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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渡过_未再小说: 第31章
看97的碟,是第一次听到哥哥版本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之前跟经理感叹,为何跟《千千阕歌》有关的明星都走了。经理也感叹,《月亮代表我的心》也一样。分明两首动听歌,却因为这些星星的陨落成为悲伤的曲调。 哥哥在唱这歌之前,口花花地调侃起自己的妈咪:“点解你可以生得我这么得意、这么靓仔呢?是不是你跟爸爸那天晚上心情特别开心,特别HIGH呢?”不但引起前排亲朋好友的会心大笑,也引着全场歌迷哄然。这个哥哥真的实在是乱可爱一把的。而后对唐生的真情告白更是被荣迷津津乐道一直到今天。那首委婉低沉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是他对至爱亲朋的心声。孺慕之情、执手之爱丝丝缕缕,令人动容。 在那第一次听哥哥版的《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时候,尚未知晓哥哥与他的妈咪之间其实亲情隔阂。而后得知他如何渴望与妈咪亲近后,愈发觉着歌声里那点点最原始的渴盼。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是他为家人所唱,那么些私心真挚感人。黑色西服。官仔骨骨的形象是我所最爱的。只想沉浸沉浸再沉浸,而后,被深深地感动。 自从喜欢上他以后,他给我的感动从来没有间断过。 那夜终于看到南京寒雨夜的薄衣演出的视频。零下的气温,倾盆的大雨,他仍然穿着为夏天演唱会设计的薄衫薄裤。大雨就那么劈头盖脑淋在他头上、他身上,他冻到脸白唇青,浑身都止不住在发抖。而那把声音,始终没有颤抖。那视频只看了一半便已经泪盈于睫。一个非荣迷朋友看了这视频后,当夜在博客上专门写了日志,只那句“他在大雨中一直唱一直唱”一句话便让我再度潸然泪下。他穿着夏天的衣裤为全场穿着冬天衣裤的观众们倾情表演唯一的理由就是“其它的场次怎么演,这次也要怎么演。”如此这般的一视同仁、一丝不苟。 这般的感动从内心深处渗出,萦绕在胸中,再也挥散不去。那夜演出后次日,他笑容可掬地同歌迷合影,一群人中,只他一人系住围巾,知他受冻感冒了,但是依然在镜头前笑得和蔼灿烂。 他会在抛帽子又被观众抛回这样难堪的表演中,仍然坚持着唱完歌,对着吵闹的观众说:“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但是我还是要唱下去,总有一天你们会喜欢我的!” 他也会在阔别红馆七年后笑着对观众说:“有没有人是第一次看我啊?有啊?你们有福啦,收山七年的老鬼出来做秀嘞!” 他会在与观众握手时戏称是同“禽兽搏斗”,虽然每晚手都破皮流血,但是依然乐于同“禽兽搏斗”。 他也会温柔地对大陆的观众说:“在我还能唱的时候,我想让你们听听我的现场。” 他会在舞台上叫住羞怯的歌迷,主动给她拥抱;他还会用自己的车亲自将探班到深夜未归的影迷送回家,还嘱咐要当心。 这一桩一桩,一件一件平凡的、不平凡的感动,终于在上海八万人体育场上空响彻天地的“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回应出了那份挚爱。这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是他的FANS送给他的。有他的声音,亦有他们的声音。无声的交流刻骨铭心,有声的交流更感人肺腑。 这段《月亮代表我的心》的合唱前奏在冥黑的夜里倾听,鼻头微酸。当时看上海热情现场的经理怕是还不知道哥哥已经有心到将那段合唱收录进自己的CD中,很想去告诉他。而那样的旋律曾经回荡在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的上空,隔了整整四年,我才知晓当年竟有如此动人的合唱,有些命中注定的无奈。 现在的我,仅仅只能和着97里那段《月亮代表我的心》。望住他温文若此的面庞,听他唱给挚爱亲朋听。仍然想,如果四年前有幸,我就能听他唱给我们听,并且也唱给他听。但是毕竟是错过了,现在只对着电视屏幕,看着他清澈的眼睛,那样唱道:“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亦真,我的爱亦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这样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样浓得化不开的情感,稠稠密密,让我带着内心最深的渴盼与遗憾静静地听。 追 追求生命中最根本的需要,什么是最根本的需要? 其实我现在还不知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才活了二十三年,大学毕业了一年,工作了有一年。人生对于我来说,才刚刚开始而已。 去年四月。 我准备意气风发地进入这个社会的时候,一颗巨星陨落了。我在电视里看到文华酒店门前的残迹,看到那个让瘟疫与战争都走开的葬礼,想到幼时念《十里长街送总理》的悲凄,很沉重地跟朋友说以后四一不会首先想到愚人节,而是只会想到他。 大年初一。 在亲戚家偶然翻到《异度空间》的碟,看了一半,渐渐困顿。醒转过来的时候,看到他神色憔悴地站在楼顶边缘,眼泪迸流。同看的表弟说:“难道他真的因为这部戏去跳了楼?”我从沙发上坐起身,没有开口,心口不期然地被狠狠撞击了一下,莫名地悲哀。 新春里。 与同学去K歌,他们点了他唱的《当爱已成往事》,我才刚刚知道他也唱过这首歌。他们唱完这首歌,沉默了半晌,然后我说:“就当这首歌是我们来纪念他。”一个朋友说:“不要忘记去看《霸王别姬》,很好看。”我记在了心里。 四月三日。 我第一次去本城闻名遐迩的上海大剧院,只去看一时冲动与朋友约定的《负距离接触》。那晚阴雨渐歇,辉煌庄严的剧院内,舞台上高高大大的幕布,有他的头像。我坐在一班几年十几年的荣迷之间,第一次听到那么多他的歌,第一次看到那么撼人的《红》。他就在那个时刻打动我,不费吹灰之力,甚至没有亲自出场。那晚,人民广场凉风习习,竟然已不下雨,我的心头已经意乱纷纷。那个时刻的沦陷,竟是理所当然的,就这样平平常常,终于被他收作迷。 于是,在四月,我开始追一些东西:他的歌,他的电影,他的电视,他的访问,他的演出。整整二十三年的东西,短短几个月在拼命补偿。我才知道,我曾经错过了怎样的精彩。 五月。 我已经习惯每日看他的电影,为那些感人的情节伤感。开始习惯写博客,写来写去都是他的影子。开始会想念他。最想念他的时候,在纸上涂鸦:“幽兰花谢曲声歇,细雨笼城雾揽月。悔忆梦不成,灯前握笔书。器宇乌云发,寂寞眼波横。人去泪阑干,蝶飞春亦残。”也会在买到他碟、欣喜若狂的时候,再发一次诗性,写着:“琼台四月兰花开,仙子探几回。金盘珠露缀嫩蕊,绝色红蔷薇。弄玉执箫争来看,姹女云霄舞。遥听天宫飞乐声,春雨报人间。”然后把这些生嫩的词句一个一个敲进电脑里,贴上他的照片,静静地端详,唏嘘感叹。 也开始上各个关于他的论坛,默默地看着那些或长或短、或直白或婉约的纪念文章,慢慢将自己整个地沉浸进去。 这些都是痛并快乐着的日子,伤心或者开心都与他有关。父母虽然不理解但默认,朋友虽然不明白但接受。于是我习惯每天听他的歌,在睡觉前,在起床时;每隔一段时间温习一部他的电影或者视频。开始会在心里默念他的名字,也学会一些熟练的调侃,戏称他做“张叔叔”。 六月。 统共看了他的电影四十八部,电视剧三部,演唱会三部。听了他的两张音乐专辑(还是身后发行的),近百首他的单曲,视频几十段,评论文章无数篇。习惯性走进音像店就问有没有他的碟,把去香港列入两年内的目标。 终于看了《热情》南京寒雨夜的视频。第一次激烈地为了他痛哭出来。红着眼睛在电脑上敲下这么一行字:“我想我一辈子都拔不出来了。”很多人跟我说:“拔不出来就不要拔了。” 七月。 荼毒出后后荣迷一名。身边的一些好友对他的好感也与日俱增,也有人自愿跟我同去香港。 那位后后荣迷看了九七,写下初体验感想。于是我再也抑制不住,感情终于完全迸发的结果就是端正地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开始敲打出《我的天我的地我的97》。 今天是七月十四日,现在是二十点二十六分。 我对住电脑,直接看着九七的最后一首歌——《追》。那旋律,在《金枝玉叶》里早就熟悉了。他纷乱着头发,一副睡醒的模样,抚住钢琴,深情款款。这首歌就这样吟哦而出。是绝佳的好情人样。阿WIN看得意乱情迷,我看得心神俱醉。 而这首《追》,九七上最最末的一首歌,在《月亮代表我的心》之后。他不同于《金枝玉叶》里那副刚睡醒、着汗衫的居家样。我凝神看住他,他穿着那么正式的衣服,那么诚恳的表情,那么认真地在唱着《追》。 那个时候,他重返离别七年的红馆,演出取得空前的成功。在成功之前,他那么虔诚地唱“这一生也在进取”。 我想,那个时候,他在涅盘,在热烈的“红”中新生出一个新的追寻的征程,他明白他成功了。这样的一个《追》,他对着台下的挚爱亲朋唱,对着倾心支持他的歌迷唱,是如何地意气风发! 我追看着这样的他,心里衷心喜爱。因为我也明白这次的“涅盘”是如何地精彩,也知道三年后他有一场更为精彩的“涅盘”。他一生一直在追,在进取,用追求到的东西写就一个一个传奇。 现在的我,追着他留下的一个一个传奇,莫大遗憾是无法再看到他继续去追了。留在心里一个永远都无法填补的空洞,默默伤情。 七月十七日。 预备加班后去圆明园讲堂,看一眼这个城市爱他的有心人为他安的家。送上一束白蔷薇,鞠一个躬,感谢他为我带来那么多感动与惊叹。 我还是不知道我这一生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在人生的一个起点,迷茫地面向这个世界,经历一些风波,做错一些事情,也做对一些事情。唯一骄傲的是如他一般做到了光明磊落。唯一的幸事是终于还是遭遇了他,在他追寻的脚步中,看见坚定与执着。虽然我还是不确定自己最终的需要,但是我想我可以做最坚强的泡沫,在天空海阔,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让所有与他共同度过的日子其实没有枉过。 最后,用一个句号结束这个系列。 ——作于2004年7月 窥伺黑暗另一面 你可以说出你有几多面吗?或许自己也在不断疑惑。美国恐怖小说大师史蒂芬•金写过一本小说叫做《黑暗的另一半》,一个人的脑子里寄生了另一个人,于是思维观念以及行为均产生分裂。或者人本身就带着各种不一样的特性,在常态下与非常态下,很多可能是会有相对行为产生,而与常态相反的性格,就如寄生在一个人脑子里的另一个人一样,是一种寄生态的形式。 罗志良是否喜欢分析人的本性与寄生态性格的关系以及脉理不得而知,只是在《枪王》以及《异度空间》中,他都积极的对于人的黑暗的另一面采取了窥伺的态度。 方中信是《枪王》名义上的男一号,正气浩然的警察,抓捕Rick这个罪犯的行为天经地义,似乎是置身剧中的积极分子。然而他第一次出场的案件模拟中,扮个罪犯惟妙惟肖,解释得入情入理极其透彻。这场我认定的他在剧中表现最好的一场戏,就是一个旁观者窥伺人性另一面时大作结论。而后,他对于Rick,实则一直从这个角度去窥伺,间或作出解释以及结论。在分析Rick杀人行径的时候,出现了第一场戏相同的表情。从头至尾,他只是评说只是观察,或者说他其实是罗志良在剧中的一双眼睛,透过这双眼睛,去观察另一个人的平静、乖张、挣扎、痛苦、彷徨、疯狂、死亡,冷静得令人发指。 罗志良是放任Rick的走火入魔一路到底,也未给出一个合情合理到可以与剧情扎实结合的解释,或许这才是这部电影棋差一招的隐约的原因。 “枪”是电影的主题,“迷恋”是主题的悲剧诱因,“为何迷恋”却是电影到底也无法解释的原因。因为罗志良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窥伺Rick的黑暗另一面上头——没有原因的黑暗,莫名的寄生态,只因一个不平常的诱因,一个人逐渐走到疯狂的边缘。但是毕竟因果断了层,虽然情节紧扣到无论如何也插不进自己捉摸不透的差的那一块。 他寻对张国荣,将一个人没有原因的疯狂着魔演绎得出神入化。在摄像机前头,在他窥伺Rick的那双眼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以至可以战胜剧情。方中信发表的结论或许是罗志良对于这电影的独立观点——“他一定不是变态”,强调了又强调。而张国荣在剧后的几乎所有有关此部电影的采访中都笑眯眯地强调“这次我演一个变态杀手”,对于Rick的两种诠释截然相反。后者是洞若观火的,对于剧本的硬伤应该是心里有数,所以苗Sir每一次的解说都是牵强矛盾的。罗志良太多的精力放在了“窥伺”上面,过程细化,因果忽略。黑洞洞的摄像机镜头像一双明亮的眼睛,静悄悄地观察Rick在黑暗中涕泪交加、善恶挣扎;在光天下望着鲜活的生命、飞散的鲜血隐隐的动心。Rick原本暴露的就是已经快要黑暗的人性,他的本性从未真正清晰过。 影片预告里说苗Sir与Rick是好朋友般相知,真的一般化了,哪有相知,只不过是一双窥伺的眼睛与一个被窥伺的灵魂的关系。眼睛是在暗处的,死板的直白的,一层层光照上去,我们可以说它雪亮雪亮,但是灵魂是活生生的,就算是寄生态的亦是如此。只是那双眼睛看寄生态的灵魂可以如此透彻,看常态的灵魂却是缺乏了说服力。 罗志良只窥伺了黑暗的另一面,回过头来将一些简单手续遗漏,给出不足以使人信服的原委。Rick可以死得悲壮,但也只是在苗Sir的眼里如此这般。应该是有两个Rick的《枪王》,最后只留下半截灵魂惟妙惟肖,那位扮演者笑着得意演了个“变态杀手”,其实这角色也仅仅只能用“变态”来解释。 其实,罗志良的确是有才华的导演,我想他应该知晓自己错漏的地方,所以加以弥补,所以《异度空间》是迫切且因果明晰。男女主角都有个不得不挖掘出自己黑暗另一半的原因,然后为此不懈努力。 前半段男主角窥伺女主角,后半段换成了女主角窥伺男主角,交错进行,张力十足。 他们在产生的幻觉中见到另一个自己以弥补目前自己缺失的记忆或者状态,罗占窥伺章昕的时候,最初重复了苗Sir的角色,冷静旁观,逐步解释,有条不紊地履行一个心理医生的职责,或者说完成罗志良自己的观察以及观察结论。而罗占区别于苗Sir的最大地方在于,他伸出了一只手,稳稳地拉住章昕,把她从梦魔中解放出来。罗志良从罗占的观察中逐步分析出章昕黑暗的另一面的因以及果,给予合情合理的解释以及结局。这样的窥伺不同于《枪王》的冷眼旁观,顺其发展以至无法完全掌控情势,他是有所保留的牵紧情节,平铺直叙走得稳当。所以章昕在罗占的怀里得救,而Rick在苗Sir的枪下死去。或许罗志良因为要弥补《枪王》的缺憾,而采用了相对温和的处理方法,于是有了《异度空间》中间段温馨的爱情场面。同样是窥伺,这回是幕后的那双眼睛也伸出了手,罗志良进行了一个积极的尝试,小小成功。 很多影迷看完《异度空间》都有类似的感觉:前后段脱节。其实在我看来,前半段虽然成功了,但是当罗占自己走入自己黑暗面的时候,罗志良又犯了与《枪王》一样的错误,那个偷窥的人不知所措,该如何把这个人也从梦魔中解救出来呢!章昕的显然是没有进行与罗占当初一样的努力,或许罗志良不想让章昕重复罗占的行为来落个俗套,或许为了很多客观因素放弃了最好的处理方式,或许他心有余力不足无法做到最合适的程度。于是罗占比Rick还要可怜地仅仅只有一个人挣扎,梦游、电击、恐惧、发狂,张国荣的表演已经把这些层次做到了极至。而小鱼的鬼魂的出现,明显多余,既然阐述了鬼魂只是人的心理的幻想,又为何一次比一次更加清晰地让小鱼那张丑陋的鬼脸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甚至与罗占在楼顶热烈亲吻,虽然后来小鱼变成了章昕,但是那段情节明显抄袭了不少恐怖鬼片。如果小鱼只是望不真切的虚无飘渺的灵魂是否更加紧扣了这片的宗旨?小鱼,似乎只是罗志良窥伺后,解释失败的拉出来过场的道具。 其实《异度空间》里很多细节营造得很成功,不论是包租公还是章昕楼上的邻居,他们稀奇古怪的行为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罗志良对于他们的两面做的小小的阐述远胜于对于罗占下出的结论。这应是胜于《枪王》的地方,JOE与后来冒出来那位我忘记叫什么名字的警官对Rick龇牙咧嘴的愤恨神色实在没来由得莫名其妙,而其中一位还是间接导致Rick最终成狂的祸首之一。他们支撑不起《枪王》所应该要表达的概念一二,其他主要配角均是如此,因此看来《枪王》简直成了张国荣的个人秀。但是《异度空间》中对于这两个小配角的描摹简直应该算是剧中的另一个亮点,窥伺的人解释不明的东西,通过窥伺另一些人,借用罗占解释另一些人来使章昕逐渐逐渐摆脱梦魔,恢复过来。只是可惜的是,章昕得救了,也就没那两位啥事了。基本在后半段,那两位不知被导演遗忘到哪个角落去了,他们跟罗占也没有了关系,真是白白浪费了徐少强那么好的表演。 人性是最难描摹的东西,尤其是灵魂深处截然相反的两面。罗志良喜欢深度挖掘人性不为人知的黑暗面,这样的尝试在《枪王》与《异度空间》中都没有完全成功。他一直在努力窥伺,细致描写,却无法最终圆满解决问题,留下的遗憾是这两部片子永远的硬伤。不过在后来的《救命》中,林嘉欣与李心洁二体明暗两面合一的阐述真的是比前两部进步不少,尽管这片子也有不少瑕疵,但是罗志良逐渐在弥补自己的不足而且还是对自己中意的东西不懈努力,就如张国荣所认为的他仍旧是一个有才华肯努力的电影人。 另外提一下尔东升,不得不赞姜还是老的辣,细细看下《色情男女》里阿星近乎卡通式的另一面心理状态,这样的窥伺真的是丝丝入扣。他真是聪明的导演,对于没有把握的东西不硬着上,打擦边球也能进网。话说回来,倒是真的佩服罗志良不屈不挠的硬着上,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把球踢进球网。我想,哥哥也会这样想的。 ——写于2005年6月 张看电影乱弹篇之一 艺术家大抵有两种类型——优秀的继承者与积极的开拓者。程蝶衣老师大致是前者,宋丹萍先生应该是后者。但不管是前后,都足以让粉丝团体前仆后继,手捧小鲜花,还拿小手帕,边看边笑边流泪边尖叫。偶像级的艺术家的确是不得了了不得。 所谓优秀的继承者,不但要流三船五车的汗、鞭挞板子跪祖师爷一样都少不了。一板一眼下来将这门艺术的学问兜底掏。但台上款款摆个姿势,立刻颠倒众生的本事那则是触类旁通,潜移默化的最高境界了。 优秀的继承者当然不会自己再创造,认定的那种艺术的美就是美。唯独忘记自己天生锻炼的那样的识别美的能力,不是任何人都能得到的,自己天生的艺胆情心也不是所有人能够理解的。当然某个时代或者某些人会推翻他继承的艺术,但是真正的优美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消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的《牡丹亭》既能感动日本鬼子,也能感动国民党高官,或者那群鼓掌的共产战士们当中也有隐隐的赞叹者。那一出悲伤的《霸王别姬》颠倒了众生,也颠倒了他的一生。当他把男儿郎与女娇娥在这艺术上合而为一的时候,就已经将继承的艺术发扬到极至,然后感动万千个人,是他在艺术上最大的成就。 所谓积极的开拓者,或者天生是个全能的天才。既然几百年前有达芬奇那样绘画与发明并重的天才存在,对于《夜半歌声》里的宋丹萍先生之才华我们自然有根据有理由来信服。 他的声音不可不说是天籁,一如设计出的有天堂般圆顶的剧院。他的人不可不说倜傥,眼角下面一颗若隐若现的泪痣,一身的王子装束,足以让台下的女孩们紧紧捧着心口感动。风流人物,即是如此。 他在歌剧的舞台上唱优美的音乐剧,演莎士比亚的经典爱情,偶尔跳出天鹅湖的王子舞步,演到动情处深情拥吻女角。那样花样百出、永远新鲜的表演,是给观众最大的享受。这样一个活泼泼的、情境交融的、创意踊跃的偶像怎能不让粉丝们抵死相迷,至死不忘?有这样的全能的艺术家,当然会让人爱得心悦诚服。 张看电影乱弹篇之二 有一种流浪是心的流浪。 一片沙漠,一间木屋,一把剑,一壶酒,一个人。他冷眼看着屋内屋外的人们,他们的来来往往,他们的过去未来。他做定一个观众,做定一个导演,导演他们演的戏,时而加入自己的情绪。让他们焦急、让他们坦然、随他们活着或者死亡。 因为他的心在流浪,所以他的眼睛在洞察。身在物外,冷淡的情感与情绪。那些陆续出现的爱他的、恨他的、不爱他也不恨他的人们,是流浪中的剪影,处处都出现最初的心灵里最美好的那个人的剪影。 带着心去流浪的人,心原来还在原处,虽然身在远处。最初的美好的剪影破碎了,身体便归去原处,继续追随原始的那颗心。 欧阳峰在流浪的时候,带着一颗心,但是终结在他成为西毒的时候。 有一种流浪是承诺的流浪。 爱和承诺,无关受者,只是施者的意愿。带着承诺的流浪沉重而痛苦,但是有甜蜜的虽然渺茫的希望。 卓一航在雪山的山巅,因为承诺而流浪,带着承诺在流浪。那朵不知花季在何时的优昙鲜花,是流浪的全部希望。 十年,是流浪的终结以及承诺的完成,当卸下承诺的枷锁,是最痛苦的与最幸福的一刻。终于死别,终于相聚。 有一种流浪是灵魂的流浪。 你不知道你要去哪里,也不知道哪里能收容你。伊瓦苏的瀑布的美丽只是一个任性的理由,目的要安放一个不知所归的灵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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