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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哈哈,本宫下周去成都,和一个帅帅的老男人试婚7天,求祝福,求经验[第5页] |
作者:方远和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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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长空2016 2018-10-04 08:27:47 楼主现在怎么样了,是已经携手一生,还是早已分道扬镳?给关心你的人们一个交代吧。 ----------------------------- 谢谢以上各位关心。 现在大家很平静地过生活,比如这个国庆假日,方先生回福建陪家人,我回老家陪父母。 尚没有“携手一生”,也不会“分道扬镳”,目前大概是一种“相爱于江湖”的状态吧 过几日再继续更新本宫小姐的7日之痒故事哈 |
我问方远:喜欢张雨绮吗? 方远:不喜欢。 我问:为什么?那么漂亮身材又好。 方远:太凶了。 我说:她凶是因为碰到渣男。 方远:她这个人脸看上去就凶,相由心生,不单是渣男的问题。 我说:两任丈夫都是渣男,换谁都会心情不好。 方远:所谓渣都是八卦传言,外人又不知道真相。张雨绮自身肯定也有问题,那么凶的女人,男人吃不消。 我说:哼,王全安嫖娼可不是传言。 方远:那是张雨绮活该。你看她找的男朋友和老公,都是有权有钱爱玩的男人。这说明张雨绮是一个非常庸俗的女人。她如果有智商的话,就应该知道,找那样的男人迟早会出事。 我问方远:我找你会出事吗? 方远:我没有钱。 我问:如果你有钱也会出事? 方远:那可说不定。成龙大哥不是说过他犯的错是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很讨厌一个男人能这样大言不惭跟你说这个,而且你又不能对他怎么样。生气! 所以我宁愿当张雨绮,做一个庸俗但是有选择权决定权的女人! 怎么样?女同胞们。 |
本宫问方远:你喜欢本宫哪里? 方远:你是四好青年,脸蛋好、身材好、皮肤好、性格好。 本宫心花怒放。 方远:更何况你家境好,有房无贷,工作金饭碗。那天我破产了,有软饭可吃。 本宫自信心膨胀。 方远:不过,前面这些都无足轻重。我最看重的是你—— 本宫赶脚幸福来敲门。 方远:是你追的我。 八个牙露! |
女追男,好像有点掉价。 可是本宫喜欢一个男人,邀他,要他,不掉价,这体现本宫有选择权。 (这样说话估计招恨。无所谓啦啦啦) |
很多女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匆匆忙忙就嫁掉了。 前面我的小调查问“恋爱几次就嫁掉了?”结果让本宫大吃一惊。原来大多数人一般谈恋爱不超过两次就结婚了。好像根本没有经过充分考虑,随随便便就结婚了。婚姻大事,怎么这么草率? 细想其实也是无奈,谁不想嫁(娶)的更好,只是条件所限,没得选。很多时候,为了一张饭票,就把自己嫁了。女人还有生育年龄限制,只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家店。不幸遇上渣男的话,大部分女人其实很可怜,离也不是,不离也不是。 本宫一个女同学,外地人嫁给上海男人,有一娃。现在男人有外遇,想离婚就得搬出来,因为房子是公婆提供的婚前财产。就算自己有勇气离,但是孩子不能跟她,否则未来连书都没的读。怎么办?哀其不幸,劝其不争? 当然大部分男人也不是渣男,只是比较普通、比较平庸、比较不好看、比较不讲卫生、比较不赚钱、比较懒、比较贪玩、比较爱看岛国功夫片、比较不顾家、比较不爱做家务、比较爱看手机、比较不爱带孩子、比较爱玩游戏、比较爱吃、比较不爱运动、比较爱掉头发、比较爱大肚子、比较。。。。。 哈哈哈,总之是比较不如其他人家的男人! |
很庆幸,本宫奉天承运,命好,具备一点选择的权利。 首先,家境尚可,能在魔都购房(也是命好当年房价最低时到上海读书顺便购房放现在也买不起了)。有房就有家,不会至于人心惶惶时刻有被低端人口流落街头的恐惧,乃至一个经济适用男看上自己都感激涕零不求地老天荒只求早日脱单有个狗窝。其次,本宫名牌大学毕业现有一份自己喜欢收入可以在魔都过过小资生活的工作。不需要靠别人,很重要。因为这样你才可以选择嫁与不嫁,可以选择不为五斗米下嫁,可以选择一个综合条件不错的男人,确保他是自己喜欢的男人。 本宫命好还在于外形姣好,方远说我“四好青年”并不夸张(小得意)。所以本宫从来不缺男朋友,一般情况都是我挑男人。当然,刘强东那个级别的本小姐接触不到也还好接触不到。 一般条件较差的男生不敢追本宫这样的女生,以为本宫这样的女人养不起。其实,我对男人的经济条件要求一点都不高,不要求有多少身价,甚至不要求你有房有车,只要有一份能养家的工作就行。养家这个要求高吗?按照“给我饭吃”的标准,我一个人在上海每月伙食费也就3、4000元。按照这个标准,你养我养自己月薪有一万就够了。如果投缘的话,都不需要你养我,我有工作我可以养你。 当然,我的投缘标准还是蛮高的。写到现在,你们都知道我的择偶标准了。找一个外在和内涵都好的,确实很难。众里寻他千百度,这些年,我觉得头圆的只有一个方远。所以,没办法只能自降身价,倒追了。 于是,方远给我安排了一场“七年之痒”。 |
Day3 早上7点就被方远拉起来,方远说:“你是当妈的人了,不能睡懒觉。” |
虽然今天是我到成都的第三天,但按照落地起算是婚后七年中的第二年七八月间。 时间过得快,两个小时就是一个月。眼一闭一睁,本宫喜当妈。 时间恍如白驹过隙,蜜月和婚后快乐的二人世界都在睡梦中白瞎了,呜呜呜。 之前本宫主动“和亲”谈条件时,方远推脱的理由之一是他不喜欢受束缚不愿意带小孩他父母年纪大了也帮不上忙。总之要先和他结婚就要做他婚后完全不带小孩的思想准备,而且不能有半点怨言。 你们说他这是不是标准渣男!? 可是谁叫本宫被爱情冲昏头脑呢,居然大包大揽说带娃的事不需要他帮忙我可以一个人搞定,而且皇太后年富力强早盼望抱孙子了,不行还可以雇保姆。总之本宫精力充沛财力雄厚生一打也绝对带的过来。 “真的不要我带孩子?” “真的。” “不能有半句怨言。” “没有半句怨言。” “你发誓。” “发誓就发誓。如果本宫婚后要求方先生带孩子方先生不愿意带本宫因此有怨言的话,孩子就跟我姓。” 方先生皱眉头。 “好好好,如果本宫婚后要求方先生带孩子方先生不愿意带本宫因此有怨言的话,本宫马上变成黄脸婆、木瓜奶、大象腿。” OK!过关。 “不过本宫也有一个要求,不带孩子的男人不许抱孩子,不许亲宝宝,不能牵女儿的小手。” 本宫的计划是要两个娃,31、2第一个,35岁第二个,一男一女,龙凤胎更好,一次解决战斗。 本宫不信一个老男人面对两个如花似玉的宝贝时仅仅袖手旁观。 哼!走着瞧。 |
早上八点,小林带了一个小男孩登门。小林四十多岁,四川阆中人,是方远民宿的管家兼服务员兼迎宾兼厨师,什么都管,什么都干。手脚很麻利,还会做菜。 这个小男孩是小林姐姐的孙子,刚满两周岁。父母去广东打工,小孩就丢给小林姐姐。方远就让小林把小孩接到成都玩几天,让我实习当妈。 虽然本宫有信心笑到最后,可现在一点都不好玩。原以为试婚就是过二人世界,没想到方远这么坏,还搞roleplay,非要我体验一下围城里的残酷人生,明摆着想逼我打退堂鼓。 哼,春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少儿英语教师,每天就是和小毛孩打交道。一个班通常6-10个小孩,什么难弄的小孩本宫都见过。自称沙场老将一点都不夸张。 “好,你不怵最好了。好吧,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出去吃早餐。” “我也去。” 方远笑道:“我去吃肥肠粉,你又不爱吃。你现在是当妈的人了,一切孩子优先,不要想逃。乖,赶快去照顾小孩吧。” 乖你个头。 方远一边换鞋出门,一边跟小林强调:“你不要什么事都帮她做,让她自己做。你在一边看着就行,别把别人家的孩子摔着碰着了不好交代。” 真气人啊。 用苕粉做的麻辣肥肠粉,撒上芹菜粒,很香。 方远吃这个一般还要会加一个肥肠结子。肥肠结子就是将一小节肥肠打成一个结在锅里煮熟,据说口味特别浓郁爽滑。 本宫想想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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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姐姐的孙子大名子轩(小名轩轩),用的和城市小孩一样流行的名字,不过衣服乱穿,一看上去就是“乡下”小孩(乡下是上海人的歧视用语,我在这里只是借用,没歧视轩轩的意思)。 小轩轩看见到我和方远,怕生,往小林身后躲。方远拿出早准备好的幼儿奶粉、吸管杯和纸尿裤给我。他买的是花王的幼儿奶粉,这种奶粉是方块状的独立包装,一包一块一杯奶,冲泡非常简单方便,我这个菜鸟妈妈轻松搞定。平常见到的奶粉都是罐装的,我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包装的奶粉。从奶粉和带握手的吸管杯可以看得出方远是一个很细心体贴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会不喜欢小孩? 不过小轩轩看上去不太接受方远,一直躲着他。方远乐得走人。 等方远走后,本宫稍微释放一点魅力加上一块巧克力,就把轩轩抱入怀。小林啧啧说轩轩一般人不给外人抱的。怎么样,本宫天生具备母性光芒。在学校,所有学生都喜欢我这个漂亮老师的哦! 今天小林给客人准备的早餐是豆浆和包子,包子有菜包和肉包。小林说轩轩一个肉包就够了,我给轩轩冲了一包奶粉。泡好的牛奶味道香醇,太诱人了。经不起诱惑,我也给自己泡了一杯,嗯--比鲜奶好喝多了。 轩轩不需要喂饭,肉包子自己抓起来就咬。小林说农村的小孩没城里人养的那么精细,也没有城里小孩那么多吃的,家里有什么吃什么,不吃就要饿肚子,所以很少有挑食的和不爱吃饭的小孩。轩轩两岁就能自己用勺子吃饭,想方便自己会叫人,一般只是晚上给他用一个尿片。 厉害。我知道很多城里小孩吃饭要哄要喂,一顿饭耗时一个小时是常事,提到喂饭很多家长都要抓狂。我表姐小孩三岁多一天还要用五六张纸尿裤,天天在纸尿裤里做蛋糕还不吭声,闻到臭味才知道又拉了。相形之下,农村小孩比城里小孩自理能力强太多了。 |
我这幼教老师不是白当的,轩轩很快就和我活络起来,蹬鼻子上脸了。我发现农村小孩和城里小孩又一个不一样的地方,特别皮,运动能力强。轩轩这么小居然敢站在沙发上往下跳,咚一声,腿一软整个人趴在地上,吓死本宫。小林说不要紧,农村小孩天天在外面玩,皮实。那也不能这样吧,小孩子还在长骨头,万一摔坏怎么办? 我知道带这么大的小孩其实不难,难的是带哺乳期的小孩,又得喂奶又得把屎把尿,晚上还没得睡安稳觉,哺乳期妈妈最辛苦。 轩轩自己会吃饭,上厕所会叫,带起来好像比较容易。但是一个小时后我就觉得累了。小家伙精力充沛,到处蹿,到处爬,到处滚。我生怕他出点什么事,眼睛一刻不得闲。这比上课累多了,上课主要累的是嗓子,大部分学生你教他干啥就干啥。小毛头不一样,你叫他往东他偏偏往西。我问小林,是不是他只听得懂四川话?晕。 虽然只有两间客房,小林还是比较忙的,因为方远懒。什么迎来送往、打扫卫生、准备早餐、洗涤等等,小林都要一个人做。今天早上有一个客人要退房,交接完她要打扫卫生,方远的民宿卫生要求非常高,他要求小林每间客房打扫不少于一小时。打扫完小林还得把换洗的床单毛巾拿到宿舍去洗,自己洗一来是因为量少专业公司不接单,二是担心外面的卫生。所以方远专门在附近租了一套老公房作为宿舍和洗衣房仓库用。 所以这个早上从8点起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在弄娃,妈呀,这个妈太累了。 就这样,方远居然在11点过后打电话回家问我中午饭准备了没有? 就想着吃,也不问我累不累?本宫有点生气了。 “呵呵,才一个早上你就不行了?记住,你发过誓的,不能有任何怨言哦。” |
方先生在外面晃到11:45才回来,正好赶上小林把番茄蛋汤端出来。 小林是个多面手,有她在,方远过得很惬意。卫生就不用说了,每天只要告诉小林是不是在家吃饭,小林负责从买汰烧洗碗一条龙,他只管吃就好了。家常菜吃厌了,就到外面找吃的。反正成都是美食之城,到处都有好吃的。 由于怕油烟,小林做饭都在宿舍里,到饭点过去吃就好了。今天中午她炒了一个青菜、一个辣椒炒鸡蛋、一个蒸腊肠、一个西红柿蛋汤,简单下饭。 轩轩主要吃腊肠和青菜,除了用手抓腊肠让我看不惯以外,独立吃饭完全没问题。 方远对我说:“这个小孩好带吧。小林姐姐还有一个外孙女,才一岁,太小了,我怕你搞不定,万一有个闪失不好交代,不敢借。” 听他话里意思,本宫还要感谢他宽宏大量。 好在小林主持公道:“那么小的小孩人家也不放心交给外人带。” 本宫埋头吃饭,不和他一般见识。 很快方远蹬鼻子上脸了:“等下吃完饭你和轩轩是呆在这里还是回去?” “回去啊。” “那我就不回去了。” “为什么?” “我在这睡个午觉。” 吐血。 “晚上吃什么?”我故意强调:“晚上轮到你做饭了,你给我和‘儿子’做什么好吃的?” “哦,晚上我不在家吃饭。今天晚上我要踢球,吃饱了踢不动。你和小林吃吧,你想吃什么叫小林买。小林,不用给我留饭,我在外面吃。” 他奶奶的,活得太潇洒了。本宫又咽下一口鲜血。 |
后来还是决定让方远回自己家睡午觉,轩轩在宿舍睡午觉,我和小林聊天。 小家伙闹了一上午也累了,一下就睡着了,终于可以轻松一下。 小林今年45,家在阆中下面一个乡。小林的父母生了三个,三姐妹。但是她们三姐妹都只生一个。现在农村人也不愿多生。 小林生的是儿子,今年大二,在大连上大学,不过毕业后准备回成都或者重庆工作。方远去年房价还没有启动前就鼓动她在成都买房,她一直摇摆,然后就看着房价一年间暴涨翻倍,已然买不起了,要么就得买到很远的地方。好在儿子很体贴,说以后买房不啃老靠自己。 说到她男人,小林男人是装修工,油漆泥瓦都会做,就是比较懒,不愿去外地打工,所以钱赚得也不多。于是她出来打工。碰到方远算运气,因为在方远这做事,不累,还提供宿舍,而且方远很客气,和她搭伙吃饭钱都会多给,所以吃饭也花不了太多钱。 “硬是要的!” 这是小林对方远的评价。“硬是要的”在四川中就是“可以的”“很好的”意思。 至于方远的缺点,不知道是不是不敢说老板坏话,小林说她实在想不出方锅有什么缺点。我一定要她说一个,小林想了半天说大概不像成都男人那样耙耳朵吧。 “方哥是个好好男人,妹子你一定不要放过了。” “要得。”硬是要的,本宫来成都就是要搞定他。 可是不耙耳朵的男人很难搞定。7日之痒完全都是他设计来陷害本宫,本宫必须经受考验,还无法反击。我想都不敢想也来个7日之痒来考验考验方远,唉。 下午过得还算轻松,轩轩午觉2小时,起来后我带他去太古里玩。晚餐就在附近找了一家牛肉粉店解决。晚饭后小林把轩轩带走了,剩下一个人,解放了。 方远十点后才回家,一身火锅味和酒气。 回来也没有请安,第一句话就是:“轩轩走了?” “走了。”又不是我亲生的,总不能我带他睡觉吧。 “今天感受怎么样?妈不好当吧。” “没什么,小case。” “厉害,明天继续。” “哼。” “我去洗澡啦。”嘻皮笑脸:“要不要一起洗。” “臭死了,谁要跟你洗。” |
洗完澡,方远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帮他洗衣服。跟他说话没理我,过去一看,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大概是踢球太累又喝多了,叫他不醒,只好给他盖张毯子让他睡在沙发上。 方远的套房客厅里都配有宽大的长沙发,睡一个成人绰绰有余,这样不需要加床就可以住三个人。这是民宿相对于酒店的优势。 人睡着了,放在桌上的手机还不时震动一下。方远平常用两部手机,一部私人,一部主要用于民宿经营联络。他朋友多群又多,信息不断。我想帮他把手机关掉以免影响休息。 人嘛,有时候就是手贱。关机就关机,为什么顺手就把他的微信点开了呢?本宫虽然是一介女流,平时心胸还是比较宽广的,查手机这样的事是不屑干的。因为方远这样的男人,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个浪子,女人缘很好。你去查一个浪子的私生活,不是自寻烦恼吗?我敢找一个“浪子”做老公,首先是对自身的条件足够自信,其次也是估摸他年纪大了、浪不动了、该回头了。 可是在这个午夜时分,来成都的第三天晚上,“婚后”的第三年伊始,本宫却鬼迷心窍,干了一件自寻烦恼的蠢事。 排在微信信息页前列有一个头像是个穿深色西装的女人,人很美,又干练。哎呀妈呀,这个女人居然我认识。 |
这个id“××证券×××”的制服美女是方远的前妻。虽然我一直比较自信,但是面对方远的前妻,还是有点自惭形秽的。 举个例子,按照一般天涯女给自己打分中上的标准,本宫属于上,方远的前妻是上上,她是电影学院那个级别的。家境好,魔都上只脚出生。自身能力也很出众,投行精英,年薪数百万。人比人,气死人啊。 按照网友benbenray《神雕侠侣》的比方,方远和前妻是杨过和小龙女,我只是郭襄。也许正是这个微妙的阴影,让我在方远面前一直不太自信。 看来离婚之后,方远和前妻一直有联系。这下我更难受了。 看两个人的对话,×××在我之前已经到成都了,她住在香格里拉,离方远家不远。前几天她请方远介绍适合请客的馆子,方远问她要求然后提供了两家供她选择。然后今天晚上她发消息给方远说后天回上海问方远明晚有没有空去香格里拉碰个面。方远还没回。 你们大家用脚趾头想想,那么晚了,你老公的美女前妻发消息给他请他去酒店碰面,会有什么好事? 客观地说,从对话看两个人之间没有打情骂俏,就是朋友之间寒暄和问答。但是再之前的对话都删除了,不知道有没有鬼。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 越想越可疑,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不舒服,真想把方远揪起来问个清楚。但是我知道如果真的这么干,我就是个大傻缺了。 难得糊涂一下吧。可是可是—— |
Day4 一个晚上没睡好,胡思乱想,辗转反侧,半梦半醒。 方远起来上厕所,悄悄过来,我赶紧闭紧眼睛,装着熟睡。方远站了一会,好想他钻进被窝,或者来摸摸我的脸。 再睁眼已经过八点了,方远已经不见了,小林和轩轩也没有过来。 看着镜中的自己,脸有点肿,眼袋浮出来。 “结婚第三年,本宫小姐,你的状态不好哦。” |
厨房里有豆浆和油条,好久没吃油条了。想吃,但已经凉了,不好吃。 不知道方远早上又跑到那里吃早餐了。太不够意思了,老婆孩子都不管。不知道他是在考验我还是本性如此?他跟我说我看到的都是他好的一方面,天长日久就会发现他有很多坏毛病,这些坏毛病有可能导致婚姻破裂的。这些我都能忍,但是如果他还有别的女人,那是绝对不能忍的! 他现在不会和前妻在酒店吃早餐吧?很想打电话问他,觉得又不妥。还是打电话叫小林把轩轩带过来,今天准备带轩轩出去玩,顺便给他买几件新衣服。 小林很快就过来了,原来她在客房打扫卫生。早上她已经来过,看我在睡觉就把外面买的油条豆浆放在厨房,自己带着轩轩,没让小孩打扰我。 我问小林有没有看见方远,她说一对来自北京的老夫妻请方远做导游包车去都江堰,吃过早餐他们八点前就出发了。她现在打扫卫生的客房就是这对老夫妻的。 哦,原来方远是去当导游了,不是去香格里拉吃早餐。本宫吊着的心一下掉了下来。肚子也感觉到饿了,再吃油条,嗯,味道还不错。 这时候给方远打电话就顺理成章了:“老公,你在哪里?” “我在去都江堰的路上,快到青城山了。” “你去都江堰怎么不叫我?” “看你睡得那么沉,没敢叫你。你想去,我下次带你去,成都到都江堰一个小时的车程。” “好,开车小心哦。”去成都那么多次,我都没去过都江堰。一条河有什么好看的,和情郎呆在一起最快活了。 “知道。” “晚上回家吃饭吗?” “嗯,不清楚,要看客人有什么安排。” “如果不回来吃饭记得打电话给我。”说完这句话我突然觉得换种说法更好,“好久没吃火锅了,今晚我想吃火锅。” “好,下午通电话。” |
早上我带轩轩去春熙路逛街。 我发现实体店童装的价格比网上贵太多,但是轩轩穿的实在太土,带出去很没面子,不得已先给他买了一套衣服,剩下的还是上网买合算。怪不得现在春熙路空关的店面不少。 午饭还是回家吃,成都街头饭店大部分都是重口味的,不然就是太油腻,经常有饭店被发现使用地沟油。为了安全起见,不如回家吃小林做的饭菜。 带小孩出去玩真是一件苦差,要么不听话到处乱跑,要么走不动要抱。我也走不动了谁抱?我已经有点怀疑自己是否还有胆量生两个了。 下午小林没什么事,我就把轩轩丢给她不管了,偷得浮生半日闲。 身体闲下来,心却一点静不下来。“方远晚上要去和前妻约会啦,方远晚上要去和前妻约会啦。”时不时窜出来,搅的人心神不定。哎,其实和前妻见个面也没什么是吧?可是我此时的心情,你们都懂得。 一直到傍晚,方远都没有打电话回来。我实在是沉不住气了,准备打电话给他。告诉自己要用老婆关心老公那种语气,千万不能有任何埋怨的意味。先把说辞想清楚,然后吸口气,拨电话。 可是,方远关机了。 |
好帅,如果剪短发可以用这个发型。 |
他右手拿着一片青柠檬贴在酒杯边缘,左手轻巧地一转,然后把酒杯倒过来按在一小碟雪白的晶体上。 “这是什么?” “盐。” 接下来,他把冰块、龙舌兰酒、君度、青檬汁依次倒入酒壶,用力摇晃后慢慢倒入酒杯。 最后,他又切了一片薄薄的青柠嵌在杯沿做装饰。 “小姐,你的玛格丽特做好了。” 年轻的调酒师把酒杯推到我的面前。 我拿起酒杯,轻轻啜了一口,酒香和果香交织,酸酸甜甜的口感,很好喝。 “为什么要加盐?” “盐是咸的,眼泪也是咸的,所以盐代表眼泪。柠檬汁是酸的,代表酸楚的心。发明这款酒的调酒师是美国人,他的女朋友是墨西哥人,名字就叫玛格丽特。,有一次他们去打猎,玛格丽特中了流弹,最后死在恋人的怀里。他悲痛欲绝,于是用墨西哥的国酒龙舌兰和柠檬汁加盐调了这款鸡尾酒来怀念他的女友。柠檬,酸楚的心;盐,思念的泪水。” 现在也是一颗酸楚的心,但是我没有眼泪,本宫还不至于那么脆弱。 我不吸烟,偶尔喝点酒。本来想找个地方吃晚饭,好好吃一顿来消消气,可是走来走去看不到想吃的东西。随便拐进这家酒吧,先喝一杯吧。 调酒师年轻的,大概不到三十岁的样子,有点小帅。现在还早,店里只有我一个客人。 “你是成都人吗?” “不是,我是德阳的。” “来成都多久了?” “有七八年咯。” “你结婚了吗?” “没有。” “有女朋友吧?” “有。” “很多吗?” “哪里敢。”调酒师笑了,“会被打断腿的。只有一个。” “平时住在一起吗?” “住在一起。” “你们这一行晚上回家都很晚吧。” “很晚,一般两三点下班,有时候四五点。” “你女朋友不会生气吗?” “不会。工作就是这样的,没办法。” “如果你有事晚上不回家,事先会跟她说吗?” “会的,不说她会担心。” “如果你是去见另一个女人,会跟她说实话吗?” “那肯定不会啦,和她说实话,不是没事找事嘛。” “一个男人如果不接女朋友的电话是怎么回事?” “不接电话?在忙啊,没听见。” “如果关机呢?” “关机?”调酒师想了下,“关机可能是在某个不方便接电话的场合,呵呵,开会啊,不能接电话。也可能是手机没电了。” 我想过方远关机可能是手机没电了,但是他有同伴,总不至于同伴的电话也没电了吧。再说那里没有充电宝,那里不能打电话?方远肯定不是在开会,约会到有可能。酸楚的心。 “怎么?你男朋友不接你电话?” “他敢,他是耙耳朵——嗯,咸。” 酒喝完了,是再来一杯还是回家呢? |
一杯玛格丽特映射一颗酸楚的心。 酸楚并非我吃醋了,本宫的性格还是比较宽宏大量的,如果你跟我说要去见前妻或者一个女性朋友,我根本不会当一回事,因为我也经常和异性朋友一次吃饭唱歌什么的。但是你故意瞒着我或者骗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这样做显得夫妻间不够坦诚,缺乏信任。 退一步,如果方远和调酒师一样的想法不想没事找事制造不和谐气氛那也可以理解。方远的行为更加“恶劣”,回不回家连电话都不打一个,这算什么嘛?难道不知道家里还有妻子在牵挂你吗? 酸楚是因为我突然觉得,方远好像没那么爱我,而我是那么爱他。这份爱好像不是对等的。 方远告诉过我,他的性格是不服管教、不愿意受约束、容易厌倦、可能会玩失踪。他这种人不适合需要稳定的家庭生活,和他结婚是有风险的。“七日之痒”就是设计来考验我、吓退我,经得起折磨再谈婚论嫁。所以,关机、故意不打电话很有可能依旧是一场测试。 网友小小熊884说的有道理:感觉他没那么爱你呢,否则不会拿试婚来考验你,这是什么理智的理由,爱一个人不就是怕她跑了恨不得分分钟把她娶回家嘛,可是您这位却非要把不堪的生活过早的展示给你,让你连梦也做不得。 虽然在我来成都之前信誓旦旦肯定可以经受住考验,但是如果他爱我不如我爱他,有必要委屈求全吗? |
三毛与荷西 今天要说的只是一个爱的故事,是一个有关三十岁就过世的一个男孩子,十三年来爱情的经过,那个人就是我的先生。他的西班牙名字是Jose,我给他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叫荷西,取荷西这个名字实在是为了容易写,可是如果各位认识他的话,应该会同意他该改叫和曦,和祥的“和”,晨曦的“曦”,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是他说,那个“曦”字实在太难写了,他学不会,所以我就教他写这个我顺口喊出来的“荷西”了。 这么英俊的男孩! 认识荷西的时候,他不到十八岁,在一个耶诞节的晚上,我在朋友家里,他刚好也来向我的一些中国朋友祝贺耶诞节。西班牙有一个风俗,耶诞夜十二点一过的时候,邻居们就要向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一家家的恭贺,并说:“平安。”有一点像我们国人拜年的风俗。那时荷西刚好从楼上跑下来,我第一眼看见他时,触电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为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那是我对他的第一次印象。过了不久,我常常去这个朋友家玩,荷西就住在附近,在这栋公寓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院子,我们就常常在那里打棒球,或在下雪的日子里打雪仗,有时也一齐去逛旧货市场。口袋里没什么钱,常常从早上九点逛到下午四点,可能只买了一支鸟羽毛,那时荷西高三,我大学三年级。 表弟来罗! 有一天我在书院宿舍里读书,我的西班牙朋友跑来告诉我:“Echo,楼下你的表弟来找你了。”“表弟”在西班牙文里带有嘲弄的意思,她们不断地叫着“表弟来罗!表弟来罗!” 我觉得很奇怪,我并没有表弟,那来的表弟在西班牙呢?于是我跑到阳台上去看,看到荷西那个孩子,手臂里抱了几本书,手中捏着一顶他常戴的法国帽,紧张得好像要捏出水来。 因为他的年纪很小,不敢进会客室,所以站在书院外的一棵大树下等我,我看是他,匆匆忙忙地跑下去,到了他面前还有点生气,推了他一把说:“你怎么来了?”他不说话,我紧接着问:“你的课不是还没有上完吗?”他答道:“最后两节不想上了。”我又问:“你来做什么?”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比他大了很多,所以总是以一个姊姊的口气在教训他。他在口袋里掏出了十四块西币来(相当于当时的七块台币),然后说: “我有十四块钱,正好够买两个人的入场券,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但是要走路去,因为已经没有车钱了。”我看了他一眼。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觉得这个小孩子有一点不对劲了,但是我还是答应了他,并且建议看附近电影院的电影,这样就不需要车钱。第二天他又逃课来了,第三天、第四天…… 于是树下那个手里总是捏着一顶法国帽而不戴上去的小男孩,变成了我们宿舍里的一个笑话,她们总是喊:“表弟又来罗!”我每次跑下楼去,总要推荷西一把或打他一下,对他说: “以后不要来了,这样逃课是不行的!”因为最后两节课他总是不上,可是他仍是常常来找我。因为两个人都没钱,就只有在街上走走,有时就到皇宫去看看,捡捡人家垃圾场里的废物,还会惊讶的说:“你看看这支铁钉好漂亮哟!哇!你看看这个……”渐渐地我觉得这个交往不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这个男孩子认真了,而他对我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他大学还没有念,但老实说我心里实在是满喜欢他的。 你再等我六年! 有一日,天已经很冷了,我们没有地方去,把横在街上的板凳,搬到地下车的出风口,当地下车经过的时候一阵热风吹出来,就是我们的暖气。两个人就冻在那个板凳上像乞丐一样。这时我对荷西说,“你从今天起不要来找我了。”我为什么会跟他说这种话呢?因为他坐在我的旁边很认真的跟我说:“再等我六年,让我四年念大学,二年服兵役,六年以后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想望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 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他又说:“在我自己的家里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我听到他这个梦想的时候,突然有一股要流泪的冲动,我跟他说:“荷西,你才十八岁,我比你大很多,希望你不要再做这个梦了,从今天起,不要再来找我,如果你又站在那个树下的话,我也不会再出来了,因为六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我也不会等你六年。你要听我的话,不可以来缠我,你来缠的话,我是会怕的。”他楞了一下,问:“这阵子来,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我跟你讲这些话,是因为你实在太好了,我不愿意再跟你交往下去。”接着,我站起来,他也跟着站起来,一齐走到马德里皇宫的一个公园里,园里有个小坡,我跟他说:“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这是最后一次看你,你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他说:“我站这里看你走好了。”我说:“不!不!不!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而且你要听我的话哟,永远不可以再回来了。” 那时候我很怕他再来缠我,我就说:“你也不要来缠我,从现在开始,我要跟我班上的男同学出去,不能再跟你出去了。” 这么一讲自己又紧张起来,因为我害怕伤害到个初恋的年轻人,通常初恋的人感情总是脆弱的。他就说:“好吧!我不会再来缠你,你也不要把我当作一个小孩子,因为我们这几个星期来的交往,你始终把我当作一个孩子,你说‘你不要再来缠我了’,我心里也想过,除非你自己愿意,我永远不会来缠你。” 讲完那段话,天已经很晚了,他开始慢慢的跑起来,一面跑一面回头,一面回头,脸上还挂着笑,口中喊着:“Echo再见!Echo再见!”我站在那里看他,马德里是很少下雪的,但就在那个夜里,天下起了雪来。荷西在那片大草坡上跑着,一手挥着法国帽,仍然频频的回头,我站在那里看荷西渐渐的消失在黑茫茫的夜色与皑皑的雪花里,那时我几乎忍不住喊叫起来:“荷西!你回来吧!”可是我没有说。以后每当我看红楼梦宝玉出家的那一幕,总会想到荷西十八岁那年在那空旷的雪地里,怎么样跑着、叫着我的名字:“Echo再见!EAcho再见!” 他跑了以后,果然没有再来找过我,也没有来缠过我。我跟别的同学出去的时候,在街上常会碰见他,他看见我总是用西班牙的礼节握住我的双手,亲吻我的脸,然后说:“你好!” 我也说:“荷西!你好,这是我的男朋友××人。”他就会跟别人握握手。他留了胡子,长大了! 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的朋友,他说: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我说:“记得呀!”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他又说: “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的说:“好呀!”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给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 ”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十八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 ,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荷西,我回来了! 当时荷西在服最后的一个月兵役,荷西的妹妹老是要我写信给荷西,我说:“我已经不会西班牙文了,怎么写呢?”然后她强迫将信封写好,声明只要我填里面的字,于是我写了一封英文的信到营区去,说:“荷西!我回来了,我是Echo,我在××地址。”结果那封信传遍营里,却没有一个人懂英文,急得荷西来信说,不知道我说些什么,所以不能回信给我,他剪了很多潜水者的漫画寄给我,并且指出其中一个说:“这就是我。”我没有回信 ,结果荷西就从南部打长途电话来了: “我二十三日要回马德里,你等我噢!”到了二十三日我完全忘了这件事,与另一个同学跑到一个小城去玩,当我回家时,同室的女友告诉我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我,我想来想去,怎么样也想不起会是那个男孩找我。正在那时我接到我的女友——一位太太的电话,说是有件很要紧的事与我商量,要我坐计程车去她那儿。我赶忙乘计程车赶到她家,她把我接进客厅,要我闭上眼睛,我不知她要玩什么把戏忙将拳头握紧,把手摆在背后,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动物吓我。当我闭上眼睛,听到有一个脚步声向我走来,接着就听到那位太太说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闭着眼睛。突然,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拥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颤,眼睛一张开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兴奋得尖叫起来,那天我正巧穿着一条曳地长裙,他穿的是一件枣红色的套头毛衣。他揽着我兜圈子,长裙飞了起来,我尖叫着不停地捶打着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脸亲他。站在客厅外的人,都开怀的大笑着,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虽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却好得很。 在我说要与荷西永别后的第六年,命运又将我带回到了他的身旁。 你是不是还想结婚? 在马德里的一个下午,荷西邀请我到他的家去。到了他的房间,正是黄昏的时候,他说:“你看墙上!”我抬头一看,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发了黄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发的我正印在百叶窗透过来的一道道的光纹下。看了那一张张照片,我沉默了很久,问荷西:“我从来没有寄照片给你,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他说:“在徐伯伯的家里。你常常寄照片来,他们看过了就把它摆在纸盒里,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偷来,拿到相馆去做底片放大,然后再把原来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里。”我问:“你们家里的人出出进进怎么说?”“他们就说我发神经病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贴着她的照片发痴。”我又问:“这些照片怎么都黄了?” 他说:“是嘛!太阳要晒它,我也没办法,我就把百叶窗放下,可是百叶窗有条纹,还是会晒到。”说的时候,一副歉疚的表情,我顺手将墙上一张照片取下来,墙上一块白色的印子。我转身问荷西:“你是不是还想结婚?”这时轮到他呆住了,仿佛我是个幽灵似的。他呆望着我,望了很久,我说:“你不是说六年吗?我现在站在你的面前了。”我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又说:“还是不要好了,不要了。”他忙问“为什么?怎么不要?”那时我的 新愁旧恨突然都涌了出来,我对他说:“你那时为什么不要我?如果那时候你坚持要我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他说:“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黏起来。”我说:“黏过后,还是有缝的。”他就把我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七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我只是感觉冥冥中都有安排,感谢上帝,给了我六年这么美满的生活,我曾经在书上说过:“在结婚以前我没有疯狂的恋爱过,但在我结婚的时候,我却有这么大的信心,把我的手交在他的手里,后来我发觉我的决定是对的。”如果他继续活下去,我仍要说我对这个婚姻永远不后悔。所以我认为年龄、经济、国籍,甚至于学识都不是择偶的条件,固然对一般人来说这些条件当然都是重要的,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彼此的品格和心灵,这才是我 们所要讲求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东西。 你不死、你不死…… 荷西死的时候是三十岁。我常常问他:“你要怎么死?”他也问我:“你要怎么死?”我总是说:“我不死。”有一次《爱书人》杂志向我邀一篇“假如你只有三个月可活,你要怎么办?”的稿子,我把邀稿信拿给荷西看,并随口说:“鬼晓得,人要死的时候要做什么!”他就说:“这个题目真奇怪呀!”我仍然继续的揉面,荷西就问我:“这个稿子你写不写!你到底死前三个月要做什么,你到底要怎么写嘛?”我仍继续地揉面,说:“你先让我把面揉完嘛!”“你到底写不写啊?”他直问,我就转过头来,看着荷西,用我满是面糊的手摸摸他的头发,对他说:“傻子啊!我不肯写,因为我还要替你做饺子。”讲完这话,我又继续地揉面,荷西突然将他的手绕着我的腰,一直不肯放开,我说:“你神经啦!”因为当时没有擀面棍,我要去拿茶杯权充一下,但他紧搂着我不动,我就说:“走开嘛!” 我死劲地想走开,他还是不肯放手,“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话正说了一半,我猛然一回头,看到他整个眼睛充满了泪水,我呆住了,他突然说:“你不死,你不死,你不死……。” 然后又说:“这个《爱书人》杂志我们不要理他,因为我们都不死。””那么我们怎么样才死?”我问。“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为《爱书人》写那篇稿子,《爱书人》最近也问我,你为什么没有写呢?我告诉他们因为我有一个丈夫,我要做饺子,所以没能写。 你要叫他爸爸 我的父母要到迦纳利群岛以前,先到西班牙,荷西就问我看到了我爸爸,该怎么称呼?是不是该叫他陈先生?我说: “你如果叫他陈先生,他一下飞机就会马上乘原机回台北,我不是叫你父亲作爸爸吗?”他说:“可是我们全家都觉得你很肉麻呀!”原来在西班牙不叫自己的公公婆婆作父亲、母亲,而叫××先生,××太太。但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拒绝称呼他们为先生、太太,我的婆婆叫马利亚,我就称她马利亚母亲,叫公公作西撒父亲。荷西就说:“我,叫爸爸陈先生好了!” 我说:“你不能叫他陈先生,你要叫他爸爸。”结果我陪我的父母在西班牙过了十六天,回到迦纳利群岛,荷西请了假在机场等我们。我曾对他说:“我的生命里有三个人,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还有就是你,再者就是我自己,可惜没有孩子,否则这个生命的环会再大一点,今天我的父母能够跟你在一起,我最深的愿望好像都达成了,我知道你的心地是很好的,但你的语气和脾气却不一定好,我求求你在我父母来的时候,一次脾气也不可发,因为老人家,有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点噜嗦。”他说:“我怎么会发脾气?我快乐还来不及呢!”为了要见我的父母,他每天要念好几小时的英文,他的英文还是三年以前在奈及利亚学的。当他看到我们从机场走出来时,他一只手抱着妈妈,另一只手抱着爸爸,当他发现没有手可以抱我时就对我说:“你过来。”然后他把我们四个人都环在一起,因为他已经十六天没有看到我了。然后又放开手紧紧地抱抱妈妈、爸爸,然后再抱我。他第一眼看到爸爸时很紧张,突然用中国话喊:“爸爸!”然后看看妈妈,说: “妈妈!”接着,好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下头拚命去提箱子,提了箱子又拚命往车子里乱塞,车子发动时我催他:“荷西,说说话嘛!你的英文可以用,不会太差的。”他说用西班牙文说:“我实在太紧张了,我已经几个晚上没睡觉了,我怕得不得了。”那时我才明白,也许一个中国人喊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很顺口,但一个外国人你叫他喊从未见过面的人为爸、妈,除非他对自己的妻子有太多的亲情,否则是不容易的。回到家里,我们将房间让给父母住,我和荷西就住进更小的一间。有一天在餐桌上,我与父母聊得愉快,荷西突然对我说,该轮到他说话了,然后用生硬的英语说:“爹爹,你跟Echo说我买摩托车好不好?”荷西很早就想买一辆摩托车,但要通过我的批准,听了他这句话,我站起来走到洗 手间去,拿起毛巾捂住眼睛,就出不来了。从荷西叫出“爹爹”这个字眼时(爹爹原本是三毛对爸爸的称呼),我相信他与我父母之间又跨进了一大步。 我的父母本来是要去欧洲玩的,父亲推掉了所有的业务,打了无数的电话、电报、终于见到了他们的女婿,他们相处整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和荷西曾约定只要我俩在一起小孩子还是别出世吧,如果是个女的我会把她打死,因为我会吃醋,若是个男孩,荷西要把他倒吊在阳台上,因为我会太爱那孩子,事后,我也讶异这样孩子气及自私的话竟会从一对夫妻的口中说出。当我的父母来了一个月后,荷西突然问: “你觉不觉得我们该有一个孩子?”我说:“是的,我觉得。”他又说:“自从爸妈来了以后,家里增添了很多家庭气氛,我以前的家就没有这样的气氛。” 永远的挥别 在我要陪父母到伦敦以及欧洲旅游时,荷西到机场来送行,他抱着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可不喜欢看见你流泪哟! 明年一月你就要在台北的机场接我了,千万不要难过,Echo陪你去玩。”我们坐的是一架小型的螺旋桨飞机,因为我们要住的那个小岛,喷气机是不能到的。上飞机前,我站在机肚那里看荷西,就在那时,荷西正跳过一个花丛,希望能从那里,再看到我们,上了飞机,我又不停的向他招手,他也不停的向我招手,直到服务小姐示意我该坐下。坐下后,旁边有位太太就问我:“那个人是你的丈夫吗?”我说:“是的。”她又问荷西来做什么,我 就将我父母来度假他来送行的事简单的告诉她,她就告诉我:“我是来看我儿子的。”然后就递给我一张名片,西班牙有一个风俗,如果你是守寡的女人,名片上你就要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句“某某人的未亡人”,而那名片上正有那几个字,使我感到很刺眼,很不舒服,不知道要跟她再说些什么,只好说声:“谢谢!”没想到就在收到那张名片的两天后, 我自己也成了那样的身份…… (说到这里,三毛的声音哽咽,她在台上站了很久,再说不出一句话来,演讲中断……) |
有朋友说我不平凡,适合三毛一样的生活。太高看我了,三毛是用生命去流浪,我就是一个凡夫俗女,贪恋滚滚红尘。磨叽来磨叽去,就是想找一个投缘的男人一起捣江湖而已。 唉,找一个对的人太难了。 三毛我不敢当,追方先生的我,是不是有点像荷西? |
很多人会觉得凭长相择偶幼稚;爱一个浪子很傻;爱一个不把你当宝贝的男人不值得。可能是因为你们不知道和一个懂得风花雪月的大帅哥呆在一起有多舒服,那种如沐春风的精神和肉体愉悦(脸红哦),真的会让你耽于其中,“一见杨过误终身”。 何况方远平常并不是像这两天表现得这么渣。平日的他绝对是个非常“nice”的人,这不单指他的外形,而是说他善解人意服务周到口碑非常好,否则他的小民宿不可能租到那么高的价格还有百分之九十的入住率。今天他带去都江堰的客人就是女儿住过之后再推荐父母来住的。 我也看过他亲自给客房打扫卫生,那种细致程度反正本宫是自愧不如的。 “那是迫不得已,这么小的酒店根本负担不起雇人的成本,自己不做怎么行?我的本性是一个慵懒的不爱做家务的人。我对人的热情也很难保持持久,短期先处理可能会觉得我很热情很会照顾人,你是没看到我冷漠拒人千里之外的时候。我请小林就是因为自己懒,天天迎来送往也很烦。” “你对女人也是这个态度?” “嗯,不瞒你说,以前会这样。” “现在呢?你对我也会烦?” 装没听到。 不依不饶:“你说啊,是不是迟早会觉得我很烦?” 方远又沉默了一会,“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知道。我不想伤害你。” 已经伤害了,每个女人都希望在他心中自己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我是荷西,为了爱可以如飞蛾扑火。(那个时候脑袋瓜秀逗了)“什么情况下才不会觉得我烦?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哈哈, “可以吗?朕喜欢的就是你这种。”过了一会, 方远说:“你把我想得太下三滥了,我是这种人吗?”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这种人?也许你一开始就是想始乱终弃。” 方远叹了一口气,“我一开始就告诉你我们不合适。” “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是我要和你上床的。谁叫我喜欢你。那年在吴哥——”我说不下去了,哦,眼泪。 |
又喝了一杯酒、吃了一盘炸薯条和两只烤鸡翅、拒绝两个男人搭讪后,本宫好受多了。 我觉得这一趟来成都试婚,从大喜到失落,方远肯定设计了一套组合拳,就是想打击我,让我打退堂鼓。接下来肯定还有其他花招让我绝望乃至放弃,本宫偏不!至于方远前妻的出现,应该是个意外。千万不要自怨自艾,更不要把自己归到失败者一边。方远的前妻虽然美,毕竟也过四十了,徐娘半老,能和尚处在花季的本宫相比吗?吼吼。 再说见见前妻算不算那个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来成都之前谈条件,本宫大包大揽应承包容方远一切坏毛病,唯一要方远承诺的就是在婚姻存续期内绝对不能劈腿出轨,方远说这个理所当然应该做到。 我相信方远的人品,但是也不能让他太放肆了,否则未来本宫在家中一点地位都没有了,这成何体统?! 本宫不是好欺负的,我要反击。于是,本宫霸气地拟了一条旨意发给方先生:好累,今晚本宫要早睡,超过十点不回家的话,就锁门了。你去宿舍睡,别吵我。 万万没想到,这条消息发出不久,方远居然回复了。 哼哼,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本宫喜滋滋地拿起手机:今晚我不回去,你早点休息吧。 呆了,怒了,怂了,傻了。 正不知如何应对是好,方远的信息一条接一条过来:别想歪了,我现在在汶川映秀。下午客人临时决定去汶川参观地震遗迹,我就又开车带他们过来。太晚了,两个老人都累了,就决定先住下休息,明天再回去。。。。。 方远还发了一张标记位置的地图过来。 好了,本宫今夜可以安然入眠了。 |
如果能用这张照片收尾就完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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