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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我发誓再也不看风水了,可怕的五弊三缺来了.......[第119页]

作者:民国假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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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七章 去昆明
    阿宝在那里说着话,我这时闻见一股肉香,这个香味夹杂着蘑菇的清香,和米饭的醇香。我说:“阿宝这个是什么东西?怎么做的?”
    阿宝说:“这个是用这里高山上的黍米,加上鸡肉、蘑菇和香料,装在竹筒里,然后加水用火烧竹筒而成的,这样做出来的东西鲜美无比,一会凉了,你吃一次,就不会忘记这个美食。”
    又有好吃的,我这半天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觉得人生追求很简单,有吃的,有喝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这样就够了。我们心急火燎的等了一会,娜琳就和娜莎一起回来了,娜莎眉头紧皱,看样子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我感觉娜莎有点痴情,娜莎一见到我们,就说:“我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能带我到昆仑山去找雨夜,其实我就想看看雨夜为什么能破绝情蛊。”
    我忙说:“我们应该谢谢你才是,你是我和我师弟的救命恩人。”
    娜莎说:“不说这些了,咱们先吃饭吧。”
    阿宝一听说吃饭,就找出一把砍刀,然后拿起一节竹子放在砧板上扶正,用刀把竹子劈开,顿时香气浓郁起来,只见里面的米饭和肉、蘑菇都粘合在了一起,香味浓郁,让人顿时口水就流了下来。阿宝把一半竹筒子,双手捧着递到我的手里,我忍不住的放在鼻子上闻了起来,香气确实独特。
    阿宝把竹筒子都弄好之后,就拿出竹勺子,我们接过竹勺子,就忍不住的用竹勺子挖着吃,一口饭到嘴里之后,感觉一股浓郁的香气,这样的饭菜果然是非常的好吃,米饭里的鸡肉和蘑菇的香味,还有竹子的清香都融合到了米饭里。我和师弟也是真的饿了,吃了三个竹筒,这才吃饱。吃饱之后,我就问娜莎哪里有电话。
    娜莎说:“在小山寨的治安点里有电话。”
    我说:“这里有手机吗?”
    娜莎摇摇头,我说:“电话也行,我需要往家里打个电话报声平安。”
    娜莎说:“行,你身上的伤没事吧?”
    我说:“没事。”
    娜莎接着又问我师弟是怎么被过山风波咬伤的,我一听就把我们怎么遇到的眼镜王蛇的事情说了一遍,娜莎惊奇道:“你们遇见夜光岩了。”
    我说:“那个发光的岩石是夜光岩?”
    娜莎点点头说:“是的,那个夜光岩是一种最神奇的石头,白天和普通的石头一样,分不出来,但是一到晚上,却不同了,石头里发出一种柔和的光芒,这个光芒照在人的身上,人很舒服,但是我们这里却称这个东西,是死亡之光。”
    我一惊就说:“为什么叫死亡之光?”
    娜莎说:“这个光虽然让人愉快,忘记危险,但是光的下面,隐藏着致命的东西,那就是非常可怕的过山风波,老人说过山风波,躲在那里是为了保护夜光岩,也有人说那些过山风波是为了捉受夜光诱惑的动物。你们这一过去正好破坏了它们的好事,它们才攻击你们的。”
    我说:“原来是这么回事,那这个夜光岩算不算宝贝?”
    娜莎说:“当然算是宝贝,可惜了......”
    我说:“什么可惜了?”
    娜莎说:“夜光岩这种东西十分珍贵,我们这也和传说一样,没有几个人采到夜光岩。”
    我说:“那我们去找就行了。”
    娜莎说:“找这个东西谈何容易,这东西隐藏在深山里,白天是普通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晚上倒是能看见,旁边还有过山风波护着,即使会疗蛇伤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碰过山风波。再好的宝贝,也没有人命重要。”
    我点了点头,娜莎说的有道理,我就没有再提夜光岩的事情,到了下午,师弟留在山上养伤,我跟着娜琳和阿宝一起去打电话,在路上我就问阿宝那个刘大爷还在吗。阿宝说在半年前得病死了,现在治安点被改成了小卖铺。
    我的心里不禁有点难受,人呀谁也把握不住自己的命运。我们翻过一座山之后,就到了小山寨,这里的地势平坦,是一个很大的村子,村子里好像有好几个民族,他们穿的不一样,大家和阿宝他们认识,都不断的给阿宝和娜琳打招呼。我们来到了小卖铺,到了里面桌子上放着一部电话,一说话才知道,开小卖铺的也是汉族人。
    我拿起了电话,拨了灵芝的电话号码,心里非常的激动,好几次都拨错了号码,最后我才拨对号码,拿起电话心里盼着灵芝接电话,这时电话里传来接通的声音,我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心里激动的乱跳,这时电话里传来“喂、请问你是谁?”
    这个声音是灵芝的声音,我想说我是晓东,可是说了几次,竟然没有说出来,这时电话的那边好像生气了,说:“再不说话,我挂电话了。”
    我赶紧说:“别、别挂。”
    “晓东是你吗?晓东你说话呀。”灵芝在电话的那边急切的说。
    我说:“是、是我。”
    灵芝激动的说:“晓东你你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打电话?我在家里担心死了,你知不知道,我每天都在想你,想的发疯。”
    接着灵芝在那边哭起来,灵芝在那边一哭,我也忍不住的落下了眼泪,这段时间实在是太苦了,吃的苦比我这辈子的苦加起来都多,我想回家。这时忽然想起给娜莎的承诺,于是就擦擦眼泪,让自己装的坚强一点,我在电话里对灵芝说:“灵芝别哭了,我在这里很好,这些日子太忙,就没有给你打电话,还有我顶多十几天就回去了。我这里还有些事,就先挂电话了。”
    说完我就赶紧把电话挂了,因为我实在装不下去了,放下电话,我赶紧的擦擦眼泪,不想让阿宝和娜琳他们看见,打完电话之后,买了点东西,我们就回去了,回去之后,就问昆仑山的具体位置,娜莎拿来 ,是一个叫于建国的人给雨夜写的信,上面写着唐古拉山口214道班。
    我看过信后就和他们商议准备明天去唐古拉山口,师弟受伤了,根本受不了那里的高原反应,于是决定让师弟坐火车直接回山东,师弟一听不干了,说:“师兄我要和你生死在一起。”
    我说:“胡说,你知道高原反应吗?高原反应是人体急进暴露于低压低氧环境后产生的各种病理性反应,那是高原地区独有的常见病。是能要人命的,你这样去到之后,不但帮不了我们,还会拖累我们,听我的话,好了之后乖乖的回家,子婷在家里等着你哪,我打电话的时候,子婷都哭的不行了,说要是见不到你,就在家里寻短见。”
    师弟一听傻眼了,说道:“师兄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我骗你干什么,你要是不回去的话,就别想见到子婷了。”
    师弟说:“师兄你自己要小心。”
    我说:“放心吧,我不是自己,娜莎她们也去。”
    晚上娜琳把狼牙拿回来,给我一颗狼牙,我一看狼牙上面刻上了许多符号,这些符号很奇怪,我看了半天都认不出来是什么字,在狼牙上有一根红丝线串着,我说:“这个有什么用?”
    娜琳说:“这个狼牙魔巴已经赐给了太阳神的力量,带上之后可以辟邪。”
    我说:“这是真的吗?”
    娜琳认真的说:“真的,是真的。”
    我不能拒绝好意,就戴在了脖子上,娜琳然后给娜莎、阿宝和师弟每人一个。然后大家吃饭,收拾东西,准备去唐古拉山口。由于去那里,需要坐车,只能带攀岩索和手电什么的,忠义刀是不能带了,于是就留在这个山寨,收拾好了之后,我们就躺在床上休息,准备第二天去唐古拉山口。
    到了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我们准备出发,这时的师弟恋恋不舍的和我们告别,我也不知道该和师弟说什么,把身上的两千块钱,数了一千二给师弟,我自己留了八百,吩咐师弟尽快回家,在路上不要赚啥便宜。师弟点头答应,我不放心又吩咐了几遍,这才放心。
    我们下了山寨,由娜莎领着下了山,在山下竟然出现了一条简易的公路,在公路上我们搭了一辆顺风车,就到了县城,在县城买了车票,然后到了昆明,在城市里真好,到处是人,比起雨林强不知道多少倍。
    在昆明下车之后,我就问娜琳在昆明熟悉吗?娜琳说:“昆明我来过几趟。”
    我说:“那就好,你把这颗红宝石找地方卖了,看看能卖多少钱?”
    娜琳说:“珠宝店我知道,宝石东哥你自己卖就行了。”
    我摇摇头说:“不行,我是外地人,如果卖这个东西,会被人怀疑,而你是少数民族,就说这个宝石是家传的,他们肯定不会怀疑的。”
    娜琳说:“好吧,我去试试,不过我不敢保证能卖很多钱。”
    我说:“这个是白捡的,多少钱都行。”
    第一七八章 见到涂旭和姝儿
    第一七八章 见到涂旭和姝儿
    其实这个红宝石是我不经意捡到的,在雨林遇到那么多事竟然没有丢,其实钱财是身外之物,我不是很放在心上。娜琳领着我们到了一个卖珠宝玉器的地方,娜琳把红宝石拿出来,柜台上的人看了看,然后对我们客气的说:“几位先等一下,我去把我们的老板叫来。”
    我一听这话知道红宝石绝对是值钱的,心里有点欣喜,一会的功夫,一个胖老板出来了,这个胖老板戴着眼镜,眼镜里透着生意人的精明,那个老板一看红宝石,当时就是一愣,然后就拿着红宝石看起来。看了一会又深深的闻了一下,我不知道他这么一闻能闻见什么。
    胖老板看了一会就对我们说:“几位里面请,我们到内厅去说。”
    接着我们就被请进了内厅,到了内厅之后。老板就说:“这个红宝石是不是刚出土不久?”
    我当时就是一愣,但是怕暴露自己的口音,没有说话,娜琳一听就说:“什么刚出土不久,这个可是我们家祖传的。”
    那个胖老板笑了笑说:“这个红宝石一股子土腥味,但没有腐朽的坟墓味道,这个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你们捡到的。”
    我这一听更是诧异,这个胖老板真是神了,闻了闻居然就知道这个红宝石的来历,胖老板说:“红宝石为刚玉,天然的很少见,但是工业上的红宝石,人工就可以造,天然的可谓是弥足珍贵,我不问红宝石的出处,给你们一万五,你们看看价格?”
    娜琳很精明,拿起宝石转身就走,那个胖老板说:“慢着,我给你们两万。”
    娜琳说:“两万五。”
    胖老板想了一会说:“好、成交。”
    就这样一个不经意捡到的红宝石,却意外卖到了两万多块,有了钱什么都好说,我们打听到能坐飞机去西宁,就去买飞机票,没有买到,就去买火车票去西宁,在昆明我们每人买了几身衣服,弄好之后就坐火车去了西宁。经过了长途旅行,我们在西宁站下了车,下车之后,我们就打听怎么去唐古拉山口,有人告诉我们这个最好跟着旅行社一起去,不然那里很容易迷路,还有可怕的高原反应。
    于是我们出了西宁火车站,准备去找一个旅行社去唐古拉山口,正在大街上走着,就听见有人吵架,前面围着一大群人,我们赶紧过去看,只见几个男女正对着两个人指指点点的,这几个人背着旅行包,指着那两个人说他们是骗子。
    而那两个人都穿着一个皮夹克,男的戴着墨镜,长的帅气,一看就是个公子哥,女子和男的一般高,没有穿高跟鞋,目测有一米七以上,一身紧身的皮夹克,显得格外的苗条,一对好看的眼睛,大眼睛黑白分明,虽然是单眼皮,但有一种独特的美,鼻子高翘,嘴角上挑,美的有点冷艳,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一看就是一个高手。
    面对那些指指点点的人,戴眼镜的那个公子哥摘下来眼镜,说道:“各位各位,我们不是骗子,再说了,我骗也不骗你们这样的,我和我的女朋.......”
    那个公子哥还没有说完,就被身后的美女掐了一下,公子哥马上改口说:“不、和我的保镖姝儿去唐古拉山口,我的保镖说孤男寡女的,一路不方便,我就想顺便带着你们一起去。”
    这个公子哥说话的时候,我看着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但是转念一想这个不可能,这里可是西宁,除非上辈子见过,想到了上辈子,我忽然记起来那个长梦,梦里有个狐狸兄弟,就是那个小涂旭,这个人和涂旭有点像。
    这时那些人七嘴八舌的指着公子哥说世上没有那么好的事,什么免费带着去唐古拉山口,到了那里就宰客,还说他们都是经常出来旅游的,不信这一套。我一看就赶紧扒开人群,然后进去说:“这位先生是不是免费带着人去唐古拉山口?”
    那个公子哥看着我先是一愣,然后说:“是呀,我们两个人想去唐古拉山口,就驾车来到这里,想找人一起去。”
    我说:“你看我们行不行?”
    那个公子哥说:“你们几个人?”
    我把阿宝他们拉过来,对着公子哥说:“我们四个人,你看行不行?”
    公子哥看了我们几眼,然后点点头高兴的说:“好呀,好呀,四个人正好,我管吃管穿管车,我那里什么都有,咱们不差钱。”
    我当时想起了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天上一下子掉下这么大的一个馅饼,让人有点受不了。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看看那个公子哥的眼神,好像很真诚的样子。这时那个叫姝儿的女孩说话了,她说:“老爷子吩咐过,不让你这么招摇,你就是不听。”
    那个公子连声说:“姝儿我改了,我改了,以后不招摇了。”
    那几个背着旅行包的人对我说:“小伙子你别信这个人的,这年头骗子多。”
    我说:“没事,我们身上没有什么可骗的。”
    接着就不理那些人,跟着公子哥朝后走,走到后面公子哥来到了一辆车前,我当时就愣住了,这是一辆黑色的美国悍马车,这种车只在电视上看见过,我们愣在那里,这时公子哥说:“你们愣着干什么?赶紧上车,我们去吃饭。姝儿你开车,找一家普通一点的饭店,我们去吃饭。”
    姝儿点点头说:“是。”然后上车,我们也跟着上车,手在背包里摸了摸那两万块钱,钱还在,如果被骗了,应该一顿饭吃不了两万块钱的,随他去了。一会的功夫,汽车停在一个饭店门口,我们跟着公子哥下车,到了饭店里面。找了一个单间,我们坐下之后,就互相介绍起来了,公子哥说:“我姓涂,叫涂旭今年二十三岁。”
    我说:“你叫涂旭?这个世界上巧合太多了,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涂旭说:“真的,我一见到你也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快介绍一下自己,我想想在哪里见过你没有?”
    我点点头说:“我叫杨晓东,山东人,今年25岁。”
    涂旭说:“那我叫你东哥好了,东哥,我好像在梦中见过你。”
    我说:“梦中,我想起来一个长梦,梦中也有一个叫涂旭的兄弟,不过他是一个狐狸精。”
    涂旭说:“东哥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的,不过梦的事,很难说就一定会有。”
    涂旭说:“有、一定有,据说我生人之前,我父亲做梦梦见一只狐狸,那只狐狸见到我父亲,竟然开口说话,狐狸对我父亲说,他姓涂,叫涂旭,是涂山氏的后代,说到我家之后,我家就会家门隆昌,后来就有了我,父亲说我是那只狐狸转世,就叫我涂旭,这些年我常做一个梦,梦见我和其他的人,一起厮杀狼精妖怪,最后好像都战死了,模模糊糊的好像提到昆仑山,我想到昆仑山找一找我的记忆,我父亲倒也通情达理,就让姝儿当我的保镖,我们一起来这里。”
    我说:“这样说,你也许是我上辈子的兄弟,我也做过一个昆仑山的长梦。”
    于是我就把我的梦,简单的说了一遍,一直说到仙女湖大战,最后我看着涂旭去轮回,涂旭听着听着哭了,他说:“我这些年都被那个梦困惑,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今天见到东哥你,这个梦才解开,我们真是有缘分,这次你上昆仑山是不是找那些狐狸师妹?”
    我说:“不是的,我这次上山主要的是找雨夜。”
    接着我就把事情的大概又说了一遍,涂旭说:“真是太好了,我们一起去昆仑山,拜见一下那些狐狸师姐。”
    我们这一下子亲近了不少,立马成了兄弟,之后涂旭就不顾其他人了,一个劲的让我讲关于狐狸的事,我一边讲,两个人一边喝酒,讲到开心时,就哈哈大笑,讲到伤心处,就哇哇大哭,一直喝的什么也不知道。我想其他人肯定把我们当成了疯子。到了第二天醒来一看,自己在宾馆里,头像裂开了一样疼,这时阿宝过来了,我赶紧说:“昨天我是不是喝醉了?”
    阿宝说:“是呀,昨天你和那个富二代跟疯了一样,提到什么莲花仙子,和狐狸精什么的,你就在那里痛哭,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劝你们俩,最后你们喝醉了,我们就把你们弄到宾馆来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酒后失态,酒后失态,我那个涂旭兄弟哪里去了?”
    我刚说完,就有一个人进来,一进来就喊着东哥,我一看正是涂旭,涂旭走到床前,一下子拉住我的手说:“东哥,我很长时间没有这么开心了,咱们弟兄相见真是缘分,而且还是两辈子的缘分,我要是不来昆仑山,我们一辈子也见不到。”
    我点点头说:“是呀,我们这个真是缘分。”
    第一七九章 劫匪
    我们说着话,姝儿和娜莎她们也来了,听过介绍我们才知道,姝儿真是不简单,一身的武艺,是一个高手,驾驶和射击样样拿手,他是涂旭家的老爷子专门请来保护涂旭的。姝儿进来说:“少爷,那些装备,我已经帮你买好放在车上了。”
    涂旭说:“叫什么少爷?以后叫哥。或者直接叫名字。”
    姝儿说:“是、少爷。”
    涂旭说:“又来了,叫哥,叫旭哥。”
    姝儿一下子红着脸,叫了声旭哥,涂旭说:“这还差不多。”接着转身对我说:“东哥我们一会去买衣服去,装备我都让姝儿弄好了。”
    我说:“买什么衣服?”
    涂旭说:“东哥,我们去买防寒服,你们这身衣服去唐古拉山肯定是不行,我们得买点防寒的登山服。”
    我说:“那、那些得用很多钱。”
    涂旭笑着说:“东哥,你们去挑着买就可以了,咱们不差钱。”
    我点点头说:“好吧,那谢谢兄弟了。”
    涂旭说:“东哥你这是拿我当外人了。”
    就这样我们跟着涂旭买了专门登山的防寒服,买了衣服之后,我们就出发了,这个车上有定位系统,我们不怕走错路,经过了一天的路程,我们到了敦煌,在敦煌住了一夜之后,我们直接朝着西去,直奔唐古拉山口,这时的景色完全变了,周围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草原上的风,刮的很厉害,常年的高寒和大风,让这里根本无法生长高的树木,只有低矮的草,一望无际的草甸,绿油油的。而在南边是一座座隐隐约约的雪山,据说我们的下一站是且木古城,到了那里就可以休息了,姝儿在前面开着车,忽然对我们说:“后面有四辆车一直跟着我们,这个有点不对劲。”
    我回头透过玻璃一看,果然有四辆车,这四辆车是丰田越野车,四辆车不紧不慢的跟着我们,这时涂旭朝后看了看说:“那个没有啥,可能和我们一样,去唐古拉山口的。”
    姝儿说:“不对,有点不对劲,这四辆车没有车牌,而且他们鬼鬼祟祟的,好像一直在跟着我们,旭哥、老爷子在家里就吩咐你,财不外露,你就是不听,这回惹上了劫匪,有点不好办了。”
    涂旭说:“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一出敦煌,这四辆车就不紧不慢的跟着我们,不信我下公路到草原上给你看看。”
    说着话姝儿一打方向盘,就到了草原上,草原十分的平整,如同地毯一样,一望无垠。我们的车在草原上跑起来一点都不颠。我们的车一拐到草原上,那四辆车也拐弯到了草原,姝儿说:“你看他们追来了,一定是劫匪。”
    涂旭说:“他们坐的是日本驴,我们这个可是马,姝儿开快点,把这几辆车甩掉。”
    姝儿一听当时就踩油门,汽车在草原上飞驰起来,那四辆车一见我们跑,就加速跟过来,就这样我们的车在前面跑,而劫匪的车在后面追。我们的车虽然快,但是吃在对道路不熟悉的亏,而那四辆越野车对草原是相当的熟悉,他们很快超过了我们,想把我们的车逼停,一停车我们就凶多吉少了,我们哪能停车,姝儿的驾驶技术好,左躲右闪的,他们始终追不上,我们跑了一段时间,只见一辆越野车超过我们,车上的玻璃打开了,从玻璃里伸出一只步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在前方驾驶的姝儿,我大叫:“姝儿小心,他们有枪。”
    我的话刚说完,那支枪开火了,一道火光打在了车玻璃上,砰的一声巨响。我的心当时一紧,这么近的距离,打到车里,肯定会惨不忍睹。这时我惊奇的发现我们的越野车没有事,居然是防弹形的。姝儿看见车停在前面,想继续开枪,当时猛的一打方向盘,直接朝那辆车的屁股撞上去,猛烈的一撞,丰田车屁股上的保险杠被撞的粉碎,那辆车上的枪手,本来看见我们跑,想伸出脑袋,用枪打我们的,被猛烈的一撞击,直接从车上摔下来。不过他的生死我们管不了,现在得赶紧跑,因为这时后面的劫匪也开枪了,子弹打在车上叮叮当当的响。
    姝儿一边驾驶汽车,一边说:“在车后的一个包里有枪,快点拿出来。”
    我坐在最后面的,听姝儿说话,朝后一看有一个很长的包,我赶紧打开一看,好家伙这里面感情是枪,有一支和五六式差不多的步枪,和三把六四式手枪,我把手枪递给涂旭,涂旭说:“东哥你递给我没有用,我不会用这玩意,还是你用吧。”
    我说:“这支枪你留着防身,我喜欢这个大家伙。姝儿你开稳一点,我要准备打兔子了。”
    说着话我就把那把枪递给涂旭,把步枪拿在手里,朝娜莎她们看看,她们满脸惊恐,我说:“你们不要怕,一会把头趴低一点,别让子弹伤着,我来对付他们。”
    阿宝说:“东哥你会开枪?”
    我说:“用过这玩意,还行。”
    我看着手里的枪,一阵欣喜,这把枪确实是五六式步枪,能买到这样的枪,说明姝儿的能量很大,我拿过一个十发的弹夹,安在枪上,然后打开保险,对涂旭说:“兄弟你这车的玻璃怎么打开?”
    涂旭说:“东哥你按旁边的那个按钮,就可以升降玻璃。”
    我一听就按按钮,玻璃慢慢的降下来,我把枪伸出玻璃,这时的车在风驰电掣一般的跑着,那四辆车在后面追着,我就要开枪,这时姝儿在前面说:“东哥你开枪的时候别打人,不然以后会惹麻烦的。”
    我说:“不打人我打什么?”
    姝儿说:“你打轮胎,瞄准轮胎打。”
    我说:“知道了。”
    于是就瞄准一辆车的轮胎,勾动扳机,啪的一声枪响,由于地面不平,这一枪跳弹了,我说:“姝儿把车开稳一点,不然我打不中。”
    姝儿说:“前面到沙漠了,想不稳都不行,大家坐好,要过一道坎了。”
    我一听赶紧坐好,这时车一下子剧烈晃动,接着又平稳起来,我看见我们的车子行驶在松软的沙子上。车子虽然慢了一点,但是平稳多了,我朝后望去,两辆车子并行着朝我们追过来,我举枪瞄准一辆车子的轮胎,勾动扳机,这次砰的一声,一辆越野车的轮胎中弹,那辆越野车失控,车上的人紧打方向盘,但已经晚了,直接朝着旁边的那辆车撞过去,两辆车一下子撞在了一起,一下子失去了动力,接着车子冒起了烟,车上的人赶紧往车子外跑,最后的一辆车从后面,直接抄过来,砰砰砰的朝我们这里开枪,我只好把自己缩在车里。我们的车在沙漠里十分的有劲,后面的那辆车看见追不上我们,我们的手里又有武器,于是就放弃了追赶。我们的车摆脱了劫匪,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车子继续往前走,我说:“姝儿,我们这是往哪里走的?”
    姝儿说:“看定位我们应该沿着沙漠的边缘走的。”
    我说:“我们现在能回公路吗?”
    姝儿说:“不行,劫匪对我们恨之入骨,我们回公路,他们正好可以报仇,我觉的我们应该在前面住一夜,然后在再回公路,这些劫匪,应该不会夜晚冒险追我们。”
    我说:“行,我们现在听你的。”
    就这样我们的车往前走,走了大概有几十里路,这时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这里四周全是沙洲,在我们的前面是一个大沙丘,在沙丘的前面好像有一堵墙,很长的墙,这个墙好像在阻止沙丘往前进,在沙丘的前面好像还有房子。这时姝儿喊道:“快看,前面有房子,我们今天可以到那里的人家家借住一晚了。”
    这时涂旭说:“行,就住在那里,今天我们有地方吃烤全羊了。”
    姝儿说道:“你还说,都是你买全羊的时候露富,我们才叫劫匪盯上的。”
    涂旭听了赶紧说:“这不是想让你尝尝烤全羊吗?”
    姝儿说:“我看是你想吃烤全羊了吧?”
    我说:“过去的事就不提了,我们提烤全羊的事,这个讲究烤的外焦里嫩,酥脆绵软可口,最好有孜然和香料。”
    涂旭听我说到这里,就高兴的说:“东哥我一听你就和我一样,是一个吃货,这个烤全羊我喜欢,今天就要在沙漠里享受一场大餐。”
    有吃的总是令人愉快,想想那个孜然羊肉,味道让人口水直流,我们的车很快到了那个村里,下车之后,我们看了看,感到一阵失望,这简单的几排屋子都是沙土做成的,已经被风吹的只剩下屋框了,早就没有人居住了,我们往前走了走,看见很高的一座房子,那座房子没有倒,不过已经快被沙吞没了,因为后面有个小山丘,把房子吞了一半,在离房子有五六百米的地方,是一道防沙墙,但是已经倒塌的乱七八糟了。
    第一八零章 沙漠之夜
    我们来到大房子前,发现大房子上有字,当时感觉很奇怪,就赶紧过去看,发现这里的木门竟然没有损坏和腐朽,我想应该是沙漠特殊的气候造成的,我们拂去尘沙,看见那个上面是一个红五角星,字大体的可以看清,上面写的是防沙治沙仓库,我明白了这个是以前的防沙治沙点,后来受沙漠的侵袭,这个地方就荒废了,门上没有锁,看样子里面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我们打开门,进去一看,这里面已经落满了尘沙,一堆堆的有东西,仔细一看,这些都是木材,可能是外地运来,留着做饭用的,在墙上写着最高指示啥的。这个一看就知道,是那个激情年代的产物,我们一看有木材,这下好办了,可以美美的吃一顿烤全羊了。
    我们决定就在这里过夜,于是就在车上把东西拿下来,正往下搬东西时,忽然传来一声悠扬的狼嚎声,声音在这荒凉的沙漠里,显得特别的凄凉,在大漠里草原狼,是非常常见的,涂旭听到狼嚎声,兴奋的说:“我们去打狼怎么样?”
    姝儿看了涂旭一眼说:“你的枪法准吗?到跟前能打着就不错了。”
    涂旭一听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把身上的枪放在了车上说:“我不会打狼,但我会烤狼肉,烤的可香了。要是有机会,我一定烤着给你吃。”
    姝儿笑着说:“我看你是没有机会了,刚才的狼叫是孤狼,恐怕那头孤狼不会来找晦气了。不过以防万一,你还是把枪拿着吧。”
    涂旭说:“枪有啥好的,姝儿我对你说,我还是喜欢用刀,从小我就立志做一个刀客,行侠仗义,快意恩仇,我当年也是练过的。”
    姝儿哈哈大笑,笑完了说:“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老爷子早就说过,你才大志疏,杀只鸡都杀不了。”
    涂旭说:“我给你说,别看不起我,我还是有两下子的,要不我耍两招,让你见识一下,让人看看我涂大侠的风采。”
    说着就拿出一把蒙古马刀,要在那里耍,姝儿说:“我的涂大少爷你就省省心吧,别伤了自己。”
    涂旭说:“你这是看不起我的涂家刀法。”
    姝儿说:“看的起,看的起,以后有你用你涂家刀法的时候。”
    涂旭洋洋得意的说:“这还差不多。”接着对我说:“东哥你看见这把刀没有?用进口钢打造的,刀背砍,刀刃薄,看以砍硬茬子。”
    说着话抽出马刀,我一看马刀寒光闪闪,确实是一把好刀,寒光闪闪的,刀尖弯曲,刀柄也下弯着,和普通的匕首不一样,我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蒙古刀,电视上说蒙古骑兵用弯刀的原意,骑兵冲击的时候,将弯刀平托,刀刃向前,借助马的速度推劈向敌人身体,由于弯刀有很好的曲度,接触敌人身体瞬间沿刀刃的曲面滑动。所以可以连续的接触敌人身体,切割力也就相应增加。而且在劈到坚硬的铠甲时也不易被震飞脱手。相对而言直脊刀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要达到弯刀的效果,直脊刀要用更大的力量才行。但是同样重量的直脊刀的长度要比弯刀长,所以作用距离要远。徒步格斗还是直脊刀有优势。弯刀的优势在于速度,骑兵不能丧失速度。
    看着这把镶嵌着银饰的蒙古刀,足以让人怦然心动,涂旭说:“喜欢这把刀,我就把这把刀送给你。”
    我说:“君子不夺人所爱,你留着练你的涂家刀法吧,比起弯刀,我还是喜欢步枪,这个步枪可以让我们的手臂无限的延伸到很远,把远处的目标打中。”
    涂旭笑着说:“东哥你的枪法,小弟我真是佩服,你肯定是枪王转世,百发百中,百步穿杨,不过枪法再好,也有没有子弹的时候,这种马刀我弄了三把,我一把,你一把,姝儿一把,我们留着防身用,阿宝和娜莎他们,我保护就行了。”
    我说:“好吧,我喜欢刀。”
    说着话我就接过来马刀,确实是一把好刀,不过比起直刃的马刀,就是短了一点,我把马刀送回了刀鞘,然后挂在了腰上。这时阿宝要把枪放回车上,我说:“阿宝你这把枪留在身上吧,留着保护娜莎和娜琳,防止坏人摸上来。”
    阿宝一听就把枪收起来,别在腰上,我们把在敦煌买的整只羊搬下来,然后抬着到了那座废弃的仓库外边,把仓库里的木材搬出来,先点上一堆火,然后等着火熄灭,火现在不能烤,着个差不多才能烤,所以点着火之后,我们就在地上铺上东西席地而坐,看着落日,落日下的沙漠是瑰丽的,如同披上了一件绚丽的霓裳。小沙包向阳的一面,是一片耀眼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背阴那面,是一层奇异的金绿色。大漠宛若一个柔美的婴儿,伴着阳光转动的节奏,用光和影的变幻取悦着人类。这就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惊世骇俗的奇景。
    实在是美的让人无限遐想,但这个大漠却又无比的凶险,我又觉的有点荒凉可怕。木头火已经着的差不多了,这时天上的落日也没有了,剩下最后一眼荒凉的黄色之后,就整个的天黑了,这时涂旭把全羊已经架上了,这时涂旭说:“全羊篝火,现在就缺跳舞唱歌了,东哥你真不行就来一首?”
    我说:“得了吧,我这个嗓子五音不全,怕把狼引来。”说完这话我就觉的不对,在这个荒凉的大漠,我怎么提狼这件事,于是就说:“呸呸呸,我这个臭嘴,怎么提起了狼,算我没说,算我没说,这个歌我真不会唱,讲能歌善舞非娜莎和娜琳不可,她们都会。”
    涂旭一听就说:“对呀,娜莎和娜琳是少数民族,唱歌跳舞应该样样精通,来、你们起来,唱歌跳舞助助兴。”
    娜莎和娜琳一听,就落落大方的站起来,在篝火旁唱歌跳舞,她们的歌声甜美,舞步优雅,十分的好看,这时气氛已经起来了,姝儿也跟着跳起舞来,姝儿身材修长,跳起舞十分的好看,阿宝这时站起来和娜琳对唱起来,我和涂旭一边烤着全羊,一边听他们唱歌跳舞,十分的惬意。
    这时的全羊烤的外边的皮已经变黄了,往火上兹兹的滴着油,顿时一股羊肉的香味就弥漫开来,这时涂旭先是用小刀把羊肉划开,然后拿出一只小碗,用一个小刷子蘸着东西,顿时一股孜然的味道弥漫开来,孜然这个东西具有醒脑通脉、降火平肝等功效,能祛寒除湿,理气开胃,祛风止痛。对消化不良、胃寒疼痛、肾虚便频、月经不调均有疗效,是一味药材,更是一种烤羊肉不可缺少的好东西,不但可以祛除羊肉的膻味,还能增加羊肉的可口度,不然凡是烤羊肉串的都是加孜然。
    这时涂旭一边刷调料一边说:“东哥我今天烤的是胡羊肉,也就是以前西域特有的羊,烤出来的羊肉,这个调料里加的是孜然、盐巴、姜椒、革拔。慢慢的烤,烤的外焦里嫩,香酥可口。吃起来更是味道绝佳,这只羊可是我专门挑的,绝对的好吃。.南宋诗人陆游吃过胡羊肉后,写下著名诗句“东门彘肉更奇绝,肥美不减胡羊酥”,称赞胡羊肉酥软浓香,宋仁宗品尝后,叹谓其“味果甘脆”。因而时人重之,曰:“宜惹宋仁宗夜半之思也。”不过咱们在这里烤出的羊肉,肯定比他们的更好吃。”
    确实烤羊肉的香味,让人闻着就流口水,烤全羊的有些地方,已经焦黄了,浓郁的香气,一阵阵的传过来,这时涂旭说:“东哥,让他们跳舞,咱们先尝尝这个羊肉的味道。”
    其实烤肉这个东西就应该现烤现吃,这样吃起来,味道才特别鲜美,涂旭用小刀割下来一小块羊肉,然后再一分为二,装在两个小盘子里,我们一人一个盘子,然后给我一把小叉子,我用小叉子叉起羊肉,咬了一口,顿时一股羊肉特有的香味,夹着孜然、香料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了,浓郁的香味,让人胃口大开,觉得这个东西能把人身体里隐藏最深的馋虫勾上来。
    我尝了第一口,接着就把剩下的一口吃下去,在嘴里使劲的嚼,越嚼越香。涂旭说:“东哥这个胡羊肉不错吧?我可是专门学过这个东西。”
    我说:“味道真的不错,你一个公子哥怎么会学这个东西?”
    涂旭笑着说:“我爹不管我,我又不差钱,所以就想着吃,这个胡羊肉我在内蒙吃过,一吃就忘不了羊肉的味道,于是我就跟着烤羊肉的学,那个人看我心诚,就把调料给我,并教我烤羊肉,看火候。”
    我点点头说:“真好,你有一个好爹,我很好奇,你爹是干什么的?”
    涂旭摇摇头说:“东哥这个我不能说,你就别问了好吗?”
    第一八一章 遇狼王
    当时就因为没有问下去,以至于后来我和涂旭分开的时候,连他是哪里人都不知道,当时感觉那些是涂旭的隐私,没有放在心上,这时姝儿大声的说:“好呀,凃大少爷,我们在这跳舞给你看,你倒是自己端着盘着先吃上了。”
    我一看心里窃喜,涂旭端着盘子,里面的羊肉还没有来得及吃,我想看看涂旭怎么说,没想到涂旭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哪有,哪有呀?这个不是刚弄下来给你先尝尝的吗?你这一路保护我,劳苦功高,我怎么能先吃哪,给你先吃是必须滴。东哥你说是吗?”
    我一听赶紧把头转到一边,装作没有听见,这个家伙说假话也不怕噎着。我转头看着沙漠,发现沙漠的远处有很多星星,就在沙地上,发出绿莹莹的光芒,我在想这些星星会不会是沙中的宝石?沙漠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也是神秘的,我看了几眼,就没有当回事,继续坐下来,等着涂旭把烤全羊弄好,别说涂旭虽然是富二代,但是没有一点架子,让人感觉他就是一个熟悉的兄弟,可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那种兄弟,烤羊肉弄的非常好,涂旭把羊肉一块块的割下来,然后放在小盘子里,让我们吃,他从包里拿出了三瓶小瓶的北京二锅头,递给我和阿宝说:“如此良辰美景,值得我们庆贺,来,醉酒当歌,让我们享受这沙漠里的美景。一边喝酒一边吃肉,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我好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接过北京二锅头,涂旭又递给阿宝一瓶,然后说:“这个可是真正的二锅头。这个二锅头可是有由来的,这个蒸馏出来的酒,第一锅流出来的不能喝,这个只能造醋,第二锅头里接出来的酒,是最好的酒,所以就叫二锅头。这个酒喝了不上头。”
    我打开酒瓶,一股辛辣之气直冲鼻子,辛辣之气中带着一股酒味特有的芳香,这时涂旭说:“来,东哥、阿宝,咱们兄弟几个在一起是缘分,来,一起喝酒吃肉。”
    说着话先干了一口,我也拿起酒瓶,对着嘴就来了一口,顿时觉得一团火从上而下,整个的心里舒坦极了。就这样我们几个人喝起酒来,酒这个东西,说好的,可以解忧愁,暖身子,祛寒气,能通四肢百骸,让人全身温暖,但是坏处也是有的,可以兴奋人的神经,让人得意忘形。
    喝着酒有点醉了,我们几个就有点得意忘形了,在那里嚎起来,唱起了那个粗犷调子,“.......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好酒好酒好酒。”
    迟志强的酒神曲,唱起来就是让人心血澎湃,唱着唱着,我又朝沙漠里望去,我看见那些绿幽幽的沙漠宝石居然越来越近了,这些宝石难道自己会走不成?我看到这里忽然意识到不对,这些宝石都是双的,那个光亮从前见过,我这时一下子酒醒了一半,这个眼睛怎么像狼的眼睛,不是一只,而是很多只。我大叫:“坏了,有狼,有许多只狼朝我们这里跑过来。”
    我这么一说,当时大家的酒就醒了,他们一下子坐起来,朝四周望过去,姝儿经验丰富,当时把身上的枪拔出来了,朝着我们大声的说:“不好,我们有麻烦了,这个是一群狼,肯定是我们烤羊肉的香味,把这一片的狼,给招来了。”
    姝儿刚说完这话,这时就传来一声凄厉的狼嚎,接着狼嚎声起伏,一只接着一只的在那里叫,周围的沙丘和沙漠里,到处是狼,我听着心惊起来,这个是一群狼,我们今夜有麻烦了。这时我看见远处有两个黑影,朝着我们跑过来,虽然是黑夜,但是狼的眼睛出卖了它们,我知道这两个是侦查兵,事先来侦查的。这些狼是狼群里,身体强壮,而地位低下的狼,主要负责侦查和捕猎。
    狼群是一个群居性高的动物,一个大狼群当中有一个狼王,这个狼王也叫头狼",头狼就是狼群的领导,一般迁徙,抢夺领地或捕猎时都是由头狼领导的。在捕猎的时候,头狼的眼睛里注视的,那就一定是第一目标,其他的狼领会以后就会按习惯各自寻找位置及进攻路线,发动突袭。
    我们这时一定被头狼盯上了,那两只狼在我们的车子周围停下了,蹲在那里看着我们,我把枪举起来,准备瞄准,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悠扬的狼叫声,这个声音和那些狼嚎与众不同。像是在发布什么命令。果然那两头狼,听见叫声之后,一下子从地上起来,接着绕着我们小跑起来,越跑距离越近,这一招我在东北见过,这是试探虚实,想看看我们这块骨头,好不好啃,如果是块软骨头,它们直接就会上来把我们撕碎,如果是硬骨头,那就听狼王的调遣。
    两只狼悠悠的朝我们而来,像是奔着我们而来,又好像是在散步,游离在来与不来之间,我心想少给我来这套,我可是一个硬茬子,想到这里,我举起手里的步枪,打开保险,把枪座抵在肩膀上,眼睛三点一线的瞄准,运气瞄准,我枪的准星把一头狼套在里面,屏住呼吸,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响,枪的后坐力把我的身子往后推了一步,可能是这些日子太苦了,体重减轻,经不起后坐力的冲击。
    枪响之后,一头狼中枪,睡在地上哀嚎,这时我正要举枪瞄准第二头狼,就听见远处又是一声狼嚎,那头狼转身就跑。根据我的经验,狼群这回要进攻了。果不其然,远处的狼嚎声又变了,这次的叫声是激昂的叫声,声音的变化,意味着狼群的命令变了,果不其然,狼群里的狼也跟着叫起来,此起彼伏,到处都是,接着四周绿幽幽的眼睛,朝着我们这里围过来,狼的疯狂是最可怕的疯狂,它们嚎叫着,朝我们扑过来,我大声的说:“快跑,进仓库,我们在这里不是狼群的对手。”
    我说着就朝狼群放了两枪,狼群里发出两声凄厉的惨叫。可是我的枪声没有让狼群停下脚步,它们的速度很快,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根本就不怕死,我和姝儿断后,朝着狼群一边开枪一边后撤,我枪里的九发子弹很快就用干净了,现在有些后悔,早知道有这么多的狼,我们就把子弹袋拿来了。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我们现在到仓库里就安全了。
    幸好我们离仓库近,很快就回到了仓库里,到了仓库里把门一关,我们总算松了一口气。把门关上之后,这群狼就到了仓库的跟前了,在火光的照耀下,我看清楚了这些狼,这些狼比较高大,是典型的草原狼,毛色棕黄,眼睛闪着凶狠的光芒,这些应该是公狼,因为草原上的公狼,比母狼大百分之二十。这些狼显然比后面的狼大,狼群到了仓库的跟前,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坐在那里,眼睛看着仓库,半眯着眼。
    它们好像并不着急,觉得我们早晚是它们腹中的肉,这个门有插销,我们插着门,它们有门挡着肯定进不来,我让阿宝点上火,屋里黑咕隆咚,看着瘆的慌,总感觉有东西在黑暗处盯着我们。火点起来了,屋子一下子亮起来,在亮光的照耀下,觉得安全多了。
    草原狼并没有因为屋里的火光而离开,这种狼是灰狼的一个亚种,机警、多疑,形态与狗相似,体型比北美灰狼瘦小,其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它们狡诈、勇敢、机智、凶残、雄心,有十足的耐性对付猎物。
    我正看着这些草原狼,忽然又是一声特别的狼嚎,这个声音我听的出,和别的狼不同,这时有些狼听见声音之后就离开了,我感到很奇怪,这些狼为什么离开?就在这时我看见远处跑来几头高大的黑狼,这些黑狼的毛比较长,显得头部比一般的狼大,眼睛里眨着凶狠的光芒,这些狼显然是狼群里首领级的,在它们的后面跟着一头高大的白狼,这头白狼,比那几头黑狼还要高大,白狼浑身雪白,眼睛里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光芒,它始终是高高的昂着头,眼睛看着前方,我忽然发现在白狼的身上,有一股王者之气,这种气质在大黑、二黑和小黑的身上都出现过。
    这种王者之气可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狼王特有的,白狼朝前走了几步,然后就坐在那里,四平八稳的坐在那里,眼睛平视着前方,给人一种压迫感。这时有一头狼朝着火堆走过去,我感到有点奇怪,狼不是怕火吗?怎么会有一头狼,到火堆前烤火?难道是要把自己烤了,贡献给狼王?那头狼围着火堆转,吱吱的叫着,好像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却不敢上前,我来了兴趣,仔细的一看,发现狼对火上的一件东西感兴趣。
    第一八二章 狼的计谋
    那头狼围着火堆转,我看了一会发现了问题所在,原来这头狼对烤羊肉感兴趣了,烤羊肉我们吃了一半,然后狼来了,烤羊肉就放在火上,由于羊身上的油,让火燃烧起来,狼想吃羊肉,却怕火不敢近前。这时一头黑狼朝着那头狼叫了一声,那头狼朝着羊肉就扑过去,一咬咬住了羊肉,羊肉在火上烤着,热的厉害。狼哪能受的住,它咬着羊肉,一下子拖下来,羊肉把狼烫的打了几个滚,嘴里发出呻吟声,我心想怪不得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狼为了食物也不能脱俗。
    没想到狼在地上爬起来之后,叼着那半只烤羊,直接朝着白色狼王跑过去,夹着尾巴,一副献媚的奴才相,到了狼王跟前,前腿趴下,把食物板板整整的放在狼王的面前,狼王轻轻的哼了一声,那头狼慢慢的退回去。狼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群体,叼羊肉的狼是一头公狼,一般情况下,公狼长大之后,一个是被赶出狼群,成为孤狼,一个是挑战狼王,成为新的狼王,一个是接受狼王的领导,成为一个低头顺民。
    其实这些看着很残酷,但是这个完全是为了狼群的繁衍生息,只有最强者的基因才能延续,狼王一旦老了之后,同样也会被新狼王赶出狼群,成为一个可怜的孤狼,在寂寞中死去。我看着狼王始终是那么高傲,甚至没有看底下的那头狼,只是哼的一声,狼就毕恭毕敬的退下去了。
    接着狼王开始享用烤羊肉,狼王的头是高昂的,只有吃东西的时候,才会低下来,它轻轻的咬了一口烤羊肉,好像一下子被烤羊肉的味道吸引了,狼眼里分明是一份喜悦,这种喜悦,我从大黑、小黑和二黑的眼睛里看见过,它们喜悦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过那份喜悦时间持续的很短,接着就恢复了威严的神情,和王者的风范,这时阿宝过来了,对着我说:“东哥擒贼先擒王,我的枪里还有几发子弹,我把枪给你,直接把狼王打死,这个狼群就乱套了。”
    我说:“好,我的枪里没有子弹了,正好用你的枪。”
    说着我把枪拿过来,打开保险,在门缝里瞄准狼王,现在狼王正对门缝,在那里享受着美食,只要我一开枪,就可以一枪结束这只狼王的性命。可是就在我扣动扳机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大黑、二黑和小黑,它们在我的眼前晃动,那个神情和狼王有几分神似,爱屋及乌,我有点下不了手,枪口微微的颤抖,我努力的把自己拉回了现实,对着自己说,’面前的这个狼王,就是一头沙漠里的野兽,和大黑它们没有一点关系,只要打死它,我们就可以解围了。
    想到这里我一咬牙,心里想我把枪口往上调一点点,生死有命,结果不管怎么样,都是天意。于是我把枪口往上调了一点点,虽然这只是一点点,但是子弹发射出去之后,弹道和轨迹就完全变了。
    我的心里此时很矛盾,既想打死狼王,又想放过它,砰地一声枪响,这时狼王正巧低头吃肉,结果子弹一下子擦着狼王的身子飞出去了,狼王当时一愣,接着我就看见一道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眼前的黑狼还没有反应过来,白狼王就已经没有影了。我这一枪没有打死狼王,却把几头高大的黑狼给惹毛了。这几头黑狼不用说,它们就是白狼王的护卫,它们朝门口冲过来,这些黑狼的脸比普通的草原狼宽,这样一来,显得嘴更大,牙更长。
    这一枪没有打死白狼王,我的心里有些后悔,放虎归山遗祸无穷。几头黑狼上来了,我这时再也没有了顾忌,直接朝着黑狼开枪,砰砰砰三枪打出去,有三头黑狼中招,躺在地上哀鸣,这时传来一声狼嚎,几头没有打死的黑狼,转身就跑,其他的狼也跟着逃跑,我知道这个声音是狼王发出来的,这些狼听见狼王的命令直接逃走。
    一会的功夫,仓库周围的狼就跑的干干净净的,我心里奇怪,难道我们打死了三头狼,狼群害怕全部撤退了?好像没有那么简单,这个也许是一个阴谋。这时涂旭一看狼群跑了,高兴的说:“东哥你果真是枪法高明,枪枪命中,狼群跑了,外面的那三头狼,好像也快死了,正好我出去,练一下我的涂家刀法,把那三头受伤的狼宰了,我们在外面享受这个美丽的草原之夜。”
    说着就要开门出去,我一下子拦住了涂旭说:“慢着,我们不能出去。”
    涂旭说:“为什么不能出去?难道我们害怕那三头半死不活的狼不成?”
    我说:“不是的,狼这种动物,最是狡猾凶残,它们的报复心理极强,何况这些狼里,还有一个狼王,我想它们不会轻易的就走,这个时候,应该在某个地方潜伏起来,等着我们出去,然后一下子冲出来,把我们撕得粉碎,这样就可以报仇了。”
    涂旭说:“真的假的,我虽然吃过烤狼肉,但是没有打死过狼,我知道的少,东哥你可别骗我。”
    姝儿说:“这些当然是真的,谁像你才大志疏,有个有钱的老爷子,就不好好读书。”
    涂旭说:“好吧,我相信就是了,反正狼群也进不来,我去睡觉了,等狼群走了,外面的那三头狼,谁也别给我动,留着我练涂家刀法。”
    我笑着说:“行、如果狼群真的走了,剩下的这几只肯定给你练涂家刀法,我们正好也见识见识。”
    涂旭说:“那说好了,到时候我练出彩,你们一定要给我喝彩。”
    我说:“行,你就去睡觉吧,我们在这里看着狼群。娜莎、娜琳、姝儿你们都去睡觉吧,我和阿宝在这里看着。”
    姝儿说:“不行,我不去睡觉,我是涂大哥的保镖,我得在这里看着。”
    我说:“这里有两个男人就行了,你还是去休息吧,明天还得给我们开车。”
    姝儿说:“东哥你怎么看不起人,我的体力不比你们差。”
    我说:“好吧,你就在这里守着吧。”
    我说完就朝着门外看过去,大漠里是一色的荒芜,月华如钩,虽然不是太明亮,但是依然可以隐隐约约的看清大漠,远处是一座座的沙丘,在暗夜里,给人一种神秘感,那些沙丘背后好像藏着东西,我有这种感觉。
    这时远处跑来了两头狼,这两头狼一路小跑,晃晃悠悠的朝我们这里跑来,这一次很谨慎的样子,不像上一次一样,这两头狼,跑到离我们不远处,鬼鬼祟祟的朝沙丘后面躲,一会的功夫,又在不远处的一个土墙后面出现,如此反复的来回几趟,发现我们没有开枪,胆子大了起来,又朝着我们走近了几步,然后蹲在那里,眯缝着眼睛,好像在睡觉,但是这些是假象,它们半眯着的眼里透出了狡诈的光芒,显然不是在那里睡觉。
    我看见它们嚣张的样子,就把枪举起来,想给它们一个下马威,让它们知道我们的厉害,瞄准之后,扣动扳机,咔啪一声,没有射出子弹,我心里当时就明白了,枪里没有子弹了。没有子弹就意味着我们对眼前的这两头狼无能为力。
    这时那两头狼坐了一会,然后又朝前走了几步,接着再蹲下,然后半眯着眼,看着仓库的门。我知道它们会越来越近,这时地上的那三头黑狼,一头已经死了,僵硬的躺在那里,另外的两头黑狼发出悲鸣声,那两头狼在那里也回应起来,好像在交流,不过说的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它们交流完之后,两头狼又朝我们近了一步,我看清楚了它们的模样,它们身上是棕黄色的毛,夹着灰毛,和东北的灰狼有点不太一样,身子比灰狼更加的修长,这样的体型让它们更善于奔跑。
    它们伸着舌头,嘴里露出尖尖的狼牙,它们坐了一会,然后又小跑起来,在我们的不远处转着圈,黑夜的沙丘里好像还不时的发出狼嚎声,这两头狼肯定是受那个狼嚎声的指挥。那两头狼更加大胆,朝着我们的门口径直走来,可惜我的枪里没有子弹,只能任它们这样肆意的挑衅。
    我把手里的枪递给了阿宝,然后把我的马刀拿出来,现在只能用冷兵器解决问题了,两头狼这时已经到了屋门口了,它们朝着里面看了看,和我来了一个对眼,狼伸着舌头,在火光的印照下,显得血红,它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狼的眼神是可怕的,它们在对敌人发起攻击前,目光永远是注视着自己的敌人,透露着仇恨,冷酷,残忍,死亡。这种眼神有时候军人也会有,当一个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变故后拥有了狼的野性,狼的狡猾。
    我们现在到了危险的时候了,从狼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今夜狼群绝不会和我们妥协。
    第一八三章 狼哭秘事
    两头狼不再害怕,而是大大方方的到了门前,用眼睛死死的看着我们,我想用刀给狼来一下子,可是刀子太短,根本够不到。这时两头狼同时发出狼嚎声,这个是在通知狼群没有危险了。狼是聪明的动物,有人甚至说过,如果人类毁灭之后,最有可能统治世界的就是狼和老鼠,适者生存,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凄凉的狼嚎声,让涂旭他们一下子惊坐起来,涂旭说:“怎么了?”
    我说:“狼群又要进攻了。”
    涂旭说:“来的正好,正好试一下我的涂家刀法。”
    姝儿说:“我的涂大少爷你能不能不惹事?你要是伤着碰着了,我怎么跟老爷子交代?”
    涂旭说:“我的事不用老爷子管,从小到大,就不给我一点自由。姝儿,我今天要保护你。”
    涂旭还要说什么,姝儿说:“你自己把自己保护好,就谢天谢地了,别说了,狼群上来了。”
    这时黑乎乎的来了一片,没有威慑狼群的东西,狼群不再害怕,一下子都上来了,这时外边的火光暗了下来,屋里的火光也暗下来,我对着娜莎说道。“快往火里添柴,屋里的火不能熄灭。”
    娜莎她们往火里添柴,这个事不用我们管了,一会的功夫火就着了起来,我们眼睛透过门缝,看见这些狼,在头前的还是那些棕黄色的草原狼,后面的是那几头黑狼和白色的狼王。头前的草原狼跑过来之后,就把那三头被枪打中的黑狼围住了,好像经过训练的部队一样,默默的把三头黑狼围成了一个圈,这时白狼王和那些黑狼来了,草原狼主动的让出一条道,白狼王在黑狼的护拥之下,到了三头黑狼的跟前。
    我想看看它们怎么处理那头死狼和两头奄奄一息的狼,只见白狼看了两头狼几眼,那两头奄奄一息的狼,发出悲鸣声,声音不大,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这时白狼的嗓子里发出两声声响,上来两头黑狼,那两头黑狼上来之后,在受重伤的黑狼身上舔起来,它们的动作是那样的轻柔,仔仔细细的把狼身上的血迹,全部舔干净,我看着狼的友爱,心里一阵说不出的滋味,狼不是人,却有情有义。
    我看着狼正想着它们下一步该怎么办,会不会想办法救这两只狼的时候,地上的那两只狼发出绝望的狼嚎声,那个声音和哭差不多,狼会哭泣这件事在东北的时候,就听说过,那件事是在东北的时候唠嗑听说的,唠嗑是我最喜欢的事,在东北闲着的时候,除了和青莲她们打牌聊天外,没有少跟一些老头唠嗑。
    其中一个当年的知青,姓王,他早年来这里做知青,后来和屯子里的一个姑娘好上了,就没有回去,他那天给我讲了一个关于狼哭的故事,他说:“狼这个东西悲伤的时候会哭,和人一样的哭,我当年上山下乡的时候,就见过狼哭,那个哭声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一九六五年我们响应号召,上山下乡,我那年十七岁,就和同学一起来到了北大荒,我们所在的地方有一条河,河的两边是森林,这条河清可见底,河里有许多的鱼,那个时候,我们没有事,就去采木耳、拾蘑菇、摘猴头、挖药材和下河摸鱼。
    有一个老知青和我的关系最好,这个老知青姓周,六十多岁,见多识广,以前是一个学校的教授,我们趁着早就去河边采木耳,河边的枯树上都是长着木耳,我们那时没有什么菜,都是用木耳当菜,很小的一点,一泡直接就涨大。
    我那个时候实在是吃够了木耳,不想吃的时候,那个老周就对我说:“这个木耳可是一种好东西,味道鲜美,可素可荤,营养丰富。木耳味甘,性平,具有很多药用功效。能益气强身,有活血效能,并可防治缺铁性贫血等;可养血驻颜,令人肌肤红润,容光焕发,咱们吃的这些东西,很多人想吃都吃不到。”
    我那时权当老周说笑,不过说笑归说笑,我们每天的菜主要还是木耳,六月骄阳似火,我和老周赶在早晨的时候,去采木耳,等中午的时候,天气干燥,木耳粘在树上就扣不下来了。
    那天我和老周又去采木耳,到了晌午,太阳晒的滚热,我们就决定回去,走到河水边,看见清可见底的河水,我就想洗个澡,这里有一个一亩地大的沙滩,沙滩上都是细砂,黄澄澄的,踩上去特别的舒服,我刚要脱衣服,就听见老周说:“快,快藏起来,有狼来了。”
    我一听有狼来了,赶紧的拿出防身的军刺,跟着老周就藏在了下风口的一个灌木丛里,在灌木丛里,我看见来了一群狼,大约有二十只左右,它们来的很匆忙,到了沙滩上,就在那里东张西望起来。这群狼不像往常的狼一样,往常的狼都是一副高傲的样子,我们在知青点有时候,就会和狼不期而遇,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你不犯我,我不犯你,相安无事。
    但今天让我感到惊讶和奇怪的是:每一头狼都叼着一个崽子。它们在沙滩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放下了崽子。就开始了刨坑,不约而同,自觉自愿,没有狼王指挥和监督。坑挖好了,深不过半米,一只只狼崽子被埋了进去。
    这些狼看样子都很小,我算是明白了,这个是集体埋葬。可是又奇怪,有些崽子还没有死啊!吱吱!吱吱!不停的哀叫。有些崽子还一个劲儿挣扎,摇摇摆摆的我全都能看到。但这群狼心狠,毫不犹豫把崽子都埋了。用嘴巴和爪子一点一点回填着沙子……烈日炎炎,空气像着火,河水在附近哗啦啦地流着。
    “狼心狗肺”我在心里头默默地念叨着。因为我知道,野狼是群居动物,但又残酷无情。弱肉强食,是它们最真实的写照。包括夫妻或亲生父母,若不能捕食或得了重病,躯体就变成了同类们的晚餐。这是自然规律,无可非议,否则它们就不可能是狼啦!但万没有料到,狼崽子没死,狼就把它们埋了。残酷无情,真的是残酷无情啊。
    狼埋完狼崽子之后,就匆匆的离去,我十分的愤慨,说道:“这些狼怎么会这么狠毒,埋葬自己的孩子?我明明看到那些狼崽还是活的,没有死,可是它们却把狼崽活埋,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老周笑笑说:“你别急,这些狼比人善良多了。”
    我那时年轻气盛,一听老周的话,当时就一股火上来说:“虎毒不食子,这些狼连自己的子女都杀害,算是什么善良?我这就过去扒出来一个看看有没有死透。”
    老周捶捶腿说:“小王别年轻气盛,到下午你就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了。”
    接着就捶着腿回去了,我到最后怕狼群报复,就没有敢去扒,到了中午之后,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忽然刮了一阵狂风,几声炸雷,接着就下起了大雨,那个雨跟瓢浇一样,哗哗的下了有两个小时,这时老周捶着腿说:“我这双腿虽然废了,但能知道刮风下雨,小王、走,我领着你去看看那群狼去。”
    说着话老周就领着我去看狼群,我们刚隐藏好,我就看见那群狼来了,这回来的更是匆匆,这群狼来到沙滩一看傻眼了,沙滩处的地势并不高,这一场暴雨之后,整个的沙滩被水淹了,这些狼嘴里发出悲鸣声,一个劲的在水边转,想找到自己的那些狼崽,到了最后,这些狼都跳到了水里,开始疯狂的寻找自己埋下的狼崽,它们好像疯了一样,在水里寻找,找了一会,有的狼嘴里叼着狼崽子上来,有的狼嘴里什么都没有,这些狼一个个的坐在沙滩上,昂首向天,发出“哇.......”的哭声,那个不是狼叫,而是狼哭,几十只狼坐在那里哭。
    到了最后,被叼上来的狼崽,被狼扔进了河水里,河水浊浪滚滚,那些狼崽扔到河里之后,就随着河水飘走了,我被眼前的这一幕弄呆了,不知道这些狼为什么把狼埋在沙滩上,又为什么在这里痛哭。
    回到了知青点,老周把谜底告诉了我,原来这些狼崽子生在湿热的夏天,最容易感冒,狼群里没有医生,但是千百年来的生存,让它们知道怎么治病,这些狼埋在沙地里,一个是发汗,一个是祛除体内的湿气。这本来是一个好方法,可惜狼不知道天气预报,一场大水就把狼崽子淹死了。”
    那个知青还对我们说,从那以后,他对狼就有一种深深的敬意,所以这个狼哭我早就知道了,地上的两头狼一悲鸣,那些在周围的狼,都坐在地上,扬起了头,朝着空中悲鸣,那个声音和人的哭声差不多,我心里明白了,这是群狼给这两头黑狼举行葬礼,叫声过后,两只给它们舔伤的黑狼,朝着狼肚子咬过去。
    第一八四章 同类相残
    当黑狼朝着受伤的狼肚子咬去的时候,我一下子愣住了,受伤的狼可是这群狼的同类,难道同类相残是真的?这个我以前听说过。
    狼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会吃掉同伴的尸体,或者自己的尾巴,后脚爪,甚至后腿。狼是群居动物,一般七只一群,群中的老狼病狼,如果看族群好久没有捕获到食物,就会脱离队伍免得拖队伍的后腿,自己自生自灭,或者自杀,留下自己的尸体供同伴果腹。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其实狼有时还吃自己的幼崽,大家也许不相信,但这就是残酷的事实,狼在食物极度贫乏的时候吃掉自己的孩子,通常会从弱到强,一只一只的吃,而且吃得速度非常缓慢,有可能一天才吃上一只,然后一周不吃东西,继续捕猎,如果没有收获,就吃下一只,若果运气不好,一直没有捕到食物的话,就会吃光所有的幼崽。
    听起来很残忍,但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也是狼的生存法则,但这一切都是在万不得已走投无路时,狼才会去做,狼是一种很有责任感的动物,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同伴,看着同伴倒下,没法带着同伴的尸体行走,就将他吃下,将同伴化作自己的一部分,带着它的灵魂浪迹天涯。所以狼吃狼肉。但这并不是可耻的,因为他们不会猎杀同类,虽然会攻击,但这不是猎杀!在食物充足时,狼群会将死去的同伴的尸体拖到一个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防止同伴的尸体被别的动物吃掉,在残酷的大自然中,这也算是仁至义尽。
    有一个说法,就是狼会在猎物活着的时候,吃掉猎物,对同伴也是如此。我在里面有幸证实了这个说法。只见两头黑狼的尖锐牙齿划破那两只受伤黑狼的肚子。它们的尖牙更长,更尖锐,眼神更加凶狠。后来我才知道,黑狼一般情况下,不会自然生产,而是需要经过犬科动物的杂交,才可以生出黑狼,这个也是大黑的儿子,小黑和二黑是黑色的原因,这样的狼经过优良的杂交之后,身体更加强壮,牙齿更长。
    黑狼虽然和狗的血缘近,可是它们从来不把狗当成自己的同类,而是把狗当做自己的美餐,黑狼的牙齿划开地下的两只狼肚子,那两头狼没有发出悲鸣,甚至都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眼睛里的那凶狠目光,慢慢变得柔和起来,那两头狼扒开狼的肚子之后,血污流了一地,这时一头黑狼朝着狼肚子里面咬过去,然后似乎把一个会动的东西咬了出来,我一看心里一阵极度的不舒服,那头黑狼的嘴里,分明叼着一颗还在跳动的狼心,俗话说狼心狗肺,这颗狼心和普通的心脏没有什么两样。
    而此时被咬下来心脏的黑狼,眼睛里那点最后的生命之光消失了,剩下的是死亡的灰白色,另一头狼也把狼心咬下来了,我想接下来,它们会把狼心吃掉,可是没有朝我想像的方向发展,两头黑狼把狼心叼在嘴里,朝着那头白狼王走去,它们恭恭敬敬的把两颗还在微微颤抖的狼心,放在白狼王的脚下,好像要请白狼王先享用这两颗心。
    白狼王看了一眼地下的狼心,然后一口把一颗狼心咬在嘴里,然后把眼睛看向门缝的我们,那个眼神十分的恶毒,让人感到周身的恶寒,只见白狼王使劲的咀嚼着狼的心脏,血液顺着嘴角流下来,黑红的血液,染红了白色的狼毛,可是那头白狼王丝毫不知,我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它们复仇的心会无比的坚强。
    白狼王吃掉一颗心之后,接着把第二颗心咬在嘴里,使劲的咀嚼,这时另一边的那三只死狼,已经被同伴分尸了,它们嘴里呜呜着,一口一口的吃掉自己的同伴,此时的三头死狼,已经成为了带着血肉的骨架。狼吃掉了自己的同伴,也就等于把仇恨放到了肚子里,同伴的血肉,会化作力量。
    那群狼吃完同伴之后,白狼王仰起头,朝着天空悲鸣起来,其他的狼也跟着悲鸣起来,我知道这是在对着我们,吹起死亡的号角,很快狼就会发动进攻了。这时群狼停止了悲鸣,白狼王的声调一下子变得激昂起来,好像在给这群狼做战前动员。
    我朝后看了看,我的身边站着姝儿和涂旭,阿宝和娜莎、娜琳站在不远处,于是我就说:“大家注意,狼群要进攻了,姝儿、涂旭,我们三个守着门,不让它们从门口进来,阿宝你保护娜莎和娜琳,同时注意周围的动静,别叫狼断了我们的后路。”
    涂旭说:“东哥这个狼还会上天入地不成?”
    我说:“狼这个东西,虽然不能上天入地,但是它们可是挖洞的高手,不防着不行。”
    我刚说完这话,狼群朝着门冲过来,它们是想用身体撞开门,哐当、哐当的撞起来,幸亏这两扇门,还没有腐朽,它们一时半会的还撞不开门,我手里拿着刀,准备伺机而动,这时一头狼朝着门缝撞过来,我瞅准机会,一刀朝着狼捅过去,噗嗤一声,刀当时从狼的脖子进去,一下子给狼来了一个对穿,那头狼发出没有命的哀嚎,声音就把那些狼吓的一愣神,我抽出刀子,那头狼一下子蜷在地上,然后身子伸开,挣扎了几下之后,就一命呜呼了。
    这时其他的狼,看见死了同伴,不但没有被吓倒,反而更加疯狂的冲上来,涂旭在里面大喊:“疯子,这些家伙疯了。”
    这些狼真的疯了,它们用嘴咬着门,咔嚓咔哧的,想把门咬开,我在里面听着这个声音有点毛骨悚然,这时又有一只狼出现在门缝前,我还没有出手,只见姝儿一刀朝着那只狼的嘴里刺过去,姝儿不愧是保镖,动作干净利索,一刀刺进了狼的嘴里,锋利的蒙古马刀,直接从狼后脑勺里出来,接着姝儿把刀一抽,狼当时就落在了地上,四腿一蹬绝气身亡。
    白狼王发出嚎叫声,狼群直接往后退了退,停止了进攻,第一回合我们胜,我不知道它们会不会接着进攻。白狼王小声的叫着,好像在商议着什么,这时跑过来一头狼,朝着门抓过来,它的位置在门缝的死角,我们根本够不到,嗤嗤的抓了一会,然后跑开,接着第二头狼跑过来,嗤嗤的抓了一会,接着又跑开了,这些狼又在搞什么阴谋?
    这时涂旭高兴的说:“奶奶的,这些狼崽子,进不来就拿着门撒气,你们有种就进来,我正好练一下我的涂家刀法,要把你们这些家伙变成烤狼肉,来一个杀一下,来两个我杀一双。”
    姝儿在那边说:“我的涂大少爷,你就别跟着添乱了,狼要是进来了,我们这些人可一个都活不成,到时候你别说会涂家刀法,就是会金钟罩铁布衫也没有用,还不如会凌波微步,这样可以逃命。”
    涂旭说:“我怎么能逃命?我得留下来保护你,再说了有门挡着,他们进不来,你想想他们还能把门挖开进来咋滴?”
    涂旭刚说完,我心里一惊,对着涂旭说:“涂旭你刚才说什么?”
    涂旭喳喳眼睛说:“我说我要保护姝儿。”
    我说:“不是这句,下一句。”
    涂旭说:“我说狼还能把门挖开进来不成?”
    我说:“涂旭你这个算是说到点子上了,这些狼看样子真想挖门进来。狼可是草原上的挖洞高手,爪子十分的锋利,如果照它们这样,不要命的挖下去,早晚门会被挖破。”
    我说完门外的用爪子抓门的声音还在持续,它们换着班抓门,其中的狼抓一会,还会坐下,用那条大尾巴,扫一扫地上的碎木屑。然后狼群的狼接着用爪子抓门。这扇门早晚会被狼群抓破。一旦狼群进来,我们就完蛋了。
    我心里想着怎么办,就在这时娜莎大喊:“墙角有狼要进来。”
    我一听墙角有狼,当时就是一愣,感觉那只白狼王简直太可怕了,竟然给我们来了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它们在前面吸引我们的目光和注意力,后面的狼在悄悄的挖洞,沙漠不像我们家里的土地,这里沙质松软,再加上这个仓库是用土坯建造的,外面已经风化了许多。
    我一愣神接着反应过来,跑到娜莎的跟前说:“狼在哪里?”
    娜莎指着一个墙角说:“狼、狼就在墙角那里。”
    我赶紧顺着娜莎指的方向看,只见那里的墙角上,多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这个正是狼的脑袋,那头狼挖的洞不大,只是脑袋钻进来了,身子还在墙的外边,我看见狼要进来,就举着刀跑了过去,这时那头狼好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朝着我呲着牙拼命的嚎叫,看样子是想把我吓退。我嘴里说道:“老子可不是吓大的,你这是找死。”
    第一八五章 殊死之战
    我拿着刀朝着那只露出脑袋的狼走过去,那头狼好像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眼睛瞪着我,张着嘴露出一嘴的尖牙,朝着我一个劲的发出吼叫,那个狂嗥声,好像是最后的挣扎。狼身子努力的往前钻,身子的上半部已经钻出来了,只要狼钻出来,可就不是我们好控制的了。
    时间刻不容缓,我一下子窜上去,直接朝着狼的脖子刺去,手里的蒙古马刀尖锐而锋利,此时的狼没有办法躲避,只能朝着我咬来,我的刀刺进了狼的脖子,接着刀一横,然后一个横切,切断了狼的气管和血管,此时的狼已经叫不出声音了,嗓子里发出呜呜声,每一次使劲,血都会喷涌而出,渐渐的失去了意识,瘫软在地上。
    我杀了那头狼,就想怎么办才能堵住这个窟窿,这时忽然阿宝说:“东哥,有狼进来了。”
    我大吃一惊,我们这下子彻底的中了狼王的奸计,狼王既然能让一只狼挖洞,那为什么不能让更多的狼挖洞?我就要转头看看,哪里有狼进来,就在这时,忽然不知道是谁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这时阿宝疯一样的喊:“东哥小心。”
    我当时一愣,接着硬是让自己没有转头,因为我知道,狼吃人的时候,就把两只爪子或者一只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就等人转头的时候,它会瞅准机会,一口咬断人的脖颈,这种杀人的招式用过了无数次,可是还有人上当,这是因为人的习惯性反应。
    我没有转头,但我知道搭在我肩膀上的就是狼,因为我已经闻见了狼嘴里的腥臭味,当时把手里的刀一反手,直接朝我的背后刺去,这一下子就听见“吱吆”一声,我没有回头,直接朝前跑了两步,这才回头,看见一头狼在地上打滚,这时阿宝举着手里的木棍,朝着狼砸过去,据说狼头很硬,一般的情况下砸不死,但这个时候,都是用的拼命的劲,就没有砸不烂的狼头。
    阿宝这些年在云南可是干活的主力,力气相当的大,举棍子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手臂上的肌肉块,阿宝一下子砸下去,咔嚓一声,直接把狼头砸下去一大块,当时血就从嘴里、鼻子里和耳朵里,流了出来,;狼趴在地上,四腿一蹬就不动了,我们打死了两头狼,危机并没有缓解,周围都传来哗哗哗的挖沙声,这时门口的狼还在那里用爪子挠着门,我知道它们挠门,只是为了吸引我们的注意力。
    这时墙角处已经就好几个洞了,狼在洞里冒出狼头,眼睛恶狠狠的看着我们,我看到这里大喊:“涂旭,姝儿快堵住墙脚的窟窿,别叫狼进来了,门一时半会的弄不开。”
    涂旭和姝儿一听赶紧的朝后跑过来,我拿着刀,和阿宝也全神贯注的对付着狼,阿宝身体强壮,手里拿着一根碗口粗的棍子,动作麻利,只要狼一露头,直接一棍子打下去,颇有点当年鲁提辖的风范。我手里拿着蒙古马刀,看见狼头露出,直接给狼几下子,狼就会惨叫着把头缩进去。
    那边的姝儿动作更是老练而麻利,手里的马刀用的炉火纯青,只要狼一露头,直接一刀劈过去,狼就会惨叫着缩回头,我们几个人对狼大开杀戒,可是涂旭那里出事了,涂旭独自面对一头往里爬的狼,手里拿着刀在那里迟迟不动手,我看见刀尖不住的抖动,我大叫着:“涂旭快动手,不动手可就晚了。”
    涂旭大声的说:“东哥这样杀它们会不会不太仁义。”
    我感到气往上撞,对着涂旭说:“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些仁义,快点杀狼,不然我们的小命非扔在这里不可。”
    涂旭说:“东哥,我从小都是吃的三净肉,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
    眼看着狼就快出来了,这时姝儿一下子跳过去,当时把刀刺向狼的脖子,狼中刀之后一下子疼的窜出来,直接朝着涂旭扑过去,狼张着嘴,脖子里流着血,狰狞而可怕,涂旭这个时候,已经呆了,连最基本的躲避都忘记了,眼看狼就要扑到涂旭的身上了,被仇恨的狼咬一下子,非死即伤,极度的危险,我想去救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姝儿飞身腾起,朝着狼踢过去,这一脚正好踢到狼的腰上,狼腰是狼最弱的地方,姝儿这一下子,几乎把狼腰踢断了。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就想爬起来,姝儿哪能让它爬起来再逞凶,直接上去,一刀刺进了狼的咽喉,然后朝下一切,狼当时从脖腔里喷出一摊血,就气绝身亡。
    姝儿杀了狼之后,就转身对着涂旭说:“你到那边保护娜莎和娜琳去。”
    涂旭手里拿着刀说:“我不去,姝儿我要保护你。”
    姝儿说:“我的涂大少爷,你连只鸡都没有杀过,还来保护我?我们现在杀狼,你保护好自己和娜莎,就算是大功一件了。”
    涂旭只好去保护娜莎和娜琳,这时的她们手里拿着木棍,身子靠近柴堆,眼神里并不慌张,我听胡教官说过,娜莎当年可是巾帼英雄。我没有空看她们,因为这时狼又从地洞里钻出来了,我们杀狼的惨叫声,并没有让它们害怕,反而现在根本不畏死,一个劲的朝屋里爬,这些狼疯了,我们也疯了,狼准备千方百计的杀死我们,而我们却千方百计的想活下来。
    我不知道用刀砍刺了几只狼了,现在全身都是狼血,而狼还一个劲的往里钻,死狼和受重伤的狼,就会被后面的狼拖回去,然后再继续往里进,墙角的几个地洞越来越大,现在狼甚至可以一下子就钻进来。我们的眼睛都已经红了,只要看见毛茸茸的脑袋,就直接一刀砍过去,这时忽然我们的后面有打斗的声音,我回头一看,一头狼不知从哪里进来的,此时正龇着牙,朝着涂旭他们进攻,涂旭手里拿着刀,在那里虚晃着,他在警告狼不要过去,狼似乎对涂旭不感兴趣,而是朝着娜莎和娜琳发起进攻,娜莎虽然是个女流,但是手里的棍子用的虎虎生风,娜琳的动作也干净利索,狼一时半会的占不到便宜。
    我一看这个情况,赶紧一下子窜过去,刀朝着狼刺过去,狼猝不及防,被我一马刀刺中了屁股,狼当时转过头来,朝着我发出狂嗥,就要朝我进攻,受伤的狼最可怕,它们会不顾一切的撕碎你。现在我就面对着这样的一头狼,它的眼睛看着我,充满了仇恨,嘴里狂嗥,屁股上流着血。
    狼还没有来的及进攻,就看见一根棍子砸在狼的屁股上,狼疼的嗷的一声,然后身子跳起来,回头一下子咬住了木棍子,我一看使棍子的人,正是娜莎,娜莎一看棍子被咬住,想抽回来,没想到狼死死的咬住棍子,根本不松口,这时娜琳高高的举起棍子,使劲的朝着狼腰上砸去。
    咔嚓一声响,狼当时一下子瘫在地上,爬的力气都没有,痛打落水狗,狼也是这样,趁着它没有起来,娜莎和娜琳几下子就把那头狼打死了。我问道:“这头狼是哪里进来的。”
    娜莎和娜琳摇摇头,涂旭说:“这、这只狼好像是从我们的背后进来的。”
    我一听心里一惊,就朝着阿宝和姝儿大喊:“快回来,回来,我们围在一起,狼从我们的背后进来了。”
    我说完这话,阿宝说:“我砸死这只就回去。”
    就在这时我忽然觉的头顶上的沙子在往下落,开始很小,后来越来越大,沙子落在我的头上,我的身上,我赶紧抬头看,这一看不要紧,当时把我吓的是一身冰凉,只见在仓库的顶上,出现了一个脑袋,一个长满黑毛的脑袋,那个脑袋上的一双眼睛,闪着幽绿的寒光,死死的顶住我们。嘴张着里面露出尖尖的牙齿。一条猩红的舌头伸着,嘴里还不时的流出口水。
    这是一颗黑狼的脑袋,想不到狼如此聪明,知道从屋顶上进攻,这些房子是以前建的,上面的房顶是用芦苇扎的靶子,然后用泥粘合在一起,接着再在上面扇上东西,这样可以防雨,可是几十年了,上面早已千疮百孔了,这个房子后面又有沙土丘,狼可以轻而易举的上来。
    这群狼太可怕了,白色狼王绝对可以称的上是一个优秀指挥家,它在一开始就让那些狼在墙的四周挖洞,准备前后进攻,后来被我的枪吓跑之后,就派两个侦查兵试探虚实,结果知道了我们没有子弹,就到了门前,用爪子轮番的挠门,吸引我们的注意力,保护那些挖墙的狼,那些挖墙洞的狼,如果不是我们发现的早,它们在地洞里爬出来之后,就会一拥而上,把我们撕碎,结果诡计被我们发现,白狼王又心生一计,让自己的心腹从房顶上进攻,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想把我们置于死地。
    第一八六章 群狼进攻
    我看到上面的狼探出脑袋之后,心里对那头白狼王不由的敬佩起来,虽然和白狼王是生死之战,但它的计谋和指挥才能,并不比人差,这样的对手,不能当狼看,而是得当人看。我大声的喊:“大家背靠背的在一起,注意头上的狼。”
    我刚说完这句话,阿宝挥动了几下棍子就回来了,姝儿转身刚要回来,这时从另一面一下子蹿出来五六头狼,一下子把姝儿围起来,我刚要上去,我们的眼前忽然又冒出了五六头狼,把我们也困住了,这些狼可能早就进来了,在另一面墙扒地洞进来的,它们没有进攻,而是在那里等待着同伴和机会,它们一有机会,就会把我们包围起来,让我们成为瓮中之鳖。
    这时后面的狼也上来了,它们把我们和姝儿分别围起来,但没有进攻,而是在那里躬着身子,随时准备上前撕咬我们,那边就姝儿一个人,十分的危险,我想过去救姝儿,可是只要我稍微一动,狼群就会把眼睛死死的盯着我。这时涂旭大喊:“姝儿别怕,我过去救你。”
    姝儿说:“涂旭你别过来,这里太危险了,姝儿以后再也不能保护你了,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保护好自己。”
    涂旭大声的叫道:“不、我要救你。”
    说着话就往前走了一步,这些狼忽然都围过来,好像不希望姝儿和我们在一起,它们要各个击破。姝儿一看涂旭要过去,就朝着涂旭大喊:“涂旭你别过来,这个时候过来就是送死,你是对姝儿最好的人,只是姝儿不能再陪你了。”
    涂旭说:“不、我要救你。”
    我看见涂旭身子有点颤抖,刀尖也不住的抖,他自言自语的说:“我的涂家刀法,我的涂家刀法。”
    接着忽然大喊一声,“畜生,我和你们拼了。”
    接着耍起了马刀,我当时一愣,只见涂旭的马刀耍的刀光剑影气势磅礴如万马奔腾,,或似滚滚巨浪拍岸,大开大合,破空声如龙吟虎啸,我们当时一下子愣住了,涂旭可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他以前说刀法的时候,我们根本没有当回事,只是感觉他那个是刻意的显摆,当然这个社会,我们离刀法和剑法很远,那个只会出现在武侠小说里。
    涂旭一边耍着刀,一边就朝姝儿冲过去,涂旭的招式可是拼命的招式,什么也不顾,一边耍着刀,一边朝前走,这时狼群不干了,一头狼直接朝着涂旭扑过去,只见涂旭一刀刺进了狼的肚子,然后一抽刀,狼在地上翻滚起来,另一只狼接着从右边又上来,涂旭刚抽出刀,一看见狼上来了,反手一刀,直接把狼刺到地上,想不到涂旭的刀法那样精炼,涂旭把两头狼刺倒在地上,急忙往前走了两步,这时一头黑狼忽然从草垛上跳下来,身子腾空而起,朝着涂旭的后背咬去,我一看狼朝着涂旭的后背而去,动作非常快,我惊叫到:“涂旭小心。”
    可还是 有点晚了,涂旭听见我的声音之后,身子往前一倾,我看见那头黑狼的狼牙插在了涂旭的衣服里。从腰到屁股,生生的划开了一道血口子,鲜血瞬间染红了衣服,姝儿一看,上去一刀朝着黑狼的脑袋砍过去,那头黑狼身子朝后一滚,滚到了我的跟前,我上去一刀,把黑狼的尾巴砍断了一截,黑狼吱吱叫了几声,连滚带爬的跑到了旁边。我砍黑狼的时候,姝儿身后的狼已经行动了,姝儿顾不得涂旭,转身对付那些狼,涂旭趴在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地面。
    别的狼一见到血,开始蠢蠢欲动,我大叫一声:“救涂旭。”
    说着话就把手里的马刀挥舞起来,狼是一种狡诈的动物,有时胆小多疑,它们看见我们高声叫喝着,都一下子愣住了,反而不敢上前进攻,姝儿后面的狼也停止了进攻,我们四个人很快到了姝儿和涂旭的跟前,这时姝儿一下子扑到涂旭的身边,大声的叫道:“涂旭,涂旭你没有事吧?”
    涂旭在那里趴着,咬着牙说:“我没有事,就是屁股疼,这几天看来只能趴着,不能坐了,唉、看不到沙漠的美景,真是可惜了。”
    姝儿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里开玩笑。你这个人真傻,为什么要过来?”
    涂旭疼的咬着牙说:“我的姝儿可不能有事,出了事谁保护我。”
    姝儿看到涂旭的伤口,掉着眼泪说:“你这个傻瓜,我是你的保镖,负责保护你的,而不是要你保护我的。”
    涂旭说:“姝儿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我的保镖,我一直把你当成姝儿,你是我的姝儿。”
    姝儿不好意思的说:“你这个人都这个时候了,还这么贫嘴。”
    我说:“涂旭你能站起来吗?我们的处境现在越来越危险了,你们两个人要想诉心声,等过了危险再说,不然我们谁也没有机会了。”
    涂旭说:“我应该能站起来,那头黑狼没有咬着肉,只是用尖牙划了一道口子,姝儿你扶我一下。”
    姝儿扶着涂旭的胳膊,把涂旭扶起来,涂旭站起来说:“这个狗日的黑狼,咬人真疼。”
    这时的狼群已经把我们围起来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不进攻,这时房顶上哗哗的往下掉土坯。我看见一头黑狼先把头伸下来,然后一下子跳到柴草垛上,这间仓库不高,并不是我们平常见到的仓库那么高,顶多有三米,加上一米多高的草垛,狼可以不发出多大声音,就直接跳下来。
    黑狼跳下来之后,就站在我们的不远处盯着我们看,也不进攻,其他的狼也不进攻了,不知道它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时又有一只黑狼跳下来,黑狼明显的比棕黄的草原狼粗壮,不过它们和小黑它们不一样,小黑它们更像是狼狗,身体修长,毛显得顺滑和光亮。而这些黑狼的毛却非常的长和蓬松,显得非常的厚实。既然黑狼都不是自然生产的,这些黑狼应该和藏獒的血缘近。
    接着又下来几头黑狼,我数了数,五头黑狼,这些黑狼都是和白狼王在一起的,应该是白狼王的执法队,白狼王的法令都是它们执行的。既然黑狼来了,那么白狼王应该马上就到。我心里想着,就在这时我听见房顶上有动静,赶紧朝上看去,只见一头白狼从房顶上下来,它的体型修长,身子柔和,动作优美,轻轻的落在柴草垛上,然后坐在柴草垛上,用那双眼睛看着我们,它的样子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
    白狼王一来,那些狼本来眼光里还有些疑虑,现在来了主心骨,它们都坐在地上,头平视着,眼睛眯缝着,看着我们。白狼王看了一会,最后把目光锁定在我的身上,它死死的看着我,看的我身上发毛,我知道这是白狼王认准了我,看样子我今天肯定没有好结果。
    白狼王看了我几眼,然后朝着我叫了几声,不过我听不懂它们的语言,白狼王看见我没有反应,直接从草垛上,一下子腾空而起,动作华丽丽的落在了离我不远的地方,眼睛还是死死的看着我,这个是要干什么?无非就是要吃我,我想到这里,把手中的刀紧紧的握了握,准备随时应对白狼王的进攻。
    白狼王朝着我右边的狼叫了几声,令我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右边的这些狼竟然,慢慢的走开了,这是要干什么?难道是为了放我一条生路?这个不可能,完全不可能,它们现在想喝我的血,吃我的肉,怎么会放过我哪?
    我正在想着,不知道白狼王要干什么的时候,这时忽然白狼王身子往后一拱,然后一下子蹿起来,朝着我的左边扑过去,我的左边是姝儿他们,白狼王一扑过去,她们赶紧朝着左边躲去,而我的身子只能朝右躲。幸亏我的右边没有狼,我可以不用担心右边。我朝右躲,而其他的人朝左躲,我们一下子就分开了,我们刚一分开,狼群就一下子冲过来,我以为其他的狼要进攻了,我同时要面对白狼王和那些狼,一点胜算都没有。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令我摸不着头脑了,只见白狼王只是进攻了一下,并没有连续的进攻,而是身子一闪,又坐回了原地,在那里用那双威严的眼睛看着我,而那些进攻的狼,也没有进攻我们当中的任何人,而是把中间隔开了。
    这个是为什么?我心里想着,按说狼应该是进攻的,现在偏偏不进攻。我抬起头来,看着白狼王,想从白狼王的身上找答案,我看见白狼王的眼神变了,我从它的眼神里,忽然明白了,它要和我单打独斗,我和它之间,今天必须经历一场生死对决,也就是说我们两个今天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它的狼群撕碎,因为我根本不是它的对手。
    第一八七章 狼的心思
    我和白狼王的对决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对决,无论在哪个方面,我都处于绝对的劣势,即使是智商,白狼王也丝毫不比我差,生死之间也就眨眼的事,白狼王轻蔑的看着我,我知道这个时候,就是下跪,也得照样死。
    与其那样,不如死个光棍,于是就把刀一横,然后大声的说:“过来吧,老子要跟你决斗,绝不会向你低头的。”
    我刚说完这话,忽然眼前白光一闪,当时我什么都没有看清,只是白光一闪,朝着我扑过来,我当时就感觉到前胸一阵风,感觉冰凉,吓的我头懵的一下子,心想完蛋了,这下子肯定被开膛摘心了。不对我好像一点痛的感觉都没有,难道自己当时就灵魂出窍了?
    我想到这里,感觉还是不对劲,不可能的事,虽然灵魂出窍感觉不到任何痛苦,但是需要一个过程,没有一点过程的灵魂出窍,这个完全不可能。我暗自掐了自己一把,感觉到疼,这个证明一点事没有,这时我才朝我的衣服看去,我的衣服前边已经被抓开了,敞着衣服,怪不得一阵冰凉,脖子里的那个狼牙挂饰露在外边,上面的红色字符显得格外明显。
    这时我又朝着白狼王望过去,只见白狼王用眼睛看着我,死死的看着我,那个眼神里有一点不可思议。我心里一下子明白了,这头白狼王对我脖子里的狼牙挂饰感兴趣了,白狼王不会跟那些狼人有亲戚吧?有亲戚就有亲戚,反正已经把白狼王得罪了,也不在乎再得罪一回。
    白狼王看着我一动不动,而那些狼慢慢的朝着我们逼近,我们只能一点点的往后退,可是后面也有狼,我们不敢太往后退。涂旭的那边还好一点,他们几个人在一起,可以背靠背的四面防着狼的袭击,而我这边就不行了,只有我一个人,不可能防止着四面八方的狼。越来越近了,狼已经离的我不远了,前后左右都是,让我无法对付某一个重点,现在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我一动,这些狼很快就一起上来把我撕得粉碎。
    这样的恐惧最让人害怕了,我有点发疯了,握刀的手已经冷汗淋淋了,感觉自己已经僵硬了,数次的化险为夷,让我总觉得自己的运气好,没想到今天的好运气到头了。我这时忽然想发狂,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把刀往上提了提,准备和这群狼来一个鱼死网破。
    忽然白狼王朝着我胸口的狼牙叫了几声,那个好像是在说话,可是我听不懂狼语,但是白狼王叫完之后,那些狼都往后退,不再逼着我那么近了。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些狼怕我脖子里的狼牙?我想到这里,伸手把狼牙挂饰拿下来,朝着狼王晃了晃,没想到白狼王的眼睛,一直随着挂饰晃动,而我们旁边的狼,看到狼牙挂饰之后,都退到了一边,我终于明白了,这些狼的退却,都是因为我手中的狼牙,只是我不明白这个是为什么,难道拉祜族的魔巴,真的赋予狼牙神力?
    我正想着,忽然白狼王仰起脖子,悠扬的叫出声来,那个声音不再是那么凄凉,这些狼也随声附和起来,整个的仓库都是狼嚎声,白狼王叫完之后,身子一扭,一下子就回到了草垛,几乎没有声音,这时那几头黑狼也跟着纵身上了柴草垛,白狼王接着往上一纵,就从仓库里出去了,黑狼也跟着出去了,我们的眼前就剩下几十头棕黄色的草原狼,这些草原狼并没有进攻我们,而是低着头收拾着狼的尸体和残肢,然后用嘴叼着从地洞里出去。这一切变化太快了,快的有点不可思议。
    屋里的狼一下子走的干干净净的,现在屋子里如果不是地上的血迹,很难想象这里发生过打斗,差点要了我们的命。狼走后我感到身子发软,浑身发虚,这个是捡回来一条命,谁能不激动?可是心里激动,身子不争气,一下子软下来,坐在了地上,一动也不想动,大家也和我差不多,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都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时涂旭出事了,他和我们一样,身子一软坐到了地上,可是刚一坐在地上,就嗷的一声,然后屁股上像安了火箭推进器一样,直接从地上一下子蹦起来,那一嗓子比狼叫还难听,我们都被涂旭的一叫吓了一大跳,赶紧的朝涂旭看去,只见涂旭脸上极其痛苦,用手捂着屁股。这时我们才想起来,涂旭的屁股被狼咬着了,现在还没有处理。
    这时姝儿也跟着一下子站起来说:“涂旭你怎么了?赶紧趴下我给你检查一下伤口。”
    涂旭一听一边呻吟着,一边说:“不用,不用,我的伤口没事。”
    姝儿说:“怎么会没事?我可是经过急救护理培训的,你那个伤口一定要处理,现在我给你检查一下,赶紧的趴下。”
    涂旭尴尬的说:“别、别、别,伤的不是地方,那个姝儿你先休息一下,让东哥给我处理一下就行。”
    我一听笑着说:“涂旭兄弟,不是哥哥我不想帮你,处理外伤我确实不行,你要是号个脉啥的,这个我在行。”
    涂旭一听就在那里说:“东哥、你、你太不仗义了。”
    姝儿说:“什么仗义不仗义的,赶紧趴下,我给你检查一下。”
    涂旭一脸痛苦,但是对着姝儿强装笑颜,苦笑着说:“姝儿,姝儿,这个能不能不检查?”
    姝儿眼一瞪说:“少废话,我是老爷子请来保护你的,你有一个什么闪失,我可负责不起,赶紧的解下腰带,把裤子褪下来,然后趴下我给你检查。”
    涂旭只好把裤子的腰带解下来,然后苦着脸说:“各位兄弟姐妹,能不能离这里远一点,小弟身材瘦小,没有啥好看的。”
    涂旭一说我们都哈哈大笑,然后朝着仓库旁边走去,这时姝儿说:“别磨磨唧唧的,赶紧的把裤子脱下来。”
    涂旭无奈的说:“姝儿要不要连裤衩都脱下来?”
    姝儿在那里娇羞的说:“臭流氓,谁叫你脱裤衩了,把裤子褪到屁股下,我检查一下伤口就行了。”
    过了好一会,只听见姝儿说:“伤口背上的没有大碍,但是屁股上的伤口深,现在必须马上缝合,然后注射狂犬疫苗。”
    我说:“这个荒郊大漠的,到哪里找狂犬疫苗和缝合的工具去。”
    姝儿说:“狂犬疫苗在车载的冰箱里有,消毒工具和缝合工具也在上面。”
    我说:“我没有干过外科,缝合手术你能行吗?”
    姝儿说:“我培训的时候,都是给猪缝合的,技术应该可以。”
    涂旭趴在地上大叫道:“姝儿你、你没有给人缝合过?那你不是拿我做实验吗?”
    姝儿双手一摊,调皮的说:“这个就没有办法了,那个时候是培训,没有人敢叫我们缝合,涂旭,不过我的技术,你放心,那些小猪缝合之后,都活蹦乱跳的,一点事没有。”
    然后姝儿说:“东哥你陪着我,到车上拿工具好吗?”
    我点点头说:“行,我陪着你一起去。”
    阿宝说:“东哥你们两个人去行吗?”
    我说:“阿宝你放心吧,我听见狼群都走远了,它们既然已经放过我们了,就不会再回来吃我们。”
    说着话我就打开门,门外的火堆上的火已经熄灭了,沙漠里的风吹过之后,那些木炭还会发出一片艳红,艳红的颜色像血,踩在松软的沙漠上,像是踩在雪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在沙地上到处都是凌乱的脚印,那些脚印都是狼的脚印。沙漠里的风吹过,我感到一阵冰冷,现在的衣服已经被狼划开了,我只好使劲的用手把衣服往身上裹一裹,走在路上我问姝儿说:“姝儿你觉得涂旭这个人怎么样?”
    姝儿说:“他这个人是富二代,但是没有富二代的那些臭毛病,只是有时候嬉皮笑脸的,说起话来不着调。”
    我说:“我觉得涂旭这个人是一个性情中人,他好像心里喜欢你。”
    姝儿听见我说这话,当时身子就站住了,我知道这是说到姝儿的心里去了,姝儿站在那里说:“东哥你别开玩笑了,涂旭是富二代,我只是一个保镖,是老爷子请来保护他的,我可配不上他。”
    我说:“没有什么配上配不上的,涂旭关键时候,能不要命的冲上去救你,这一点普通的人是做不到的,我觉的涂旭关键的时刻还是条汉子。”
    姝儿说:“东哥你这个是硬拉郎配呀?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了,那些事我现在还没有考虑,等以后再说吧。”
    说着话就朝前跑去,我看见姝儿的步子欢快起来,这个可是心情的直接表现,不用说我也知道,姝儿和涂旭经过了这么一场劫难,心里肯定产生了变化,这时姝儿在前面唱起了女孩的心思你别猜,我笑着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第一八八章 沙漠风
    沙漠在天上月亮的照射下,起伏的沙丘一望无垠,这里的月亮很亮,虽然是弯月,但依然能照的沙子闪闪发光,前面是姝儿在唱着女孩的心思你别猜,歌声在沙漠里风声的伴奏下,显得特别的甜蜜如同天籁之音。听着歌声看着大漠,我竟然有些陶醉了,这时已经到了车子跟前,悍马车巨大的轮胎,显得霸气十足,这种车可不是一般的人能买的起的。姝儿让我上车,然后自己也上车,把车子开的离那个仓库近一点。
    当车子开到离仓库不远的地方,姝儿停下了车子,然后在后面找出来一件登山服给我,我说:“这件衣服是不是太厚了?”姝儿说:“这里昼夜温差大,这样的衣服不算厚。”
    接着姝儿在车子上,打开一个箱子,一股寒气袭来,我一看是一个小冰箱,姝儿在冰箱里拿出一支药,不用说这个是狂犬疫苗,狂犬疫苗这个是需要冷藏处理的,温度在2-8度之间,否则的话就会失效,想不到姝儿;连狂犬疫苗都有准备,真是很厉害。
    姝儿拿出一支狂犬疫苗,然后又拿出一个小箱子和一些用的东西,然后就从车上下来,我也跟着下来,姝儿锁车门的时候,我看见仓库背后的沙丘后面居然有灯光,那个不是一个灯照出来的光,而是一大片灯。仔细的一听,在沙漠的风中,竟然有熙熙融融的人说话声,我听见声音当时一愣,难道沙丘后面有人居住?我正想着,姝儿问我说:“东哥你在想什么?”
    我高兴的说:“我看见沙丘的后面有灯光,还听见似乎有说话声,你看那里有灯光。”
    说着我就想让姝儿看下,当我的手举起来的时候,不由的愣住了,眼前的沙丘黑乎乎的一片,除了月亮照射的反光之外,什么也没有,我摇着头说:“不可能,我明明看见那里灯火通明,可是转眼间就没有了。”
    姝儿说:“东哥你这个是幻觉,刚才我也有听见有声音,不过没有注意看。”
    我摇摇头说:“可能真的看错了。”
    接着我们就回到了屋里,姝儿拿出一个铺的东西给涂旭铺上,然后姝儿对涂旭说:“涂旭你趴在上面,我给你打一针狂犬疫苗。”
    涂旭一听脸都吓变色了,说道:“姝儿,这个狂犬疫苗不打行吗?我从小最怕打针了,这个打针比要命都厉害。”
    姝儿说:“不行,你被狼咬伤了,狂犬疫苗必须打,不然得了狂犬病就完了,那样整个的人就会疯狂,不认识亲疏,发狂而死。”
    涂旭说:“好吧,好吧,那就打吧,我这么帅的一个人,可不想被狼咬一口,就得狂犬病,对了,姝儿你打针疼不疼?”
    涂旭说着话就趴在那里,姝儿拿着一个棉球,在那里慢慢的擦着,嘴里柔柔的说道:“你放心吧,我打针......”
    刚说到这里,手上的针一下子刺进去,涂旭嗷的一声,姝儿按住涂旭,把针抽出来,擦了一把汗说:“我打针没有一次不疼的。”
    我们都哈哈大笑,涂旭用哭腔说道:“姝儿以后说话,你一次说完,别这样大喘气,哎幺,疼死我了。再使点劲,针头都能崴进去。”
    姝儿说:“涂旭对不起,我帮你揉揉,以前在猪猪的身上练习,没想到习惯了,哎呀,都被我的针刺出血了,来、我帮你揉揉。”
    说着话用棉球揉起来,涂旭受不了了,趴在那里大声的叫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求你,别揉了,我、我一点都不疼,你就饶了我吧?”
    姝儿柔柔的说:“那好,既然已经不疼了,我就给你打点麻药,然后给你缝合伤口。”
    涂旭大声的说:“哎呀、妈呀,咋还有?”
    姝儿说:“那就随你了,不打麻药也行。”
    涂旭说:“那就别打麻药了,我咬着牙你给我缝上就行了。”
    我看到这里就说:“这个我不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就先出去了。”接着蹲下身子,一下子握住涂旭的手说:“兄弟保重,我在外边等你的好消息。”
    看着涂旭的样子,我一边说,一边憋不住的想笑。涂旭说:“哥你太不仗义了,看见兄弟受苦,你还笑得出来。”
    我赶紧解释说:“没有、没有,我这个是心疼,伤在你身,痛在我心,哥哥我也帮不了你,我先出去了。”
    涂旭趴在那里,也不理我,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着:“不仗义,都不仗义。”
    我看着涂旭的样子实在憋不住笑,就赶紧的起身朝外边走,捂着嘴跑了出去,娜莎她们也笑着跑出来,现在屋里就剩下姝儿和涂旭了,我们几个就在外边等着听好戏,一会的功夫就传开涂旭杀猪一样的嚎叫,间歇的功夫,还听见这小子大叫小姑奶奶,我们几个人的肚子都笑疼了,这个家伙不打麻药,是自找苦吃。
    过了很长的时间,屋里终于没有声音了,我们赶紧进去,只见姝儿一脸疲倦,擦着汗说:“伤口缝好了。”
    我们赶紧过去看涂旭,涂旭趴在那里,嘴里哼哼着,我蹲下身子说:“涂旭你没有事吧?”
    涂旭哼哼了几句,转头看了看我,然后白了我一眼说:“没事才怪,姝儿这不是在给我缝合伤口,是在杀猪,哎呀、可把我疼死了,这个比打针还疼。”
    姝儿没好气的说:“给你缝合伤口,还不如猪老实,你老老实实的就不疼了,偏偏你一点都不老实,这回看看你以后老不老实?”
    涂旭说:“唉、想我涂旭一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虽不说经历过啥大风大浪,但我也算是见多识广,今天我算是彻底的服了,以后绝对的不劳姝儿动手。”
    我们又是一阵哈哈大笑,然后大家围在一起,把火烧的旺旺的,涂旭屁股上受了伤,只能趴在那里,看样子这几天之内,他只能趴着了。这一晚上可以用凶险万分,惊心动魄来形容,我们坐了一会,感觉有点饿了,就去车上拿出吃的东西,大家吃了点东西就要睡觉,这时沙漠里起风了。先是小风吹着沙子哗啦哗啦的往下掉,我们赶紧找一个没有落沙的地方躲避,过了一会,风就大了起来。
    这时姝儿说:“坏了,我们遇上沙漠风暴了。”
    涂旭说:“沙漠风暴有啥可怕的,正好我们可以感受一下沙漠的风。”
    姝儿说:“这个你可说错了,沙漠里最可怕的就是沙漠风暴了,沙漠地区多风,暴风把尘埃和沙子吹起,再像暴雨那样落下来,这叫做沙暴。
    沙暴来时,风吼、沙飞,暴风夹带着细细的废砂遮天蔽日,转瞬间把晴朗的天空变成黑夜。沙暴过后,树木被连根拔起,庄稼因脱水而干枯,田园变得一片凄凉,可见沙暴是具有巨大破坏作用的自然现象。但是在沙漠里,出现大沙暴的机会不是很多,我们今天刚进沙漠就遇上,先是遇上可怕的狼群,现在又遇上可怕的沙漠风暴,实在是太倒霉了。
    其实最可怕的是沙暴里裹着龙卷风,因为它是出现在干旱的沙漠区,又称为旱龙卷。旱龙卷是近地面空气强烈受热后出现的气流旋转上升现象,龙卷风把地面的沙尘卷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空中,形成一个旋转的沙尘柱。在中国的戈壁滩上,常常能看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龙卷风同时出现的景象,这些直径十几米、高百余米的大沙柱各自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旋转,整个戈壁成了一个天然大舞场。
    沙漠里的风暴可以让沙丘移动,让沙漠变幻莫测,这回你知道沙漠风暴的厉害了吗?”
    涂旭趴在那里说:“这么厉害,但愿今夜的不是沙尘暴。”
    可是沙漠风暴可不是我们能控制的,风越来越大,开始出现吼声,沙漠里的风吼起来十分的可怕,喔喔的叫着,如同鬼怪在唱歌,屋子里到处是落沙,这些沙子落在我们的身上,落在我们的头上和耳朵、鼻子里,甚至落在我们的嘴里,十分的难受。万幸沙漠的风暴方向不是对着门吹的,而是在房子的右边吹过来的,沙漠暴风一夜都如同鬼怪一样尖叫,我们根本都睡不着。
    一直到了第二天,风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我们打开门望去,只见漫天飞舞着细砂,遮天蔽日,到处是昏黄的沙子,整个的天昏沉沉的,能见度极其低,这样的鬼天气,真是要人命,不知道沙漠风暴什么时候能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找个避风的墙角,然后把身子弯下,趴在自己的腿上打盹,熬过沙漠风暴。
    沙漠风暴一直刮到晚上,这一天我们只喝了一点水,水都在车里,这点水是晚饭的时候剩下来的,一直熬到风沙小了,我们准备出去到车里拿水和食物,但是开门一看,我们的车没有了,车找不到了,我们车上的东西也就没有了。
    第一八九章 山丘后的灯光
    你们得罪了什么人?我觉的正常情况下,不会有人干这事,因为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深仇大恨,要么就是那个什么人贪财,自导自演,我不知道具体情况,无法给你解答。
    @ty_132383373 2018-03-20 09:44:32
    @民国假亦真 :本土豪赏(100赏金)聊表敬意,对您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我也要打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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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的打赏
    我们出去一看车子找不到了,当时大家的心里一凉,我们的东西全在车上,没有了车子,我们就有可能因饥饿而死在沙漠,沙漠对人类向来不仁慈,是最可怕的死亡之地,自古以来,就有无数的人丧生在沙漠。
    虽然心惊,但是我们还是仔细的寻找我们车子的痕迹,我不太相信,那么重的一辆车子,不可能就平白无故的没有了。我们白天的痕迹已经没有了,眼前多了一下沙丘,我们放车子的地方多了一个大沙丘,我们的车子难道埋在了沙子里?我们想到这里就赶紧跑出去,用手扒那些浮沙,幸亏都是松软的沙子,对我们这些没有皮毛保护的人来说,不算太费事。
    很快我们就扒出一个透明发光的东西,这个东西在夜里印照着火光,显的特别的妖艳,是我们的车子,这辆车硬硬的经过了一天风沙之后,被埋在了沙子底下。我们看到了车子,心里一下子轻松多了,赶紧用手扒开浮沙,我们车子的一边漏了出来,我们打开车门,拿出食物和水,转身要回去,就在我们转头的时候,一下子愣住了,远处一片灯火通明,像是一个城镇。我们当时奇怪极了,这里白天明明是一个大沙丘,怎么会忽然出现一个小镇子?
    我们这些人,居然没有发现近在咫尺的小镇,真是罪过,看到小镇之后,涂旭就要到小镇吃饭,可是我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那里的火有点诡异,好像是飘在空中的,于是就说:“这个小镇子有点奇怪,我们还是从长计议。”
    涂旭说:“啥奇怪的?这个是中国的地,还能不用人民币咋滴?我别的东西都缺,就是不差钱。”
    姝儿说:“又来,涂大少爷你能不能不显摆?沙漠里可不是我们平常的地,以前有很多马匪,在沙漠的深处杀人越货,现在不能不防着点,这里是沙漠的深处,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小镇,我也觉得奇怪。”
    涂旭说:“好吧,好吧,我听你们的,唉、这个世上也有有钱没处花的地方。”
    这时姝儿没有理涂旭,而是转身对我说:“东哥你看看我们去不去那个小镇?”
    我说:“当然去,我们为什么不去小镇住下?再说了,我们的车子在沙里,涂旭不是有钱吗?我们找几个人把车子清理出来。”
    涂旭说:“对对对,东哥,咱不差钱。走、我请客,咱们快点去。”
    我说:“急什么?我们先吃点饭去,一天都没有吃饭了,你有劲我们可没有劲,走、先吃点饭去,万一那里是马匪窝,我们吃饱了,见到马匪也好有劲跑。”
    姝儿说:“东哥说的对,我们先吃饭。”
    说着就拿着水和饭朝屋里走,我们接着也朝屋里走去,涂旭在后面嘟嘟囔囔的说:“你们这些人胆子咋就这么小?我给你们说,马匪我还真心不怕,有我的涂家刀法,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我们到了屋里都坐下了,涂旭还在那里手舞足蹈的说:“你们说说这一嘴的沙子,你们能吃下饭呀?”
    说着话就要往地下坐,我一看知道有好戏看了,涂旭可是富二代,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什么苦,必须经历磨练才能行,不然就他那样张狂的性格,早晚得吃亏。涂旭一下子坐在地上,当时忽然一下子又弹起来,嗷的一声惨叫,不用说是屁股上的伤口,他一时兴奋把屁股上的伤口忘记了,他这一叫,当时惊动了一个人,这个人正是姝儿,姝儿一听见涂旭的叫声,当时一下子跳起来,把涂旭的手抓住,关切的说:“涂旭你没事吧?我看看屁股出血了没有?”
    涂旭一把护住了屁股上的伤口说:“没事、没事,姝儿你的医术高超,我的屁股都快好了,还是姝儿关心我,我知道你心疼的不得了。”
    姝儿脸一红,说道:“谁稀罕关心你,我是在关心我的钱,你要是伤着碰着了,我的钱可就没有了。”
    涂旭笑着说:“姝儿钱的事好说,那啥你想要的话,有的是,放心吧,咱不差钱,养你一辈子,我都愿意。”
    姝儿的脸更红了,在那里低着头说:“谁让你养一辈子了,这一趟我就足足的了。”
    涂旭说:“那就不给钱,我的钱就是你的。”
    姝儿说:“不跟你说了,你不光喜欢吹牛,人还赖皮。”
    说着话就低头喝水,我看着他们这个是郎情妾意的,也不好意思笑,只是在那里低头装作没有听见,一直在那里喝水吃饭。吃饱喝足之后,我们就准备出发,这时涂旭说:“姝儿你拿着水,给我倒一点水,我洗洗脸,难受死了。”
    说着话就拿了一瓶矿泉水给姝儿,姝儿一把接住矿泉水,往背后一放说:“不行,你不能浪费水,这里是沙漠,水就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就意味着死亡。”
    涂旭说:“好吧,好吧,不洗就不洗,反正咱不差钱,现在有钱什么都好说,走,现在就去小镇。”
    我说:“我们不能这样去,得带上武器和子弹。”
    涂旭说:“东哥你用的着这样小心吗?我们就是去找地方住下。”
    我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还是小心一点好。”
    姝儿说:“东哥说的对,在这个地方出现小镇子,本来就是奇怪。走、我们到车里拿子弹,然后再去小镇。”
    我们在车里拿好了子弹,我拿来子弹先把子弹装在弹夹里,弄好了才放心,想想打狼时忽然没有了子弹,就心有余悸。那个小镇子离我们这里目测有一里多路,走起来应该不算太费事,不过夜里沙漠的风很凉,大家都找了衣服穿上。我们收拾好之后,手里拿着手电就朝着小镇子走去。灯火这个东西,总让人觉的温暖,可是远处的灯火却让我感到阵阵的寒意,不知道这个是为什么。
    我一边走着一边说:“大家有没有觉得灯光给人一种寒意?”
    姝儿说:“我也有点奇怪,这里的灯光都是火球。”
    涂旭说:“这个有啥奇怪的,这个地方可是沙漠,在沙漠里可没有电,大家都点火把,这个也算是正常,我们今夜可以在这个小镇里,感受一下沙漠小镇的风情。”
    就在这时我看见远处的沙地里忽然冒出了两个火把,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的,没有任何预兆,忽然从地上冒出来。我就指着那两个火把说:“你们看那里有两个火把。”
    大家一听赶紧用手电照过去,可是有点远,超过了手电的极限,只看见那里隐隐约约的像是有一个沙丘,涂旭说:“你们看看沙漠小镇的人多好客,看样子是要来迎接我们了。”
    说着话就走在我们的头里,我们也朝着那里走去,走着走着眼看快到火把跟前了,那两个火把忽然熄灭了,我们当时就是一愣,这事有点太不正常了,主要是太突然了。我们的面前是一个十几米高的小沙丘,我们想知道是什么人打的火把,我们决定赶紧爬上山丘,看看究竟是什么人打的火把。于是我们几个人就往上爬,为了防止马匪,我把手电放到衣服兜里,然后双手拿着枪,手放在保险上,准备随时打开保险开枪。
    等我们爬到了沙丘顶上的时候,发现山丘的那边什么也没有,刚才明明看到火把就在沙丘的顶上。好在沙漠不是别的地方,只要你走过,就会有痕迹,可是找来找去,沙丘上除了我们的脚印之外,再也没有了别的脚印,上面的细砂根本就没有人走过。我心里想难道这个是沙漠错觉,其实人在另外的一个地方,我们自己的视觉欺骗了我们自己?
    这时阿宝大喊:“东哥,东哥那个小镇上的灯光一下子熄灭了。”
    我一听当时心里一紧,赶紧的朝着眼前的小镇子望去,发现前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了,这个真是奇了怪了,这么大的一个小镇子,我们刚才明明还看见灯火通明的,可是转眼之间忽然什么都没有了,心里除了奇怪之外,就是好奇,好奇是什么力量,可以让那里的灯光同时熄灭。
    我们看到全镇的灯光熄灭之后,无心再去找那两个火把是哪里来的,直奔小镇而去,当我们到了小镇跟前的时候,一时不敢相信我们的眼睛,面前的这些依山而建的房子,就是我们远处看到的那个小镇子。
    眼前有很多房子,都是依山而建,这些房子几乎没有完整的,都是一些残垣断壁,整个的镇子非常的寂静,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一点生气,刚才还灯火辉煌,现在一下子死气沉沉的,这里的地上整个的是黄沙,我当时有点明白了,这里以前确实是一个小镇子,可是后来由于风沙侵袭,这个小镇子就逐渐败落了,可是令我想不通的是,刚才辉煌的灯光是从哪里来的?难道那些是当初小镇残留的景象?和缅甸的石壁一样,特殊的情况下,把图画印在了石壁上,就像放电影一样,又给我们放了一遍。
    第一九零章 古镇水鬼
    这时阿宝说:“这里真够荒凉的,不知道是啥时的古镇,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怪瘆人的。”
    涂旭说:“回去干啥,我们既然来了,就到处看看,没准这里会有宝藏啥的。”
    我说:“这里忽然多出一个镇子,这个也许是被风沙淹没之后,我们是第一批见到这个古镇的,既然见到了这也是缘分,我们进去看看也无妨。”
    涂旭在前面走,我们在后面跟着,整个古镇只有风声,那个声音好像在轻轻的诉说着什么,这些房子里都灌满了沙子,我想风暴只是把浮沙吹走,而没有吹走这些房子里的细砂,我们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发现在山上有一个大洞口,在洞口上有字,于是我们赶紧踏着浮沙到了那个洞口的跟前,发现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岩洞,而是人工加工而成的,在洞口的顶端,有三个黑字,涂旭抬头看了看说:“上面的字我认识,司竹粮,东哥这个司竹粮是什么意思?”
    我笑着说:“什么司竹粮,古代的习惯都是从右到左念的,这个三个字,是粮草司,是专门存放粮草的府库。”
    涂旭说:“存放粮草的地方?那我们得去看看。”
    说着就爬上了浮沙,朝着那个洞口走去,我们也跟了上去,到了跟前,用手电一照,发现洞口有一扇门,门的颜色还非常的艳丽,门的上面是两个兽头,兽头上含着门环,黄铜打造的兽头,居然没有多少锈蚀,这个应该是龙的九子之一椒图,传说这个东西好闭,最反感别人进入它的巢穴,铺首衔环为其形象。因而人们常将其形象雕在大门的铺首上,或刻画在门板上。螺蚌遇到外物侵犯,总是将壳口紧合。人们将其用于门上,大概就是取其可以紧闭之意。
    在门口的一块石头上还写着,府库重地,不得擅入,我们到了跟前,看着这个大门就想着能不能推开,于是我们就一起使劲,两扇厚重的大门,竟然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慢慢的被我们推开,一推开门,当时一股阴凉之气袭面而来,这个凉和沙漠里的干凉有点不一样,似乎能在空气里闻见水和粮草的味道,我们赶紧把手电往里照去,发现里面是一个个的圆柱的东西,这些东西很高,好像是放什么东西的。
    我一看这个就知道了,这些应该是储存粮食的粮仓,为了证实我的看法,就走了过去,果然看见周围有散落的粮食,在一个高大的粮仓出粮口,发现里面的粮食已经空空如也了,我们朝后看了看,这个粮仓很大,可能原来是一个山洞,后来扩建成一个存储粮食的仓库。我们继续往后走,走着走着忽然感觉有一股水汽扑面而来,这种水汽可能在平常根本感觉不到,但是在沙漠里却能感觉到湿润,我们来沙漠才一天多的时间,感觉皮肤都干裂了,在沙漠里感受不到一丝水分。
    俗话说跟着感觉走,我们跟着感觉,来到了一个地方,接着有了一个惊奇的发现,在我们的前方,有一个小池子,这个小池像是天然形成的,在池子里满满的一池子清水,当时大家非常的激动,在沙漠里水可是最珍贵的东西,看见水大家高兴极了,急忙朝着水跑过去,这时涂旭一下子趴在那里,就用水洗脸,刚洗了一把脸,姝儿就大叫,“涂旭快起来,水里好像有东西出来。”
    我一听赶紧过去看,透过灯光,果然在水里看见有东西慢慢的上来,涂旭由于在那里趴着,看不真切水里的东西,他转头朝着姝儿说:“姝儿你说什么?”
    姝儿说:“快起来,那个东西出来了。”
    就在这时忽然有哗啦的水声,从水里先冒出了一团头发,接着头发散开,在头发的底下冒出一个人头,这个人头白花花的,已经分不清五官了,只见他冒出来之后,一把抓住涂旭的胳膊,一下子就把涂旭拉到了水里,我心里一惊,这个很明显的就是水鬼,我经历过很多次,知道这玩意的厉害,不过这个要是在沙漠里淹死了,那这个死法也太奢侈了,我想到这里,把手里的枪一扔,然后把上衣一脱,在腰里抽出刀,就要朝水里跳,这个时候,姝儿忽然跳到水里,然后我看见姝儿和水鬼搏斗起来。
    由于姝儿怕伤着涂旭,赤手空拳的跳进去和水鬼搏斗,那个水鬼的样子,我现在算是看清楚了,只见它有一张极度肿胀的脸,脸上已经泡瘫了,只能根据大概位置找到五官,晃动之中能看见闪着绿光的眼睛,那个水鬼一只手拽着涂旭,一只手在那里胡乱的抓着,不想让姝儿把涂旭救下来。
    这时水里隐隐约约的又上来了好几个,我一看事情危急,直接拿着马刀就跳进了水里,水真凉,是那种透骨的凉,这种凉很快就会透彻骨髓,就也会很快被冻僵,我使劲的游到涂旭的身边,大叫道:“姝儿快点上去,我来救涂旭。”
    这时姝儿看了我一眼,嘴唇都冻青了,想给我说话,但是张了几下嘴,都是上牙打下牙,我知道这个是冻的,涂旭也冻的快要失去抵抗力了,挣扎的幅度很小了。我必须马上救涂旭。于是我咬着牙朝水鬼那边游过去,其实游动的时候,我心里是恐惧的,害怕有东西拽我的脚,因为刚才我看见了有好几个从水里浮上来。谢天谢地,没有什么拽我的脚,我很快游到了那个水鬼的跟前,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我的胸口发热,低头一件原来是我胸口的狼牙挂饰在发光。
    那个水鬼一看也朝着我望过来,它的样子十分的恶心,就像猪身上弄下的花油一样,浑身白白的,似乎非常的软,黑黑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显得无比阴森恐怖。太恶心太吓人了,但我不敢不看,那个水鬼转动了一下和头一般粗的脖子,看了我一眼,我看见水鬼身子竟然抖了一下,看样子水鬼怕我胸前的狼牙。这个水鬼是鬼,狼牙就能对付这些邪魔鬼祟。
    我一看水鬼怕这些,心里一下子高兴了,我心想:奶奶的,只要你有怕的东西就行,想到这里我浑身一热,使劲的朝水鬼游过去,水鬼确实怕狼牙,它看我游过去之后,竟然往后退了一步,手一下子把涂旭松开了,此时的涂旭已经有些疯狂了,手胡乱的抓着,嘴里一直大叫。我现在主要的是对付水鬼,没有时间救涂旭,就对姝儿大声的说:“救、救、救涂旭。”
    不是我不想说完整的话,是因为太冷了,冻的打冷战,根本说不出来。姝儿点了点头,然后身子使劲的朝着涂旭的后面游过去,而我手里拿着拿刀继续逼着那个水鬼往边上去。姝儿游到涂旭的身后,一把抓住涂旭的后衣服领子,往上一提,拉着涂旭就往岸上走,我一看姝儿救了涂旭,当时就放心了,大叫了一声:“去你姥姥的。”
    接着一马刀就刺进了水鬼的身体,这一刺进去,我当时就愣住了,刀像是刺在了豆腐上,感觉水里的这个人毫无筋骨。我当时一愣,这时岸上的阿宝大喊:“东哥你快上来,你的周围又出来好几个。”
    我一听赶紧朝着周围看去,只见周围确实好好几个,我这个时候想跑,已经晚了,它们把我围的严严实实的。我现在不能和它们干耗着,时间对我来说确实是太重要了,晚一会上去,就多一份危险,没准我就得在这里安家,我就是死也不能和这些恶心的水鬼做邻居。于是我大叫一声,直接提起马刀,朝着离我最近的一个水鬼刺过去,还是有一种刺豆腐的感觉。我的刀刺进水鬼的身体,水鬼像没有感觉到一样,当时我心里一下子凉透了,这些水鬼可不是人,没有感觉没有痛苦,我的刀对它们根本造不成太大的伤害,我的刀刺进它们,它们也不躲避,但是也不进攻,好像是把我围住,让我慢慢的在水里冻死。
    水里环境温度过低使人体的散热加快,机体通过体温调节机制或人为的方法,维持体温的恒定。如果散热大于产热,体温会逐渐下降以至死亡。此时的我动作开始有点僵硬,一时感觉有点模糊,感觉心里一个劲的颤抖,虽然心脏在颤抖,但是体表却感到有点发热,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由于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强,间质水肿,内脏淤血,循环血量减少,心血搏出量减少,心脏传导系统的不应期缩短,导致心室纤颤,被医学上称为反常热现象。
    这时的我已经快不行了,我们对付的这些水鬼,可不是普通的水鬼,密封在这山洞里这么多年,早就成了精,它们知道我身上有狼牙保护,不敢太靠近,但它们在周围把我围住,然后把我的体温耗尽,等我沉到水底。
    第一九一章 生死瞬间
    不能这样,绝不能这样,我想活,想好好的活下去,只有想活的人,面前无论困难多大,都要克服,这时我胸口的狼牙又发出温热,狼牙,救命的狼牙,我这时心里一热,用仅有的一点劲,一咬牙把那个狼牙连同绳子一起拽下来,然后拽着绳子把狼牙抡起来,这一下子还真管用,那些令人恶心的水鬼,一看到我手里的狼牙,都赶紧的往后退,这个是上去的机会,再不上去,就没有命了。
    于是我手里使劲的挥着狼牙,脚下踩着水往岸上游,池子里的水太凉了,我的血脉都要快被冻住了,手有点拿不住那个小绳子,因为我的手失去了知觉,已经麻木了,这时绳子忽然从我的手里脱手而出,那个狼牙带着绳子直接朝着一个水鬼飞去,那个水鬼正在那里看着我,忽然狼牙朝着它飞去,它想躲已经来不及了,狼牙打在水鬼的身上,水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狼牙竟然穿过水鬼的身体,落在水里,水鬼惨叫着,好像受到了极其大的痛苦,那个声音让人的心使劲的拧在一起。
    周围的几个水鬼听到那个水鬼惨叫,都极为恐惧,争先恐后的潜进水里,而那个被狼牙击中的水鬼,身子在慢慢的融化,化作一块块白色的油脂落在水里,此时的我已经开始意识模糊了,手脚不再听我身体的指挥,人开始往水里沉,我最后想到的是,这下子完蛋了,要和水鬼为伍了。
    就在我的脑袋进入水里的时候,忽然有什么东西抓住我的衣服,抓就抓吧,我已经不能挣扎了,身子顺着怪物而走,我的意识在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尽头,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感觉也没有了,一切的一切都重新回到那个虚无的空间。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温暖,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因为感觉在那个虚无的空间,根本没有什么时间观念。其实感觉到温暖的时候,我的神识已经回到了现实,温暖的东西像是火,感觉就在我的不远处,那种感觉是那么美好,暖暖的,把我凝固的血液慢慢的融化,心脏开始跳动,我的全身有了感觉,虽然手脚还有点麻,但是这些一切都不是个事,因为我感觉自己还活着,死里逃生的感觉真好。
    这时我听见了说话声,就想睁开眼睛,于是我努力的把眼睛睁开,发现自己靠在一个东西上,我的眼前是一堆熊熊大火,流逝、姝儿、阿宝、娜莎、娜琳都围在火边。我张了张嘴说:“刚才是谁救的我?”
    虽然声音很小,还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特别是姝儿一下子跳起来,高兴的说:“东哥你醒了?”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的说着,我看着他们心里高兴,可是我还是想问问是谁救了我,我要好好的谢谢他,于是又问了一遍,姝儿说:“东哥是阿宝救了你。”
    我一听就把头转过去,对着阿宝说:“阿宝谢谢你救了我。”
    阿宝说:“有嘛好谢的的,你不也是救了姝儿他们吗?”
    姝儿说:“是呀、是呀,你要是不救我们,我们可就完蛋了。”
    涂旭也过来说:“哥、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哥,我谢谢你了。”
    我笑着说:“我以前不是你哥咋滴?咱们是哥们,哥们之间有啥好谢的。”
    这时我感觉身上硌的慌,当时是斜着靠着粮仓的,感觉里面的兜都拧了,赶紧用手整过来,然后掏出来一看,是两万块钱,那颗宝石卖的钱。五千给我们当了路费啥的,剩下的两万我都揣在了兜里。涂旭看到我的两万块钱,在那里笑了,一边笑一边说:“哥你真是舍命不舍财,都这个份上了还想着钱。”
    我白了他一眼说:“这个可是我拿命换来的,珍贵着哪。”
    涂旭说:“珍贵个啥,咱什么都缺,就是不差钱,你要是想要的话,等我们回去了,我给你送几摞。”
    姝儿说:“涂大少爷,你的钱是你的钱,东哥的钱是东哥的钱,东哥可不学你一样。”
    我现在的心思全放在火上了,对他们说话没有太大兴趣,他们两个就是一对欢喜冤家,在火边烤着火真心的好受,浑身冒着热气,舒服极了。我们正在烤着火,就闻见一股股恶臭味,这个味道好像是从里面传来的,我们当时非常奇怪,进来的时候,明明没有什么味道,怎么现在有一股腐尸的味道?这个时候,我们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已经干了,我们就起身朝着味道的来源走去,味道是从池子的方向飘过来的,我手里握着枪,朝那个池子走去,到了池子边上,就看见那几个水鬼在池子里挣扎,而池子里布满了奶油状的东西,恶心极了。
    我们看见这些恶心的东西,在那里当时就吐了,实在受不了了,赶紧捂住嘴往外走,我知道这个池子已经被我给破坏了,那个有魔力的狼牙,正好是池子里的克星,把池子一下子搅的天翻地覆,那些水里的水鬼受不住,就在水里翻腾出来陈年的腐朽之气。
    受不了这些腐朽之气,我们跑到了外边,外面还是那样,吹着沙漠风,干燥的空气没有一丝水分,看着这个宁静的古镇遗址,我感觉到我们不能再呆下去了,这里实在是太诡异了,于是我们就决定回去,大家对于回去,谁也没有什么意见,我们甚至不想在这里多呆一分钟。
    刚走了几步,忽然在前面传来哭声,于是我当时站住脚步,姝儿问我为什么停下,我说:“你们听没听见有哭声?”
    涂旭说:“那个可能是沙漠里的风声,没有什么好怕的。”
    我说:“不对,刚才肯定是哭声。”
    就在这时那个哭声又起,声音是一个女的,哭的悲悲切切的,让人毛骨悚然,声音就在前方的拐角处。我拿着枪,大声的喊:“谁、谁在那里哭,快点出来,再不出来我可要开枪了。”
    可是我无论怎么说,始终不见有人回应,那个声音继续在那里哭,我知道这里是沙漠,不可能有人闲的没事跑到这里吓人。可是那个哭声如果不去看个究竟,心里更难受,于是我拿着枪朝着那个声音走过去,其他的人也跟在身后,一步步的往前走,哭声和走在细砂上的沙沙声,混在一起,再加上沙漠里的风声,显得格外恐怖,我真害怕忽然冒出一个女鬼。
    就在我们快要靠近的时候,忽然那个哭声一下子停止了,我们听见哭声停止了,马上紧走几步,朝着墙后看,令我们失望的是,那个地方空空如也,没有什么东西,如果哭的不是人,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鬼?我想到这里反而不是那么紧张了,鬼我见过了很多次,一般情况下,是害不了人的,只是调皮吓唬人而已,我经历的多,不是太害怕,但是涂旭就不一样了,结结巴巴的说:“东、东哥,刚才哭的那个,是不是女鬼?”
    我听的出他的声音在颤抖,涂旭今天先是被水鬼拉到水里,差点淹死,估计还没有缓过劲来,现在一听见女鬼的哭声,当然有点受不了,心里害怕那个也是人之常情。我说:“兄弟你别怕,我告诉你,这样的事我见多了,根本不用怕它们。”
    我刚说完这话,我们的背后忽然出现了一声“嘿嘿”的冷笑声,这个声音沙哑而苍凉,是一个粗犷的男性声音,我们听的真真切切,声音好像带着锯齿一样,狠狠的在我们心上划了一下,我跟前的涂旭当时打了一个冷战,我赶紧转过头来,寻找那个声音的来源,涂旭也跟着转过头来说:“东哥刚才的声音变了,我怎么听见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没有说话,而是举着枪寻找声音的来源,小镇还是那样冷清,除了风声,和我们的喘气声,就再也没有一点声音,我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面,那些被沙子淹没一半的残垣断壁,感到愈发的神秘起来,这里埋着许多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其实它们和这个世界,原本是隔绝的,只是我们无意之间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其实我们是一群无心的闯入者。这时那个浑厚的冷笑声又起,嘿嘿嘿的声音,就在前面的一个屋框里传出来的,我这时想起了手里的枪,对着自己说:杨晓东你真是糊涂了,这个神仙都怕一溜烟,你手里拿的是烧火棍呀?都这个时候了,知道它们不是人,为什么不开枪?
    我想到这里就把枪举起来,瞄准前面的屋子,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清脆的枪响之后,那个冷笑声没有了,我对着那个屋框子说:“奶奶的,你们再叫唤下试试,我的枪可不长眼。”
    这时涂旭伸着大拇指说:“东哥还是你镇定,要是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涂旭的话才刚说完,忽然在我们的背后,哭声和笑声同时响起来,那两个东西,就在我们的身后。
    第一九二章 火骷髅
    没有什么比忽然出现在背后的东西更可怕的,我能感觉到,那两个东西就在我们身后,刺耳的笑声和哭声交织在一起,我感觉整个脊背都在冒凉气,于是我紧握着手里的枪,赶紧回头看,当我回头的时候,那两个声音嘎然而止,我们背后除了黄沙就是那些残垣断壁的房子。
    我们用手电朝我们背后的一栋房子照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五个人的手电,同时熄灭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感觉那两个声音,不光是戏弄我们那么简单。就在这时那两个声音又出我们的身后,女的声音尖锐,变成了凄厉的哭声,男的声音嘶哑,但是笑声让人心脏不住的往一起揪。
    我们赶紧回头去看,这时我们看见在一堵墙的后面,模模糊糊的露出两个脑袋,那两个脑袋肯定是人的脑袋,一个脑袋大点,一个脑袋小一点,他们都留着长发,不过我们的手电不亮了,在暗夜里看不清楚。
    我看见人脑袋,心想这难道有人故意在吓唬我们,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这里的秘密,所以才扮鬼吓唬我们。
    想到这里我大声的说道:“出来,你们给我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既然是人,应该知道枪的厉害,我举着枪朝前走去,没有想到那;两个脑袋看见我拿着枪过去,忽然都隐藏起来,我嘴里说道:“妈的,吓唬完我们就想跑,没有那么容易。”
    说着话我就追上去,我后面的涂旭拿着马刀,姝儿拿着手枪,娜莎和娜琳跟在身后,最后面的是阿宝,手里拿着枪,在我们的身后断后。我没有管他们几个,而是径直着朝前走去,手里勾着步枪的扳机,这样随时可以击发步枪。等我拿着枪走到墙背后的时候,发现墙后什么也没有,这两个人跑的太快了。
    这时我心想算了,跑就跑了,和他们本来就井水不犯河水,我们回去就是了,我刚要开口说回去,这时远处又发出狂笑声,和尖锐的哭声,我们赶紧望过去,在一堵墙的背后,又露出了一对脑袋。这个完全是挑衅,反正我们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我们的头脑开始发热,没有仔细的想这两个究竟是人是鬼?因为手电不亮了,也没有查看地上的脚印,只想着抓住那两个露着脑袋挑衅的人。
    我们脑袋发热,血性被激起了,朝着那墙后的脑袋追过去,等我们过去的时候,墙后什么东西都没有,而声音会在我们的不远处响起。越是这样我们就越想抓住那两个人,于是拿着枪又追上去,追着追着我们追到了一个没有建筑的空地上,这个空地有点像操场,在空地的一面,还有一个高台子,追到这里那两个脑袋忽然没有了踪影,也没有了声音。
    我们几个站在这个空地上,感到有点不安,这个地方好像比别的地方冷,一股股凉气直往身上钻,这时才想起有点不对劲,我们把最重要的东西忘了,那就是脚印,只要是人,就会留下脚印,可是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有点晚了。因为在我们的背后,脚印全部被破坏了,根本看不清到底有没有人先我们走过。我感觉那两个脑袋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既然把我们引到这里来,肯定不是请客吃饭。
    我想到这里,就对着涂旭他们说:“这里不对劲,我们得赶快的走,回到我们住的那个地方。”
    涂旭说:“是呀,我也感觉到这里不对劲,比其他的地方都冷,凉气好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
    我说完走,转身就朝着我们来的方向走,其他人也跟着我往后走,这时我忽然感觉到有东西出现在我们的背后,同时我们背后被什么东西照亮了,这是一种发白的冷光,让人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而是一阵阵恶寒。我们心里一惊,赶紧的朝我们背后看过去,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把我们吓的魂飞魄散。
    只见我们的后面是一对有蓝球那么大的火球,发出惨白的光亮,如果光是火球,我们还不会太害怕,关键那个火球里,包裹着两个人脑袋,这一对人脑袋上的皮肉,附在骨头上,两只眼睛深陷,似两个深坑,透过火球,可以清楚的看到眼睛里,有一种让人胆寒的怨气,鼻子干枯,就剩下两个朝天的鼻孔,嘴唇也枯萎了,牙齿露在外边,其中有四个牙齿,尖尖的,比别的牙齿都长,这个是僵尸牙。
    所谓的僵尸牙,顾名思义,就是人死后,成为僵尸,牙齿、指甲和毛发,在特殊的环境下,会一直生长,让僵尸变的咬人更加容易。那两个脑袋下面都只有一点短脖子,看样子是被人用锋利的刀子,一刀砍下来的。那两个火球脑袋看见我们转过头来,在那里忽然厉声的叫起来,还是和刚才一样,一个脑袋在那里冷笑,一个脑袋在那里痛哭,这时看看就分清楚哪个是男的,哪个是女的了,男的头大眼睛小,鼻子和嘴都大,而女的眼睛大,嘴和鼻子比较小,这是两个非常少见的火骷髅。我见过僵尸,但是这样的火骷髅倒是头一次见到。
    它们在那里一哭一笑,非常的瘆人,笑声比哭声更难听,我们几个赶紧举起手里的枪,这么近的距离,不用怎么瞄准,我举起枪,就扣动扳机,可是一个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枪里的子弹没有响,其实我早该想到这个问题,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我正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忽然那两个火骷髅朝着我们冲过来,一个火骷髅朝姝儿冲过去,一个火骷髅朝着我冲过来,我的枪是五六式步枪,枪身长,我手抓着枪柄和枪身,直接一个刺刀动作,一下子把人脑袋给刺到一边去了。
    而姝儿遇到了麻烦,她手里拿着的是一把手枪,枪没有打响,她还没来的及把枪收起来,着着火的脑袋就朝着姝儿咬过去,姝儿只好往后退着躲开,这时涂旭忽然大喊一声:“敢欺负我的姝儿,看我涂家刀法。”
    说着话,一刀朝着那个火骷髅砍去,那个脑袋一看马刀朝着自己砍过来,竟然做出了一个让我们大跌眼镜的事情,它没有躲避,而是张开口,想一口把马刀咬住,涂旭虽然是个富二代,但这一招,可是让自己使足了劲,薄薄的刀刃岂是几个僵尸牙就能咬住的,反正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火骷髅竟然一下子咬住了马刀,我看见那个脑袋死死的咬住马刀,牙齿像是嵌入马刀一样。涂旭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姝儿的手枪已经收起来了,手里拿着的是那把马刀,她看见涂旭的马刀被咬住之后,一下子来了一个横扫千军,直接把那个脑袋砍落在地上。这时的我已经把枪里的子弹退出来了。
    遇到枪打不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舌尖血,可是咬舌头是十分疼,我不想咬舌头,这时那两个脑袋又靠在了一起,在我们的前面呼呼的转起来,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我一咬牙把舌尖咬破,当时一股钻心的疼痛,直冲脑门,好像咬下来一小块肉,这回是失算了,顾不得疼痛,我把嘴里的第一口血吐在了枪上,然后举枪扣动扳机,朝着一个脑袋打去,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呼啸而出,直接朝着那个脑袋飞去,这么近的距离,子弹的冲击力是巨大的,枪打在人脑袋的天灵盖上,直接把天灵盖轰掉了一块,只见那块天灵盖,带着一缕头发直接飞了出去。
    我这一枪起了作用,那个中枪的人脑袋,一下子坠在地上,头上的火光当时就熄灭了,这时再一看,只是一个干枯的人头,和干尸没有什么两样,这时另一个火骷髅在空中转着,一看见我把另一个火骷髅打落在地上,那个火骷髅在上面又哭起来,哭声比刚才更难听,那个哭声中夹杂着愤怒的咆哮。我现在可以开枪,不怕它咆哮,举起枪对着那个火骷髅说:“去死吧。”
    说完我就扣动扳机,一团火焰在枪口喷出,直接把火骷髅击落在地上,这些火骷髅不是鬼魂,而是实质的东西,这样实质的东西,根本不是现代化武器的对手,这两个火骷髅落在地上,眼睛里的那种恶毒的光消失了。
    我们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我的身子有点发软,一下子坐在细细的黄沙上,大家也都坐在黄沙上,刚才大家太紧张了,神经高度绷紧着,现在把两个火骷髅打下来了,都松了一口气,看见我一往地上坐,都坐在了地上,涂旭离我们远一点,也坐在了地上,我们正要休息一下回去的时候,忽然涂旭嗷的一声,然后一下子跳起来了,我们大家都在那里哈哈大笑,涂旭肯定是把屁股的伤忘记了,没想到涂旭大声说:“快、快起来,沙里有东西。”
    第一九三章 无头的僵尸
    我们现在都成了惊弓之鸟了,涂旭这么一说,我们当时吓的都蹦了起来,我蹦起来之后,紧张的说:“什么?涂旭你刚才说什么?”
    涂旭也紧张的说:“东西,我感觉沙里有东西在动。”
    我们用手电筒照着涂旭坐过的地方,在灯光的照射下,我看见沙子在动,一拱拱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出来,我们大家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上了,不知道沙子里会忽然钻出一个什么东西,但我知道今天的沙子里绝不会出来一个好东西。
    我们正紧张的看着那个地方,感觉那个东西就会出来了,忽然我感觉我的脚下也在动,动作的幅度很小,但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东西要出来,于是我大喊:“赶紧往后退,我的这里好像也有东西要出来。”
    我说完直接往后退,其他人也往后退,今天遇到的事情实在是太怪异了,先是那两个燃烧着冷火焰的火骷髅,现在沙子里又要钻出东西,真不知道这个沙子底下的古镇还会有什么东西?我们睁大眼睛,看着那两个地方,手里的手电,也分别照着那两个地方,几个亮点把沙子照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就在这时沙子忽然动的幅度大了起来,其中的一个就快出来了。
    究竟会出来什么东西?我们的心里也没有底,但答案马上就要揭晓了,就在我们睁大眼睛看着的时候,忽然从沙子里伸出一只手,这只手干枯的如同树枝,指甲长长的,有点儿弯曲,一看就是一个干尸的手,接着另一只手也出来了,两只手在空中乱抓,它们似乎想抓住什么东西,如同水里垂死挣扎的人,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接着我坐的那个地方也伸出了一只手,这只手比刚才的那只小的多,但依然是干枯的皮肉,紧紧的贴在手骨上,也是一个干枯的手,不过看样子,这只手是孩子的手,或者是女人的手,虽然纤细,但丝毫没有纤纤玉臂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只有两个字,那就是恐怖。
    这时有一个已经出来了,先出来的是身子,当时确实是身子,因为我没有看到头,在脖子以上,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是一具无头的尸体,只见这个人身上穿着盔甲,看样子是一个古代当兵的,身子还在继续往上走,整个的出来了,手在空中乱抓,没有什么方向感。
    这时另一个也出来了,和那个一样,只有一个身子,没有头,看衣着这是一个女的,身体纤细,跟赵飞燕似的。两个无头的尸体都出来了,它们在那里乱摸,好像是在找东西,找什么东西,这个不用说我也知道,是找它们的头颅,它们不想做无头之尸。我们看着这两具无头的尸体,心紧张的揪在一起,时不时的还跳动一下,我们的身子不由的一点点往后退。我们当时因为恐惧,居然忘记了逃跑。
    这时那个男的无头尸朝着我们走来,一步步的往我们这里走,手在空中乱抓,我一看到无头尸朝着我们走来,当时就举起枪,朝着无头尸就是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穿过无头尸的身体,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大洞,无头尸好像浑然未觉,还是一步步的朝着我们走来,我只好又开了两枪,每一声枪响,无头尸都会猛的朝后一滞,最后的一枪起了作用,直接让那个无头尸改变了方向。
    两个无头尸朝着我们打落的那两个火骷髅头摸去,也许对自己的脑袋心有灵犀吧,那个女的无头尸慢慢的朝地上摸,两个枯树一样的手,竟然一下子摸到了自己的脑袋,摸到脑袋之后,就要往头上安。
    这时那个男的无头尸也摸过去,手指触到了女无头尸手里的脑袋,忽然两只手一下子抓住那个脑袋,怎么也不松手,两个无头尸抢起那个脑袋,我看见它们的手指插进了脑袋,把脑袋上的肉,用手指挠下来,露出森森白骨。
    最后女无头尸不是男无头尸的对手,男无头尸把脑袋夺过去安在自己的脑袋上,发出诡异的哭声,这种哭声是一种不男不女的声音,非常的难听。女无头尸感觉自己手里的人头被抢了,只好再次把手伸到地上,然后在那里摸索,最后把男的头摸着了,赶紧安在自己的脖子上,安上头颅,就像胶水黏上了一样,怎么晃动都不往下掉。
    安上了头颅的两个僵尸,把头转向我们,它们在那里一个哭,一个笑,声音阴阳怪气,不伦不类的,我们都快被那种声音逼疯了,感觉心口都疼。有了头颅之后,两个僵尸似乎能看见东西了,它们朝着我们看过来,当它们朝我们这看的时候,忽然张大了嘴,发出凄厉的叫声,接着就朝着我们扑过来。
    我手里有枪,虽然心里害怕,但不会让它们靠近的,手里的枪可不是什么烧火棍,我看见它们朝着我走来,举起枪瞄准一个僵尸的脑袋,砰的一枪,子弹的惯性,直接把那个脑袋击飞,飞出去好远才停下。我接着又瞄准了另一个,又是一枪,把那个的脑袋也打掉了,两个僵尸又变成了无头尸,两个无头尸的手在空中乱抓着,看样子它们疯狂了。
    我看到这里对着那几个人说:“别傻站着了,快点跑。”
    说完我拿着枪转身就跑,其他人也跟着跑,这个地方一分钟都不能多留,我们得赶紧的跑出去,回到我们住的地方。这时我听见扑通一声,接着就听见涂旭大喊:“东哥,我被什么东西抓住脚了。”
    我一听赶紧的回头看,只见涂旭趴在地上,正在那里挣扎着爬起来,在他的腿部,有一只发白的手,从沙里伸出来,死死的抓住涂旭的脚脖子,那只手不用说,肯定是埋在沙子里的僵尸,我正想着办法救涂旭的时候,姝儿大声的喊道:“涂旭别怕,我来救你了。”
    说着姝儿一个箭步过去,举起手里的刀,直接朝着僵尸的手臂砍去,刀锋之下僵尸手臂齐茬而断,涂旭当时一下子坐在地上,用双手去掰那个抓住他脚脖子的手臂。就在这时我听见沙子里有声音响起,有点像是汽车声,有人说肯定是来汽车了,但那个声音肯定不是汽车,因为声音是从地下传出来的,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见过在地下跑的汽车。
    我看见从地上冒出火光,把沙子都照亮了,这又是什么东西要出来?我拿枪的手,在冒汗,眼睛紧张的盯着亮光的地方,这时忽然从地下冒出来三个火球,这三个火球还是火骷髅,它们在白色的火焰中狞笑着,我看见火骷髅从沙子里出来,当时就举起枪,先是瞄准了一个火骷髅,我知道任何时候,都不能紧张,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有点发抖。
    深吸了一口气,趁着自己暂时的平静,扣动扳机,把一个火骷髅打落在地上,接着连开两枪,把两外两个火骷髅也打落在地上,由于紧张,我又接着扣动了第四下扳机,发现枪里没有子弹了。我想换子弹,这时更多的火骷髅在地上冒出来,已经来不及换子弹了,我把枪往身上一背,然后抽出马刀大叫着:“涂旭别掰了,赶紧的逃命。”
    涂旭一听赶紧的爬起来,我们准备逃跑,我刚要抬腿,发现被什么东西拽住了裤子,低头一看,从沙里冒出来两只手,一只手拽着我的裤子,另一只手还在那里乱抓,这时候我都急的不行了,看见从沙子里伸出来的手臂,直接一挥马刀,砍断了那个干枯的手臂,继续往前跑,这时整个的古镇乱了套,到处是从砂里升起的火骷髅,它们在空中转着个,有的哭,有的笑,顿时整个的古镇,一片鬼哭狼嚎的声音响起,这些声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各种声音都有,此时如同进了地狱。
    那些火骷髅把整个的古镇照的亮如白昼,我看见这时的村子里,已经成了人间地狱,房子间的街道里,到处是行走的无头僵尸,它们没有头颅,只能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双手在空中不停的抓扯,没有了头颅,手现在成了它们的武器,有的无头僵尸,碰在了一起,它们只要一碰在一起,就会用两只手撕扯着对方,互相之间用最兽性的方式,互相撕扯,在撕扯的时候,会碰到别的无头僵尸,这些被碰到的僵尸,也会加入撕扯的战团,很快就混战在一起。
    我知道这些没有头的僵尸,只要抓住了我们当中的任何人,那被抓住的人,直接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了,他会被无头僵尸撕的粉碎,这些无头僵尸是怨气的化身,上面飞的那些火骷髅也是怨气的化身。这些尸体和头颅在地下埋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我们的到来,把这些怨气激活了,唉、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踏进了一个死亡之地,现在最主要的是想办法活着出去。
    第一九四章 冲出死地
    想活着回去,就得至于死地而后生,现在只能是拼一把了。我咬着牙说:“我们闯入了死亡之地了,今天不想死在这里,我们只能往前冲。”
    说完我拿着马刀就往前跑,其他人也跟在身后,我们一直朝前跑,那些火骷髅虽然吓人,但它们只是在我们的周围转着飞,并不下来伤害我们,而那些无头的僵尸却不同了,它们会一直在那里抓,其实跑着跑着我有点奇怪,这些无头的尸体只抓我们,而到了阿宝他们面前,却如同长了眼睛一样躲开,现在可是逃命,不可能细想,我的眼睛紧盯着前面和脚下,只要一有无头的僵尸靠近,我们的马刀就会砍上去,所幸我们的马刀锋利,可以轻松的斩断那些朝我们抓来的手。
    此时的涂旭也发起了威,他一开始没有经历过这些事,现在是逃命的时候,他所有的潜力都暴发了,不过他没有进过实战,刀法虽然好看,但是不如我们一刀制敌来的痛快,后面的阿宝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棍子,挥舞着保护着娜莎和娜琳,其实他即使不保护,也没有无头僵尸朝他们身边凑。
    就这样我们一边砍,一边朝着前面跑,哪里的无头僵尸少,我们就朝着哪里跑,后面的涂旭已经累的气喘如牛了,我回头大叫道:“涂旭你别耍那些花架势,这些僵尸没有脑袋,和没有头的苍蝇一样,只要一下子就能解决问题。”
    涂旭在后面答应着,我现在才觉得这个镇子大,我们跑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跑出这里,这时我们跑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在这个十字路口处,我们一下子被围住了,四周的无头尸体太多了,都朝着这个十字路口而来,此时的我们已经累的跑不动了,无力对付那些无头的僵尸,我们的头顶飞着无数的火骷髅,把周围照的亮如白昼,我们看见远处无数个无头尸体朝我们而来,我一下心灰意冷,我们想出来,但这些无头的僵尸足可以把我们累死。
    不能就这样下去,我们得跑出去,我在心里对着自己说,但想跑出去现在已经晚了,我们的周围整个的乱了套,这些无头僵尸互相之间,只要一碰到对方,它们就会撕扯在一起,我朝周围看了看,这些无头僵尸好像怕我们身上的东西,只要它们到了一定范围,就不在往前走了,心里有点奇怪,就朝着我身后看了看,忽然看见阿宝和娜莎他们的胸口,都露出了狼牙,狼牙上的红字,好像在闪光。
    我忽然明白了,这些无头的僵尸不是对阿宝他们好,而是怕阿宝他们身上的狼牙,于是我就大喊:“阿宝这些无头的僵尸怕你身上戴的狼牙。我现在心里有底了就大声的说:“阿宝这些无头的僵尸怕你,你在前面开路,我们能不能出去就看你的了。”
    阿宝提着棍子往前走了走,说:“东哥你放心好了,我别的本事不行,但还有一把力气。”
    说着话就往前走了几步,喊了一声,直接用棍子挥过去,一下子就把无头僵尸砸倒了一片,阿宝身体壮实,有一身的力气,现在的他留着短发,不由的让我想起当年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阿宝接连用力,居然生生的给我们用棍子砸出一条路,我刚要跟上去,娜琳说:“东哥我身上有狼牙,我在头前领路,让我姐姐断后。”
    说着就直接跟着阿宝在头里走,我们几个在中间,后面跟着娜莎,就这样阿宝开路,我们跟在后面,阿宝的棍子舞起来力道非凡,虽然不好看,但通常只要一下子就会把无头的僵尸打散。我们跟在后面对付那些漏网的无头僵尸就轻松多了,越往前走,无头僵尸越少,我们终于出来了,出来之后我们就朝着我们来时留下的痕迹狂奔,赶紧逃离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可怕了,一直往前跑,松软的沙子,让我们寸步难行,但我们没有谁停下。
    等我们爬上了那个沙丘,朝着古镇一看,只见那里灯火通明,不过这回我知道了,那些灯火不是真正的灯火,而是那些冒着火焰的火骷髅。那个小镇再也不是我们想象的小镇子了。我们离住的地方越来越近了,但此时的我们已经快虚脱了,感觉腿上像是灌了铅一样,都快走不动了。
    好歹我们终于没有用爬,回到了我们住的地方,一到了屋里,感觉浑身像是散了架一样,一动都不想动,又是一夜惊魂,实在太可怕了,好在我们捡回来一条命。大家坐在地上喘着气,而涂旭因为屁股上有伤,趴在那里,大家都一动不想动。我们歇了好半天才缓过点来,就听见涂旭说:“东哥,东哥你看看我的腿上的那个东西,帮我弄下来,这一路都攥着我的脚脖子紧紧的。”
    我听涂旭这么一说,赶紧的站起来,把火弄起来,往火堆里添了一点柴禾,让屋子里亮了起来,然后走到了涂旭的跟前,一看涂旭的脚脖子上,有一个人的手臂,手臂上的肉已经干枯,附在了手臂上,这时忽然发现有一个白光闪出,仔细的一看,原来是一个玉环,于是对着涂旭说:“涂旭你走了狗屎运了,这样都能带来宝贝。”
    涂旭一听宝贝,当时就来了精神,大叫道:“东哥、东哥啥宝贝?快点给我说说。”
    我说:“你的腿上的那只手上,戴着一个玉环,这不是你走了运吗?”
    涂旭一听一下子翻过身子坐了起来,这时也不管屁股上的伤了,他坐起来之后,弯腰看着脚上的那只手,高兴的说:“别说还真是的,这真是宝贝,幸好我刚才没有把手掰下来,不然这个宝贝就带不回来了。”
    要说这个人的力气受刺激之后,潜力是巨大的,涂旭因为这个人手上有个玉扳指,当时一高兴,双臂一用力,一下子就把手掰折了,咔嚓一声,我听见碎骨的声音,当时感觉于心不忍,但想想那些无头僵尸差点把我们害死,又觉得没有必要发这个慈悲心。涂旭掰开之后,把玉环取下来,然后把那只断手扔在地上,我看着涂旭把断手扔在地上,就赶紧走过去,把那只断手埋了起来。
    回头一看,只见涂旭正在那里把玩,涂旭看见我过去,就说:“东哥这回我找到宝贝了,这个白玉上有玉沁,还是非常少见的血沁。”
    说着就把那个玉环拿来,涂旭把玉环递到我手里,我才看清楚这个东西,这个东西说是玉环,但是有点像玉璧,上面刻着精细的花纹,圆形的玉璧上面有一个空,正好套在大拇指上,我想这个一定是主人的心爱之物,那个人临死还把这个东西套在手上。
    玉璧是典型的和田玉,颜色洁白,细腻,滋润,微透明,宛如羊脂,对着火光一看,在玉的里面有很多血丝一样的东西,这时涂旭把身子凑过来说:“东哥你看见了吗?这个玉璧里的血丝就是玉沁,这个沁叫血沁,又称血古。古人认为血古为血所沁。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血液时间一长就不再是红色。这种色是由尸骨、色液、颜料、石灰、红漆、木料、土壤等东西共同沁成的,可将玉器沁成猩红色、枣皮红、酱紫斑等色。不过,要形成枣皮红和酱紫斑得需要700年以上的时间。
    也就是说那个古镇定少有七百年的历史了,这个地方有这么长的时间,七百年以前,这个地方可是突厥的地盘,就算是汉人的地盘,那也是边关一类的小城,后来被风沙埋没了。我看这玉的形式,应该不是突厥的产物,因为那个年代,突厥做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我看着这个玉璧说:“你说的这些我也不懂,我就想问问这个值不值钱?”
    涂旭说:“当然值钱,古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块玉值老鼻子钱了。”
    我说:“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可得好好的收着。”
    我说完之后,就把玉璧给了涂旭,涂旭小心的把玉璧收好,说:“这个玉璧我要留着,以后做定情信物,送给我最心爱的人。”
    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姝儿,姝儿脸一红,低下了头,我对着涂旭说:“人家姑娘才不喜欢从死人身上弄下来的东西,哪有送这个做定情信物的。”
    涂旭笑着说:“是呀,是呀,这些是不能送人,我要送就送珠宝钻戒,这个东西我收藏着,等着升值。”
    我有点困了,没有功夫听他们的谈情说爱,往睡袋上一倒就呼呼大睡了,睡的真舒服,就在我睡的舒舒服服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喊:“把我的手和我的玉璧还给我,还给我。”
    听声音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我虽然是在睡觉,但是心里还是清醒的,在沙漠里不是平常的地方,很难见到什么人,这个声音一直叫着把手和玉璧还给他,涂旭拿了人家的玉璧,肯定是要账鬼来了,我想睁开眼睛看,可是无论怎么睁,都睁不开眼睛。
    第一九五章 玉环和断肢
    我想睁开眼睛,可是无论怎么努力都睁不开,心中第一个反应就是鬼压床,可是一想又不对,鬼压床我以前经历过,就是忽然被什么东西压住,它就在上面压着自己,全身动不了,也说不出话来,但是今天的却不一样,我明明听见有人在那里喊叫,却睁不开眼睛。声音还在继续,要着自己的手臂和玉环。
    我感觉那个声音越来越近了,从外面进到了屋里,然后站在我的身边,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我紧张的要命,现在想办法让自己醒来,这时忽然想起我岳父和灵芝教给我的口诀,我不管管不管用,就在心里默念起来。
    这一念感觉身体轻松起来了,手脚能动了,我猛的一下子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发现在我的脸上面一两米处,一个人头正看着我,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那个人头上燃烧着白色的火焰,这个不是火骷髅吗?
    我看见火骷髅当时差点吓尿了,奶奶的,一睁开眼睛看见这玩意,简直太吓人,于是我急忙起来,想拿枪打这个火骷髅,就在我起来的时候,看见一个没有头的尸体站在那里,这个尸体不光没有头,还少一只手,我明白了,这个是被涂旭砍掉手的僵尸来要账了。
    我这时到处找枪,奶奶的,睡觉的时候,明明把枪放在身边的,不知为什么,就是摸不着,这时那个人头明明的飞到身体上,火骷髅和身体结合在一起,成了一个人,只见这个人留着花白的胡须,是一个老者,这个老者并没有穿盔甲,身上穿着的是那种汉服,老者看见我慌张的样子,就在那里笑着说:“后生,你不要惊恐,我不会害你的。我此次来只是召回我的心爱之物和我的手臂。”
    我说:“你是?”
    那个老者说:“我本是小城的一个尸首分离之人,埋在大漠下面,今日刚要见天日,结果就被你们把我手臂砍下,还带走了我的心爱之物。”
    我说:“这、这么说那个玉环和手臂都是你的?”
    老者点点头说:“正是老朽的。”
    我看到老者没有害我之意,于是胆子就大了起来,经过很多这样的事情,也就不是太害怕了,现在我非常想知道事情的经过,解开心里的疑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说:“我能不能问您老人家一点事?”
    老者笑笑说:“你只要不怕我这个老枯骨,我知无不言。”
    我说:“请问老人家是什么时候的人?”
    老者说:“这个有点久远了,我本是大唐武德年间生人,赶上了贞观之治,太宗出兵把突厥打的是落花流水,从此草原成为汉家的天下,那个时候,有戍边制度,太宗皇帝就在边关建立许多小城,一个是能守卫边疆,一个可以得到疆土。
    经历贞观之治之后天下太平,高宗的显庆年间,长安逐渐有奢侈之风,到了龙朔年间,奢侈之风更重,那时昆仑之玉盛行,我因世代经商,看到昆仑之玉大盛,于是就出雁门关来到这个小城,和玉石商贾打交道。那时这里还是古道,来往客商不断,一时小城昌盛,财源积聚无数。
    老朽做玉器,一次偶得玉环,甚为爱之,爱物之人成癖,整日把玩,那时这里草肥水美,本想在此了此残年。”
    我一听明白了,这个是一个京城的玉石商人,在高宗年间来到了这个小镇,在此做生意,那个玉环和我想的一样,果然是老者的心爱之物。我这时没有把老者当鬼,觉得老者挺好说话,就想知道那个粮草司里的水鬼是怎么回事,那些水鬼差点要了我的命,想想都忍不住一阵恶寒。于是我就拱手说:“老人家我还有许多不明白的事情,想问一下。”
    老者说:“有什么不明之处,当讲就是了。”
    我说:“我想知道那个粮草司里的水潭是怎么回事?”
    老者说:“那个老朽也不甚明了,早些年间建粮草司之前,那里是一山洞,传说里面住着水母,执掌这周围水源,每一年都要敬水神。”
    我说:“怎么敬水神?”
    老者说:“传说水神最中意少女,所以每三年就得把一个少女投在水里淹死,一直是这样,时间一长水潭里积怨越来越深,就有了灵生,传闻水鬼出来拉人入水,这个水潭填不得,周围之人,只能小心翼翼,不敢近此水潭,后来来了一个戍边将军,听说此事投剑镇压,此水潭方才平息,后来看那山洞乃天然大仓,就把粮草司建在那里。”
    我说:“原来是这么回事,那我想知道这个镇子为何盛极而衰?”
    “唉”老者说:“那是一场灾难,有句俗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当时突厥分裂,有一支归我大唐,然我大唐以农耕为生,他们逐草而居,本不相扰,但往往是祸起财宝,边城商贾云集,积攒大量的财宝和粮草,引起突厥的狼心,那时由于边城无战事,士兵松懈,基本没有防御,城门大开,忽然有一日,城外传来马蹄厮杀声,接着就有人大叫”突厥进攻了。“顿时全程打乱,城中百姓四散而逃,然突厥马快刀利,很快杀到边城,见人就杀,由于那时我们大唐军喜欢斩敌首级而请功,突厥怀恨在心,城中无论军民,皆斩下首级,成为无头之尸。
    我那日正在闲坐,把玩那个玉环,忽听突厥杀来,急忙跑出去,就看见突厥兵马已到,想跑已然不及,被突厥兵一刀砍下脑袋。按说该死之人,本该魂归地府,然我无头之尸,头身不全,不能入轮回,只能化为枯骨。事乃天外,关外天寒地冻,我等尸首不化,春起狂风,沙掩小城,我等俱埋沙下。”
    我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砍了人家的手臂,拿了人家心爱之物,这就不对了,于是赶紧起来道歉,那个老者说:“我们本不同路,误会一出,我岂能怪之。”
    我说:“这样就谢谢老人家了,老人家你的手臂就埋在那里,只是那个玉环,我不能做主给你,因为不在我手上。”
    老者哈哈大笑,把仅有的一只手伸出来,笑着说:“你看这玉环不是在老朽的手上吗?老朽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人,想必已过千载,你我不是同路,老朽走也。”
    说完转身就走,我想起来让他给涂旭交代一下玉环的事,可是老者根本不听,走的挺快,我想拉住他,可是一下子坐起来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在做梦,醒来之后我意识到了一个大问题,就是涂旭的玉环,玉环找不到了,那肯定会怀疑我们拿了,这样就说不清楚了。
    于是我就赶紧喊涂旭说:“涂旭赶紧醒醒,赶紧醒醒。”
    涂旭睡的正香,被我喊起来,极不情愿,揉着眼睛对我说:“东哥我睡的正香,你这大半夜的喊我啥事?”
    我大声的说:“你的玉环被鬼给拿走了。”
    我的声音有点大,把其他人也惊醒了,涂旭一听玉环被鬼拿走了,有点发愣,我知道这也太匪夷所思了,鬼是无形无质的东西,怎么会拿走玉环?但我亲眼看见那个老者拿走了,于是对发愣的涂旭说:“快,快看看你的玉环还在吗?”
    涂旭一听看了看我说:“东哥你不是在做梦吧?”
    我说:“我也不知道刚才是不是在做梦,你赶紧的看看玉环还在不在?”
    涂旭一听赶紧朝着放玉环的地方摸去,一摸高兴的说:“在,在,玉环妥妥的放在那里。”
    我听后一颗心算是放下了,玉环还在,那就不关我的事了,忽然又有点不放心就让涂旭把玉环拿出来看看,于是我一边往火里加柴禾,一边说:“今天我做的梦挺怪的,涂旭你把那个玉环拿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
    涂旭拿出来玉环看了看,大叫道:“奇怪了,这个玉环我记得是血沁,现在怎么变成黑的了?”
    我一听赶紧的去看,那个玉环里面的血沁确实变成黑的了,以前就像人的血脉一样,一丝丝的,我记得是血红的颜色,现在变成了黑线,如同玉的裂口,此时的玉也失去了洁白的颜色,变成了一种枯骨的颜色,好像里面的精髓都被抽干净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糟粕。这时我看见玉好像是裂开了,于是就对涂旭说:“涂旭你看这个玉环,好像是开裂了。”
    涂旭接过玉,看了看然后用手一掰,那只玉环一下子裂成了几块,涂旭看着玉环恍然大悟,对我说:“东哥你说的那些是真的,这块玉的玉髓已经被抽去了,现在的玉,只是几块没有价值的石头,这样也好,玉环这个东西本就不属于我们,还回去也是应该的,东哥你说说刚才到底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
    于是我就把我做的梦说了一遍,姝儿说:“看样子那个鬼也是一个善鬼,我们砍断了人家的手臂,人家也没有伤害我们。”
    第一九六章 野骆驼
    我们几个人醒之后,就再也睡不着觉了,只好坐在火堆旁说话,我记得有一句话说的是早穿皮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现在的温度就是这样,晚上的气温下降了很多,我们正说着话,外边好像又起了大风,呜呜的风声鬼哭狼嚎的,相当吓人,一起风我们心里一阵冰凉,看样子是走不了了,刮风的天在沙漠里没法走。
    听着风声有点奇怪,虽然风声很大,但我们的屋子前没有飞沙走石,这个风可能就是那种龙卷风,龙卷风虽然威力巨大,但一般只走一片,而不是像沙暴一样。好一会的功夫,风声才停息,这个时候天也亮了,在沙漠里没有水,我们没有洗漱,只是拿出水和食物,我们吃了一点,车上准备的水和食物不多了,有六瓶矿泉水,至于食物顶多够我们一天的,我们有车,这一天的食物足够,这一点我们不害怕,去唐古拉山口的这一路上都是补给站,涂旭的车子是改装的,跑个千把里路根本就不需要加油。只要到了补给站的道班,我们就不愁吃喝了。
    吃过饭之后,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发,车子在沙子里,我们从车上拿出来工具,把车子从沙子里挖出来,然后姝儿驾车用娴熟的技术把车子开出来,我们上了车,心情舒畅极了,到昆仑山上找到雨夜,我就可以回家和灵芝结婚了,再也不过这种漂荡的生活了。我们临走的时候,朝后看了看,一看有点吃惊,我们的后面,居然在后半夜又堆起了一个大沙丘,晚上现出来的古城镇,又被沙丘埋上了,这些和我们已经不相干了,我们有昨天的经历,也不想过去再惹是生非了,现在我们准备出发,远离那个可怕的地方,奔向有绿色的地方。
    姝儿开了一会车说:“坏了,我们车上的定位系统坏了。”
    涂旭半趴半坐着在后面说:“坏了也不要紧,这个屋子应该是坐北朝南的,我们只要朝着南走,很快就可以出沙漠。”
    姝儿说:“还是涂大少爷聪明,我们今天听涂大少爷的。”
    说着挂上档就走,广阔的沙漠一览无遗,满眼的都是一个颜色,见不到我们常见的绿色植被,不过还不错,沙漠里的黄色还是挺吸引人的。就在这时姝儿说:“不好,我们今天恐怕要麻烦了,前面有几十个龙卷风,朝着我们吹来,我们得赶紧掉头把风沙躲开。”
    姝儿这么一说,我赶紧朝前看,只见在沙漠里出现了十几条旋转的烟柱,这些烟柱旋转着把沙漠里的细砂扬到天上,正呼呼转着朝我们这里来,姝儿说过这些是旱龙卷,是沙漠里特有的,这些龙卷风看上去十分惊人。
    姝儿开着调头,朝着沙漠的深处开去,想避开这些龙卷风,不知道这些龙卷风怎么回事,一直追在我们的屁股后面,好在沙漠里开车,到处都能走,我们跑了不知道多远,到最后还是被龙卷风追上了,幸好我们所处的这个龙卷风比较小,旋转的风夹杂着沙子,把我们的车打的哗哗直响,我感到我们的车子几乎被风抬走,幸好一会的功夫,龙卷风过去了,朝着沙漠深处而去,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
    姝儿开动车子想顺着路回去,可是风过之后,我们车子的痕迹全部被沙子掩盖了,由于车上有定位系统,所以没有配备指南针,姝儿根据自己判断的方向往前开,我们十分相信姝儿的能力。
    可是开着开着我们觉的不对劲了,都开到日头偏西了,我们还没有见到绿色的植物,眼睛所能看到的除了黄沙,还是黄沙,没有第二种颜色。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心想我们迷路了。不光我这么想,车上的所有人都这么想,我们没有办法,只好下车准备吃点饭继续前进。下车之后,我们查看车上带的矿泉水,只有六瓶了,我们每个人一瓶,现在我们抱着的这瓶矿泉水就是我们自己的命,如果在沙漠里出不去,水没有了,如果再找不到水,那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
    我们没有舍得喝多少水,只是用水润了一下喉咙,然后吃了点面包之类的,没有水的滋润,只能硬生生的咽下去,然后再喝一点水润喉咙。就这样我们吃了一点东西,就在那里研究正确的方向,最后用各种扯淡的方向,连扔鞋子都用上了,最后确定了一个我们认为对的方向,开着车朝着那个方向走去,可是令我们失望的是,一直走到晚上,我们也没有找到绿色的东西。
    这回在沙漠里大家神情沮丧,连车都没有下,更别说是欣赏沙漠里的景色了,沙漠落日印照出的颜色,现在已经对我没有丝毫吸引力了,现在终于明白了,那些美景都是吃饱了撑的慌,才去欣赏的,无论多好看的美景,都不如一点喝的有吸引力。我们舍不得喝,但一瓶水的量确实太少了,到了晚上还是喝了一大半,只剩下不多的一点了,我害怕饥渴,想想在洞里的经过,我都会浑身的颤抖,现在我们又要面临那样的饥渴了,心里暗中求着所有知道的神仙,希望明天能找到水。
    这一夜我们都没有睡着,但谁也没有说过多的话,因为嘴里干的起了白沫,根本都不想多说一句话。到了第二天,我感到了饥渴难忍,没有敢吃饭,怕吃了饭更渴。最后拿出小半瓶水,喝了一小口,盖上了盖再也不舍得喝了。这时涂旭把小半瓶水递给姝儿说:“姝儿,你开车,我们都得靠你才能出去,这小半瓶水给你了。”
    我对着涂旭不由得有点佩服起来,涂旭可没有吃过什么苦,按说那瓶水应该喝干净了才对,没想到他能省下来给姝儿,这说明涂旭是个爷们,有一定的意志力。涂旭把水给姝儿,姝儿说什么也不要,最后我提议,我和涂旭每个人往姝儿的瓶里倒一点水,还对姝儿说现在她是我们这群人里最重要的人,必须得喝水,才有力气开车。
    我把水倒完一半之后,瓶里没有多少了,看着快要到底的水,没有舍得喝,强忍着把水揣在怀里,姝儿看着我和涂旭把水给她,眼圈都红了,打开盖喝了一小口水,什么话都没说,就发动了车子开车。我们现在做梦都想看到绿洲,找一个有水的地方,美美的喝上一顿,在车上渴的厉害,我想起了曹操的望梅止渴,于是就拼命的想酸的东西,以前一想到酸的东西,就会流酸水,可是今天想这些一点用都没有,越想嘴里越粘,这样更难受了,我想让自己睡觉,可是睡不着,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姝儿叫道:“前面有几头骆驼。”
    我一听赶紧的睁开眼睛看,在前面的远处,果然有几头骆驼,我数了数有十几头,有几头站着的,有几头跪着的,这时涂旭高兴的说:“有骆驼就可能有探险的人,这十几头骆驼可能是一个驼队,探险的人骆驼上都带着充足的水,我们可以花钱买他们的水,只要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个事,我们不差钱,东哥为我们的绝处逢生,来,干了这杯。”
    说着话那自己仅有的那点水喝了下去,然后说了句:“有水喝真爽。”
    阿宝他们也把水喝下去了,我没有喝水,心想这个水先不喝的好,前面还不知道什么情况,把水喝了之后,我们延续生命的东西也就没有了,我没有喝姝儿也没有喝,姝儿手里握着方向盘,眼睛紧盯着前方的几头骆驼,生怕它们跑了一样,那些骆驼远远的就看见我们的车子,也许是好奇,它们起身观望,我们的车子一靠近,它们撒腿就跑,好像很怕我们的样子。
    这时姝儿说:“前面的不是骆驼队,而是野生骆驼。”
    涂旭说:“我以为是驼队,没想到是野生骆驼。”
    姝儿在前面一边开着车一边说:“这个野生骆驼可是一种最珍惜的动物,我记得学名叫双峰野骆驼,双峰野骆驼属世界极度珍稀濒危的偶蹄类野生动物之一。世界上唯一能够喝咸水和吃盐碱性植物生存的珍奇动物,双峰野骆驼已成为地球上比大熊猫更为珍稀的野生动物,被称为沙漠精灵,这里有野骆驼,就说明有水源,骆驼的鼻孔斜开,能自由开闭,防止灰尘进入,而且嗅觉细胞比较集中,不仅可以寻找食物,在干旱的沙漠,对没有味道的水源,在很远的地方就有潮湿的感觉。
    在茫茫沙漠里,骆驼总能神奇的找到水源,你们看看那群骆驼停下了,正在看着我们,这些骆驼有可能是人养的,后来因为特别的原因,就留在了沙漠里,成了野生骆驼,我们可以慢慢的跟着它们找到水源,骆驼也得喝水。”
    说着话姝儿又开着车慢慢的朝着骆驼靠过去,我们的性命就压在这群骆驼的身上了。
    第一九七章 海市蜃楼
    人一旦有了希望,就比没有希望强,我们看到了野生骆驼,等于看到了希望,车子在慢慢的跟着野生骆驼,野生骆驼走走停停的,我们的车子也走走停停的,那些骆驼好像故意和我们玩耍,一会躲在沙丘后面,一会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我们瞪着大眼睛,紧盯着这群骆驼,生怕跟丢了,一直到了上午,这些骆驼好像根本不渴,没有去找水喝,我们在车子里有点受不了了,沙漠里的气候很怪,晚上能冻死人,白天沙子吸收太阳光,使沙漠里的温度极度升高,车上的人一热就受不了了,我们期盼能找到水源。
    这时涂旭和阿宝他们渴的都趴在那里不想动,姝儿开车看样子是强撑着,咬着牙开的,身子有点摇晃,好像在和方向盘搏斗,已经精疲力尽了,我经历了那次干渴,感觉自己的耐渴能力比他们都强。
    我们正追逐着野生骆驼,忽然车子一下子停下了,这时姝儿一下子趴在方向盘上,哭着说:“我们出不去了,出不去了。”
    我说:“姝儿你怎么了?”
    姝儿说:“车子没有油了,我们现在没有水,根本走不出沙漠。”
    我安慰姝儿说:“姝儿别哭,这里有野骆驼,就一定有水。”
    这时我身后的涂旭虚弱的说:“我们完了,这里不会有水的,恐怕我们见不到水了,没想到我这一辈子都过着富二代的生活,到最后竟然被渴死。”
    我说:“别多说话了,你们在车上等着,我去找水。”
    说着话,我就把我怀里最后的一点水拿出来,想喝一点,补充下体力,干渴实在是太难受了。我拿起来喝了一小口,就湿了下嘴,不舍得多喝,嘴一感觉到水,可是拼命的抗议水少,我感觉到馋虫都快从嗓子眼里出来了,于是忍不住拿起水,想再喝一点,润一下干燥的嗓子,我的嗓子都快喷出火来了。当我拿起矿泉水瓶要喝的时间,忽然看见涂旭和阿宝他们眼睛看着我,一个劲的咽唾沫,我一看这种情况,没有好意思喝,一咬牙把水递给涂旭说:“涂旭你们四个人匀着喝吧。”
    涂旭说:“东哥你......”
    我摇摇头说:“我不渴,刚才喝过一口了。”
    这时姝儿说:“涂旭我这里还有一点水,你把水给东哥。”
    我拿起车上的一个小桶说:“这点水你们喝吧,我去找水去,给你们弄一大桶水,你们在车上等着,保存体力,千万别到处走。”
    说完我就下了车,一看野骆驼就在前方的二三百米处,我心里叫着:“小骆驼乖乖,这回你们可要慢点跑,我可没有力气追你们太远。”
    我一边想一边朝前走,那些野骆驼看见我们朝它们走的近一些了,起身又朝前方跑去,我只好咬牙跟着,骆驼非常适应沙漠的生活。它的四肢很长,动作灵敏可以大步地前进,脚趾长着弹簧一样的肉垫,可以避免陷入沙中,眼睑有两重,睫毛很长,可以挡住迷眼的沙尘,我就不行了,双脚容易陷进沙里,走起路来特别的慢,好在那些野骆驼走一段路,就停下来望着我,好像在故意等我。
    这时骆驼走到了一个沙丘上,然后朝着沙丘下走去,我一看骆驼要走丢,心里急的就不行了,一股劲在心底升起,我不能跟丢了,野生骆驼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我手脚并用的爬到了山丘,朝下一看,从这个沙丘下去,再往前走一点,就是几个沙丘形成了一个峡谷,这个峡谷拐着弯,看不到峡谷里有什么,但我看这里这里有胡杨树,我在书上和电视上看过,胡杨树是最顽强的植物之一。
    胡杨是干旱大陆性气侯条件下的树种。喜光、抗热、抗大气干旱、抗盐碱、抗风沙。在湿热的气侯条件和粘重土壤上生长不良。胡杨要求沙质土壤,沙漠河流流向哪里,胡杨就跟随到哪里。而沙漠河流的变迁又相当频繁,于是,胡杨在沙漠中处处留下了曾驻足的痕迹。胡杨靠着根系的保障,地下水位不低于4米,胡杨能生活得很自在;在地下水位跌到6~9米后,胡杨就显得萎靡不振了;地下水位再低下去,胡杨就会死亡。
    看到这些胡杨树,我心里高兴极了,有胡杨树就预示着有水源,找到了水,我们就有了希望。这些胡杨树都是一团一团的,好像是几十个大家庭,我听电视里说过,这些胡杨树靠着根也能繁殖,一棵胡杨周围20—30米以内,可根蘖繁殖出数十株甚至更多的后代,形成团状的幼林,其实这么多树干,都是一个主干发出来的。
    我看到这些胡杨林,高兴极了,水可能就在前面,于是我连滚带爬的往沙丘下走,这个时候,我的体力透支,滚是最省事的办法。总算到了胡杨林,我看见这些胡杨林,都是一个高大的主干周围是小树,在主干上都是老树枝,在老树枝和伤口处都是白色和淡黄色的结晶,
    胡杨树又称为眼泪树,在高度盐渍化的土壤上,从主根、侧根、躯干、树皮到叶片都能吸收很多的盐分,并能通过茎叶的泌腺排泄盐分,当体内盐分积累过多时,便能从树干的节疤和裂口处将多余的盐分自动排泄出去,形成白色或淡黄色的块状结晶,称胡杨泪,俗称胡杨碱。
    我看着高大的胡杨树,这些胡杨树可能已经有好几百年了,它们自从成为一株胡杨之后,在一次次的烈日曝晒之下,在一场场与漫漫黄沙的交战中,枯败的枝叶逐渐地从身上剥落掉,傲然的毅力在这个恶劣的环境中,眼泪记录着胡杨面对风沙的痛苦。
    这里周围是一片胡杨林,这时我听见胡杨林里有鸟叫唤,我一听赶紧顺着声音找去,在树上有一只长嘴的鸟在叫,我一看差点蹦起来,树上的这只鸟,身上通体的白色,长嘴长腿,这个可是水鸟的特征,在水鸟的旁边有一个鸟巢,这个鸟巢应该是上面水鸟繁殖后代的地方,果不其然,这时我看见天空又飞来了一只长嘴的水鸟,这只水鸟的嘴里居然叼着一条鱼,是的,没错是一条鱼,这个鱼傻子都知道,肯定是生活在水里的,没有听说鱼是在沙里长的。
    有鱼肯定就会有水,而且水就在前方,我心中狂喜,一咬牙朝着那个峡谷跑去,水就可能在那里峡谷里,只要到了那个峡谷,找到水我自己先喝一个痛快。踏着脚下松软的沙子,跑呀跑呀,峡谷的距离看着不是太远,但跑起来感觉很费事,因为这个时候我的体力差不多都透支了。
    跑着跑着我抬头一看,当时一下子坐在地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张大了嘴巴就那样看着。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波光粼粼的湖泊,那个湖泊很大,湖泊的岸边是一些青青的水草,水草里是一些水鸟在那里搜寻着是食物。天空中还有些水鸟欢快的飞着。
    我心里不住的嘲笑自己,心说杨晓东呀杨晓东,你还想着峡谷里有水,你的眼前不就是一个湖吗?在沙丘上这么大的一个湖,居然没有看见,不过我也是只责怪了自己几句,然后就朝着湖奔过去,湖水就在眼前,我去那个峡谷,就没有一点意思了,现在到湖边先喝足水再说。
    我使劲的走着,湖水那么近,可是我走了老半天,那个湖水始终离我那么远,好像我走它也走似的。这时我的体力已经快消耗干净了,腿每走一步都非常的费事,可是偏偏就到不了湖的跟前。
    这时我忽然想起了海市蜃楼,平静的海面、大江江面、湖面、雪原、沙漠或戈壁等地方,偶尔会在空中或地上出现高大楼台、城廓、树木等幻景,称海市蜃楼。沙漠中烈日当头,沙土被晒得灼热,因沙土的比热小,温度上升极快,沙土附近的下层空气温度上升得很高,而上层空气的温度仍然很低,这样就形成了气温的反常分布,由于热胀冷缩,接近沙土的下层热空气密度小而上层冷空气的密度大,这样空气的折射率是下层小而上层大。当远处较高物体反射出来的光,从上层较密空气进入下层较疏空气时被不断折射,其入射角逐渐增大,增大到等于临界角时发生全反射,这时,人要是逆着反射光线看去,就会看到下蜃。
    难道我追逐了这么半天,追的是海市蜃楼?看着那个波光粼粼的水面是那么的蓝,是那么清,还有那些水鸟,它们在那里或觅食、或嬉戏、或高飞,这一切都真真切切,我的眼睛难到在欺骗我自己,我使劲的揉了揉眼睛,发现那个湖泊还在那里,于是我使出最后的力气,朝着那个湖泊奔过去,我想水都想疯了,不顾一切的跑,这时我的眼前模糊起来,接着眼前一黑,晕倒在沙漠里。
    第一九八章 走出沙漠
    就在我晕倒的时候,我看见一个人影朝着我走过来,再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有水滴在我的嘴唇上,甘甜的水湿润了我的嘴唇,我那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渴,感觉到有水滴到我的嘴里,我张开嘴想大口的喝水,可是水还是不紧不慢的滴到我的嘴里。
    我大叫着:“水、多点水。”
    这时有人对我说:“小伙子你不要着急,我们的水多的是,你慢慢的喝。”
    我一听有人跟我说话,听声音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于是我努力的睁开眼睛,眼前先是一阵模糊,接着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老者,老者长的慈眉善目,非常的和蔼,我赶紧说:“这、这是哪里?是您救了我?”
    老人笑着说:“这里是科考队的帐篷,我刚好看见你晕倒在沙漠里,就把你救回来了。”
    这时又有个声音说:“李教授,人醒了没有?”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声音,我赶紧望过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帐篷外边进来,年轻人管老者叫李教授,不用说这个教授姓李。李教授说:“刚醒,还很虚弱,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这个孩子的命就扔在这个沙漠了。小刘那些野生的骆驼来了没有?”
    小刘点点头说:“来了,正在那里喝水。”
    我听到这里就说:“李教授你们是打骆驼的吗?”
    李教授看着我笑着说:“这个野生双峰驼现在比熊猫都稀有,我们是专门来考察野生骆驼的科考队,在这里我们已经驻扎了一个星期了。”
    我说:“就是考察那些骆驼吗?”
    李教授点点头说:“是呀,我们这次收获很大,拍到了两次野生骆驼群来这里喝水,今天是第三次了,对了,小伙子你怎么自己到这个沙漠腹地来了?”
    我一听就把我们的遭遇说了一遍,李教授和小刘都惊奇的睁大眼睛,李教授听完了说:“这些太不可思议了,想不到你们会遇到这么多事,其他人还在车上吗?”
    我点点头,李教授对着小刘说:“赶紧的把同学都叫来,开着我们的车去救人。”
    小刘答应了一声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小刘进来对李教授说已经准备好了。李教授对我说:“你的水喝的差不多了吧?”
    我说:“差不多了,就是不能一次喝个痛快。”
    李教授说:“现在喝太多了会造成身体紊乱,我们快点去救你的伙伴。”
    李教授说着话就走了出去,我也跟着出去了,出去一看,好阔气的科考队,三辆越野车和一辆油料补给车,看样子人家准备的充足,李教授让我上了最前面的一辆车,车里开车的也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车子发动以后,李教授就指着我来的方向,朝着那个方向开车,车走了不远,我看到一个蔚蓝的湖,那个湖非常的清澈,把蓝天倒印在湖里,湖边上有碧绿的青草,水鸟在水间嬉戏,十几头骆驼在那里吃着草。
    我说:“这个是不是海市蜃楼?我刚才也是看到这个才去追逐的。”
    李教授在后面笑着说:“这个可不是什么海市蜃楼,是实实在在的淡水湖泊,这里也可以说是沙漠绿洲。”
    我转过头疑惑的看着李教授,李教授说:“看着这个沙漠荒芜,沙漠里都是黄沙,几乎没有生命,但就是这个荒芜的沙漠里,也会有生机勃勃的绿洲,这个塔里木是一个盆地地形,周围全是高山,高山上的冰雪到了夏天,就会融化,顺着山坡流淌形成河流。河水流经沙漠,便渗入沙子里变成地下水。这地下水沿着不透水的岩层流至沙漠低洼地带后,即涌出地面。另外,远处的雨水渗入地下,也可与地下水汇合流到这沙漠的低洼地带。或者由于地壳变动,造成不透水的岩层断裂,使地下水沿着裂缝流至低洼的沙漠地带冲出地面。这低洼地带有了水,各种生物就应运而生、发育、繁衍.”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样子沙漠也不是无情了,它也有自己温情的一面。不过想想沙漠可怕的沙暴、旱龙卷、狼群和干尸,我还是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现在是救人如救火,我和李教授说着话,车子飞快的在沙地里移动,这时李教授接着说:“小伙子你刚才说过,你是看见海市蜃楼才追过去的,其实那个海市蜃楼就是我们刚才看到的湖泊印上去的。”
    我一听恍然大悟,刚才光想着走到湖边,就没有回头看一下那个拐弯的峡谷。我们很快就看到了车子,在广阔的沙漠里,可以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车子,我们到了车子跟前,我们打开了车门,几个人渴的趴在车座上,看见我回来带来了很多人,当时都爬起来,嘴里叫着水,李教授让人从车里拿出来水,然后吩咐大家慢慢的喝,等喝了一会水,休息了一下,大家才有了精神,差不多了,李教授就让人给我们的车子加上油,然后让我们开着车跟在后面,到他们住的地方,我们到了住的地方,李教授让人拿来吃的东西,我们吃饱之后,就想到湖边看看。
    李教授听了摇头坚决的说:“不行,这里是野生骆驼的最后乐园,由于数千年来,野生骆驼一直是人猎杀的对象,这些野生骆驼十分敌视和害怕人类,它们为了不和人接触,远走大漠,在大漠的苦寒之地,吃着盐碱地里的植物,喝着盐碱水,这个湖是附近百里之内的水源地,我们如果到湖边,就会把我们的气味带到那里,这些野骆驼嗅觉十分的灵敏,它们会逃离这个它们认为不安全的地方,去更深处的大漠。”
    李教授讲完之后,我们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就没有再要求去,李教授对我们说他们的科考任务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明天就能到唐古拉山口,还说这样会绕一个大圈,可是绕圈总比穿越沙漠和戈壁要安全的多。
    李教授让我们在帐篷里休息,他们继续他们的科考计划,就这样一直到晚上,李教授他们总算完成了任务,然后李教授到了我们的帐篷和我们聊天,让我讲我们遇到的那个古镇和白狼王。他的那些学生也来了,对于大家的热情,我不能拒绝,于是就从娜莎的事情开始,一直说到在沙漠里迷路,把整个的事情又讲了一遍,俗话说话是开心锁,我们很快就聊到了一起,这时李教授就给我们说起了唐布拉山口的事情,娜莎说就是找遍整个昆仑山,也要找到雨夜。
    李教授说:“你们确定你们要找的人就在这个唐古拉山上?“
    我点点头说:“应该差不多,信上的地址就是唐古拉口的。”
    李教授说:“这个唐古拉山可不简单,它是昆仑山脉中的一个山峰,唐古拉,藏语高原上的山,由于终年风雪交加,号称风雪仓库。唐古拉是青海和西藏的分界线,海拔5231米,山口处建有纪念碑及标志碑,是沿青藏公路进入西藏的必经之地,并是长江的发源地。这里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公路。在山的脚下是著名的草原可可西里,那里有最珍贵的藏羚羊,你们想上山,最大的困难就是高原反应,这个病可是要人命的。”
    我说:“那我们怎么办?”
    李教授说:“到了那里最好在道班或者找一个旅馆适应两天,然后再上山。”
    我听了点点头,后来又和李教授说了很多,最后到了深夜我们才休息,到了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李教授他们就把东西收拾起来,然后李教授坐上了我们的车子,让我们跟在车子后面,李教授在车上,和我聊起来,我们走了很久,幸亏有知识渊博的李教授,这一路并不是很寂寞,到后来终于见到了一条公路。
    这条公路建在沙漠里,两边是绿化带,李教授高兴说:“看见了吗?那就是著名的塔里木沙漠公路,南北贯穿塔里木盆地,全长522公里,其中穿越流动沙漠段长446公里。塔里木沙漠公路是目前世界上在流动沙漠中修建的最长的公路。”
    车子到了公路上,明显的快起来了,最后我们的车子来到了民丰县,李教授他们说和我们分开,分开的时候,涂旭拿出来钱答谢李教授他们,李教授他们说什么也不要,没有办法,我们只能作罢,在县城里我们一打听才知道,我们走的这几天,不但没有前进一步,反而倒退回来了。
    不过只要命保住了,时间总会有的,我们在县城找了一家旅馆,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准备出发进军唐古拉山,福无双至今朝至,祸不单行昨夜行,我们车上的定位仪居然奇迹般的好了,有了定位仪,傻瓜都不会迷路,我们所在的位置,显示的清清楚楚,到了109国道,我们的车子加速前进,朝着唐古拉山口而去。
    第一九九章 唐古拉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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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10-10 03:01:25  更:2021-10-10 0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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