通——正经字眼儿藏在脏字儿缝里往外蹦,这下他才兴奋起来。

    约到了周末,星期六下午。老Q说:没tm什么事儿是一顿酒解决不了的,喝断片儿了就都tm过去了。

    我没说话,挂掉电话,找到了十几年没用过的磨刀石,把我那匕首磨得锃亮。不知怎地,一走神,食指就碾到了刀刃上,立马见了血。我想起送给我匕首的那个人,他说:这刀喜欢血。我垂下食指,让血一滴滴溅在刃口上面,然后继续磨。铁腥味儿传来,我的鼻翼扇动着。

    郑建国。原来灯泡的哥哥有着这样一个根红苗正的名字。他的外号叫耳朵,耳朵这东西,别人都有两只,他只有两个四分之三只。难道大家叫来叫去能把他残缺的部分补回来?

    我盯着他的耳朵,视线来来回回。喉结的位置,颈动脉的位置。不知怎地,我觉得腰后的匕首跳了一下。

    等了好久,我在十几年后又一次用到了偷酒的法子。吐在手心里,吐在水杯里,吐在袖口里,就是不喝下去。千杯不倒的人都跟我一个路数。终于我等到了机会,郑建国要去放水。

    ——来来来,老郑,我扶你!

    ——小光,大气!不多说了,来,再走一个!

    我扶着他,一边把嘴里的酒吐在门口的花盆里,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向洗手间。



    好多血,来不及似的往外流。郑建国的血不知道为什么腥味儿特别重,熏得我都快吐了。他没怎么挣扎,也一声儿没吭,我在动手的时候恍惚觉得手下是一只不会叫也不会躲的绵羊。他整个人都是软趴趴的。

    手机响了起来,我的手上沾满了郑建国的血,半天解不开指纹锁。是肖玲打过来的,她说:我看到视频了,对不起,我还以为我帮你扛了事儿,闹了半天是你帮我——我同意,我们走吧。

    我没说话,摁掉了电话。

    后来的事儿,我有点儿记不清了。毕竟为了灌醉他,我也不可能一滴没喝下去。我这人酒量其实不怎么样,不靠偷奸耍滑,肯定是满座第一个醉倒的。



    上诉,驳回,再上诉,再驳回。没有什么用了。

    我爸跑来跑去,他把满头的白发染得漆黑,连眉毛都没放过。他说这样找人好办事,也不知道有什么依据。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小时候干坏事被他捉住的状态了。我总是下意识地看向他的手。记忆中那铁钳般的大手,如今枯瘦且布满老年斑。只有看到这个景象,我才能确定现如今是何年何月,我又是为了什么事进来的。

    肖玲一次也没来看我,只托人带来了离婚协议。

    小护士倒来了,那时都过了好几个月。她说:告诉你一个消息,我想对你来说,可能是好消息——郑保国死了。

    我问:谁?

    她说:灯泡啊。过马路的时候,突然抽抽起来,钻到车轮子底下去了,当场压成两截了。

    我没说话,盯着她。

    她说:这么算来,你赚大发了。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你怎么会闹成这样?你自己张罗的合酒,如果你不想讲和,干嘛要张罗着见面?老郑到底在厕所怎么刺激你了?

    我微笑着,看着她。

    她又说:你别想不开,死缓,其实刑期也就十来年。

    我的表情肌继续努力工作着。

    她说:我每月都来看你。等转了监区,我会去问叔叔,看你三十几次,你就能出来了——你看,时间过得是很快的。说完咧嘴一笑。



    小护士,认真起来的时候,真像一只又美丽又愚蠢的啮齿动物。

    我的同类。
    @夜色裏的薔薇 2017-10-02 01:47:26
    看你三十几次,你就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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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是三十几次呢~~~
    @抹去心情的灰 2017-10-02 14:52:29
    楼主,你的故事太精彩了,唉,又得等一个星期了??
    -----------------------------
    节日愉快~~(*^__^*)
    @千朵白 2017-10-06 07:52:36
    楼主故事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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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夸我两遍~哈哈~
    阿面——每周一更小故事8(一)

    这是一个女人和她的面具的故事。或者说,这是一只面具和它的傀儡的故事。女人已经老了,面具也不再生猛,不过,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成就一个有点儿像样的故事。



    它曾经说过,每一个面具,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个最合适的傀儡。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满足它那严苛的标准,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出于最卑微的怜悯,才与我厮缠这半世。

    初识的时候,它叫自己“无相”。据说每一个面具在被制造出来的时候都叫这个名字,只有找到了自己的傀儡,面具们才能真正有姓也有名。傀儡对它说的第一句话,第一个字就会变成它的姓,最后一个字则会变成它的名字。这种事是无法强求的。

    根据傀儡的思维习惯,面具们姓“你”、“我”“他”这样的人称代词的特别多,而名字叫“啊”、“了”“么”这样的语气助词的特别多,因此重名的也特别多。后来,面具们就流行在姓名前面加个点,再前面冠上傀儡的姓,听起来就像贵族一样——这都是它说的,真实性很难保证,因为我不知道它是怎样跟其他面具交流的。我从未感到过它离开我去闲逛,也从未感到过另一个面具的存在。

    至于它的名字,很遗憾,我第一次遇到它时有点过于惊慌失措了,说出来的那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过不了审查的敏感词。这样就导致它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名字,毕竟谁也不希望顶着一句脏话招摇过市。在这个故事里,为了叙述方便,我只好用“我的面具”来代替它的名字,但是这样冗长的名字,也许会让故事变得拖沓,因此我决定叫它:阿面——我不知道它有没有意见,因为它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跟我说过话了。

    一场如果彼此都不肯后退一步、也许将会持续终生的负气。这种状态很是奇怪,我们可是24小时待在一起的,几年前,它甚至哄着我给了它入梦的权限。如今,我想要独处,哪怕是在梦里,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了。我甚至记不起自己最后一次独处时的情形了。



    仔细想想,那一定是我插队那年的事。那是1976年的夏天,我刚刚初中毕业。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已经接近尾声,版纳的事每个人都在偷偷议论,传得人心惶惶。就是在那一年,我汗流浃背地带着妈妈缝了好几个晚上的六斤口外棉花的大被子,第一次离开了家。

    车要开了,妈妈扒着车窗小跑着嘱咐我说:三丫头,在外面可收着些性子!

    哥哥姐姐都在泡病假,因此都来送我。大姐送给我一条红围巾,她已经想到了遥远的寒冷的冬天,二哥送给我一条武装带,他的赠言是——你的性子那么野,需要多磨磨。他们都带着一副过来人的复杂神情看着我。

    我戴上爸爸送的上海牌手表,觉得自己很趁一些行头了。四顾一番,只有小妹没有来,她幸运地成为了能留在家里的那个孩子,为此我们大吵一架。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斤斤计较完全是多余的。

    ?

    乡下的天很高很蓝,我像被放飞的鸽子一样高兴。融入一个新的集体原来那么容易,只要这个集体愿意张开怀抱。唱歌,跳舞。口琴的声音那么美妙,至今让我觉得它胜过世界上任何一种更为精致繁复的乐器。

    我第一次同时见到了那么多的书。每一本都早已残破,无数双曾翻动过它们的手,就仿佛在我面前晃动。缺少的页码都工工整整补了补丁,比蝇头小楷还要细小工整的补字,据说是老知青“眼镜于”用他的美术钢笔反尖儿写的。我点着豆油灯通宵地读,熏得一脸黑灰。

    没人来让我们干活儿,工分还照算,据说这福利是无数“前辈”努力的结果,他们早已成功地把我们这些人塑造成了瘟神的形象。不要说当劳力使用,连重要的生产物资都日夜派人守着,生怕我们搞破坏。

    不过这也并非多虑。那整整一年的时光,除了自由与快乐,留在记忆最深处的就是饥饿了。那是我一生中胃口最好的一段时光。也许是每日的疯跑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也许是伙食中的油水实在太少。我们去哪里都是步行,搭牛车太慢,也会遭到鄙视。十几里山路,只是个起步,不过唱半个晌午的歌就到了。去二三十里外的青年点那里玩,常常当天还能走回来。



    遇到阿面的那个夜晚,我正是在赶夜路,是返程。肚子里暖烘烘的,更确切地说是火辣辣的。同学用辣椒炖鸡招待了我们,这是那晚她们能搞到的唯一的吃食。据说那是一只正下蛋的母鸡,那汤上面飘着诱人的油花,鸡肚子里还掏出来一只软壳蛋和一大嘟噜大大小小的蛋黄,总之美味极了。只是那辣椒是当地的一种线辣椒,未成熟时翠绿,一旦成熟就变得火红。当地的农民一般将其用作炒菜的配料,一根就能让一整锅菜灵魂升华。可是招待我们同学在汤里下了整整一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消灭“罪证”就会被发现,在等着炖鸡变熟的时候,我们把鸡毛鸡脏还有辣椒梗儿都深深埋了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掉队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三个人的队伍,有个人掉队了,另外两个人竟然没发现。那两个人是我的室友,毛鹃和周舒华。这么多年,我忘记了无数本应记住的名字,却牢牢记住了她们俩的名字,虽然在这个故事里,她们不过是一些无足轻重的配角儿,所以记忆这东西真的很不可靠。那时的我,正处于一种心智未开的混沌状态。不过解了次手,前面的两个人影就不见了,月光也变得遮遮掩掩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赶夜路。算起来,在遇到阿面之前,我走了也不过五六里路,可却像我一生中走过的最长的一段路。手电的光,为了节约电池不敢一直亮着,只好照一下就把手从按钮上松开。于是我面前的路就变得忽明忽暗起来。明亮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照亮了,只要一直走下去就能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可一切重新陷入黑暗的时候,无数有悖无神论的思绪就源源不断地钻进了我的大脑。为了壮胆,我大声唱起歌来,可是唱了没有几首,嗓子就哑了。两旁的大山恶作剧似的把我的尾音弹来弹去,听上去就好像有无数魑魅魍魉在合声一般。

    阿面就出现在小路尽头的拐角处,据说那是它唯一一次化为人形。一个面目模糊的人,这是它的拿手好戏。那时我心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牵记的人,对于一切美好的向往都停留在模糊的层面。我似乎隐隐羡慕过毛鹃那挺拔的身姿,特别是修长的脖子;又似乎我对于周舒华那清脆的嗓音很是心向往之;甚至我曾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眼镜于的那微微的书卷气,都被它敏锐地捕捉到了。

    它出现在我面前时,是一个很模糊的形象,一团黑影。我收住了脚步,学着男生丢出了一句国骂。但是它丝毫不为所动,只是等在那里,在我的必经之路上。我迟疑地走过去,猛然间,一股非常亲切的感觉扑面而来。不知为何,我突然确定它一定是我的某个朋友,也许是沿途某个青年点上不太相熟的朋友。它先开口了,似乎正是周舒华的嗓音:你怎么一个人啊?

    但我心里明明白白知道,“她”不是周舒华。我说:别提了,我有点儿闹肚子,我们宿舍那两个也不等我,就先走了。

    “她”说:是吗?太不够意思了!我陪你走回去吧!

    我高兴坏了,正想要仔仔细细看看她到底是谁,一团乌云飘过来掩盖了一切。我又不好意思打着手电往她脸上照,只好作罢。要是开口问她的名字吧,那就太生分了,人家都要陪我走夜路了,我竟然没认出她是谁来。不过,那种挥之不去的亲切感,给了我莫大的安慰,上面这些问题在我脑海中完全是一闪而过。

    我们并排赶起路来,谈着一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后来回想,它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契合我的思维,并没有任何不属于我的观点掺杂其间。

    两个人走夜路,也不需要手电了。我们拉着手,她的手既不温暖也不冰冰凉,那感觉就像拉着一团实体的空气。我心里是暗暗察觉出有些异样的,不过,有人陪伴的感觉让我根本没有多想。

    很快我回到了宿舍,远远就看到豆油灯亮着。一推门,原来她们俩正在灯下等着我,商量着是不是该叫醒男同学去找我。看到有人送我回来,她们可算松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而且她们似乎也认识这个陪我回来的“她”,我留心听她们打招呼,却始终没有听到“她”的名字。几个人胡乱洗漱一番,很快就睡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天才刚蒙蒙亮,毛鹃和周舒华还都在熟睡。可是“她”不见了。我们是“打颠倒”睡的,我本应在枕头旁边看到“她”穿着绒线袜子的脚,可是什么也没有。我一把掀开被子,看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东西——一只银灰色的……面具。我狐疑地拿起了它,看似薄薄的面具却很重,质地冰凉,摸上去像是一种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的物质。我的头皮一阵发麻。面具是背对着我的,我翻到正面,看到了一张脸,不由得尖叫一声。

    那是我的脸。虽然眼睛鼻子嘴巴只是一些略具形状的突起物,可那神态确确实实是属于我的,就是我常在镜中看到的那一副怀疑一切的表情。

    我的尖叫声吵醒了房间里的另外两个人,她们见到面具,也发出了两声尖叫。于是,一切怀疑都浮出水面了。毛鹃说:昨晚我就觉得不对劲,只是太困了没说——我感觉送你回来的就是小华,可是怎么会有两个小华呢?

    周舒华一紧张就变口吃,她附和道:我……我还感觉送你回来的是……是小鹃呢,不过也太困了,眼皮直打架,没……没细想就睡了。

    毛鹃又说:世界上哪有鬼,别自己吓自己了!

    周舒华说:怎么没有?我爷爷跟我讲过美……美女画皮的故事,我不是还……还给你们讲过吗?

    说完,两个人突然都没了声音,她们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本来心里正发毛,这下子简直要被她们吓死了。我问:你们干嘛呀?

    周舒华咬着牙问我:你到底是……是不是杨春花?

    我说:我当然是!

    毛鹃问:你怎么证明?

    这时太阳终于出来了,稀薄的阳光照进了窗户。我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阳光下说:看到了吧,我有影子,我不是画皮鬼魂!

    她们伸直了脖子使劲看,看过,想了想,相信了。我们连早饭都没吃,拿着那面具,爬到村后最高的那座山上,从山巅之上远远抛了下去。



    当天晚上,我拉开被子准备睡觉的时候,脚在被窝里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心凉了半截,掀开被子,拿手电筒一照,那个面具就躺在那里,只是表情变了,变成了我微笑时的样子。我连叫出声的勇气都没有了,因为白天的时候,我听到周舒华和毛鹃商量要去别的宿舍借宿,她们认为我在回来的路上肯定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宿舍这种小集体,最怕三个人住。因为三人中必定会出现一个两人的小团体,而另外一个人,不论是不是无心,都会有被孤立的感觉。很不幸,我就是后者。她们两人都比我年纪大,而且还是同班同学,这种密不透风的关系,是我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当然,那时我生活的重心也根本没有放在这些事上面。

    我拿着面具,抑制着想把它甩出去的冲动,蹑手蹑脚下了床,把它塞进了房间里唯一的桌子下面唯一的抽屉里。毛鹃问我:你折腾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睡吧。

    她不满地用力翻了个身。

    再回到床上,手刚在黑暗中探进被窝,我又感受到了熟悉的坚硬与冰冷——面具又回来了!我一直不知道阿面为什么要这么吓唬我,它总说这是一种考验。那晚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我抖得像一片秋天的树叶,残存的理智就像藕断丝连的叶柄,才让我保持了体面的沉默。



    阿面就在那晚来入梦了。

    它还是那个“她”的样子,我们又回到了初遇的那个路口。它对我说:你不要害怕,我只是想送你一个礼物。

    我知道是梦,梦里虽然也孤立无援,但我的好奇心还是压倒了恐惧。我问:什么礼物?

    它说:就是我。

    我问:你到底是谁?

    它说:我是一只面具——如果你问的是名字,那么我的名字叫无相。无就是没有,相就是样子,我没有自己的样子……

    我又问:你究竟要做什么呢?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它笑了,说:我不是鬼魂,你不要害怕。我只是一只面具。

    我再问:你为什么要缠上我?

    它说:我准备把我自己送给你,这份礼物不能退回,你想要吗?

    我想了想,问:你有什么用呢?

    它说:我果然没选错人,你很聪明。我的用处可大了。

    于是,它啰啰嗦嗦说了很多,打了很多比方,举了很多例子,可老实说,我一个都没有听懂。我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了,戴上它,我就能变成任何人的样子。

    我对它说:我不想变成别人。

    黑暗中我还是感觉到它眼睛一亮,它说:太好了,我就想找一个你这样的傀儡。

    ——傀儡这个词,在那时比现在还要敏感,我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被激怒了。我说:我不愿意做你的傀儡,我不愿意做任何人的傀儡。

    它又说:不要着急拒绝我,我们可以先试试,不缔结正式的契约。


    阿面——每周一更小故事8(二)
    阿面是一只巧舌如簧的面具,我最终答应了它“试试”。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的床上和屋里任何地方都没有了那只面具。在我这样寻找它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阵来自我大脑深处的笑声。是“它”的声音。它说:不用找了,你已经把我戴上了。现在找一面镜子来吧。

    等另外两人磨磨蹭蹭出了门,我从窗台上拿起了毛鹃那半只破镜子。

    阿面说:现在心里想着一个人的样子,然后闭上眼睛。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余光一瞥,看到了一本前几天刚从眼镜于那里借来的《静静的顿河》。于是我想着眼镜于的样子闭上了眼睛。我的身体突然有一些撕扯感,但还称不上疼痛。数过七个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差点把镜子扔了——我真的变成了眼镜于的样子,连两只小辫子都变成了他乱蓬蓬的短发,唇边还有没剃干净的胡茬儿。我一跃而起,差点撞到房顶——我变得和他一样高了,而且我还穿着他经常穿的那身摞补丁的军装,鞋底沾着永远也清理不净的黄泥巴。

    那就是开始。我和阿面相处的开始。即使只是变成了眼镜于,我还是从这件事中看到了无数的可能性。很快我们缔结了契约,它真正成为了我的面具,而我成为了它的傀儡。

    扮成眼镜于,让我可以彻夜在他的宿舍读他的书,用他的灯油。一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是非常心惊胆战的。眼镜于常常去“流窜”,有时能很久都不回来。他和宿舍其他人都不说话,关系非常僵。这给了我机会,冒充他成了天下第一容易的事。

    在阿面的指点下,我常常在远处观察眼镜于,看他怎么走路、怎么说话、怎么吃东西。一旦穿帮就万劫不复的表演课,才能学到最真实的东西。

    这样过了两个多月,眼镜于的书被我看完了,我又转换了目标。



    这次,大队上到处开始传闹鬼的事,大家还组织了很多人来捉鬼。因为我开始扮成知青食堂那个胖师傅的样子,很遗憾我和阿面都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我扮成他的时候,一般都是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通向镇上那条小路的尽头后。毛鹃的小镜子被我打碎了,为此她唠叨了我整整一个星期。我把其中一块碎片时刻揣在身上,用来检查变化的程度。我总是在空无一人的墙根处开始变化,现在想想,如果被人看到,我肯定早就完蛋了。不过那时年纪小,根本没有想这么多。

    胖师傅的衣服很有讲究,上衣在胃部有个夹层,里面缝着隔油纸。那细密的针线肯定出自他那个全村最巧的老婆之手。第一次变成他,我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一开始我盯上的都是白面的吃食,我哪里知道每一个馒头上面都写着隐形的人名呢?很快我就学乖了,只对苞谷面的窝头下手,那段日子,我不知吃了多少窝头,吃得胃里常常泛起酸水。

    有天周舒华病了,嚷嚷着想喝白粥,哭了好几个小时。我不知怎地就糊里糊涂跑到食堂,把米袋子里还剩一个底儿的白米给她带回来了。她喝上了粥,队里也开始挨家挨户地搜。粥熬多了,我们用桌子顶着门,三个人都忙不迭地往肚子里灌着滚烫的粥。那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难喝的粥,喝到后来简直要从鼻孔里面往外冒。

    好在队长破门而入的时候,最后一粒米连同涮锅水都已经进了我们的肚子,他也就只能在可疑的香气里转了几圈,悻悻地离开了。

    从此,我的秘密变成了三个人的秘密。

    毛鹃胆大敢想,周舒华心思缜密。有了这两个狗头军师,我开始扮成更多人的样子。我们弄到了无数吃食,三个人都胖了起来,周舒华还长高了。在大概半年的时间里,我扮过供销社的售货员、书店的营业员、粮站的过称员、仓库的保管员和许许多多我们盯上的“好东西”的主人。阿面对于我们这种胡闹没发表过一点看法,只是在我把它暴露在她们面前时,说过一句: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秘密就守不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阿面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只要有共同的目标,秘密就能保守得严丝合缝。



    可是,返城指标来了,病退表格,数量有限。我们这间宿舍只有一个指标。

    三个人决定抓阄,抓到的是毛鹃。周舒华又开始哭,哭得我心烦意乱。就在那时,一个想法飘进我的脑海,再也不肯离开了。我第一次扮成了队长的样子,钻进了他的办公室。文件柜,六个大抽屉,一只圆形的铁隔片挡住了六个角,只用一只铁将军就把住了门。他腰间的钥匙当然也被我变了出来,只是那一大串钥匙,我并不知道哪一把是用来命令铁将军撤军的,而且我也不知道表格到底装在哪个抽屉里面。就在我手忙脚乱地一通乱试的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四目相对,我的大脑突然就一片空白,那是队长的老婆。

    那女人是个有名的泼妇,她声音粗哑地问我:你个XXX没一句实话!你不是去镇上了吗?鬼鬼祟祟躲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迟疑了一下,她就在不大的屋子里转,一边问我把狐狸精藏在哪里了。没找到人,就举起爪子给我的脸上来了两下。我的脸火辣辣地疼,温热的液体一直流到了脖子上。那女人终于放过了我,趾高气扬地走了。

    被这么一闹,我才知道了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像我的爸爸妈妈那么幸福的,我突然无比同情队长,每天面对这样一个女人,真不知他是怎么时时刻刻做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来的。

    后来我还是偷出来三份表格,并且扮作队长的样子把表格亲手交到了镇上领导的手里。这件事估计队长一辈子都没想清楚过。而且,估计他老婆也没想清楚,为什么两道新鲜的伤痕能一下子消失无踪。其实伤痕很深,带在我脸上很久,回到家里以后,又过了好几年,用了特供的药水,疤痕才彻底消褪。

    三个月后,所有知青都可以自由返城了。想到我那九死一生的冒险,我觉得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最后回来的同学说,队长的老婆咬定了他跟我们这个宿舍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为此跟他大闹了很久——可我们离开后,那里的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爸爸托了很多关系,把我安排到了火柴厂做出纳。上学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还不错,为了干好这份工作,我甚至把小妹的数学书偷偷翻了一遍。可是等到上班了,我才发现,除了数钱和存钱,根本没有什么需要用到小学以上数学知识的。

    在单位,在会计组,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让我痛苦半生的人。他叫钱友清,是我的组长。我这个出纳的岗位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火柴厂的账目简单极了,两本账做起来非常简单,我完全是靠了爸爸舍出的老脸才得到了这份荫蔽。

    第一次见到老钱的时候,我紧张得直发抖。他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风度翩翩这个词有关的人。我提到过眼镜于和他那份青涩的儒雅,而老钱,他是一切我心向往之的特质的具象化。他给爸爸倒茶,顺带给我也倒了一杯。他说:这是XX茶叶,轻易不拿出来招待人的。

    茶盅泛着汝窑特有的豆青,茶汤异香扑鼻。

    爸爸就把茶喝得只剩一个底。我清清楚楚在老钱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鄙夷。可鄙的我啊,竟跟着他一起鄙夷起爸爸来了。人的心变得那么快,我心目中神一样的爸爸突然就卑微到了尘埃里。一个新的神战胜旧的那个,我心目中的神殿一点儿也不庄严。

    我留心看老钱怎么喝茶,他总是留三分之一的茶底,再慢慢续上新茶。他说,满杯酒、半杯茶,这是规矩。后来,有人拿了另一种好茶来上供,我沏给他,他却又说我糟蹋了东西,说这种茶是不能留汤底的。老钱是天下第一难伺候的人。

    毛鹃也分到了火柴厂,在车间粘火柴盒。中午,我们常常一起去食堂吃饭,倒比住一个宿舍时更为亲近了。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了,毛鹃想要亲近的人,并不是我。她常常来办公室找我说话,可是跟老钱说的话比跟我说得更多。后来她开始借老钱的书,一借、一还,再借、再还,连文选都借。我一边暗暗为她赧颜,一边好像浑身长出了无数的刺来。老钱叫她“小鹃”,对我,却从来都是直呼其名。偏偏我的名字听起来那么不上台面——“杨春花”——我插队的那个村子,就有好几个村妇与我同名。

    阿面对于我的痛苦不屑一顾。它总说:你还小,以后你会遇到更多的人。不要只见到了一个人,就以为见到了整个世界。

    可是,后来我见到了整个世界,老钱却变成了我最深的执念。



    两本账是公开的秘密。上到厂长、下到工人,大家都知道,过节的橘子苹果、衣料和许许多多的其它福利都藏在两本账里。可是老钱还有第三本帐。那一年春天,老钱病了,他托人带话,让我去他家里取抽屉钥匙。他得的是肺结核,戴着大口罩来开门。他盯着我的眼睛说:小杨,你是整个办公室最稳妥的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

    连说了好几遍。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小杨”,听起来比“杨春花”亲近了不少,可是离“小鹃”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我狐疑地想,为什么我没感觉出来呢?

    他接着就告诉了我第三本帐的秘密,并许诺,在这部分的帐里拿出一成给我,条件就是,让我把他的账本从单位给他带回来。

    后来我就成了这个秘密的一部分。老钱手把手教会了我怎么做账,在他养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火柴厂的利润依然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口袋,并透过他的指缝,也落进我的手中。这种事总是会露出马脚的,爸爸对于我开始给全家买这买那很是费解,我总说是单位的福利,好在我们家并没有任何人与火柴厂有一丝一毫的瓜葛,这个谎言就一直没有被戳破。

    老钱的家不过是筒子楼深处的一间宿舍,客厅和卧室的功能合二为一。立柜上面摆着他亡妻的遗像,据说是难产,孩子也没有保住。这种事在老钱的气质里平添了一份沧桑,对于当事人当然没有什么好处,可是对于我却像魔咒一样,愈发难以挣脱。

    事情会被发现,还是我太毛躁。账本我都是随身携带,装在我那只看上去其实就很可疑的大书包里。那天厂长是在下班时叫住我的,到了他的办公室,却又打发我去给他打开水。我虽然心生疑惑,还是放下包就去了。锅炉房的人正要下班,对于我这个神经病的时间点很是奇怪,但听说是厂长的要求,只好在小炉子上烧了一壶水给我。一壶水,大概烧了十分钟吧,我催着那人,他就拼命扇火,弄得我们两人都一身的灰。

    我拎着水壶回到厂长办公室的时候,里面不但有厂长和书记,还有两个警察。那个秘密的账本就摆在桌子上,被翻开了。



    手铐冰冰凉,警车闷闷热。那呼啸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死神的咆哮。我一定面如死灰,因为阿面不停对我说:撑住,你只是从犯,不会怎么样的。

    可我却成了唯一的主犯,我和老钱的供词惊人地一致。笔迹都是我的,老钱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而我,在知道他这么做之前,就包揽了所有的罪名——老钱那样一个人,连喝茶都那么讲究,他怎么能去坐牢呢?

    少女心慷慨起来真是太要命了。

    我是带着赴死般的凛然走进市女子监狱的。五年的刑期,却在我还没有把同监的人名字记住的时候,就被秘密提走了。

    这件事几乎成了我一生的迷点。知道阿面秘密的,只有毛鹃和周舒华。周舒华在返城后就与我完全断了联系,那么就只有毛鹃了。可是她无数次赌咒发誓,甚至拿她腹中未出世的孩子发誓,让我完全丧失了判断能力。



    我被接到了一个疗养胜地。接走我的是一个凌驾于暴~力~机关之上的组~织,据说它的最高领~袖和老钱同姓。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了那个“首~长”。他很威严,又很和蔼。这是因为他已经得了老年痴呆,只有军人天性中的威仪和本性中的善意被保留了下来。他是个好人,可是痴呆的年纪太早,因此不被容许。我的任务就是扮演他,在一切需要他的面孔出现的地方,代替他准时出现、合理表现。

    我被好吃好喝招待着,每天的任务就是看他的录像和照片,还有他本人,然后模仿他。有了阿面的指点,我很快就比他还像他了。组织里的人说,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只是彼此之间是不见面的——就算见了面也认不出彼此来。他们还说,很多重要的时刻,露面的都只是我们这种“替身”。

    我在首~长身边乖乖待了五年。除了自由,我想要什么都有。只是我想给家里写封信的请求被无情地拒绝了,更不要说想要得知老钱的近况。当然也想过逃跑,可是组织有一整套防止逃跑的措施,不但有三层门禁,还有着每周一变的口令。我当然变作过警卫的样子,不止一次地失败了。组织始终没有戳穿我,却让我一天比一天更加绝望。

    我要求谈话,第一次接我走的那个人来了,他姓李,大家都叫他李干事。我对他说:我的五年刑期已经到了,可以放我走了吗?、

    他看了我半天,然后低下头,轻不可闻地说:可是X老还活着呢呀!

    我心底泛起一阵恶寒——这等于宣布了我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李干事又说:你在XX市女子监狱是“暴病而亡”的,你已经回不去你原来的生活了。不过你放心,国家不会忘记你的功劳的,等X老走了,组织会给你新的身份,绝对比火柴厂的出纳更体面,组织会让你顺顺当当过一生的。以后你想结婚,组织也会给你安排,你的待遇比照副部级,这个我们是有文件的。

    暴病而亡。我为了这几个字彻夜未眠。我问阿面:我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

    它就想啊想,我们一起想,想了很久——只有变成李干事才能顺利离开。所幸这个疯狂的计划并没有被实施,首长就溘然长逝了。


    阿面——每周一更小故事8(三)
    我终于“自由”了。我被安排在一个离家乡十万八千里的海滨小城,一个待遇优厚的闲职。从来没有做过军人的我居然退役了,负伤退役,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而言,一切都那么不可思议。不过,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每天都在发生。我穿着笔挺的大衣,毛料的质感让那些怀疑的目光都懂得了什么叫做适可而止。

    那时我的样子已经变了。阿面说:相由心生。镜中的我,早已褪去了属于杨春花的青涩,变成了属于沈红的洗练。新名字,新身份。我坐在火车上面,归心似箭。我是请了假偷跑出来的,虽然我那个位置,即使从来不去上班也没有关系。

    母亲、父亲、哥哥姐姐妹妹,都没有认出我。我装作组织上的人,带着一沓空白的介绍信到处跑。家人都以为我不过是个来落实政策发抚恤金的人。我看着客厅里钉在奶奶照片下面的自己的黑白照片,差点忍不住眼泪。大家都老了,只有小妹出落得水灵灵。这个家早已从失去我的伤痛中恢复过来了,他们提起我时,甚至还有一些给国家添了麻烦的不好意思的感觉。我虽然知道这种感觉中有着七八成乱表忠心的意思,还是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毕竟,我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离开的。

    我去了老钱的宿舍,徘徊良久,终于去敲门。开门的是毛鹃,她挺着即将临盆的肚子,一脸浮肿。我没有想到,她竟一眼认出了我,手中的暖水瓶摔得稀碎。老钱闻声出来,看到我却没有认出来,茫然地寒暄着。我的心如刀割一般。毛鹃拉着我的手,眼眸中的恳求那么卑微,我心软了。

    这是我插队时的同学,名叫——我及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沈红。

    我的同学,小红。毛鹃说,一边搂住我的肩膀。她撒起谎来从来都是这一副脸不红心不跳的样子。

    老钱低头扫着壶胆的碎片。

    很快,她赶走了老钱,说要跟我谈谈心。老钱就拎着网兜跑去买肉了。

    要肋条,可不要买到肚皮肉。毛鹃嘱咐他。

    晓得晓得!老钱答应着出了门。他的背影留在我的脑海中。他胖了,谢了顶,整个人显得又温暖又市井,完全不是我心心念念的样子了。



    毛鹃反锁了门,咕咚跪在了地上,冲着我磕了三个头。她说:这是对不起你的三件事。第一件,就是我抢走了你的老钱。第二件,感谢你给他顶了罪,第三件……

    她说不下去了,哭得要岔气。原来一切她都心知肚明。我没有扶她起来,心里想着第三件到底是她在厂长面前举报了我,还是她向“组织”举报了我呢?

    阿面说:你倒是问她啊!我却犹豫了。那一刻问了,一定能得到真相。过了一会儿,我后悔了,问了好几遍,可是毛鹃早有了防备,我再也问不出任何事了。我相信,即使变作老钱的样子,她也会丝毫不漏口风——不过现在我也想开了,人这一生,不一定要把每件事都弄清楚。

    猛然间,我看见了立柜上面,供着的不是老钱亡妻的照片了,而是……我的。

    我落荒而逃,跟买肉回来的老钱擦身而过。他忙不迭地要拉住我,却又拃着两只油油的手不敢往我身上招呼。我看着他那唯唯诺诺的样子,家庭生活总会让男人变得婆婆妈妈,遗世而独立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回到了海滨小城,请了长达半年的病假。单位的一把手看到我形容枯槁的样子,很怕我这颗烫手山芋砸在他手上,就建议我去疗养院“调理调理”,于是我就去了。

    每天早起晒太阳,我就像长在了院子里那只摇椅上。远处的海浪声就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我晒得黝黑。那是一段离尘世最远的日子,却离红尘之苦最近。终于,阿面对我说:你这样下去不行,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我问:谁?

    它说:你不是一直好奇我的来历吗?

    我说:我已经不好奇了,自有来处,自有去处,有什么可好奇的呢!

    它却顾自说下去:我想带你去见那个给了我来历的人。他一定能开导你。

    我说:我不需要开导。



    可还是去了。阿面哄着我让它入梦,夜夜在梦里苦劝。我完全是受不了它的聒噪,才随它去了。

    翻过很多山,在没有路的地方踏出路来。我问它:你是怎么出来的?

    它说:我不需要像你一样跋涉,心动就能到。

    莫名的优越感,我撇嘴一笑。

    终于我见到了那个人,一个熟悉的背影,是老钱,是我十七岁那年初见的老钱。

    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愚弄,想要返身就走,那个“假老钱”却说话了:客人,不要见怪。我是没有样子的人,你心里最想见到的那个人是谁,我就会是他的样子。

    我停下了脚步,老钱的眼睛,老钱的眉毛,老钱的眼镜,老钱的头发。我问:我该怎么称呼……您?

    “假老钱”说:我也没有名字,你想要叫我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心念一动,双膝着地:师父!



    从此,我跟着师父,在山中二十五年。

    师父的样子,在十几年后才开始改变。慢慢变得不像老钱了,也不像任何人。最后,他的脸变成了一张白板,没有五官,却能看、能听、能说。师父说:世间长情的人很多,像你这样的却很少。你的执念已经放下了,你可以走了。

    我却没有走。

    又过了十年,阿面渐渐变得絮叨起来,师父说:它有心结。

    我说:你可以离开我,去找一个新的傀儡。

    阿面却连忙说:不,我们缔结了终身的契约,我和你早已融为一体,我离开了,你就会像师父一样,成为没有样子的人。

    也尝试过。我们有过最激烈的争吵。我用在师父那里学到的口诀逼出了它的原形——那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的冰冷面具。面具上的表情是最深切的痛苦,我还从来没有在自己的脸上看到过。我撕扯着它,用小刀切断它与我的皮肤长在一起的部分。疼得晕过去,醒来后继续。

    师父看着我动手,并未阻止。终于,阿面的身体只剩一点连在我的脸上,我握着刀,却犹豫了。只是一瞬间的犹豫,前功尽弃。它又完完整整地融入了我的身体,没有伤痕、没有血渍、没有了疼痛。

    一连好几年,我和阿面再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我的每一次呼吸,它都能感知。它知道,我也知道,这是一种奇妙的安全感。



    我日日造着面具,师父已经把这份工作完全交给了我。

    其实跟烧瓷差不多,只是原料不同。地水火风,加上天地之间的煞气与罡气,还有匠人指尖的血,剩下的就交给造化。一开始失败得多,师父说,我还没有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造出的面具就有了相,贪痴嗔,一念生,真火灭,业火起。等开了窑,面具总是有裂纹的。这样的面具,就不能放它们下山。

    后来慢慢就好多了,两三个月间,总有一只让大家都满意的面具被造出来。师父就卜了卦,算出它在这尘世的夙缘,再指点它去该去的地方。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行当,也不知道师父的来历,不过,对这一切,我已经没有了丝毫的好奇心。一个东西在那里,这就是当下。人只有当下。

    面具也会老。阿面就老了。师父说,它总有腐坏的那天。腐极,又会迎来新生。只是这新生又是新的无相。听师父这样说,我的心如一滩死水被投进了一颗石子。如果我的阿面重新成为无相,那我必不能再做它的傀儡了——据说师父的无相就是这样离开了他。

    在师父的故纸堆里,我翻到了重生的法门。只是太难,据说几百年间,师父的师父都从来没有成功过。

    那就只有当下了。

    每一个经我的手造出的面具,它们当下的一切,只要我闭上眼睛,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终于知道了,我冤枉了毛鹃,这种力量不是她能驾驭的。



    有天早起,我连打三个喷嚏。师父那白板一样的脸上露出笑容来。他说:你得下山一趟了,有个人跟你一样为执念所困,牵着他不能魂归离恨。

    是老钱。我甚至想了很久,才记起他的全名。我赶了很久的路。没想到二十五年前的积蓄已经不能和不够用了,还是卖掉了师父给我的玉扳指才凑够了路费。火车的车窗竟然不能打开通风了,我讶异地看着这个仿佛换了天地的世界。

    终于到了医院,老钱正在弥留。我没有找到毛鹃,后来才知道,毛鹃和他那个亡妻一样死于难产。人们说他是不祥的人,他孤独地度过了大半生。

    阿面突然离开了我。我这才明白,它是自由的,可以随时离开。阿面是在我推开病房门的那一霎那离开的,我在玻璃的反光中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脸变成了师父那样的一块白板。等老钱的眼睛睁开时,我却在他的瞳孔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十七岁那年的我。

    老钱瘦得脱了形,苍老得仿佛已经死去整整一个世纪。可是他的眼眸中闪着少年般的精光。我在那精光里凝视着自己被渡了光晕的样子。

    我握着他的手,直到他咽气。



    阿面回来了,我们体体面面地发送了老钱。

    它问我:你还回山里吗?

    我却问它:你到底长什么样子?

    它说:十几年来,你天天在师父的脸上看到我的样子,还这样问我?

    犹如五雷轰顶,我呆在原地,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终于,我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阿面也笑了,它的笑意不为我所掌控地牵动着我的表情肌,那感觉陌生又熟悉。笑意一旦出现,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在老钱的葬礼上笑得流出了眼泪。

    大家对我怒目而视。

    阿面问我:这是谁的葬礼?

    我答:不知道,也不重要。我们回山里去吧,师父还等着我们。

    阿面说:还有许许多多的面具,等着你把它们捎带到这尘世上来。

    终于,我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因要出差提前更新,回来后会回复老爷们的留言~感谢~祝周末愉快~~

    吃香蕉的人——每周一更小故事9(一)


    电梯门正要关上,他一闪身抢了进来。

    手里举着半根香蕉,嘴里正在咀嚼。中年男人陈腐的味道和香蕉扑鼻的清新同时钻进我的鼻孔。虽然身手很灵活,可还是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一副被生活捶打得无力还击的样子。香蕉的品相倒是很好,是本地市场罕见的芝麻蕉,熟得恰到好处,散发着很有诚意的香气。一口下去还剩小半根,他娴熟地拨开一点皮然后继续咬下去。他吃得很快却又很文雅,刻意地压制着吞咽的声音,甚至有些小心翼翼了。电梯又停了几次,上上下下一些人。

    那正是晚饭时分,如果不是要取一份要紧的快递,我是断然不会在这种时间出门的。

    那男人终于吃完了那根香蕉,电梯里的人们都有些对他瞠目而视的意思。吃香蕉,这种行为当然不会比偷偷放屁或者打出韭菜味儿的饱嗝更恶劣,但却挑逗着人们饥饿的胃囊,我甚至听到了某些人肚子里发出了一些不那么体面的声音。

    后来他说,他有糖尿病,那天碰巧有点儿低血糖。其实我对于邻居们都是何许人完全不在意。这也是都市生活的好处了,到处都是夹缝,什么人都能生存下来。但无疑他是新搬来的,他的身上还没有那种已经融入了这个环境的慵懒,浑身还带着一层薄薄的叫做戒备的外壳。正是这种东西让他故意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电梯下到一楼,需要去车库的人往后退,其余的鱼贯而出。他正走在我前面,狭窄的过道,我的视线正对着他的后脑。在走廊失真且黯淡的人造光线中,我盯着他耳后的轮廓。不知怎地,我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慌忙移开视线。我太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了,我几步抢过他的身旁,再也没有回头地大步走远了。



    快递被递在我手中,轻飘飘地。文件袋里面装着一张汇款单,是这个网络时代几乎绝迹的东西。我需要带着身份证去银行才能把钱取出来,一种无法摆脱的仪式感。我看着落款上那个子虚乌有的地址。街道是对的,门牌号是胡诌的,那条街如果真的有一个10001号,那么它的长度肯定要纵越一两个城市了。不知何时,快递单开始统一机打,那熟悉的笔迹也不再代替它的主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们越来越趋向于老死不相往来的境界了。

    给我寄钱的是老熊,如果非得定义一下他是谁,那么,他是我母亲在世时曾经的男朋友,也是母亲过世后我的监护人。老熊有很多钱。他说过,他生命中的前几十年都用来赚钱了。他说:明明,你知道吗?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如果不是运气差到了极点,总会成功的。

    我还记得老熊说这话时的样子。他的食指叩击着餐桌的木质桌面,发出一种有节奏的敲击声。那时老熊的样子还很看得过去,头顶没有秃掉,眼皮也没有耷拉下来。是的,我仍然常常见到他,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相隔不远。他常去钓鱼的那个公园,他常去打拳的那家武馆。只是,这一切他再也不知道了,老熊就像惊弓之鸟一样,我必须把我的弓好好藏起来。

    老熊寄来的钱,我一分也没有花过,我只是开了一张新卡,把每一分都存进去。我早已经不缺钱了。我缺少的东西已随时间之轮滚滚而逝,这世上再没人能给我。



    我取到了快递,返程的路上又遇到了那个吃香蕉的男人。他等在楼道门口,拎着一提啤酒。显然,他没有门禁卡。我掏出自己的门禁卡刷了一下,他推开门等着我先进去,一面道着谢,又解释说自己的门禁卡还没办下来。我有些惊讶,这样一个彬彬有礼的人,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形象也弄得跟举止相符起来呢。我问他:你住几楼?

    他说:19楼。说完,他依次摁亮了19楼和20楼的按钮。

    我顿时警觉起来,独居的女人在这种事上面最敏感——他怎么会知道我住在20楼的?

    像是要解释一样,他说:我碰见你好几次了,还碰见过你家姑娘,长得跟你一模一样——小丫头都上初中了!又补充道:你怕是二十出头就生的她吧!

    他是个话唠。我笑一笑。

    我并没有女儿。披散头发,换上高跟靴和巴宝莉,我就是那个“母亲”;扎起马尾,穿上校服背起书包,我就是那个“女儿”。

    “女儿”只有在需要她出现的时候,才会出现。



    后来我果然常常碰见他,也知道了,他就住在我楼下那套已经空置了很久的房子里。知道了这一点,我在房间里活动时就小心翼翼起来。毕竟,我的作息和大家很不一样。

    很多次遇到他,在小区打牛奶的人群里,在电梯里,在小区门口的小卖部。点点头,笑一笑。我其实很少出门,但几乎每次出门都会“偶遇”他。

    我开始疑惑,怕他是老白的什么人,已经找到了我——老白是我干过的最大一票,其实套路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就那么想不开。

    跟老白是怎么认识的,其实我都有点儿忘了。都是直觉,是不是我的目标,一个眼神就能分辨。老白在为这件事丢掉性命之前,在我眼中跟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目标太一目了然了。那些不是目标的人,在我扮作“女儿”的时候,视线不会在我身上停留超过三秒,而目标的视线,总是像长在了我身上一样。

    十四岁,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岁。据说这是来自我从未谋面的父系家族的唯一福利,看上去总比实际的年纪要小很多很多。这给了我无限的可能性。初中的校服和校徽标明了我的身份,当然,这些东西的来历我不想细说。印着卡通图案的书包,很短很短的百褶裙。百褶裙总是深灰或者深蓝色的。半高的白色长筒袜,大圆头皮鞋。当然,还有两只马尾辫——并没有什么名贵的衣饰,如果显出养尊处优的样子,就会让目标感到困难甚至放弃。

    想要认识目标,总会有办法。我的办法不过那几种——问路、装丢钱包、故意摔倒。

    正常人遇到这些事,总是绕着走的。可是那些目标不会。他们会耐心地给我指路甚至直接带我到目的地,会拿出自己的钱包慷慨得像个国王,会扶起我嘘寒问暖甚至送我去医院。



    我的目标都是一些思维无比程式化的动物,极易捕猎。

    不会超过第三次“约会”。我的理论都是自己总结出来的,经过很多次试错,几乎是绝对的真理。第一次我称之为“邂逅”。美好,且安全。一般都在游乐园和电玩城。这种地方会让人放松,放松就会失去戒备。我总会想办法拿到目标的钱包。一个人的钱包几乎就是一篇赤裸裸的个人说明。很多人习惯把身份证放在钱包里,姓名、籍贯、住址,当然还有身份证号,幸运的话,还能看到这个人十年前长什么样子。除了身份证,钱包里还有一个透明的隔层,很多人会把照片放在里面——当然有些是被妻子逼迫的。我看到过无数三口之家的笑脸,我的指甲曾在许许多多被定格的欢乐时光上面狠狠划过。最好的目标当然是那些有妻有子的男人,他们就像棋盘上动弹不得的棋子,只能任我宰割。

    第二次见面的地点就会变成一些半私密的地方,时间也会变成晚上。这之前应该已经打了很多次电话。我总是扮演一个父母不在家自己又忘记带钥匙的小女孩。我不会主动打电话,只会在接到电话时把这样一个情境推销给目标。从熟络起来开始聊一些禁忌的话题,到接到目标要求再次见面的电话,这个时间从未超过一个星期,我需要严阵以待的时间,也就是这一个星期——每天晚上披挂一番然后出门等电话。每一个目标都会在晚上打电话,因为我曾告诉过他们,晚上我总是一个人在家。我的书包里总装着防狼喷雾、电击棍和一整套的微缩录像设备。我并不知道目标会带我去哪里。

    取得证据后,第三次见面,“女儿”就不再出场了。出场的将是“母亲”,总是在工作场所找到目标,那些惊慌失措的眼神绝不是装出来的。“母亲”手里拿着证据的拷贝。价码总在目标的承受范围之内,都是做过严格调查的。每次都是当场钱货两清,从不拖泥带水。

    这就是我持续了将近十年的秘密生活。



    只有老白不同,我当然知道他的故事,靠一个年长他十几岁的女人发家,长年受制于她,在她去世后,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可是从那以后,仿佛被诅咒一般,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骗子。他向我讲述那些被骗的事,我像听案例分析一样认真地听。

    “母亲”出现时,他对“母亲”说,他爱“女儿”。“母亲”尖刻地问:爱我女儿?你跟她只见过两次面!

    老白说:你不懂爱,爱是超越一切的。

    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感动,甚至有些强忍着笑意。老白说他愿意答应“母亲”的一切要求,只要能再见到“女儿”。“母亲”犹豫了,像一个真正的坏母亲一样。

    不过是被反反复复骗了几次,最后甚至不忍骗他了,告诉了他真相。他自己也承认被骗的那些钱对他来说不过九牛一毛。脆弱是最可耻的。老白给“女儿”打电话,对她说,“母亲”和“女儿”是同一个人,这件事是压倒他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用“女儿”的声音回答说:你也太土了吧,用这种老掉牙的比喻!

    电话那边再没有声音,几秒钟后,传来风声和坠地声。

    老白跳了楼。



    我,当然也有过真正的初中二年级。老熊向我传授人生经验的那天,就是初二下半学期的某一天。放了学,他的车子就等在校门口。请我吃饭的由头,不外乎考到了他要求的名次之类。同桌文文对我努努嘴说:你叔叔又来了。

    他没有摇下车窗,从不。我坐进副驾,他开始发动车子。他总戴着一副墨镜,手上有时还带着一副白手套。他那幅尊容就像个奇怪的特工。我常常嘲笑他,那么多钱,也没能让他好好提升一下他那当车间工人时成形的品位。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在用故意为之的嫌弃在跟他“划清界限”吧。

    嫌弃归嫌弃,饭还是很好吃的。是自助火锅。我们坐在最小的包厢里,一个四人的包厢。他付了包厢的费用,为的就是那一点清静。他那一套做派至今影响着我。出门吃饭,我总是要找一些有包厢的馆子,将自己和芸芸食客隔离开来。

    我一趟趟跑着,将他要求的食材一一端来。每一种几乎都是一两口的量。他说过,吃自助餐的目的是吃到很多种不同的东西并从中得到乐趣,并不是要把本钱吃回来,因此,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要吃超过三口,不然,早晚会生厌。

    他从不照拂我,只顾自己慢慢地吃。我也吃得很慢,一顿饭总要用去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所幸那时的自助餐不限时,如果脸皮够厚,甚至可以从中午十一二点吃到晚上十一二点。我们也不太说话,谁要什么菜,只用眼神招呼,如果眼神不能表达确切的意思,就在喉咙里发出一些含混的音节,彼此都能意会。

    据我观察,母亲和他是没有这份默契的。母亲此刻在做些什么呢?也许她又心血来潮做了一大桌难以下咽的菜,然后留给我许许多多需要倒掉的剩菜和需要刷干净的盘子吧。母亲等在桌边时的神态我太熟悉了。托着腮,羽毛扇子一样的睫毛低垂下来。从不避太阳,也永远晒不黑。她始终是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在她生命的终点。一个美丽的女人,如果不自知或者太自知,命中注定的毁灭或早或晚都会找上她。

    而我,我是个不足月的孩子。据说我生下来时,没人相信我还能活,我还没有接生的大夫的两只巴掌长。喂奶的时候,需要动用到最小号的注射器。我没有在保温箱里生活过,全靠母亲24小时人工更换输液用的玻璃瓶子来保温。她对于自己养活了或者说救活了这样一个不足月的孩子非常自豪,每每拿来大谈特谈。



    我吃了很多冰淇淋,各种口味。甚至把冰淇淋放进汤底里面看着它融化,直到我的那锅汤像西式的浓汤那样咕嘟起来。老熊从不制止我,他吃饱后,总是靠在椅子上,后仰着脑袋,半眯起眼睛。这个时候,我知道他肯定想来一根烟,可是烟味儿会渗入我的头发和衣服。我们从来没有过约定或者挑明整件事,可是两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是需要瞒着我母亲的。一开始是恶作剧似的那种淘气的隐瞒,慢慢地就变得严肃起来。事情不是一天就到这个地步的。我和老熊实在吃了太多顿饭,多到我都开始怀疑母亲为什么始终没有怀疑了。

    我问他: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娶我妈?

    他的脸上泛起一个几不可察的笑意,反问我:我娶了她,你会叫我爸爸吗?

    我摇头:绝不。

    他问:为什么“绝不”?

    我沉默了。母亲在十七岁的年纪生下了我,至今我不知道生父长什么样子。没有经过婚礼祝福的、私生的、不足月的女儿,这种缺憾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

    就像一种先天的残疾,心里某个地方有一个黑洞,它吸引着一些东西,又排斥着一些东西。母亲对我大致很坏,打骂是常有的事,可有时又有着突如其来的温情。我那本来就有个洞的心脏被这种反复无常弄得愈发千疮百孔起来,终于生成了厚厚的茧子,刀划不破,火引不着,盐渍不进,油烹不熟。

    我和母亲的日子是认识老熊以后才真正好过了起来。



    老熊见我不说话,就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来,嘴角向下,眼角向上。他大概始终没有搞清楚该怎么跟十四岁的我相处。认识他的时候,我才七岁,还是会为了新裙子和洋娃娃而雀跃的年纪。我很想告诉他,他那略显浮夸的表情,已经不再能打动我。

    一个人最珍贵的是什么,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是时间。

    几乎日日陪我吃饭。

    周末接送我去美术班,坐在车里一等就是一两个钟头。

    每月陪我剪头发,对着理发师指手画脚差点打起来。

    换季的时候陪我去买新衣服,等着我一件件试穿。

    五年级的时候,得了阑尾炎。母亲的电话打不通,是老熊急慌慌赶来,守在手术室外的是他,醒来时朦朦胧胧中见到的也是他的脸。

    运动会摔破了膝盖,是由他带到大医院,用了最新的激光方法才把疤痕消褪了。

    看不清黑板,又怕丑不肯戴眼镜,是他一次次带我去老中医那里埋耳针,终于把近视边缘的我抢救了回来。

    只可惜,他偏偏不是那个给了我一半生命的人,没有一种叫血缘的东西让一切天经地义起来。



    我回到家,母亲坐在黑暗里等我。她问我:你们学校已经取消晚自习了?

    我说:嗯。

    她的爆发总是一瞬间的,我甚至能感觉到空气中突然发出的静电。她冲到我面前,咆哮和巴掌一起到来:那你每天晚上都到、哪里、去了?!

    我躲也没躲:去同学家写作业了。

    她问:哪个同学?

    我答:说了你也不认识。

    她不说话了。老熊说过,母亲最好的一点就是总给人留足面子。我相信她再问下去一定会问得我哑口无言。我放下书包,拿出作业本,刚要开始写作业,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谎,又讪讪收了起来。我把闹钟提前了半小时,准备第二天早晨提早赶到学校去补作业。

    母亲站在我身后,总结性地说:以后放学就给我回家!



    老熊开始陪我吃午饭。几乎隔天就来。据我所知,他那公司的业务是很繁忙的。不过,我很乐得与学校食堂那些猪食告别。有时我还会带上文文。他对于文文很不热情,我只好解释说他就是这样一个古板的人。有天他在饭桌上接了一个电话,说着一些关于什么“酒席”的事,我的心狂跳起来。偏偏那天文文也在,我想要问的话一句也不能出口。

    晚上,他来接我。这倒和刚认识他的时候很像了,接到我,回到家,再接到母亲,然后去吃饭。母亲化着妆,口红印留在水杯上。她吃得很少。常去的馆子就是那几家。总是我点菜,三菜一汤,母亲偏爱脆嫩的蔬菜,老熊是个标准的食肉动物,而我总是把菜单上没点过的菜逐一点上一遍。

    他和母亲谈着一些生意上的事。母亲自己有一盘小小的生意,几家店铺在收租。我听着、吃着,丝毫不见他们的话题往“婚礼”上面走。我狐疑地看着他们平静的脸庞,暗暗思考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沉得住气了。

    终于,母亲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问老熊: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

    他的手一抖,刚夹起来的鸭腿肉掉回了汤里,汁水溅了一桌子。他说:我是要跟……跟别人结婚了。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得到了同样的答案。我问:跟谁?

    他说:一个女的。

    这话说了就像没说,我不甘心,问:为什么?

    他戏谑地说:因为你说过啊,你不会叫我爸爸的。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可他的眼神并不像在开玩笑。我又问:到底为什么?

    他说:明明,这是大人的事。

    我的眼神并没有放过他。

    他只好说:月茹她……并不想结婚,你还小,不懂——朝夕相处,总是要生厌的。

    我的眼泪涌了出来。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对母亲说:他要结婚了,你到底知不知道?

    母亲说:他?谁?

    我惊异地看着她,我说:熊梦禧!还有谁?

    母亲说:小孩子不要直呼大人的名字,不礼貌。

    我哭道:你怎么跟没事儿人似的!

    母亲说:你哭什么?咧着大嘴,真丑!

    我哭得要抽起来。

    母亲说:我跟他为什么不能结婚,难道你不清楚吗?

    我心虚起来,压住啜泣,躲避着母亲的眼神。


    吃香蕉的人——每周一更小故事9(二)
    我又一次在电梯里遇到了那个男人,只是这次他没有吃香蕉,而是拎着一大袋垃圾。那天我穿着校服,背着书包。他问我:上几年级啦?

    我用脆嫩的童音回答他:八年级。

    他又问:在哪个学校上学啊?

    我指指校徽。

    他再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白他一眼:你查户口呢?你是警察吗?

    他突然一抖,说:小丫头嘴皮子还挺厉害。考第几名啊?

    我不再理他。话说多了,总会穿帮。

    他继续说:不好意思说啊?

    我说:还没期末考试呢,我怎么知道考第几名?!诶,你是干嘛的啊?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问,顿了顿说:我已经退休了。你妈妈怎么不接你放学啊?

    他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可他看起来绝对不超过四十五岁。我再白他一眼:我都多大了,还用我妈接?

    他终于讪讪地不说话了,眼神也飘向了虚空。

    我打量着他,用审视猎物的眼神。

    他有一种很怪异的亲切感觉,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而且,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有钱人。



    那天是我第一次跟新目标接触,老林,一个做物流生意的男人。我“收手”有半年多的时间了,搬到这个小区就是因为它安静。我很少出门,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可是,干坏事也是会上瘾的。而且,老白那事的风声似乎过去了。老林是我“复出”以来的第一个目标。

    我刚跟他“约会”回来,晚饭后我们去了游乐园,我在旋转木马上转得有些头晕,冰淇淋也吃得我胃疼,我悲哀地想到即使样子没有变,我的身体还是开始变老了,所以这会儿正没有好气。

    我“邂逅”老林的法子是装低血糖,这个法子屡试不爽。他扶住我的样子很绅士,手刻意避开了敏感的部位,也就通过了我的第一个考验。我讨厌急色鬼样的男人,他们往往毫无原则,因此后续操作的难度就会非常大。这都是血泪换来的经验。我悄悄摸了摸他西服的料子,是货真价实的名贵货色,领夹上的钻石也是真家伙。他也就通过了我的第二个考验。



    我刚换下了校服,突然有人敲门。我脱掉鞋子,踮着脚走到门口,用手捂住猫眼,再打开盖子向外看去,是那个吃香蕉的男人。

    他一直敲。

    我只好问:什么事?

    他说:有事。

    我一边换衣服一边问:什么事?说吧。

    他说:熊明明,你开门。

    我差点被这几个字吓死,因为这根本不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必然跟我有着很大的渊源。我愈发肯定,他一定是老白的人。这样一想,我的胃狠狠地疼了起来。我强忍着疼痛,大声对他说:你快走,不走我就报警了。

    他说:你怎么了?

    我说:走啊!

    他说:你开门,这么晚了别吓到丫头了。

    在胃部的剧痛中,我的大脑还是飞速地旋转着——他并不知道“母亲”和“女儿”是同一个人。他到底是谁?

    我问:你到底是谁?

    他说:我是……我是你爸爸。



    原来如此,一切奇怪的亲切感觉,都是一个叫血缘的东西在作祟。在我最需要这个东西的时候它躲躲藏藏,在我最不希望被它打扰的时候,它却偏偏出现了。

    十几分钟后,在他列举出一百件关于我母亲的陈年旧事(很多我都不知道)并把身份证贴在猫眼上让我过目后,我终于把他放了进来。他问我:丫头呢?

    我努努嘴:在屋里呢。

    他看了一眼紧闭的卧室门——那里面只有我刚胡乱扔进去的校服和书包,如果他见到了这样的景象一定会吓得半死。

    他又看了一眼紧紧捂着胃部的我,然后顾自倒了一杯开水给我。

    他说:我屋里有胃药。

    说完真的取了药来。很大的药片。

    我看了药瓶上的说明。胃病,原来来自他的遗传。我犹犹豫豫不敢吃,他就吞下去一片。

    我问:你真是我……爸爸?

    他说:我以~党~性~保证。

    我笑了,当我爸爸没有任何好处,是没人会来冒认的。我问他:那年你多大?

    他说:哪年?

    我说:你抛弃我妈那年。

    他说:我没有……咳……抛弃她,是她跟我分了手。那年,我才16岁……我一生气就考了警校,毕业后分到了外地——我根本不知道她没有把孩子打掉。

    我说:她不是没有打,是打了几次都没掉。

    他垂下头,好半天,然后说:月茹……你妈妈是个美人。

    我突然问:你刚说什么?警校?!

    他说:哦,我是警察,干了十几年刑警,后来受伤了,就调到户籍上了。前年办的病退。

    我全身的汗毛都直立起来。

    他继续说:我怎么总看不到丫头去上学?

    我看着他,思考着这句话是不是圈套。他是个警察,曾经是个警察。他的女儿是个罪犯,他知道吗?

    他还在问我,他说:丫头的爸爸,我也从来没见过。你们……是离了还是?

    我没说话。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我就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我问: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说:我退休以后闲不住,在一家找人公司上班,有人要查查你,我就查了查,没想到把自己的女儿查出来了。

    我问:你有其他的孩子吗?

    他点点头:你还有个弟弟。

    那么,他是另有一个幸福的家了。我问:是谁要查我?

    他说:这个我真不知道,客户信息是保密的。不过,你要是一定要知道,我也可以弄到。

    我说:不用麻烦了。

    他说:你惹了什么事?明明——我可以叫你明明吗——我知道你现在对我还很不了解,对我还很戒备,我也知道我这辈子亏欠你的永远也无法补上了,但是我是真心想帮你、帮丫头的——我觉得你还是先换个地方住比较好,我有一套空闲的房子,在公安局家属院里……

    我打断他:不用,我没有惹事。

    他突然就哭了起来。捂着脸,呜咽着。

    我递给他纸巾,看着他。我心底的失望那么粘稠,几乎要粘住我的呼吸和心跳了。我的爸爸,我一切幻想中的无所不能的英雄,他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他在哭。



    老熊是在我初二期末考试的第二天结婚的,距离他无意中透露这个消息没过多久。请帖递到母亲手里,她撕成两半丢进了垃圾桶。我倒垃圾的时候偷偷拣出来,粘好,拿着去了。

    那是他第二次结婚了,一切应该轻车熟路。路上我胡思乱想着,上一次的婚姻除了在他的户口上留下“丧偶”两个字,再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他的新娘子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就像他形容的一样——“一个女的”。微胖,也许是夹棉斗篷的婚纱让她显得大了一号。他和那女人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我等着收份子钱的人打开我的红包清点,一面踮起脚透过人群张望着他。突然间,他也看到了我,脸上的笑意顿时消失了。

    我包了很大的红包,当然用的不过是他和母亲平日里给我的钱。他走过来,低头问我:明明,你怎么来了?……月茹呢?

    他向我身后张望。我说:她没来——她怎么会来?!

    老熊穿着西服,胸口别着红色的假花。他似乎松了一口气,说:来了就入席吧,你可以跟米阿姨的女儿坐一桌——小萍,你来,带妹妹去座位。

    我跟着那个小萍,被她牵着手。我甩开,她也没有再拉住我。小萍跟她的母亲一样微胖,显得蠢笨。她比我要大起码四五岁。

    我被安顿在一张桌子上。

    宾客很多,都是陌生的面孔。大家都在不停地说、笑、吸烟,磕着瓜子、剥着糖果。

    终于,婚礼开始了。那是一个冗长的婚礼,主持人啰嗦极了,流程无比繁琐。我终于瞅了个空子跑到台上去,拿起一只放在地上的麦克风。“喂”了两声,有声音。老熊惊异地望过来。我举着麦克风,对他说:我唱首歌送给你们。

    掌声响起。我唱了一首《甜蜜蜜》。没有伴奏,我又处于肾上腺素的控制之下,因此节奏有点儿赶。现场还是有些嘈杂,主持人也没有拦住我。老熊和那个米阿姨站在那里听我唱,后者还试图给我打拍子。唱完,又响起了一些应景的掌声。我早已泪流满面。我对他说: ——爸爸!我祝福你们!

    说完,我把麦克风丢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麦克风发出和音箱接近时的啸叫声,我就在那声音和盖不住的哗然中离开了老熊的婚礼。

    从此,老熊有一个私生女儿的传闻缠绕了他小半辈子。



    第二天中午,老熊跑到班上来找我。我因为哭肿了双眼,躲着不出去。他只好走进我的教室,拉住我的手腕,在同学们异样的目光中,生拉硬拽地把我拉了出去。

    坐进他的车里,我活动着手腕,他有点儿弄疼了我,我第一次发现,他的力气竟然那么大。

    他发动了车子,带着我到了熟悉的饭店,点了熟悉的菜。

    他把筷子递到我手里,说:先吃饭。

    我扒着白饭,他源源不断地把菜夹给我。

    我问他:王小萍比我大几岁?

    他想了想:大——六岁。

    我看着他:我以为你只喜欢很小的。

    他腾地站了起来,带翻了茶杯,还发着抖。他问:你说……什么?

    我说:说王小萍啊,哦,不对,该改叫熊小萍了吧?

    他站在那里,一副心脏病要发作了的样子,不过,他是没有心脏病的,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我继续说:那米阿姨多大啊?看上去好像比你还要老!

    他不说话,继续发着抖。

    我只好站起身来,把他按在座位上,清理干净桌子,再把筷子递进他手里。他拿起茶杯,只剩一个底儿的茶水晃出了杯口。半晌,他说:明明,你……别这样。大人的事,你不懂,也不要搀和,好吗?

    我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他说,米阿姨是比他要大三岁,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讲了很多他们的事,原来米阿姨已经开始在他公司做事了,他们已经朝夕相处了两三个月。

    我暗暗想着,也许这是告别的午餐了,于是我又要了一碗米饭。记住一顿饭,除了把自己吃撑,我想不出别的法子了。

    老熊说:明明,别多想,啊?咱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好吗?

    我看了他一眼,他低头用筷子挑着鱼刺,然后把挑好的肉夹进我的碗里。记忆里从我十岁起就没有被他这么“伺候”过了。

    后来,老熊还是每天中午来接我吃饭。我们都回避着提起来就会尴尬不已的那些问题。比如我母亲,比如米阿姨,比如我们为什么还要见面。

    每天见面。

    吃香蕉的人——每周一更小故事9(三)

    母亲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那是个奶油小生样的人物,母亲一生都没有逾越那个以貌取人的鸿沟。奶油男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试图搭我的肩膀,还故作惊讶地说:小明明都上初中了?小孩子长得真是快啊!

    母亲在一边聋了瞎了似的发出一串轻佻的笑声。

    我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个人。母亲帮我回忆了半天,我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奶油男的视线像探照灯一样射在我脸上、身上。我太知道自己看上去的样子了,那是我一直试图摆脱的——我的个头很小,似乎已经停止长高两三年了,骨骼也很细,整张脸还没有老熊的半张巴掌大,五官都过于天真圆润。我背着书包走进小学高年级的课堂是不会受到任何阻拦的。我恨自己的那幅样子。

    也就是那副样子,让奶油男觉得有机可乘吧。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随身带着刀。那是老熊送给我的,他到贵州旅行的纪念品,小巧,精致,可是无法掩饰它是一把刀的事实。送给我的时候是没开刃的,我自己花了十块钱开了刃。

    那是一个黄昏,母亲被叫到店铺里去了,似乎不是电路就是水管出了问题。母亲是从饭桌上离开的,只剩我跟奶油男。母亲炒的菜照例很难吃。我吃得很少,放下筷子就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奶油男叫住了我,他问我:小明明,你怎么吃那么一点?

    我说:中午吃得多,不饿。我说的是实话,中午的时候,我和老熊闹了乌龙。我点过菜之后去了洗手间,而老熊接完电话回来又点了一遍。我们笑得半死,然后一直吃到上课快迟到也没有吃完。

    奶油男站起来,走到我身边,蹲下来。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肚子,他说:让我检查一下你吃饱了没有。

    我后退好几步,凳子也被带倒了。

    他起身逼上前来,没有喝酒,却显出醉态来,那样子丑陋至极。

    他把我逼在墙角,我对他说:我会告诉妈妈的!

    他说:你说了她也不会信。你不是勾引过姓熊的吗?你是怎么勾引他的?给我学学。

    我问:你胡说八道!

    他说:是你妈妈亲口告诉我的。来,给我学学——怎么,我还比不上那个老东西?

    他的手已经解开了我外套的纽扣。我在校服裙子兜里掏出了那把小刀。不及打开,他就看到了,伸手来抢。

    那刀是一甩就能打开的,他不知道,所以正抓在刃口上,我往回一抽,他的手心就被割开了,血流到地上,他捂着手一声惨叫,也坐在了地上。

    我连忙逃了出去。



    跑到楼下的电话亭,给老熊拨电话,半天拨不对号码。终于通了,上气不接下气。可是接起电话的却是米阿姨,她说老熊出门忘带手机了。她肯定听出了我的哭腔,可是她一句也没有多问。

    给母亲打电话时,已经止住了哭泣。母亲听完,问我:你干了什么了?

    我嘶哑地吼道:他脱我衣服!

    母亲说:你到底干了什么了?

    我继续吼:他脱我衣服!沈月茹!你听清了没?他脱我衣服!

    母亲说:明明,你这个孩子问题很大啊!小五(奶油男的名字)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你拿着刀逼他跟我分手,是吧?还把人家手划破了,缝了五针呢……我早跟你说过,大人的事你少搀和一点,好好把你的学上……

    我挂掉了电话。

    在楼下捡了半块砖死死抓在手里,我战战兢兢地回到楼上,鼓了半天勇气,才把钥匙插进锁眼。奶油男果然已经走了,地上只留下一些零星的血迹。我检查了所有的角落和柜子,确定他确实走了,才反锁了门,啕号大哭起来。哭过之后,我擦着那些血迹,已经干涸在地上,倒点开水继续擦。血液的味道蒸腾起来,带着阴森的气息。那晚母亲一直没有回来。后半夜下了雪,我拉出柜子里的厚被子,没有晒过的厚被子那么冰凉、那么潮湿,我缩在里面发着抖,直到东方发白。

    第二天中午,老熊照例来接我吃饭,我很想扑在他怀里痛哭一场,或者只是扑在他的车里痛哭一场也好,可最终却只是旁敲侧击地问了他关于昨晚那通被米阿姨接起的电话,他毫无头绪。看来米阿姨早已清除了一切痕迹。

    老熊说:你怎么吃着饭还打瞌睡啊!眼睛也肿了?——喂,明明!醒醒!

    我似乎睡着了,可手中还是机械地扒着饭粒。我说:昨晚没睡好。

    他脱下外套:那你快吃,吃完就在这儿眯一会儿吧。

    我枕着他的公文包,他把一只深蓝色格子的手绢垫在上面给我当枕巾,再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又调高了空调的温度。

    过了十几分钟,他问我:你怎么还不睡?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没睡?

    他说:你又不是曹操,睡觉还睁着眼睛啊?

    我笑了,坐了起来。

    他看着我,过了一会儿,说:明明,还愿意给我唱个歌吗?

    我问:唱什么?

    他说:什么都行,都好听。

    我唱了一首《无情的雨无情的你》,哑掉的嗓子正适合唱这种歌。我唱着唱着就哭了。

    ……

    雨中你一再让我哭泣,让我哭泣

    无情的雨轻轻把我打醒

    让我的泪和雨水一样冰

    ……

    我试探着把头靠在老熊的胳膊上,他没有像往常那样躲开。我们保持着一个极其别扭和僵硬的姿势,可以说是依偎着,过了很久很久,我的脖子酸得要断掉。

    这个我希望能持续一辈子的、比瞬间长却远远不足以让我心满意足的时刻,是被手机的铃声打断的。老熊接完电话,眼圈红了。他对我说:明明,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活动着脖子:准备什么?

    他说:你妈妈,昨晚……去世了。

    据说是胸口,很多刀。他们没有让我看到尸体。奶油男有着多人的不在场证明。案子到今天都没有破。凶杀案发生在美丽的女人身上,总被渡了桃色的光。



    我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爸爸”,在我最不需要他的时候。他开始时时来敲门,让我不能按原计划准备跟老林的第二次见面了。“爸爸”送了他做的牛肉甜酱给我,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自制的食物。我一口没动,装进黑色的垃圾袋,拿到很远的地方去扔掉。我这人总是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这是这么多年我能毫发无损的唯一秘籍。

    并且,我愈来愈厌烦。如果这就是我曾无比渴望的缺失的部分,那我现在很庆幸它缺失了。老林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我却无法扮成“女儿”去见他,因为我不知道我那个警察兼侦探的“爸爸”会不会跟上我。

    最终,我只得提前折断了那张专门用来联系老林的手机卡。我的狩猎失败了。与此同时,“爸爸”还在不停问我,丫头去哪儿了。

    我只好说,她的爸爸接走了她。为了这个谎话,又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物出现了。我被谎言们搞得心力憔悴,开始认认真真考虑起搬家的事来。

    “爸爸”总是端着一些食物跑上来,而我总是推说胃疼不吃。他就端了更多的食物上来,小米养胃、红枣养胃、山药养胃、南瓜养胃。每一样都耗费了几个小时的熬制,香气和粘稠度都诚意满满。我期待已久的那份名正言顺的温情,可真正得到的时候,我却觉得完全是一种负担,让我的无明业火满腹乱窜。

    “爸爸”还在不停问我关于“丫头他爸”的事情,我只好胡诌一番。可是我发现他有着比我更为惊人的记忆力,我那些前后矛盾的地方总能被他第一时间发现。后来,我就闭口不谈了。一切都不谈,怎么问都不开口。



    母亲死后的那段日子,我是怎么过的?每一天,每一秒。老熊陪了我很久很久。课早已不上了,他的生意也全都丢给公司的副总去打理。我想起来就哭,哭累了就钻进老熊的怀里,他那烟草混杂着淡古龙水的体味有一种催眠的神奇功效,总是让我很快就能睡着。他再也没有推开我。

    有一次在半睡半醒之间,我感觉到他的眼泪滴在我头上。

    一定是眼泪。

    老熊带我去旅行,那是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跟他去旅行。我们到了一个很美的湖边,尽管我全部的身心都沉浸在巨大的打击与痛苦之中,我还是感觉到了那地方的美,空气清冷,随便一撇都是一副绝美的风景画,让我的眼睛感到舒服极了。老熊搭起帐篷,那么娴熟。我总算知道了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他总是外出的那段日子是在干些什么了。我不由得想到了母亲,她一定会踮着脚尖嫌弃吧,泥土、野外,大概只会让她感觉到肮脏、寒冷和危险。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母亲不愿嫁、老熊不愿娶,因为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

    我们躺在帐篷里,确切地说是躺在各自的睡袋里。

    他对我说:明明,你知道人一辈子有多长吗?

    我说:哪个人啊?又不是每个人都能活一百岁!

    他笑了,对于我的坏脾气毫不在意。他说:明明,你知道吗?你现在就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

    我说: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美好的。我觉得自己像“雾都孤儿”。

    他笑:没那么惨吧?

    我说:更惨。二舅想要我们家的房子,三姨想要我妈~的钱。

    他正色问:这些事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米阿姨告诉我的。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想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屏障,让我远离这些比失去至亲更为痛苦的事。

    我说:我只是后悔,没好好跟我妈告别一下。我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猛然收住了话头,我忘记了老熊并不知道奶油男那件事的全部底细,我不想这件事再生出任何枝节来。我改口道:我一次都没有梦见她,一次都没有。你有没有梦见过她?

    他轻轻地说:也没有……明明,再给我唱个歌吧。

    我问:唱什么?

    他说:唱个高兴的。

    ……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

    吃香蕉的人——每周一更小故事9(四)

    从那个湖边回来,我对老熊说:我还是好好上学吧,我妈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我好好上学。

    老熊把我接到了他家里,米阿姨并没有说什么,她到死都认为我就是老熊的亲生女儿。我再也没有开口叫过他“爸爸”。米阿姨认为这只是青春叛逆期的小小心结。我从不称呼老熊,非得称呼的时候就叫他“喂”。

    我是报着一种看看他们到底如何相处的心态搬去的。当然我受到了一些脸色,即使依附着老熊生活,米阿姨还是有着在那个三室两厅的小天地里的绝对话语权的。大到向阳的房间给谁、第一缸洗澡水给谁,小到鱼肚子上的肉给谁,白饭的饭芯给谁。不过,我并不在意这些,她的小心思也就总是落空。

    一个家,两个小集体,我和老熊,她和小萍。从那时起,我就厌倦一切集体生活。

    小萍有很多朋友,大二,休学在家。她得了一种慢性病,所幸并不传染。养病,日复一日地养病。她是一个温吞水一样的女孩,永远不会是人群中最出彩的那个,可偏偏她有很多朋友。年长我五六岁的女孩子们,她们的世界。追星,把画报贴在墙上。不知为何,那上面的每一张脸,都像那个曾经的奶油男。

    我关起房门,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我听的是英语听力。

    我还是考上了高中,考上了大学。



    录取通知书下来后,我对老熊说:我们再去一次湖边吧。

    他说:好。

    没有问什么湖,什么边。他记得清清楚楚。

    可是,米阿姨也来了,我相信,如果不是小萍已经嫁了人,她也会来。老熊买了一顶新帐篷给我,并许诺我可以帮我把它弄到大学的校园里去。

    帐篷,我要一顶帐篷干什么呢!

    夜晚,他们躺在大帐篷里,我一个人在冰冷的小帐篷里瑟瑟发抖,睡袋被我压在身下。我想起了四年前突然下雪的那个夜晚。

    半夜,老熊来了。他钻进我的帐篷,那只小帐篷显得太小了些。他的手探向我的脸,摸到一手潮湿的泪。他说:明明,唉,明明。

    我轻轻地说:要么不要给我希望,要么直接杀了我。

    他也轻轻地说:明明,你才十八岁——你还有整整一生在前面等着你呢。

    我说:那又有什么用?

    我捉住他的手,跟我的手一样冰凉。即使是夏夜,郊外的温度也是很低的。我把保温毯抖开,披在他身上,想了想,自己也钻了进去。

    他说:明明,给我唱个歌吧。

    我说:不。

    他说:你小声唱。

    我说:我不会小声唱。

    他叹口气,摸索着用手掌擦去我的眼泪。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醒来时,我和老熊都感冒了。我们是被米阿姨踢醒的,与此同时,我们的耳边响彻最不堪入耳的咒骂。

    米阿姨自己把自己逼向了绝境。更年期妇女可怕的想象力和更可怕的偏执。

    后半个暑假变成了一场伦理批判大会。

    米阿姨渐渐找到了表演的节奏,怎样成为焦点。小萍也被召回来了。

    寻死觅活是从哪一天开始的,我已经忘记了,大家都觉得不过是一场表演。吃点中药,散散步,去去心火。每个人都没有认真对待她。

    假戏是怎么成了真的?她是看着老熊的车进了院子,才把头伸进那个套索的,那时小萍买菜也快回来了。可是,老熊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返身又走了,而小萍遇到了同学聊了一会儿天。

    只有我,她吊在半空挣扎的时候,只有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房门紧锁,我还戴着耳机。我的确听到了一些异常的响动,但是她连日来的摔摔打打早让我麻木了。

    死亡,真真切切的死亡,一个人用生命来让我们、让一切百口莫辩。

    葬礼之后,小萍离开了。她带着老熊的半数财产,作为交换,她答应把这件“丑闻”永远埋葬。



    老熊送我去学校,他果然带着那个帐篷。我在学校门口把它踩得稀巴烂。五分钟前,老熊说:明明,我想,以后没有什么事,咱们还是不要见面了。你的学费我会按时打到你的卡上。

    我说:不见面,那就打电话呗!

    他说:没有急事的话……也不要打电话了。

    我这才听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

    老熊看着我发火,并没有制止我。他还是帮我把大大小小的箱子拎到宿舍。舍友说:哇,你爸爸好有风度。

    老熊要走了,我喊住他。那是在宿舍楼下。我说:你能……能不能……亲我一下。

    他揽过我,拨开我的刘海,附身在我的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

    我看着他的背影走向车库,忍住不眨眼睛。可是眼睛那么酸,泪水不受控制地模糊了视线。就在我擦去眼泪的瞬间,他的背影隐没在车库的入口处。

    从此以后,那么多年,我都只能在远远的地方看他一眼、又一眼。

    ?

    就是在那一刻被打垮的吧,一个女人的骄傲与自信。从此,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第一个倒霉的家伙,是我的学院主任。从那时起,我就学会了分辨目标。是眼神,那种眼神是无法模仿、也无法隐藏的。一开始只是想找回被打击得体无完肤的自我。可是,种种“好处”接踵而来。在有捷径可走的时候,只有圣人会避开吧,很可惜,我不是个圣人。我评了优、拿了奖学金还当了班长,我成了炙手可热的红人。

    主任大致是个温和的人,他在一定程度上平复了我的伤痕。当然他也有着自己隐秘的一面,他最喜欢买来一些奇怪的衣服,让我穿上给他看。

    我们可能也真的有过快乐的时光。

    可是我很快就厌倦了,我告诉主任,我们结束了。没想到,他恐慌起来,许诺了我许许多多的事,还把一张银行卡递到我手里——只要我肯交出我们那些合照。

    我最终也没有告诉过他,那些照片,我早就删掉了。

    我是罪犯,主任就是我的教唆犯。

    再后来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我把他们统称为目标。我不知道那些温情有几分真、几分假。温情抽离之后的恐惧却是我能实实在在掌握的。

    慢慢地我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没人会珍惜。我只开始专注于让银行卡上的数字不断增加,数学带给我的快感渐渐超越了一切。

    每个目标都告诉我,我看起来那么小,就像个初中生。

    灵感都是目标们提供的,他们是受害者,也是我的共犯。



    “爸爸”突然消失了。我疑惑了一段时间,压抑着自己想要跑到楼下去敲他门的冲动。

    一个陌生的女人来了。她是“爸爸”的妻子。她说“爸爸”进了医院,想见我。

    我去了,看到他躺在一堆吊瓶和仪器中间。

    是肝病。我暗暗想着,我是不是也应该检查一下肝脏。据说,这种病是遗传的。

    “爸爸”吃力地说:对不起,明明。我以为,我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给你……

    我转身出了病房门,我讨厌这种煽情的场面。“爸爸”的妻子跟了上来。她对我说,肝脏是有再生能力的。她说:给他三分之一,三个月就会长回来——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任何影响。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原来,一切都是一场阴谋。我问:你为什么不让你们自己的孩子给他移植?

    她低下头不说话了。

    我冲回病房,对“爸爸”大吼:你为什么要来骗我?你这个王八蛋!我不会捐我的肝脏给你,你休想!

    他竭力坐了起来,他喊着自己的妻子,喘着粗气质问她跟我说了什么。

    那女人唯唯诺诺。

    我冷眼看着他们表演,然后转身离开。

    那女人来拉我,我们刚撕扯到门口,突然,一阵响动传来,回头,“爸爸”已经爬上了高高的窗台。那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展示他作为一个老刑~警的身手。他攀着窗框,对我说: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这么打算过!我只想好好陪陪你!明明!记着我的话!不要再做“丫头”了,也不要再做“妈妈”了!好好过你的人生!你的路还长着呢!

    他松了手。

    女人放开了我,扑到窗边。我没有跟过去。

    十三楼的病房。

    我终于完完全全相信了他就是我的血亲。仅仅为了自证清白。我一直疑惑自己的决绝,绝非来自我的母亲。原来,这部分的我,真的遗传于他。



    又一个人跳了楼,这次不是在电话中让我听到声音,而是实实在在就发生在我面前。我想到了米阿姨骂我的话,她说我是个“扫把星”。

    我没有参加“爸爸”的葬礼。他的妻子一见到我就开始抽搐、发作,竭斯底里。他们的儿子终于出现了,他请我离开。我盯着他的右肋,那里面肯定有好几片肥美的肝脏。

    我还是离开了。

    我回到“家”,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人在为我熬粥了。

    我烧掉了“母亲”和“女儿”的所有行头。



    汇款单又一次到了,到得比平时要早。我戴上大大的帽子下楼,快递员换了一个人,也没穿制服。他递给我的也不再是文件袋,而是一个轻飘飘的盒子。我疑惑地接过,正要看看寄件人是谁,余光突然瞥见一缕寒光。不知何时,那快递员已经从腰间抽出一把三~棱~刀,向着我的腹部刺过来。

    一股更为巨大的力量将我推开。我看到了一个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是老熊。他推开了我,那刀深深刺入了他的右肋。

    不及反应,刀被拔了出来,那快递员推开他,又一次把刀刺向我。老熊再次扑上去,刀刺进了他的左胸口。老熊握住刀柄不让拔出来,同时嘶哑地大喊:跑!明明!快跑!

    我没有跑,我搬起一旁地上的一块砖头,跳起身拍在了那快递员的后脑。他软软地倒了下去——后来我知道了,他是老白的独子。

    围观的人群早已报了警,还有人告诉我,千万不要拔刀,他已经打了120。

    老熊的胸口插着刀,血涌出来,他倒在地上,却笑了。他说:看样子……我这老胳膊老腿……还有点儿用……

    我哭道:你不好好待着,跑到这儿来干嘛?

    他说:你爸爸……他来找我了,想知道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我也……不知道……不知道你过得……到底好不好……所以就……就来看看你……

    我抱着他,他的身体愈来愈重地压在我身上。我对他说:你别睡!醒过来!

    血流得那么汹涌。

    他说:我没睡……明明,给我……唱个……歌……

    我问:唱什么?

    他没再回答我,身体越来越冰冷。

    我唱了起来。

    ……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

    警车的呼啸声远远传来,越来越近。

    我没有理会那声音,一心一意地继续唱着歌。



    老熊,别睡——我还会唱很多歌,你还没来得及听。

    ----------------------------------(完)-----------------------------------------------

    PS:出差在即,提前更新~祝老爷们周末愉快~
    @千朵白 2017-10-15 09:33:45
    找不到公众号!!
    -----------------------------
    呃~公众号就是我的id~
    @crazy_7 2017-10-15 15:22:59
    免费看了这么多感谢楼主
    -----------------------------
    嘿嘿~没毛病~感谢支持~
    @千朵白 2017-10-16 23:29:21
    太好看了,顶礼膜拜
    -----------------------------
    对拜吧~嘿嘿~
    @yue801728 2017-10-18 11:58:55
    感谢楼主 文笔细腻 故事精彩!
    -----------------------------
    感谢资词~(*^__^*)
    @斜插茱萸 2017-10-18 21:37:48
    顶顶
    -----------------------------
    谢顶o(╯□╰)o
    @gaolaokonghegu 2017-10-20 21:23:00
    每篇故事都那么好,让人放不下~
    -----------------------------
    你的id很有意思啊,是我理解的意思吗~
    更新一篇~

    煤气漏了(上)

    唉,我快被我爸逼疯了!

    老爷子今年整八十四了。从过年到现在,有大半年了吧,大家都小心翼翼,生怕他又哪根筋不对劲了,生出什么事来——要知道,十一年前那个坎儿,老爷子就把全家折腾了个半死——我看啊,照这个“作”法儿,他这个坎儿迈不迈得过去另说,我就得先去找马克思报道了。

    非说我们这个单元的煤气漏了,又说不出具体是哪家。老爷子退休后闲不住,在煤气公司当安全检查员,专门检查煤气罐,一干就是十年。可现在大家都用上了管道燃气,家家都安着报警器,怎么可能漏了不报警呢?老爷子是死劝活劝也不听,这么冷的天气,一天到晚从一楼爬到七楼,伸着鼻子往人家门缝儿里闻。

    这不,我刚把老爷子从派出所领回来。

    为什么呢?我们楼上,七楼,住着一个姓周的女人,三十多岁,刚离婚,可能有点儿神经过敏,据说在猫眼里看了老爷子二十分钟,哆哆嗦嗦问他要干嘛,偏偏我爸耳背没听见,她就打110了。人警察一来,抓了个现行。我是解释了又解释,还搭上了两包好烟,不管用,非得罚款才能放人。罚多少?五千!真敢要!还不带还价的!

    唉,主要是我爸留了案底了。七十三那年,一年进来了两回。就为了三楼小徐家的常春藤往下长,攀到了二楼我们家阳台的栏杆上。老爷子那几年正迷周易,非说是“大祸之象”,要让人家给扯回去,还必须小徐的老婆亲手给扯回去才行。偏偏小徐也懂一点儿周易,跟老爷子掰扯了半天,谁也说服不了谁,梁子算是结下了。可巧有天,他们家儿子放学回家没关门,也不知道我爸怎么想的,看人家门虚掩着,推开就进去了。那两盆常春藤就长在小徐两口子卧室的阳台上,老爷子直奔卧室,一推门,没想到小徐的老婆刚下了班,正在换衣服,尖叫得整栋楼都跟着抖。



    那次是“初犯”,说了几句好话,派出所就把人放了。我们也没在意,心想就是个误会,还给小徐两口子买了两箱牛奶。过了没几天,有天下班,我看见我爸拿着个黑乎乎的东西,站在楼下往楼上瞅。凑近一看,我的脑袋嗡地一声——鬼知道我爸从哪儿把他上战场时候的单筒望远镜给翻出来了!

    一问,老爷子说,小徐肯定是在屋里摆了什么阵在诅咒我们家,他要刺探一下“情报”。我哭笑不得,好说歹说给拉走了,望远镜也给藏起来了。可我跟月美那时候都还没退休,白天没人管老爷子——也不能给锁起来吧。

    那些天上着班,我是眼皮直跳,拿红纸白纸贴了都不管用。果不其然,电话打过来了,老爷子又进去了!自从我提醒了老爷子不要站在楼下往人家家里瞅,他倒是听进去了,改成爬到对面楼上往人家家里瞅了。离那么远怎么能瞅见呢?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捯饬来一套带架子的高倍望远镜,更不知道那么重的一套家什,他是怎么给搬到对面楼上去的!

    这次是让对面楼一个爱管闲事儿的老太太给报警了。我一进派出所,就臊了个大红脸。人家非说老爷子“偷窥”,还说违反了什么四十二条规定,要拘留五天。老爷子气得在那儿不停地抖。最后好说歹说交了五百块钱,才给捞出来。

    一出派出所的大门,老爷子就趴在我耳朵上大声说:亮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小徐家摆着九天八卦罗刹阵,肯定是在诅咒咱们!

    我已经不想跟我爸掰扯罗刹的宗教属性了,只是拍了拍耳朵,有气无力地说:爸,您能消停点儿吗?

    老爷子不吭声了。我们打了个车,刚走了两步,突然他大叫:停车!停车!我的战斗装备呢?怎么没还给我?

    司机吓得一脚急刹,我揉着脑袋回头问:什么东西?

    老爷子梗着脖子说:我的三百倍望远镜!——花了一千多呢!

    原来是那套被没收了的“偷窥”装备!我对司机说:开车,别听他的。

    司机拿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您家老爷子这里有问题啊?说着把车门落了锁。

    我想跟他争辩,张开嘴却没说出话来。

    回到家,老爷子病了大半个月,才把这茬事儿忘了。可楼前楼后全传开了,都知道我们家老爷子又是“明看”又是“偷看”,从此我们家和小徐家算是彻底翻脸了。



    ——就是那次留的案底。这不,小警察说,老爷子是累犯,要从重处理。我急得抓耳挠腮,请教了退休前我们科的“智多星”老孙,这才讨出了个主意。我跑去跟人家民警说——老爷子你们不放,是吧,那我把他的药都送来吧!

    人家就问,什么药啊?

    我就往外掏——治心脏病的、治高血压的(都是老孙偷他老丈人的),对了,老孙说了,还有一句是“重磅炸弹”——老爷子还有肝炎,得定期输葡萄糖,要不然一犯病就得去抢救!

    当然,我爸并没有这些病,他硬朗着呢。可这招真管用,不到半小时,人家麻利儿把人放了。老爷子还不走,非要问出个子丑寅卯来,拉都拉不动,急得我血压真高了。人在出警记录上写着“入室猥亵未遂”——这要让老爷子看到,那还不得当场背过气儿去!

    好容易回到家,就见月美坐在沙发上不停揉太阳穴。我问:咋啦?

    她抹着眼泪说:跟人吵架了呗!咱爸这一世清名算是彻底毁了。我今天听我们一起跳舞的一个老太太教训她孙子,说他再不听话就让“姓高的坏老头”把他抓走!我看旁边的人都看我,就问她在说谁,她腾地脸就红了,可还嘴硬,说“说谁谁知道”——得亏咱妈去的早,这要是让咱妈听见了,她那个暴脾气非得当场跟人家撕吧起来——那我就跟她吵啊,没想到几个平时一起跳舞的都给她帮腔,一堆人跟我一个吵,那话难听的,我都没法儿学!这不,我把我的录音机都拿回来了,明天我也再不去了——没了伴奏我看她们还怎么跳!

    我忍不住笑了: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跟老小孩儿似的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大门响了一声,再往我爸房间里一看,没人了!我赶忙跑出去,只听见脚步声往楼上走。我紧跑两步,拽住老爷子:爸!您干嘛去?!

    老爷子说:我得去给人家解释解释!

    我急得出了一头汗,腿都软了:爸啊!我跪下求您了!您能消停点儿不?



    自从那天把老爷子拉回来,我跟月美分好工了,每人“看”他半天。月美一早一晚不去跳舞了,我下午也不去打麻将了,我们俩好像又回到了儿子还小的时候。只是这次伴随我们的不是成长的惊喜了。

    七楼姓周的在卖房子,她逢人就问谁要买她的房子,声音大得能把玻璃震碎。我们坐在家里都能感觉到每个邻居都在窃窃私语。就这样,老爷子还不让人省心,天天念叨煤气管子要炸!诅天咒地,说要把小徐、姓周的还有我们这对儿不肖的儿子媳妇全给炸死。

    那天,一个外地的老同学来了,我不得不陪他一天,给月美说了半天好话,请她代为照顾老爷子一整天。没想到,我跟老同学才喝了两杯酒,月美就打电话来了,啕号大哭,说老爷子丢了。

    我赶紧跑回家,老同学也跟来了。月美说:突然停电了,我这才想起来,事儿太多,上月电费没交。我就跑了一趟供电所,前后也就不到一个小时,我还把门反锁了,回来找遍了屋里,老爷子就是不见了!

    一寸一寸又找了一遍,老爷子确实不见了!还是老同学想起来,跑到派出所查监控,可好说歹说,人家就是不给查。一直磨到了晚上,一个实习生来值班,我们才看到,老爷子在窗口喊住了一个过路的小男孩,把钥匙从窗口扔给人家,再让人家上来把门给打开,这才“越狱”了!

    终于过了24小时,报了失踪。我和月美一宿没合眼,老爷子经常去的地方找了个遍。我的老同学也跟着折腾,早上我头晕得都站不起来了,一量血压——一百八!我闭着眼睛听月美打电话,她给儿子打完,又给我的两个姐姐打,我已经没力气阻止她了。

    煤气漏了(下)

    到了第三天中午,我们一屋子人守着电话干瞪眼。儿子又打印了一堆寻人启事,正往上面贴双面胶。他说浆糊不管用,刚贴上就能让戴红袖章的人给揭下来,说他买的胶是好几个M的,好用。我一边吃了两倍的降压药,一边让他闭嘴。

    电话响了,居然是我二十几年没联系过的小弟。我这小弟自从娶了那个弟媳,跟我们全家都闹翻了,我妈在世的时候,逢年过节还能见个面,我妈一撒手,他就杳无音信了。

    小弟说:……哥,爸在我这儿。怕你们着急,跟你们说一声儿。

    ——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真不知道老爷子怎么过去的。

    老同学拉过我,悄悄说:你们老爷子这症状,特像我们家对门那个老太太,一开始也这样,认死理儿,不听劝,有那个“被害妄想症”,后来啊就糊涂了!

    我说:我爸才不会糊涂呢!他多聪明啊,还会“越狱”呢!

    老同学欲言又止。



    把老爷子接回来,我开始和两个姐姐轮流“看”他,好在姐姐们住得都不远。老爷子认定了我们都是不肖子孙,把他当犯人管起来了,为的就是图谋他那三千挂零的退休工资!从此在家里天天不歇气儿地骂。饭也不知道吃了,非得喂到嘴边。厕所也知道不去了,拉尿都在裤子里。说他是装的吧,他也真能忍,不给换裤子就那么湿着。说他糊涂了吧,骂起人来倒头头是道,把我们这些儿女的死法儿安排得没有重样的。

    月美说:我看咱爸还能作出什么花样儿来。

    儿子买了一台新洗衣机,旧的就专门洗老爷子的被卧和衣裤了。

    那天,我碰到了老孙。他问我:你怎么都瘦脱型儿了?

    我眼圈都红了:别提了!

    跟他把情况一说,老孙说:亮子,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啊,我觉得你们家老爷子这是要老年痴呆了!

    老同学说,我还不信,老孙说,我有点儿信了。好说歹说,哄着老爷子到了医院。对照着一检查,再一化验,已经是中期了!

    两个姐姐哭得要背过气去,月美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大家围坐着开家庭会议。儿子把小弟也弄到了平板电脑上。小弟在那头说:哥,大姐、二姐,我是出不了力了,不管你们怎么商量的,我的那份折成钱,到时跟我说个数,我按月给你们打过去。

    送养老院是月美提出来的。我一听到这句话,差点儿起了跟她离婚的念头。可商量来商量去,没别的办法了。两个姐姐一个犯了腰疼,一个跟我一样犯了高血压,已经轮流着住了好几茬院了。

    儿子守着老爷子,我们几个做贼一样跑到养老院去,没想到,一看,挺正规的。挺大的院子,搭着葡萄架子,有象棋桌子,有躺椅,还有健身器械。太阳一照,你别说,真像墙上的标语写的——夕阳无限好,黄昏景更美!

    进了屋里,有单间,有两人间,还有活动室。里面一堆白头发老头老太太,有弹钢琴的,有打牌的,热闹得不得了,小护士也热情得不得了。



    一个月五千块。小弟说,他出一千二。商量了半天,我出八百,剩下的用老爷子的工资顶。姐姐们不出钱,就多出力,每月来看四次,我呢,看两次。

    ——那就……送了吧。

    月美说:为了咱俩能多活两年,再说,这地方也不亏待咱爸。

    听了这话,我又一次起了跟她离婚的念头。

    老爷子又哭又闹,大喊大叫了一路,说我们要带他去活埋、去枪毙,还大声背什么优待俘虏政策。他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在战场上还是在现实中了。

    我们低着头飞快地走,楼前楼后的邻居都打开了窗户往下瞅。

    到了地方,老爷子倒不闹了。我们选的是单间,有电视和独立卫生间。监控是24小时的。老爷子轻车熟路上了床,鞋一脱,被子一盖,背过身不理我们了。

    送老爷子回来,我们在楼道里正遇到七楼那个姓周的被120抬了下来。听说是不知怎地想不开,开煤气自杀了。好在正好有个熟人来找她,闻着味儿不对,发现得早。我和月美面面相觑,回到家,两个人呆坐了很久,连晚饭也没有吃。

    过了两周,轮到我去看老爷子了。他穿得干干净净,人似乎还长胖了。只是看也不看我,眼神望着空气,喃喃地叫着小弟的乳名,让他上学不要迟到了。一个小护士端来一盘水果块儿,慢慢地给他喂,他张嘴就吃。小护士给他擦嘴,他躲也不躲。



    出来之后,我在公交车上恍惚了一路。临下车,一抹脸,手全湿了。

    回到家,月美跟我说:楼上小徐搬走了!

    我问:为啥?

    她说:我怎么知道——早就不说话了!

    我们跑到楼上去,门不知怎地大敞着。我犹豫着走进去,不知怎地抬头一瞅——客厅的四个角端端正正挂着四个黄澄澄的铜八卦镜——正是我爸形容的什么阵!当时我就腿软了,再跑到卧室、厨房、厕所,一圈转下来,到处都四角贴着八卦镜!而且所有的门框上都贴着符咒!

    月美也有些腿软,她打电话叫来了儿子。还是儿子痛快,下楼找了根竹竿,把所有的镜子都捅了下来,符咒也撕得粉碎。



    深夜,我在朦朦胧胧中,感觉到我爸在床边叫我。我睁开眼睛,看到屋子里雾气弥漫。我爸在雾气中对我说:亮子,醒醒!煤气漏了!

    我一惊,醒了过来。猛地坐起身,一片黑暗。我真的闻到了隐隐约约的煤气味儿。没敢开灯,怕有电火花。我光着脚跑到厨房,煤气关得好好的,报警器的电池是新换的,工作灯也亮着。我拉开大门,探身在走廊里闻了半天,似乎是有煤气味儿,又似乎没有。

    电话突然响了,我返身锁上门,月美已经接了起来,嗯了两句就挂了。我问:谁大半夜打电话?

    她呆了半晌,抬起头看着我,轻轻地说:咱爸……还是没过得了今年的坎儿。

    ---------完------------

    PS:接受老爷们批评,文章太长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完美解决~

    全文4878字~大约需要三分钟来阅读~(*^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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