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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吾乡吾土之①:百岁外祖母的一生

作者:李二狗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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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序言
    爱故乡、爱亲人、爱朋友,是人之常情。我国是原生民为主的国家,我们现在足下的土地,是祖先们“生长于斯、歌哭于斯、战斗于斯、繁衍于斯”的土地。这里的人们对亲人朋友眷念友爱,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年岁渐长,屈指算来离开家乡已数十多年了。对于现代交通而言,家山千里远算不得什么,毕竟坐高铁只需四五个小时便可以到家。但是故乡的一些亲人和朋友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亲人记忆中的外祖母人生片段,是家族史的一部分。外人听来也许是琐琐碎碎的事,对亲人来说,却满是温情。如果不将其记录下来,随着人事的代谢,这些往事可能都将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之中。而且,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一些兄弟和表兄弟多已移居其他省市,他们的后辈将成为城里人,对祖辈生活过的故乡也会越来越生疏。因此,翻阅有关乡土史籍,回忆往事,撰成此文,一则纪念外祖母,二则使子孙后代对故乡和祖辈的生活有所了解。
    二、值得怀念的亲人
    外祖母去世时102岁,如果活着的话,今年应该111岁了。今年的5月22日,是外祖母去世9周年的忌日。
    外祖母于深夜熟睡中故去,是古语中说的“寿终于正寝”,没有痛苦。她寿越期颐,生前见到了孙子、重孙子、曾孙子,所有后代能站满一个大院子,子孙辈分布于北京、广东、山东、河南等地。按家乡的习惯应叫“喜丧”——于我看来,这是一个特别扎心的词,完全体会不到亲人的悲痛。想来这个造词者,应该是一个既不明礼仪、也陋于知人心的人。
    丧礼在县城东面小郭庄的老宅子里举行,按照惯例,请了吹哀乐的“响戏”,其实就是三五个人,吹锁呐和笙,这是几乎是最古老的、土生土长的乐器。亲人要披麻戴孝(孝衣为黑白两色),前来拜祭的人,根据亲近的程度作不同拜祭动作,这是在礼仪上表现出来的“差序格局”,比如女婿要三拜九叩(一揖一跪三叩首,连续做三次)的大礼,这也是延续了二三千年的礼数。儒家强调以礼治国,有《周礼》、《仪礼》和《礼记》等礼学经典,王朝时代朝廷(现在叫中央政府)设有礼部,乡村绅士和读书人是民间礼学顾问和主持人。进入现代社会,对这些老礼儿,老年人知道的比较多,年轻人不太感兴趣,不知道这些礼仪还能再沿续多少年。
    按礼仪,封棺之前,子女和孙辈可以再看一次逝者。外祖母静静地躺在棺木中,瘦小,像一个婴儿。这死别的场景,深印脑海,一辈子也不能忘记。人生于尘土,归于尘土,是自然法则。但是,因为人有感情,所以会有痛苦。也许只有圣人和特别通达的人才能够忘情,看淡生死吧,“纵浪大化中,不喜也不惧”。一般人做不到这样,常常过或不及。圣人设礼的目的,可能就是尽人事而节人情,让人有机会发泄情绪,别形成长久的心理创伤。
    外祖母,是书面的称呼。豫东老家人称呼外祖母为“姥姥”或“姥娘”。家乡把移栽树木的时候所带的土,就叫“姥娘土”,能够很形象地说明外家的影响。是她老人家,把远祖传下的血脉,传递给我们,我继承了她四分之一的基因。是她老人家,用慈爱和关心,给我的童年带来安全、幸福和快乐。有人说,人要死两次,一次是生理上死去,一次是在亲人的记忆中消失。她的音容笑貌今天仍然活在我的记忆里,当我也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将和我一起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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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故乡安可忘
    (一)
    家乡的县叫虞城县,好多朋友对这个“虞”字很陌生。给人介绍的时候,一般会说,就是那个“虎字头”下面加一个“口天吴”的“虞”;对有点文化的,可以说:“虞”呀,不是“大禹治水”的“禹”,而是虞姬虞美人的“虞”。
    当年,楚汉逐鹿天下,西楚霸王项羽在垓下(在今安徽灵璧)与刘邦相争失利。《史记》记载:“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后世据此演义成戏曲《霸王别姬》。

    据后人考证,虞姬当姓虞,辞海也有此说。虞美人的故乡是哪儿呢?我推测,是虞县(即现在的虞城县)。理由呢:一是虞城是虞姓祖先所居之地,秦汉之际,去古未远,虞姓人在虞城聚居最多,二是虞城离项羽定都的彭城(今天江苏徐州)100多公里的样子(比北京大兴区ZF到延庆区ZF的距离还要近),离项羽的老家宿迁也不远。考虑到项羽最重血缘和地缘的脾性,其宠姬是地域相近的虞城美人,也很合理了。项羽有虞姬,刘邦有戚姬。虞产自虞城,戚产在定陶,两者之间只隔了一个曹县,不过百里之遥。看来在楚汉时代,虞城及周边区域是盛产超级美女的。

    虞姬对项羽的和歌是:“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然后趁项羽不备,抽出宝剑自刎了。虞姬自刎,有点像神话里把骨肉还给父母的哪吒,反衬出项大王的“小气”来——项羽无非是担心虞姬落入敌手,被好色的刘邦污辱,丢了国家又丢了女人,岂不让项大王太没有面子了吗?在帝王的面子和尊严面前,女人的生命又价值几何呢?

    我很欣赏虞姬这种情不相负、恩不相欠的爽利劲,将来有空闲了,在虞城老城附近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建一座虞女祠或虞妃庙,“南有木兰,北有虞女”,为闺阁传佳话,使古城增光辉,岂不快哉!!
    (二)
    虞城是很古老的有虞氏故地。《历史朝代歌》头两句是“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是说夏之前还有一个叫虞的朝代。约4100年前,夏禹封舜子商均于此,号为“有虞”,后称虞国。商均墓位于虞城县利民镇西南三里许的商墓村后。1942年春,日军大肆挖掘商均古墓,盗去夏代前期的红陶、黑陶、鱼纹陶等生活器皿不计其数,使商均墓遭到毁灭性破坏。夏朝初建,各地经历了长时间的洪水灾难,物质生产条件差,所以夏代尚俭节用薄葬,想到商均墓找宝贝,真是找错了地方。

    商均墓是上古时期真正传承下来的帝王之墓,在中国极其少见。如果还能找到商均墓那些的随葬品,进行考古研究,对于确定夏朝建立的年代和夏文化特征,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商汤灭夏后,建都在虞城县南部的南亳,当然商的都邑很多,这只是其中较早的一个。秦设虞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虞城县。千年都行秦政制,清代也设有虞城县,县治在今利民镇。
    (三)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谷熟和虞城合并,仍称为虞城县,其县治搬迁至原谷熟重镇——马牧集,马牧集即改称为城关镇。有一首小词云:“俺也曾虞高读书,少年携笔从戎,自号青山多妩媚,哪怕人言疏狂。惯常乘风破浪,妙手善著文章,以身许国多奔忙,南海北海名扬。”词中的虞高,即是虞城县第一中学,在虞城县城关镇的南部。我家在城关镇外南偏东的大张庄,外祖母家在城关镇正东的郭庄。到虞高上学,甚至不用骑自行车,溜达着小半天就到了。

    曹操的《却东西门行》最后几句说:“奈何此征夫,安得驱四方。戎马不解鞍,铠甲不离傍。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神龙藏深泉,猛兽步高冈。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据说,山狐知道自己要辞世的时候,就一定要回到他出生的地方。从军以来,走过很多地方,还是觉得故乡月明、故乡人亲。作为一个老兵,也希望树高千尺、叶落归根。也许再过一些年,就可以修葺一下乡里的老屋,回故乡养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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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故乡的大槐树
    (一)
    豫东大地,由于元朝末叶的大乱和河政废弛,原住民十不存二三,土地荒芜严重。从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至永乐十五年(1417年),明朝政府先后多次从山西平阳、潞州、泽州、汾州等地迁出移民,中经山西洪洞县广济寺(寺左有大槐树一棵)办理手续、领取“凭照川资”后向全国广大地区移民。大张庄的张家和郭庄的郭家,都是明洪武初年山西迁入到河南的移民后代。

    问我祖先在何处,
    山西洪洞大槐树。
    祖先故里叫什么?
    大槐树下老鹳窝。
    这首移民的歌谣,是仓促间别乡离井祖先们的集体记忆,生别之情、离国之思,有多少想说的话,都沉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把这家乡的地名,以及大槐树和老鹳窝的景物之殊,一代一代传了下来。

    乡里老辈说过,洪洞移民后代有一个奇怪的、特有的生理特征,就是左右两个小脚趾甲都有一道竖纹,看起来像一个裂成两瓣的趾甲。我家几个兄弟就是这样。根据现代基因学理论,生物的构造和形态都是由基因决定的,比如汉人中有铲形门齿的比率近90%,而白色人种不会超过5%,这是人种之间的基因差异。同理,重瓣趾甲,当然也是由基因决定的,这是应是某一血缘集团或地缘集团特有的基因性状——在安土重迁的古代社会,血缘与地缘往往是相通的。“谁是古槐迁来人,脱履小趾验甲形”,这是一个有趣的人类生理学现象,只是没有多大的科研价值。
    (二)
    故老相传,洪武年间,山西洪洞有张姓亲兄弟三个,分别名为金、银、铜。他们从山西洪洞集结出发,移民到现虞城县城关镇附近,这就是我们张家到虞城的始祖。在1954年虞城县治迁到现在的城关镇之前,这地儿叫“马牧”,而洪洞县境之内也有同名的集镇。这“马牧”之名,也许正寄托着移民们的故乡之思呢。正如来自英国约克郡(YORK)的清教徒,把北美的迁入地命名为“纽约”(NEWYORK),中国的南极考察站叫作“长城”,古今中外,情理一也。将来有空,去查查虞城和洪洞的地名志,有可能发现相关的证据。

    张姓一族几百年(约650年)来繁衍生息,传到今天已近三十代(平均下来每代二十多年),人口好几万。县城东南五里的林庄,据说就是张家老林所在地。七十年代后期,笔者初识文字,曾在大张庄村东一个高高的水井台阶上,发现一个用作垫石的青色石碑,至少有40厘米厚,上刻着“张氏始袓讳某(名子忘记了)之墓”,旁边的落款也没有记清楚。这可能是破四旧小将们的杰作,穷乡僻壤旧物本来就少,那些小将们把老林的墓碑扒出来,批斗一番,打上几砖头,就算完成了破四旧的任务。
    (三)
    郭庄的郭家,据说来自虞城郭老家郭臣一脉。

    郭老家村保存的《商丘郭氏家乘》记载,其始祖郭诚,于明洪武二年,从山西省洪洞县东迁至河南杞县,居陈留村。明永乐初,郭诚因武功不凡,被周王府聘为护卫官。后因郭诚在做护卫官时立了军功,被封到归德府,驻守沙岗道(今虞城县沙集乡境内)。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郭诚携家人到现今的郭老家村落户。郭诚第六代嫡孙郭臣,于明正德年间被周王府招为郡马,郭氏家族从而成为皇亲,食皇家俸禄。

    明王朝的藩王制度,实在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朱元璋要么是没有熟读柳子厚的《封建论》(太祖有诗曰:“劝君熟读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要么是即使读了,也私心作怪,铁定认为外人都心怀叵测,自己的子孙才可亲可信,所以,明朝初期把藩王乱政的苦头都吃一遍,儿子(燕王朱棣)与孙子(建文帝朱允炆)打起来,儿子夺了孙子的皇位,然后又削藩王之权,最后把藩王子孙当成了圈养的“高级动物”,除了有利于传播朱家的DNA之外,于国家和国民都是负担。当然,能有皇家俸禄吃,是捧上了真正的“金饭碗”。郭臣所在的村,也被后人称之为宗禄村,对郭家人来说不无夸耀之意,对于胼手胝足而不免于饥寒的农夫来说,更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唐人刘禹锡有诗云:“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非是燕子偏爱百姓家,而是王谢子孙已沦落成庶人。郭臣因为娶了藩王之女而得富贵,与南朝王谢高门士族不可同日而语。但相同的是,他们的子孙没有办法把恩泽永远保持下去。到了外祖母嫁入郭家的时候,外祖父家已经完全是乡村农民了。

    我问过母亲,在解放前她的郭姓家族近亲宗族里,有没有大富大贵的人?她想了想,说没有。只有一个支派的爷爷靠做皮匠发了家,搬到附近的镇子上去住,住好气派的大院子。美中不足的是,前面娶的四房媳妇都没有生育,直到后来又娶了第五房媳妇,长得最漂亮,生一个特帅气的儿子,名动一时。解放后,这位高大帅气的公子哥儿,入赘到别的什么村子,当了上门女婿,小时候我也没见过,不知道帅气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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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吃饱饭的农家梦
    (一)
    虞城属豫东地区,地处黄河中下游。历史上的黄河流经虞城县境,黄水泛滥给家乡人民带来一次又一次的灾难。

    《虞城县志》载:自南宋建炎三年(1128)黄河开始流经虞城县境,至清咸丰五年(1855)改道北流,长达727年之久。黄河下游曾决口29次,其中虞城县境决口达15次之多。水灾、旱灾、蝗灾、匪灾,使得这儿的人民更缺少财富和文化的积累。毕竟一场大水,就把房子(最大的不动产)、牲畜、农具等都冲走了,甚至生命的安全也难得到保证。黄河从开封改向东北方向流动、从渤海附近入海后,虞城的北部受到的黄河水害有所减轻,但也没有断绝。

    (二)
    在外祖母出生的那个年代,家乡水利基础设施缺少,排水不畅,土壤的盐碱化严重,一场大雨下后,太阳一晒,盐碱地白花花的一片,土地上结了一层硬壳,不仅庄稼难以成活,甚至生命力强的杂草也很难生存。这种盐碱化土地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得到彻底治理。黄河淤积的土壤沙石多,保水性差,降低了土地肥力。虽可勉强耕种,但农作物收成很低。那时主要的农作物是秫秫(高梁米),小米、大豆、小麦等,产量都不高,每亩顶天打百十来斤。

    当时,南美洲高产作物红薯已经引种,但由于土质原因产量也不高。玉米要等到解放初期才引种。当时农民家庭吃不饱饭是常事。解决吃饱饭的问题,还要等到七十年代中后期,化肥的普遍使用大大提高了单位土地的粮食产量。现在小麦亩产七八百斤、玉米一千二三百斤是很平常的。可以说中国化工产业的发展,才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农民的吃饱饭问题。
    (三)
    外祖母家有三五亩薄田,平常靠做一点小生意糊口,比如包粽子卖赚点小钱。按照当时乡村的传统,外祖母当媳妇的时候,一般要低眉顺眼,在婆婆的领导下过日子。要再过二三十年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才能在家庭事务和财政开支上有说话的权力。听父亲大人讲,外祖母的婆婆和我的祖母的婆婆(即是我的曾祖母)相识,关系还不错,两家的日子同样过得很艰难。大约1920年至1937年间,曾袓父被拉壮丁,只剩下曾袓母带着4个孩子,一是种几亩薄田,二是靠人工推石磨、加工粮食维持生存,把加工的细面卖掉,留下麸子充饥,粗粝难咽。听父亲大人讲,我的曾袓母性格坚韧、刚强。一次,一支打仗的国民党部队路过村里,几个士兵偷吃了她养的几只鸭子,她找到那些士兵和长官据理力争,最终获得了赔偿。对一个没有文化的乡村农妇来说,这需要相当的勇气和见识。

    (四)
    平常的年份已经这样困苦,遇到灾荒年,会更加难过。抗日战争期间,1938年黄河花园口的大决堤,造成从郑州至豫东地区很大面积的黄泛区。马牧(现虞城县县治)处在黄泛区的边缘,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1941至1943年的灾荒,是河南近百年历史上最惨烈的一次,电影《1942》反映的正是这次巨灾。外祖母家一家三四口是如何度过的这次饥荒的,现已无法得知。
    可以想象,作为农民,如果没有了口粮,其活路不外是亲友接济,瓜菜代或外出逃荒,反正是在生存线、生死线上挣扎。据老舅回忆,夏天一般吃两顿饭,早上,是榆钱或榆叶拌面做成的馍(指馒头或窝头),喝点稀粥。中午,吃榆叶下杂面条。现在做面条都是用小麦面,蛋白质含量高,粘性大,很容易做成面条。高粮面、豆面叫作杂面,粘性小,擀不成面条。外祖母就想办法,在杂面里加上榆树皮磨成的面,增加它的粘性。晚上就不做饭了。

    外祖母虽然自己日子过得清苦,但是心地善良,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若有人上门乞讨,自己有一个窝头吃,她也一定要掰一半给人家,再给打上一碗热粥。对家在外地的乞讨者,她主动给他们找住的地方,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七:别样的热干面及其他
    (一)
    小时候,有一段时间,肚子不是很好,会经常突然发作痛疼,却找不到原因。有一次,大概是六七岁的样子,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在邻村的打麦场上看露天电影,放的电影名字叫《小兵张嘎》、《地道战》之类的,记不太清了。刚开始放映不久,肚子就痛将起来。小伙伴们也慌了,就通过放电影机旁边的大喇叭,把也来看电影的老爸喊了来。老爸背着我回村里找赤脚医生,走了约有五六里路,一路急走颠簸,引得我放了几个臭气,肚子也不痛了。

    那段时间,到外祖母家,她经常给我做一种加大蒜的热干面,具体做法是:用上好的小麦面活面,用擀面杖擀得薄薄的,然后切面、下面、捞面一气呵成;把面条捞到大碗里不要加汤水,伴上捣好的大蒜,点上一些芝麻油,再盖上一个大碗,闷上五六分钟,打开以后,就有扑鼻的香气。那个时候,男性或女性劳动者,都叫作劳力,每天靠劳动在生产队挣工分,年底凭工分分粮食。小麦面在我们老家的另一种称呼,叫“好面”,是稀缺资源,一般过年过节才能吃上一些。这是我记忆最深的家乡美食。
    有一次,吃了面,又觉得肚子隐隐痛起来,一会上厕所竟然拉出一条二尺多长的红色的虫子来。这次以后,肚子痛的病就好了。但也有一个后遗症,肠胃对没有吃过的东西或有害物质特别敏感。即使在BJ这样的大都市,一般不敢在大排档或小店里吃东西。无论是多高级的饭店,只要这家店用了地沟油,一定会引起腹泻。一个从事市场监管工作的老弟,对此啧啧称奇,戏称我是地沟油生物检测仪。
    (二)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豫东的农村实施了生产承包责任制。我们兄弟三个还都是小学生,除非是节假日,在农活上一般帮不上忙。父亲还在大队村委会兼职,有时外出做一点生意,有一些重要的活计就落在母亲身上。那时,外祖母七十岁左右,身体仍然很好,腰背挺拔,走路如风,干起农活来,老妈都自愧不如。

    那年深秋季节,傍晚要吃晚饭了。外祖母到家里给妈妈说,你家东地大田里的红薯我给刨了出来,你去拉回来吧。那天,父亲不在家,不去拉吧又怕被人偷了。那个年代,没有拖拉机,没有电动车,最主要生产动力源,一是人力,一是畜力。把红薯从地里刨出来,是一个累人的活。用两轮的木制架子车,把上千斤的红薯从没有硬化道路、坎坷不平的大田里拉出来,更是一个力气活。安全的做法是,在架子车前面套上一头牛,前面一个人牵着,后面的人拉着架着车、把着方向,这样的话才不会把人累坏了。

    母亲那天晚上没有套牛,就一个人硬挣着把红薯拉回了家,但是也落下腰痛的病根。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腰疼发作的次数越来越多。后来,四处求医,推拿按摩、吃药扎针,见效甚微。在腰痛上花的钱,可能要超过那些红薯好多倍了。这就是生活的辨证法:不是自己能干的活,不能强干;舍弃,有时候就是得到。

    还好,若干年后,我研究腰痛治疗问题多有所得,教给母亲用一套普拉提功法,每天醒来或睡前做一两遍,腰痛就没有再犯过。母亲继承了外祖母的长寿基因,身体越来越好,七秩无忧,八秩在望。
    八:小水罐和大水缸
    (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豫东一带流传有一首儿歌,词曰:“RIBEN鬼儿,喝凉水儿,打了罐子,赔了本儿”。由歌词可推知,这是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的儿歌。在抗日战争期间,彭雪枫将军领导的红色武装,在豫东的夏邑和永城开展抗日斗争和文化宣传活动,有这样的儿歌流传也是很正常的。

    而我感兴趣的,则是歌词中盛水的罐子。这种罐子,一般是红色或红褐色,泥质转轮制坯,无砂石,系由800至900度温度烧制而成(1200度以上才能烧制成瓷),一般本地都可生产。罐子高和直径都不到一尺,罐口两侧有两个罐鼻,可以拴上绳子放到水井里打水,也可以盛汤饭。缺点是硬度低,易破碎。

    听老舅讲,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有一次,外祖母煮了面条,用这种陶罐盛着,让我的母亲(那时只有十岁左右),给二十里外的太姥姥送去。下午,在回来的路上,这个小女孩一边拎着陶罐走,一边哼着歌,一不小心,陶罐掉到地上摔烂了,小女孩吓的边走边哭。回到家,外祖母安慰她说:“好在是姥姥吃到了面条,要是去时摔了,就可惜了。”看来,小陶罐对那时的外家来说,也算是一个值钱的物件了。
    (二)

    陶瓷是人类容器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至迟在190至79万年前,原始人由于偶然的机会学会了使用火。最初,是架火“烤食”,在大快朵颐的同时,促进了大脑的进化。约在1.8万年前,可能由一位聪明的女士发明了可以直接架在火上烧烤的陶器,极大地提升了火的利用能效。

    在一万多年前,世界各地都有制陶的技术和实践,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创造最多、技术最先进。从1万多年前到夏周商三代,我国考古发现的陶器品种最多、造型优美。到东汉末年,我国已经能生产出精瓷制品了。平常人们所说造纸、印刷术、指南针和火药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我觉得还要加上陶瓷和丝绸,而成为“六大发明”。这是古代的“高技术产品”,像“白色印钞机”一样,为那时中国的国际贸易创造了大量的顺差。

    18世纪20至50年代,法国就利用传教士在中国的景德镇秘密收集制瓷情报。但是最后却让德国捷足先登,18世纪初年,热衷于收集中国瓷器的奥古斯特王,支持一个叫伯特格尔的化学家,试制瓷器,终于在1709年1月15日,烧制出了白色透明的瓷器,伯氏因此被称作欧洲瓷器之父。后来,为了防止泄密,奥古斯特二世甚至把伯特格尔软禁了起来。遗憾的是,沉迷于“天朝上国”的大清王朝,还没有意识到制瓷高技术外泄带来的危害。
    (三)

    但是,煌煌巨制的陶瓷发展史和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精美陶瓷,与农业时代的乡村似乎关系不大,乡人们用得最多的,可能还是这种低成本的陶器。我想《左传》上“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中“壶”,就类似这种陶罐。二千多年后,七十年代末,小小年纪的我,给在田地干活的大人送饭,用的还是这种陶罐。大概到八十年代末,各种塑料制品钢制品充作生活用具,这种陶罐才退出日常生活,大概只能到现代民俗博物馆里寻其踪迹了。

    在童年年代,家用的陶瓷用品,印象比较深的还有蓝边粗瓷大碗。大人要求孩子们:吃饭时,嘴唇不得越过第一道(上面的)蓝边,端碗时手指不能越过第二道(下面的)蓝边。经过这样的训练,给客人端饭递汤时,手指就不会碰到米饭或热汤了。还有,就是腌制酱豆的坛子,过去,酱豆是喝粥的良配,不过现在是流行的“老干妈”了。

    再有,就是那个半人多高、直径四五尺的大水缸了。七十年代中期之前,吃水要用水桶从水井里打上来,用担子挑回家,倒进水缸里备用。后来,几乎村里家家都装上了手动的压水井,用直径四五厘米粗的塑料管,打入下地十几米或几十米,就可抽上水来,再后来手动换成了电动小马达,现在已经是自来水了。大水缸舍不得甩了,老爸在它的底部打一个洞,倒放着、埋离厨房不远处的地下,平常刷锅水洗碗水经简单过滤后,就流入了水缸。水缸旁边有一棵柿子树,枝繁叶茂,每年都能结几百斤的果子,推测起来,大水缸与有功焉。
    认真度过每一个睁开眼睛的日子~
    温暖的夏天来了
    今天是520,祝大家快乐啊
    上班快乐
    九:难得肉糜好滋味 油茶香里忆故人

    (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饮食之欲,求饱是基本层次,享受是高级层次。男女之欲,需要很高的条件,要什么两情相悦、相看不厌。饮食享受的情况,要简单得多。富人有富人的美食,穷人也有穷人的乐处。苏东坡说,晚食可以当肉。相声里说,明太祖吃厌了皇宫里的山珍海味,怀念起当年破庙里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其实只是乞儿讨来的残羹剩饭而已。

    记忆中的美好不是骗人的,而是当时真实的感受。只是时移势异,人的口味变化了。

    (二)
    (二)亭山在虞城县高求学的时候,正值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1980年春天,乡村全面推开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们的心气被二次土改的春风鼓荡着,一两年内就解决了吃饭的问题。我家一半以上的田地拿来种棉花,一年可挣半个万元户。据专家考证,那时的一万元,相当于现在的120万元(对此我深表怀疑,相当于二三十万元还差不多)。老爸折腾着要盖新瓦房,他有3个蓬蓬勃勃生长的儿子,压力巨大呀。

    最明显的感受是吃得好了。以前逢年过节,才能打打牙祭,上高中后几乎每次周末回到家里,都有肉可吃了。那时候,老妈出手大方,鸡蛋、皮蛋家中常备,卖羊肉的走到我家附近,就要加大叫卖的音量。因为他知道,这家女主人只要听到了,一定会出来割上两三斤。老妈做的羊肉面条,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遗憾的是我不会做。
    (三)在县高吃的是大锅饭,乏善可陈。记忆最深的是一种肉粥,喝起来腻滑可口、齿颊余香。这种粥家乡话叫作“肉糊涂”,与晋惠帝司马衷口中的“肉糜”比起来,可能要等而下之。因为里面肉沫不够多,而要多加些淀粉,以使粥更稠些。人多粥少,一般每个同学吃上一碗后,就打不到第二碗了。

    某天晚饭又有肉粥喝的时候,就有一种传言,说食堂里的某位男性大厨做了不可描述之事后,手上留有不可描述之物,然后就去熬肉粥了。女同学们听了,又羞又气,就不喝这粥。男同学们心大,知道这是谣言,照喝不误。现在想来,造作这谣言的人,一定是某位男同学吧,“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如果投身商战,恐怕早已脱颖而出了。
    (四)高中的夜自习大概上到9点多钟。一天晚上,我和大个子叶同学从自习室偷偷溜出来,到县城的北“圩头顶”——这是家乡的土语,大概指集市中最繁华的一个十字街口,相当于英语中的DOWNTOWN——吃点宵夜。天寒地凝,只有两三个摊位,其中一位摊主是位慈眉善目的老头,他卖的宵夜叫“油茶”,也是一种香甜的粥。

    陶渊明说“菽麦实所羡,孰敢慕甘肥”,千百年来“甘肥”对于人的舌尖最具有诱惑力,何况对于肚中缺少油水的学生。繁星在天,美食在前,边吃边聊,好不痛快。吃完油茶,施施而行,到高中东门口,忽然想起来:忘记给人家油茶钱了!

    当时,有些不解的是,这种粥,为何名之为“油茶”?

    离开家乡以后,喝过西藏的酥油茶,北京的茶汤(糜子面汤,再加上花生细沫和黑芝麻),还有四川辛辣有味的油茶。难道是因为先备好了原料,可以像茶一样用开水冲服,才名之为茶吗?

    也许这里面有一个不易觉察的、另类的饮茶传统。一种是清淡之茶,正好消食去火,也便于读书时静心沉思。而另有一种浓稠之茶,不怕茶叶沦为配角,正要百般好滋味来刺激和满足人的口腹之欲。

    (五)世情小说《金瓶梅》开局故事,就在贪财好利的老虔婆茶店里展开:

    这婆子(王婆)正开门,在茶局子里整理茶锅,张见西门庆踅过几遍,奔入茶局子水帘下,对着武大门首,不住把眼只望帘子里瞧。王婆只推不看见,只顾在茶局子内煽火,不出来问茶。西门庆叫道:“干娘,点两杯茶来我吃。”王婆应道:“大官人来了?连日少见,且请坐。”不多时,便浓浓点两盏稠茶,放在桌子上。

    这“浓浓的两盏稠茶”,使好色的西门庆欲心更炽,如果这时来两盏菊花绿茶败败火,也许是另一番结局了。
    增长知识喽
    吾乡吾土之⑩:关于祖辈的历史碎片(上)
    (一)

    父亲年近八十了,属小龙。我鼓动他拿起笔来,写家族史和他人生的经历。等了一年,也没有见他写出来。我问母亲怎么回事?母亲说,他倒是准备写来着,把纸笔都准备好了。也写了多半页,写着写着,想起了小时候经历的苦难,竟哭了一场,就没有再写下去。

    我所知道的这些关于祖辈生活的历史碎片,多是从长辈口中听来的,现在写出来——也许会让历史记忆多飞一会。
    (二)

    父亲生于农家。1927年前后,曾祖父在约三十岁的年纪被抽壮丁——到军队中服役去了。“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唐诗人杜甫描述的景象,一千多年后还不断在乡村上演。那时中国正处于军阀混战的岁月,曾祖父和家人都不识字,不知道参加了哪支部队、到哪儿去打仗,从此就音信皆无。那时候当兵,说是生离,其实是差不多是死别。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的大叔和二叔,分别在云南昆明和河南南阳当兵,前者提干成为一名基层军官,后者参加过七十年代末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无论是部队移防或转场或出差,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要到当地的烈士陵园去看一看,希望能发现他们的爷爷的名字。
    (三)

    曾祖母一人带着四个孩子,靠种几亩薄地和加工粮食艰难生活。用石磨给人家加工粮食,不收取加工费,而是把麸子(粮食的粗皮)留下,拌上野菜蒸熟了充饥。这种磨粮食的石磨,在今天乡村的小磨香油作坊里还可以看得到。解放以后,电力打面机普及了,石磨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上世纪七十年代,父亲就把祖传的石磨埋在院子里。几千年后,如果后人偶然挖出来,恐怕要作为文物来看待吧。

    曾祖母性格刚强,一次,一支打仗的国民党部队路过村里,几个士兵偷吃了她养的几只鸭子,她找到那些士兵和长官据理力争,最终获得了赔偿。对一个没有文化的乡村农妇来说,这需要相当的勇气和见识。
    (四)

    祖父上面有一个哥哥和姐姐,下面一个弟弟。哥哥(我称之为大爷爷)十几岁时,为了生存而投军,所谓“拉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如果不当兵呢,也是在乡村里半饥半饱地苦熬着。比如外祖父的年龄比大爷爷还要大一些,身体健壮,长相英俊,身高在175以上,兵荒马乱的时代,奋力苦干也很难让一家几口人过上好日子。邻村几个老橛(一种土法制造的火药枪,代指地方武装、土匪等),想让外袓父入伙。外祖母说,我们就是吃糠咽菜,也不能去干缺德事,就是饿死,也不偷不抢。新中国成立后,那些老橛都被审判处罚了。

    大爷爷参加了冯玉祥在山东的部队。那时还不到1937年,全面抗战还没有爆发。几年后她带着一个在山东临朐娶的媳妇回到家乡。他用从军积攒的钱,在家乡买了一辆骡马车——这要比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要好一些——在商丘火车站靠拉人拉货谋生。这是现代出租车和货拉拉的前辈吧。

    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半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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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2 15:10:36  更:2021-07-22 13: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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