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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求出版:唐诗里的那些人、那些事——《长安古意》

作者:林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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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故事,叙述唐代那个最璀璨时代的名人、趣事
    全书写了唐代仅60位诗(名)人,共计18万字,已完稿,求出版。
    ————————
    目录

    唐太宗:得之兰亭,失之兰亭
    王勃:滕王高阁后,人间无少年
    杨炯:愧在卢前,耻居王后
    卢照邻:长安古意,写尽大唐
    骆宾王:出名要趁早,半生都潦倒
    王绩:神仙童子,斗酒学士
    李义府:人猫宰相,咏乌求官
    李贤:黄台之瓜,瓜熟子离
    杜审言:杜甫祖父,狂到没边
    苏味道:模棱宰相,苏轼先祖
    宋之问:北门学士,寺遇高人
    刘希夷:因花而名,因诗而亡
    贺知章:大唐锦鲤,一生高光
    陈子昂:营销先驱,慷慨任侠
    张若虚:孤篇横绝,压倒全唐
    张九龄:唐室无双士,岭南第一人
    苏颋:父子两宰相,燕许大手笔
    张旭:颠酒草狂,笔下见真章
    王之涣:七绝圣手,大唐神探
    孟浩然:一诗断仕途,一饭断性命
    王湾:一诗两版本,大唐诗界标志
    晁衡:生于扶桑,长于大唐
    祖咏:终南余雪,渔樵自终
    王维:大唐诗佛,宠弟狂魔
    崔颢: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李白:诗仙的3段精彩人生
    杜甫:诗圣也酗酒
    韩干:以梦为马,以马为梦
    张继:夜半钟声,江枫渔火
    元载:莫欺少年穷,贵后欺负人
    萧颖士:南梁皇室,恃才傲物假名士
    李泌:开挂的人生,你想象不到
    戴叔伦:硬核书生,怒怼大唐废青
    张志和:渔隐始祖,开启宋词先河
    韦应物:问题少年,魔童原型
    戎昱:因姓遭误解,曾被迫改名
    刘叉:大唐废青,从游侠到诗侠
    李端:现场打脸某才子,宴上抱得美人归
    李益:传奇才子,倚马可待
    韩翃:清明寒食,章台有柳
    孟郊:春风得意时,看尽长安花
    贾岛:一生爱碰瓷,敢与皇帝争诗稿
    顾况:乐府先声,红叶传情
    王建:宫词圣手,诗中有画
    韩愈:谏毁佛骨,智驱巨鳄
    白居易:长安居,因诗而易
    刘禹锡:前度刘郎,桃花新贵
    崔护:人面桃花,专坑舅舅
    牛僧孺:牛党领袖,讽刘禹锡
    张祜:得似张公子,诗轻万户侯
    李贺:诗风鬼气,形似魑魅
    杜牧:十年扬州梦,杏花酒中情
    温庭筠:花间派始祖,婉约派源头
    卢储:第一仙人许状头
    皮日休:因茶而生,因诗而死
    郑谷:芳林大哲,一字之师
    崔郊:侯门似海,萧郎路人
    朱庆馀:自比新妇,探问功名
    黄巢:菊香落长安,满城黄金甲
    唐太宗:得之兰亭,失之兰亭
    姓名:李世民
    时间:598-649年
    籍贯: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
    荣誉:皇帝
    别称:唐太宗、天可汗
    名字来源:龙凤之姿、天日之表,能济世安民
    爱好:文学与书法
    代表作:《赐萧瑀》
    名言: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社会履历:
    四岁,因相面书生谶言,改名世民。
    十五岁,娶长孙氏为妻。
    十七岁,参军,营救隋炀帝。
    十八岁,随父出征突厥。
    十九岁,随父反隋,秦国公。
    二十岁,担任尚书令,进封秦王。
    二十八岁,发动玄武门之变,登登基为帝。
    五十一岁,因服用长生药,暴毙。
    说起唐太宗李世民,大家最先想到的是他发动玄武门之变,杀兄宰弟禁老爹,登上皇位,开启大唐盛世的贞观之治。
    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位铁血武者、治世明君,却忘记了他文艺的一面。
    他设立了文学馆,招募了虞世南、苏世长、陆德明、孔颖达、颜相时、李守素等当时的文学名士。
    他自己也写诗,《全唐诗》中留诗近百篇,其中以写给赋萧瑀的“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最为知名。
    他更是一位书法爱好者,尤其崇拜东晋书法名家王羲之。
    他像是现在很多的狂热粉丝一样,为了表达自己对偶像的支持,唯一的方式就是,买买买!收收收!
    他将王羲之所有书法作品都收进皇家内库,并请虞世南和褚遂良等书法家辨定真伪。
    结果发现,自己居然还漏掉了最重要的一幅。
    那就是号称“天下行书第一”的《兰亭序》手稿。
    这可真遗憾!
    吃饭没有肉,院里没种竹,鲥鱼刺太多,海棠不太香……唉,太遗憾了。
    经过多方打听之后,终于知道了这件绝世珍品的下落,原来到了一个在浙江湖州永欣寺出家的辩才和尚手里。
    这辩才和尚也是一位风雅之人,平日里也能吟诗作赋挥毫泼墨。
    他得到这件《兰亭序》,那可真是当成自己的命根子。
    为了守护好《兰亭序》,他甚至还专门在自己的厢房梁上凿了一个洞,用来珍藏。
    只在夜深人静之时,才取出欣赏一番。
    他听说唐太宗请他进京献宝,便冲着宣旨的太监连连摇头,并写了一首诗让他带给皇帝。
    这首诗的名字叫做《赴太宗召》:
    “云霄咫尺别松关,禅室留空碧嶂间。纵使朝廷卿相贵,争如心在白云间。”
    意思是,要《兰亭序》没有,要命根子有一条。《兰亭序》已在丧乱中丢失,不知所踪。
    唐太宗当然不信,接连召见了他三次,辩才和尚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兰亭序。
    对付这样的惫懒和尚,唐太宗知道,只能用同样惫懒的方法,于是,萧翼出场了。
    这位萧翼也是位妙人,他出身南梁萧家,是梁元帝的曾孙,时任谏议大夫,监察御史,跟唐太宗关系不错,平日里就当是个好哥们儿处的。
    唐太宗对他说:“朕梦寐以求右军兰亭帖,你若能用计从辩才手中取得,朕一定重赏。”
    萧翼也不客气,说,我能把《兰亭序》给陛下弄过来,但是呢,陛下得让我以私人的身份去弄,而且,你还得给我几个王羲之的其他几幅真迹,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王羲之弄不回兰亭序。
    唐太宗摆摆手,只要能把兰亭序弄过来,你想让朕给你擦屁股都行。
    得到皇帝的允许,萧翼出发前往永欣寺。
    他一身儒生打扮,走进永欣寺。
    他沿着寺中长廊观看壁画,边看边点头,像是称赞,然后又摇头,像是不满意。
    寺里的和尚看到了,感到奇怪,就上前问道:“施主从何而来,为何点头又摇头?”
    萧翼说:“我是本地人,但长久流寓在外,今日返家,正好路遇永欣寺,见寺内壁画精美异常,便驻足观赏,看到得意处便点头,不不喜欢的笔触便摇头。”
    和尚点了点头,便将这事禀告了辩才。
    辩才知道这位是个雅人,便让小和尚将他邀请进厢房,亲自以茶待客,与其攀谈起来。
    正所谓行家出手,便知有没有。
    两人越聊越投机。
    辩才问,施主可会下棋弹琴?
    萧翼一副金城武的表情,答道,略懂,略懂。
    于是,辩才邀请他进行手谈。
    几局下来,辩才自愧弗如。
    萧翼却很有分寸,在收官时,巧妙地卖了一个破绽,让辩才得了一个先手,赢了自己。
    辩才虽然跳出红尘,但赢了这位“高手”还是很高兴的。
    他又邀请萧翼抚琴作赋。
    萧翼也不推辞,亲自抚了一曲《高山流水》,辨才听得如痴如醉。
    不到一天,两人就成了知心好友。
    晚上的饭局上,两人有开始对诗。
    辩才和尚指着桌子上的素斋,说:“来来来,吃菜。”
    萧翼夹了一口菜,让辩才和尚以“来”为韵脚,赋诗一首。
    辩才想了想,赋道:“初酝一缸开,新知万里来。披云同落寞,步月共徘徊。夜久孤琴思,风长旅雁哀。?非君有秘术,谁照不然灰。”
    从最后两句诗中,可以看出辩才对萧翼的欣赏。
    这两首诗意思是说,如果不是你精辟的谈吐和学识,又有谁能照亮我这死灰般的心呢?
    萧翼抚掌称赞。
    辩才高兴地招手,让小和尚给萧翼倒上素酒,然后又以“招”为韵脚,邀萧翼作诗一首。
    萧翼端起酒杯,抿了抿,道:“邂逅款良宵,殷勤荷胜招。弥天俄若旧,初地岂成遥。
    酒蚁倾还泛,心猿躁似调。谁怜失群雁,长苦业风飘。”
    这首诗的大致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虽然偶然相逢,却承蒙你这样盛情的款待,共度美好的夜晚,你我虽天各一方,但很快就像老朋友一样,看来我们离的并不遥远,新酿的酒中的酒渣倒掉了又重新放上来,就像我的心一样躁动不安。多年来我就像一只失群的孤雁,苦于随风漂泊,可有谁来联系我呢?
    辩才听后,很感动,真诚地对他说,人生难得一知己,你若不嫌弃,就先在寺中住下来,你我再盘桓几日。
    萧翼自然满心欢喜起身,大礼相谢。
    从此,萧翼就在寺院里住了下来,每日与辩才和尚吟诗作赋,=过得好不快活。
    二人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有一天,二人偶然谈起书法。
    萧翼说:“书法方面,我最欣赏的是王羲之的楷书,也曾为之倾家荡产,买得几幅真品,愿与大师共乐。也请大师为在下一鉴真伪。”
    辩才一听,正中下怀,说道:“愿请施主让老衲开开眼界,一饱眼福。”
    萧毅便从随身的行囊中,取出那几幅从皇帝的内库里带来的王羲之的杂帖。”
    辩才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说道:“施主,这几幅墨宝,倒是王羲之的真迹,只可惜不是他最好的作品。”
    萧翼问道:“莫非大师还有更好的不成?”
    辩才和尚压低声音说道:“贫僧确实有一幅‘书圣’最为珍贵的墨宝。”
    萧翼忙问:“是什么?”
    辩才说:“施主,实不相瞒,是《兰亭序》。”
    萧翼听后,哈哈大笑着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大师可别骗在下了,我早就听人说过,此帖早已毁于战火之中,大师手中的也许是摹本吧。”
    辩才并不介意,只是说:“今日时辰不早,咱们用过斋饭后再说此事吧。”
    萧翼装作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好像是笃定辩才手里的就是临摹本。
    他也不追问,随辩才一同去用斋饭。
    晚饭后,辩才请萧翼到自己的厢房中叙话。
    辩才左右判定无人后,便搬来梯子,爬上梁去,从上面的暗洞中取出个红绸包裹,然后,将它端端正正的放到桌子上。
    他又用清水,将自己的手洗得干干净净,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袱,取出那幅价值连城的《兰亭序》,递给萧翼观看。
    萧翼接过来,看了许久,故意说此帖是假的,真迹早已毁于战火之中。
    辩才就和他争辩,并将自己如何得到《兰亭序》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这《兰亭序》是王羲之于永和九年三月三日与友人在会稽山集会时的酒后即兴之作,共二十八行,总计三百二十四字,有“天下第一行书”的美誉。
    王羲之本人对这件作品是相当满意。
    他死后,便把其当作传家宝传给后世子孙,一直传到了第七代。
    这位第七代孙看破红尘,到永欣寺出了家,法名智永,便是辩才的师父。
    智永圆寂之前,又将《兰亭序》传给自己的弟子辩才。
    听辩才讲得有鼻子有眼的,萧翼这才信以为真。
    几天后,辩才有事外出。
    萧翼便偷偷来到辩才的书房,偷走了《兰亭序》,然后跑进当衙门,从怀中掏出圣旨,宣旨让县令派人护送自己返回长安。
    唐太宗拿到了朝思夜想的王羲之真迹后,非常高兴,兑现先前的承诺,加封萧翼为员外郎,升为五品,赐银瓶一个,金镂瓶一个,玛瑙碗一个,并装满珍珠。
    除此之外,还赐他良马两匹,大宅院田庄各一处。
    而对于辩才这老和尚嘛,唐太宗并没有因为他欺瞒自己而处罚他,甚至还赏赐了他帛三千缎,谷三千石。
    在辩才看来,这不是“赏赐”而是侮辱,又惊又气,没到半年就死了。
    而那幅《兰亭序》也被唐太宗下旨随葬墓中,从此不复存世。
    我们现在看到的都是冯承素等人的摹本。
    姓名:王勃

    时间:650-676年

    籍贯: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

    爱好:学医

    家庭关系:爷爷王通,隋朝教育家、思想家

    荣誉:初唐偶像组合J4成员、国家划船失败运动员

    专辑:《王子安集》

    代表作:《滕王阁序》

    名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社会履历:

    六岁作诗。

    九岁撰写《指瑕》十卷。

    十岁饱览六经。

    十二岁至十四岁,跟随曹元学医。

    十六岁中举,授职朝散郎。

    十七岁C位出道,加入“四杰”组合。

    十八岁著《斗鸡赋》,被贬。

    二十七岁著传世经典《滕王阁序》,卒。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首,自幼聪明好学。

    他六岁时,便能作文作赋。

    他九岁时,便著有《指瑕》十卷,指出汉学大师颜师古所著《汉书》中的错误。

    他十岁时,便饱览六经。

    十三岁时,他跟随父亲去了洛阳。

    东都洛阳的繁华,一点儿不输长安。

    每天,他都要到街上乱逛,看到什么新鲜事物,便跟人打听,非要弄个明白。

    这一天,他在西街口看到一群人正围着一位白发老者。

    这种老者,在唐代是非常多见的。

    很多不出世的人物,都是以这种装束出现的。

    比如说精于相术的袁天罡、有活神仙之称的孙思邈,以及传奇中描述的有御风而行的各种老神仙等。

    年轻好奇的王勃立刻拨开人群走了进去,这才发现,原来这位老者在街心支了个虎撑,正在给把脉。

    老者在给人看病的时候,闭着眼睛,并没有去看病人的神色,却将病情病症说得很准。

    难道真的是传说中的老神仙?

    王勃向围观的人群打听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老者叫做曹元,当时著名的神医,据说一直隐居终南山中,采药为生,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洛阳城,在街心随便支了个摊子,替人看病。

    短短几天,凭借着精湛的医术,治好了很多人。

    曹元在街口替人瞧了一天的病人,王勃居然也在一旁认认真真地看了一整天。

    天渐渐地黑了。

    看病的人都走了,曹元才注意到还有一个小孩子在旁边。

    他笑了笑,和蔼地对王勃说:“小朋友,你要看病吗,还是家里有人要看病?”

    当时,王勃的目前因为游历慈恩寺时,偶感风寒,有些咳嗽,伴着畏寒、发热、气促等症状。

    家里也请了几位大夫,用了苇茎汤、白虎汤等药方,全然不见效。

    王勃将母亲的症状向曹元描述了一番。

    曹元听后,微微思考了一下,便道:“取鱼腥草、鲜芦根,煎水服用,三天自有见效。”

    王勃拜谢。

    回去之后,王勃吩咐家人,按照曹元的药方煎药。

    服用后,病势果然好转。

    王勃立刻前往西街,向曹元当面拜谢。

    他冲着曹元深深一躬,道:“先生高义,小子万般言辞,不足以拜谢。”

    曹元略略摆了摆手。

    王勃又道:“人子不可不知医,知医者,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

    曹元道:“好一个王子安,果然非同一般。你小小年纪,诗书意境却高于很多人,老夫极为欣赏。”

    原来,曹元也爱好文学,他听说过王勃的才名,也曾经看过王勃的诗文。

    “自古以来,文学与医学是一脉相通,先生若不嫌弃,小子愿拜先生为师。”王勃说着,就起身下拜。

    “不敢,不敢。”曹元连忙将王勃扶起。

    王勃一再坚持。

    曹元见王勃年轻好学,聪明勤奋,态度诚恳,心中有意收他为徒,但又有些但又,便拍了拍王勃的脑袋,说:“子安,学医可是要吃很多苦的,这不是你这样的小孩子能做的事,赶紧回家吧。”

    说完,曹元便收起虎撑,背上药箱离开了。

    只是简单的一问一答,曹元并没有将王勃的话放在心上。

    没想到,到了第二天,他看见王勃一早就等待自己昨天看诊的地方了。

    这次,王勃又是一天没回家,认真地看着他给人治病。

    同时,他还问了一些药理和病症方面的问题。

    他还勤快地帮着跑前跑后。

    就这样,过去了半个月,王勃每天一大早上都在街边早早地等着曹元的到来,同时帮他忙活各种跑腿卖茶买饭送药的杂事。

    他学医的热情丝毫没有减少。

    看到王勃如此认真,曹元觉得这孩子真是想学医。

    而且,他也觉得,自己是该收一个这样好学的徒弟来继承自己的衣钵了。

    终于有一天,曹元在替人瞧完病之后,让王勃带着他去见他的父亲。

    王勃的父亲王福,时任太常博士,生有五子,分别是王勔、王勮、王勃、王助、王劼、王劝。

    王勃是三子。

    按照平常人家的传统,王勃应该是最易被忽视的那个。

    但是,王勃却凭着聪明才智,成为最为受宠的那个。

    有一天,王福问几个儿子:“你们的名字里面,都有一个‘力’字,知道为什么吗?”

    老大王勔说:“是为了统一好看。”

    王福畴摇了摇头,面带不悦。

    其他几个弟兄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

    这时,王勃站出来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您是要我们什么时候都要有同情心,想着那些劳力的民众,不要以君子自居吧?”

    听到这个答案,王福畴不由得点头击掌,开怀大笑。

    他对于这个聪慧的儿子,不偏爱都不行。

    高宗麟得元年(664)仲秋,右相刘祥道巡行关内。

    小小年纪的王勃便上书刘右相,反对讨伐高丽。

    “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警烽走传,骇秦洛之氓;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

    王勃的上书,真实地反映了人民的不满情绪。

    刘祥道看后,十分惊讶,赞王勃为“神童”,并上书表举荐。

    后来,哥哥王勔、王勮,都考中了进士,做了官。

    王勃与王勔、王勮被王福的朋友杜易称为王氏“三株树”。

    王助、王颉长大大,也都有文名,“三株树”又变成了“五株树”。

    当然,这都是后话。

    当曹元去拜见王福的时候,王福先是有疑虑。

    但是,在王勃的恳求下,他最终还是答应了王勃跟着曹元出去见见世面的要求。

    经过王福的同意后,曹元便决定收下这个徒弟,带他进终南山学艺去了。

    真正学医之后,王勃才知道这一行的辛苦。

    他跟着曹元到了终南山,每天都要跟着他上山采药。

    哪里的山高,就往哪里去。

    哪里的林深,就去哪里。

    有时候,走的远了,当天不能回去,就呆在山林树上或者山洞里过夜。

    山林里经常有野兽出没,很是危险。

    而且上山采药还不能按时吃饭。

    有时为了果腹,两人只能在山里吃那些野果,或者直接打些野味来吃。

    然而,从小生活优渥的王勃,并没有被这种艰苦的条件吓到。

    他学医的热情战胜了一切。

    每天行走在山林野地,风里来雨里去,乐此不疲。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王勃除了专研文学之外,还潜心攻读医学,撰写了《医语撰要》,并为世人难以读懂的《黄帝八十一难经》作了注释,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有所知晓。

    后辛文房在《唐才子传》中写有“事长安曹元有秘方,勃尽得其数”,记下了这一史实。

    遗憾的是,王勃后去交趾探父,渡南海溺水受惊而死,使《医语撰要》未能像《王子安集》流传下来,否则,他在医药研究方面必有建树。
    雄劲的三秦之地,拱卫着雄伟的长安城,透过那重重风云烟雾,遥望着蜀中五个渡口。

    历经沧桑的我们,在宦海中起起伏伏,浩渺不定,此时和你离别,心中怀着无限情意。

    人生于世上,还好有你这个知己,今日暂且别离,纵使他日远在天涯,也如近在比邻。

    心相系,情常在,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我们永远是兄弟,兄弟,别哭泣。

    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堪称唐朝版的《友谊之光》。

    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到这样一个场面:

    长安城外,一群别离的人群,王勃举着酒杯,周围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潇洒地唱着这首刚刚出炉的诗,一遍又一遍的。

    酒杯空了,再次斟满。

    嗓子哑了,告别的歌曲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唱。

    ——为别离,为相聚,为美好的往昔。

    写这首诗的时候,是王勃科考及第的第二年。

    他被授予朝散郎,是朝廷中年纪最轻的官员。

    他与一位姓杜的县尉交好。

    历史中没有关于这位姓杜的少府的详细资料。两人同桌而食,同榻而眠。

    后来,杜少府收到朝廷调令,要去遥远的蜀州任职了。

    王勃不舍,和平日里交好的朋友们前去送别。

    时值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繁花似锦。

    王勃在城外十里长亭,摆下宴席。

    古时,交通不便,长安与书中间隔着千里。

    不仅路途遥远,中间道路非常崎岖。此时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间。

    而杜少府一想到即将远离长安城的朋友和亲人,也非常难受,眼角隐隐出现了泪光。

    酒宴上的气氛,一时间变得很是低沉。

    为了不让气氛过于悲伤,王勃站了起来,端着酒杯,故作潇洒地说道:“各位兄弟,杜兄此次前往蜀州任职,正是施展抱负的好时机。今日,我们不要多愁善感,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大家一起为杜兄他日的万里前程干杯。日后飞黄腾达之日,也好让杜兄照拂一二。”

    说着,先干为敬。

    大家连连称是。

    见大家如此热情,杜少甫连连道谢,跟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酒席上的气氛跟着活跃起来。

    一位友人笑着说,“子安,你的诗名遍传长安。今日这样的场合,你为何不写首诗赠与杜少甫呢?正好,帝都的几位佳人都在,正好谱了曲子,吟唱一番。”

    众人纷纷称是。

    王勃笑着说,“送给杜兄的诗,我早已打好腹稿。既然诸位现在问到了,那我就献丑了,麻烦这位佳人帮忙研磨。

    长安城里最红的那位歌姬命奴婢将宣纸铺展开,亲自研磨伺候。

    王勃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提起狼毫笔,左手挽着衣袖,先是蘸了蘸墨,便开始写了起来。

    先完成的,便是“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两句。

    这两句,是一副工整漂亮的对仗,让人眼前一亮。

    短短十个字,气势逼人:长安城宏伟的城墙,在三秦平原的拱卫下,巍峨壮观。于城楼上遥望,仿佛可以看见险峻的巴山蜀水。虽然烟雾浩渺,犹如别离的心情。

    特别是一个“望”字,拉近了长安与蜀中的距离,提升了诗的意境,也为后面的“天涯若比邻”埋下了伏笔。

    在众人的喝彩声中,王勃又写道:“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这四句刚写罢,在场的有人便忍不住大声叫好。

    这四句立意高远,意气风发,将天下所有离别时的伤感都一洗而空了。

    身在官场,如在海上。万里飘蓬,背井离乡,本是平常之事。

    宽慰中,带着不舍的深情,有伤感,却不悲凉,充满着兄弟之间的关怀。

    但笔锋一转,“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却让全诗的意境得到升华。

    知人容易知心难,人生难得有知己。只要能心意相通,心灵共鸣,那么天涯海角仍似相聚一方。乐观向上,给人以莫大的安慰和鼓舞。

    就在众人沉浸在这广阔的诗境中不可自拔的时候,王勃又写出了全诗的最后两句,“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读着王勃的这首诗,大家都爽朗的笑了起来。

    而身旁伺候的歌姬也早就被这诗境感染。

    很快谱好了曲子,在筝和琵琶的伴奏下,吟唱起来。

    歌声中,杜少府踏上征程,不再伤感,充满着他日再相逢的期待。

    后来,王勃的这首诗被公认为是唐代著名的送别诗作之一。

    杜少府到了蜀州,有了很大的作为,但留在长安的王勃,官场却渐渐黯淡。

    他先是投效在沛王李贤手下,担任修撰之职。

    王勃以玩笑的口吻写了一篇《檄英王鸡》,讨伐英王鸡,以此为沛王鸡助兴。

    但是,这篇檄文却传到了唐高宗李治手里。

    李治看后大怒,认为王勃故意挑逗二王,便命人将他逐出了沛王府。

    失势后的王勃,到虢州担任参军。

    期间,他又藏匿了官奴曹达,后来怕走漏风声,又将曹达杀死,因此犯了死罪。

    但幸亏遇大赦,死罪改成三年有期徒刑,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这件事情,也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

    王福畴从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

    出狱之后,怀着羞愧和自责的王勃,南下去探望自己的父亲。

    路过洪州时,正逢洪州都督阎某,重修滕王阁,并在滕王阁上欢宴群僚和宾客。

    阎都督与王勃父亲是旧相识,于是也就邀请了王勃陪坐。

    席间,阎某为了让自己的女婿出风头,想让他写一篇歌颂滕王阁的赋。

    他假意请王勃先来,谁知王勃不推辞直接作赋,写下了极富盛名的《滕王阁序》。

    后来,王勃来到了父亲王福畴贬谪的地方,见到了生活窘困的父亲,内心凄凉。

    不久,他便辞别父亲踏上了归途,在途中溺水而亡。
    姓名:杨炯
    时间:650年-693年
    籍贯:华州华阴(今陕西华阴市)人
    绰号:千年老二
    性格:偏激、愤世嫉俗,“愧在卢前,耻居王后”
    家庭关系:曾祖杨初为常山郡公,伯祖杨虔威为武安郡公
    荣誉:初唐偶像组合J4成员
    专辑:《杨盈川集》
    代表作:《从军行》
    名言: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社会履历:
    九岁进士及第,授弘文馆待制,待了十七年。
    二十六岁,补为校书郎,九品。
    三十二岁,太子詹事司直,成为太子心腹。
    三十四岁,因堂弟跟随徐敬业造反受牵连,被贬。
    四十岁,回京,掌管教习官人书算工作。
    四十二岁,出任盈川(今浙江衢州)县令,次年卒。
    杨炯,在大唐诗坛上,好像是个尴尬的存在。
    提到他,你第一反应知道他是“初唐四杰”之一,跟王勃、骆宾王、卢照邻齐名。
    但要说他写了什么诗,你可能要想半天。
    虽然现存有他三十多首诗,但没有王勃、骆宾王那么好的运气被选入中小学课本,所以并没有那么耳熟能详的。
    唯一一首《从军行》中的“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好像还有那么点儿豪迈和气势。
    ——别看他的这首诗写得豪迈,其实,他并未从过军,也未到过边塞。
    所以,大家很好奇,这个人哪来的勇气,当年居然不服气自己的排名在王勃之后。
    甚至觉得,他连骆宾王都不如,起码人家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写出了老幼皆知的“鹅鹅鹅”了。
    其实,杨炯也是个神童。
    他自幼聪敏好学,九岁应弟子举及第,侍制弘文馆。
    小小年纪就实现了经济独立,读书写字拿工资。
    王勃那个时候还吭哧吭哧待业在家读《汉书》六经,差点儿入山林做了赤脚医生。
    而且,杨炯家世显赫。
    他出身于弘农杨氏,西汉昭帝的丞相杨敞,东汉有“关西孔子”之称的名臣杨震,以及三国时让曹操恨得牙痒痒的杨修等,都是他的祖上。
    他的曾祖杨初、伯祖杨虔威,都是当世名将,伯父杨德裔为御史中丞。
    可谓时代簪缨,可能这也是他虽然没有去过边塞却仍然写出“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这种豪迈之句的根源所在了。
    这样的家庭长起来的杨炯,自由他狂傲的资本,也应该一路青云之上的。
    但不幸的是,他虽然十岁就中举待制弘文馆,但一待就待了十六年。
    弘文馆由唐太宗创建。
    这位大唐皇帝重视诗文创作,于是,就召集了天下名士进行集体创作,创制了弘文馆,类似于现如今的文联。
    当时的会员都是房玄龄、杜如晦、虞世南等各级别的。
    地方虽好,但一个地方待个十六年,才被补授为秘书省校书郎之职。
    《新唐书·百官志》二载:秘书省有“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在怀才不遇的焦虑中,杨炯写下了《青苔赋》与《幽兰赋》,表达了他入仕无门的郁愤与哀怨。
    所以,他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越来越清高傲慢。
    他甚至称当朝大员们为“麒麟楦”。
    唐朝人称演戏时装假麒麟的驴子叫麒麟楦。
    《朝野佥载》:“唐杨炯每呼朝士为麒麟楦。或问之,曰:‘今假弄麒麟者,必修饰其形,覆之驴上,宛然异物。及去其皮,还是驴耳。无德而朱紫,何以异是?’”
    意思就是说,那些没有德行学识的家伙,披着朱紫色的朝服,和驴身覆盖麒麟皮没有什么区别。
    你说这谁受得了。
    让他最耿耿于怀的,是大家对“初唐四杰”的排名:王勃、杨炯、骆宾王、卢照邻。
    他实在看不起王勃,觉得老子中举的时候,你个小子还不知道干什么呢,凭什么排在老子前面,老子长得比你帅,诗比你写得好,家世也比你好,凭什么只能做个千年老子,老子实在不服。
    但他又对组合里面的另一位,也就是最末的卢照邻比较欣赏,觉得这个小伙子实在有才,排末位实在可惜了。
    所以,他才发出“愧在卢前,耻居王后”的感慨。
    最终,这位老哥在之后就跟王勃杠上了。
    杨炯因为文采斐然,受到了当时的皇太子李显的欣赏,进入了崇文馆。
    当时,这位太子爷还是英王,经常与自己的兄弟沛王沉迷于斗鸡,
    这位太子爷的斗鸡很厉害,将沛王打了个落花流水。
    沛王不服,就让当时自己的属下王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出言讽刺。
    这位太子爷因为被王勃给奚落了,所以就招了个跟王勃齐名的杨炯,打算对他进行回击。
    可是没料到,还没等杨炯把反击的文章写好,王勃就落水身亡,只留下关于《滕王阁》《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传说。
    尽管如此,杨炯仍然受到重用,被提拔为詹事司直,掌管太子东宫庶物。
    从此,开始飞黄腾达。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堂弟参与了徐敬业讨伐武则天的叛乱中,也许他会有更加光明的前途。
    怎奈人生没有如果。
    这位堂弟叫杨神让,伯父杨德干之子。
    他跟随徐敬业在扬州起兵讨伐武则天。
    事件平息之后,杨德干父子被杀,杨炯作为直系亲属,受到了株连。
    后来,虽然被赦免,但再未进入朝廷中枢,仅仅被授予盈川县令之职。
    见惯了风云变幻的杨炯,倒也没有推脱,安心地去赴任。
    到任之后,他爱民如子,恪尽职守。
    据说每年农历六月初一,都要到管辖的村里巡视一番。
    有一年,当地遭遇罕见大旱,田地龟裂庄稼枯焦,百姓求神拜佛旱情未解,杨炯心急如焚,仰天长叹道,“吾无力救盈川百姓于水火,枉哉焉!”
    为了求得甘霖解救灾情,他甚至纵身跳入盈川潭,打算以自身为祭品,祈求上天宽恕。
    或许是上天受到感动,又或者是正好到了雨季。
    他跳入盈川潭后,天空立刻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旱情解除。
    当地百姓感其恩泽,为其建祠塑像,尊为城隍,长年祭拜。
    据说现在,每年农历六月初一,民间都要举行“杨炯出巡”祭祀仪式,代代延续。
    姓名:卢照邻

    时间:635-685年

    籍贯:幽州范阳县(今河北涿州)人

    荣誉:初唐偶像组合J4成员

    专辑:《卢升之集》

    代表作:《长安古意》

    名言: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社会履历:

    十九岁,担任邓王李元裕府典签。

    二十八岁,益州新都(今四川成都附近)尉。

    三十四岁,因《长安古意》得罪武三思,入狱。

    三十九岁,隐居长安太白山,因服丹药中毒,手足残废。

    五十岁,因病折磨,投水自尽。
    卢照邻,初唐诗坛排名第三,远在骆宾王之上。

    他出生在范阳大姓卢家,是名门望族,曾有“望出范阳,北州冠族”美誉。

    传说,当时的皇室宗亲为了拉拢卢家,纷纷与之结亲,故有“范阳卢氏,一门三公主”之说。

    所以,卢照邻自幼便学会大家之范,十岁时便已拜曹宪、王义方学习经史。

    十八岁时,卢照邻前往长安,参加科举考试,一举中第。

    再加上他家世显赫,行事谨慎,所以,很快融入官场和高端的社交圈,并与唐高祖李渊的十七子邓王李元裕相识,从而受邀进入王府,担任“典签”之职。

    这是一项掌书册薄疏的文职。

    虽然官阶不但,但胜在能够时常陪侍邓王左右,为其出谋划策。

    邓王相当器重他,甚至把他看作是司马相如般的人才:“此吾之相如也。”。

    高宗龙朔年,便调任益州新都,从此开始了长达数载的蜀地漫游。

    这期间,他人生了一生挚爱,一位郭姓的歌女。

    两人相知相爱,相互扶持,相互安慰,

    不久,郭氏怀孕了。

    还没等没等到孩子出生,卢照邻便接到了朝廷要他回长安重新安排工作的通知。

    俩人洒泪而别。

    回到长安后,卢照邻没有被授予任何官职。

    吏部只是让他等,等着空缺出现。

    等待中的卢照邻离开了长安,寓居洛阳。

    游历生活,让他感慨万分。

    回想着曾经繁华的长安和自己的遭遇,愤慨之下的卢照邻作了一首《长安古意》。

    此诗磅礴旖旎,典故肆意,名句频出。

    其中“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两句,流传至今,堪称爱情长相厮守的经典。

    这首诗直接成为白居易《长恨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灵感来源。

    结尾处“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后来被陆游化用为 “花气袭人知骤暖”,最终成为了《红楼梦》中花袭人的名字。

    大唐气象,在卢照邻的笔下熠熠生辉。

    其城市面貌之详尽,市井形态之丰富,官贵生活之奢靡都是此前所未有,仿佛诗歌版的《清明上河图》。

    此诗一出,名动京城,堪比后来骆宾王的《帝京篇》。

    但“梁家画阁中天起,汉帝金茎云外直。别有豪华称将相,转日回天不相让。意气由来排灌夫,专权判不容萧相。专权意气本豪雄,青虬紫燕坐春风。自言歌舞长千载,自谓骄奢凌五公”等句,却被武则天侄儿武三思认为是在讽刺自己,便一道令下,将卢照邻投进大牢。

    这与王勃一篇《与英王斗鸡檄》被贬是一样一样的,由此可见,年少成名、才高八斗也不是什么好福气。

    卢家上下,动用各种关系,再加上邓王李元裕的保释,卢照邻才最终转危为安。

    而此时远在蜀地的郭氏歌女还在苦苦等待。

    可是,她还是未能卢照邻如约归来与她完婚。而他们的孩子,也在出生不久后夭折。

    为了生活,郭氏重新复出,开始卖唱。

    有一次,她邂逅了同为“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

    她向骆宾王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骆宾王很为诗友不齿,写了一首《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质问卢照邻,我在蜀地孤苦一人,生计无着,你为什么躲在首都不回来践行诺言,难道你是忘恩负义,另攀高枝去了?

    但卢照邻并不知道这些。

    出狱后的卢照邻从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了极大打击。

    伴随着伤心与失落,他隐居到长安太白山深处,开始过起与世隔绝的生活。

    在那里,他遇到了“药王”孙思邈为师,请他为自己治病。

    但他已病入膏肓,药王表示束手无策。

    陷入绝境的卢照邻,只好将求生的意念寄托在道家的养生中,开始自己动手炼丹治病。

    隐居中的卢照邻,开始回顾自己悲惨的一生。

    他想到了自己的不幸,想到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遭遇,当然,也想起了那位蜀地曾经跟自己有过海誓山盟的女子。

    他怀着思念和内疚,写下了《五悲·悲昔游》:

    忽忆扬州扬子津,遥思蜀道蜀桥人。

    鸳鸯渚兮罗绮月,茱萸湾兮杨柳春。

    ……

    他没有忘记,更没有违背自己的诺言,只是,他已经身不由己。

    因为在丹药的毒害下,他的双脚已经萎缩,一只手也残废了。

    后来,又得上了可怕的麻风病,惨遭毁容。

    最终,他选择投颍水自杀,时年五十岁。
    姓名:骆宾王

    时间:619-约687

    籍贯: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市)人

    荣誉:初唐偶像组合J4成员

    名字来源:《易经》: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专辑:《骆宾王文集》

    代表作:《咏鹅》

    名言: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社会履历:

    七岁,作《咏鹅》。

    五十九岁,上书讽刺武则天,得罪入狱,作《在狱咏蝉》。

    六十一岁,跟随徐敬业讨伐武则天,作《为徐敬业讨武曌檄》。

    后徐敬业兵败,骆宾王下落不明。
    骆宾王,唐代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数得着的神通之一。

    他是婺州义乌人,也就是今天那个最著名的小商品城基地。

    他的父亲早年任青州博昌县令,所以,教育骆宾王的任务就落在了祖父身上。

    骆宾王的祖父学识渊博,尤其喜欢诗歌。

    他常常抱着还不会说话的骆宾王,为其朗诵著名的诗篇。

    从小受到熏陶的骆宾王,七岁就能够背诵很多诗篇,有时还会自己原创一些。

    一天,朋友来家里小聚,提出想见一见骆家年仅七岁就会写诗的孩子。

    朋友相聚本就是高兴的事,大家要对自己的孙子多有恭维,骆宾王的祖父对此当然不会反对。

    更何况,他像现在的家长一样,没事就让小孙子出来给人背诗。

    骆宾王虽然年龄小,却一点也不害怕,蹦蹦跳跳地走进大厅,学着大人的模样,一本正经地向各位宾客行礼。

    骆宾王挽着双髻,脚上还穿着一双可爱的虎头鞋,眼睛炯炯有神。

    宾客们没有不喜欢他的。

    有位宾客笑着对骆宾王的祖父说,久闻令孙聪明,今日能否冒昧地请他当场作诗一首。

    话音刚落,在场的人都看向骆宾王。

    因为当场作诗比私下里作诗要难得多,对著名的大诗人来说尚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一个七岁的孩子。

    大家都为骆宾王捏了把汗。

    没想到骆宾王毫无惧色,大大方方地向那位宾客行了个礼,说道,先生请出题。

    骆宾王的表现反倒让那位宾客有些为难,既然验证诗才,题目当然不能太过简单,但因为给孩子出题,又不能太过于艰涩,否则,传出去就好似自己有意刁难孩子一般。

    正在局促不安的时候,池塘里传来一阵嘎嘎的叫声。

    原来骆家的花园里养了一群大白鹅,它们正伸着脖子对着天空叫唤。

    那位宾客见此情景,内心顿时升起一种想法,转身对骆宾王说,就请以鹅为题作一首诗。

    骆宾王没有丝毫犹豫,胸有成竹地点点头,吩咐来人端来书案,准备笔墨纸砚。

    见此阵势,人们纷纷围到书案旁,看看这个孩子是否如街坊传闻那般有才气。

    骆宾王没有因为人们的关注而紧张。

    他不慌不忙地往砚台里滴了几滴清水,缓缓磨了起来,随即提笔写道,鹅、鹅、鹅。

    三个“鹅”字怎么能算诗呢?

    那位出题的宾客忍不住笑了,对骆宾王说,孩子,我是请你以鹅为题来作诗,不是考你“鹅”字怎么写?

    说罢,围观的人笑得更厉害了。

    要知道,七岁的孩子会写字,着实没有什么稀罕的,而说他会写诗也只是坊间传闻。

    看来,传闻到底不可信,这孩子的才气应该是被人传来传去,过分夸大了。

    虽然笑声一片,骆宾王的祖父却始终微笑着不发一言。

    他从容地抚着花白的胡须,眼光柔和的望着被人群围住的孙子。

    而骆宾王也如同祖父一般镇静。

    听闻众人的嘲笑,他没有恼怒,也没有紧张,再度蘸笔写了第二句:“曲项向天歌。”

    这一句写罢,人们的笑声一下变小了。

    这句写得很生动,将白鹅扬头向天的姿态描绘得异常传神,而且在烘托了开头的三个“鹅”字,也有了一种生动活泼的效果。

    笑声最响的那位宾客现在也噤声了,望着骆宾王,看他该如何往下写。

    骆宾王稍作停留,便一口气写下了后面两句,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两句是转而描写鹅在水中游动的场景,不仅对仗工整,而且还呈现了四种色彩:洁白的羽毛,浅绿的春水,红色的脚掌,青色的波浪,加上“浮”和“拨”两个动词的使用,一幅色彩鲜亮的图画顿时鲜活起来。

    静动相宜的图画,配上前面两种鹅的叫声,使整首诗显得生机勃勃。

    此时围观的宾客再无笑声,而是接连发出一阵惊叹声。

    那位出题的宾客满走向将对骆宾王的祖父,说,这孩子将来必成大器。

    后来,骆宾王果然成为初唐诗坛上一颗璀璨的明星。

    他虽然诗名在外,但并没有将诗歌之才变现,他在政坛上却一直处于失意状态。

    十九岁时,骆宾王前往长安参加科考。

    诗名在外的他,居然落榜了。

    落榜后的骆宾王,虽然心怀愤懑,但最终还是在朋友的推荐下,进了道王府内做了一名幕僚。

    心灰意冷的他,原本会这么沉沦下去的。

    但机会总是留给有才华的人的。

    唐高宗前往泰山封禅时,骆宾王接受邀请,撰写函表,歌颂皇帝的丰功伟绩和大唐的繁华盛世。

    骆宾王的一篇《为齐州父老请陪封禅表》神采飞扬,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高宗皇帝看罢,龙颜大悦,当即降旨,封他为奉礼郎。

    骆宾王就此步入仕途,曾从军西域,宦游蜀中,历任东台详正学士、武功主簿、长安主簿,一路升迁到御史台正六品的御侍史。

    期间,他创作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佳作名篇。

    尤其是那首“传遍京畿,以为绝唱”的七言长诗《帝京篇》问世,让骆宾王更是成为大唐文坛一颗璀璨的新星。

    由于唐高宗常年多病,武后开始走到台前当政。

    已经担任侍御史之职的骆宾王愤愤不平,上本弹劾,却反遭武后当的弹劾入狱。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在狱中写下那首著名的《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

    后来,朝廷天下大赦,几乎被人遗忘的骆宾王这才有机会走出监狱,重新呼吸自由世界的空气。

    同时,埋下了对武后当的仇恨的种子。

    684年,武则天窃国称帝。

    时任浙江临海当县令的骆宾王大怒,义无反顾地投入在扬州招兵买马的徐敬业麾下,准备杀入长安,重拾李唐旧山河。

    为了渲染气氛,发动群众,骆宾王先了《为徐敬业讨武曌檄》,并配了一首诗:城上风威冷,江中水气寒。戎衣何日定,歌舞入长安。

    文章就传到长安,武则天,居然被气乐,对群臣说,这么优秀的人才,为什么没有为我所用?

    批判的武器,终究没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骆宾王写出了第一流的讨伐文章,徐敬业却没有一流的征伐能力,虽然他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瓦岗军军师徐懋功。

    不到三个月,他们就被武则天派出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徐敬业被部下砍了脑袋,做为升官发财的垫脚石。

    而骆宾王,也在战斗中不知所终。

    《资治通鉴》说他跟徐敬业同时被杀,《朝野佥载》说他投江自杀,《新唐书》说他逃跑了,从此不知所终。

    对于这样的天才,大家并不满意这样的结局。

    唐代作家孟啓在《本事诗》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著名诗人宋之问到杭州的灵隐寺游玩的时候,想赋诗一首,证明到此一游。

    但她吟出了首联“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之后,便不知该如何对出下联。

    此时,一位扫地僧走过来,淡淡地道:“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宋之问大惊,连连称奇。

    当他打算跟这位老僧好好讨教的时候,老僧却了无踪迹。

    后来,才询问当值的小和尚,才知那位老僧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骆宾王。

    故事终究只是故事,骆宾王从此在江湖里消失了,但江湖里仍然流传着他的传说。

    唐朝虽然人才灿若星辰,可从没有谁能像骆宾王一样,以其骨气、节操在历史长河中辉映千古。
    姓名:王绩

    时间:589-644年

    籍贯:绛州龙门人

    绰号:神童仙子

    嗜好:性简傲,嗜酒,能饮五斗

    家庭关系:兄长乃隋朝大儒王通、孙子王勃

    专辑:《杨盈川集》

    代表作:自作《五斗先生传》 ,撰 《酒经》 、《酒谱》

    名言:良酒三升,使人留恋。

    社会履历:

    11岁,游历长安,拜见杨素,被称为“神童仙子”

    16岁,应孝廉举,中高第,授秘书正字。

    56岁,作《自祭文》一样,卒。
    大唐诗人,多如星辰大海。

    说起王绩,你可能一脸问号,这是哪位?

    可要说起王勃,你可能脱口而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之类的诗句。

    王绩就是王勃的祖父。

    王家在山西是世家,书香门第,在家庭的文化熏陶下,王绩跟孙子王勃一样,早早成名。

    十五岁的时候,王绩跟着哥哥、也是当时著名的教育大家王通,前往长安,拜访了越国公杨素。

    杨素读过王绩的诗后,连连赞叹,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才华,便将他介绍给当时长安的世家子弟。

    于是,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王绩就在长安声名鹊起,并得了一个“神仙童子”的称号。

    隋大业元年,王绩不负众望,考取了举孝廉,除秘书正字,正式踏入官场。

    官虽然不大,但常年陪在皇帝身边。而隋炀帝虽然昏庸,但本身才华出众,对待文人们非常好。

    按照这个节奏混下去,再加上哥哥王通的高光加持,估计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混出个名堂来。

    但他为什么跑偏了呢?

    因为害怕呀。

    隋炀帝那个人,大家都知道吧,又是修运河,又是征伐高句丽,弄得民不聊生,还不让人提意见。

    没过多久,王绩就厌倦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有用虽自伤,无心复招疾。不如山上草,离离终保吉。”

    所以,自请到去扬州担任六合县的县令之职。

    虽然远离了家乡,远离了天子身边,但做一方父母官,也是件不错的事嘛。

    全家人都为王绩高兴。

    可刚到任上,他就出事了。

    他被人弹劾了。

    怎么回事?

    原来王绩呀,平生最喜欢的事是喝酒。

    他的偶像是刘伶、阮籍、陶渊明。

    他曾经仿照这刘伶的《酒德颂》写下《醉乡记》,又模仿陶渊明《五柳先生传》写了篇《五斗先生传》为自己画像。

    他自认:“其饮至五斗不乱,人有以酒邀者,无贵贱辄往”

    所以,他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

    作为一县县令,他必须处理公务。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极力压制自己的喝酒欲望,每天按时处理公务。

    可没几天,就有些受不了了。

    有一天,朋友来看他。

    朋友来了有好酒嘛,王绩立刻有了喝酒的理由,就带着朋友去了当地最有名的酒楼。

    两人许久未见,思念之情都在酒杯中了。

    于是,推杯换盏好不快乐。

    结果,烂醉如泥,一直睡到第二天的中午。

    巧的是,王绩自上任以来,一直没有什么着急的公务,需要处理的也都是些小事。

    可这天,上面却送来了一个重要的公文,需要王绩马上签发。

    可是,属下几次敲王绩的房门都没叫醒他,只好焦急的等待着。

    但送公文的公差就不耐烦了,开始在公堂上大声斥责,“这么紧急的公文,你们县令老爷都敢拖着不办,也不怕耽误了陛下的大事,看我回去不告你们。”

    公差一边大声咆哮,一边将案子拍得啪啪直响。

    公差这样一闹,反而将王绩惊醒了。

    醒来后,王绩胡乱地穿上衣服,草草看完中文,签了字,赔着笑脸将公差打发走了。

    经过这么一闹腾,王绩彻底不想干了。

    他不待上级批准,就把自己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离开了。

    船上,还发出著名的叹息,“网罗在天,吾且安之。”

    意思是,反正天罗地网已经布下,我知道自己无路可逃,也可以安心了。

    转眼间,到了唐武德年间。

    王绩又被招录到门下省做了文官。

    这一职位,工资微薄不说,日常的工作还非常忙碌。

    但奇怪的是,王绩不仅没有抱怨逃跑,反而做得非常开心。

    他每天开开心心、任劳任怨地工作着,大家都觉得很奇怪。

    有一天,他弟弟王静来看他。

    两人闲聊。

    王静看四下无人,悄悄地问““大哥,你这次官做得怎么样啊?不会还想逃跑吧?”

    王绩笑着说:“公务比较多,我不怎么喜欢,工资也很微薄,但我不会逃走,因为有一件事是我舍不下的。就是在这里为官,每天能喝三升好酒,这就是我留下的真正原因。”

    王静听完,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料,他们兄弟两的私人谈话,被悄悄从窗外经过的同僚给听到了,并且很快传到了门下省长官是陈叔达的耳朵里。

    陈叔达也是个妙人,把王绩招过来说:“先生大才,每天只喝三升酒,怎么能够留得住你呢?我特批每天让你喝一斗,你看如何?”

    “当然好啊,那我就更不走了。”王绩听闻陈叔达的话后,乐得手舞足蹈。

    第二天,王绩真的得到了每天一斗酒的待遇。

    而他也真的留在了门下省很久。

    正因为如此,他还得了个“斗酒学士”的称号。

    转眼间,到了贞观年间。

    王绩听说掌管宫廷音乐的太乐署史焦革酿得一手好酒,就天天到吏部去闹,说要调到礼部当当太乐署丞去。

    吏部的官员一听裂了嘴,心说,大哥你搞什么呀,一来你五音不全,专业不对口,二来你级别不升反降,不合适吧?

    但王绩不管不顾,每天去吏部却死缠烂打:“大爷,您就行行好吧,其实哥这么做已经赚翻了。”

    吏部的人被闹得心烦,居然真的将他调过去了。

    从此,王绩就爽翻了。

    用《亮剑》中张大彪的话说就是,这天天焦革酿制的小酒喝着,胖了好几斤。

    他不仅喝酒,还经常跟焦革探讨酒曲配料,醉心于酿酒理论和工艺研究。

    不久,焦革挂了,王绩心说得了,看来老子也调回去了。

    不承想,焦革的老婆也会酿酒,王绩有高兴起来了。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过一年,焦革的老婆也死了。

    王绩绝望地嚎啕大哭:老天啊,你成心不让我喝上好酒吗?既然如此,老子这破官还有啥当头!

    于是,王绩就辞官回家了,开始研究焦家的独门绝技,又多方搜集古代的酒方酿法。

    历经数年,终于撰写成《酒经》、《酒谱》二书。

    当时的太史令李淳风听到这是,感慨地对王绩说:“君,酒家之南、董也!”

    南、董是指春秋时期的史官南史氏和董狐。

    可惜《酒经》、《酒谱》没能流传下来。
    姓名:李义府
    时间:614-666年
    籍贯:瀛州饶阳(今河北饶阳县)人
    荣誉:人猫宰相、词牌《乌夜啼》由来
    轶事:修家谱
    专辑:《古今诏集》、《宦游记》
    代表作:《咏乌》
    名言: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
    社会履历:
    二十岁,随侍晋王李治。
    二十九岁,人太子舍人、崇贤馆直学士。
    三十五岁,任中书舍人。
    三十七岁,任弘文馆学士。
    四十二岁,任太子右庶子,进爵广平县侯。
    四十三岁,中书令、检校御史大夫、太子宾客、河间郡公。
    四十五岁,兼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四十八岁,任司列太常伯、同东西台三品。
    四十九岁,任右相,后被流放。
    五十四岁,卒。
    他年少成名,八岁既可作诗。

    他是高宗宠臣,又成为武后心腹。

    他官居宰相,结党营私,卖官鬻爵。

    他就是李义府。

    李义府是今河北饶阳人,虽然出身寒门,但少年时就以文章闻名乡里,后被剑南道巡察大使李大亮推荐为门下省典仪。

    这虽然只是个从九品的小官,但由于它文采出众,再加上善于逢迎,所以又先后得到时任宰相的刘洎、马周举荐,改任监察御史。

    他的才名甚至还传到了唐太宗那里。

    有一天,唐太宗前往上林苑射猎,下令李义府随侍陪驾。

    唐太宗是马上皇帝,骑马射箭舞技艺娴熟,李义府便施展他口灿莲花的才艺,对皇帝大家称赞,“功盖三皇、德过五帝”之类的吉祥话连绵不绝。

    这些话是他通过极具文采和诗意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所以,很得唐太宗欢心。

    恰好,此时唐太宗射下一只乌鸦。

    自古以来,乌鸦便被视为不祥之兆,但唐太宗为了试试李义府的才艺,便命他以此为题赋诗一首。

    贞观十七年(643年),唐太宗李世民立李治为皇太子,任命李义府为太子舍人、崇贤馆直学士,辅佐李治,这首《咏乌》诗就作于这个时候。

    李义府想了想,随即便吟道:“日里飏朝彩,琴中伴夜啼。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

    这首诗看似简单,但立意却极高。

    首句便引用中国古代的一个神话,三足乌的传说。意思是说,白天乌鸦要在太阳里把光辉和温暖(朝彩)普照大地。

    次句引用了词牌《乌夜啼》的由来。

    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文帝刘义隆曾经把彭城王刘义康、衡阳王刘义季囚于浔阳,后来受到姐姐会稽公主以亲情劝谏感召,赦免了这两个弟弟。

    在赦免的使者还没有赶到之前,两兄弟在囚室惶惶不可终日,有一天早上,衡阳王刘义季的家人到囚院门外扣门报喜:“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

    不一会,传达赦令的使者就到了。

    这个典故流传下来,先是谱入琴曲,慢慢的成为了词牌《乌夜啼》。

    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在夜晚,乌鸦还要为人报喜,这种高贵的品格自有琴音佐政。

    前面两句铺陈过之后,自然的引出了后两句,以乌鸦自比,以上林苑比喻朝堂,希望自己能在朝堂有栖身之地。

    唐太宗大加赞赏,慨然允诺:“吾将全树借汝,岂惟一枝!”

    意思是说,爱卿有如此才华和胸襟,定成为我大唐的栋梁之材,我要将整棵树都借给你,岂止是一枝呀。

    随即任命李义府为太子舍人、崇贤馆直学士,辅佐太子李治。

    李治继位后,李义府改任中书舍人,又加弘文馆学士,兼修国史。

    东宫多年的历练,让李义府已经成为官场的老油子,虽然中间曾经因为遭受宰相长孙无忌的厌恶,但因为懂得察言观色,总能转危为安。

    当时,推测出了李治想赐封武则天为后的心思,便第一个公开上书,支持李治改立武则天为皇后。

    从此,李义府开始受到李治和武则天宠信,开启飞黄腾达之路。

    李义府表面上随和有礼,与人说话,总是和言悦色,但内心褊狭嫉妒、阴狠残忍。

    凡是对他稍有触犯者,都会遭到陷害,时人送他绰号“李猫”、“人猫”。

    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李义府与许敬宗、王德俭、崔义玄、袁公瑜、侯善业等人结成联盟,攻击、贬杀反对武则天的大臣,最终使得武则天掌握大权。

    仅用两年时间,李义府就登上宰相之位。

    金钱可以使人迷失,而权势则使人疯狂。

    滔天的权势,为他签发了他卑鄙者的通行证。

    最具代表性的是“强收美人逼死寺丞”和“逼死乃叔”。

    传说,淳于氏素有美艳之名,因罪被收押在大理寺。

    李义府贪图其美色,指使亲信——主管大理寺刑狱的寺丞毕正义将她偷偷放出,强逼其为自己禁脔。

    大理寺寺卿段宝玄获悉此事,上奏朝廷。

    高宗命令收押毕正义入狱,命给事中刘仁轨和侍御史张伦查办此案。

    李义府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竟然逼迫毕正义在狱中上吊自杀。

    此案一出,朝野哗然,但因为高宗偏袒李义府,反而将弹劾李义府的大臣贬谪出京城。

    另外一件事,是李义府逼死了自己的“叔叔”李崇德。

    李崇德时任给事中,是正五品上衔,虽然品级不高,但出身“赵郡李氏”,始祖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兼名相的李牧,门第极高。

    国姓李唐出身于“陇西李氏”,当时,为了提高自己的声望,李渊甚至都要求归在“赵郡李氏”的门下。

    李义府虽然也出身河北,但与赵郡李氏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所以,李义府虽然贵为宰相,但并不被赵郡李氏看在眼里,觉得他只是个暴发户。

    李义府虽然生气,但又没有办法。

    李崇德看在心里,决定帮这位相爷一把。

    他决定学郭德纲那一套,那就是重新修订家谱,将李义府列进了自家的族谱里,屈尊李义府成了自己的远房侄儿。

    不幸的是,刚刚编修家谱完毕,李义府就被贬到了普州。

    这位李崇德也是个妙人。

    他觉得李义府此次被贬,恐怕难以返回长安,再没有利用价值,便将李义府又从自家族谱中给删掉了。

    谁知道李义府隆恩太盛,没过一年,居然又回来了。

    感觉受辱的李义府回京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李崇德下狱,然后罗织罪名,逼得他在狱中自杀。

    为了提升自己的门第,他还试过通过跟世族大家通婚的方法。

    但由于他的目的性太强,人品太差,那些高门大户纷纷拒绝和李义府联姻,使李义府更加羞恼。

    于是,他就向朝廷上本,奏请重修《氏族志》,主张“不论门第,凡得五品官以上者皆入士流”。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李义府的官路和人生之路最终还是走到了尽头。

    龙朔三年,李义府因为索取贿赂过甚,被人告发,早就对他失望的唐高宗命人将李义府下狱,长期流放巂州。

    乾封元年,唐高宗封禅泰山,大赦天下,但李义府并不在大赦之列。

    李义府就此忧愤不已,发病而死,时年五十三岁。
    姓名:李贤

    时间:655年-684年

    籍贯: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

    荣誉:章怀太子、摘瓜典故来源

    家庭成员:父亲李治、母亲武则天

    专辑:《君臣相起发事》、《春宫要录》、《修身要览》

    代表作:《黄台瓜辞》

    名言: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社会履历:

    一岁,封潞王。

    二十岁,封太子。

    三十五岁,以谋逆罪名废为庶人,流放巴州。

    二十九岁,为酷吏丘神勣逼令自尽。
    今天我们来说说武则天和她的儿子们的故事。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武则天极富争议。

    武则天出身并州武家,父亲是荆州都督武士彟,少有才名和美名。

    她在十四岁的时候,就被选进宫中,赐封才人。

    后来因为跟太子李治有私情,又被封为昭仪。

    但武则天对此并不满足,她还想当皇后。

    她一直在等一个机会,登上皇后宝座的机会。

    这个机会终于被她等到了。

    这一年,她诞下一女。

    当时的王皇后来探望她,并逗了一会儿小女孩。

    王皇后走后,武则天居然偷偷地将女儿勒死,藏在被中。

    等到唐高宗前来探望时,打开被子一看,孩子竟然死了。

    下人们禀告说:“近日只有王皇后来过。”

    从此,高宗开始痛恨王皇后。

    武则天趁机大吹枕边风,说王皇后不仅勒死了自己的女儿,甚至还暗中下蛊,诅咒高宗。

    高宗大怒,便废王皇后为平民,终身监。

    武则天如愿以偿地成为皇后。

    随着地位的提升,武则天的欲望也越来越大。

    趁着高宗病重的机会,她开始积蓄自己的势力,窥视皇位。

    唐高宗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已早早立了长子李忠为太子。

    武则天便串通大臣许敬宗,以“子凭母贵”为借口,要求废立太子。

    经过一番暗下的操作,武则天如愿以偿地让自己三岁的长子李弘,当上了太子。

    李弘天性淳厚仁爱,又有才干,很得群臣之心,身边聚集了不少贤能之士,对武则天形成了威胁。

    武则天知道,这样的李弘肯定不甘心做一个受制于自己的傀儡皇帝,所以,便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用毒酒将其害死。

    她又立了自己的次子李贤为太子。

    李贤,字明允,永徽五年,出生于高宗和武后祭拜昭陵途中,自小教育良好,著有《君臣相起发事》、《春宫要录》等书,还曾召集文官注释《后汉书》,史称其“章怀注”。

    所以,他又被称为,即章怀太子。

    乾封元年,李贤招募“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为王府”修撰。

    两年之后,李贤和李显斗鸡,王勃助兴而写《檄英王鸡》文。

    唐高宗大怒,将王勃逐出王府。

    上元二年,太子李弘被赐死于洛阳后,李贤被立为太子,留守京城监国。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召集学者张大安、许叔牙和成玄一等人开始注释《后汉书》。

    书成后,被收藏在皇宫内阁。

    唐高宗下诏表扬李贤:“太子自监国以来留心政务,抚爱百姓,于刑法所施也会详细审查。监国之余还能精研圣人经典,领会其中深意,赏赐绢帛五百段。”

    李贤为太子期间略有功绩,但是却和武后关系紧张。

    武则天的亲信、正谏大夫明崇俨曾经对武则天说:“太子不堪继任,英王相貌类似太宗,相王面向最贵”。

    甚至皇宫之中还有流言说李贤是韩国夫人和高宗之子,而非武则天所生。

    李贤听闻感到恐惧。

    他深知母亲的野心,预感到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便做了一首《黄台瓜辞》: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这首诗字面的意思很简单,其寓意也很明显,是将武则天的四个亲生儿子比作黄台之瓜。

    首句是说,您的孩子们都长大了。

    二句是说,您杀了大儿子,会使其余的孩子们都有所警惕,都会学好,而不敢胡作非为。

    后面几句是说,如果杀死两个,那余下的就太少了。如果全部杀光的话,最终就会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李贤深知还让乐师排练后,在宫中时时演唱,希望武则天听后会有所感悟,不再对自己痛下杀手。

    但是,这样的诗歌自然很难打动武则天,甚至还让他们母子关系又进一步紧张。

    仪凤四年,正谏大夫明崇俨被刺。

    明崇俨是武则天的亲信,所以,武则天怀疑是太子李贤所为。

    虽然没有证据,却让武则天找到了对付李贤的切入点。

    《资治通鉴》记载:“李贤平日颇好声色,养户奴赵道生为男宠,多赐之金帛,东宫官员韦承庆上书劝谏不听。”

    武则天便以李贤“与户奴赵道生等狎昵”为由,搜查东宫。

    经过一番详查,宫人从东宫的马房里搜出了几百套铠甲。

    这些铠甲只是李贤为加强自己宫中守卫所用,但武则天热说他企图谋反。

    唐高宗不信,下旨宽恕李贤。

    但是,武则天却说:“为人子却心怀谋逆,不能赦免其罪行。”

    无奈之下,唐高宗只好将李贤废为庶人,贬到巴州居住,改立李显为太子。

    即使这样,武则天仍不放心,四年后,派人逼其自杀,死时年仅二十九岁。

    直到武则天死后的第二年,唐中宗才下令将李贤的灵柩由四川迁到陕西,陪葬乾陵。
    姓名:杜审言

    时间:645年-708年

    籍贯:河南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

    荣誉:“文章四友”成员,唐近体诗奠基人

    家庭成员:孙子杜甫

    专辑:《杜审言诗集》

    代表作:《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名言:年年今夜尽,机杼别情多。

    社会履历:

    二十五岁,擢进士第,为隰城尉。

    五十三岁,贬吉州司户参军。

    六十三岁,卒,赠著作郎。
    我们现在一提唐代诗人,必称李杜。

    其实,杜甫在唐代,知名度仅仅限于他的朋友圈内,外人了解的并不多。

    反倒是他的祖父杜审言,鼎鼎大名。

    初唐时,杜审言跟李峤、崔融、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是唐代“近体诗”的奠基人之一。

    所以,杜甫很崇拜他:“吾祖诗冠古,同年蒙主恩。豫章夹日月,岁久空深根。小子思疏阔,岂能达词门。穷愁一挥泪,相遇即诸昆。”

    意思就是说,我爷爷呀,世界第一。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杜审言太狂了,比后来的“四明狂客”贺知章还狂,比谪仙人李白还狂。

    他狂到个什么样儿呢?

    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诗人,一种是他杜审言,另外一种是其他诗人。

    他的诗歌,唯有屈原能够与之比肩,他的书法,唯有王羲之能够与之媲美。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座高山,挡住了所有人的阳光,别人都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他不仅编排古人,还编排跟他同时代齐名的诗人,如苏味道。

    当时,杜审言在吏部任校考使。

    每年,各级官员都要写一份述职报告,交到吏部,详述自己一年来的工作。

    吏部则会组织人员对此进行评判。

    有一次,他写完了评语,说道:“苏味道这次死定了。”

    苏味道的诗虽然与他齐名,但官职却在他智商,时任吏部侍郎,是吏部二把手。

    见他诽谤自己的上级,周围的同事一听,吓了一跳,赶紧问:“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

    杜审言一笑,说:“彼见吾判,且羞死。”

    意思是说,苏味道如若见了我写的判词,自愧弗如,肯定会羞愧而死!

    苏味道看在大家都是诗友的份上,听到这话,并没有找他的麻烦。

    但心里不高兴是肯定的。

    苏味道可以不追究,但不代表其他人能够有此度量。

    所以,没过多久,他就因事获罪,被贬到吉州做司户参军。

    到了吉州后,他仍旧不该狂傲爱讽刺挖苦人的毛病。

    他与同僚们相处得非常不和谐,仍然时常写诗讽刺别人,又得罪了不少人。

    这其中就包括他的新上司周季童和郭若讷了。

    周季童和郭若讷都是平庸之辈,他们平日里没少受杜审言的讽刺和挖苦,两人恨透了他。

    于是,便想把杜审言置于死地。

    他们收集了不少关于杜审言的材料报送到朝廷里。

    朝廷官员看了这些材料后,立即将杜审言逮捕入狱,并治了死罪,等待秋后问斩。

    哪料到杜审言入狱的事激怒了一个人,他就是杜审言十三岁的儿子杜并。

    杜并到处打听,最终得知老父亲入狱的原因,便下决心为父报仇。

    一天,杜并得知周季童在家中宴请各路宾客,便怀揣一把尖刀,假装宾客混进周家。

    周家人都忙着招待客人,没有注意到他。

    杜并瞅准时机,悄悄溜到周季童身边,趁他没有防备,一个箭步冲上去刺中了他。

    周季童受了重伤,没多久死去了。

    再说伤人的杜并当时也没有逃走,而是将刀往地上一扔,认打认罚。

    周家的下人一拥而上,乱刀将其砍死。

    就这样,杜并替父亲杜审言报仇的事传遍了大街小巷,也传到了皇宫中,传到了武则天的耳朵里。

    武则天听后,有感于杜并的孝心,决定将杜审言无罪释放。

    之后,武则天召见了杜审言,对他说:“朕特赦你死罪,还决定让你官复原职,你可高兴高兴?”

    “当然高兴。”杜审言大笑着,高兴得甚至在武则天面前跳起舞来。

    武则天被他逗得大笑起来,说道:“既然如此,何不写一篇诗。”

    杜审言便立即提笔写了一首《欢喜诗》献于武则天。

    虽然这首《欢喜诗》没有一字流传,不过推想其内容,一定是歌颂圣天子英明神武之类。

    天后览之,果然凤颜大悦,赐官著作佐郎,不久又升为膳部员外郎。

    为了不在殿前失仪,杜审言兴高采烈地走出皇宫,但心里其实非常痛苦。

    他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这条命是儿子用生命换来的,所以,回到洛阳后立马写了一篇文章,祭奠儿子杜并,并将儿子坐在洛阳偃师的杜楼村旁。

    景龙二年(708年),杜审言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弥留之际,好友宋之问、武平一前来探视他,问他感觉怎么样。

    怎料他回答说:“我被命运坑惨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我死了,倒便宜你们这群人了。”

    宋之问急忙问为什么?

    杜审言说:“你们跟我生在一个时代很痛苦吧?若我是天,你们便是地;若我是神,你们便是鬼;若我是烟花,你们便是尘土。现在,我马上就要死了,而你们就可以从我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唉,世无英雄,遂令竖子成名。老夫诗学,奈何竟无传人!”

    宋之问不服气,说:“先生何必如此悲观。”

    杜审言打笑他:“‘楼观’‘门对’二句真是你写的么?”

    这个典故出自宋之问的《灵隐寺》。

    宋之问被贬至杭州灵隐寺时,随口吟出“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两句后,便不知该如何往下接了。

    有个老僧则点拨他,吟出了“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这个老僧,据说是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

    宋之问悻悻然。

    但在杜审言死后,他还是撰写了情辞哀婉的《祭杜学士审言文》,把他与“初唐四杰”并列,称赞他“惟灵昭昭,庶越诸子,言必得俊,意常通理”。
    姓名:苏味道

    时间:648—705年

    籍贯:赵州栾城(今河北石家庄栾城区)人

    荣誉:“文章四友”成员、“模棱两可”来源

    家庭成员:是苏轼先祖

    专辑:《杜审言诗集》

    代表作:《正月十五夜》

    名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社会履历:

    二十岁,举进士及第,授咸阳县尉。

    四十六岁,凤阁舍人、检校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四十七岁,下狱,降职。

    五十四,复用为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五十八岁,因受张易之牵连,被贬,卒于上任道中。
    苏味道,赵州栾城人,武则天时,曾两度为相。

    这是一个牛人,牛到什么程度呢?

    文学方面,与杜审言、崔融、李峤并称为文章四友。

    杜审言,是杜甫的祖父,唐代近体诗奠基人。

    崔融,武则天秘书,太子李显老师。

    李峤,武则天时期两度为相。

    苏味道与这些人并称,其名望可窥一斑。

    之所以说他牛的第二个原有,是因为他还有个好子孙,苏轼。

    第三呢,是因为他与两个成语有关,“模棱两可”和“火树银花”。

    “模棱两可”是他官德的写照。

    “火树银花”是他文才的反映。

    先来说说他的官德。

    唐高宗时,他担任咸阳尉,跟着史部侍郎裴行征讨突厥,顺便娶了裴行俭的女儿,为自己积累了足够的政治资本。

    到了武则天时期,因为才华卓越,入朝为凤阁舍人、检校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这个名字很长的官职,翻译成现代语就是——宰相,大名鼎鼎的狄仁杰,也担任过这个官职。

    武则天这个人呢,虽然推崇文学,喜欢才子,但由于性别原因,再加上当了皇帝,所以在政治上比较残酷,经常搞清洗。

    所以,大臣们都很谨慎。

    苏味道他是文人出身,手无缚鸡之力呀,他尤其谨慎。

    他有一句名言:““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模棱以持两端可矣。”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为人处事啊,说话呀,别太明白,总是持两端。就是让别人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也可以。你这样呢,就永远不会出错,永远不会犯罪。

    比如说,他刚刚担任宰相的第一天,就有一位官员有事禀报,请他裁决。

    结果,苏味道兜着圈子说了一大堆,也没有说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那位官员不解地说,宰相大人说了很多,下官还是不明白什么意思。

    苏味道道生气地说:“反正我要说的都已经说了,你没有听明白,那就是你的事了。”

    说完,就用手摸着窗棂,抬头望着房顶,不再理睬那官员。

    就这样,凡是遇到麻烦的事,苏味道就兜圈子,不拿主意,让人模棱两可。

    时间长了,同僚们都在背后称他为“模棱宰相”,或者是苏模棱。

    这就是“模棱两可”这个成语的来源。

    他的人虽然模棱两可,但是,他的诗歌却写得却好,代表作《正月十五夜》。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此诗大约作于武则天神龙元年正月十五夜。

    当时,京城大放花灯,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观灯者人山人海。

    很多才子佳人都赋诗,赞颂这繁荣盛世。

    其中,以苏味道、郭利贞、崔液三人所作为绝唱 。

    从这首诗里,我们可以看到唐代社会生活的一些情况。

    京都里,每天晚上都戒备森严,禁止人们外出,每天太阳下山后击鼓为号实行宵禁。

    城里的居民听到鼓声,便家家关门,呆在家里不再外出。

    巡逻的士兵来回巡视,对私自外出者予以严惩。

    不过,一年之中,正月十四、十五和十六这三天例外,人们可以在长安街上观灯玩耍。

    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所以才显得格外美丽和迷人,让人流连忘返。

    此诗对仗工稳,前后照应,结构紧密,被认为是初唐五律的典范。

    特别是“火树银花”一词,现在已经成为描写节日之夜的特用成语。

    神龙政变后,苏味道被贬谪为眉州刺史,并死在了那里。

    他的四个儿子,老大、老三、老四都“子承父业”做了官,老二苏份,则在眉山娶妻生子,“自是眉州始有苏氏”。

    苏份的第九代子孙,为苏洵。

    苏洵有两个,大儿子苏轼,二儿子苏辙。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苏”。
    姓名:宋之问

    时间:656-712年

    籍贯: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人

    爱好:拍马屁、告密

    荣誉:仙宗十友成员

    专辑:《宋之问集》二卷

    代表作:《题大庾岭北驿》

    名言:明朝望乡处,应见陇头梅。

    社会履历:

    十九岁,进士及第,登临“龙门”。

    二十五岁,与杨炯同入崇文馆充学士。

    三十四岁,任尚书监丞、左奉宸内供奉。

    四十七岁,迁司礼主簿。

    四十九岁,贬泷州(今广东罗定)参军。

    五十岁,返京,因告密有功,擢任鸿胪主簿。

    五十四岁,因攀附安乐公主受牵连,流钦州,后赦改桂州。

    五十六岁,被赐死于徙所。
    宋之问是唐代山西汾阳人,出身在一个并不显赫的门第家世。

    他的父亲宋令文师志于学,交友重义,多才多艺。

    他不仅富文辞,而且力气极大,书法极好,时称三绝。

    他曾在唐高宗时期,既担任过武职左骁卫郎将,还做过文职的校理图书旧籍的东台详正学士。

    真可谓那真是文武全才,声誉甚佳。

    在父亲的影响下,宋之问和他的两个弟弟勤奋好学,各得父之一绝。

    大弟弟宋之悌,骁勇过人。二弟宋之逊精于草隶。

    宋之问则遗传了父亲的诗词天赋,早早作诗作赋,颇有才名,与陈子昂、卢藏用、司马承祯、王适、毕构、李白、孟浩然、王维、贺知章称为仙宗十友。

    再加上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所以,不到二十岁便进士及第,进入大唐政坛。

    当时,正是武则天执政时期。

    有一次,武则天游龙门,召集近臣作诗,规定写得谁又快又好,谁就取胜。

    奖品是价值千金且唯一的锦袍。

    左史东方虬率先完成,而且写得相当不错。

    诗名《咏春雪》:

    “春雪满空来,触处似花开。不知园里树,若个是真梅?”。

    非常好,武则天很欣赏他,很满意。

    按游戏规则,武则天命令赏赐他锦衣一件,表示对其才华的褒奖。

    就在东方虬结果奖品,拜谢后还没来得及坐下时,宋之问的诗也写好了,题目为《龙门应制》:

    “宿雨霁氛埃,流云度城阙。河堤柳新翠,苑树花先发。洛阳花柳此时浓,山水楼台映几重。群公拂雾朝翔凤,天子乘春幸凿龙。”

    武则天一看,惊为天人,觉得他的诗比东方虬还要优秀。

    武则天也不顾东方虬面子,硬是命人将他赏赐的锦衣从他身上扒下来给了宋之问。

    当时东方虬的脸都绿了,但没办法,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

    宋之问早期的诗歌,却真情流露,朴实自然。

    但随着在官场的浸染,他的诗品和人品一样,逐渐开始走向媚俗的一面。

    比如说,他看到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受宠,便主动攀附,阿谀奉承,甚至还主动请缨为他们著书作传。

    张氏兄弟被他拍得很舒服,便多次向武则天举荐宋之问担任北门学士。

    “北门学士”名义上是为武皇修撰著作,但实际上是武则天的近侍和智囊。

    他们为武则天称帝建立大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等于说,获得“北门学士”称号,等于进入了武皇的权利中枢。

    但武则天却一直没有答应。

    后来才知道,武则天嫌弃他有口臭。

    神龙政变后,张氏兄弟被杀,宋之问也因受到牵连而被贬泷州(今广东罗定)参军。

    被贬图中,经过杭州灵隐寺。

    灵隐寺建于东晋咸和元年,坐落在杭州西湖西边的灵隐山麓。

    灵隐寺旁边,是景色优美的飞来峰,历代文人墨客喜欢于此吟诗留赋。

    宋之问一边欣赏飞来峰的美景,一边欣赏历代文人墨客留下的诗作。

    不知不觉间,已是傍晚时分。

    这时的飞来峰在夕阳的笼罩下金光闪闪。

    山上树木葱郁,流水潺潺。

    而庄严的灵隐寺在这奇异的景色里,显得愈发高贵神秘。

    夜幕降临,宋之问便驻进了灵隐寺。

    欣赏了一天的美景后,他很想为灵隐寺写一首好诗。

    所以,夜已经很深了,宋之问还是没有睡意。

    他徘徊在月光之下,苦思冥想。

    半夜时分,终于想出了两句,“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

    可是,写出这两句之后,宋之问怎么也想不出后面该如何写了。

    他就反反复复在寺院的庙院子里踱步。

    踏着满院的月光,一遍遍地苦吟自己刚刚写出来的那两句。

    此时,人们早已熟睡,陪伴着宋之问的只有那冰冷的月亮。

    突然宋之问听到有人在身后问道,“施主深夜不眠,所为何事呀?”

    宋之问惊讶地回头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僧。

    老僧身材高大,气度不凡,一看便是满腹经纶之人。

    宋之问便对老僧行了一礼说,“大师有礼,在下看景色这么好,便想趁着月光写一首诗,不成想,只写了两句就再也写不下去了。我想把这首诗写完,所以才夜不能寐。”

    老僧道:“施主可否将前两句念与贫僧。”

    宋之问便念出了刚刚写出的两句诗。

    老僧听完后,沉吟片刻说道:“施主看这样可好?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好诗呀好诗,既对景又押韵,真是难得的好诗。”宋之问大喜过望,对老僧连连行礼。

    老僧微微一笑,便消失在夜色深处。

    当晚,宋之问便作出了一首完整的《灵隐寺》:

    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霜薄花更发,冰轻叶未凋。

    夙龄尚遐异,搜对涤烦嚣。

    待入天台路,看余度石桥。

    宋之问的那两句与老僧送的两句衔接得天衣无缝。

    整首诗浑然天成。

    宋之问越想越高兴。

    他本想立即把做好的诗拿给老僧看,可是,夜太深了,只好回房休息。

    第二天,宋之问一起床马上想起昨晚的那位老僧,便迫不及待地拿着新写好的诗去找老僧人请教。

    可是,找遍整个寺院,也没有再见到那个老僧。

    宋之问向寺院里的僧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老僧一大早就下山了。

    大家谁也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后来,有一位僧人悄悄地告诉宋之问,那位老僧很可能就是初唐时失踪多年的大诗人骆宾王。

    骆宾王不是早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相传,武皇初登皇位之时,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

    失败后,他和骆宾王一起逃走了。

    讨伐叛军的将领没有捉到徐敬业和骆宾王,为了免受责罚,就找了两个相貌和徐敬业、骆宾王很相像的人,砍了他们的头颅回去交差。

    而骆宾王则逃到了杭州灵隐寺,落发为僧,一直藏到了现在。

    也许那天晚上,他听到宋之问吟诗,因一时心动才接了两句。

    这样一来,骆宾王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可能暴露了,所以再次逃到别处继续浪迹天涯。

    之时因为他的一句诗,不知道又将云游何方。

    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难怪此人出口成章,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骆宾王啊。可惜呀可惜,我竟然错过了这千载难逢的请教机会,怕是以后再也见不到骆先生了。”宋之问连连感叹。

    因泷州地处岭南,极为偏僻,宋之问根本无法适应那里的生活环境。

    所以,第二年春天,他就悄悄逃回了洛阳,躲在好友张仲之家中。

    当时,虽然武则天已经死了,但武家的残余势力仍在,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的权势依然显赫。

    旧唐的大臣们正在筹划着怎样除掉武家势力,张仲之也参与其中。

    不成想,这些大臣们在张仲之家密谋时,被宋之问听到了。

    他的劣根性再次发作,居然去向武三思告发。

    结果,这次密谋失败,张仲之全家被杀。

    武三思倒台后,他又找到安乐公主作为新的靠山。

    然而,安乐公主的政敌太平公主对他极度不满趁机参了他一本,把他出卖朋友,受贿丑行抖了出来。

    唐中宗闻之,便把他贬为越州(今绍兴)长史。

    随后唐玄宗李隆基即位。

    他深恶宋之问的丑行,便将其赐死在寓所。

    终年,56岁。
    姓名:刘希夷

    时间:651-680年

    籍贯:河南汝州人

    家庭关系:舅舅宋之问

    代表作:《代悲白头翁》

    名言: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社会履历:

    二十四岁,中进士。

    二十九岁,其舅宋之问欲据《代悲白头翁》为己有,不允,被害。
    唐代是个极为开放的朝代。
    那个时候的人们,跟现代人都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喜欢“刷朋友圈”。
    当然,唐人刷朋友圈的内容还是比较学问的,大多是读书人在干这事。
    大登科小登科,人逢喜事精神爽,写个诗刷个“朋友圈”;官场不顺被打击了,刷个“朋友圈”;跟好朋友分离了,很伤感,刷个“朋友圈”先……
    跟朋友喝酒吃小龙虾了、跟家人出去游山玩水了,儿子娶媳妇自己娶小妾了,更要写写诗刷刷朋友圈助兴了。
    据说那个时候走在长安街上,你一进庙观就能碰到吴道子的大画家,你一喝酒就能碰到李白这样的大佬,你一上街就能碰到贺知章骑着马醉醺醺地乱跑……
    这样的文化氛围,让那些看似世俗的生活,都带着朝气蓬勃的烟火气。
    刘希夷就是一个在这种时代氛围中生活的文艺小青年。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他应该是个文艺小清新,“美姿容,好谈笑,善弹琵琶”。
    ——长得帅,为人随和,擅长乐器,这是文艺青年的标配。
    所以,他没事就跟爱好文学的女读者们谈谈心,谈谈情。
    看见大江小溪就能想高山流水觅知音,看到春花秋月就想为赋新词强说愁。
    他是河南汝州人,上元二年,二十五岁的时候,就中了进士。
    在唐代,年纪轻轻就中进士,可是了不得的事,就跟现在年纪轻轻就当了市长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大才子白居易,也只是二十八岁才中了进士,诗仙李白到了四十岁还是布衣一个。
    可是,对于当官这种事,刘希夷好像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最喜欢的还是伤春悲秋,愁花恨水。
    这年春天,正值春花繁盛之际,洛阳的牡丹开了。
    洛阳牡丹甲天下,刘希夷当然不会错过赏花的美妙时刻呢。
    他腰佩长剑,行走在四月清明后后的烟雨牡丹花海中。
    烟雨中的牡丹很美,国色天香。他沉醉于花海中,不可自拔。
    那浓妍的花蕊,那浓郁的花香,触动了他的诗情。
    他决定赋诗一首。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个很不和谐的场景。
    一位白发老者,居然也夹杂在万紫千红之中。
    这异样的场景,吸引了刘希夷。
    他离开了人群,一直跟在后面观察老者的一举一动。
    在花丛的映照下,老者的白发显得那么与众不同,那么凄凉。
    刘希夷突然想喊,想哭。
    红花,白发,让他不自觉地联想到了人生的诸般境遇,于是,不自觉地吟咏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念出这两句的时候,甚至连他自己也被这样浑然天成的诗句惊到了。
    得此妙句,刘希夷已经无心赏花了。
    他匆匆归至寓所,在那两句诗的基础上,细细琢磨。
    不一会儿,一首《代悲白头翁》便完成了: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女儿惜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不久,刘希夷的舅舅宋之问前来造访。
    众所周知,这位宋之问,虽然是个才子,但人品非常有问题,可以说是个斯文败类。
    宋之问虽然比刘希夷年轻了五岁,但辈分却高,是刘希夷的舅舅。
    ——刘希夷汝州人,宋之问汾阳人,也不知道这个舅舅是怎么论的。
    宋之问当时已经很有诗名了。
    据说当时只要随便走进一家酒楼,就能听到有人朗诵宋之问的诗歌。
    因此,宋之问并未拿这位初来乍到的外甥当回事,觉得这只是个来京城要吃要喝要衣要帮助的穷亲戚。
    两人不咸不淡、不尴不尬地地谈着仅存的那点儿亲情。
    为了不让场面更尴尬,宋之问没话找话,随口问了句:“听说大外甥你很有才名,不知道最近做了什么诗吗?”
    宋之问这么一问,刘希夷这才突然想起自己那首刚刚做的《代悲白头翁》来。
    他知道这位小舅舅眼高于顶,自从进门就对自己挑三拣四的,就想用这首诗来震震他,找回些场子。
    便将诗稿递给给宋之问,并说了几句请小舅舅雅正之类谦虚的话。
    宋之问颇为嫌弃地接过诗稿,打发时间似的读了起来。
    等读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两句的时候,像是被什么给击到了似的,一下子绷紧了身子。
    他凝眉深思,细细琢磨后问道,“大外甥,这首诗是你写的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他难掩喜悦之情,高声称赞道:“妙句,妙句啊!”
    刘希夷收到了自己想要的震撼效果,很高兴,对待宋之问刚才的冷漠也有了些缓和,便开始讲述自己得此佳句的经过机缘。
    “你做完这首诗之后,是否给别人看过?”宋之问突然这样问道,内心似乎有些隐隐的紧张不安。
    刘希夷说:“我还想再润色润色,只有小舅舅你看过,还请指点一二。”
    “那很好啊。”宋之问缓缓地舒了口气,一颗悬着的心便放了下来,接着语气缓和地说道,“大外甥,你看呀,我虽然早有诗名,按理说,这样的佳句只与我的诗名相匹配。但是你也知道,近年来我由于公务缠身,少有闲暇作诗写文。”
    说着,朝着刘希夷靠近了一些,压低声音道:“你看这样好不好?这两句诗目前还没有被外人看到,就算在我的名下算了。你这么年轻就有如此才华,想必日后一定会有更好的诗句的,或者以后我得了好诗,再算在你的名下,你看如何?”
    听到这话,刘希夷一下子便愣住了。
    “无耻呀,无耻,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他在心里暗暗骂道。
    宋之问仿佛也觉得自己这话太过于无耻了,便道:“当然了,这两句诗呢,小舅舅我不会白要的,我可以给你十两纹银,解决你生活上的困难。”
    刘希夷万万没有料到,宋之问会讲出这么一个更加无耻的话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不是那点儿仅存的甥舅之情,他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他踌躇了许久才道:“按照常理来说呢,长辈之命不敢不从,但这毕竟属于个人隐私问题,小舅舅请容外甥再考虑考虑。小舅舅你也知道外甥我比较愚钝,写出这两句诗着实不易。这个钱嘛,倒是其次的,关键是这首诗我自己也很喜欢,想自己留着。”
    宋之问万万没料到,一向唯唯诺诺的大外甥居然会不同意,顿时沉下脸来。
    口气也变得严厉了,说出那种影视剧中大反派常说的台词:“老子要你的事,是看得起你。你即使留着两句诗,也未必会流传后世。只有到我的名下,才能流传后世。你再好好想想吧,但是要记住,这件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起,否则的话,哼哼,你今后在大唐的诗坛休想再有立足之地。”
    摔碎了茶杯后,宋之问便起身离开。
    刘希夷以为宋之问只是一时的气话,也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几天后,他与朋友宴饮的时候,一时没把持住喝酒高了,便趁着酒兴,把那首《代悲白头翁》当众朗诵了出来。
    朋友们纷纷赞叹,认为这首诗非同凡响,尤其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两句,更被称赞为千古第一名句,不可再得。
    夜宴后不久,这首诗便在洛阳城传遍了。
    刘希夷也渐渐有了诗名。
    当然,宋之问也知道了这件事。
    他对刘希夷简直是恨之入骨。
    于是,品德恶劣的他,便想杀人夺诗,以解心头之恨。
    于是,便找来了自家一个胆大妄为的仆人,交代了一番。
    第二天,宋之问请刘禹锡到自己家中做客。
    宋之问热情地款待了他,并解释说,上次喝醉了,跟他说的那些都是醉话,不要当真。小舅舅只是看到大外甥生活清苦,想资助一二,但知道他性格清高,如果直接给银子的话,大外甥一定会拒绝的,于是,便想了这么一个招。既然现在大外甥已经诗名传天下,想必生活会逐渐好起来的,他这个做舅舅的也就放心了。
    刘希夷听了这些话,很是高兴,以为舅舅气消了。
    但对于这些话的真实程度,他是持保留态度的。
    但为了维持那些亲情,刘希夷还是说了些场面话,诸如外甥辜负了小舅舅的一番苦心惹舅舅生气了很是愧疚之类。
    两个人开怀畅谈。
    酒过三巡之后,刘希夷很快便被心怀鬼胎的宋之问给灌得酩酊大醉。
    看了一眼醉倒在桌边的大外甥,宋之问向那位造就等候在一旁的仆人使了一个眼色,随即说道:“天色已晚,大外甥就在此处安歇吧。”
    那个仆人立刻将刘希夷背到客房里的床榻上。
    夜半时分,静悄悄的。
    天高风黑,正适合杀人。
    那位仆人偷偷溜至客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装满了土的大口袋。
    看到刘希夷睡得正酣,便将土口袋压在了他的胸口上。
    很快,刘希夷便在睡梦中死去了。
    可怜一代才子,一个本该更加明亮耀眼的星星,就这样陨落了。
    如果他的生命足够长,也许会写出更多的佳句。
    但是,只这两句诗,便已经能够成为中国诗坛上最璀璨的星星之一。
    姓名:贺知章

    时间:659年-744年

    籍贯:越州永兴(今浙江杭州)人

    爱好:酒、诗、书

    绰号:四明狂客

    荣誉:酒中八仙成员、吴中四士成员、仙宗十又成员

    特征:浙江历史上首位状元

    代表作:《回乡偶书》《咏柳》

    名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社会履历:

    三十六岁,成为浙江历史上首位状元。

    六十三岁,转官太常少卿。

    六十六岁,礼部侍郎、集贤院学士。

    后调任太子右庶子、侍读、工部侍郎。

    七十九岁,太子宾客、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

    八十三岁,遇李白,暂其谪仙。

    八十五岁,辞官回乡,书《回乡偶书》

    八十六岁,卒。
    贺知章,是唐代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也是那个时代文艺圈最当红的偶像。

    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

    他进士出身,少年时代就以文辞扬名京城。

    科举及第后,他身兼侍郎和大学士等官职,文学修养极高,曾经参与了大唐《六典》的起草工作,以及大型文化工程《文纂》的汇编工作。

    他好诗,与张若虚、张旭、包融并称“吴中四士”。

    他好酒,与李白、李适、李琎、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并成为“饮中八仙”。

    他好友,与陈子昂、卢藏用、宋之问、王适、毕构、李白、孟浩然、王维、司马承祯并称为“仙宗十友”。

    他学生故旧、宾朋好友,满布天下。

    他被称作是大唐诗坛中的“锦鲤”。

    他凭着自己的诗名,收获了包括李白、杜甫等一票粉丝。

    贺知章功成名就的时候,李白还是个愣头青,在长安拿着自己的文章到处请人斧正,但碰壁的时候多。

    拜谒贺知章的时候,李白也没报什么希望,但是,贺知章看到他的《蜀道难》之后,大呼“谪仙人”。

    李白受宠若惊,在《对酒忆贺监二首》中自得不止:“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这事得从开元十八年说起。



    一



    当时,已经三十而立的李白,虽然诗名早已传天下,在官场上却还是一片空白。

    那个时候,要当官,有两条途径,一是科考,二是官员推荐。

    恃才傲物的李白,想必是不屑于科考之路的。

    他认为,与天下万万千的读书人拼头拼脑地去抢夺一个科举晋升的名额,然后从芝麻小官坐起,再慢慢谋求升迁。

    这绝对不是他的风格。

    他要的,是一飞冲天。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才名,到了长安,朝廷会空位以待,授予他很高的官职,直接进入朝廷的中枢。

    但是,来到长安之后,他的梦碎了。

    长安权贵们并不买他的账。

    他开始了漫长的“跑官”之路。

    他“历抵卿相”,到各个王公贵族府上投递自己的作品。

    李白的岳父,与当朝的光禄大夫许辅乾是同宗。

    通过许辅乾的引荐,他打算前往拜谒当时的文坛领秀张说。

    张说文采风流,最喜欢礼贤下士,提挈年轻俊秀。

    但不巧的是,张说当时正在生病,便由自己的二儿子接待了李白。

    这位张家二公子按照当时的礼节,接待了李白,态度不咸不淡,最后,仅仅是让李白回去等待。

    但这一等,又是十年,由开元年间,一直等到了天宝年间。

    失望之下,他离开了长安,前往齐鲁一带开始了游历,期间,写下《长相思》、《蜀道难》、《行路难》等名篇。

    天宝元年,唐玄宗似乎想学习太宗将天下贤才尽入榖中的气概,召集天下能士,齐聚长安。

    历经风尘的李白,这才结束了十来年的游历生活。

    他在好朋友丹丘生的推荐下,终于接到了朝廷召他入京的诏书,再次来到长安。

    此时的他,在众多长诗短赋名篇的加持之下,名声如日中天。

    甚至连时任秘书少监的大诗人贺知章,都亲自前往他投宿的客栈里拜谒他。

    当一身白绸长衫的李白风度翩翩朝他走过来的时候,贺知章惊呼道:“好一个谪仙,真是天上下来的仙人。”

    贺知章先是表达了对李白的仰慕之情,然后迫不及待地说道:“先生,此次再入长安,一定又有新作,可否让老夫一睹为快?”

    李白笑了笑,从桌上拿出一张诗稿递给贺知章。

    这是一首感慨吴中旧事的《乌栖曲》: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东方渐高奈乐何!

    贺知章读了一半,忍不住拍案叫好。

    他马上派人到长安,请来当时一些著名的诗人和乐师,给李白接风。

    不一会儿,各处的客人到齐了。

    大家一边听着音乐饮酒,一边欣赏李白的诗作。

    趁着酒行,李白趁着酒兴,将自己不久前新作的《蜀道难》,现场泼墨挥毫写了起来:“噫吁嘻,危呼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刚写了个开头,贺知章就眼前一亮:“全新的散文式的笔法开篇,激情洋溢,直奔主题。全诗雄放的基调,全始于此。”

    李白喝了一口酒,继续挥毫:“尔来四万八千岁,始与秦塞通人烟。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嵋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

    李白写得酣畅淋漓,文不加点,下笔入神,将山的高危,蜀道的艰难,尽数现于笔下。

    “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李白笔锋连连,只见衣服山峦起伏,连峰接天,水石激荡,山谷轰鸣的蜀道画卷,让人目不暇接。

    贺知章读一句诗,饮一口酒,极为畅快。

    然而,李白写到这里,突然意境变幻,“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

    律体与散文间杂,文句参差,笔意纵横。

    一唱三叹,回环反复,真乃千古绝句啊。

    眼前的这位书生,不仅才华出众,而且忧时傲世,识见过人,贺知章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这首诗只有天上的仙人才能写出来,非人间所有,你一定是从天上贬谪到人间的神仙呀!”

    其他人也连连叫好。

    这场接风宴,从下午一直持续到晚上,又从晚上一直持续到半夜。

    正当客人们相互告别,准备回家的时候,贺知章突然惊叫了:“糟糕!”

    “怎么了?”李白此时跟贺知章已经很熟悉,忙问道。

    “老夫今天出门走得匆忙,忘了带钱了,可怎么付今天的酒帐啊?”

    听了贺知章的话,客人们纷纷掏出自己的钱袋说,“我这里有银子,我来付账好了。”

    贺知章连连摆手道:“那怎么行?今天说好了是我给李先生接风,你们谁也不能替我付酒账。”

    贺知章稍微思考了一下,就将一个做工精良的金龟袋从身上揭下来,笑着对大家说:“银子没有,我这不是还有金龟袋吗,今天就用它来付酒账好了。”

    说着,贺知章将金龟袋交给随从,让他用这个充当给李白接风的酒账。

    李白见贺知章如此行事,抚掌大笑道,“贺监有狂客之名,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经过此事,李白和贺知章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而李白的“谪仙”知名也传了出去。

    大家开始用“谪仙”“诗仙”的名号来称呼他。

    没过多久,贺知章用金龟换酒宴请李白的事情传入唐玄宗耳朵里。

    唐玄宗对此很感兴趣,便召见了贺知章。

    唐玄宗假装严肃地问贺知章,“听闻你将朝廷颁发的金龟袋拿去换酒喝了?”

    贺知章没想到皇帝会知道此事,忙跪在地上说道,“臣罪该万死,罪该万死呀。”

    因为金龟袋是朝廷赐给大臣为官的凭证,类似于官印。

    用“官印”换酒喝,确实是死罪呀。

    据说在晋朝的时候,有一位叫做阮孚的官员,用皇帝赐予的金貂换了酒,遭到了弹劾,最后丢了官。

    但贺知章并不怕。

    他此时已经八十多岁,在朝中颇有威望。

    只是觉得,拿金龟换酒喝,结果被正主给抓住了,有点儿不好意思而已。

    唐玄宗见他这副假装害怕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说道:“先生不必如此,朕只是想知道李白是何等人物,竟然能获得先生如此敬重。”

    贺知章随即向唐玄宗称赞了李白的才华。

    他说此人确实是世间罕见的诗人,他的诗可以说,只有神仙才能写出来。

    而且李白相貌不凡,大唐能有这样的人才,实在是社稷之福呀。

    在贺知章的大力推荐下,李白终于得到了玄宗的接见,被任命为翰林学士,让他“随时待诏”,以便为皇上“佐佑王化,润色鸿业”。

    一时间,李白成了朝廷的新贵,《新唐书》记载:“帝赐食,亲为调羹,有诏供奉翰林。”

    但是,唐玄宗只是把李白当成一个宫廷诗人,为太平盛世作些诗文点缀,既可以为朝廷装点门面,又可以陪皇上歌舞饮宴。

    所以他的翰林学士只是虚职,也只是一个摆设。

    后来,因为得罪了杨贵妃和高力士,被唐玄宗赐金放还。
    二



    杜甫则将贺知章放在了《饮中八仙歌》的第一位:“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说的是贺知章喜欢喝酒,喝醉以后骑着马摇摇晃晃如同坐船一般。

    受到诗仙和诗圣两位大佬的齐声夸赞,说明贺知章的人缘很好。

    《旧唐书》里是这么写:“知章性放旷,善谈笑,当时贤达皆倾慕之。”

    就是这样一个爱喝酒爱热闹爱提携后进的文坛大佬,其实在官场上并不是一番风顺的。

    他虽然年少时就已经有诗名,但直到三十六岁才中举,而且一下子就中了状元,据说是浙江历史上有资料记载的第一位状元。

    但这位状元之才,并没有登堂入室进入朝廷的顶端,只是被授予国子监教员的职位,接着又在掌管礼乐祭祀的太常博士的职位上干了二十七年。

    虽然还是千杯不醉,虽然还是文思泉涌,但鬓边的情丝化作了霜雪,贺知章也不想再争再抢了,他只想再混几年安安稳稳的退休养老。

    但这位不争不抢的老好人,终于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

    他被名相张说看中,进入唐代规模最大、藏书最多的国家图书馆和学术研究中心——丽正书院工作。

    丽正书院不是一座简单的书院,除了藏书和修书的功能外,最大的目的是储备和培养国家人才。

    此时的贺知章,在仕途上开始青云直上,先是升为四品太常少卿,接着是礼部侍郎,而后是太子侍读,最后是工部侍郎,一干就是十六又被任命为三品太子宾客,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相当于现今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国家老顾问。

    他的人生虽然已经达到了人生的高峰期,但是,他不仅不故作清高、不会整天跟人摆架子,甚至还有些小淘气。

    最能反映他性格的,是“攀梯劝退少年郎”的逸事。

    这个事呢,发生在贺知章担任礼部侍郎的时候。

    那一年,皇子李范暴薨,按照祖制,皇宫中要为其举行隆重的葬礼。

    据当时的习俗,出殡时需要有牵引灵柩唱诵挽歌的挽郎。

    而皇族宾礼中担任挽郎的,通常是当朝贵族子弟。

    这些官员子弟中,只要充当过挽郎的,等到治丧完毕,档案就会被移交到礼部,等待分配提拔使用。

    但挽郎的名额有限,正所谓僧多粥少,所以,那些当官的人家都会千方百计地让自己的孩子接下这个美差。

    贺知章时任礼部侍郎,挑选挽郎的任务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他的身上。

    可是,贺知章这个人大家都知道,豪爽好客、宾朋满天下,又喜欢喝酒,什么事都不拘小节,所以,挑选挽郎这种别人看来是美差在他看来小事一桩的事情,随手一挥,任性挑选了一番。

    这导致很多已经打通了关系的贵族子弟落选。

    大家都对他心怀不满,

    后来这些贵族子弟便聚集在一起,打算到贺知章的礼部找他说道说道,不给个一二三绝不善罢甘休。

    这些膏粱子弟平日里骄横惯了,他们聚在一起喧诉,堵着礼部的大门,大声嚷嚷着要求维权退款,跟菜市场似的,场面极其尴尬。

    贺知章这才知道事儿闹大了。

    当然,他是礼部尚书,如果用强硬手段进行驱散也没什么,但他是个老好人嘛,是个名人嘛。

    谁还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这种事他年轻的时候喝多了也干过。

    他很体量大家的苦衷。

    他很想出去跟大家解释一下。

    可是,作为一个从酒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贺知章也知道,这帮喝了酒闹事的家伙,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的,就这么出去,估计揍一顿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他便找人在院墙上架起梯子,爬上去。

    他趴在墙头上,向外面那一帮天不怕地不怕的贵族子弟解释。

    结果,他的解释,把事情闹得更大。

    他竟然对这些贵族子弟说,“兄弟们,你们都回去吧,皇帝陛下的生育能力是很惊人滴,那帮老王爷小皇子都快把长安塞满了,所以,机会还是很多的嘛。而且,我还听说宁王也快不行了,下次我一定给你们安排。”

    宁王是唐玄宗的兄长。

    按照大唐律例,他这是要被砍头的。

    但贺知章在大唐德高望重,很多皇子都是他的学生,也没人跟他较真儿。

    而那些贵族子弟一听这话,居然真的被说服了,纷纷散去。

    结果,没多久,贺知章爬墙这件事在京城中纷纷扬扬地传开了。

    可是,贺知章也被调离了礼部,前往工部任侍郎。

    老先生还是蛮可爱的嘛。



    三



    但是,站得越高,越是如履薄冰,走得越远,越是心慌。

    贺知章真的累了,他想回家,回到离别五十年的家乡,跟亲人在一起。

    那里有山有水有树林,是他向往的生活。

    他向唐玄宗请辞,理由是自己年纪大了,无法再胜任工作,怕辜负圣恩。

    面对苍苍白发的贺知章,唐玄宗虽然心有不舍,但又不能不答应他的辞别。

    他为贺知章亲自举行了一场欢送仪式,满朝文武全部参加。

    大家送别的,不仅仅是一位诗名卓著的文坛前辈,更像是为盛世大唐的一场告别礼。

    山一程,水一程。天宝三年,已经八十六岁的贺知章,终于回到了家乡,越州永兴,也即今天的萧山。

    最美是家乡。

    返乡后的贺知章,每天除了吃饭、休息外,便会拄着拐杖,带着仆人,到那些熟悉得几乎陌生的村里村外闲逛。

    家的附近,便是镜湖。

    他常常伫立在湖边,看着眼前湖面上荡起的涟漪,想起他这些年在长安城里的宦海起伏,感慨万千。

    故乡的一切都变了,只有在镜湖,还保存着年少时的记忆。

    有一天,贺知章像往常一样来到镜湖边。

    当他望着湖面回忆年少时那些青葱的岁月时,迎面跑过来一群孩子。

    孩子们都是周围村子里的,他们发现这位老爷爷很陌生,最近又常常在湖边发呆,便产生了好奇心理。

    贺知章穿着一件丝绸的衣服,腰上挂着玉佩,孩子们觉得这位老爷爷一定身份高贵,所以他们虽然都围了上来,但没有贸然开口说话。

    这时,贺知章随行的仆人怕孩子们吵到老大人的思绪,想要将他们赶走。

    不料,却被贺知章拦住了。

    贺知章不仅没有觉得这些孩子无理,反而很喜欢这些孩子。

    他主动走上前,摸摸这个孩子的脑袋,又摸摸那个孩子的小手,慈祥地问他们都是谁家的孩子,都有没有上私塾?有没有念书?

    孩子们见这位老爷爷如此亲切,就不再像先前那般紧张,开始叽叽喳喳的问起话来。

    一个孩子问他,老爷爷你是谁呀?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呀?你在镜湖边做什么呀?

    贺知章笑着说,我姓贺呀,我就是喜欢这镜湖的水,所以在湖岸上看看风景吹吹风。

    孩子们见贺知章,说话态度温和,胆子更大了,又问道,贺爷爷,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呀?

    贺知章用拐杖指了指自家的房屋,说道,你们看,湖边那边的房子就是我家,我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呀。

    其中一个孩子听后摇了摇头,非常认真地说,爷爷你骗人。

    贺知章的仆人见孩子,如此无礼,马上呵斥道,你小小年纪,说话怎么如此放肆?

    贺知章急忙挥了挥手,让仆人闭口,亲切地俯下身子,对那个小孩说,你为什么说我骗人呢?

    小孩子受了惊吓,小声说,因为我娘跟我说,那个房子是贺家,贺家出了个贺老爷,年纪轻轻就到长安做大官去了。我娘还说,皇帝让他留在宫里给太子当老师教太子读书。想必那位贺老爷很年轻的,可是老爷爷你的胡子都已经白了。

    贺知章听后笑着说,我就是那位贺老爷,曾经我也很年轻,可是,在长安待了一年又一年,如今就变成白胡子的老爷爷了。

    孩子们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贺知章微笑着说,你们听我说话,是不是跟你们一样,都是越州口音呀。

    孩子们听后,非常开心地点了点头。

    这一次的经历,让贺知章感慨万分。

    他回家后挥笔写下了回乡偶书,借此抒发自己回乡后的感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镜湖水波澜未改,看水之人早已白发横生。

    在缺失的那些时光里,贺知章不禁感慨,自己已成为故乡的陌生人。小儿们问我从哪里来?故乡终已成为记忆,自己也消失在过去的时光里,再也回不来了。

    既然回不去,就不必苦追寻了。狐死首丘,代马依风。

    幸运的是,在生命最后的短暂时光中,还得以与故乡的山水相亲一场,于愿足矣。

    然后,贺知章平静地闭上双眼,享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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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9:09:02  更:2022-03-13 2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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