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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第92页] |
| 作者:梦中曼陀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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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晶笑嘻嘻的显露出两颗小虎牙,“我第一眼看到你,见你斯斯文文,就知道你会作诗,果然被我猜中啦。” 我连自己是谁,从哪儿来都还未弄清呢,作诗?我哪会哟。登临苦笑,不得不凝神思索,脑中那一碰就痛的东西是不能碰的,那么,就只剩下荒原中的记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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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凉的白骨之原从他脑海中一闪而过。 啊,有了。登临抓起毛笔,觉的特别别扭,正好看见旁边的竹篮子里有一些木炭,就起身走过去,从中挑出一根细的,再走回桌边,握着木炭在纸上写下: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雕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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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初创篇——抄 这是一首忧伤的七言绝句,在登临来的那个年代,堪称绝世之作,而登临使用该诗句,则比诗句的实际诞生之日早了三十多年。然而,艺术之魅力永恒强大,就在于它可以穿梭时空,深深触动古今之人的情怀。诗句中最后一句“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将战争的残酷与女儿家的柔情联系在一起,也是整首诗的升华,化为最强音,直击人的灵魂。 |
| 其实,无定河正是北疆的一条河流,也是当年汉廷六十万大军与匈奴军队交战的主战场,那一战,匈奴以十万骑兵大破六十万汉军,追杀千里,汉军尸横遍野,生者十不存一,精锐丧失殆尽,自此,汉廷一蹶不振,从而开创五胡乱华之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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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龙廷建国后,诗人来到北疆无定河边,依然可以看到当年阵亡将士的白骨,于是有感而发,创造出这段千古名句。 这段七言绝句有震撼人灵魂的力量,吴晶晶拿起写着诗词的纸,低声吟诵,即便是年幼的她,也可以隐约感受到诗句中蕴含的哀伤,一时为之神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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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临不知道将这首诗写给吴晶晶是对是错,不过,总算是达到了目的,将这小女娃稳住了。于是,他悄然起身,乘着吴晶晶不注意,溜出了茶水间。 登临站在茶水间之外,脑中努力勾勒着那件可以搬运货物的工具,依稀有了些感觉,就找一名伙计要了些吴晶晶写字用的纸张,又寻了些细细的木炭,便走出商铺,返回内院。 |
| 今晚就到这里了,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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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乱之时,什么都金贵,就连登临手中的纸张,也不是穷苦人家能用起的。这些粗糙的纸张被放在商铺中贩卖,一文钱只能买一小摞。纸张用树皮、木浆等揉制而成,泛着淡淡的黄绿色,散发出古怪的气味儿。 登临拿着纸张和炭笔,快步返回自己的房间,脑中的那件工具越来越清晰了,他需要立刻画出基础的结构图,好对着图制作。 |
| 登临离开商铺没一会儿,刘玉娟就返回了商铺。吴家在城中还有两家商铺,此次在雁门和燕京两地行商,商队伙计折损较大,尤其是管事的吴二和大秃子丧生狼吻,而商铺之中,管事之位不可或缺,非信得过且机灵之人不能担任,吴掌柜奔波劳累,回家后不久,头疼的毛病就犯了,吴夫人不忍夫君过度操劳,便安排刘玉娟去另外两处商铺代为照应。 |
| 大黄狗阿美跟在刘玉娟身后,阿美身后跟着的,则是一脸疲倦的天天。中午的时候,天天凭借一块桂花糕,成功打动阿美,——哦,别想歪了,所谓的打动,不过是阿美允许天天在自己三尺以外活动,若天天胆敢擅自逾越,必将利齿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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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天天在内心感叹:他妈的,古代的人和狗可真能走啊,老子的腿都跑细喽。原来,整个下午,刘玉娟带着阿美或是在商铺中忙碌,或是在商铺间来回奔波,天天为了追求美女狗,不得不颠颠的跟在后面跑,着实累得够呛。 刘玉娟走进商铺,见吴晶晶趴在桌子上发呆,走过去问:“晶晶,在看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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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晶抬起头,大眼睛内泪水迷蒙,“娟姨,战争真的好残酷。” 刘玉娟见这古灵精怪的小鬼头居然一反常态,说出这么有内涵的话,在看其表情,明显是哭过的,顿时大奇,就坐在吴晶晶身边,伸手轻捏了捏她粉嘟嘟的脸蛋,笑道:“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吗,咱家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魔头竟然忧国忧民起来啦。” “娟姨,你看。”吴晶晶将桌子上写有诗词的纸张推到刘玉娟面前。 |
| “咦,这是谁写的字,好奇怪的书法,不过倒是挺秀气的。”刘玉娟说道,古时的人都是用毛笔写字,而登临凭借从封印中飘忽出的记忆碎片,用后世的硬笔书写,所以显得与众不同。 |
| 刘玉娟开始轻念诗词,“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雕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犹是深闺梦里人……”刘玉娟是读过书的,机缘巧合被异人收为徒弟,才得习武,所以,她能读懂诗词,对诗词意境的理解也较吴晶晶深刻。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诗词描写的一切,英勇的战士为守卫家园,征战沙场,在无定河边不幸命丧,化为河边的白骨,而战士的妻子尚不知情,犹在每一个孤独的夜,思念远方的夫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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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娟仿佛感受到了诗词中那位思念丈夫的妇人的忧思,不知不觉间,两颗晶莹的泪珠从美眸中流出,顺着香腮滚落,滴在桌子上,裂为数瓣。 刘玉娟习文好武,如此绝顶的诗文,令人震撼的词句,居然闻所未闻,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这首诗诞生的时间并不长,甚至有可能就是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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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娟抬起胳膊,用衣袖擦去泪水,“这首诗是方夫子做的吗,没想到方夫子这么古板的一个人,竟然可以做出如此绝品的诗词,倒是看走了眼,真是惭愧……咦,你今天下午不是没有课的吗,怎么又去找夫子啦?” 吴晶晶摇头,“不是大先生做的诗,是登临哥哥。” “登临?”刘玉娟睁大了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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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是他写的,他用不惯毛笔,还是用炭笔写的呢。”吴晶晶指向登临取炭笔的竹篮。 “登临……”刘玉娟喃喃,“这诗,莫不是他抄的吧。” 吴晶晶拖着腮,也喃喃着,“看登临哥哥,也蛮俊的呢,又那么有才,嫁给他貌似不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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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瞪大眼睛,一会儿瞅瞅刘玉娟,一会儿瞧瞧吴晶晶,靠啊,这俩妞咋啦,被登临老大的诗炸傻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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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房内。 登临用炭笔,在纸上画着心念中可以搬运重物的工具。登临的记忆未被封印时,精神力强悍到,只凭一次交手,就可以模拟出卜师的神之奥义,现在,他的实力虽然被时空规则封印,但经过巅峰精神力洗礼过的大脑和意识,依然很强。 因此,他用炭笔作的画,栩栩如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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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纸上的事物,拥有两个轮子,两个长长的扶手,主体部位是扁平的,下面则是一个贴地的斜面铲,这赫然是一个在后世仓储物流业常用的人力铲车。人力铲车是近现代科技的产物,凭借力矩原理,普通人可以铲起数倍体重的货物,并可将货物轻松推到指定的地点。 日头在西边的地平线尚余一块头皮,天开始昏暗了,登临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终于画完了,晚上可以试着制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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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小江南端着一个瓷缸走过来,瓷缸内盛放着五人份量的粗粮大馍,他的身后跟着天天,一人一狗均面色古怪。 奇怪,娟姐从来不管伙计们吃多少的,而且登临大哥是掌柜的特意关照的,为何她分发馒头的时候,说登临大哥吃得太多,简直浪费粮食呢?小江南琢磨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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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无声哀叹,汪那个汪,悔啊,老子在家时为何没有好好学习一把呢,会做两首歪诗多妙啊,看,登临老大的诗一出,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就都不正常了,凭老子的经验判断,这是大小通吃的节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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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龙 因为是战争时期,为防止奸细作乱,在日落后约一个时辰后,燕京城便实施了宵禁。 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按下了禁止发声的开关,日间繁闹的北地第一雄城安静了下来,万籁俱寂。街道中,巡逻披甲士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子,哗哗作响,凛冽的眼神透露着肃杀,偶尔,房舍中会响起孩童的哭闹声,但很快都安静下来,那些警惕的家犬们也被迫改变了习惯,就算听到了陌生的步声,也不会在夜间吠叫。 |
| 从高空俯瞰,古北山岭之间的燕京城就仿佛一只蹲伏在地的巨兽,它那庞大的身体上散发点点金光,就似巨兽的鳞甲。所谓鳞甲,其实是灯光,然而,在物资贫瘠的五胡战乱时代,并不是每户人家在夜间都用得起油灯的,只有家境殷实的人家才可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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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灯光,就可以区分出点灯之人的家境。光芒越亮,越密集,代表那片区域的人越富有。城市的北边,灯光最为密集,也最为明亮,因为那是节度使的府邸。 节度使府的占地很大,其内建筑众多,既是节度使办公的场所,也是节度使的家族所住的地方。 |
| 古时的大家族和现代不同。现代社会,以夫妻及孩子作为基本的家庭单位,居住在一处,简单温馨。而在古时,不论民间还是官方均重视亲族观念,君臣父子,既说的是社会的法度,也是家庭的纲常。稍微大的家族就以族为单位聚居的,叔伯兄弟,七大姑八大姨居住在一起,大的家族,往往是上百口有亲缘关系的族人居住在一处,这也形成了古华夏百姓生活的亲族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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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受封节度使一职是七十年前,至今已经世袭了四代,第四任节度使就是龙玉涛。龙玉涛之父龙守仁任节度使时,正逢汉廷北疆战役大败,六十万精锐大军被匈奴大军杀的大败,汉军实力严重折损。 大败后,汉廷已无力再次调拨军队和物资北援,不得不收缩防御,天下形式顿时急转直下。北疆各军镇全部暴露在匈奴大军的兵峰之下,而其余四胡,也开始频繁入侵中原,五胡乱世征兆开始显现。 |
| 五胡中最强大的就是匈奴,匈奴铁骑击败汉军主力后,天下再无敌手,铁骑可以任性纵横,四处劫掠汉人,所以,与匈奴毗邻的北疆遭受的兵祸最大。 |
| 北疆最凄惨时,除了龙家的燕京城、乌孙家的虎踞城等几个坚固的军事要塞外,全部沦陷。那段岁月,就是北疆汉人最悲惨黑暗的噩梦。那时,唯一能令汉人们坚守希望的,就是始终不曾沦陷的燕京城和虎踞城。两座城池,就仿佛黑暗中的灯塔,为在黑暗中挣扎的北疆同胞传送光明,指引方向。 |
| 龙守仁坚守孤城,抗击匈奴二十年,积劳成疾,撒手人寰,其子龙玉涛承爵,那年,龙思思十四岁。龙思思自幼聪慧,饱读群书,尤爱读史,小小年纪,显示的谋略才华常常令祖父惊叹,以至于祖父时常感慨,思思若是男儿身,节度使一爵,必将隔代传给她。 |
| 龙玉涛接掌节度使后,听从女儿计策,高筑城墙,广积粮草,四下收购战马,勤练军士,积蓄实力,以燕京城为中心,龙家的军镇逐渐稳固,壮大。龙家军骑逐渐强壮,虽不能与匈奴主力抗衡,但对战那些出来劫掠的分支游骑,却可以不落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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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天下形式再次巨变,匈奴与鲜卑、羯、羌、氐达成盟约,齐齐发兵,从五路大举入侵中原,是为五胡乱华。自此,中原亿万百姓,深陷战火。 匈奴主力南侵,相对的,北疆的压力骤减。龙玉涛听从女儿建议,迅速抓住时机,招兵买马,派军四处收复失地,联络散落的城池和汉人豪强、武装,几年的时间内,不但把军镇失地尽皆收复,而且军镇地盘稳步扩大,甚至超过了祖先初承节度使时的巅峰领域。 如此,北疆一域在天下战乱时,呈现难得的太平,成为全天下汉人的避风港。 |
| 今晚有事,请假一天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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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风暴并没有消失,不过是过境远离罢了,如果龙家偏安一隅,待中原颠覆后,必然成为孤域,被灭是迟早的事,因为匈奴人绝不会容忍一个强大的汉人武装横亘在身后。 覆巢之下无完卵,龙家意识到了平静之下的危机,于是准备秘密联合北疆诸位节度使和豪强,欲成立北地联军,威慑五胡,支援汉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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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龙思思心怀深远,她想的,可不仅仅是威慑五胡这么简单,她的玲珑心中,装得是整个天下。 登临与龙思思在燕京城相遇的那一次,就是龙思思秘密离开燕京,前往雁门会晤北地豪强,密定盟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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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下的燕京节度使府,偌大宅院的西南部。 这里是一座小型花园,有假山有碧水,因为是深秋,万物凋敝,显得萧索,几座别致的楼阁坐落在这里,其中一座楼阁燃着灯,一个曼妙的身影被灯光投射到纸窗之上。 谁能想到,谋划北疆大局的核心人物就住在这栋楼阁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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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间是龙思思的香闺,屋子一边是睡觉的暖床,床边是梳妆的铜镜,屋子正中则是一张古色古香的圆桌,桌子上摆着一张古琴,一套茶具。和同时代其他女子的闺房不同的是,这里还摆放好几个书架,书架上排满了书籍,既有古时的竹简,也有线装书。 龙思思身着白色长衫,宛若从画卷中走出的仙子,这一次,卷不离手的她没有看书,而是把玩着一个奇形铁球,这个铁球原来应是一把刀,后来被人以巨力拧成了现在的形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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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身前,卫小丫刚将马老三回复的消息说完。 “这么说,他在吴家住下了,也乐意做一名商铺伙计喽。”龙思思将铁球轻轻放在古琴之旁,看向卫小丫。 卫小丫撇了撇嘴,“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怎么想的,大好前程不要,偏要去给商铺打杂,真是不可理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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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思思抬起茶盏,轻轻喝了口香茶,“他曾经受过重创,许多前事不记得了,可能心绪不稳吧,过段时日,让龙叔再去一趟,这两天安排人多留意他,有什么特殊事情立即报来。”她顿了顿,又道:“明日排人把吴掌柜叫来,人家商队拼死拼活的,总要再给些补偿才是。” “是。”卫小丫回答,她眨了眨眼,吞吞吐吐道,“大小姐,还有一事,不知当不当讲。” 龙思思端着茶盏,戏谑的笑道,“怎么,我家小丫大姐还有不敢说话的时候啊,真是稀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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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其实也不是啥大事,”卫小丫笑道,“我听打探消息的人说,登临初到吴家时,吴家女儿喊登临为夫君……” 龙思思的手明显抖了一下,令茶盏“噹”地一声轻响,就连茶水也泼出来一些,弄湿了她的纤手。 卫小丫注意到,大小姐方才还明媚的脸色,转眼就沉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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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了,瞧我这张贱嘴,说错话啦。卫小丫吐了吐舌头,立马接着说:“大小姐,不碍的,她家女儿才十来岁……”话还未说完,她见大小姐即将爆发的脸色,她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 “贫嘴的丫头,你要死啊,她家女儿喊他夫君又怎地,她家女儿才十来岁,又与我何干!” 香闺中,响起龙思思气急败坏的怒斥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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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 吴家大宅。 今夜星光灿烂,银色的星光披撒下来,将吴家宅院笼罩一层银沙,现在是一更末时,即将是二更天,换算成现代的时间,约莫是晚九点左右。 古人习惯早睡早起,所以,这个时点,无论是吴家的主人还是伙计,都已熟睡,哦,也不是所有人。 |
| 吴家外宅的晒场上,登临和小江南正在忙碌着。一张矮桌摆在登临身边,上边点着一盏油灯,油灯的灯火如豆,将他的投影拉的老长。油灯旁边摆着一张图纸,上面画的就是人力铲车的构造图,登临面前则是基本成型的人力铲车毛坯,他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拿着一截木料,正对照图纸将木料安装到铲车毛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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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南则是在登临旁边做一些辅助工作,一会儿帮登临扶铲车毛坯,一会儿去寻合适的工具和材料。至于登临永恒的跟班天天,今天实在是跑得太累,为了明天能有充足的体力继续追美女狗,它已经在房间内呼呼大睡了。 他们选的地方在仓库一侧,距离其他人睡觉的地方较远,加上制作铲车时动作很轻,不会吵醒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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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南通过图纸,已大概猜出人力铲车的作用,见人力铲车由图纸上的模型逐渐变成登临手中的实物,不禁感慨道:“登临大哥,你以前究竟是干啥的啊,瞧你长得这么斯文,像是读书人,那么能打,则像是人间的游侠,烤肉手法精湛,又像是一个厨子,现在可好,居然格物之术也这么厉害,你不会是某位格物大师的高徒吧。” 登临咧嘴一笑,又耸了耸肩膀,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 |
| 楼主的话:刚开年,工作诸事繁多,楼主个人方面也遇到了挫折,所以有时更新不稳定,望海涵。 |
| 辛苦工作,努力拼搏,才能暂时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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