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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并非灵异故事:生死门[第76页]

作者:妙空如如
首页 上一页[75] 本页[76] 下一页[77] 尾页[8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蓬莱岛……碧游宫……
    小贝傻傻地眨巴着眼睛,“我滴妈……原来我们到了仙境了……”
    莫说她,一众人等听完都有点傻。
    薄语淡淡的,“也不一定。或者大家就把这里看成灵宝天尊的一个私家小花园也行。”
    罗天往椅背后一靠,眼睛看向远方,“你们瞧,那些小院子,和咱们这个一样的,此刻只怕就住着各路神仙,享受着来自人间的珍馐美味。这算是某种形式上的农家乐呢吧?”
    他一说农家乐,大家又都笑了。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望了望这个看起来古香古色又很普通的小院儿。
    我在独孤小院里被张果老传过气决,在南天门被罗睺、阿难、韦驮尊者转达佛祖好意,在昆仑山被西王母点化过,后来又在骊山地宫里被水镜仙子亲手传过生死门阵法。
    何其荣幸,今时今日又来到了这里。
    良还没有醒,彦儒没有出来,进去找他的老者也没有出来。
    此处一天,人世三月。
    既然决定不再见,那就不见吧。
    微风卷着湖里的荷叶荷花香气隐隐约约飘来,拂动了我心上的一颗尘埃。
    香荷碧水动风凉,水动风凉夏日长;长日夏凉风动水,凉风动水碧荷香。
    原路返回,找到那个带我们到小院的童子。他把我们带到大门,“此处出去,就是京郊那条土路。各位好走,小的不送了。”
    大家才要出门,忽闻身后一个娇声,“王龙海,你等等!”
    愕然回头,发现那人不是琪琪却又是谁?
    只见她手里捧着一个锦盒,微垂着头快步走来,脸上还是那副不惊不喜的淡定神情。
    王龙海和她站在一起,真的是般配至极。只可惜,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琪琪在王龙海面前站定,抬眼凝视他道,“你现在已是巨子,而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隐灵教内传灵子。此物搁在我这里保管已有些年头了,虚度了许多光阴。现在就亲手交给你吧,希望你将它好好保管下去。”
    小贝突然跳起来,“伏羲琴?!”
    琪琪诧异地望她一眼。
    小贝手指一指锦盒,“这里头有天丝!”
    哎?也对。小贝对这个丝有感应。
    琪琪却摇头道,“是有天丝,不过不是伏羲琴。”
    她打开锦盒,只见一个白白布袋子不知道套着什么,很平整的放着。
    “这是天丝织成的袋子,防水防火防蛀防利刃。袋子里,是《墨子五行记》。”琪琪轻瞟王龙海一眼,“要是再不知道这是什么书你就该打屁股了。”
    打屁股。这用词。
    完全是把王龙海当成小朋友的节奏啊!
    我要是王龙海只怕要哭了。
    眼瞧着王龙海也真是快哭了的节奏,瞪着白白的布袋子半晌没动静。
    琪琪终于失去耐性,一皱眉,“愣着干嘛?还不接着?”
    “哦。”王龙海如梦初醒,盖上锦盒双手捧过。
    琪琪再无多话,转身离开,第二次那么淡定地走出了我们的视线。
    王龙海的视线,从锦盒慢慢挪向她的脚跟,她的背,和她最后离开的那个花洞。
    这可怜孩子……愣是被逼成了同性恋了尼玛。哈哈。
    终于童子把我们送出了大门。脚一踏出去,身后的大门就消失了。不,身后的一切都变化了。我们果真就站在春明岛旁的土路上,过往宛如梦一场。
    而罗天,突然就变回了他原本面目。
    珂儿惊呼,“姐姐!你变回来了!”
    我摸一摸自己的面颊。
    因为我是几乎不用手机的人,这次出行压根儿连手机都没带。一径只听到薄语罗天在叽叽喳喳,“信号又有了!”“居然已经是十天后?”“人家不说了嘛,蓬莱岛上的时间大约是人间的九十倍!两个多小时,就是接近十天!”
    王龙海带大家回到嘉峪关讨赖客栈,所幸还有那个叫做何余来的贤者带着几个墨者在等我们,行李俱在。
    他们对王龙海的态度,不卑不亢,有理有节。
    我瞧墨家这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虽然曾经各自为政,但今天已经有了明确的新任巨子,大家也就再无废话。
    小贝依然回她的家乡,王龙海留下和何余来他们继续商量墨家的事。
    我、罗天、珂儿、薄语打道回府。
    大家齐刷刷在我太原别墅的客厅里累得瘫倒,坐的坐躺的躺。
    “不要睡啊。”我开玩笑,“上次就是这么的被我带进了生死门。”
    只不过珂儿换成金浩。
    珂儿瞪着天花板,“姐姐,我一直以为自己从前的生活够刺激的了。自从跟你在一起,哇,从前的生活简直没法儿看。”
    我笑一笑,“你还听观音菩萨讲过经呢。就这一点我们谁都比不过好吗。”
    罗天起劲了,坐直身体,“真的吗珂儿?哎我问你,观音菩萨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珂儿挠挠头,很可爱地嘟起嘴巴,“这个啊?这个我怎么知道?”
    可是明明就是很知道的样子。
    “切,不说?”罗天不满地撇撇嘴。
    薄语突然开口道,“比起这个无聊的问题,我倒是想问你:班公墨斗是什么东西?”
    咦?她不提我都快没印象了。就是那个神秘胖老头问罗天的那句:“你师傅传你班公墨斗了没有?”
    罗天一愣,突然开始从裤子口袋里掏东西。
    “你把班公墨斗放裤兜里?!”珂儿娇笑道。
    岂料罗天掏出来的是另一件东西。
    “上一次在塔城医院里,我说过,”他把那东西递给我,“如果咱们能活着出来,我要送你一个礼物。”
    哈?卧槽这回我彻底没印象了。
    “切,转移话题。”轮到薄语不满地撇撇嘴。
    罗天不理她,继续说道,“本想着去嘉峪关路上给你的,结果浑忘了。”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小布囊,打开,取出,发现竟是一枚戒指!戒指没有宝石,是很朴素的戒圈。而且那质地也不像是金银!竟像是铜!还微微有些铜锈!
    三个女人全部蒙圈了。
    我捏着戒指,缓缓道,“罗大哥,你这玩笑开大了吧。求婚怎么的都得用金戒指吧?”
    罗天嘿一声,狡黠笑道,“这枚戒指,可比一万枚金戒指还值钱。”
    我半信半疑看他一眼。
    “你仔细瞧那戒指的一边,是不是刻着点线?”他一边指导我一边说。
    我凑近看看,还真是!
    “另一边,刻着数字,对吧。”罗天说道。
    我点头。不仅是数字,而且还是中国古代记数用的“〡、〢、〣、〤、〥、〦、〧、〨、〩、十”。
    “至于中间嘛,刻着怪怪的字对吧……”他说到这里,我正好在看中间,那怪怪的字让我惊呼出声,“这是……金文?!”
    罗天打一个响指,痞里痞气,“聪明。”
    金文,或称吉金文、钟鼎文,是指铸或刻在钟鼎等古铜上的文字。“钟”是当时的乐器,“鼎”是祭祀用的礼器。金文是甲骨文和篆书中间的承上启下者,特别是西周的金文,文字气魄阔大,笔力雄强,笔圆亦较丰腴,但仍保持着甲骨刻字笔画尖起尖收的特点。
    最特别的是,除非书法家,真正会用到金文作为书写文字的,就是商周两代!
    难道这枚戒指真的是古董?!
    罗天瞧见我的神情,很是得意,继续说道,“古董什么都不算什么。你既然认识金文,就仔细再瞧瞧,联系刚才的那些点线和数字,就没想起什么?”
    只见那些极细小的字密密麻麻排满了戒指,以至于不细看以为是底纹。
    至于内容嘛,乃是非常没有规律的“富贵”“顺科”“六合”这种字样,大小有微小区别。
    “其实这些文字,是后来的人刻上去的。为了尊重祖师爷特地用了金文来刻,金文找不到的就用大篆。”罗天还是笑嘻嘻的。?“这……”他既说到祖师爷,我估摸着自己的猜想八九不离十了,“难道是一把鲁班尺?!”
    罗天又打一个响指,“Bingo!”
    薄语和珂儿原本都把头凑过来一起在研究,闻言纷纷嗤一声笑道,“我们读书少你不要骗我们。鲁班尺,那是一把尺啊,少说也有几十公分长吧?”
    没错。鲁班尺,长约四十多厘米,相传为公输班所作,后经风水界加入八字:“财”、“病”、“离”、“义”、“官”、“劫”、“害”、“本”以丈量房宅吉凶,又在每一个字底下,区分为四小字,来区分吉凶意义。也就是我看到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了。
    罗天摇头晃脑,得意洋洋,“准确的说,祖师爷的鲁班尺,长四十六点零八公分。而这戒指最特别之处就在于此!”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塔城医院里,他曾经伸出手对着一个未知空间比了比,然后说方位是对的、他的手就是鲁班尺之类的云云,想必他当时是戴着这枚戒指的,我没有注意到而已。
    莫非,这戒指还真的是一把鲁班尺啊?!
    (432)
    罗天在我们大家都呆住的当口,继续说道,“鲁班尺,原是祖师爷用作丈量的单位工具。后来人们又加上了风水之说。其实风水这事吧,有人说它是迷信;有人觉得风水也是最基础的物理学、生态学。是有科学根据的。”
    没错。我颔首。这个问题我很早就想通了。
    罗天说道,“你看这尺。那些点表示传统的寸,其实这也是后加的;线条和格子就是鲁班尺,主要用来量家宅、家具之用;再下面的格子是丁兰尺,量阴宅、祖先牌位之用。如果是现代复刻的鲁班尺,还会再多一行厘米的标示。”
    薄语还是不以为然,“那个点是传统的寸?!你欺负我乡下人不知道什么叫寸?那明明只有几毫米好吗?!”
    罗天像是下定决心不理睬她的揶揄,好整以暇地将戒指戴在右手大拇指上,伸长手臂,对着我家大门的方位,说道,“这戒指含外壁直径1.536公分,是30倍缩小了的鲁班尺。戒指弧度什么的,祖师爷也考虑了。”
    他这个时候才白了薄语一眼,“我这一臂就是一鲁班尺,差不多46公分,也就是戒指直径的30倍。乡下人,基础数学学过吗?我都不考你们勾股定律,虽然老祖宗也早就发现了。我的位置到门大约4米也就是400公分,如果戒指刚好覆盖门,就意味着门是133公分宽。现在戒指不能完全覆盖门,那么我先找准零点对齐门框,保持手臂不动旋转大拇指,可以大致知道门的宽度了吧?”
    我大概听明白了,“可是你不是说这戒指上没有厘米的刻度?”
    “那是因为我换算很快了。”罗天摘下戒指,“所以用这个更简单。你练习练习,让自己一臂正好在一鲁班尺的距离,从此不用管厘米的事儿,只要看戒指上的刻度停在哪里即可。你试一下。”
    我也学他戴上戒指,估摸着伸出手臂,他帮我调整着手臂位置,我却依然将信将疑,“距离什么的,都是只能靠自己目测么?”
    罗天嘿嘿一笑,“目测,或是不断练习养成习惯。我习惯用自己的步伐丈量,慢慢的,到哪里都会注意距离方位什么的。”
    这上下我已经依葫芦画瓢转动着手腕,清晰可见大门的宽度停留在“吉”位上。
    “太神奇了!”我惊呼。
    罗天笑笑,“这个大门,不用鲁班尺也知道是非常气派也非常吉利的尺寸。总之我们现在这个空间里使用这枚戒指太大材小用了,将来你遇到什么古怪的门洞、走廊、看起来不知凶吉的结界,都可以用这个方法大概丈量一下。上次那条装有铁服说的走廊,宽度是劫、死别,所以我才说无论如何都不能走。”
    我收好戒指,笑道,“可是最后我们还是走啦!可见有时候即便测了吉凶,还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珂儿突然发现不对,“姐姐,丝丝呢?照以往她早就该出来了吧?糟糕这么多天不会给我们饿死了吧?!”
    我摆摆手,“别急,丝丝是一只妖精,不会那么轻易死掉的。临走前我给了她一个任务,她现在恐怕正在回来的路上。”
    “你给了她一个任务?!”薄语一字一句重复,“我说姑娘,那会儿你一举一动不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吗?我怎么浑不知情?你这心思还能更缜密么?”
    我笑道,“所以还烦请大家在我家多待一待。丝丝回来的时候,大家都在比较好。”
    罗天起身去上厕所的当口,我轻声反问薄语,“姐姐,你的秘密,什么时候告诉我?”
    她正在剥茶几上一只几乎风干掉的橙子,闻言一愣,好看的眼睛朝我一瞟,“什么秘密?”
    我不再躲躲藏藏,“你明明不是无业游民,却愿意陪我们走这一趟;说是为了帮周小安试探彦儒手上巨子令的真假,可是发现彦儒手上并没有货你好像也没多失望。你从没说过自己的身世、师承,我不是那种好事之人,你不说,我也不想问。只是作为朋友,若你有需要我的地方,也请只管开口,我会尽力帮你。”
    薄语听完,没有说话,低着头继续剥橙子,直到整个橙子都剥得差不多了,才抬头笑一笑道,“好,我知道了。”
    叫了外卖胡乱吃下,天一黑大家就来不及的各自睡觉,好在我家房间很多。
    睡至深夜,半醒半梦之间,忽闻得“喵~”一声轻响。
    我从阁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丝丝的小小身影,正走上台阶,悄无声息穿过大门走进室内。
    这要给普通人看到了也是很恐怖的画面昂……
    我叫醒珂儿,“丝丝回来了。”
    珂儿又去叫醒薄语和罗天。
    薄语这个坏脾气妞,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咒骂,“琴弹你最好给我一个像样的解释,吵醒我的美梦啦!”
    我打开二楼起居室的等,四人一猫围在暖黄灯光下。
    丝丝像是累到了极点,对着食物一顿猛吃猛喝,然后抖一抖毛,倒头就睡。
    没有人觉得她睡觉有什么问题,因为大家都清晰看到一团橘色烟霞,随着她那一抖,从她身上飘了出来,慢慢幻化成人形。
    薄语、珂儿没有见过翠屏,一声惊呼。
    罗天反应很快,“这是……韩翠屏吗?”
    只见她泪眼盈盈,朝我鞠一躬,道,“琴弹小姐,幸好你未卜先知,让我逃过一劫。”
    我摇摇头,“也不算未卜先知,只是比较担心你有危险。”
    “到底什么情况?”罗天问,“翠屏的魂魄不是在医院吗?哦不对,她不是应该在做彼岸花神吗?”
    我看看翠屏,她朝罗天点点头,“是没错。可就在你们来医院的那天,地府发生了大事。我的事情,闹了半天原来阎王爷并不知情。不知怎么的他突然知道了,责罚黑白无常胡闹,要赶我出去做孤魂野鬼。幸好丝丝赶来,让我的魂魄得以躲藏。”
    罗天愣住,回头看我,“你怎么知道翠屏有危险?”
    我还是摇摇头,“不知道。直觉。”
    珂儿奇怪的是另一件事。她一边摸着熟睡的丝丝的毛,一边诧异,“阎王殿的捕快们居然发现不了丝丝身上躲着的魂魄?”
    我笑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派出丝丝的原因,因为这事儿只有她干得了。首先她不仅是猫,还住了一个得道高僧的精魄在体内,是有法力的猫;其次,猫有九条魂,医院里魂魄好找,丝丝到了塔城医院随便装几个魂魄在身上,就能把翠屏的魂魄给掩藏过去。”
    珂儿闻言,手像触了电一样从丝丝身上抬起来,“哎呀妈呀!敢情她身上还有其他人?!”
    我又好笑又好气,“没事啦,现在没有了应该。”
    然后,我讲翠屏的死因,慢慢讲给她听。包括唐君默,以及唐君默对她的承诺。
    翠屏听着,倒是没再哭,有点发呆的样子。
    意料之中。我瞧她真的没记住谁是唐君默。也许那时候她就没记住几个身边人吧。
    一片静默里,薄语突然问道,“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让翠屏起死回生?这显然是不可能了。”
    “起死回生是不可能了,”我回答,“但我可以让她的魂魄和妹妹失去魂魄只有肉体的身体合二为一。”
    “哈?!”薄语的反应也是这么强烈,“你!”
    我平淡地看看她,“我怎么了?”
    薄语说道,“这是生死大事啊!”
    我假装镇定地耸耸肩,“我还是生死门掌教呢。”
    薄语跺脚,“你不怕阎……有人追究你责任?!”
    我收起玩笑,仔细想一想,回答道,“我不替天行道,因为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权利。但是我会做我认为对的事,会做我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事。翠屏很无辜,唐君默很内疚,痛失二女的翠屏爸妈如今还如同生活在地狱里一般。让翠屏和琉璃合体,是我能想到、做到的最微小的事情。”
    罗天警惕度更高一些,“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但是翠屏在我们这里就安全吗?你准备怎么让她和妹妹合体呢?”
    我咬一咬牙,“既然敢让丝丝把她保护起来并带回家,我就做好了豁出去保护她的准备。明天吧,明天我会再去塔城医院,结束这件事情。”
    (433)

    刚回上海人很累,先更一些
    就在我们这样聊天的时候,翠屏一直保持静默的站在一旁。
    她还是那么漂亮。像明星一样。
    我算见过很多很多的美女了。身边的珂儿、薄语自不必说,琪琪那种又仙又生动的、洛洛那种又坏又娇媚的,昙花那种又柔又痴情的,都让人印象深刻。古代的杨玉环、褒姒几乎在一个级别,倾国倾城能让人眼睛都挪不开。李持盈是让人格外想要亲近的肉体之美,宇文思是让人想要保护的清孤之美。
    但是翠屏、琉璃,很奇怪,这一对姐妹,果真就像她们的判词那样,木秀于林,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美,像明星,又比明星更高洁。
    这也就是琉璃和曾可扬、翠屏和唐君默,终不得成正果的原因吧。
    她们和人们天生有一种距离感。
    可以考上那么好的大学,想必书读得特别好,头脑灵活也勤奋,长得再那么美,走在校园里,眼睛确实不需要再有其他人。
    “翠屏。”我叫她。
    她抬眼看我。
    “这世上没有无来由的无辜。”我说,“如果你回到妹妹身上,我是说如果……但愿你能放下,但愿你能发现爱你的人也很多。”
    翠屏想一想,说道,“对我自己而言,我是没所谓的。到今天我才知道杀害自己的凶手,既是迷达一个,也是包含我自己在内的很多人。如你所言,我自己并不完全无辜。但是琉璃,她所受到的肉体折磨太多,加害她的凶手残忍得令人发指。琴小姐,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放下。”
    珂儿看向我,“姐姐,难道你是想说,善恶终有报,不用去管凶手,她会有她的归宿吗?”
    薄语突然也看向我,“你真的相信这世上善恶有报?”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什么意思?”薄语问。
    我说,“人每行一事,且不管善恶,必然会导致某个结果。这个结果可能会报应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的亲友,或者自己的来世。简单的说似乎是这样。但是,我们行善或不行恶,并非为着这个报。甚至心里都不能存这个想法。这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和对善恶有报这个词的理解。我让翠屏放下,不再追究凶手的事情,并非是在说凶手会有报应。或许有,也或许她这一辈子都能幸福的生活下去,活至耄耋。但她做过的事情必有痕迹,这个痕迹终会显现。不要太纠结眼下,活好自己最重要。”
    珂儿望着我,像是从不认识我那样。
    过许久,她才缓缓眨着眼睛,不可置信地说道,“姐姐,现在的你,和那时候在寿王府惩戒武惠妃的你,可完全不一样了。”
    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嗯。因为我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有义务制止可见的恶,却没有权利私自惩戒任何一个恶人。为什么人类社会会有法律,因为当某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了这个群体,或者严重影响了这个群体的安危,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凶手作了一个没有法律证据的恶、法律都约束不了她,那么我会认为,她或者某些人,必将受到比法律制裁更多的惩戒。”
    珂儿嘟起嘴,“我都快听不懂了。我还是不明白。像武惠妃那样的恶人,为什么我不能给她吃一点苦头?”
    我笑道,“正因为你不明白,所以你给她吃苦头是没有问题的。正因为我明白了,所以我不会、也再不能私自地给任何一个我眼中的恶人吃苦头。”
    沉默了好半晌的罗天,插言说道,“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哎,说来说去,这些道理我们的老祖宗几千年前就在辩论了。”
    我瞥他一眼。我虽不熟《墨子-备城门》之后的关于攻守的篇章,对于墨子思想还是研读过的。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出自《兼爱》。天下之乱,起于人与人不相爱。臣与子不孝,君与父不慈,以及“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直至盗贼之害人,都是互不相爱的结果。如果天下人能“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那就天下太平了。除此之外,墨子的“兼爱”还要禁止“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反对贵族、富人欺压下层民众。相比佛理、道德经,儒家、墨家的言论,还是更多基于人,所以更容易理解一些。
    “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珂儿摇头晃脑,“可是那么歹毒的人,我怎么爱得起来?不明白,不明白,我还是不明白。”
    她连说了三遍不明白,翠屏却忽然抬起头,“我明白了。”
    哦?我又看向她。
    翠屏脸上挂一抹如释重负的微笑,“姐姐死了,妹妹如在地狱;女儿死了,父母如在地狱。我明白了。琴小姐,你这是在教我,倘若得获新生,好好生活最要紧。这其中包括让自己好好活着、让身边人幸福。对吗?”
    我点点头。
    把她的魂魄收到手心后,差不多也天亮了。
    薄语打着哈欠,“我得去打几个电话……无故失踪十天老板只怕要解雇我了……”
    罗天也愁眉苦脸,“我也是。”
    珂儿和丝丝留在家休息,我独自前往塔城医院。才走到半路,罗天的电话来了,“琴弹,老板找你!”
    我有点发怵,“杨姐姐?她好些了吗?”
    话说上次杨姐姐受到的阴寒之气,应该来自席家姐妹。也许因为我是守门人,丝毫感觉不到她们身上的寒气?
    “好着呢,中气十足。”罗天含笑的声音让我放心,“她让你回趟公司。”
    “她不是解雇我了吗?”
    “谁知道。反正你快来,我瞧她古里古怪的,又像是担心又像是透着喜气。”
    我挂掉电话,让的士司机调头去公司。像是担心又像是透着喜气?发生什么事了吗?跟我有关系?
    一进杨以珊办公室,她猝然抬头还没说话就被我惊到了似的,一只手指指着我,张口结舌,忽而哄然大笑。
    “好好给你的剪的头发,现在这是什么鬼?!”她说道。
    我摸一摸头上的马尾巴,又垂头看看自己。她很客气了,没有指出我身上穿着一百块钱的白T恤和破了洞的牛仔裤。为了方便随时打架我现在不敢穿人字拖了,老老实实穿着一双白板鞋。
    “折腾半天,结果你还是第一次见面时候的那副学生样子。”她嗔笑着站起身,示意我坐到沙发上,自己也坐下来,“半个月不见你了,又去忙你的事业了吧?”
    我只能笨笨地点个头。
    “而且,还是因为我被人威胁了?”她笑一笑,“我听罗天说了。哎,你这孩子。最忘不了那时候你被姑姑赶出家,抱着一只电话机蹲在墙根难过的样子。几年过去了,你心肠还是这么软。”
    她提起往事,好叫我一愣。
    “好了,说正事。两件事。一个,是关于阴萃薇的。听说不久前,她以何玉梨身份找到侦探社,要求帮她彻查曾可扬这个人。但就在你消失的几天里,她又放弃了调查,出国和家人相聚了。从此上海的一切,跟她再无关系。房产车产什么的,她全部放弃。”她指一指茶几上的一个档案袋,“出国前她来我这里签了授权书。”
    哦?我想一想,“最后,还是用了她家里的关系和手腕?”
    果然被我说中。是生在了一个好家庭里,有幸能够活至耄耋、五世其昌。
    杨以珊却微微摇头,神秘地笑着,“不过,她的情况不算好。”
    “哪里不好?”我诧异。
    杨以珊往沙发上一靠,“平均3秒钟回一次头看有没有人跟踪,到外面基本一滴水都不敢喝,叫她名字要么就是没反应要么就是被吓得跳起来。阴萃薇,不,从此还是叫她何玉梨吧。何玉梨这是明显患上了被害妄想症。”
    “被害妄想症?!”我差点笑出声。哎哟喂,她还怕被人害?!
    杨以珊叹口气,“很讽刺是吧?起初我也这么想。”
    啥?!卧槽这神转弯!
    我惊讶地望着她。
    杨以珊又指一指另一个档案袋,说道,“这就是第二件事。何玉梨委托侦探社帮她查曾可扬,付了定金,人家活干完了要结款,只好找到我这个代理律师这里来。资料很啰嗦你就不用看了,我口述给你听吧。你知道为什么何玉梨每年都要去那个叫做储批的海湾度假吗?”
    “听曾可扬说,她是跟寝室同学约好了年年在那里碰头。曾可扬说他知道的时候特别愤怒。”
    “那么,曾可扬有没有告诉你,为什么偏是这一次他俩吵了架?”
    “因为他很愤怒?”
    杨以珊摇头道,“不是。其实是何玉梨心情不好。因为约好的三个同学里,有两个人没有赴约。”
    “为什么?”
    杨以珊简洁地说道,“还不清楚。何玉梨全部移民国外的同学,一个在美国洛杉矶,一个在韩国首尔,一个在澳大利亚的悉尼。那么巧,洛杉矶、首尔、悉尼,都是曾可扬近两年常去的地方。”
    啊。我的血全部涌上头顶。
    想起公园大树下,曾可扬最后对我说的那句话。
    ——诚如你所说,我认定何玉梨是凶手,并没有确凿证据。我对她的惩戒,这才刚刚开始。请问,你是准备告发我?还是准备帮助我?或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呢?
    ……这才刚刚开始……
    ……这才刚刚开始……
    其中包括破坏她们的联盟吗?
    几秒钟后,我的血又慢慢回流到全身。
    没错。这个完全没有证人、证据的案件,除非相关人员自首或做污点证人,没有其他办法重新立案调查。
    再或者,就是亲手惩戒她们。
    珂儿说何玉梨还打过一个求助电话,希望对方帮她,结果被骂“你疯了居然打到我这里来”,想必,对方也是她的某个同学吧。
    杨以珊拍一下我的肩,“好了,我要说的事情,就这么多。现在起我也不会拦着你做自己的事情了,想来,你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很多故事吧。该拿这两个人怎么办,你自己拿主意。”
    “杨姐姐……”我抓住她的手,“你别生我的气了好吗?”
    杨以珊甩开我的手,“干嘛?怪肉麻的。我不生你的气,你给我好好活着就行,我还想好好赚你每年的律师费呢。”
    (434)
    我不依她,又伸手抱住了她。
    她好瘦,瘦瘦身体却热量满满,思想还那么冷静沉稳。
    杨以珊真是我最欣赏的女人类型。
    终于去到塔城疗养院的BR406,见到了琉璃,琉璃妈妈,以及……曾可扬。
    看到我,他有一点点意外,“琴小姐?”
    我朝他点点头,又转向琉璃妈妈,“阿姨,我有事想和你商量。曾先生不用回避,这件事情和你也有关系。”
    看到他们二位点头,我才大致把翠屏魂魄未散以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对于翠屏的死因,我还是没有说,怕他们尤其是琉璃妈妈会迁怒唐君默。
    两个人的表情都是一模一样的惊愕。
    说出来的话倒是相差甚远。
    琉璃妈妈毫不迟疑,“如果可以,我当然愿意!”
    曾可扬却问道,“那么醒来的,究竟是翠屏还是琉璃?”
    我坦然回答:“应该是翠屏。可是……可是不好说。我曾经见过别人这样做,醒来的那个人身上,却同时有两个人的记忆。”
    我说的,可不就是良。
    他对我的感情那么突然那么浓烈,就像是不记得任何事情,又像是记得一切。
    曾可扬会那样问,我想应该是他希望琉璃能够记得他,依然可以和他继续下去。可是不。只见他微微一笑,“这样啊……也挺好的。我希望她能好好活着,不管是以翠屏还是以琉璃的记忆。”
    “可扬……”琉璃妈妈看看他,“你非走不可吗?如果琉璃醒过来,你不想和她继续谈恋爱了吗?”
    走?走去哪里?
    我想问,却没问,“两位先不要讨论后面的事情,因为我也不清楚。如果意见一致,先让我完成第一步好吗?”
    此后的事情不赘述了。未免他们收到不必要的惊吓,我没有打开结界,只是把翠屏的魂魄,放到了琉璃身上而已。就像当年我对滚胖做过的那样。
    在他们眼中,我不过是摊开手掌了而已。
    琉璃醒了。
    我从狂喜的妈妈、惊呼的曾可扬和急急匆匆赶来的医生护士群中退了出去。
    唐君默,翠屏重生了,希望你能信守你的诺言。
    走出医院,烈日暴晒下,我没忍住,第一时间给爸爸妈妈打了个电话。
    没什么,就拉拉家常,告诉他们我近况还不错。
    其实,哪里需要去什么奈落迦无边地狱。只要子女有危难,父母就如同在奈落迦无边地狱里一样。他们不需要亲口告诉我无边地狱里的情形,因为只要看任何一个失去孩子的爸爸妈妈就知道痛苦有多么强烈。那种生不如死的绝望神情,在他们脸上一模一样。
    我告诉他们我会暂时离开上海一段时间,也许几天也许几个月也许几年,也告诉他们我会保护好自己。
    他们听懂了,只是叮嘱我小心安全。
    刚挂断电话,有人叫住我。
    只见曾可扬开着车,摇下车窗,“外面热,同样回市区,介不介意搭我的车?”
    我虽有点诧异他如此急着离开,却也不想继续这么热下去。
    坐上副驾驶后,曾可扬倒是一个字废话都没有,开门见山道,“何玉梨走了。”
    “嗯。”我侧头看一看他平静的面容,“我听说了。”
    “我是说……今天早上,在她美国的家的泳池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啊?!”我大惊失色,“今天早上?!”
    就在我和杨以珊在讨论她的当口?
    “据说是晚上酗酒后失足。”曾可扬看我一眼,“你不好奇我做了些什么?”
    “如果你指的是改掉房子装修、偷换她的身份证和护照,让她错觉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精神崩溃的话,那些我都知道。”
    “其他的呢?”曾可扬嘴角微微一扬,还是那么平静地握住方向盘,动作娴熟地开着车,“我做了很多的事情,足够让何玉梨和她的同学这辈子都不可能安安心心地活下去。”
    我平复一下心境,回过头,看向前方,“虽然可以想见,但我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
    他笑笑,“你的这番话,已经是对我最大的包容了。”
    我没有说话。
    好半晌沉默之后,我们开上了高架。一马平川的高速路上,车辆很少。
    “如果你没有坐上我的车,”他突然又开口,“也许明天会看到我因为车速过快车毁人亡的新闻。”
    我一惊,再次侧头看他,“什么?”
    曾可扬嘴角的笑,竟然真的十分苦涩。
    “用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完成了这么瑰丽的报复的人,为什么会想要轻生?”我说。
    他还是面色不改,“因为看透了。”
    “看透了什么?”
    曾可扬缓缓道,“看透了生死之间的变化。琉璃生病期间,只有报仇的意志力支撑着我。做了那么多事情后,如今她醒了,我却不知道该如何用自己已经龌龊的心去面对她。我没有亲手杀死何玉梨,但她终究还是死了。对她的爸爸妈妈而言,我又何尝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凶手。”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对啊。他说的没错。
    “不过,我不会轻生,不过也许会去自首。为我对何玉梨做出的那些事情。”曾可扬又说道。
    我很难过,真的,一样的心情。在听到何玉梨最终的结局之后,我竟然还是很难过。
    人啊,好不容易来这红尘里摸爬滚打,最多活不过一百年,彼此这么仇恨都是为了什么。
    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还真的早早就把话说尽了。
    “我不希望你轻生,”我说,“曾先生。我也不希望你去自首。”
    他有点诧异地看我一眼。
    我平静地说道,“你是一个普通人,却用强大到让我震惊的力量和手腕,做出宛如结界一样精彩的局,完成了自己的报复。曾先生,我佩服你的心智,也很喜欢你深爱琉璃的这一颗心。我知道你犯了错,但是我不希望你为这个错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希望你受囹圄之灾。曾经我也有和你一样不管不顾的洒脱,但如今那份洒脱已经被耗尽了。我顾忌的人和事越来越多,不知道是幸也不幸。”
    他还是没有说话。
    下车前,我最后说道,“如果不介意,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我本来就打算要去住一段时间,如果你愿意,可以在那里住很久。那里很孤独,无边无际的孤独。就视作你已经放弃自己的生命了。可好?”
    曾可扬听完,又沉默了很久,才回答了一个字,“好。”
    准备离开的这几天里,我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
    我是不打算和珂儿分开了,所以也邀请了她。比起我,珂儿更兴奋,“当然要去!哇,太好了,我很向往那个地方呢!”
    “可是丝丝怎么办?”我挠挠头,“我不确保她身上的那缕幽魂还撑不撑得住。”
    “不然,让罗天大哥养它一段时间?”
    “也好。”
    就这么的,我把丝丝送到罗天家,也简单告知了他我接下来的行程。
    罗天旁的倒没说什么,只是叮嘱,“记得戴着戒指。万一用得上呢。”
    “好的,多谢。”我点点头,“罗大哥,你真的很想加入墨家吗?”
    “嗯。”胖胖的罗天抱着胖胖的丝丝,画面居然出奇的和谐,“我这人吧,无依无靠,无欲无求,就想研究攻守之道。”
    “这两天我会再探望一下鄢非格老太太,”我笑一笑,“你要不要一起去?再求求她,或者我还能帮你说说情?”
    “好啊好啊!”罗天兴奋,突然眉头一沉,“探望?师母怎么了吗?”
    “对,她骨癌晚期。”我大概说了下他缺席那天墨家的变故,以及究竟为什么鄢老太太要邀请石童演这一出戏。
    罗天听完,恍然大悟,“我说呢……这样我更要去看看师母了。哎,她和师傅这一辈子,也真是……哎……”
    我想起那个胖胖的老先生说的那句“最后那病痛折磨他不轻”,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两个恋人,结局竟如此相似。
    去探访鄢非格老太太前,我又和薄语道别,再和杨以珊道别。最后,还给金浩发了一条“出门远行,勿念,祝你幸福”的短信。
    舍不下的人,真的越来越多。
    和鄢非格老太太约见面地点,居然是在她家。
    想一想才明白,也许她的身体已经不允许她出门了。
    鄢老太太果真就住在一个很平常的公寓楼里。家里有子女、孙子的照片。想来,和张莱分手后,她颇是过了几十年平凡的日子。
    见我的视线流连在她家的那些照片上,鄢非格很慈蔼地笑笑,“他们至今都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永远都不需要知道。”
    罗天握着她的手,“师傅直到临终都没有再娶。他这辈子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他不是心里只有我一个人,其实他心里只有学问。”鄢非格拍一拍他的手背,“你和你师傅很像。今天来,是来继续求我收你入墨家的吧?”
    罗天又高兴,又半信半疑,“师母,既然你这么直接,那我就承认了吧!哈哈!”
    鄢非格笑道,“我都快死的人了,再不直接点,难道要婉约到棺材里去。”
    真是通透的老人家。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来特地探访她的原因。也许以后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
    (435)
    “你呢?”冷不丁,她的轮椅已经转到我身边,“你今天来,有什么特别的话想跟我说吗?”
    我放下手中的相框,沉吟道,“其实我是来告别的。”
    “因为想躲着石童,对吗?”
    我点点头。
    鄢非格轻轻叹口气,“就在你们前脚来之前,他后脚刚走。他状态很不好,面容憔悴,经络不通。”
    我的小心脏扑通一下,“真的吗?!”
    鄢非格继续说道,“他是来找你的,希望我能有你的联系方式。可是琴小姐,上次我就想问来着。你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躲着他么?”
    我黯然神伤,“因为,我就是导致他状态很不好的根源。”
    “他也说了。他说,你告诉他你是一个会给身边人带来灾难的人。”
    “所以我会躲开他,直到他忘记。”我说。
    鄢非格看着我,“可是,石童似乎是不一样的人。”
    不一样?我疑惑地望着她。
    鄢非格说道,“在张莱眼中,学问就是一切,没有什么比学问更重要。在石童眼中,修为也是一切,而你比修为更重要。他说他生活了三千年,只有修为,你出现后,他方知这三千年的修为就是为了遇到你。”
    啊!
    我心中剧痛。
    为了遇到我,然后粉身碎骨吗?
    怎么告辞出来,怎么茫然走进淮海路的人海,我已浑然不觉。
    罗天直接去公司,我慢慢经过一扇一扇橱窗,看到自己的憔悴的脸,只觉得一阵阵窒息。
    “分手时内疚的你一转脸/为日后不想有甚么牵连/当我工作睡觉祷告娱乐那么刻意过好每天/谁料你见松绑了又愿见面;
    “谁当初想摆脱被围绕左右/过后谁人被遥控於世界尽头/勒到呼吸困难才知变扯线木偶/这根线其实说到底谁拿捏在手;
    “不聚不散/只等你给另一对手擒获/那时青丝不会用上余生来量度/但我拖着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仍系于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这些年望你紧抱他出现/还凭何担心再互相纠缠/给我找个伴侣找到留下你的足印也可发展/全为你背影逼我步步向前;
    “如一根丝牵引着拾荒之路/结在喉咙内痕痒得似有还无/为你安心我在微笑中想吐未吐/只想你和伴侣要好才顽强病好;
    “一直不觉綑绑我的未可扣紧承诺/满头青丝想到白了仍懒得脱落/被你牵动思觉/最后谁愿缠绕到天国/然后撕裂躯壳/欲断难断在/不甘心去舍割;
    “难道爱本身可爱在于束缚/无奈你我牵过手/无绳索。”
    良,我俩之间,无论有没有牵连的绳索,都注定不能在一起。
    突然,一只小动物扑到我脚边。
    低头才发现,那毛茸茸的家伙,居然是春明岛上的那只獾!
    脑子里一片空白。你为什么在这里?
    但闻一阵脚步声从背后传来,“不要乱跑!”
    声音也熟悉的!
    我霍然转身,只见彦儒正一边抱起獾一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突然停住,仔细看我的脸,“可是……你能看到它吗?”
    我一愣。对哦,他不认识我的真实面目。
    背上爬出细密的冷汗。这只獾……一定是跟着他们跑出来了。彦儒在,獾在,说明良也……
    “彦儒,怎么了。”
    那个更熟悉的声音,终于响起。
    我心跳都快停了。
    他们都还穿着分别时的那身衣服,显然是一觉刚醒,径直从蓬莱岛回过来这里。不过没错。良的面容,比我们分别的时候更加憔悴,嘴唇几乎没有一丝血色。
    我回过头。不能再看他,再看下去,我会忍不住留下,然后害死他。
    “看得到什么?”我从不知道自己演技可以好成这样,可以用这么平静的语气,说不相干的话。
    彦儒见我否认,“哦”了一声,“没什么。我们走吧,良。”
    良没精打采地看我一眼,点点头,转身和他一起走开。
    背影如故。
    我也机械地转过身,机械地迈动双腿。
    “可是等一下。”
    他的声音突然再度响起。
    回过头,他正看着我,满脸疑惑。
    “我们……以前见过吗?”
    我机械地摇摇头,“应该没有吧。”
    他拨开扶着他肩膀的彦儒的手,脚步踟蹰地走过来。
    这短短的几米,他居然因为身体太过摇晃而不得不停下好几次。
    我想迎上去,脚挪了挪,却终究忍住没有动。
    琴弹,你要理智。
    最后,他一把抓住我的双肩,“不对,我们见过,对不对?你是……”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却气若游丝。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好看,却毫无光彩。说完这两个字,他的声音断了,眼睛也闭了起来,整个人向我倒了过来。
    万箭穿心。
    ——可可西里……陪你……昆仑山……只怕……做不到了……
    我深爱的这个厚实的身躯,第二次倒在我怀里。
    彦儒的声音变成一片嗡嗡的耳鸣,“怎么了?!良!哎糟糕,又昏过去了……”
    我伸出双手,忍住一万次想要抱住他的念头,最终将他推向彦儒。
    对你的最大的好,就是离开。
    三千年的修为,不是为了遇到我。
    良,再见。
    (436)
    (第三卷第十七章结束)

    第一章 万物复苏
    第二章 谜题难解
    第三章 神童奇奇
    第四章 民间高手
    第五章 墨守之阵
    第六章 杀机四伏
    第七章 风木至天
    第八章 西风如诉
    第九章 龙门客栈
    第十章 久别重逢
    第十一章 伏羲白头
    第十二章 峰回路转
    第十三章 千年一吻
    第十四章 相生相克
    第十五章 七星迷宫
    第十六章 蓬莱仙境
    第十七章 兼爱非攻

    接下来,进入第三卷下册,第十八章,谢谢等待
    淅淅沥沥的雨,还在下着。
    时值深秋。本来就人烟稀少的官道上,除了偶尔飞奔而过的三两马匹之外,一个悠闲的人影都见不到。
    而真正在这间茶铺里坐下来的人,喝着温温的酒水,又特别不舍得动弹。
    细雨落在茶铺周围的竹叶上,润物细无声;雨水集成的雨滴再从竹叶尖端落在地上的水洼里,滴滴答答。
    锦衣少女坐在我对面,梳着好看的抓髻,白玉一般的小手里握着一只土陶杯。她耳垂双鱼玉珠,身披雪梅短袄,坐姿端正,像是在喝水,可是俏皮眼神和东张西望的模样出卖了她。
    明明就是一个竖起耳朵偷听邻桌谈话的促狭鬼。
    其实也不用偷听。因为隔壁那桌的大叔说话声音之高,连官道上飞驰的马都能听到。也许之前走的累了,又冷,他颇是喝了点酒,原本就黑沉的皮肤开始发红,然后酒劲上头,开始演讲。
    “老成是谁?老成是谁?成善啊!他可是当今齐公跟前的红人儿啊!就见他,带着山那么高的珠树、磨盘那么大的玉器,上门去求见淇园主人!在门外等了一天,你们猜怎么着?人不见!趁着人家开门的机会,成善着下人把礼物从门缝塞进去,结果给人家当瘟鸡那样丢出来啊!一样一样丢出来……”
    “什么?!淇园的主人是谁?!这你们都不知道?!我告诉你们,今天你们是问对人了!嘻嘻,不过,我不说!淇园的主人来头太大,可以号令百国你们信不?凭什么?凭他祖上姓姬!”
    “不过那老成不甘心呀,把东西捡起来,又去拍门。这一回,门开了,出来了一个少年!少年生得倒是很是俊俏,不过他身边跟着一个动物可就不俊俏了,吓得老成他们屁滚尿流啊!”
    “你们道那少年豢养何物?一头狼!那毛色雪亮墨黑相夹,双目如炙炭!它只消悄无声息地瞪着你!我的妈呀,想起来手心都是汗啊……”
    “后来?哪还有什么后来?我还听说了,这少年只是淇园主人的其中一个文军师,体弱多病却智计无双,养狼是为了保护他自己;淇园主人还有另一个武军师,是个俊俏姑娘,那脸蛋、那身手,都像天女下凡,偏是袖子动一动就能取你项上人头!老成他们还不走,难道等着姑娘也出来吃她一顿打?”
    话说到这里,对面的少女噗嗤一声笑了,俏眼一抬,压低声音对我说道,“主人,看人家把咱们形容得!”
    我轻咳一声,她吐吐舌头,噤声。
    那边,围观的吃瓜群众也开始起哄,“三哥,你说得这么细致,是亲眼见着了呢,还是下力气胡编了一大通啊?”
    那叫三哥的黑皮汉子扛不住,脸上又是一阵赤红煞白交替,“谁说我胡编?!谁说我胡编?!”
    “我知道了!”另一个吃瓜群众笑得不怀好意,“你终究还是和老成身边的那个婢女好上了,对吧?!都是她告诉你的对吧?!”
    茶棚里的笑闹声越来越大,外头的雨反倒越来越小,直至渐渐停止。茅檐上的水滴,一大颗一大颗落下来,溅到竹篱笆又溅到我手里的茶杯中,推开一圈圈小小涟漪。
    我望望清蒙中透着亮光的天色,放下茶杯,轻轻起身,“珂儿,走吧。”
    对面的珂儿立刻灵敏地掏出铜钱当作茶资放在桌上,紧跟着我,从哄笑的人群中穿了出去。
    我们骑上马,走了一小段官道,随即向东一拐,走上林间小路。
    湿漉漉、半人高的草丛从马肚子那里扫过,很快弄湿了我的布鞋,好在,也不怎么觉得冷。
    林子里很安静,鸟叫也只得一两声。唯有花草树木的香气清新通透,格外宜人。
    由此再走半天,也差不多就回到淇园了。听那叫做三哥的黑皮汉子描述,墨桐一个人在家主持大局也真不容易,又是丢礼物又是放狼的。
    墨桐是谁?墨桐就是曾可扬。
    我发现一件很奇妙的事情。第一次我回到古代,是作为男人、作为王维;第二次我回到古代,是身为一个超级大美女。看似随即,看似无意识,可是,隐约间,好像那些人物形象又都是我自己的期望。
    就像我期望自己是什么模样,结果出现在梦境中,还真就是自己期望的那样一般。
    墨桐就是很好的例子。
    穿越之前,我问曾可扬,“你最希望自己变成什么样子?”
    他想了很久,回答道,“我最喜欢自己情窦初开之前、天真无知的少年时光。不懂什么是情,不知道什么是满心满意的甜蜜,也就不会尝到极端苦涩的滋味。”
    结果……
    他真的变成那样了,还说自己的名字叫做:墨桐。
    不过样子、年龄变了,性情却并没有怎么变。
    说实话,看到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如此沉默寡言、老成持重,一开头还真是不适应。
    也许,曾可扬的少年时代,就是这个样子。
    只是因为遇见了琉璃,他变得开朗。
    只是因为失去了琉璃,他再度变回沉默。
    那头狼,是我们到这里的没几天,他从淇园后山的林子里捡的。
    是一只被其他猛兽攻击过的小狼,脖子上有齿痕,后退折断,躺在林间奄奄一息。诚如那黑皮三哥的描述,小狼毛色黑白相间,墨桐以为它是一只狗,捡了回来,慢慢养大。
    直到某个夜里,小狼开始对着月亮嚎叫,才发现它竟是一头狼。
    墨桐不大记得现代发生的事情。他只记得我是他的恩人,旁的都模模糊糊,就像是……就像是他自己在塑造墨桐这个人物的时候,刻意把那些痛苦的事情全都选择性忘却了一样。
    可是他的头脑还是超一流的。
    我喜欢他的直白、简单、高智商,所以常把很多跟王孙贵族打交道的事情交给他去处理。
    “琴先生,你我之间,究竟有什么故事?”有一天,他这样问我,又呆又萌,“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缓缓回答道,“什么故事……认识你之前,我竟不知道,为了揭秘真相,你一个生死门外之人,做出如此天衣无缝的结界来。除了钦佩,还是钦佩。曾几何时,我也曾会为了心上人,付出我所有。墨桐,你既然已经忘记,就不要再记起来了。你只要知道,在淇园里一日,你就永远是墨桐,我会保你周全;但出了淇园,你我二人就再无瓜葛。”
    对没错,你没看错,淇园。
    我带着他和珂儿,回到了淇园。
    更准确地说,是回到了公元前493年秋天的淇园。
    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准确?
    因为公元前494年的那场吴越之战刚刚打完,在这场著名的战役里,吴王夫差大获全胜,还擒了越王勾践作为人质关押在吴国,后头的卧薪尝胆尚未到来。与此同时,我从前提过的迁徙到晋国的赵叔带大将后人、时为晋国六卿大夫之一的赵鞅,为了重新夺得晋国的实际控制权,惹怒了范氏和中行氏,被逼退守到晋阳,而后范氏和中行氏又被其他人讨伐,出奔朝歌(也就是今河南淇县),是我正儿八经的邻居。他们尚未在公元前493年的“齐粟千车”一役里再次战败,所以,今年是毫无疑问的公元前493年。
    那么,为什么是这个年份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上一次穿越到公元前776年,似无心之举,又似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如今的我,也不想细究那么多了。
    只希望我在这里躲着的时候,现代的良,能够渐渐痊愈。
    “主人!主人!”
    几声娇笑打破了我的沉默,“你慢点走!等等珂儿!”
    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我身下的马儿竟然开始小跑起来。
    我勒住马,回望珂儿。
    她永远是老样子,青春不变,温柔可人。
    “主人,”她追上我,撅起小嘴,“你到现在都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从来此地第一天开始,你就蒙着面?”
    我沉默。
    “若说是’不愿以旧面目示人’,珂儿不要听了,你说过了,”珂儿不依不饶,“这里可没有认识你旧面目之人。”
    我笑一笑,回答道,“那么,你当做是我连自己都不想看到自己的脸好了。”
    珂儿歪一下头,“可是,你看,像你这样,一身白衣,看起来就像个书生模样,还蒙着面,得有多大的心才会觉得你是个普通人呀?光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一定大有来头。否则,外人不会把我们淇园形容得犹如龙潭虎穴。”
    我斜她一眼,“你这嘴……你到底是在吐槽我,还是在夸赞我?”
    珂儿嘻嘻一笑,“兼而有之。主人,你换作女装吧,也不要蒙面了,我喜欢叫你姐姐。”
    (437)
    “我们是来避世的,姐姐或是主人,也没有差很多。”我笑一笑,“再说了,今年春天卫公新丧,举国皆哀。我穿成这样,人家只当我还在哀悼国君,不会太奇怪的。”
    “说到这个,”珂儿的马又落后了半步,她夹马赶紧跟上,“主人,听说卫公的夫人南子,早已脱了丧服,满头珠翠,浓妆艳抹。”
    我不响。
    南子,传说中以淫乱著名的美人。她本是宋国的公主。回想当年,子和之后是其侄子与夷上位,那么南子还算得上是子和的血亲后裔。
    在我们来此的前三年,也即公元前496年,南子与公子朝私通,被世人嘲笑,编了民歌讥讽,被卫灵公和另一个夫人生的太子——蒯聩听到。蒯聩羞愤不已,决定让家臣戏阳速刺杀南子,岂料戏阳速临到跟前反悔了,反而害得蒯聩的动机被南子察觉。南子号哭着奔逃到卫灵公跟前求助,从此太子蒯聩被逼逃亡到宋国,家臣也全部树倒猢狲散。
    这件事情很出名,因为太子蒯聩十二年后还会杀回来,杀死南子,重夺王位,改写卫国历史。
    我从前读到这一段史料的时候,最好奇的点在于:南子情商智商双高,可她明明是宋国的公主,即便嫁到了卫国,以她的手段在本国也应当有很大影响力。这个太子蒯聩哪里不好去,为什么要逃亡到宋国呢?而且还真的相安无事呆了十二年?
    不过,好奇归好奇,都和我没什么关系。
    当下对珂儿说道,“你和我一起回过唐朝,应当知道有很多事情,没有亲临其境、亲眼目睹,都做不得数。‘听说’二字,害死人。”
    珂儿哦一声,乖乖垂下头,“我知道了主人。你如今,可真是谨言慎行得厉害。”
    我无奈地瞥她一眼,“闲话休提了,我们赶紧回淇园吧。齐公的人天天这么叫门,墨桐一个人在家,米叔米婶又帮不上他什么忙,只怕头痛得紧了。”
    珂儿还是没有要赶路的意思,依旧一肚子好奇,“主人,你说,齐公为什么非要见到你不可?齐国明明已经已经这么强大了。”
    我回答,“其实,着急要见我的,并非齐公。”
    珂儿吃惊,“并非齐公?那是谁?”
    我回答道,“应该是田乞,此刻的齐国宰相。珂儿,‘齐粟千车’你可有听说过?或者,‘铁丘之战’?”
    珂儿摇摇头。
    我说道,“田乞为何要见我,其实是和晋国有关。”
    珂儿还是摇摇头,表情却笑眯眯,“怎么说?”
    我白她一眼,“反正你就是要听故事,对吧?特地挑这么难回答得问题来问。”
    珂儿撒娇道,“今天这么凉,路途又远,咱俩有说有笑的才不觉得辛苦呀!”
    我回转头,缓缓说道,“晋国内讧很久了。有个叫做赵鞅的上卿,想控制晋国,却被晋国的贵族范氏、中行氏打压驱逐到了晋阳。但是范氏中行氏又被其他人驱逐了,此刻就住在离我们淇园不远的地方。过些日子,齐公就会派人送一千车粮食给范氏、中行氏,企图帮助他们反攻赵鞅。这就是‘齐粟千车’。”
    “哦……”珂儿倒是真的听进去了,“可我还是不知道,齐公为何要送粮帮助范氏、中行氏?”
    我回答道,“因为宰相田乞一直想要取代国君、实际控制齐国。这个人很会笼络民心,征收百姓的赋税时用小斗收进,贷给百姓粮食时用大斗贷出,颇得老百姓爱戴。晏婴曾劝说齐公早些杀了此人,齐公没当作一回事。这一次也是如此。范氏、中行氏借粮,田乞希望进一步削弱国库以图大业,就劝说齐公答应了。”
    “哦……”珂儿脑袋歪一歪,“我明白了。原来这就是‘齐粟千车’啊。那,‘铁丘之战’呢?”
    “岂料送粮车到了铁丘,却被赵鞅给劫了。这就是‘铁丘之战’。”我说道,“‘铁丘之战’是史书里出了名的以少胜多之战,出名的另一个原因还在于:赵鞅在这一次会宣布解放奴隶、按功受赏的政策,调动了全军将士的积极性。此时此刻,‘齐粟千车’和‘铁丘之战’都还没有来,田乞派人来朝歌,一则,是送粮到朝歌之前肯定要跟范氏、中行氏通气,二则,肯定希望能够暗中勾搭卫国的王室为他助力。田乞很擅长笼络人心,也很擅长勾结各国王室力量为他日后助力。比如此次送粮的押送负责人,就是郑国的两个公子,说起来,也是我的故人的后裔了……不过可惜,卫公死后,南子想立公子郢为太子,公子郢却希望太子蒯聩的儿子辄成为太子,整个卫国王室乱哄哄,没人顾得上他田乞的私事儿。所以我猜,那叫做老成的人,在来求见我之前,肯定拜见过南子了。只因无功而返,所以才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们虽不知道我是何人,但肯定清楚淇园是卫公先祖的宝地,只会给卫国权贵居住。”
    珂儿闻言,乍舌道,“主人!你怎么会这般厉害?!我若是不熟悉你,简直要被你吓死了!”
    我摇头道,“史书上都记得明明白白。哪里是我厉害。”
    珂儿轻轻带着缰绳,眼神有点迷离,“真复杂啊……赵鞅想控制晋国,田乞想控制齐国,两个人约在卫国打架,还有郑国的公子和宋国的公主掺和在里面。我的妈,我们这哪里是躲清闲,简直闯进了马蜂窝了嘛!”
    我笑道,“你总结得倒精辟!走吧,再这么磨蹭下去,天黑我们都到不了家了!驾!”
    珂儿说现在是马蜂窝,其实真正的马蜂窝还没来呢。现在尚属东周,春秋,马蜂们还有个尺度。等进入战国,马蜂人数几何倍增加,今天你灭了我,后天我灭了他。
    偏偏越是这样乱,越是出人才,数都数不过来的圣贤们就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爆发。
    几个时辰后,我站在远处的高地,遥望淇园后山的那片葱翠竹林,又想起了《诗经》里的那首《淇奥》。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
    有匪君子,充耳璓莹,会弁如星。
    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
    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淇园,是卫公先祖姬和的产业。《淇奥》,是老百姓爱戴姬和的歌谣。几百年前,他送了淇园的通行玉叶给我,告诉我,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可以居住在淇园,而且不会被人打扰。
    卫国,姬和。在西周年代,卫国这个面积不大的小国,以及姬和这个手上没有什么实际兵权的老人,却可以拥有很大的化事权,他说不会有人打扰我,就真的不会有人打扰我。为何?因为那时候,诸侯各国还是尊周天子的,还是对正本清源的姬姓血统有几分敬畏的。
    但愿,凭这几分敬畏,能够保我在淇园呆上一段平静岁月。
    天将黑时,我和珂儿终于行到淇园大门口。珂儿左右望望,“还好,那些等门的可算走了。”说罢,下马,扬声,“米叔!米婶!”
    大门嘎吱打开,一脸慈祥质朴的米叔掌着灯迎出来,“二位回来啦。”
    米叔是谁?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卫公当年交给我玉叶的时候,只说他曾有恩于米叔的先祖。所以米叔世世代代都会守护淇园。
    这一对老夫妇,就在淇园住着,日日做着扫撒烹煮的活儿。说起来,又不得不提到竹子的妙了。我很喜欢竹子,秀丽挺拔不说,种成一片时通而不透,给建筑物形成天然屏障。而且竹子很少生虫,极易成活,落叶自腐,春天还有竹笋可以挖。米叔米婶把吃不完的鲜笋做成笋干,用来煮汤简直好喝至极。
    说话间,我和珂儿将马交给米叔,又摘下斗篷大氅交给后脚迎出来的米婶,继续往里走去。
    淇园的好,还不止在竹子呢。
    虽然已经不知道建筑师是谁,但看得出来,此人对易经八卦,也是研究得极其通透的。
    (438)
    淇园自大门起,就是一大片的竹林,房舍小桥流水假山星罗棋布在竹林中;那条流水向东西蜿蜒各数百米,弯弯曲曲环绕着整个淇园。淇园的后门靠着山,山上也满是竹子,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我竟想起了自己老家的那栋宅子。这种背山面水、虚实结合的布景方式,本身就已经很玄妙了。
    更妙的在里面。
    才说了,淇园整个儿都是坐落在竹林里的。房舍小桥流水假山,看似毫无规则随手布置,实际上,也是一种迷宫的布置手法。并非是说平常它就是迷宫,那住在里面的人还不要烦死。只有特殊情况下它才是迷宫。比如大门和后门的第一座桥,都是一座活动的桥。如果有人要从大门或后门攻进来,或者拆掉桥或者直接烧毁它,那么迎接敌人的就是宽约三丈的水面。涉水而过?不可能。水底全是利刺,沿岸处陡峭而且植被全是剧毒植物。如果放弃这条路,选择东首或西首的任何一片竹林穿越,那么等待敌人的将是神奇的九曲阵。
    什么是九曲阵?
    若非我是从二十一世纪回来的,我打死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鬼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我们可以听到九曲阵的各种八卦。比如三霄娘娘为报杀兄之仇,在西岐布下一座九曲阵,将玉虚门人一个一个拿在阵中,十二大仙削了顶上三花,失了胸中五气。时至今日,黄河流域还有很多人在祭奠这个古老阵法,认为成功穿越九曲阵能给人带来健康和福分。
    这个阵法在祭奠的时候,用灯来表示隔断。但在实战中,这个阵法步步都藏着杀机。对它不了解的人,只怕不出三步就会被埋藏在竹林里的暗器、飞箭弄得肠穿肚烂。最妙的地方还在于,即便敌人破解了一次,只要稍作改动,比如将飞箭换一个地方安装,或是将暗器换一个地方埋藏,阵法就完全变了。除了布阵人自己,其他人想要破阵,只能一步一步淌出来,不仅要耗掉时间,只怕还要花好几条人命。
    类似这样的布置,在淇园还有很多,日后我再慢慢整理出来。
    至于房舍,就更有意思了。
    淇园几乎可以视作水上水下两个部分。水上的房舍部分,阡陌交通由水阀控制。水阀有八种开启模式,不用说了,你也知道一定是“生、伤、休、杜、景、死、惊、开”八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开启水阀的不同模式,水上的房舍原本有道路连接的地方可能切断变成水渠,原本的水域会变成平地。有这种时间差,就足够让房舍里的人从地下入口躲进地道。
    地道就是淇园的水下部分。我们来这里小半年了,到今天都还没有完全把它庞大的地下系统给兜完。说它庞大也许不合适,因为它和我之前闯过的塔城墨守之阵一样,不是胜在大,而是胜在复杂。我用罗天送我的戒指鲁班尺丈量过,地道里全是机关,有的地方可能还是嵌套型的连环机关。地道究竟会通向哪些地方,还等我们三个闲得无聊的时候,再慢慢研究。
    说起那个戒指鲁班尺,插播有一件很意外又不意外的事情。罗天说过,这戒指是祖师爷鲁班先生传下来的,但上面有许多小字是后人将风水之说附会上去的。鲁班出生于公元前507年,现在是公元前493年,他才刚刚15岁。然而不仅是这个戒指,甚至上面的小字,都没有消失!
    这就很有趣了。如果戒指的创作者真的是鲁班,那么他作为一个少年现在已经牛到不行了喂!
    说回淇园。
    淇园这么奇妙,要说它的总设计师是谁,我觉得怎么的都得是班遥那种水准的才行。
    可是当年,卫公姬和将淇园玉叶交给我的时候,明确说淇园已经可以住了。那时候班遥应该仍在骊山地宫里,班遥新收的两个小徒弟与夷、公输刚刚才开始学习机关术。
    不是他们,会是谁呢?可惜卫公姬和早已百年,往事如烟,伊人杳杳。米叔米婶知道机关桥的使用方法,知道地道入口,也知道水阀的使用方法,原理什么的就完全不清楚了。而翻遍淇园里的每一本书,都没有建筑师手札之类的东西。
    我真的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明明是为了良伤心避走,转头就被淇园的精妙设计给迷住了。其实我没有资格质疑珂儿的好奇心。她对这纷纷扰扰的春秋时期充满了好奇,而我又何尝不是被各种学术、信仰、手艺迷得七荤八素。
    除此之外我还有用不完的精力和吃了无数次苦头都不改初心的所谓善良。
    哎……
    不多时,我、珂儿、墨桐已经在藏书阁落座。
    月色映着水色,烛光明亮。
    米婶端来简单的饼食热茶,大家吃着聊着,倒也香甜。
    “先生此行,可有收获?”墨桐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珂儿很兴奋,抢着回答道,“太有收获了!这个楚国的大臣沈诸梁,果真很厉害,在叶地治水开田,很受老百姓爱戴呢!我们主人去求见,他老大年纪了却一点架子都没有,跟我们喝茶聊天,相谈甚欢!”
    说得很是。沈诸梁已经是楚国重臣,年届六十。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卫国书生,以“仰慕已久”为名去拜访,他没有丝毫不耐烦,反而茶果伺候,很聊了一会儿天。
    我补充道,“沈诸梁其实姓芈。这个姓很有趣,二十一世纪它念做mi(米),可是现在它读作miē,也就是模拟羊的叫声。芈姓的图腾也是羊,羊就是羌,说明这个氏族来自西羌部落集团。”
    我看珂儿一眼,她会心地点点头。洛桑,我们都很喜欢的洛桑,就是西羌的首领。
    “芈姓是楚国的国姓。芈氏当年举族南徙后又从蛮俗,故而后来的华夏部落视之为’楚蛮’、’蛮荆’,楚人亦毫不隐晦地自称为’蛮夷’,也就不难理解了。楚国占据着南方蛮夷之地,潮湿、丛林遍布,人丁稀少,所以中原这些诸侯国根本就还没把它放在眼里。”我说道,“沈诸梁被派到叶邑,也就是楚国最北面的重镇。此人胸襟气度超凡,既擅长军事,也擅长发展农业,心中几乎没有半点私欲,关键时刻用于让贤选能,是非常难得、千载难遇的好臣子。以后,他还会平定白宫之乱,担任楚国宰相。楚国封君皆称公,故称叶公。”
    “叶公?!”珂儿头一歪,“难道……是’叶公好龙’那个叶公?”
    我“嗯”一声,“叶公好龙,是有人在刻意丑化他的形象。叶公是全世界叶姓华人的始祖,也是中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叶地第一任行政长官,非常值得尊重。楚国派他去叶地,此举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排遣,其实是很高明的一招,既安定了别境,又给自己在中原安插了一个桥头堡。我这次去拜会他,一来看看历史是否属实,二来,先打个面熟,将来我们可能少不得要和他打交道。”
    听我说这种暗藏玄机的话,要换其他人肯定要纳闷了。不过珂儿和墨桐似乎早已习惯我的说话方式,知道问了我多半也不会说,所以也懒得当回事。
    墨桐见我吃得差不多,手也擦净了,才很懂事地递过来 笺,“先生,那叫做成善的人,送礼不成,又送来这封书信,说是一定要亲手交给先生。我原本也打算扔了,想一想他也不过受雇于田乞,何其无辜,就还是把信留了下来。”
    “咦?!”珂儿一边咬着饼,一边诧异,“你怎么也知道田乞?”
    墨桐说道,“先生临走时,就曾告诉过我,齐国的田乞会来拜访。”
    “哦——”珂儿恍然大悟,看向我,“所以主人你都猜到了?”
    我点点头,“这时节,临’齐粟千车’没几天了。”
    想起茶棚里听到的八卦,又忍不住笑着责备道,“不过,墨桐,我只教你推他出去,来一次推一次,可没教你放狼吓唬他。我们淇园本来就神秘,现在可好,还有狼。人们几乎要编出一本故事集了。”
    珂儿笑个没停,“墨桐,你可知道人们怎么说咱们俩?你是文军师,智计无双!我是武军师,分分钟要人命!哈哈!”
    墨桐也不分辩,微微垂一下头,“下次不了。”
    “知道错了就再给我一个饼!”珂儿顶一下他的胳膊,“姐姐我快饿死了!
    说也奇怪,珂儿也就在我面前乖乖的,在外人面前,是很有一些娇嗲霸道之气的。墨桐也许天性就很隐忍,也很由着她,老老实实递一个饼过来,虽然那饼离珂儿的距离其实更近些。
    我这才打开信笺。
    信笺倒是很简单,无非就是几句问候语之类。落款:“阳生遥祝君安。”
    阳生啊……
    我将那信在烛台上点燃,在它变成灰烬前丢进铜盆。
    “主人,你嘴边那一丝微笑很诡异哦。”珂儿斜我一眼,“田乞说什么了?”
    我摇摇头,“内容很寻常,落款很诡异。”
    “怎么个诡异?”墨桐追问。
    “阳生。落款是阳生。阳生是当今齐公的其中一个公子,素来与田乞关系密切。不过阳生并非太子,不久的将来,他会在田乞的撺掇下,篡位,弑兄,上位,封田乞为国相。简单点说,他就是田乞的傀儡,只不过……”
    见我卡在这么要紧的地方,珂儿还是忍不住追问,“只不过什么?”
    我皱皱眉,“只不过,我没想到他出场这么早。史书里出现他的时候就是篡位那会儿的事情。没想到,这么早田乞就已经大摇大摆和他一起谋事了。”
    真的是。每次穿越,我都发现这么奇妙的小细节。那些三两行、甚至只有一两个词记载的历史背后,有多少精彩的瞬间啊!
    而这些精彩的瞬间,每一个都充满了变数。
    我不知道这一次穿越为什么会在公元前493年。
    但冥冥中一定有原因。
    我想把它找出来。
    (439)
    次日,天晴。青色苍穹下,流云如絮,西风渐凉。
    我在书房里整理资料。正漫无目的地翻阅着收集成册的古诗,一阵风过,忽而就想起琉璃翻译过的那首《西风颂》。
    一时兴起,提笔在纸上默了下来。
    “西风一何促,落叶满乾坤。此心借流云,沧茫天地间。不羁傲骨命,放荡绕天涯。奈何身衰朽,意气不足言。”
    不得不说,这姑娘的才情真是了得。
    墨桐从外间进来,微垂着头,“先生,外头又有人求见。”
    他是曾可扬的少年版,双目并不很大却十分明亮,薄薄嘴唇时刻挂着几分敏锐的少年人气质。来古代后他时时穿一身青色布衫,头上戴一支木钗,无需雕饰,英俊不凡,自有“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的感觉。
    我愣一愣,“又是田乞的人?”
    墨桐回答,“不是。这一回……这一回的人,我也吃不准该不该撵走。”
    “为何?”我搁下笔,“你从来不是这么犹豫的人。”
    墨桐面无表情,“因为他手里拿着这个宝贝。”
    我抬头,只见他将手里那个东西送到了我眼前。
    还真是。要说是别的,估计墨桐也不会放在眼里。偏巧此刻他手里握着的那个宝贝,晶莹剔透,流光溢彩,小小两个字“淇园”如假包换刻在一角——竟是和我手里那个一模一样的淇园玉叶!
    也即是说,当年卫公不止做了一块淇园玉符!并且把它们送给了包括我在内的好多人!
    见我愣住,墨桐提醒,“先生最好亲自去看一眼吧。”
    “嗯。”我放下笔,站起身,将蒙面的面纱戴好。无论如何,此人一定是卫公的朋友或亲人之后,同我一样算得上淇园的半个主人呢。
    说话间,他的目光已经瞟到桌案上我写的字上去了。
    只见他现实一目十行,继而眉眼一亮,最后又有一种如梦初醒的惊愕。
    “你想起什么了吗?”我问。
    他思索半晌,最终还是摇摇头,“没有。我似乎读过这首诗又似乎没有。但心里有点难过。”
    我微微叹口气,拍一拍他的肩,向屋外走去。
    米叔就候在大门边,见我到了,低声问道,“先生来啦!”
    我点点头,“开门吧……”
    吧字还没落音,就听得外面突然一声惊呼,而后是凌乱的奔跑脚步声,“救命啊!不得了啦!”
    米叔朝我看一眼,忙不迭地打开门,只见一个男人正被墨桐那只雪墨颜色相间的狼撵得拼命奔逃!
    他应该没有什么功夫在身上,笨手笨脚的,加上还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竖着比他还高出一头那么长,跑起来无比的滑稽,一时被石头绊倒,一时被包袱敲了屁股。
    我朝墨桐侧一侧头,“还不快!”
    墨桐扬声,“达瓦!回来!”
    达瓦?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只狼的名字。
    珂儿这个促狭鬼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在我们旁边笑得快要站不稳,“主人别急呀,多好玩!达瓦哪里是真的要咬他!真要咬他还会让他奔跑这么久?估计就是觉得他好玩吧!”
    正说着呢,那人慌不择路,一跤摔倒在昨天下雨积起来的还没干透的泥潭里。
    我真是又好笑又好气,“快去扶起人家!仔细我送你回现代去,不带你玩了。”
    珂儿这才吐吐舌头,“好啦,不闹啦。”
    达瓦听到墨桐呼唤,已经回转到台阶上,英姿飒爽地站在墨桐身边,一双冷峻的狼眼仍然死死盯住刚从泥坑里爬起来的那个人。
    珂儿已经走到他身边,看到他那满头满脸的泥,再度爆出一阵大笑。
    那人倒也好脾气,听到珂儿笑,一边用那同样脏兮兮的袖管擦脸,一边道歉,“惊着姑娘了,赎罪赎罪……”
    我自台阶慢慢走下去。
    此人是谁?为何会有淇园玉符?
    他的脸被烂泥糊得漆黑,只剩眼睛和牙齿清晰可见了。
    看到我,他停下动作,“您……”
    “这是我家主人。”珂儿伶牙俐齿,“琴先生。”
    他立刻恭恭敬敬一揖到底,“琴先生好。琴先生秋安。惊了琴先生的秋乏,在下惶恐。”
    他的长揖又令他背上那个超长的包袱向前倾来,好悬没搞得他又摔一跤。
    珂儿抿着嘴偷笑,“你是猴子派来的谐星吗?哪来那么多啰嗦话。”
    那人却正儿八经地回答道,“要的要的。姐姐叮嘱过,说是见到先生有如见到主公,能拿出多大礼数,就拿出多大礼数。”
    珂儿听他这迂腐的回答,差一些再次喷笑。
    我一边回礼,一边将手中的玉叶还给他,问道,“阁下高姓?何以有这淇园通行玉符?”
    那人接过玉叶,回答道,“在下挚献,宋国人。玉符乃在下祖上亲传。”
    我才想问他祖上是谁,不远处又传来一阵扰攘。
    原来之前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了,大门那里又出现了一批人,我们竟都毫无察觉。
    只见打头的那个中年男人隔老远跟墨桐打招呼,“少英雄,你家主人可回来了?我托你送的信,他老人家可看过了?”
    明明是很焦急的语气、恨得牙痒痒的表情,只是被墨桐身边的达瓦吓怕了,想靠近又不敢靠近。
    很显然,来的这群人,就是近日一直在求见的成善他们。
    “此处不便说话,主人,我们回屋再说吧。”珂儿说道。
    我点点头。
    她倒也不嫌弃,伸手便抓起挚献的袖袍,大剌剌径直走回屋里。
    我跟在他们身后,感觉成善一行人的目光就快要在我蒙着的面纱上烫出几个洞来。
    “尔乃……”成善显然没有想到淇园的主人会是我这么年轻、单薄的模样,又惊又疑,“莫非……”
    珂儿已经将挚献送进了大门,像是特地要为不堪其扰的墨桐出口气似的,特地转回身,回答道,“尔什么尔,这就是我家主人,你最好客气点。”
    成善倒吸一口凉气,看看刚才进门的挚献,又看看我,颇有些不悦,“先生此举差矣!我们可是齐公派来的!为何先生对我们避而不见,对那一身污泥的书生反而谦让有加?”
    我缓缓走过他身边,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反驳。
    “嘿!”成善见我不理睬,竟一声怪叫,不管不顾地伸手要来摘我面纱!
    这家伙不知是不是沾染了田乞的作风,很有些霸道,难怪墨桐不喜欢他。
    我依旧没有动,只感觉他掌风即将袭到,内力似乎不弱,面纱都微微拂动了一下。
    不过紧接着也不需要我出手了。珂儿早已如一朵五彩云霞般迅即地飘到他身边,素手微抬,“啪”一声脆响,在他手掌抵达我面纱之前截掉了他的动作。
    “哎呀!”成善脸上爆出痛苦神色,左手捂住被珂儿拍过的右手,“啊!”
    只见他的右掌不合理的向后弯曲着,显然是脱臼了的意思。
    “你再造次,小心我打的就不只是你的手了!”珂儿挡在我们中间,厉声呵斥,双手叉腰,很有股小管家婆的气势。
    “啊——”成善一个劲儿的叫,他手下带的那几个人敢怒不敢言,窃窃私语又不知该怎么办。
    我瞧不下去,侧头对成善说道,“公子的信我已读了,只是看不出我一界布衣何德何能烦劳他来问候。我一不过问政事,二不过问江湖之事,阁下找错人了。好走,不送。”
    然后在他们的一片埋怨声中,我们回屋,关门。
    珂儿带了那叫挚献的宋国人去洗漱更衣,我和墨桐先到花厅坐下。
    “先生,”墨桐轻声问道,“先生像是特意在考验成善一行人的耐性?”
    我笑笑,“被你看出来了?”
    墨桐点头道,“先生不是轻慢之人。一再的推脱和避而不见,及至适才的举动,叫我觉得,先生是故意的。故意惹怒成善。”
    “嗯。”
    “为何?”
    我看向屋外远空的流云,喃喃道,“春秋末年了,战国将至。从前大家尊重的是权贵们的天然世袭,现在大家尊重的是才能和权势。统治结构发生变化,王室慢慢衰落,有能力的大臣乃至家臣得到无上的权利。比如晋国的赵鞅,齐国的田乞,楚国的沈诸梁,鲁国的季孙斯,吴国的伍子胥,越国的范蠡。这一段混战貌似是各个国君的事儿,究其背后原因大臣家臣们的势力搏斗绝对功不可没。我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一股力量添砖加瓦。但若有一天一定要我做出某些选择,我希望是基于对这些人的直观了解。墨桐,如果我猜得不错,明天田乞本人一定会来。”
    (440)

    算了,更不动了,先这样吧
    墨桐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过半晌才缓缓道,“那么先生,你究竟是希望置身风云之中,还是风云之外?”
    微风拂过,回廊边几棵竹子摇曳不停,竹叶片片飞落,有的落入泥里,有的落向水面。落到哪里都没有关系,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消失无踪。
    这天地,这江湖,永远有它们的自净之道。
    我望着片片竹叶,笑一笑,回答道,“这事儿由得我吗?”
    墨桐点点头。
    刚说到这里,那边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噼里啪啦传来。
    “主人——主人——”珂儿竟然还是拉着那个叫做什么挚献的宋国人的袖袍,沿着回廊一路奔来,“主人你瞧他是谁?!”
    挚献被她拉得踉踉跄跄,偏还是不舍得放下背上的大包袱,“姑娘慢些!姑娘慢些!”
    等一照面儿,我还真的就愣住了。
    那张终于洗干净的脸——卧槽这不王龙海呢吗?!!!
    直到他俩落座,我的目光还是没办法从他脸上挪开。那眉眼,那脸庞,甚至儒雅中略带点娘气的姿态,都一模一样啊!
    第一反应是:你也穿越了?!
    可是想到他之前的言行,生生忍住了这句话,问了另外一件事情,“阁下此前说,姐姐嘱你见我如见主公,请问阁下姐姐是哪一位?”
    挚献站站稳,喘口气,“姐姐叫做南子,此刻是卫公……”
    “夫人”俩字儿还没出口,我和珂儿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南子?!”
    “如此说来,”我凝视他,“阁下的祖上……”
    挚献袖袍一甩,这才从背后卸下那个硕大的包袱,朗声道,“在下承祖上训示:一定要将此物亲手交给入主淇园的琴弹。我和我的父辈祖辈每一年都来,不敢有误。”
    此物?竟是给我的?
    他将那个包袱小心翼翼地放到面前的桌案上,再缓缓解开绳结。
    渐渐暴露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长方形的木器。那优雅的线条,层层叠叠的木纹,有如流水,又如龙麟。
    琴。
    伏羲琴。
    渐渐琴头也出来了,青色琴穗一如它主人身上常穿的衣服一般含蓄又高贵。
    ——“传说伏羲当年制琴的时候,叫人砍了一棵三丈三尺高的梧桐,截成三段。选梧桐,乃是因为那是凤鸟栖息之所。截成三段,乃是表示天地人。选木料时,他先取来一段,敲一敲,声音太清则表示木质过轻,不要;再取另一段,敲一敲,声音太浊表示木质过重了,也不要;最后,再取来不轻不重的一段,声音清浊相当,轻重也适宜,便把这木材送进流水中,泡浸七十二天,然后,取出来阴干,再请高级的匠人制成古琴。至于琴弦,乃是用冰蚕的丝做的,叫做冰弦。伏羲琴上漆后,时间久了漆面发生断裂,因此产生了流水断和龙鳞断。”
    ——“伏羲之所以如此用心制琴,是因为当时人心涣散,民风败坏。伏羲希望琴声能够让人们心性稳定、向善。后来他的女儿宓妃得到此琴,也用琴声来协助父亲安抚人心。那时有一个古国,叫做有洛,沿河而居,是以大家就把那河叫做洛水。宓妃迷恋洛水风光,也喜欢有洛人民。可惜好景不长。宓妃容颜绝世,被河伯看中,那河伯以让洛河泛滥为要挟,强求宓妃下嫁于她。从此,宓妃消失在洛水里,被后世人封为洛神。这把琴,也就随着她消失了。但是每遇乱世之时,洛神都会从河里出现,向世人献上此琴。我遇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洛神。”
    ……
    卫公……
    挚献起身捧着伏羲琴,恭恭敬敬呈在我面前。
    我缓缓把手放了上去,就像当年在竹榭里,子和把手放在上面那样。
    两百多年,转眼即逝。
    ——“烈嗔资质愚钝。今日巧遇卫侯带来的这把瑶琴,看到琴身上重重叠叠的流水断和龙鳞断,推测此琴保存久远,不少于千年。因而一时技痒,即兴演奏,幸有琴姑娘助兴,不然烈嗔可要污了诸侯之耳啦!”
    ——“今天听了先生此曲,让人如听万壑松、陶醉非凡。琴弹方才明白——瑶琴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技巧和感人,而在于心境和自然。”
    ——“不知先生此曲何名?”
    ——“琴弹舞剑之时,只觉得如鱼在水,跃跃而欢。莫如,就叫《鱼跃》吧。”
    ——“我非白帝子,女亦真绝色。怎奈纷乱时,机缘遇银河。剑舞赛清曲,无心效皇娥。难却一片心,何日起沉疴。”
    ——“失却之阵,以最重要的东西,换回最重要的东西。琴,这是悖论啊!只有一种理解方式,不对吗?……以我最重要的东西,换回你最重要的东西……”
    子和……
    洛桑……
    伏羲琴……
    失却之阵……
    往事如烟,丝丝入扣。
    为何要把琴给我?
    是子和?还是目夷?
    子和记忆全消,只怕不是他。
    是那个继承了一半班遥绝学的聪明少年目夷转交给我的。而他,也是历史上有记载的墨子的祖先。
    因为亲眼目睹了我和他叔叔的爱恨情仇,所以特地赠我这把无比珍贵的伏羲琴吧?!
    “……走吧……让主人静一静……”
    不知道是珂儿还是墨桐说了这一句,然后他们都轻轻离开,留下我一个人。
    我轻轻抚摸伏羲琴的每一个琴弦。
    就是这么巧。最初发现它的人,正是此间淇园真正的主人:卫公;后来用它杀死洛桑的,又是助我重生了良的那个人:子和。无论它会否在未来的明代失去踪迹,但此刻它就明明白白地摆在我面前,静静的,带着那么许多的故事。
    我把头轻轻搁在琴头上。
    子和,或者说,良的脸,还是不停地出现在眼前。
    ——“我说过,刀枪剑戟飞来,我是可以挡在你面前的。可是出乎意料,最后挡在你面前的竟是洛桑……我们两个虽然投契,可是胼手抵足、生死与共,却从没有过。所以,我再爱你,也永远无法胜过洛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百口莫辩,琴。”
    ——“子和心中装着江山社稷子民百姓,是另一种境界。实际上,从前我也是很不屑于儿女情长之事的。没想到机缘巧合,这一世,我竟以如此皮相风貌出现在大家面前。大概,这才是真正的出乎意料吧。若有来世,我情愿没有性别,容貌普通,毫不起眼。”
    这就是一语成谶。
    我们最终呈现的模样,都是自己的善恶、业障、心愿的结果。
    这一次回东周,我没有变成男人,也没有变得更美。我就是现代那个模样,平凡的瘦高个儿女生。没有性别,容貌普通,毫不起眼。
    我经历过最惨烈的爱情,也经历过最美好的爱情,现如今,还在逃避一段苦不堪言的爱情。
    情字之于我,从此真的是半点也多余。
    为什么戴着面纱?不是因为担心有人认识我的面目。
    而是不希望任何人记住我的面目。
    也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晌午时分,珂儿才进来找我。
    “主人……”她小心翼翼,“该用膳了。”
    我点点头,站起身。
    “这把琴……”珂儿犹犹豫豫,“要不要把它收到地下室去?那里更安全些。”
    我摇摇头,“就放在这里吧。这把琴,不是谁都能偷得走,偷走了也不是谁都能驾驭。”
    珂儿见我情绪好些,才嘁嘁喳喳又开始说话,“那个挚献啊,说他刚从宋国来。但是有一个大牛人,此刻刚刚抵达宋国。主人你猜猜这个大牛人是谁?”
    我淡淡道,“孔子?”
    珂儿撅起嘴,“哼……没劲……一猜就中。”
    我笑笑。“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这是一个很著名的事件,在《史记》《论语》《孟子》里皆有记载。
    事件就发生在明年、公元前492年。卫灵公去世后,卫国乱成一锅粥,孔子便离开卫国,打算再次到陈国求仕,途经宋国。他并未打算在宋国久留,但是宋国的大司马桓魋,不了解孔子的动向,他误以为孔子此行的目的是到宋国来搅局的,因此对他高度戒备、充满敌意。
    而且,桓魋的警觉和怀疑是有道理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桓魋是宋桓公的后代,深受宋景公恩宠,此时桓氏兄弟在宋国权势很大,无人能敌。而我此前就介绍过,孔子是宋国的孔父嘉后裔,孔父嘉可是十六岁就官拜大司马的奇人。孔子不仅有宋国贵族血统,而且诸侯国中声名显赫,影响很大,他此时回到宋国,必将对桓氏兄弟构成巨大威胁,因此桓魋“将要而杀之”。
    简单来讲,桓魋就是宋国的赵鞅、田乞。
    东周末,各国权臣、各界学霸,全部搞在了一起。
    (441)
    自来这里,我的生活起居和前几次穿越一样简单。因为新陈代谢极其缓慢,所以吃喝拉撒都是走走形式。
    说是用膳,我也就是沾沾茶米气。
    一下午都听到外头传来挚献、珂儿的笑闹声,以及间或夹杂着的墨桐的声音。
    难得几个性情相投、年龄相仿、似曾相识的人聚在一起,真好。
    我静静在书房看我的书。
    唯有读书能清心。
    这时节,做书的主要材料是竹简、兽皮、布帛,所以形容书很多,叫做“汗牛充栋”。二十一世纪里,书籍的方式除了纸张还有电子,小小一个U盘可以放上万卷藏书。可是,从前日子慢,看书费劲,一个字一个字读,一卷书一卷书展开,人们的阅读量却并不见得比二十一世纪的人少。
    可见,有多少,和你能拿走多少,完全是两件事。
    其实……我看向庭院里的珂儿他们。
    被她之前的那番话触动了。
    我现在,还真的蛮想去宋国见见孔子的。
    并不是去看他长得如何、要个签名之类的。
    在我心中,孔子的为学之深厚、为人之坦荡、为师之睿智,无以言表。但更叫我佩服的,是他永不气馁的求仕之旅。
    求仕并非什么坏事。有的人求仕,为功名利禄;有的人求仕,为的真的是天下苍生。孔子就是后者其中之一。
    之前就说过了,此时的春秋,鲁国很乱。大权被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控制,鲁定公成为一个傀儡。早一百多年,鲁桓公有子四个:庆父、同、牙、友。庆父是庶长子,同是嫡长子也即鲁庄公,牙是叔,友是季。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其后代分别被称作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因出自桓公,合称“三桓”。很长一段时间里,鲁国国政被操纵在以季氏为首的三桓手中。鲁定公是很信赖孔子的人,听说孔子开坛讲学,主张“君君臣臣”以及“仁政”,便召见孔子,与孔子分析鲁国的内忧外患。孔子建议他外联齐国,内部重振君威,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定公十年,齐鲁夹谷之会,孔子辅佐鲁定公,以礼历阶,诛齐淫乐,从齐国手中讨回了汾阳之地。鲁定公对孔子更加信任,让他当了大司寇(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部长?),负责国内治安。孔子终于获得机会,开始推行他的政治主张,也终使鲁国社会和谐,经济蒸蒸日上、国富民强起来。
    后来,孔子让子路拆毁三桓掌控的城池的城墙,没收他们的铠甲武器。孟孙氏不肯,定公派兵攻伐,未果。孔子最终反而被三桓赶出鲁国。“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这才有了现在的孔子向陈、卫求仕之旅。
    还拦不住中途碰到疑神疑鬼的桓魋要杀他。
    如此不折不扣、不屈不挠的人,该会有一颗多么坚定的心?
    翻书翻到一半,墨桐来了。
    我听他走到近前,才从书里抬头。
    墨桐嘴角挂着一个微微的笑,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先生猜错了。”
    “猜错什么?”
    “先生说,明天田乞本人一定会来。”他笑意更甚,“可是,他现在就在大门口等着了。”
    “哦?”我还真的有点意外。这么说,田乞本人就在附近?
    刚放下手里的书,墨桐递过来一件灰色披风,“有点冷,先生披上吧。”
    我摇摇头,“不冷。”
    墨桐却没有收回手,“听先生说,田乞位及宰相思谋深远。先生若是看起来太过仙风道骨,反而会让他对你设下防备。既然想要好好了解这位田大人的性子,应该看起来普通一点,与其让他猜,不如听他说。”
    哇,了不得。我笑了。
    “都说你是文军师,看起来不是空穴来风。”我任他给我披上披风,“那么,蒙面什么的,就当做是身子弱不禁风寒吧。”
    “先生说得对。”他也笑了。
    果然,刚在花厅落座,田乞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成善屡次拜访都吃闭门羹,我以为淇园是何种龙潭虎穴、淇园的主人是何种龙虎之人呢!哈哈!原来这般风雅!这般文弱!是我糊涂!带什么金银珠宝来污辱贵宝地!该打!该打!”
    田乞身材挺拔魁梧,走路带风,面容刚毅,眼神锐利,带一些武将的霸道之气,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有魅力。
    虽然他是在暗讽我架子大、模样虚,听起来却并不刺耳。
    珂儿奉上瓜果,朝我使个眼色,意思是:要不要我陪着?
    我微微摇一下头,她退下。
    花厅里只有我和田乞两人。
    敢只身一人走进这淇园,我也很佩服田乞的胆识。
    话说,就我穿越几次见过的这么多人里,奸臣也好忠臣也罢,都是极其有胆识的。
    田乞必是其中佼佼者。
    他开的第一个话题就很有趣。
    不是“你与卫公是何关系”“你为何不见成善”“你为何蒙着面”之类。
    而是,我此前正在思考的问题。
    关于孔子。
    他的语气很平静,“在下听人说,琴先生自夏天便来淇园住下了。那时候,孔丘孔仲尼先生尚在卫国,先生为何没有与他见面?”
    我回答,“仲尼先生大名鼎鼎,不是我这一介布衣想见便见的吧。”
    田乞闻言一笑,“先生,此间就你我二人,这些虚话就不用说了!”
    我果断把皮球扔回去,“仲尼先生出走鲁国之前,曾与齐国有许多往来。怎么也没听说田相与他见面?”
    我说的事情,是《史记·鲁周公世家》里记载的:“(鲁定公)十年,定公与齐景公会於夹谷,孔子行相事。齐欲袭鲁君,孔子以礼历阶,诛齐淫乐,齐侯惧,乃止,归鲁侵地而谢过。”
    鲁定公十年(前500年),定公与齐景公在夹谷相会,孔子主持礼仪。齐人想袭击定公,孔子按礼仪登阶而上,诛责齐国秦淫乐的乐人,齐公害怕,未敢袭害定公,而且归还侵占的鲁国土地来谢罪。
    田乞微微一愣,仰头哈哈大笑,“仲尼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照规矩办事。他不喝酒,不好女色,不爱音律,每天的治国治学,在下实在与他无话可说!哈哈哈!”
    我听他笑完,才摊手道,“可是田相也看到了。在下也不喝酒,不好女色,不爱音律。在下除了平静度日之外一无所求,应该更加入不了田相的慧眼了。”
    田乞目光如炬,将我自顶至踵看一遍,才缓缓摇头,“琴先生客气了。琴先生不喝酒,可这尊青铜香炉里焚着的,却是一等一的香料;先生不好女色,身边的使女却有一等一的容貌和身手;先生不爱音律,可这淇园的竹林夹道,无一不符合先天八卦之理。琴先生名不见经传,却突然横空出世、入住淇园,瞬间成为各国王公将相都想争取的人物,若说你一无所求,在下可是大大的不信!哈!”
    这一番话出,可真正惊着我了。
    倒不是被他观察入微惊着,而是他话里那种特别的直率和坦白,让我吃惊。
    在历史书里,田乞是一个狡猾非常、野心勃勃的人。他小斗入、大斗出的事迹确实让他很得民心,但和叶公治水利得民心比起来,他的个人色彩更浓。更何况,他那种伺机而动的权力欲望,在每一则史书记载的典故里都呼之欲出。
    却哪里晓得……真实生活中的田乞,胆大心细,双商皆高,确实很有人格魅力。
    (442)

    这两天更新比较晚,不小心就这个点儿了,有点累,大家先看着
    我欠一欠身,“田相太过誉了。一切皆属巧合。琴弹只求平安度日,世上事、身外事,我其实并没有多在意。”
    田乞盯着我看半天。
    我拿他当作亲人那样看回去。
    告诉自己:不要露锋芒,不要存敌意。
    我们两个人这样对视着,偶尔笑一笑;屋外依旧风轻云淡。
    少顷,听到外面水塘里有石头落水之声,咕咚。
    田乞眼神一飘,很轻松地接到下一个话题,“淇园这般风雅,却也太过寂寞。先生住得这么习惯,可见先生心中,自有万千世界。”
    我想一想,回了他一首王维的诗,“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寂寞有寂寞的好处,在下心中,真的什么都没有存。”
    田乞回味了一下这首诗,冷笑一声,“如果真的什么都不存,那么连文字都不必留下!先生难道和孔仲尼是一路人?满嘴仁爱,对于维护王权不利的事情,却又极尽铲除之能事?”
    没错,在田乞心中,孔子的很多思想,确实对权臣极其不利。
    我心中也冷笑一笑。你进,我就退;你再进,我再退。
    当下拱手回答道,“田相训斥得是。在下惶恐。”
    末了,田乞起身告辞,“既然先生再三说自己一无所求,那么,田某便不再叨扰。只希望哪天田某行事之时,即便得不到先生的帮助,也不要麻烦先生出手阻拦即可。”
    我回答,“帮助?阻拦?田相将在下看得太重了。这两样无论哪一样,在下都做不到。”
    田乞嘴角挂一个意味深远的笑,“那么,就不扰先生清修了。”
    说罢,就那么的大步流星离开。
    我正伫立在花厅门口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墨桐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
    “田乞找先生说了些什么?”
    “三件事情。”我笑一笑,“第一件,他想知道我是否孔子的拥趸。第二件,他想知道我是否喜欢富贵生活。第三件,他想知道我将来会否站在他的对立面。我的回答是,不,不,以及不。所以他走了。”
    “那么,先生当真是这样想的吗?”墨桐若有所思。
    我摇摇头,“不重要。我是不是在说真话,对他来说不重要。他今天单人匹马来找上门,开宗明义,就是要给我一个态度:我不怕你,你也不要来惹我。墨桐,’齐粟千车’只怕就在这两日了。我果然还是猜错:田乞哪里还需要卫国里有人能帮助他,他不过是想知道,卫国还有没有他的敌人。”
    (443-)

    先发一小段,明天继续
    又过一些时候,挚献和珂儿也进来了。
    挚献还是很客气。
    “先生,”他行礼道,“使命完成,按说挚献应该立刻返回宋国不再叨扰。可是淇园里各种机关术数实在精彩,挚献按捺不住好奇心,想要多逗留几天,不置可否?”
    我笑一笑,“你执有淇园玉符,也是淇园主人,哪里需要这般多礼?后院还有若干空房,你随便住。”
    挚献连正眼都不敢看我,“不敢不敢。”
    “哦对了,”一旁的珂儿拍拍他肩,“你白吃白住在这里,房费还是要交的吧?”
    “房费?”挚献愣一愣,“那么……多少银两……”
    还真是很老实。
    墨桐突然出声,“旁的不用,你给我们把淇园地下通道机关图画出来,当作房费好了。”
    哎?这倒是个好主意。
    挚献眼睛都亮了,“地下通道机关图?还有地下通道?!地面上这些,已经快要看花我的眼了!”
    墨桐冷冷地扫他一眼,“这算是答应了?”
    挚献点头如捣蒜,“当然!谢谢先生!谢谢珂儿!谢谢……”他行礼行到一半,有点不好意思地特地看一下墨桐,“谢谢军师!”
    墨桐带他去后院,我和珂儿掌灯,夜了。
    岂料白天云淡风轻,夜里突然电闪雷鸣。
    睡不着的我,索性坐在花厅,玩赏伏羲琴。
    每一次我的穿越,都会有意无意修补一个结界漏洞。如有天意一般。想必这一次也不意外。
    我的手指轻轻拂过琴弦,不敢弄响。小贝说这是她吐的丝,也就是说,她是冰蚕。虽然她说话虚虚实实搞不清楚真假,但我想即便不是她,也是她的祖辈。
    伏羲琴的“纵”之力,我见识过。它的琴声能够控制人的意志。当年子和用它控制幻娘,令幻娘有如行尸走肉一般疯狂攻击我和洛桑,让我毕生难忘。
    话说回来,我居然还有点惦记幻娘。
    为什么嫁给姬掘突?以她的魔性,她不会只是因为遵从父命。
    还有掘突。
    不知道他最终到底有没有搞清楚我和幻娘。
    往事如烟啊。
    豆大的雨下过之后,空气清新饱满得让我脑子特别清醒。我睡不着,珂儿也陪着我,一灯如豆下,她时不时揉揉惺忪睡眼,打个哈欠。
    我看着不忍,推一推她,“走吧,我们也回房……”
    才讲完这个字,突然我和她都神经一紧张。
    有人!
    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在大门位置!
    尽管水边蛙声一片,却还是没有耽误我和珂儿的听力!
    紧接着,那声音漂移到了护院河的木桥的位置!
    高手!
    我们俩对视一眼。珂儿脸上倦意已然全消,朝我使一个眼色。
    我如何不懂她,当即点点头,缓缓坐下,看着她轻灵的身影消失在花厅之外。
    真没想到一个小小淇园,引来这许多高手云集。
    不多时,那声音已然到了花厅外。
    呼吸声,均匀平静。人,是很有趣的生物。像田乞这样的人物,血里带钢,走路带风,到哪里都是一片风云。即便沉默,你也似乎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源源不断的热力。
    而此刻花厅外的刺客,肯定是一个举止都很轻盈、内敛的家伙。
    我手上不动根本印捏好,静待其变。
    终于,他现身了。
    就像他不是悄悄翻墙进来,而是被我请来的贵客一样。他缓缓迎面走来,长发垂髫,衣袂轻扬。
    我抬头望他。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同龄人。面如冠玉,唇红肤白,一身浅紫色衣裳精美又含蓄。
    我心中咯噔一下。
    紫色衣裳……紫色衣裳……这个年纪……这个身手……这个气质……
    当下,微微一笑道,“公子深夜造访寒舍,不知所为何事?”
    对方一愣,脚步稍停。
    要知道,先秦的时候,公子这个称谓,可不是随便就能叫的。公子特指各诸侯国国君或皇亲中,不继承王位的那些。类比一下,相当于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王爷”这个称谓。正如从前掘突的弟弟,成,就被称为公子成。
    我会称呼他为公子,是因为田乞。
    这个时候会对我们淇园感兴趣的,无非齐晋。齐国的田乞代表送粮方,晋国的赵鞅代表劫粮方。赵鞅此刻肯定在研究该如何劫粮,对卫国新来了什么人根本不感兴趣。只有田乞知道我,也知道淇园的基本布局。和田乞一起搅合在“齐粟千车”这个事件里的,除了范氏、中行氏,就只有护送粮车的两个郑国公子了。
    郑国很厉害。别的国家有个把丞相作威作福就算了,到鲁国的三桓也就三股势力。郑国不同,郑国有“七穆”,七股势力!
    郑穆公有十三个儿子,除了继位的、横死的、离开的,剩下七个儿子子罕、子驷、子丰、子游、子印、子国、子良及后代被人统称七穆。七穆逐渐控制了郑国的政权,七穆中又以罕氏最强,至春秋末期,七穆的其他家族被排挤而衰落,郑国的政坛上只剩下罕氏和驷氏两家。
    这一次护送粮车的两个公子,分别就来自罕氏和驷氏。
    更何况,他的穿着打扮,完全就是昔日紫衣少年掘突的风范!
    “你究竟是何人?”他一点都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反问道。
    说时迟那时快,门外的珂儿,化作一道蓝色闪电般疾步抢进来,出手就是大三味耶结,好似迅速给对方反手戴上了镣铐一样!
    对方迅雷不及掩耳,被她弄得一个踉跄,想要回身看看是谁在偷袭,珂儿一把抓住他背着的手,始终躲在他背后,“敢私闯淇园,还不客客气气对我先生行礼,你好胆!”
    对方挣扎无效,只能朝我苦笑道,“难怪成善的手伤成那样,打死他也不敢再来淇园。原来这里的天仙会打人是真的。”
    这话水平很高,马屁拍得珂儿脸色稍霁。
    他的性格,也很像掘突。跳脱又有王者风范。
    “我想行礼,也行不了了,姑娘。”他摆摆被反剪的双手,扭过头,努力想看到珂儿的脸。
    珂儿咯咯笑,“不用客气了。我马上就会把你丢出淇园。”
    “你是罕氏还是驷氏?”我问。
    他回答,“在下罕达。先生真乃神人,缘何能够猜到我的身份?!”
    我也不想回答他,“你走吧。转告田乞,不用怀疑,我白天对他说的话无半字虚言。”
    罕达再次苦笑,“田乞根本不知道我的行踪。只是若据实告诉先生我的来意,只怕先生要取笑我了。”
    “哦?”我眉毛一挑,这倒是有点意外。
    朝珂儿再使一个眼色,她老大不愿意地给他解了咒。
    罕达一转身想要看她真容,这丫头已经扭头消失在花厅外,衣裳一角轻纱曼妙。
    “公子来究竟所为何事?”
    罕达这才拱一拱手,说道,“在下是想请先生帮个忙的。非常冒昧,所以很犹豫。”
    “说来听听,看看冒昧到什么程度。”我说。
    罕达说道,“不知先生是否认识晋国上卿赵鞅?在下说的话,只怕赵鞅不信。所以在下想借先生的口,去给赵鞅传个口信。就说不日会有千车粮食从齐国出发,建议他来劫车。”
    (443)
    告诉你,也就是我幸亏蒙着面,所以罕达看不到我可以吞下一只鸡蛋的o型嘴巴。
    这!是!什!么!鬼!
    “赵鞅?”我也顾不得别的了,“你与赵鞅是何关系?”
    罕达想一想,似乎不知该从何说起的样子。
    我努力把脑海里的一万头草泥马赶走,施礼道,“公子请坐。”
    罕达坐下,行动间风度翩翩。
    他一坐下,说的第一句话,我就惊呆了。
    “要说清楚我与赵鞅是何关系,还得问先生一个问题。”公子罕达正视我的眼睛,“琴先生可知道阳虎?”
    啊?阳虎?我的嘴巴长得更大了。
    “他是我的恩师。准确的说,他对我比生身父亲还要好。”
    啊?恩师?!
    阳虎在正史上,可是因为权谋无双、侮辱孔子、背家叛国而被打上了“超级大反派”字样的哥们儿啊!
    阳虎,姬姓,阳氏,名虎,又名货。我前文提到过现在鲁国的权臣是季孙斯,而他是季孙斯的家臣。无钱无权,毫无家底与政治背景而言,却能够跻身鲁国上卿行列,一度还指挥过三桓!执政鲁国!开鲁国“陪臣执国政”先河!
    而侮辱孔子一说,有三个故事,都很有名。
    最早一个,是阳虎还在做季孙斯家臣的时候。传说孔子年轻时嘴馋,尤爱吃乳猪肉,一旦有吃的机会,不会轻易放过。一次季孙斯宴请士一级人士,其中包括孔子。《孔子家语》其文字记载如是:“孔子有母之丧,既练,阳虎吊焉,私于孔子曰:’今季氏大飨境内之士,子闻诸?’孔子答曰:’丘弗闻也。若闻之,虽在衰纟至,亦欲舆?’阳虎曰:’子谓不然乎,季氏飨士,不及子也。’”孔子问“我有孝在身合适去赴宴吗”,阳虎答“别人都没你有才”。可是等到了季氏门口,阳虎却不让他进去,并说:“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无奈之下,孔子只得返回。时年,孔子十七岁。“非敢飨子也”一句中之“敢”字,在语气上确有浓厚的轻蔑色彩。从这段文字分析,阳虎的恶意是明显的,诱之于先,辱之于后。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后。阳虎有了执政机会,也认为自己底子不厚,力量不强,显得势单力孤,于是就考虑着提拔一些不得志或是身份卑微的名流贤士、寒门子弟来辅佐自己。他想请孔子出来,封他个一官半职,为季氏做事,亦可借此笼络人心。但由于政见不同,加之二人间又有过节,所以孔子一直隐而不见。无奈之下,阳虎只得用计,逼孔子出来。对此,《论语·阳货》中有记载:“阳虎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诸涂。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阳虎)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孔子)曰:’不可。’(阳虎曰)’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孔子)曰:’不可’。(阳虎曰)’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这个故事,充分说明阳虎的计策是成功的,循序渐进,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逼得孔子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最后没了退路,只好答应出来做官。只“日月逝矣,岁不我与”这一句,就极富哲理味道。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孔子后来所说的“逝者如斯夫,不分昼夜”就是受了阳虎启发。不管是否如此,阳虎的语言天赋、哲理思维决不在孔子之下。他的“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完全可以与孔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相媲美,有异曲同工之妙,难分伯仲。但是身处孔子的位置,在这一次对谈中,应该确实感觉很窝囊。
    第三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围于陈蔡”一说即缘于此。那么巧,阳虎孔子两个冤家长得很像!《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阳虎曾经未打招呼,擅自带兵过匡人之境去郑,因而得罪了匡人。孔子周游列国至匡(即陈蔡)时,被匡人误为阳虎,“拘焉五日”,差点丢命。后经人再三解释,消除误会,孔子才“得去”。这次事件,孔子及其徒子徒孙们一直耿耿于怀,将账算在阳虎身上。清人所著《隔帘花影》中有两诗句,即“曾参投抒疑慈母,阳虎招尤误圣人”,可谓二千多年以来拥孔者对阳虎怨愤之情的生动写照。
    也许是我的神情过于震惊,公子罕达微微欠一欠身,“先生肯定在想,为何阳虎会成为我的恩师?”
    “呃……”我张口结舌。我吃惊的何止这一句!!!
    罕达微微叹口气道,“恩师与我结识在一次郑鲁会面上,我在罕氏里地位不高,却不知我哪里吸引了他,从此他对我即有授业之恩、又有解惑之情。”
    听到这里我在内心回答道,“你的落魄和身份都吸引了他。”
    “……恩师我行我素、口无遮拦,世人皆知。可是他的胆识和谋略,又有几人知。恩师有一句名言,’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先生可曾听闻?”
    我点头。岂止名言,简直千古名言。
    罕达说道,“恩师这句话,其实是看到鲁国当时状况有感而发,并且恰如其分。富人敛财或者发家致富的手段不外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而且这些手段都是不仁的。但是世人偏偏觉得’富’与’仁’不是如此对立,完全可以做到’为富且仁’。先生,你觉得呢?”
    他不是在问我,他是在为阳虎鸣不平。
    为何?因为他是公子。他就是权贵阶层。他不理解阳虎错在了哪里,更何况阳虎并非这样认为,他只是总结现状!
    罕达继续说道,“至于恩师与孔丘先生的政见不同,多少世人觉得一定是恩师有错。可是,政见而已,有何对错?!无非立场不一样!恩师说,’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之’,孔丘先生则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恩师是说君上不行就杀掉君上,孔丘先生说君上不行就另投明君。两者相较,恩师的确比较极端,而孔丘先生温和。可是,自古至今,历朝历代,哪次更替,不是如同恩师所言?先生,你觉得呢?!”
    他有些激动,我也是。
    不仅激动,更是悸动。我索性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吹吹冷风。
    两千多年前的阳虎,因为一句“为富不仁”被人骂了几千年;两千多年后一句“慈不掌兵、情不立事、义不理财、善不为官”却又被多少人传颂。而且诚如罕达所言,自古至今,历朝历代,中国政坛哪次更替不是“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之”?!
    太震惊了。
    白天的田乞,晚上的阳虎。
    一模一样的历史人物,站在不同角度感受,差别竟然如此之大!
    两个奸臣。或者,两个当时当刻毋庸置疑的枭雄。
    我等心情平复,才重新转向罕达,“公子所言,引在下沉思。不过,阳虎与眼下送粮一事有何关系?”
    罕达反倒一愣,“咦?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难道不记得,恩师被三桓联手驱出鲁国后,投奔了晋国上卿赵鞅吗?”
    我背后一阵汗冒出来。哈哈,我这个背书党,总有忘记细节的时候。对的对的,是有这么回事。
    “所以,你是为了报恩师的恩德,才希望由我去知会劫粮一事么?”
    罕达点头,“自恩师投奔后,孔丘先生还说’赵氏其世有乱乎’,他不相信恩师会真心实意辅佐赵鞅。不过赵鞅不在意。在我看来,这是乱臣遇强主,如鱼得水!所以,我才会不顾背信弃义,漏夜冒昧来访,希望能够给赵鞅通风报信,让恩师有机会在赵鞅面前立功!”
    我很是回了一下神,才明白他说的“背信弃义”,是指瞒着田乞的意思。
    当下苦笑道,“公子言重。公子给在下狠狠上了一课,受益匪浅,并没有冒昧。只是在下不明白,公子为何选中我做这个通风报信之人?”
    罕达简直是面无表情地语不惊人死不休,又给我来了今晚另一记重磅八卦,”因为恩师曾经在我面前提起过先生,对先生赞不绝口。”
    (444)
    我呆呆望着罕达那似乎充满了诚意的脸。
    不,他不应该是在撒谎。犯不着。毕竟他对我的实力的了解都属道听途说,拍马屁也不用拍到这种程度。
    “哦?”我问,“阳虎是如何提到我的?”
    罕达说道,“恩师在鲁国的最后几年,家主季孙斯年事已高,老眼昏花……”
    尼玛阳虎把人季孙斯老先生囚禁数年能不老眼昏花么……
    “不过后来恩师还是被他们逼得离开了鲁国。为什么会被他们逼走?其实有一个关键人物起了关键性作用。他叫做季孙肥,也就是季孙斯的儿子。这个季孙肥与我年龄相仿,却心思缜密,既可堂上议事,带兵打仗也不在话下,经常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后来恩师探听到,这个季孙肥手底下有一个能人,名字叫做公输班……”
    嘶——
    我的一口凉气好悬没把自己呛着。
    来了!
    今年也就才15岁的公输班!鲁班大人!
    罕达继续说道,“说也奇怪,这公输班看起来就是一个平常不过的木匠,外人猜不透他是如何帮助季孙肥的。恩师好多次想要把这个公输班归入麾下,都被他拒绝。后来实在拒绝不过了,公输班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全天下我只听一个人的号令,那就是住在淇园的琴先生。’”
    我的疑惑越来越多,“公输班说此话是何时的事情?”
    罕达想一想,“差不多是在恩师刚到晋国的时候,几年前吧。”
    不对啊。我简直莫名其妙。几年前我怎么会住过淇园?
    罕达接下来的话更叫我吃惊,“后来,恩师见招揽公输班不成,就想招揽跟公输班一样有才华的人。他听说宋国有一个少年,本领不在公输班之下,算起来还是宋公的远亲,名字叫做挚献……”
    嘶——
    这一次的凉气不是我吸的,分明是躲在门外偷听的珂儿的声音。
    “……恩师派人去请这个名叫挚献的少年,不料也被挚献一口拒绝。他说的话,竟也和公输班一模一样!’全天下我只听一个人的号令,那就是住在淇园的琴先生。’”
    呃……说到这里,我似乎好像有一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他们并不知道我何时会住进淇园。他们的师父也不知道,师父的师父也不知道。
    只有两百年前的目夷和公输知道。
    住在淇园的琴先生。
    谁知道这误打误撞之间,竟然把我顶到了风口浪尖上。
    “恩师看中的两个人才,竟然都只听先生您的号令,叫他好生意外,所以才会跟我说起先生您。不过这些年淇园完全闭门谢客,见不到先生真容。也就是这两天,田乞的人三番四次来请先生,又传闻说有人见到过先生,在下才冒昧前来的。”说到这里,罕达忽然一笑,“不瞒先生,因为常常偷溜进来,所以才这么轻车熟路。”
    嘿。
    我沉吟道,“冒昧不冒昧的,别再提了。但是有劳公子相请,在下还是拒绝。在下不欲做这个传递口心之人。”
    他似乎早有预感我会拒绝,表情倒也没有十分意外,只是抿一抿嘴角,“不知先生希望得到什么谢礼?”
    我摇摇头。
    他皱皱眉,“先生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还是摇摇头。
    “那么……先生讨厌在下,或是讨厌我的恩师?”
    我第三次摇头,道,“在下没有传说的那么神乎其技。对身外之物毫不留恋。也不想插手任何国家、权臣之间的争斗。公子无非是希望赵鞅能劫车,并且在劫车过程中听从阳虎的建议,从而让阳虎立功。我觉得公子不用担心,赵鞅应该早有准备了。”
    罕达半信半疑地凝视了我片刻,“……先生为何这般笃定?”
    话音刚落,珂儿的彩衣一飘,整个人再次如一团彩色烟霞般飘了出来,半跪在罕达身后,倏忽间就再次反剪了罕达的双手。
    “你这个人,好不啰嗦,大半夜的打扰我家主人休息。我主人笃定就是笃定!为何、为何、何你个头!”她轻轻一拎,罕达被她搞得一踉跄,狼狈起身。
    我强忍住笑意。珂儿刁蛮起来的时候,最好谁都别惹。
    罕达还是跟之前一样,左右扭动着头,想看清楚珂儿的模样,无奈都被小妮子躲开。
    “公子慢走。”我也起身,行礼,“恕不远送了。”
    就这么的,郑国堂堂公子罕达,被珂儿“押送”了出去。
    我望向屋外的茫茫黑夜。好漫长的一天。挚献,成善,田乞,罕达。
    诚如我此前就明白的一个道理:即便知道过去未来,也未必会比其他人活得更通透。一场史书里三百字就写完的铁丘之战,背后竟牵扯出这么多的人和这么多的势力,让我始料未及。
    还有让我瞠目结舌的阳虎。
    这个春秋历史上著名的大反派,远看是个丧国之诡才,近看却也是不折不扣的治国之奇才。
    我叮嘱珂儿好生睡一觉,等睡醒了,随我一起去铁丘。
    不想参与其中,却还是忍不住要近距离目睹这场战争。
    墨桐听说我们要去铁丘,立刻要求同往。
    珂儿撇撇嘴,“你又不会武功。还是呆在家里吧。更何况,还有个挚献在那儿晃来晃去的。”
    墨桐想一想,止步。
    我对他们两个同时叮嘱道,“我并非淇园主人,和挚献一样,都只是凭玉符借住在此而已。你们对他要礼貌一点。”
    珂儿老大不情愿点点头。
    下午出发离开淇园的时候,天色又变了。
    从淇县到铁丘,从官道快马加鞭不吃不喝赶去差不多也要整天时间。好在我知道公子罕达刚刚离开,在他回归送粮部队之前,铁丘之战不会开始。
    我和珂儿不容易饿,也不容易困。走到黑天了,就燃火休息。有一阵儿下过淅淅沥沥的雨,我们就在山凹里躲着。
    珂儿一声苦都没有诉。我们有时候好久都不说话,但彼此心意相通如一个人。
    有人说,成熟,就是既受得起皇帝的生活,也可以把物质欲降到零。
    我和珂儿,经历过这么多千山万水,已臻化境。
    第三天傍晚,我们终于赶到铁丘。
    铁丘,在今河南濮阳北。周厉王——也就是幽王他爹的时候,大家熟悉的卫公姬和曾带兵入朝平定叛乱,因此濮阳一带归属卫国。公元前六百年左右,黄河大改道,从此河流流经濮阳,给这里带来水利之便。这一时期人们用桔槔提水灌田,农业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发展带动了纺织、皮革、竹木、冶铸等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业兴旺,涌现出一批城镇。铁丘就是其中的繁华城邑之一。
    同时,这里位居黄河要津、中原腹地,素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齐国送粮给卫国的范氏中行氏,借道铁丘,按说应该不会大摇大摆穿城而过。”我望着远处的城门楼,对珂儿说道,“又要麻烦你了。”
    珂儿点头,“没问题。”
    说罢,我们再度配合。她化身为橐蜚,如苍鹰一般羽翅蓬勃,向还剩一抹余晖的天空疾速掠去。
    她越飞越高,最后在高处顺时针飞了一个八字形。
    来了,运粮大军!
    而且在城北!
    (445)

    不好意思各位亲,之前新公司刚开很忙,加上接下来几天要去好好休息一下(什么都不干),电脑都不准备带。万分抱歉,等我下周回来再见!生死门不会停更的,请耐心些!谢谢大家!
    珂儿挟着高空的清凉寒气飓风般帅气的回落在马背上,瞬间化作那个俏生生的美娇娘。
    我俩匆匆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夹马,“驾——”
    索性也不进城了,绕着西边的山沟,两匹马朝城北的山丘上疾驰而去。
    我们绕着山丘上勉强可通行的山道,一路去到山顶。草丛树枝勾破了我们的衣衫,不过那些都不在话下。就当是人生的一段段神奇之旅好了,什么都经历过,多有意思。
    深秋了,山顶寒风咧咧。
    待马儿站定在山崖边,珂儿翘手一挥,大三味耶结再启,结界犹如无形的玻璃罩将我们两个笼在其中。在外人看来,我俩就此消失在了一片隐隐约约的蓝光里。
    向山下眺望,远远只见运粮大军缓缓行来,瞧那架势也不打算要进城,就是和我们一样从城旁的山沟绕过铁丘。
    而我们山脚下的密林里,隐约也可见草木飘摇,蠢蠢欲动。
    赵鞅的人马果然早已埋伏好。
    历史记载,在这场以少胜多的战役之前,赵鞅举行了誓师大会,历数范氏、中行氏罪状及郑国弃君助邪的不道行为。两军对阵时,卫国的废太子蒯聩坐赵鞅的车右边。他们登上战车,远望郑军,见其人数众多,气势浩大,卫太子害怕,一时惊慌,从车上跌下来,御者将其扶起,骂他像女人一样懦弱无能。赵鞅怕兵士有怯战心理,以平民毕万七战获胜、家富百乘的事例鼓励大家。
    “无论见到什么,不可妄动。”我明知是废话,还是没忍住叮嘱了珂儿一句。
    “嗯。”小妮子点点头。
    待得运粮大军缓缓行到山前,忽听得山林中一声暴喝,“起——”
    雀鸟惊飞,扑簌簌的剪影铺满了整个黄昏的天空!
    马蹄声和人声同时响起,数十匹精兵快马卷着烟尘滚滚,向运粮大军扑去。领头一人,身穿红色战甲,手舞长戈,威风凛凛!
    “那应该就是赵鞅。”我指一指,对珂儿说道。
    珂儿惊讶道,“赵鞅堂堂上卿,竟然能够身先士卒?!”
    我点头道,“赵氏一门非常彪悍,从古到今都是出将入相的人才。”
    只见运粮大军长途劳顿,反应也慢半拍;先受到冲击的那一些人毫无还手之力,一时间头颅满地、血肉横飞!后半部的人看到状况,勒马的勒马,叫喊的叫喊,乱作一团!
    劫粮的先头部队一击得手、旗开得胜,立刻控制了运粮军的前半部分车马。
    可是齐军与郑军又岂是吃素的。
    最初的惊愕过去后,弓箭手立刻就位,步兵的护盾挡住粮草,弓箭犹如满天星芒一般向晋军弹射!
    “着!”不知是郑军里谁大叫了一声,只见身披红甲的赵鞅身中一箭,向后仰倒!
    一支骑兵从郑军中窜出,先头几人手舞长戈,直取赵鞅及近旁几人的马腿而去!
    混乱中,又有后头几人夺了晋军帅旗,威喝连连。
    “晋军就这么的输了?”珂儿双目圆瞪,十分紧张。
    我摇摇头。赵鞅受伤是有史料可查的,然而晋军也绝对不止这一点伎俩。
    果然,再闻得山林里一个呼喝,“起——”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旌旗顿时满坑满谷飘扬在山林,数百人马从山林里齐刷刷扑出来,潮水一样将本已乱作一团的运粮军冲撞成一个一个破碎的小团体。包围了小团体的晋军还是一样,人人手起刀落,运粮军猝不及防间尸横遍野!
    我暗自心惊。赵鞅这哪里是夺粮,根本就是屠杀。
    果然珂儿也倒吸一口凉气,“主人,晋军下手也太狠了!”
    “齐、鲁、宋、郑,都眼馋晋国很久了,”我缓缓回答,“想趁着晋国内乱,各自分点好处。所以赵鞅下手这么狠,我倒是也能理解。不杀一场漂亮的,世人只道晋国好欺负。”
    珂儿若有所思“嗯”一声。
    从我们这个角度看下去,清晰可见,晋军人数确实远远少过齐国的运粮军人数。可是因为运粮军被冲散,四处只见晋国旌旗飘飘,天色渐暗,运粮军根本搞不清楚晋军有多少人,简直乱成一团。
    果然历史记载得没错。在这场著名的以少胜多战役里,阳虎是立了功的。他建议赵鞅“遍插旌旗,彼见我状,必有惧心,战必胜之”。简单点说,就是吓唬吓唬齐军。不过历史里没有记载的,是这种突如其来、各个击破的打法。
    这一次,领头的人身披褐色战甲,大叫一声,“贩夫走卒,立功行赏——”
    我说道,“这个人就是卫国的废太子蒯聩。今天是齐国郑国联军,和晋国在卫国打仗。说起来,他倒是唯一的东道主。”
    珂儿扑哧一声笑,“东道主。主人你用词好逗。”
    只见蒯聩举戈冲杀,晋军争着立功,个个奋勇向前,打得郑军连连后撤。
    好一场厮杀!哪里还有人顾得上粮草?眼瞧着上千辆粮车就这么慢慢停滞在铁丘的山谷里,剩下的人们,有的在追杀,有的在逃命。只凭这样看,郑军已然大败,死伤绝对过半。
    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心如止水。
    突然之间,我们背后的山坡上,有了动静。
    回头看,只见一小支人马,正追着两个衣衫褴褛的人,循着山道上来。
    一个身穿黑色锦袍,背着包袱,看起来像是文官或文员;另一个身穿青灰色布衫,像是仆从。他们腿脚不是很快,好在山林里追兵的速度也快不起来。
    打头一个文官像是话事人,面目比较威仪。后头一个一径在叫,“大夫等等小的!”
    仓促间他突然一跤摔倒在地,却使劲抱住文官的脚,“大夫救我!”
    只见那文官怒目圆瞪,一脚狠狠蹬去,“别拉着我!正好!你就在这里替我死了吧!这样他们就不会追我了!”
    那人被他一脚蹬到头,顿时软了下去。
    “气人!”我身边的珂儿没忍住,冷哼一声,“好一个不讲道义的大夫!”
    我看她一眼。她有点不好意思,噤声。
    不过这一折腾,追兵渐近,领头的人大声叫道,“公孙尨!哪里逃?!”
    公孙尨?
    我听得这个名字,浑身一震。
    眼瞧着那公孙尨已经逃到了我和珂儿身旁的悬崖边。
    只见他背过身,眼珠子一转,指着被他蹬了一脚的仆从,“你们认错了!他才是公孙尨!”
    追兵其实那么好糊弄的,仰头哈哈大笑道,“公孙尨,你助纣为虐多年了,不晓得为范氏捞了多少民脂民膏,化成灰老子都认得你!”
    助纣为虐?范氏?民脂民膏?
    公孙尨!我想起来了!他是范氏的税官!
    那公孙尨见人家把自己的老底都揭出来了,更加慌乱,战战兢兢间脚步凌乱,突然踏空,就在珂儿身边!向悬崖下翻倒!
    “珂儿!救人!”我大喝。
    珂儿一愣,来不及表示疑惑,本能的就腾身而起,掠过去一把揪住那公孙尨背后的包袱,连人带包袱捞了回来!
    好在天色几乎全暗,她穿的又是蓝绿交织的衣裳,混看不清,只宛如有一道暗影闪过,公孙尨已经重重扑倒在追兵脚下。
    珂儿翻身回马,这才向我投来不置信的目光,目光里写满了:为什么?
    我没有立刻回答她。
    但见那打头追兵命人擒了公孙尨,却不似先前刀砍斧劈时直接杀掉,只捆了个结结实实。
    山崖下的山谷里,火把渐渐升起,点点火光中,满山满谷都是尸体。山头上这一小只追兵,也慢慢燃起火把。火光中,只见红衣主帅赵鞅,在簇拥中骑着马缓缓行至。
    离得近了,才发现他的气度,绝不在我见过的叶公和田启之下。
    果然都是治国平天下的权臣风格!
    他肩上包扎着绷带,脸色苍白,显然是中箭后失血过多。即便如此,他一开口,声音还是非常平稳有力。
    “公孙大人,”他翻身下马,走到公孙尨身后,亲手为他解开捆绑的绳索,“赵某上马带兵,下马议事,什么都不亏欠晋国,唯独觉得亏欠的,就是始终找不到一人,能为晋国打理税收。”
    待解开绳索,他才重回公孙尨身前,握住公孙尨双手,语气诚恳,“公孙大人的本事,赵某仰慕很久。不知有没有那份荣幸,可以争取公孙大人到我麾下?”
    只见那公孙尨先是恐惧、而后是惊愕,此刻听到劝降的言论,眼珠子又转一转,只怕动了心念。
    我从前只在书上看到劝降的故事,现在亲历,才知道人在经历了“必死——生机”之后,意志力绝对会发生巨大的动摇!
    公孙尨眼珠子转完,还是硬撑出一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模样,问的问题却是:“我若投到大人麾下,有什么好处?”
    还真是一点都不含蓄。
    赵鞅淡淡一笑道,“公孙大人此刻惊慌失措,不必着急回答我。来人,牵一匹好马,好生伺候公孙大人回郑营!”
    “咦?”珂儿轻声嘀咕。
    这才是赵鞅厉害的地方。阳虎那么厉害的叛将,他都能用得得心应手。公孙尨这种款式的叛将只怕是小菜一碟。公孙尨要和他讲条件,他直接避而不谈。派人护送公孙尨回郑营,叫他感恩又叫范氏起疑,从此公孙尨即便真的留在郑营只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等他们这些人全都离开山崖,我才对珂儿说道,“今晚,公孙尨为报赵鞅不杀之恩,将率私属五百人,夜袭郑军,夺回帅旗,交于赵鞅,以报主德。珂儿,赵鞅白白得回帅旗,还白白得了一个很会精打细算的税官,而且没有承诺给他任何好处。”
    珂儿看着我,“主人你是因为知道这些后头的事,才让我救那个公孙尨的吗?”
    我点点头。
    珂儿再次把目光投向山崖下的火光点点,“血流成河的时候,没见你动容;反倒是这么个背信弃义的东西,你叫我出手相救。主人,你真的不同了。冷静得……冷静得让珂儿觉得有些可怕。”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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