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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原创悬疑推理小说《通灵悬案》[第5页] |
作者:荀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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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家里有事,小区一直在封闭,前天刚刚解封,老岳母着急要回东北老家,有点忙。 不过今天已经忙完了,即将更新,结局在即。 |
真心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催更。 实在抱歉,我自从元旦前夕不小心得了面部神经麻痹,俗称面瘫。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针灸治疗,略有好转,但是近期以来,由于面部神经和肌肉麻痹,导致眼睛干涩,流泪,不能正常闭眼睁眼,医生嘱咐我不许长时间看电脑,看手机,家里人看管的很严,所以更新受到了影响。 今天开始我已经开始恢复写字了,明天一定会更新,剩下的内容,大概还有四章左右就完稿了。 再次谢谢大家,我爱你们! |
第三十六章 / 一问换一问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毒药是毒药,麻醉是麻醉,他俩不是一回事儿。”老景语重心长地谆谆教诲:“但是不管是毒药还是麻醉,一般情况下,都具有刺鼻的气味和较强的挥发性,没有哪个人会蠢到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还愣要拿起毛巾往自己脸上抹的……” “不对,不对。”金明大声反驳:“老马特殊,他鼻子不通气儿,因为车坏了,漏油,刺激的。” 老景苦笑:“一是一,二是二,你不要愣把这两件事往一块儿拧巴。因为浴室里只有一条浴巾,就算是有人在上面下药了吧,但是他可没法确定谁会先用到这条毛巾,万一是编剧先用的,岂不是把荀鹿老师先毒死了?可是他现在不是还好好地活着吗……” 金明和老景一人一句,唇枪舌剑地争辩着。 我不想看他俩掐架,也不想再去看尼洛和小浩幸灾乐祸的样子。只好三分真七分假地揉搓着太阳穴,趴在桌面上装死。 更让我感到痛苦纠结的是,我终于意识到,很可能因为我刚刚口无遮拦地怀疑和指证而丢掉了价值五万块的编剧合同。 我不知这是不是由于药物导致眩晕的后遗症?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他妈的绝对就是逞能的代价! 但是,这并不重要,即便没有这五万块钱,我也不至于饿死。相比起来更加迫在眉睫的是,我面临着涉及杀人的嫌疑。 好吧,我必须振作起来,摆脱眼前的危机,以后的事儿去他妈的再说吧。 刚才老景拦住我的话,强调说,浴池里只有一条浴巾,他看得清清楚楚——这话不对,浴池里肯定有两条浴巾。 虽然在我的记忆中,实在回忆不起来浴室里到底有几条浴巾,但是,我有确定的旁证可以说明这一点。 首先,昨天晚上,小浩和老马在浴池跑了很久,他们俩回到餐厅吃烤串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回来,这就说明,浴巾和其他洗漱用品都留在了温泉馆里。 而不久之前我和老马说去泡澡的时候,老马和小浩都在场,但是他们俩谁都没有提起要准备浴巾,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俩都知道浴池里有两条浴巾,而且都是给男人用的。 其次,就在刚刚,我说到小浩也有投毒的嫌疑,浴池里有两条准备好的浴巾的时候。小浩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一句话:没准儿是老驴准备的,他是老板,应该准备这些东西吧。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这足以说明,小浩自己承认了浴池里有两条浴巾。 我为什么如此执着地纠结于浴巾上是不是被下了毒?原因也有两点: 首先,即使暂且不考虑投毒的动机,到底是为了大美还是为了夏默?仅仅就可能下毒的地点来判断,如果是在浴池之外中毒,那么老驴的嫌疑最大。如果是在车里中毒,那么尼洛的嫌疑最大。如果是浴池之内中毒,那么小浩夏默的嫌疑最大。 但现在看起来,尼洛应该可以排除。因为如果车内的漏油就是投毒,通过呼吸中毒的话,那么尼洛也无法幸免。而在这个过程中,只有老马产生了不适反应,但尼洛浑然无事,可见漏油只是一次意外事件,那不是投毒。 |
所以,在目前老驴失踪,暂不考虑的情况下,我必须首先假设是小浩或者夏默下毒。这他俩能够有机会下毒的,现在看起来也只能是在洗漱用品中。 而我在浴池中发现的洗漱用品业也只有三样——两条浴巾,一瓶沐浴露,一瓶洗发水。 但显然,都要没有下在沐浴露和洗发水里。因为我进如浴池之后,没有用过沐浴露,也没有洗头——我说过了,我现在是个大光头。但我还是出现了短暂的轻度症状,我进入眩晕状态,近乎昏厥,产生了幻觉。 现在仔细想来,我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微量中毒,或者是剂量不足的麻醉,我还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种? 也许是因为时间久了,药性挥发了,浴巾上的残留剂量不足,所以没能让我陷入更深的昏迷。 老景有一句话说的很对,但有一句话说得也不对。这世界上迄今为止,确实没有有什么能够涂抹在纺织物上,通过擦脸就能使人中毒,而且还没有任何刺激性异味的毒药。 但是,正如他自己说的,毒药是毒药,麻醉是麻醉,他俩不是一回事儿。如果浴巾上被涂抹的不是毒药,而是麻醉剂呢? 现在被广泛使用的麻醉剂七氟烷,就是一种吸入性麻醉剂。 关于这种麻醉剂,前一阵子还闹过异常很轰动的新闻——广东某市的壹名打工妹,被其上级迷晕,强奸致死,而迷晕的使用的手段就是在手帕上涂抹了七氟烷捂住口鼻。 这新闻爆出后,很多医疗行业内专业人士,尤其是麻醉师们却对消息真实性产生了质疑,因为既使作为麻醉剂,捂住口鼻导致昏迷,也需要长时间,大剂量才能做到,类似新闻中所说的十几秒就导致昏迷了,更像是武侠小说中蒙汗药,一点都不科学。 于是,一位视频博主为了验证这个传闻,自己通过网购居然卖到了一瓶七氟烷,然后开了网络直播,通过视频向无数观看的网友亲身验证,手帕沾染七氟烷捂住口鼻,到底多长时间能够昏迷。 在直播中,这位播主用沾染了七氟烷的手绢捂住自己的口鼻,大概用了接近一分钟的时间,才让自己“昏迷”过去。 但事后还是有很多医疗专业人士对此提出了质疑,而那位播主也出面道歉,称自己确实有些表演的成分,如果真正造成昏迷,还得使用更大的剂量和持续更长的时间,而且效果还不能确定。 当我得知这个新闻后,颇感好奇,身为一名推理作家嘛,总有些怪癖——于是我很好奇地查阅了大量关于七氟烷的资料,当然,这会儿七七八八也忘得差不多了。不过,有一条我却记得很清楚,七氟烷对心脏有抑制作用,在不当剂量使用情况下,可能会诱发心脏病。 这一切乱七八糟的想法在我脑海里轰轰烈烈翻翻滚滚,却只在电光石火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几乎在一刹那就做出了判断:浴池里肯定有两条浴巾,老景肯定在忽悠我。 |
浴巾上肯定被下了药。但不是致人死命的毒药,而是麻醉剂。既使不是七氟烷,也是类似功效的东西。 下药者的目的并不是毒死老马,而是诱发他的心脏病,让他吃点苦头,得到教训。 所以,这个下药者九成九就是小浩。 到目前为止,这些结论依然还只是粗枝大叶的推断,还有很多细节无法自圆其说,但是我暂时不想去澄清梳理。 因为我刹那间意识到一个更重要但问题——为什么老景在我说出最关键的推论的地方打断了我? 很显然,打断我的目的,就是排除我对小浩的怀疑。 老景为何要帮助小浩?动机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尤其是当老景对小浩冷嘲热讽“只是个无所事事的富二代”的时候,小浩几乎就要勃然翻脸,但还是忍住了。 他一个大集团的太子爷,身价不菲的富二代,凭什么要对一个退休老警察忍气吞声? 无数条线索茫然无绪,百转千折将我围绕,我鬼迷心窍似的灵光闪现,合理的解答只有一个…… 我从杂乱的思绪跳跃中清醒过来,再次扭头盯着老景。 老景正在和金明无休无止地掰扯,但看到我的一瞬间戛然而止。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老景问。 我迷迷瞪瞪地笑笑:“我饿了,我想涮羊肉。” 老景轻轻地叹息,眼神很复杂地环视了一圈众人。 尼洛伸着右手的小拇指用指甲一下一下地剔着牙花子,啧啧有声:“别看我,我吃鱼丸粉丝都吃饱了。” 夏默期期艾艾地说:“我还没吃呢,我也想涮羊肉。” 小浩什么也没说,只是冷冷地盯着我,显然余怒未消。 我转向金明:“你呢?” 金明苦笑了一下:“我从今儿一大早跟你出去,也是水米没进呢。” 尼洛冷笑了一下:“你不怕有毒了?” “你都没死,我怕个屁?”金明恨恨地说。 老景咧嘴,无声无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行,我去给你们找羊肉片去……其实我他妈的也饿了。” 他双手撑着桌面,艰难地起身:“来,编剧老师,求你帮我个忙。” 他给了我一个眼神:跟我出去。 “我们不是不能随意走动么?”尼洛嘟囔了一句。 “我是警察,我需要他走动,他就能走动。”老景笑嘻嘻地反怼。 尼洛不服不忿,但是无可奈何:“行,你是警察,你说了算,我无话可说。” 金明欠了欠身子,想要站起来:“我也去吧?帮你拿东西。” 老景冷峻地摆摆手:“不用,你有更重要的任务,帮我看着这个现场。我们出去的时候,任何不准交头接耳,不许私下说话。” 金明一愣,苦笑:“这我怎么看得住啊?” 老景走到金明身侧,伸手拿起了桌面上那架照相机,摆弄了两下,又放回桌面上,低头调转了一下角度。 “我已经打开了录像模式。就放在这儿,我们出去的时间也不会很长,等我回来就检查视频。”老景漫不经心地笑道:“我要是看到你们鬼鬼祟祟地聊天了,可能就麻烦了。” 夏默顿时满脸堆笑:“警察叔叔,你放心,我们一定乖乖的,不说不笑不走动,一定会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儿……你快去找羊肉吧,我都要饿死了。” |
老景再次扫视了一遍每个人,每个人都很安静,老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步履蹒跚地向餐厅门口走去。 我匆匆地起身跟在他身后,走了出来,穿过走廊,来到门厅。 老景忽然站住了。 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羊肉在库房里,不在这儿。” 老景无声无息地盯着我,眼神阴冷凄厉,我心里蓦然一惊,恍如有个浑身毛乎乎的怪物在我心脏里惊醒,针样的毛刺扎透我的心房和动脉,浑身血脉恍惚骤停了一下。 他轻轻地地啐了一口:“呸,你当真就是个吃货。” 我完全不知道他为社么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不敢回答。 老景的眼神渐渐缓和,却又转变为一种很复杂的情绪,慢慢地瘫坐在沙发上,四仰八叉,尽显疲惫。 “怎么了?”我试探着问。 “你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想问我?”老景淡淡地说。 我在他对面慢慢坐下,瞬间思忖了一下。既然局面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也就无所顾忌了。 “没错,我有很多疑问”。我盯着他,说:“我想,你是不是也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我。” 老景微微点点头,没说什么。 “谁先问?”我说。 “一个问题,换一个问题。”老景说:“一人一问。你年轻,你先来。” 好吧,既然老景这么坦诚,我就不藏着掖着了。 “第一个问题,小浩到底是什么人?”我问道:“他跟你是什么关系?” 老景轻轻地笑笑,很开心的样子:“既然你都这么问了,我想你也应该猜到了吧?” “我猜,他是另外一个‘刺马’,对吗?”我说:“他跟我一样,是你埋伏在老马身边的眼线。” 老景点点头:“没错,你猜很准,这也很好理解,我是个资深刑警,我要对嫌疑人布局,不可能临时抱佛脚安排一个线人,我必然早有准备……但是,你怎么猜到的?” 我有些得意地笑笑,毕竟这种灵光一闪的推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其实很简单,今天上午,在纸扎店聊天扯淡的时候,好不错曾经提到过,两三年前,你刚到镇子上当协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她见过我们开的那辆别克商务车……” 老景还是没说话。 “好不错说,那天晚上,他们几个人在大老李的面馆喝酒。二鬼子喝醉了,出门看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白色的别克商务车,他就在人家车身上吐了一堆腻糊,还踹了一脚。” “那天晚上,二鬼子就醉倒雪窠里,差点儿冻死,是我救了他。”老景平静地说。 “所以,那天晚上,就是小浩开车来镇上见你,对吧?算是接头么?”我问道。 “没错,小浩要来见我,他不能坐火车或高铁,因为身份证会被查出来。”老景说:“老马这家伙非常精明,不能让他发现一丁点儿破绽。所以我让他开车过来,反正他们家有钱,车多。” 他看着我,居然一瞬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时候我刚到镇上,当上协警,为了装积极,我不能随意离开,所以只好叫小浩主动来见我。毕竟他也得熟悉熟悉情况不是?” 他短暂地沉默了一下,我趁机接着说下去:“其实,二鬼子在你们车上呕吐的时候,你就在车里,对不对?否则,他走了之后,你怎么会准确地知道他在哪儿醉倒,差点儿冻死?” 老景还是没说说话,点点头,算是默认。 “你为什么要选择小浩当线人?”我接着问道。 |
老景轻笑了一声:“我说了一问换一问,你已经超标了,现在该我问了。” “好吧,你问。” 老景思忖了一下,弓起身子凑过来,我蓦然感到一种逼迫感。 “老马临死之前,到底跟你说了些什么?” 我下意识地一凛,伸手攥住了裤兜里那个钱包。 老将明显注意到了,但是他并没有揭穿。 “我真的记不清了。”我很认真地回忆着:“那时候我头昏脑涨,眩晕,但是又有一点点快感,我觉得那很可能是轻度中毒的症状……” 老景冷冷地打断了我:“我是问你老马说了什么,不是问你爽不爽?” 我有些吃瘪,但还是回答道:“我迷迷糊糊中,只记得老马在不停地说,你想想那两个名字,名字……” 老景猛地扑过来:“谁的名字?” 我吓了一跳:“我不知道。也许他说了,但是我没听清,总之,他只是说两个名字,两个名字。我当时很懵,还以为他说的是古月生和古清星,但后来一想应该不是的,因为古家父女俩的名字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每个人都知道。就算清星俩字里暗含着月生两个字,那也不能算是什么密码。” 老景慢慢地缩了回去,一瞬间又显得很疲惫,苍凉。 “该我了吧?” 老景点点头。 “小浩为什么会成为你的线人?你和他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你提问得不对。”老景慢吞吞地说:“你知道我已经快六十岁了,而小浩才二十多岁,我们之间,能有什么密切的交集?” 我点点头,豁然开朗:“我明白了。你和小浩的父母是什么关系?” “小浩的母亲,我不是很熟,接触不多。”老景说:“但是他父亲,你应该知道的。” “我知道,大企业家,大富豪,地产商,有钱人。”我说。 “不完全是。”老景苍凉地笑了一下:“小浩的父亲,苏大老板,在成为商人之前,也曾是一名警察……” 他再度俯身过来,凑近我耳边:“刑警。” 刑警? 我一下子恍惚了,我真没想到,小浩的父亲竟然曾是一名刑警。 “没错,他爸爸不但是刑警,还是支队长,而且,是我的老领导。”老景说:“你记不记得,当时警方在师范大学深入排查,通过一张租书卡查到了你。” 这一瞬间,我浑身恍如触电一样,激灵一下差点跳起来。 我明白了,二十年前那天来到寝室给我做笔录的男刑警,就是小浩的爸爸。 如果是这样,我就一下想通了。 前天晚上,在金玉大厦一楼餐厅,我跟小浩,夏默和尼洛第一次见面时,我跟他们讲起师范大学碎尸案。 当时小浩就跟我说,十多年前他就在曾经在父亲组织的酒局上,听一个曾经参与侦办这案件的警察讲述过案情细节,把年幼的他吓坏了。 那是因为时间太久了,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记忆不清,当时给他讲述案件的不是某个警察,而就是他的父亲。 这就说得通了,为什么小浩跟他爸爸一提起这个剧本,他爸爸就痛快的同意了,又是给钱又是派人的支持。 也许这也是小浩爸爸作为刑警的一块心病吧? |
“因为我曾经和他爸爸是同一队的刑警,所以小浩还是个小屁孩的候我就认识他,他跟我也很亲.但那都是他小时候的事儿了,后来,我离开了刑警队,回到派出所,就渐渐疏远了。” 老景接着说:“后来,他爸爸辞职下海,从商,老马也投奔过去。跟着苏大老板混。随着生意越做越大,老马也贪心不足蛇吞象,越来越胆大妄为,不但侵吞欠款,吃拿卡要,甚至有恃无恐,不把小浩爸爸放在眼里,在公司里指手画脚越来也明目张胆。” 我琢磨一下,说:“应该是老马拿捏住了苏老板的把柄?” “他们这种做生意的,谁没有点把柄?”老景冷笑了一下:“但是小浩渐渐长大,看老马就越来越不顺眼,所以他老想着教训一下老马,给他爹出口气,最好是能让他今后不能上班做事,但也就仅此而已,这孩子绝对没有杀人的胆量。” “所以你是知道的?”我急了,几乎是吼道:“你知道小浩要下手祸害老马,但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滚你妈蛋!”老景狠狠地反啐一句:“我他妈的虽然退休了,但我还是警察,,我能干这种事儿吗?小浩几天之前确实跟我提到他有这个想法,但是被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也明白了……毕竟他还是个挺懂事儿的孩子。” 我们俩都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缓了一口气儿. 他思忖了片刻,喃喃地说:”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挑明了。当初我是利用了小浩这孩子,我跟他说:他帮我刺探老马,搜集线索。要是能找到蛛丝马迹,我就能帮助他把老马从他家的企业里踢出局。但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小浩甚至开始着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自己动手对付老马,于是我严厉的批评了他,他最终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我知道,就是星期天那天下午,你临时坐火车离开伊通河镇去了省城。”我接着说:“你去省城就为了教育小浩的。所以第二天你没有及时赶回镇上,也就是那一天,二鬼子去镇储蓄所存了一大笔钱,很多人都知道,而你却不知道。” “没错。那一天,小浩给我打电话,是他想出手教训一下老马。我有点儿慌了,就临时去了滨江市。” 老景叹息着说:“如果小浩动了老马,那么这多年我的隐忍和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下一个疑问接踵而来,之后还伴随着下一个疑问,又是一个疑问、 如果小浩被老景教训之后,已经不打算对老马下手,那么他为什么又要在出发之前暗示我对老马“放鸽子”? 如果小号只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孩子,他根本没有杀人的心思,只是想单纯的教训一下老马,那么浴池中的毒药,活着麻醉剂到底是谁下手的? 真的是老驴吗?或者只是小浩觉得一个简单的恶作剧,出口气而已,他赌气违背了老景的批评,简单地动了点儿手脚,但却意外导致了老马的死亡? 如果小浩意图教训老马是为了给他爹出气,想把老马从集团驱逐出局,那么夏默跟这事儿又有什么关系?这个白痴一样的姑娘到底参与了什么?她对于老马的厌恶是因何而起的? 当然,以上种种都是细枝末节,说不重要真的不重要,而最重要的一个疑问又回到了原点上——老景一再说,如果小浩对老马动了手,小不忍乱大谋,他这么多年的隐忍和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那么。这么多年以来,他不依不饶地死死盯着老马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只要弄清楚了这个问题,其它的疑问都会迎刃而解。 |
我要感谢老景给我一问换一问的机会,我觉得,我已经渐渐接近了这个问题,很快他就会给我一个答案了。 我正想一鼓作气追问下去,老景摆摆手,反问:“下一个问题该我了。” “好吧,你问。” 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不急不躁,既然已经接近尾声了,我更要保持一颗平常心。 老景舔着嘴唇,咋摸了一下,缓缓地说:“下一个问题……刚才在浴池里,你是不是拿走了老马的东西?或者,拍了他的尸体照片?” 我遽然一惊。 “别紧张,我都看到了。”老景像只老狐狸似的奸笑:“刚才你下意识地攥住了裤兜,那里面有什么物件儿?” 还能是什么呢?是老马的钱包,里面装着一厚迭钞票,还有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照片。 就在这一刹那,我的脑子再一次灵光炸裂,仿佛灵魂又被电流击中了。 但是我已经波澜不惊了,这半天以来,每一次顿悟,每一次转折,已经锤炼了我的神经,我越来越习惯于这种突如其来的一惊一乍了。 我慢慢地把手伸进裤兜,往外掏出那个钱包,眼神却盯着老景,情不自禁地嘿嘿笑出声来。 老景有点愣,狐疑地问道:“你笑啥?好像有什么猫腻似的?” “我能不能先插播一个问题?”我说。 老景狐疑地点点头:“问吧。” “我记得,咱们在大老李面馆门前聊天的时候,你深情地回忆起你的梦中情人,平生真爱,你的法医师姐。” 我故意慢悠悠地说下去:“你说,你们俩真心相爱,但是有缘无份。因为她早已经结婚,嫁给了一个公职干部,那个男人不但风流成性,而且一直虐待师姐,真不是个好饼……” 我终于拿出了那个钱包,用一只手指把它轻轻地按在沙发扶手上。 “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男人,他是谁?”我悠哉游哉地说。 老景慢慢挺直身子,死死地盯着那个钱包,深思凝重,不动声色,看不出任何一丝丝惊喜,悲伤,或恐惧。 |
首先向各位关注,支持和催更的老友们说声抱歉。 这一章几乎延迟了三周之久,有劳各位费心惦记了。 说起来还是有点小原因,我因为面瘫的缘故,神经萎缩,右眼无法正常睁开,闭合,经常性的干涩,流泪,而前一阵子又在写这个故事,导致症状有些加重,所以一声严格限制我看电脑,看手机的时间。 没办法,我只能用语音录入软件口述,再从语音转成文字,再把文字交给我夫人整理,校对,修改。 但是祸不单行,我夫人做饭的时候,不幸把手上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淋漓——这样他也没法打字了。 我们夫妻俩,一个口述录音的不能看电脑,一个整理文档的不能打字,着实过了一阵子天残地缺的日子,所以耽误了好些天。 好在我们俩都在渐渐恢复中…… 再一次感谢各位老友的不离不弃,如果不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故事在五一放假之前会完工的。 附带说明一下:这一章故事里写到一个背景资料,一个打工妹没迷晕强奸,一个视频播主自己亲身试验麻醉剂迷晕。 这确是一件真事儿,这事发生在2021年。而小说里故事发正在2018年,时间声不吻合。 大我想大家都能理解,这毕竟是个小说,咱们不能强求它跟现实生活严丝合缝地对接,这就是个背景资料,起到个解释作用,千万别较真就好了。 |
第三十七章 / 枪杀 看着老景强行忍着心里的山崩地裂,拼命假装不动声色的惨样子,我的心中滋长出一种幸灾乐祸似的的恶毒。 刚刚那一瞬间,我忽然再一次灵感迸发,想起了老马钱包里那张合影照片上的女人是谁——对,我见过她。虽然事隔多年以后我对她的印象有点模糊,但是刚才老景追问我“有没有拿走老马的东西”的一刹那,我鬼使神差地恢复了记忆。 没错,就是三十年前,那个炎热的夏日的午后,在我们家乡的河岸上,给不幸的死者进行解剖的那个女法医。 也就是老景念念不忘的伤心人,他的师姐。 那天,女法医穿着警服,外面罩着白大褂,头上戴着警帽,脸上蒙着口罩,我本来看不清她的五官样貌,但好巧不巧的是,那个女人的眉心长了一颗嫣红圆润的朱砂痣。 怪不得我之前在浴池里拿到钱包翻看照片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女人似曾相识,这一下我终于想通了——老景的师姐的丈夫,就是老马。 老马就是个政法系统体制内干部,那时候他年轻英俊,想必也是个风流男子,这正符合老景的描述——该死的,其实老景当时暗示的已经很露骨了,我要是有一点脑子,当时就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 这张照片看起来已经已经有很多年了,而老马和师姐的样貌都显得很年轻。我想,这没准就是她们俩的结婚照。 老景漫不经心地拿起钱包,翻开,盯着夹层中的照片看了一眼。 他尽量显得很平静,但是我能觉察出来他的手有点儿情不自禁的颤抖。 “老马,就是你的师姐夫……”我说:“你们俩是死对头?情敌?” 老景深沉地地凝视着那张照片,没回答。 “你他妈但为什么要瞒着我?”我恼怒地质问。 老景总算呲牙下了一下,老奸巨猾。 “我可没瞒着你,你他么的又没问我。”他一下子恢复到老鸡贼的姿态,恬不知耻地狡辩。 我冷笑:“怪不得昨天你在车上查我们身份证的时候,老马的态度那么奇怪,原来你们之间还有这种绿帽恩怨?” “别他妈的瞎哔哔!”老景摸然厉声呵斥:“我们俩一只都是清清白白的,没有任何越轨。” 我轻蔑地瞪了他一眼:“嗯,身体没有,心里有。” 老景顿时泄气了,从情绪到姿势都干瘪了下去。 “不过我有一件事很奇怪。”我接着说:“昨天早上我们出发,接老马上车的时候,他亲口说,他是离婚独居……可不是丧偶。” 没错,我清晰的记得,老马上车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老景惨淡地笑了笑:“我师姐死后,老马耐不住寂寞,续了个弦。但是感情并不好,没到半年,就离了。从这点来说,他没有撒谎。” 我点头承认:“没错,他说的是事实,但不是事实的全部。所以,这也就意味着,老马和你师姐,他们两口子关系很好……” 我狠狠地盯着他:“并没有你所说的什么夫妻不和,对不对?” 老景平静地瞥了我一眼,不说话。 |
“其实,那些什么关系冷淡,家庭暴力,狗逼倒灶的破事儿,都是你自己添油加醋幻想出来的。你横刀夺爱未遂,就含沙射影造谣诋毁。” 我觉得我说的很恶毒,足以直戳老景的肺管子。 不料老景只是淡淡笑笑:“你不用激将我,我不上你的当。” 我苦笑一声,这次轮到我吃瘪了。 其实我刚刚在迅速盘算,如果我这个时候开口追问老景和师姐对于老马的怀疑究竟基于什么样的证据,以老景的老奸巨猾,他绝对会有一千种以上说辞把我打发了。所以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激怒他,让他失去理智,脱口而出。 但还是被他看穿了。 他慢慢地把钱包合起来,摆回沙发扶手上。 “我知道你想问些什么,而且事态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老马都死了,我也不需要再隐瞒下去了。”老景缓缓地说。 “我师姐和老马的关系,不像你猜测的那样。我师姐一直想和他离婚。但是老马却一直不肯。” 我说:“我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你师姐不爱老马,但老马却很爱你师姐。” 老景苦涩地点点头:“差不多。” “老马一直把这张照片珍藏在钱包里,可见有情有义。或者说,最起码不是个薄情男……”我思忖着说。 蓦然间,一个念头跳入我都大脑——如果老马对他的前妻恩深义重,那么,他跟夏默之间又怎么会有那种猫腻? 或者说,老马是个极具两面性的矛盾人物。毕竟在这世界上,一边在外面寻花问柳招猫逗狗,一边对家里的糟糠之妻不离不弃的男人也不是没有。 这么一想,我倒有点儿释然了。 “那些三角关系的破事儿就不提了,丢人还嫌不够吗?”老景抻了抻懒腰,一瞬间显得无比沧桑疲惫。 “我想,你现在最迫切想知道的一个答案,就是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在怀疑老马是吴鑫碎尸案的凶手,对不对?” 老景死死盯着我,我的心不由自主地怦怦乱跳,下意识地点点头。 终于说到最关键的那个问题了。 |
“这个事儿,还是要回到吴鑫碎尸案的起点上。”老景猛地瞪大眼睛,精光闪烁:“你觉得在这起碎尸案中,最大的疑点是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把我问住了。 好吧,我必须把这起案件再从头迅速梳理一遍——1997年12月26日晚上,滨江师范大学中文系自考大专班女生吴鑫从寝室里开,不知去向。直到九天以后,1998年1月4日凌晨被切割成接近一千多块碎尸,抛之于滨江师范大学周边的大街小巷。 二十年以来,几乎每隔三四年,网络上就有人把这起案件翻出来炒作一下,有些不着四六的谣言,说吴鑫在大学附近的书店里认识了一个“作家”,那天晚上她是被作家邀请约会,结果被作家的老婆,一个凶悍毒妇杀死,作家夫妻俩合作碎尸抛尸。 还有写别有用心的造谣,说她是被某个医学专家捉去做活体医学实验了。甚至有人说,她是被军队高官家的少爷谋杀了,只是出于追求刺激的变态欲望……这他妈都哪儿跟哪儿啊? 我想,除了警察之外,只有我知道吴鑫失踪的那天晚上去了哪里? 她去租书屋了,至于她在租书屋离开之后去了哪里?是有人约会?还是信步随行?我觉得除了死者自己以及真凶之外,这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了。 这起案子,从头到尾,凡是透露出来的消息,每一个细节都疑云密布,疑点重重,但是如果问起“最大的疑点是什么”? 我想,只能是一点。 “最大的疑点,我认为是,为什么碎尸要碎成那么多块?”我小心翼翼地地说。 老景看着我,沉默一下,点点头:“很好,你抓住了重点……你没有说什么跟作家出去约会了,被医学专家抓去去做人体实验了那些屁话。” 我尴尬地笑笑:“那些明显都是扯几把蛋,造这些谣言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那你说说,凶手为什么要碎尸?”老景接着问。 “一般来说,在谋杀案中,碎尸的目的就是三个。”我思忖着说:“一是,便于抛尸藏尸。二是,掩盖杀人痕迹,三是隐藏死者身份……” “第四呢?”老景问。 “第四就是,心理变态,单纯追求满足邪恶欲望。”我回答道:“但是在吴鑫的案件中,很显然这一点并不适用,这个凶手不是个变态杀手。” 老景的眼神闪了闪,笑笑:“哦,为什么?” “两个原因。第一,如果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手,不会只单纯犯下一起案件。就我所知的一些经典案例来看,变态杀手都会演变为连环作案,而且随着时间递进,必然会出现手段升级。但是吴鑫类型的案件,二十多年以来也仅有此一例,这基本就可以说明,凶手不是个心理变态。” |
“还有第二点呢?” “第二点,就是这个凶手很显然没做好杀人的准备,吴鑫之死,一定是个意外。”我一边迅速构思,一边慢慢说话:“所以,碎尸只是一种杀人之后的补救措施,无奈之举。” 老景咧嘴笑笑,看得出他对我这个结论表示认可。 “何以见得?说说你的理由?” “因为他没有准备好装碎尸的包裹。”我接着说下去:“碎尸被发现的时候,大部分是家用的普通黑色塑料袋,装成份量很少的一小袋。另外只有几个大包裹,双肩书包,上海旅行皮包,甚至干脆用上了床单。很明显看得出,这几样东西都不是事先准备的,只是他家里有,随手拿来装进了碎尸。” “如果不是他使用了双肩书包,抛尸在垃圾桶边上引起了怀疑,这个案件很有可能就被蒙混过去了,垃圾袋碎尸都会被收进垃圾车,送进垃圾处理厂,吴鑫最多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最后无非就是个神秘失踪……”我说道:“讽刺的是,恰恰就是这个双肩书包泄漏了天机。” 老景叹息一声:“你说的没错。这个凶手没有实现准备好装碎尸的包裹,可以说明,他事先并没有做好碎尸的准备。既然没做好碎尸的准备,也就说明了他并没有事先预谋杀人。” “对,如果一个人预谋好了要杀人,一定会实现准备好处理尸体的方式,如果碎尸就是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式,那么他就一定会事前准备好抛尸的包裹。在很多破获的杀人分尸案例,绝大多数凶手都是用一个行李箱,或者一个大号蛇皮袋子就装满了尸体,但是这个凶手没有行李箱和蛇皮袋,他只有一些垃圾袋,这完全可以说明,碎尸是迫不得已临时起意……”我总结道:“所以,可以推导住吴鑫之死,是一个意外。”。 但是,这些又跟老马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我不敢急于追问,必须耐心等待。 “如果凶手家里还有足够的黑色垃圾袋,我想,他肯定还会继续用垃圾袋装碎尸的。” 老景淡淡地说:“但是他最后迫不得已用上了双肩书包和旅行皮包,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他手头的黑色垃圾袋用光了!”我抢过话茬说。 老景笑笑:“就算垃圾袋用光了,他也可以去随便买几个袋子啊?” “不,他不会去买的!”我忽然感到异常兴奋:“这个凶手非常狡诈,缜密。他一定会预判,万一将来碎尸被发现,警察一定会顺着包装物的线索去查找证据。如果是在吴鑫失踪以后的时间去购买的袋子,时间上太接近了,很容易被查到线索,他不敢冒这个险。” “至于被抛掉的那些黑色垃圾袋,说不定都是多久以前买的了,时间上没有关联,所以不怕追查。”我接着说:“也只有这个原因,他才不得不用自己家里……哦,不,确切地说,是杀人现场的书包和床单来抛尸。” |
老景不咸不淡地微笑着,眼神里闪着狡黠的亮光:“那这些又能说明什么呢?” 这个问题大有深意。 我迟疑了一下,慢慢地说:“说明,这个凶手,很聪明。具有相当强大的反侦察意识。” “很好,你慢慢地接近了核心。”老景说:“那你再接着说,什么样的人才可能具备这样的反侦察能力?” 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很简单啊,蹲过监狱的惯犯,或者当过兵,当过警察警察,或者……” 一刹那间,我蓦然顿悟了老景的弦外之音:“或者,大学保卫处的干部?” 老景不再说话,叹息,压抑,沉默。 我心里很慌。 这纯粹是老景的指引和暗示,但是太过于明显了,明显得让我不得不怀疑这是个含沙射影的阴谋。 这一刻我恍惚觉得,我刚才对于老景,师姐和老马三者关系的推测是正确的。 老景就是看中了老马的媳妇,走火入魔,为了横刀夺爱,不惜栽赃陷害。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刻骨明显的不伦之恋,也没有什么暗藏机密的记事本,所有的一切,都是老景的心魔,他的幻觉。 我毫不掩饰地嘲笑:“这他妈的太扯蛋了,我虽然也不喜欢老马这人,但是凭良心说,你不能因为他是个保卫干事就怀疑他,这就有点儿不要脸了。” 老景冷冷地瞥着我,面沉似水:“你以为我就凭他是保卫处干事就怀疑到他?那你就太小看我了。” “不然呢?你还有什么秘而不宣的证据?”我说。 他轻轻叹气:“所以,咱俩还是回到最初那个问题上,按你刚才分析的,凶手为什么碎尸碎得那么碎?” 我谨慎地思考着,慢慢地说:“还是另外三个个原因,要么是为了方便抛尸,要么是为了掩盖痕迹,要么是为了隐藏死者身份。” “在这三点之中,哪一点可以排除?”老景说。 我想了一下,试探着回答:“隐藏死者身份。因为从抛尸的过程和路径来看,他根本不在乎暴露吴鑫的身份。” 老警沉默着点点头。 我接着说:“只要他吧碎尸都抛在滨江师大周边,所有人都会想到死者会不会是学生?都会想着去大学排查失踪人员,死者身份很快就会被查到。而且二十年前,DNA验证技术还没有广泛应用,如果只有尸块,没有头颅,就算找到了失踪人员,警方也很难拿比对尸体到底是不是失踪者,但是这个凶手直接把头颅都抛了出来,所以可见,他不在乎隐藏死者的身份。” |
“那么,就只剩下两种可能性了……”老景说:“还可以再排除一种吗?” 这一次,我沉默盘算的时间稍微有点长,我们俩都沉默无言,气氛很是压抑。 半晌之后,我缓缓说道:“再排除一种,那就不是为了方便抛尸。道理很简单,如果为了方便装袋子里扔掉,大卸八块就可以了。一个塑料袋也能装下一颗人头,或者一条胳膊,不需要非得碎成上千块。” “有道理。”老景慢慢地泛起一丝笑意:“所以,归根结底,过度碎尸最有可能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死者身上的痕迹。” 我点点头:“目前来看,这是概率最大的一种可能性……当然,只要没抓到真凶,谁也不敢百分百确认,我们只是按照最有可能方向的去推断。” 老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吐出了心里多年的积郁。 “那么,到底死者身上有什么样的伤痕,能够值得他如此精密地碎尸呢?”老景极其平淡地说。 我的心却忽悠一下急促跳动起来,我明确地预感到,这就是接近最隐秘的那个答案之前最后一个指引了。 “如果,死者的头骨上有五个手指窟窿,叫人一看就知道是梅超风九阴白骨爪抓死的,那么凶手梅超风如果不想被武林通道追杀,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头颅藏起来。”老景忽然半真半假开起来了玩笑,但是我能明白他的隐喻——死者身上一定保存有某种非常明确的特征,能够极其清晰地指向凶手,这就是过度碎尸的必然原因。 “发现碎尸的时候,吴鑫的头颅被包裹在一条浸满了死者血渍的旧床单里,抛弃在一个小胡同的马葫芦盖边上。”老景说:“这是当时排查阶段最后被发现的一部分碎尸,就是最重要的头颅。这说明什么?” 我想了想,说:“这说明,吴鑫致死的伤痕不在头部。” “不在头部,在哪儿?”老景反问。 “当然是在身体上。”我脱口而出。 “身体?哪里?” 我一下子愣住了——身体哪里?这让我上哪儿瞎猜去? “刀伤?勒死?窒息?哪怕是下毒,都不会明确地指向凶手。”老景微微叹息着说:“没有人能从一个匕首的刀口,或者一条绳子的勒痕,就判断出凶手是什么身份,再有经验的警察也只能判断大概的身高体重姿态方向力道习惯用手或者性格特征,而不可能明确地指出他是张三李四。警察只是警察,不是算命大仙儿。” 我点点头:“除非,那个致命伤有独一无二的特征……” |
一瞬间,我终于又一次被如同电流烧灼刺痛了大脑神经。差点儿从沙发上窜起来。 我瞠目结舌,喃喃自语:“你该不会说的是……” 后面的话,我没有说出口,而是慢慢地伸出右手攥成拳头,又慢慢地张开拇指和食指,缓缓地向前伸出,指向老景的胸口。 枪杀! 老景极其平静地一笑:“恭喜你,学会抢答了。” 我猜对了? 我居然猜对了! “不要这个表情,想吃了死苍蝇一样。”老景盯着我半天没缓过神的脸,淡淡地说:“没什么不可能的,枪杀!” “你是说,老马向吴鑫开了一枪,把她打死了?” “很有可能,只是我没有证据。”他显得有些沮丧。 “老马有枪吗?”我刹怯怯地问:“他只是个学校保卫干事……” “有,而且是一把五四式大黑星。” “你怎么知道?”我一时没反应过来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老景果然很鄙视地瞪了我一眼:“我师姐说的,在她的记事本里明确地记载着,马长途有一把私藏的五四式手枪。” 好吧,我明白了。老马的原配夫人亲自证实老马有一把经典最强火力五四式手枪。而且是记载在那个神秘的记事本里。 但是,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记事本吗?还是老景杜撰的鬼话,只为了栽赃老马? “没什么奇怪的。”老景说:“你别忘了那还是九十年代,那时候整个公安队伍的管理远远没有如今这样规范严格,而且当时社会上流散的枪支很多,土枪火铳,自澡枪支,甚至军队或公安流落出来的枪支,社会上都有。” 这点我倒是承认,因为我亲眼见过。 在我小时候,家乡小镇曾经有一位镇长从外地调来上任,这位领导最大的爱好就是COSPIAY,每天晚饭之后,镇上的居民都会看到新任镇长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牵着一条呲牙咧嘴的德国黑贝,耀武扬威地在河边遛狗,他的腰间武装带上,就工工整整地挂着一个枪套,里面揣着一把乌黑闪亮的六四式小手枪,枪套上镶嵌着一排金光闪烁的黄铜子弹。 我们镇上还有一位外号“大耳朵”的混子,蹲过监狱,混过黑道,据说,他家里就藏着一把真正的“八一杠”,仿佛有人亲眼见过。 从七八十年代知道现在,政府一直都在推动收缴民间散落枪支弹药的工作,由此也说明,散失在私人手里的枪支绝非少数。 “也即是说,老马手里有一把隐匿未上交的黑枪?”我琢磨着说:“他用这把枪打死了吴鑫?” 老景点点头。 “那就有点儿不合逻辑了。”我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散落在民间的枪支那么多,就算吴鑫被发现死于枪杀,也没什么证据直接指向他啊?他又何必这么没辛苦碎尸呢?” 老景一丝冷笑:“你这个猪脑子啊,刚夸过你聪明,你又暴露智商了……你别忘了,他老婆就是资深法医。” 我恍然大悟。 没错,老马藏有黑枪这事儿,别人不知道,他老婆知道。 如果吴鑫没有被碎尸,一眼看出死于枪杀,那么很难不怀疑到老马头上——黑枪,师大,女学生,抛尸点,这么多线索凑在一起去,就差直接报上老马的身份证了。 “而且还有一点……”老景说:“杀人碎尸,既使情节再残忍,也只是严重刑事案件。但是如果一旦被发现开枪杀人,那就是通天的大案。” |
我默默咂摸了一会儿,老警要是这么说,倒也逻辑自洽,像是那么回事儿。 我们俩面面相觑,气氛渐渐凝重。 我大脑中迅速梳理着,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来龙去脉——1997年12月26日晚上,吴鑫从租书屋离开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来到了滨江师范大学保卫处干事马长途的某个隐秘窝点,然后双方可能发生了冲突,老马一怒之下拔枪怒射,打死了吴鑫。 他们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旁人无从猜测,也许是中年帅哥勾引了年轻女生?也许是保卫干部滥用职权威胁勒索?甚至可能只是偶然擦肩而过却意外发生了矛盾?所有的猜测都只能是猜测,讳莫如深。 但这只是细节,从案件整体上来说,不妨碍前后的逻辑自洽。 枪杀吴鑫之后,老马应该会迅速冷静下来,他是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保卫处干部,也具有相当的专业素质。也是个历经人世中年男人,见过世面,不会像年轻冲动的新手一样惊慌失措。他会认真分析判断局面,势必不甘心坐以待毙,必须处理掉尸体。 他无法把整个一具尸体运出去抛尸,也不能就地掩埋——在室内没法挖坑填土,一是没有挖坑的工具,二是就算有了镐头铁锹,但是工期长噪音大,容易引起左邻右舍的怀疑。 儿如果偷偷摸摸在户外找个地方挖坑掩埋——还是算了吧。那个时候正是严冬时节,东北的冻土层坚硬如铁,深达两米,就算是齐天大圣用金箍棒也未必能在地上抛出一个坑来。 所以,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就是切割抛尸。 但是如果仅仅是大卸八块,就不能消除掉尸体身上巨大的血窟窿——他的老婆就是资深法医,万一这件案子由他老婆来主持尸检,就彻底麻烦了。 所以为了彻底清除尸体上的枪口,只能把尸体非常细密地切碎。 在很多电影里,一个英雄中枪之后,都会忍着剧痛把镶嵌在伤口里的子弹头挖出来。但那都纯属扯淡,类似五四式手枪这样强大的火力,射击子弹的速度和能量,是不会停留在人体内,子弹会在人体肌肉脏腑里旋转,翻滚,贯穿。 而且由于动能释放的作用,子弹贯穿人体之后,会形成一个巨大的“空腔”。老话说:进去一个眼,出来一个碗。就是这个意思。 就是说,子弹射进去的伤口只是一个小洞,但是穿出来的伤口,就像一个海碗,甚至是脸盆大小的血肉模糊的创面,而且一定会造成骨骼损伤。 这样的伤口是掩盖不了的,要想消除也只能一个办法——如果整具尸体都不见了,巨大的枪伤创面当然也就没有了。 所以,切成上千片的过度碎尸,并不是因为心理变态邪恶欲望,只是单纯的掩盖杀人痕迹的补救措施,无奈之举。 碎尸成了肉片,尸体化整为零,那个巨大的血窟窿自然消失了。而且被枪击的骨骼的也有了充分合理的解释,即便被发现骨骼上有损伤,也会很自然被认为是肢解尸体时造成的损伤。这样他就完美地掩盖了枪杀的痕迹。 然后他再把碎尸分装在黑色塑料垃圾袋里,趁着深夜或黎明时,沿着附近的随手扔掉。 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引起怀疑,扔个垃圾袋,多正常的一件事啊,谁家早早晚晚还不扔点儿垃圾呢? 就算时候被发现碎尸,又有谁能证明一个垃圾堆里那么多垃圾袋,哪个袋子是谁扔的? 但是直到最后,他把所有的黑色垃圾袋都用光了,还是没有抛光所有的碎尸,但是情况不允许他冒险去购买新的包装物了,所以他只能铤而走险,用上了双肩书包,旅行皮包甚至是杀人现场的床单。 不,不对! 我又一次灵光闪现,这里面有个巨大的破绽。 不,不止一个破绽,而是两个,三个……四个。 |
今天开始恢复更新。 非常感谢各位老友的不离不弃,支持和关注。 |
@寒雨迷离 2022-05-29 21:53:27 这是不断更了还是怎么了 ----------------------------- 没有,不敢断更,在写。只不过最近眼神不太好,不能坚持长时间写字,所以速度慢了不少,还请谅解。 前一阶段,确实有几个小说网站来询问签约合作,也有出版方在谈,倒是有提出要求说,如果签约了,后面的就不能继续发表了,要转到别的平台上作为收费项目。我想了想,没敢答应,一是因为距离结尾没多少章节了,再改为收费也没啥意义。二是虽然看的人不多,但是毕竟还有几个不离不弃的版友一直跟到现在,如果断了更新,我觉得不太道义。 |
第三十八章 / 解释 老景狐疑地盯着我:“你这是什么表情……” 这一刻我的表情想必非常古怪,我在老景的叙述中发现了破绽。 还没等我开口,老景轻蔑地笑笑:“你不用这样看我,我能猜到你在想什么。” 这时候我反倒心安理得:“哦,那你猜猜我想什么?” “有几个逻辑上的漏洞,对吧?”老景说。 “对。”我点头同意:“一共有四点。” 老景冷冷地眯眼盯着我:“你问,我尽量解答。” “第一点,如果说,老马最担心枪杀的痕迹会引起法医师姐的怀疑,那么,双肩书包和床单岂不是或更加引起怀疑……” 我一边梳理着思路一边揣测着说:“如果这两件包装物都是老马和你师姐家里,或者说不是家里,就算是他们某个住所的东西,法医师姐只要一看到这两个包,岂不是就知道是老马干的?所以碎尸掩盖还有什么意义?” 老景轻轻地叹了口气,流露着一丝几乎觉察不到的悲凉:“这个原因很简单。其实早在案发之前很多年,他俩就已经不住在一起了……分居了。” 我没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她们俩实际上从92年开始就已经分居,只是一直拖着没有办好离婚。那几年,我师姐就一直居住在市局安排的单身干警宿舍里,老马则一直居住在他们的房子里。我师姐很多年都没回过那个家里,所以,家中有什么包,什么床单,我师姐并不清楚。我想这也正是老马肆无忌惮用床单裹尸的原因吧……” “如果凶手确实是老马的话,这么解释倒也说得过去。”我说。 “第二点呢?”老景接着问。 “第二点,你师姐和老马,有小孩吗?”我冷冷地逼问。 老景狡黠地微笑:“为什么问这个?” “很简单,因为那个双肩书包。”我思忖着说:“抛尸最先暴露的,就是那个双肩书包。案发之后,警方曾经把那个书包的照片刊登哎报纸上征集线索,我看到过,很明显那是一个中小学生款式的书包,那样的款式,师范大学的大学生是看不上眼的。所以,它一定是某个人家里上初中小学的孩子背的。” 老景默默地盯着我片刻,黯淡地摇摇头:“没有,她们俩没有生过小孩……都分居了那么多年,上哪儿生小孩啊?” “所以,你不觉得这个书包很突兀吗?”我说。 老景没说话,表情略显诡异地沉默。 我没空揣测他的情绪,继续追问:“你是老刑警,你应该知道警方对于所有物证的检验结果吧?” “既然你问到,我就不瞒你了。”老景说:“从市局到省厅组织的痕迹检验结果证实,那个双肩书包确实有长期装书本挤压形成的痕迹,从而可以判断,至少在案发之前不久的时间段内,它还是一个中小学生上学用的书包。” “但是呢……” 老景瞥我一眼,苦笑:“但是,痕迹检验是科学,不是请神。他们也只能检验出这确实是一个装过书本的书包。但是到底装的是几年级的语文算数,或者是多久之前,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半载?就没法明确认定了。” 我点点头:“但这个书包,肯定不会是你师姐和老马家里的东西?” |
老景喃喃地说:“也许作案的地点不是在他家里,也许老马另外还有一个黑窝也说不定。” 我冷笑一声,反驳道:“你锲而不舍地追查老马这么多年,如果他有过另外的住所,你应该早就查到了吧?” “老马,不是个笨蛋,恰恰相反,他是个非常聪明狡猾的家伙。”老景森森地盯着我说:“如果他刻意隐瞒踪迹,我查不到,也很正常吧?” 我再度冷笑,毫不掩饰。 在这一刻,我忽然油然而生一种在纸上碾压老刑警的快感,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 “你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我说道:“别忘了,你刚刚自己承认过,吴鑫之死应该是个意外,碎尸抛尸是迫于无奈的补救措施,凶手没有蓄谋杀人的意图……如果老马真的是凶手,在案发之前,他根本不需要隐瞒什么踪迹?就算是夫妻分居,也不是什么罪过,就算他在外面还有一个金屋藏娇的家,他也不需要刻意隐瞒吧?” 老景异常阴沉地沉默着,什么也没说。 “他是一个师范大学的保卫干事,也算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他如果在师范大学周边还有一个藏起来的窝,我猜会有很多人知道的,你也不会一直查不到。” 老景默不作声,但是我发现他的两只手紧紧扣在一起,两只拇指下意识地互相摩挲,显然是在盘算着什么鬼主意。 我暂且不管他,自顾自说下去:“1997年的时候,师大周边不是连片平房,就是低层的筒子楼,出来进去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左邻右舍和早市夜市的商贩。你要说在这种情况下,老马能够完美隐藏起另外一个家不被人发现,我是不信的……” 老景嘟囔一声:“你爱信不信?” 我反呛一句:“你怎么解释?” 他贼溜溜翻了个白眼:“解释?我需要跟你解释么……” 这就是明目张胆地耍臭无赖了! 我气急反笑:“你刚才自己说的,我提问题,你给我解释。” “我明明说的是:你问,我尽量解答……”老景不紧不慢地装起了犊子:“我说尽量,可没说每个问题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有答案。” 我眯起眼睛眼回忆了一下,好像他刚才确实是这么说的。 “不过你这个问题倒是也有点儿道理。”老景拐了个弯接着说:“如果老马在案发之前就准备好了一个窝,并且十分隐秘,不被人察觉的话,那么他完全就可以不在那个时候抛尸了?” 我最初有些凌乱,脑子迅速盘算了一轮,才明白了老景的意思:“他可以等到二十天后再抛尸……” 老景说得没错——凶手为什么要碎尸,抛尸? 很显然,就是因为案发之地不能藏尸,必须要扔到外面大街上。 如果他有一个极其隐秘的黑窝,没有人知道。那么他只需要把尸体藏在里面就好了。 至于藏多久?其实不需要隐藏很久。他只要稍微耐心一点儿,等到大约二十天以后就是春节了。 平时热闹非凡的大学校园和周边,到了春节期间就变得空空如也,人迹罕至,甚至环卫工都懒得每天打扫,垃圾往往要积攒上两三天才集中清理一回——环卫工人也需要放年假的嘛,人手少的时候就只能磨洋工,慢慢干。 我相信,只要凶手能够坚持到过年,再把碎尸打包往附近堆积如山的垃圾堆里一扔,就有很大可能不会被注意,不会被发现。那么最多也就是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事件,甚至连个“案件”都算不上。 |
老景平静地盯着我,淡淡地说:“但这并不能成为老马洗脱嫌疑的证据。” “哦,为什么?” 其实,随着他的话语指引,我已经隐约猜到了,但我还是想他亲口来澄清这个问题。 “很简单。案件发生在1998年,而我接到师姐的笔记本,得知了老马的嫌疑,是在2015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六年,当我再去追查的时候,师大周边已经经历数次大规模的地产开发,当年周边所有的平房,筒子楼,都已经改建成新小区,我再也找不到当年的老人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所以,你这个疑问,只能证实我确实没找到老马的黑窝,但是并不能证明老马没有黑窝。” 好吧,我必须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没找到”和“不存在”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正因为老景“没找到”,所以恰恰无法证实“不存在”。 “很有可能,那个黑窝真的存在,只不过被拆迁了,盖楼了。”老景说。 一瞬间,困惑,刺痛,激爽,种种风马牛不相及却又盘根错节的情绪在我脑子里纷至沓来,我恍恍惚惚意识到老景的话里盘旋着一条迷离萦绕的线索,却又看不见,抓不住,猜不透。 我一定是错过了什么东西——我懵懵懂懂地咂摸着。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我恍惚回忆起,早前我跟金明和老马从好不错的纸扎店出门的时候,就隐隐然有过这样一丝感觉。但那个说不清道不明若隐若现的到底是什么?却总是转瞬即逝,无迹可寻。 “你还有什么疑问?”老景问道。 我收敛了一下心神,思忖着说:“第三个破绽就是,如果你师姐明确地知道老马私藏枪支,而且已经在怀疑老马是凶手,为什么没有向上级举报?” 老景呲牙笑笑,甚至颇为赞许地点点头:“嗯,这才是个好问题。” 我也跟着笑笑:“好就好在,这个问题把老马和你师姐拴在了一个圈套里。” 但他的笑容却又一瞬间倏然僵硬,阴冷地问道:“你怎么知道她没有举报?” 我愣住了:“她……竟然举报了?” “如果她没有举报,老马又怎么会从保卫处辞职?”老景说。 我糊涂了。 老景慢慢放松,浑身瘫软地倒在沙发上,眼神空空落落盯着天花板,像一具被击毙的行尸走肉。 我知道他一定在回忆着什么,便耐心地等待。 |
片刻之后,老景开口了。 “其实我师姐并不是一直知道老马私藏枪支,是直到案发前不久才知道的……1997年12月26日,那天是她们结婚十五周年的纪念日,当天中午,老马给师姐办公室打了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吃个饭,正好也是过洋节嘛。” “这些都是你师姐记在笔记本里的?”我问。 老景点头承认:“没错。笔记里记着,我师姐恰好想跟老马仔细地谈谈离婚的问题,就答应了,因为我师姐的时间比较自由,而圣诞节期间正是学校治安事件高发时段,为了老马方便,他们把吃饭地点约在了师范大学西侧门街上,一家朝鲜馆子。” 我蓦然一笑:“我知道那家馆子,我上学的时候就经常在他们家吃东西。店主是老两口子,白白胖胖的很慈祥。那时候学生都很穷,他们家的东西又美味又便宜,一大碗米饭加一晚狗肉豆腐汤还有一叠辣白菜,才两块五毛钱,深受学生喜爱。” “对,老马这家伙非常喜欢吃狗肉……”老景回忆着,接着说下去:“那天晚上,我师姐先到了饭馆,一直在等,但是老马一直没出现,直到过了饭点儿很久,老马还没到。我师姐等得不耐烦,就用饭馆的电话给老马打了个传呼……那个时候,手机还是个稀罕东西,普遍的联系方式还是打传呼。” 我点点头:“我记得,126台,127台,龙声,国脉,好多传呼台。” “但是又过了很久,老马连个传呼也没回。我师姐生气了,准备直接走人,这时候,她的传呼忽然收到一条消息,是老马发的,让她听广播里点歌节目。” “对,九几年的时候,广播里都是各种点歌节目。”我说:“滨江交通台,音乐台,一天到晚的点歌,那时候连网吧都不普及,大学里也没什么娱乐节目,不是看录像,跳舞,就是租书,点歌。” 说了这句话,我蓦然一动,情不自禁又回忆起那个租书屋里的女生,吴鑫。 “我师姐打开饭馆的收音机,恰好听到老马在电台留言,给我师姐点了一首《祝福》。”老景慢慢地说:“老马在电台留言说因为自己临时加班,所以不能去赴约了,所以点歌一首深表歉意……” “枪呢?” 我硬生生地打断他:“说了这么多,跟那把枪有什么关系?” 老景翻个白眼瞪我一眼:“别着急,马上就有关系了……你知道,我师姐虽然有点儿性格懦弱,但毕竟是个资深警察,她立刻就从老马的留言听出了破绽。” 我琢磨了一下,说:“如果为了不能赴约表示歉意,老马应该回复那个传呼的电话,而不是去电台点歌。或者说,即使他要通过点歌道歉,也要亲自回个电话才对,而不是通过传呼告诉你师姐……对吗?” 老景摇摇头:“不,这都是小问题,可以理解,并且不重要。” 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哦,那什么是不可以理解的大问题?” “老马在点歌留言里,没有提到那天是他们结婚纪念日……”老景慢慢说道。 我恍然大悟。 没错,吃饭不是重点,爽约也不是重点,结婚纪念日才是重点。那天他们约饭的原因就是结婚纪念,如果不是因为此事的重要性,那么点歌道歉又有什么意义? |
“于是我师姐立刻冲出饭馆,回到他们的房子。”老景接着说:“他们的房子就在师范大学校园内,靠东侧门那一带的家属楼。” 我注意到老景说的是“他们的房子”,而不是“他们的家”这是个很微妙的差别。 “那一带的家属楼,是13栋,14栋,17栋……”我接茬说道:“我上学的时候,自考生的寝室就家属区边上。老马和你师姐的家住几栋几门几楼?” 我故意说“老马和你师姐的家”,这是一句不露痕迹但又锥心刺骨的诛心之言。 看老景一刹那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很显然听出了我的讽刺,但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恼羞成怒,只是平淡地回答:“十七栋,二门,三楼东厅。很旧的一栋老筒子楼……” 我没能激起老景的愤怒,略感有些无耻地失望。也学着老景的样子向后摊倒在沙发靠背上,眯起眼睛回忆着师范大学东侧门家属区17栋的样子。 时间太久了,太多的细节实在记不清了。只能依稀回忆起那是移动非常破旧的四层筒子楼,六七十年代“赫鲁晓夫楼”的典型外观,在我上学的那会儿就已经墙皮脱落,砖瓦斑驳了。 现在那一片儿已经翻新改建成两栋高层住宅楼了,一部分是师大的教职员工分配居住,还有一部分作为商品房销售。就在前天晚上,我在东侧门的电动栅门上摘下那张明信片的时候,就曾经经过那里。 我不由得苦笑一下——那两张明信片,要不是这会儿忽然回忆起来,我差不多都要把这事儿给忘光了。 这两天经历的事情百折千回的反转太多太乱,我一时没想起来,也是很正常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开脱的借口,这才心安理得。 “然后呢?”我接着问。 “我师姐回到那房子,掏出钥匙开门……那是她自己房子,她有钥匙。” “嗯,你不用解释,她回自己的家,合情合理合法。”我略带揶揄地说。 老景还是很平静,接着说:“我师姐一进门,就看到老马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满脸鼻涕一把泪一把,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 “我靠!” 我顿时吓了一跳,差点儿跳起来。 但随即我就明白了。 “老马,果然深不可测啊……”我喃喃地说。 老景很凄凉,又自嘲地笑笑:“是吧?你也看出来了。” “我能猜到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虚虚地小声说。 老景依旧保持着波澜不惊:“我师姐情急之下,上前抢下老马的枪,老马就顺势抱住我师姐的大腿,哭诉,忏悔,哀求她不要离开,没有她活不下去,为了她心甘情愿做任何事,这哪五六乱七八糟的。” “我师姐毕竟是个女人,老马这么一折腾,她就意识鬼迷心窍心软了……”老马深深地叹了口气。 “于是,那天晚上,他们俩就……”我停顿了一下。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老景很可怜,我要是再刺激他,就显得太不道义了。 “于是,他们俩就庆祝了一下结婚纪念日。”我小心翼翼地说。 “对,他俩睡了,滚床单了!”老景无比冷硬地说:“你不用特意忌讳我。人家本来就是合法持证两口子,睡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有意见。” |
我尴尬地跳转话题:“这就是你师姐发现老马私藏枪支的原因?” “不,那天晚上,我师姐还不知道那把枪是老马私藏的黑枪。”老景说:“我师姐问他,枪是哪儿来的?老马忽悠她说,是保卫处配发的枪。” “学校保卫处也配枪?”我狐疑地问。 “实际上,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企业厂矿学校的保卫单位,都是有配枪的。”老景说:“只不过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正规化严格管控,所以一般的学校保卫处都不再配枪了。那个时候,师范大学保卫处也已经收回了枪支,只不过那时候我师姐还不知道。” 我默默点点头:“你师姐是案发之后,介入法医勘察才知道的?” “对,当时案发之后,刑警对于师范大学周边大面积排查,主要针对的就是四种有条件人员:一是具有屠宰,烹饪,医学身份背景的男性。二是具有独居条件的男性……” “嗯,我知道。”我截断他的话头:“老驴跟我说过,第三种就是户口是伊通河居住在滨江的人员。因为老驴是原籍伊通河的厨子,三条之中占了两条,所以遭到重点盘查。” 这句话说完,我再一次心头微微悸动——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当年二鬼子也应该被警方盘查过? “不过,你刚才说有四类人员?”我思忖着问:“第四种是什么人?” 老景看着我,低声,冷冷地说:“第四种,就是学校教职员工,重点是死者的任课教师,以及学校保卫处人员。” 我的头皮蓦然酥酥发麻。 “是不是有点儿意外?”老景说:“实际上,这在警察内部是一条心照不宣的经验。凡是学校内部发生这种没有明确指向的案件,所有老师和保卫处人员都是优先盘查的对象。” “因为要在学校内部开展大量的工作,我们必须确保保卫处人员是清白的。这样才能放心让他们放心配合警察干活儿。” 我的大脑里再一次浮现出三个大字——我服了! 没错,我服了。 当警察优先排查学校保卫处人员的时候,作为治安科长的老马,出具了一份令人无法怀疑不可辩驳的证据——吴鑫失踪的那天晚上,他在和自己的妻子庆祝结婚纪念日,他们在一起睡觉来着。 而且这个证人还是警察自己人,德高望重的资深法医。这简直就是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证人和证据。 |
“刑警必然会找师姐求证,但是问题在于,那天晚上老马又哭又闹,又自杀,我师姐一定会发现那把枪根本不是保卫处的配枪,而是他自己私藏的。”老景接着说道:“于是我师姐就向刑警举报了老马有一把私藏的手枪。” “那老马是什么反应?” “老马一点都没不开心,还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老景说:“并且积极主动的上交了那把枪。” “那个时候,纪律管理远远不像现在这么严格。国家有规定,手里有私藏的枪支,只要主动上交,就不算个大事儿。更何况当时案情重大,警方也需要学校保卫处人员全面协助查访办案,所以老马就很轻松过关了。那个寒假之后,春天开学时,老马就以私藏枪支违反纪律为由打了辞职报告。” 我沉思了片刻,喃喃地说:“所以那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把吴鑫的碎尸跟枪杀联系起来?” 老景沉痛的摇头:“据我所知,没有。就连我师姐也没有这个意识。” “那你师姐后来又是怎么意识到的?”我追问道。 老景慢慢地挺起身子,转了转脖子和腰身,缓解一下疲累,慢慢说道:“这个案子,十几年都没有任何进展,当年参与侦办的警察几乎都退休了……直到几年前,二美被冻死了,老驴不依不饶地闹事,当地警方没办法,特意去省城邀请我师姐来做个勘验。” “其实,二美冻死就是个小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是我师姐跟镇上派出所所长聊天的时候,忽然发现二美是大美的妹妹,大美是商场坠楼案的死者,而且都是老驴的女儿,而老驴在吴鑫案发的时候就在滨江师范大学附近做生意,而且更碰巧的是,老驴跟老马居然是朋友,我师姐是个资深法医的消息,也是老马透露给老驴的。要不是因为老马给老驴指点迷津,当地派出所也不会想到去省城请我师姐……” “就在那一刹那,我师姐的浑身就像过电了一样,麻酥酥地布满了鸡皮疙瘩,她一下子就想通了所有的问题……”老景眼神蓦然阴森诡谲,盯着我。 “为什么吴鑫的尸体一定要碎得那么碎!为什么那天晚上,老马要骗她回去滚床单?为什么后来老马那么痛快地交出了私藏的手枪?” 这一瞬间,就像整个白垩纪一样漫长,我的思维凝固了。 就在这时,方厅大门哗啦一声猝不及防地拽开,一个人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冲了进来。 我强压着砰砰乱跳的心律仔细打量,闯进来的人居然穿着一身警服。脸蛋上冻成两块通红的腮帮子,八字眉,眯眯眼,正是那个跟着老景过来拖走老马尸体的小民警。 小民警两边肩膀上各自打着一个硕大的塑料袋子,鼓鼓囊囊的。他呼呼哈哈的喘着气,不情不愿嘟囔:“他妈的累死我了……” 老景站起来,激头酸脸呲牙呵斥:“我他妈都要急死了,指着你这速度,涮羊肉锅都熬漏了!” “爱漏不漏,又不给我吃。”小民警穷横穷横地把肩膀上的塑料袋摘下来,重重地墩在地上。我注意到他头上肩上都粘着没融化的雪花。 小民警气哼哼地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收据,递到老景面前:“赶紧地,羊肉片八斤,二百多块钱,报销!” 我愣了:“老景,你吩咐他买的羊肉啊?” “唉,要是不买点儿羊肉,怎么糊弄餐厅里那几只活鬼?”老景黏乎乎酸溜溜地叹息着说道。 这话是什么意思? |
第三十九章 / 老道口的弃尸 小民警脸上挂着没心没肺地憨笑,不依不饶地举着那张皱皱巴巴的收据杵在老景眼前。 老景磨磨蹭蹭地伸手进裤兜,抓挠了半天,却什么都没掏出来。 “就两百块钱,屁大点事儿。”老景说:“回头再给你……” 小民警严肃认真地更正:“不是两百,是两百多。” “真他妈不会来事儿。”老景尴尬地嘟囔:“今天没带现钱,咋整?” 小民警显然是个规矩人,做事讲究条理:“没现钱,微信也行。” 老景镇定自若,呲牙微笑,扭头盯着我,就好像我是一台ATM机。 我也若无其事,心安理得地盯着他俩,就好像这事儿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老景一努嘴,一歪头,幽怨的眼神提示。 “两百几?”我实在装不下去了,只能咬牙接招。 “多不了多少,二百七十六。”小民警笑嘻嘻地回道:“零头我就不要了,你给我二百七十五。” “放屁,抹一块钱叫抹掉零头啊?”老景顿时理直气壮起来,义正词严地教训:“要抹就抹个大零,给二百五就完了!” 听他的口气,仿佛我是欠债的,小民警是要钱的,他是铁面无私仲裁法官。 “二百五,好说不好听……”小民警委屈地嘟囔着。 “算了算了,我给你三百。”我耻于跟这一老一小两个鸡贼费劲,随手从裤兜里摸出三张大票子递给小民警:“辛苦你了,多个二三十块的,就当是兄弟的辛苦钱了,这大冷天,来回跑腿也怪不容易的。” 这绝不是因为我豪迈大气,反正这钱也不是我的,那是从老马的钱包里掏出来的,不义之财,非法所得,给谁不是仗义疏财呢? 小民警眉开眼笑地说“谢谢”,接过票子,随手把收据递给我,我摆手谢绝:“你留着吧,我也没地儿报销去。” 老景也跟着说:“对,你留着,下次趁着所长喝多,混在一堆票子里叫他签字报了。” 小民警有点赧然,嘀咕道:“我可没干过那事儿……” “你这人呐,就是迂囊!我知道你没干过,我就是提示你一下,有机会可以捞一票。这年头没有谁是一身清白到死的。” 小民警小心翼翼地把钞票和收据卷起来,塞进裤兜里。说:“没别的事儿我先撤了,法医那边还等着我打下手呢……” 老景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依旧絮絮叨叨感慨道:“唉,现如今是钱越来越不值钱了,买几斤羊肉片儿,比吃一顿筋饼还贵!” 筋饼?筋饼! 我一恍神儿想起了老胖子。 前面的疑问如同满地密密麻麻的蠕虫铺天盖地尚未消退,老胖子又像个肥的流油活鬼跳了出来,彻底凌乱了——我忽然又一次山洪暴发似的灵感倾泻而来,意识到一个被我严重忽略了的问题——筋饼店老胖子在二鬼子家里究竟在找什么? |
不久之前,在二鬼子家的炕上,我和金明与老胖子紧张对峙,老胖子质问我和金明,去二鬼子家里找什么?我俩很诚实地回答:去寻找古清星失踪还是死亡的证据。 当我俩反问老胖子在找什么?老胖子回答居然是:和你们俩一样。 尽管我和金明根本就不相信老胖子说的话,但当时那种紧张惶恐的情况下,却也没有时间深入地去分析他的来龙去脉。 老胖子说:是老景排他去二鬼子家,查找有没有什么关于古清星的被遗漏的线索? 但是,刚刚老景无意中顺嘴吐槽却又一下子刺激了我——如果老胖子真没有撒谎,他说的是真的呢?老胖子这家伙,外强中干色厉内荏,也许打架和烙饼都是把好手,但是他并不太善于撒谎。 所以,这是否意味着,老景在怀疑一件事——二鬼子的女儿出现了? 更深入的暗示——二鬼子的女儿,就在我们这一群人之中? 否则,老景绝对不至于在这个早上,听到大老李的死讯之后,没头没脑地想起要去搜查二鬼子的家? 也就是说,老景忽然意识到二鬼子的女儿古清星和大老李之死之间,存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逻辑关系? 因为老景自己说过,就在昨天中午,在老道口查验过二鬼子尸体之后,他就首先去过二鬼子家里查找过。 所以很显然,昨天他并没有在二鬼子家里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所以,他今天早上又再次派遣老胖子去找。 而鉴于老胖子的智商和理解能力并不出色,所以,老景一定是告诉了老胖子去找一样非常简单直接明了的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和理解难度的东西。 老胖子也一定找到了这个东西,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撤退,就被我和金明堵在了二鬼子的家里。 从时间上推算,老胖子为了找这件东西花了接近两个多钟头的时间。 如果一件东西非常简单好找,就不至于花这么长时间,如果寻找一样东西需要花很多时间,而它又不是特别难找的玩意儿,那么就只能意味着一种情况——这件东西混杂在很多相似的东西里,需要耐心地查找分辨。 而在二鬼子家里,这样的东西只有一种——照片。 老胖子不大识字,对于账本,教案,小说之类的东西显然不会很善于甄别,老景能够放心让他去找的东西,只能是照片。 就连金明都能趁我不注意偷走了一张古清星的照片,老胖子鬼鬼祟祟藏起一张照片岂不是易如反掌? 这是不是意味着,老胖子也从二鬼子的影集里偷走了一张照片? 而这张照片很可能是一张古清星的照片——我没有见到的某一张照片。 老胖子在我和金明先离开之后,把这张照片送给到了老景手里。那时候我们都回到了民宿,而老景则在派出所开案情会,老胖子将照片送到他手里,路程顺畅,时间足够。 而老景是想通过这张照片,反向推测出究竟谁是二鬼子的女儿,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在伊通河镇? |
这就是说,老景在昨天第一次搜查二鬼子家的时候,一定见到了这张照片。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其中的奥秘。直到今天早上他在某一刻恍然大悟,意识到这张照片的重要性。 没错,曾经有一瞬间,我怀疑过金明就是那个失踪之后,改头换面出现的古清星。 但是金明却又反过来指证,夏默才是那个更像古清星的女孩——因为夏默清洗了脸上的浓妆之后,与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异常神似。 但是我没见过素颜的夏默,所以我对金明的这个指证心存疑虑。然而从情感上来说,我不得不承认,我更加情愿夏默就是古清星,而不是金明。 我对于金明渐渐滋生了一种接近于畸形的情感,像是偷情出轨,又没有实质接触。像是红颜知己,又有点儿男女之欲。既不可得到,又不能消除。 但眼下绝不是讨论这种偷鸡摸狗的破事儿的时候,我的怀疑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景怀疑的是谁? 一个念头猛地跳了出来,我恍恍惚惚意识到,老景怀疑的那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夏默,而不是金明。 因为今儿早上,老景还跟我和金明打屁撩闲扯犊子来着。如果他怀疑的人是金明,还能够跟她热火朝天的聊天没有流露出一丝丝痕迹,那么只能说老景的演技太高深莫测了。 我不相信老景能够把演技发挥到这么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所以,他怀疑的那个人应该不是金明。 如果不是金明,那就是夏默……或者说,只能是夏默。 因为我们一群人之中仅有这俩女人,非此,即彼。 想到这里,我硬装出一副尽在我掌握之中的老狐狸的表情,若即若离地盯着老景。 “你能不能不要老这么刺激我……”老景略显心虚地说:“收起你那副嘴脸!” “怎么着,心虚啦?”我拉着长音说。 老景没说话,扭头阴森犀利地瞪了小民警一眼。 小民警立马意识到气氛有些微妙,尬笑了一声:“我还有事呢,法医真的等着我打下手呢。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小民警慌不择路地推开大门溜之乎也,大厅里再度陷入尴尬寂静。 老景盯着门口忽闪的门帘子,撇撇嘴,愤愤地说:“怪不得一直都是个小角色,真不会来事儿!” 这句话说得极其义正词严,就好像那三百块票子是他自己掏出去似的。 我轻轻“嘁”了一下,不说话,略施刺激。 老景慢慢回头,盯着我笑笑:“我心虚?我心虚什么?” 我理直气壮地反问:“你不心虚么?” “你都不心虚,我心虚个屁?”老景不紧不慢地反将一句,又把我整糊涂了。 “我心虚什么?”我脱口而出反问。 |
“你不心虚?那我问你一个问题……”老景慢慢凑上来,低声说:“你掏出来的那三百块钱,哪儿来的?” “哪儿来的?我自己的!”我硬撑着理直气壮。 “你可别扯犊子啦!”老景叹息一声,显得甚为惆怅:“你要是随时随地能掏出来三百块钱,昨晚上在筋饼店,你就不至于满脸请不起客的不好意思……还得金明给你甩个眼神,你才敢有底气说请我喝酒。” 我懂了。 昨天晚上我在筋饼店的表现,尴尬无措早就被他看穿了,他只是人艰不拆而已。但是刚刚我大言不惭地随随便便掏出几张大票子,充分暴露了这里面有不可告人的猫腻。 “说吧,钱是哪儿来的?”老景不咸不淡,笑嘻嘻地逼问。 我什么都不敢说,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面子。 “是不是老马兜里的钱?” 我假装沉默,不动声色。 “死人的钱你也敢偷?能不能要点脸?”老景低声细语,但是极尽讽刺。 “怎么着?你还能把我抓起来?”我干脆撂下脸子,恬不知耻地反怼:“你还能一枪崩了我?” 这样说,我已经等于默认偷了老马的钱,但是我不在乎。 老景呲牙冷笑:“崩了你?我他妈的又不是老马……崩了你,我还得碎的尸,我没那工夫!” 但毕竟是我做了亏心事,想想还是不敢太过于死硬,便稍微软和了口气:“我也不是贪图那几个钱,我也不是鬼迷心窍。你知道,我这次得罪了小浩,恐怕把那个编剧合同给搞砸了。我总不能一来一回白玩吧?” 老景盯着我,咂摸着什么,没回答。 我接着说:“小浩和老马是一个单位的,老马的钱就相当于小浩的钱,我无非就是取个预付款而已,不算什么毛病吧?” 老景嘿嘿地笑起来:“你他妈的就是会编瞎话!老马什么时候死的?你是什么时候偷的钱?你又是什么时候得罪的小浩?前后次序都不对,还有脸瞎哔哔?” 这句话彻底把我憋死了——他说的一点都没错。老马之死在前,我拿钱在后,得罪小浩,更是后来的事儿。说我是为了挽回编剧合同的损失而拿了老马的钱,纯粹是胡扯,鬼都不信! 所以,现在在老景眼里,我就是个外表道貌岸然,骨子里虚伪猥琐的人渣,不但搞婚外情,还偷死人钱。 老景轻轻摆摆手,叹息着:“其实,我也不在乎老马那点儿臭钱,拿了就拿了,我不在乎……你操心费力的,拿点儿辛苦钱也是应该的。” 我顿时愣住了,老景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我知道你这些年日子过得不宽绰,有老婆有孩子,开个小杂货店也不赚什么钱。” “不是杂货店。”我严肃地更正:“是广告工作室。” “甭管它是个啥,反正不挣钱。”老景说:“所以,我就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看见。” 我深深地呼吸,迅速判断了一下眼前的局面,低声说:“你是不是打算拿这事儿要挟我?” 老景气笑了:“滚你妈蛋!要挟你?你有什么值钱的?” “那你到底想干嘛?” |
“我就是想跟你好好地,心平气和地,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老景慢慢地说:“你知道咱们俩现在的问题出在哪儿吗?” 我微微尴尬一愣:“咱俩,有问题吗?” “有,而且很严重……”老景说:“咱俩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互相不能充分信任。你对我是这样,我对你也是这样,所以,我首先向你诚恳地道个歉!” “不至于道歉,咱们还没达到那个层次。”我思忖着说:“不过你既然这么说了,是不是说明,至少你在某一时刻怀疑过我?” 老景想了一瞬间,点点头。 我把手伸进裤兜了,掏出那一叠钞票,递给老景。 “这是老马的钱,应该算是证物,我现在上缴给警方。刚才那三百块钱,就算是你们警方的费用支出,跟我没关系。” 老景颇为踌躇,直勾勾地盯着我,蔫巴巴地搓着双手,接或者不接,是个很难搞定的问题。 但是我却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舒爽——把钱交出去,我就又是一个干净纯粹的好人了。 “没有人知道这笔现金,你就干脆拿去。”老景推开我的手,非常坚决。 “我怕老马晚上来找我要债。”我说。 老马还想推辞,忽然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一下一下很急促。 老景给我一个眼神儿,我迅速地把钞票塞回裤兜里。 脚步很快就来到了我俩近前,其实我根本不用看,只听声音和节奏就知道,这一定是金明。 果然,金明带着一脸不依不饶地怨气出现了,盯着我和老景一声冷笑,大嗓门吼起来:“你俩要死啊!多长时间了不知道吗?快四十分钟啦,取点羊肉要四十分钟吗?都要饿死人知不知道?出人命啦……” 我和老景面面相觑,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金明张牙舞爪吼完,鸦雀无声。 她顿时换了一副苦哈哈的讪笑表情,悄无声息打躬作揖,翕动着嘴唇不出声地说:“对不住,对不住,给个面子将就一下,要不里边那几个家伙要造反呐……” 老景盯着金明,挤出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对不起,我错啦!老驴的仓库东西太多,乱七八糟的不好找啊!” 她们俩一唱一和表演完毕,扭头盯着我,意思是该我出场做秀了。 我扯着嗓子喊道:“你看,这不是找到了吗?两大包,鲜肉片。” 老景和金明满脸堆笑,不约而同向我挑起大拇指,自然是赞我演技自然不露痕迹。 我顺手提起两只大袋子,正要回到餐厅里,金明却笑吟吟地拦住了我。 |
“你干嘛?”我问道:“里边那三个家伙不是要造反了吗?” “不急于那三分五分的。”金明笑道,却向老景伸出右手:“把你的手机拿来瞧瞧。” 老景顿时一紧,下意识地捂住裤兜:“你这小娘们儿到底想干嘛?” “不干嘛?”金明好整以暇地说:“就是想看看你拍的那几张身份证。” 老景装糊涂:“哪几张?” 金明低声呼喝:“你少给我装犊子……就是我们几个人的身份证照片,昨天中午你在车里拍摄的。” 说罢,金明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了她的意图。 昨天中午,在老道口发现二鬼子尸体的时候,老景在我们车上盘查核对身份。他一个一个地把每个人的身份证都拍了照片。 老景有一个非常讨人嫌的毛病,他控制不住地把所有人的姓名都读了出来——但只有一个人例外。 那个人正是夏默。 夏默递给老景身份证的时候,刻意嘱咐了一句:千万别把我名字念出来!我是个演员嘛,取个艺名很正常! 所以,我通过老景的碎嘴子知道了小浩本名叫苏浩,尼洛老师甚至有个俗不可耐的原名叫狄国富。 但是我们都不知道夏默的原名叫什么?老景嘴唇哆嗦了半天,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没读出夏默身份证上的名字。 如果按照金明的推理,夏默极有可能就是神秘失踪的二鬼子女儿古清星,那么我们确实应该知道她身份证的原名叫什么? 这一点,我也早就该想到的,但我还是忽略了。 老景死死地捂住裤兜里的手机,低沉质问:“你在怀疑什么?” 金明嗤了一下:“这话应该我来反问,你又在怀疑什么?” 是时候该有一个能控制大局的人出来维持平衡了——我从容不迫地笑笑,说:“老景,正如你刚才所说的,我们之间的问题,就在于互相不能充分信任……这个互相,包括你我,我觉得也应该包括金明。” 老景还是没说话,阴冷地注视着金明。 金明轻轻叹了口气,凑到老景面前,死死压低声音:“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怀疑,夏默,就是二鬼子的女儿。” “你凭什么怀疑?”老景阴沉冷淡地反问。 金明迅速从大衣兜里抽出她偷来的那张古清星的照片,递到老景眼前。 老景扫了一眼,不动声色。 “晚上,夏默睡觉之前,卸了妆,洗了脸,就跟这张脸……”金明微微一顿,思忖一下,说:“不敢说一毛一样,至少六七成相似。” 我生硬地拦住了金明,抢着说:“这张照片好像没什么意义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老景手里应该还有一张照片吧?比这张更像。” 金明一愣,脱口而出:“哪儿来的照片?” “老胖子给他找的。”我轻轻叹息着说:“今天早上,老胖子到二鬼子家里去,应该就是为了给他找一张照片吧?” 我转向老景:“我猜的对不对?” 老景左左右右打量着我和金明,脸上慢慢化去了紧绷的情绪,鬼鬼祟祟地干笑了两声,终于慢吞吞地掏出了他的破手机。 “你手里这张照片,我早就见过了。”老景说:“按照时间推算,这应该是古清星失踪之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也就是说,这应该是她最接近成年长相的样子了。如果我们要推测古清星现在长什么样子,这张照片应该最具有参考价值,对吧?” 我和金明点点头。 |
老景小心翼翼地划开自己的手机界面,打开相册,慢吞吞地翻着着。接着说道:“昨天中午,勘察过二鬼子的死亡现场之后,我立刻意识到,他绝对不是喝醉了冻死的。因为如果真的是冻死,他不应该死在老道口。” “为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金明恨恨地叹气:“因为老道口周围没什么饭馆酒馆。” 我又被怼了。 “没错!”老景说:“三年前那一次,二鬼子是在大老李面馆喝多了,在山坡上栽倒雪堆里差点儿冻死,是我救了他。但是老道口距离太远了,他一个身子掏空的醉鬼,我不相信他会醉醺醺地翻山越岭走那么远的路程。” 金明接着说:“所以,一定是有人把他骗到哪儿去的?” 我说:“或者,是杀死之后运到那儿弃尸的。” 老景盯着瞄了两眼,神情略显古怪,我还以为他要说些耸人听闻的新观点。他却接着说道:“不管是诱骗,还是弃尸,我们暂且不讨论。但无论是哪一种原因,尸体弃置在老道口,可能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 “我懂了……”刹那间金明脸色惶恐,低声喃喃:“尸体摆在老道口,就是为了让最早过往的车辆发现他。” 我深深地苦笑:“不用扯远了。直白地说,就是为了让我们发现他。” “没错!就是为让你们发现他。” 老景深沉地说:“当时我始终想不通。一个酒懵子,穷光蛋,无亲无故,无家无财,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像一只苍蝇,一只耗子,生死存亡都没有意义,杀了他也不至于发个通知昭告天下吧?” 金明说:“所以在勘察现场的时候,你在尸体边上仔仔细细地观察了那么久?” 我的脑子里还处于一片混沌惶惑之中:“发个通知昭告天下,什么意思嘛?” 老景瞥了我一眼,反问:“你刚才还在跟我掰扯碎尸抛尸是为了什么?怎么换个茬儿就忘啦?人头猪脑……” 金明慰问叹息,很同情地看着我,说:“所谓昭告天下,是说这个凶手把二鬼子 尸体抛在路边,就是出于给某个人看到的目的。很简单,如果他有心隐藏身体,他只要扛着尸体再往树林深处走一段距离,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尸体往雪堆里一埋,那么这具尸体很可能要很久之后才会被人发现,十天半个月?甚至明年开春之后都说不定?对于凶手来说,越晚发现尸体就越有利……凶手既然能把尸体弄到老道口,也就不差那三五十米的距离,但是他为什么不这么做?” 我恍然大悟,这个结论跟我和老景刚才分析吴鑫的抛尸地点的问题在关键点上不谋而合: |
“也就是说,凶手绝对是刻意把二鬼子尸体摆在老道口的。”我说道。 老景叹息:“没错,我当时脑子里反反复复纠缠的就是这个问题。直到进入你们的车里盘查身份证的时候,我忽然灵机一动,想通了。” 金明忽闪忽闪着大眼睛,盯着我:“你懂了么?” 我诚惶诚恐地摇摇头:“说实话,我没懂。” “唉,我懂了。”金明喃喃地说。 老景眼神一亮:“哦,你说说,我听听。” 金明仰头琢磨了一下,深呼吸,开始说道:“我们几个人,是提前一天才临时决定来伊通河的,也就是说,在三天前,连我们自己都预计不到会来伊通河。而我们来到伊通河,打算住在老驴的民宿,也是老马临时打电话预定的。也就是说,三天之前,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会住在哪里。” 我惶惑地点点头,似懂非懂,但我确实渐渐听出了眉目。 金明接着说:“而二鬼子,本来就是一个啥也不是的无名之辈,既使他喝多了,冻死了,也不过是一起林区常见的酗酒死亡事件,最多算是个不幸意外,但也没有更多的含义。” “所以,如果我们按照临时定的计划,来到伊通河,入住老驴民宿,天天喝酒,聊天,拍照片,吃烧烤,灯红酒绿,胡吃海塞。绝不会有人刻意老告诉我们这个镇上有一个叫二鬼子的普通穷人冻死了。因为这跟我们完全不搭嘎,而我们也绝不会去打听,这个镇上有什么人死了……” 金明说到这里,我浑身一震,大脑之中血流奔涌,翻翻滚滚汹涌澎湃。 “所以,把二鬼子的尸体摆在老道口,就是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车上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看,二鬼子死了,就死在你们面前。”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老景又慢慢恢复了老狐狸一样的神情,一丝阴森冷笑:“可是,你们这群人决定来伊通河都是临时起意,杀死二鬼子的人,怎么会提前预判你们的行踪?” “除非他就是我们之中的某个人!”金明再次脱口而出。 “我们之中的某个人,杀死了二鬼子,弃尸在老道口,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之中的另一个人,看,我杀死了二鬼子。”我脑子里浑浑噩噩,近乎胡言乱语。 这太不可思议了。 “或者说,这个行为的潜台词是:看,我帮你杀死了二鬼子……”老景阴森森地,一字一顿:“我,帮你,杀死了二鬼子。” “所以,你也要帮我杀个人……”金明脱口而出:“或者是大老李?或者是老马?” “以二鬼子的身份,穷光蛋,酒懵子,没钱,没家,人品不坏,酒品不赖,跟谁也没有深仇大恨,又是什么人值得为他精心布局杀人,还要去做出这样的警告呢?”老景问道。 “除非是一个跟二鬼子具有非常密切关系的人。”金明喃喃地说:“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他老婆,就是他女儿。” “对,这就是我上了你们车之后,脑子里立刻形成的结论。”老景说。 我看着老景和金明,惶恐傻笑。 我一向自负颇有天赋,心思缜密,推理精确。知道此时此刻,我才认真醒悟,和这两人比起来,我最多只能算是个及格生而已。 老景又阴森森地笑了笑:“其实,不管是你们是来伊通河也好,还是住在老驴民宿也好,都不是重点。因为这两件事都无法决定你们会不会发现二鬼子,如果你们从高速公路进来,就不可能发现二鬼子的尸体……最诡异的一件事是,他怎么确定你们一定会放弃高速公路,走老道进入伊通河?” 老景盯着金明的表情,慢慢地问:“你们从省城出发的时候,是谁决定不走高速,走老道?” 金明的脸色刹那间无比苍白,她一点一点慢慢转头看着我。 我他妈的已经直接现场崩溃了——因为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被清洗偷换的话,当时尼洛开车走出滨江,决定走老道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怎么会是我呢? 我死死闭上双眼,拼命回忆所有的场景——不,不只是我。 当时决定不走高速走老道的,还有另一个人。 老马! |
第四十章 / 血字的研究 一瞬之间,我们三人都有些噤若寒蝉,互相面面相觑,气氛非常诡异地冷却凝固了。 我曾经在我的一篇悬疑小说写到:在很多神秘主义的传说中,如果一旦出现多人谈话时莫名其妙地停顿,沉默。那通常意味着一件事——此时此刻,正有一个鬼魂在谈话的人头上盘旋飞过。 我苦笑了一下,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鬼魂经过,会是谁呢? 老马?二鬼子?或者大老李?还是他们仨团购的套票一起来凑个热闹? 我轻轻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抽离眼前的场景,回到昨天早上的行程中——我们在老马居住小区门口接到老马,他是一行六人之中最后一个上车的。 并没有出现预计中的堵车现象,所以速度很快就驶出了市区,开过了公路大桥。 在大桥到老道路口之间的某处,司机尼洛漫不经心地提到:前面是老道路口。 然后,我说:建议走老道。 小浩有点不情愿,问:为什么? 我当时回答:因为二十年前还没有高速公路,吴鑫从伊通河镇到滨江市上学,一般都是走老道,我想体会一下她当年的经历,找找感觉……嗯,具体的细节真的记不清了,但大意如此。 好吧,这是我的理由。于是,接下来…… 老马也附和着说:我也想走走老道。因为当年闹得沸沸扬扬发生外星人绑架事件虎山屯林场就位于伊通河老道上,到达伊通河镇附近的时候,甚至能看见外星人降落的山坡。他想近距离观摩一下外星人遗迹。 没错,老马就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当时就是我和老马两个人的意见,决定了商务车开上了崎岖不平耗时费力的废旧老道。 那么,如果老景和金明的推论正确,一个凶手把二鬼子的尸体刻意摆在老道口就是为了给我们车上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看到,而这个人还能够事先知晓我们的行程,并且能够决定行车路线放弃高速改走老道,而且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话…… 唯一选项,那就只能是老马了! 这是一道无比清晰简单的单选题,甚至正确选项上早就被打好了标记。 |
没错!如果这么一解释,很多谜题都迎刃而解了。 老景说:老马是二十年前吴鑫碎尸案的重大嫌疑人。有他的亡妻法医师姐的笔记本为证。 2008年,老驴的大女儿大美从装修施工的商场坠楼而死,老马也被列为嫌疑人之一。而那家商场正是小浩家族的产业。 至于老马是不是和二鬼子的女儿古清星神秘失踪有关联?至今为止还不能确认。 就在不久之前,金明曾经用一连串近乎无懈可击的推论证明了老马不可能和古清星的失踪有关联。 但现在回头再看,金明的分析显然存在漏洞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没有意识到,古清星很可能就是我们之中的某个人。或者干脆直白的说,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有怀疑到古清星就是夏默。 如果把所有的假设的前提都设置为夏默就是古清星的基准点上,那么所有的问题就有了全新的解释——老马没有谋害夏默,夏默也不是个受害者,而是恰恰相反,他们俩是同谋,或者至少是互相利用的合作关系。 这就很直截了当的解释了我对于老马和夏默之间是否存在着暧昧猫腻的怀疑。 老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却一直对死去的妻子耿耿于怀念念不忘。他应该不至于跟夏默发生老牛吃嫩草的不伦之恋。所以前天晚上老马应该是和夏默私会过,但他们俩不是在搞 ,而是在密谋商议着什么见不得人的行动。 那么,到底是什么行动呢?会是一场谋杀吗? 镇上的好事之徒都在流传,那天下午二鬼子得到了一大笔钱,存进了储蓄所。而老马身上恰好揣着一笔现金? 这笔钱,仅仅只是巧合吗? 又或者,这笔钱根本就是“买命钱”? 一瞬间,我脑子里乱纷纷地线索缠绕纠结,我一点点清理着思绪,尽量把已经清洗可证的问题集中到一起,试图把它们串联起来,而那些传说的,推论的,猜测的,不可证实的,暂时放在一旁,以待引用。 但是把想法迅速规整之后,我却发现所有的问题依然如一团乱麻,任凭我捋出其中哪一根线条捋到最后,永远都是两个问题: 一, 如果老马果然是吴鑫案的真凶,那么又是谁杀了老马? 二, 夏默的本名到底叫什么?我们只有知道了夏默到底是谁,才能进行确认或者排除? |
而这个时候,老景依然慢慢腾腾地在手机上滑动翻着着。 如果只是找一张身份证照片,根本用不了几秒钟,这个老东西到底在干什 么? 我一声冷笑,豁然开朗——这个老瘪犊子是在假装跟我和金明聊天的空当儿, 趁机删除手机上的一些文件。也许是微信好友某些对话,也许是相册里某些照片。 显然他不想让我,或者金明看到。他已经预判到,如果把手机交给我和金明查看,我俩肯定会遏制不住在他的手机上尽情翻阅一遍。 这就太不地道了,我甚至有些许愤怒了。 就在一分钟之前,他还大言不惭痛心疾首地跟我倾诉:咱俩之间最大的问题就是互相不能完全信任! 结果一扭头,他就删除消息,刻意隐瞒。这他妈的就是他所谓的“信任”? 我阴冷地哼了一声。老景正在心无旁骛地摆弄手机,没听见我的嗤笑,但是金明立刻意识到了。 她扭头扫了我一眼,我眨眨眼睛,一瞥老景的手机,金明顿时心领神会。 金明嘿嘿嘿坏笑一声,一把抢过了老景的手机,一个闪身躲到了我身后。 老景猝不及防,略显错愕,瞠目结舌盯着我愣了两秒钟,终于反应过来,于是猛扑过来要抢回手机,但是被我死死地搂住了。 老景像一只意欲咬人又不敢出声的老狗,呲牙咧嘴,蠢蠢欲动。压低声音恶狠狠地威胁:“快他妈的还给我!” 很显然,老景不敢粗声大嗓惊动坐在餐厅里的那三个人,以免惹出更多的麻烦——这个行为至少说明一件事,他对于餐厅里的某个人似乎有所忌惮。 那个人会是夏默吗? “冷静,冷静!”我干脆换个姿势,用双臂穿过老景的腋下禁锢住他的胳膊,指桑骂槐似地劝解:“不要挣扎,有话好说,咱们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信任,懂不懂?” 这老家伙虽然是个老刑警,但毕竟已经六十来岁了,不可避免地年老力衰,左支右绌挣扎了几下,还是泄气了。 金明则拿着他的手机津津有味地翻阅着,脸上洋溢着无耻讨嫌的眉开眼笑。 “有什么发现?”我抽冷子追问:“他在删除什么?” “他在删除什么我不知道。”金明蓦然有些惶惑,一边慢悠悠地说着,一边举起手机递到我和老景的眼前:“不过我刚刚发现了这个……” |
我迅速扫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照片: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少女,白白胖胖,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穿着一身运动服款式的校服,笑容单纯看起来就是一张极其普通的高中生在校园里的自拍照。 这个女生的眉眼五官,看起来有些恍恍惚惚似曾相识。 “这是谁?”我疑惑地问。 金明叹了口气:“这是我。” 她转向老景:“你怎么会查到我高中毕业的照片?” 老景索性放弃了挣扎,呲牙咧嘴地笑了:“你们俩,这叫妨碍司法,懂吗?要坐牢的!” “滚你妈蛋!”金明狠狠啐了一口:“赶紧老实交代!” 老景缓缓地挣脱我的夺命连环锁,活动活动筋骨,又吧唧吧唧嘴,喃喃地说:“那就老实说吧。其实,昨天在你们车上,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怀疑你是二鬼子的女儿,古清星。” 一点都不意外,我和金明都显得很镇静,这反倒让老景有点儿吃惊。 金明点点头,回忆道:“哦,怪不得,昨天你一出现,就隔着车窗盯着我,贼眉鼠眼地看了半天……怎么着?我哪儿跟二鬼子长得像啊?我改还不行吗?” “不,你和二鬼子一点都不像。”老景说:“但是你别忘了,我曾经追查过二鬼子的老婆的下落,我还亲自去过河北保定她的娘家。虽然没见到本人,但是我从娘家亲戚那里找到了二鬼子老婆的照片。”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懂了。 “二鬼子老婆的照片,跟你的长相有六七分相似。”老景接着说:“白白嫩嫩,富富泰泰,人高马大的。” 老景说的这一点,老驴和好不错都曾经有过回忆:二鬼子老婆年轻时跟着他在林区吃苦受罪,瘦骨嶙峋面黄肌瘦,自从逃跑回到河北娘家之后,开始自己做生意,吃喝不愁,渐渐变成了一个含肉含油含糖量都很高的中年妇女。 “所以你就开始查我了?”金明追问。 “没错。按照所长的安排,我得记录下你们每个人的身份信息。”老景说道:“所以我怕拍下你的身份证之后,就按照你的身份证地址,找到当地公安局的哥们儿帮忙查一查。” 老景盯着金明,略显得意:“凭我的人缘,太远的地方不敢说。最起码在黑龙江本省境内,想查谁,还是比较好使的。” “那结果呢?”金明笑嘻嘻地问。 老景轻轻叹息,似乎有点失望:“结果,你不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集贤县福利镇,老金家二闺女,不是失踪的古清星。” 金明眉梢眼角上挂着“沉冤得雪还我清白”的笑意,眼睛盯着我,嘴里却继续问道:“为什么不是,证据呢?” 我知道,她是在跟我怄气,我当初不该怀疑她。 老景也看看我,心照不宣地坏笑,说:“根据我在伊通河镇医院查到的古清星出生的记录,她的血型是O型。而我查到金明的血型,是B型。这是最简单直接的证据。” 我也长长出了一口气,他说的没错,血型完全不同这一点,便足以证明金明不是古清星。 |
我思忖了一下,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查到的。” 老景说:“昨天下午,从老道口离开,到再次遇到你们之前,这一段时间,我就已经托人查过了金明的底细。” 金明抢着说:“所以,你后来遇见我俩,去吃筋饼的时候,就已经确认我不是古清星了?” “没错。”老景说:“我如果还对你有怀疑,就不会跟你聊那么多了。” 金明顿时感慨道:“你看,这就是信任呐!信任,是个多么沉重的字眼儿啊!” 我顿感些许尴尬。因为“信任,是个多么沉重的字眼儿啊!”这句话,正是我之前完成那部谍战小说之中的一句对白。 金明应该是认认真真地读过我的小说,并且清晰记住了其中的段落。 这就是来自超级粉丝的真爱吗? 不,不对。 我忽然意识到,老景肯定还隐瞒了一些事情——如果他委托金明户籍地的警方调查了金明,他就一定查到了金明的蛛丝马迹,而一定有什么地方让他印象深刻,否则他就不会警告我“这娘们儿太聪明了,你早晚落在她手里。” 但现在不是掰扯这些鸡毛蒜皮的时候。我必须回归重点。 我接着问道:“那个时候你去了二鬼子家里搜查?” “对,我离开老道口抛尸现场,就去了二鬼子家里。”老景接着说:“处置死者的身后事是我的职责,我责无旁贷。” 金明啐了一口:呸! 老景有点赧然,但依然大言不惭:“我把金明的身份证发给了当地公安局的哥们儿帮我查,然后就去了二鬼子家里,把他的那些书书本本收据照片都翻了一遍。那时候我就看到了一张照片,但是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但是直到今天早上,街坊们来敲筋饼店的门,说大老李忽然死了,我忽悠一下子,猛地想起来那张照片。” 我和金明对视了一眼,都颇为不解。 老景向金明伸出手:“给我,我找给你你们看……” 金明没有躲闪,乖乖地把手机还给了老景。 老景滑动了两下,翻出另一张照片,递到我和金明面前。 那还是一张古清星的单人半身照,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梳着清水挂面款式的长发,看起来年龄比金明偷拿的那一张要略微大一些,大约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是同样的清瘦,倔强,眼神里甚至流露出一丝决绝,依然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我和金明沉默地观察,都不出声。 “昨天我在二鬼子家翻看的时候,这张照片就夹在其中一个影集的第一页上。” 老景说:“当时我把疑点都集中在金明身上,还没有怀疑到其他人,所以一翻而过,根本没注意,忽略了……你们发现其中的问题了吗?” 我沉思了一下:“年龄?” 金明也说:“没错,年龄。我偷走那一张,是古清星十三岁的生日照片,也是她逃跑之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而你这张照片上的古清星,很明显年龄要更大两三岁,所以……” “所以,这张照片是她逃跑几年之后,邮寄回来给二鬼子的。”我说道。 “她想让二鬼子知道她现在长大了,变成了什么样子?”金明总结道,语气中略带着一丝伤感。 |
“所以,如果我们要判断古清星现在是什么样子,这张照片应该更接近真实。”老景说:“今天早上,我忽然意识到这一点,立刻叫老胖子去二鬼子家里找出这张照片。原片我已经藏起来了,这是很重要的证据……” 老景一边说着,一边不依不饶地举着手机,手指滑动,在相册里翻出了另一张图片——一张身份证照片。 “这就是夏默的身份证。”老景说着,手指勾动将照片慢慢放大,清晰地显示出证件上的内容: 姓名:那格格 性别:女 民族:满 出生:1993年11月29日 住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松峰林业局红山街新立委4组 我心中微微一动,这个“松峰林业局”,正是我家乡小镇隔壁相邻的镇子,距离大概只有二三十公里。如果这个身份地址是真的,那么我在少年时代或许曾经见过幼儿时代的“那格格”也说不定呢。 金明一声轻笑:“没想到,夏默居然是满族?姓那?” “还是格格……”我说道:“八旗贵胄,皇亲国戚啊?” 老景有些不悦,沉闷地哼了一声,慢慢地移动手指,身份证右侧的人头像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夏默清汤寡水不施粉黛的素颜,没有假发没有粉底没有睫毛没有眼影,看起来跟坐在餐厅里的那个时尚美女判若两人,而且也不是个眉眼风骚的样子,甚至显得有点儿木讷呆滞。 当然,绝大多数人的身份证照都是这样子,这并不能确认夏默一定就是个傻子——虽然我还是固执地认为她有点儿傻。 “你俩觉得,这个人,跟刚才那张古清星的照片,像吗?”老景轻声问道。 我和金明对视,无言,沉默。 老景将两张照片来回切换,一眼一眼地比对:“古清星的这张照片,应该是是十六七岁的样子。夏默……哦,那格格的这张身份证照片,估计也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如果她们俩是同一个人的话,这两张照片应该极其相似才合理。” 金明默默地看着我,嘴唇微微翕动,慢慢说道:“我承认,虽然这两张照片看起来有几分相像,但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其实这也正是我想说的。 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素面朝天的证件照,眉眼之间看起来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儿相像的,但是仔细观察,她们确实不是同一个人。 但这就奇怪了?如果从这两张照片都能看出两个女孩子明显不是同一人,那为什么金明非常笃定卸妆之后的夏默,看起来就像古清星十三岁的样子? 我看向金明,金明已然领会了我的意图,思忖着说:“但是,夏默晚上睡觉之前卸妆之后,看起来就和古清星……”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出口,却调转了口风问老景:“按照你的做派,你不是应该委托当地公安的兄弟去查查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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