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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备忘录文学

作者:艺灿啊艺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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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楼敬每一个善男信女
    先生在哪谋事?
    北平
    老家哪里?
    齐国
    家里有几口人?
    连亲带戚五十六口
    是个大家族
    还有什么问题?
    先生今年贵庚呀?
    三十九
    我了解完了?换您问吧
    小姐介不介意透露芳龄?
    我……不到四十
    哦?也是三十九
    三十八
    虚岁三十九
    我不论虚岁
    我论
    ……
    说说有什么硬性标准??车子房子健康报告?
    没有?先生呢?
    我就一条: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
    咦?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是不是上一位说过?
    不不?应该是某个塌房明星
    小姐热衷于吃瓜??
    先生不吃吗?
    我从来不吃?
    觉得无聊?
    不是?我只是觉得大多数评论对男人太不友善?太刻薄了?而且我不喜欢人云亦云
    您吃好了吗?
    吃好了?
    那咱们走吧
    行?下回我再约您
    再见
    再见
    不瞒你说?我这个人除了吃和睡?别的啥都不会
    一般说这话的都是能耐人
    您别误会?我真的啥都不会
    您太谦虚了
    那要不这么着吧?咱两试着处一段时间?我让你感受一下我的无能
    处就处呗?我怕什么呀
    到时候您别觉得上当就行
    就冲你这份实诚?我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哟?您还真拿爱情当买卖
    错?我是拿婚姻当买卖
    我终于知道你的好了。
    过去怎么就没发现呢?
    时代变了,过去才不推崇你这样的。
    我哪样?
    文艺和痞,你一个也不占。
    就是说我既不够骚,也不够邪。谢谢你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我当年真是瞎了狗眼
    是呀是呀
    这个破婚姻对我来说只有坏处 没有好处
    是呀是呀
    我要是狠得下心 早跟你离了
    是呀是呀
    你要是离了我 你这辈子别想再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你过
    是呀是呀
    将来等孩子结婚 我跟孩子们住也不跟你住 你饿死了也没人管你 你不信走着瞧 我晚年肯定过得比你强
    是呀是呀是呀
    我以为我们的婚姻中有一个小三就算了 现在居然又来一个小四

    什么小三小四

    打游戏是小三 刷抖音是小四
    妈妈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的不好还离离异了,二女儿嫁的好而且婚姻美满,于是就有了如下种种:
    这件衣服你妹穿比你穿好看!
    你妹比你会带孩子,你妹的孩子懂礼貌!
    你妹心思比你细,比你会孝顺老娘,你心里就没有老娘!
    你妹从小就会说话,讨人喜欢,我求求你学学她,你再不改改你的脾气,你以后还要吃亏!
    你妹虽然不会读书,但是她有想法、会打算,你读那么多书,日子过的还不如你妹!
    你不用给我买东西,你那点钱还不够养活自己和孩子,我要什么我会跟你妹说!
    家里这些东西哪样不是你妹买的,翻新房子也是你妹的主意,你妹夫出的钱,你七姑八姨都羡慕你老娘有个好女婿!
    你再找一个也不会有你妹夫强!
    你还想着嫁啊,你以为二婚就保稳啦?
    你不能光为自己想啊,你也要想想孩子,继父总归不是亲爹,他能对孩子好吗?
    对方这么好的条件能看上你?
    可惜你生的是个女孩,人家好多愿意找带孩子的都要男孩,不要女孩!
    你妹完全不用我操心!
    你太让我操心了!
    你有券吗?
    有啊
    能不能给我一张?
    你要什么券
    满三十岁减十岁的那种有吗?
    没有
    减五岁的呢?
    没有
    减一岁的呢?
    没有
    那你到底有什么?
    我怀疑我有双重人格。
    何以见得?
    我白天和晚上喜欢的是两个人。
    因为你白天和晚上追的是两部剧吧?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这样。
    你喜不喜欢仓央嘉措的句子?
    我喜欢纳兰容若的句子。
    哪一句?
    不负如来不负卿。
    那是仓央嘉措的句子……
    小姐处过几个对象?
    不多,三个。
    三个还不多,有点花心啊!
    .
    先生处过几个对象?
    我母胎单身。
    这么大岁数了,怕不是有点“毛病”?
    我好郁闷。
    都怪雪花。
    关雪花什么事?
    你说的呀,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好。
    这么爽快?
    嗯,我想找个光线暗点的地方眯会儿。
    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是金子总会发光。
    嗯嗯嗯。
    你瞅你这不就小人得志了吗?
    ……
    要茶还是要酒?
    茶。
    你不是爱喝酒吗?
    茶能解酒。
    亲爱的,双11快要到了。
    亲爱的,双12也不远了。
    你知不知道续命三宝是哪三宝?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催命三宝是可乐奶茶和咖啡。
    男同事:看看人家涛姐,找老婆就得找这样的!

    女同事:看看人家轩姐,女人就应该这么活!
    来自一位朋友的治家经验:
    治老人就跟治小孩一样,规矩得立好,赏罚要分明,晓以大义,循循善诱。绝对不能过分溺爱,要不然他们会依赖你。也不能一味迁就,要不然他们上纲上线。凡是力所能及的事,就让他们自己来,实在不行你再给他们搭把手,一定要培养他们的独立意识。闹情绪的时候先别忙着哄,咱们可以跟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总之原则不能丢。我小时候我爸我妈就是这么治我的,现在我用这套把他们治的服服帖帖。
    不好意思,咱俩的八字我找人看了,不合适。
    你占不到便宜是吧?
    你怎么知道……
    八字合婚不就那么回事儿么!你也不用不好意思,我祝你早日找到一袋厚厚的血浆!
    有一种精神贵族:
    我不能找双鱼座,林黛玉似的,哭起来好麻烦。
    我不能找处女座,我最受不了吹毛求疵的人。
    我也不太想找火象星座,火象星座的女人都比较强势,显不出我的男友力。
    天蝎座的女人气质是蛮好的,但是我斗不过呀。
    双子座的女人有点黄蓉的感觉,可爱是可爱,但是鬼心眼多,我肯定要吃亏的呀。
    剩下的几个星座没什么感觉……
    我和他彻底吹了
    怎么啦?没谈拢?
    他爸他妈算的太精啦!什么他家买房,我家买车!
    挺公平的呀……
    公平什么?房子越住越增值!车子越开越贬值!他家想的倒是美!
    一朋友去北方农村帮他的哥们娶亲(我们本地俗称:讨老婆),女方家事先不提彩礼的事儿,男方家就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了十八万,迎亲当天女方父亲突然狮子大开口:一口价三十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少一毛都不行!男方这下傻眼了。我朋友提议干脆打道回府,这门亲高攀不上,不如不攀。新郎正在犹豫,新娘作为自家最大的筹码,一秒钟孟姜女上身,差点把自家地基都哭倒了。新郎终于还是于心不忍,没办法,跟伴郎团每人借了几万块,凑整三十万,一手交钱,一手提货走人。
    A:我想办一个爱情展览,设七个展区,名字我都想好了。一号展区叫人鬼情未了。二号展区叫春光乍泄。三号展区叫小姐。四号展区叫情系纸片人。五号展区叫金刚。六号展区叫贤者之爱。七号展区叫爱乐之城。你觉得我这个创意怎么样?
    B:不错,想法很好,不过几个展区的名字还可以再斟酌斟酌。一号展区与其用人鬼情未了,不如用倩女幽魂,胭脂扣也行,越神秘越好。二号展区最好还是叫断背山,别的都不够典型。三号展区,我涉猎不深,硬要想一个的话,那就指匠情挑吧,应该比你的小姐格调高点儿。至于四号展区,用你那个也还成,多的不用改,就改一个词,换成情系二次元,纸片人多少有点歧义。重点说说五号展区,叫什么不好叫金刚,多难听啊,我老早就觉得这个名字土得掉渣,换一个换一个。
    A:换哪个?
    B:他是龙怎么样?够大气够唯美吧?
    A:行!还有吗?
    B:还有还有,剩下两个也得改改。从影响力的角度出发,我认为你的格局还是小了。我给你出一个——洛丽塔,这个肯定比你那个贤者之爱强,这个起码是一名著。同样的,爱乐之城哪有乱世佳人响啊?大致也就这些,你考虑考虑吧!
    男孩:你不在我的世界里,因为你从来不读王小波。
    女孩:你不在我的世界里,因为你从来不看白先勇。
    换天不换世。
    
    换世不换天。
    
    女:我受不了了,我要跟你离婚
    男:离吧离吧,天天念,我也受不了了
    女:之前管别人借的钱,一人还一半
    男:那钱是你借的,跟我有毛关系?
    女:是我借的没错,但是借来以后是我们一起用的!
    男:谁借的谁还,反正不是我借的
    女:你要点脸吗?
    男:都要离了,我还要什么脸
    女:你讲点道理行不行?
    男:我不管
    女:你有点担当行不行?
    男:反正不是我借的
    女:……
    男:怎么样,还离吗?
    女:……
    离婚就跟卸载软件一样,想卸载先把账清了。
    《福满人间——现代玄学启示录》

    逢考必过拜锦鲤
    光耀门楣跪祖宗
    大病小病念南无
    金山银山财神管
    子子孙孙观音送
    是吉是凶在老天
    开不开挂看造化
    想吐苦水找上帝
    锦绣良缘月老牵
    有福无福都是命
    今生种种问前世
    眼皮跳了查一查
    只要是梦就得解
    六爻塔罗齐上阵
    要啥有啥全靠求
    人间正道不沧桑
    夏夜里的晚风,从不拒绝与人拥抱,他随和得像个老友,他散发着阳光的余味。经过了一整个漫长的寒冬,亲爱的街头伍佰,你还好吗?我可能不会在春天与你相遇,也不会在秋天假装路过,我只想吹着夏夜晚风,听你唱《夏夜晚风》。
    我给夕阳和晚霞当过伴郎,见证过云和雨的爱情,为大雪覆盖的村庄拍过一整套婚纱照,唯独没有为你戴上亲手编织的戒指。我见过云雀在电线杆上吵架,见过晴空霹雳,大雨忽至,以及万家灯火下数也数不清的怨偶,却始终学不会望而却步。假如爱神不能撤销对我莫须有的罪名,我的爱人啊,你愿意和我联手起义,推翻爱的魔咒吗?
    一方:
    刚认识的你像汽水,第一口有点冲,后来汽水走气变成了普通饮料,再后来甜味也没了,就只是水。水比汽水健康这我当然知道,可是汽水带给人的刺激是水没有的!
    另一方:
    抱歉,但是,从头到尾,我根本没有换过配方,是你的味蕾出了问题!
    她是全世界酒量最好的女孩,她说她喝酒的能耐是社会逼的,她还说社会和她一样,也是个流氓。
    他是全世界最会吃鱼的男孩,他说他吃鱼的本事是大海教的,他还说大海跟他一样?,也是个程序员。
    《雨中即景》
    (两个跨性别者的故事,轻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起来啦阿青,别睡了,雨那么大,雨水都渗进大地了,下面多冷啊!
    为了做个百分百女孩,值得吗?
    我们这样两个人,除了彼此,还有谁会在意,只要我们认为自己是完整的,我们就是完整的,身体上那一点点折扣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再来一次,你还会坚持吗?
    回答我,阿青,我要你的答案。这一年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四季于我,依然只有冷和热,我不断地追问,而你却一言不发。
    我们说好要一起创造新的自己,你食言了,我也食言了。那台手术要了你的命,也绝了我的念想,我承认我害怕了,却步了。你希望我怎么做,你告诉我呀。如果你希望我完成它,我就去完成它,可是我要你亲口对我说。我拼命努力让自己睡着——南方没有暖气,一下雨简直夜不能寐,我好几次都被冻醒,可你一次都没来过。看来世上真的没有托梦之说,也没有感应之说。
    你真的感应不到吗?还是,像那首歌里唱的,一定是你来时太小心,知道我睡得轻?有时我无意间看见风把窗帘微微鼓起,我会想,是不是阿青?然而很快又打消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并笑自己魔怔。是呀,在想你这件事上,我的确近乎魔怔了,入冬以来尤其如此。可是阿青,除了想你,我不知道还能拿什么来对抗寒冷,你不知道今年的冷比去年更甚。我每晚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尽管这么做也没有让我暖和多少,可是有时那种快要窒息的包裹感会使我产生错觉,以为自己拥抱的不是棉被,是你。你相信吗阿青,那种感觉无比真实,只不过地点由南方换到了南极。这都是因为冷空气在我的呼吸中进进出出,我根本不敢认真喘气。说不定我体内的血管已经冻成一根根冰柱。啧,想想还挺壮观挺艺术的呢。
    诶,你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在曼谷住过一家旅店——除了便宜,简直不是给人住的,大夏天居然只开电扇,那可是曼谷的夏天啊。我们光是躺着就能出一身大汗,睡一觉起来,就跟泡了个澡差不多。不过也可能是我当时太年轻了,所以只感觉十分难捱。现在想想,流汗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啊!你说人怎么老是不满足于现状呢?
    其实,只不过是因为你不在了,要不然现在这种天气,不知道有多适合跟心爱的人粘在一起。哪怕牵牵手也是好的。一个牛高马大的女人和一个弱不经风的男人,两个人手牵手,去到哪里都是不容忽视的一对。我以前总是太在意了,不及你一半坦荡。换做现在,别说牵手了,我敢在大街上吻你,你信不信?你一定不信,因为我一直是个没用的骑士。想起以前的软弱,我就恨我自己。我做女人不如意,做男人又不彻底,我这种人除了呼吸,到底还能做什么,难道我生来就是为了演这样一场荒诞剧?
    从十四岁算起,我一直在苦苦地思索,苦苦地寻找答案,终于给我找到了。诺,就是这首诗:
    假如世界没有颜色
    黑融于白
    白融于黑
    陆地就是海洋
    海洋就是万物
    教堂连着寺院
    寺院连着学校
    男孩的身体里住着女孩
    女孩的灵魂中住着男孩
    高山和流水合成一体
    花与叶不再分主次
    美不必用丑来衬托
    坏孩子也变得可爱
    也许世界本来就没有颜色
    是造作的眼睛欺骗了我们
    ……
    你看啊,阿青,是造作的眼睛欺骗了我们。我们是谁,当然是全人类啊!
    男孩的身体里本来就住着女孩。女孩的灵魂中本来就住着男孩。我们本来就不需要改造,我们本来就是一件天然的作品,一分一毫都不需要改动。我们本来就没有罪。本来就没有分别。我们不是怪胎,我们是神的孩子。
    起来呀阿青,这个世界好与不好,我都愿意跟你一起看。你起来,我不准你睡。
    《凉风有信》
    (一个女戏迷的自白)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柳先生,北京下雪了,一下雪我就想念北平。
    听说您已经由香港搬到台北去了。台北也会下雪吗?那地方有没有戏园子?
    现在北京的年轻人都不迷戏,我也不迷了,全是样板戏。样板戏您知道吗?还不如抱着录音机听我的伶界女皇呢!
    有一天小老虎(我侄孙)指着盒带上您的玉照问我:这个男人是谁?
    哎呦,我一下子,真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直接告诉他您是女人吧,小家伙一定会特别奇怪:明明是个男人呀?四岁半的孩子,没看过戏,哪晓得「坤生」,也绝想象不到民国那会儿,有的是大大方方,留短发、穿长衫的女人。
    咳,您说我干嘛要跟他认真。仔细想想,我当年头一回在戏台上见到您,那扮相、那唱腔,不是也没有认出真身吗?要不您怎么是伶界女皇呢?妙龄女郎扮老生,竟比真男人还真!
    柳先生,我这辈子,别的憾事没有,只一件,没能跟您票一回戏,唱一出《武家坡》。
    今日夫妻重相见。
    只怕相逢在梦间。
    你看红日当空,非是做梦。
    此乃当真?
    当真。
    果然?
    果然。
    我比不得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没人叫我等,是我自己不肯嫁。我才不怕人家叫我老小姐,老小姐叫成老姑婆,我仍然不怕。我只怕见不到你,听不到你。幸好还有这盒《伶界女皇》。
    您打天下那会儿,我一场不落,天天挤破脑袋往戏园子钻。后来您的名号越来越响,铁杆儿戏迷们还为您成立了一个「柳党」,报纸上也爱载您的轶闻,裁下来都有厚厚的一册呢!我是没有加入过柳党的,因为他们都管你叫柳老板,可我只喜欢叫你柳先生。关于您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从报上看来的。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您结婚那条新闻。我以为像您这样的人物,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等闲的人也难入您的眼。如今看来,大概是我的一厢情愿。似乎每个戏迷都有这种一厢情愿。在角儿的眼里,戏比天大,可是在戏迷眼里,角儿比天大。您说可笑不可笑?做戏的人不当真,看戏的人却认真了。
    报上称:对方是一位家境殷实的归侨医生,给你诊过嗓子,还用「才子佳人」来形容这桩婚。嫁医生自然好过嫁流氓、嫁军阀,理应得到祝福。我当日也是真心祝福您的。即使您在声明中宣布,您将为了家庭退出梨园,我也是真心祝福您的。只是有一点让人生气的地方,女皇怎么能说「嫁」?该是那个男人嫁您才对!
    不怕您笑话,其实您结婚这事儿,对我是有打击的,只是先前不愿承认罢了。我想我那阵子是有点自暴自弃了,因为我答应相亲就是在那个时候。前前后后见过几位,都够得上青年才俊。奈何我眼前总立着一个人影——穿着月牙白的长衫,戴着金丝边眼镜,手持一把小巧的折扇,寥寥画着几笔山水。这人影一日不去,我的婚事就一日难成。耗着耗着,再好的花也谢了。却不觉得可惜。人一旦对某一件事着了迷,旁的就不重要了。
    唯一说不清楚的是:我究竟迷的是戏,还是人;是这个人的戏,还是戏里的这个人?我在这个问题上糊涂了大半生,看样子还要继续糊涂下去。
    我早就想好了,将来我到下面去,别的都不带,就带那盒《伶界女皇》。我还想好了,一定要走在你前头,过去难得抢到前排票,还盼他日奈何桥上能够再看一眼。只是有一个顾虑,你若死在台北,那就算台北的鬼,可万一下面也隔着海……
    所以啊,不到统一那一天,我不能放心闭眼。只好拜托东南风,替我捎条口信:请您务必珍重!
    《游子吟》

    妈妈,南京很好,酒店里吃的好,住的好,我和同事们相处的都蛮好。厨房里带我的师傅也不坏,虽然脾气不怎么好,不过骂我还算少的了。
    本来我是不想家的,可是昨天干了件蠢事,脚一滑摔了客人两瓶茅台。还好领班站出来替我解围,从我的工资里预支了四千元赔给人家,又说了半天抱歉的话,事情就算了了。
    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阿祖说噢,阿祖不懂外面的世界,她一定会以为我闯了天大的祸。
    对了,爸爸的心脏还好吗,最近饭量怎么样?我们酒店里这些大师傅,不管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饭量都大得吓人!看看他们,再看看爸爸,爸爸吃的太少了!你跟爸爸说,摩托车没了就没了。这个月是不行了,等我下个月、下下个月发工资,接着就把钱转过去,给他买辆新的。
    其实比起摩托,阿黄被偷车的毒死,反而更叫我难过。我们真的不应该放它独自看守果园,就算童工法不包括它,我们也应该等它再长大点的。那天接到你的电话,我一晚上没睡着,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去年夏天阿黄活蹦乱跳的样子。那时正好是果园的开放日,游客一拨接一拨,阿黄摇着尾巴,热情得像个小主人。
    但是谁叫这里是人间,人生尚且不易,何况犬生。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连这么可爱的阿黄也会遭此毒手,凶手的目标却是一辆快散架的摩托。其实他大可以把它迷晕的。
    妈妈,要不然你跟爸爸商量一下,以后家里再也不要养小狗了好不好,直接买只凶一点的大狗,见了坏人,会叫会扑会咬的那种。记住了,一定要会叫会扑会咬才行!
    妈妈,对不起,好久没有主动给你打电话了,我现在每天收工就想睡觉,不像刚来的时候,得空就想出去逛逛。南京好漂亮,古装剧里的小桥流水,就是夫子庙这样的!等我熬过试用期,再攒一点钱,带你和爸爸来南京玩。这里的小吃多得吃不过来。我最爱吃的一道叫“鸭血粉丝汤”,其实就是鸭杂煮粉丝,可是那味道轻易煮不出来,我试过了,怎么都不对。后来请教师父才知道,原来是汤的问题,那个汤比我想象的复杂多了,可有得学呢!等我学会了煮给你吃呀,别的菜食材太复杂,更不容易复制,短时间恐怕指望不上,就勉强煮一道鸭血粉丝汤让你尝尝吧!这味道清淡却不寡淡,你一定会喜欢,我想阿祖也会喜欢。
    妈妈,你相信我,我在这里每一天都有很认真的学。以前在厨艺学校,有个叫小四的你还记得吗,也是我们同乡,和我一年进校的,不过是学西餐的。他也出来了,就在上海一家酒店,上海离南京不远的,我们说好了找一天,要么他过来,要么我过去。还有我们一起来南京的四个同学,生活上也相互照顾得很,你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偶尔会想家,比如现在,不过大部分时候我过的都挺充实,根本顾不上想东想西。
    跟你说个秘密,我们酒店前台有个姐姐长得可好看了,比电视里那些人还好看!我每天只要能见上她一面,我就特别高兴,不过她们是轮班制,我基本都呆在厨房,所以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啦。不过想着我们同在一个酒店,心里也没有太大的落差。我是不敢跟她讲话的,也没机会讲,就算有我也不敢……
    打完这段文字,我心里好过多了,有些话,语音和视频怪说不出口,发短信反而还容易些。
    那么就这样了,妈妈,你一定要注意身体,莫要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想你。
    想家。
    阿航。
    《琴有独钟》
    (一个乐痴的临终之言)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生死无常,徒弟,你把眼泪止住,为师还有最后一件事要交代你。
    我曲扬名一生痴迷音律,世称乐痴,别号曲疯子。为了收罗历代名家曲谱,我干过数不清的荒唐事,其中最为人所不齿的,却也是我最爱干的,就是掘墓。我并非不知那是一件多么丧心病狂的事。但我不悔。一想到那些旷世佳作如明珠蒙尘般长眠于地下,我就心痒难耐。今日我死于尸毒也算死得其所。所以徒弟,你切莫为我悲伤,为师乃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
    我死以后,你替我办一件事,你若能将此事办妥,我便死而无憾了。这件事说难不难,说不难也难,你听好了——
    来年春天,当你看见第一朵花开的时候,不管你在哪里,我要你立刻动身,去姑苏,找到紫竹琴社,将我平生珍藏的一千八百四十九部曲谱,悉数交给那位琴社主人无痕子。别的不必说,就说是曲扬名自愿赠与她的。
    这样最好不过。倘若她不见客——据说最近这十年间,她深居简出,谢绝生人,你此去极有可能吃闭门羹。
    不怕,为师教你一个法子,到时候你只需奏一小段失传的古曲,记住只可奏一小段,这样才能吊住她的胃口。她闻声,不会不见你的。你放心,这一招对她百试百灵,因为她和我一样爱乐如命。
    还有,你见到她,一上来先不要说恭维话,也不要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态度谦和些即可。无痕子这个人的脾性捉摸不定,为师尚且不易对付,看你能否随机应变了。
    对了,你还不知道这个无痕子系何方神圣吧?也是,你们这些后生已经不大晓得她了。当年她作为江南乐师中的翘楚,与你师父我享有齐名,江湖上将我们二人并封为“南北双一”,也曾名噪一时。不过很可惜,我们虽然是同道中人,但她一直视我为死对头。其实她应该谢谢我,要不是我抢先一步,把世间所有能掘的墓都掘完了,让她掘无可掘,她岂非和我一样也要担一个“盗墓贼”的名声?她怎么就是想不明白这一点,每回见我不是恶语相向,就是用武逼我交出曲谱。倘若她好言好语同我相商,我未必不肯借她一阅,就是直接送给她也无妨。可她偏偏……偏偏是那副咄咄逼人……哎,也怪我昔年少年气盛,她越是逼我,我就越是强硬。其实何必如此呢。说到底,那些曲谱本来就不是我的,盗来的东西,我没理由占为己有。同是爱乐之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却不懂。
    有一年她尾随我至一间古墓。说来可笑,她还真是个霉神,害我和她一起困在古墓两天两夜。两天两夜间,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应,差点没把我闷死。然而也是那两个晚上,古墓当空悬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使之成为了我一生中为数不多难以忘怀的情境。本来清风明月,又有佳人在旁,怎奈这位无痕子与别的佳人不同,面对如此美景,好像顽石一样始终不愿意欣赏一眼。她还当我是空气,兀自拿出一片竹叶来吹。我真搞不懂,一个毫无情调的人,怎么能吹出如此悠扬动听的调子。我用了很多年才想明白这个问题,她的情调之所以不在外物,是因为她心中自有天地。所以她将自己关在那片紫竹林,淡出江湖,断情绝爱,连曾经几度拼命要从我手中夺去的名家曲谱,后来也不强求了。我想,她已经获得了一种圆满。这一点我永远也赶不上她。
    徒弟,你再替我跟她说一句,曲某输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
    (一个暗恋者的独白)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热闹的婚宴上,谁也没有发现某位宾客提前离席,他是新郎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同一所大学任教,新郎教哲学,他教诗歌。
    一个小时前,沈郁还在那个如坐针毡的位子上,周围充斥着一些刺耳的声音。
    「二婚还办那么高调,我都替他们害臊!」
    「太太死了不到一年就另娶新妇,这人可真薄情!」
    「可怜他太太泉下有知该有多伤心呐!」
    「你们这些女人,别再说这些扫兴的话了,逝者如斯,总要朝前看嘛!」
    「去,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其实这类事情并不少见,只是刚好发生在朋友身上,所以莫名难受。沈郁郁闷的走出会场,在门口拦了辆黄包车,「去梦照庵。」
    黄昏中的梦照庵是如此的宁静。许多女居士仙逝后,家人遵照遗愿将其安置在此,故又叫「美人庵」。
    沈郁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一次,因为这里也是戚婉舟的归宿,她的牌位上刻着「爱妻张戚婉舟」。「张」是她的夫姓,死后也要带着,哪怕他续弦再娶,她仍是他的爱妻。我爱你,你永远是我的好妻子,但日子总要朝前看,我娶你是因为爱情,娶她是因为生活。
    瞧,多么合情合理,只要办的低调一点,人人都会理解这个不幸的男人,似乎唯有如此,他方能走出丧妻之痛。若是找医生开方子,方子上大概也会写「以情疗情」。
    死人不会说话,也就不需要照顾死人的心情。活人可不一样,活人的痛苦是看得见的,要不怎么会说活着的人才是最痛苦的?同理心就是这么回事,却也无可厚非,谁也不必苛责谁,生活已然不易。
    只不过,张先生可以忘记当初「一生一代一双人」的誓言,沈郁却无法停止对戚婉舟的思念。尽管这份思念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因为他思念的对象是别人的太太,他最好朋友的太太,这多少有违君子之道。
    去他的君子之道。沈郁并不是顾忌君子之道,才将这份情愫暗藏于心。他天性如此,含蓄、腼腆、内向,合乎大众对诗人的某类想象。想象本无罪。沈郁从前也爱想象,他的诗都是从想象中来的。奇怪的是,自打认识戚婉舟,沈郁就没有诗了,一句也没有了。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戚婉舟就是诗。从前脑子里没有这么一个人,所以由得他想象,由得他将想象中那个人比作风、花、雪、月。后来有了这么一个人,她就是她,无需想象,也不可比拟。再后来,她走了,把他的诗心也带走了。
    所幸,诗还在人间,几千年来都堆在那里,等待有人需要的时候信手拈来。眼下就有应景的一首——
    人间四月芳菲尽,
    山寺桃花始盛开。
    长恨春归无觅处,
    不知转入此中来。
    《都成眷属》
    (有情人都成眷属的背后总有人落单)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她只身来到冥府,冥王问她来者何人,她答何安娘。
    冥王查了查生死簿,横眉喝道:「何安娘,你大限未到,胆敢自寻短见?」
    何安娘凄然道:「我有一竹马,名唤青官,殁于去年寒冬,近日闻得他父母欲在冥界择一女子与他婚配,我便急急赶来,只盼能与青官再续前缘。」
    「荒唐!若人人都如你这般执着前缘,生死轮回岂非虚设?你速速回去,不得逗留!」
    何安娘扑通一跪,声泪俱下:「我意已决,求冥王成全。」
    「哎,不是本王不想成全你,实在是清官难断风月案。罢了,你且看这儿。」
    何安娘不知何意,只见通灵镜中显出这样一幕——
    洞房花烛夜,一对新人喝过了合卺酒,新郎痴痴望着新娘:「我不是在做梦吧?」
    新娘柔声道:「郎君,这不是梦,令尊令堂已在阳间为我们促成好事。」
    「对对对,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新郎如梦初醒,「娘子,我有许多话要对你说,许多许多。」
    「你不必说,我都知道。」
    「你知道?」
    「若非思我成疾,你又怎会提前来阴司报到,郎君一片痴心,妾身无以为报。」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我只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现在一切都了然了。
    那新娘名唤冬儿,是城东一个赌鬼的女儿,两年前被父亲抵押给城中一恶霸做小老婆,因不堪其辱,在出聘当日投了井。
    那日消息传来,青官大哭了一场,何安娘只当他是出于怜悯。哪曾想,原来他对那苦命女早有爱慕之心。可笑她日日叹他英年早逝,殊不知是情深的因,种出了不寿的果。
    好一个痴情郎。
    好一句有情人都成眷属。
    何安娘幡然大悟,死而复生,此后再无有轻生的念头。
    《天生一对》
    (脑洞文,假如梁祝变成双祝)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试想,假如祝英台没有一位嫌贫爱富的父亲,梁山伯也不是家徒四壁,《梁祝》或许就不会以悲剧收场。
    现有两个年轻人,郎才女貌,门户相当,又都不曾婚配,简直就是天生一对。不过这次不是「梁山伯」登门拜访,而是「祝英台」前去赴会。
    去还是不去,她开始也拿不定主意,女儿家总是这样。做小姐的放不下矜持,做丫鬟的可没那么多顾虑,别看小丫头懵懵懂懂,却也懂得了「相思」二字。小姐思公子,丫鬟思书童,原来戏里演的都是真的。
    那还等什么?
    「小姐这次要是不去,指不定下一次收到的就是喜帖。」小丫头一语中的。
    小姐一听就慌了。比起抱憾终身,矜持算得了什么,她恨不得立刻以一个娇娥的姿态,出现在她朝思暮想的学兄面前。
    「寸心,你说的对,我不单要去,我还要给他一个惊喜,一个大大的惊喜。」她自信只要她亮出女儿身,他们这对昔日的同窗好友,就能顺理成章的谱出一段人间佳话。前提是他得有耐心等她。
    正月十五闹元宵,一年一度的上元灯会是履行「人约黄昏后」的最佳时机,他选在这天约她见面真是选对了。虽然他是出于君子之谊,但挡不住她别有用心,她们主仆二人都别有用心。什么叫仙女下凡,看看这对姐妹花就知道了,待会还不把那对书呆子看直了眼!
    说是这么说,可他们人呢?找了半天也没找着。且不说灯会上寻人如同大海捞针,对方一向只当她们是男人,搜索的目光自然不会盘桓在女人身上,任她们花再多心思打扮,到头来擦肩而过也是枉然。
    谁叫她的学兄是那样一位谦谦君子!她爱他的磊落,爱他的规矩,但他有时过于木讷,所以她笑他是「呆头鹅」,一只不解风情的呆头鹅。他与她朝夕相处了整整三年,也没有察觉到她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一口一个「贤弟」叫的何其亲热!今日贤弟摇身一变成了贤妹,凭他的眼力,能认出她来就怪了!
    说好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结果却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小姐莫要着急,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咱们边逛边找,不怕找不到他们。你瞧,这些灯多漂亮!」小丫头到底稚气未脱,一派天真烂漫,无忧无虑。
    不过也只能这样了。权当好事多磨吧。
    她抬起泪眼,目光不期然落在一只蝴蝶状的彩灯上,只见灯面上题着「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是李商隐的句子,她和他一起读过,而且是偷着读的。书院禁止学生抄阅情诗,因此他们只能偷着读。偷着读恰恰是最有趣的,尤其是和自己的意中人,尤其意中人还不知道她是女孩子。
    记得他曾傻傻的问她:「贤弟,你可有意中人?」
    「有啊!」她不假思索,腹内暗道:不就是你么!
    他愣了片刻,带着几分落寞:「想必你那位意中人一定很美吧?」
    她嗤的一笑,「美不美不知道,反正有点呆!」
    呆?他寻思:「那定是一个淳朴的姑娘!」
    她眸子慧黠一转,「与其说淳朴,倒不如说是缺心眼儿!」
    这个缺心眼儿的现在一定也在茫茫人海中努力寻她。咫尺天涯大抵就是这等光景。
    她正自出神,不想身后意外飘来:「咱们这般模样,贤弟他们一定没认出咱们!」
    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正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学……学兄?」
    「贤……贤弟?」
    说好的「梁山伯」呢?
    两个「祝英台」面面相觑。
    「五两?」
    「寸心?」
    说好的「书童」呢?
    两个「丫鬟」亦相对无言。
    难怪当初信上说「万望晤面,愚兄有要事相告。」原来……
    无独有偶,还说不是天生一对?
    《人间自有真情》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在天寒地冻,大雪纷飞,一间破庙里挤满了无家可归的人,其中有个青年正在说书,其他人听得津津有味。
    「秦家满门忠烈,秦公自不必说,就说他的九位公子,个个都是舍生忘死,为国为民,顶天立地,忠肝义胆的大英雄。正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历时整整五年,仗总算打完了。」
    他说的是当朝广为人知的《秦家将》。今年正好是战后第三年,天下虽已恢复太平,但仍处于百废待兴,像这样的破庙到处都是。
    故事刚起了个头,门又吱的开了:「各位朋友,不好意思,可否行个方便,让某家进来避避寒?」
    一屋子人默不作声,唯有说书的青年招呼道:「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位兄台不必客气,快快请进!」话说得动听,人也生的秀气,笑起来还有对梨窝。
    「那就打扰了。」
    待流浪汉安顿下来,热络的青年又将自己的酒葫芦抛给他:「兄台,喝点酒暖暖身子。」
    「谢谢。」
    青年笑笑:「不客气」,接着又对大伙道:「咱们刚才讲到哪了?」
    「仗总算打完了!」一个男人学他说。
    「对对对。」他想起来了。「仗打完了,这回该论功行赏了吧?你们猜怎么着?」他故意卖了个关子。
    「怎么着?」「你快说呀!」众人急不可待。
    他这才不紧不慢、煞有介事地道出故事的关键:「秦五郎不见了!」
    「不见了?」「好端端的怎么会不见了?」「是呀,这里头一定有古怪!」
    无论看官们发出什么样的大惊、小怪,对说书人而言,都只不过是家常便饭。他漫不经心把手一扬:「哪有什么古怪?世人只知秦四郎足智多谋,秦六郎骁勇善战,却不知秦五郎宅心仁厚,天生一副菩萨心肠。打仗嘛,双方难免都有死伤。我猜他一定是觉得自己杀孽太重,所以——」
    「怎样?」众人异口同声。
    他轻叹一口气:「兀自舍弃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遁世忏悔去了呗!」
    原来是这样……众人纷纷嗟叹。
    火光中,他又打量起那个流浪汉——挺俊的呢!蓬头垢面、胡子拉碴也挡不住眉宇间的浩然正气。只是有股难以名状的深沉。
    一声粗暴的破门打断了青年的思绪,是他的对头找来了,一共十来个人,领头的叉着腰破口大骂:「臭小子原来躲在这儿,让你爷爷好找,这回看你往哪儿跑?」当即命令手下:「去,把这臭小子给我绑了!」
    完了,完了,他心想这回死定了。
    「哎哟——」
    什么声音?
    他打开一条眼缝,只见领头的捂着脑袋,佝着身子,砸中他的是个酒葫芦。没猜错的话,他已经知道这个见义勇为的人是谁了。
    领头的却不知道,他气急败坏地审视着屋里每一个人:「他奶奶的,谁干的?」
    「我!」流浪汉面不改色。
    每个人都为他捏起一把汗,因为他越是淡定,领头的越是不淡定。
    「哪来的叫花子,活得不耐烦了?好,爷爷我成全你!」
    他终究还是不肯放过他,而他终究难逃一劫。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谁也帮不了谁,大家只能在沉默中转过脸去,不听、不看是他们最后的善意。
    但世界之大,总有一两个不怕死的。
    「不关他的事!」如果他今天选择自保,让一个好人白白为他挨打,他将再也瞧不起自己,再也不配讲那些义薄云天、热血沸腾的英雄传奇。
    「我跟你们走!」他没有别的办法。
    领头的一怔,「好,算你识相,把他带走!」虽然他脑瓜上那一下挨的不轻,火气一时也消不了,但还是赶紧把他带回去交差比较重要。
    一切似乎已成定局,他逞英雄的时候有多么英勇,现在就有多么气馁。是的,他已不抱任何希望。
    然而,一声足以震慑三军的「住手!」又把他从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他的眼睛由黯转明,霎时间生出了无限希望。
    「谁也不许勉强这位小兄弟!」
    「好家伙!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吧?」领头的说什么也不会罢休了,他呵出一口冷气,铁青着脸,从牙缝里迸出最最阴寒的指令:「给我往死里打!」
    他一直相信那些神乎其神的、关于真人不露相的坊间传说,虽然在此之前,他从未亲眼所见,这对一个说书人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没有看走眼,此人远比他想象的不凡,一个流浪汉居然有那么好的功夫。他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三五下就被他打得屁滚尿流,夹着尾巴逃走了。
    「打得好!打得好!」他拍手叫道,别提有多解气。
    其他人的嘴也不再紧紧闭着:「真看不出来!」「是呀,人不可貌相!」「诶,怎么走了?」
    他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事到如今只能另寻一个安身之地。
    他想也不想的追他而去。寒风呼啸,白皑皑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他沿着他的脚印跟在他后面。
    「我叫阿梨,以说书为生。」他主动告诉他,「这不,前阵子刚在书场讲了个吝啬鬼的故事,得罪了一帮为富不仁的阔老爷,其中数王百万闹得最凶。恶狗随主,刚才那群草包就是他的家奴。」
    「幸会,在下秦五。」
    「今日若非秦兄仗义相助,小弟只怕在劫难逃。秦兄,请受小弟一拜。」
    「使不得,阿梨姑娘,秦某心领了。」
    一下子给人拆穿了身份,阿梨不由得小脸一红,难为情道:「秦兄好眼力,小妹这点把戏全被你看穿了,佩服,佩服。」
    「姑娘别误会,秦某绝无冒犯之意。」
    她含笑摆摆首,忽而又问:「秦大哥,你要去哪儿?」
    「不知道,天大地大,走到哪算哪。」
    「我能跟着你吗?」她解释:「王百万不会放过我的!」
    「……」
    「秦大侠!」
    他被她喊住了,她吸了吸冻红的鼻子,像个小动物似的缩着脑袋,一再小心翼翼地问:「我说书给你听,每天都不重复,行不行?」
    「行!」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把自己的大衣披在她单薄的身上,破烂却温暖。「走吧!」他对她说:「走快一点就能在下一站码头看日出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次你一定猜不出故事的走向!
    正文:
    当洞内的火炬一齐熄灭,他便知道,有人来问候他了,这是他身经百战练就的机警,风不会这样快、这样齐,只有暗器,天女散花般的暗器,才能在一瞬间将各个角落的火炬同时熄灭。
    「是哪位朋友光临寒舍?请出来一见。」
    伺在暗处的人并不睬他,一心只求速战速决。趁现在黑灯瞎火,来者屏住呼吸向他逼近,连人带刀一起一落,片刻也不耽误。却被他侥幸躲了过去,白白将一块巨石剖成两半。
    然而毕竟空间有限,终归还是交上了手。来者武功驳杂,招式变幻莫测,凭他也很难判断是何门何派。再加上他赤手空拳,一上来便落了下风。
    早年行走江湖,大大小小,什么阵仗没见过,经验告诉他:能躲就不接,能防就不攻,能跑就不战。
    这套捉迷藏似的打法迅速激怒了对手。决斗中最忌浮躁,一旦沉不住气,刚猛就会变成鲁莽,鲁莽就会生出破绽。他就是凭着破绽,一把夺过对手的刀,从背后将其制住。
    此人身段玲珑、柔软,和他想象的很不一样,而且有一股奇异的香气。当他摸到那张不足他巴掌大的脸,那娇嫩的肌肤、湿润的唇,显然是个女子。偏偏女子是他的禁忌。他一骇,连忙松开双臂,那女子便在这当儿瞅准时机,用三十六枚透骨针封住了他的要穴,出手之快和准,恐怕连当世一流的暗器高手都望尘莫及。
    「姑娘好身手。」
    「过奖了。」
    好空灵的语音,在石洞中听来异常飘渺。
    「姑娘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取你性命。」
    「我认识你吗?」
    「你猜。」
    奇怪,只是听着她的声音,闻着她身上那股香气,他已不禁有些飘飘然眩晕之感。寻常男人碰到这种情况难免陷入意乱情迷,可他不是寻常男人啊,比起一个人,他更像一把刀、一柄剑,刀剑是没有感情的。
    他全身无力,只能就近靠在一块石头上,从她的作风来看:「姑娘可是神水宫弟子?」这个门派的女弟子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惹。
    「什么神水宫,我不知道。」
    连神水宫都不知道,莫非:「姑娘不是中原人?」
    「不错,我是从西域来的。」
    他一愣,「玉面罗刹是你什么人?」
    「你还记得我恩公啊?」
    「原来真正要杀我的人是他?」
    「不,要杀你的人是我!」
    「理由呢?」
    「你猜。」
    她好像有意刁难他似的。不过他并不紧张。他曾经听一个叫楚留香的人说过:女人说恨你,其实是在说爱你;女人要杀你,其实是想占有你。也许这种说法也适用于眼前这个女人。
    他装作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苦想了半天才说:「虽然我不记得,但说不定我们曾有过一面之缘,正是那一面之缘,让姑娘对在下印象深刻,甚至念念不忘也未可知。如果我猜的没错,姑娘千里迢迢寻到这里,嘴上喊打喊杀,其实不过是找个借口接近在下罢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听不明白,你可否说简单一点?」
    「好吧,那在下就明说了,我怀疑你暗恋我。」
    事实果真如此吗?
    她幽幽叹了口气,很失望似的:「算了,告诉你吧!」
    大约二十年前,江湖中盛传西域有一种红眼白狐,练武之人若能食其心、饮其血,可在一夜之间功力倍增。普通人食之亦有延年益寿、永葆青春的功效。
    多么荒谬的说法,当年他却深信不疑,大老远从中原跑到西域疯狂作案,直到触怒了玉面罗刹,才被其逐出西域。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我承认,当日是我糊涂,但是这些年来我一直信守诺言,不再踏足西域,况且这已是二十年前的事,如今我已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姑娘为何还不肯放过我?」
    「你说的轻巧!试问我若杀你全家,你能放过我吗?你灭我族类不计其数,我杀你一个已经便宜你了!」
    他听到「族类」两个字,瞬时如坠冰窟,如掉寒潭,说不出的毛骨悚然,跟着身体不由自主地颤动起来:「你……」
    「你终于知道我的身份了。哦,冤家,忘了告诉你,我叫雪里红。你记住了吗?」
    「怎么可能,一定是你骗我的对不对?我不相信……这绝不可能……我不信……我不信……」
    他逐渐丧失理智,变得歇斯底里。而她也彻底耗尽了耐性。
    「你信不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该上路了!」
    一声惨叫过后,夜又重归于静,她捧着一颗仿佛还在跳动的心,在月光下发出了咯咯的笑。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其实我很不想说这是一个鬼故事,因为它实在平淡无奇!
    正文:
    我和阿宝结缘于「观音洞」,她是住持的养女,我是香客的孩子。
    观音洞附近有条从山间凿穿、蜿蜒狭长的街市。彼时,我和阿宝都不过十岁,正是活泼贪玩的年纪,每次经长辈们允许,一块儿跑到街市上,总要晃荡个大半日。
    我常常被吹糖人、捏面人这些小玩意儿吸引,阿宝却无甚兴趣,她所好奇的是另外一些我习以为常的事情,比如学校是什么样、读书好不好玩、学校里都教些什么、老师是怎么给学生上课的,等等。每当她问起这些,我作为知之者的得意就会使我滔滔不绝,同时不厌其烦地做着我扮老师、她扮学生的游戏。
    游戏到底只是游戏,「开荤」才算真正的体验。起初在我的怂恿下,阿宝只敢尝尝肉汤,后来胆子渐渐大了,我吃什么,她就跟我吃什么,记忆中除了香肉,没有我们不爱吃的。然而印象最深的偏偏是那家香肉馆。
    一则,有个十二三岁、满脸疤痕的少女,是店主夫妇的女儿,不上学的日子就在店里帮忙。
    阿宝告诉我,少女的脸是一次人祸造成的。少女的表姐,当时是店里的伙计,失手将一盆热油从少女头上浇了下来。但要追究起来,说不清是少女自己撞上了表姐,还是表姐一手酿成。总而言之,作为肇事者,那位表姐难辞其咎,不久就被店主夫妇打发走了。
    我见到少女的时候,她已经是那副饱受重创的面孔,至于她以前长什么样,是美是丑,我一点也不好奇,我想也没有人会在乎了。
    二则,或许是生意兴隆的缘故,总给人一种屠宰现场的感觉,那群争先恐后、汗流浃背的食客个个都像屠夫。我们不敢进去大概是怕他们连我们这些小孩也生吞活剥。
    除了长于禅房,阿宝和普通小孩也没什么两样,即使偶尔讲出一些奇怪的话,也只被看作是小儿的天马行空,无异于孙悟空会七十二变、白素贞有千年道行。大人们不以为意,我也不以为意。可以说早些时候我对阿宝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后来,为了读美专,我独自去了异乡。就在我感到寂寞的时候,阿宝来了,佛门终于还是禁不住她。
    本来宿舍除了我,还有两个女同学,怎奈第一个学期结束,转学走了一个,等到第二个学期,又走了一个,想来画画还真是项枯燥的事业。现在好了,有阿宝陪我,我就不怕孤单了。
    我们又玩起了角色扮演的游戏。换上转学生留下的校服,阿宝看起来,比任何一个本校学生还要像本校学生。除了上课,其余时间,无论是去食堂吃饭、去澡堂洗澡、去画室画画,还是外出写生,我们两个人都形影不离。
    有一天晚上,阿宝不晓得从哪得来消息,硬说哪里有个庙会。我本来还将信将疑,随她到那一看,果然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我问阿宝,今天是什么日子,阿宝告诉我是「归来节」。
    「有这个节吗?我怎么不知道?」
    很快,我这点疑惑就被热闹的气氛冲淡了。
    来往的游人千奇百怪,什么样的打扮都有。有个道士模样的青年,看上去很是潇洒,只是经过我们时,口中突然念道:「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我猜是瞧我们成双成对,调侃他自己形单影只吧。
    不少人拿着灯往河边涌去。我还没说我们要不要也去放灯,阿宝就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两只莲花灯。我没注意她是什么时候买的,但肯定不是事先准备好的。
    于是我们跟着人群来到堤岸,将点燃的灯盏放入水中,阿宝问我想用这盏灯来纪念什么,我想了想,说:「纪念我们一去不复返的童年。你呢?」
    阿宝想也不想:「我也是,纪念我们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我们看着两朵忽明忽暗的莲花,摇摇晃晃随波而去。那一刹,我真的有种童年不再来的感觉,感觉这一次是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不知不觉,人潮渐渐退去,这时河心飘来一条船,阿宝对我轻唤一声来呀,我便鬼使神差地跟她上了那条船。
    我们躺在船上,就像躺在婴儿的摇篮,仰面是一弯清亮的月,风微微吹开水面的雾气,一股由舒适带来的困意悄悄向我袭来。
    「睡吧!」阿宝温柔地说。
    「阿宝,谢谢你,我知道你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我身边……」我迷迷糊糊地说着,记忆就此中断。
    关于那晚的记忆很复杂,有的情节历历在目,有的却像断片一样毫无印象,比如我怎么都想不起来我是如何回的学校,反正第二天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那时阿宝已经不告而别。那套她穿的特别好看的校服,又整整齐齐的叠在了柜子里,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也许此后也不会有人相信,阿宝曾经的的确确来找过我。
    《致虚无》
    (也许你知道有个诗人叫顾城,他的妻子叫谢烨,诗人杀了他的妻子,而后自杀)
    正文:
    那天岛上有风吗,阳光怎么样?上帝冷静地注视着你走向死亡,哪怕他喊一声“快跑”,你或许就能摆脱魂断激流岛的宿命。我想,无论后来者们出于怎样的猎奇,应该都做不到像上帝一样冷静,冷静地面对这出惨剧。如果人们看过一点关于你的故事,就更做不到了。那些惊心动魄的标题和字眼,真的足以概括这场死亡吗?我不断地想。
    谢烨,你首先是谢烨,然后才是顾城的妻子。诗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是天使还是魔鬼,连你这个诗人的妻子也不清楚。清楚就不会进入他的剧本,更不会被他宰杀——你亲眼见过他杀鸡的样子。他在一夜之间杀光了两百只鸡。
    所以在英儿找好下家,决定结束这段关系的时候,你也决定离开这个危险的男人,尽管你才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于是这个恶童用积木搭建的王国就崩溃了。从王位上跌落的他,像个无能的暴君,将一切矛头对准你,将沉重的斧头挥向你,亲手了结了这场不知道是他自己导演的还是上帝导演的闹剧。作为一个看剧的观众,我试图站在他的角度,以期找到一个不那么可憎的理由来减轻对他的愤与恨。但是我找不到。
    唯美的诗篇非但不能为他开罪,反而还加重了诡异的色彩,我只能嗟叹童真与残酷是一对孪生兄弟。
    他是诗人。也是凶手。
    他会写诗。也会杀人。
    谢烨啊,他用一整部诗性的语言来歌颂他的情人英儿,却忽略了他头上巨大的红日,直到红日西沉。那颗红日就是你啊!你是太阳,所以一切阴暗都想来借你的光明,他在火车上邂逅你不是无来由的,只是他自己不知。抑或知道也只当不知。这是恶童的把戏。
    你细心替他整理文字,做他的翻译和司机,甚至是保姆,还跟他生下了木耳(谢烨和顾城的儿子),这已然超出了一个妻子的本分。但是他仍不满足,他连木耳的母爱都要抢。他才不管木耳是不是他的孩子,他要做你唯一的孩子,不许你照顾别的孩子,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第一次知道你们三个人的故事,我一连几日无法从中抽出身来。这是我的毛病。可是谢烨,这里头也有你的过错,怪你生的太美了,且美而不自知。也怪你太纯良,恶童专会欺负宠溺他们的大人。
    打住吧!反正你也听不见了,什么美与不美、哀叹惋惜、怒其不争……统统都无所谓了。唯有上帝仍在俯瞰人世,我抬头看了看天,乌云上有双冷眼。
    致谢烨?
    不,致虚无。
    你已化为虚无,而我们仍在念你。再让我看一眼你的照片,再让我读一回你的文字。
    “当我离去的时候,我们相信你能微笑,能用愉快的眼睛去看鸽子,能在那条小路上跳舞。一边想入非非地设计着未来,我相信我是幸福的,甚至幸福得不能呼吸,不能回答你的询问。我待得太久,已变成一片山谷,已变成了山谷中泉水和云雀的歌声。”——谢烨

    
    (旧旧旧文)俗话说腐眼看文……
    正文:
    烟花三月,佳期酒馆里坐着一个男人,他在等一个人,等一个十年前与他约好,今日要在此一决胜负的人。
    那人来了,听脚步就知道是他。
    「好久不见,风大侠。」
    「别来无恙,雪大侠。」
    「我以为你不会来。」
    「何以见得?」
    雪试探般:「我以为你早就忘了我们的约定。」
    风微笑:「答应过你的事,我怎会忘。」
    雪心神一荡,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只是冷冷地道:「出剑吧。」
    「不急。」多么风轻云淡,他一向如此。久别重逢,刀剑相向之前不妨小酌几杯,因为他与他既是对手,又是老友。
    两人相对而坐,风目光轻轻扫过雪的脸,嗯,还是那个桀骜不驯的人。「你没有变。」他淡淡道。
    「你却变了。」
    「哦?」风抿了一口酒,想听他怎么说。
    雪带着三分凉薄、三分讥笑、四分漫不经心:「你从前可不会在这么不尊贵的地方,和这么不尊贵的人,喝这么不尊贵的酒。」
    雪说的很绕,但风听的真切:「是吗?我不知道……也许……不尽然吧。」
    「你这一点倒是没有变!」雪指的是风模凌两可的说话方式。
    「一会说变,一会又说没变,真搞不懂。」十年前他就搞不懂面前这个人,十年后还是搞不懂,都说女人心思难猜,其实男人也一样。
    「那不重要。」雪故作洒脱,别过脸去,迅速饮下一杯酒。奈何滚烫的酒压得住喉头的哽塞,却压不住心头的酸楚。
    半晌,风幽幽抛回一句:「怎么不重要?」
    雪不看他,「重要吗?」
    「重要!」
    这就是风的答案,这一次他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短短两个字,风想了十年,雪亦等了十年。十年可以冲淡一切,也可以认清一切,风认清了自己的心——眼前这个人对他而言,不可谓不重要,否则他今天为什么来?这或许就是这场约定的意义,或许就是他们定下这个期限的用意。
    「咱们还打吗?」风以为话说开,他二人已无大动干戈的必要。
    然,雪初衷不改:「少废话!」一手正待拔剑,突然被风摁住。
    风带着微甜的酒气凑到雪脸前,「傻瓜,不一定要在这儿打啊!」
    「你这是何意?莫不是怕了不成?」
    「哎,罢了,谁叫我摊上了你这个朋友!」
    雪一怔,「原来你还记得我们是朋友?」
    「我当然记得!」
    「好!是朋友就陪我打一架吧!」
    《远见卓识》
    
    《理想国》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我叫余敏,不遗余力的余,敏而好学的敏。
    一年级第一堂语文课上,余敏凭借自我介绍,给王老师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因为这个阶段很少有学生能够一连用两个成语来阐释自己的姓名。而这个叫余敏的女生,之后也确实没有让王老师看走眼,平时学习用功,考试成绩优秀,最突出的当属她的作文水平。
    整个小学期间,王老师没有哪次不夸余敏的作文写得好。这孩子就是一块当作家的料!当着语文组其他老师的面,王老师毫不掩饰对自己这位得意学生的欣赏,以及欣赏之下涌动的自豪。
    不是王老师爱吹嘘,实在是余敏太争气,凭着写作特长,获奖无数。随着年级的升高,她的比赛经历越来越丰富,由最开始的校级,逐渐发展到市级、省级、最后连全国小学生作文比赛的一等奖也被她轻松收入囊中。
    不过,余敏之所以对写作充满热情,并不纯是因为写作能给她带来荣誉,更多的还是出于兴趣。事实上,她最大的乐趣就是写作文,其次就是展示自己的作文。于是乎,校内校外,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本市有这样一位天才文学少女。随便一问,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她的辉煌战绩。家长们羡慕她的父母,教员们羡慕她的老师,只有同龄人对此感到奇怪:怎么会有人天生喜欢写作文呢?孩子们当然不知道,这就是天才和自己的不同之处啊!
    其他孩子拼命赶在假期头几天写作业,是为了省下更多的时间来玩。文学少女不一样。文学少女赶作业是为了把时间留给文学。
    一个小学生,竟然可以将自己关在书房啃一整个长假的书。乏了就奖励自己一个小时的练笔。在醉心于文字的同时,还不忘奋笔摘抄——已经记不得摘抄了多少本的「好词好句」。有几本还应老师要求复印给全班同学做工具书。
    如果把小学时期比作「小荷才露」,把初中比作「大显身手」,那么到了高中的余敏,则完完全全可以称之为「登峰造极」,尽管她当时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处于巅峰。因为一路走来,她都是父母亲友老师学校,甚至于家乡的骄傲。
    可以说,自进入青春期以来,余敏对文学的痴迷就是贪婪式的。只不过这种痴迷在进入高中以后,愈发演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个时期她所涉猎的范围之广,早就远远超过了小学初中。并且在广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突出冷,冷门的冷。具体表现为读书单里的作者和作品,对于大众而言极度陌生。至于那些大众熟知的名著,她几乎都在高中以前读完了。
    与此同时,文学比赛的难度虽然越来越大,但是第一名最常出现的还是那个名字——余敏。假如一本作文书里没有收录余敏的作文,那这本作文书一定不是正规机构出的。毫不夸张地说,举国学子,别管自愿与否,应该没有哪一个没有拜读过余大才女的作文。余大才女也不再仅仅满足于参加征文比赛,她开始频繁给一些杂志和出版社投稿,从初中开始,一直到大学以前,余敏已经在多本文学刊物上发表过文章,并且出版了包括散文、文学评论、诗歌在内的五部个人著作。
    高三那年,这位文坛童星顶着天才少女的光环,拿到了全国最顶尖的文学院的直通车票,成为那一年唯一一位免试入学的幸运儿。似乎她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家又近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正是这份幸运带来的喜悦,使余敏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所著名的大学,将会成为她文学路上,甚至人生的转折点。
    她还是那个她,热爱文学,享受写作,不遗余力,敏而好学。只不过,文学院的教授们,不再是曾经那些只会捧着她的作文满口称赞的老师。和她的期待全然相反,文学院这些大教授们,并没有将她引上通往光明的大道,反而用一次次否定与批评,对她关闭了门窗,然后用云淡风轻的语气对她说:是我们错了,余敏,我们误以为你有创作天才,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完全错了,你的天赋并不在创作上。从你进校以来,我们一再指出你的问题:让你扔掉之前所有的写作习惯,尤其是不要滥用技巧,那样会导致灵气的流失。可是结果怎么样,不用我们说了。针对你的问题,院里讨论过很多次,今天叫你来,就是希望你能接受我们的建议——尽快从创作方向转到研究方向,这样你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学者,这比你成为一个作家要容易得多。你考虑考虑吧。
    从教研室出来的余敏,感觉天与地整个倒转了过来,地板上的瓷砖,一块一块地从天上掉落下来,在她眼前摔得粉碎。教授们刚才那番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饱读诗书的余敏第一次无法迅速领会语言的奥义,她试着理解他们字面上的意思,于是一种荒诞的文学就这么神奇的诞生了。
    他们居然认为她不会写作?
    在此之前可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她的写作才华。
    他们总是批评她滥用技巧,可是她从学习写作开始,所学的全是技巧。假如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有一种叫灵气的东西,比技巧更重要,而技巧恰好会破坏这种东西,她打死也不会学它,恶习一旦染上就戒不掉了。
    他们认为她当不了作家?
    可笑至极!如果她不是作家,那她先前发表的那些又算什么呢?难道那些书和奖都是假的?这所学校当初不就是冲着「小作家」和「少女作家」的头衔才对她青睐有加?
    思来想去,问题不是出在自己身上。余敏暗暗立誓,一定要让他们收回今天的话,就像小时候立志成为作家那样。她为自己的矢志不渝松了口气,但她同时又为老师们的武断提了口气,并且,她最终就是用这口气来捍卫她的理想,对一切试图瓦解她理想的建议说出了“不!”。
    整整四年大学,余敏没有交过一个朋友,更没有时间谈对象。或者说,从始至终,只有书本才是她的朋友,写作则像她的恋人。
    恋爱是甜蜜的,电光火石般的灵感正如爱人无私的馈赠。恋爱也是苦涩的,小情侣闹起别扭可以好几天不讲话——一个词,一个字,甚至一点思绪也没有。等到终于又和好的时候,满腹的牢骚,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一只笔写呀写呀,竟能从白天写到深夜,再从深夜写到天明……
    也是在文学院这四年里,余敏学会了沉淀。当初顶着才女光芒进校的她,曾是新生报到当天轰动校园的新闻人物。但是,接踵而来的质疑,又使她在气不忿的同时,大大地警醒了她。于是,她把种种否定当作激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践行着她的理想。现在,大学生活已经进入尾声,余敏也早就做好了一鸣惊人的准备。她只差一个机会就可以为自己正名,她完全有这种自信。
    皇天不负苦心人,机会来了,那就是五年一度的「百花青年征文比赛」。从初一算起的话,余敏为这一天已经准备了将近十年。十年啊,磨一剑都够了。她完全是抱着必胜之心,不遗余力,放手一搏。
    文章是好文章。
    结果却不是好结果。
    与前三名失之交臂的那天下午,她躺在宿舍床上,眼望天花板,将自己整个的腾空了。这是她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给自己休假,虽然她的内心始终无法平静。报名之前她就知道,这次参与评奖的全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大文豪,其中有好几位还是她的偶像。这些她崇拜了许多年,引导她走上现在这条路的精神偶像,却在一夕之间,像山洪来袭般,集体崩塌了。
    这回又是谁的问题呢?
    余敏已经不能思想了。她失去了思想的能力。
    直到两位室友从外面攀谈着回来,她无意间又听到了一个重磅消息:学院的保研名额下来了,不过没她的份。刚刚才处于心灰意冷的余敏,好似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蹬腿从床上下来,抱上书,面无表情一声不响地出了宿舍,直奔自习室。她对自己说:一个人不可能总交好运,保送过一次也该知足了。
    那段时间,余敏过的并不比其他备战区的选手轻松,可是命运好像故意捉弄她似的,她又一次被刷掉了。一战不行,那就二战,她就不信她上不了岸。父母劝她不如考虑上别的学校,她吼道:要上就上最好的!而当他们怕她累坏了劝她休息时,她又会冲他们吼道:不遗余力,敏而好学!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还中意这个名字。
    直到二战再次以失利告终,余敏突然间陷入了迷惘,她不是动摇,她清楚这一点,她只是一时忘了自己究竟在坚持什么。
    理想?
    文学?
    作家?
    还是什么?
    正当茫然之际,偶然在长期订阅的文学刊物上翻到了之前那场文学比赛的获奖作品,一股莫名的激动从余敏心底涌了上来。她捧着那篇第一名的文章,一口气读下来,大受震撼:原来文章还可以这样写?她嘴里重复着作者简介上的四个字「高二辍学」和名家评语上的四个字「自成一派」,渐渐进入了一种看似正常运行,实际上已经宕机的状态。
    这种宕机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断断续续,续续断断,医生也不知道她的精神究竟飞在哪一国,直到她大量发表于论坛上的那些支离破碎的文字横空出世,轰动文坛,层出不穷的「第二个尼采」、「尼采复活了」流传开来,人们才惊觉到,原来她早已到达了她的理想王国。
    《牯牛》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正文:
    由于高等智人的出现,普通智人不再是这颗星球上最智慧的存在,同时也失去了统治地位。新世界将普通智人重新定义为「愚人」。而高等智人是唯一的「智人」。
    比起其他动物,愚人无论是从外形,还是智力,都更接近智人。所以智人对愚人的喜爱,普遍超过对其他动物的喜爱。
    人宠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

    1
    十八岁的阿不是L的第一只人宠。从长远考虑,他也许会让他绝育。这也是绝大多数主人的选择。智人无法想象绝育对人宠的伤害。这种新人类既没有性别,也没有爱欲。也许他们追求的是另一种快感,但究竟怎样,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不同物种之间难免存在差异,并且只会多,不会少。
    就拿「沟通」来说,愚人靠语言交流,智人靠意念连接。结果一方听不懂,另一方又连接不上。光是一个沟通障碍,愚人就不可能在智人主宰的世界,具备和智人同等的价值,扮演和智人同等的角色,享受和智人同等的自由。
    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全体愚人的课题。如何解决生理需求,仅仅只是这个大课题中的一个小课题。
    阿不显然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最近他夜里的小动作越来越多,次数越来越频繁。但是他并不知道,L在家里装满了隐形摄像头,包括他的卧室。
    L无聊的时候就会打开监视器,看看他的宠物男孩在干什么,运气不好的话,就会出现那种需要回避的画面。偶尔一次两次,L可以假装没事发生,可是近来那种行为已经占据了阿不太多的睡眠时间。L担心这会影响阿不的健康。主人对宠物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
    不过,是否需要手术还有待观望。总体而言,L还是一个仁慈的主人,他只是在给阿不的罐头里放了粒药,兽医说这种药最适合青春期的男孩。
    的确如此。药力让阿不消停了一段时间。唯一的副作用是容易犯困。现在他一天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睡觉,醒着也无精打采。看着这样的阿不,L不禁怀疑自己养了头猪,他决定带他出去活动活动。

    2
    如同集中营取代了学校,饲养员取代了教师,智人取代了愚人的父母。现在,你已经看不见过去的交通工具,取而代之的是天罗地网般、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血管列车」。
    在4号血管列车上,L碰到了一位熟人,他大方的让他盘弄自己的宠物男孩,就像盘弄猫和狗那样。
    「救命呀——」阿不的惨叫声响彻列车。
    人宠们非常同情阿不的遭遇:「噢,我知道那种滋味。」「忍忍吧,朋友,你总会习惯的。」「就当做了个马萨基。」「愿上帝保佑你。」
    其实人宠们已经足够小声,但智人们还是嫌吵,他们只不过一人说了一句话,就被主人捂住了嘴。要知道,理想宠物都是调教出来的。
    975号宠物游泳馆热闹的不得了。狗池水球横飞。鸭池整齐划一。鹅池翩翩起舞。乌龟神态悠闲。海豚跳跃瞩目。阿不看起来也不像在家那么困了,此刻他正在水里拼命扑腾,L在泳池边记录他呛水的样子。记录方法很简单,每次L只要对准阿不,像快门似的眨一下眼,图片和视频就会自动存入记忆库。不过阿不搞不懂这有什么值得记录的。据说有的主人更过分,宠物吃饭、睡觉、发呆、生气、撒娇、过生日、生孩子……总之每件事都要详细记录。
    阿不累坏了,但愿他的表现能令主人满意,这样他才能得到罐头。其实阿不并不爱吃罐头,可是不吃罐头又能吃什么呢?同样的,不做宠物又能做什么呢?要知道,机器可比愚人顶用多了。
    「他真乖!这个年纪的男孩很少有这么乖的!」——44号宠物餐厅的一角,阿不正在专心享用他的罐头,对面有个带着宠物女孩的智人在盯了他一阵后,向L发来这条信息。L回了他一个微笑,那人临走时再次通过意念给L留下了一封神秘邮件。
    阿不当时毫不知情,等他回想起那天的经过,已经是一周以后。
    接上一楼:

    3
    阿不记得那个宠物女孩,因为她脸上写着大大的「厌恶」,不知道她针对什么,也许就是针对狼吞虎咽的阿不吧。
    现在,那种表情又出现了,比那天更甚。
    这也难怪,仅仅因为主人的一个突发奇想,她就必须以一丝不挂的方式,与阿不共处一室。如果不按主人的意思完成任务,两个人谁也别想离开交配室。
    「嘿,我叫阿不,你呢?」
    「安娜。」
    「安娜,你觉得他们会不会监视我们?」
    「鬼知道!」
    愚人早在本世纪初就统一了用语,区别只在于各式各样的口音。安娜的口音是典型的白人口音,听起来有种天然的傲慢。
    可是不说话更尴尬。
    阿不再次鼓起勇气:「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
    「你认为我应该有看法吗?」安娜反问道。
    阿不立刻意识到自己干了件特别蠢的事,他居然试图用愚人的思维揣度智人。这么做的结果,往往不是他想得太简单,而是他想得太复杂。
    马和驴可以交配,阿不和安娜也可以,只要双方主人商量好,宠物还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这就是智人的想法。愚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到。
    智人有的是办法对付不听话的宠物。基于这种情形,兽医不得不进来给他们一人注射一针。别管事情是怎么进行的,结果总能如主人所愿。
    阿不再也没有见过安娜,同时他变得多愁善感。
    阿不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想起了模糊的爸爸妈妈。想起了儿童集中营。想起了从这个市场流入那个市场。有时他也会想起安娜,连带着想起她的「厌恶」。
    阿不的食欲越来越差,几乎到了厌食的地步。L以为他的消化系统出了毛病,但兽医坚持说阿不没有毛病,顶多就是心情不好。这是愚人的「老毛病」。这种病治不了。
    L想不通阿不怎么会得这种病。一直以来他都在很认真的饲养这个男孩,关心他的健康,提供他足够的罐头,包容并满足他的低级趣味。主人当到这个份上,宠物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由于始终找不出症结所在,L开始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其中包括:人宠是不是都这样?或者只有阿不特别难养?又或者,是他自己根本就不适合养宠物?
    总而言之,阿不一天比一天消沉。假如这种情况一直得不到好转,L担心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对阿不失去信心。当然,那是最坏的结果。

    4
    他开始有意识的让他听一些音乐,据说这样对他有帮助。然而事实上,愚人的听觉感受和智人天差地别,在L听来是优美的旋律,在阿不听来却很可能是噪音。他应该给他放愚人的音乐,而不是智人的音乐,可惜他意识不到这一点。因此L不在家时,阿不反而还快乐一点。
    这天,L终于又不在家。阿不独自坐在阳台上,望着下面的街道发呆,就这样待到夜幕降临,主人依然没有回来。倒是四个青春洋溢的男孩,后面跟着两条狗,不知打哪吹着口哨游荡而来。阿不一下子就被他们吸引了。打头那个男孩仿佛看见老朋友似的,冲阳台上的阿不招手:「嗨!」
    「……嗨!」阿不有点不知所措。
    「我叫杰森。」
    「你好杰森,我叫阿不。」
    「一个人在家?」
    「对。」
    和这几个神采飞扬的年轻人比起来,阿不简直憔悴得不成样子。
    杰森接着问:「阿不,一个人在家干嘛呢?」
    「不干嘛。」阿不老实回答。
    「那不如加入我们!」
    「加入你们?」开玩笑的吧,阿不想,哪有刚认识就拉人入伙的。
    杰森却是认真的,他张开双臂:「是呀,加入我们!」他的三个伙伴也叫道:「来吧朋友!」「加入我们吧!」「来吧!」
    「等等……」阿不被这群热情似火的男孩搞得有些混乱。「我还不知道你们要去哪呢?」
    「流浪。」杰森回答。
    「流浪?!」阿不难以置信。「我还以为这项事业早就没人干了呢!你们真的要去流浪?」
    「不,我们正在流浪。」杰森纠正道。
    「天呐,太疯狂了!」阿不震惊地望着他们。
    这时男孩们继续鼓动阿不。
    「你相信吗,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我们的家园!」
    「还有充足的食物!」
    「可爱的姑娘!」
    「忠诚的朋友!」
    「来吧,阿不,加入我们,一起去寻找家园!别再做困兽了!」
    两条狗也跟着叫唤起来。
    无论是谁,当你面对杰森这帮人,你就很难不动心,因为你能在他们身上看到那种消失已久的、叫做「希望」的东西。哪怕不知道明天的罐头在哪,你也愿意追随他们。真的,如果L再晚回来一时半刻,他的宠物男孩很可能就要跟这群野孩子跑了。
    「对不起,朋友们,我很遗憾。祝你们好运。」
    「别气馁,阿不,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珍重。」
    「珍重。」
    虽然有些遗憾,不过他们给了他希望的种子,有了希望的种子,就有了生的动力。他也时常为他们祈祷,希望他们早日找到「我们的家园」。

    5
    十几二十岁的人好像都有这种特点——一会儿颓废,一会儿亢奋。阿不也不例外。这两天的他就像正午的太阳,心情也好,胃口也佳。L想当然的以为这种转变得益于音乐的作用。不过无所谓,同一物种,每天同住一个屋檐,也未必相互了解。只有想明白这一点,阿不的日子才不会太难过,否则一天到晚有的是令人生气的事。也不单是阿不,基本上所有的人宠对主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满。
    绝育和配种不用说了,随便再举几个例子:
    有的主人喜欢把自己的「液态金属皮肤」也浇灌到人宠身上。这样一来,人宠原本的皮肤就得不到呼吸,如果长期穿着那层金属外壳,后果不堪设想。
    有的主人更奇葩。全天24小时,在线直播人宠动态,将人宠一举一动都展现在大众面前。
    还有以虐待人宠为乐的。
    最变态的是把人宠做成盘中餐。智人明明已经进化到用日光代替食物,他们吃东西,仅仅只是为了满足猎奇和私欲。好在这种现象少之又少。也可能变态们隐藏的好。据说以前除了智人和愚人,还有蛮人,又叫「阿三」,繁殖力十分惊人。不过后来被吃光了。
    比较起来,L固然不是最好的主人,但也不是最差的。尽管他马上又要干一件让阿不大呼绝望的事。但是请相信,L的出发点是好的,他做每件事的出发点都是好的。
    由于近来人宠出走成风,市面上推出了一款无感植入、肉眼看不见的「皮下追踪器」。防患于未然,L也给阿不装了一个,这样他跑到天涯海角也跑不出定位系统。
    阿不的希望破灭了。他可以埋怨L,然而事实上,真正摧毁他希望的并不是L。
    不久之后,有报道称:杰森那支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多,足迹越来越广。最终,在77号城市,善良的市民将这群叛逆的孩子能送的送回家,实在联系不上主人的就送到当地的流浪者之家。
    进入流浪者之家,意味着你在三个月内,有地方睡,有东西吃。一旦超过三个月,无主认领的话,立刻执行安乐死。
    假如智人懂得愚人的语言,大概会这样解释:没办法,体谅一下吧,资源有限,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们有可能还会把这一事件拍成电影。谁知道呢,反正也不是拍给人宠看的,就像与狗有关的电影都不是拍给狗看的。

    6
    尽管什么都做不了,阿不一时还不能停止思考,特别是对痛苦的思考。
    阿不认为自己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宠物。假如他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是宠物,也不知道自己是人,没有「我是人,不是宠物」的自觉,也就无从感受这种自觉带来的痛苦。
    新一代人宠就没有这种痛苦。好比狼窝里长大的人不知道自己是人一样,新一代人宠也意识不到自己是宠物,他们很容易将主人当成父母,对主人产生依赖。这样长大的人,除了基因,很多方面已经不能算人。阿不见过很多小家伙,长到四五岁,还不会开口说话。难道这就是新世界赋予愚人的天职?
    话又说回来,愚人的天职到底是什么?猫的天职是抓老鼠,狗的天职是给人看家护院,愚人的天职是什么?——阿不一直也没弄明白。或许答案早就写在某本被销毁的书中。或许。
    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不信你看,L晒着太阳,阿不吃着罐头,看起来也是一幅《岁月静好》。新世界到处都是《岁月静好》。
    大山沟沟里有个大寨子,大寨子发展到今天,有百来户人家,这百来户人家办事,总少不了一件乐器——唢呐。
    吹唢呐的人叫得劲。得劲的老子叫来劲。来劲吹了一辈子,到死才肯把唢呐交给得劲……

    

    《也说新年》
    换天不换世
    换世不换天
    冬尽春又至
    去岁同今朝
    轮回本循环
    新旧总交替
    苦海虽无涯
    孤心可作舟
    客从何处来
    小楼幽梦中
    【一日】
    妻子:哇,这个女明星保养得好好哦,我好想问问她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护肤品!
    丈夫:你应该问问她服的是哪个牌子的防腐剂!
    【又一日】
    妻子:哇,你看这个女明星,保养得那么好,肯定是服了防腐剂!
    丈夫:这何止是服了防腐剂,这简直就是服了回春丹!
    【关于婚外情的讨论】
    丈夫:我朋友出轨了,他老婆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劝劝他,或者提醒一下他老婆?
    妻子:别多管闲事!
    丈夫:我也不想管,但是我过意不去呀!他如果只是精神出轨还好,但是他连身体也,我怕他玩脱了!
    妻子:等会儿,你刚才说,精神出轨还好?
    丈夫:我的意思是,相比较而言,精神出轨风险要小得多。
    妻子:哦,那有机会我也尝试一下。
    丈夫:你每天对着男明星咽口水还不算?
    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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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1-24 12:29:42  更:2022-02-03 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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