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阅读网 -> 影视娱乐 -> 短剧选 11 岁女童演「替嫁新娘」引众怒,已被下架,未成年人出演成人化情感剧存在哪些问题?谁该担责? -> 正文阅读 |
|
|
[影视娱乐]短剧选 11 岁女童演「替嫁新娘」引众怒,已被下架,未成年人出演成人化情感剧存在哪些问题?谁该担责? |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
近期,一部名为《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的短剧,引发众怒。 [图片] 据报道, 该剧选用了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替嫁新娘”,剧情还包含7岁被… |
|
孩子出现不当行为,棍子应该先打在大人身上。 说个暴论,一部分微短剧纯粹是封建迷信复辟的集大成者。 先看看有争议的这部剧讲了啥: 女主投胎重生,有着能帮家族改命的锦鲤气运,并且凭借锦鲤气运帮自己的哥哥成为丞相。 二姐不满圣上把自己赐婚给魏建军,装病示弱,哥哥不忍二妹委屈,就让女主替二姐嫁给魏将军。 众人传魏将军能一拳打死一只老虎,女主害怕得不敢睡觉,却没想到婚后被魏将军宠上天。 后来,女主帮助将军府日益强盛,而丞相府落得抄家灭门的下场。 里面的剧情设置还有很多玄幻迷信色彩: 新娘女主一抬轿,相府的百年气运直接断闸。 相府三个月后满门抄斩,家族一堆人考虑异像——祖坟冒烟为什么变成冒黑烟?锦鲤命格为什么压不住煞气? 观众跟着剧情做算术:一命、二运、三风水,到底哪一项被提前动了手脚? 小姐的嫁妆是借寿契约,公子的战功是冥契换的,老太太手里的佛珠都刻着债主的生辰…… |
|
|
争议短剧中的成婚情景 这剧情上头吗? 悬疑、惊悚、复仇、改命、甜宠,当然上头。 但相比由未成年人出演,成年人出演主角的话是不是吸引度低了一些?这不正是剧作方的一个卖点嘛。这类短剧能上线,可以说是相关方选择了流量最大的方式:孩子演的挺好一次流量、剧情上头一次流量、反对孩子出演此类剧作又是一次流量。为了流量刻意制造反差感、猎奇感,把儿童当成了黑红的道具。 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电商、直播、短视频的发展,让孩子有了显著的「商品」属性,儿童演员、模特以成人化的形象参演剧作、展示产品的情况越来越多,这是成年人急功近利的外化,一切能够拿来挣钱的资源都被投入其中,孩子也不例外。 具体来看行为,首先定性,这明确违法。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中已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9年由广电总局出台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也提到: 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涉及未成年的节目和影视作品中不得含有: (二)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 (七)宣扬邪教、迷信或者消极颓废的思想观念; (八)宣扬或者肯定不良的家庭观、婚恋观、利益观; (九)过分强调或者过度表现财富、家庭背景、社会地位; 这个管理规定,彼时是为了刹住类似《爸爸去哪儿》、童模走秀、童模拍广告等乱象而出台的,在今天的微短剧浪潮下,又重新发挥出作用。 |
|
|
2019年,女童模妞妞因不配合写真拍摄被其母亲踢踹 短剧本身就是猎奇的,用孩子演绎微短剧的炸裂情节更加重了这层猎奇,短视频的风潮之下又会有更多家长让孩子模仿演绎。这样「小孩穿大人衣服」的做法会向社会传递的只会是「只要能火就无底线」的信号,从以前的让自家孩子模仿唱「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并拍视频发网上,到秀娃主播互相抄内容,再到家长头上长摄像头拍亲子段子,未来让孩子去演短剧不是不可能。 而出演这样的剧作,既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成为软色情的受害者,还可能使未成年人成为软色情的参与者。这个剧作的女主角刘星辰(绰号哆啦)曾经和好多个明星合作过电视剧,也算是所谓的圈内人,但家长和制作方才不在乎伤不伤仲永,因为有无数个这样的未成年人排着队等着被挑选入组,没有这一个还有下一个,能捞一把是一把。 |
|
|
争议短剧中,未成年女主割腕救活男主,是否合适? 未成年演员不是不能演戏,而是不能出演带有成人情感暗示、婚恋生育设定的剧情。创作自由不能以牺牲儿童身心健康为代价。让未成年的孩子长时间沉浸在婚恋、生育等远超其认知或和年龄段完全不相符的情境中,很容易造成性别认知扭曲、情感发展错位,甚至留下长期的心理阴影。这实质上就是成年人利用成年人的上位者身份对未成年人的「工具化、商业化」,把孩子的表演作为消遣,和过年期间家中亲戚让你表演个节目一样让人讨厌。 虽然最新消息该短剧已被下架,但为了避免这类情况,更重要的应该是事前防御,剧本怎么通过的审核?播出平台是怎么通过的内容风控?未成年监护人即便同意孩子出演,是怎么保障未成年在剧组的基本生活?同时,如果同类短剧中有相同的情况,哪些应该下架、哪些不应该下架,也应该统一尺度,避免东方不亮西方亮,只禁个例而不管现象。 在《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也明确了相应的主体和行为界限: 第十二条 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应当事先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迫使、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 制作未成年人节目应当保障参与制作的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充足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十四条 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 2025年,成都曾审理过一个案子,童模受网络店主邀约,为售卖的男童内裤拍摄商业宣传照,双方约定照片仅在店铺作宣传使用,后来发现相关的照片被放到社交平台被售卖,构成对未成年的肖像权侵权。 在过度商业化的场景和情形中,成年人本就应该以自身的行为和思维为保护未成年人树立起一个行为屏障。法律保护和社会保护都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这不是个案中孩子家长愿意与否的事情,而是针对潜在的对更多未成年人的保护、对更多利用未成年人擦边的的行为的谴责。 总之一句话,成年人想看什么自己去演绎,别碰未成年。 送礼物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
|
警惕:短剧行业正在变成一个特殊的“贩毒”行业。这里的“毒品”是扭曲的价值观,而“贩毒”的手段,是让儿童成为载体。 在这条毒链中,儿童不仅是受害者——他们被灌输了有毒的观念;也是不自觉的“参与者”——他们天真无邪的形象,成了毒素最好的伪装。 我们不能只盯着“11岁新娘”这种显性、剧烈的毒药,更要看清潜伏在水平面之下,那庞大而系统的慢性毒化工程。 这套体系最可怕之处在于它的“日常化”。作为一个特别讨厌短剧的人,我也在亲朋好友的推荐下,不得不跟他们“哈哈哈”亲子短剧,这些看似可乐的童言童语,都是被精心包装的毒药—— “爸爸的活别帮他干,让他自己做;妈妈的活我们一起做,妈妈太辛苦了。” 这句看似体贴的话,实际上将家庭责任按性别切割。它在孩子心中植入的不是“共同分担”,而是“性别决定义务”——父亲的责任可以被冷漠对待,母亲的付出则需被怜悯。家庭从合作体变成了需要站队的战场。 一句话——制造家庭对立从孩子开始。 儿子对妈妈说:“下辈子我不当男孩了,男孩小时候被妈妈骂,长大了被媳妇骂,老了被儿媳妇骂。” 这种“委屈叙事”将男性一生描绘成连续的受害者角色,不是在建立理解,而是在灌输一种基于性别的终身怨念。它消解了亲情与婚姻中应有的善意,代之以预设的对抗。 一句话——打造性别焦虑从孩子开始。 三年级男孩对女孩说:“我们男生结婚后孩子跟我们姓,你们女生是给别人生孩子。” 女孩回怼:“孩子肯定是我的,你们的可不一定。” 这是将成年人关于冠姓权、生育价值的争议强行塞进八九岁孩子的对话。它让“生育”变成一场所有权争夺,让“婚姻”提前沦为算计游戏,彻底扭曲了孩子对爱与家庭的认知。八九岁的孩子他们甚至懂得了出轨是什么概念,这个对话里把出轨也理直气壮的埋在了里头。 一句话,就是将家庭解构从孩子抓起。 女儿对爸爸说:“你是男的,就该赚钱养家,不赚钱就是废物。” 这是最赤裸的毒害——将人的价值彻底物化。它告诉孩子:性别决定义务,经济产出定义人格。亲情、陪伴、互相尊重这些更重要的维度,在功利的标尺下被彻底抹去。 这四个例子层层递进,构成完整的毒化链条——从离间家庭关系,到塑造性别对立,再到灌输婚育算计,最终彻底认同功利主义。它们不是孤立的“段子”,而是一套系统性的价值观改造工程。 成年人或许会说,这不就是现实的“清醒解构”吗?但请想一想,一个从小吸收了这些毒素的孩子,会如何看待世界?他们还能相信亲密关系吗?还能与人建立深厚的连接吗? 遗憾的是,少有人愿意思考。大家更愿意消费这些流水线上生产的“廉价快乐”。 于是,制毒者深谙流量之道,将社会焦虑提炼成“金句”,借孩子之口说出,冲击力最大,也最易规避审查。出演的儿童在反复排练中,将这些扭曲观念内化于心,成为第一受害者和不自觉的传播者。 接着,平台算法识别到这些内容能引爆互动,便将其精准推送给更多用户,尤其是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孩子表演的“真实性”外壳,极大降低了观众的警惕,让偏见在“哈哈一笑”中完成渗透。 最终,观看的儿童在游戏中模仿,家长在疏忽中一笑置之。毒素从线上流入线下,侵入真实的人际互动。 因此,剧组、平台与部分家长,共同构成了这条毒链的责任闭环。剧组是源头的“制毒者”,平台是高效的“贩毒网络”,而失守的家长,则成了毒素传递中关键的一环。 我们不能再将这些内容简单视为无害的玩笑了。当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复述着成人世界的算计与偏见时,这就是一场针对未来的精神“投毒”。 切断这条毒链,需要从我们每个人的警惕开始——拒绝消费任何一个“巧妙”的毒段子,质问每一声“童言无忌”背后的用心。 因为,我们今天默许孩子表演什么,明天他们就将活成什么模样。 救救孩子。 |
|
|
送礼物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
|
对呀,我看到的时候,简直震惊。而且男主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我不确定我看的和问题描述的是不是同一部,但是观感非常不好。尤其是看到十一二岁的女主各种演绎小娇妻、柔弱等,什么摸脸摸头拥抱什么的,真的让人不适。任哪个明星说什么没有早恋,恋爱只有美好,没有早晚之分的,我是一个都不同意的。 送礼物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
|
据我所知“12以下小男孩扮演旧式婚姻新郎”这种戏非常多,甚至有些还是国民级影视剧里的内容。 比如已经有人提到《九岁县太爷》里就有男主和成年女性结婚的戏,甚至两人好像有吻戏(凭记忆说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能找一下镜头)。 |
|
|
《闯关东》中小宋佳演的女主也有和八九岁男孩结婚的戏,还有床上打闹的镜头。 |
|
|
旧式婚姻本来就存在未成年人结婚现象。只要不是赞扬这种现象,不涉及色情擦边,戏里出现这种剧情就是合理的。忘记历史才是可怕的。 |
|
我觉得这真的顶不住吧,主要是这个短剧的内容实在确实恶俗。 我感觉这样的正常,看到烟头都要求画像篡改的,更不用说这种擦边一些的表演。 据报道,该剧选用了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替嫁新娘”,剧情还包含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等严重违背伦理的设定。 不少网友发现,剧中存在多处男女主搂抱、牵手的肢体接触镜头,故事线更是充斥“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
|
|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
|
|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
|
|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