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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原创悬疑推理小说《通灵悬案》[第1页]

作者:荀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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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其情节,人物,地点,事件背景与任何现实事件毫无关联,如有雷同,实为巧合。

    一楼献给天涯系统审查,二楼正文见。谢谢各位捧场!

    引子 /
    三十多年前了吧,在我的家乡——一个黑龙江省最北边的林区小镇上,发生过一起杀夫案。
    案情并不复杂。一家两口子,男人穷困潦倒,窝囊憋屈,女人就顺理成章地和邻居勾搭成奸。为了称心如意,奸夫淫妇生出了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心思。
    有一天,女人瞅准机会,把家里的菜窖盖板掀开,揪住男人的衣服,生拉硬拽,把男人塞进了菜窖里。
    菜窖这东西可能很多人没见过,简单说明一下。在我们东北林区,为了储存过冬的蔬菜,很多人家都在屋子里挖一个深坑,里面塞满了土豆,萝卜之类,这个坑就是“菜窖”。菜窖口上用木板掩盖,通常还要刷上与室内地板颜色相同的红色油漆,以便看起来与室内装潢融为一体。
    菜窖一般是冬天才有用,夏天用处不大,不存放什么东西,而且那时候正赶上汤旺河的汛期,地下水疯涨,菜窖里灌满了污泥臭水。
    男人展开双臂死死地卡住菜窖口,女人就拼命地压住男人的头,试图把他浸在污水里,但是毕竟菜窖是有深度的,男人的头还够不到水面。
    男人开始呼救,但是声音被憋在菜窖里,呜嚷呜嚷的,听不真切。
    这时候,有几个房前屋后的邻居也曾无意中经过,也有人听见了憋憋屈屈的叫喊声,但是没有人意识到那是一个濒死的男人在喊救命。
    女人慌了,干脆直接坐到了男人肩膀上,用自己全身的重量把男人压进了菜窖,倒栽葱一样没入水中。
    对了,我应该说明,那男人瘦小得像一只永远抢不着食儿的小鸡崽儿,而那个女人则膀大腰圆,宛如相扑——我在电视上看到过“相扑”的样子。
    男人还试图挣扎,女人施展千斤坠,踩住了男人的脊背,或者胯骨,那男人从折腾变成了蠕动,从蠕动变成了颤抖,直到最后只有一激灵。
    女人也许是慌了,也许是怕了,七手八脚爬出菜窖,撞开房门,开始喊人。
    她气喘吁吁,心惊肉跳,对邻居们说:男人喝多了,发脾气,想揍她。于是她就跑,男人追,从炕上跳下来,但一不小心掉进了菜窖里。她本着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心思,跳进菜窖想去救他,但是最终没有成功。
    这女人绝对是个没脑子的虎逼娘们儿,她从头到尾压根儿就没想过怎么解释菜窖盖板是被谁掀开的?
    邻居们的眼睛都是锃光雪亮的,男人的遗体还没从菜窖里捞上来的时候,女人就已经被带上手铐抓走了。
    大概一天以后吧,据说我们镇上的公安分局从市里请来了两个法医,要给死掉的男人验尸。因为小镇上没有适合的室内条件,只能放在室外进行。
    那一天,我们小镇上盛况空前,几乎每一位能够双足直立行走的人类都来到了现场欣赏验尸表演。
    医院后院,太平间空地,汤旺河坝上,穿插散落着几百近千人,甚至有人在河对岸,爬到了老松树上,端着“护林防火”的望远镜居高临下地窥视。
    那年我九岁,即将上三年级,也混在人群中,既好奇又恐惧。
    后来回想起来,我好像是所有围观者之中,唯一的小孩子。
    我看见那两个法医,一男一女,看起来都很年轻,因为戴着口罩,看不清楚五官样貌。他们俩都是在绿军装款的“八三式”警察制服外面套了一件白大褂,显得威风凛凛,气派十足。
    镇上公安分局的民警们把围观人群向外驱散,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只能象征性的假模假式地吆喝两声,便撤走了。
    围观者倒也识趣,自觉地隔离在以尸体为圆心半径几米之外,唯恐看得太过于清晰。
    所有人的表情都很惊悚,也很悲悯。毕竟躺在地上的那个死者曾经是他们低头不见的抬头见的邻居,他们唯恐他会一激灵地跳起来,招呼一声:“一起来玩啊!”
    验尸的两名法医根本不理会围观者,自顾自地开始按流程操作,她们剥光了死者的衣服,像摆弄一只青蛙一样,把一具精瘦苍白,面目狰狞的尸体摊在一条铺在地面上的白床单上。用一柄锋利的手术刀从喉咙顺势而下,割开了死者的胸腔腹腔,“哗啦”一声向两侧扒开,然后一样一样地摘出死者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脏,肺……依次观察,记录,在白布单上小心翼翼地摆好,就像精心陈列一场展览。
    他们每摘出一样器官,我的心脏就跟随着抽搐一下。
    后来我才猛地发现,在我身边的大人们都在不由自主地向后退,越退越远,但是没有一个人叫我,而且很显然,我看得太专注了。于是我变成了除了法医之外,距离尸体最近的人——或者说,距离尸体最近的小孩子。
    我能清晰地看到尸体的眼窝鼓出,腮帮塌陷,呲牙咧嘴。我能看到一排排展览的心肝脾肺,鲜红欲滴,水嫩多汁。我甚至能看到那个男法医,用眼神儿对我笑了一下。
    好吧,都写到这里了,我必须告诉你们——所有在看这个名为《通灵悬案》的故事的读者们,前面讲述的这个案件,跟后面即将发生的整个故事几乎没什么关系。
    当然,说是“几乎”,也就意味着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关系的。
    之所以讲了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不害怕尸体。
    也许正是因为在幼年时期懵懵懂懂地近距离观摩了一场验尸之后,我便不再害怕尸体了。
    随着渐渐长大,我怕过很多东西——我怕蛇,怕耗子,甚至怕蟑螂,但是唯独不害怕尸体。
    或者说,在那个尸检现场,我年幼懵懂的内心里激发出了对于“谋杀”的巨大兴趣。
    ——我爱上了谋杀。
    1980年代初年的那个夏日午后,东北林区小镇上仅有的温热天气,在成百上千人噤若寒蝉地注视之下,我孤独地伫立在人群与尸体之间,像一条纤细的纽带,链接了死去与活着。像一颗孤独的纽扣,钉住了谋杀和罪恶。
    洪汛中的汤旺河水微波荡漾,泛起了若有若无的泥浆腐臭味,我能闻到一丝丝血腥气迅速混入河水,泥土,野草,大树,山脉,空气,倏然清空,无迹可寻。
    但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们就隐藏在我的身体里,等待着萌芽,成长,发酵。
    我翻遍了家里的书柜,找到了一套1979年群众出版社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封面一片深邃阴暗的背景,画着一个带着高檐礼帽,手持左轮手枪的侦探形象的剪影,前景是一个黑色烟斗的那一版——我的母亲是个中学语文教师,我父亲是个参加过函授作家培训班的文艺中年,因此我家里颇有些藏书。也许是遗传的原因,我非常喜欢读书,也非常善于写作和绘画,这也让我跟其他林业工人家庭的孩子显现出一点点的与众不同。
    我,一个九岁的三年级小孩,在别的孩子都在看《血疑》或《上海滩》的时候,我却在如饥似渴地享受谋杀者的乐趣。我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开始,读过了能在我们镇图书馆里找到的每一本关于“谋杀”的小说,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从《东方快车谋杀案》到《落幕》。也包括艾勒里奎因,《X的悲剧》《Y的悲剧》以及《希腊棺材之谜》。
    在整个中学时代,从初一到高考,我一直沉溺于谋杀小说,无法自拔——也许你们看到我连续使用“谋杀小说”这个词会感到诧异,因为你们通常都会称之为“推理小说”,但我不是,我极其固执地把它们叫做“谋杀小说”。
    高考并不理想,我没能考上向往的滨江师范大学中文系,那也是我妈的母校,很遗憾,没能达成母子同校的一段佳话。
    我的父母只好花了家里微薄积蓄,把我送进了滨江师范大学的美术系自考大专班,修行的是平面设计专业,主要就是为了混个文凭。顺便说一下,我的绘画手艺也还算过得去,这一点,在后面的谋杀案件里会用得上。
    在大学的时候,我才接触到了日本的谋杀小说——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岛田庄司,以及森村诚一等等,那时候,所谓的推理大神东野圭吾还没成名,但这并不妨碍他成名之后,我对他的作品嗤之以鼻。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从大学时代就开始写一些灵异、悬疑、侦探、血案之类的小说,有血肉模糊的死尸和嗜血变态杀手的那种故事,那时候还没有如今这么发达的网络传播,我写这些玩意儿纯属自娱自乐。
    大学毕业之后,我在广告公司摸爬滚打了很多年,既没成名也没赚钱,好在还有个写作的业余爱好支撑着我的精神世界,在那些年里,我写了很多有点儿意思的小短篇,多多少少有了几个读者粉丝,也算慢慢地积攒了一点名气,但都是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虚名,没有任何能够变现的真金白银。
    现在,我也经四十多岁了,娶了老婆,生了小孩,在省城的边缘地段开了一家小小的广告工作室,搞点儿打字复印牌匾招贴喷绘刻字之类的,赚不到钱,也饿不死人,日子过得清贫而散漫。
    我不抽烟,不喝酒,没有钱也没有脸泡妞,除了喝可乐上瘾和不洗脚之外,没什么不良嗜好,只不过坚持着在网上写一些神头鬼脸死去活来的网文故事,聊以自慰。
    直到某一天,我的朋友老关找上我,说要给我介绍一份“短平快,赚钱多”的好工作。
    好吧,这就是后来在暴雪湮埋的小镇上发生的一系列离奇,荒诞,血腥案件的缘起。
    归根结底,只是因为我在童年时代目睹了一次验尸现场而练就的怪癖心理。
    有些时候,因果之间,并不一定具备清晰的逻辑关系。
    没想到这个帖子要到凌晨才通过审核,所以先发一段引子,明天天亮,集中正文部分。

    提前谢谢大家!

    第一章 / 编剧
    老关是我朋友,大学时代我们住同一间寝室上下铺,但并不是同一班的。
    到现在,我们的友谊也保持了差不多二十年了,在当今这个浮躁又现实的社会里,也算有点儿小小的难能可贵。
    老关这家伙酒色财气样样精通,但只有一样好处——就是真的拿我当兄弟,他总是为我的温饱问题而忧心忡忡。因此隔三差五给我介绍些客户,当然有些生意很不靠谱,但是有些生意确实让我赚了点小钱。因此,我总是觉得亏欠他一丢丢人情。
    老关混的不错。我们大学毕业之后这二十来年,他早就不干平面设计的专业了,而是不知道从哪儿认识了几个“好大哥”,合伙组团搞过室内装修,销售装潢材料,一来二去搞了个白酒贴牌,他自己注册了个商标,找了一家外地酒厂给他酿造生产,他负责在外面招商销售,几年下来倒是混成了有房有车的小业主,而我虽然有了老婆,有了儿子,但还在前店后宅的租房居住——但他依然很执着地为我的生计操心,让我非常感动,宛如三九严寒中卖报纸的郭德纲遇见了于谦

    元旦即将到来前的某天,我跟老关坐在道外三道街的小馆子里,喝着羊汤,吃着馅饼。
    “我给你介绍一个好活儿。”老关习惯性地闭起眼睛,满脸严肃而欣慰,就好像在他的扶持下,我明天上午就可以实现财富自由了。
    “啥样的好活儿?”我问。
    “短平快,赚钱多。”老关说:“我一个贼有钱的好大哥……”
    “又是你哪个大哥啊?印名片?还是宣传页?”我满怀愤懑地吐槽:“上次,你那个白大哥,在赌博网页上截图了一个光屁股美女,非要让我印刷海报。卧槽,连像素都不懂,印一寸照片都虚得跟筛子似的,还特么海报?”
    老关摆摆手,恨铁不成钢地叹息:“做人包容一点儿好吗?跟外行人谈生意,你得有说服他人话术技巧,见人说鬼话,不能老拿你那专业名词跟人死掐。再说了,要是人人都懂你那专业,还用你挣这份钱?人家自己干好不好?”
    我默默地端起碗来吸溜着羊杂汤,没反驳,我承认老关说的有道理。
    “还是说眼前这事儿吧。”老关接茬说:“我一贼有钱的好大哥家的儿子,想攒个团搞点事业,需要人。”
    “哦,富二代。”我说:“他组团干嘛?”
    老关一笑:“拍片儿,场景很简单,三俩个演员搞定那种。”
    我一愣:“拍片儿?我年轻那会儿还行,现在真不行了,体力不支。”
    “滚犊子!”老关心照不宣不怀好意地坏笑:“人家是正经拍片,大片儿!”
    “大片?多大?”
    “自媒体超级网红流量大片,快影网全覆盖,不限流推送,一上线分分钟点击破亿那种。”
    我冷笑一声:“你这个大哥啊,要是家里有几个糟钱的话,还是琢磨着再生一个吧。这孩子脑瓜子肯定是有点儿毛病。”
    “你看你看,你那一出又来了。”老关愤怒地说:“你管他脑子有病没病,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啊?现在就是问你,有钱,你挣不挣?”
    “有钱不挣,那才是真有病!”我说:“不过,我能在这个大片里扮演个什么角色?”
    老关得意洋洋,满脸慧眼识人的骄傲:“不用你扮演角色。人家跟我说,想找个编剧文案,我嗖地一下就想到了你!你不是一直写小说吗?还写过剧本啥的?”
    “写过两个剧本杀。”我更正道。
    “对,他们就是想找个会写杀人破案这类故事的编剧文案。”老关说:“那孩子问我有没有这样的高手,我一琢磨,这个高手不就是你嘛!”
    这个话题果然一下子吊起了我的兴趣。
    “不过先说清楚,他们到底是想要一个编剧?还是一个文案?”我不依不饶地追问:“编剧和文案,他俩不是一回事儿。”
    老关端起羊杂汤,一饮而尽,一边抠牙缝一边嗤笑:“我最烦你这一出,会点儿手艺就认个死理儿。你管他是编剧还是文案呐?他要写点啥,你就写点啥,你就当哄傻小子玩过家家不好嘛!”
    我嘿嘿一笑:“你说得对,岂止是精辟,简直是屁精……能给多少钱?”
    “钱的事儿,我不过手。”老关非常正直地说:“我把你介绍他,你们当面谈。”
    鉴于老关给我推荐了一个好活儿,我主动买了羊汤和馅饼的单,聊以弥补我的歉疚之意。
    半小时之后,老关开着他那辆“探险者”,把我送到了道里区一处繁华街区一栋大楼前。
    老关并没有下车,他说是还有白酒代理商要谈,借故离开了。
    我能明白他的意思——他把我介绍给那个富二代,能不能谈成,那就是我跟富二代之间的事儿了。
    我独自下了车,老关殷勤地挥着手,转头开走了,我四下看了看,眼前这栋大楼是滨江市一栋非常著名的荒楼——金玉大厦。
    金玉大厦楼高八层,坐落在道里区最繁华的中央大街和通江街之间,绝对的上风上水黄金地段,但不知为何,就是做什么行当都旺不起来。
    许多年前当过写字楼,铺天盖地地打广告,但是招不来租户。后来,又试图改建为豪华宾馆,连室内装修都弄好了,但是据说是跟另一家投资方谈崩了,不了了之。前几年,一家香港的大商业投资集团租下了这栋大厦的下面三层楼面,开了一家叫做“凯丽门”的超级奢侈大商场,但是叫好不卖座,天天冷冷清清连地洞里的耗子都忍不住搬家了。一年期满后,香港人就不再续约了,宁可扔了押金也要跑路。
    所以,现如今的金玉大厦,空留下下面三层空旷的大商场和上面五层的豪华宾馆房间,荒芜至今。所以,它不能算是一座烂尾楼,只能算是一座荒楼。
    一来二去,坊间谣传说这栋大厦建在了当年抗战时期日本人的陆军医院旧址上,冤魂聚集,风水崩绝。
    有些谣言传说,打更的保安深夜巡楼的时候,听到废弃宾馆房间里传出隐隐约约的哭声。还有说,凯丽门大商场还在营业的时候,每一年都会在同一个日子出现一起死于非命的离奇命案,香港投资方请了无数的佛道两教驱邪大师和胡黄白柳灰的仙家也解决不了这个横死之局,这就是为什么投资方宁可白扔了抵押金也要拼命逃离的原因。
    对于这些鬼话,我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就像我鄙视东野圭吾一样——但凡人们干不好的买卖,总是埋怨两个原因,一个是红颜祸水,一个是家宅风水,就好像如果没有了祸水和风水,每个人都能顺理成章地排上福布斯富豪榜似的。
    但是这会儿我站在大厦前,却发现大厦一楼的门面和大厅居然又重新装修了,设计风格很有些地中海混搭波西米亚的风味,热烈而不庸俗,是我喜欢的格调,但是门头没有任何牌匾标识,我琢磨,想应该是又有不怕死的投资商打算铤而走险了——也许就是那个富二代吧,拿着老子的钱胡糟蹋。
    大门紧闭,我略带忐忑的走近。
    门忽然从里面推开半扇,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男生探出半截身子,打量了我一眼。
    “你是,荀老师呗?”小男生怯怯问道。
    我迟疑了一下:“对,我是荀鹿。你是……”
    小男生白嫩细腻的小脸蛋上挤满了笑纹儿:“荀老师啊,我等你半天了。我,小浩。”
    小浩,这就是那个富二代公子哥儿了。
    小浩热情地从门里跨出来,挽住我的胳膊把我拉进门里,这种娴熟流畅的自来熟性格,不禁让我略微有了一丝好感。
    他不像我最初想象中的那种呲牙撅嘴激头酸脸有几个臭钱不知道“客气”俩字儿怎么写的纨绔子弟,反倒有一种特别呆萌气质,深合我意,我觉得这种小傻子的钱一般都比较容易忽悠。
    我自认不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但是主动送上门来的钱财,我也没必要太过于客气。所谓“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嘛。
    老关说的对,我就当哄傻小子过家家了,但是,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价值的,咱也不能白哄是吧?
    一楼大堂纵深宽阔,暖气温热,在午后渐渐西沉的暧昧光线中,新装修的吧台,卡座,散座,每一处精致的软包都散发着慵懒的气息,看起来显然是按照酒吧装饰的。
    沿着一面大落地窗户的卡座上,摆着一些红酒饮料零食点心之类,面对面坐着一男一女,见到小浩挽着我走过来,都站起来打招呼,显得热情十足。
    那女孩年龄年两不大,大约十八九岁到二十四五岁之间。因为脸上脂粉太重,所以很难判断。在这种严寒的天气里,这女孩却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蓬蓬裙,配着闪亮的长筒黑丝袜。满头大波浪长发,浓密油黑。眼神很浅薄,显然没怎么读过书,没什么文化底蕴。脸上露出虽然很热情,但是明显不太真诚的笑容,让人一眼就看得出,她是在刻意讨好,勉强假笑。
    那个男的大概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身量很高,瘦削结实,穿着一件毛茬油腻的灰色高领毛衣,一条深蓝色破洞牛仔裤,一头干枯潦草的长发,漫不经心地扎了一个丸子头,脸颊上留着一圈故意没剃干净的胡茬子,乍一看像个全真七子。眼神冷峻,态度孤傲,满脸表情总结为一句话——哥是艺术家,别惹我!
    我一边走近,一边不动声色地冷笑了一下,笑容保持在恰好能被他捕捉到的程度。这种走到哪儿装到哪儿的艺术青年,我他妈的见得太多了。
    小浩把我带走桌前,没心没肺地热情介绍:“这位就是关哥介绍的编剧高手,荀老师!”
    假笑妹子略略弯腰,算是鞠躬,甜腻腻地笑道:“荀老师,我们总算把你盼来了!”
    她的喉咙有些沙哑,音调末尾勾出一点点妩媚,是快影网上最流行的女主播烟酒嗓,但是我喜欢称之为“豆沙嗓”。
    我脸上真挚地微笑:“美女说话声音真好听,我都晕了。”
    老关刚刚给我一个忠告,要学会见人说鬼话。我得练习一下。
    艺术哥没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算是给我三分面子薄面。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哥能站起来迎你一下就算看得起你了,别不要脸。
    我也点头回敬,表示感激。
    小浩轻轻推我一下,暗示我在艺术哥身边坐下,他自己坐在了假笑妹子身边,笑道:“荀老师,我再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咱们的女主角……”
    假笑妹子抢着说:“我叫夏默。夏天的夏,沉默的默。”
    她的语气松弛下来,不再强颜假笑,但显然并没有意识到应该先谦虚一下,对于“女主角”这三个字表示一点儿诚惶诚恐。
    我做出了一个初步判断——这是一个胸大无脑的物质女孩。有点姿色,妖媚或人,但是没文化,没见识,没心眼。
    “夏默,名字很好听。”我假模假式地夸赞:“很有艺术气质,像个女主角的名字。”
    夏默笑了,开心又得意。
    小浩指了指了我身边的艺术哥:“这位是咱们的男主角,尼洛老师。”
    艺术哥很高冷地伸手,我们俩轻轻地握了一下。我用眉眼上扬简单地表示了一下惊讶,问道:“尼洛老师?本名还是艺名?”
    “不敢称老师,我姓狄,狄尼洛。”艺术哥淡淡地说:“这是我给自己取的艺名。我心目中最崇拜的演技之神就是罗波狄尼洛,就借用了他的名字。”
    罗波狄尼洛,我脑子里迅速咂摸了一下,恍然大悟,他说的是罗伯特.德尼罗——《出租车司机》《教父》以及《猎鹿人》。
    我笑笑:“我也非常喜欢罗伯特.德尼罗……和阿尔.帕西诺。”
    我故意把语速加快,让“罗伯特.德尼罗”这个这两个名字听起来无限接近正宗老伦敦腔调。
    果然,尼洛老师的眼神闪过一丝光亮,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扑克脸瞬间翻牌,甚至略带惊喜:“你对好莱坞电影很有了解啊,荀老师。”
    我点点头:“略有了解吧。我们搞写作的,世界上五花八门的东西多多少少都得了解一下,尤其我是写谋杀悬疑类型的,德尼罗演过很多类型片,我都很喜欢。”
    尼洛想了想:“《恐怖角》?”
    我说:“《恐怖角》太棒了。还有最新出的《爱尔兰人》,那个政治惊悚的背景和谋杀的悬疑结合得太好了,你看了没呢?”
    尼洛带着三分感伤和七分知己的意味发出感慨:“唉,知音难得啊……我还没看呢,正在下载。”
    他瞟了一眼对面的小浩和夏默:“她们俩,啥都不懂,你跟他们谈论一下好莱坞,俩人共用一张懵逼脸。”
    夏默气哼哼地说:“老狄,不要装逼装过头了,为了显摆自己就要踩别人一脚。我知道小李子好嘛!”
    尼洛愤愤地说:“无知女人,跟风吃屁,就知道个小李子。你能再说出一个有名的人,我请你撸串。”
    夏默天真地歪着空洞的小脑袋,眼巴巴地想了一会儿:“汤姆汉克鲁,有这人吧?”
    “我呸!”尼洛恨恨地啐了一口:“还特么汤姆汉克鲁,我这儿还有鸡蛋炸酱卤,青椒茄子卤,你要不要?”
    夏默正要还嘴,小浩赶紧拽了她一把,制止了这场吵闹。
    我给这位尼洛老师迅速做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只有俩字——装逼!非常的能装。
    小浩看着我,非常真诚地说:“荀老师好不容易百忙中来一趟,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说拍摄的事儿?”
    我严肃地点头:“对,大家都挺忙的,先说正事吧。”
    夏默笑道:“荀老师你别笑话我们啊。我们几个是多年铁子,打闹惯了,都是闹着玩的。”
    小浩略略思索,显然在斟酌词句,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听关哥说,荀老师以前写过很多作品……”
    我能猜出他的小心思,这就相当于面试。
    “写过一些故事,长篇,中篇,短篇都有。”我云淡风轻地说:“最近正在跟西北文艺出版社谈,一部长篇小说要正式出版,谍战题材的。”
    这个消息还真不是我故意忽悠他们,这而我前两天刚刚得到某出版社的签约函,正在与对方初步接触。我还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否则以老关的大嘴巴,早就传得满天飞了。今天要不是眼前这位富二代要故意考究我,我也不会轻易说出来。
    我故意把“正式出版”这个几个字咬得很重,提醒他们注意,这是正式出版的,可不是我自己花钱买书号自费出版装大尾巴狼。
    果然,小浩的脸上开朗起来,看得出心思也缓和了许多。
    夏默美滋滋地插话道:“啥时候能买到?到时候我要首发签名版。”
    尼洛说:“网上有连载吗?给个链接,我去拜读一下。”
    小浩摆摆手,制止了这俩男女的起哄。接着问道:“荀老师还写过剧本?”
    “没写过剧本,写过剧本杀。”我说:“也是老关介绍的,他有个什么朋友开了一家剧本杀馆子,没有本子,让我给帮忙写了两个故事,凑合着用。”
    小浩笑了:“我知道,开剧本杀的。那也是我朋友。我还去玩过呢……”
    夏默接茬:“玩一回死一回。从来没赢过。”
    小浩问:“荀老师写的是哪两个本子,我有没有玩过?”
    “一个是《六感:远古宇宙的阴谋》……”我说道:“还有一个《异能校园之鸡婆神探》。”
    “啊!”夏默蓦然一声夸张地尖叫,吓了我一跳。
    “那个,《六感》是你的写的!”夏默说:“我玩过那一本儿,太悬疑了,最后的人设大反转……简直了!”
    小浩也兴奋地说:“嗯嗯,我也玩过,还真没想到那个本儿是你写的。每个人物都有一种六感超能力的设定,巨牛逼!”
    尼洛反倒有点儿懵:“我擦,我还没玩过呢,你俩啥时候带我去玩一把?”
    夏默笑道:“滚蛋,你不是好莱坞艺术家吗?这种低级游戏你没兴趣!”
    “你说啥呐!”小浩半真半假地吼了一声,在夏默手脑上拍了一巴掌:“什么叫低级游戏?说话不经大脑!”
    夏默看看我,乖巧地吐吐舌头,表示歉意。
    小浩转向我,装作漫不经心说道:“荀老师剧本杀写得这么精彩,稿费应该给的不少吧?我听说现在写剧本杀要价都挺高的。”
    我心里微微颤抖了一下,这句话终于转到了正题上。
    我很想编造一个高额稿费的神话,震慑一下他们,从而建立自己的议价权。但这只能是美好的想象,因为小浩和那个开剧本杀的同为富二代狐朋狗友,他们知根知底,我报了价,他肯定会去找那个开剧本杀的哥们儿询问,我要是撒了谎,他肯定会拆穿的。
    我思虑片刻,做出了一个最聪明的决定。
    “嗨,还什么稿费啊?”我大方地说:“都是朋友的事儿,再说那也不是我正式创作,空余时间写点东西练练手,谈什么稿费,伤感情。一顿烤串就表示了。”
    在这一刹那,我忽然顿悟,稿费毕竟是有上限的,我就算再狮子大开口,又能要到多少?但是,如果能攀上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将来的利益就很难预估了——放长线,才能钓大鱼。扮蠢猪,才能吃老虎。
    小浩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
    “那不行,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这道理咱们都懂。”小浩慢慢说道:“要是咱们合作,我不能干那个没脸没皮的事儿,一顿烤串就打发了。”
    夏默嘟囔着:“起码得两顿。”
    小浩又抬手想拍她,夏默笑嘻嘻栽倒在沙发上,躲过去。
    小浩满脸宠溺撒狗粮似的叹气,接着说:“荀老师,这么着,夏默和尼洛都不是外人,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们几个呢,就是想组个团拍点儿东西,在网上发一发,万一要是红了,将来就可以持续化,也算是个正经事业,对吧?”
    “对,对,自媒体挺赚钱的。”我附和道。
    “但是毕竟作品为王。”小浩深沉地说:“所以,剧本好不好,是第一步关键。这个事儿,我们也很慎重。”
    我沉默点头。但凡能说出“作品为王”这样的话,就证明这孩子的脑子里装的不全是钱。有些地方,我可能要刮目相看了。
    “但是只要你说《六感》的剧本杀是你写的,那就完全没问题了。”小浩开心笑道:“荀老师,这次只要你能给我写出一部像《六感》那样的故事版,我先给你这个数……”
    他异常夸张地凑近来,张开右手五指。
    我压抑着内心的悸动,表面上云淡风轻,以一种见惯大世面的定力,等着他主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五万!”小浩轻轻地说。
    我的心脏猛烈地跳动了一下。
    “您别嫌少,五万,不扣税。”小浩坐回去,慢悠悠地说:“将来要是在网络平台上推广,火了,有收益了,您是说分成,或者是咱们签一个长期合作协议,都没问题。”
    我尽量保持冷静,不动如山。
    小浩有些沮丧地叹息:“我那个老爹啊,前几年不知道那根筋坏了,非要注册一个影视公司,说是给俺们自己家那几个破企业拍广告片儿。到现在,啥事不干,一个片子都没拍,年年搭钱。我就想,先通过这个短片搞点基础,攒个自己的基本盘团队,将来把这个影视公司干起来……”
    我完全明白这句话的暗示,此时此刻,我必须表示点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天都快黑了,咱们去吃点东西吧,边吃边聊,我请客。”
    小浩看了看外面逐渐暗淡的天色,说:“那就在这儿吃点吧,就不用荀老师破费了。正好后厨有人在,直接吩咐他们就好了。”
    我看看小浩,略显惊讶。
    夏默抢着解释:“这家新装修的餐厅,就是小浩的,就快开张了,挂上牌匾就接客!”
    小浩忧郁地叹息:“我家老头儿逼着我干的,我自己的兴趣不在于此。”
    我赞叹道:“这个地段,这个楼面,这个规格,租金得不少钱吧?”
    “租金?还有什么租金呐!”小浩淡淡地说:“楼,也是我们家的。”
    我心里遽然一惊,之前完全没了想到这么一栋大楼居然是他们家的。这个身家,已经不能简单粗暴地用“富二代”三个字来形容了。
    尼洛也酸溜溜地说:“装修也不花钱,装修公司是他们自己家的。”
    夏默像一只情窦初开的树懒一样挂到小浩脖子上,甜腻腻地说:“连我都是他们家的。”
    尼洛瞥了她一眼:“还不一定呢!”
    一瞬间,气氛忽然凝固了。很显然,这句话刺到了夏默的痛处。
    夏默期期艾艾地盯着小浩,眼角里有两滴泪水在酝酿,媚眼如丝柔情似水:“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就是随便玩玩,没打算要我?”
    小浩心疼起来,喃喃地说:“不要听他胡咧咧,我要是不打算要你,干嘛还花这么多钱拍片子,捧你当女一号!”
    夏默扑哧一下,破涕为笑。
    小浩拍拍她的胳膊,她才把自己从小浩的脖子上摘下来。抹了抹眼泪,笑嘻嘻起身,说:“你们先聊着,我上厨房点菜去。”
    夏默挤挤插插地小浩身边钻了出去,小浩看着她扭动的腰肢和屁股,恨恨地说:“女人呐……”
    “还是先说说剧本的事儿吧!”我说:“你们为什么想到要拍一个谋杀悬疑题材呢?”
    尼洛笑笑,说:“要玩,就玩点儿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网上那些狗屎短视频,我呸!”
    小浩附和道:“对,全是那些什么董事长假装保安被扇耳光,秘书借走了总裁豪车,同学聚会狗眼看人低,千篇一律,没营养。”
    尼洛接着说:“所以我们商量,就要拍一个有深度,有故事,有质感的片子,必须有好莱坞气质。”
    我思量了一下,问道:“这种题材,你确定网络审核能通过吗?要是拍了,再播不了……”
    小浩摆摆手,胸有成竹地说:“这种小事儿,我来搞定。只要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尼洛说:“现在主要是荀老师你这边,有没有什么初步构思?”
    我想了想,说:“你们是想要一个纯虚构的故事呢?还是想要一个有现实原型的故事?”
    “什么是现实原型?”小浩问。
    尼洛琢磨了一下,说:“你说的是不是真实案件现场还原那种?有点儿伪纪录片的意思?”
    我点头:“对。就像《重案实录》那样的。”
    “好,好主意!”尼洛拍手赞叹:“实案推理,现场还原,伪纪录片,追求的就是一镜到底,我喜欢,太他妈考验演技了。”
    “几个镜到底我不太懂。”小浩略显担忧地说:“我就问一点,夏默她能行吗?实在不行,就给他写个稿子让她照着念就完了……”
    我轻轻冷笑:“那就不是编剧了,那就叫短视频文案。”
    “说你不懂,你还真是癞蛤蟆跳井。”尼洛兴奋地拍着桌面,鄙夷地说:“我跟你说,要是咱们能拍好这个,绝对一炮爆红!”
    小浩心虚讪笑:“我就那么随便一说,你们俩要是都觉得能干,那就干。钱不是问题。不过,荀老师,你有什么构思了吗?”
    我沉默了一下,窗外的天色忽然一瞬间陷入黑暗,东北的夜色突如其来,将餐厅里的气氛渲染得恰如其分地深邃诡异。
    “你们听说过1998年的滨江师大碎尸案吗?”身陷黑暗中,我低沉地问道。

    第二章 / 滨江师大碎尸案

    忽然,大厅里的灯光亮起,白亮刺眼,打破了黑暗惊悚的氛围,让我有些失望。
    “滨江师大碎尸案?”
    小浩咂摸了一下:“我听说过。”
    “你今年多大?”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二十六,马上就二十七了。”小浩说:“元旦前我就过生日。”
    我说:“这案子马上就二十年了,你那时候才六七岁,就知道这案子了?”
    小浩笑道:“六七岁,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呢,上哪儿知道这些。我听说这个案子的时候,是案发十年以后了,我都十六七岁了。”
    “我也不瞒你说,荀老师,想必你也知道我是个所谓的富二代,这一点我也不忌讳。我家老头子有几家企业,趁几个糟钱,所以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认识一些。”
    小浩慢吞吞地接着说道:“那年,他请客吃饭,席面上就有个警察,参与过这个案子。后来他们喝多了,也不顾什么保密纪律了,那个警察就开始醉醺醺吹牛逼,给大伙讲这个案件。我操,把我吓的,好几天晚上不敢自己上厕所,一想起来就浑身掉一层鸡皮疙瘩……”
    尼洛两眼圆瞪,看看我,又看看小浩,好奇地插话:“给我讲讲,我没听过。”
    “你不是滨江本地人吧?”我对尼洛说:“凡是滨江本地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案子的。”
    尼洛讪笑:“确实不是。我老家吉林的,我是上大学才来滨江的。”
    我叹口气:“毕竟都二十年了,现在也没什么人提起这件案子了。”
    小浩说:“荀老师,趁着还没上菜儿,你给我俩再讲讲这个案件和你的构思。”
    我略微沉吟一下:“好吧,我给你俩挑肥拣瘦地解说一下……”
    这起案子,要从滨江师范大学说起。
    滨江师范大学是始建于1950年的老牌高校,在黑龙江省乃至全东北,都是数得上有里有面的师范类大学。


    滨江师大坐落于滨江市的中心地带,大门朝北,出门就是和兴路,斜对面就是滨江动物园——那个时候动物园还在滨江城市内,没有搬迁。动物园周边是规模庞大的老居民区。
    东边隔着一非常狭窄的小街道延兴街,与北方林业大学毗邻。北面背靠的是另一片大型居民区“百家堡子”,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建造的低矮筒子楼,案发的时候正准备拆迁翻建新小区。在百家堡子和林业大学之间的夹角,是一座面积庞大的植物园,也是林业大学的教学基地。
    师范大学西边西边是合兴头道街,合兴二道街,合兴三道街……
    九道街,由东向西连接到城市主干道大直街。那真是南来北往,四通八达,二十年前,就是这个城市里的黄金地段之一。
    而滨江师范大学的位置和周边地域的情况,正是我们即将讲述的这起著名碎尸案的重重疑点之一——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后面逐渐展开说明。
    和兴三道街正对着师范大学的西侧门,是一条著名的市场街,早起有早市,晚上有夜市,美食烧烤,衣服鞋帽,五金杂件,水果蔬菜,应有尽有。无论冬夏寒暑,天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而这起离奇恐怖的碎尸案,就是在这条街上最初发现的。
    1998年1月4日,正是最严寒的“二九天”,前一天晚上下起了大雪,厚可盈尺,直到凌晨减弱为小雪,依然没有停息,零零碎碎地飘洒。
    早上六点来钟,天色刚蒙蒙亮的时候,一位出早市摆摊的老太太推着自己的货车来到合兴三道街早市自己画片的位置上。
    老太太刚开始归置东西准备摆摊,忽然发现距离摊位不远处的路边上,垃圾箱边上,孤零零带摆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提包,这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因为那是一个双肩书包,皮革表面的,看起来并不破旧,不应该是一件垃圾。
    因为昨夜开始一直下着大雪,但是这个双肩包上的积雪却很微薄,很显然这是凌晨以后,大雪转小之后才被放到这里的。
    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这座城市的经济还远远不像现在这样发达,因为老工业基地的缘故,城市里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国营重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工厂,随着九十年代中期下岗大潮席卷而来,很多工厂职工都下岗待业,失去了生活来源,因此绝大多数的居民们都生活得清贫简朴,所以,应该没有人会把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双肩皮革背包当作垃圾扔掉——尤其是包里显然还装着东西。
    这也就意味着,背包里很可能装着一些不太正常的东西——这就是那个老太太的第一反应,或者说,是直觉。
    于是老太太小心翼翼地靠近,颤颤巍巍地拉开了背包拉链。
    然后,她看到了包里塞着的是一堆碎肉,像一堆没切完的饺子馅,还隐约地渗着血丝。
    老太太的脑子里立刻跳出一个念头——人肉!
    讲到这里,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卖个关子。小浩和尼洛跟着我的节奏沉默了一下。
    “荀老师,你讲的这个开头,跟我那时候听到的有点儿不一样。”小浩轻声说。
    “哦,哪里不一样?”
    “我记得,当时那个警察讲的是,老太太在自己摊床附近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垃圾袋,她打开一看,里面一堆肉,都是手指头大小的块儿,码放得整整齐齐,碎肉里,还有三根人手指,惨白惨白的,指着她。所以她才认得出那是碎尸……”小浩说。
    我轻轻冷笑了一下:“你确定这是警察说的?而是不是酒桌上什么大哥胡说的?”
    小浩茫然地思忖了一下:“这个……我还真记不清了。没准而是别人说的,我记混了。”
    “这件案子太离奇恐怖了,加上多年未破的悬案,所以有很多谣言,这些年,网上也总有人隔三差五地胡说八道。但是,有些问题我们得有自己的判断。”我接着说道。
    他们俩都没说话,等着我的解释,表情里充满了期待。
    “如果是一个黑色塑料垃圾袋,扔在雪地里垃圾箱旁边,你会注意到它吗?”我盯着小浩,反问道:“你会觉得那东西很特别吗?”
    小浩想了想:“应该不会吧,太普通了。”
    “没错,太普通了。”我说:“任一个人看到这种场景,都不会有任何怀疑,因为它太合情合理符合逻辑。通常能够引起人怀疑的,只能是……”
    尼洛抓尖卖快,抢着说道:“一定是跟周围环境不合拍的东西。它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对!所以说,能引起老太太的注意和怀疑的,一定不会是塑料垃圾袋,而是双肩背包,或者旅行皮包之类的。”
    我继续说道:“当然,我说出现的是双肩背包,只是我自己的设想,举例说明,不一定是真相。”
    “还有啊,网上总有人在讨论这件案子,他们总是传言说,碎尸两千多块,码放的整整齐齐。”小浩说。
    我轻轻嗤笑:“我就纳闷了,一堆碎肉塞在一个包里,什么样叫整齐?什么样叫不整齐?”
    小浩微微讪笑一下:“荀老师你继续,我都等不及了。”
    摆摊的老太太吓得魂不附体,鬼哭狼嚎,惊动了陆续上街摆摊的商贩们。商贩们一边安抚老太太,一边向派出所报警。
    所幸距离合兴三道街不远就是和兴路派出所,而且师范大学校内也有保卫处。派出所和保卫处的民警们很快会合到一起,初步勘察了那个双肩背包,确认了里面装的就是人类碎尸。于是立刻下令封闭了早市,同时也封闭了师范大学的大门侧门,开始搜索排查。

    “等一下……”尼洛有些茫然地问道:“民警就大概看了一眼,就确定了是碎尸?他们怎么能认定不是牛肉?不是猪肉?”
    “你个傻逼!”小浩笑骂道:“你见过哪个人家会把切好的猪肉牛肉装到背包里,扔在路边的?”
    “没准儿是坏的,臭的。人家不打算吃了,就扔掉了。”尼洛狡辩道。
    小浩恨恨地说:“你是不知道九几年那时候,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多苦。但凡有这么一包肉,就算它是坏掉的,也会把它吃掉,绝不会扔掉。”
    我看着小浩,微微点头表示赞许。很显然,这小子并不是个天生的富二代,他应该是跟着长辈过过几年苦日子的。
    “其实,要分辨是人肉,还是牛肉,猪肉,很简单的,没什么太大的难度。”我接着说道:“看皮肤就能知道。人类的皮肤组织跟任何畜类都不一样,有经验的老刑警一眼就能辨认出来是人还是猪。”
    “对,老警察能一眼就辨认出是人类还是动物。只不过,他们不能一眼看出是男人还是女人。”小浩说。
    随着派出所和保卫处开始搜索排查,案件很快就上报到区公安分局,并进一步上报到市局。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了大量干警展开搜索,经过连续搜索,在师范大学周边一带大小街道的垃圾桶里,街边垃圾堆里,甚至是公交车站站牌下,以及很隐蔽的师范大学小角门外,陆续发现了十个左右的抛尸包。
    关于具体的抛尸包的数量,网络留言甚多,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十几个,有人说是七八个,但通常认为比较可靠的是十个左右。其中大多数是黑色塑料垃圾袋,另有三个不同寻常的包,包括最初发现的双肩背包,后来证实那是一个学生常用的双肩书包,还有一个黑色皮包,就是七十年代最常见的那种“上海旅行包”,还有一个不是背包,而是一条床单扎成包裹,里面装着死者染血的衣物和割掉的头颅。
    通过头颅,证实了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大约二十岁左右。但是其身份依然成谜。
    鉴于碎尸就发现在师范大学周边,公安干警的第一反应就是排查大学学生之中有没有失踪人员,他们急于确认死者是否是滨江师大的学生。

    “后来呢?”尼洛显然已经被案情吸引,急切追问。
    “两天以后,警方才得到证实,中文系有一名女生失踪了。”我接着说道:“那个女生叫做吴鑫,家是伊通河的。警察就联系了女生的家属,女生的爹和姐姐姐夫去认的尸体。”
    “认准了吗?”
    “认准了,死者就是吴鑫。”我说:“前前后后总共发现了十个抛尸包,一千多块碎尸,以及头颅。每一块碎尸都切得很细小,看起来碎尸的刀工不错。”
    尼洛果然被震惊到了,喃喃地说:“我擦,一千多块。这得多大的仇啊?”
    小浩眼珠转转,咂摸了一下,说:“我记得,那时候有个说法,说是警察找来找去找不到死者身份,于是就在报纸上发一条认尸启事。结果,那个死者的同寝室友,偏偏赶巧就看到了那个启事,于是就跑找警察认尸……平时这些学生都不看报纸,更何况看什么认尸启事呢?所以都说这事儿有点灵异,可能是死者冥冥之中的指引。”
    “嘁,纯属扯蛋!”我鄙夷地说:“这个谣言太低估警察的判断力了。你想想,碎尸都是在滨江师大周边发现的,就算不是警察,任何人只要脑子不太笨,都知道首先应该排查师大学生。至于报纸上登出认尸启事,那是常规操作手段。”
    “后来呢?”尼洛追问。
    “确定死者身份之后,大批警察进驻师大校园,开始摸排,但是一无所获。”我说道:“时至今日,二十年了,依然未破,霸榜中国当代犯罪史上最著名悬案,在网络上,每隔几年都会有人把这件案子翻出来炒作一下。”
    小浩说:“我听说,警察在师大校园里蹲点,在周边各个小区里底朝天的排查,整整折腾了三个月,什么都没查着。”
    我说:“这他妈的也是纯属谣言!你想想,案发的时候是一月几号,学校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再有不到一个月就过年了。警察在校园里排查三个月,他们不放学生们回家过年吗?”
    “也是哦,马上就放寒假了。”小浩喃喃地说。
    “那警察大概排查了多久?”尼洛问道。
    “大概,有一周左右吧,很快,没什么进展,就撤走了。”我说:“春节在即,学生们都归心似箭。而且校方也不大欢迎警察这么兴师动众地排查,对学校声誉影响不好。”
    “警察就这么撤退了?”尼洛有点抑郁,显然心有不甘。
    “警察退了,问题不大。”我接着说道:“因为死者是师大学生,所以后续很多暗地里排查侦讯,都是由学校保卫处秘密进行的。”
    小浩笑道:“荀老师,你知道的还挺清楚。”
    “那是当然。”我也笑笑,说:“因为我那个时候就在滨江师大上学。我跟那个死者吴鑫是同年入学。只不过我在美术系,她在中文系,但我们俩都是自考大专生,我们的寝室楼挨着楼。”
    尼洛有些愕然:“你,也被警方排查过?”
    我笑笑:“对,不但被排查过,而且还是重点排查。”
    小浩惊愕道:“为什么?”
    “说来话长,一言难尽。”我说道:“我们要是拿这个案子写剧本的话,我再给你们讲讲来龙去脉。”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我为什么是警方重点排查的对象呢?这是一个有点儿悲伤,又有点儿悬疑,更有些遗憾的故事。
    “所以,荀老师你是想拿这个案子当模板,写剧本?”尼洛问道。
    “不好吗?”我反问。
    尼洛小心翼翼地说:“不是不好。案子听着是挺瘆人的,够刺激。但问题是,你让夏默演谁?”
    “夏默,不是你们自己确定的女主角吗?”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但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女主角?”尼洛没心没肺地坏笑一下:“就是被弄死的大学生呗?你让她演一个碎尸?”
    尼洛向远处瞟了一眼,我循着望去,看到夏默端着个大餐盘慢慢地走回来。
    我微微一愣——这的确是个问题。小浩花钱拍片子,五万块卖我一个剧本,要捧红自己的小女友,我总不能让她扮演一个碎尸吧,此举甚是不妥。
    小浩微微叹气,说:“荀老师,我不是说你这个创意不好。就是……你能不能给她一个活着的角色?”
    “女主角,也可以是警察啊!”我急中生智诡辩道:“她扮演一个破案的女警察,可以吧?”
    小浩说:“那不大行,扮警察,穿警服,这事儿网络平台审核可能不好通过,最好还是想别的办法。”
    我冷笑了一下:“你自己刚才不是说,只要花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小浩赧然摇头:“有些事儿,不是靠吹牛逼花点钱就能解决的,扮演警察这事儿太大了,不好弄。”
    这时,夏默端着餐盘到了我们桌边,把餐盘重重地摆着桌面上,故作娇喘吁吁,假装香汗淋漓。
    小浩立刻心疼地站起来让出通道,夏默钻进去坐下,靠在小浩肩膀上无实物表演弱不禁风,她眼波流转,眉飞色舞,好像生怕我看不出来她在故意展示心机,演技流于表面,浮夸拙劣,像个及格的女主角——毕竟当今很多流量明星的演技的上限也就这样了。
    我看了看餐盘,上面是两个热菜——一小盆红烧肉,一盘子溜肉条。两个凉菜肉沫拉皮和凉拌鱼皮。
    夏默说:“不好意思啊,后厨还没装好,暂时只有这些,荀老师您别嫌弃,将就着吃点儿。等下他们把米饭送过来。”
    我盯着那两盆红烧肉和溜肉条,蓦然感到一丝与故事背景严丝合缝地惊悚。
    我看看尼洛和小浩,这俩家伙脸上也露出一种非常尴尬地表情。
    夏默拿起筷子递给小浩:“趁热吃,红烧肉凉了就腻了。动手吧,你最爱吃的。”
    小浩幽幽地说:“这个……我今天觉得胃口不大好,还是吃两口凉菜吧。荀老师,尼洛,你们俩吃肉,别客气。”
    尼洛看看我:“我这两天也是胃里胀气,就想吃点儿小凉菜儿。荀老师,肉都归你,别客气。”
    夏默来来回回地看着这俩男人,无比好奇:“你俩这是咋了?不抢肉吃了?咋,信教啦?就这屁大的工夫,荀编剧把你俩点化啦?”
    尼洛叨起一口凉菜,一边大嚼一边坏笑:“夏默,你说,这一盆红烧肉有没有一千多块儿?”
    夏默很认真地想了想:“一千多块,你咋不去劫道呢?能卖上七八十块就不错了,还得是咱们这种档次的餐厅。要是路边小吃部,五十块都卖不上。”
    尼洛呵呵傻笑:“我说的是块儿,不是块,没有儿化音。不是一块钱两块钱的块。”
    “那到底是啥?”夏末有些愠怒。
    “块儿,立方体,懂不?”尼洛嬉笑道。
    “你俩别闹了!”小浩严肃地制止道:“夏默。刚才你不在,荀老师给我俩讲了一个他的创意,你要不要先听听?”
    我慢吞吞地挑着凉拌鱼皮,完全忽略了那两盆肉类。脑子迅速地盘算着怎么说服夏默去扮演一具可怜的碎尸。
    夏默满脸兴奋,摇头晃脑地说:“好呀,好呀,不过我事先声明。不管是个啥样的创意,我必须都要扮演老胡。”
    我一愣:“老胡?是谁?”
    夏默拜我一眼,略显鄙夷:“编剧大哥,你连老胡都不知道啊?”
    我无奈摇头:“孤陋寡闻,让你见笑了。”
    “《通灵悬案》,你没看过吗?”夏默兴奋地说:“俄罗斯的综艺节目,我一直在追,老刺激,老好看了。”
    这一瞬间我才恍然大悟。
    《通灵悬案》是一档俄罗斯的电视节目,虽然已经制作播出了将近二十年,但是在国内也是最近几年刚刚在网络上火起来,迅速发展起一批拥趸。
    这其实就是个打着超自然特异功能探索的综艺节目。每年夏天,电视台会发出召集令,征集大量号称具有超能力的奇人异士,能与神鬼沟通的灵媒法师等等神头鬼脸的人物,进行一场持续比赛——包括最初海选的幕后视物,车厢藏人,一步一步升级到闹鬼的阴森房屋中探查,到横死之人家中去破案,等等。从初秋到深冬,每周制作播出一期,每期都会根据参与嘉宾的投票淘汰一名选手,直到最后一期剩下五位选手,在进行一轮难度最大的刺激比赛,然后由广大电视观众投票,选出冠亚季军。
    这个节目在俄罗斯广受欢迎,在国内网络上也愈演愈烈,我也趁着热闹看过几期,不得不说,从故事线索到人物设定到氛围营造,确实好看。而且也确实捧红了几个所谓的超能力大神——什么人间活鬼亚历山大,通灵美女玛丽莲,达什大叔,朱莉王等等。都是既有颜值又有噱头的演技派。单纯当比赛综艺看,确实能过瘾打发时间,别当真就行了。
    而夏默提到的“老胡”,则是最新一季《通灵悬案》的上位选手,她是迄今为止为一个参赛的中国选手,一位来自华夏江南的美女,自称从小被狐仙附体,能幽查万物,神通灵鬼,因此被国内观众昵称为“老胡”。随着节目在网上一期一期的播出,老胡的人气水涨船高,圈粉无数。
    所以,看起来夏默也是老胡的迷妹了。
    刚想到这里,我脑子猛地跳出一个念头,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她说得对,我为什么不能给他写成一个“老胡”那样的角色和《通灵悬案》那样的故事呢?
    我心中瞬间无比舒畅,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甘之如饴。
    “这个,老胡是谁,我虽然不知道,但这不重要。”我慢慢地说:“其实,在我刚刚的创意构思中,就是想把你塑造成一个通灵少女,江北女巫。”
    “哦……”他们三个人不约而同发出一声赞叹,直勾勾地盯着我,充满疑惑。
    “夏默,你是一个通灵少女,拥有深不可测的潜在超能力。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你总是在梦中梦到一个看不见面容,浑身鲜血的少女的在向你求救。你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指引,需要你去寻找真相。于是,你独自踏上了未知的危险旅程……”
    夏默呆呆地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后来,我忽然发现,那个在梦中求救的女孩,竟然就是我自己!”
    我一拍桌子,由衷地赞叹:“对,全中。你们看,这就是悟性。”
    小浩和尼洛面面相觑,似乎一时无法理解,为什么一块肉的工夫,变化竟然如此复杂悬殊。
    夏默瞪大眼睛,撅起小嘴,乜乜地看着窗外。
    窗外不知何时又纷纷扬扬飘起了雪花,映照着路灯昏黄的光线,晶莹璀璨,扑朔迷离。
    忽然,夏默笑起来,小小的鼻梁上几处细细的皱纹,眼睛里闪着一点儿狡黠的光亮,呆萌而可爱。
    “荀老师,我喜欢这个故事!”夏默娇嗔中带着一点央求:“你快点写吧,咱们快点儿开拍!”

    第三章 / 明信片
    当钦定女主角夏默小姐对于我的这个创意表达了充分的赞许和期盼之后,饭桌上的气氛顿时欢快起来,小浩和尼洛满脸上都开出了花儿,张罗着必须整点儿小酒喝一顿,以示庆祝。
    很显然,小浩对于我的机智修改是很满意的。他的目的只在于能哄夏默开心,只要小绿茶婊肯为之一笑,这个有钱少爷不惜烽火戏诸侯,或者最低档次的“烧钱戏编剧”。博红颜一笑,哄绿茶开心,这都是年少多金痴男情种的经典标签。
    而演技派尼洛老师显然也是满意的,只要金主少爷同意砸钱开拍,那么他就有机会扮演一个“男主角”——尽管这只是个不入流的自媒体视频,或者卯足了劲往脸上贴金,好歹算是一部微电影,但毕竟“男主角”这三个字是货真价实的。
    我能看得出来,尼洛是那种没什么天赋,没什么灵性,但是死心塌地觉得自己是个影帝胚子的那种小家伙,这种既没心没肺有没有自知之明的闲人,最适合去混饭的地方就是横店影视基地当个街头趴活儿的龙套群演。
    在那地儿,臭味相投的假冒伪劣艺术青年表演家一抓一大把,住着群租房,吃着馊盒饭,三五个月没有通告,半年能轮上演一具死尸就能美到鼻涕泡儿闪闪发亮,顿觉自己下个礼拜就能去戛纳走红地毯了。
    所以,我说服了夏默,夏默降伏了小浩,就等于给了他一个好机会。
    尼洛屁颠屁颠地主动跑到后厨搬了一箱罐装百威杯酒,甚至出乎意料地打开一罐,先客客气气地放到我面前,让我顿生受宠若惊之感。
    我们四个人就着桌上四样简单的小菜开怀畅饮,渐渐眼花耳热,先前的矜持和拘谨一扫而去,就像认识了很久的狐朋狗友一样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尼洛和小浩一口一声地叫着“大哥”,一罐一罐地敬酒,我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来疯一样,逢敬必干,且频频回敬,直到头昏脑胀,醉眼惺忪。
    恍恍惚惚中,我只记得尼洛死死搂住我的脖子,几乎贴在我的脸上,酒臭熏熏地耳语:“我的哥啊,你要是把夏默写成跳大神的,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个私家侦探的角色?不穿警服的,穿警服的规矩多,小浩安排不了,没那实力!你就给我整个《侠探杰克》,汤姆汉克鲁那样的……”
    “没问题,没问题!”我豪情万丈地拍胸脯表示:“侠探杰克算个屁,那剧情整得狗屎一样稀烂。我给你做个人设,你不是侠探杰克,你就是侠探尼洛!”
    “嘿嘿嘿嘿……”尼洛摇晃着我的脑袋,淫贱地坏笑:“大哥,我相信你的创作能力。你最好再给我俩整点对手戏,激情戏,你懂的。”
    “就是床戏呗!”我也淫笑附和:“撕床单,拽栏杆,叫连天。”
    “滚你妈蛋!”对面的夏默扬起手里的啤酒罐,泼到了尼洛脸上,顺便也溅了我一脸。
    我脸上一激灵,这才意识到酒后失言,瞥了一眼小浩。
    小浩看起来倒是没有生气,脸上也红扑扑的,似有半醉,只是说:“天也晚了,聊的也差不多了,荀哥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咱们今天就散了吧。让荀哥回去好好构思一下,改天咱们再认真聚一聚,研究拍片方案。”
    被泼了半脸啤酒,我清醒了一半,立刻顺着小浩的话茬起身告辞,见好就收。
    小浩拿出手机,找出他的微信二维码,我识趣地拿出手机扫描,加了好友。
    小浩说:“荀哥,以后有什么事儿,咱俩直接沟通就行,有啥要求你尽管提。”
    我虽然脑子有些昏沉,但还是意识到小浩这话说得有水平,他的言外之意就是编剧本这事儿只跟他一个人对接,其他人就不要串联了。如果我是个识趣的人,以后就不要再和尼洛讨论,甚至承诺写什么角色戏份——当然,我清醒之后,就是个十分知趣的人,像刚才那种酒后失言的愚蠢错误,我绝不会再犯。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经过一个下午的接触,我只能说,小浩的表现改变了我以往对于富二代的成见。眼前这个富二代绝不是一个只会花钱泡妞儿的无脑蠢货。他一定是从小跟着父辈经历过吃苦的日子,在生意场上历练过。
    小浩一再抱歉,说今天大家都喝了酒,没法亲自开车送我回家,执意要帮我叫一辆网约车,我死气白脸地坚决拒绝,说正好慢慢走回去,吹一吹冷风,醒醒酒,免得回家被老婆骂。
    小浩等三人把我送出了大门,挥手告别,尼洛老师甚至很冲动地给我来了一个亲密无间地熊抱。
    他们三人转头进入大厦,我则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游走。
    这时候,大约是晚上八点多,正是商圈最热闹的时候,由于圣诞节刚过,元旦即将到来,很多商场门前圣诞装饰还没撤去,又挂起了大红的喜字和灯笼,穿梭来往的人群的背景是这个城市独具特色的中华巴洛克式建筑群,无边无际飘洒的绵密雪花宛如精灵萤火,整个城市置身于童话之城,万紫千红,流光璀璨,晶莹飘渺,亦幻亦真。
    我胸膛里憋着酒精和火气,以及赚了钱的亢奋,一口气沿着大街走出了几公里,丝毫不觉得寒意。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滨江师范大学附近。
    远远的,我看见纵横两条长街上,鳞次栉比连绵不断的简易摊位,无数人摩肩接踵穿梭往来,流光溢彩,人声鼎沸,那是合兴三道街上盛况空前的夜市。
    滨江师范大学附近,几十年以来就是早市夜市集散地,前些年也有政府官员提出过,早市夜市过于庞杂,卫生和治安都难以管理,遂想将其取缔,但是遭到了附近居民,师大学生和小商小贩三方面的强烈反对,最终无功而返。
    好在后继的官员从善如流,深得大禹治水之法,改堵为疏,既然取缔不得,那就分区划片,加强管理。于是在两条街上划定了位置,规定了经营片区,摊贩们缴费入驻,市政统一管理。由于疏导有方,管理有道,商贩和游客便开始爆发式增长,不久之后,师大夜市便名声鹊起,成为滨江市旅游和网红打卡必到之处。据说其规模之大,游人之众,已经是东北地区最庞大的夜市。此事遂也成为地区官员的一件仁德政绩,颇受老百姓好评。
    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了,但是夜市上依然热闹喧哗,很多美食摊位前,成双成对排队的都是师范大学的学生情侣们,俊男靓女,搂搂抱抱,甜甜腻腻,没羞没臊地秀恩爱撒狗粮。
    我慢慢地混迹在人群中,看着那些年轻,无知,荷尔蒙燃烧蠢蠢欲动的脸庞,却下意识地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或者说,那些夜晚——那个叫吴鑫的女生,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缓缓地穿过人群,走到师范大学西侧门附近。这是一座非常狭窄的小门,二十多年前,我在这里上学的时候,这里是两扇乌黑的铸铁推拉门,一根又粗又长的铁链挂着一把巨大的铁锁。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升级成了不锈钢的电动闸门,这个时候,闸门关闭了五分之四的样子,仅留下一个狭窄的空挡,可以一个人步行进出。
    一刹那间,我的思绪恍惚跳跃,很多二十年来已经沉没的记忆蓦然复活——当年,碎尸案发之后,师大校园内部各种流言蜚语不胫而走,其中有一条就是,死者吴鑫失踪之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活着,就是在这条街上,在这个夜市上。
    没错,此前我在给小浩和尼洛他们讲述这个案件的时候,只是粗枝大叶,很多细节没有讲清楚。
    实际上,死者吴鑫在被发现碎尸之前,已经失踪了很多天。
    当然,具体失踪了多少天,民间流言众说纷纭,有的说是七天,有的说是十天。关于这一点,警方自然也不会向普通民众公开信息,但是师范大学内部学生们传说的是失踪了九天,这个天数,应该是后来根据死者吴鑫的同班同学,甚至是同寝室室友的说法加上发现碎尸的确切日期判断出来的,因此应该具有比较高的可信度。
    1997年12月26日,星期五,那天晚上是西方圣诞节的最后一天“狂欢夜”。
    在二十多年前,关于过洋节的习俗还没有渗透到普通民众之中,对于那一天,更多普通人的记忆则是革命伟人的诞辰日,很多单位都会相应地举办一些纪念活动。
    但是在当时的大学生之中,已经逐渐兴起了过洋节的风潮。所以那天下午,师范大学的很多学生都是在院系里举行了革命伟人的纪念活动之后,回到宿舍里开始筹备各种形式的狂欢夜节目。因为第二天是周六,很多人都在筹划可以玩一个通宵,或者至少耍到半夜。
    那个时候还没有自在畅游的网络,也没有花样繁多的娱乐活动,在校大学生们虽然新潮,但是能够选择的娱乐项目其实也很寥寥,很多男生们就是到校外去打台球,或者去电脑房包夜打游戏——那时候连网吧都没有,最先进的高科技娱乐就是一个学校电脑房里十几台机子连个局域网,打《红警》。有不想打游戏的男生,可以到租碟社租几张电影光盘,用电脑光驱看一宿美国大片。
    当然,如果你有一些不一样的审美情趣,可以去学校周边小巷子里隐藏的录像厅去看通宵录像。录像厅通宵的吸引力在于,每天晚上熬到了午夜时分,老板就会慎重地锁上大门,然后大声询问一遍:“有个新到的好片子,你们看不看?”
    所有的观众异口同声地热烈地回应:“老板,换片子!”
    这些不良爱好,通常都是男生——或者说直男——的最爱。而女生们,以及一部分阴柔妩媚的娘炮男生,和另一部分不怀好意以泡妞为目的花花公子富二代男生的心头好,就是去个各院各系组织的舞会上去跳舞。
    对于以艺术类教学名列前茅的师范大学来说,你要是没参加过几场舞会都不好意思自称是师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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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不幸的是,师范大学的学生之中,还是有几个异类的。比如说,我。
    我就是那个对于电脑房,台球馆,录像厅没有任何生理和心理上的兴趣的人,我所有的成瘾行为都集中在如饥似渴地阅读谋杀小说之上。
    我清晰地记得,1997年12月26日那天晚上,下课后,我去了西侧门附近的租书屋,还了一本漫画书《悲报岛杀人事件》,新借了一本漫画书《异人馆杀人事件》,都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故事。
    那个时候,横沟正史的原作金田一耕助侦探读小说还没引进国内,但是少年金田一的漫画书已经在推理书迷中开始流行了。也正因如此,所以我一直对金田一那句“以我爷爷的名义”充满了好奇——这是题外话,聊以怀念一下我的青春懵懂岁月。
    也就是那天晚上,在那家出租屋里,我见到了那个女孩,死者吴鑫——她也是来还书借书的。
    那个时候师范大学周边还都是一片平房区,租书铺就开在一户低矮的小平房里。我走进小巷子里的时候,她在我前面不远处,比我快几步进入租书铺子。
    租书铺室内阴冷,昏暗,空气里都渗透着一种活不起死不了的哀怨。
    站在我前面的那个女生,穿了一件不太厚实,想必也不太暖和的红色羽绒服,背着一个黑色的小挎包。
    可能因为那一天是狂欢夜的缘故,所有具备正常的娱乐活动的学生们都去漫山遍野撒欢了,只有我这样严重缺乏正常娱乐细胞的人才会在这样的节日之夜跑来租小说。
    也许对于她来说,也是这个原因吧。冷冷清清的租书屋里只有我和她两名顾客,气氛显得有些微妙,尴尬。
    我想,她应该和我是一样的性情,内向,沉默,清冷,不善言辞,不会交际。
    他站在老板的柜台前,我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看不见她的面庞,只能从侧后方看到她隐约的轮廓,并不是很惊艳的美貌女子,只是有一种淡淡然的书卷气,却是我喜欢的类型——如果我也有这种心理需求的话。
    我隐约记得她,因为她们中文系自考大专班的学生寝室和我们美术系系考大专班的寝室是相邻的两栋楼(但不是正规的学生寝室)我曾在进进出出的时候,偶尔有几次遇见她。
    租书铺老板是个老头子,身子佝偻,眼神涣散,看起来没有一百岁也有九十八了,颤巍巍慢吞吞地给我们俩办理着退旧借新的手续,我和那女生便百无聊赖地恭候着。
    她还了一本席慕容的诗集,又新借了一本李碧华的《诱僧》,幽蓝色的封面,画着两个看不清面目五官的水墨写意人物。 想必这样的故事是她的阅读偏好。
    在一个独孤的密闭空间里,时间都被拉伸了,我们俩就像咫尺天涯的两个量子,都在故作深沉地强忍住不去观测另外一个,就好像一旦看上一眼,整个世界就会坍缩了。
    其实我很想跟那女生说点儿什么。我甚至能看得出,她似乎也很想跟我说点儿什么,毕竟这是个狂欢之夜,两个与世隔绝的青春文艺男女通过一点因缘机会发生点儿什么遭遇,也算得上是一段佳话吧。
    但终究我们俩没有勇气开口,彼此之间甚至都感觉到了对方的一丝失望和怨念,但还是故作轻松地各自拿起小说,默默离开了租书屋。
    从出租屋到西侧门,还有一段大约不到一百米的路程,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我们都脚步都很慢,似乎都在期待对方能够先说点儿什么,但依然是谁也没有开口,于是我们俩像一对心照不宣又各自怀着不良企图的跟踪者,一前一后走出了胡同,来到了侧门之前,三道街上。
    那时候正是晚上七点多钟的时候,街市上最繁华热闹的时候,我若无其事地转进了侧门,她有意无意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转身,向夜市上的人群之中走去,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回到寝室,蜷缩在床上,开始阅读恐怖离奇的《希腊棺材之谜》,很快就把这一小段没有任何艳遇,波澜不惊的萍水相逢忘光光了。
    直到很多天之后,有个出凌晨早市的老太太发现那包碎尸,而后警察进驻师范大学搜查,然后,他们重点找上了我。对,“重点”这俩字,描述得很妥帖。
    逻辑很简单:警方很容易就查到了死者吴鑫是个文艺女青年,她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尤其是读朦胧诗集和爱情小说,然后他们顺藤摸瓜查找了学校周边的租书铺,顺理成章地找到了我——毕竟在这座大学里,能够在周末狂欢夜去租漫画书的人为数不多,更何况还是一本血型谋杀的漫画书。
    一切只是因为,我是在她失踪的那天晚上,唯一和她同时出现在租书铺的人,
    当然,警察谆谆教诲我不要有心理负担,他们只是来跟我核对一些问题,不是审讯。
    他们知道我肯定不是碎尸凶手,因为我一直住在一个十二个人的大寝室里,每天晚上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白天睡大觉,逃课不上学,而与我同样在寝室里打麻将睡懒觉逃课不上学的同学们给了我最直接而有力的证明——没错,你们猜对了,给我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明的同学,就是老关。他和我虽然不是同一班,但是天天在同一张上下铺上睡懒觉。
    也就是通过警察的叙述,我才意识到,我就是那个最后看到她最后出现在三道街,并消失在三道街的人。
    也就是说,12月26日晚上,吴鑫与我素不相识没有发生任何艳遇的分别之后,就彻底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合兴三道街上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直到九天之后,1998年1月4日凌晨,被一个凶手以一千块碎尸的形式,抛弃在师范大学周边的大街小巷。
    没有人知道这九天之中,她去了哪里?遭遇了什么?为什么被杀害?为什么被碎尸?为什么被抛尸?
    警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有时候,我甚至在想,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吧?
    多年以后,网络发达了,每隔几年总会有人提起这个案件,每一次都会引起一阵或大或小的波澜。当然,很多流言纯属胡说八道,那些编造者根本就是些九零后甚至零零后的小屁孩,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九十年代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只是听说了这个离奇的案子,就跟着添油加醋地瞎起哄,无非是博眼球,刷存在感而已。
    2003年的时候,某个著名的论坛上有人重新翻出这案子,煞有介事地说,死者吴鑫失踪之前,曾经跟同寝室的同学提起,自己在学校附近的书店里认识了一个作家,两人从文字之交,渐渐发展成精神恋爱,因此,那个所谓的书店老板或作家很有杀人嫌疑,无非是求欢不成,因爱生恨,情极之毒。
    我一看到这个消息便哑然失笑——能想出这么操蛋的消息的人,一定是香港或美国电影看多了,照样瞎编。但是他不知道,在九几年的时候,师范大学周边还没有私营书店,道理很简单,那个时候在师大周边随便开个小吃都很赚钱,所以店铺租金水涨船高,要是用来开书店,绝对入不敷出亏掉内裤。所以学校周边只是有两家专业艺术书店,很远的地方有一家新华书店。而更多的是隐蔽散落在小巷胡同里的租书铺。
    实际上,通过警察的询问叙述,我就很容易判断出,那时候,她最喜欢去的是租书铺——那个时代,凡是爱好文学的学生们,最喜欢的去处都是租书铺,没有谁愿意省吃俭用拿生活费去书店买新书。
    所以,所谓的在书店认识了作家的传言,想来是捕风捉影以讹传讹。假如这个传言还有一丁点儿真实信息的话,那么我想应该是——她在学校附近的租书铺里,遇见了一个喜欢写作的人。
    她不善于表白,而是把这件事深深埋藏在心里。或者,偶尔怅惘失落的时候,把这件事偷偷说给了寝室里关系最好的室友,聊以解忧。
    我哑然失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她所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我吧?
    也许在短暂的校园生活中,我们在操场上,在寝室间,在租书铺,我们曾经若干次擦肩而过,她曾经注意过我,打探过我,甚至暗恋过我。但是我自己都不知道。
    终于在狂欢夜的那天晚上,我们终于不期而遇,但是却一再错过。
    一阵阴寒刺骨的冷风吹过,我激灵地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侧门门前站立良久,而夜市上的人们正在渐渐散去,不多时之间,很多人已经销声匿迹不知所踪,只剩下零星几个摊位之前还有些客人,侧门的电动栅门正发出“嘎啦嘎啦”的嘶叫声开始关闭,校园即将进入沉睡,而我则刚刚惊醒。
    我恍然若失——我现在站立的位置,正是二十年前,我与死者吴鑫最后一次转身离别的位置。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缓慢前行,由于身体僵硬,略显蹒跚。
    正对着学校侧门笔直的三道街上,所有的摊位和游人已经几近清空了,三五个男生女生像撒欢儿的野兔狂奔冲向正在关闭的闸门,妄图抢在严丝合缝之前穿越火线。
    看着这群没心没肺的孩子们,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这也适时地冲淡了我记忆里的恐慌和愧疚。我重新打足精神,加快脚步,想迅速穿过三道街到大路上去拦一辆出租车。
    这时,一个气喘吁吁的男生从我身边跑过去,忽然顿了一下,下意识地“咦”了一声。
    一个跑在前面的女生大喊:“快点儿啊,马上关门了。”那男生迅速跑开了。
    就在这一瞬间,我猛地站住了。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什么事情,就在刚刚那个男生好像意外地发现了什么东西的位置上。
    我慢慢回头,在我右侧身后不远处,立着一个垃圾箱,惨不忍睹地灌满了各种垃圾——烧烤钎子,饮料瓶子,装烤猪蹄的纸袋子,装酸辣粉的塑料碗,把垃圾箱撑的张牙舞爪奇形怪状。
    但,就在垃圾箱的下方,雪地上,插着一张方方正正的纸片。
    在当下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会邮寄明信片了,但是,对于我这样四十多岁的人还保留着对于明信片的美好记忆。没错,这就是一张久违了的明信片。
    而且,我几乎是在在停下动作的一瞬间,就意识到这个明信片出现的非常诡异,因为按照我后来对于这起失踪案的调查分析,这个垃圾箱的位置,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早市老太太发现第一碎尸的位置——二十年过去了,这个垃圾箱的位置岿然不动,不易分毫。
    我一步一步走过去,忍着垃圾箱散发的浓香酸臭甜辣种种混合气味,蹲下,轻轻捏起了那张明信片。
    这张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张风景照片,青翠绵延的山峦之间,一条河流以九十度大回旋穿越其间,山水之间,是一片东北林区特色的平房居民区。
    这张照片没什么特别,在我的家乡,很多小城镇或林业局都是这样的风光景致。
    我缓缓地转过来,明信片的背面,写着三行隽秀的字迹:
    鑫:
    你好吗?我很想你
    二十年了,希望你在天堂……
    我能感觉到我全身的血液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之内全部逆行灌注到大脑之中,然后迅速坠入冰点——我听到了我的血管和神经结冰的声音,嘎啦嘎啦,嘎啦嘎啦……

    今日更新结束,谢谢你们的捧场,明天见!
    先顶一下,稍后更新。
    谢谢捧场!


    第四章 / 民俗顾问和摄影师
    我蹲在垃圾桶前,思绪呆滞,身体僵硬,手里捏着那张明信片,手指微微颤抖,但已麻木得毫无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三五分钟,也许只有十几秒,我才猛地缓过神儿来。灌注到大脑中的血液像爆发的瀑布一样飞流直下,坠落千尺,乱石崩空,惊涛拍岸——脊背上倏然传来一阵麻酥酥的寒意,那是慢慢凝结的汗水。
    我深深吸气,慢慢地站起身,但是我的双腿失去了支撑力,虚弱得像个刚苏醒的植物人。
    我顾不得肮脏和酸臭,伸手搭在垃圾桶边缘上,试图平复心情,舒缓体力。
    这时,一个苍老佝偻的老头子,推着一辆平板摊车慢吞吞地从我身边经过,车轱辘在坚硬的冰雪地面上,摩擦出让我不寒而栗的嘶哑之声。
    那个老头子忽然停下来,看了看我,眼神中流露出一点悲天悯人的光芒。
    他慢慢地掀开板车上的苫布,哆哆嗦嗦地从一堆油盐酱醋碗碟之间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葱花油饼,递给我。
    我一下子愣住了。
    老头子叹了口气:“吃吧,不丢人!”
    我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老头子尽量把胳膊伸长,把油饼递到我面前:“这年头都不容易,有口吃的你就接着。”
    我愕然,反问:“我像吗……”
    老头子呲牙冷笑:“都他妈混到翻垃圾箱了,还装什么像不像的啊!”
    我忽然很想笑,但是嘴角僵硬,笑不出来,却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接过了那卷葱花油饼。
    老头子再也不看我一眼,一边推着小车慢慢走开,一边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唉唉,都穷成啥样了还装大尾巴狼!”
    我下意识地看看自己身上的衣着——一件纯黑色麂皮羊绒夹克,一条深蓝色色工装裤,一双大头棉靴——就算不是名牌,也不至于寒碜到看起来像一个翻垃圾桶捡食吃的盲流子吧?
    基于我是个开小广告工作室的,这一身行头纯属为了干活方便,这很合理也很合逻辑,不对吗?
    我盯着老头子的背影,恨恨地咬了一口葱花饼,发泄我的怨气——没想到,那葱花饼味道竟然还不错,虽然已经凉透,但是咸香劲道,能想象得出刚出锅时的扑鼻香气。
    说实话,我心里有点感激那狗眼看人低的老头子,被他这么一瞎掺和,大大地减轻了我心里爆发的恐惧感——怎么能不恐惧呢?我刚刚回忆到与死者的萍水相逢,就遭遇到了这么一张莫名其妙的明信片,那上面的名称,字迹,傻子都看得出来,这就是某个人在碎尸案发生二十周年之际,写给死者吴鑫的哀悼——换做是你,你怕不怕?
    但是现在,有了一口葱花饼垫底,我的恐惧慢慢变成了好奇,又从好奇,变成了思索。我索性蹲在路边,一手抓着葱花饼狼吞虎咽,一手捏着那张明信片翻来覆去地检视,揣测。
    这张明信片粗略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表面上已经出现了一些龟裂的细微纹理,色泽也已经微微泛黄,凭我在广告行业混迹多年以及作为广告工作室小老板的专业经验来看,至少也在十年以上了。
    按理来说,如果是国家邮政正规发行的明信片,会标注明确的发行年份时间,零售价格,有无邮资,甚至类型志号等——例如纪念邮资片,志号是JP;特种邮资片,志号是TP;风光邮资片,志号是YP、FP,等等……
    但这张明信片没有任何明确的发行标记,仅仅是一面印着一张风景画片,另一面画了几条线段用于写字,画了几个方框用于填写邮政编码,除此之外,别无标识,整体设计显得很粗糙简陋。足以说明,这不是一张国家邮政正规发行的明信片。
    这也就意味着,它很可能是某个企业单位,或者小镇小区的地方政府私自印刷的拜年片。
    十几二十年前,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的网络通信,娱乐和支付功能,那个时候,每到过年前后,有点闲钱的单位公司或小地方政府,都会自己印点信封信纸明信片什么的,一是为了给领导送礼行贿时有点仪式感,要是能找个修炼硬笔书法的写上几段文言文,夹在礼品袋中间塞给大哥大嫂请笑纳时,最起码也显得不那么庸俗。二是为了给一任主管干部留下一段政绩回忆,一般情况下,只要一任主管没有在职落马,能够平安步入退休,升迁,或荣转之时,都会很小心地把这一任上所有的上下级合影,印制的信封信纸明信片收集起来,郑重珍藏,沧桑深沉地说声:“我这一任啊,两袖清风,别无长物,如今剩下的,就只有这些回忆了……”
    但是一般这种明信片,至少也要印上个单位名称才有意义。但是我手里这张明信片,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图形标识,这一点就很奇怪了。
    我想了想,也许这是一张用打印机打印的裁切的私人物品。但是我仔细看了看纸张,这是240g的白卡纸,边缘裁切光滑平整,风景图片显然是机器印刷,而不是普通的办公打印。很显然,这是一张印刷厂的制品。
    我把剩下的一口葱花饼塞进嘴里,鼓鼓囊囊地咀嚼着,双手狠狠用力捏住明信片,来来回回阅读背面的那三行字迹:
    鑫:
    你好吗?我很想你
    二十年了,希望你在天堂……
    钢笔字迹很清秀,能看得出有些书法功底,应该是临写过欧阳询,或至少是当代田英章的字帖,字迹中的“年”字“天”字都很有欧楷的特征,很容易分辨。
    字迹书写得很隽秀,但也很小心翼翼,所以我没办法从写字风格上判断书写者是男是女。欧楷的优点是精美,缺点是拘谨,如果一个人刻意一笔一划地摹写,则很难判断男女之别。
    也许有经验的老刑警,笔迹鉴定专家都可以做到吧,但是我,一个谋杀推理的业余爱好者,确实没那个本事。
    我只能粗略判断出,写字的人,至少也得在高中也上的文化程度,起码应该是个大专生,爱好文学,喜欢书法,而且心思细腻,是个性格内向的人。
    心思细腻,性格内向,并不难推测。
    这个人最后一句话“希望你在天堂……”后面是一串省略号。“希望你在天堂”怎么样,没有写出来,没有说出口。他把无限的哀思幽怨,欲说还休,全部封印在了省略号里。
    这样的人,你要说他是个性格开朗,外向冲动的家伙,打死我都不信。
    我捏着明信片陷入了沉思,在脑海里把我看到想到的所有线索过捋了一遍。过了一会儿,我清理出一个思路——这是一张印刷厂加工的半成品。
    也许,持有这张明信片的人和我一样,是个开办小广告作坊的人,他有一套图文快印的设备,只要他想,他可以自己印刷任何东西,当然也包括哀悼死者吴鑫的明信片。
    所以,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那张风景画片,应该就是死者吴鑫的家乡——伊通河镇。
    这也就意味着,今天晚上为吴鑫奉上这张明信片哀悼纪念的人,很可能也来自于伊通河镇。
    从“鑫,二十年了……”这样的说法来看,他也许是吴鑫的同学,亲戚,或者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
    而且,没准他还是个干图文快印的,跟我是同行。
    那么一切似乎都很合理了,这是一个二十年前跟死者吴鑫相识,且关系亲密的人。如果从明信片上的风景照片来推测,应该是伊通河的同乡。受过良好教育,爱好文学书法,至少在十年之前,开办了一家广告图文工作室。
    那么,下一个问题接踵而来,今天晚上,他来到师大三道街夜市上来做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送上一张明信片,寄托哀思?
    葱花饼在我嗓子眼里膨胀,发酵,我一阵干呕,想吐,吐不出来,想吞,咽不下去。
    我憋着一口干哕,四下查看,发现不远处有一家门牌上写着24小时便利店,我随手把明信片塞进衣兜里,一溜小跑冲进便利店。
    便利店只有一个值班的小伙子,很会察言观色,他看到我心慌意乱,手捏着嗓子眼儿,便不等我说话,直接从货架上拿起一瓶纯净水递到我手里。
    我拧开瓶盖,一口气灌了小半瓶,才把那一坨堵在嗓子眼的葱花饼冲掉,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我从口袋里摸出两枚一元的硬币,放在收银台上,说声:“谢谢!”
    那小伙子微笑着收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儿:“怎么着,哥,这是狂欢夜出去玩,喝多了吧?”
    我笑笑:“什么狂欢夜啊,都过去好几天了吧?”
    小伙子也笑了:“哥,一看你就是个大忙人,平时净忙着赚钱了吧,今天才是狂欢夜。”
    我愣了一下,掏出手机瞄了一眼,没错,我都手机显示,今天是12月28日。
    小伙子看出我的错愕,拿出自己的手机举到我眼前,页面上显示的是——12月26日。
    我忽然明白了,我的手机日期搞错了。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我六岁的儿子总要拿我的手机看会儿动画片,最近这小子居然自动进化了,学会了在手机上下载小游戏,还学会了下载更新手机主题和壁纸……肯定是他误打误撞的搞乱了我的日期设置。
    而最近这几天,我一直在忙着给一家企业做产品画册,从设计到印刷一条龙,我已经在工作室里忙活了好几天,熬夜加班,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这几天是圣诞节日,而我的手机时间调错了。今天下午,老关来到工作室找我的时候,我刚刚忙完手上的活计,还没调整过来,也没有心思关注什么圣诞节日。
    但是,这一刹那我忽然想通了,今天正是二十年前死者吴鑫的失踪之日,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来的。
    我甚至顾不上拿起那半瓶水,边抽风似地冲出了便利店,我想,那个小伙子一定以为我尥蹶子毛了。
    但是,我知道那个写明信片的人是为什么而来的了——如果我的推论正确的话,他应该是在按照地图进行某种仪式,就是在当年每一处发现碎尸的地点,都放置一张明信片。
    师大西侧门附近这个垃圾箱,已经被确认是当年发现碎尸的地点之一。按照我后来打探到的消息,在师范大学周边发现碎尸的地点,应该有十处。
    而距离现在这个位置最近的抛尸地点,是从西侧门进去,沿着一条笔直的校园甬道就能直达的东侧门,这两个小侧门是直线连接的。
    但是现在西侧门已经关闭了。我只能沿着校园围墙一路狂奔,绕过庞大的操场和后院——二十年前,那里还是一片平房,是学校教职员工家属区,但现在已经建起了了几栋高层住宅楼。
    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体力不支,仅仅跑了半程就几近虚脱,我靠着墙根,呼呼地喘了半天,才有艰难地起身,扶着围墙栏杆,一步一步地蹒跚前行。
    我终于走到了东侧门附近。东侧门这条小街上没有夜市,因此路灯也不像西侧门附近那么明亮,显得有些幽暗深邃。整条街上寂静无声,连路对面的居民小区都已经陷入了沉睡——这一片居民区,都是六层左右的小户型回迁房,居住的大多是底层民众。
    我心里忽然又生出了些许寒意,蓦然想到,会不会在路边的大树背后,活着民宅墙角的阴影里,正有一个神秘人直勾勾地盯着我……
    但是,害怕已经没有意义了。我苦笑了一下,来都来了,还能怎样?
    我炸这胆子,一步一步走到东侧门门口。这边的小门,也已经改成了电动栅门,这时早就严丝合缝地关闭了。
    走了几步,我就已经足够清楚地看到,在电动栅的缝隙之中,插着一张卡片。
    明信片?
    我站住了,没敢轻举妄动。
    插在电动栅门上,这个动作就蕴含着一种典型的仪式感和纪念意义。
    因为,二十年前发现碎尸的时候,就有传说,东侧门发现的碎尸是装在一个黑色塑料垃圾袋里,挂在门闩上的——那个时候,这里还是那种老式的铸铁大门,有一根粗大结实的铁门闩。
    所以,二十年后的纪念之夜,这个神秘人把一张明信片“挂”在了栅门上。
    莫名其妙的恐惧和情不自禁的冲动,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几乎同时爆发,在脑子冲击交锋,此起彼伏……
    ——我是个胆小鬼!
    ——不,我不害怕尸体。
    ——我天性懦弱!
    ——不,我是个谋杀爱好者。
    ——我一无是处!
    ——不,不,不,我擅长推理,敏感缜密。
    ——那都是瞎扯蛋!

    ——不,不,不,不,推理是一种天赋。它不是依靠后天培训就能形成的。而我就是这种天赋之人。
    ——去你妈的!
    我一个跨步跳过去,抓起插在栅门上的那张明信片揣,看也不看一眼,直接揣进衣兜,调头就跑。
    明信片上是什么内容,我随时都可以看,先逃跑再说。
    接下来,按照当年的抛尸地图,距离较近的抛尸点就是位于百家堡子的三处垃圾桶和路边了。
    或许是经历了刚才那一场内心交锋之后,我的恐惧再次被冲淡,也不显得那么慌张了。我甚至能感觉到我的呼吸心跳甚至步行节奏都在慢慢恢复正常,竟然很轻松地一路走到百家堡子。
    但是,我失望了。
    二十年前,百家堡子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危房棚户区,号称滨江市最大的贫民窟。当时,有三包黑色塑料垃圾袋的碎尸,被放置于两处垃圾桶和一处人家的墙角。
    但是现在,百家堡子已经新建为一片高档住宅区,当年的道路规制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我沿着新建的大型社区的道路来回逡巡了一遍,凭着记忆寻找着可能是当初抛尸点的位置,但是一无所获。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那个神秘人并没有来到这里。或者说,也许他并不知道这里曾经有抛尸点。
    我站在路边,思索了一会儿,如果我的这个推论正确,那么很可能意味着,这个献祭明信片的神秘人,只围绕着师范大学周边进行着——也就是说,他准确地知道大学周边的抛尸地点,但是却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抛尸地点。
    这个推论其实也很简单,如果我是为了纪念死者,而沿着她曾经被抛尸的位置献祭的话,那么即使我不知道百家堡子的抛尸地点具体在哪里,我也可以把寄托着哀思的明信片放在百家堡子社区的某个地标位置上——例如社区大门,文艺广场,建筑雕塑等等。寄托哀思嘛,不一定必须要与抛尸地图严丝合缝。
    但是,现在这些地方都没有发现明信片,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没有来到这里。而没有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他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过抛尸地。
    这就让我感到茫然了,任何一个关心这个案件的人,无论是死者的同学亲友,还是个推理故事爱好者,只要他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就会发现所有关于这起案件的传言之中,都会提到百家堡子是抛尸地点之一。
    除非,他不会上网,不会搜索。
    但是,我已经推论过,假设他是个起码受过大专以上的教育,热爱文学书法,开设图文快印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懂得网络搜索?
    排除这个可能性,那么。他沿着师范大学手边献祭明信片的举动,很可能意味着另有目的——我走到社区大门附近,在路灯下,摸出了衣兜里那张新明信片,慢慢地举到眼前。
    这张明信片的正面依然还是那张伊通河镇的风景照片,我转到背面,还是那个清秀的字迹写着两个字,仅有两个字——
    无心
    字写得很瘦小,没有标点符号,在一整张明信片的正中间,显得孤苦无依。
    我没有再感到惶恐,甚至没有任何思绪上的起伏,经过了两次突如其来的恐惧,我想我已经渐渐适应了。
    我甚至还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因为我觉得自己想通了两件事:
    第一, 在一张明信片上把两个字写得这么孤零零的,九成可能性是个女人,剩下一成是可能性极低的意外。
    第二, “无心”就是死者的名字“吴鑫”的谐音。当初案件发酵,流言满天飞的时候,就曾有传言说,吴鑫爱好文学写作,经常在日记或文章里,把自己的名字写成“无心”。对于一个九十年代多愁善感的文艺女青年而言,这是一个小小的感性标签。但是写在这张明信片上,就清晰地表达了指向性——这个“女人”就是为了祭奠吴鑫而来的。
    但是他为什么只围绕着师范大学东西两侧们布置明信片,而没有在百家堡子
    摆放,我依然不得其解,但我并没有纠结——也许他来过,摆放过,也说不定。而我没有发现,也有很多可能性,也许是被过路的汽车卷飞了,也许是被夜行的情侣捡走了,也许是被晚上出来翻垃圾箱捡破烂的盲流子拿去玩了……
    忽然间,我头脑中滋长起一种欢喜快感,我在想,要不要拿着这两张明信片,
    现在就去滨江市公安局刑警队报案,请求他们重新启动二十年未破的神秘悬案。
    如果警方受理的话,我是不是就出名了,火了,红了,也上头条和热搜了?
    就在我晃神儿的一刹那,我都手机传来两声提示音,在这无比寂静的寒夜里,突兀地响起,吓了我一跳。
    我慌忙掏出手机翻看,一共是三条信息。
    第一条是我老婆发来的语音,腔调困倦慵懒:“你咋还没回来?啥时候回啊?你儿子看不见你不肯睡觉!”
    另外两条是小浩发来的文字消息:
    ——荀哥,我晚上跟我家老头子谈了一下我们的计划,老头子很支持我。这样,你明天有没有空,我们再见个面,详谈一下。
    ——我家老头子不仅答应出钱,还给我介绍了一个叔叔帮我打理事务,另外,尼洛也找了一个摄影师。咱们明天再约个饭局,我把这两位介绍给你认识。
    我琢磨了一下,看看手里的明信片,脑子里猛地跳出来一个无比激动又无限惊悚的念头:这个神秘的祭奠女人,不正是夏默的角色吗?这个剧情,如果作为我的剧本开篇,简直太他妈的劲爆了!
    我没搭理我老婆,而是给小浩回了一条消息:
    ——我随时有空,时间地点你定,告诉我一声就行。除了摄影师,那位叔叔具体是干嘛的?
    小浩几乎是立刻回复:
    ——他是个民俗顾问。
    我有些狐疑,回道:
    ——什么叫民俗顾问?
    小浩回答:
    ——唉,他妈B的一言难尽,明天见面详聊吧。
    我苦笑,知道小浩这公子哥儿必有难言之隐,“介绍了一个叔叔帮我打理事务”这句话就很可疑。于是暂且放过了他,给我老婆回信:
    ——马上就回家,今晚有好消息。

    今天更新第四章。
    谢谢大家点击阅读,捧场。求回复,求推荐,真诚感谢各位!
    自己先顶一些下,开始写第五章,稍晚更新。
    谢谢大家!
    更正一下,由于整理稿件有误,前面发的第四章,标题应该叫做:抛尸地图。
    下面的第五章,标题才是:民俗顾问。


    第五章 / 民俗顾问

    我直接在手机上叫了一辆网约车,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两张明信片塞进了皮夹克的内兜里,贴身隐藏才感到安全——万一那个网约车司机有什么不轨企图呢?江湖险恶,谁也说不准不是?
    现在这两张明信片,在我心目中就是无价之宝,我必须像珍藏藏宝图一样保护好它们。
    这时再想想刚刚发生的事儿,我居然有点懊悔,我应该在拿下明信片之前,用手机拍下视频,以资证明这两张明信片的来历。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有这两段视频发到网上,我分分钟就会成为网红,二十年碎尸悬案,也将再一次掀起轩然大波。可惜,我错过了。
    两分钟之后,网约车来了。钻进车里,吹着热风,骨子里堆积的寒意慢慢消融,疲惫和困顿顿时纷至沓来,一路上我东倒西歪,昏昏欲睡。
    那个网约车司机似乎是没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打算半路上打劫我怀里的明信片,只不过他是话痨,也顾不得我睡眼惺忪口角流涎,喋喋不休地跟我花式吹牛——当年他也是滨江市黑道上的一条好汉,跟四哥混过,道外区有名的狠人儿,有几场恶战都是他主打的——我迷迷瞪瞪地听着他胡说八道,心里想起范德彪。
    终于熬到了终点,下车。我的租住的房子在一栋半新不旧的居民住宅楼的一楼,开门前厅是工作室,乱七八糟地摆满了电脑,复印机,各种工具,还有一套柯美数码快印设备,我拼死拼活打拼了这些年,好不容易赞下点积蓄,几乎用在购买这台设备上了。
    穿过工作室,后面是睡觉的卧室和吃饭的厨房。
    我走进卧室,灯还开着,但是我老婆和儿子都已经睡着了。
    一看到像只小猫仔儿似的蜷缩在被窝里的儿子,我所有疲惫和困顿都烟消云散了。
    我老婆听到我进屋的响动,迷迷糊糊醒了,问道:“有什么好事儿啊?”
    我懒洋洋地钻进被窝,拿出手机,一边翻找着微信上新加的好友:小浩,夏默和尼洛给她看,一边粗枝大叶地给她讲了今天的这笔好业务——五万元写一套微电影剧本。
    我是有点小小的虚荣心的,在老婆面前,我不想说“短视频剧本”,那样显得太低级。只有“微电影剧本”这个说法,才比较符合我的层次。
    不管再怎么微,它毕竟是电影啊!电影,跟视频,它就不是同一条生产线上的产品好嘛!
    我老婆顿时不困了,两眼放光,简直要热泪盈眶。
    她搂着我的胳膊,幽怨地盘算:“咱们把所有的家底都用来买快印设备了,眼看着儿子夏天就要报名上小学了,我都要愁死了。这下就好了,要是能顺利拿到五万块稿费,那咱就宽裕了,儿子上学也不愁了。”
    我微微叹气,说:“咱不是还有那本谍战小说要出版了吗,到时候版税还能给点儿呢。”
    我老婆说:“那都是遥遥无期的事儿,只有拿到手里的钱才是真的。所以呢,要是那个富二代真的说话算话,那你也得尽心尽力,给人家好好写个故事。”
    我看到她辛苦哀怨的模样,于心不忍,便说道:“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把我在师范大学门口扶着垃圾箱休息,被老头子误认为盲流子,送给我一张葱花饼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了一遍。当然,我小心地隐藏了发现明信片的事儿,只说是我有个关于当年碎尸案的构思,所以到师范大学附近去找找感觉。
    我老婆对于什么碎尸案漠不关心,但是却被那个老头子和葱花饼逗得乐不可支,怕吵醒儿子,把脑袋蒙在被窝里憋着乐。
    “你知道为什么那老头子觉得你是翻垃圾找吃的吗?你穿得衣裳又不寒酸,人模狗样的,人家为什么误会你?”我老婆笑着说。
    “为嘛呢?”对此,我也很有疑问。
    “因为你的头发!”我老婆伸手在我头上抓了两下:“你没白没黑地加班,头发跟狗窝一样,胡子拉碴也没刮刮,往垃圾箱旁边一蹲,活活就是个盲流子树先生。”
    我惶恐了:“那咋办?”
    我老婆叹息:“从今以后,你也是挣大钱的编剧了,造型也得收拾收拾了。”
    “怎么收拾?”
    我老婆完全没了睡意,瞪着大眼珠子看我半天,频频点头:“嗯,你也算是搞艺术的,我得按照艺术家的设定给你收拾收拾。首先,刮个锃明瓦凉纯光头,徐峥那种。然后,胡子就不刮了,修理一圈文艺范儿小胡子,就吴秀波那种……”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勾勒着我精心修饰之后的艺术范儿的造型,然后就直接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儿子都还没醒呢,我老婆就迫不及待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我东倒西歪,呵欠连天,她上蹿下跳,兴致勃勃。
    她一大早就在卫生间里烧好了热水,备好了洗发液,肥皂,毛巾,兴致勃勃地在我脖子上围了我儿子的浴巾,然后用给我儿子剃头的幼儿理发推子,把我乱糟糟的头发推了一遍,剩下一层东倒西歪地毛茬,再用我的刮胡刀片来回刮了两遍,由于激动的颤抖,在我脑门子上刮了三道血淋林的口子。
    然后又用刮胡刀和剪刀,精心修饰了我的胡茬子。
    一番操作完毕,把我推到镜子前一照,实话实说,虽然脑门上贴着三条创可贴有点儿影响整体气质,但是这番儿拾掇之后,镜子里那个光头,蓄须的中年男子,看起来确实像个货真价实艺术圈骗子了。
    这个时候,卧室里传来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有些时候,因果之间,并不一定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
    所以,这时我自然也不会预料到,就是这么一番夫妻之间搞笑瞎折腾,却在最后的危急时刻,救了我的性命。

    莫名其妙,我的更新回帖居然需要审核才能通过。
    耽误了好长时间,对不起各位了。

    稍后继续更新,谢谢大家!
    这个时候,卧室里传出来我儿子的嬉笑声,“咯咯咯”像只小鸭子一样上气不接下气,我和老婆急忙跑回卧室,看到小家伙不知从哪儿翻出来一条旧领带挂在脖子上,又戴上我老婆的近视眼镜,穿着一身背心裤衩,在床上兴奋地跳来跳去。
    “这是什么造型啊?”我笑着问。
    “我现在名侦探柯南了!”我儿子说:“赶紧给我穿衣服,等会儿我还得破案去呐!”
    我老婆扯过儿子,一边给他手忙脚乱给小家伙套上衣服,一边笑道:“这都不用做亲子鉴定,就冲这遗传的神经质,就知道准是你亲生儿子,我着亲妈想抵赖都赖不掉。”
    我也笑了。
    我老婆接着说:“别人家六岁的小孩,都在看喜羊羊,小马宝利,汪汪队。你儿子可好,天天看灵异都市传说,SCP怪物收容所,什么瘦长鬼影,喇叭人……”
    “不是喇叭人,是警笛头!”我儿子严肃地更正道。
    “嗯,警笛头,还有SCP096……”我老婆叹息道:“天天神神鬼鬼,血血腥腥的,都是打你身上继承下来的,你说咋办?”
    我想了想,确实颇感忧虑:“才六岁,就进入克苏鲁的世界确实有点早了。我没时间,你得加强教育,让他多看点二动画片儿。”
    我老婆白了我一眼:“可不是么,多看点儿动画片,这不就看上《名侦探柯南》了么。”
    我无奈地苦笑:“虽然是走到哪儿哪死人的死神小学生,但起码要比怪物收容所更适合他的年龄。”
    这时候我儿子穿好棉袄棉裤,立刻偶到我怀里,命令道:“躺下。”
    “躺下干嘛?”
    “我要开始破案了,你现在是一具尸体!”我儿子很有专业范儿地说:“你被谋杀了,昨天晚上发生的谋杀案。”
    我乖乖地躺到床上,一动不动,问道:“我是怎么死的?”
    我儿子趴在我面前仔细观察了半天,奶声奶气地说:“你是头部受伤而死的,这就是你的致命伤……”
    他迅雷不及掩耳地嗖地一下把我脑门上的创可贴揭了下来,疼得我“嗷”地一声喊,从床上跳了起来。
    我老婆尖叫:“诈尸啦!”
    我一把拽过儿子搂在怀里,假装要打屁股,我老婆上来抢救,一家三口打闹着。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一场乱战暂且中场休息。
    是小浩发来的微信消息:荀哥,中午十一点半,道外体育场长军酒店。你到了就说小浩定的包间。他们家的特色招牌菜,烧鸽子特别好。
    我看着消息,不由得愣了一下,前面的话都没问题,唯独这最后一句“烧鸽子特别好”显得很是突兀。
    我随手回了一句:好咧,准时到。
    然后下意识地说:烧鸽子,啥意思?
    我老婆也凑过来看了一眼,琢磨了片刻,她笑着说:“我猜,这是一句暗示。”
    我摸不着头脑:“暗示?什么暗示?”
    我老婆一撇嘴,鄙夷地说:“亏的你还是个写通灵悬案的编剧,人家花这钱请你算是亏大了。”
    我不禁恼羞成怒:“你有话就放,别绕着弯儿刺激我。”
    我老婆叹口气,在我手机页面上划了两下,指着昨天晚上小浩发给我的那条消息,慢慢地说:“昨天晚上,他那个有钱的老爹,给他找了什么叔叔,民俗顾问,帮忙打理事务。今天天早上,他跟你说鸽子,鸽子。你还不明白么?”
    我忽然想通了,笑嘻嘻地说:“嗯,你比我聪明多了。”
    我老婆又翻箱倒柜地把我们结婚时置办的毛料西装和羊绒大衣翻了出来,都是当初下了很大决心才买下的高档货,除了结婚当天和后来每年春节去长辈家拜年穿过几回之外,一直封印在衣柜深处,不敢多穿,每穿一回都觉得是一种奢侈浪费,罪过罪过。
    我老婆督促着我里里外外换了新行头,又小心翼翼地帮我揭掉了了脑门上另外两条创可贴,好在伤痕深浅,这会儿已经差不多消掉了。
    出门之前,我老婆很具仪式感地给了我一个热烈拥抱,动情地说:“祝你此去马到成功,名利双收!”
    我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反应,甚至还再三推脱,老夫老妻扯这个干啥。但实际上内心里还是非常感触的。我老婆嫁给我的时候,我一穷二白,他们娘家没要任何彩礼,也没有房子车子,就这么清清白白地结了婚。她跟着我这么多年,无怨无尤,尝尽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酸楚。但愿这次我能顺利拿到一笔外财,或更进一步,能出名爆红,万一赚了大钱,我就给她买一座套房子,房产证只写她的名字。
    十一点二十几分的时候,我准时到达长军酒店,对大厅经理说,是小浩订的包间,经理客客气气地把我引领到包间门前,还不忘拍我的马屁:“哥,一看你就是搞艺术的,特别有范儿!”
    我脸上不动声色,冷峻地微笑,但是心里乐开了花,活像一个新出锅的大花卷。
    我开门进屋,包间里只有小浩和夏默,尼洛和其他人都还没来。
    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就算是老熟人了,小浩也夏默也不再客气,拉着我挨着小浩身边坐下,夏默殷勤地倒上了茶水。
    “尼洛老师呢?还没到。”我问道。
    小浩说:“我叫尼洛开车去接马叔了,估计就快到了。”
    “马叔?”我思忖着问:“就是那个叔叔,民俗顾问。”
    “对,就是他……”小浩期期艾艾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已经从我老婆的提示里得知了他的心思,当然心明眼亮,顺口接话道:“一直听说这家饭店的鸽子特别好,没吃过,今天借你的光了。”
    小浩的眼神一下子亮了:“荀哥,你懂我的口味啊!”
    我心照不宣地微笑:“你的口味就是我的口味,我就喜欢这口儿。不过……这桌面好像小了点儿,要是咱们一人点一只鸽子,放哪儿啊?好像放不下吧?”
    “放得下,放得下。”小浩几乎都要笑出声来:“不就是放鸽子嘛,有个空位都能放,荀哥你一定有办法的。”
    我们俩像两只神秘兮兮的老狐狸精,端起各自的茶杯碰了一下,以茶代酒,其中意味,不言自明——今天这个饭局的主题就是:放鸽子!
    很显然,昨天晚上小浩跟他有钱的老爹汇报了想拍“微电影”的计划,也许还进一步表达了想要接手搞搞家族企业影视公司的想法。
    作为富一代的老头子,看到纨绔子弟有了上进心,自然是高兴的,所以不但精神上支持,还给予了资金扶持。但是,老头子又出于谨慎担忧,不敢完全放任儿子去搞一桩莫名其妙的娱乐事业,于是找了一个老朋友,或者老部下,马叔,来监视小浩的行动,当然,名义上就是“帮助你打理打理事务”。
    而小浩当然不愿意被一个叔叔辈的老家伙监视,掣肘,他想自由发挥,他想大有作为,他要在夏默面前建立起权威,而不是在在一个身负钦命的大内总管面前逆来顺受卑躬屈膝。所以,他必须想个想个办法甩掉这个监视者。
    我看着小浩故作高深的表情,心里暗自嘲笑,这么点儿破事儿,他只要直接打个电话告诉我,甚至是见面之时在我耳边说一声就好了,不至于装得跟个资深间谍似的,还得设计个暗号——放鸽子。
    这也就是我能明白他的意图,但凡再换个别人,准懵圈了。
    夏默看着我们俩鬼鬼祟祟的样子,狐疑地问道:“你们俩搞什么飞机呢?”
    这时,包间房门推开了,尼洛毕恭毕敬地搀扶着一个老男人走了进来。
    小浩慌忙起身,垂手肃立,叫声:“马叔叔!”
    看见小浩的样子,就知道这个老男人在小浩他爹面前的位置和影响力绝对不容小觑,唬得我和夏默也跟着起身,说:“您好。”
    看面相,那老男人马叔大约五十来岁不到六十的年纪,头发略显灰白,但是梳得油光水滑,一丝不苟,皮肤白皙粉嫩,体态微胖,但不显得臃肿,身上穿的一套棉麻唐装,低调奢华,风度翩翩,看得出是个养尊处优的人物,只是眼神之中顾盼之余,隐约一种凌厉的气势。
    我案子琢磨,能具备这种气势和眼神的老男人,如果不是当过高官,就是搞过企业,最起码也是个在某个专业领域颇有建树的人,绝不会是个泛泛之辈。
    他面带微笑,打量了一下我们几人,自然而然走到了主宾位置,顺理成章地坐下,一气呵成,毫不做作。
    我们也跟着坐下,小浩说道:“马叔,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的编剧,荀鹿老师。”
    我连忙伸手过去,跟他轻轻一握:“我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编剧,还得请您多多指教。”
    马叔宽厚地微笑,一开口,倒是颇显得平易近人:“荀老师您过谦了,鄙人马长途,对于文学戏剧也算是小有爱好,咱们应该能聊到一块儿去。”
    这时我才知道,他的真名叫做马长途,嗯,是个好名字。
    “得咧,那等会儿咱们好好喝两杯!”我说道。
    小浩转向夏默和尼洛:“这两位,是咱们的男女主角,夏默,尼洛。”
    夏默很识趣地起身,微微鞠躬,甜甜地说声:“马叔叔好!”
    马长途笑笑:“小姑娘你也好,你很漂亮。”
    夏默很开心:“谢谢夸奖。”
    马长途看着尼洛:“咱们的男主角就不用另外介绍了,我们在车上,一路上已经聊了不少了。”
    互相介绍完之后,气氛忽然一瞬间冷却下来,大家突然觉得无话可说。
    马长途显然是个见过世面,能掌控全局的人物,慢条斯理地说:“你们都介绍完了,也该介绍介绍我了吧?”
    小浩脸色涨红,刚想说话,马长途摆摆手,制止了他:“算了,小浩,还是我自己说吧……”
    他把视线先转向我,似乎在这桌面上,我是唯一能跟他对话的人。
    “鄙人姓马,名长途。五十七岁,闲散无业人员,靠国家低保救济生活。长年以来,无所事事,承蒙小浩爸爸看得起,让我在他们家族企业里混个差事,偶尔给个三瓜俩枣的混日子,所以,我很感激他爸爸。”
    小浩嗫嚅着说:“马叔,你这话说的,太严重了。”
    马长途接着说:“至于我能干点啥呢?其实我啥也干不了,只会打屁撩闲扯淡。”
    小浩来回看看我们几个,怯怯地说:“马叔太谦虚了,其实,我马叔是我爸的助理和顾问。”
    夏默有点发呆,轻声问:“什么顾问?”
    小浩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马长途却抢着说道:“我也不瞒你们,所谓顾问,就是你们年轻人所说的封建迷信。五行九宫,八卦风水,阴阳堪舆,祛祟辟邪。”
    小浩接着说:“以及企业文化,品牌推广……”
    我看着马长途一本正经的样子,心里憋不住的冷笑,想起了他们家那栋万年不开张赔钱赔到死是非不断谣言四起的金玉大厦。
    马长途端起杯子,浅浅地呷了一口茶水,慢慢放下,盯着我的表情,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金玉大厦,是个例外……”
    我脑子里轰然一个炸雷响起,倏然扭头,无比惊惧地看着这个白白胖胖的老男人——金玉大厦,只是我偶然冒出的一个念头,他怎么知道我在脑子里想什么?
    “别紧张,荀老师。”马长途朝我摆摆手,笑着说:“这种事儿都不用起卦,一般人得知我我的身份之后,脑子都会想到那栋金玉大厦。”
    我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只好微微点头,算是默认。
    “小浩,自己说说,自从我给你爸爸顾问以来,你们家的生意,除了那栋金玉大厦不开张之外,其他的生意怎么样?”马长途问道。
    小浩立刻说:“别的生意,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那为啥金玉大厦租不出去呢?”夏默狐疑地问。
    马长途淡淡地冷笑了一下:“为啥呢?说起来,你们年轻人可能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上啊,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项事业,都没有十全十美的,水满则溢,月满则亏。所以,要想保持整体长久的发展,就必须在某个细节地方抱残守缺,才能持之以恒。也就是说,他们家的产业要想长盛不衰,就得牺牲一处楼盘,这就相当于阴阳太极图之中的那两点,阴中之阳,阳中之阴。道理就是这个道理,至于能不能明白,就看你们各自的领悟了。”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老男人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饱含着精深的玄学奥义,尽管这个说法巧妙地推脱了金玉大厦一直不赚钱的缘由,但是圆满地升华了他作为顾问大师的人生境界。
    “马老师说得真精辟!”我由衷地鼓掌赞叹。
    “你看,还是编剧老师能够领悟。”马长途回敬道:“这都得需要点儿知识层面。”
    夏默和尼洛面面相觑,微现不屑。很显然,“知识层面”这四个字有点刺痛了他俩。
    小浩忙说:“要不,咱们上菜吧,边吃边聊。”
    尼洛说道:“还差一个人呢,要不,再等等……”
    马长途的面色微微有些冷淡,问道:“谁呢?”
    “摄影师,我的一个朋友。”尼洛说:“负责咱们这片子的摄影,剪辑。”
    “哦,既然也是咱们剧组的人,那再等等也无妨。”马长途面沉似水。很显然,为了等待一个小摄影师,让他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
    “不等了,咱们边吃边等吧!”小浩急着给尼洛甩过一连串眼神儿,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苦衷。
    马长途云淡风轻地说:“那就上菜吧,既然都是自己人,那就不用太在乎礼节,反倒显得生分了,是不是?”
    尼洛心有不甘,但也只能顺从:“那就上菜吧……我估计他也快到了。”
    马长途左边看看小浩,右边看看我,蓦然微笑,慢吞吞地说:“这家饭店呐,最拿手特色菜的就是鸽子,你们吃过没?”
    我和小浩不约而同的摇头,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被他识破了,捕获了,等待着宣判处刑。
    “那你俩可得多点几个鸽子好好品尝一下了。”马长途似乎心照不宣,一语双关:“鸽子这玩意儿,一般人搞不好,搞好了,那可是个技术活儿。荀老师,你说对不?”
    显摆!装逼!叫板!示威!
    毫无疑问,这个老男人识破了小浩和我的秘密勾结,当然这一点不用任何卦象玄学占卜,但凡是个头脑正常的人都能猜到小浩必然会有这样的企图,而在现场的人之中,夏默和尼洛显然没什么脑子的,所以,小浩如果需要一个搭档的话,只能是我。
    但最不应该的是,这个老家伙不应该拿鸡毛当令箭,扯大旗做虎皮,依仗着他在小浩爸爸面前的地位,故意把这件事戳破来恐吓我,打压我。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知道他的目的,这就是混江湖,混企业,混政治多年的老油条才会熟练掌握的策略,在一个组织里,要抢先争夺话语权。
    谁抢到了话语权,谁就建立了权威,如果我现在不反抗,那么今后一旦我动笔写剧本,将永无宁日,他一定会随时随地提出各种意见,修改,再建议,在修改,直到把我折磨得筋疲力尽——在广告行业里这么多年,这种人我见过的太多了。
    我必须在第一时间反戈一击,见血封喉,让他退避三舍,才能保住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尽日更新第五章结束,谢谢大家捧场,明天继续。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回复需要审核,也许会耽误一些时间,请大家谅解。

    第六章 / 粉丝

    小浩明显有点儿撑不起场面,说声:“我去催催菜。”便起身走出包间,夏默看出来他有些不自在,便向我和马长途抱歉地笑笑,随即跟了出去。
    看起来作为一个富二代,小浩还是缺少历练,色厉内荏。马长途显摆了一下自己识破了他的意图,他就立刻慌神儿了,我还没放掉马长途的鸽子,他就先放了我的鸽子。
    我苦笑一声——也罢,谁让咱是拿人家钱的呢?既然拿人钱财,就要与人消灾,这是生意,也是义气。
    包间内只剩下马长途,我,和尼洛。尼洛明显心不在焉,不停地在手机上噼噼啪啪地打字发消息。我猜,他是在催促那个摄影师朋友。
    可以理解,这么重要的一个饭局,他介绍的人严重迟到,不但丢了他的面子,甚至没准儿会毁了他成为男主角的前途,所以他必然急火攻心,连表情都渐渐变得肉眼可见的气急败坏。
    我和马长途心照不宣地互相对视,各自不怀好意地微笑,表面上都如沐春风,骨子里都滋长出戒备。
    他刚刚抢了个先手,先得一局,我必须绝地反击,扳回一分。
    马千里端起茶杯向我比划了一下,示意敬茶,我端起茶杯虚晃一下,隔着一张椅子向前凑了凑,趁机仔细观察了他。
    果然凑近了一点之后,有了新发现。他的唐装之上,臂肘之间,挥发出一丝淡淡的香气。用力呼吸的话,能隐隐嗅到一种薄荷的清香,我可以肯定,这是一种女性香水味道,因为昨天晚上我就在夏默身上闻到过极其相似的味道。
    昨天晚上在小浩的新餐厅聚餐的时候,夏默曾经两次进出去后厨取餐,又跟我互加微信,那时候我都有点儿醉醺醺了,不过在耳鬓厮磨的一瞬间,我还是闻到了她身上的气息。
    但显然,马长途身上沾染的香水味不可能是夏默身上的,因为夏默身上的味道更清晰浓烈,而马长途身上的气味则若有若无。而且夏默应该一直跟小浩在一起,而且我猜马千里就算好色多淫,也还不至于对大侄子的女朋友下手。所以,我判定他身上的气味应该是从另外一个年轻女性身上沾染的。
    他身上气味最明显的位置是臂肘之间,显然这是由于拥抱的动作儿而熏染的。
    有了这样第一个判断,我接着迅速观察了一下的他的脖子,脸颊,手指。
    但是脖颈上没什么种过“草莓”的痕迹,脸颊上也很干净,我不由得有点失望。但就在这时,马千里放下了茶杯,一瞬间,我瞥见他的右手拇指尖上有一抹浅浅的淡红色,显然是擦试过,但是没擦干净。
    我微微一笑,心里有了主意。这种痕迹,显然只有一种情况才能造成——马千里右手捏住一个女孩的下巴,用拇指在女孩的嘴唇上蹭了一下,这个动作充满了欲望和挑逗。
    以马千里的年龄来判断,他不至于对老婆做出这种轻浮的举动,当然对女儿就更不应该了。
    所以我相信,这两点已经明确地暗示了,他应该是和家庭之外某个年轻女子有着亲密的关系。
    我也慢慢地抿了一口茶水,沿着这个可能性的思路,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终于又被我发现一疑点——在他的唐装内里,左侧内兜的位置明显地鼓起。显然是里面塞着钱包,而且装着不少现金。
    在这个年头,任何地方都可以扫码支付,会随身带着大量现金的人已经不多了。而马千里却塞着一个大钱包,我只能认为,他有些不能被老婆或家人查询到的支付交易,不能在手机上或网络上留下线索,所以最好使用现金。
    除此之外,他的上半身没什么疑点了。可惜隔着桌椅,我看不到他的下半身会不会还有什么新线索。
    但是我想,香水,口红,现金,这三样证据已经足够我推论出一个故事了——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他跟一个年轻女性在一起,今天早上,临别之前,他拥抱了那个女孩,擦了擦她的嘴唇,然后用现金付了过夜费。
    我是个阅读过无数本谋杀小说的人,我熟知每一位著名侦探的推理方式。在小说的世界里,无论是福尔摩斯,赫克尔波洛,马普尔小姐,甚至是金田一耕助,明智小五郎,他们都能在一瞬间根据观察对象身上的细节痕迹洞察一个人的来龙去脉。
    但是我不行,我不是个神探,我只是个票友,我也会观察,退推理,但是我需要很长时间,也许三分钟,也许五分钟。我要像一只屎壳郎观察一个粪球一样充满耐心,不急不躁。
    所以,在这几分钟里,整个室内充满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我们三个人咫尺天涯,无言以对。尼洛唉声叹气地不断地发消息,马长途云淡风轻地品茶自娱,而我则鬼鬼祟祟地偷瞄着马长途,我想,这个时候,连桌子上的茶壶都能看出来我别有用心。
    终于,门开了,小浩和夏默手牵手走了进来,两人脸色都很开心,仿佛是趁着这点儿空当儿溜出去做了点儿令人兴奋的事情。紧接着,几个服务员鱼贯而入,端着凉菜热菜摆上桌面。
    小浩拉着夏默亲亲腻腻地坐下,笑道:“我叫了六只烧鸽子,每人一只,正在烤着,很快就上菜。”
    看他的样子,显然是刚刚在外面跟夏默商量好了什么坏主意,胸有成竹了。
    马长途反倒没什么表示,淡淡地问:“难得认识各位小朋友,高兴,喝点呗?”
    夏默主动接茬:“啤的?白的?还是红的?”
    尼洛有些冷淡,说:“我不喝了,等会儿我还得开车送你们。”
    我能看得出来尼洛的焦虑和愤怒,他邀请的摄影师至今未到,他在席面上坐了最外侧的末位,他被当成了司机使唤,负责接送贵宾,这一切让他感到十分不爽,但是无可奈何。
    我笑道:“我也不喝酒了,趁着今天有灵感,等会儿我还得构思剧本呢,写个大纲。我就跟尼洛作伴,喝点儿饮料算了。”
    尼洛愣了一下,瞄了我一眼,眼神中有点感同身受的意味——我的这一点点示好的表态,显然是和他表达了同一种态度,即便不算是结盟,最起码是一种安慰。
    其实对于我而言,也并不讨厌尼洛。虽然这家伙昨天初次见面时有点儿装逼过火,但是我能看得出来他在平时生活中肯定是不被待见的那种人。他跟小浩这种富二代混迹在一起,也许是为了蹭吃蹭喝蹭点儿娱乐,也许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捞点儿外快,但肯定不敢违逆金主少爷的颐指气使,所以他一定很憋屈。
    其实对于我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不也是为了小浩的五万块剧本费而沾沾自喜,还决心为他出主意放老马的鸽子么?
    我们本来就是同一种人,生活得卑微,压抑,为了一点钱财利益,可以不要脸面,但还虚伪地装出一副专业人士的面孔,试图保存一点点可笑的尊严。
    也许,这就是我忽然觉得应该拉他一把的原因。
    马长途看看我的脸色,说:“编剧嘛,艺术家,你要写剧本,那我就不劝你了。给我来一罐百威,至于你们小两口,随意吧。”
    小浩叫住了上菜的服务员,让他先来一提百威啤酒,两听雪碧。
    除了烧鸽子之外,其他的酒菜都上齐了,大家各自举罐碰杯,喝了一个开场酒。
    一口酒水灌进肚子,席面上的气氛忽然间就变得热络起来了,酒这东西,真是最奇妙的气氛催化剂。
    马长途再次看着我,慢条斯理地问:“荀老师,你会相面啊?。
    “不会啊。”我故作惊诧地说。
    “那上菜之前,你怎么一直在看我。”马长途漫不经心地问道:“我还以为你在给我看相。”
    我心里一阵颤巍巍的激动——我一直在等就是他这个反应。
    其实,我刚才在观察他的时候,故意把表情和姿态做得夸张,以便让他,甚至尼洛都感觉到我在明目张胆地窥探他,然后,他一定会疑惑,会询问。
    这样,我就可以顺理成章把我推理的结果说出来,打他个措手不及——但是,我不能只当着尼洛一个人的面公布答案,这个结论只让尼洛一个人知道没有任何意义。我必须当着金主少爷小浩的面说出来,让所有在场的人都知道,打他个措手不及。
    这样既是建立起我在这个组织里的话语权,也是给小浩一个支持,让他“放鸽子”也有些底气。
    我故作神秘的微笑:“没什么,我就是随便看看您的精气神,我很羡慕啊!”
    “哦,精气神?”马长途显然有些许诧异:“我都快六十岁的老帮子了,有啥可羡慕的?您说说,我听听。”
    我故意停顿片刻,吸引了另外三个人的注意,才慢慢地说道:“我就是羡慕,马老师老当益壮,艳福不浅啊!”
    其实我这句话是刚刚在脑子里经过了几次计算修正的。首先,根据我观察到的线索,我严重怀疑这老家伙昨天晚上是嫖宿卖淫女去了,但是我不能百分百肯定,因为没有铁打的证据。
    万一,跟他接触的那个女生不是失足妇女,而是他老婆呢?
    我完全无法确定他是不是不老牛吃嫩草,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小娇妻呢?
    为什么不回事女儿,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父亲会用拇指在女儿嘴唇擦一下口红。
    所以,这个女子如果不是伎女,那就只能是老婆。
    所以,“艳福不浅”这四个字,绝对精辟而谨慎,无论是卖淫女,还是小娇妻,都可以通用。
    马长途正伸出筷子准备去夹菜,“艳福不浅”这四个字话音刚落,我明显地看到他的筷子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但仅仅是一瞬间,又若无其事地落了下去,夹起一只基围虾,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我强忍着不动声色,但是心脏突突跳动,我知道,我猜对了。
    尼洛的眼睛瞬间闪亮,明显带着一丝暗示的坏笑:“荀哥,什么叫艳福不浅啊?打哪儿看出来的呢?”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次开怀微笑,无须掩饰。
    因为刚刚是尼洛开车去接马长途的,但是马长途肯定不会让尼洛知道他干了什么,但是尼洛肯定会从接人的地点,活着一路上的对话行迹上看出点儿什么破绽。
    所以,他的这种暗示,就是我对我结论的肯定。
    马长途还在用力咀嚼着基围虾,脸色已经明显可见地阴沉下来。而更可气的是,夏默呆萌地提醒道:“马叔,虾要扒着吃的,不能不扒虾……”
    这句话再次提醒了我,我已经百分之百肯定我推测准了,马长途在听到“艳福不浅”的一瞬间夹起了虾,下意识地塞进了嘴里,连壳都没扒。
    马长途面部肌肉痛苦地抽搐,却强撑着气势微微冷笑:“我吃虾从来都不扒,我就喜欢这么硬吃干嚼!”
    夏默甜甜地拍马屁:“马叔,你胃口真好。”
    小浩似乎还没看出来我卖的什么关子,也不便开口,只是狐疑地看着我。
    我微笑着端起雪碧罐子,向他示意了了一下,说:“鸽子还没好呐?”
    小浩扭头看了看马长途的神色,又看看我,似乎一下子茅塞顿开,也举起啤酒,正想跟我碰一个,恰在这时,包间门开了。
    一个女子心急火燎地冲进来,一边摘下身上挎着的背包,棉帽子,围脖,一边絮絮叨叨地说:“来晚了来晚了,对不起,各位,一大早就堵车,堵死我了,我自罚三杯啊!”
    所有人都愣神了,定格画面似的看着这女人。
    尼洛几乎跳起来,吼道:“金明,你他妈的死哪儿去了?”
    随即又转向我们,满脸惭愧:“各位,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朋友,摄影师,剪辑师,资深微电影人,金明。”
    这个叫金明的女人七手八脚地拆除了自己的一身行头,犹自气喘吁吁,拉过我身边的椅子,大马金刀地挨着我坐下。
    我瞄了她一眼,不由得心头一紧,因为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女版的我自己,今天早起改变造型之前的我自己,或者说,是昨天晚上蹲在垃圾箱边上吃葱花饼的那个我自己。
    这女人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一头油汪汪乱糟糟的板寸短发,上身穿一件与我工装同款的麂皮羊绒夹克,一条油渍渍的牛转裤,一双雪地靴,与我曾经的造型如出一辙。
    她的五官并不难看,眉眼之间甚至能看出一些少女时代的温婉美艳,但是很显然多年以来缺乏精致的修饰,看得出这是一个外向,暴躁,凌厉的女汉子。
    我苦笑了一下,想到,如果我有一天变了性,可能就是这副尊容了吧。
    金明气势汹汹的用眼神扫视了一遍桌上的每个人,还粗声大气地说着“抱歉抱歉!”
    然后手伸进夹克内兜里,费劲拔力地掏出手机摆在桌面上。
    我趁机瞥了一眼,那是一部去年刚出品的新款华为,按照最早的时间入手也就使用了大半年左右,但是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屏幕和机身浸满了黑色褐色的污渍,钢化膜碎裂得犬牙交错,好似一张错综复杂的地图。
    金明一场自来熟地端起一罐啤酒,啪地一声拽掉拉环,仰头“咕嘟咕嘟咕嘟”喉咙微微跳了三下,早已一饮而尽,用力地把罐子砸在桌面上,顿显豪气干云,英雄气魄。
    我顿时浮想联翩,一千年前,聚贤庄上,少林寺前,丐帮帮主,南院大王,萧峰萧大侠,也不过如此吧!
    我,马长途,小浩,夏默都看呆了,这一通行云流水操作,直接震慑了我们,当然,也就阴差阳错地马长途的“艳福不浅”那一篇翻过去了。
    金明宛如龙吟虎啸地打了两个内力深湛的酒嗝,意犹未尽,又抓起一罐啤酒,啪地一声拽掉拉环,向我们扫了一圈致敬。
    “来晚了,来晚了嘛!我自罚三罐!”金明粗声大气地嚷嚷:“这是第二个!”
    尼洛连忙按住了她的胳膊:“行了,行了,别耍流氓了,说正事。”
    “好吧,说正事儿!”金明放下了啤酒罐。
    “我先给你介绍一下……”尼洛殷勤地指点着说:“这位是马叔,小浩的叔叔,他爸爸的顾问。”
    金明点头致意:“马叔你好,等会儿咱俩好好喝一个。”
    马长途刚刚从“艳福不浅” 刺激中缓过神来,又遭遇到女汉子的挑衅,心智还没平静复位,只能摇头摆手,苦笑示弱。
    尼洛指着小浩和夏默:“她们俩,小浩,夏默,我跟你提过的。”
    小浩和夏默点头致意,金明也点头回敬,略略思索,说:“咱们好像还见过一回,在剧本杀?”
    “对,见过见过。”小浩接口说:“金姐很聪明,把我们都杀了。”
    金明有点不好意思,嘿嘿憨笑:“下次有机会,我一定放你们一马。”
    尼洛指向我:“金明,我给你重点介绍一下,这位是编剧老师,本地著名作家,有谍战小说即将正式出版,荀鹿,我荀哥!”
    尼洛很会说话,他用他的词汇和语气,表达了跟我无限靠拢的立场。
    不料,金明却忽然愣住了,一对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几乎都被吓到了。
    “你是谁?”金明竟然压低了声音,用一种略显女性特征的声音问道:“你是荀鹿?”
    我茫然地点点头。
    金明的脸颊上蓦然泛起了两片淡红的晕染,明显得恨,我猜在座的人都看得出来。
    “哎呀我的妈呀!”金明的语气中忽然充满了扭捏与羞涩:“早知道会在这儿遇见荀鹿,我一定他妈的化化妆再出门,谁能想到啊!”
    夏默显然看出了这其中的绯闻味道,抢着问:“金姐,啥情况啊?”
    金明烟波流转,略带花痴似的看着我,慢慢说道:“荀鹿,我可是你的粉丝啊……”
    我愣住了,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所有的坑,我都追过……”金明慢慢地说:“天涯的,雁北堂的,起点的,长篇的,短篇的,完稿的,挖坑的,我都追过。我还给你回复过,留言过,还加过你好友呢。”
    “然后呢?”我怯怯地问。
    “你也没回信啊。”金明略带幽怨地质问:“你是不是装瞎?”
    我话让我怎么接?
    尼洛察言观色,立刻解围,端起啤酒高声嚷嚷:“太好了,太好了,粉丝和偶像见面,皆大欢喜。”
    夏默马上跟着附和:“对,编剧和摄影心有灵犀,这对于咱们的作品是个大好消息,咱们得干一杯!”
    只有马长途不咸不淡地笑笑,端起啤酒,说道:“也祝贺荀鹿老师艳福不浅呐!”
    马长途抓住机会报了一箭之仇,我无计可施只能硬生生接招,哪怕把自己憋成内伤,也要笑着承受这一记反击。
    大家都把罐子举起来,欢乐和谐地喝了一巡。
    金明期期艾艾地看着我,羞怯地问:“荀鹿,我能和你单独走一个吗?”
    桌面上蓦然安静了一刹那,夏默猛然像中邪似的拍着桌子嚷起来:“喝交杯,喝交杯……”
    尼罗河小浩马上跟着鬼哭狼嚎地起哄:“交杯酒!交杯酒!”
    马长途笑吟吟地盯着我。
    还能怎么样?难道这种小场面就能让我退缩了?
    我面不改色,端起雪碧,绕过金明的胳膊,不由自主地贴近,甚至能微微闻到他身上咸丝丝的汗味,微笑着喝下了那罐雪碧。
    金明显然没预料到我会这这么听话配合,只是浅浅地喝了一口便慌忙退却了,但是脸颊上的红晕却更见分明。
    尼洛和夏默又拍手起哄,好在小浩把他俩叫停了。
    小浩清了清嗓子,郑重地说:“开场酒也喝了,交杯酒也喝了,笑了笑了,闹也闹了,咱们说说正事吧。”
    金明叼起一块五花肉塞进嘴里,油汪汪地大嚼着,抢话说道:“对,说正事吧,大概创意尼洛都跟我聊过了。作为一个摄影师,我就想知道,你们打算上哪儿拍外景?”
    我有些愕然:“你这话我不明白,什么叫上哪儿拍?这是个发生在滨江师范大学的故事,当然是在师大周边拍啊!”
    “不是我摆谱啊,我觉你们都没真正做过项目,没经验。但是我,像你们这种短视频还是微电影什么的,我做过不少了,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金明诚恳地说:“这种涉及到杀人碎尸的情节,你能在师范大学开拍?学生会,保卫处,派出所,都得打点。”
    我看了一眼小浩:“打点的事儿,是投资人的问题。只要是花钱能就解决的,都不叫事儿。”
    小浩回看我一眼,显然信心并不是很充足。
    “金姐,要是不在师范大学附近拍摄,咱们找个僻静的环境,少拍外景,多拍室内呢?”小浩小心翼翼地问。
    金明想了想,说:“哪的看你的剧情设计了。反正我就是凭经验提出问题,至于怎么解决,是你的事儿,我就是个干活儿的。”
    马长途沉吟了一下,说:“我觉得,你们这些小朋友,是不是把问题搞复杂了。咱们这事儿,无非就是个短视频,两个演员一个摄像就搞定的事情,在哪儿拍又能怎么着?就算在大学拍,他派出所还能管得着我们吗?”
    “这可不是短视频,这是电影。”尼洛蓦然提高了音量。显得有些冲动:“至少是个微电影,必须得有质感,有场面,有调度,有灯光,有调色。”
    夏默微微点头:“嗯,我也这么认为。”
    小浩只好跟着附和:“对,对,这个片子不仅仅是上网络平台那么简单,将来,我是想拿它当作重新启动影视公司的处女作,所以最起码不能拍砸了。”
    马长途无奈苦笑,转向了我:“荀老师,既然投资人和主演的意见一致,那接下来就是你的问题了。”
    在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闪过无数个念头,但是一个想法清晰而突兀地跳了出来,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
    “我们不在滨江市里拍……”我慢悠悠地说:“我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构思,我们去外地拍,去一个最有画面感的地方拍。”
    “哪里?”夏默问。
    “伊通河。”我说。
    “为什么?”金明问,
    “因为,伊通河是死者的故乡。”我缓缓说道:“她被害死后,灵魂孤零零地飘荡回到家乡……”
    今天更新结束,谢谢各位读者版友捧场,谢谢天涯的推荐,十分感谢。

    今晚继续,不见不散。

    第七章 / 启程伊通河
    我想我的表情和语气都很到位,这倒不是吹牛,事实上,作为一个谋杀小说的狂热书迷,我同时也是个悬疑惊悚类型电影的爱好者,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跟尼洛老师聊起罗伯特德尼罗和《恐怖角》就能一见如故的原因。
    我当然也很欣赏那一批老辈子好莱坞男演员的演技,除了德尼罗之外,还有杰克尼克尔森的《闪灵》,爱德华诺顿的《一级恐惧》,凯文史派西的《七宗罪》等等,我喜欢那些阴森诡异到骨子里的大反派,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而我万中无一的心头好,就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沉默的羔羊》,我很会模仿汉尼拔和克拉丽丝第一次在监狱会面时,汉尼拔教授面无表情却令人不寒而栗的气场。
    此时此刻,我就是用那种悠长缓慢,阴寒低沉的声线,慢慢说出:“她被害死后,灵魂孤零零地飘荡回到家乡……”
    所有人都停顿了一下,我也没再说话,桌面上形成了一瞬间短暂的沉默。
    随即,夏默一拍桌子,夸张地捂着心口,喘息,娇笑:“荀哥,你吓死我了!”
    尼洛乱七八糟地拍着巴掌,紧跟着拍马屁:“哥哥,你也是天生的表演者,情绪真到位。你得给咱俩写几段对手戏啊,你必须得演个大反派,亲自出镜,否则我跟你急。”
    马长途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摇头苦笑:“你们呐,年轻人的玩法,我这老同志一时半会还不太适应,我他妈的还以为拍鬼片呐!”
    金明则端起啤酒,向我举杯致意,语气中的兴奋都冒漾了:“荀老师,太好了,这就是我想象中荀鹿先生的样子,真的,一模一样。”
    我都虚荣心在一瞬间被填满了,我从一个业余编剧跳级为表演艺术家,虽然在红尘中隐世良久,但是金子迟早会抛光的,我的表演才华终究没有被埋没。
    我端起雪碧,跟大家喝了一口,喘息了一下,再次切入正题。
    “这种题材,涉及到杀人碎尸,刑事案件,如果在市区之内拍摄确实有点困难度。”我思忖着说:“所以,我昨天晚上已经在脑子里构思了无数遍,确定了一个全新的故事大纲。”
    金明插话:“就是去伊通河?拍二十年后死者家乡发生的灵异事件?”
    夏默说:“我喜欢。”
    我摆摆手:“不能拍灵异的。我们的故事是以真实案件为原型的探秘,就算外壳有灵异成分,但是内核必须是唯物主义的,一切谜底都要有合理的解释。否则审核也不允许。”
    尼洛迫不及待地插话:“对,对,面子是灵异,里子是推理,男主角侠探尼洛嘛!没有推理,哪儿来的侠探?”
    我笑笑,接着说:“这样修改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很多在市区拍摄产生的麻烦。咱在市区拍,什么公安局,派出所,保卫处,街道办,甚至城管,物业,哪个单位不都来给你提点儿监督意见,解决起来很麻烦的。”
    小浩脸色凝重,频频点头:“嗯,荀老师你说得对。这些小事儿让我去协调,也不是不能解决,就是太麻烦,耽误时间。”
    “对,这些小事儿不值得跑一跑。”尼洛郑重其事地拍马屁:“小浩你是制片人,你得集中精力办大事儿。”
    “咱们要是到伊通河去呢,就好办多了。”我接着说:“那种小镇子,老百姓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来一个省会大城市的影视公司的摄制组,好奇都来不及呢,哪个小单位敢来骚扰?”
    “没错,没错。”小浩喜笑颜开地接茬:“要是真有人来问,我直接掏出咱们影视公司的工商执照大红本就唬住他们了。要是还不好使,我就喊我爸给她们镇政府打个电话,妥妥好使。我家老头子在各个地方上认识不少人,都是有头有脸的。”
    “我估计当地老百姓都得来追星,要签名呢。”夏默美滋滋地说,瞬间沉浸在被无数粉丝环绕,欢呼,求签名的幻想中。
    马长途轻轻咳嗽了一下,暗示自己的存在。
    我停下来,马长途接着说:“其实,这种地方上协调关系的小事儿,还用你爸打电话吗?我就直接给你办了。你爸吩咐我帮你打点打点事务,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这种场面么?”
    小浩和我心照不宣地的对视一眼——终于说到了正题。
    “马叔,我明白我爸的一片苦心,还有您的好意。但是,这不是剧本有了变化嘛!”小浩装得像个听话的好孩子似的,苦口婆心地说:“这要是到伊通河去拍摄,正赶上三九天,天寒地冻的,你老人家年纪大了,我真不忍心连累您跟我们一起瞎折腾。”
    夏默察言观色,乖巧地附和:“马叔,要不您就别跟着我们去那穷乡僻壤了。作妖玩命的事儿,让我们年轻人去干,你老人家就坐镇滨江市,但凡我们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您打电话汇报。”
    尼洛也跟着灌迷魂汤:“对,要是当地镇政府来骚扰我们,我们一准请您老人家出卖你打电话降伏他们,不让小浩他爸出面。”
    我看着他们参差不齐的演技,假大空惨的表情,心里还是感到很满意的,最起码这三个家伙都领悟了我的良苦用心——我们去伊通河拍片儿,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老马滞留在滨江,小浩,夏默,尼洛,他们就可以速度七十脉,心情自由自在地去雪地上撒点野了。而且给出的理由有理有据,无以辩驳。
    这就是一局名正言顺地阳谋“放鸽子”。
    我好整以暇地慢慢喝着雪碧,等着看马长途的反应。
    自己先顶一回,攒点儿人气,稍后继续。

    谢谢捧场!
    老马同志略显凝重,沉默不语,徒手抓起一只基围虾,用力地揪下脑袋,拽掉爪子,拆开壳子,剥出一颗白嫩圆滑的虾球,在调料碗里蘸了点酱汁,塞进嘴里,滋滋大嚼。
    我们几个都不说话,等着他自己认清形势,知难而退。
    老马咀嚼得很细碎,一点残渣从牙缝里露出来,粘在嘴角上。他用粘着口红的拇指抿了一下,塞回嘴里。
    夏默明显地恶心了一下,扭过头去。
    老马终于吞下了那只虾球,环顾打量着我们几个人,脸色沉静,喜怒无形,清清嗓子,开始说话:“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喜欢自由,无拘无束,我能理解。我年轻的时候,也一个吊样。”
    小浩急忙解释:“马叔,我们真是为您着想,怕您过于操劳。”
    老马微微冷笑:“别解释,你那点儿玩意儿,还很不成熟,都是我当年玩剩下的。”
    他又把视线转向我:“荀老师,你的这个想法,很好,去伊通河拍摄,能规避在滨江市拍摄的现实难题,又能提高影片故事的观赏性,我支持你。”
    我不由得一愣,随即意识到,这老家伙肯定还有后手,我好像大意了。
    果然,老马忽然嘿嘿笑了,看笑容就知道他后招蓄力,要出手反击了。
    “本来呢,你们要说是去外地拍摄,着天寒地冻的,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就不应该跟着你们去折腾,我也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家里呆着,多舒服。”
    “可是呢,你们偏要说去伊通河,这就撞到我的心尖上了。”老马的嘲笑愈加明显,近乎挑衅似的慢慢说道:“这几年来,我这一直都想找个机会去伊通河看看,可是始终没机会。没想到,荀老师你一开口,就圆了我的夙愿,唉,我想不去都不行喽!”
    他端起啤酒指向我,就好像手持一把枪瞄准了我:“来,荀老师,咱俩走一个,我谢谢你给我这个圆梦的机会。”
    我彻底愣住了,但还是端起罐子跟他碰了一下,但是没喝。
    金明察言观色,意识到气氛不大对劲,便小心翼翼地问:“马叔,你为啥非要跟去伊通河呢?”
    老马假模假式地叹气,说:“这是我多年以来的一个夙愿……你们有没有听过一个传闻,虎山屯外星人绑架事件?”
    小浩,夏默,尼洛都面面相觑,很显然,他们不知道这事儿。
    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
    “唉,到底是大编剧啊,知道得真多。”老马说,我听得出他语气全是嘲讽,不是赞许,但是我无法反驳。
    虎山屯外星人绑架事件,是一起异常离奇的都市传说。
    1997年初夏5月,虎山屯乡民曾繁民独自一人进山采摘山野菜,却莫名其妙失踪了两天一夜,家属发动全屯子乡民帮忙寻找,终于在深山里找到了昏迷的曾繁民。
    曾繁民被乡民运回家中,持续沉睡,但生命体征并无异常,两天后渐渐苏醒。
    苏醒之后,他异常惊恐地告诉家人和邻居们,他被一伙外星人绑架了,而且,还和其中一个女性外星人发生了肉体关系。
    这件事被村委会上报给当地配出所,派出所汇报给当地公安局。当地公安认为,这种事原则上不归警察处理,不予立案侦察。
    但是就在这个层层转达过程中,有好事者将这个消息当作花边新闻透露给省城滨江市的某报纸记者。
    二十多年前,还没有当下这么发达的网络,猎奇小报花边新闻是广大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娱乐渠道,报纸记者便随即来到虎山屯采访当事人曾繁民。并将此事发表在报纸上。
    新闻媒体推动发酵的作用是巨大的,这消息迅速引发了轩然大波,引起了黑龙江省科委,和UFO研究协会的重视,这一公一民两家机构,都派出了调查小组前来调研,但是结果令人无比震惊。
    他么竟然在虎山屯的深山里,找到了不明飞行物体的降落痕迹,以及超出数值范围的辐射残留,而且当事人曾繁民,也通过了科委工作人员组织的测谎实验,也就从侧面证实了他所说的应该是实话,他确实被外星人绑架过,还遭到了女外星人的性侵犯。
    这一下,虎山屯外星人绑架事件不胫而走,接下来几年之内,港澳台日韩欧美的官方科学家,民间UFO研究人员,中央电视台《走近科学》栏目组,乃至看热闹的旅行团纷纷扰扰,客似云来,那真是你方退房我续租,熙来攘往看不足。
    时至今日,外星人绑架事件依然是个未解之谜,尚无定论,而且已经成为国际UFO研究学界的一个主要经典案例。
    但是虎山屯的外星人观光旅游事业却因此而极度繁荣起来,可以说,是曾繁民一个人拉动了虎山屯的旅游业的大发展,当地政府欠他一面锦旗。
    而这个虎山屯,就属于伊通河镇管辖。从伊通河镇到虎山屯,也就只有不到十公里的距离。
    老马再次剥了一直下球,嚼得腮帮嘴角油渍渍得泛着亮光,说道:“你们也都知道了,我是个研究超自然科学以及超心理学的。对我而言,无论是周易八卦,还是外星文明,都是宇宙之中一脉相承的语言体系。我一直很想去实地探访一下,看看那个曾繁民,再看看那个降落的山头。这种心情,你能理解吧?荀老师。”
    我点头,附和:“能理解,绝对能理解!”
    金明默默地看着老马,喃喃地说:“马叔,你太深奥了。我五体投地啊,咱俩必须单独喝一个!”
    小浩,夏默和尼洛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应对。我也只有苦笑,老马这招出手,我也接不住。
    他要是纠结着小浩爸爸的圣旨口谕,装腔作势地公事公办非要跟着去伊通河,我还有主意跟他周旋,找借口婉拒。但是,他打出这么一张牌,我就彻底懵了。
    他说的这件事,表面上跟拍片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主题似乎是借着我们的光,顺便占个便宜去满足他的梦想。轻描淡写,举重若轻,却把我和小浩等人逼到了一个无法回绝的死角上——我总不能死不要脸的冷硬拒绝他去看外星人吧?
    他不是老马,他纯粹是一只老狐狸。
    这是我才蓦然意识到,以我的人际关系能力,要跟这种人精老鬼较劲,确实还插着一截儿呢。
    老马再度端起啤酒,睥睨当场,掌控全局:“我知道,你们嫌我老头子,碍眼,累赘,想卷了我。但是你们放心,其实我没有你们想得那么不懂事。你们呢,该干嘛干嘛,我不会轻易插手你们的创作自由,我都作用,就是按照小浩爸爸的指示把他看护好,不出事就行……”
    我明白了老马的意思——他的核心使命就是呵护小少爷,至于其他人,都是个屁。
    小浩的脸色慢慢舒展,也许是无奈之下只能接受现实,也许是老马的实话实说触动了他。但是,夏默的表情一瞬间慌了一下,我想是她听得出弦外之音,在老马的话语中,根本没有提到她,她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外人。
    但是我却笑了,其实老马要是有这个态度,我就没有任何问题了,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就万事大吉。
    果然,老马转向我,诚恳地说:“在们这群人里,除了我,就是荀老师年龄大些,成熟,能担事儿。所以,有什么事儿,咱俩商量着来,好不好?”
    握一下我洞悉了他的心态,下钢笔是刚才我盲猜“艳福不浅”的那一场戏确实触动了他,他不敢再对我有轻视之意,所以退一步海阔天空,诚意示好。那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端起饮料,很热情地跟他碰了一个,虽然没说话,但是眼神,笑容和撞杯的力度都足以让他意识到:我们结盟了。
    包间的房门打开,一个服务员端着个大盘子,摆着六只小巧玲珑的烧鸽子走进,依次摆在了每个人位置上。
    老马抓起鸽子,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果然油香爆裂。
    “好东西,我就说嘛,能把鸽子整明白,是个技术活儿!”马长途一边大嚼,一边漫不经心地给整个事件做出了总结。并且高调地显摆了一下,他才是全场技术最好的那个掌控者。
    我和小浩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各自微笑。老马表态的这个结局可以接受,大家都达到了想要的目的,不算输,最多算平手。
    酒过三巡,鸽子下肚,达成协议,酒桌上的气氛终于回归到正常的欢乐和谐场面。
    尼洛这会儿才意识到,我刮了光头,修了胡子,换了衣服,扮相很有味道:“这是好莱坞的腔调啊!”
    夏默也紧接着附和:“荀哥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了,像个黑社会艺术家,特别MEN,但是我没敢说。”
    我就受不了这种溜须拍马,比喝酒还麻酥酥软乎乎的,我就给她们讲了一遍我老婆一大早起来给我刮光头,我儿子叫我装死尸的故事,都得他们哄堂大笑,包间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其实,我本来想趁着这个时候,给他们讲一下昨天晚上我在师范大学东西侧门发现明信片的神奇历险。但这时我才注意到,我今天早上换了新西装,而那两张明信片还在夹克的内兜里忘了取出来。
    一瞬间我改了主意,我要把这件事封存起来,暂不外露,等到过了元旦之后,一月四日凌晨,我再去师范大学,把明信片放回原位,再用手机拍下我找到明信片的过程,然后就传到网上。
    一月四日,是碎尸被发现,也就是滨江师范大学碎尸案正式案发之日,在这一天发现了祭奠死者的神秘明信片,整个事件将更有冲击力,故事性。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愣了一下——要是能找到师范大学保卫处的人脉关系,看到昨天晚上两个侧门位置的监控摄像就好了。
    我想,西侧门是夜市,人群嘈杂,想必录不到那个神秘人的清晰图像。但是东侧门一向人烟稀少,尤其是在夜间,监控肯定会拍到那个人。
    我真的很想知道那个人到底是谁?
    没准儿,我还可以请他在片子里出个镜,人设就是“碎尸悬案知情人”,就让她坐在阴影里,阴沉而缓慢地讲述,只出声音,不露面孔,悬疑感十足,此片一出,肯定火爆全网。
    金明碰了我一下,我回过神儿来。
    “荀鹿,你想什么呢?”金明问。
    “我……在琢磨剧情?”我下意识地撒了个小谎。
    “不过,我倒是有个问题想问你呢。”金明慢吞吞地说:“你们这个片子,导演是谁?”
    金明的话声音不大,但是所有人都愣住了。
    是啊,总得有个导演吧?
    那导演是谁呢?
    小浩思忖着说:“我刚才盘算了一下,要是按照咱们的预期,还差着很多事儿呢。导演要有吧?还得有几个配角吧?灯光,化妆,道具。录音什么的也得有几个吧?咱们好像还得码很多人手才够数?”
    尼洛兴奋起来:“你想多了,咱们一人多职就行。导演,我来。我是专业学表演的。”
    夏默呸了一口:“滚!”
    金明接着说:“导演,无论如何还是要找一个专业的。至于道具化妆什么的,只要不是难度太大,我可以兼着,我有经验。”
    小号沉思着点点头。
    金明笑嘻嘻地补充道:“放心,不多收你的钱。”
    老马笑道:“挺好,挺好,尽管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最起码。今天,咱们这个核心主创团队算是正式成立了。咱们走一个!”
    尼洛立刻嚎叫起来:“核心主创团队,万岁!”
    所有人又喝了一巡,可能是“核心主创团队”这六个字具有生物活性兴奋功能,每个人的呼吸和情绪都有点儿飘起来了。
    金明看着我,试探着说:“我有个建议,咱们应该先去伊通河走一趟,看看景,采采风。”
    “嗯,好主意。”我说道:“没准还能几发点儿创作灵感。”
    其实我想的是,我现在找不到那个献祭名片的神秘人,如果到了伊通河, 没准儿就会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呢。
    “好,好,非常好!”尼洛虽然喝的是雪碧,但是表现得却像是喝了鸡血,面红耳赤,手舞足蹈,语无伦次:“咱们去伊通河踩踩点,搞创作。”
    “你他妈喝饮料也能撒酒疯!”夏默笑骂道:“创作,采风,什么踩点儿?你以为去杀人越货呐!”
    “这个提议非常到位。”老马说:“那咱们就这样决定吧,今天都回去准备准备,明天上午,咱们出发,直奔伊通河……小浩,你得准备点儿经费,咱们可能还得住两天。”
    小浩略显无奈地点点头。他可能终于意识到了,这个片子八字都还没一撇呢,所有人就已经开始花他的钱寻开心了。
    可能这就是投资人的成长之路上必须承受的痛苦和悲哀吧?
    接下来,整个饭局终于进入了高潮阶段,就连我也扔掉了饮料,换上了啤酒,转圈打通关。
    大伙儿酒酣耳热,笑语欢歌,畅想着微电影《通灵悬案》一炮而红,被网络平台看重,正想重金抢购相约的美好未来。
    我和老马在酒精的劝说下,终于抛弃了固执成见,实现了发自内心的和解,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就差当场斩鸡头泡黄酒结拜异姓兄弟了。
    而金明喝的醉醺醺的,若干次有意无意地向我都怀里瘫倒,都被我四两拨千斤的化解了——我不是标榜自己清高专一,坐怀不乱,我只是对女汉子缺乏鉴赏能力。
    但是,如果在这是个时候,能有个冥冥中的神谕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告诉我,明天的小镇之行,我将踏上一次多么离奇,恐怖,血腥的杀人之旅,那么,我情愿醉死在这张酒桌上,或者,干脆闷死在女汉子的怀里,无怨无尤。
    可惜,未来还未到来之前,谁也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凶手自己也不知道。
    今日更新结束第七章。
    至此,开篇序幕部分结束,下一章开始,我将正式踏上谋杀旅途。
    敬请期待。
    谢谢各位的关注,你们的回复是我最大的动力!

    再次深表感谢!
    抱歉,因为手上有个剧本要修改,后面一章稍后更新,明天奉上,谢谢各位的支持。
    第八章 / 表格派或社会派

    这是一场欢乐的饭局,和谐的饭局,胜利的饭局,在投资人的支持下,在马顾问的规划下,在编剧,摄影和男女主角的通力合作下,《通灵悬案》的核心主创团队完成了第一次团建,虽然剧本大纲还没成型,导演还不知何处寻觅,但是那都是小事儿,不重要。
    饭局的后半程,在亲亲热热的气氛中迅速敲定了几件事:
    第一,现在核心主创团队人数已经达到了空前的六个人,一辆小车装不下。投资人小浩非常大气地提供了一辆别克GL8,豪华七座商务MPV,正好装得下六个人,还富余一个座位,刚刚好——他们家有好几辆车,这都不叫事儿。
    第二, 明天早上八点半,男主角兼司机尼洛老师先到小浩家中与其回合,然
    后开着豪华MPV沿着每个人居住地址上门接客。由于天气预报明天有小雪,可能路况拥堵,尽量争取能在十点前开出市区,十二点左右到达伊通河镇,正好可以找个当地特色饭馆,准点儿干饭。
    第三, 鉴于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创作采风行动,投资人和马顾问都非常重视,
    所以初步决定要在伊通河镇玩两天——不,确切地说,是走访考察两天,所以需要先定下一家旅馆。
    马长途顾问同志欣然主动请缨,接下了这个任务,当然是想在我们这些年轻人面前展露一下他的社交人脉和控场能力。
    在众目睽睽之下,马顾问掏出手机,操着麻酥酥醉醺醺的大舌头,给他的一个“好大哥”发送了一条语音消息:
    “三哥,三哥啊,我是滨江老马啊。你还记得我不?我跟你说啊,我明天要率领一个组,去你们伊通河,有个重要的考察活动啊。你不是在伊通河开宾馆的吗?给兄弟我预留六个人的房间,多谢你了,到了再细聊啊!”
    留言完毕,老马东倒西歪地摇晃着电话,跟我们显摆:“这是我三哥,我的一个好大哥。人非常好,通情达理。他家就是伊通河的,开宾馆的。”
    “你们是怎么个交情啊?”小浩问:“马叔,你的朋友,我差不都都知道啊。这个我咋不认识?”
    “我别的朋友,你都认识,唯独这个,是个例外。”老马打着酒嗝,直勾勾地讪笑:“我跟他,都是UFO研究爱好者,也都是咱们省周易占卜文化研究协会的成员,属于是文化交流的层面,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但是我们都是性情中人,君子交情……”
    这时,他的手机提示音响了。
    老马点开消息,传出一个沧桑沙哑,又略显油滑浮夸的老男人的声音:
    ——我老马大兄弟啊,老长时间没联系啦。你放心,你吩咐的,哥哥我不差事儿。房间应有尽有。明天你啥时候到, 我安排你们贵宾喝一顿儿。
    老马得意地笑笑,自言自语:“你们看,到哪儿都有局……”
    紧接着,传来了第二个消息:
    ——更正一下,我开的不是宾馆,是民宿。你带着人就来玩吧,我这风景老好了,这两天正好下雪,那大山,大河,雪景,迷死人呐!
    夏默顿时手舞足蹈,大叫:“去去去,马上就去。”
    金明借着酒劲儿又企图靠在我胳膊上,我也懒得躲开了,随她去呗。
    金明说:“我明天得戴上我吃饭的家伙,趁着雪景,多拍点儿素材。尼洛,夏默,你们俩把应景的衣服,化妆品什么的,都带上点儿,咱们趁机多拍点儿外景人物,没准儿将来剪片子就用得上。”
    “得咧,那我好好倒饬倒饬。”尼洛开心地说:“带点儿衣服用具,反正车里空间大,放得下。”
    至此,主创团队第一次见面餐会胜利结束,大家喝了个杯中酒,各自散伙回家准备。
    这时候,我确实有点儿酒劲上头了,迷迷瞪瞪上了个厕所,站在小便池前酝酿着情绪,随后小浩走了进来,站在我旁边,我俩相视一笑,开始卯足了劲比赛谁呲得更快更响更有劲。
    我脑子里还剩下点儿残存的意识,依稀记得好像有个问题要问清楚小浩,但是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小便池看了半天,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那个问题是什么了。
    于是干脆啥也不想了,随便踹了小便池一脚以示报复,跟小浩勾肩搭背,悻悻离去。
    按照地位和级别,老马还是核心团队里的大佬,必须由专车送回。
    在酒桌上,尼洛虽然表现得像个吃错了兴奋剂的大马猴子,但还是遵循着金主少爷的指令,一直没有喝酒,所以还是由他开着小浩的SUV送老马回家。
    接下来,小浩和夏默决定趁着下午还有点儿时间去逛逛街,给夏默买点儿化妆品和衣服什么的,以备伊通河拍摄之用。
    小浩和夏默叫了一辆网约车。临别之前,等待之际,小浩盯着我和金明来来回回打量,不怀好意地奸笑,仿佛看透了我和金明之间必有一层猫腻,只要他们俩一离开,我们俩就会迫不及待去开房一样。
    幸好夏默拼命把他拽上了车,否则我肯定冲上去揍他一顿。
    接下来,酒店门口只剩下我和金明了。
    金明默默地靠近我,轻轻触碰我的臂膀,不言不语,拈花微笑。
    飞雪轻飏,半暖微寒,长街寥廓,行人萧瑟,颇有清幽肃杀之意境。此情此景,怀才不遇的才子和倾心相许的粉丝,如果不顺理成章地发生点儿什么,是不是有点儿对不起这个外景画面?
    我沉默了片刻,刚想说点儿什么关于文学,艺术,或者哲学,历史之类的开场白,却不料,金明猛然双手攥住我的胳膊。
    我无比诧异,震惊,断断想不到,金明竟然如此开放,敢于在大庭广众的饭店门口与我激情拥抱,我是拒绝呢,还是接受呢?
    然而,我想多了——金明咧开大嘴,一股新鲜,热乎,浓烈的啤酒混合着烧鸽子,五花肉,基围虾的大杂烩喷涌而出,如同开闸泄洪一般滔滔不绝,有一口直接喷到了我的大衣下摆上。
    我近乎绝望了,我的纯羊绒大衣啊,我结婚都没舍得穿的高级货啊!
    金明一口接一口的吐了三四回,终于歇了一气。似乎酒精都已经发泄出来,她也暂时清醒了,盯着地上冒着热乎气儿的呕吐物,还有我的大衣,愣神懵圈了一会儿,蓦然抱腿就跑。
    一个人高马大的女汉子,跑起来却像一只冲刺逃命的活兔子,一瞬间就冲上了人行道,三转两转,已经消失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了。
    我一瞬间有点儿懵,怎么办?
    扭头看看饭店大门,可能是因为天冷的关系,门口并没有门童或保安站着,也没有保洁出来追着我要求负责。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也拔腿就跑,落荒而逃。心里充满了作恶的快感。
    好在这个位置距离我的工作室兼住所不算很远,我索性跑一段,歇一气,差不多二十来分钟左右就到了。
    在工作室门口,我在路边抓了一把雪,在大衣上搓了一顿,清理一下呕吐的痕迹。不得不说,用雪搓一搓,清理得还真是干净,不仔细看的话,也能蒙混过关。
    我倒不是为了死扣那点儿干洗的钱,我只是不想跟我老婆解释,为什么一个女粉丝会抱着我呕吐?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故事?
    不,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相信我自己,什么都没有发生。
    清理了痕迹,我开门进屋。装出一副很清白,很认真,没有任何偶发意外企图的乖样子。
    我老婆过来迎接,帮我脱掉大衣,挂起来,顺势在我身上闻了一下——她也很具备侦探意识。
    “怎么了,有香水味儿吗?”我问。
    “香水倒是没有,酒味挺冲的!”我老婆说:“而且还有一股子汗味儿。咋了?你们是去喝酒了,还是去摔跤了?”
    谢天谢地,感谢那个浑身上下咸丝丝散发着汗液味道的女汉子,没有留下可供质疑的罪证。
    我一头栽倒在床上,困倦和酒劲儿双重袭来,眼皮沉重,昏昏欲睡。
    我儿子像一只小猫窝在床头角落里,用平板电脑看着《名侦探柯南》,表情严肃,目不转睛,显然是在追踪凶手,根本没空搭理我。
    我用尽最后一丝意识,嘟嘟囔囔告诉我老婆,帮我准备下换洗的内衣内裤和洗漱用品,我明天要去伊通河,创作采风。
    我老婆似乎没听懂:“上哪儿?踩什么点儿?你要做案呐!”
    我已经昏睡过去,半梦半醒之间,自己都能听到自己发出的鼾声如雷,。
    这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我激灵一下子从枕头上惊醒,天光已然大亮。我手忙脚乱地洗脸漱口穿衣服,幸亏我老婆虽然没听明白,但还是给我准备好了一个小旅行包,内衣洗漱充电器一应俱全。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消息提示,尼洛和小浩已经开车来到了我的工作室门前。
    跟老婆儿子匆忙告别出门,门口果然停着一辆白色别克GL8。我开门钻进车里,尼洛坐在驾驶位置上,小浩和夏默则蜷缩在最后第三排,搂搂抱抱,腻腻歪歪。
    “金明和马叔还没接呢?”我问。
    尼洛一边发动,转向,一边说:“下一站去接金明,最后接马叔,直接出城……欸,荀哥,昨天和金明过得怎么样啊?”
    我一愣:“什么怎么样?”
    夏默美滋滋地坏笑,说:“老哥,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
    小浩也笑道:“我们都看出来了,金明绝对有点儿那个意思……荀哥,你放心,大家都是男人,我保证不会出卖你的。将来要是嫂子问起来,我敢用生命发誓你是清白的。”
    夏默笑嘻嘻地在小浩脸上抽了一巴掌,呵斥一声:“你们都是臭男人!”
    我有些恼怒,但只能默默地在心里搓火,我不敢直接反驳,毕竟开玩笑的是我的金主少爷,我还没有拿到他的赏赐——这一刻,我在心中发誓,哪怕是拿到了三成的预付款,我都敢当众跟他反呛回去——但是现在不行。
    但是我又不能不有所表示,要是我一直表现得像个软柿子,他们就会习惯了拿捏我。我必须不动声色地给他点颜色。
    我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夏默,昨晚没睡好的,眼圈还发黑呢。是不是跟小浩这个臭男人折腾得太刺激了?”
    这就是我作为一个文化人反击挑衅的态度,你拿桃色绯闻挑衅我,我就拿色情游戏还击你。
    夏默却根本不在乎我的反驳,反倒没心没肺地打着呵欠,还用手捏着眼皮给我展示她的黑眼圈,气呼呼地说:“你还说呢,昨天晚上,我本来想找点这个案件的资料看看,揣摩一下人物感觉,结果可好,吓傻我了都……我前半夜连厕所都不敢去了。”
    小浩拍拍她的后脑勺,嬉笑道:“不怕不怕,摸摸毛吓不着。”
    尼洛没羞没臊地回头,淫笑调戏:“摸摸毛?摸哪儿的毛?”
    夏默大吼:“死去!反革命口淫犯……”
    小浩也只是尴尬地笑笑,倒是没翻脸。可能是她三个人之间,互相调笑已经太习惯了。
    夏默接着说:“后来,我想,干脆追两集《通灵悬案》,换换眼睛。没想到啊,没想到。昨晚更新那两集更他妈的吓人,我整整一宿都没敢闭眼睛,一直熬到天亮。”
    我假意嗔怪:“小浩啊,你也没好好安慰安慰夏默……”
    小浩讪笑,略显自责:“昨晚,我们没在一起。我还得跟我家老头子去拿钱呢,还不得表现好点儿,这两天我都在家睡的。”
    “哦……”这一瞬间,我蓦然灵感爆发,意味深长地沉吟思量。
    昨天晚上,小浩为了跟他爸爸要钱,要表现乖乖的,所以没跟夏默在一起同居。
    那么前天晚上呢?
    前天晚上,我正在师范大学附近存照明信片的时候,小浩给我发来消息,说他爸爸很支持他的拍摄项目,不但答应给钱,还给他派了老马当助理……这也就意味着,当时他正跟他爸爸在一起商量此事。
    那么,夏默当时在哪里?
    或者说,夏默跟谁在一起呢?
    昨天在酒桌上,我推理老马行为的时候,明显闻到他身上有夏默同款的香水味,手指上有口红的印渍,当然,是不是同一款口红,我不能确定,但这不重要——因为我还清晰记得,老马用手指抹去嘴角的基围虾渣渣的一瞬间,夏默下意识流露出那种发自肺腑厌恶的表情。
    会不会是我当时推论有误?我想当然地认定老马应该不会对侄媳妇下手,但是我低估了老马的兽性和夏默的本能。很可能前天晚上,跟老马有肉体交易的那个女人正是夏默?
    老马吃嫩草,亲手给自己大侄子一顶五彩斑斓的脆绿帽子。
    所以,当我说出“老马艳福不浅”的时候,他才会显得那么过度紧张?
    夏默已经榜上了小浩这个金主少爷,还会做出那种事儿吗?
    也不是不可能的。
    据我观察,夏默肯定是出身与没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就是穷养闺女的人家,所以从小到大没吃过没见过,对于金钱和物质有极其贪婪的欲望。所以,即使他已经拿下了小浩,也不妨碍他在可以自由支配的情况下,去跟老马搞点外快,赚点现钱。她是个大隐于市的时间管理大师和金融理财能手。
    忽然间,我觉得我推理得似乎很有道理。
    我还在沉思之际,忽然车停了,我回过神来,车门开了,金明站在车门前向里面扫了一眼。
    看得出来,她已经清醒了,而且还起了个大早,精心地化了妆,画了眼线,修了眉毛,涂了口红,抹了啫喱,双耳上精心点缀着两枚纯黑色耳环,但整体味道并不过火,偏中性风淡妆格调,冷艳中略带一点风骚气息。并且穿了一身黑红搭配的新套装,风韵明媚,鲜妍动人,与昨天那个女汉子绝对判若两人。
    金明一眼看到了我,眼神中略带慌乱羞涩,一闪而过,随手把车门“砰”地一把关严了,继而又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钻了进去,随即又把一个塞得满登登的工具包递过来,塞到我的座椅下方。
    “这里是我的拍摄家伙,有镜头,帮我看着点儿。”
    尼洛盯着金明,满脸跑眉毛飞眼儿,既夸张又挑衅:“我说,这位小姐姐你谁呀?你是我认识那个金明吗?你是什么狐狸精附体了?”
    金明不耐烦地:“滚,抓紧开车!”
    夏默笑道:“金姐,你应该坐中间儿,跟荀哥挨着呀。”
    金明严肃地说:“马叔还没上车呢。你不能让马叔坐副驾驶吧?不合适,显得咱们没规矩。”
    小浩也笑道:“没什么不合适的,我都坐最后排了,他怎么就不能坐副驾驶了?”
    我忽然心头微微一颤,小浩这个语气,明显还是对老马有所怨怼,弦外之音大有深意。我暗暗菜想,莫非是他发现了夏默和老马之间的什么蛛丝马迹不成?
    我装作不经意地打量着小浩,小浩对我挤挤眼睛,坏笑,仿佛他只是为了戏谑我和金明,没有任何其他的心眼儿。
    车辆启动,奔向老马的住址。
    短暂的沉默,似乎有一小段时间,大家都不知该说点什么。
    夏默又打了两个呵欠,忽然兴奋地问:“金姐,今天化妆了啊?”
    尼洛接口道:“能看见我金姐描眉画眼涂口红,真是五百年难得一见啊,我祖坟烧高香了。”
    金明淡淡地说:“画个妆怎么了?毕竟我也是个女人啊。”
    “我靠,姐姐,你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个女人啊!”尼洛嘿嘿地坏笑戏谑:“你的病好了啊?是吃了什么偏方了吗?”
    金明气鼓鼓地:“嗯,吃人肉了,怎么着?”
    尼洛:“嗯,人肉果然有效,得按疗程吃,别停啊!”
    金明一拳捶在他肩膀上,怒吼:“好好开你妈的车,人命关天。”
    这女子造型变了,但是行为举止嗓门语气一点儿没变,纯属换汤不换药。
    尼洛唉声叹气:“得咧!这病啊,还是没痊愈。”
    夏默别有用心地盯着我,说:“荀哥,你们知道有一句成语,是怎么说这事儿的?”
    我一愣:“什么成语?”
    夏默摇头晃脑,得意洋洋:“女为悦己者容。”
    金明下意识地回过头来瞄了我一眼,我俩眼神相撞,瞬间甚是尴尬。
    而小浩和夏默平白捡了个笑话,勾肩搭背地笑成一团。
    不过好在老马居住的社区很快就到了。
    老马迅速从大门出来,开门上车,坐到我旁边。他还是穿着昨天那一套棉麻唐装,不过是多戴了一顶时尚款的棉帽子,加了一条毛围脖。
    几个人纷纷互相打了招呼,这就算全员集合了,正式启程出发伊通河。
    我看着老马的衣着,心念一动,随口说道:“马叔没换衣裳啊?还是昨天那套。”
    老马说:“嗨,一个小游玩,有什么可换的。再说,也没有人帮我操办。”
    “哦,夫人呢?”我问道。
    “离了,十好几年了,我孤家寡人。”老马平淡地说。
    似乎是有些恶趣味的猜想得到了验证,我半转过身子,瞥了一眼夏默,但是这丫头没什么明显反应,我不禁有些失落。
    虽然有些轻雪微风,但是路况良好,没有我们预计的拥堵情况出现,因此车辆很快就开到了松花江公路大桥,过了大桥,就上了去伊通河方向的高速公路了。
    尼洛一边开车,一边美滋滋哼起了口水歌。金明笑道:“老狄,你咋那么美呢?”
    尼洛说:“我忽然想到,很多经典小说和电影情节,凡是一帮人搭伙结伴出去旅游的时候,一定会发生毛骨悚然的惨案!”
    金明笑道:“比如,《无人生还》。”
    尼洛接着说:“还有《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
    我笑笑:“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侦探波洛系列,大部分经典案件都是在旅行团途中发生的。”
    夏默兴奋了,抢着说:“我知道,还有《东方快车谋杀案》。”
    老马也接话道:“对,对,而且这些案件通常都是,旅行团里最有钱的阔老板被干掉了。”
    这一瞬间,我非常想扭过头去看看小浩的脸色,但是硬生生憋住了。
    老马似乎意识到自己失言,尴尬讪笑:“小浩啊,叔开个小玩笑,可不是说你啊。”
    这是我才有正经理由扭头看了看小浩。他的表情果然有点儿抽搐,但还是谄笑着说:“没事儿,不说不笑不热闹嘛!”
    夏默忽然接茬道:“你要这么说,那被干掉的也不会是小浩。因为他不是最有钱的阔老板。”
    金明好奇地问:“哦,那谁是?比少爷还有钱的人?”
    夏默撇嘴,微微冷笑:“我不告诉你。”
    老马倒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老鬼精,适时地岔开了话题。
    “荀老师啊,正好说到小说和电影,我跟你讨教一下。”老马摆出一副学识渊博的表情思忖着说:“您的创作倾向,是社会派呢?还是表格派?”
    “表格派?”我莫名其妙地愣住了。
    “荀鹿是典型的本格派。”金明接过话茬,不露痕迹地更正:“他不仅不喜欢社会派的风格,而且很鄙视。”
    “哦,对,对,本格派。”老马假装恍然大悟的样子,借坡下驴,拍着脑门微微苦笑:“你看,人老了,喝点酒儿就上头了,脑筋短路,还没缓过来呢……本格派。”
    我能猜得出,这个老男人肯定是昨天晚上翻阅了很多网页,迅速恶补了一堆关于推理小说,侦探电影的相关常识,以便于将来在这个摄制组里依然有插嘴以及插手的机会。但是毕竟是临时抱佛脚,他把“本格派”联想成了“表格派”。
    但是,他既然主动给了我开口的机会,我又怎么能轻易放过,当然要显摆一下。
    “我确实不喜欢什么社会派。”我说:“尤其是东野圭吾,这两年被吹成了大神,其实不咋地。”
    “哦,此话怎讲?”老马追问。金明也回身凑近来,迫不及待地倾听。
    “就拿他那部最有名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来说,那漏洞大得跟黑洞似的,还改编电影呢?”
    夏默也从我身后凑过来,好奇地问:“我看过啊,王凯和张鲁一,还有林心如呢,挺好看的呀,没看出哪儿有漏洞啊?”
    我宽厚地笑笑,没说什么。尼洛抢着说道:“夏默。以你的智商,要是能看出来哪儿有漏洞,你就不是夏默了,你就是夏洛克。”
    夏默狠狠地啐了一口,追问:“到底哪儿漏了呀?”
    我把眼神转向金明:“你能看得出来吧?”
    金明略略沉思了一下,叹了口气,慢慢地说:“那个数学家,根本不需要杀死流浪汉。”
    凌晨三点半,今日更新结束。
    谢谢大家的捧场,关注和回复。
    今天晚上继续更新第九章。

    我爱你们!
    今天点击阅读终于突破了一千,纪念一下。
    谢谢每一位关注和回复的版友。

    稍后继续更新,再次感谢!
    十分抱歉,元旦之际,本人不慎染病,休息几天,耽误了更新。

    今天晚上开始恢复,谢谢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第九章 / 一个死人
    夏默闪动着无知的大眼睛,无比迷惘:“为什么呀?数学家不是要误导警察吗?他不弄出一具尸体来,怎么误导呐?”
    其实这个问题在很多推理书迷之中争论已久。
    但实话实说,就我所知的大多数所谓的东野圭吾的粉丝而言,其实都没有读过任何一本小说原著,他们对于这位所谓推理大神的崇拜,大部分只是来自于日韩剧集和翻拍电影。他们对于东野圭吾的喜爱,充其量只是插着一根与众不同标签的跟风附庸而已。
    毕竟这是个立人设讲故事的网络时代,你要是逢人就坦白你喜欢喝可乐,吃汉堡,追《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虽然显得你自由真实无拘无束,但是咂摸起来,它就是不如喝咖啡,吃牛排,追《嫌疑人X的献身》看起来更有逼格更清高。
    从《嫌疑人X的献身》最初火起来的时候开始,粉丝派和质疑派就开始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而且旷日持久绵延至今。质疑派的问题就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疑问——数学家石神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一个流浪汉去冒充无赖富坚慎二的尸体?
    如果石神不杀死流浪汉,只是单纯的隐藏起慎二的尸体。那么,很可能根本不会有人发现这个人失踪了,这几乎构不成一起刑事案件。因为东野圭吾给这个角色的人设就是个无赖坏蛋,居无定所,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货色。女主角靖子跟他决绝离婚了,女儿是靖子前夫所生,跟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样的一个坏人,既使在旅馆里不辞而别了,没有人会在乎他去了哪里?或者说,哪怕是旅馆老板报警说他欠费失踪了,这也就是个无赖逃单案,最多就是个失踪案。
    但是,被数学家石神这么一掺乎,非要杀死一个无辜的流浪汉去冒充他的尸体,结果,活活地把一起微不足道的失踪案变成了谋杀案,还要故意暴露到刑警面前?
    东野圭吾的粉丝们一直在狡辩,什么深爱啊,真爱啊,哀莫大于心死啊…都是很巧妙地绕开基本逻辑问题,试图从感情角度来解读,但是不管怎么解释,他们都无法修复这个逻辑硬伤。
    我和金明七嘴八舌地把这些说法讲给夏默,但很显然夏默没有那么迅速的理解和处理能力,她眼巴巴地盯着金明,装作有点儿思考的样子,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太吹毛求疵了。数学家的诡计,就是想让警方误以为尸体是今天死的,但事实上,死者是昨天死的。这样,警察找到林心如质问的时候,林心如就会比较糊涂,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糊涂,这样就骗过了警察。”
    我和金明对视一眼,各自苦笑。
    金明说:“我的傻妹妹。要是没有发现尸体,根本就没人知道发生了杀人案。警察凭什么去质问林心如?她们娘儿俩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好吗?”
    夏默倔强地反驳:“尸体这东西,藏不住的,肯定会被发现的?”
    金明说:“对,肯定会被发现的。但是,什么时候发现呢?也许一年半载,也许三年五年,也许十年八年。没准儿等到发现的时候,他都烂成一架白骨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数学家可以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隐藏起来,他就不应该再杀死一个无辜的流浪汉暴露这件事。”
    “没错。”我叹息道:“所以,我一直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叫做‘嫌疑人X的献身’,而应该叫做‘流浪汉的献身’。流浪汉招谁惹谁了?为了别人的变态爱情,无缘无故丢了性命?”
    夏默叹息了一声,不再说话。却下意识地扭头看了小浩一眼,似乎是蓦然间有些心事感同身受。
    这时,尼洛插话道:“我说,各位,先不要讨论剧情了。问你们一个事儿,咱们是走高速啊?还是走老道啊?”
    他贴着路边放慢了速度慢慢溜达,等着我们的答复。
    我贴着车窗向外张望,我们这会儿处在下了松花江公路大桥到高速路口的中间路段上,再往前开一段就直接上高速公路,但是在前面不远处,有一处下坡路,那是一段旧公路的入口处,也就是俗称的“老道”。
    夏默笑道:“好好的高速不走,走老道?真是闲得慌。”
    尼洛说:“我就随便问问,我看咱们今天出城挺顺利的,没堵车,没耽误时间,要是走走老道,还能沿路看看不同的风景,时间也来得及。”
    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我倒是想走走老道……”
    金明问:“为啥?”
    “因为二十多年前,还没有现在的高速公路。”我解释说:“那个时候,吴鑫要从伊通河到滨江上学,走的就是这条老道。我想在这条路上,或许能重温一下当年的场景。”
    老马也贴着车窗看了一会儿,说:“我也建议走老道。”
    他指着远方隐约可见的连绵山峦:“走老道,到了伊通河入口哪儿,就距离当年虎山屯UFO事件的地点很近了,我想从那儿看一眼,体会体会。”
    尼洛笑道:“得咧,马叔和荀哥,都是有学术追求的人。”
    小浩思忖着说:“要是时间上不耽误,咱们就听马叔和荀哥的,走走老道,正好咱们也看看林海雪原的风景。”
    尼洛挂档提速,转向下坡,开车上了这条旧公路。
    “现在基本上都没有人走老道了。”尼洛说:“早几年,有些司机为了省几个路桥费,偷偷摸摸地上老道。这两年,这一段高速公路上的收费站取消了,也不存在逃费了。”
    金明戏谑道:“你知道的挺多啊!”
    尼洛一语双关地回敬:“那是,我可是个老司机。”
    大家都哄笑起来。
    小浩凑过来,说:“荀哥,问你点儿正事。”
    “嗯,你说。”
    小浩思忖了一下:“那个,死者吴鑫啊,他还有父母,家属什么的住在伊通河吗?咱们这次去,要去登门暗访一下吗?”
    这句话把我问住了。
    这一瞬间,我有些莫名的惭愧。
    自打开车以来,我们几个人一直都在打屁撩闲,东拉西扯,关于这次“采风行动”,一句整体都没说。还是投资人少爷提出了一个最具有技术含量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确切答案。”我迅速开动脑筋回忆着各种网络传言:“至少在2012年之前,他的父母还都在伊通河。那时候曾经有人冒充记者去他们家暗访,但是后来被当地公安发现了,拆穿了假身份。再后来,就没有相关的消息,也有来历不明的消息说,她的父母不胜打扰,悄悄地搬家走了。”
    “什么叫不胜打扰?”夏默傻呵呵地问。
    “嗨,就是各种闲杂人等去的太多了。”金明抢着说道:“尤其是网络兴起之后,隔三差五地地有人打着探案,猎奇,回忆的名义,去人家里访问,还他妈的拍片儿,还有请了跳大神去招魂做法的……”
    夏默嘿嘿一笑:“那不就是我们吗?”
    这话接的,让我甚是尴尬。
    “所以,我们尽量不去打搅吴家的家属。”我抢着说:“我们要建立一个观念,我们这个片子,是一个建立在真实案件原型上的原创剧本,但是,跟任何现实中的人没有关联。”
    “对,尊重家属,死者为大。”老马很适时的总结了一句:“我很支持荀老师的这个观点。”
    小浩微微讪笑了一下:“我就是随便问问,创作上的事儿,我不参与,一切以荀老师为核心。”
    接下来,又是一段暂短而微妙的沉默。
    夏默显然是不太习惯于安静的场面,咋呼着说:“别这样的,我昨晚一宿没睡,都不像你们这么没精神,咱们嗨起来,来讲讲电影找茬吧!”
    这一下,我们好像又闹起了精神头,反正旅途寂寞,闲着也是闲着,吹吹牛皮打发时间呗。
    老马挤出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说:“荀老师,刚才我听你们讨论那个嫌疑人什么的剧情,这个社会派的故事,我不是很清除。但是我觉得,就是经典的本格派,也有很多漏洞。”
    “哦,愿闻其详。”说真的,老马这句话,把我的好奇心彻底点燃了。
    “我们年轻那会儿,没什么小说,电影也少。我记得,那时候最火的一个推理电影,就是老版的《尼罗河上的惨案》……”老马慢吞吞地回忆道。
    “听见咩?我的惨案。”尼洛自以为很幽默地接话道。
    “嗯,你和一个和尚被干掉了……”金明说:“尼洛和尚的惨案!”
    夏默笑嘻嘻地跳起来,在我的光头上摩挲了一把:“和尚啊。荀哥,那就是你咯!”
    小浩笑骂道:“你给我老实点儿,别人来疯,你跟荀哥还没熟悉到那个程度。坐下好好听马叔讲故事。”
    夏默撅起小粉嘴儿,撒娇:“我跟荀哥一见如故,特别有亲切感,就好像以前见过似的。”
    老马无奈苦笑一下:“荀老师,金明,咱们仨讨论问题,不跟他们瞎胡闹……那时候我们年轻啊,外国侦探片儿,真是新鲜诱惑啊。《尼罗河上的惨案》一上映,那叫一个火。好多人,都看了五遍八遍的。你知道他们都是去看啥?”
    我心照不宣地点点头:“我知道。”
    金明有些愕然不解:“不是去看大侦探波洛破案吗?还能看点啥?”
    我笑了:“一看你们就是年轻一代。破案有啥好看的,看两遍就腻味了。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去看他们在饭店大厅跳探戈的那一段儿。”
    老马忽然吃吃地笑了起来:“那个时代,哪见过那样的场面啊。那女主角,穿了一条长裙子,镂空的,里面什么都没穿,后脊梁光溜溜,两只奶子都要跳出来了……”
    金明脸色蓦然一抹绯红,假笑了一下:“马叔,跑题了。”
    老马这才从青春时代的情色回忆中回过神来,有点羞愧:“跑题了,咱们说漏洞……那对杀人犯狗男女,在游船娱乐厅里演连环套,女的故意找茬跟男的吵架,以便强行留下一个姑娘当人证。结果呢,那个富家女却独自跑回客舱睡觉去了,结果被枪杀了。”
    我和金明再次对视一眼,苦笑一下。
    阿婆的作品数量庞杂,品质良莠不齐,有些案件设置确实逻辑细节上会存在问题,但是很少会提到经典中的经典《尼罗河上的惨案》 案件逻辑有漏洞,然而这却是个不争的事实,在这个案件里,阿婆犯了个很微妙的错误。
    金明说:“嗯,其实我以前看这个电影的时候,就琢磨过这个细节。我想啊,要是我跟我老公在游船上,撞上了他的前女友。他前女友就借酒发疯找茬掐架,而且在这之前,他们还刚刚被人偷袭过,差点儿被巨石砸死,这会儿不应该一点警惕性都没有。换了是我,我才不会老老实实回客舱睡觉去呢。我铁定躲在娱乐厅门外偷窥,看看这娘们儿到底要干点儿嘛,会不会伤害我老公?”
    老马接着说:“对嘛,,对嘛。可是电影里那个富家女呢,跟没事人一样,回去睡觉了。”
    夏默恨恨地说:“这娘们儿心真大,把自己作死了吧。”
    没错,在这起案件的剧情里,正常的富家女林内特绝不应该乖乖地会客舱去睡觉的。
    阿婆在这个故事里,描写了一个女人伪装的极端嫉妒,却忽略了另一个女人正常的嫉妒之下,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
    接下来的旅程虽然略显漫长,但是却生动有趣起来,尼洛,甚至小浩都加入了我们的讨论,最后几乎演变为一场抬杠大会。杠精分为两派,我和金明一派,夏默,尼洛和小浩一派,老马夹在中间,偶尔当个裁判或和事佬。
    我们把几乎所有的侦探故事都拿出来挑刺,抨击,到后来已经不限于侦探故事,连韩剧,日剧,美剧,港剧,国产剧,各种烂片都拿出来讽刺戏谑。
    虽然走老道要比高速多耗费差不多一小时的路程,但是这一路说说笑笑,时间也就飞驰而过了。
    到后来大家都筋疲力尽了,各自靠着座椅四仰八叉,懒洋洋地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篇儿。
    小浩问:“差不多快到了吧?”
    尼洛说:“还有三四公里吧,到老道进镇子的拐弯路口。”
    老马打起精神,再度把脸贴到车窗上观测者外面的山峦风景。
    这个时候,天空又飘起来细雪,阳光消隐,微现阴沉。
    老马指着远处的山林:“荀老师,你看,那就虎山屯的方向,再往山里一点,就是当年飞碟事件的位置了。”
    我假装感兴趣地凑上去看了一眼,一片墨绿色低沉阴郁的林海雪原,着实是看不出什么神奇之处。
    金明忽然说:“尼洛,能不能停下车?”
    尼洛问:“咋了?”
    金明思忖一下:“算了,没事儿。”
    尼洛有些恼怒:“有事你就明说呗!”
    夏默抢着吼道:“明说个屁!金姐要嘘嘘,这事儿也明说啊,你个臭流氓!”
    “没事,真没事儿。”金明略显羞涩慌乱:“我能憋着,不是马上就到了嘛!”
    不知为什么脑海里忽然闪过金明抱着我的胳膊疯狂呕吐的那一幕,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你还是别憋着了,别再跟昨天似的……”
    尼洛猛地一脚刹车,车辆“刺溜刺溜”地滑行了一段,停在了路边。
    车里所有人都没说话,每个人的眼神都贼溜溜直勾勾地打量着我和金明,就好像我们俩是一对做贼心虚的狗男女。
    金明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恼羞成怒,一把拉开车门跳了下去,钻进了路边了杂树林中。
    夏默幽幽地叹了口气,阴阳怪气地说:“冬天的山里可有狼啊,一个大姑娘家,白白嫩嫩的去大野地嘘嘘,也没有个人保护?”
    “你们瞎琢磨什么呐?昨天,她是吐到我身上了……”
    我又笑又怒,只好把昨天金明呕吐了我一身酒糟的事儿解释了一遍,甚至把大衣下摆撩起来,指着隐约可见的呕吐痕迹给她们看了一遍。这几个坏人才将信将疑。
    两分钟后,金明匆匆跑回来,开门上车,头一句话就是:“我给你们解释一下啊……”
    小浩急忙说:“不用解释,不用解释,刚才荀老师已经澄清了,你们很清白。”
    金明又瞪了我一眼,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夏默笑道:“金姐,嘘得可好啊?”
    金明咂摸了一下, 忽然扑哧一笑:“嗯,嘘得好!风起云涌,一泻千里。”
    老马嬉笑道:“你们俩,两个大姑娘,当着老爷们儿的面说这个,也不嫌害臊。”
    这时候,尼洛正在缓缓减速,驶过一段弯道。弯道一转,前景豁然开朗,已经能隐约看到小镇的轮廓,高低起伏的楼房,平房,公路和铁道。
    金明无意中扭头看着窗外,一声凄厉尖叫:“停车!”
    尼洛几乎是下意识地踩了刹车,车辆重重地顿住,我们后排座上的四个人猝不及防地闪了一下,险些从座位上掉下来。
    “金明,你他妈的还没嘘够吗?”尼洛气急败坏地吼道。
    “不是,我,那个……”金明无语轮次地辩解着,手指胡乱地指着车窗之外。
    尼洛探过身子,贴在副驾驶车窗上瞄了一眼。
    “我靠,我靠!死人!”尼洛无比惊恐地吼道:“一个死人!”。
    我下意识地跳起来,从尼洛和金明中间挤过半个身子,看向外面。
    路边,在杂树林和路基之间的雪地之中,倒卧着一具人类的躯体,面部朝下深扎在雪中,背部和腿部露在外面,一动不动。
    但是距离还是太远了,具体的细节根本看不清楚。
    一时之间,车内一片沉寂无声。
    小浩和老马也慢慢地凑过来,贴着车窗看了一眼,随即又坐了回去。
    夏默一头扎进小浩怀里,哭丧着腔调:“吓死我了。我不敢看……”
    小浩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柔声安慰:“不吓人,都看不清呢。”
    沉默良久,金明转向我,怯怯地说:“荀鹿,你不是不怕死尸嘛?就拜托你去看看了。”
    我笑了。
    是的,我不怕死尸,而且,我还充满了期待。
    “为什么要去看他?不是应该现报告110嘛?”夏默忽然尖叫起来,几乎把我吓了一跳。
    “你怎么确定这个人肯定死了。”我慢慢地说:“万一只是冻僵了,还有救呢。”
    夏默缩回小浩怀中,没再说话。
    我整理了一下大衣,绕上了毛线围脖,戴上了手套,表情很严肃,像个出现场的侦探顾问,即将出发探险。
    老马没说什么,缩了缩双腿给我空出一条同行之路,我从中穿出来,开门下车。
    一阵冷风裹挟着诡异的情绪,刀锋一样掠过我的皮肤,我都心头莫名地颤抖起来。
    “荀鹿,小心点儿。”我身后车内,金明微微哀求似的说道。

    第九章更新结束,第杀人之旅的第一个死者出现了。

    谢谢你们的关注,回复,支持。

    由于染病的关系,耽误了好几天更新。即日起恢复。谢谢大家。
    我爱你们!

    自己先顶一下,翻翻页。稍后更新第十章。
    谢谢大家。

    第十章 / 老警察老景

    夏默拖着哭腔,凄凄惶惶地说:“咱能把车门关上么?冷……”
    小浩抱歉地讪笑:“荀哥,看一眼就回来吧,我估计是死透了,咱们报警就好。”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表情严肃,一种作为业余高手民间神探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辣喉又上头。
    车门无声无息地关上了,天地周遭陷入一片不可形容的寂静,风起无形,雪落无声。
    这一瞬间,一股久违无解的既视感涌上我的心头,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一群人和一具尸体之间,像极了三十多年前那个观摩尸体解剖的夏天午后。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向那具尸体走去——在没有确认之前,我当然期望或许会发生一点奇迹,这个人还有一丝呼吸,还可以抢救一下。
    但是随即我自己又否定了这种极其幼稚的幻想,这几天正处在“二九天”的末尾,“三九天”的开头,上一周的天气预报,最低温度已经达到了零下三十多度,即便这几天由于连续下雪,些许升温,温度也维持在零下二十几度,在这样的严寒低温下,僵卧在雪窠子里一个人,如果能侥幸不死,那才是咄咄怪事。
    这一段距离大约只有七八米,但是我感觉无比漫长。但是好在只要有个目标,就一定会走到尽头。
    我在这个人前头慢慢蹲下,平稳情绪,观察了一下。
    这个人五大三粗的体型和蓬乱稀疏的头发,很显然是个男性,而且年纪已经不小。
    他是面部朝下趴在雪地里的,头部扎进雪地程度比较深,只露出后脑勺,前脸几乎埋没在雪窠里,躯干和四肢七扭八歪地伸展着,似乎是在挣扎爬行的过程中失去意识的。
    他上身穿着一件连帽式的羽绒短大衣,但是帽子并没扣在脑袋上,而是耷拉在后背上,而且羽绒服的拉链也是解开的,左右对襟像翅膀一样散开。由于上衣的遮盖,我看不到他的下半身的样子,但是能明显察觉他的裤子褪在屁股和大腿之间,显得扭曲而猥琐,就好像他是在蹲着大便的时候,突然遭到了惊吓,连裤子都没提上,慌不择路逃命而死。
    也许是他闹肚子,趁着无人蹲在路边杂树林里拉屎的时候,遇到了单独下山觅食的东北虎——也不是不可能,这几年以来,由于林区生态环保工程实施,山林里经常出现觅食的野生东北虎,也有野猪之类,落单的林区居民,遇到野兽袭击的概率也是存在的。
    但问题是,他的尸体是完整的,虽然死状有点儿搞笑,但是躯体完整,不缺胳膊不少腿儿,而且没有血迹和血腥味。
    我想,伊通河附近山里的野兽,还不至于挑肥拣瘦到这个地步,因为是个老爷们儿它们就嫌弃了。
    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就只有一种了。
    我鼓足了勇气,咬牙切齿地压抑着心头的一股恶心,慢慢低下头来,靠近尸体的头部,用力地抽搭鼻子——没错,我闻到了一股明显的劣质酒精味儿,虽然已经微弱,但是依然清晰可闻,应该是本地作坊自酿的二锅头之类。
    我苦笑了一下——这就对上号了。这不是拉屎的时候被野兽袭击的倒霉蛋儿。
    这是一个酒醉昏迷,误入山林老道,结果被严寒冻死的“酒懵子”。
    他身上羽绒服,帽子,裤子,都被解开,试图脱掉,这是典型的冻死之人临终前的“低温幻觉”。
    我抬头看了看,尸体身后位置是一个平缓的小雪坡,坡度不高,长度也就十几米左右,虽然被轻雪覆盖着,但是能看得出坡道上有飞机爬犁的辙痕,以及人类攀爬的痕迹,用手抠出的手窝,用鞋尖蹬出的脚窝。
    身为一个林区长大的孩子,这点儿我太熟悉了,这种路边的小雪坡,就是平时小孩儿们打爬犁滑雪的游乐场。
    观察这个地势和死者的形态,我大概推算了一下——应该是这个酒懵子大哥迷迷糊糊地走到了路边杂树林里,然后失去了方向感,他醉眼朦胧地看见一条雪坡,以为那是回家的路,于是试图爬上雪坡。但是由于严寒和酒醉,他已经无力攀爬,然而连续爬坡运动却更刺激他感到燥热,于是他试图脱掉衣裤凉快凉快,就在这时,严寒致使他在极短时间内丧失体温,陷入昏厥,最终冻毙身亡。
    从时间上来推算,这应该是昨天晚上发生的。
    因为这里虽然是“老道”,过往车辆不多,但是毕竟处于伊通河镇的边缘,已经非常接近居民区,一天之中,总还是有几辆车经过的。而且,这里有一处雪坡,也会有附近居住的小孩子来打爬犁玩滑雪,所以,如果他是昨天白天之前冻死的,那么应该早就被发现了。
    因为我们这辆车是今天早上第一辆通过老道行驶而来的,所以我们三生有幸偶遇了他——很好,虽然撞上了一具尸体,但是非常完美地满足了一下我的虚荣心。
    我站起身,脸上洋溢着“真相只有一个”的不屑和显摆,向车里的众人挥手示意。
    金明立刻落下半截车窗,喊道:“啥情况?”
    “冻死的,酒懵子!”我大喊道:“报警吧!”
    我慢悠悠地走回到车前,开门上车,金明正抓着手机气急败坏地吼着:“对,对,就是老道,进镇子的路边上……几公里?我那儿知道啊!反正站在我这儿就能看见镇里了,你们沿着这条路过来,他就在路边趴着呢……我们不是居民,是摄制组!……摄制组!拍电影的摄制组,不是东北虎!哪儿来的东北虎……啊?我们还得等你们到现场啊!”
    大家焦急地盯着金明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卧槽,110真他妈磨叽!”金明恨恨地说:“非得让我们等着,他妈的人又不是我杀的!”
    所有人都轻笑了一声,气氛缓和了不少。
    金明看看我,脸色显示出一种敬意:“我必循尊称你一声荀老师,厉害啊!我看见你趴下身子去闻死人了,牛逼!”
    “那有啥?”我略略伸个懒腰,风轻云淡:“在谋杀小说里,侦探出现场,这不都是基本操作吗!”
    “就跟神探夏洛克似的……”夏默像小猫仔一样细不可闻地说,听得出她还没从惊吓中缓回神来。
    “怎么样?神探,有啥发现?”尼洛回头问道。
    我沉吟了一下:“有浓烈的酒气,应该是喝多了,冻死的。”
    老马呲牙冷笑:“在林区镇子上,这种事儿太多了。我们年轻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就有,现在到底是文明进步了,冻死的少多了。”
    小浩闷闷不乐地哼了一声,没说什么。我扭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下意识地把头转向窗外,避开了我的眼光,但是脸色阴沉。
    我能理解他的心思——昨天,他不想花钱来伊通河,是我们这帮人架秧子怂恿他来的。今天上路,他不想走老道,是我和老马花言巧语拐上了老道。
    我们开着他的车,花着他的钱,带着他撞上了这种倒霉事儿。
    接下来很长时间,谁也没说话,大家都知道投资人少爷心情不是很爽,尽量不去触碰他柔软而痛楚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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