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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走向,事到如今,肯定是离婚或是长期分居状态。这么几个原因:一是对方想方设法逼离,没有给我留任何余地,自从他摊牌,就已经无法回头。二是对方和新欢已经事实同居,即便房子还没卖,他也早已与他人过起小日子,我们的房子早已经不再是家。三是我内心可以接受他永远是孩子的父亲,但是无法和他再同床共枕,生活在猜疑和有苦难言之中,不是我想要的。
跟许多人一样,我一开始认为我掌握了对方出轨证据,肯定能争取到最大利益,比如财产或者孩子抚养,甚至是对方因为惧怕而生出愧疚之心,这场离婚战争让我明白,在人性面前,不能盲目迷信道德约束,就像是一些被判死刑之人,人之将死,其言也未必善,越是犯了大糊涂,越是容易自欺欺人,给自己开脱。在家人面前,我们都不是完全透明的,何况大难临头各自的同林鸟。这个道理很残忍,我宁愿我永远不懂。
为什么不撕破脸,闹得满城风雨?很简单,我跟一个曾经喜欢了十几年的人度过了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光,爱过他,心疼他,依赖他,惦记他,两个相互会傻笑的年轻人变成面目狰狞的仇人,这世上常常有这样的事,但我不希望成为这样故事的主角。人是会变的,我愿意保留美好的回忆,不想让后面发生的事让这点回忆的资格都没有了,人是复杂的,毫不保留的公开一切,是绝对可以让对方继续摆烂,直到两边都变成杀红眼的野兽。有一句话,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我只是想远离深渊而已。
这样是不是太软弱。不是,目前的状况于我而言是形势比人强,对方经济条件,带孩子条件比我好,我必须认承认。对于经济方面,我一度想过对方能出于愧疚而让步,当我看清他的真面目,而又在实际上不能采取强硬的措施与之相抗衡时,拿回属于自己的就可以了,只要能够继续工作养活自己或者包括孩子。我们财产分割已经达成一致,一人一半,存款抵扣房贷所剩无几,这半年都是各人挣钱各自花,只是房子还没有卖掉。爷爷奶奶从小跟孩子感情深,身体都不错,再带几年也不成问题,而我因为工作忙起来连自己吃饭都顾不上,父母身体都不好,没人帮忙带孩子,自己带肯定非常困难。但是,我依然没有决定放弃孩子抚养权,为了抚养权我可能考虑拿出证据,但是无法评估将来孩子跟着我会不会吃更多苦,能不能独自承担抚养他长大是我认真在考量的问题,不想一时冲动,不顾后果。如果我要求孩子抚养权,走法院双方关系只会更加糟糕,孩子父爱或母爱必定会大打折扣,一旦决定要,有出轨证据在应该是有把握。现在最焦点的是卖房,因为双方都拿不出足够的资金补偿对方,也基本走入难以信任的状态,所以一直僵持在这里。
如果考虑孩子,我不想孩子某一天知道父亲因为颜面扫地而恨恨地厌恶或憎恶母亲,这对于孩子而言多么痛苦,而且终身难愈。于我而言,我希望将来心无波澜,只是今生再也不想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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