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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一个四十岁男人的回忆(续)[第1页]

作者:龙甲山
首页 本页[1] 下一页[2] 尾页[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那个时间跨度长达八年的帖子被关进小黑屋了,这个结果令我相当意外,因为向来谨言慎行的我,始终注意避免涉及意识形态以及敏感字眼---在网上混了二十多年,明规则潜规则还是懂的---然而这并没有什么L用(呃,其实我很鄙视然并卵这种粗俗无聊的网络用语)。

    我很不喜欢申诉投诉这类官僚气十足的流程,可是终究舍不下这个花几年时间写下数十万字的帖子,以及一路陪伴而来的那些人,所以按提示提交了投诉。
    天涯的答复是:因为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我的第一反应是地震、火山,能量等级最低也是鸽子蛋大小的冰雹。。。
    一个叙述个人经历的帖子,我以为它既无足轻重又无关痛痒,竟然被强大的不可抗力盯上了!真是让人惊喜交加,突然发现人生凭空多出好多意义。

    本来是怀着对自己无比崇敬的心情准备打烊收科,从此做个观棋不语的君子以度残年,不料跟帖的家伙们不肯放过,有表示诧异的、有表示关心的,也有表示愤慨的,总之都是以不同方式表达对楼主弃楼删帖的鄙视。
    好吧,你们现在知道不是我干的了?
    话说回来,若不是你们有无数的问题,而我偏偏又是个好为人师的傻子,哪里会惹出这一身的羊骚味?

    事已至此,也是无法可想,只好另外开个贴子了。
    您各位可以照前面的习惯继续发问、盘诘、质疑和讥笑,我呢,有故事继续写,没故事做作业。这样可好?

    另外,关于读书那一番谬论有没有人留下底子?有人想要,而我没备份。
    九月三号,应老同学张小梅的邀请,参加了她儿子的升学宴。
    说接受邀请有点矫情,其实这场宴会是我一力撺掇的。

    我这个女同学在前面多次提到,热心、仗义、人缘极好,深受同学朋友喜爱,我对她更多几分敬重。
    她十年前离了婚,前夫人品很次,离婚的条件是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连他自己的亲兄弟都看不过去,骂他冷血。
    张小梅是拿工资吃饭的公务员,却以一己之力不仅抚养大了孩子、照顾长期生病的母亲,甚至还资助了一个家庭困难的大学生。
    今年她儿子考上了大学,我觉得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实在值得庆贺,因此邀了同学跟她讨酒喝。
    同学们当然不缺酒喝,却是充满善意,借此机会送出红包,希望给她减轻点经济负担。

    因为不喝酒,我早早从宴席上悄悄溜了出来,在外面小厅找张椅子坐下,悠闲地看外面的灯红酒绿,屋内酒官司的叫嚣声不绝于耳。
    张小梅端了一盘西瓜出来摆在我旁边的桌子上,笑说:你不喝酒,待会儿好好唱歌,我已经安排好卡拉OK,回头你帮我应付一下,我去办点事再回来。
    我好奇地问:什么事非得今天晚上去办?
    她说:一个初中同学的姐姐找我问点事,她明天一早要离开。
    她的初中同学我自然认识,因为我们初中也是一个班的。我不爱八卦,她既然不说名字,我也就懒得打听。
    张小梅见我不说话,可能有点误会,遂又补了一句:二班的,你不认识。
    我们是一班,二班的同学除了几个爱踢球的相互熟悉,其他人的确都不怎么认识。
    我点点头道:要不我送你吧,大晚上你一个人出去不安全。这帮家伙哪里需要招呼?告诉他们卡拉OK厅的包房号就行了。
    她想了想道:也好,我不认识对方,你在我也安心点。

    酒足饭饱后,三十多个人呼呼啦啦出门而去,我等张小梅结了帐载着她去不远的一家酒店。
    敲开房门,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年女子,看起来应该有六十岁。
    她客气地将我们请进去坐下,又泡了茶端上来,这才在我们对面的床边坐下。
    “我叫陈露曦。”她眼神在我们两个人脸上来回扫了一遍又说道:“这个名字对你们其实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彼此都不认识,但不知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陈露阳?我是她姐姐。”
    张小梅带着歉意摇摇头,显然她并不认识这样一个人。但是陈露曦说出来的这三个字却让我心头一震。
    苏梨心是我的初恋,但让我情窦初萌的,却是这个叫陈露阳的女孩儿,那时候我十五岁,刚进初三。
    学了个乖,备了个份。
    关于性别差异的辨识我一直属于发育比较迟的那一拨,犹记得初一那年我青梅竹马的女同学鼓起勇气托她哥哥约我晚上一起写作业,我满心奇怪地问那个牛高马大的老兄:各人自己做不好吗?干嘛要跑老远一起写作业?

    我是在开学不久的某一天课间操时间站在二楼的楼道上注意到陈露阳的。
    她当然已经存在十多年并且在隔壁班呆了足足四个学期,甚至也能肯定她已经无数次从我眼前晃过,但我确是在那个阳光满地的早晨第一次留意到这个高挑灵动的女孩子。
    愚钝的心灵史无前例地猛然一动,就像被馒头噎了一下,需要做个深呼吸才能缓过气来。
    如果记忆没出差错的话,那天是我第一次发现异性具有与众不同的吸引力。

    虽说夏天刚过,天气已经不那么炎热,她却穿着初中生少见的无袖连衣裙,挽着女伴在操场上散步,看起来正热烈地聊着什么,不时用她白皙圆润的长胳膊比划,有时还笑得弯下腰去,看起来是那样的美丽而可爱。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和姓,即使就在隔壁我也没有勇气去打听。
    我每天一下课就站在走廊上,背靠栏杆装得若无其事,其实身上每一个细胞都盼望着她从面前经过。
    我这样苦心孤诣的做作虽然现在想起来很可笑,但也不是毫无好处。
    有一天她与同伴刚走过,她们班教室跑出一个人来大声喊道:陈露阳,你们组的作业还差一本!
    这么好听的名字配她,实在是严丝合缝,再完美没有了。不,其实她还是有一点不太完美的地方,那就是她的穿着稍微有点出格,无袖连衣裙或者长度在膝盖以上的短裙是她夏天的标配,我对此暗自颇有微词---虽然潜意识里也觉得这样的穿着更令人心动。

    那时候我对男女之情依然一无所知,只觉每天几次看到仙女一样的她从面前走过,偶尔鼻端还能闻到她身上的清香掠过,就已经心满意足,心中并无觊觎之意,别说搭讪,就是两眼直视的胆量都没有。然而没过多久,我们之间的第一次直接对话就发生了,只不过过程和结果都不太美妙。

    那天我仍然按惯例守候在走廊上,等着她按惯例挽着女伴从我面前走过,到下面的操场散步。
    比她先到一秒的是足球,三班的两个小子出了教室门就开始争抢,一脚捅到我面前,我本能地抬脚推回去,不料因为身体是斜靠在栏杆上,脚法就有些走样,球是踢回去了,不过它并没有按我的设想滚回去,而是飞回去的。
    球在飞行途中偶遇刚好从二班教室走出来的陈露阳,结结实实地砸在脸上,伊顿时双手捂面蹲在地上。
    我吓得赶紧跑过去,笨拙的嘴除了对不起三个字外,竟再也说不出别的来,既不敢伸手去扶,也不能一走了之,只得尴尬地站着。
    天天与她挽手同行的女同学一边慰问她一边怒斥我,两头不误。我涨红了脸吭不出气来。
    过了好久她终于站起身来,一只手仍然捂着半边脸,瞟了我一眼,拉拉同伴,道:“别跟这种没教养的野孩子计较!”说完就回了教室。

    写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点什么,我一辈子最怕被人说没教养、最恨没教养的人,搞不好病根就在这里。

    被人这样骂,我虽然很生气,却也只能自认倒霉,毕竟错在自己,只不过心里对这个女孩子的好感打了个小小的折扣:这丫头脾气很坏,说话也太狠了点。
    然而这并不算完,自此以后,每天她路过看到我,都会拉下脸赏我一个大大的白眼,搞得我很无趣,渐渐也就不在楼道上守候了,当然,有合适的机会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偷偷看她。
    陈露曦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沉吟了一阵又对张小梅说道:“我妹妹一直有个心愿,她想找一个人,是你们班的。我听说你的人缘最好,所以想请你帮忙。”
    张小梅笑道:“我有什么人缘?不过是瞎热心,爱管闲事而已。你妹妹想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是个男生,叫陆克俭。”
    张小梅疑惑地看了看我,摇头道:“虽然有些同学并不太了解,不过我敢肯定我们班没有这样一个人。”
    这个我也知道,而且比她更肯定,因为这是我父亲的名字!

    陈露曦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道:“我妹妹非常确定对方叫这个名字,但是她自己找了很多年,这次我专程过来问遍了能找到的同学,你们班的、她们班的,却没有人知道。”
    我一肚子疑惑,犹豫着要不要说出来,张小梅却先发问了:“她为什么一定要找这个人?怎么能肯定是我们班同学?”
    陈露曦道:“你们应该不知道,因为她被一个小流氓盯上,她在初三下学期转学走了。那家伙也是你们班同学,经常在校外骚扰她,我父母怕出事,就把她送到广西去了。”
    停了停她又道:“第一次被流氓截住时,是你们班一个男同学救了她,这个同学她认识,只是不知道名字。男同学跟流氓打了起来,流氓骂他时说的就是这个名字。我妹妹说她一向对这个同学的态度很不好,被救了以后又找不到机会表示感谢,所以这就成了她一个心病。后来又发生了一件巧事,读大学的时候有一年她和同学去旅游,又是这个同学救了她,所以她觉得跟他有特殊的缘分,一直念念不忘,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他。我这次来就是想尽力完成她这个心愿。”

    其实不用陈露曦说完我已经知道,陈露阳要找的人就是我。她所说的后一件事没印象,但前面一件事我依然记忆犹新。

    她说的那个小流氓叫岳松,他父母跟我父母在同一个单位,跟我从小相熟,却也是单位上几十个孩子中两个极端的代表:我懂事、听话、爱学习,他不仅成绩一塌糊涂,还有小偷小摸的恶习,偶尔因为对女孩子污言秽语动手动脚被她们的兄长痛揍。
    不过我跟他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道,但正是因为陈露阳我们大打出手---呃,并不是你想象的争风吃醋。

    那已经是冬季,轮到我打扫卫生,按老师好坏搭配的原则,岳松跟我一组。
    洗了拖把回来我才发现,自由散漫的岳松早已溜之大吉。这种事不是第一次,我只好自认倒霉一个人干。
    毕业班放学本来就晚,又是一个人打扫卫生,等我出校门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气温低,连月光也显得特别冷清,街道上已是空无一人。
    学校大门右侧有一片空地,外面密实地种了一排小树将街道隔开,我们有时候图安静会跑到这里来背英语单词。
    经过的时候我听到灌木丛后面有动静,还以为是小猫小狗在空地里玩耍,所以也没在意。又走出去二十多米,突然听到一个女生的声音大喊:你走开!
    这个声音我太熟悉了,那是我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常常欣赏到的音色,是陈露阳!
    那会儿我其实没想到更复杂的情况,只是因为声音来自我仰慕的女生,所以不由自主地想凑过去看个究竟,如果事先知道会有小小的血光之灾,估计我也会踌躇半天。

    岳松背朝着我,把一个女生堵在角落,嘴里还嬉笑着说:交个朋友嘛,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
    即使朦朦胧胧,只看身形加上声音我也能判断那是陈露阳。
    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们在干什么?
    岳松吓一跳,转身一看是我,大声道:不关你的事,回你的家去!
    我又走进几步,看到陈露阳满脸惊恐,想到岳松一向的德行,立刻明白了。
    我说:你放学不回家,拦住人家干嘛?
    岳松说:关你屁事!
    我对陈露阳招手让她过来,她还没动脚,岳松倒先动手了。
    他一拳打在我的肩膀上,吼道:老子跟你说了别多管闲事!
    岳松个头比我高,但不如我壮实,打起架来我也不怕,因此转身隔在两个人之间,道:老子就要管这闲事!你再动手试试!
    岳松说:你以为老子不敢?老子平时就看你不顺眼,今天正好教训教训你。
    我拉开架势准备拳脚相向,谁知这小子不跟我玩这一套,只见他从裤兜里掏了个东西出来,一甩手“啪”的一声。
    月光下我看到有金属光泽,立刻明白那是一把牛角刀,街上的流氓烂仔的常备武器。
    这下我可就心虚了,打几拳踢几脚谁输谁赢都问题不大,这玩意儿捅过来可是要命的。
    我脑子里完全不像平时想象的那样出现一系列如邱少云黄继光般的英雄形象,只胆战心惊地想着怎么收场,如不是后面有个美女,担心自己形象坍塌,估计会惨叫着拔腿就跑,连找场面的话都不敢说。

    我吓得后退两步,一脚踩在一块石头上,差点丑陋地摔倒在地。突然灵机一动,趁着夜色一弯腰把石头捡起来,又退两步,左手薅到陈露阳的衣服,也不管抓的是哪一个部分,右手将石头向岳松扔过去,大喊一声:跑!
    两个人从岳松身边夺路而逃,先是听到岳松“哎哟”几声,然后就听到他在后面怒吼:陆克俭,老子明天杀了你!
    善良、热情、爱八卦是张小梅血液中最重要的因子,听了这么富有神奇色彩的故事,她简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莫名。
    她说:我觉得这事情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她搞错了班级,要么听错了名字。她有没有说那个男同学长什么样?只要有点线索,我一定能帮你把他找出来!
    陈露曦摇摇头说:那个同学的相貌似乎没什么特点,她也描述不清楚。
    我暗自想,真是穿上龙袍不像太子,即使做了一回救美的英雄,这形象看起来也毫无光彩可言,难怪人家讲不清长相。
    陈露曦哪里知道我心里正自嘲自讽,又续道:我也觉得只有这两种可能,但是妹妹咬死不会有错,她说每天都看到这个男同学在你们一班门前的走廊上站着,有时还看到他进出;又看到你们班一帮男同学在操场踢球,他也在其中;甚至还知道这个同学在你们班成绩很好。所以班级大概是不会搞错的,毕竟她留意他起码有半年的时间。要说可能性最大的,还真就是你说的听错名字了。
    我几乎要脱口而出:她没听错!只是她不知道这完全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进了初中,学校管得很严,要求班主任老师坚决杜绝打闹行为,甚至骂人也会挨一顿重重的批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谁的发明,出现了一种新的骂人方法:喊对方父母的名字。这样老师听不懂,吵架的双方却心知肚明。
    岳松那天喊着我父亲的名字骂,在他看来是最恶毒的报复,但听在陈露阳耳朵里却成了确凿无疑的证据。
    父母单位比较封闭,而我和岳松一直漠视对方却又尽量避免冲突,所以班上同学从来没人知道我们两家父母的名字,因此提起陆克俭这三个字,张小梅也一头雾水,找其他人就更打听不到了。

    岳松第二天并没有追杀我,但当天晚上我和陈露阳跑出很远才发现虎口边上靠大拇指的地方被划开了一道口子,深可见骨,估计是从岳松身边冲过去的是被那小子的牛角刀伤到的---呃,我特意看了一下,留下的疤痕现在依然清晰可见。
    我打开书包从作业本上撕下一条纸将伤口包裹起来用食指压住,陈露阳战战兢兢地说:“去医院吧?”
    得罪了岳松还被割了一刀、回家还不知道怎么跟父母交代,我情绪低落,不耐烦地道:“这么晚去什么医院!你赶紧回家去,以后别穿得这么露,动不动就把流氓招来!”
    我冲动之下脱口把平时心里对她的龃龉发泄出来,陈露阳可不买账,也不顾我刚救了她,怒道:“我穿什么要你管?”
    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转身就走,只听她在后面嚷嚷:“我穿我姐的衣服,不行啊!”

    经过这件事,我越发觉得这个女孩子不仅脾气坏,还翻脸不认人,所以从第二天开始我就不再殷殷地盼望她出现了,即使对面撞见也把脸别到一边。有几次感觉她似乎要对我说话,我也学她从前那样用一个大白眼赏回去,有点心痛,更多是报复的快意。
    陈露阳什么时候不再在走廊上出现、不再去操场散步,我并没有留意,等意识到的时候,感觉心像被针扎一样痛,而且这种痛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
    按我一向的风格,自然不会去打听她为什么走了、去了哪里、有没有联系方式,只在脑海深处保存着她窈窕的身形和悦耳的声音,并且偶尔在梦中把它们翻找出来。唯一遗憾的是,在梦中的她,始终是一副横眉冷对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在草稿箱里找到了关于读书的那一段(好像是只是一部分),重发出来给想要的人。


    关于读书,我保持着一个至今不改的习惯,就是不看简介、不看推荐,因为我不喜欢被别人的观点左右,最关键的是,这些观点也许只是出于一种需要,而不是来自内心。
    我不知道外国人怎么样,反正我知道中国人是一定要从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里看出点什么意义出来,而且这种意义必须符合当前的政治动向和社会主流。
    比如《简爱》,一定要说这是一个蔑视权贵、敢于追求幸福和爱情的高尚女子,但是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一部外国版的琼瑶小说,简也就是个自伤自怜的小女子,全书充斥着一种“有朝一日翻过来”的意淫气息。呃,文字水平还不如琼瑶(我是指翻译者)。

    其实外国人写的书我也不是全然读不下去,有些还是很吸引人的,比如《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读完心情无比的爽,像这样的武侠小说金庸写得也很好。
    《福尔摩斯》系列如果按学者们的观点,大约是很难从中总结出重要意义的东西,但我觉得它们告诉我逻辑严谨和知识广博的重要性。
    莎士比亚的作品我拣了一些来读,比如在中国也家喻户晓的《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除了知道老外如何敬仰外,我自己比较缺少观感,因为那里面的内容在时间和空间上都离我太过遥远,就像看一公里外的篝火,无论燃烧得再怎么旺,你也无法感受到它的热度。

    外国人的诗我几乎不读,因为读不懂原文,又看不上译文。
    比如普希金那几首著名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曾经爱过你》,译成中文味同嚼蜡,直白干瘪得像磨刀匠的吆喝:“磨剪子嘞,戗菜刀!”
    我甚至还抄写过雪莱的《西风颂》,再三读了几遍,我终于确认,它原来也许是一盘好菜,但如果被人咀嚼后再吐出来的话,就算不嫌恶心,起码也不会有什么好滋味了。

    还是说咱中国人自己的成果吧。
    中国人写东西,总体上分为“诗”“文”两类,我也按这个顺序来说。

    虽然国人口中常常念叨“诗文”“诗文”,但如果究其重要性的话是要反过来念的。
    诗歌无论在哪一个年代都属于闲情逸致的产物,或者是重压之下的痛苦呻吟,中国人只把它当一种娱乐项目。
    无论官员还是文人,真正重视的是“论”、“表”、“铭”之类,毕竟这跟事业前途的联系更紧密。
    以诗言志、以诗咏物、以诗关情、以诗消遣,也只有诗词才能体现出文人们洒脱、多情和敏感的一面,确切地说,诗使他们表现得更像活生生的人。
    一旦读到各种论,就算逻辑严谨、大义凛然,看起来都像一个个面冷心硬的道学先生。

    一说起诗,不可避免地要提《诗经》,中国人立时为之振奋。
    要依我说呢,选几首比较著名的读读也就罢了。《诗经》里的篇目,一部分是祈祷颂扬之作,没什么可读性,意义也不大,“风”这一部分占了大多数,其实不过是当时各国普通民众的咏叹感慨,谈不上文学水平,也没多少哲学思想。
    中国人觉得它高冷,是由于几千年来的文字变迁导致它读起来艰深晦涩,再加上媒体专家无限度的追捧宣传。
    就我个人的观点来看,那不过是老百姓随口吟出的打油诗,实在不必夸大其词。
    如果一定要说《诗经》的重要意义,最多也就是历经岁月传承下来殊为不易。
    如果出于对孩子的培养,不妨选一些耳熟能详的,比如《关雎》、《蒹葭》、《淇奥》、《木瓜》、《鹿鸣》等。
    须得逐字讲解,让他们知道因为那时候发明的文字数量还比较少,不得不一字多音或一字多意,老祖宗并不是故意为难后人。
    特别提醒:背上几首并能讲得头头是道,的确可以唬住人,但务必认真细致,如果把“蒹葭”念成“qianxia”、《淇奥》读成“qi'ao”的话,唬人立马就变成丢人了。

    虽然对屈原的能力和见识颇有些不以为然,但他的诗实在值得一读,无论《离骚》还是《楚辞》抑或是《九章》《九歌》。
    不要被那一个接一个的“兮”搅晕了,其实去掉这个字,读起来颇有唐宋风范,有些甚至很像散文。

    司马相如人品不怎么样,玩文字天赋很高,读了他的《长门赋》你就知道繁缛而空洞、华丽至浮夸是怎样一种境界了。

    以上这两位的作品不建议高中以下的孩子读----如果不认识的字太多,恐怕孩子宁愿读字典。

    接下来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高耸如云的巅峰,唐诗宋词。

    特别建议:唐诗宋词是要朗读出来的,如果只是默不作声地背,有点明珠暗投的意思。
    古典诗词讲究韵律,到了唐宋更是极其严格。就我所知,那时候字的发音可能跟现在有区别,但韵、调却基本没变。
    读书这事有点像去酒楼吃饭,有的人胃口好,逮什么都是一通胡吃海喝,回去还拉肚子;有的人挑嘴,拿着筷子抖抖索索不知夹哪一盘好;有的人不带心眼,饱餐过后一拍肚子忘记吃了什么;有的人消化不良没吃几口,但出得门去逢人就讲,唯恐人不知他吃了燕鲍翅。
    我就属于第一类人,读了大半辈子书却没吸收多少营养,学问不见长进,做人仍然懵里懵懂。

    可能是因为悟性太差,我并没有从四书五经里读出什么通天彻地的大道理出来,如果说有什么感想的话,主要就是觉得语言太过古老,读起来真是费劲。
    说上面这句话其实有点厚颜,因为没读过《礼》,《易》也只读了几页就放弃了。

    总体上来说,因为时代差异,这些书的内容,讲的故事干瘪无趣、讲的道理也不算高深。
    以《论语》为例,书中的各种哲理、训诫几乎每个人都早已从父辈的耳提面命里学过,读它只不过是方便我们从理论上找到依据而已。话说回来,也许这就《论语》的价值所在:它已经从根上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
    《论语》中所说的东西我把它分为三类:有价值的、过时的和迂腐的。
    “巧言令色,鲜矣仁”,这句话告诉我们,花言巧语的家伙不会安什么好心。跟我们经常说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意思差不多。

    “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这话就太不合时宜了,

    几十个人跳舞都不能接受的话,如今夜场里、电视上那些场景老先生看了不得当场吐血?
    呃,真的只是一部分,抱歉抱歉!
    我以为马上就要大打出手,没想到这帮人或者用本地话叽叽呱呱说着什么,或者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我们看,却半天不见有动作。
    这样对峙了十多分钟,其他同学赶了回来,有些人进了大门还在意犹未尽地谈论刚才的片段,等他们跟我汇合才发现形势严峻,顿时被吓得不敢做声。

    我知道生活委员胆小,悄悄对他说,如果打起来你就带着几个女生去砸乘警值班室的门,把她们弄进去。我隐约听见这家伙长长地舒了口气,心中甚为鄙视,想了想把吉他递给他。
    要知道,这把吉他价值七十块钱,是我花了几个月从生活费里省下来的,给人打得满地找牙也不能损坏丢失。
    我一点都不指望乘警能帮上忙,在这样的地方,他也不敢得罪当地的地痞流氓。
    转头又轻声嘱咐其余的人:找好武器,有什么拿什么,实在不行解皮带!
    说起来我们的人还多些,但我心中毫无一丝战而胜之的狂妄幻想。
    一帮平时养尊处优的学生哥,能把上牙磕下牙的声音控制在自己的听觉范围之内就算很有种了。
    即如我还能强装镇定吩咐这个安排那个,其实两腿已经隐隐有筛糠的迹象。

    令人不解的是,这帮人怎么看都是来寻仇斗殴的,却不仅放我们的人出去找帮手,还一直拖着不开战。
    我正纳闷间,其中一个大块头快步走向挨着女生坐的生活委员,在所有人做出反应之前,一把将吉他抢到手上走回自己的阵营。
    我原本希望双方能僵持到火车进站,乘警和检票员都会出现,那时候就容易脱身了。这突发的情况将我的希望击得粉碎,事情固然难以善了,关键我心爱的吉他还被人抢了去,早知道宁愿让他们把行李拿走,估计这一堆行李都没我的吉他值钱。
    我心里暗骂生活委员脓包,却不敢轻举妄动。立刻打起来的话,光这死伤一片的责任我就承担不起。

    大块头举着吉他对他们的人喊道:谁会玩?老子们也来唱它一晚上的歌!
    一片沉默,看来没人会弹吉他。几分钟的冷场后,拿伞的贼阴阳怪气地说道:这可是城里人的高级玩意,你们乡下人配吗?
    我听出这家伙在挑拨,突然意识到:这帮人未必是贼的同伙,很可能是因为白天我们太过嚣张惹恼了当地人,他们也许只是来警告吓唬我们,并非一定要打我们个落花流水。
    我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壮了壮胆,心一横走了过去。

    我对大块头说:我来弹,你们哪个兄弟唱得好,我给他伴奏。
    几个人交头接耳之后推举了一个出来,说要唱《燃烧吧火鸟》,这歌我没弹过伴奏,曲子倒熟,想着又不是比赛,随手配了几个和弦将就着他那难听的歌声应付过去,一伙人大力叫好,我转头给剑坤递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地撺掇自己这边的人也大声鼓掌。
    然后就有人主动跳出来,再然后就开始抢着唱。。。
    那天晚上总体的情况是这样子:
    先是把能想起来的春晚的歌挨个唱了一遍,后来把琼瑶电影里的主题歌也拿来唱了一遍---确切地说是喊了一遍。
    荒腔走板倒也罢了,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那些你侬我侬、缠缠绵绵的歌竟是用大合唱的方式来演绎,以至于后来很多年我一听见合唱就想上厕所。

    整个事件在双方含沙射影相约来年的祥和气氛中圆满结束,两点多的时候,随着检票员的通报,全班人马毫发无损地通过检查口进入站台。
    呃,准确地说,并不是全班,因为我和吉他还在那帮拿着铁条的好汉的重围之中---二十多个朝夕相处三年的同学,把我当抵押品一样留给了依然怀有敌意的对手,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
    唯一的安慰是,剑坤一直站在检票口等我。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在帖子里几乎不提我的大学同学,真是伤不起啊,说起来都是泪。

    好吧,跑偏了。
    现在我明白,陈露阳就是那两个女子中的一个,自始至终我没发现是她,而她大概也根本找不到机会跟我照面,或者,她鼓不起那个勇气。
    咦,怎么少了一段?版主删广告误杀了?
    关于第二次解救陈露阳的疑惑得到解释,我已经不想,或者是不敢再提出什么问题,因为从陈露曦前面的话里我早已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这就像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既希望它赶紧掉下来解除威胁,又祈祷绑着它的绳索结实一点,不要让令人担忧的结果变成确凿无疑的现实。
    陈露曦自然不可能探察到我内心这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她回答完我就转头继续对张小梅说话。

    露阳聪明漂亮,走到哪里都成为焦点,父母对她极其宠爱,我比父母还要溺爱她。但是她从始至终过得并不快乐。
    我们的父母是搞地质的,成年东奔西走,所以我和露阳从小就不得不随着父母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来不及喜欢上一个地方,也来不及交朋友。
    在读高中之前,你们学校是她呆得最久的地方,这还是因为那时我已经工作,她可以跟着我。
    被流氓纠缠后,父母担心她的安全,决定让她转学到广西柳州去,但是这次她一反常态坚决不同意,说她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喜欢的学校还有了好朋友,一定要在这里读完高中。
    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对转学搬家提出过异议,始终是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这次她的异常表现让父母怀疑她会不会是早恋了,于是想方设法逼她就范。
    我虽然希望她按自己的意愿做决定,但现实就摆在眼前:父母不在身边,也没有亲戚可以托付,而我又无法随时保护她,于是只能支持父母的决定。
    露阳见我也不站在她这边,只好哭着答应了。

    后来倒没再起波折,露阳顺利读完高中考上了大学。那时候我和父母都在柳州定居下来,毕业后她也回到那里工作。
    之后的一切似乎都顺风顺水地按照全家人的愿望往下发展,只在她的个人问题的解决上稍有延迟。
    以露阳的条件,追求者自然很多,但是她十分挑剔,所以直到大学毕业后的第七年才结婚。
    我和父母为家里的小公主终于愿意成家感到欣慰,没等我们高兴多久,她结婚不到两年却又离婚了,并且此后再也不肯谈婚嫁的事。

    露阳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始终落落寡欢,除了在家人面前表现稍好,对外人始终一副冷冷的样子,不然也不至于拖到快三十岁才结婚,又在很短的时间内离了婚。我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再三追问。
    由于父母常年外出工作,我们姐妹可以说从小相依为命,她最信任的人自然是我,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她连我都不肯透露只言片语。

    单身无拖累,却让头发花白的姐姐来替她找人?这下连一向大大咧咧的张小梅也嗅出了异样的味道,她小心地问道:她现在还好吗?
    陈露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是为了平静自己的情绪,然后接着往下说。
    两年前她患了重病,是一种罕见的癌症,一直在家里静养。有天晚上,她半夜打电话叫我去她家,我们躺在床上,她像小时候一样靠在我怀里,絮絮叨叨地跟我说了一夜,我才知道她这么多年竟埋藏着如此重大的心事。
    她说,这些年她过得心不在焉,其实是因为心里放着一个人,但是明白这一点,却是在结婚以后。
    她说,她始终忘不了那个救了她却不把她放在眼里的小男孩,更后悔有了重新联系上的机会却白白错失。

    已经完全投入的张小梅突然插嘴问道:她为什么不在上了火车后去找他?
    陈露曦道:我当时也这么问她来着。她说,他还被当地人围困的时候,她自己先逃了,等上了火车才感觉到羞耻,因此没脸去找他。还说,第一次被她恶语相向,第二次又是这样,所以她一辈子都觉得亏欠他。
    我很想告诉陈露曦,我并没觉得被亏欠,曾经有意无意地帮助过她,我感觉很欣慰。

    然而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那一刻我想起了《倚天屠龙记》里的殷离,到死都惦记着那个咬了她一口的凶狠的坏小子,对长大了后百般爱护她的张无忌反而毫不在意。
    救了她又远离她,完全像一个高冷的英雄,这个形象在少女心中很难被抹去,陈露阳为自己塑造了一个符合她理想的人物,然后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甚至怀疑,她第二次没有来找我,并非因为愧疚,而是担心现实与她的希望相去太远、害怕自己心中的那个偶像被打破。
    如果她知道自己曾经是当年那个小子梦里的主角、而他现在又不过如此,大失所望估计是在所难免。

    陈露曦欠过身子从床头柜上取过一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块润泽的玉牌,上面穿着一条绿色的丝绦。
    “这是露阳上大学的时候父母送她的。”
    陈露曦拈着丝绦将玉牌提起来,接着说:“露阳小时候很爱美,经常抢我的衣服穿着去学校,后来却变得很随意,也不看重女孩子都喜欢的装饰品,但唯独这块玉牌爱不释手,戴上再也没取下来。”
    陈露曦又深吸了一口气,说:那天晚上,她才告诉我原因:玉牌上红色的痕很像他当年手上那道伤口。
    虽然谁也不会注意到,我还是本能地将左手往后缩了缩。伤口早已平复,只有拿到眼前仔细看才能发现。

    陈露曦突然双眼润湿,说哽咽着说:露阳最后的愿望就是找到那个男同学,把这块玉牌送给他。
    又对着一脸探究神色的张小梅点点头道:是的,露阳去年三月已经走了!
    张小梅长大了嘴,而我在预感被证实以后仍然面无表情,心中却满是遗憾和痛惜。

    那个挥动着长胳膊、不时弯腰大笑的女孩走了、那个有着清澈的大眼睛和天籁般声音的女孩走了、那个许多次出现在我少年梦里的女孩走了,她揣着自己美好的想象和真诚的愿望离开了这个尘世,她活在一个纯净的、只属于她自己的世界,却将美丽的形象重新刻在我的心上。
    呃,得怪我没养成好习惯,存了两次草稿箱之后又忘了,所以丢失那段终究还是丢了。谁有谁帮发一下,实在没有也就只好罢了
    三个人都沉浸在忧伤又怅然的氛围里,最后还是张小梅打破了沉寂。她已经完全被这个离奇的故事所感动,于是对陈露曦说道:你放心,只要露阳所说的这个男同学确定是我们班的,我一定帮你找到他!
    陈露曦感激地说:谢谢你!这是露阳最后的心愿,现在也成了我最大的心愿。我把全部情况都详细地跟你们说,就是希望你们能从其中的细节里发现线索,从而找到那位同学。
    张小梅说:我会挨个找全班所有男同学证实,总共就二三十人,不信找不出来。
    我在心中暗暗苦笑:你们要找的人就在身边,你的承诺只怕没有兑现的机会。

    陈露曦将玉牌放回盒子后递给张小梅,说:这个放在你这里,找到他以后麻烦你转赠,可以吗?
    没等张小梅回答,我赶紧插嘴道:这是一份贵重的礼物,倒不是因为它价值几何,而是因为上面浸润着露阳的气息,它对你和你父母的珍贵程度远远超过其他人,所以我觉得还是暂时由你保管为好,等我们找到那个人后再通知你,好吗?
    张小梅也点头道:没错。反正现在快递业这么发达,找到人以后只需要两三天你就可以把它寄过来。再说万一那个同学不在本地的话,我也只能快递过去。
    陈露曦想了想收回了盒子,然后说:这样也好,如果他不是在国外的话,到时我可能会亲自给他送去,我还真想见见这个让露阳几十年都放不下的人。

    几乎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故事的男主角就是我,也几乎在那一刻我就没有打算承认这一点。
    这个决定在陈露曦明确告知露阳已经离开人世的那一刻曾经动摇了一下,但是我最终决意要将这个只属于我和陈露阳的秘密保守下去,这里面没有包含一丝矫情的成分。
    陈露阳是第一个唤醒我性意识的女孩儿,我对她的感情也仅仅限于对异性的好奇和兴趣,感受到来自异性的吸引力,并没有发展到爱恋的程度;对她来说,我很可能也只是第一个让她印象深刻的男孩子,至于后来演变成长期寄情的对象,也仅仅是基于她自己的想象。
    像她姐姐说的那样,她从下到大总是在不断变换居所和学校,没有多少熟悉的同学和朋友,在少女情怀的萌动期里遇到那样的事,总是难以忘怀的,而我不过是偶然间闯入她视线的那个人而已。

    第一次救她完全是出于少年人的好奇和冲动,后来的行为也只是一个倒霉孩子无意间惹上麻烦不得不想办法摆脱的本能反应,可说毫无救人于水火的英雄情怀。至于第二次则根本就是无心之举,在她成了一次重大事件,而我毫不知情。
    面对陈露阳错抛的情意,接受她的玉牌和感激,我觉得是一种贪天之功据为己有的恶劣行径。
    如果露阳还活着,哪怕在病床上躺着,我一定会亲自去广西探望她,陪她聊天、陪她看病,顺便消除种种误会带来的影响、告诉她我曾经那样偷偷地喜欢她。
    然而斯人已逝,谁是她的英雄已经不重要,我宁愿她在天堂也能继续保有自己美好的想象和憧憬。

    出了酒店上了车,我久久没有发动,以至于张小梅诧异地转过头看着我。
    我说:你也不用费心去找了,过段时间回复陈露曦说没找到就行了,那块露阳贴身佩戴的玉牌应该属于最爱她的人。
    张小梅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抓起我的左手,借助车内的灯光,她看到了我拇指第二关节上那条将近两厘米长的月牙形的疤痕,它的表面比其他部位的皮肤更光滑更白皙,下面却曾经是深入骨头的伤口。。。
    @上路2016 2017-10-18 21:36:51

    实在是非常之感谢!又费心费力重发出来,楼主当一躬到地。。。
    我很想给下述文字起个名叫《女人与男人相处的艺术》,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把调门定得太高为好,毕竟我既无理论基础,又缺艺术细胞,想表现得像个专家,结果给人留下的印象却可能是个老流氓。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我的确有不少与女性陷入复杂关系的经历,但我一点都不引以为豪,确切地说,我觉得这是自己一生的悲哀。
    在我看来,与女人相处不是吃火锅:夹不同的菜丢到同一锅汤里涮,然后就可以砸吧着嘴体会各种滋味。
    如果可能,心甘情愿地与一个女人共度一生才是真正的幸福。
    令人扼腕的是,以大半个人生换来的成果,对我们已经意义不大,就像一个运动员,刚刚积累起赢得比赛的经验,却到了退役的年龄。

    以下是我的经验之谈,在准备借鉴之前,请务必记住两点:
    一、男人不止一种。
    二、大多数经验都来自于失败。
    另外备注:以下提到的“男女关系”特指恋人或者夫妻关系。

    在我看来,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可能是世上最为复杂的一种,它是由两个血缘毫不相关的人所建立,在通常情况下,其深厚程度和信任程度却不逊于(甚至可能超出)血亲,老实说,这似乎有些违反自然规律。
    两个彼此毫无交集的男女,偶遇之后便要将精神和肉体一并交与对方,组建一个独立于社会的专属小世界,共享双方的全部所有,这种状况只能在人类中出现。

    对每一个人而言,能形成直接影响的关系无非亲或友,而男女关系特殊之处在于,它不以血脉为纽带却试图比前者更浓烈,它夹杂着极端复杂的利益纠葛和独占意愿却要求比后者更稳定,这本身就充满矛盾,所以它也是一阵极端脆弱的关系。
    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或者出于利益平衡的需要,我相信能将恋爱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维持得长久的,恐怕是极少数,而这极少的一部分人的大多数,至少有一方是在男女相处之道上做得比较圆通的人。
    换言之,男女关系先天不足,须得靠后天来弥补方能持久,这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能掌握正确的心态和行为,因此有关于此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试图从几个方面来讨论(呃,写到这里我还不确定具体有多少个方面),我随手写,各位随兴致看看就好。
    这种东西本没有什么标准供判别正误,谁说出一套来都是信心满满、言之凿凿,而我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不欢迎批评和较真。
    说到男女关系,几乎没有任何疑义,首选就是感情问题。
    爱情这个东西是人类独特的发明,因为对其他动物来说,一生中只有两件事最重要:一是保命,二是续命。前者包括觅食和避祸,后者则是指繁育后代传递DNA。
    对大多数人类而言,这两者都已不是问题,只有这点梦想的话,人生未免太过漫长而无聊,因此必须搞出点其他有趣的玩意儿出来,而且这不限于精神享受,更包括肉体刺激。

    以前有专家说过,人类为什么会选择漂亮的个体为恋爱和结婚对象呢?因为五官和身体比例适中、对称的人容易造成健康的印象,是生育和抚养下一代的最佳选择。也就是说,人们喜欢漂亮的对象的因为有利于生养孩子。
    专家就爱把胡编乱造讲得一本正经,要这么说,那个长一张标准的满月脸和黄桶腰的女邻居你为什么不肯娶来做老婆?
    依我说呢,其实道理很简单:男女之情来自于传播和延续基因的动物本能,越漂亮则意味着异性特征越明显,荷尔蒙的鼓动越强烈,对男性尤其如此。

    与动物相比,人类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复杂得太多,所以男女之间的感情肇始于性的吸引,却又大量掺杂其他因素,比如地位、学识、经济能力、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等等。
    这些因素似乎能让我们称之为“爱情”的东西看起来不那么低级和赤裸裸,但说到本质,也不过就是更有利于个体在人类社会这个特殊环境里生存而已,与丛林中的尖牙利爪功能大致相当。
    从基本的生存需要到优越的生存环境,无论男女,都是奔着这个目标而去,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男女之间的感情,可能会清晰明了而且有趣。

    男女之间的感情从发端到终结,始终处于一种不匹配的状态,这是众多矛盾产生的根源。
    男人们跟喜欢的异性相处,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性冲动的控制之下,他们喜欢近距离的接触,渴求身体上的亲密关系,这不仅仅是荷尔蒙的蛊惑,也与他们在人类社会中有着更好的生存能力和自信有关,也就是说,他们对性以外的其他条件要求相对较低。
    在与异性相处方面,女性的表现更矜持,她们比男性含蓄、羞涩,但这并不完全由脸皮薄导致,而是因为她们有更全面更现实的考虑。
    女性更愿意站在适当的距离上关注自己喜欢的男人,考察他各方面的能力和条件,最后才会将自己的感情投出去。当然这并不是说女性更现实更庸俗,这只是她们自己都难以察觉的本能。
    能否生存、能否生存得更好,男性对女性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所以他们更容易从性的角度去衡量女性;相反的是,女性对男性有比较大的依赖,所以她们更在意对方的生存能力。因此可以说,女性的选择比男性更理智、更稳妥。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许多现象,比如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男人更容易负心薄幸、男人有钱就变坏、男人花天酒地养小三。。。

    即使在女权主义盛行的今天,我们不能不承认,男人仍然有着较女人更多的优势,他们比女人有更强大的生存能力和自信,而女人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男人---在我揭男人们的老底的时候,请女读者务必参考这一结论。


    总体来说,男人是一头猛兽,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尖利的爪牙,对付它的最佳办法不是好吃好喝地伺候,而是用铁链套住脖子栓在最结实的树桩上,并且不时地挥舞鞭子威吓它。

    感情对于男人来说从来就不是那条铁链,最多只能算一条橡皮筋,必要的时候可以拉长方便活动,如果想跑得很远,挣断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如前所述,男女感情可能是女人一辈子不饿或缺的东西,但对男人来说,这只是他们众多需要的一种。
    他们的需要还包括: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以及别人眼中的地位。
    前二者倒也罢了,最多不过意味着他没有太多时间陪伴你,后者就很要命,因为这个“别人”,主要是指异性。。。

    基于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基因的动物本能,男人们终生都会对吸引异性乃至占有异性这件事充满异常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而且对异性的特质的选择没有统一标准。人们常常用饥不择食来谴责这种行为,殊不知还有更恶劣的:男人即使在饱食之后也有偷上一嘴的爱好。
    良好的感情能激发男人的良心和责任感,但不是他们昂扬性致的抑制剂。女人不要因为双方感情好就放松对自己男人的教育和管制。
    即使如此,感情仍然不失为保有一个符合自己愿望的好男人的必要条件(虽然不一定是充分条件),因此培养感情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女人对感情的需要,就像旧时用的热水瓶,不把它冲满就难受,可是男人们拥有的却是一个容量并不匹配的烧水壶,而且他们还打算泡不同味道的茶。
    不求冲满,但求别把烧开的水冲到隔壁家的热水瓶里去就好,这才是一个女人最应该具备的心态,既有安全感,又不给自己添烦恼。

    如果说女人要求得到男人全部的关注还可以理解的话,她们反向的执行则会让男人更加困惑。
    生活的焦点完全集中在自己男人身上,大到公司运作、小到电话短信,男人搞不懂女人哪儿来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更无法理解她们对细节惊人的记忆力。
    男人会把很多心思放在其他地方,比如工作、事业,如果你以为他也需要你关心了解,那你就错了。
    就这方面而言,男人希望你关注的情形只有一种,那就是他得意之余想要炫耀的时候。
    要知道男人在外面大多数下情况都在吃瘪,好不容易成功一次,你只需要引他说出来,他滔滔不绝的当口,哪怕你想的是呆会儿要不要做个面膜都没关系,等他讲完再恭维几句,他就会觉得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称职的知音。
    其他时间自己玩自己的,少问少提由他去。他当牛做马是自己的选择,你去关心的结果就是,要么黑着脸不理你,要么干脆把怨气发到你身上。

    男女之间的吸引力在于性别差异,所以女人一定要有个女人样。
    不要吃苦耐劳,除非你男人养不起家。别把自己整得像个女强人,什么活都干什么都能搞定,你都搞定了男人还有什么存在感?
    听到老公或者男朋友夸奖“我老婆真能干”,那绝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你当晚就应该面壁思过,想想自己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
    作为女人,你应该做的事除了家庭管理,主要是负责美丽性感。不要说“那么多事没人做,我哪有时间去捯饬?”,那是你的问题。
    大多数事用钱可以解决你舍不得,生生把自己变成厨娘、清洁工甚至搬运工,应该怪谁?没钱?鼓励男人挣去啊,当年他为了你不顾一切的劲头哪儿来的?
    另外一些事明明是该由男人搞定的,你一力担了下来,自己辛苦不说,男人还不领情,好的心不在焉道声辛苦,不会做人的还说你这不妥那不对。
    正确的做法是,无论用什么办法,撒娇、勒令、押解都行,让他去做,然后你一脸清秀一身清香地夸他一顿,他高兴了,还盼着下次有这样的机会。
    不尽自己小女子的本分,反而去剥夺人家做大男人的权利,这种混淆性别的行为就是搬石头砸自己脚还骂别人可恶。
    到青春不再、秀色欠佳的时候,就到了女人真正成熟的季节,这也是人生重要的转型期。
    你要坚定不移地保持性别差异,保持一个女性特有的魅力。
    你可能失去了年轻时候光洁的脸、挺拔的胸以及纤细的腰,但你增加了温婉与体贴、勇气与韧性,更多了对人事洞若观火的智慧和达观温厚的心胸。
    你不会对自己的男人无关大局的小毛病求全责备,你不会戳穿他那些小谎言小虚荣,在重大问题上会温柔地坚持,也懂得优美地妥协。

    维持一段良好的感情,特别需要相互的尊重。
    都说女人虚荣,却很少有人知道男人更虚荣。
    女人在意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形象,而男人在意的是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地位。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男人送女人饰品和化妆品比较容易讨好,而女人送男人面子简直是事半功倍。
    男人不介意在家里做孙子,但在外面一定要做大爷;在同性面前要扮硬汉,在异性面前可以做PA耳朵。
    明白这个道理,女人就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去婆家的时候扮温顺的小媳妇,去娘家的时候让他当司机和搬运工;在他同学朋友同事面前装得温柔体贴,在女友、闺蜜面前把他当佣人使唤。
    女人要赢得男人的尊重,不是你有多了不起,而是你懂得拿捏分寸。
    要化妆,不要浓妆;要性感,不要肉感;要矜持,不要冷硬;要温柔,不要软弱。
    分寸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场合的选择。
    你在婆家像个公主,回到娘家却像个女仆,其结果是两个人都讨不了好:婆家人说儿子被老婆欺负,娘家人说女儿在别人家受苦。
    你在外面性感撩人,回到家却矜持得像个女王,男人不抓狂才怪。

    中国的女性有些表现往往令人不解。
    女人们都很注意自己在外面的形象,精心化妆、细致挑选饰品和衣物,生怕给别人留下一丝不好的印象,也很乐意被异性关注和仰慕,但是对自己最重要的男人的观感却毫不在意,顶着乱蓬蓬的头发、穿着不合体的家居服甚至带着一身油烟味就在这男人身边转来转去。试想一下,当初谈恋爱你以这副形象出现,哪个男人会对你有兴趣?
    在外面的时候一副优雅的淑女形象,说话温柔、举止得体,一回到家开口就是抱怨,闭上嘴又一副冷脸,更不用提满嘴市井语言乃至说打嗝放屁毫不避讳,你把身边那个男人当雕塑么?
    我似乎已经听到有女性表示不满:你们男人就那熊样,凭什么对我们女人提这么多要求?
    好吧,我只能这么回答你,有投入才有产出,你一个子儿的注都不下,光想坐着等果子成熟掉到怀里,那怎么成?
    有一个观察得来的结论:在恋爱期,男人对女人的影响较大,而进入婚姻后,女人对男人的影响更大。
    在男女感情方面、在家庭生活方面,男人是永远毕不了业的学生,成家之前众人教育,成家之后只能靠老婆教育。

    我一个女性朋友就教育我:爱到七分刚刚好,增到八分她就会被感动,退到六分她也不会接受不了,而你无论上下都有足够的余地。
    其实对男人尤其如此,永远不要给满十分,这样的话他在你这里就没更多可以指望了。
    不要爱到失去自我,无论男人多了不起,都不要完全依附于他,特别是在精神方面。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偶尔驳斥一下他;困惑、痛苦、空虚,尽量自己解决一部分,不要眼睛一闭打包送出。

    有自己的事做、有自己的圈子,这样你就不会老在他眼前晃,更不会时时绕着他转。
    无论你多么漂亮性感或者多么温柔体贴,看多了都会审美疲劳。
    男人中流传一句粗鄙下流的话(呃,反感的女观众可以跳转下一行):每一个女神的身后,都有一个X得想吐的男人。
    。。。。。。。。。。。。。。。。。。。。。

    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特别的现象?
    被抛弃的女人中,大多数都是任劳任怨、一切围绕老公、孩子和家庭的,她们每天下了班就急匆匆赶回家做家务,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更不会抛开家庭自行取乐。
    反而是那些花枝招展,在外面招蜂惹蝶的女人,老公紧张得不得了,恨不得时刻跟在她身边。偶尔夸老公一句或者做个三菜一汤,那男人激动得几乎要下跪。
    没错,男人其实有点贱。你把他不那么当回事,至少不要让他以为你的世界只有他一个男人,他反倒会很把你当回事。
    培养你自己的圈子,不定期地举行活动,香喷喷地出门而去,让那家伙自己去冰箱里刨食,这是一个好办法。如果圈子里不仅有女人,则效果更佳。
    距离产生美,这句话要正确理解:跟自己爱的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对于维系甚至增加感情是有利的,但请务必记住,这个距离真的是指空间距离,如果在精神上也有距离的话,出问题的不是你就是他,或者双方都是。
    如果要给这个距离定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让对方担心,但不要让他疑心。如果你还不知道怎么做到后面一点,简单,不要撒谎---前提是你没做不得不撒谎的事。

    维系感情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包容。
    永远不要做让自己的男人抬不起头来的事,无论他逛窑子还是找小三,也无论他在单位窝囊还是床上疲软,只要你对这段感情还抱有一线希望,就尽量自己消化,不要喊得惊天地泣鬼神,否则即使你费尽心力拯救回来的男人也只是徒具空壳。一个失去自信的男人,你很快也会嫌弃。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允许自己的男人吹嘘卖弄一下,在非原则问题上尽量不去戳穿他那点小把戏。须知男人的自我感觉和自我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于自己的女人,事事都被你冷眼看清,人家也会感觉很无趣很扫兴。
    别看男人整天牛皮哄哄的,其实他们的自尊脆弱得像孩子,女人一句无能就会令他们生无可恋---嘿嘿,尤其是性无能。

    好女人应该给自己的男人经营两个家,一个的物质意义上的,一个是精神领域上的。
    小的时候,男人无论在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依赖于自己的母亲,成年后则依赖自己的女人,这是一种惯性。
    如果女人不让他继续保持这种惯性,那么在生活上他会四海为家,在精神上走两个极端:变成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或者让情感到处生根发芽。
    让男人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想回家,在心神不宁的时候也想回家,这是女人经营感情的成功标志。
    影响感情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经济。
    就家庭而言,我一向主张女人做财务官,把看起来可以威风凛凛地发号施令却没什么经济实权的交椅让给男人去坐着显摆。
    女人管理家庭经济的核心思想是:不要给男人太多的钱。
    具体金额可以按以下项目计算:交通费(包括油费或偶尔打的)、早午餐费、烟钱(如果他抽烟的话)、一次两人份咖啡的消费金额以及不超过一百块的意外支出。
    我之所以出这个女人会笑男人会骂的主意,一方面是借鉴自身经历,另一方面则充分考虑了男人有赚钱的头脑却没有花钱的心机这一令人扼腕的事实。

    男人的财务状况永远是一本糊涂账,他们不仅会忘记把钱花到哪里去了,甚至会弄不清把钱揣到哪里去了。
    他们随时都想在外面豪爽一把,呼朋引伴去花天酒地,根本不在意这种豪爽有没有意义。
    看着他把一滴汗一滴血挣来的钱花在不靠谱的人或事上,你痛他也痛,不过你是痛心、他是痛快。

    然而这还不是重点,吃了喝了最后拉了,好歹还留点营养在身体里,如果他兜里揣着鼓鼓囊囊一叠钱出去,却把脏病或者小三带回来,那才是你锥心之痛的源头。
    男人的神经回路里奔流着的,除了生物电,还有脱轨的冲动。酒足饭饱之外还有余钱的话,他们那颗不安定的心即使面对红色警戒线也会跃跃欲试。

    你所知道的,除了买春这种拙劣的做法外,还有拜金女的觊觎,你不知道的是,一个有钱作支撑的男人,不仅有着令人仰慕的豪爽大方,还处处散发着成功者气度不凡的魅力,而这一点,往往对不那么看重钱的女人也有巨大的吸引力。

    管住钱并不意味着消除一切隐患,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男人蠢蠢欲动的邪念。
    他可能会生气甚至愤怒,不用担心,只要你安抚方法得当,他很快会适应的。
    当然你不能让他在经济上太窘迫,那会伤及他的面子,最终打击他的自信心,继而演变成对你的抱怨甚是恨意,解决的方法是,对他自建小金库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允许它存在,但控制其规模。
    如果他没有建设能力或者条件(比如你对他的每一分收入了如指掌),偶尔他会为请几个朋友吃饭到你这里撒谎欺瞒,这个时候你就扮一次受害者好了。
    要知道男人很少有精细谨慎得滴水不漏的,无论搞小金库还是行骗,早晚他会自己露出马脚,那就成了握在你手里的把柄,也就成了进一步绑定他的绳索。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说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证据上都有坚实的支撑,这跟你的魅力和性格无关。别的方面你可以信心满满,在这种事情上,对他对你自己都还是不要太过自信为好。
    男人就是这样一种有时理性得像坚硬的岩石,而在另一个时刻却被欲望和本能支配的动物,你无法动摇,他也不能自制,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削减他犯错误的条件和机会,经济上的限制就是有力的手段之一。
    不管你愿不愿意,人这辈子总有几个赌局不得不参与,比如生一个什么样的孩子、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过一种什么样的日子、以什么样的结局降下帷幕。。。偏偏这几样还都是人生至关重要的东西,所以你得有一个好的心态才能度过这光怪陆离的几十年,否则的话,不是屈死就是急死。
    两个生长环境不同、生活习惯相左的男女相伴数年或者数十年,怎么可能不磕磕碰碰?
    用水乳交融这个词来形容男女关系,也不过是比较文艺比较富有想象力而已,千万信它不得。真的到了这个地步,基本上你们俩的性别差异已经可以忽略不计,跟好姐妹或者好兄弟似的。

    二三十岁的时候,一闹矛盾就风声大作、雷电交加,动不动就分手或者离婚;三四十岁的时候已经不喜欢大声张扬,拌几句嘴就各自生闷气,少则几天多则经月互不搭理;到了四十以后,才彻底死了那条试图改变对方的心,明白一切征服对方的战争,最佳结果也不过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

    男女之间的 争执往往从“先救你妈还是先救我”这种无聊的问题开始,经过一番离题万里的周旋,转回来落点竟然是“你跟那女人是什么关系”。
    看他那副左右为难的样子,你以为他在紧急评估老妈重要还是你重要?
    你真是想多了,这当口他多半在想:我这会儿跑厕所里这败家娘们会不会跟进去追问答案?
    都不了解男人你也敢问这样的问题!
    你要知道,在物质层面的选择,男人快速而坚定,而到了精神层面,他们往往含糊其词,倒不是应付你,是因为他们压根不愿把这事整明白。
    比如迎面走过一性感女郎,他瞟了一眼后装出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你心里笑他假正经,嘴上训斥他:眼睛往哪儿看呢?
    你可能永远也想不到,就在这一瞬间,他已经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有且只有一次机会,摸她那个部位比较上算?并且还能忙里偷闲为得出的答案点个大大的赞。
    不过你不用生气,这跟爱不爱你没关系,他也没拿你跟对方来比,因为他思想能去到的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闪过一个意淫的念头。
    如果你连这个也容不得的话,恐怕适合陪伴你的只能是古佛青灯了。

    良好的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所秉持的观念。
    年轻情侣和夫妻为什么容易起矛盾,而且往往将小打小闹演变成流血事件?原因无非就是争强好胜。
    在外面好勇斗狠,打死不肯服输,回到家里也这样的话就行不通了。
    年轻人不懂一个道理,两个人之间从来不需要一场必须分出胜负的战争。
    在起争执的时候退一步,并不意味着你站在错误的立场上或者是软弱的一方,它恰好是感情的稳定剂。
    家里不是讲道理而是讲感情的地方,这话说得极是。一栋完全靠感情建立起来的私家小屋,固然容不得他人闯入,也不能由着理性反客为主。

    易导致矛盾的还有一点,就是双方常常处于竞争状态。权威性、正确性以及家庭地位,都是竞争的焦点。
    为一句话争得面红耳赤、为一件事辩个水落石出,甚至为某个家务活该谁做都要弄个清楚明白,否则就会觉得矮对方一头。
    情侣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万万不可将社会上、职场里的习惯带回家,要面子、争胜负、追求一言九鼎,这都是家里不需要的。
    男人温厚大度,女人柔和包容,这才是两个人能融洽相处的根本。

    以我二十年的婚姻经历,确能够总结出不少有益之道。
    年轻时一言不合就吵得不可开交,到后来几个月不拌一次嘴,一方面固然是彼此磨合到默契的地步,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双方都能尽可能避免容易导致矛盾的语言和行为。
    年轻时稍有不满就提嗓门、瞪眼睛,慢慢地双方都会觉得这样做太没修养,不高兴了最多嘀咕几句,对方听到听不到都无所谓。
    年轻时吵一架大伤元气,往往很长时间互相赌气不说话,认定谁先主动谁认输,矜持到最后还得找个合适的台阶才磨磨蹭蹭下来,到后来吵完半小时该说话说话、该办事办事,根本不介意谁对谁错、谁先理对方。

    当然咯,这些的确需要时间磨合,不过如果年纪尚轻的男女能早点明白这些道理的话,自然能比其他人生活得更惬意更融洽。
    男女之情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性。
    这个话题极其敏感,它是专属于两个人的隐私,提及它也是对个人心理的极大冲击,对中国人尤其如此。
    柏拉图式的爱情并不是没有,但忠实的奉行者少之又少,远不足以否认性对于一对男女的重要性,隔壁家公鸡下了一只蛋,你当然不会指望自己家的也可以。
    可能有不少女性并不认同这一点,以她们的切身体会而言,它的重要性似乎很可以质疑一下。这让我想起不知从哪儿看来的一个小故事:
    一个中国女生与老外恋爱,几次亲密接触后老外提出分手,女生不愿意,伤心地说:我们都那样了,你怎么能说分手?老外大吃一惊:啊!难道这个过程你不快乐不享受吗?
    女生立马张口结舌,因为她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坑里:如果说否,那么就是自己一直在欺骗对方;如果说是,这个事实似乎很难成为不分手的理由。

    在性观念上,除了与西方人有着巨大的差异,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也有很大不同。
    通常情况下,女人会将感情和性紧密结合,对她们来说,性是感情深厚到一定程度的附属物,她们往往将性当成礼物甚至祭品献给喜欢的男人,即使她们也能从中获得快乐。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上述故事中女生的想法了。
    男人们则习惯于将二者分而治之,如果条件许可的话,跟谁上床取决于对方能否让自己的感官获得足够的刺激。
    所以男人出轨源于生理需要,而女人出轨往往是因为报复心理。

    无论男女,中国人对于性的态度都差不多,将之视为阴暗的、肮脏的、被人耻笑的行为,所以在秩序正常的家庭里,男人和女人因为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都一样拘谨而矜持,但换到一个秩序混乱的场合,大多数人(无论男女)往往会一改常态,变得恣意、大胆甚至狂放。这好比在会议室里人人稳重肃穆,而到了酒吧全都成了大呼小叫的豪客。
    直白点说,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妻二人在床上的表现用相敬如宾来形容简直恰如其分,男人循规蹈矩,女人矜持羞涩。一旦成了别人的情人,个个热情似火、玩得花样百出。
    呃,我想说的是,这种传统文化上的束缚真的会损害夫妻关系,而大多数人(尤其是女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也找不出解决之道,更有可能的是,即使明知解决之道,自己也做不出来。
    我相信这不是少数夫妻的困惑。

    老实说,以过去二十多年比较混乱的经历,我在这方面挺有发言权的,然而我也是一个受传统观念影响的中国男人,是以并不愿意一边扒自己那并不怎么见得光的私生活,一边洋洋得意地传经送宝。
    我想起了金庸小说《鹿鼎记》里的韦小宝,这个混账的小流氓一辈子不学无术,却不仅享尽人间富贵,还拥有七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他这七个老婆各有特点,我觉得金庸先生在塑造她们的形象时,在文字上固然呕心沥血,而且也竭尽他的人生经验对不同的女性进行了总结归类。
    好吧,我就以对韦小宝与这七个女子关系的分析作为整篇文字的最后陈述,从而避免赤裸裸的谈性,以免给人留下一个自恋的老不正经的形象。
    考虑到女性观众可能没读过这部小说,我会大概介绍一下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利理解。

    苏荃,前神龙教教主夫人,在八个人中(包括韦小宝)年龄最大,最有智谋。此女性格活泼、热情,见过世面、享过崇高地位,在大事的决策上韦小宝对她很是依赖。
    韦小宝好比一个土财主,而她则是海归出身的女企业家。她始终是前者仰慕甚至敬畏的对象,好在此女美貌而娇媚,风格极其开放,所以韦小宝会很喜欢与她共享闺房之乐,不过决计不会太频繁。
    对于一个地位较高、令人敬畏的女人,男人们会对这种亲密关系感到自豪并乐于炫耀,但一般不会太流连,在床上也像个面对将军的下士,严肃而认真,但私下里他们一定会另觅芳枝来弥补,以确立男人的自信和自尊。

    方怡,此女原另有心上人,因欠韦小宝的大人情而勉强相从。她并不爱韦小宝但又有着从一而终的传统思想,所以她从不对韦的家庭和事业做贡献(甚至还被迫骗过他几次),但也不拒绝给他做老婆。
    她有着浓厚的传统观念,无意从男女之间寻找幸福和快乐。她是激发韦小宝性意识的第一个女性,所以后者对她也念念不忘,但以她这种心态,在卧室内必然毫无激情,将两性之事当任务来完成,自己固然体会不到其中乐趣,也不太可能吸引对方。
    这样一个把婚姻当工作的女人,通常会在短时间内被厌恶、背叛乃至被抛弃。

    公主,康熙的妹妹(后来被证实是假的,不过她自己并不知道),来自皇家的尊贵人物,一向将韦小宝当玩伴。行为任性荒唐,在嫁人之前与韦小宝成就露水姻缘并因此珠胎暗结。
    此女言行不羁、胆大妄为,性格德行都不讨人喜欢,在人前爱摆公主架子,但一到内室就花样百出,不仅可以扮奴做小,甚至有被虐的爱好。
    以性为乐,百无禁忌,公主在七个女子中长相身材最普通,但在男女之事上她是最有诱惑力的,所以韦小宝在白天可能很不喜欢她,但到了晚上一定最爱去她的闺房。


    阿珂,是韦小宝一见钟情、拼死追求的对象,最漂亮的女子。她原有自己喜欢的男子,但被韦小宝死缠烂打、最后霸王硬上弓得手。感情上如何转换过来,金庸先生在这一点上没有交代,这是他少有的败笔。
    她对韦小宝很难说得上有什么感情,从了他只不过是为情势所迫。此女固然貌美如花,却没有什么头脑,急躁、傲慢、固执己见,德行并不讨人喜欢。
    阿珂是个典型的塑料花瓶,除了长相几无长处,在床上也必定形如僵尸、索然无味,韦小宝在短期内或者会百般讨好,时间长了很有可能第一个嫌弃她。
    纵使貌比天仙,也经不起长时间近距离的审视。没有内涵做辅佐,再漂亮的女人也难维持长久的魅力。

    曾柔,人如其名,性格温柔、少言寡语,但她用情很深又极有原则,她爱韦小宝,但在他做出没品格的事的时候敢明确表示鄙视并予以阻止。
    她的感情是通过行动而不是语言或者表情来表达,这需要一个同样深情而且细腻的男子才能体会并予以回应,这让我很难理解她会爱上韦小宝这个三心二意的小流氓。
    就夫妻关系而言,她实在是一个家庭可以托付的对象,也是丈夫的好帮手,但她在两人单独相处时也必然是一个不肯越雷池半步的伴侣,以满足对方的欲望为目的,但严守一个“正经”女人的底线,绝不接受一切令人羞耻的花样。

    双儿,一个可爱、娇俏、善良、忠诚的小丫头,她陪着韦小宝出生入死,并且数次救他于危难,是他生死与共的女子。
    她崇拜韦小宝,一切以他的利益和意愿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为了他可以委屈自己甚至可以以命相搏,因是之故,她也是唯一一个韦小宝敢以身家性命相托的女子,如果只能在七个老婆中留下一个,双儿是韦小宝毫不犹豫的选择对象。
    双儿在两性关系上完全是个懵懂少女,性格也比较羞怯,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那种热情奔放、百无禁忌的成熟女子,但她的好处是不会拒绝自己的男人,她可能不懂得主动,但会很乐意配合、顺从男人并且从中体会到乐趣。她以满足丈夫为最高目标,又能从中收获快乐和幸福,这能给男人更多的满足感。
    所以在大多数男人眼里,她可能是最理想的女子,无论做情人还是做老婆---呃,吃软饭的男人例外,因为这个小丫头自己就是个没主意的人。

    小郡主,没落贵族家庭出身,天真纯洁、温柔体贴,虽然很受娇宠,却没有养成坏德行。
    她还是一个幼稚的小女孩儿,对男女之情知之甚少,在两性关系上完全是一张白纸。
    郡主对韦小宝来说更像一个招人怜爱的小妹妹,他对她没有太多非分之想,而她也只将对方视为可以提供安慰和保护的好朋友。
    这样的一对男女,其感情绝对称得上纯真,但却一定极不稳定。
    作为人妻,小郡主是待开发的那一方,闺房之乐对她来说完全是陌生的领域,这需要另一方耐心地寻找合适的方法和途径,而男人是否肯费这个功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女方的观念和态度,这给两个人的关系带来极大的不确定因素。

    从少年到成年,这个过程有时缓慢,有时又会突然跳跃前行,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在年轻时候并不一定清楚自己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伴侣,也不明白什么样的伴侣才适合自己,而这两个答案要同时满足双方,则寻求起来难上加难。
    真正解开这个二元方程的男女,实在不多。
    值得庆幸的是,在一对夫妻间,除了男女之情、之性,还有很多能让我们寄托的东西,比如亲情和友情,虽然它们无法代替前者,但总是能成为双方矛盾的缓冲。
    极端地说,相当一部分的中国式的家庭其实是亲情占主导地位的三人组合,但在共同抚育后代的统一愿望下,即使缺乏爱情也能长期维系,这是中国人才能做到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话也只有西方人才相信,中国人压根不会理它。
    我并不推崇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无奈地承认它已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如果这篇 又臭又长的文字能给一些人以启发和警醒的话,那么我也会小小地开心一下。
    (全文终了)
    家母住院,楼主时间不自由,等找到空闲再写。抱歉抱歉!
    上路2016: 黑名单 举报 2017-11-13 19:44:29 评论
    评论 龙甲山:有几个人能走到你的内心?

    ----------------------------------------------------------------------------
    关于上路这个问题,我本来只准备了一个简单的词:没有!
    后来想了想觉得这看似干净利落的回答仿佛有些不对味,于是准备长篇大论专门写一写,及至将老母亲接回家,再回过头来兑现承诺。
    写了一段突然发现写这些东西太过艰难险恶,不是词不达意就是言不由衷,所以决定暂时放弃,先去学习学习再说。
    食言而肥,对不住了!
    呃,楼主买了一堆心理学方面的书来读,还准备报一个心理咨询方面的班去当老学生。

    不过楼主会天天来看这个帖子,各位随意,有话题要说的尽管提,楼主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老母亲的出院手续还没了结,老岳母又住进去了,这俩老太太轮着来,我跟老婆疲于奔命。。。
    所以今年的互联网大会没时间没心情关注,不过我猜新东西新想法大概不会太多,一则因为现在互联网大佬们已经平安度过高速发展的危机阶段,是时候享受一下簇拥拱卫的优越感了,二则近年流行玩资本游戏,创新这个词离他们越来越远---可以用钱解决的事,为什么要费力?三来如今的创业团队最高目标通常是让巨头们收购他们的创意,从而可以轻松拿钱走人,既规避竞争打压,又逃脱创业风险,何乐不为?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科技大佬还是传统巨头,在过去的一两年都有向政府靠拢的强烈趋势,我不知道这是出于他们的本意还是收到了某种暗示,总之他们正在走上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企发展之路:一方面依附于权力,另一方面又充分利用权力揽获更多特权。
    在这种状况下,曾经成就了他们的创新,就变成了费钱耗时的鸡肋。接下来,大佬们更愿意选择的方式,就是同时挥舞着资本和特权两根大棒纵横捭阖,一方面继续捞取财富,一方面享受人间至福。
    我想特别推崇一下埃隆马斯克,至少他不想被困在地球这颗银河系边陲的小行星上,他在尝试着飞出地球----即使他这辈子去到火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霍金想探索另一个恒星系,一个俄罗斯大佬就掏钱了,我想马云绝不肯为这种不可能吹糠见米的事出资,而马化腾在拼命制作手游,因为那是下一个掘金的好去处。
    人有什么样的境界,资本也就有什么样的方向。所有的财富只是在地球上从一个人的兜里转到另一个人的兜里,真是令人扼腕。。。
    我最近沉迷于心理学的研究,不,说研究未免太抬举自己,应该说正在试图了解。
    客观原因是,我自己的老婆得了抑郁症,而母亲在两个月前也被诊断为焦虑症,周围的亲朋好友又大多存在各种心理和情绪上的强烈波动,像我这种心如死灰的人少之又少---呃,问题是,我怀疑我自己的这种状态也属于某种心理疾病。
    主观上说,我曾经花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地球、太阳系、银河系、黑洞、超新星、量子物理、弦理论、平行宇宙。。。这让我对物质世界的好奇心基本上得以满足,剩下就只等着天文物理学家、NASA和马斯克他们带来新消息了。
    浩如烟海的世界有两个,一是前述的宇宙世界,另一个是深不见底的内心世界,关于后者我完全一无所知,这是我最近行动的动力来源。

    最近一周已读完《心理学史》、《心理学入门》、《心理学与生活》,重读《梦的解析》,并订购了另外十几本相关书籍,相信不出一个月我就能成为一个心理学的门外汉了,然后。。。
    然后我要去考一个心理咨询师的牌照(这大概是我在该领域能走到的最高点了),再然后,也许可以帮助身边的人---对于一个坐吃等死的老家伙来说,几乎算得上唯一有价值的善行。
    这就是一个五十岁大爷的近期规划。
    去年七月某日,我给刘颖打电话,问她家公主打算去哪所大学读书---我知道她那个学霸女儿的选择几乎能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伊说:已经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
    恭喜完后我问:要不要师兄弟姐妹来朝贺一下?
    伊停顿了一下说:行啊,回头我安排好通知你们。
    我顺口问了一句:子建最近在做什么?
    伊干脆利落地答道:不清楚。
    这话语中的调子和情绪可不是刘颖的风格,我心里一沉,立时升起一种不祥预感。

    看过原帖开始部分的人大约还记得,刘颖是我在毕业后工作单位的师妹,她老公就是当年曾经给过我帮助的郭子建。
    同时进厂的大学毕业生有好几十人,跟我关系好的有五个,当中数我年龄最大,所以我有四个师妹、一个师弟。
    午休只有一个半小时,不能同时满足吃饭和睡觉的双重需要,所以我们几个总是一起吃午餐然后在某个办公室里聊天或者打牌混到下午开工。
    刘颖被排成小师妹,并非因她年龄最小,是因为她长得娇小玲珑,而且性格活泼可爱,有点孩子气。
    她再三抗议,对年龄最小的师弟尤其不服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谁也不能在对方说话的时候伸手去扭人家的舌头。
    身为小师妹,当时的刘颖却是我们中唯一一个有明确恋爱对象的人。
    她的热烈的追求者就是郭子建。

    子建个头不高,一张圆脸上还星星点点地分布着雀斑,要给个帅的评价的确有些勉强,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刘颖起初并不接受他。
    但是子建性格开朗,长于各种娱乐活动,除了相貌平平,实在是一个站在潮流浪尖上的有为青年。
    子建从高中二年级开始追求刘颖,直到大学毕业才喜获美人一诺,这令熟悉他的人暗自称奇。
    据我的观察,像这种锲而不舍的事,他这半辈子大概只干了这么一次。

    公允地说,刘颖也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姑娘。她的五官尚属精巧,但皮肤有点黑,加上身高欠缺,这让她很难立足于美女行列。
    伊还有点公主病,爱撒娇发脾气,但是活泼伶俐的性格为她加分不少,在喜欢她的人们看来,足以称得上娇俏可爱,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师弟师妹中,刘颖跟我最投契,除了父母,她完全把我当成子建之外的第二个撒娇对象,当然,承担此重任的副产品是,我也是她第二个撒气对象---每当跟子建闹矛盾的时候,我就得充当她宣泄不满的垃圾桶。
    我一向是聚会活动的消极分子,但是自那天跟刘颖通完电话后却一反常态数次催促她抓紧安排,当然不是垂涎于一顿饭,我急切地想知道她和子建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须知这两个人跟我都有深厚的情谊。
    地点在刘颖家所在小区外面的一个普通餐馆里,这充分反映出她那种迫于无奈的心境,以至于我有点后悔逼她太紧。以刘颖的习惯,这种饭局起码也要找一家上档次的海鲜酒楼。

    六个人全部聚齐还是七八年以前的事了---毕竟大家上有老下有小还夹在工作单位的中层,每次相邀,总有一两个人不能赴约。
    本该作为主角的女儿和她自豪的父亲如我猜想的那样,没有出席。这让我更加确信小师妹夫妻俩一定出了问题。
    女儿出去旅游,老公在工地上不能回来,刘颖用这样的理由搪塞,并且强调今天只是兄弟姐妹聚会,没有别的事,至于女儿读大学,只接受祝福不接受红包。
    虽然甚感意外,但大家还是很快沉浸在难得一聚的快乐和兴奋之中,一边吃饭一边聊起近些年彼此的情况。
    我这几个师弟师妹,都是聪明能干的角色,但在婚姻家庭方面却也都颇多不顺,每个人的经历收集起来足以写一部令人唏嘘的小说。

    大师妹珂长一张方脸,身材也是长方形的,体重数十年来不增不减,始终卡在丰满与肥胖之间,令人钦佩的是,她对此毫无压力,对亲友祛脂减肥的忠告不屑一顾。
    好在她皮肤白皙细腻,笑起来双颊还有两个好看的酒窝,很容易让人忽略她那不符合时尚潮流的身材。
    珂虽然不重视穿着打扮,但总是能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大方得体。她说话慢条斯理、待人处事稳重温和,像一个平易近人的女干部。
    呃,事实上,她早已是一个副处级女干部了。

    珂当时的恋爱对象是烟厂一个技术干部,据说仕途一片光明。
    颇具戏剧性的是,他们俩与我那个拜把兄弟张小华是初中同学,并且张与男方关系极好。
    据张小华说,珂和男友他们两家是世交,很早就订了一个口头上的娃娃亲,而他们俩一直相处融洽,家人固然认定,外人面前似乎也默认了彼此的身份。
    大约在96年,这对在恋爱道路上长跑十年的男女终于让双方父母舒了一口气、也让我们这些耐着性子等待多年的吃瓜群众盼来了喝他们喜酒的机会。
    我这个不爱动嘴却特喜欢瞎琢磨的好事者,在婚礼现场有种令人不安的观感:两位主角眼角眉梢上的喜悦之情,似乎还不如吆五喝六的观众来得浓烈。
    悲观的猜测很快就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证实。

    自我冲冠一怒把职辞之后,师弟和三个师妹一个接一个以各种方式离开那个厂。
    刘颖去了广东找郭子建,珂调到市里的外事部门工作,三师妹方下海经商,二师妹孟成了唯一留下的人,这几个人后面都会提到。

    珂新婚不久就在电话里跟我们告辞,她申请去了太平洋上某岛国工作,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珂在六个人里年龄排序仅次于我,却比我更威严,师弟师妹们对她很是敬重,所以对她的决定不敢多问,只是叮嘱她注意安全。
    一去三年,珂甚至都没有回来过一次,据说在异国工作异常勤奋,深得好评,这倒跟她一向的风格很相符。
    此后跟我们几个的联系渐少,只隐约听说回国以后,珂仍然回到原单位,职务得到提升,之后很快离了婚。这些事在后来相聚时她只字不提,我们也没问。
    又过了几年,我和张小华聊天时无意中提起珂,他才将这个离奇的故事原原本本讲给我听。

    珂一直爱着她那个订了娃娃亲的男友,这一点从高中起就没变过,但是男方在工作以后就有了另外的想法,他渐渐感到并不爱珂,他对她的感情更像兄妹情。
    作为一个并不粗糙的女性,珂自然早就察觉到了,她一直试图将双方的关系往婚姻的道路上拖拽;男方也不是无情无义的人,很配合珂的努力。
    “最终他还是感到力不从心,无法把她当成女朋友。”张小华感慨地说,“一个男人无论对女人多好,如果没有占有对方身体的想法,那就不是爱情。”
    话糙理不糙,我觉得张小华的话相当有道理,但是我的脑子里仍然有一种或许很小人的想法,这是不是嫌弃珂身材不佳的借口?
    但是纯洁的珂并不懂得这个道理,或者她即使懂得也会坚持自己的想法。

    “先结婚,过一段时间以后再离,咱们俩就互不相欠!”
    这就是珂当时对男友的要求。
    对张小华来说,这个要求简直匪夷所思,我却能够理解。
    珂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在亲友面前扮了多年的璧人,男方突然变卦,这在她是无法承受的。她要的是一次完整的过程,对结果却并不在乎。
    珂表面温和,骨子里却极其坚韧强硬,连我都有些忌惮。我甚至怀疑这种性格是不是男方打退堂鼓的另一个原因。

    男朋友一如既往地答应了,他已经习惯事事照顾她的感受、包容她保护她,或者正如张小华所说,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宠溺,而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正常反应。
    珂以她严谨的风格早已安排妥当,婚后没多久就出国工作,以此避免这段并不由衷的婚姻给双方带来的尴尬,也能减少他人说三道四。
    三年后她回国,离婚。一个完整的周期于焉画上句号。

    “珂离婚的时候还是处女。”
    张小华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促狭的表情。
    这也符合珂的性格,她只要过程,而把身体交付给并不爱她的男人这样的结果,一定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
    但是我的专注点也不在此,我盯着张小华看了半天,断喝道:“你还有什么瞒着我?”
    张小华回过神来,笑着对我说:“段文,也就是珂的前老公,曾经说过,如果珂愿意,他会将这段婚姻维持下去。”
    我摇头道:“珂是一个另类的女子,对她来说,形式比实质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如果手臂上长了个瘤子,她宁愿用纱布层层包裹,也绝不允许因为做手术而留下一个难看的疤----即使这样可能会导致一个更大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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