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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那过去的故事》——一群少年的生活冒险

作者:多里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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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少年黄昏伤人事件
    很多年以后我经常想,在遇见曹鸣和杨翔之前,我就跟个傻子一样。
    这话真不矫情,如果让我回忆在此之前的日子,那些日子总是模模糊糊,混混沌沌的,时间彷佛变得黏稠,流动不开的样子,绵绵的,湿湿的。这种感觉可真难形容,因为没有什么值得纪念,所以我以后也很少想起。
    我先认识了杨翔,然后才认识了曹鸣。杨翔是小学就一个班的同学,但是我们却几乎没有什么交谈——杨翔给人的印象总是阴测测的,个子虽然不是很高,但一双眼睛像鹰一样滴溜溜地转来转去,看到你身上就让你不自觉的抖一下,感觉不像个十几岁的孩子应有的眼神。这让我和同学们都不是很喜欢他,所以他一直也是独来独往。但是杨翔很早就是个名人,原因就是他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曾经在操场上一人力战三名五年级的男孩而没有落败,最后打得他们落荒而逃。当时我站在五楼的走廊上往下看,操场上人山人海,一个个的小脑袋挤得里三层外三层,滚在正中央的杨翔倒地又爬起,好像在水里战斗一样。周围不时还有喊加油的声音,好笑的是当时我们班有个嗓子特别尖的小子一直在喊“中国队,加油!”响彻天底。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喊,他说他听别人喊加油都这么喊的。
    杨翔到了初中还是一副大家都欠他二百五的样子,但是这个时候他身边有了另一个身影,那就是曹鸣,这样表述可能有点问题,显得好像曹鸣是杨翔的跟班一样,实际上正好相反——他们俩走在一起的时候,曹鸣走在左边,杨翔总是在右边靠后和他一起走,骑上自行车一起回家的时候,杨翔也跟在曹鸣的后面,后来人多了,曹鸣骑着自行车总是冲在最前面,后面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带着我们一溜自行车飞驰而过。曹鸣的父亲在我们当地邮电局当个领导,那在当年可是让人十分眼馋的单位,所以曹鸣的家境几乎是我们班最好的。但是曹鸣和其他有点糟钱的小子不太一样,基本不用钱收买友情和面子。曹鸣个子挺高,模样也很帅气,以前还没有造出合适的词来形容这种让人妒忌的“三好学生”,后来有了,叫“高富帅”。
    虽然我和杨翔早就认识,但是从说的第一句话到第二句话之间几乎隔了五年。尽管小学时候有隔阂,但是在初中被分成前后桌之后这种隔阂便迅速消失。前后桌嘛,总是要上课下课自习课说说悄悄话的,前后同桌不说悄悄话的,我上了十几年学,还真没遇到过。友情便在说东扯西的悄悄话中肆意地生长,直到有一天杨翔跟我说,我再介绍个好朋友跟你认识,随后他指了指远处坐在前排的曹鸣。
    说实在话我当时真是十分不屑,对曹鸣有一种没来由的妒忌,很有一种冲动想问杨翔他最好的朋友到底是我还是曹鸣——幸亏没问。
    我对这个邀请的不置可否让杨翔也感到很尴尬,于是那天我们几乎没有再谈论什么了。
    但是那天放学的时候,我却在校门口遇见了王涛。说起王涛,这也是小学就在一个班的同学,王涛是小学时候我们班个子最高的同学,而且因为早熟,嘴角上已经长出了浓密的胡须,大家背后给他起个外号叫“小太君”。王涛精精瘦瘦的,但是有股子蛮劲,脾气差,经常骂人,有时候也会动手打人,当时是个十分让人讨厌的家伙。
    “我今天心情不好,我要打你一顿。”
    这是1996年的冬天,一个很平常的傍晚。太阳已经渐渐西下,学生们放学,家长们也在这个时候下班了。这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傍晚的夕阳斜照在大地上,好像给所有的东西上都泼了一层火红的漆一样。此情此景,也许很多人是心情不错的,但显然一身尘土的我不在其中。
    王涛打人其实出手并不重,无非是把人推倒,然后照屁股再踢上几脚,或者强迫你起来,再把人摔倒踢几脚。除了满身尘土,这种挨打不会给我的身体带来任何的伤害,但是我已经十四岁了,强烈的屈辱感使我脑袋充血,挨打过后身体抖得几乎走不动路。凭什么你心情不好就要打我来出气,我现在心情不好了又该去找谁?
    但是我打不过王涛,我甚至都没有勇气骂他一句。
    第二天我被王涛打的消息便在班里传开,似乎被路过的同学看到了。传言惟妙惟肖,我是如何被打倒的,如何又被像拖死狗一样拉起来又踢倒的,如何倒在地上被踢屁股的,热烈的讨论就像在开一场故事会一样。故事会带来的最终影响,就是有些同学看我的眼神有点轻蔑了。
    “你得把这脸挣回来。”杨翔从前桌转过身来说道。这是从昨天结束曹明的话题之后,杨翔说的唯一一句有意义的话。
    “怎么挣?我又打不过他。”我十分沮丧地说道。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打不过他?”杨翔这时候口气也有点轻视我的意思了。他说话的时候一副看蠢货的表情。
    “要不放学的时候我教你。”杨翔继续说道。
    杨翔会打架我是知道的,而且印象深刻,但是与王涛相比,杨翔是否能赢,我依然没有信心,因为王涛的个子比杨翔整整高出一头。但是想起这家伙小学时代以一敌三的身影,我还是决定相信他。
    放学的时候王涛便被杨翔痛打了一顿——与杨翔一起动手的,还有曹鸣。
    我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打架,王涛应该也没有见过。但是显然杨翔见过,而且实践过,曹鸣也是一样。王涛以前打人从来不打别人的脸,但是杨翔和曹鸣不管这些。那天王涛的鼻子被打破了,眼眶也出现了青淤,本来瘦瘦的脸也被打得红红肿肿。整个过程中王涛的眼里都充满了恐惧与绝望,与一开始接受杨翔挑战时的洋洋得意对比鲜明。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看着王涛这个班里公认最强的孩子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一股报复的快感冲上了脑仁,全身暖洋洋的。这场架持续了十几分钟,最后在王涛的求饶声中结束了。
    “跟你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杨翔恶声恶气地对王涛说。
    “滚蛋。”
    都是同班同学,显然不可能见一次打一次,但是杨翔说这句话时候的口气好像真的会这样做一样,起码我猜王涛会是这样想的。
    目送着王涛慌张逃跑的背影,杨翔和曹鸣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时间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没有说话。我想说句谢谢,后来又想对杨翔说谢谢有点多余,对曹鸣说谢谢又张不开口,就僵在那了。这时曹鸣伸出手来对我说,“我是曹鸣。”
    以前别人问我怎么认识曹鸣的,我总是含含糊糊说不出来,因为一方面说曹鸣替我打了一架我才认识人家的,显得我市侩,另一方面说是杨翔介绍给我认识的又搞得挺俗气,何况后来曹鸣和杨翔的关系已经十分微妙,两个人都未必愿意我这样说。所以我一般都推说忘记了,同班同学嘛,不知道怎么就搞到一块了。
    王涛自从那天被打之后立刻收敛了很多,每次见到我都下意识的躲避,实在躲不了相对而过也是低着头不敢看我。从此以后一直到毕业,我再也没有听说过王涛欺负别人,显然此事给他带来的心理阴影十分巨大。
    那次打架之后我曾经问杨翔他是怎么跟曹鸣混到一起的,杨翔就给出了很多不那么可信的理由,比如说曹鸣曾经在他缺钱的时候借给他钱了啊,比如曾经摔伤脚了曹鸣背他回家啊之类,这种理由写作文都创意不足。后来我也懒得再问了,因为我发现可能是曹鸣身上的某种气质吸引了他,或者我,或者别人——但是这种感觉却又难以言明。
    直到今天,我依然很佩服当时的曹鸣。如果把他周围的关系网比作一个星系,那么曹鸣无疑就是太阳。每个人都愿意围着他旋转,每个人都愿意靠他再近一点。曹鸣也是一副来者不拒的模样,导致他身边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是他最好的朋友。
    但是理所当然的,像曹鸣这样的孩子都会有一个通病,就是学习不好。实际上杨翔虽然学习也不算好,但是尚在中游浮动,而曹鸣就是绝对的垫底,倒数十名里如果找不到他,那就说明他学习进步了。
    几乎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家长总是说,不要和坏孩子玩,曹鸣就是家长口中的“坏孩子”。每个家长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好的,如果有了“坏”的改变,那一定就是身边的“坏孩子”带的,所以孩子的友情有时候负担很重,如往“坏”方向有所发展,那么一定是别人的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翔和我也变成了别人家长口中的“坏孩子”,虽然我自己都觉得,后来我们可能真就是坏孩子。
    而好孩子和坏孩子最直观的标准就是学习成绩,一个学习好的孩子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不论是来自家长还是老师的。曾经有一天下午我们的班主任把我拉到一边说“你不要和曹鸣在一起玩,这小子不务正业,你跟他玩你以后也完了。”班主任说这话之前的中午,曹鸣的爸爸刚在饭店里请他吃了海鲜,呼出的气息有股酒气混着蛤蜊味。我打个哈哈,说以后我一定注意。两年后的一天,我们因为逃课被班主任抓住,站在讲台上,他背对着我们,对全班的同学说:“这是他妈的四人帮,以后谁跟这群坏胚学——”说完回头给了我们每人一脚,“就是这结果!我绝不多废话!”
    我站在最后一位,因为被他踢得很用力,身体控制不住平衡,于是向旁边的吴樾倒了过去,吴樾又倒在了曹鸣的肩旁,曹鸣又摔在何亮身上,于是我们四个人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倾倒在讲台上,引起了全班一片哄笑声。
    那天杨翔坐在下面看着我们,和其他同学一起笑了。



    
    第二章 理科办公室惊魂记
    有一段时间,大街小巷出现了一种新的游戏厅,叫“PS房”。当时电脑还没有普及,只有市少年宫有4台电脑,要命的是进门的时候还要穿鞋套。但是“PS房”就有意思多了,比普通游戏厅可玩的游戏更多,也更有趣一些,不用游戏币,只要插上一张光盘便可以玩到废寝忘食。这在现今是很普通的事情,但在当时的九十年代却十分新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曹鸣杨翔开始流连于PS游戏房,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了。虽然几乎每天我都跟他们俩一起去游戏厅,但是我基本不上手玩,因为对于这种复杂的手柄操作我一直不怎么熟悉,试了几次便没有兴趣了。但是我很喜欢看,看他们两个穿梭在各种游戏里,一会是刺杀城主的忍者,一会是驾驶机器人战斗的热血少年,一会还是暴打僵尸的战士,看得热血沸腾,坐在后面比他们在玩的还着急。
    我的学习成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出现了断崖式的跌落——而这种情况除了让我的父亲大为光火之外,也在家里“鞭策”了我一番。当时他还不知道我与曹鸣杨翔来往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对我的行为做出任何的限制,比如对我异常的早读行径听之任之。
    那时候我每天早上五点便出门上学,时值冬日,基本上是披星戴月——我对父亲说是为了刻苦早读,实际上是与曹鸣杨翔去游戏厅奋战。由于成绩下滑原因不明,我父亲以为我浪子回头金不换了,反而十分支持我离谱的作息时间,我也一副这个月成绩再无起色就头悬梁锥刺股的模样。虽然有一小半的真心,但是当时已经管不住自己的腿脚了。
    但是随着临近月考,我的恐惧和不安终于也达到了一定的峰值,因为月考的成绩几乎可以猜得出来,而显然这次已经不再会有合适的托词。同时我发现杨翔也是一样,玩游戏的时候心不在焉。后来我才知道杨翔也有一个牛气哄哄的父亲,如果说我的父亲在我心目中是战斗力值有500,那他父亲则是1000以上。
    但是曹鸣的成绩一直十分稳定,所以他反而没有任何影响,继续心安理得地玩着PS游戏,临近月考还经常逃课,甚至有一次他认真地说,如果月考班主任不监考,他准备提早交卷然后去玩游戏。
    等死总是不成的,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除非能提早拿到试卷,写好答案带入考场。但这种想法也是一闪即逝,老师办公室就像世外桃源,又没有溜门撬锁的本事,一把锁便是两重天地。
    但是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杨翔把我拉到了操场锅炉房的后面,哼哼唧唧了半天,终于说了一句令我十分吃惊的话来:“咱们把办公室的钥匙偷出来吧。”
    当时天气已经很冷了,零下七八度的样子,我因为紧张呼出的气息陡然增添了很多,把杨翔包裹在了白蒙蒙的雾气里。看着杨翔坚定的眼神,我知道这小子真的要孤注一掷了。这种想法我不是没有,但是想真去实施,还是没有这样的胆子,也觉得太困难了,几乎无法实现。但是此刻经由杨翔如此认真地提出来,突然又觉得这也许是件可行的事情——人有时候就是如此,看上去一个人完成不了的事情,一旦变成两个人甚至更多,便会立刻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信心满满。
    “我最近去办公室观察过了,有几个老师经常会把钥匙放桌上,明天正好你值日,打扫办公室的时候把钥匙拿出来,我跑学校对面去配。就是没弄清哪把是办公室的钥匙,我得明天再去看。”
    当天整个夜晚我都在想第二天该如何行动才能拿出钥匙,竟然失眠了。很显然,虽然第二天我可以以值日的名义进入办公室,但是能不能拿到钥匙还是良说,再者偷拿钥匙风险极大,一旦事败,后果想都不敢想。
    杨翔第二天极少和我说话,一下课就往办公室方向跑,周围的人都觉得这个怪人今天尤其怪了,只有我知道他要去干什么。曹鸣过来几次和他搭话他理都没理,弄得曹鸣很不痛快。直到下午临打扫卫生的时候他跑来跟我说:“我认准是哪把钥匙了,弄出来之后给我十分钟时间,我试验过了,从办公室跑去配完再回去十分钟富裕。”
    现在看很多好莱坞大片,那种高智商犯罪的影片,我看的时候都觉得很累,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做一件事情,如果中间的环节设置得多了,太复杂了,考虑得太周到了,实际行动起来就会很容易出问题,而且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会在这个过程中迅速地成倍增长,结果就是实行人的智力和能力如果出现一丝丝的纰漏,就会出现不可控的危险局面,一子毁全局的情况就极有可能发生。所以我现在还是认为当时我偷拿钥匙这一招还是很成功的,滴水不漏。
    其实偷钥匙的过程很简单,也是我提前就想好的——一进办公室,我就开始装作一副十分卖力打扫的样子,把办公室里的边边角角甚至桌子下面的尘土都使劲地扫了出来,这样一来,整个房间立刻被灰尘所笼罩,还坐在办公室的老师因为受不了这飞扬的尘土,一边高声呵斥我一边厌恶地快步离开了,一时间办公室里便只有我们三两个值日生埋头打扫。办公室一空,我便很顺利地从桌上拿到了四班班主任老吴放在桌上的钥匙,而此时的杨翔早已经在办公楼窗户下就位了,我顺手一丢,钥匙便从窗口摔到了杨翔的手里——整个过程中唯一注意的就是不要被任何人发现,仅此而已。
    我现在回忆当年和曹鸣杨翔他们做的许多事情,好像大多都是在傍晚发生。有时候是灰蒙蒙的天气,有时候是晴朗的天气,有时候火烧云,有时候倾盆大雨,这固然是因为回忆不那么清晰造成的,也许也代表了我回忆时的一种心境,因为总是有一种苍凉的气氛在。和杨翔偷试卷这件事,印象里就是在一场傍晚的小雨里发生的,冬日里冰冰的小雨下着,伴随着一丝丝的冷风,吹得校园里的柳树条一摇一摆的。我和杨翔蹲在教学楼大厅的石柱后面,数着对面办公楼的老师们一个一个鱼贯而出。
    我偏头看看身旁的杨翔,因为紧张他显得十分专注。有那么一刻我很后悔,觉得偷试卷简直是一种罪恶滔天的行为,因为即使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当时做的这件事也无疑十分出格。但是和杨翔一起,我说不出打退堂鼓的话来。
    就这样等了半个小时,等到一个老师也不再出来的时候,我和杨翔站起身来,使劲跺了跺发麻的脚,平复一下心情之后便直奔办公楼去了。
    我们学校的办公楼有两栋,都是三层高,是一种很老式的楼房。据说非常久远之前这两栋楼曾经是教学楼,后来因为学生数量慢慢膨胀,最终把它们改为了办公楼。这两栋楼就像一个筒子楼被拦腰横劈为两半一样,中间环抱着一个自行车棚和一条水泥路。我们这一级部的老师都在二层办公,文科属于南楼,理科属于北楼。我们所要去的就是北楼的理科办公室,目标是偷数理化的月考试卷。
    其实等真正去办公室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前的行动还是有所疏漏:比如楼下还有一道铁门,平日里白天是开着的,但是老师下班之后就会上锁,这样的话即使有办公室的钥匙,也要在这第一道门上吃闭门羹。好在当天不知什么原因铁门没锁,我拉开铁门的时候同时在想,以后如果有机会还要再配一把这铁门的钥匙。
    很顺利地,拿着新配的钥匙,我们打开了办公室的门锁。门打开的一瞬间,我俩对视了一眼,满脸得色,很有一种愿望实现的错觉,我整个人异常兴奋,几乎要蹦起来了。为了防止有人路过看到门没锁而起疑,我进门之后杨翔立刻把门锁上,然后我打开窗户,让他从外面爬了进来。
    没有老师的办公室就像一座宝藏一样,安安静静,白昼里那种无形的威严和空气中弥漫的低气压荡然无存,空荡荡的办公室,就像是一座没有国王的城堡一样——只有一摞摞的试卷和杂物摆在办公桌上,立柜上,墙角边上。
    我和杨翔很快分工搜索整个房间。虽然房间也不算太大,大概三十平米的样子,但是摆放的物品十分杂乱,想要准确地找出近期准备使用的考卷,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天渐渐暗了下来,直到街灯也都亮了,微弱的橘色光芒透过玻璃窗照在办公室里,我和杨翔像真正的贼人一样,不停地翻翻捡捡——一开始找到一些在课堂上被没收的漫画和掌上游戏机的兴奋渐渐消退,找不到试卷的焦虑情绪开始在我们两个中间蔓延起来。
    “这样找不行,抽屉里不要管了,那么多试卷肯定不会在里面,重点找柜子。”我对杨翔说道。
    我说完之后,杨翔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以为他是看了我一眼,实际上却是他听到了某种声音的一种反应。
    “嘘!”
    杨翔轻轻嘘了一声,我们两个一下静止不动了。
    听了几秒钟,我的心放了下来,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你神经过敏……”就在我刚准备嘲笑杨翔的时候,耳边分明听到了一楼打开铁门发出的一声低响——
    有人来了。
    打开铁门的声音虽然很低,但是无疑清晰无比,在这安静的雨夜里,这声由于铁锈造就的低吟对我们而言,却比滂沱大雨中的霹雳听得更加心惊胆战。
    但是还没有到紧张的时候。
    我们所在的办公室,是北楼的二层,这座楼每一层都有六间一样大的办公室,也就是说,因为来人是从一楼来的,去除一楼的概率,把二三层的所有办公室算进去的话,他进入这个办公室的概率是十二分之一;而楼梯位于楼层的中央位置,所以一旦来人上来之后去了相反方向或者是不停留而直接上三楼,那么我们就安全无虞了。所以我俩只是呆站着,静静地听着这沉重的脚步声,一下,两下,心里祈望着不管来者到底是谁,一定不要进入这个房间。
    但是脚步声到了第二层之后停了下来,隐约中有两个人的交谈声,一个男老师,一个女老师。交谈的声音听不真切,似乎是要回办公室找什么东西之类。他们在二层停下之后,我心中默默地盘算着:这间办公室被打开的概率已经是六分之一了,也就是百分之十六点六六六六六……
    而这位男老师的声音我几乎已经辨别出来了,但是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说,不是他……不是他……
    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那个女老师身上,她不是这个办公室的老师这一可能性有百分之五十。
    这个办公室的不安全性,一瞬间达到了百分之六十六。
    “不要紧张,”我紧张地说道“还不一定是进这个办公室。”
    “桌子低下先躲一躲!”杨翔说到。于是我们立刻躲在了临近办公桌的下面。杨翔躲在正中间的办公桌下,我躲在靠窗的办公桌下。我紧张极了,最后的一丝希望在听到钥匙被掏出来的时候彻底消失。
    我们中奖了,百分之百。

    “他丢了书也不和我说,刚刚才说,都这时间了还要麻烦你跑这么一趟,你说这孩子……”
    我们两个像困兽一般躲在了办公桌下面。我对面蹲着的是杨翔。随着女老师声音的提高,我知道门被打开了,同时突然感到一股微弱的光线照了过来——猛然一抬头,赫然发现我45度角的位置竟然正对着办公室的门口!杨翔在对面向我挥着手,示意我到他那边去。他也发现了我这个致命的错误,显得异常着急,他手不停挥舞着,表情狰狞却没有一丝的声音,让人感觉十分诡异。可是这时门已经打开了,我已经清楚地看见物理老师在和他身后的女老师交谈。
    我当时大概只有一秒种的时间去考虑自己的行动。
    这样肯定要完蛋,不如拼死一搏.
    就在老师开灯的一瞬间,我趁着灯光一闪的当口飞快地猫着身窜到了杨翔面前。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我一生中行动速度最快的一次了。虽然距离只有两米左右,但是只是一瞬间,无声的,就到了杨翔面前。
    我不知道当时速度到底有多快,但是由老师的声音来判断,他并没有发现我。而这时男老师的声音已经清晰可辨——我们的物理老师。而女老师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我们两个紧张地躲在办公桌下面,听着他们两人的谈话。我感到一阵恶心,嗓子似乎被跳出来的心脏堵死了一般,有点窒息的感觉。
    另外,我们这时候才发现,其实我们所藏身的办公桌就是物理老师的桌子——
    “我记得在这里还有一本的.虽然是上一学年的,但是基本内容没变。”
    “咦?我明明放在这箱子上的,怎么没有了?不是掉桌子下面了吧?”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和杨翔对视了一眼,一脸愕然.
    “他如果低头看,我们就冲。”我趴在杨翔耳朵上小声说.声音小到我自己都听不到。但是杨翔还是看了看我,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我在说什么。
    其实这样做可能毫无意义,因为我们冲出去的那一刻,即使能逃脱,也必定会暴露身份。这样一来和被当场擒获毫无二致。但是我们当时几乎已经丧失理智,巨大的不安情绪下竟然认为这也是一条最后不得已而可以采用的办法。
    “啊,原来在这里。给你。”物理老师说道。
    ……
    他们走了很久以后我们都没有从办公桌下面爬出来。
    杨翔小声对我说,你抖什么?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跪在一根桌子中间的踏板上很久了,腿已经麻得不听使唤。
    也可能是吓的。
    我们猫了好一会才从里面爬出来.杨翔看着我,我看着他.相视几秒以后我们的脸几乎在同时变得扭曲。
    我们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歇斯底里得大声笑了很久。不知道为什么要笑,也许是因为恐惧,也许是庆幸,或者别的什么。但是确实一直笑了很久。
    我们最终找到了我们想要的几门月考试卷,然后第二天让吴樾帮我们做好,后来夹带着小抄完成了考试。
    后来我一直怀疑,当时我可能已经被物理老师发现了——因为在此之后的几天里,我感觉物理老师总是有意无意地瞥我一眼。于是我开始担心着自己有一天可能被物理老师揭发出来,然后成为一个学校的反面典型,或者直接让我滚蛋回家。但是过了很久,最终什么都没有发生。杨翔笑我说我可能被吓出毛病来了。
    曹鸣最终也知道了这件事,虽然并没有埋怨我们没带他一起,但聊起此事时他也忍不住分析我们这次行动的不足之处——比如时间选择上太冒险,应该在凌晨时候去,比如一楼铁门如果锁上也没有问题,可以从自行车棚上面翻栏杆到二楼办公室;另外办公室的钥匙大可不必冒险去偷配,因为办公室后门顶上的窗户本身就没插上,轻轻一推就能开,只要踩着墙围上突出的棱角爬上去就能进入办公室等等,听得我和杨翔一愣一愣的。
    我忍不住问曹鸣,说你小子是不是进过办公室?
    曹鸣嘿嘿一笑,算是默认了。
    我一下诧异了,那也没见你考好啊!
    曹鸣说偷试卷多没劲啊,你能偷到月考的试卷,你能偷到期中和期末考试的试卷吗?那些在校办呢,你永远都偷不来,结果还不是一样,早晚要穿帮!我进办公室那是去拿回自己被老师没收的东西。
    说完我和杨翔一阵沉默。
    嘿。
    后来的几年里,我们又陆续几次偷过试卷,但是却不再结伴而行。后来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于是办公室的锁也换了,后门上的窗户也被封死,从此我们再也进不了办公室偷试卷了。


    
    第三章 那年我们骑过的自行车
    何亮是我小学同学。初中第二个学年开始的时候,我们班开始调整座次,于是他便和我成为了同桌。而杨翔则被调到离我比较远的门口位置了,上课传递信息非常不方便。
    何亮个子很矮,长相也比较敦实,性格很内向。他虽然年纪比我还小一岁,但是长得有点老相,除了额头上有很深的皱纹,其他地方长得有点像以前中央台一位崔姓主持人。因为曾经在体育课上跑步摔倒,跌去了两颗门牙的各一半,所以他咧嘴笑的时候与春晚里在牙上贴黑纸扮老太太的演员感觉一样。
    我并不是第一次和何亮同桌了,小学时候就曾经在一起,所以我俩被调成一桌后很快变得无话不谈。何亮的家境不是很好,小学时候有段时间没有来上学,后来才听人说他的父母离婚了,拉锯了一段时间,最终法院判他跟着父亲生活,这也许就是后来何亮性格变得很自卑的原因。何亮平时在班里不太与人吵闹,十分安静——每个班级里总是会有这样一两个人,他们平时的存在就像一粒尘埃,你有时候看不到他(她),有时候在阳光的折射中能看到他(她),但是你对他(她)却毫不在意,等到毕业的时候,你第一个忘记的人就是他(她)。何亮就是这一类人。
    如果何亮没有因为我而和曹鸣杨翔他们结识,可能人生会是另一番模样。我经常想如果不是这种经历他之后的生活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坎坷——我总是不确定这段经历对他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是好的影响多呢,还是坏的影响多?但是显然在多年之后,我毫不怀疑最怀念那段时光的人,就是他。我们各自都有不同的难以释怀的芥蒂,而他没有,对他而言,当时的我们不论因为什么而分分合合,他始终是我们所有人的朋友。
    那段时间随着我和何亮之间的交往加深,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带他一起加入我们之间的小圈子,杨翔和何亮也是小学同学,所以毫不排斥,而曹鸣本就是朋友多多益善,所以也从未表示过反对。吴樾这小子,很多时候与我们若即若离,完全不发表意见,就这样,何亮后来几乎参与了我们所有的活动,一起逃课,一起打游戏,一起拔女生自行车的气门芯……而且我逐渐发现,何亮对曹鸣的崇拜感也在一天天加深,与我和杨翔不同,何亮似乎相信生活中如果有偶像,那就是近在咫尺的曹鸣。
    曹鸣很帅气,所有人都知道。女生们私下说悄悄话,谈到自己的暗恋对象,很多都说是曹鸣。后来有高年级的女生知道他了,经常在窗户边对着他指指点点——曾经有一个高我们一个学年的女孩子,长相也很不错,特别喜欢曹鸣,一开始还是和几个女孩子躲在窗边看他,后来便直接追求,一下课就来找曹鸣诉说衷肠,吓得曹鸣每次都跟偷地雷的鬼子似的,要么从后门逃窜,要么就混着我们几个人群里跑掉。
    我说这些,就是想说何亮崇拜曹鸣,其实也挺正常的,因为他具备了太多我们没有的东西。
    曹鸣除了长相和气质比较吸引人外,自我包装也相当有讲究。那时候能穿得起一套NIKE的学生还不多,曹鸣就有几套名牌运动服,运动鞋,有的还是从国外带回来的。像我和杨翔,穿得就挺没品,随随便便的运动服穿着,或者干脆就是一身校服。曹鸣从来不这样,每天捯饬的跟要去拍电影似的。这些我们都不羡慕,最让我们羡慕的是他有一辆很拉风的山地自行车,捷安特的,钛合金的车身,银色的漆面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车身非常轻,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托起来——曹鸣托着他的自行车得意地对我们说:“看到没,这种自行车,跟天上飞的飞机用的材料是一样的,轻得很,飞机要不这么轻,那么大的家伙得多重啊!上去就从天上掉下来啦!”

    后来有一天,何亮也骑了一辆和曹鸣相仿的自行车来。如果不仔细看,两辆车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何亮的车子并不像曹鸣那辆钛合金的那样轻便犀利,价格也相差悬殊,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胯下骑着一辆辆坤车的家伙来说,也已经算是十分抢眼了。于是从那天起我们放学一起回家的时候,何亮就骑着他崭新的自行车排在曹鸣的后面。
    何亮这辆自行车,后来我们听说是他妈妈给他买的,我感觉何亮是个很要强的人,但是为了这辆自行车,他曾经去央求他妈妈多次,才最终得到。因此何亮对这辆车子十分爱惜,课间的时候经常去看,加了两把锁,生怕被别人偷走。
    但是最终还是被人偷走了。
    何亮的自行车被偷事件,是我记忆中非常深刻的一件事情。曹鸣杨翔和我的自行车都曾经被偷过,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因为一方面确实很难寻回,另一方面有时候觉得也是换新车的借口,很少特别在意。但是我们都知道这辆车对于何亮意味着什么。因此大家非常愤怒。
    没有了自行车的何亮情绪十分低沉,放学的时候,何亮坐在杨翔的车后座上,一言不发,显然还没有从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咱们去把你的车子找回来!”曹鸣突然说道。
    “没错,找到是谁偷的,打死这王八羔子。”杨翔也一脸愤愤之色。
    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附和几句。实际上我觉得这些话都是安慰何亮,自行车被偷了再找回来,真是千难万难。当时人们主要的出行工具就是自行车,甚至摩托车都不是特别多,想在一个城市中千百万的自行车大军中找寻其中一辆,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是最终这些安慰话还是变成了行动。从第二天开始,每天上完主课之后,我们四个人便开始骑着自行车游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各个学校,各条街道的停车场,我们都翻找了一遍——甚至有时候在路上看到有人骑相似颜色相似款型的自行车,我们也直冲上去尾随观察,闹得有人家以为我们是劫道的一样。

    得益于这种逃课行为,也使我重新对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有了另一种的认识——我从不知道这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城市,因此我们飞驰在这大街小巷里显得十分扎眼,彷佛我们本不该存在于这个城市一般,我们的出现总能引起行人们的侧目。没有孩子的城市显得死板且规律,即便太阳照耀着万物,也让人感觉暮气沉沉。我们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是我们不在乎他们想什么。与其说这种跳出格子的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各种的鄙夷和不解的目光,这些让我们感到些许的不快,不如说我们更多地满足了自己内心构建的一种虚荣的价值观念,即我们和别人总归是不同的。
    然而就这样过了四天,自行车也并没有找到。就当我们开始忘记自己最初想法是寻找自行车而沉溺于毫无约束的逃课生活中时,从吴樾那边传来的消息却让我们猛然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这次逃课时间过长,我们的班主任已经发现,并且扬言等我们回去要狠狠教训一番。
    何亮听说之后感到一阵歉疚,于是不断要求结束这种看上去没有意义的搜寻行动。
    弹尽粮绝,前有追兵而且后有猛虎,曹鸣看了看杨翔,又看了看我,说,回去吧。

    顶一下
    最终我们决定结束这次远征,临回学校之前曹鸣提议我们一起去游戏厅玩一场游戏。用他的话说,这是最后的疯狂了,回去还不知道班主任怎么折腾我们,搞不好这段时间我们都会被列为重点控制对象,最近都别想再逃课了。
    我们光顾的游戏厅位于学校对面的一条深巷里,巷子很宽,两边的墙壁都由规整的红色方砖砌平,长长地很有一番味道。这家游戏厅的老板显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所以我们每次去玩都像谍战电影里的特务一样,进门还要对暗号,类似于天王盖地虎,上山打老虎。
    然后就会有人从大红色的铁门上开的小口里警惕地往外看,再三确认之后才打开。
    而这天当我们进入这个游戏厅的院门时,看到墙边停着一排自行车中有一辆银色车身的山地车。四天的时间足够把我们训练得对一切银色物件都有十分敏锐的条件反射了,于是几乎是同时,我们的目光都被这辆自行车吸引了过去。
    这辆自行车看上去虽然很破旧,但是仔细看更像是故意做旧——轮胎上部的挡泥板已经被拆掉,车把上贴着厚厚地贴纸,车身上缠着一圈圈的绿色塑料胶带。
    何亮快步上前看了看车把中间的钢印,兴奋地说道,“就是它!”
    再三确定之后,我们立刻杀入游戏厅。
    因为是上课时间,游戏厅里的人并不多,三三两两地正全神贯注地玩游戏,偶尔飚两句脏话,偶尔因为通关乐得手舞足蹈。我们挨个询问着每个人那辆自行车是谁的,最后一个戴着眼镜但看上去挺凶的胖子承认车子是他的。
    我们一哄而上,不分由说地要把他直拖到院子中去。一开始他还辩解说我们找错人了,后来一听我们有证据便直接耍起赖来。这家伙挺胖,我们四个拖着他沉重的身体本就费力,结果他还手刨脚蹬地十分不配合,这使我们更加费劲。我气急了,随手打了他两个嘴巴,他便杀猪似的叫了起来。
    虽然我和曹鸣杨翔在一起也经历过几次打群架,实际上却是每次都是一方压着另一方打,一般都是浩浩荡荡几十人,也基本都是有备而去,所以所谓的打架其实从来都没有吃过亏,费过力气。但是这次不一样,这个胖胖的家伙被我打了两个嘴巴之后开始陷入癫狂的状态,歇斯底里地大声吼叫着,奋力地挣脱着我们几个的拖拽,像一条被钩住的鱼一样拼命翻滚。我因为经验不足,手一脱被他挣扎开去,他便往院门方向跑。但是由于老板一直是给大门上锁的,所以他跑到院门前的时候立刻被我们围堵起来,只好像一头受惊的野猪一样,抵着院门,嗬嗬地喘着粗气。他的脸因为被我扇得用力,已经有了十分明显的红指印,红得有点透明。
    “小张军是我哥,动我你们试试!”胖眼镜大声威胁道。
    小张军是当年名噪一时的街头混混,在各个中学中间有很高的名气,听说这家伙心狠手辣,学生中流传着许多他的传言,比如把某某打得住院几个月了,比如把某某某的胳膊腿打断了之类,虽然叫小张军,但是我们从来没见过另一个所谓的大张军,可能是年代久远,是很早之前另一个混混的名字。他每次到我们学校,前呼后拥煞是风光,屁股后面能跟着几十上百人,有本校的也有外校的。他在每层楼上跑来跑去,路上看见谁带着随身听或者新篮球新滑板之类,就直接上手抢走,有一次还抢了别人一双新运动鞋,用自己的臭鞋跟人家换。他每次来都跟鬼子扫荡似的,有几次我们远远看见他,觉得阴气逼人,是个不愿意与之接触的角色。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学校加强管理,像他这种社会闲散人员显然是重点提防对象,所以他似乎也不在我们学校这一带出没了。
    但我们此时已经管不得许多,他说得是真是假已经毫不重要。四天来奔波的辛苦和即将被班主任惩罚的怨气统统加诸到胖眼镜的身上,我感到头上好像顶着一只蛙一样,不停地“呱,呱”叫着,如果不出手把这愤懑发泄出来,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爆炸了。于是我冲上前去,挥舞着拳头朝他劈打下去,而曹鸣他们也跟着一起冲了上来。
    不知道打了多久,我们最终被游戏厅的老板和那些玩游戏的人拉开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墙,把我们隔离在胖眼镜的对面,然后有人打开门喊着让胖眼镜逃跑。胖眼镜似乎已经全没了力气,头几步几乎是爬着出去的。
    游戏厅的老板觉得我们在他这里打了人,让他的生意有了风险,所以十分气愤,于是把我们连轰带骂得赶出了院子。不过我们找回了自行车,也不放在心上,哈哈地于是赶奔学校去了。
    我们四个人骑着各自的自行车飞驰在长长的巷子里,每个人的心里都甜滋滋的。何亮尤其高兴,虽然失而复得的自行车已经被摧残得不成样子,但是总归找了回来,比预想中的实在好得太多了。
    等我们回学校的时候,看见班主任正在我们班门口等着我们,看见我们远远地一阵龇牙咧嘴,离着近百米远都已经听到他的咒骂声了。但是因为我们心情大好,所以也不计较,于是仍旧嘻嘻哈哈地跑到他面前,准备挨一顿臭骂。
    “说,你们几个这几天哪去了?”
    “何亮自行车丢了,我们帮他找车子去了!”
    “你们这群鬼东西,你们当自己警察啊?车子丢了就你们这几个货还能找回来吗?你们就是想不上课,出去玩!”
    “老师……车子我们找回来了!”
    “……”
    我猜想班主任可能想了很多骂人的话准备朝我们倾泻下来,但是肯定没有想到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下面的话一下被生生掐住了,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了。愣了一会,最后他摆了摆手,说,滚吧你们。
    之后过了没几天,学校门口出现了很多社会上的小混混,学校中传言是谁谁谁得罪了小张军,他这是来报复的。我们知道他肯定是来找我们的,因为每次都能看见上次挨打的胖眼镜在旁边盯着放学的学生看。但是似乎他眼神不好记性也不太好,有几次盯着我看都没有认出来——我先动的手他都看不出来,遑论其他人。于是我们放下心,只是那几天不再骑自行车,免得对方以车找人。我们每次都分散着出校门,杨翔还恶作剧地经常专门从小张军的身边经过,搞得我觉得他真是没事找事有受虐倾向。
    何亮一直骑着他这辆失而复得的自行车,过了好几年这辆车子都没有再丢过,只是越来越旧。我最后一次见这辆自行车的时候还是大学毕业前一年,何亮和我一起在街边撸串,又说起了这段往事。他酒量不行,喝了三瓶啤酒就有点高了,他指着这辆破自行车说,这辆破车好几次都想扔了算了,但一直都舍不得,他怕再丢一次,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我看着这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它很多地方已经上锈了,其中一个脚蹬还缺了一半,没有挡泥板,还是两个光秃秃的轮子顶在车身下,好像下一秒就会散架似的。这辆自行车最风光的时候,就是何亮刚骑到学校的那段短暂的时间,它虽然像个山寨,但是它是崭新的,亮闪闪的,能让有贼心的人产生占有欲的,而不像现在这样邋遢且不起眼,正如它的主人和主人的朋友一般。
    但是我们总会丢掉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总会永远消失。


    
    自顶一下
    我站在路边准备打车去火车站的时候,在马路的对面看到了吴越。这时候已经中午快一点了,我的火车将在一个小时后出发,而我还在打车。因为时间紧张,我在马路向对面的吴越喊了一声,他转头看到我,我朝他打个呼哨,算是寒暄。
    然后我指指自己的行李箱,意思是我要远行。
    吴越在马路对面朝我挥挥手,脸上的笑容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模一样。
    这天天气十分晴朗,所谓万里无云的日子就是这种。这种冬日里的好天气很容易让人心情也变得很好,所以即便像我这样时间急迫的人,也会不自觉地有点懒悠悠的情绪缓缓地融上心头。街上人很多,好像受到了这种晴朗天气的感召,都出门来晒晒温湿的身体——冬日的阳光和夏天不同,似乎伴有重量一样,压在身上有种毛毛的快感。
    我打上一辆出租车,转头再看吴越的时候,吴越已经走远,这时我才看到他旁边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手牵着一个男孩跟他并肩在一起走。这是个我不认识的女人,但是他们的亲昵表现让我不难猜想她的身份。我想了想,他结婚的时候我当时在外地,接到了通知却没有出席,所以我只能猜这个女人和孩子也许是他的家人。看看这个孩子的年龄,再想想他的结婚日期,我觉得基本可以肯定了。
    说起来,我的生活上一次与吴越交集,就是那次他的婚礼邀请,而在此之前与之后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虽然这样的偶遇使我们看上去依然像多年的老友,但是这种接触却让我有一种微微的,经不起推敲的惶恐感。我看着出租车的后视镜,他们已经渐渐淹没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了,在这小小的镜子中再难寻找踪迹。
    我能在马路上一眼就看到吴越,是因为吴越确实是一个长得很有特点的人。吴越个子挺高,有一米八五以上的样子。但是很瘦,也很黑,头也很小,身材显得有点不协调。吴越的眼睛很圆很小,鼻子很塌很小,嘴巴也很薄很小,只有耳朵比较大。我印象中吴越一直特别喜欢戴一顶黑色的棒球帽,所以吴越摘下帽子的时候头发经常都是贴着头皮的,因为静电的缘故。
    曾经的吴越个子特别矮,中学那几年里,他的个子始终保持在一米四几,毕业也没有突破一米五大关。有段时间电视里放广告,有个著名的矮个笑星代言了一款增高鞋,号称穿上会比他高,所以没过几天吴越的父亲就给他买了一双。穿了增高鞋的吴越据他自己说确实高了一点,但是这都无济于事,对于我们这些正常甚至过早发育的家伙而言,很难体会吴越当时的心境。
    吴越长到一米八的事发生在大学时代,有一年我接到电话,吴越说要在假期请我们吃饭,于是大家兴高采烈地聚集在了一起。说起来,那顿饭无非是他借口炫耀自己成功增高的个子——但是当时他给我的感觉就像现在看到一个韩国美女的第一印象便是她是不是整容了一样,我当时甚至怀疑他大概因为个子一直无法长高而发疯去做了某种增高手术。
    吴越中学的时候学习很好,是班里的前三名,尤其擅长理科类。我们考试前偷了试卷,想不走漏风声还能得到标准答案的时候,就要找吴越帮忙。因为吴越学习好,所以每次逃课或者做了什么别的坏事被班主任抓住的时候,往往大家挨完骂之后就会被赶走,而他都要被留下来接受“再教育”,我猜想无非是劝他离开我们这个团伙之类的说教,但是毫无作用,班主任看他的眼神经常流露出很复杂的感情,感觉就像在说“你呀你”一样。因为吴越的脑筋好,学习又好,所以有时候我的父母质疑我交了“坏孩子”做朋友的时候,我就搬出吴越做挡箭牌来说道:“吴越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同学,能是坏孩子吗?”
    其实吴越也少不了背地里干些坏事情。
    我们学校操场的东北角,是一个大型的锅炉房,锅炉房的后面是一片半封闭的空地。这片空地在后来逐渐地就成为了我们几个的聚会场所。杨翔家里做批发香烟的生意,所以每次都带来各种高价香烟在这里供我们挥霍。我从那时候就开始了解了软壳中华与硬壳中华的区别,铁盒小熊猫和软装苏烟的价格差异。其实我们根本抽不出香烟的好坏,甚至都没有人会把烟吸进肺管,只是在那重复着做着吸烟,吐烟的机械动作,但却人人都有一种“我是大人了”的神情。这个时候,个子矮小的吴越也蹲在地上,抽一口烟便嘿嘿嘿地笑,现在想想感觉他的样子就像非洲的童子兵一样。
    抽完烟之后,我们经常会站在操场边上观察操场上嬉闹的人群,然后对着学校里各式各样的男孩子一番品头论足。很快这场品评活动就会变成一种恶劣的“找碴”行为,看到极不顺眼或者有过节的男孩子,我们就会派出吴越过去冲撞对方。由于吴越身材矮小,这样的挑衅几乎每次都会使得对方火大,进而便要动手,这个时候我们则一哄而上,大打出手。
    这个时期应该是我们生活地最嚣张的阶段了。
    吴越长得一点都不算帅,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好的原因,在班里也属于有人缘的一类。当时班级里流行一些玩笑式地“配对”活动,比如一男一女谁和谁同桌,谁和谁两家住得近经常一起上学,谁和谁上课下课说得话多,就会被进行这种“配对”。于是吴越和另一个坐在前排的女孩子就经常被拿来开玩笑,时间一长,似乎吴越对此也不再有强烈的异议,有时候甚至对那女孩子主动献殷勤,无非是上课老师提问帮人家通答案,下课帮人家拎书包之类。
    但是不久之后吴越便传出了绯闻。
    绯闻的女主角是另一个女孩子,低我们一级。
    这个女孩子我们都认识,有一段时间放学的时候,我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偶尔会与她结伴而行,因为这个女孩子家的方向与我们路线相同,性格又很开朗,久而久之便混在一起说笑着骑行。这个女孩子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在我的印象中,她的长相也说不上好看,有点微胖,皮肤挺黑,扎着两条麻花辫,说话声音很有特点,奶声奶气地,倒挺是可爱。
    绯闻是从女孩子的班级里传出的,而后便到了我们的耳朵里,我们一度以此嘲笑吴越,说他是继曹鸣之后唯一能传出绯闻的哥们,实在是出息得很。我们从来没觉得吴越会因此而惹上不大不小的麻烦,总认为这是件比较荒诞的事情,因为对于此事我们十分清楚明白。而眼看着吴越各种担心自己与前排姑娘那忽冷忽热的关系,我们总十分恶劣地以开这种玩笑而要挟他。
    然后有一天就有人上门来点名找吴越的麻烦。
    找上来的是个男孩,是绯闻女主角的同班同学。他干瘦的模样,圆圆的脑袋,顶着一头稀松蓬乱的偏黄的头发,额角留着一撮长发,垂下来遮住了一边的眼睛。露在外面的另一只眼睛滴溜溜地乱转,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
    这位“长毛”点名与吴越去操场单挑,以此决定最后的胜者才能拥有追求他那同班女孩的权利。我们在一旁看着吴越哭笑不得,都一阵贼笑。吴越解释了几句,大意是自己根本不是他所想象的立场,然后希望此事就此拉倒。
    我猜想长毛之前就对吴越踩过点,所以才会如此大张旗鼓地前来挑战。因为吴越不论是从样貌还是口碑,都不会给人造成有威胁的感觉,甚至可能在他心目中连一个垫脚石都不算。与其说“长毛”是前来与吴越单挑,不如说是为了在心上人面前显示自己强健的体魄。这种行为的幼稚性和原始性如此显而易见,可是这男孩却这样热衷,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因为这场闹剧而聚集在周围的同班同学们,在曹鸣和杨翔的起哄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配合着表演一场活剧——大家一致谴责吴越敢做不敢当,没有勇气去追求爱情,“鼓励”他接受挑战,向自己心爱的姑娘表达捍卫爱情的决心之类。而当吴越的前排姑娘也加入这一场闹剧笑着为他加油鼓劲的时候,吴越的心理底线瞬间崩溃了。于是吴越和“长毛”互相拉扯着衣领从教室一直向操场上走去。
    我们的教室在学校的三楼,而从三楼的教室到操场大概有三百米。就这样的一段距离中,吴越和“长毛”两人始终不肯松开对方的衣领,这样走起来的样子显得步调十分不一致而且很滑稽。但是在下楼梯的时候,两个人的手却都明显放松了力道,松松垮垮地近乎搀扶着走了下去。
    他们拉扯的同时周围也簇拥着无数的同学,像一场盛大的狂欢节一样,两人的身后尾随着几十人走过每个班级门外的走廊。路上遇见别的班级的同学,本班的人也会招呼着他们:“走呀,去操场看打架呀,我们班的吴越要和人家单挑啦!”
    这样一来其他班认识或者不认识吴越的人也一起汇聚了过来。等去到了操场,已经有一百多人围观这场空前的斗殴行为了。
    吴越和“长毛”因为一直走在前方,所以并不知道他们的身后已经聚集了如此人数可观的队伍,因此到了操场之后大吃一惊。更吃惊的是“长毛”,他以为自己被包围了,所以立刻露出了怯意,问围在前排的杨翔道:”大哥,怎么个意思啊?“
    杨翔笑着说:“我们就是看看热闹。”
    然后我从“长毛”的脸上见识到了到今天为止都可称得上最快的一次表情变化。长毛在与杨翔对话的时候表情近乎谄媚,但是回脸再看吴越的时候立刻变得十分狰狞,并且很快想起了自己来到操场上的使命——他用力地推了吴越一把,并且从嘴里熟练地吐出了各种脏话。
    谁都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么快的变故,所以等到吴越开始还手,和长毛缠斗在一起的时候,周围开始一阵骚动,就像一场大戏正式开演一般,气氛陡然变得十分热烈起来。
    吴越不论身高,气力,还是打架的技巧都不是长毛的对手,所以一开始便被长毛按倒了。这时候我和曹鸣冲了上去,准备像往日的“找碴”时一般,把长毛胖揍一顿。吴越这时候也看出了我们的想法,愤怒地冲着我们喊“你们别管!”
    吴越很愤怒,当然不止是因为他正在与人打斗。
    我这时候觉得,也许这场围观活动可能深深地伤害了吴越的自尊心。而长毛不断以他身高为借口的辱骂更是雪上加霜,于是吴越变得越来越激动,越来越疯狂,微黑的脸因为充血变成了暗紫色,布满血丝的眼睛因为狂躁显得越发凸出。
    当吴越捡起身边的板砖拍到“长毛”后脑勺的时候,围观的学生终于一哄而散。其实在开打没多久的时候很多人就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场“乐子”了,于是这些嗅觉敏感的学生立刻离开了现场。但是还是有相当的一部分学生坚持认为要从头至尾地见证这场“情敌”之间的较量,以便以后增加谈资和嘲笑吴越的素材,所以一直在场围观而没有离开。而此时看到这种斗殴程度超过了自己原先的预期,所以为了避免在接下来可能失控的情况下殃及池鱼,便也悻悻离开了,只剩下曹鸣、杨翔、何亮和我这些与当事者关系非常的人留在当场。
    “长毛”显然也后悔了,这场架打得难看不说,疯狂起来的吴越还非常难缠。于是他在被吴越的板砖打到的时候干脆倒在地上不再起来。开始我们以为他被打昏了过去,于是很紧张地上前查看,结果发现他不过在装昏,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里,眼珠来来回回滴溜溜地看我们。摸摸他被打到的后脑勺,鼓鼓地起了一个大包,倒是没有流一滴血出来。
    于是这场闹剧便这样戛然而止。
    第二天“长毛”的母亲便来到学校大闹,要求学校处分殴打他宝贝儿子的吴越,结果在大量学生证人和校长强硬的表态下,最终不了了之。校长有句话传到了我们耳朵里,他说:“学习这么好的孩子怎么会打架呢?即使打了,肯定也是被打的。”我拍着吴越的肩膀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关键时刻看来真是可以保命的。
    遗憾的是从此我们在回家路上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引发事件的女孩,彷佛她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般。
    吴越几年后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学了医学专业,毕业以后当了医生。听去他那看过病的同学说,吴越医德高尚,妙手回春。

    
    第四章 难忘的一场难看的电影
    上个世纪末的时候,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那时候一个城市就只有一个中心,而这个中心也不像今天的CBD,步行街那样,拥有大规模的繁华而又紧凑的区域,一般都是仅仅一座最高楼孤零零地矗在那里,然后以其为中心向四方扩散。在各个城市,这样的中心有的是百货大楼,有的是政府大院,有的是汽车站,但是我们的城市由于太小,所以这几个热点地带都挨在一起,当时就显得非常热闹了。
    由于城市小,我和曹鸣杨翔他们家的距离也大概只有四五公里的路程,所以联络起来也非常便捷。曹鸣的家算是离城中心最近的了,与百货大楼就隔着一条马路,小区旁边是一个电影院。有一段时间早上上学的时候,我穿过百货大楼的天桥,就坐在电影院的门口等曹鸣。
    曹鸣家旁边的电影院在当时已经十分老旧了。与今天的情况不同,当时看电影的人已经不多,正是电影业受到电视行业冲击最明显的时代,所以电影院的破败显得由里至外。我们这个城市就只有这一座电影院,但是它除了“XX电影院”的招牌显得稍微整洁一点外,其他的地方都显得颓废而且肮脏——大块墙皮脱落在地上都无人在意,侧门的柏油路因为年久失修而断裂凹凸 。电影院门口有十几级高高的台阶,虽然常年流淌着夜市上小贩留存下的食品垃圾和残油,但是却威严感十足,彷佛向这城市昭告着自己曾经的荣耀一般;电影院外墙的海报当时还是手绘的,有时候遇见下大雨,雨水会把手绘的外墙海报冲刷一番,导致海报中的人物脸上淌着五颜六色的泪水,看起来有一种充满滑稽感的恐怖。
    由于曹鸣家就在电影院旁边,所以他对电影的放映信息了如指掌。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对我和杨翔说,“周末一起去看电影,我请客,这回的电影是‘带色’的。“
    所谓“带色“的电影无非是电影中有女演员的裸露镜头。当时有很多电影和小说,不知道创作者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对于性的描述和表演都有一些教条式的添加,彷佛中间没有这些桥段,就算不上在情节和情感有所升华一样。虽然有的时候这些内容出现得突兀且莫名其妙,但是当年正经历着青春期的我们对这些片段的渴望却是甘之若饴。如果我们肯坐下来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而去看一部闻所未闻的电影,一定只是为了这一小段的特别镜头。于是我我俩兴奋又激动地答应下来,对曹鸣这一善解人意行为的感激之情简直无以复加。
    等到了周末,当我和杨翔来到电影院门口时,发现曹鸣已经在那了,正在与两个姑娘谈天,曹鸣一只胳膊倚靠在电影院楼梯的栏杆上,两只脚交叉着一颠一颠的,似乎在给两个姑娘说笑话,不时地耸肩笑着,脸上的笑容夸张地跟揉皱的牛皮纸一样。我们赶上前去,杨翔擂了曹鸣一拳,他这才看到我们俩。
    “她叫江晓燕。“曹鸣指着其中一个短发的姑娘对我们介绍。
    “她叫李虹。“随后曹鸣又指了一下另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姑娘。
    这时候我才发现江晓燕和李虹我是认识的。
    李虹是个高挑个,但她还梳着一种高马尾的发型,所以显得个子非常高,瓜子脸,一双杏眼,嘴唇薄薄地,下巴挺尖,有点像当时某部日本电影里的女主角,一看就是性格比较泼辣的那种。但是江晓燕就不同,身材挺匀称,柳叶般的细眉毛,白里透红的脸蛋上嵌着黑玻璃珠一样晶亮的眼睛,鹅蛋脸,粉粉的腮帮。江晓燕由内而外地带着一股文气,和我们几个站在一起显得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
    这两个姑娘其实就是我们隔壁班的同学,平时几乎没有接触。我说认识,也不能说是很熟,因为仅仅只有过一次接触而已,而且给对方留下的印象还不是很好。原因就是在这之前不久的一次学校运动会上,我们两个班相邻而坐,她们两人正好坐在我旁边,因为时常要站起来看远处的赛况,所以我的条凳不知不觉中侵犯到了她们的领地,后来终于不慎用凳腿压了江晓燕的脚面。因为此起彼伏的喊加油声,我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给人带来了痛苦,所以等我发现周围气氛不对劲的时候,一扭头看到两个姑娘正满目含怨地盯着我,这两个人就是江晓燕和李虹。我悻悻地移走长凳,心里也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因为缺乏与女生打交道的经验,我一时没有想到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安慰别人,至少还是要道一句歉的。
    “你这人真是有意思,把人脚都要碾碎了,连句好话都不会说吗?“说话的是李虹,就是扎马尾辫的姑娘。
    听到李虹诘责的声音后,不知怎地我脑子好像抽了一下,本能地那个倔强的,嚣张的,偏执的,极富攻击性的我立刻占据了脑袋里思考的所有主导权,我狠狠地瞪了她俩一眼,耍起赖来:“哪只眼看到是我压的了?左眼啊右眼还是你的斗鸡眼?“
    李虹还待要与我争吵,江晓燕拉了拉她说道:“算了吧。“
    “真是无赖,怪不得你们班的人都说你不是好人。“李虹依然不依不饶。
    我歪嘴笑笑,权当她夸赞我了。
    那天之后江晓燕和李虹算是认识我了,因为每次课间遇见李虹总是恨恨地瞪我一眼。江晓燕倒还好,见到我只是抿嘴笑笑,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敌意,这反而因此使我偶尔会感到一丝的愧疚。
    这天在电影院门口遇见,我觉得有点尴尬,为了化解这种气氛,我只好满脸陪着笑地对江晓燕和李虹为前段时间的过错道歉。江晓燕还没有表示什么,李虹就大大咧咧地说:“电影票你出就算有诚意了。“
    电影票其实相当便宜,一张只有一块钱,就算我全出,也只是五块钱而已。曹鸣本来还要坚持,但我为了表示诚意,没等曹鸣和李虹争论完就立刻跑去电影院大厅窗口买票了,不一会他们四个人笑呵呵地跑到我身边来取票。
    其实当时曹鸣叫江晓燕他们一起看电影,我是很不满意的,如果他事先征求我和杨翔的意见,我铁定不会同意,但现在木已成舟,我也只好接受,想想曹鸣的性格一向如此,也就不再往心里去了。我本来以为杨翔和我的想法一样,但是随后看了几眼这小子我才发现,曹鸣的安排似乎对他来说是意外之喜,嘴巴一度都要咧到耳朵根了。
    单机版啊??
    电影的剧情其实很无聊,讲述几个女人挺坎坷的人生,从开始天真无邪到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然后在一个高大全形象的警察帮助下,又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四有新人的故事。电影中间有过两次女主角裸露后背的镜头和女配角一次被强暴的桥段,但是因为镜头剪辑合理,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让我们血脉贲张的镜头。我霎时觉得无聊起来,于是开始观察其他几个人在做什么——坐在我前排的曹鸣和我一样,显得意兴阑珊,不时地吃着早先从外面买来的瓜子和零食,隔着两个座位的江晓燕感觉好像红着脸,显然被刚刚放映过去的有裸露部分的镜头刺激了一下,表情似乎有些局促;离江晓燕不远的李虹这时正好看了我一眼,对视之后,李虹狡黠地冲我笑了一下,随后转过头去俯下身子不停了笑了起来,因为弯着腰,她的肩背一抖一抖地,我看着她感觉下一秒她就要摔倒在椅子下似的。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李虹为什么能笑成这样,等我转脸看到杨翔的时候立刻就明白了。杨翔坐在离我不远的位置,和李虹与我正好是一个线上的三个点,而此时的杨翔压根就没有看电影,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排的江晓燕。那表情痴痴的像时间被定格了一样,只有银幕的反光照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所以李虹笑的人不是我,而是杨翔。
    这天看完电影之后,我有近十年没有再进过电影院。那天的电影票回家之后被我夹在了一本不常看的古典小说里,这本小说很厚,内容艰涩难懂,我从来没有看完过它——直到我工作前收拾房间的时候又看到了它。当时我看着那张印制粗陋的电影票,一度心情十分难过,我曾经在后来那些年中无数次想象,如果那天我们没有去看那场倒霉的不好看的电影,我们以后的平淡生活至少能够持久一些,运气好,我们可能到今天都会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但是一切对时光的假设都是徒劳的。

    看完电影后的那几天我曾经问曹鸣怎么认识江晓燕的。曹鸣说江晓燕是他妈妈同学的女儿,家住得也近,小学的时候就彼此认识了。这次是他在电影院门口等我们的时候正好遇上,江晓燕非要吵着一同前往,这才不得已带去的,并非有意没和我们商量。曹鸣说起江晓燕的时候一直都是一脸的不屑,那是一种对人知根知底又手握对方不少把柄才会浮现出的轻蔑神情。曹鸣夸张地使足劲力拍我的肩膀说:“怎么,看上了?看上了哥们就给你撮合撮合?”

    说心里话,我在最初的时候对江晓燕也有过那么一丝丝的情愫在,因为这样可爱的姑娘很难不吸引人。特别是像我这种当时相信宿命论的孩子,总是感觉冥冥之中上天发挥魔力让我的凳腿压了她的脚面,这应该就是一种恩赐给我的缘分。但是在发现杨翔也对江晓燕也有意思之后,这种情愫很快就变得淡薄和无谓,对当时的我而言,显然朋友之间的义气要更加重要一些,而我为为此做出了伟大的让步和牺牲霎时间使我的内心非常钦佩我自己,几乎都要张嘴自己夸赞自己一番了。于是作为当事人的江晓燕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这样被我在内心深处出卖给了同样毫不知情的杨翔。究其原因,我猜想可能当时的我还没有进入青春期感情爆炸的时间段,荷尔蒙的分泌在这个时期可能大多涌向了叛逆和随性的一方,从而对情感上的分配则所剩无几。这种结论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后来的一年中,我很难想象自己还能做出同样的选择——或者是心理活动。

    不久之后,杨翔开始频繁地去隔壁班找江晓燕借书。其实所谓的借书,是一个自古至今屡试不爽且十分有效的追求姑娘的办法。钱钟书曾经在《围城》里对这种行为有很生动的描述“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给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也是男女恋爱的必然步骤的初步——借书,问题就大了。”一开始杨翔还是借地理物理化学之类,后来竟然连语数外也要借,几乎每节课都去,弄得好像他所有的书都没了,就只是人在上学一样。我曾经劝诫杨翔不要借书借得这么频繁,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自己给人家留下不良印象。但是杨翔却很认真地指了指自己光板的课桌说,自己真的没有书了,只能借。他表情严肃认真,要不是我了解他说不定我就真信了。终于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曹鸣的化学书也没有带。虽然平时他是那种上课不管有没有课本都一样趴着睡觉的人,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他也跑去和江晓燕借书。同时杨翔也例行去借书。

    而这一次,江晓燕把课本借给了曹鸣。

    
    自顶。。。。。。
    第六章 哎呀,哎呀 女同学江晓燕
    在认识江晓燕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准去看待一个女孩子。
    江晓燕和我之前接触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不一样——我当时已经有这样一种特别清晰的认识。
    虽然我们这些人都对那些好好学习的孩子们有一种不愿言明的嫉妒和明面上的蔑视,但是这不妨碍我们认可整个社会体系所设定的标准,即学习好的学生首先是至少一方面很优秀的孩子。所以从这个标准上来看,江晓燕无疑非常成功——江晓燕是隔壁班的学习委员,听这官名就知道她的特长是什么。另外江晓燕长得很漂亮。虽然当时的我们并没有真正形成比较系统的审美观,但是比对着电影明星能看到明显影子的江晓燕,她无疑是美丽的。还有性格,还有修养,还有……所以江晓燕在我们很多的同龄人中享受着理所当然的热情欢迎和青春期男孩们毫不掩饰的向往。在我的整个学生生涯中,类似江晓燕那样的女孩子后来也曾经出现过,但是非常稀有。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不断对人性的了解以及对更多不堪事物的理解,很快地我眼中的同龄人甚或更年长的人群里,这种女孩子就完全消失了。
    我偶尔会怀念江晓燕,但是在我的记忆里她却逐渐变得非常模糊。因为这是第一个让我有所好感的女孩子,因此我常常怀疑自己可能在记忆中篡改了她的形象,以至于她变得十分符号化,那样地不真实,那样地遥远,却又显得十分完美。
    我后来曾经把这样的一种感想说给杨翔听,结果被他很生硬地打断了,他完全不想和我讨论江晓燕的话题,哪怕江晓燕已经正式成为了我们生命中一个短暂的过客,而在余生中可以再次相遇的几率也十分渺茫的时候,他也不想再提起这个名字。有一年《哈利?波特》上映,里面有个很有意思的设定,就是所有的魔法师们都不愿意提起反派BOSS的名字,总以“you know who”来代替,我看到这个桥段的时候就觉得,对于杨翔来说,江晓燕就是一个“you know who”的存在。在我认识杨翔的头两三年里,我一直试图了解他,试图像看待曹鸣那样给他一个准确的人物定义,但是最终还是失败了,杨翔那倔强,神经质,好斗的性格使他像包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一样,很难让人直透他的内心,这也是他经常遭受别人误解的原因。但是江晓燕的出现一下子就打破了杨翔这层障壁,让他瞬间裸露在炽热的光火之中任其灼烧还满脸现出快意。很长一段时间里,杨翔的所有行为都只有一个动机,这个动机只有三个字就是,江晓燕。
    所以,从江晓燕把书借给曹鸣而不是杨翔的那天起,杨翔就开始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焦躁和不安情绪。在其后的两三天里,杨翔变得有时候异常安静,有时候在长吁短叹,有时候盯着曹鸣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曹鸣当然也发现了他的异常,但是曹鸣却一句话也没有说。除了要踢球的时候带着一帮人去邀请杨翔,曹鸣一改平时嘘长问短的态度,有些刻意地保持着与杨翔的距离。
    终于有一天,杨翔跑到我身边说:“我最近有个秘密,我想告诉你。”
    那天是个中午,天气特别热,而且很闷,我觉得可能很快就要下雨了,所以心情很是不好。在杨翔过来之前,我正在考虑下午第一节美术课是逃课出去踢球还是趴在课桌上眯一觉——踢球有可能中途淋雨,眯一觉却会因为是美术课,肯定吵得睡不好,而我很在意睡眠的质量。
    当杨翔说完这话的时候我一个激灵,瞬间没有了任何想法,我心里说来了来了,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杨翔所谓的秘密就是他喜欢江晓燕这件事,我不傻,当然能很容易猜得出来。但是杨翔却表现地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这让我心里泛出了一股鄙视的情绪出来。我差点就冲口而出你这孙子都快裸奔了你还装得浑身披貂呢。
    我和杨翔离开教室,然后跑到操场边礼堂的台阶上坐着,这时候听到远处的教学楼里上课铃响了起来。杨翔开始一直不说话,只是呆看着教学楼三楼我们教室的方向。
    “我最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杨翔低着头,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道。
    “江晓燕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杨翔抬起头来说道。
    “当人都傻啊还是你装傻?不光我知道,就你那怂样,全班恐怕都知道了。”我的口气忍不住有点不客气了。
    “那曹鸣怎么看?”
    “我哪知道。”
    “那你怎么看?”
    我知道这就是杨翔今天最想问的问题了,于是我思考了一会。
    “你和江晓燕不合适。”我知道这不是杨翔想要的答案,所以我没有看他,只盯着我们教室的方向。但是说完之后,我觉得只是说这种结论性的话有点不够真诚,于是我决定整理一下思路,想向杨翔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觉得他和江晓燕是不合适的。
    此时已经上课了,教室里却依然很嘈乱,很显然这堂美术课又变成活动课了,所以课堂气氛才会如此激奋。我感觉这样下去极有可能因为我们班嘈杂的声音而导致隔壁班老师向班主任投诉,这样一来可能会引狼入室,所以逃课的我们这会儿其实有点危险。这时我发现有个脑袋探出窗口向操场方向看来,但是因为距离太远,我也分辨不清到底是谁。看了一会,这个脑袋又缩了回去。
    就在我一边观察形势一边绞尽脑汁组织词汇的时候,旁边的杨翔叹了一口气。
    “因为曹鸣吧。”杨翔口气里带着绝望说道。
    杨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雨便开始下了起来,我心下不禁感叹神奇,好像天气在配合杨翔的心情一样,从开始几颗大粒的雨滴砸下来后没几秒,忽然之间大雨就倾盆而下。操场上正在踢球和上着体育课的学生立刻四散奔逃,呼啸着跑到各个角落去避雨。雨滴很大很重,打在身上有点疼,凉飕飕的,麻酥酥的,我赶紧站起身,然后跑到身后的礼堂厅口避雨,而杨翔则一动不动,还是坐在原地任大雨敲打。我知道他倔劲上来了,也不叫他,只是用他能听到的声音咕哝道:“神经病。”
    杨翔回头看看我,他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头发被雨水打透, 一绺一绺地贴在他的脸上。他站起身,像只流浪的野狗一样晃了晃身上的水,抹了一把脸,头也没回,说“我回去了。”也没等我回应,就朝教学楼方向跑去。
    我一直看着杨翔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教学楼的入口处。我觉得很快可能要发生棘手的事情了,但是我却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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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担心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杨翔继续找着各种借口去接触江晓燕,但是却再也没和我谈起过关于她的话题。而曹鸣后来也干脆把江晓燕介绍进我们的这个小圈子,经常和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一起游戏,下课凑在一起说着笑话。那段时间里,江晓燕常常和李虹一起,下课后站在我们班门口的走廊上,和杨翔或者和曹鸣说笑着,眼神里闪耀着少男少女们这个时期特有的亮光,好像有无穷尽地说不完的话题似的。有时候风吹过她们的头发,微微地挑起她们那干爽的青丝,那气氛就像新削的菠萝一样清新甜蜜。
    日子就这样平淡地过去,除了我们偶尔闯点小祸,经常被老师骂个狗血淋头之外,生活就像蒸馏水。这中间有一个周末,杨翔建议我们和江晓燕李虹她们一起去郊外爬山。于是我们欣然前往。
    我们要去的那座山,叫棋山,是个不怎么高的草山。传说这座山上曾经住过神仙,有个樵夫有一次上山砍柴,看到有两位神仙下棋,看着看着于是忘了时间,等到下山之后才发现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所以他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了。这个故事听起来很熟悉,似乎经常能听到,所以多半是历史上从另一座名山头上移植过来的。以前我没有去过这座山,总觉得这个樵夫悲伤的故事很影响心情——砍个柴回来一看家也没了人也没了自己养的狗也没了,而且倒霉的原因只是吃了个瓜看了个热闹,这该算个什么事啊。
    去棋山我们是骑自行车去的,十几公里的路,走走停停。因为之前杨翔说女生骑这么远的车子肯定会很累,所以“贴心”地建议我们只骑四辆车,可以选两人载着女生走。吴越肯定不会载人的,骑上车子后经常脚踩不到底,不倒下已很是勉强。何亮的车子因为上次被偷之后寻回来就没有再修理,所以也没有后座,不能载人,只有曹鸣杨翔和我的车子可以载人。所以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杨翔载着江晓燕,我载着李虹,曹鸣备用。本来李虹是分给曹鸣载,我留来备用的,结果这个丫头坚持要我载,说什么听说曹鸣的车子坐着容易夹脚,不想遭这个罪——我就很纳闷她从哪听的这种说法。
    在骑行的路上,一开始还很兴奋,但是没用多久就因为我和杨翔的丢人现眼,把整个气氛都破坏了——在出发前的想象中,我们应该是骑着车儿唱着歌,翻着山越着岭,痛痛快快地就抵达了目的地,铺上一方桌布,吃着带过去的各种零食,唱首《让我们荡起双桨》或者是《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之类,而后迎着夕阳再不舍地回归到城市中的市井生活中来,最好能诞生一篇优秀的作文,题目都想好了,就叫《难忘的一天》。结果事实却并没有这般美好,没有骑行几公里,我和杨翔俩人就累得气喘吁吁了。因为是通往山地的公路其实并不平坦,而且都是大坡,翻山越岭在没有进山前实际就开始了。道路难行又因为负重,我和杨翔很快就落在了后面。而曹鸣和吴越他们冲在前面,不时地回头嘲笑着我和杨翔。
    这个时候已经是盛夏了,太阳也逐渐变得毒辣起来,超高的气温使得我和杨翔狼狈不堪,汗水扑簌簌地滴着,又怕沾到了女生身上惹人讨厌,所以只好尽量前倾身体,而这样没过多久腿上终于也失去了力气。又累又渴又别扭,最后还是决定推车而行。
    女孩子其实对自己的体重有着天然的在意,所以我们的表现多多少少让江晓燕和李虹有一些尴尬。

    当我们推车前行的时候,发现路边是绵延了几公里的玉米地,于是气氛很快又高涨起来,曹鸣建议我们一起到玉米地里偷几颗玉米,然后拿到山上烤着吃。于是我们停下来,留下江晓燕和李虹看车,几个人便跑到了路边的玉米地里去。
    玉米地很大,但是因为茁长成长的玉米,植株之间的距离相当窄。掰玉米的时候因为玉米的叶子是倒锯形的,拉在我们的身上,脸上,很快出现了一道道浅浅的血口子,汗水烧灼,变得痛痒难耐。因为难以忍受,所以我们掰了十几个玉米之后不久,便哈着腰从玉米地里退了出来。
    正当我们往外走的时候,听到远处似乎有声音传来,极目远眺,发现对面远处的田边跑来三个人,他们边跑边向我们高声喊喝,似乎很生气的样子。曹鸣一看吐了吐舌头,说,糟了,人家地主来了,咱得跑。
    做贼是个什么感受,相信很多人大概心里能够体会到,但是被发现与否非常影响心情。被人发现之后我们十分慌张,何况还有女孩子在场,如果被抓住了那简直不可想象,定然是我们一生的耻辱。于是我们迅速上车,招呼着所有人绝尘而去。说也奇怪,也许是被激发了潜能,我和杨翔即使载着江晓燕和李虹,这时候骑行的速度一点也不比曹鸣他们差。我们拼命地拼命地脚踩着自行车的踏板,身旁的玉米地,田埂,杨树飞快地掠过,这时候身上也不觉得热了,汗水粘着衣服也不觉得湿了,腿也不麻脚也不酸了,一门心思只想快点快点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耳边的喊声渐渐离我们越来越远,等遇到下坡路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已经飞起来了。
    顶个
    到了山脚之后我们已经累得双脚麻木,不能动弹了,所以我忍不住说不想再爬山。因为疲于奔命,曹鸣他们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所以也同意了我的建议,于是我们就在山脚下草草烤了玉米,吃了些零食。整个野餐活动中大家都没有什么兴致,只顾埋头吃东西。因为前面有了这些尴尬事,玉米虽然烤得喷香,实际上吃起来却索然无味。江晓燕坐在一旁忍不住埋怨我们不该去偷玉米,而且大有要准备一堂生动的生物语文与政治课的架势,最终还是被曹鸣喝止了。曹鸣说,我们本来就是这种人。和你们自然是不一样的。
    曹鸣的话说到这份上,气氛为之一僵。如果再往下说,极有可能会完全毁了这场旅行,于是杨翔上前打个圆场,表示一定虚心接受江晓燕同学的批评,以后不光绝不偷农民伯伯的玉米,就算在路上捡到玉米了,也一定会主动送到农民伯伯的田里去。这样一来,江晓燕有些尴尬的表情才放松下来,热热乎乎地和杨翔聊了起来。后来江晓燕偷偷瞪了曹鸣一眼,曹鸣转过脸,一副装作没看见样子,一脸的满不在乎。
    那天一直到最后,我们也没有爬上棋山,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棋山之上到底是个什么情景。棋山上真有神仙吗?我不知道。
    棋山归来之后的三四天里,因为骑车骑得双腿酸痛,所以我每天都坚持走路上学放学。
    然后有一天——
    在放学的路上我看到曹鸣载着江晓燕在马路对面飞驰而过。我刚想喊他们一声,却发现江晓燕的手正紧紧地扣着曹鸣的腰。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李虹说曹鸣的车子夹脚了。
    我呆呆地站在马路边上,心里一片空白。


    
    但是我们这种结伙逃课最终在棋山之行后变得开始少了起来,原因显而易见,因为杨翔和曹鸣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微妙。我们逃课的过程中,他们两个之间经常笼罩着一股低气压,如果不涉及到江晓燕的话题,我们之间打打闹闹十分融洽,如果一不小心提到了江晓燕,他们两个人经常不自觉地针锋相对,所以逃课不再让我们感到身心愉快,反而压力重重。这种事情多了,我也开始变得经常很恼怒,有时候针对的是曹鸣,有时候是对杨翔,有时候是永远不在场的江晓燕。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杨翔突然宣布不再与我们一起逃课出去玩——游戏厅自然是不去了,就连课后放学踢足球,他都变得很少参与。好像是一夜之间,杨翔开始不论何时都拿着一本一本的英语和数学习题写写画画,一开始我们以为他只是在找别扭,所以大多时候都没有人理他,总觉得他这种周期性的毛病总会在几天之后恢复原状,可是没想到过了近两个月他这症状都没有缓解,于是我们就开始感到有些不满了。因为杨翔的脱队,不知道是不是因此而影响到了我们的运气,我们逃课也开始经常被抓,以至于还连累到了其他几个经常逃课的同学受苦。曹鸣有一次开玩笑说,现在每次被抓的时候都没有杨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杨翔告的密呢。
    虽然只是玩笑话。
    我知道杨翔所有的异常行为都会与江晓燕有直接关系,但是如果贸然因此而去向江晓燕求证,我完全没有把握会得到一个真诚的答案。
    这之后有一天放学,我和曹鸣吴越一起回家。
    其实那段时间里我们已经很少在一起回家,往日里成群结队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的场景一去不返。曹鸣的关系网在这一时期开始变化,我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他的身边开始形成另一个稳固的朋友圈子。课间的时候我趴在教室的桌子上,静静地看着前排不远处的曹鸣把板凳叠成两层高高地坐在中央,他的四周围绕着三五成群的男孩女孩们,与他亲热地聊着各种话题,不时发出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他手舞足蹈,耸肩大笑的时候,与和我们在一起时别无二致。有时候我会觉得他的样子滑稽可笑,有时候我的内心会升腾起一股焦躁的焰火,恨不得朝那发出刺耳音调的黑洞里掷一个板凳过去。
    那天曹鸣原来是和吴越一起回家的,但是在路上与我巧遇。在遇到我之前,吴越正在和曹鸣谈论杨翔,所以等到我也加入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发现多日以来的疑问终于得到了解答。
    吴越说,杨翔之所以最近拼命读书,是因为他要在这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成绩进入全班前十。而取得这个成绩后的直接结果就是江晓燕会答应做她的女朋友。吴越之所以知道这个原因,是因为杨翔最近在拜托吴越给他补课。
    这无疑是个爆炸性的新闻,吴越在说这个话题的时候难掩心中的欢乐——对于吴越而言,平时孤鹜的杨翔低声下气地求他补课,这是个值得向全世界宣布的号外。
    但是曹鸣却陷入了沉默。
    我在几年以后才能完全理解这件事。其实在江晓燕提出这个预置条件的时候,杨翔就已经出局了,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需要讲任何条件的,特别是这个条件看上去与爱情无关却又冠冕堂皇的时候。可是当时的杨翔不懂,我们也不懂。江晓燕无非是在变相拒绝杨翔——大概在这之前的某一天,在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不知道的时间,不知道的天气状况下,杨翔向江晓燕表白了心意,但是江晓燕大概在希望不破坏友情的前提下,向杨翔提出了这样一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条件。
    但是,江晓燕。江晓燕。低估了杨翔的倔脾气。
    杨翔的成绩之后在每次月考的时候开始突飞猛进,后来有几门学科竟然真的进入了二十名以内。其实这样说起来似乎是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在我亲眼看到杨翔每天都抱着上学期以及上上学期的书猛看的时候,知道其实他还真的下了很大的决心。吴越一开始经常拿杨翔取笑,后来也变得很认真地为他补习,课间的时候,他们两人拿着厚厚的习题认真解答,窃窃私语的样子,让我觉得恍如在梦中一样。
    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杨翔的这种转变无疑是件好事情。在学习成绩是检验学生价值唯一标准的时代,杨翔显然走上了正确的康庄大道,不论动机如何。在这一时期内,杨翔以往的“歧途”成为了历史,“回归”显得价值非常。班主任在发现这一新鲜事后经常在课堂上表扬杨翔,话里话外号召我们向杨翔同学学习,以前经常说我们五个人是“害群五马”,后来一度改成了“没出息三人组”。
    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内心却无比纠结。
    因为我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在那某一天的黄昏,在那彤彤的红色阳光里,曹鸣骑着他那钛合金的自行车载着江晓燕飞快地在我对面的马路上经过。江晓燕的手紧紧地抱着曹鸣的腰,笑着抵在曹鸣的后背上,曹鸣眯着眼睛,偏着头对江晓燕说着笑话。他们的笑容背着夕阳,火一样的光芒铺洒在他们的背上,腮颊上。暖洋洋的柔和的红色光芒里,飘在半空中的粉尘散出金色的反光。他们就像这路上任何一对早恋的男女学生一样——但是这个黄昏里血一样的夕阳刺痛了我的神经,我在那个傍晚头痛得要炸裂了。
    而这一切我都不能说给杨翔听。
    江晓燕和曹鸣的关系到底如何,直到我们最终毕业,我都没有得到一个确切地答案。这是我之后几年里一直对他们旁敲侧击地想了解的青春真相之一。唯一的证据是从曹鸣的口中得到的保证,他曾经说过两人仅仅是邻居兼朋友。曹鸣对他们之间关系的这种定性,为杨翔追求江晓燕创造了条件,这也是杨翔之所以绝无保留,毫无顾忌地去追求江晓燕最主要的原因。但是之后所有人却发现事实却并非如此。杨翔会觉得江晓燕欺骗了他吗?显然不会,他只会认为曹鸣欺骗了他,使他付出的感情无法收回,只能义无反顾地撞个粉身碎骨。但是曹鸣真的欺骗了他吗?也未必,曹鸣内心深处对江晓燕的感情未必在杨翔介入之前就已经明了,如果是杨翔的介入才让曹鸣回头重新审视与江晓燕的关系呢?而且撇开这些不谈,江晓燕对杨翔对曹鸣和杨翔到底又是怎么看的呢?唉。头疼,不想想了。
    我们集体最后一次逃课是一次期末考试前夕,我甚至记得日期大概是在七月底的某一天,那天天气奇热。
    当时逃了一节生物课。
    虽然临近期末考试,但是当时我们还有一项顶重要的活动不会落下,那就是踢球赛。当年正是鲁能夺得三冠王的时代,足球运动在学校里忽然变得十分火热,同学们热衷于足球赛的情绪非常高。当时不但各班都组有球队,甚至像我们班因为人太多还分了一队二队,每队都装备了整套的球衣球鞋,而且大大小小的球赛基本每周都有。在学习成绩上我们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但是因为足球,我们意外地收获了全班同学的关注。由于配合默契,以我们五人为核心的班级足球队实力非常可观,大有在全校俾睨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势。
    但是后来由于杨翔长期不去参与平时的练习,使得球队的其他人颇多怨言。于是七月末的一天,为备战周末的球赛,我跑去邀请杨翔吴越逃课去球场练习,而那节课是生物课。
    杨翔听到我的邀请时沉默了一下,大约是觉得不太好驳我的面子,也可能是因为长期脱队,自己也心有愧疚,也或者是因为生物老师是个和蔼地,不爱多管闲事的老好人,又或者天天学习终究不是他的本性,总之他还是决定跟我一起去操场踢球。
    逃课之前曹鸣照例去办公室踩点,到操场后曹鸣带来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说下节课是生物课但是生物老师不在办公室。所以当时立即有同学表示既然如此还是回去上课最为安全。讨论了一小会的结果是一多半的人都想回去上课,而剩下的曹鸣,我和何亮则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后来吴越跟其他同学回去上课,就只留下我和曹鸣、杨翔、何亮在操场上。
    只有四个人,踢球是踢不成了,又不甘心回去上课,但我们百无聊赖。其实我藏着一点私心,之所以不回去上课,是希望能借此机会弥合一下曹鸣和杨翔内心那一点裂痕。
    这天天气很热,于是曹鸣跑去学校操场边的小卖部买了一些雪糕和饮料,招呼着大家坐在小卖部门口的大遮阳伞下。其实这天的气温很不适合踢球,太阳毒得有些可怕,像下着火一样。热浪烤得人的脑袋有些恍惚,我看着不远的操场上,就像有肉眼能观察到的热流跌在地上,又缓缓地升腾起来一样。操场上一开始还有一些人打篮球或者跑步,过了一会也都各自跑走,不知到哪里去了。我们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天,内容无非是女生和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们。一开始我们逗着何亮,听说他那段时间很喜欢我们班前排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名花有主,我们笑着给他支各种招让他去试着松松土。何亮憋得满脸通红,但是也难掩兴奋,也装作很有经验一般,指摘着我们出的主意。
    可是说着说着最终还是说到了江晓燕身上。
    话题是我故意引出的,长痛不如短痛,把事情说开,总比憋死了强得多。我先问杨翔他和江晓燕进展如何,杨翔楞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曹鸣,说进展挺顺利的,江晓燕对他最近努力学习的行为特别赞赏,而他约江晓燕暑假出去游玩的请求她也答应了。听到这我有点吃惊,没想到杨翔的的进展超过了我的预期。同时我看曹鸣也一副吃惊的样子。曹鸣脱口而出,说你说谎。
    杨翔不屑地看了曹鸣一眼说道,你爱信不信。
    曹鸣有些恼了,对杨翔说,江晓燕我能不知道吗?你们如果暑假出去玩她肯定跟我说。
    这话说出口曹鸣顿了一下,我们也都为之一愣。
    杨翔盯着曹鸣,大约五六秒的时间,说,我们俩的事,凭什么要跟你说。
    气氛一下变得很尴尬。曹鸣也自觉失言,表情有点不自然。我见差不多这次又要不欢而散,索性准备问出我长久以来想问曹鸣的一句话。那句话是:
    “你是不是喜欢江晓燕?”
    但是这个问题终究没有问出口。因为这时候曹鸣突然对我说,你有没有发现班里很安静?
    本来我以为曹鸣是在转移话题,但是我本能地也向班里方向看的时候,也发觉确实有一丝异样——因为如果正在上生物课,依据生物老师的习惯,她很喜欢叫学生站起来回答问题,也总演示各种生物实验,班里的气氛应该是比较活跃的,可是我们远远望去班里的情景却并非如此,每个学生似乎都在规规矩矩地或是看课本,或是抄抄写写,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我说,糟糕,可能换课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但是曹鸣觉得我们这样一起回去不太妥当,于是他说:“这样,我先回去看看,如果必须回去上课,我就在窗边招招手,你们分批回去,如果不需要回去上课,我就不招手了,找到机会我再回来找你们。”
    曹鸣的课桌在靠近窗子的位置,方向正好对着操场,所以这样的安排似乎很有道理。我们同意了曹鸣的建议,于是曹鸣头也不回地跑向教学楼去了。杨翔看着曹鸣的背影,大约认为曹鸣是借机逃遁,于是冷笑了一下。我心里想曹鸣大概也是松了一口气,如果他能猜到我本来想问什么问题的话,可能会更加轻松点。想到这,我也不由得笑了。
    我们各怀着心事,等了许久也没有发现曹鸣在窗口招手。就在我们犹豫不决,不知道需不需要回去上课的时候,下课铃响了起来。
    在回班里的路上,吴越慌慌张张地跑来,远远地就朝我们喊:“不好了,上节课班主任换课了!”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班主任换课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而是我们可能被曹鸣抛弃了。背叛了。甚至是算计了。我不能抑制这种想法,这种想法一发芽就开始疯长,我的心里忽地就长满了猜忌的野草。逃课前曹鸣踩点就发现了问题,在以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他肯定建议不要逃课,为什么这次大伙都决定回去了他还一定要逃课呢?我努力回忆着在操场时候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的眼光似乎一直在盯着班级的窗口,中间也仅仅是和何亮聊天的时候移开过一小段时间。是不是当时那段时间正好曹鸣招手我们没有看到?是啦是啦,应该是的。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吴越一句:
    “曹鸣回到班里后有没有对着窗口招过手?”
    吴越没有多想,说道:“招什么手?没看见啊。你们怎么没有和他一起回来?”
    我的心又沉了一下。但是我依然觉得可以原谅,毕竟是班主任在场,不招手也许确实是没有条件。
    杨翔的脸全程都是黑的,一直沉默不语。
    我们跑到班里,班长对我们通知说,班主任要我们一回到班里立刻去办公室自首,不然后果自负。班长讪讪地对我们说:“老板心情不好,你们要悠着点。”
    但是此时的我们顾不得这个,跑到曹鸣面前,我质问道:“既然换了班主任的课,你为什么不招手让我们回来?”
    曹鸣说道:“我招手了,我还奇怪为什么你们不上来。”
    曹鸣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大约也是猜到了我的想法,于是他又重复了一遍,说:“我确实招手了。”
    曹鸣到底有没有在窗口招手警示我们回来,后来这事成为了一个永久的谜。这个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提起,当事人恐怕也未必能记起,或者愿意记起,所以疑问只能沉淀在我自己的回忆里。我更愿意相信曹鸣,但是我内心深处忍不住怀疑他。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看似有很容易解决的方法,那就是向其他同学求证当时的事实到底如何。但是当天我们这样做之后的结果却大失所望,因为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切地答案。每个人都只能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每个人都无法真切地回忆出当时的场景,就像这个事情本身那样确实无关紧要。
    我知道这本就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杨翔说:
    “我眼睛从没有离开过窗户,我确定没有看到曹鸣招手。”
    那天从班主任的办公室出来的只有我和何亮,整个最后一节自习课,我们俩都被安排打扫办公室的卫生,而且要我们第二天上午每节课课间都站在门外罚站作为惩罚。
    但是一直到放学,我们都没有看到杨翔的身影。

    第二天杨翔的手臂上缠上了厚厚地绷带,他对班主任说昨天自己不小心从礼堂的台阶上摔了下来,所以摔伤了手臂,因为伤口出血急需治疗,所以下午有几节课没有来上,他去了医务室,并非逃课。
    看到这个场景的我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杨翔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嘿嘿地笑着,忍不住想摸摸他那伤处,想求证一下是真是假。杨翔冷漠地一把推开我,一点都没有要搭理我的意思。
    从这天开始,不管是逃课还是在台球厅还是在足球场上,我再也没有见过杨翔的身影。

    
    原来你在这里
    我从来不是成绩最差的学生之一,即使在那段劣迹斑斑的日子里。
    时至今日,我也很难说清楚为什么能在当时那种疯狂逃课的情况下还能坚守部分科目的底线。我成绩单上能够看得过去或者让人眼前一亮的科目都集中在了除去英语之外的语文和历史地理等文科类的试卷上,这让理科成绩很不理想的我也能交出一份虽然像过山车一样惊心动魄但勉强还可以保住颜面的成绩。我猜想这也许与每次“请家长”之后父亲的“着力”教育有关。因为文科类的科目几乎全部都可以用刻苦的死记硬背来弥补,所以在巨大的心理和皮肉压力之下,最终我竟然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结果,等到初中四年级分班的时候,我被分到了二班——一个在私底下尚且可称之为“很有希望”的班级。
    大概学校的老师们也深刻感受到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带来的麻烦,所以在分班过程中所有已知的“密友”类型且成绩堪忧的学生全部都被刻意分散到了各班,而像我和曹鸣杨翔这种“知名人士”的处理则更加简单粗暴和极具挑衅性:一班的吴越,二班的我,三班的杨翔,四班的何亮和五班的曹鸣。
    ? 这对我们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一般的坏消息。
    ?
    人类作为群居性动物,心理学的理论上说每次环境的改变都会对一个人的人格塑造和完善产生强大的引导性影响。这在我之后的人生历程中的每个关键节点不断发生,也因此当我回望过去,我的现下与过去有着泾渭十分明显的分界,从这点上来说,我是这一理论的一个积极实践者。
    从学校和部分家长的角度来看,分班这种举措绝对是利大于弊。牺牲孩子们那些“不成熟”的友谊并因此把这些“时间真空”转化为学习的潜力和动力,与他们共同的终极目标,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是智这一方面的发展,无疑是有极大好处的。
    而孩子们的心理需求与伤害则退至次等,甚至毫不重要。
    新环境总会让人从心底产生抗拒,于是课间中我与曹鸣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长吁短叹。为了不坐以待毙,我们也曾尝试一些在今天看来很可笑类似于掩耳盗铃的行为,比如最早的时候曹鸣提出我们可以擅自回到同一个班级,以期望在这种刚刚形成的新集体中浑水摸鱼。于是在一个早读我们又一起坐到了五班的后排座位上。但是这种兴奋没有持续太久,五班那位陌生的矮个班主任发现这些不速之客之后毫不留情地将我们扫地出门,最终的结果是我和吴越何亮在众人如雷鸣一般的嘲笑声中像斗败的野鸡一样灰溜溜地回到了新班级,由此我们进入新环境的最早阶段又成功引起了各自新任班主任的警惕。
    在这种“不可抗力”的重压之下,我们只好被动接受。
    ?
    然后一九九九年的夏天很快地支配了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们这些对于分班而引发的荒唐行为过程中,杨翔始终置身事外。在那段日子里,杨翔成功地通过新环境与我们分割,就像他从来不属于我们这一团伙一样。同时我也诧异于老师和学生们作为一个集体记忆存续性的脆弱,他们对于杨翔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以至于在此之后很少有人再提起我们这些坏小子的时候还会顺嘴加上杨翔的名字。当然,杨翔也有足够的理由和动机不反对甚至热忱地欢迎这次分班,我猜想他内心一定如此——因为江小燕也被分到了三班继续担任学习委员。不得不说,我对杨翔在那段时间受到的上天眷顾,怀有深深的羡慕之情。
    在这难熬又浑浑噩噩的日子里,我们各自的生活开始逐渐如期地发生变化,在适应新班级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唐琳。
    毕竟是同班同学,说认识也早就算认识了,但是这种认识无非是因为唐琳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而她与我最早期的对话也不过是“你的英语作业什么时候能交?”“英语老师让你去她办公室一趟”之类。这种交往无非是简单的例行公事,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彼此的交情大概就是毕业之后面对面走过打个招呼都要看心情的程度罢了。
    然而我的人生总是出现意外。
    唐琳在我们级部算是名人。在还没有分班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唐琳的名字。这大抵是因为暗地里在男生中间总有一些关于对女生颜值的排名活动,而唐琳则一直是占据前三位置的热门人选。
    唐琳的长相十分精致——皮肤很白,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笑起来弯弯的,总透着若隐若闪的亮光;天天扎着一束马尾辫;喜欢穿的衣服一直是浅色系的,所以给人的印象总是很干净。她走起路来很轻盈,兴奋的时候经常蹦蹦跳跳的,但是她个子不是很高,身材却很匀称,所以和同样个子的女孩子走在一起的时候会让人有种错觉好像她更高一点。
    除此之外唐琳就算不上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女孩子了,这当然是从我个人的角度上来看的。可以说,她具备了“别人家的孩子”所有特征——品貌端正,性格谦恭,不迟到,不早退,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期末考的时候总能拿个好成绩。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老师嘴里唯一能和我扯上关系的只有“你看看人家唐琳,你怎么不能向人家学一学”这类说法的时候。所以说,唐琳与我是两种人,不论是从生活交集还是从相对论的观点上。
    起初我对唐琳并没有任何好感,我很自然地把她分类到我的对立面上去。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学习好的孩子尚可忍受,即使他们内心对我有鄙视的心态,但是也不敢在明面上有所表示。但是作为班干部的孩子就非常令人反感。做班干部的孩子如果是别班的尚可忍受,比如江小燕,因为没有利害关系,交往中也不涉及关于班级管理的话题,这时候我就会自动忽略她的这层身份,但是像唐琳这种身处同一班级且有利害关系的孩子来说,就很让我头疼,特别是当她蹦蹦跳跳地跑到你身边催缴作业的时候,那感觉简直就和被地主催租的佃户心理一样。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所以对峙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一段时间我以计数唐琳在多少秒内被我气哭为乐。我猜想唐琳起初对我的观感应该也是一模一样抑或更甚。
    这次分班的经历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强行改变生活轨迹的大事,也因此由于长时间挑战权威所形成的古怪性格,导致我对新集体充满了偏见与憎恨,这种憎恨集中体现在课堂上挑战除班主任以外的所有老师的底线,以及冷漠或者残酷地处理与新同学的人际关系上。对于新班级这锅粥而言,我无疑就是传说中的“一颗老鼠屎”。
    当我回想那段日子的时候,我能想到的最积极的一面总是来自对那个夏日的热爱,这种情绪一直伴随着我走过了从那之后到今天的所有日子。我是一直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所以每年的夏天对我而言都是狂欢季。充沛以至于满溢的青春期荷尔蒙分泌在一九九年的仲夏达到了一个顶峰,在那个时段的城市街道上,我疯狂地挥洒着我无处逃遁的青春——如果有人留意的话,也许会记得在这种日子里总看到一个骑着破旧自行车飞驰于城市大街小巷中,即使剐蹭到行人却也毫无顾忌飞走的讨厌少年。
    我与唐琳就像两条平行线,而这两条线相互意外交汇的时刻就在这些日子中的某一天。
    在我的印象中,唐琳上课是不会迟到的——因为作为经常因迟到被罚站或被当众呵斥的专业户,我从没有在这个时间内的走廊上见到她的身影。所以当有一天我飞驰在路上看到人行道上焦急赶路的唐琳时,内心升腾起的那股幸灾乐祸的情绪,让我觉得这一整天都能快活起来。同时我也暗暗下定决心,如果班主任在唐琳迟到的问题上法外施恩,这将是我难得的可以理直气壮正面挑战班主任执法公正性的一次机会,而这一次,我赌唐琳会在一分钟内哭得梨花带雨。
    然而鬼使神差地,在越过唐琳飞驰数十米之后,我又调转车头回到了唐琳的身边。
    在往回走的十几秒中,我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疑问。六年后在看世界杯的时候一位著名的足球解说员在意大利队进球后大喊着“这一刻XXX灵魂附体”,很多观众事后批评他口不择言,但听到这句话的我深以为然,因为我相信那天我就是被“灵魂附体”了。
    更为疑惑的是唐琳,她一脸警惕地看着我骑着自行车离她越来越近,表情惊讶又带着一丝恐惧。后来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表示当时以为我要骑着自行车去撞她,因此那个时刻是她对我的恶感达到最高峰值的时候。
    我当然没有撞上唐琳,在离她二十公分左右的位置时轻松刹住了我的破自行车,即使这样,这种明显的不友好行为也丝毫没有让唐琳放心,她盯着我说:“你要干嘛?”
    我说上车,我载你一程。
    唐琳犹豫了一会,最终坐在了我自行车的后座上。
    我并不是第一次骑车载女孩子同行,所以其他的男同学在这个年龄载个女孩子就心跳加速神情慌张的样子在厚脸皮的我这里根本不会存在。但是这次载着唐琳的时候却让我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当唐琳伸手扯着我的衬衫衣角的时候,我死命地踩着自行车脚蹬,于是加速飞驰起来。

    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每次我路过当年骑行过的那条街道时,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这一天的场景。当时的马路远没有今天的六车道这样宽阔平坦,路边还伴有一条很长的城市内河。这条河因为遭受污染所以常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这气息又滋养着河两岸茂密的皂角树。风一吹过,摇摇摆摆的皂角树叶像天然的空调扇一样把河水的臭气扩散到整条街道——这样的环境使它成为了当时本市最不受欢迎的一条道路。每当到了夏季的时候,由于高温的原因,河道散发出的臭气更加使人目眩,路过的行人常常掩面而行步履匆匆。但是在今天我的记忆里,这些印象都变得很淡漠,我只记得那天有风,有微微地皂角花的香气,这如梦幻一样的炎炎烈日下,让我那颗常年狂躁的心终于平复了下来。
    等我载着唐琳到达学校并赶到班级门口的时候,上课的铃声大作,这时候门口正站着在查勤的班主任。若在平日,即便是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班主任也难免对我冷嘲热讽一番,但是看到一样气喘吁吁一起赶到的唐琳,班主任愣了一下,然后便摆摆手示意我俩进去。
    此时的我已经没有了任何调皮捣蛋的兴致,因为我明显体会到自己的内心此时正有一种无法言明的温暖感觉在滋养着全身,那种感觉类似于炎夏中浸泡在无人的泳池,类似于冬天周末赖床的早晨。我不能更加准确地说出这种感觉的原因,但我却知道这一切都与今天的唐琳有关。
    这一天的课堂上我收到了唐琳第一次传我的纸条,纸条上写着:谢谢你。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如果你的速度能慢一点就好了。
    老实说,这是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张女孩子传的纸条,从前与曹鸣他们上课传的纸条,有时候是恶作剧的漫画,有时候是相约逃课或者是约架的信息,在那个手机并未普及的时代,传纸条是课堂上最廉价且最有效的传递信息方式。为了纪念这第一次收到的女孩子的纸条,我把它夹进了那节课的课本中。
    初中四年级数学,上册,第104页,二次函数与一元二次方程。
    ?
    如果说我们这一年的初中应届生与往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体育成绩第一次被计入了中考成绩。这时候所谓的“素质教育”开始兴起,最明显的改革举措便是这一项了。这让平时早读前一片寂静的操场每天清晨开始悸动起来,天天都有三五成群的学生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地奔跑,以至于后来跑道上甚至开始出现拥堵的现象。
    在这些晨跑的人群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我曾经的小学同桌,他是一名典型的“学霸”,自小学时代开始,他就坚持不上体育课,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以至于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躬身在他身边苦劝他可以出去玩耍一番放松心情,但他从来不为所动。但是在“素质教育”的感召之下,他也开始进行晨跑。我之所以对他印象至今都十分深刻,是因为他跑步的身姿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画面了——他经常一手拿着课本,一手捂着腰部,跑动起来的时候呼哈呼哈地喘着粗气,因为艰难地保持平衡而把身体扭动成十分怪异的姿势,在旁观者看来,仿佛下一秒他就会栽倒在操场坚实的塑胶跑道上再也爬不起来。
    在晨跑中让我十分留意的除了这位学霸同学之外,就是唐琳。
    因为晨跑成为了整个学校的“全民运动”,所以同学们在跑道上相遇,打招呼,聊天,散步,逐渐成为了常态。有时候我与曹鸣吴越他们一起跑步的时候,便会偷偷地在操场上来回搜索唐琳的身影,如果见到她跑在了我前面,我就会从她身边冲刺过去,运气好,她可能会向我寒暄一下,或者称赞我一两句跑得快啊跑得稳,如果她跑在了我的身后,我就会佯装系鞋带,这时候她会在超越我时不轻不重地在我后背上拍一下,算作打招呼。

    虽然内心极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知道自己被唐琳深深地吸引住了。自从那个夏日的午后非常态的相遇之后,我的生活开始被唐琳的身影所填满。
    那段日子的每天清晨,我总是全校第一个到达的学生。这时候我就会把自己的座椅搬到教室的走廊上,拿起一本英语或者语文课本大声地朗读。天刚蒙蒙亮,整个学校通常一片寂寥,于是我朗读的声音响彻着整个教学楼,这让我有一种目空一切的错觉——虽然这在今天看来这着实是非常可笑的行为。我这样做,虽然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对即将在明年到来的中考怀有深深的深深地恐惧,想借此慰藉自己曾荒废大把时光的过往,另外还有一大部分原因是满足我那不可告人的小小的私心。我一边读书,也一边有意无意地从教学楼上向校门口的方向窥探,假如在这时候看到了唐琳的身影,我便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迅速下楼,奔驰,以期用一次“买早点”的理由制造与她的“偶遇”。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跑到前方的十字路口等待3路公交车,当车子驶过的时候,就会“偶然”看到车上的唐琳向我挥手打招呼。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盯着前排唐琳的背影看,如果恰巧看到她回头看我,我就以每天清晨练习了无数遍的最阳光的笑容回应她。
    当我越来越确定自己对唐琳的感觉变得特殊的时候,我也越来越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慌。我知道这是中学的最后一年了,就算自己从当前的每一秒开始都用在学习上,考上一中这样的重点高中的希望都会十分渺茫。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去一所配得上自己那平凡成绩的高中,还是像杨翔那样竭尽所能地爆发一次,我选择了后者。
    从此以后,不管曹鸣约我逃课还是去游戏厅还是踢足球,我都以各种借口搪塞过去。至于去打群架,那更是敬谢不敏。曹鸣私下与何亮说,我也中了杨翔的毒。
    回想起这段时期,这应该是我这一生中对课本上的知识最为痴迷的日子。很多当时的数学或者物理题目在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都记忆犹新,而这些题目无一例外都是当时的难点问题,这些难点问题都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以便向他人请教,而帮助我解决这些难题的,就是唐琳。在这段日子里,我的成绩开始有了较大的起色,虽然理科类的科目依然并不十分尽如人意,但文科类特别是语文课的成绩发生了奇迹的转变。在上个世纪末,月考成绩是必定要在课堂上公布的,这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件粗暴的事情,但这却是当时衡量一名学生价值的最直观标准。在此之前,我像今天的很多学生包括其家长一样憎恨这一制度,唯一的一次例外是有一天语文老师宣布月考成绩名次,这一次的第一名是我。
    我们的人生之中可能会偶尔出现这样的奇迹,一个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时刻忽然莫名变身成为了英雄,虽然昙花一现,却可以成为一生里经常拿出来炫耀的谈资。当时的我就已经觉得,这也许会是我这一生中最为光鲜的时刻。
    这是我自小学时代之后再也没有得到过的成绩,也是那之后我再没有得到过的名次,以至于当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我相信我的表情和同学们应该是一模一样的。再三确认之后,我走上讲台领取了自己的试卷,等我再看到唐琳的时候,她一脸的钦佩的表情。
    得益于这次惊人的壮举,我也逐渐开始混迹于那些成绩优秀的同学之间,甚至在每次考试结束后,也装模作样地与其他同学对答案。
    我小心翼翼地以求教问题和对答案之类的这些活动与唐琳接触,同时也难掩自己对她的小心思——唐琳抱着全班厚厚的英语作业去办公室的时候我总是过去帮忙,唐琳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总是站在她的身后,唐琳如果是放学时候倒数第二个离开教室的,那么最后一个人一定是我。
    唐琳的内心是怎么想的,我并不知道,有时候我也抗拒自己的思绪往这个方向飘荡。因为之前与唐琳作对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十分烦恼唐琳还会留有当时的那些观感。这让我经常患得患失。但是终于这些烦恼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早晨一扫而空。
    那是一个周一的早晨,从前一天傍晚开始,雨便开始不停地下,有时候倾泻下来的雨水,就像有千万的人坐在云头拿着水桶往下倒一样。但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止我,阻挡我第一个到达学校。这一天我没有拖出自己的座椅在走廊上读书,因为雨声会淹没我高亢的声音。我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往校门的方向看,但是一片茫茫。
    我觉得这样也许会错过与唐琳的“偶遇”,于是我决定到教学楼的大厅去等待。
    教学楼的大厅空无一人,显然这一天的大雨拖慢了大部分人的脚步。就在我四处张望,搜寻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唐琳从大厅立柱的后面闪了出来。她笑着对我说:要去买早点啊?
    唐琳手里拿着一把长伞,雨水顺着伞沿滴滴答答地流淌在大厅的大理石地砖上。显然这把雨伞并没有完美地保护她不受这场大雨的侵袭,所以她的头发有几缕贴在了脸颊上。一些越过楼沿的雨水夹杂着风,缓缓地吹进这个空荡荡的大厅里。唐琳笑吟吟地看着我,就这么淡淡地戳破了我小小的谎言。
    原来你在这里。我轻轻的说。
    七月,多雨的季节。
    顶一下。。。
    终于有回复的了~
    (补第七章第一段,被吞楼)
    曹鸣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其实最能证明曹鸣很聪明的事例,就是我们逃课。很多同学都觉得逃课是件高风险的事情,因为不可控的因素很多,很容易被老师抓到现行。老师也知道学生中会有人逃课,所以也制定多种因应措施,比如临时换课,或者去操场,校门蹲守,或者是临时巡查——巡查最令人印象深刻,经常一双阴沉的眼睛在后窗炯炯放光。逃课被抓者事后一般会被立为典型,以此杀鸡儆猴,这时候讲台边上,后门门口,走廊上会被做成临时的动物园,倒霉的学生就站在那供其他的同学参观,受尽嘲讽和同情的言语折磨。更有甚者次数多了还会被老师请家长,于是逃课偶尔产生的副作用就是除了学习受影响之外也许还会受到皮肉之苦。所以综合来看,逃课其实是一种与老师斗智不斗勇的行为,但是斗智双方的实力极不对称,因而结果往往十分残酷。
    我们班大多数人逃课都是结伙逃课,一来是人多娱乐项目就会多,二来寄希望于东窗事发后法不责众,三来人多壮胆,偶尔逃课的怂人一般都如此。我们这伙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逃课也都在一起,主要是因为具体的策划人是曹鸣。除了吴越绝不逃主课之外,对于曹鸣,杨翔,我和何亮来说,逃课已是家常便饭。因为对我们而言几乎什么课都可以逃(除班主任课外),所以这个时候就非常需要曹鸣总结的逃课技巧。
    曹鸣带我们逃课绝不纯靠运气。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我们要逃掉一节美术课,首先他会去办公室观察老师的出勤情况,如果发现一节课之后就是美术课但是这时候在办公室还找寻不到美术老师,那美术课被侵占的可能性就会很高,这就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如果美术老师在,也不能大意,还要再观察其他老师的情况,重点观察的就是语数外三位老师。一般一名主课老师都要教两个班级,所以首先要背熟两个班的课表,如果课表上显示主课老师在两个班的课程都属于接近美术课的时候才上,那他们侵占美术课的可能性也会提高。但是一周只有两节美术课或者音乐课,所以如果之前被侵占过一节,那后面的一节被侵占的几率便会大大降低。主课老师的课可以逃但是不能多逃,因为他们对班内情况很了解,逃得多了会激怒他们,所以一般一周逃个两三节为宜。最重要的是观察班主任,班主任在这一阶段内如果有课在邻班上,就会有中途过来巡查的危险。除此之外,学校里的教职工活动,老师开会时间等等情况都需要掌握,所有的因素都考虑过之后,才能选择出正确的逃课时机。
    得益于曹鸣的“聪明才智”,我们逃课次数虽然很多,但是实际上被班主任抓住的时候很少。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每年的暑假都会回到乡下的爷爷家度过。北方乡村炽热干燥的夏风很快就能吹黑我花了一整年在城市里捂白的皮囊,让我奔走在茂密的树林里擎着粘杆粘知了、扬着破扫帚拍蜻蜓的身姿与村里的孩子们一模一样。
    我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日子,已经像一个遥远的光影一样与现实脱节了。在乡村里的每一天都单纯快乐无拘无束,只有在看到爷爷站在田埂边焦急大喊着我的名字叫我回去吃饭的时候才能戛然而止。除了在村里闲逛招猫逗狗,我在那几年的暑假生活中也断断续续交了几个同村的好友,细论起来往往都是同宗和远亲。他们朴实且直率,对我这个“出口转内销”的“城里人”表现出极大地尊重和盲目的崇拜,几乎对我所有的“冒险”计划都会言听计从,也因此我常带着“三叔”“舅爷”“外甥”们干着一些他们回去免不了要挨皮带的坏事情。很多今天看来有些出格的事,比如锯断村中老树的枝丫做弹弓对战,比如搭人梯爬到别人家里偷葡萄,再比如偷赶着黄牛拉板车比赛之类,都是每年暑假的必修课。
    因为每年我都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在田野中疯跑,这种类似特训一样的田园生活带给了我一副强健的体魄,等到初中时代认识曹鸣他们的时候,我在这个小团伙之中至少体质已经算是比较强健了。
    从初中二年级开始,暑假我有了更为“重要”的活动,我忙着与曹鸣杨翔他们混迹于游戏厅台球厅足球场,因此也就不再回到乡下去。后来爷爷的身体日渐衰老,不能独自在农村生活,我的父亲将他接到城里,从此就很少再有回乡久待的理由。
    我的那些村里的好友后来也曾经给我写过一些信件,诉说对我的想念和他们的一些近况,几次来回,最终也就没了声息。大家终于还是都有了自己的生活要过。
    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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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9:09:02  更:2022-03-03 17: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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