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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短篇爱情故事合集《如果我们相遇》已完稿寻出版[第1页]

作者:天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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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姝一直给杂志写稿,现在好好整理一下多年的文字,形成一个完整的短篇爱情故事合集,天姝的作品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爱情故事,一部分是女犯故事。这个贴会集中短篇爱情故事,女犯故事会另开一贴,结识有缘人,寻求出版,不枉青春岁月。


    a 如果我们相遇
    文/天姝

    一、等候
    她来得不是时候,正是平岗最冷的季节,又是半夜3点的那趟车。她说,她想立刻见到他。电话里声音很吵,有广播的声音,还有婴儿的啼哭,陌生人仿佛为争座位吵架的声音。安平说,夜里平岗要降温,要穿棉袄,扎围巾。
    她握着手机仿佛在微笑,我什么都没带,——你不是告诉我你是我的一切吗?
    安平抬眼看了下时间,稍微放慢车速。半夜下了蒙蒙细雨,两旁一片片的梧桐树迎着雨丝和光迅速后退,深夜的公路很静。车窗上映着他的脸,听了她这样的问话,安平想起他和她的那些曾经的暧昧的语言,不由得轻轻笑了。
    安平想起很多年前的一次开学,他也去车站接苏慕枫。结果弄错了车次,天已墨黑了,他才气喘吁吁地找到她。空荡荡的候车室,苏慕枫穿着粉色的连衣裙,一个人很孤单地坐在那里。安平愧疚地走到她面前,她抬起的那双纯净如水一般的眼眸,安平总也不能忘怀,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再也没有像这样的一双眼睛让他那样的动心。
    平岗只是这列车行程中的一个中转站,这时候的候车室里,就安平一个人在等车。窗外寒风呜呜地低吼着,窗户咣的一声被吹开,打在墙上,一些石灰的碎屑迟钝地悉悉簌簌地落在地上。安平过去关上它,隔着玻璃,窗外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远处是一片影影绰绰的树林,有一只夜莺的影子在林间划过。
    一个老大爷拿着笤帚,隔段时间过来清扫一下。安平很客气地递烟、点头、微笑。老人于是又将空调打热了几度,回头说:夜里降温了,冷啊!然后缩在棉大衣里弓着背走向守夜的那个值班室。
    安平坐在剥落了油漆的椅子上,几乎抽掉了一盒的烟。冷风偶尔从门缝和窗户里溜进来,给干燥沉闷的空气带来一丝新鲜。
    他现在已经在政府机关里做了很长时间的部门领导,口袋里一定少不了的是钱包、香烟,钥匙。但是安平习惯于简单休闲的装束,还有许多孩子一样的想法。妻子脾气不好,可是很爱他,对着他有说不完的话,安平却常常觉得自己孤独,他对婚姻生活没有更多的热情和感觉,妻子总是抱怨,他有时候心烦,想分居,可是没有正当的理由,也没有动力,更需要妻子对他生活的照顾。
    准确的说,苏慕枫是他唯一的一次爱情。
    苏慕枫在学校里不属于那种很漂亮的女孩,但是温柔、善良,气质迷人,又活泼,参加各种文娱活动,会唱歌和跳舞,很多男孩都追求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内向固执的安平。
    她有一双桃花眼,常常撩拨着安平想吻她,要她。安平亲密的时候称呼她宝贝、亲亲,有时候是妖精、魔鬼,她只是笑眼望着他,好像安平是她的一个消遣,但是安平对她是认真的——安平是一个感情认真的人。
    第一次是在学校背面的那座矮山的山坳里。那天阳光灿烂,她很慌张、害怕,相比,安平一反常态的主动和坚决,他将自己的衣服垫在她的身下,摁住她,硬邦邦一下子就进去了,慕枫皱了眉,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沁出细密的汗珠,身下的安平的衣服上有几滴血。愉快之余,安平发现他们的第一次他过于粗鲁伤害了慕枫。
    安平注意到苏慕枫紧闭着双目,睫毛是潮湿的,后来眼角滑下了一滴泪,安平在瞬间心里震了一震,——慕枫当时的美是惊心动魄的。然后,苏慕枫起来背对着他穿了衣服,周围是翠绿茂密的树林,风微微地吹着,地上到处都开着粉白、淡蓝、鹅黄的野花。她背部的曲线非常美,安平忍不住又抱住她,扳过她的脸亲吻她,突然发现她哭了。安平怔了怔,将她拥抱在怀,轻声说,慕枫,我会对你好的。一只色彩艳丽的瓢虫在他们身边的草丛间爬出一半,停了停,又缓慢地爬了回去。
    他们在一起6年。这6年,是安平人生最美也是最伤痛的回忆。
    苏慕枫毕业后在外企办公室做秘书,越来越显得妩媚动人。安平听随父母的意见,到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他们不在一座城市,见面相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但是每一次见面都很温存,从来没有离别的迹象。如今,安平在很多个月华如练的夜晚,一个人在阳台上,迎着悄悄的夜风想起曾经的相思和期盼,便觉得很怅惘。
    有一次,天空下着小雪,——已经连下两天了,世界一片莹白,很纯洁。在缠绵之后,苏慕枫望着窗外的雪,点点的雪花轻盈地在半空飞舞,然后悄无声息地融合于大地。苏慕枫沉默了一阵,突然说,她要结婚了,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安平怔住了,他不懂为什么在这样时候告诉他这样的话,刚才,他还在她的身体里,感受温暖柔软的肉体给彼此的幸福——快感升至灵魂,而转瞬间,她竟将与另一个男人携手终身!在一起的时候,他从不会想到,他们会分手。
    灵魂变得彷徨无据。安平因为愤恨而手足无措,他狠狠地扇了苏慕枫两个巴掌。苏慕枫的嘴角渗出涔涔的血液,她捂住被打伤的脸,含着泪停顿了片刻,然后无声地穿上衣服,离开了安平。安平在那个凝冷的灰色的下午,光着脊梁对着窗户沉闷地坐着,任由痛苦在沉默中延续,窗外是一串苏慕枫离去时留下的寂寞的脚印,伸向未知的远方。
    安平突然很后悔,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那样放纵地爱她,毫无保留的柔情蜜意。苏慕枫索取了他所有的爱,然后甩手走开。他觉得空荡荡一无所有酒吧夜店曾一度是他流连的场所,那媚世烟行的女子,隐约迷离的面容,让安平对人生那个感到模糊,但是夜夜买醉,还是会醒,醒了就会想到苏慕枫,想她给他的微笑和幸福,想他们第一次时她的眼泪。
    她是安平眼中最好的女人,安平在她眼中却是个没有前途的人,相比那个年纪轻轻就有独立公司,拥有大笔财产的男人,安平当然是要被淘汰的。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冷酷无情。
    想起这些,安平的心就会柔柔的疼,有点恨苏慕枫——苏慕枫不懂他的爱。
    安平一直回避听到苏慕枫任何消息,但是那个叫苏慕枫的女人一直在安平的心底,他无法解脱他自己,她留给他痛苦,像破碎的镜子重新粘贴在一起,而镜中人,猛一看,已面目全非,那伤痕——永远存在。
    安平看着烟头的一屡青烟,候车室的电视正播放着《霸王别姬》,主角陈蝶衣,戏里戏外难分真假,于是假戏真做,浓装艳抹的伶人盛装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人生悲剧。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风雨。安平心情复杂。

    二、相遇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安平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上网,他沿用了以前的网名。当QQ初次被苏慕枫敲门,他的心就抽搐了一下,因为是——苏慕枫。网上很少有人用真名,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游移了一下,取消了这个号码。 他想起来,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改动自己的网名,为什么?
    再上QQ时,苏慕枫挤在“陌生人”的队伍里,安平看着她,窗帘随着风微微起伏,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苏慕枫是他们感情的叛徒,可是十年了,他还是无法对这个叛徒释怀,——或许已不再是爱。安平加她为好友。
    安平看到她给他的留言: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安平的内心长时间的震荡着,真的是她吗?在那个微风习习的夜晚,他将他看到的《鱼和水的故事》背给她听,昏暗的路灯照着他和她,地上有他们拉长的影子。她捧起他因为她的香气沉醉的脸,低声说,要是,我是鱼,你是水,多好?
    安平手指有些颤抖,眼睛潮湿,几乎要落泪。他带着几分猜测说,用真名上网会有危险,你不知道吗?她说,为了找到他,顾不了那么多。他想了想,敲下了一段话:
    如果你是鱼,而我是水,那该有多好!
    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的心里
    她停了很久,才说,校园的路灯下,让我感动的《鱼和水》。安平?
    安平的心突突的,他打了一个可爱的笑脸,算是默认。
    他和她相隔多年彼此陌生又熟悉。安平觉得与她交流还是比较舒服,苏慕枫能激起他对一些美好生活的感觉。
    苏慕枫已经离开原来的单位,在一家广告设计公司供职,每天都加班,晚上十点后一个人在夜幕下的沉寂的办公室与安平聊天。安平凭着当初的感觉,觉得她没有必要这样努力,她身体不好,不能吃苦,这大约也是她选择她丈夫的原因。
    安平问她,他呢?
    她沉默了一会,说,他在忙。安平便觉得有一阵酸溜溜的醋意,苏慕枫的口气似乎她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了——一个成功的男人,那么当初她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多年后不顾危险地来找他安平又是为什么?因为感情的空虚和寂寞?安平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苏慕枫如果打着感情的旗号一再伤害他,有点卑鄙。但是,安平已经今非昔比了。
    安平脱去身上的休闲西装,在屏幕上打了一个笑脸,你嫁了这样的老公,不要这样拼命吧,注意身体。慕枫隔了一会才回答: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安平不由得短促地笑了笑。她又打了一行字:如果我们是鱼和水多好!
    安平回复道: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你。是你不要我这个穷光蛋啊。苏慕枫便是沉默。然后说,你现在过得不好吗?安平很想字斟句酌地试图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他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相隔数秒后,他只能用“很好”这两个字匆匆结束了这个话题。
    十月的时候,苏慕枫说,她想来平岗住一段时间,安平在很多年后第一次听她的声音,觉得她的嗓音还是那样的绵软,带着南方人的甜蜜和温柔,——是他喜欢的那种嗓音。他说,算度假?慕枫轻轻地笑了,是,——我一个人。安平握着手机默然,不知该说什么。心里却很踌躇,这个最爱的也是最恨的女人,是否要见她?
    苏慕枫在那边低声说,如果你不希望我去,我可以不去。安平立刻说:快来吧,平岗人民欢迎你。慕枫不由得笑了。
    但是直到两个月后,苏慕枫才确定具体的日期。那天她的声音很疲惫,仿佛在马路上,有汽车的喇叭声,轰隆轰隆的杂音。而安平在家里,妻子在身边,突然躲到一边,太明显了——虽然也没有什么,但安平始终觉得与慕枫的交往需要隐蔽,他神色镇定地“恩”了一声便关了手机。然后告诉妻子,单位最近有些急事,会出差一段时间。妻子说,那我下午就给你收拾一下要带的衣服。安平心虚得只是埋头吃饭。
    苏慕枫握着被突然挂断的电话,推着自行车,在路上发愣,想着,安平跟她说话需要避开的会是什么人?安平以前从来不挂她的电话,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苏慕枫心里涌出一丝凄凉。后面的汽车喇叭叫了半天,司机将半个脑袋伸出来,对她喊,你这个人还走不走?她才道歉地回头微笑了一下,闪到边上。她在树荫下,又想到,安平对她说的,“快来吧”——是很想见她么?她的心里又感到踏实,不管怎样,慕枫觉得自己一直都很想给安平一个解释,其实,当时自己很爱安平,如果没有被迫怀孕,或者安平果断地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她一定会改变主意。
    但是安平让自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安平就是那种传统的中国男人,在感情上永远无法接受自己的女人怀了别人的孩子,尤其当这个事实就放在他眼前。慕枫有时候想,如果当时自己隐瞒怀孕的那件事与安平成家,一旦日后,因为某种机缘,安平又知道了,那又会是怎样的结局?他们会幸福吗?城市的马路边立着一个巨大的广告排,花花绿绿的,苏慕枫心里有点乱。
    安平在老城区转了半天,又习惯地走到当年他和慕枫租住的那套平房,房屋还在,门口仍然挂着出租的招牌。安平敲门进去,里面居然住的还是原来的那对夫妇,女主人已剪短了头发,皮肤比以前更加粗黑,男人也越发肥胖,很吃力地气喘吁吁地跟老婆说着什么生气的事。他们不记得安平了,很疑惑地抬头向安平脸上打量,安平说要租房。男人立刻满面春风起来,望了老婆一眼。那女人连忙也迎出来,搬张椅子让安平坐,说,这一带风水好,生活又方便。安平笑了笑,当年她也是这样说的。那时候,安平和慕枫一起来看房子,女人说,房子风水好,住的人好事成双。但是没多久,安平和慕枫就分手了。
    房屋主人观察着安平的脸色,报了一个惊人的价格,比同一片住房价格要高很多。安平跟夫妇说了一些好话,也砍不了价,这样的人们就是靠房子吃饭,他们自己反而去住靠近公共厕所的那更破旧的一处,——况且这里弥留着安平的爱怜和仇恨。安平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安平怀着激动的心情按照以前的样式将房屋重新装饰了一下,包括床、桌子、花瓶都按照以前的位置来摆。窗口正开着素心腊梅,一阵风过,空气中便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从他这个角度看,圆形的窗洞里映着浅粉的腊梅,像一幅油画。
    安平想起工作的第一年,他租的这一间平房是平岗最便宜的价格,他和苏慕枫怀着多么喜悦的心情,一起刷墙,买床,煮饭,她还会去野地里采一大把野菊花,黄白相间地插在草绿色的茶杯里,放在书桌上。他们在花影下憧憬未来,很投入地做爱。平岗的这间小屋里有他们的誓言和欢笑,惟独没有——责任。安平给过苏慕枫一个一生的承诺,被她轻而易举地当垃圾一样仍掉了,飘散在风中,连影子也不见。
    安平在那忽隐忽现的花香中,眼睛有些潮湿,——那些曾经的逝去的青春和爱情,撞击人们的心灵,空气中便萦回着细微的伤痛和幸福。

    三、重逢
    安平对苏慕枫说,我将是你的一切。
    那是在那样的时候,以为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安平无法给予慕枫所要的一切,他们才会分手,爱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很重要而已,但并非不可或缺。一个人不仅会因为爱另一个人显得强大,也会因为爱这个人而显得无能。
    有轰隆轰隆的车声,火车到站的鸣笛声,尘土飞扬,伴随浓重车油味。安平靠近站台,老远就看见明晃晃的两个车前灯,刺得人睁不开眼。
    苏慕枫挤过一排排神情疲惫、似睡非睡的人群,扛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下了车。看见安平,对他微笑着挥手。
    苏慕枫穿着浅紫色的毛衣,过膝的半身裙,长长的卷发束成马尾搭在后背,大的毛线领子烘托出她娇俏的脸,胸前有一串琥珀色的项链很漂亮,但是她看上去消瘦、憔悴,神情萧索。
    安平很意外,苏慕枫因为沧桑显得美貌,但是不像很幸福的样子。苏慕枫看到的安平,是一个稳健的领导模样的中年男人,还是像以前一样,皮肤很干净,不张扬的舒适的穿着,比过去更沉着。她看到安平微笑的第一眼,心里轻微抽搐了一下。
    苏慕枫因为长途车内空气污浊,老病又犯了,心里觉得闷,一直不讲话,努力忍住,还是忍不住,开始只是轻轻在嗓子里“啃、啃”,后来捂住嘴咳嗽,而且越来越厉害,喘成一团。安平不得不将车停在一棵大树下,递给她一盒含片,看着她吃药。但是她又是一阵非常剧烈的咳嗽,并且下车呕吐起来。
    安平望着她,担心起来,要送她去医院。苏慕枫脸色黄白,摇头说,吐了,舒服多了。安平默然了一会,说,你的气管炎怎么现在这么严重?苏慕枫声音嘶哑,清了清嗓子,掠了一下散到额前被汗水浸湿的头发,笑着说,我也不知道。安平突然注意到她眉角的一个伤疤,将眉毛都断裂开来,几乎延伸到眼球,那是以前不曾有的,——不动声色地隐藏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
    苏慕枫要求安平先送她去女同学的家里住下,然后再与他联系。安平在黯淡的车灯下默默地看了她一会,笑了一下说,好的,明天,我到医院给你开点药带过去。
    苏慕枫的那个女同学是她中学的同学,安平并不认得。从她那里知道是开酒吧的,夜里上班,白天睡觉。安平见过那女的几次,总是穿着低俗的色彩艳丽的服装,露出大块的胸脯和背,在她那个年龄很不相宜,——显得枯槁憔悴,而且不正经,常会有不同的看上去不规矩的男人出入房间,他不喜欢苏慕枫住在那样的环境里。
    有一天,安平叫苏慕枫和她那个同学一起来吃饭,苏慕枫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只好打电话给她的那个女同学。那女的不耐烦地告诉他,没空,苏慕枫生病了,吃药也不管用。然后就怒气冲冲地挂了电话。安平立刻来到苏慕枫的住处,敲了半天门,她那个女同学才衣衫不整地来开门,嘴唇涂得鲜红,后面还跟着一个赤裸上身,手臂纹身的男人。她指了指隔壁,然后将自己的房门关得山响。
    安平很反感地对着那扇门横了一下脸,然后推开苏慕枫的房门。苏慕枫正闭着眼无力地蜷缩在床上的大被子里,脸烧得通红,头发凌乱,隔墙传来男人和女人的谈笑声,房间没有空调,窗户大开着,冷风呼呼地往里灌。安平心里有一丝丝的心疼,关上窗,又低头看她,忍不住,摸了她的头发和脸,和脸上那道伤。安平想,苏慕枫即使在这样的时候,还是很让男人动心。停了停,他又觉得,苏 慕枫是冲着他来的,他应该将她照顾好,但是她现在却病得这么重!
    安平的手指触到苏慕枫的皮肤的时候,苏慕枫感觉很恍惚,好像以前有一次丈夫将她打昏过去,儿子端了一杯水,然后眼泪滴到她脸上,她才听到孩子在喊她,——儿子以为她死了。她动了动,轻声说,经常这样,没事的。安平皱着眉看着她,他记得苏慕枫以前除了轻微的气管炎,总是很精神、很快乐的样子。
    安平马上开车带她去医院。像对待孩子那样地背着她排队、挂号、缴费。他用额头靠了靠她,她高烧得有点意识模糊,已经恍惚睡着了。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干热,而他的手却是冷湿的。安平乘苏慕枫睡着的时候,又到附近的超市买了很多吃的和喝的,回来到时候,苏慕枫还没有醒来,消炎的药水在那细细的透明的塑料管里从容不迫地嘀嗒——嘀嗒。
    苏慕枫睡着的时候,眉头微微地皱着,神情很紧张。安平想起过去他们在一起时,她总是傻乎乎地,做梦都会笑醒,但是现在她似乎受到了太多的伤害,以至有时候像受惊的小动物。他犹豫了一下,缓缓地吻了吻她的手指。
    这么多年,安平故意将苏慕枫当作别人,现在发现,她一直都在那里,在一切思想的背后,她一直在那里。她在他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里占有一席之地,每当她出来的时候,那些幸福、快乐、忧伤、痛苦就会在他的心间缓慢地弥散,弥散。有一种细微如裂帛的声音,穿过苍茫的岁月,唤醒藏在那里的曾经的那一份纯情。
    苏慕枫醒的时候烧退了。安平说,别住那里了。人家好像不欢迎你住那。苏慕枫默然了一会,说,平岗只有认识她。安平顿了一顿,起身拿起一只桔子剥皮,空气中立刻就充盈着橘子皮的香气,安平将剥好的桔瓣递给慕枫说,我忙活了这些天,人家居然不认识我!
    苏慕枫接过笑了,你没有邀请我啊。而且,——你是别人的丈夫。她的声音很轻,后一句,嗓子哽住了,听起来有些异样。安平看着她,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他揽住她的双肩,说,我早就安排了,跟我走。安平的宽大温暖的手落在苏慕枫瘦削的肩膀上时,苏慕枫的心怦地跳了一下,然后脸就红了。安平向她注意地看了看,心里很明白很愉快,但是他故意问她,怎么了?而苏慕枫心旌摇摇地,不知该如何对答,于是脸就更红了,几乎要红破了,直到护士来量体温,才帮她摆脱尴尬。安平有一刹那的疑惑,苏慕枫还是十年前的那个女人吗?

    四、再续前缘
    安平觉得苏慕枫现在变化很大,以前她很任性,很容易发脾气,为一次约会的迟到能将安平骂的狗血喷头,然后好多天都不理他,受一点委屈都会哭;也很爱笑,为他袜子上一个破洞能笑上半天。每次两人发生矛盾,不论是谁的错,都是安平先妥协,然后才能和好如初,——要是现在让安平向哪个女人低头,哪是万万做不到的。安平眼前的苏慕枫成熟、温柔,很注意他的反应。
    苏慕枫被安平带到那个小屋的时候,顿时觉得心里升腾起一股热气,她用手捂住脸,半天,才红着眼睛说,安平,你……?
    安平默然,笑了笑。
    苏慕枫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在床沿坐下,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安平,昔日的神采藏在那里,眼神温柔而神秘,安平觉得自己简直要掉进去,他转身望向窗外,十年前的那棵白桦树仍然枝繁叶茂,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暗暗叹了口气。慕枫在背后轻声说,你总说,我们不是鱼和水。
    安平接口说,我只是说了你想说的话。口气非常冷酷,——他是由当初苏慕枫怀孕推出的。苏慕枫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于是垂着眼帘,收拾摆放她的东西,良久才说,谢谢你。安平转向她时,她背对着安平,安平看不见她的表情。安平突然觉得在病床前自己对过往的那段感情的追忆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可笑。时间能够改变一切,时间已经改变一切。安平不是十年前的安平,只知道傻乎乎地承担苏慕枫给他的伤害。
    安平说,这是我应做的,我们曾经是朋友。语气平板,没有声调。
    听了这样的话,慕枫有些心情散淡,一时无语,窗外一两声鸟鸣嘹亮清晰,她突然很失望,她想,她这么辛苦地来平岗,是为什么?是否有必要向安平再解释当年的事呢?苏慕枫这一次来,觉得 安平对她的态度忽冷忽热,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痛苦的是她,她一直都爱着他。
    安平向她介绍这一带的发展,慕枫只是支支吾吾的答应着,心里却是很难过。安平看在眼里,想,苏慕枫是来找他度假的,一切都将过去,他和她不会有未来。这样一想,他觉得一下子开朗起来。
    慕枫去了平岗的书店,买了很多她想看的书,她很高兴地告诉安平,她在这里买到了她一直想买的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安平望着她说,你来平岗还是有收获的。慕枫低头不语,然后抬头,说,我来不是为了这个,安平,她觉得有点难于启齿,但她还是努力地说,以前,你对我,是误会。安平顿了顿,笑望着她说,过去,——我们太幼稚了。你现在的样子我很喜欢。苏慕枫觉得一阵阵心酸,安平居然将他们那样深刻美好的感情认为是幼稚,她看到远处山坡上开着的一些娴静的野花,多年前她去那里采花,然后他们在小屋做爱,那一切恍若梦境。安平在她身后望着她,想着,她只是一个他 曾经爱过并深深伤害他的女人,现在伤口渐渐结痂,她又要来揭它,他不允许。
    十年后的苏慕枫是一个讲究生活质量的女人,用很好的护肤品,穿质地很好的服装,很优雅。她比过去显得清瘦,皮肤很润泽,眼神更加柔和。安平注意到她在房间里插了一种上面是白色,中间呈兰色,往根部又渐渐泛橘黄色的一种很漂亮的花,她说,叫天堂鸟。这种花象征着热恋中的情人,这是安平以后才知道的。知道了以后很伤感。安平对苏慕枫笑说,你太奢侈了。慕枫说,我想很好地生活,人生是那么的苦。安平顿了顿说,总要为疾病、住房和孩子的教育做一些储蓄。她又沉默了,安平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上立刻笼罩了一层阴影。
    苏慕枫在瞬间掠过了人生的一些悲痛,她不愿意提及。苏慕枫在床前呆站了一会,又想到以前安平那样爱她,怎么能说忘就忘呢?她宁可相信那是安平因为恨自己而赌气说的话,这样,她也不会那么难受了。她又向安平脸上仔细瞧了瞧,觉得虽然过了十年,安平的相貌倒是变化不大。安平不由得模了把脸,问,怎么了?她笑了笑,说,没什么,——晚上过来吃饭吧,今天,她停顿了一下,突然羞涩地笑了,于是掩饰地走到镜子前去整理头发,轻声问,一定来,好吗?但是安平想不起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他对着镜子里苏慕枫的投影说,好的。
    然而,那晚,正好安平有应酬,脱不开身,一直喝酒到12点,他喝多了,头很胀、很疼,回到家,妻子一边心疼地埋怨他,一边为他擦洗,一刹那,安平觉得在某种程度上,他对妻子说谎,有点愧疚,但是,并没有做什么,他觉得自己还算好丈夫。他想,慕枫一定睡了。十年后的苏慕枫不需要他安平的责任和誓言。当然,十年前,她也是不在乎的。
    尽管这样想了,第二天,安平还是一早就去苏慕枫那里。苏慕枫正在集中注意力写小说。她在多年后的这个爱好也让安平非常意外,他记得苏慕枫在大学时给父母的信都由他帮她写,慕枫曾经笑言,她对文字的极限是20个字。安平当时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可是现在,别提写作了,根本从来不看文学作品,他觉得那些很虚幻,他喜欢实实在在的生活。
    餐桌上还有很完好的丰盛的一桌菜,一支淌得一塌糊涂的蜡烛,一瓶未开封的上等红酒。那桌菜因天气寒冷已经结了一层另人厌恶的油,冷得没有任何气息。朝北的这间房间,此刻陷入了彻骨的寒冷。
    苏慕枫非常落寞地坐在房屋角落的阴影里,安平听见键盘上哒哒的忙碌的打字声这时候停了。可是她没有任何表示。安平脱去外衣挂起来,露出身上那件老婆为他织的羊绒衫,没什么花式,但是质地很好,很实用。安平喊了一声,慕枫。她还是没动,仿佛带着某种情绪。安平于是过去,扳过她的身体。她几乎在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年,眼睛红肿,额头上那道伤非常狰狞。苏慕枫轻声说,安平,我的假期快结束了。
    安平突然想起来了。
    校园的草坪上,暮色四合。慕枫说,假期要结束了,下一学年我们都毕业了,分配不在一起怎么办?安平搂住她说,在哪里我都不会改变对你的爱。慕枫笑了笑,真的?安平很深情地亲吻她的眼睛,认真地望着她,说,慕枫,我要让你一生都幸福、快乐。记住,我爱你,永远。十多年前的1月28号,安平给了她爱的誓言。
    安平想起往事觉得怆然。是慕枫先背叛了他们的感情,那时候,安平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失败!
    安平说,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吃不睡?你看你成了什么样子!他拉她到镜子面前,镜子里的女人,颓败、沮丧,像个病人,安平觉得自己在颤抖。苏慕枫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个日子,是在经常回忆他们的相处吗?是因为她自己不幸福还是因为一直深爱着他?
    那时候,自己有多爱慕枫,老天可以作证,那时候除了对慕枫的爱,他一无所有,但是现在,他有妻子,有孩子,有职业,有社会影响力。那时候,慕枫是他的天使,现在,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苏慕枫觉得心灵深处的某种细微的感情“轰”的一声倒塌,跌倒在地,一阵又一阵咳嗽起来,简直喘不了气,狼狈不堪。这一夜,她心力交瘁,她想安平还在恨她,他在报复她。但是她自从有了那场婚姻,她什么时候感到过快乐?她什么时候幸福过?她受到的伤害还不够吗?她来,就是想看到安平的爱,她需要安平的爱。她也要让安平知道她的爱,从来都没有停止。但是安平已经不在乎她了,他不仅忘记了曾经对她的感情,也可以眼睁睁地让她在寂寞伤心中等候一夜。
    安平抱起她,她挣扎着拒绝,他便强迫地给她喂药,他说,苏慕枫,你必须吃饭、然后睡觉。不许哭!
    苏慕枫甩开安平的手,打开抽屉,开始收她的东西,准备离开的样子。她的眼睛红肿得厉害,那道伤被高高地支了出来,表情倔强。安平这一刻隐约明白了慕枫来平岗度假的用意,或许这一次,她是真心的。他想了想,居然有一丝得意,他想老天真是公平,轮到这个女人尝尝被爱情抛弃的感觉了。安平声气软下来,拉住她的手违心地诚恳地说,慕枫,你这样我不担心吗?苏慕枫停下来,泪眼望着他,又怀疑自己几分钟前的判断,——也许爱还存在。安平也望着她,然后靠近她,苏慕枫不由得闭上眼,但是安平只是亲了亲她的额头。苏慕枫自己红着脸笑了,安平看着她觉得炙热快乐。
    安平炖热菜,然后陪她一起吃,给她放好洗澡水,犹豫了片刻便脱光陪她一起洗。她的身体非常消瘦洁白,带着孤傲的气质,正如她的为人。安平有些冲动地搂着她,亲吻她的眼睛,但是他控制了自己。宝贝,睡吧。
    窗外有路人买菜讨价还价的声音,慕枫在安平的怀抱里很柔弱地闭着眼睛,均匀呼吸,像个孩子。安平的心也柔软起来,看着熟睡的苏慕枫的美丽的脸。

    五、特别的日子
    傍晚下了雨,地面氤氲起伏,阳光很偏执地穿过雨雾和窗户,照着小屋。小屋在淡淡的斜阳里很安静,小鸟在屋檐上抖着翅膀,又扑拉拉地飞走了。
    苏慕枫在幸福中醒来,笑滟滟地望着安平,而安平一直没有睡,他在想,苏慕枫,不是一个可以毫无保留爱的女人。历史不应该重演。
    安平用手指撸起她脸上的头发,很仔细、很专注地看她的眉毛、眼睛、嘴唇。他轻轻抚摩她的伤,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慕枫眼神里游移着很奇怪的神采,看不清更多的内容。安平于是说,你父母退休了吗?她说,他们去世了。安平顿了顿,笑说,那时候,他们不太同意我们,——也是为了你好,我太穷了。慕枫也笑了,不是因为那个,那时候,你脾气不好。他们走的时候挺好的,没受什么罪,——还想到你了。安平说,想到我什么?慕枫停了一下,说,他们觉得你对我好。安平微微笑道,你丈夫对你不好吗?
    苏慕枫淡淡地说,他几年前在游泳时突发心脏病,死了。安平一阵默然,半天,孩子呢?他记得慕枫当时说,怀了那个男人的孩子。她微微叹了口气,如果他还在的话,现在有5岁了。
    安平心里抽搐了一下,惊异到望着她,他不能想象,这么多年,苏慕枫又是怎样经历这些悲怆的,苏慕枫没有跟他描述她孩子的死,安平想她一定是不能承受的。
    苏慕枫因为父母和孩子的离开曾经伤透了心,后来想哭也没有泪,可是每每想到他们都感到心已经碎了,在自然和命运面前,人是多么渺小。
    安平抚摩她的伤,这是怎么了?慕枫说,我丈夫,他喜欢用暴力对待别人。安平,那时候,我……
    突然安平的手机响了,安平翻着口袋接电话。是安平妻子的声音,问他出差的地方被窝是否暖和,饭菜是否可口。安平没有避开苏慕枫,很温和地跟妻子说话。苏慕枫心里很失落,安平,有属于他的温暖,苏慕枫又算什么?
    安平挂了电话,向苏慕枫笑了笑,又回到刚才的氛围里,说,你对今后怎么打算?苏慕枫心境苦涩,轻声说,还没有打算。她说完又合眼小睡了一会。墙外一个孩子荡秋千发出哈哈的笑声,秋千索“吱嘎吱嘎”冷清地低吟。
    苏慕枫微卷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安平掀起被子的一角,看到暗的阴影里苏慕枫柔软光泽的身体,很瘦的肋骨,盈手可握的乳房,线条流畅的大腿。他忍不住俯身在她身上嗅了嗅,——很好闻的淡淡的女人味,安平觉得自己欲望抖擞。这个曾经给予他无数希望和幸福的瘦弱的女子如今承载了太多的人生的苦难和不幸,她在讲述一切的时候,表情是平静的,对生命没有怨恨。这让安平很想安慰她,但是她是苏慕枫,换一个女人,安平一定是诚恳的,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欺骗,安平不能忘记那一年的绝望。
    安平贴紧她,亲吻她的伤。苏慕枫觉得他的嘴唇是烫的,能熨平她的伤。安平继续亲吻她的脖子和胸脯,呼吸变得急促。苏慕枫用力推开他,现在不行。她的长长的睫毛在微红的灯光下一丝丝映在脸颊,像受伤的孩子。安平停不下来,红着眼望了她一会,在她的脖子上狠狠地吮吸了一下,苏慕枫叫了一声,望着他。
    安平眼神迷离地低声说,慕枫,你这么美!然后吻她,热情地抚摩她。安平扯掉裹在苏慕枫身上的红被子,扔到地板上,让苏慕枫轮廓美丽的身体一丝不挂地裸露在他的眼前。苏慕枫被这突然的举动惊住了,立刻转身背对他。但是安平硬是让她对着他的脸。安平看到慕枫微红的脸庞和深黑的眼睛,粉红的湿润的乳头和隐约的神秘的下体,他用力地吻她,结结实实地进入她的身体,他听到苏慕枫轻轻呻吟了一下,不知是疼还是愉快。
    安平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么痛快地做爱了,宣泄的不仅是欲望。他闭上眼休息。苏慕枫在他身旁一声不吭,好像被人玩腻扔掉的玩具。安平躺了一会,索性坐起来在黑暗中点了一支烟,默默地抽着。他说,慕枫,这些年有过很多男人吧?苏慕枫沉默着,安平瞥了一眼,看到苏慕枫紧闭着嘴唇,眼睛是潮湿的,望着房间的某一处空白。苏慕枫说,安平,你变了。安平吐了一口烟雾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物质永远处于变化之中。我不喜欢活在回忆里。你现在很好,很性感。
    苏慕枫明白了,安平对她不再有爱,当年的事是否是误会也变得无关紧要,安平只在乎此刻的快乐,仿佛他们在一起的时间短暂,也只能做到努力此刻的快乐。苏慕枫心里一阵阵难受,恍惚觉得安平在说话,便问,你说什么?安平在她耳边,呼吸在她脖子上,我问你的感觉。苏慕枫说,你的身体很柔软,我觉得很舒服。
    安平掐灭了烟头,又吻她的嘴唇,低声说,再来一次。安平因为兴奋抱住苏慕枫,使她半坐起来,长发垂到纤细柔韧的腰和雪白的胸脯上,安平觉得特别刺激,又一次更深地进入她身体。安平想,苏慕枫是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温柔、善解人意。他在一阵阵生理的快感地冲击下,突然脱口问苏慕枫,爱我吗?但安平立刻就后悔了,苏慕枫如果真的是为爱而来,他会惭愧,如果不是为爱而来,又何必在一起?但是不管怎样,他都不能再爱上她,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月光透过窗帘洒下一片朦胧的凄清的光辉,平岗的冬天很寒冷。深夜寂静的马路上偶尔有人打一个长长的哈欠,仿佛几个世纪没有入睡。苏慕枫受伤的表情比她眉角的伤更加让人刺心,但是安平看不见。
    安平早晨要按时上班,对床上熟睡的慕枫像是陌生人一样,连缠绵结束后的吻都没有,就那样离开了,苏慕枫醒的时候,心境很苦涩。
    苏慕枫在这里,每天都睡到很晚才起床,然后吃点东西,阅读,写作。她开始几天总是不能适应平岗着样冷的季节,但是令她高兴的是,在她即将离去的这一天,平岗下雪了,拉棉扯絮般的,苏慕枫想起来,那一年安平就是在一个雪天打了她,然后他们分手,她当时是哭着从这间小屋,踩着冰冷的雪回家的,路上摔倒了很多次。安平从来也不听她的解释。
    大雪厚厚地覆盖了一层。风很凛冽,马路上漂浮着浅暗色的光,苏慕枫的头发常被吹得翻卷过来,路边的小花、杂草在风中起舞。她侧目在商店的玻璃里照见自己在狂风中的姿态,忍不住会想依靠一个男人。
    小屋附近有家幼儿园,苏慕枫在阅读时,常常听见那些孩子尖锐的傻气十足的笑声,便会推开窗向那边张望,看到那一面高高的红砖色的墙壁下一群手拉手做游戏的小朋友,又通常是傍晚时分,天边一抹晚霞,淡淡的斜阳撒在他们身上,她不禁有些神往。她不但需要很多很多的爱,也想付出很多很多的爱。苏慕枫想,那个遥远的天国的家人是否一切都安康?
    夜晚安平拥抱着她,抚摩她柔软光滑的身体,然后做爱。一次又一次。安平因为苏慕枫的柔情和性感欲望强烈,有时候,他会害怕,苏慕枫突然离去。她离去的时候,常常不会有什么先兆。对自己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安平觉得不是因为苏慕枫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因为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想,他只是习惯与她做爱。安平什么都不和苏慕枫说,做爱是他们相处的主要内容,苏慕枫却因为这种状态错认为,十年前的那个爱她的安平又回来了。
    苏慕枫神情凄黯地说,要是怀孕怎么办?这次我忘记吃药了。安平笑了笑,你又不是小姑娘。苏慕枫生气了,从床上坐起来,声音沙哑,我真傻!她说,安平,你知道吗,我一直爱着你。安平面无表情,默然。
    隔了很长时间,安平才说,十年前我们已经分手了。苏慕枫眼圈红了,她套上一件宽松的汗衫,你现在为什么这样对我?
    安平点了一支烟,淡淡地说,这能代表什么?难道你不需要性生活?苏慕枫噙着泪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怔住了,她在瞬间醒悟了。有的人一生都无法寻得真爱,安平从来都没有爱过她,而她一直在努力,但又有什么用呢?远处是一片淡墨色的天,空气在雨后潮湿,暮色苍穹笼罩着大地。平岗的人民穿过一排排热乎乎冒着白烟的包子铺和烙饼摊子,在菜场市民的叫卖声中,表情无奈又知足地回家。好像在说,怎么办呢?这就是人生。
    临行前安平带苏慕枫在郊区的公园散步。她穿着羊皮棉袄,杂着大红的围巾,显得脸色苍白。青石板路面发出灰白幽冷的光,一些不知名的鸟儿不时掠过枝头,灵巧地四处环顾后,发出“咕咕”的声音,然后飞向蓝天。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拄着拐,相互搀扶着谈笑风生,擦肩而过的瞬间,对他们投以慈祥的微笑。
    苏慕枫望着苍茫岁月中渐渐走远的老人,不由得低声背起《诗经》里一句话: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微风轻轻地吹散她的长发,在夕阳的余辉中,有一层浅金色的毛衣子。听了她这样的话,安平感到一阵惘然,那曾经被伤痛打击被幸福浸润的一切都是爱的证明,为什么他们没有永恒?
    苏慕枫淡淡地笑道,平岗是去我那里的一个中转站,来的时候,我一个人,要走了,还是我一个人。安平拉住她的手,还会来么?慕枫对他笑了笑,默然。

    六、离别
    苏慕枫上了车,转身对安平微笑挥手,她温婉的笑颜最后定格在安平的脑海里。
    安平空落落地走在有着厚厚的落叶的路上,眼泪不知为什么掉了下来,打在他的手背上。他在那束“天堂鸟”前坐了一天,然后退掉了房子,一开门,便踏入茫茫人海。
    安平再次回归他平凡的没有激情的生活,和苏慕枫短暂的相会,常常使他在落日的阳台上时而微笑,时而沮丧。苏慕枫在网上也入在生活中一般消失不见了,她的出现像是一场幻觉。直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伤心绝望膀眉肿眼地拿着陌生女人寄来的安平的失踪多年的玉佩和 ,信的内容只有4个字,安好,勿念。
    妻子要他解释,安平才又一次烦恼。那是一次与苏慕枫做爱后,安平一时情真,从自己脖子上摘下跟随多年的玉佩,送给她,希望能保佑她一生平安。他不管她又经历了什么,但是分手时说好,就此诀别,互不干扰。她这是什么意思?安平痛恨自己的心软手贱。安平费了很多脑筋才摆平这件事。
    又过了很多年,安平在同学聚会上听到别人谈起苏慕枫,那个曾经暗恋过苏慕枫的男同学望着热闹的房间的某一处空白摇头叹道,红颜薄命啊!他说他也是听说的,苏慕枫在遭遇那些安平知道的不幸后,又卷入了一场感情的风波,然后不顾一切地为那个男人生孩子,结果难产死了。他还嘟噜说,现代科学这么先进,怎么苏慕枫还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才32岁。而安平却如五雷轰顶般呆在那里,半天,安平问他,那个男人是谁?他说,这个就不清楚了。然后端着酒杯,又满是笑脸地进入谈笑的另一个同学圈子。
    安平努力追想着,苏慕枫来的时候,是31岁,苏慕枫说她那次忘记吃药。安平闷闷地抽烟,周围都是熙熙攘攘的人。

    b 人骨戒指
    文/天姝
    一
    我叫小可。
    我成长的这座城市,处处都是人行道和铁栅栏,阳光充沛、灰尘很大,但是天空是澄净的蓝。每天人们都在清晨淡淡的温暖里,带着齿间清凉的牙膏味匆忙挤车,为生活而忙碌;傍晚,在夕阳的余晖里,又穿过一个个冒着热气的包子铺或正起劲吆喝的小贩,急匆匆买菜回家。时光在我那扇每开一次都会抖下些琐碎的木屑的窗外,一天天逝去。楼下是个巨大的垃圾运转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在匆匆路过的行人掩鼻皱眉的抱怨里,无声无息散发着颓靡腐败的气息。那些曾经破碎的希望和梦想在岁月的流转中依然有它可爱的面容。
    这里的风沙很大,尤其到了12月的时候,在每一年年终的这个月,老天似乎也要给这个城市一个沉默的总结,让人们在迷沙中明确各自人生的方向,而那曾经的人们彼此经历的过往都在狂风中疾驰而过,淡墨色的天光中,微尘在半空中喘息起伏,云层间大片大片的云山雾海遵循既定的规律从容不迫地缓缓地前行。
    在昏暗的灯光下的电脑上飞速打字时,窗外的狂风呜呜地低吼,在深夜有点像鬼哭,让人有一丝心悸,但会产生很多遐想,想像那幽暗的凄艳的欲言又止的爱情故事。
    支离寞然望着我,真的打算结婚?
    我拉开窗帘,屋里的光线很暗。我和方宇同居的时间太久了,彼此已经认定就是那个与之携手白头的人,一纸婚书变得不那么重要。但是我们的生活里出现了支离,很多事情在瞬间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说,婚房已经定了,正准备装修。
    窗外淡墨色的天光,正下着雨,打在窗户玻璃上,无声地滑落,像是一个人的眼泪。
    她缓慢地起身,突然对着我微笑了一下,他爱的是我。
    我立刻心潮汹涌,悲愤压在喉咙呼之欲出。支离靠近我,背对着阳光,面容模糊,眼神松散,他爱的是我。
    我端起桌上已经凉透的那杯水,一饮而尽,那冷酷的冰水像一堵墙刹那使我窒息,牙齿间发出咝咝的求生的信息。
    我瞥了一眼她指间的那枚戒指,那是人骨戒指,支离像幽灵一样苍白地行走于世间,摄取男人与女人的灵魂,来填补她对爱的渴求。我平静地说,元旦欢迎你参加我的婚礼。
    隔壁住的是一个唱越剧的演员,正在练嗓子——《梁祝》,咿咿呀呀,婉转哀伤。风沙很大,夹杂着楼下垃圾的靡废的气味,我关上窗户的时候,支离已经走了,木楼梯上传来高跟鞋有节奏的“嗒嗒”声,渐渐远去。
    二
    两年前的情人节,我和方宇吵架后赌气去看午夜电影。那天因为是节日,夜场的人比平时多,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情侣的气息,他们都是那么亲密快乐。我孤单地坐在一个落寞的女子身边,她很安静,只是默默地看电影。音响大得几乎将我的耳朵震聋掉,我陷在那一团黑暗中,有点后悔不该一个人跑来看电影,连一个想靠的肩膀都没有。
    我一只手搭着扶手,另一只手紧握着手机,盼望方宇的电话。电影放的是《胭脂扣》,十二少要对如花做爱的誓言,那个后来做了鬼的痴情女子,轻轻阻止了她,——她太爱他了,而结果是他根本不如她爱的坚决,正如他逃脱的誓言,——她殉情,他偷生。影片的背景音乐缓慢深沉,梅艳芳沙哑哭泣的声音在低低的吟唱,一点一点的心酸在弥漫。
    我突然感到手背潮湿了,——是身旁那个女子的眼泪,她在暗的阴影里有一张非常美丽的脸,没有表情,眼泪延着脸颊滑落,打在我的手背上。
    她看了我一眼,给我纸巾,轻声说,对不起。她的长发是微卷的,柔弱地披在肩上,穿着绿色的毛衣,像阴暗的角落里的苔藓。我对她微笑,说,没关系。
    她说,她叫支离,一个令人心碎的名字。她的长相也让人心碎,很瘦弱,苍白,神情凄黯。我喜欢这个深情的寂寞的女人。
    不知从某一天起,我们成为朋友。她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很安慰。她仿佛能够站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永远那样沉静、不张扬,带着落寞的哀伤。
    她对我很好,很专注地望着我,认真地倾听我和方宇的快乐和忧伤,但她不说她自己,——好像有个很大的伤,揭了会汩汩地流血,她会死亡。这样的时候,她总是望着房间黑暗的某一处。默然。
    直到有一天,她熄灭灯,对着我,喊了一个陌生的名字,然后吻我。她那样的热烈而执着,没有男人那样对我,我在一种紧张慌乱的感情下欲望澎湃。很疯狂。冷风吹过我滚烫的脸,我想象着方宇那粗大的手指游走于我的身体,还有他急促的男人的喘息。支离的柔软和细腻像是微风轻轻唤醒我那些沉睡的情欲的细胞,仿佛一本书的导语,更多的的内容,在思想。
    她旋开夜灯,黯淡的红光沐浴着我们。她的身体有很多伤疤,像是刀片划的。我问她,是谁?她看了一眼那些突起的狰狞的疤痕,我自己。我一时无语,心在柔柔地疼,她这样用一种伤来疗另一种伤显得对生命的决绝和悲凉。
    支离在黑暗中点燃一支烟,默默地抽。她说,你给我春阳的感觉。以前我们常常这样,他做女人,而我做男人。只是游戏。
    我说,你的男人?他在哪里?
    她说,他死了。她转脸望了我一眼,像瞬间熄灭的烟花。刚才他跑到你身上了。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
    她脆弱地望着我,你一定觉得我变态。没办法。
    她很可怜,我握住她冰冷潮湿的手,她指间那奇形怪状的戒指硌得我手心疼,我说,这个戒指像是被人施了巫术,怎么是这样晦涩的颜色。她说,是他的骨头做的。
    我沉默了。窗帘上映有枝叶在晚风中微微摇摆的剪影,悉悉簌簌的像在死寂的深夜打着哈欠,马路上时而传来迟钝的公交车轰隆轰隆的声音。
    我说,支离,忘记他,重新一段感情。她望了我一会,低声说,不知为什么,我比他活着的时候更爱他。她的眼睛在暗淡的月光下有一片模糊的泪光。
    三
    我和方宇已经同居六年了,经常为很小的事情吵架、斗气,连续几天不理他,然后又会因为他生气激动时将“保证”说成“表证”或被脚指头顶破一个洞的袜子和其他不经意的什么事而忍不住大笑,然后和好如初。
    一个有月亮的夜晚,我们并肩坐在度假村的草垛上,说着很有趣的童年往事。他问我,那时候,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我说,不知道。他说,你不觉得每天放学都在路上碰见我,好巧吗?我说,只有那一条路啊。他笑了,你每天都能在同一个时间碰见同一个人?我被他问住了,心里很愉快。他沉默了一会,低头摘下一根草,圈成戒指的模样,又摘下一根草,盘得紧紧的,然后杂在那个草圈上,形成一个戒面,微笑地递给我。
    每颗戒指的背后有都有一段故事,像支离的那颗戒指,这个世上真的有那种亘古不变的真情。我顿了顿,故意说,这算什么?他轻声说,代表——我——爱——你。我刹时一阵阵荡漾,心旌摇摇起来。他很仔细地为我戴上,然后温柔地揽住我的肩,我迎着淡淡的月光伸出手,我们默默地欣赏着,内心如一首陈年的乐曲缓缓铺成,对未来有着幸福的构想。夏季的夜晚有萤火虫偶尔在我们眼前飞过,像小小的夜的精灵羞涩地偷听我们的对话,远处不时传来一两声犬吠。
    那一刻是喧嚣繁华中的静和流光溢彩中的止,是紧张忙乱生活中的一个瞬间的停顿,苍茫岁月在瞬间打了一个盹。
    我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我们能一直这样多好,——不老也不死。他笑道,你总是这么傻,那我们不成妖精了?我说,要是我死了,你怎么办?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身上有洁净的肥皂的香味,月光下的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我,我死了也会爱着你。我吻了他,那对活的人是痛苦。死去的人应该将属于他的感情一并带走,给活的人留一条生的路。
    方宇怔了怔,一时无语。我靠在他身上,跟他讲起支离。人骨戒指。
    四
    我和方宇为这个寂寞的女子过生日。支离穿着浅绿色的毛线背心,淡淡笑了笑,春阳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过生日。我说,他要等一次生命的轮回,才能再给你过生日。支离转身望着窗外,阳光懒洋洋地洒在远处山坡上的几个坟头,在这个温暖的季节,坟头上很茂盛地长着杂草鲜花。支离以前特别怕鬼,晚上不敢走夜路,春阳死去之后,她很长时间都在漆黑的深夜到埋葬他的地方到处走,她想找他的鬼魂。支离垂下眼帘,我注意到她的眼角是湿润的。
    方宇有温存的微笑和干净的皮肤,他第一次见到支离,就为她那份内在的性感的美有瞬间的震惊,他说,支离像是生活在阴影中的女人,但是内心又极其的温柔。神秘、忧伤、迷人。
    支离一直都没有正眼看方宇,只是在眼角的余光里带着点他的影子,然后又暴露出她作为男人的那一面,很纵情地喝着“人头马”。她那种柔弱的忧伤在这样的时候显得很性感,有一回她的动作特别大,手上那戒指凸起的一面不小心在脸颊划了道伤,沁出鲜红的血,她用指上的残酒在伤口抹了一把,我注意到方宇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这个特别的女人让每个接触她的人都感到心疼。她仿佛对一切伤痛麻木,只能通过残酷地刺激伤口,才能感受生命的存在。
    我们只是喝酒,说着一些很俗的笑话,方宇和支离的眼睛都红了,我在桌上竟然睡着了。阳台上有一盆仙人掌,在淡淡的斜阳里显得绿厚肥硕,挺着满是刺的大肚子望着我们。在支离的床上,我表情痛苦地挣扎了几下,头脑恍惚。空气中酒精混杂着血腥的气味,仿佛有一个无相的精灵因为内伤在低低地哭泣。方宇和支离的对话像是在遥远的风地里,天色昏暗,苍穹下只有他们两个,而我只是旁观者。
    方宇说,小可将是我的妻子。语气有些茫然,但是肯定。
    支离带着醉意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小可很幸福。
    方宇停顿了一下,为什么我们没有早点相识?
    支离笑着举杯,这是——命运,CHEERS!
    ……
    支离在服装设计公司做设计师,有很高的报酬,她很会使用色彩的搭配,对流行的时尚潮流把握准确。她会用大块的橘红和鲜艳的翠绿将人们打扮得很热闹,使之与这个五彩的世界融为一体,但她自己始终不能超越那份萧索。支离的服饰只有一种黯淡的潮湿的绿。
    在一个秋日的雨后,公安局通知我们将支离带回家,我和方宇怀着忐忑的心情踩着厚厚的落叶,像领回一个流浪的孩子那样带走坐在那里等了很久的支离。
    支离的老板被性感妖娆的支离迷昏了头,色迷迷地将削好的苹果递给她,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支离推开,说,我不爱吃苹果。他拉住转身要走的支离,粗鲁地将她压倒在沙发上。而支离着时候是一匹野性的马,她随手抓住刚刚他用的水果刀,扎伤了他的屁股。他一路跳到车上去了医院。支离仍然恶狠狠地站在原地,手上都是血,一滴一滴在浅褐色的地板上湮成一朵朵鲜红的花。
    这件事被定性为正当防卫,我们放下心。想到那个男人狼狈逃跑的姿态,我们就忍不住要笑,方宇说,支离给这样的男人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我想,支离用流血的方式保护她自己。支离将卷发束成马尾,背对着我们,整理换洗的内衣,她短促地笑了笑,男人在那样的时候,像发情的畜生。我说,你勾引了他?支离停了停说,也许是的。
    我推开窗户,支离不在家几天,这间房空气沉闷,有冷飕飕的味道。那是什么花?黑色的还是深紫的?这么诡异?我回头向支离问道。
    支离望了望,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是曼陀罗。每一盆黑色曼佗罗花中都住着一个精灵。他们可以帮你实现心中的愿望。她习惯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那枚戒指,但是有一个交换条件,——人的鲜血。
    我的心震了震,我突然悟到,支离,这个破碎的女子,喜爱流血。爱人逝去以后,她就爱上了疼痛,——那枚戒指,让她爱上了这热烈而致命的感觉。
    我仔细注意到,原来那是红得发黑的颜色。我对支离说,第一次见到黑色曼陀罗,——听说是有毒的。
    支离沉默了一会,无助地望着我,小可。我在她身边坐下,你应该去医院看看。她说,从出生我就被扔在医院,不想去那个地方。她握着我的手,注意到我的手纹,轻轻笑道,你的爱情线很短很深。
    你的呢?
    她展开手掌,我吃了一惊。她的手心都是一些散乱的纠缠的曲线。她说,我的命运很不好。我说,那都是迷信。她起身用布擦去落在桌面的灰尘。梧桐叶沙沙地落着,有一片落在一朵曼陀罗上,黑色的曼陀罗像是冷酷的黑的眼,借一阵清风无情地赶走了枯叶。它在沉默中诉说,死亡、罪恶、爱。
    支离因为这件事丢了工作,这个季节气候多变,体弱的支离病倒了。在这座孤苦无依的城市里,我和方宇仿佛成了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问她,为什么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来。她说,本来是找母亲的,后来遇见春阳,再后来——他……,就不想再离开。春阳在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有支离的爱,没有爱,支离的生命就是荒凉。荒凉。
    你找到母亲了?
    找到了。不想再见她。恨她。
    支离眼神落寞地望着窗外,我是那种一生下来就被人抛弃的人。天已近黄昏,晚霞横于天际,说着话,玻璃上便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那一小块玻璃外的世界立刻模糊起来,隔着那一盆曼陀罗,远处依稀有山,有树,飞翔在天空的鸟。
    我拿出一件陀红色的毛衣,那是方宇买的毛线,我为她织的。她总是穿那种阴郁的绿色,人显得消沉,猛然换上这样艳丽的色彩,人立刻亮眼起来。我笑着说,支离你真漂亮。支离对着镜子里我的投影笑了笑,说,晚上别去加班了,和方宇一起来吃饭。
    我为公司做策划,为了更好的生活,我还接受其他公司的合同,我会在一段时间内很忙,忙得不能睡觉,但可以赚一大笔钱,然后休息一段。我说,今天不行,方宇会来的。然后,我也凑到镜子前左右照了照,在红色羊毛裙的反衬下,我的脸色显得苍白。我担忧地说,支离,我这几年老得真快。
    支离笑了笑,说,老倒不老,但是憔悴。她将新毛衣脱下来,挂在衣橱里,又说,这样你会累坏的,去做那种稳定的工作。我笑道,我不喜欢那种木头人一样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环境。我喜欢现在的生活,赚钱多又刺激。
    支离不再说什么。我是与她不一样的人,我一直都在痛快的生活,享受现实的快乐,而她,活在她的理想里。
    方宇晚上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挑灯夜战,他说,支离做菜很好吃。我笑了笑,注意力还在我的策划方案上,愣了半天,突然感到他在跟我说话,于是问他说的什么,他很扫兴。
    方宇之后经常去看支离。方宇是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喜欢在晚上7点准时吃晚饭,早上8点起床;每天都穿干净的衣服和袜子上班,每天都看政治新闻和体坛快讯。
    有时候他在支离的厨房帮助支离择菜,客厅里放着王菲的那首歌,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你在我身旁只打了个照面,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紫薇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支离说,以前春阳也经常这样帮助她择菜,春阳很会照顾人。他的心里震了震,恍恍惚惚将摘掉的垃圾都扔在盘子里,支离叫住了他,他不好意思地起身去卫生间抽了支烟。从门缝里看到美丽瘦弱的支离和她指间那诡异的戒指,他轻轻吐了烟雾。
    有时候,方宇喝多了酒,夜都深得睡着了,支离就不让他走。
    支离用她的方式做爱。在彼此看不见的黑夜,她娇小柔软的身躯压在方宇的身上,她用力地吻方宇,抚摸他,眼神迷离。支离散乱着长发流着泪在方宇的耳边轻轻地唱歌,低声呼唤,很遥远、很模糊的名字。急促的幽香的喘息和潮湿的热的泪,方宇紧紧地抱住支离,仿佛相隔袅袅的炊烟、滂沱的大雨和熊熊的烈火,看不见彼此的面容。他不知道他是谁。只剩下欲望和虚幻的爱。
    六
    方宇异常的沉默,以前他工作不顺心或被别人排挤的时候,也会这样,他总是不希望我看到他软弱的一面。问他,他也什么不说。我说,你干脆辞职算了,这样受气,还能有心情工作?他一直沉默,然后叹气。方宇是一个懂得向生活妥协的人,他总是以退为进。他一直在升职。喜欢暗色调的衣服。很多衣服都是支离为他设计的,很有品位。
    我笑道,支离为你设计服装,你付钱了吗?他又沉默了,然后敷衍地笑了一下,笑容不太诚恳。我望着他,他回避我的眼光。因为支离,他对我不诚恳。
    方宇开始夜不归宿,在寂静无声的黑夜,我有隐隐的担忧。半夜,我穿了衣服在很冷的冬夜的城市的街道上孤独地走着,夜光很亮,苍穹笼罩着大地,城市很空寂。
    我想起那夜我们的疯狂,支离说,我爱你。而那个“你”根本就不是我,也不是我之外的某个人,支离爱的是幻觉,这个世上的人,对她已经没有性别的区分,包括做爱。
    夜气越来越凉,我感到丝丝缕缕的透骨的寒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起了毛毛雨了,我想了想,很无力地回家。支离对这个世界的爱已经不再是,温暖,而是,伤害。
    狭窄的阴暗的巷口猛然钻出一个黑影,我立刻贴墙站定,心突突地跳。是隔壁的那个戏子。她穿着长袖戏服,化着浓装,在这样的雨夜摇出来,像个女鬼。她没理睬我,只是似笑非笑地飘了我一眼,便兀自向操场扭去。漆黑空阔的街道上传来渐渐远去的清晰的《梁祝》里那痴情的唱词:
    今日望望不见青鸾信,明日盼盼不见黄犬音
    我曾把银河肃整,鹊桥驾定,那见牛郎来会织女星……
    奈何桥上等候我,日落西山还见面……
    雨已经很大了,大颗大颗的雨滴打在我的身上脸上,地面漂浮着一层薄雾,氤氲起伏。
    我恍惚到家的时候,方宇正在等候我,似乎有话要说,但是他一再打量我的脸色,很担心的样子。我喝了他倒的热水,告诉他,被一个深夜的女鬼吓住了。他顿了顿,轻声说,支离就像女鬼。
    我望着他,微笑道,你喜欢支离?方宇叹息道,她很悲伤,我希望她快乐,她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
    我沉着脸说,我们还没有结婚。方宇默然。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直望着他,几乎落泪。方宇说,小可,我怎么办?
    怎么办?要是可以三妻四妾就不会有问题了,是不是?
    小可,你胡说什么?
    你做了还怕人说么?
    不是你想的那样!——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适合……
    我“啪”的一声砸碎了手中的还在冒热气的水杯,剪断他的话,去了另一间房间,蒙头哭泣。方宇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床沿。夜很深、很静。他将我抱在怀里,轻声说,小可,小可。我模糊地睡去。
    第二天早晨,方宇和我在窗外杂沓的脚步声和纷乱的窃窃私语中醒来。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色灰苍苍的。腐败的气息在这样潮湿的季节很浓重,我起身向窗外望了一会,男人女人、陌生熟悉的都在向隔壁拥挤。
    隔壁的那个越剧演员,这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她。她在与我擦肩而过的匆匆一瞥,是那种舞台演员极具戏剧性的阅尽沧桑的眼神,带着鬼魅的气息。
    原来她一直是个精神病患者,他的丈夫常年将她锁在屋里。昨天夜里,她乘丈夫熟睡之机,竟找到了钥匙,逃了出来。她一定为自己重获自由而万分高兴,但是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她居然在那个悲凉的雨夜掉进护城河里淹死了。昨夜的雨那样的大,河边连可以帮她呼救的人都没有一个。
    当人们在一片闹哄哄的追随围观的人群中将那个胀得变了形的尸体抬回来时,她的丈夫没有很伤心,他似乎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实,只是向着死者的脸呆看了一会,平静地打了几个电话,通知亲友,通知殡仪馆。
    以前我经常听她的声音,以为只有二、三十岁,《梁祝》那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给了我很多浪漫美好的想象,现在才知道,她已经五、六十岁了,烛台上有她年轻时的照片,顾盼生姿,很美,而眼前的她,面容因经水的浸泡而显得胖大、可怕、丑陋。
    我突然吃惊地注意到,这个年老的女人苍白肿胀的指头上,也戴着跟支离指间一样晦涩的戒指,我知道,那是人骨戒指。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止一个支离那样的女人。
    同辈的人议论她年轻时的风光,以及不幸的一生,而很多内中详情,人们又不得而知,只在猜测中叹息着,她是一个傻子。
    我与方宇互望了一眼,很怆然。
    七
    装修公司希望我们尽快确定装修婚房的方案,我犹豫了一下,对方宇说,还需要婚房吗?
    方宇沉默了一会,支离怎么办?
    我努力克制,但仍忍不住心中的怒气,你爱支离就娶支离,不用这么虚伪。
    而我的内心非常清楚,支离对任何人都只会是一个破碎的影子。我也爱支离。
    方宇拉住我的手,小可,这么多年,我们在一起这么快乐、幸福,彼此都可以坚强地生活。支离却好像是风中的草,一阵暴雨似乎就可以摧毁她。
    支离一直在用流血的方式保护她自己。我沉默了一会,抬眼对方宇说,我懂了,照你认为对的方式去做。转身的一刹那,我的眼泪滑落了。他忘了,他送我的那枚草戒指。
    悲伤的日子有点难挨,可是很安静。方宇选择支离,因为她柔弱,或者相比我,他更爱支离。
    三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淡淡的斜阳洒了一地,我懒懒地靠在床上休息,看一本老掉牙的言情小说。听到隔壁的门被打开,还有悉悉簌簌收东西的声音。那个戏子死后,她丈夫也搬走了,房屋一直卖不出去,只能那么空着,偶尔门缝里溜出的都是灰尘和发霉的酸味。
    我于是过去,却正好撞上了迎面出来的方宇,我很诧异。他顿了顿说,我正准备找你。
    方宇灰蓬蓬的手上拿了一本没有边角的本子,显得很憔悴,在我们以前共同生活的房屋里,低头沉吟了很久。我说,找这个又脏又破的本子干什么?
    方宇望着我说,小可,你还记得,那天你看到那戏子烛台上的照片你的说什么吗?
    我说了什么?
    你说,这个戏子的神情和支离有点像。
    窗帘被风吹得微微起伏,在方宇的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他的表情晦深莫测。
    我问他,你和支离结婚了?
    方宇怔了怔,哑着嗓子说,她总是弄伤自己,——她进了精神病院。
    我不由得沉默了。半天,我说,你来做什么?
    方宇说,支离让我找这个本子。
    笔记本的封面已经烂了,字迹模糊,布满灰尘,在哪个空间划过,都在哪个空间留下飞舞的灰尘。翻开里面的一页,文字倒是很娟秀的,看上去像是日记。
    方宇说,小可,婚房已经装修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办酒?
    他说,元旦。我望着他,故作笑容,和支离?心里有点希望和侥幸。
    方宇很仔细地擦拭日记本上的尘挨,说,小可,那本来是属于你的。但是支离,她现在病得这样的重。我仍然爱你。永远。
    支离一直都是病人。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包括感情,永远的感情只会伤害当事人。我沉默了很久,回忆起6年的同居,欢乐和争吵,我低声说,方宇,我们像夫妻一样生活了很多年,结果,——不是夫妻。
    他非常难过拥抱我,吻我。我们在这个潮湿的季节很狂乱地做爱。他说,你怎么瘦得这样厉害?我说,我想你。那个草垛的夜晚,你还记得吗?
    小可。我对不起你。
    不,只要你爱我。
    我爱你。一直。永远。
    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都市下班的人们匆匆经过我们,留下急促的脚步声。同样的路,很多人在走。
    楼下的垃圾站终于搬走了?
    是的。
    空气更加新鲜了。
    是的。
    小可,你要好好地生活。
    ——对支离的爱,是什么感觉?
    ……小可,小可。
    我钦佩她。这世上能有几个人像她那样彻底去爱?
    方宇默然望着我,再次用他男人的气息裹住了我。我在他的怀里落泪。
    晚上停电,我在烛光下阅读了那个叫美云的戏子的日记。风吹得那暗红的烛光忽明忽暗,我的放大的影子幢幢地映在雪白的墙上。纸张已经发黄,很多页仿佛是被泪水湮湿了一大片,徒留一个苍凉的印迹。灰尘很重,很多年没有人翻动这个本子了,每翻一页,都落下一个浅浅的指痕。
    很像《胭脂扣》的那个故事,只是殉情的是男人,偷生的是女人。因为美云当时怀孕了,她以怀孕为借口,没有在自己的红酒中放氰化钾,她怕死。
    但是情夫死后,美云夜夜都不能入睡,直到她将情夫的骨灰制成的戒指一直随身戴着,她才能睡着,但是一睡着,她又见到他在对她生气,她偷生,而且没有照顾好他们的孩子。
    美云的丈夫以前和我相遇时也会客气地打招呼,夏天穿套头的汗衫,冬天穿藏青色的羽绒服,喜欢在临晨4、5点在小区里跑上几圈,平时都在家里,不爱与人更多的交往,看不出是怎样的一个人。但是美云在日记上描述的丈夫,却是一个十足的恶魔。
    美云的美貌和唱腔在老南京曾经红极一时,他娶美云,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虚荣,仿佛一场吃辣椒比赛,比赛的人并不是因为爱吃而在继续,是因为要战胜别人,赢得比赛。美云在浮华生活的背后,需要一个踏实的依靠,心灵的慰藉,她需要的是爱,很多很多的爱。丈夫只会令她失望。日记中有这样几段:
    2月20日 星期三 阴雨
    我已经怀孕2个月了,反应很重,吃不下饭,你在我身边就好了,不知道现在你在什么,外面还在下雨,有几滴飘到我脸上,真冷。晚上他喝得醉醺醺回来,满身臭气,我给他洗脚的时候,吐得很厉害。他将洗脚水泼到我身上,骂我,用鞋底扇我的脸……,邻居王嫂进来喊他接电话,他才停手。他总是这样。
    他知道我和你好,就以我为要挟来讹诈你。我怎么敢告诉他,我已经怀孕了?他这个人没有人性,我们又不能在一起,我真想死。
    3月9日 星期五 大风
    今天天空怎么这么暗啊?灰尘风沙这么大!这么大!
    他说,他永远是我的丈夫,他就是要看我痛苦一辈子,他就是喜欢像对待狗一样对待我,——我还不如狗。他用火叉插着活鱼在火上烤,对我狞笑着说,要是能叉着我烤,他一定也会这样烤着我。
    别人都当笑话来议论我和你的事,用鄙视的眼光看待我,还有人说他宽容,能原谅我的不忠,其实他有多残忍,苍天最清楚!他只认得钱!他从我身上榨取你的钱!
    可是,我们怎么办啊?
    有一些页面只写了日期,内容是空白,上面纸张折皱,——空白的部分都是眼泪。
    孩子出生后,美云的丈夫说了声,野种!就随便找一处空地丢在那里,孩子紫着脸一直都在清晰嘹亮地啼哭,在那个空旷的灰蒙蒙的临晨,显得凄凉。
    美云见不到孩子,对自己的爱人又愧疚万分,人前人后都是嘻笑声,很快就疯了。于是每天都抚摸那枚戒指,唱戏给情人听。美云恍惚又在戏台上看到台下鼓掌微笑的那个痴心人。
    后来一些部分字迹凌乱,看不清楚,大致是在某一天,美云终于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但是她控制不了地发病。
    那个孩子,就是支离。
    八
    方宇在这个暮色苍茫的黄昏向我描述了支离对他讲的一切。
    支离风尘仆仆地从遥远的北方找到这座城市,美云的丈夫看到她暗暗地惊了惊,——支离像极了她年轻时候的母亲。冥冥中有一种力量让他有一瞬间的胆怯。他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态默然打开锁住的那个房门,苍老地喊了一声,你的女儿来了。支离看到的母亲,是一个头发凌乱、面目狰狞,穿着肮脏的女人,散发着同楼下的垃圾一样腐败的臭味。
    美云背着光,眼球泛白,茫然的来回在屋子的阴影里走着台步,一只手抚摸着另一只手上那个奇怪的戒指,轻轻轻轻哼唱着《梁祝》。听到丈夫的声音,她停了下来,恨恐怖地向支离脸上端详。
    支离问美云的丈夫,为什么她成了这个样子?
    他说,她有一本日记,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不知道在哪里。
    说话间,母亲突然扑过来,捧起支离的脸,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怀上你?啊?愤怒的声音从她那光泽暗淡的牙齿背后传出,那颗人骨戒指硌得她下颌疼。
    支离终于挣脱她,下颌已经被扎出血。母亲看了一眼留在那戒指上的血液,笑了,他沾了新鲜的血液也许可以复活。这句话在支离的心中长时间的振荡着,后来,她在黑色曼陀罗的传说中得到证实。支离惊恐地夺门而逃。她想她来的总不是时候。她再也没有来过,美云的丈夫在她出门的一刹那,狠狠地说,你和那个贱货都是那个死鬼的陪葬。
    支离本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可是她与春阳相爱了。春阳是这个城市的一个小报记者,每天都忙于奔波,但是很爱支离,那时候,支离很温柔,很快乐。
    春阳陪她一起做饭,一起购物,没有日夜的做爱。他们几乎融化成一体,他结结实实的在她柔软温暖的身体里,她觉得灵魂是幸福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春阳的同事急促伤心地告诉她,春阳救活落水的孩子,自己却被涨潮的河水冲走了。支离看到春阳时,他穿着早上出门的衣服,铁青着脸,双目紧闭,笔直地躺在停尸间,仿佛在另一个冷飕飕的黑暗的世界里,很冷。口袋里还有他们的甜蜜的合影。
    早晨春阳留给她的吻,还有潮湿的温度。他笑着对支离说,今天是我们认识一周年,晚上我们去看电影。支离说,等你,亲爱的。没想到那竟然是诀别,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征兆?支离一下子彷徨无据。她有时候想春阳也许在哪里睡着了,等他醒了,就会再来找她。支离将春阳的骨灰做成了戒指,日夜戴在无名指上。他们那时正准备结婚。
    支离想起母亲是以怎样的方式来唤醒心爱的男人。她种了一盆又一盆的黑色曼陀罗,每天都对着人骨戒指一遍又一边想像他和她的那些往事。春天的花,夏天的雨,秋天的落叶,冬天的白雪,每一夜,都有春阳默然陪伴。她在等他。
    九
    支离与方宇有了深刻的暧昧之后,对方宇也产生了依恋,就像对当时的我一样,春阳像影子一样,在支离的眼中投映于某一个现实的人。男人或女人,没有性别、年龄的区分。但是方宇对我有婚约,于是那一天,支离到我到我的住处,告诉我,方宇爱的是她。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爱逼得发疯了,那个戒指形成的虚幻,使支离变得像锋利的刀一样劈杀感情。
    直到她母亲的去世,支离才停止。美云的丈夫告诉支离,那个贱人死在护城河里了。支离在一瞬间,出现了混乱。春阳也在护城河。母亲是否去叫他,叫他回来?弥补她对我错过的爱?春阳很快就会回来了。支离对着静静流淌护城河水,说,春阳,你在哪里?
    十二月的这一天,虽然天气寒冷,但是阳光很好,预报说是有雷雨,我觑眼望望蓝天,看不到雨天的迹象。我将日记本用报纸包了一下,装在袋子里,去医院看支离。
    路上就已经起风了,夹杂灰尘和沙粒,遮天蔽日的昏暗。枯叶在地上刮擦着。一家路边的早摊点,还在开门营业,腾腾地冒着白色的热气,很多行人在那里躲风,心善的老板从里屋又搬出几张凳子放在客堂。
    不料医院已经忙得人仰马翻,——支离失踪了。
    支离在住院的前一个月,又开始重复以前深夜出去找魂的行为,每天都在晨曦中苍白疲惫地回来。方宇拉住她,支离你怎么了?她望着方宇说,将母亲的日记找来,她让我好好保管。我一闭上眼,她就来找我。我不恨她了。她说带我去见春阳。
    支离在医院,像是自虐狂,找不到伤害自己的工具,就用牙齿,每次都咬到出血,才会满意地松口。每天月亮出来的时候,她就找机会逃跑。昨天晚上,她乘护士换班的空当,又跑掉了。夜路那样的漫长,医院周围都是群山,是那漆黑的深夜里更加深黑的阴影,她能走出那深黑的阴影吗?她找到他的魂魄了?
    傍晚,天色更加暗沉下来,电闪雷鸣,真地下起了暴雨。我在支离那张空白的病床上坐着,追忆起我们的相识。午夜电影。方宇。“人头马”和人骨戒指。
    大雨厚密如帘,雨雾吞噬了世界。
    灯火背后的等待
    文/天姝

     一
    在吕姝娴生活所这座城市里,处处都是红绿灯和铁栅栏,一出门就是车流人海,由于地处南方,空气始终是潮湿的,仿佛一个无相而善良的精灵在含泪俯瞰着城市中发生的那些人和事。人们有时候彼此漠不关心,有时候又过于关心,岁月便在这眉间眼底缓慢地流逝,那被幸福浸润被伤痛打击的曾经的过往,渐渐弥散着人生的况味。
    吕姝娴第一次见到菲娅的时候,菲娅穿着粉色的羊毛衫和一双咖啡色仿制的皮鞋,提着两个很大的包裹,在她前面走。菲娅很纤瘦,头发乌黑,衣领和黑发之间露出一截雪白细腻的脖颈,轻轻散发着有别于这座城市的乡土气息。菲娅左顾右盼地很犹豫地在小巷间往前走,后面的人速度不得不慢下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仿佛克制了很久,终于不耐烦地钦得车铃“叮铃铃”直响。菲娅在瞬间有短暂的停顿,然后一回头。城市的小巷是那种古老的明代的墙瓦,灰秃秃的砖缝里是一些杂草和蚂蚁横呈的尸体,偶尔一两朵淡黄的,浅粉的野花在路边很颓败地绽放,淡墨色的天光下,是人们烦躁的随时要发火的脸,但是菲娅那纯朴的秀丽的面庞让人们眼前一亮,她谦卑地往一边的墙贴了贴,抱歉地笑笑,笑容所及之处,都被注入了生命的活力。男人显然为她的美貌迟疑了片刻,然后单脚一用力蹬着车子骑到她前面,到了远处又回头向她张望了一眼,菲娅却恰好转头。
    菲娅对吕姝娴微笑着轻声问:请问虎踞路80号是这个方向吗?她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证明她上过学,她是这个城市的异乡人。——吕姝娴也是,但是在惠城12年,吕姝娴已经渐渐同化于这座城市。菲娅问的路让吕姝娴好奇,——那是她一个朋友的住处。
    吕姝娴向她脸上仔细看了看,姑娘椭圆的脸上因为长途的跋涉沁出细密的汗珠,更加显得脸庞红润,眼睛深黑,头发简单地拢成马尾,羊毛衫上有一朵红绿相间的牡丹花。这时正是秋冬季节,巷子里的风飕飕地刮着,风中卷着枯枝残叶,天空晦涩,她鬓角的头发飞起来,在夕阳的余辉下笼罩着一层活泼的金毛衣子。菲娅按住纷飞的头发,皱着眉等待吕姝娴的回答。吕姝娴突然高声说,前面左拐就到了。菲娅被短暂又漫长的等候后的吕姝娴高亢的声音吓了一跳,不仅菲娅,吕姝娴也对自己的嗓门产生了片刻的疑惑,——仿佛一个被打扰的梦中人忍不住怒气而发出的声音。
    虎踞路80号是吕姝娴男朋友叶大志的住处,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找叶大志,会有什么事?
    吕姝娴和那个姑娘又默默地走了一阵,彼此都在眼角的余光里偷偷地瞟着对方,到了巷口,吕姝娴向右拐去了华城超市。吕姝娴本来是要去叶大志的小屋的,她经常在那里留宿,这时候,大志应该正在等她。
    叶大志是这个城市的小报记者,成天奔波在惠城的各个角落,报道那些突然的非理性所预知的一些事件。他是师大中文系的硕士,知识很丰富,对事物的观点很新锐,是惠城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他的相貌其实很一般,但是他健壮的体格、深厚的内涵使他的神气超越平凡。更多的人们对大志的印象只是报纸一个角落上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头像,仿佛只有那个永远微笑的年轻的脸才叫叶大志。人们在谈到“叶大志”这个名字的时候,总是很崇拜很敬仰的神情,那可是名人啊!——一个遥远的模糊的概念,远离生活中那个穿着拖鞋,到隔壁小诊所买“达克宁”的大志。
    时间是下午3点左右,小诊所自开业以来,生意惨淡,在这样的时间,更加寂静,门前的老黄狗闭着眼睛假寐,有人经过时,便懒洋洋睁开眼,见到大志走进门,它咻咻地跟了一段路,又回头在房檐下趴着。大志笑说:这狗有灵性。医生面无表情但不无得意地说,它跟了我10多年了,谁是病人,它一闻就知道。大志心想:真的那样,那可是神犬了。老医生看到大志不太相信的神情也不加辩驳,开药时注意到病历上的名字是“叶大志”,不由得向大志打量了两眼,笑了:跟名人同名啊!大志跟着笑了笑。老人在打了一个下午的瞌睡后,终于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个病人,虽然他只是开2管“达克宁”。大志的笑容令他倍感亲切,他脸上的皱纹轻轻有些舒展,还是做百姓好啊,名人一旦有了错,便凤凰变草鸡啦!大志接过药,心里怔了怔。门口突然经过一个娇小的提着重物的身影,与正出门的大志撞上了。
    菲娅看到大志,过于激动和兴奋,脸一下子红了,心突突地跳,她好像有很多话对他说,可是一时没有头绪,倒将嘴给堵上了。大志看到菲娅顿时愣在那里,心里有些不知所措,头脑有一瞬间的恍惚。两人就那么傻傻地停顿了有一眨眼的功夫,然后有几分默契地一前一后离开。门前几只停憩的小麻雀跳跳纵纵地悠闲的找吃食,暮色夕阳中的大地温暖而充满生机,老黄狗起身注目远方,好像远方是它期待的未来。
    另一个病人捂住肚子来诊所,望着渐渐远去的大志和菲娅的身影,惊讶地说,那是叶大志啊!——上次来我们单位讲课的。大作家也来这样的诊所?老医生忙从椅子上起身向外走来,是真的——叶大志?不等对方回答,两人一起探头向着大志和菲娅背影望去,沉默了一阵后,老医生喃喃道:那个女的,是叶大志的什么人?
    吕姝娴在人声鼎沸的超市里给大志打了电话,电话那边很安静,大志说,小娴,怎么你还没来?吕姝娴身边两个陌生人因为什么事在激烈的争吵,她捂住一只耳朵,对着手机迟疑了一会,说,我马上去。
    一路上, 吕姝娴的心情复杂,那个姑娘的出现,隐约预示着她的生活不再平静,——仿佛人生的一台好戏才刚刚拉开序幕。秋冬季节,路上与她匆匆擦肩而过惠城的人们穿着色彩纷呈,在苍白平凡的岁月里增添了浮华的热闹,人们彼此目不斜视,但是那故作姿态的眼睛深处,隐藏着对他人善意的好奇和对现实的不服气妥协。
    大志的房间显然被简单收拾过了,可是姑娘并不在。大志在洗菜,吕姝娴看到案板上摆了很多卤菜还有一些半成品,有别于他们平时简单的午餐。大志的背影其实有些沉重,仿佛有一种痛压在心口。吕姝娴从后面拦住大志的腰,怎么了,今天有客人吗?大志在水池上洗了手,转身对她望了一会,有些违心的笑了,是,——我高中的同学。
    同学?吕姝娴故意用审视的眼光望着叶大志,大志只望了她一眼,然后他笑着回避了。大志接着做菜,一边告诉她,姑娘叫菲娅,在惠城郊区的服装厂谋得一份会计的职业,明天正式上班了。吕姝娴一直看着大志的背影,背影显得真诚,让她不由得产生一些荒诞的想像,比如曾经被自己拒绝的恋人,多年后,才发现其实他是最好的,所以不远万里又来找他;又比如,菲娅这个一贫如洗的外乡人面对大志的名气和财富,企图实施各种手段来占用一笔。等等。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每一种假设,都是一个让她刺心的过程,同时也隐约吹响了她内心那为爱而战的战斗号角,直到一声轻柔的叫唤打断了她。
    菲娅扶着门对大志微笑,见到吕姝娴则吃了一惊,大概没想到就是那个让她觉得有些特别的指路人。菲娅觉得吕姝娴很优雅,带着很浓的书卷味,眼睛很漂亮,——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睫毛很长,幽深而明亮,男人看一眼就很容易掉进去的那种。
    菲娅显然描了口红,画了眉毛,头发也用发夹盘成一个清爽的发髻,——她是打扮给大志看吧。她这样的用心,叶大志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大志擦擦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平板,大志说,床铺都收拾好了?菲娅说,是的。眼睛却看着吕姝娴。在大志的身边,她看到了吕姝娴,心里有些警惕。她甚至害怕地想,大志真的有了女朋友。大志不爱她,但是大志对她有过誓言和承诺,而且大志这样的人最在乎名誉,——他们之间还有一份契约呢。菲娅这样想着,心里稍微定了定。
    大志对吕姝娴笑了笑,很直接地说,菲娅,这是我女朋友,吕姝娴。菲娅在一刹那脸红了,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羞,但是她的嘴唇煞白。吕姝娴觉得她被一种强烈的感情撞击了一下,脸上的肌肉有些痉挛。她一定不是大志什么普通的同学!此刻,这一推论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而大志当着菲娅的面对吕姝娴身份的确定,让她在这个女人面前有一丝的虚荣,她不禁挺了挺胸脯,对菲娅轻轻笑了笑。菲娅颤抖的嘴唇嘟噜出不清楚的:你好。那声音从虚无中来,在虚无中消逝,隐约而缥缈,——也许她并没有出声。好像白天的日光下,你即使闭着眼睛,有人经过眼前,你也能隔着眼皮感觉到有影子晃动了一下。
    菲娅在瞬间脸色灰白,显得枯槁憔悴。吕姝娴和大志张罗着端菜端饭,小厨房在这个微凉的秋季又温暖又忙碌,吕姝娴突然对客厅里落寞又孤单的菲娅产生了一丝怜悯。大志对这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明显缺乏基本的照顾,像是故意在冷落她,——那原先想的为爱而战的号角已经偃旗息鼓了,因为很明显,菲娅是一个感情失败者。
    吃饭的时候,菲娅指着糖醋元子,对吕姝娴笑说,大志真是细心,这是我最爱吃的了。吕姝娴的笑容有短暂的停顿,——糖醋元子也是她最爱吃的菜,——也许只有这盘菜让菲娅感觉到一丝温情吧。吕姝娴笑说,那多吃一些吧。她看了一眼大志,大志因为那隐藏的什么痛,在很快地大口地吃饭,一声不吭,仿佛要用饭菜填饱的不是肚子,而是内心深处的空虚,不知道什么事让大志这个一直骄傲自负的男人突然间显得颓败。
    吃了饭,菲娅和吕姝娴一起洗碗。在哗哗的水声中,吕姝娴问菲娅,你为什么找大志?菲娅说,我喜欢他。吕姝娴瞥了她一眼,不轻不重地说,我和大志在一起很久了。菲娅几乎就要破口而出地讲什么,但是她将那已到了喉咙口的话咽了下去,她只是固执地轻轻地说,你不如我爱他深,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我爱他更深。吕姝娴洗碗的手停在那里,水珠顺着指间一滴滴滑落,汇聚于下水道沉默地离去。吕姝娴仿佛看到了菲娅在软弱的外表背后的强悍。菲娅难道没有看到大志对她的态度吗?没有听到大志告诉她吕姝娴是谁吗?——菲娅看到了,也听到了,但她依然这么的,痴情。吕姝娴一时无语。
    吃完饭,大志送菲娅回单位,他们好像边走边谈着话,有时候,大志停下来,有些怒气地望着菲娅,菲娅也停下来,低着头,然后又走,直到走出吕姝娴的视线。暮色苍穹下的两个人,仿佛苍茫岁月中缓慢移动的两条生命的曲线,延伸向远方,却没有重合的交点。吕姝娴对着大志和菲娅已经远去的那一片空白出了一会神,轻轻叹了口气。
    二
    惠城进入了寒冷的冬天,枝头光秃秃的,路边一排排梧桐树根都被刷了一米左右的白石灰,地上覆盖着厚厚的落叶,空气中是淡淡的微尘和隐隐的城市女人香水的气味。人们每天都期待着一些令人瞪眼的新闻为程式化的生活带来一些稀薄的快乐。菲娅每周都从单位坐一小时的公交车来打扫大志的小屋,或给大志晒洗床褥,买大志喜欢吃的水果,然后做饭,吕姝娴和大志都默默地看她做这一切,屋里散发着米饭温暖的香气,但是空气沉闷。菲娅在忙完之后,抬起满是汗珠的脸对吕姝娴和大志说,我走了。然后说走就走。她这种表现,让吕姝娴觉得好像吃馒头时,突然嚼到一块没有发起的死面疙瘩,不得不慢下来,但是这顿饭变得扫兴。
    有一天很晚菲娅才来,天已经黑了。菲娅说,今天单位加班了,来迟了。——也许是故意等吕姝娴上夜班的时候。大志说,你不是一定要来,菲娅。大志其实是说,菲娅,你不要来了。菲娅误会大志这句话的意思,她甚至有些感动,她一边干活一边说,没事,我不累,——我想着你,不觉得累。大志看着她默然,墙上是她放大的幢幢的影子,窗外是五彩斑斓的都市,霓虹灯流光溢彩,路边不时传来城市丰富的夜生活中男女的欢笑声。
    不一会原先暗沉沉的天空突然乌云滚滚,然后电闪雷鸣,然后“哗啦啦——哗啦啦”起了暴雨,雨雾瞬间吞噬了世界,路上的行人面对大自然这突然的变故,要么大叫着狂奔要么躲在商场的雨蓬下傻眼望着倾盆大雨。雨珠有力地噼噼啪啪地打在窗户玻璃上,然后又如泪水般无声地滑落,像一个人感叹这烟视媚行的欢乐生活背后的哀伤。菲娅望了一眼窗外漆黑的深夜,低声说,明天我可以休息。
    她已经打扫好了小屋,可是这样大的雨,她看来是走不了了。暗黄的灯光下,菲娅低着头,并不看大志,她长的睫毛的阴影一丝丝映在脸颊,鬓角的碎发披到腮上,大志的心忽然柔软起来。菲娅做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他吗?大志过去抚着菲娅单薄的双肩,说,菲娅……菲娅忽然抬头吻住了他的嘴唇,大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菲娅整个人都趴到了大志的身上,动作显得笨拙。菲娅仿佛压抑很久的欲望和激情,热烈地亲吻着大志。大志心里一阵阵感动,他不由得抱紧了菲娅。大志想对菲娅说什么,嘴被菲娅堵住了,大志含糊地说,菲娅!菲娅眼泪掉了下来,菲娅说,你什么都别说,你只要知道,知道就行了。
    晨曦的第一缕阳光隔着窗帘照在大志的小屋里,大志睁开眼,看到菲娅守着炉子煮稀饭,神态专注,火光映红了她的脸。这是一个感情认真的女人。大志想起昨夜菲娅的投入和柔情,心里有些愧疚。大志走到菲娅身边,蹲下,向小煤油炉里吹口气,火焰更加旺盛地燃烧起来,菲娅望着他滟滟地笑了,瞳孔里映照着大志,背景是鲜红的小火球,那心灵深处的幸福似乎随时都会荡漾开来。
    大志起身去抽屉取出一叠钞票,递给菲娅,菲娅顿了顿,将钱收在包里,菲娅说,这些钱,我一分都不会动的,我会好好的存着,——为我们将来的生活。大志望着她,停了一会很残酷地轻声说,菲娅,为什么你总是以为我们会有将来?——你不要对我这么好。菲娅闭着嘴,望着大志,沉默,转瞬间一种无言的悲伤在这沉默中延续。
    虽然如此,菲娅仍然固执地对大志好,她收入微薄,吕姝娴印象里的她,几年都不曾换一件新衣裳,但是看到适合大志的款式和色彩,多贵的衣服,她都会想办法买来。她那样的温柔体贴,像个已婚的小妇女,吕姝娴有时候拿菲娅与自己相比较,会觉得惭愧,不知道为什么大志不喜欢她。倘若大志喜欢菲娅,吕姝娴想自己是否会像菲娅那样勇敢地去争取呢?吕姝娴抿着嘴唇,甩甩头,忘记这个给自己的问题。
    大志宁愿穿吕姝娴给他买的10块钱的棉布体恤,而将菲娅的昂贵的时装挂在衣柜里。吕姝娴说,那些衣服是很有品位的。大志说,那不是我的品位。大志说这句话的口气是淡漠的,很简短,——一句话就结束这个话题。吕姝娴沉默了一会,她突然意识到,菲娅不是一句话就可以结束的那么一个人,这个一开始就似乎注定要失败的女人内心似乎有一股强烈的感情足可以与任何一个情敌抗衡,这就让那个自以为是的胜利者对她的胜利也不确定起来。
    吕姝娴灵巧地向大志说,换一个菲娅不知道的地方去住吧。天气渐渐温暖了,一开窗便是大簇大簇的金黄的迎春花,砖墙的缝隙里已经钻出几根生机昂然的绿草。陌生人偶尔在窗前经过,向远处的某一个熟人打招呼,——是最古老的中国式问候:最近好啊?那人回答:凑合着,还行!
    大志将脚下的一双鞋,用脚一会踢成“八”字形,一会踢成“11”字形,对吕姝娴的建议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答非所问地说,有的事让人无奈。吕姝娴走到大志身边,心里有几分气恼,注视着他说,你解决了问题,就不会无奈了。大志说,这需要时间。顿了顿,大志说他写稿了。吕姝娴望着他,——已经3年了,还需要多少时间呢?可是叶大志,好像害怕面对这个问题。
    菲娅对吕姝娴很友善,总是点头、微笑,很客气的样子,但是有一点委屈,一点做作。爱情让她变得像奴隶,吕姝娴想,但是这是菲娅自愿的。菲娅的所作所为让大志和吕姝娴都不愉快,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大志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可是大志,——对这件事显得懒散。大志说他一直在努力,可是吕姝娴觉得大志只是在拖延,这与他一贯的作风相违背,但是他确实在这么做。吕姝娴有些悲哀地想,男人总是不能抗拒感情的诱惑,大志也是如此。如果真是这样,是否还有必要继续自己和大志的感情呢?吕姝娴被自己的这个念头震惊了,心柔柔地疼起来,她想起那无数个月光下与大志缠绵的时刻以及两人在草垛,在海边,在床头的那些关于爱情的海誓山盟。人们在那淡淡的斜阳里急匆匆地回归,吕姝娴在下班的路上,在喧哗的都市中落寞地行走,看到辽阔的寂静的天空,想到那不确定的未来,心情散淡。
    三
    大志在惠城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记者和作家,人们关注他,对他熟悉又陌生。很少有人知道,他就住在这个闹市区的小屋里,他平凡而知足地生活着。但是菲娅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平静,大志知道,菲娅不是她表面上那样的一个温柔女子,他更加小心翼翼,而不敢轻举妄动,他在乎与吕姝娴之间的感情,在乎在这个城市历尽辛苦建立起的名誉和身份。
    昨晚,吕姝娴帮助大志整理文字稿件一直到临晨两人才休息。早晨窗外吵闹的市声和人们杂沓的脚步声将他们惊醒,大志亲吻了吕姝娴甜蜜的嘴唇和眼睛,听到窗外一个老太太高声的讨价还价,大志不由得轻轻笑了,对吕姝娴说,以后你也会这样吗?吕姝娴睡意朦胧地哼了一声,大志抚摸了吕姝娴柔顺的头发,然后突然心血来潮掀起被子的一角向被窝里看了一下,吕姝娴泛着温润光泽的曲线优美的身体让他欲望抖擞,他在吕姝娴的胸口用力吻了一下,吕姝娴忍不住叫了一声,大志松口时发现,吕姝娴洁白的胸口留下一个青紫的吻痕,吕姝娴睁开眼说,疼死了。大志笑了,吕姝娴是他柔嫩的女人,他用力又温情抚摸她,一边对吕姝耳语说,这就疼啦,以后生孩子怎么办?吕姝娴噱着嘴,说,那就不生啦,然后故意不理他。大志扳过她的肩膀,低声说,不想理我?吕姝娴顿了顿转身匍匐在大志的怀里,影沉沉的大眼睛凝视着大志。大志冷不防向前吻住了她饱满的湿润的嘴唇,唇舌交接的诱惑使吕姝娴不由得呻吟起来,吕姝娴低声喊着,大志,我最爱的大志。她在轻微的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感到大志深入到她紧张柔软的身体。
    这个早晨的天气真是好,天空一片蔚蓝,偶尔从窗户缝隙里溜进来的微风都带着甜丝丝的清新的味道。大志在一阵阵生理与心理快感的冲击下,从心底里发出那温柔的,极其兴奋的苍凉的一声:我——爱——你。房间里在这之后很安静,床头柜上的闹钟从容不迫的嘀嗒——嘀嗒。吕姝娴突然心里难过起来,大志既然很爱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也不向她求婚呢?吕姝娴神情凄黯。大志舒服地伸了一个长长懒腰,俯脸微笑说,怎么了?吕姝娴说,我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大志好像一下子委顿下来,他停留了片刻,轻轻吻了吕姝娴的额头,然后在一旁躺下,闭目养神。吕姝娴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生气地背对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很多人都上班去了,窗外一片寂静,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突然门锁发出“咯嗒咯嗒”地声音,门因为反锁了,——打不开。吕姝娴和大志都一声不吭地向门那边望去,这时候,空气瞬间凝固了。
    大志出于一种危险状态下的习惯,像保护孩子那样抱住吕姝娴。两人紧张地盯着微微旋动的门锁,猜想是某个盗窃或抢劫的歹徒。吕姝娴甚至在脑海里浮现了怎样与歹徒格斗的场面,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丝不挂;而大志想的是,如果真的是歹徒,他要什么就给他吧,只要不伤害性命。一只猫从屋顶走过,被藏在屋顶的鸟窝吓了一跳,嘶哑着尖叫了一声,大志和吕姝娴都不约而同地颤抖了一下,然后鸟窝的小鸟又是一阵叽叽喳喳地乱吵和扑拉拉乱飞的声音,那被搅扰的微尘在城市的半空喘息起伏。
    钥匙在锁扣里微微转动的声音终于停止了,大志和吕姝娴无声地互望了一眼,刚要舒一口气。突然窗帘却被轻轻撩起了一角,一道刺眼的光线,让大志眼睛眨了一下,还有窗外青草和泥土的气味和隐约浮现的女人身上的脂粉香。大志恍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吕姝娴猛可间看到的是菲娅那张焦虑的、隐忍的、画了淡妆的脸,一时怔住了。菲娅一眼望到了赤裸相拥的床上的叶大志和吕姝娴,脸上立刻笼罩了一层阴影,是一种绝望的悲戚的神情,碰到窗帘布的那只手一直在颤抖。吕姝娴的内心突然在瞬间升腾起一丝邪恶的愉快,一种细微的如沙漏般的轻声在她耳边萦回:菲娅,你必须退出了。她飘了大志一眼,大志皱着眉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下巴靠在她的额头上,她听到他的心脏“咚咚”跳着,节奏很快。
    记者来采访菲娅,菲娅只是倔强地盯着医院的天花板的某一处不确定的点在看,神情呆滞,没有回应,报纸上推测:该女子精神失常。
    像是某种无声的回报,大志承担起对菲娅的照顾。吕姝娴想不到菲娅居然有这样的勇气去面对爱情,她带着一丝钦佩去琳琅满目的超市买了很多女人的必用品送给菲娅。
    这一次菲娅忍不住对吕姝娴的恨,她当着大志和吕姝娴的面用力将它们扔到地上。奶粉,内衣,护肤品等等散落一地,像一个从内到外都七零八落的人。同病房的病友和正在为其他病人量体温的护士都默然看着他们,其实有几个病人和护士已经认出了叶大志,看到叶大志灰暗的表情,自然心里有几分明白,所以在背后偷偷议论着。隔壁一个病人在听收音机,正播放着《十面埋伏》那紧张的环环相扣的琵琶演奏,病房的气氛很紧张焦躁,窗外却是几个闲散的病人在四季如春的花园里谈笑,笑容很从容,来自真实的内心。花园里秋海棠、万寿菊、一串红都俏丽地绽放,那轻轻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远处是一片淡蓝色的宁静的天空。
    吕姝娴一时不知所措,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她顿了顿,转身就跑,大志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用眼神示意她等等。大志将物品一一拾起来,放在菲娅的床头,对菲娅说,菲娅,我出去一会就回来。吕姝娴心里一蓬火直往头上冲,吕姝娴觉得大志过于善良和客气了——显得懦弱,他们相爱并没有错,是菲娅一直试图强求大志的感情。吕姝娴余光里看到,大志一直牵引着菲娅的视线,他将她的视线拉得很长。菲娅在他身后喊了一声:大志!大志没有丝毫的停顿,好像菲娅并没有在喊他。余光中的菲娅,仿佛流泪了,显得无助。
    10月28日惠城的花边媒体已经有爆料,说,著名作家和记者叶大志为情所困,痴情女子被逼跳楼。内容都是一些无端的猜测,有的很荒唐,说叶大志插足第三者家庭,导致少妇精神失常后自杀。大志单位的领导找大志谈话,要求大志尽快平息这件事,并提醒他,年轻人要洁身自爱啊。领导的最后那句话语重心长,大志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叶大志和吕姝娴在树林里迎着萧萧的落叶缓慢地散步,天空灰蒙蒙的,仿佛很近其实又很远。叶大志将一只手伸向天空,随便抓了一下,说,够不到白云,可是还有收获。吕姝娴说,什么呢?大志有些凄凉的笑笑,说,抓住空气了。吕姝娴对这个不太搞笑的笑话,敷衍的笑笑,说,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可它真实的存在着,就像爱情,女人都离不开它。
    树林里都是参天大树,地边是一些杂草和野花,没有力气地耷拉着脑袋。树木枝繁叶茂地伸向天空,人在一片灰绿色的密林中显得渺小。
    大志说,小娴,有些事,我以后再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是永远不会变的。阳光透过树叶在吕姝娴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这句话仿佛是一段感情结束的开场白,吕姝娴不是滋味地笑了笑,吕姝娴说,我也该去相亲了,——父亲总是说我。大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大志其实是希望吕姝娴再给他一点时间来好好解决这件事,可是吕姝娴显然认为大志在找借口分手。吕姝娴向前走了几步,低头说,大志,我们已经3年了,你知道,我需要爱,很多很多的爱。大志有些难过的说,我,很爱你。吕姝娴望着他,简短说,婚姻是一个证明。吕姝娴说了这句话,心里有些不自在,好像在威胁大志结婚。大志却回避她的眼光,停了停说,婚姻不能证明什么。但是语气浮浮的,连大志自己也觉得气短。风吹得树叶成阵的沙沙地响,碎发飞到吕姝娴的脸上,模糊了她的眼,淡墨色的天空有一道晚霞,仿佛苍穹的一道伤,慢慢地沁出岁月的血。大志和吕姝娴在这灰暗的晚境中很怅然,大志的心情糟透了,对自己的感情,现在这样的状况,他感到无能为力;而吕姝娴心里只剩下伤心,她想,令大志对菲娅犹豫不绝的除了爱,还会是什么?
    四
    6个月之后
    一个夏日的午后,强烈的日光使得世间一切的缤纷色彩归总为零。医院里的空调很凉快,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窗外知了永无止息地“嗤嗤”地叫着。
    吕姝娴在拥挤的队伍里看到大志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内心在瞬间抽搐了一下,来不及思考,大志已折回身来,小娴。
    吕姝娴有些心慌意乱,他们分手半年多,而她每天都在想会在某一个时刻某一个地点碰见大志,此刻大志站在她面前,她又觉得像是自己无数次的幻觉一样,——远处大志的同事在高声喊他,大约是有什么采访任务。吕姝娴才确认,这不是梦境。吕姝娴扬起微红的脸浅浅地笑了笑,大志匆忙靠近她,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然后就抱歉地笑了一下,又去另一处投入工作。
    大志的话令吕姝娴耳热心跳起来,仿佛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赤裸地站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她因为路遇爱人却心慌意乱地忘记了台词,周围的人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1秒钟左右,吕姝娴回过神,发现人们并没有注意她,有的在打瞌睡,有的在抱怨医院办事效率低,有的忧心忡忡地坐在那里,仿佛某个问题不解决,她就会去喝农药。每一个人都在集中注意力地考虑自己的人生。墙角的一只色彩艳丽的小瓢虫,犹犹豫豫地爬到了大厅,又缩进壳里一动不动,吕姝娴一愣神,发现这个在茫茫人海里胆战心惊的小生灵已不知去向。
    吕姝娴在医院门口站了站,外面气温很高,树上的翠叶蒙了一层城市的灰尘,纹丝不动地严肃地对着烈日。汽车“轰隆隆——轰隆隆”在她面前经过,震得她脚底心微微的发麻。吕姝娴慢慢地向老街的巷口走去,大志说,他在那里等她。
    大志依旧穿着白色的体恤,——是吕姝娴买给他的,短发朝气蓬勃地立在头上,他靠在暗灰色的土墙上,脸色灰苍苍的,仿佛月下倚在墙上的树影,大志很落寞地望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吕姝娴觉得自己离开大志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为了尽快使自己离开痛苦,她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爱,但是这又使她更深地陷入对叶大志的思念中。吕姝娴想,菲娅一定笑得很开心,就像风中的花朵那样笑得直打颤,——她反败为胜了。
    事实是,菲娅也并非快乐。大志非但没有因为与吕姝娴的分手,走近菲娅,反而一直都在努力说服菲娅离开他。大志说,没有吕姝娴,他也不会爱菲娅,该结束了就早点结束,长痛不如短痛,可是菲娅仍然坚守她的爱情。
    大志和吕姝娴并肩走着,无声地穿过热闹的狭长的街道。吕姝娴穿着墨绿色的连衣裙和白色的中跟鞋,显得内敛、温柔、洁净。青石板路面回荡着他们踏过的轻轻的脚步声,大志牵着吕姝娴的手第一次经过这里时,吕姝娴羞涩想,自己是否是大志铭心刻骨的爱人呢?而如今,那一切,恍若如梦。
    大志不知道吕姝娴怎么想,但是他还是那样深的爱着她,而她如果不知道,那就是他的悲哀,想起他们分手前后所发生的一切,大志觉得混乱而辛酸。
    不远处就是大志的住处,半年前,吕姝娴还和大志在那里同居。吕姝娴想起屋顶的那个鸟窝,一段时间,鸟妈妈在窝里养育了一窝小鸟,整天叽叽喳喳的,吵得他们晚上睡不好,只好手拉手在漆黑的深夜在空寂的马路边散步,大志说一些很好玩的笑话,都得吕姝娴很开心地笑。同样的那个鸟窝,让吕姝娴回忆起菲娅的自杀,——菲娅的自杀让他们分手。想起这些,吕姝娴很是怅惘。
    吕姝娴想大志没有承担婚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不向她求婚,——这也证明大志不够爱她。吕姝娴离开小屋的时候,大志在外面采访。离开的当晚,吕姝娴一直等候大志的电话,她想,至少他会质问一下,哪怕对她发火,但是过了一个多月,大志才打来电话,声音很疲惫,终于问她,为什么那么残忍?吕姝娴握着手机,不知该说什么,很久,大志挂了电话。
    大志在吕姝娴离开的深夜才编辑好第二天的报纸,回来一看,屋里奇怪的寂静和冷清,大志没有看到吕姝娴,打开衣橱,发现她收走了自己的物品。这本是意料之中的,那次在树林里谈话过后,大志就预感到了,可是真的发生了,大志觉得不能接受,他宁愿相信这个夜晚就像吕姝娴去值班的某天一样,大志想菲娅的事情不处理好,他和吕姝娴不会幸福地在一起。深夜很静,窗外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屋顶的小鸟也安静地入睡了,偶尔发出温柔的“咕咕”声。
    大志从小就是孤儿,习惯了孤独而顽强地生活,但是吕姝娴在他心中是那样重要的一个女人,他躺在床上,想起与吕姝娴的一些相处,觉得这个美丽的女孩就像幻觉一样,可是他真的离不开这样的女孩给他的这样的感觉,像那个张小娴说的:含笑饮毒酒。菲娅还在医院躺着,他对菲娅有责任,他对菲娅有承诺,——虽然那是不情愿的,但是他签了那份契约。
    大志在对吕姝娴的想念以及菲娅固执的坚持中渡过了半年。
    小屋里很整洁,床上放着一叠大志干净的衣服,有太阳的味道。大志将衣服收到柜子里,很热情地亲吻吕姝娴,吕姝娴心里升腾起一股热气,眼睛湿润了,热烈地回应着他,脑海里却挥之不去那叠洗干净的衣服。
    窗外不远处还隐约传来吵闹的市声。吕姝娴不能抵制诱惑——来自于大志的诱惑,仿佛相隔6个月后,大志更加了解她身体的需要,哪里需要他,他就会在哪里,行之无误,十分准确,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慢慢的,吕姝娴被大志带入极乐之境。
    草原一望无际,辽阔苍茫而美丽,头顶是蔚蓝的天空,简单,纯净。
    恍惚间,吕姝娴看见大志在黯淡的光线下正凝视着她,抽着烟。天已近黄昏,暮色笼罩着大地。她竟然小睡了一会儿,吕姝娴笑着揉了揉眼睛,开始穿衣服,大志先是在她背后默默地看着她,然后很细心地帮她扣内衣的扣子。吕姝娴扭头说,菲娅经常来过夜?大志说,不是经常。
    吕姝娴对着镜子梳头,向镜子里大志的投影,说,我是到医院婚检的。吕姝娴想,大志说不是经常,那就是有时候他们在一起,吕姝娴套上绿裙子冷着脸说,新郎不是你。大志似乎怔在那里,半天他暴怒地冲到吕姝娴面前,狠狠地扇了她一个巴掌。之后,大志为自己的怒气有瞬间的后悔,因为他的力气太大,吕姝娴被那股力量牵引着摔倒了,嘴角流出涔涔的血液。大志从来没有对吕姝娴动过手。
    吕姝娴从地上爬起来,吐了一口嘴里的血沫,然后擦擦嘴说,大志,下周我结婚。——你也打过菲娅吗?不等大志回答她就顺着木楼梯走了,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高跟鞋撞击木板的“嗒嗒”的声音,沉重地敲在她的心灵,吕姝娴回头看到,门缝里,大志光着脊梁一直坐在床上抽烟。
    菲娅一瘸一拐地来时,大志仍然坐在那里抽烟,屋里都是烟雾,满地的烟头。菲娅到大志面前,吓了一跳,大志眼睛红红的,头发凌乱,床上被子和衣服乱糟糟地堆在一起。菲娅说,大志,你怎么了?
    半天,大志哑着嗓子说,菲娅,我想娶的是吕姝娴。我给不了你幸福的。——我们离婚吧。菲娅立刻坚决地摇头,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让我嫁给谁?——大志,什么我都答应你,除了这个,——我死也不会同意的。
    大志从床上站起来,对菲娅说,你不同意,我们也是要离,——我们结婚后一直分居着,这一点村上的人都能证明。法律上有规定,我们可以离婚。
    菲娅怒目瞪着大志,你早就预谋了,是不是?菲娅眼泪滚了下来,那么多中国人都能凑合着过日子,为什么你就不能?——你知道我多爱你吗?菲娅在屋里没有方向地走了一圈,说,——我怀孕了。
    大志沉默了,过了一会,大志换了一种口气。大志说,菲娅,你如果坚持,我就和吕姝娴离开这座城市,你永远都找不到我。
    隔壁传来做晚饭的“嗤啦啦——嗤啦啦”的炒菜声,小诊所里的那只黄狗对着路人“汪汪”的叫声在傍晚的街道上响着,那不相识的气味特别的陌生人令它惶恐。
    六
    六
    吕姝娴远远地看到叶大志在单位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她,吕姝娴等下班的同事都走光了,才磨蹭着出来。大志过来,拉着她的手,那过往的怒气竟变成了委屈,吕姝娴眼圈红了,她背过身去,不让大志看见她的眼泪,大志低声说,对不起。
    大志和吕姝娴来到他们经常散步的白桦林。春季的树林里地边开满了淡蓝的、粉白的、鹅黄的野花,那看不见的密林深处不时传来一两声清亮的鸟鸣,土地缝隙间的小生物都在繁忙地爬行。大志站定。目光注视着吕姝娴说,小娴,嫁给我吧。吕姝娴迅速地望了一眼大志,然后对着天空沉默了。茂密的枝叶其实遮住了天空,夕阳从树叶的缝隙里投下斑驳的阴影。
    吕姝娴说,一切都处理好了?大志说,是的。
    树林间有一片人工湖,养着一些红色的金鱼。他们在湖边坐下,鱼儿每吃一次水草上的杂物时,湖面便激起一片涟漪,缓缓荡漾开去。吕姝娴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个《鱼和水的故事》,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吕姝娴的心又一阵阵温暖起来。
    吕姝娴转身依偎在大志的怀中,大志亲吻她的眼睛。大志觉得自己好像站在已美丽的深渊的边缘,心里恍惚地随时都会掉下去,而吕姝娴闭着眼,微笑地任由大志的亲吻和爱抚。忽然传来几个孩子的嘻笑声,一个男孩一下子跌坐在他们面前,这个8、9岁的男孩,立刻不好意思地一骨碌爬起来,转身跟另外几个藏在矮树丛中偷看他们的孩子笑着逃跑了,很久,还留下他们的稚嫩的笑声和追打声。吕姝娴望了大志一眼,脸几乎红破了,大志安慰抱着她说,树林里总是藏着顽皮的孩子。
    吕姝娴回到家的时候,心里仍然觉得恍恍惚惚的,这个傍晚她太高兴了。看到白发苍苍的父亲在客厅里看电视,她一下子打断正要开口跟她说话的父亲。吕姝娴说,爸,我要和大志结婚。父亲瞪大了眼睛,那怎么行?请帖都发了,……小石在你房间等了很久了。听到吕姝娴回家的声音,石晓军掀了门帘从房间里出来,一看到他,吕姝娴的心立刻沉下来。
    吕姝娴和石晓军认识三个月,因为一种伤心悲凉的心态,她急于找到一个安宁的港湾,石晓军向她求婚时,吕姝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石晓军是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比较简单,收入稳定,感情很平淡,他那安于现状的神态仿佛在对吕姝娴说,婚姻不就是在一起过日子吗?什么爱情不爱情的。
    吕姝娴皱着眉头进了房间,石晓军跟着她进来。石晓军说,你跟你父亲说什么?谁是大志?——是那个作家叶大志吗?石晓军不相信地问。吕姝娴对他低声说,你不用管是哪个大志。——我想,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石晓军怔住了,他喃喃说,你什么意思?
    吕姝娴觉得这件事自己很不负责任,但是她要的幸福是与大志的,石晓军只是一个错误的填补。吕姝娴磕磕巴巴地说,对不起啊,晓军。认识你之前我有一个同居多年的男朋友,……现在,我还爱着他。我想,我还是和他比较合适。
    石晓军不相信似的,停了半天,才愤怒地说出话,你简直疯了!石晓军又坐了一会,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石晓军说,希望你能幸福。
    石晓军走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雨雾厚密如帘,吕姝娴在窗帘后看到,他被大雨吞噬,心里忽然很难过。墙上的猫头鹰挂钟瞪着眼睛望着她,好像在问她,叶大志比石晓军更适合做你的丈夫吗?父亲在门外敲门,声音嘶哑,小娴,有人找你。
    七
    吕姝娴有些疲惫地开门,竟然是拄着拐棍的菲娅。
    菲娅目光炯炯地望着吕姝娴,父亲看了她们一眼,不太放心地退出时,给门留了一道缝隙。老人虽然在客厅的沙发上,却可以通过这道门缝观察里面的情况。他不时地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望门缝里望一眼,从他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两个人。
    菲娅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雨水顺着脸颊滴到地板上,形成一小块潮湿的水渍,她的脸经过雨水的洗濯,泛出冷酷的铁青色。
    她不预备坐下,似乎说完就走的样子。吕姝娴说,请坐啊。菲娅继续默然望着吕姝娴,紧紧抿着嘴唇,那心里的仇恨简直要将吕姝娴吞噬掉。吕姝娴只得兀自在床沿坐下,像是自言自语,即使摔断了腿也是没有用的。
    菲娅平静地说,我和大志是夫妻,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你们永远不能在一起。
    吕姝娴吃惊地望着她,犹如被电擎雷劈般呆在那里。菲娅在原地继续毫无声调地讲述。暗淡的灯光在她脸上无情地刻画成斑驳的阴影,显得残酷。
    菲娅是大志同村村长的女儿,菲娅一直深爱着大志。他们在高中是同学,大志家境贫寒,是菲娅支付了大志本科四年的学费,所以本科毕业,大志遵守承诺与菲娅领证结婚。而菲娅没有考上什么学校,只得在家务农,但是与大志的结婚证让她心安。菲娅知道大志不爱她,她也不奢求大志的感情,菲娅觉得自己不配大志的爱,她只要那个名分。菲娅觉得身边的很多亲人都是这样过了一辈子,能以妻子的名字照顾大志,她很满足。
    但是当大志在读研期间与吕姝娴相爱,并将情况告诉菲娅,大志要离婚,菲娅意识到,大志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对她有所求的穷小子了,没有爱情,他就会离开她。菲娅不得不再次努力地来争取大志的感情,就像当年读书的时候,她对大志主动表示她的感情那样,但时过境迁,大志心里只有吕姝娴。菲娅于是让步,表示了容忍吕姝娴的存在,但坚守婚姻。菲娅对大志更加温柔,更加宽容,但是结果,大志还是要离开她,态度坚决到无可挽回。
    吕姝娴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志害怕跟她提到婚姻。吕姝娴的内心被重击了一下,心灵底处的那深沉的昂扬多年的什么东西轰然倒下,心于是一丝丝碎裂,吕姝娴觉得自己被一阵阵此起彼伏的黑暗的嘲笑的回声包围着,吕姝娴感到头一阵阵剧烈地疼痛。
    菲娅转身开门,以那条好腿为支点,那条没有生命的腿在地板上无力地画了一个圆弧,那空间里便徒然留下一个恍惚的痕迹。菲娅关上门的瞬间,很锐利地望了吕姝娴一眼,让她觉得心惊肉跳。
    很久,吕姝娴才猛然发现,刚才看似很热闹的房间,刹那间只剩下她孤单一个人,隔壁传来已成鳏夫多年的老父担忧的咳嗽声,——老人还没有休息。窗外是静静的黑夜,那遥远的未来游离于梦想的边缘。
    八
    新婚该准备的一切都准备了,父亲寞然望着房间的某一处空白说,你也不小了,——你妈也就盼着你这一天了。吕姝娴望着父亲佝偻的背影,心境苦涩,多年期盼的与大志的婚姻变得沉重。吕姝娴与父亲互不相望,她很明白老人的心境,父亲去年被查出脑血管瘤,随时都徘徊在死神的周围。两人在从窗户照进的光线里默默地坐着,最后决定,婚礼照常进行,只是新郎成了大志。
    大志和吕姝娴很多同事、朋友都来参加婚礼,祝福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处处都是欢声笑语,新婚的贺礼也堆成了小山。小诊所的老医生带着他的黄狗也来祝贺了,但是他偷偷地告诉大志,菲娅到诊所来要了一些福尔马林。黄狗一直跟着她很远,似乎不愿意她带走诊所的那些一般不给病人的东西。大志在热闹的笑声中在墙角的阴影里听了这话,脸沉了下来,他不知道,菲娅想做什么。
    大志没有告诉吕姝娴。菲娅总是令他们不愉快,菲娅对大志的揭底是什么用心,大志也有几分明白。大志对吕姝娴说,我爱你,想给一个完美的婚姻,所以才隐瞒。对于菲娅,我努力过,但是无法爱上她。吕姝娴茫然地低语,无法爱上她?这句大志刚刚讲的话,被吕姝娴重复了一遍,显得异样,大志沉默了。大志说,忘记过去吧。吕姝娴穿着婚纱,像美丽的仙女,只是脸上表情凄然。
    大志和吕姝娴都想,这场婚礼也许可以结束那些旧的恩怨,开始新的幸福。
    朋友们闹完洞房都渐渐散去,两根红烛映得新房一派喜气。吕姝娴在烛光前坐了一会,捂住脸,悄悄擦去了不为人知的泪水。大志温存地靠近吕姝娴,拥在怀里亲吻,大志捧起我的脸,说,小娴,我爱你。一直。永远。吕姝娴闭上眼,想起树林里的那个傍晚,她轻轻笑了。吕姝娴握住大志的手,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突然有人钦门铃,吕姝娴理了理头发,开门。是酒店里的服务员,她笑容可掬地说,刚才门口一个女孩请我们将这份贺礼给您。是一个用红纸包装好的盒子,有点分量。吕姝娴想,一定菲娅,左右看了一下,没有便签,便笑问她,请问她留话了吗?服务员笑着摇摇头。大志在她们背后,不觉皱起了眉头。
    大志和吕姝娴将这份迟到的贺礼放在桌上,心情又一次抑郁起来。吕姝娴淡淡地说,菲娅对你真是执着。大志端起那份礼物,走到垃圾筐旁,游移了一下,又坐在吕姝娴对面桌旁,撕开了外包装的一层红纸。墙上是烛光映照的他们放大的影子,一阵风吹过,那影子便在烛光中逶迤。
    他们看到了一个医学的玻璃瓶,吕姝娴失声叫了起来,差点昏过去,玻璃瓶里,——是用福尔马林浸泡的一团皱巴巴的泛白的肉体,——一个三个月左右的胎儿! 瓶子被动了,那液体里胎儿好像活了一样轻轻浮动了几下,吕姝娴能感到它起伏时液体轻轻的声音,像它对尚未谋面的父亲的控诉。
    大志惊恐地仔细地望着瓶子里没有生命的五官紧凑的胎体,虽然很模糊,但是细微的感觉很像大志。吕姝娴的眼泪涌了出来,在这场心理角逐中,她想,她输了。菲娅和大志的孩子就在她眼前!吕姝娴想冲出门去,找菲娅,被大志死死拉住了,大志将她紧紧抱在怀中,大志心里不觉反复地问向门外的黑夜中那徘徊的身影:菲娅,菲娅!你为什么要这样?
    九
    吕姝娴想菲娅一定躲在她的房间里为她制造的阴影而大笑,她总是用各种方式来挽救本不属于她的婚姻,像垂死挣扎的笼中兽,四处狂吠,却找不到拯救感情的出口。吕姝娴一度焦虑,又一次陷入对前景的茫然,大志因为吕姝娴的不理解而郁闷,在深夜的阳台上一个人孤独地自责。对吕姝娴,对菲娅,大志觉得自己亏欠得太多。
    父亲将买的剥好的毛豆米用报纸包着递给吕姝娴,吕姝娴接过说,中午吃毛豆仔鸡?父亲点头。父亲转身时,随口说,成了家就好好过吧。吕姝娴怔了怔,看看埋头写稿的大志,想,大志既是她的爱人也是她的亲人。微风吹拂她的脸,她的心一下子开朗起来。
    吕姝娴打开抱毛豆的报纸时突然注意到报纸上有菲娅的照片,一张惨白的脸,眼睛半睁半闭,嘴唇张开,露出往昔微笑时的两颗小虎牙,——此刻像是在某个冷飕飕的世界里特别冷,头发凌乱地散在嘴角额前。下面是一段小字。
    原来菲娅在大志的新婚之夜出了车祸,直到第二天早晨人们才发现她已经僵硬的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于是公安局出了“认尸启示”。吕姝娴的内心一时不知所措,她正准备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跟菲娅再谈谈,命运却以这种方式让她不辞而别。
    菲娅的报纸掉在地上,被风吹到了大志的写字台,大志瞄了一眼,立刻又抓起报纸认真地读起来,然后,放下笔,双手搓了把脸,望着远处默然,仿佛在回忆那些往事,一会,大志长长地叹了口气。大志望着吕姝娴,说,我想给她点一支蜡烛,她好像很冷。吕姝娴点点头。那红的跳跃的火焰燃起时,大志和吕姝娴默默地望着那滚烫的烛泪,不知道这片刻的温暖能否为菲娅所感知呢。
    天气渐凉的时候,吕姝娴在墨绿色短裙的外面罩了件米白色的背心。大志说,这样很美。吕姝娴对他笑笑,还记得我们同居时屋顶的那个鸟窝吗?大志也笑了。渐渐笑容凝重起来,大志转身向窗外,远处是一片隐隐绰绰的树林,大志在一个深夜将那个福尔马林浸泡的胎儿埋在那里。


    d 中韩恋
    文/天姝

    一,地铁里的崔永元
    婚礼在三天后举行,小婉内心仓皇。坐地铁时,看了一部移动电影《穿PRADA的恶魔》,地铁门关了又开,开了又关,人影进进出出,电影看完,早过了要去的那一站。小婉却释然。
    为什么要做一个外表富足内心空洞的人,就像斯特里普演的那个女魔头?人应当尊重内心的幸福。
    听到坐在身边的男人的手机响了一声,男人翻看短信,微笑着摇头,发出一种叹音像是个日本人。小婉不禁向他看了一眼,忽然心跳起来,他手机的屏幕很大,那短信内容竟是:小婉,晚上看电影吗。沈卫军
    猛抬眼看到男人吃惊地望着她,似乎在责备:怎么可以偷看别人的短信?
    小婉轻声解释:那好像是我的短信啊!
    男人理解地轻笑点头,他笑的时候嘴有些歪,像崔永元。崔永元是小婉喜欢的主持人。一路上“崔永元”向小婉打听到新街口还有几站,问了几个汉字的发音,小婉耐心地说给他听。后来“崔永元”向小婉要了手机号,留了自己的名片,礼貌地夸小婉穿苏格兰格子one-piece休闲气质好,然后微笑哈腰下了站。
    “崔永元”是一个叫尹仲皓的韩国人,LG公司的科研员,新产品在中国市场投入使用,他就派到中国来了。尹仲皓穿休闲装,皮肤干净,眼神温暖,斯文儒雅。
    出了地铁,阳光明净地照过来。小婉又看了一眼名片上的手机号:13782552698,小婉手机的末位数是7,其他数字一样。
    原来人与人的距离就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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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遇,你就是那个人,沉默,爱在蔓延。发廊的慢摇在雨后的空气里轻哼吟唱,南京的12月寒冷瑟缩,人们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兴奋的表情,似乎随时迎接一夜成名或是一场艳遇。
    沈卫军的父亲是一家品牌公司的总裁,大学的时候追沈卫军的女生比追小婉的男生要多,但是人家沈卫军是诗人,最恨庸俗的女孩。他撕心裂肺地谈过两次恋爱,然后跟小婉说,我他妈碰不到爱情了。
    小婉在学校以闪客成名,大二的时候制作的FLASH动画就在省台播出了。沈卫军就经常找小婉切磋艺术,顺便说说自己遇见的那些“绣花枕头”,小婉认真倾听,然后分析女生心理,沈卫军在一抹残阳里直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门前的素心腊梅谢了又开,开了又谢,渐渐沈卫军的父母知道了小婉,撺掇沈卫军在一个元宵节约她看花灯,沈卫军父母就在人群里对小婉观察了又观察,然后互笑点头,两人毕业后不久沈家就向小婉家提亲了。
    二,地铁爱
    小婉看看沈家厚重的家底,想起那个元宵节,也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感觉,就试图与沈卫军擦出火花,但是沈卫军是生活在纸上的沈卫军,生活在诗里的沈卫军,只有讨论艺术的时候,小婉才觉得两人在灵魂上的交集,一涉及烟火人世,沈卫军的目光就暗淡了。
    晚上两人去看了电影《梅兰芳》,身旁的一对情侣要么笑不痴痴地互望,要么要死要活的舌吻,小婉觉得空气潮湿燥热,看一眼光影中的沈卫军,他像小学生一样进入了电影,十三燕那一声“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让他热泪盈眶了,沈卫军说,艺术需要这种精神。
    出了影城,夜已经深了,两人在大排档各要一份炒饭一碗羊汤,呼哧哧吃着。然后沈卫军忽然问:“你准备好了吗?”
    “什么?”
    “结婚的事。”
    “诗人你呢。柴米油盐的爱情。”
    “那会将诗熏跑的。不过,我也很喜欢你。”
    “——那我们暂时不结。”
    沈卫军停了一下望着小婉说,父亲给他安排的图书馆的工作可以写诗蛮好的。小婉说“你可以不工作的,你家那么有钱。不像我,没名气画画挣钱糊不了口。”
    沈卫军咧嘴一笑说:“你嫁给我就可以不工作了,你又不愿了。”沈卫军边喝汤边说,他就喜欢小婉这性格,他一直都拿小婉当哥们。
    小婉听了这话有些失望,至少她曾努力将他们的友谊往爱情路上去发展,结果只是她一个人在瞎忙活。
    两人的谈笑淹没在一群喝啤酒的吆喝声里,窗户里有几个人在黄灯泡下“码长城”。
    沈卫军送小婉到门前的楼道,小婉笑问:“沈卫军,大排档吃得很有趣吧?”沈卫军在车灯下望着小婉,然后说:“如果不是你,我绝不会到那种地方吃东西。”小婉的思想停顿了一下,看到沈卫军纯澈温和的眼睛,转身下车SayGoodbye。
    沈卫军走后,小婉毫无睡意,推开窗户,任晚风凉凉地吹过滚热的脸,肚子里是热乎乎的食物,心头也是热乎乎的友情,远处是比黑夜更黑的高楼的阴影。看到路边巨大的“LG”广告牌,小婉想起那个韩国人。    
    小婉在地铁再次遇见尹仲皓,才知道尹仲皓每天都要坐这趟河西到新街口的地铁,他住河西,而公司办公点在新街口。小婉每天也坐这趟地铁上班,有时两人隔着人群微笑,那么多陌生的面孔,小婉的心却突突跳;有时像朋友一样挨着坐着,小婉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余光里不觉又带着点尹仲皓的衣角,尹仲皓看许慎的《说文解字》,常常越过书面偷偷观察小婉,一次正碰上小婉的目光,小婉心怦地一跳,尹仲皓倒大方地主动攀谈起来。
    三,手工耳环
    尹仲皓问小婉是否是学漫画,宫崎骏的《天空之城》也不错。小婉笑说很崇拜这位大师。自己学的中文,却喜欢漫画。尹仲皓赞赏道:嗯,这位大师的作品探讨了宇宙和人性。
    小婉呆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这么了解动画,尹仲皓笑着扬扬手中的《说文解字》请小婉做他中文老师。他的眼神又黑又亮又柔情,小婉觉得自己脑颅深处开辟了一条悠远的小路,幸福就那么绵绵地通向远方。在失神的刹那,爱情这个词在灵魂中恍惚了一下。
    从此在地铁的10分钟,小婉就做起了卢老师,这是她第一次做老师,非常仔细,尹仲皓同学将“美”说成“北”就被卢老师批评加瞪眼,就差靠墙站了,尹同学学习态度同样认真,并且每次下课都邀请卢老师中午一起吃饭,天生两人单位考的很近。这样小婉中午饭钱省了,还吃的好,心情好。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尹仲皓用学会的中文讲了一个看来的笑话,关于老师的。说男人娶老师做老婆吃不消的,老师会对男生说,你再给我做一次,做不好的话就罚你再做一百次。
    小婉警惕地四下望望,然后恶狠狠地说,“在哪里看的?以后不要看也不许讲了。”尹仲皓“噢”了一声,小婉问尹仲皓“那几个成语复习了吗?”尹仲皓说都记住了,笑眯眯地说“小婉,一只羊蹲错了羊圈。你猜什么成语?”小婉以为又是什么黄色的问题,不是做就是蹲的,红着脸说:“我知道了,才不说呢。”尹仲皓说:“抑扬顿挫。多简单啊!哈哈!”
    小婉的脸更红了,都是自己思想不正嘛。
    圣诞节那天下了大雪,天地之间有了一个巨大的帘幕,苍穹是澄净的蓝。小婉生病了,靠在窗户看外面的雪景,那些高大的建筑都覆盖了厚厚的白雪,像是童话。忽然远远的看到一个人摇摇地在飘飘的大雪中向这边走。172cm的身高,CK牌羽绒服,崔永元那样的表情。小婉随手用笔画了一张简笔画,风雪中的尹仲皓。
    尹仲皓进门的时候睫毛上抖落着雪花,扛着一个大袋子,像个年轻的圣诞老人。他进门紧紧地抱着小婉,脸上很凉,小婉耳朵靠在他的胸口,他的心“咚咚”地跳地很快。然后他抱小婉上床,掖好被子,心疼说:“怎么感冒了?”
    他带来很多新鲜的蔬菜和鱼肉和香肠,还有一瓶路易十三,他一边将食物放在冰箱一边说中午他做饭,然后回到小婉的身边,拿起画问:“这是什么?”问着就笑了,大概认出了自己,尹仲皓笑着将画折起放在衣服的内袋,说:“这儿最靠近我的心。”小婉靠窗抿嘴笑着。
    尹仲皓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红布袋给小婉,说“早就做好了。”
    小婉拿出来看是耳环,几条皮绳把三个玻璃圈捆在一起,显得简单典雅,小婉对着镜子戴上,尹仲皓默默欣赏了一会,说很好看。
    小婉摸着说,“是DIY品。”
    “这是现在韩国最流行的仿古手工吹制耳环,——我第一次给女孩做东西。”尹仲皓目光灼灼地望着小婉。小婉觉得床栏杆,台灯,喝水杯,连空气都变得和往常不一样,都似乎甜甜地笑,一滴酒没喝,已醉醺醺的。
    四,几行诗意的韩文
    电话忽然响了,惊扰了一场春梦。小婉接电话就听到母亲一阵爆炒蚕豆般地声音:“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卫军是多好的孩子?是你拒绝的是不是?”
    小婉耳朵被炸疼了,将听筒拿开一些等母亲说完了,才说:“我和卫军只是朋友,”没讲完母亲那里又是气急败坏:“卫军妈妈不和我说我还不知道,啊?我马上到你那去!”
    电话挂断后,小婉的好心情被一片乌云遮盖,尹仲皓问怎么回事?小婉不知从何说起,仿佛会越说越乱,尹仲皓表情纠结,突然觉得自己今天是否冒昧了。
    小婉不愿尹仲皓和母亲碰面。母亲绝不会让独生女的小婉嫁给外国人,而且尹仲皓家境一般,自己也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但是和尹仲皓怎么开口?
    那个下午对小婉和尹仲皓都是一段难堪的时光,母亲还在他们说也说不清的情绪里就来了,诧异地望着对她鞠躬的尹仲皓,小婉坐在床上,戴着母亲从未见过的那种耳环,窗外雪停了,小鸟掠过树枝,碎雪飞到玻璃上。
    五年后的一个平安夜。
    小婉在书店惊喜地看到沈卫军在韩国发行的诗集《12月的失落》。“我曾凝视你,哀伤潜入灵魂,那支玫瑰,在你的影子里,一片片凋零。”粉红的底色上几行诗意的韩文,小婉的心忽然柔软的疼了一下。
    但是小婉很快又微笑了,她知道沈卫军爱的那个小婉,是诗上的小婉,FLASH里的小婉,真正的小婉是会上厕所会放屁会打嗝的小婉,小婉在沈卫军面前一定要伪装,因为沈卫军希望她完美,所以真实的小婉是尹仲皓的妻子。沈卫军也结婚了,传说很幸福。
    街头遇见邻居点头问好,夕阳西斜,绛红的晚霞横于天际。小婉回到家,女儿小美和母亲在搭积木,母亲最终同意这门婚事,是被小婉说服了,小婉说,只要有感情就会有一切。年轻守寡的母亲,支持这一生的不也是感情吗?而且韩国人崇尚儒教,尹仲皓和小婉结婚后就接母亲一起住,很孝顺老人。
    小美丢下积木,用泡沫喷枪在落地玻璃上喷了几朵雪花,窗外蟹壳青的天空,流年似水,小婉沉默了。不知什么什么时候尹仲皓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候彻夜不回。回来的时候躺倒就睡,小婉对着黑夜流泪,他很响地打呼噜。白天小婉依然送他到门口,将包递给他,在晨光里重复苍白的话,辛苦了,早点回来。
    小婉将被褥床单都换了干净,将门窗又擦了一遍,然后一边用未图做动画一边等尹仲皓。
    门铃响了,小美欢快地叫着“爸爸回来喽!”去开门,小婉跟着去迎接丈夫。当尹仲皓身边的沈卫军站在眼前时,小婉以为自己在做梦。
    尹仲皓热情地带沈卫军进屋。小婉端上点心和茶水,愉快又拘谨。
    沈卫军问,“小婉,你现在不工作?”
    小婉说是的。
    沈卫军问,“你可以自由制作动画又不为生存烦恼?”
    小婉说是的。
    沈卫军点头笑说,“小婉,你实现了你的人生。”
    小婉想起了年轻时的那些梦想,笑了,问他怎么这么巧在韩国,她看到他的诗集。沈卫军说,他在书店签名售书,被尹仲皓看到,然后尹仲皓一定要请他来过平安夜。
    沈卫军参观小婉的住处时,指着一双像手套又比手套大很多的制品问,“这是什么啊?”小婉说,是尹仲皓给她做的脚套。以前每年冬天脚上生冻疮,结婚后再也不了。而且里面还蕴含牛油果啫喱,每晚临睡前敷十五分钟,脚又温暖又漂亮。
    小婉说着,心里也变得温暖,且小小地虚荣了一下。
    吃饭时每人都喝了一点酒,大家都很高兴,沈卫军说,“金融危机没有影响你们家庭很不容易。”
    不知为什么,沈卫军的这句话总在小婉耳边响。晚上休息时,尹仲皓要小婉闭上眼,小婉就闭上眼,再睁开眼时,看到一个精美的项链,秀丽的黄金圈轻挽一颗闪烁的泪滴型晶石,这是全球顶级奢侈品牌路易威登珠宝。小婉吃惊地望着尹仲皓。
    那是她留意很久的一款项链,只是太贵了。每天买菜经过那个珠宝店,小婉就隔着玻璃看一会,一天的心情就会好。但是,尹仲皓怎么会知道?
    “不是经济危机吗?公司收入在下滑,哪来的钱?”
    小婉这样问着,泪已经落下了,她知道了,丈夫的那么多她秘密生气的怀疑的伤心的夜晚的辛苦。
    尹仲皓感叹着小婉和这根项链是那么相配,一会,尹仲皓在暗淡的灯光下看了一会小婉,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会嫌我穷吗?”
    小婉摇头,柔柔地偎在尹仲皓的胸口,他的肌肤的温度温暖她的脸颊。
    whenisawyouforthefirsttime,iknewyouweretheone.,youdidn`tsayawordtome,butlovewasintheair。夜店里的这首歌曲飘进窗,小婉想起了那场电影,那趟电车,那年的12月。
    偶遇,你就是那个人,沉默,爱在蔓延。
    e 爱来了


    一,170cm身高的男子
    当情人和妻子的生日是同一天,聪明的男人一定不会出现在情人那里。
    28岁生日这天,夏小雅对着烛光默默许了个愿,然后带着微微的喜悦吃了半个蛋糕,上网出售自己这栋豪宅,又更换了所有联系号码。
    默然做完这一切,小雅望向窗外,淡蓝的天空澄净得有爱情的质感。午后的时光悠长明亮,夏小雅坐在阳台,觉得空气格外新鲜,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风带着丝丝缕缕的甜味。
    网上QQ“嘀嘀”叫,夏小雅看到老贾的头像在跳跃。老贾是小雅QQ空间里认识的“都市达人”,一个机关公务员,有房有车,过着悠闲的小康生活。老贾说,有朋友组织了“第六感派对”,去不去?
    夏小雅游移了一下,老贾打出一个善解人意的笑脸和一个地址,她便鬼使神差地找笔记了下来。沉吟片刻,小雅起身发现空调的温度打得太低,皮肤冰凉,而窗外骄阳似火。热烈活跃的世界。
    夏小雅在星期三上午10点准时到了那个地址,是龙江小区的一幢欧式住宅,慢摇滚和被韩流袭击的都市人构成它的生命。天空晦涩,下着小雨,但是快乐依然在这个城市的半空起伏喘息。
    门旁开着一簇簇黄玫瑰,饱满鲜艳,馥郁芬芳,经过的路人笑意盈盈。爱情已融入岁月,成为年深久远的生活的一部分。
    开门的是一个圆脸短脖子的胖姑娘,笑容很纯洁。女孩显然知道夏小雅的来意,邀请她进门。
    客厅里已坐了8、9个人,面目都很清朗、洁净。小雅在一个男人身边坐下,男人大约30岁左右,穿白色文化衫和淡蓝的牛仔,眼睛明亮聪慧。男人一边注意地向小雅打量着,一边友好地指指墙上的《游戏规则》,小雅看到:莫问君从何处来,只做光明磊落事。
    隔阳窗帘被拉上,屋内顿时陷于一片黑暗。夏小雅像其他女孩一样躲在一个小房间里,内心忐忑。忽然有男人的气息逼近,一双大手摸过来,小雅几乎要窒息。来人摸摸小雅的眉毛眼睛鼻子,然后停在小雅的嘴唇,他说,你很美。嗓音温柔,似乎诱惑小雅交出自己。
    小雅忽地使劲捉住这双大手,身上紧张地出了汗。男人“嘿”地笑了一声,似乎看透小雅的担心,笑声透露男人的豪气。男人说,我不会。
    小雅声音柔美,不会什么?
    黑暗中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壁灯亮了,夏小雅发现,就是刚才坐在自己身边的男人,隐秘的愉快便如藤蔓延展。男人在暗灯的阴影里,目光深情。
    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音乐突然响起,小雅惊奇地注意到墙角的音箱。男人微微点了下头,绅士地征求小雅。夏小雅优雅地伸出纤细的手指,忽然觉得自己像公主,——那他岂不成了王子?夏小雅暗笑。
    两人相互依偎,沉默跳舞,男人的手心很热,衬衫衣领挺刮,有轻轻的肥皂的清洁味呼吸在小雅的额头若隐若现。夏小雅感到空气因为自己浩浩荡荡的想法变得温热狭仄。
    派对结束,小雅沉默,微笑着,能感到男人一直跟着她。一拉门,已是满眼的阳光,雨停了,黄玫瑰在微风中颤巍巍地笑。小雅余光撞上男人的眼睛,又兀自往前走,过了马路,越过陌生苍茫的路人,夏小雅看到男人还在注目自己,其实他很一般,才170cm的身高吧,可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

    二,感人的情话
    夏小雅上网看到老贾在线,老贾哈哈地七扯八扯突然问小雅有没有去派对。小雅说谎道,没去。老贾顿了顿,说他去了,认识了一个与小雅气质一样的女孩。
    小雅哦了一声,内心有些微妙的变化。老贾问,下次去吗?小雅文不对题地说,老贾,你一辈子都真不了。老贾回道,姓贾的就是倒霉,——报告你的都是真的呀。
    小雅有些感动,盯着老贾的话看了一会,手机忽然响了。
    整个一个晚上,小雅都在不停地接电话,挂在网上的那套房子,不停有人来询问来看房,最后120平米的房子卖了160万,比网上小雅报出的价格高出2万。这个时代的人们都疯了,不是在买房子,而是抢房子。小雅一边签字一边乐呵呵地想。
    中介公司门口熙熙攘攘,人们脚步杂沓,隔壁卖羊肉串的新疆小伙子,用每个字1/4拍的节奏大声吆喝:羊肉串喽,——羊肉串!孜然的香气弥漫都市傍晚的半空。
    小雅在龙江小区附近买了一处60平米的单身公寓,是小高层的顶楼,小雅躺在阁楼的地铺,天空就横呈在脸庞,打开天窗,可以呼吸这个城市最棒的空气。小雅一边挂布窗帘,一边听CD,是一个不出名的歌手,嗓音空旷、忧伤、清冽。八月来临,玫瑰盛开,我的爱在花根清醒。
    城市的音乐总是很嗨很炫,在接近蓝天的这个位置,听一首关于爱情的慢歌,抬眼就是绛红的晚霞横于天际,夏小雅不禁有些神往。
    小雅喜欢上第六感派对,现在去那里,只从家经过一道粉色的回廊,回廊壁上写着:邂逅艳遇,从这里开始。一个卡通箭头指向派对的那个住宅。小雅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小雅早就从男人的眼睛看出了爱情,也认出了他就是老贾。老贾并不老,31岁,是那种让人心安的男人,气质稳重坚定。两人彼此缄默,疏离又亲密,暧昧又温暖,爱与相知只一眼就明了。
    老贾说,想见见小雅。老贾这样说,其实是进一步发展他们的关系的代言。小雅沉默了一阵说,我没有正式工作,将来没有劳保。老贾说,我有劳保,我有一碗粥,就泌给你半碗饭。小雅的眼睛一下子潮湿了。
    老贾问,今天去吗?
    小雅说,去。
    夏小雅顺着回廊的箭头,熟悉地敲门,心里预算最后一次和老贾在这里相爱,总觉得有些异样,内心有些欢喜,又有些惶然。
    主人开门,小雅换鞋刚跨进客厅,脸就变了。沙发上陌生人里除了熟悉的老贾,竟还有另一个认识的人。林浩男。
    林浩男直盯着夏小雅,依旧是玩世不恭的眼神。老贾暗示小雅坐到他身边,看到夏小雅木痴痴愣在那里,今天穿的是一件玫瑰红的塌肩稠衣,映衬她瓷白的皮肤,黑亮的眼睛,温柔妩媚,老贾以为是小雅因为爱情来临的羞涩。

    三,心慌意乱的派对
    小雅的心情却糟透了,可是这时候离开,一定会令大家扫兴,——派对本就是游戏,人数都事先说好的。
    夏小雅还是像以前一样躲在一个房间里,老贾自然熟门熟路的就找到她,老贾觉得小雅神情异样,有些不自信,改变主意了?
    小雅心慌意乱,凄惨道,以后再说。
    老贾不动声色地揽着小雅的腰跳舞,心情复杂。两人虽是对面,却各有所想。灯亮时,小雅在客厅又撞见林浩男。林浩男横着脸看夏小雅,嘴角翘了翘,表情揶揄。
    小雅几乎要逃。熬到派对结束,跑到马路上大口喘气,余光里却看到一个人影,小雅心里一惊,躲到人群里,再回头没看到林浩男,才绕着广场回到自己的住处。在昏暗的电梯里,小雅靠在冰冷的电梯壁上,觉得世界都是昏暗的。
    小雅刚趴在床上,电话响了,是老贾。小雅心里掠过一丝荒凉,想了想就接了电话,老贾担心地问,怎么回事?人家玫瑰都准备好了。他那边声音很吵,突兀的一声汽车的喇叭声,和淹没在人群的叫骂。小雅的房间却很安静,头顶的云朵慢悠悠行走。楼梯间保安腰间对讲机的声音都能听见,好像说电梯忽然关不上门。
    想起追在小雅后面的人影是老贾,小雅说,对不起。老贾气喘吁吁的声音隔了一会才说,我在楼下了,开个门好吗?
    小雅向窗下一看,11层楼底,矮墩墩的老贾边握一束玫瑰,边打手机,抬头看到小雅的脸,笑着摇摇手里的花。样子好傻。小雅鼻子又是一酸。
    小雅想想和老贾相处有一年多时间,很聊的来,中外古今,足球股票,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因为小雅是撰稿人。老贾总替她可惜,觉得师大毕业的小雅完全可以去高校应聘做教师。小雅说,她不能抛头露面。他们聊天有一条禁忌,就是彼此过去。
    老贾进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发根潮湿,额角挂着汗珠。小雅递给他纸巾,其实这是他们第一次以明确的身份见面,可是彼此毫无阻隔。老贾说,电梯坏了,他是走楼梯上来的。11楼。
    小雅默然听老贾讲着,觉得心里的恐惧和委屈被老贾的温暖稀释了。老贾将花插在瓶里,欣赏了一下说,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花呢!
    小雅轻轻取下一支,想起自己生日那天的愿望,咬了下嘴唇,人生若只初见有多好,抬眼碰到老贾的目光。两人默默互望了一会,玫瑰暗香浮动,隔窗的阳光照在小雅的脸上,水晶耳坠在空气中姿态逶迤,妩媚妖娆。老贾温柔地将小雅揽在胸前,小雅低声说,你想好了吗?
    老贾说,你呢?
    小雅将头埋在老贾的胸前,天空辽阔澄澈,老贾胸膛宽厚温暖。

    我们结婚吧
    那段时间,小雅的阁楼成了两人的乐土。老贾每天买菜送来,小雅就如温顺的小妻子能做4菜一汤,老贾说,很多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小雅就笑笑,——令男人开心舒适温暖是夏小雅的专长。老贾有时候心疼小雅辛苦,约小雅出去吃,小雅想,老贾对她真好。但是她还想再躲一段时间,——直到林浩男彻底忘记她。于是说在家就很好,干净又舒服。
    周末看完午夜电影,夏小雅穿着江南布衣的小棉袄挽着老贾在深夜的马路上走,天空下了雪,灯的暗影里有热吻的男女。遇见一个卖花的女童,老贾买了一朵黄玫瑰给她。小雅笑眼亮晶晶地看了一眼老贾,然后仰脸大口呼吸冰凉的空气,深蓝色的苍穹,辽阔安详;纷纷的雪花,如飘舞的白色精灵,夏小雅叹道,真美啊!
    老贾看着如孩子般的小雅,突的发觉小雅在白天几乎足不出户,每天大部分时间在写稿,做家务。他想,夏小雅就是这样一个勤奋而顾家的女孩。
    老贾送小雅上楼,没有走的意思。小雅转身微笑,像一直狡猾的狐狸魅惑着他,老贾眼睛冒火地停顿片刻,一把抱起她,用脚跟登上门,喘着粗气爬上阁楼,将小雅扔到床上。
    老贾热烈粗暴地吻着小雅,双手摸索她的身体,小雅被点燃了,紧紧贴着老贾,——她的做爱方式和她的感情一样,激越浓烈。老贾感到自己不仅被这个女孩迷惑了,而且灵魂出窍。汗水浸湿床单。夜间都市霓虹迷蒙,酒吧的慢摇滚是一首性感的伴奏。
    long lei long lei long lei……
    淡墨色的夜空寂静遥远。真好听,老贾嗓子突然哑了。小雅说,这首歌叫《天使之吻》。
    两人默默听了一会,四手交握,点着节拍。老贾说,我们结婚吧。小雅内心升腾起一股暖气,——这是生命里第一个向她求婚的男人。女人对爱情的判断,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不是所有的不幸都会夭折爱情
    小雅总是那么畏惧阳光,但是民政局只有白天才开门。情人节这天,春寒不管花枝俏,老贾拉着小雅去领证。小雅将卷发编成了齐肩的麻花辫,红格子衬衫外罩一件V领羊毛衫,很有文化气质,路人侧目向她悄悄打量。老贾笑说,我找了一个漂亮老婆。
    小雅说,老贾你也很帅。老贾笑的更厉害了,以前我那个女朋友也说过。然后有半天的停顿,眼圈红了。
    在民政局对过的市民广场,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小雅轻声说,老贾,我在乎的是现在。内心却有些自卑,老贾有一段忧伤的爱情,而她的过去却是不堪的,与爱情无关。
    老贾揉揉眼睛说,那个女孩因为癌症去世了。直到遇见你,我就好像劳苦人民遇见了党。小雅说,我也是,老贾。
    小雅有时候觉得爱情就是两个很合拍的人,彼此欣赏。与老贾的相处,无论是第一次QQ聊,还是第一次派对,灵魂似乎在刹那就有一个通道,绵延不绝地通往幸福。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小雅想着,快乐就无边无际地涌上心头,正欲举步和老贾往前走,猛地觉得天都暗下来。——林浩男在广场的梧桐树下向这边看。
    小雅说想吃圣代,老贾看到市民广场的对面有个麦当劳,离这里200米远,老贾将一包准备结婚的证件交给小雅,就过去买。
    小雅向林浩男走去,林浩男扔掉手里把玩一朵天堂鸟说,你要结婚?
    小雅摸摸树干上的伤痕说,契约不是到期了吗?
    林浩男看了一眼小雅,我想续约。
    夏小雅在一次应聘中认识了做房地产的林浩男,那时候她贫穷孤单虚荣,被林浩男包养,签约至28岁。
    只是一段过往的情事,因为一纸契约,所以只能遵守游戏规则。对于爱情,那是可耻的过往,林浩男始终像一把刀,血淋淋地切割小雅心上的那道伤。

    夏小雅说,游戏已经结束了。
    林浩男默默摇头,我没有结束。我一直在这儿等你,——没想到这么快!
    小雅怔怔地望着他,觉得这是命运对她的讽刺。他等她当然不是为了和她结婚!突然林浩男脸上有一种怪异的笑,目光越过小雅。小雅回头,老贾手举的圣代已融化坍塌,失去原有的姿态。小雅在瞬间感到意识模糊,脚底轻飘。
    老贾上前扶住小雅,小雅费力推开老贾,仓促难过地说,老贾,我没事。小雅跑了起来,觉得眼前摇晃,寒风凛冽,没跑几步摔倒了。夏小雅眼泪扑簌簌地落着,老贾追上紧紧抱住她,喘着气,小雅!——夏小雅!
    老贾捧起夏小雅的脸认真地说,嫁给我,夏小雅。路两旁光秃秃树干枝枝丫丫伸向天空,冬季的城市被灰白笼罩,显得朴素纯净,线条简洁。老贾忽然从大衣里取出一支盛开的玫瑰,小雅问,这季节怎么会有玫瑰?
    老贾说,温室里的。只要给它合适的土壤和温度,细心呵护,它就会常开不败。——既然缘分天注定,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夏小雅望着老贾,老贾微笑着伸出手,小雅交出自己的手,泪水掉了下来,想起诗经里的一句话: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f光阴的故事
    文/天姝

    2008年的北京下着大雪,林子珊和唐毅坐在阳光下的梅花山,啃着热腾腾的烤山芋,路边的音箱正放着罗大佑《光阴的故事》。唐毅摘了三朵虎蹄梅用吃剩的山芋皮裹上献给林子珊,林子珊看着他浅笑时脸颊的酒窝,仿佛迷醉在一潭酒海,身心荡漾。
    唐毅用他的单车载着林子珊,两人迎着风雪一路高歌: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在年年的成长。
    他们唱着相同的曲调不同的歌词,时而鼻子哼哼,时而吹吹口哨,穿越大街小巷,直奔两人的蜗居。
    两人住西子湾的一套隔断房,就是将所有的空间都隔成足够小的房间,再出租的屋子,这样房主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唐毅住在阳台,和子珊之间还隔着一个跑场的酒吧歌手。
    歌手过着昼伏夜出的生活,手机总是响个不停,时而醉酒,时而哭泣,清醒的时候就练吉他弹唱。
    子珊很想和歌手谈谈,比如隔断房面积小条件差,更要相互不打扰是不?可是,她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并且因为失眠病倒了。隔壁的歌手此刻却在呼呼大睡。
    子珊口干舌燥地发着高烧,毕业后的这1年,她同时做着家教,财会,打字员,清洁工,一天奔波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只是为了生存以及一份更体面的职业。如今却凄凉地躺在床上饿肚子。
    去厨房喝水时碰到一个煮面条的男人,他向她看了两眼,很快判断出她生了病,将面条分了一半给她,外加一个鸡蛋和诸多蔬菜。子珊心里一阵阵感动,隔断房里的住户,大多都是彼此分摊房租的路人,很多人从来到走都不知道姓什么,谁也不指望在这里交朋友。他这么做很难得。
    两人相互问候后,子珊问唐毅对歌手的作为有何感想,在目前经济窘迫的情况下,她不能搬出隔断房也不想和歌手住一起。唐毅笑,“你这么努力在这里住不长的,何必烦恼呢?”子珊想想就轻松了,抬眼间看到唐毅正注视自己的眼睛,子珊抢先躲开了。
    有一天水管忽然爆裂,房子里的6个人第一次齐聚厨房商量修理事宜(客厅也住了人,只有厨房是公用场所)。大家商定人均80元修理费,昏黄的灯光下唐毅脸色灰苍苍的,尴尬地沉默着。林子珊手里的钱也仅够糊到月底,但是她给唐毅先垫了。
    散会时,唐毅拉了林子珊的手。
    周末的月光清朗,路边的矢车菊在梧桐的阴影里次第开放。唐毅第一次抱了林子珊,在陌生的城市打拼这么久,子珊觉得唐毅的胸膛宽厚温暖。他介绍自己是一个家居设计师,实在不会理财,想请一个懂财会的帮他打理钱。唐毅望着会计专业的林子珊说。
    空气有隔街玫瑰的香气与宁静,事物在这一刻长久而安静。子珊笑盈盈地问:“请问你有多少财产需要打理?”唐毅低了下头,抿嘴说:“不知道我指的算不算。”他指的是年轻、健康、才华。子珊深吸一口气,好大的一笔财富!深蓝色的天空下,影影绰绰的高楼大厦很有气势地成为唐毅的背景,——这就是在天台许愿的好处,好像他的力量可以征服这座城市!
    林子珊保持着自己淑女的矜持而不想告诉唐毅,她喜欢他深情的眼睛、坚毅的嘴唇,就算他穿着10块钱的汗衫,也有种漫不经心的桀骜。她知道他此刻已经穷得叮当响,可是22岁的林子珊在爱情里沉沦了,理智,决心,知识,呵呵,都拜拜了。
    2
    唐毅最先搬出了隔断房,他的一项设计获了个小奖,赚了点小钱,新租了市郊区农民的一处平房,并邀请子珊同住。
    ?“新房”宽敞洁净,只是离林子珊工作地点太远了,林子珊还是选择住城中心的隔断房,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去那里。
    那个小奖让唐毅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在那张铁架床上唐毅搂着林子珊承诺:“子珊,只要获个全国的奖,我就出名了,发财了。你要什么我就送你什么。”
    子珊甜蜜地窝在唐毅的臂弯,桌上放着她给他炖的猪大骨汤,她口袋的钱都买给唐毅吃了。有一次林子珊在烈日下长队里排队给唐毅买板栗,听到有人热情地叫她。一边看杂志的唐毅认出是他们曾经共同的“邻居”,歌手陆安。那个感情丰富的酒吧歌手。
    子珊还是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下看清他的五官,其实还不错,干净端正。她抓了几颗板栗给陆安,自己却不舍得吃,笑着看唐毅一颗颗剥着吃。
    三人聊了几句后,陆安让她等一会,再回来他送她一大包板栗,一大包杏仁,他现在成了驻吧歌手,买了房,不那么窘迫了。陆安在热闹的街道上笑得敞亮,对自己的进步很满意。
    陆安离开后,林子珊和唐毅高高兴兴大吃一顿,子珊说其实她最爱吃杏仁,香脆可口就是太贵,唐毅露出嫌弃的样子说她吧唧的声音太大了。她吃的更多更快,于是吧唧声更响,唐毅无奈地摇头笑。忽然子珊尖叫一声:“陆安说了,杏仁吃多会中毒的。”两人认真地沉默了一阵,飞鸟从窗外掠过。唐毅嘲笑她:“没事的,看你被吓的。”林子珊嘿嘿笑着。
    唐毅叹气说:“连陆安这样的歌手都买上房了。”房间里有短暂的静默。林子珊想说陆安可不是一般混迹江湖的歌手,他毕竟是北大的。可是到了喉咙的话被子珊咽了下去,她说出来的是:“恩呢,连一个唱歌的都能买上房,你肯定能买上别墅!——我等着呢。”
    最后那句“我等着呢。”子珊说得妩媚艳情,唐毅振作起来,恶狠狠地对林子珊发誓:“我发财后,一定给你世界上最有钱的婚礼!去新西兰旅游,去香港购物!去……”唐毅也形容不出这婚礼怎么个有钱法了,林子珊大笑。
    唐毅日夜地设计,赶稿,送稿,参加各种大大小小的设计比赛,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没有收入,偶尔收入一笔就兴高采烈地带林子珊挥霍一空。
    “我发财后”成了唐毅的口头禅,可是渐渐的,林子珊却不再期待他发财后怎么样了,她更热切地盼望生活的稳定和三餐相继。他们最落魄的时候一天只有一只馒头,然后一起看着窗外空阔的远方。
    唐毅终于被一家公司聘用,有很高的收入,他们也正式同居了。林子珊窃喜她的春天要来了,或者唐毅会向她求婚,这一年,她已经28岁。
    唐毅却说,他还要多赚一点。要知道婚礼不仅是领证,他们将来会有孩子,那也是一大笔开支。他不停地伏案绘图、改稿、出差、应酬,还有跳槽。总有人来挖有才华的人,总有人眼热高薪水。有一天,再次被挖的唐毅幡然醒悟,我这么聪明,为什么总要给别人打工?
    唐毅想要回在林子珊那里的积蓄,自己办公司。她不给,这是她准备买房以及办婚礼的钱。两人大吵一架,最终,林子珊妥协。因为唐毅坚决,而她爱他。再说共同存款中唐毅的钱始终是大多数,另外她不想成为他的绊脚石。
    这一次,林子珊是那么地失望。她忘不了唐毅跟她要钱的眼神,毫无所动,好像有什么在里面死了。她坐在他们初次亲密的天台,孤单地想起他们的相遇,互助,海誓山盟。然后她疲惫地回去给唐毅做夜宵。
    办公司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林子珊辞职全力照顾唐毅生活,?结果他还是失败了,血本无归。林子珊看着落魄的唐毅满脸胡渣地倒在床上,只好要向父母要钱去医院流产。从医院回来后,唐毅一阵咆哮,林子珊头痛欲裂,觉得自己被他晃散了骨头。她什么都没说,内心的艰难挤掉了任何语言。
    他们再也没有去梅花山,啃山芋,骑单车,在风中唱歌。留着短须的唐毅一脸的顽强,试图积蓄力量,东山再起。他和她说了很多前景,努力的方法以及合作伙伴,唯独没有他和林子珊的未来。
    林子珊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她还是有点爱唐毅,可是她快要被生活的琐碎击垮了。
    林子珊再次回到隔断房,开始最初来到城市的打工生涯。年近30?的大龄剩女再谈奋斗也许可笑;?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好像掉进水里,你只有不停地往前游,才不会被淹死。
    令林子珊惊异的是,房东居然是歌手陆安。距离上次见面又是2年,那个独步江湖经常自我反省的小青年成熟很多,带黑框眼镜,微胖,衣着得体。他问她愿不愿帮他收房租,这样她可以免费住。他也可以省心地做别的事。对于窘迫的子珊,这最好不过了。
    她很舒服地睡了一觉,很久没有这么安心地睡觉了,隔断房里依然有各种干扰,可是一点都没有影响林子珊的睡眠,——这些年她过得真的这么累?林子珊坐在小床上黯然。
    否极泰来,林子珊应聘在一家公司做会计,收入不多很稳定,她踏踏实实地存钱,每天淡妆上班,和同事关系不错。最后一次将房租收齐给陆安时,陆安说:“北京已经出台取消隔断房的规定了,下个月我就要收回房子。”陆安看着她,“我们同事说,你女朋友真好,收了房租都交给你。”
    两人在学校的教学楼前微笑起来,阳光穿过树叶细碎地落在林子珊的脸上,陆安说她很漂亮。这些年陆安不但买了2套房,而且停止了奔波的“走红”生涯,到中学做了音乐老师。
    他们在树下并肩走着,步伐一致,节奏相同。林子珊想起唐毅,为什么他们曲调一致的时光那么短暂?
    陆安最初只觉得子珊好看,这次偶遇他只是想帮助她,后来他觉得她为人很好,再后来,再后来他们结婚了。
    唐毅始终没有来找林子珊,也许是等到发财后再来找子珊,也许,他只是一个极度自我的奋斗者。林子珊仰望天空,想起那首歌: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婚礼热热闹闹有点俗,父母亲朋,好友同事,喝酒祝福,林子珊在一片喧闹中觉得很妥帖,暖洋洋的。她要的幸福不过就是平凡。
    2018年,大着肚子的林子珊在商店门口看到马路对面一栋很高的建筑,“唐氏家居设计”,唐毅正和他的伙伴们西装革履地下台阶,在开车门地刹那,他注意到了远处的那个人。
    唐毅急匆匆穿过车水马龙,跑到身材臃肿的林子珊的面前,气氛变得压抑悲痛,唐毅身边有个卖炒货的在吆喝,唐毅买了一包杏仁给林子珊。他记得她说过,最爱吃杏仁。他还记得,在一起时,什么好吃的子珊都让他先吃。她曾经对他那么好!
    林子珊看着杏仁说:“它有轻微的毒,孕妇不能吃。”大街小巷都在放《中国合伙人》的主题歌:过去的誓言就象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林子珊转身时泪流满面,再回头,人流已淹没了唐毅。只有日光,空气,音乐,还有将留存于历史的隔断房,经年不变地重复平凡的了不起。


    丈夫的网恋事件
    文/天姝
    相约床上见
    手机在充电,为了做单位的PPT,杨娟拿起丈夫刘辉的手机查资料。查着查着,有QQ头像一直在闪,点开,一个女人头像说:明天不见不散!再往前翻,杨娟的血往上涌!原来丈夫和这个女人约明天晚上7点,床上见!没有其他的话,没问地址,显然是老相识。
    杨娟心里难过极了。他们结婚2年多,分居2年多。她在省里工作,他在县城工作。刘辉一直在向上考,到处托关系,屡战屡败;他想她回县城,她笑他鼠目寸光。争执,讨论,冷战,在短暂的2年多里一直持续,感情被悄无声息地伤害。
    刘辉擦着头发从洗手间出来,看到手机在杨娟手里,声气立刻就矮了半截。“你们怎么回事?”杨娟指着那个QQ号怒目而视,刘辉着急起来:“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是说着玩玩。”杨娟气得说不出话,她还不敢相信丈夫出轨了,但精神肯定出轨了,她的心一直往下沉。
    不满一岁的儿子小亮在地上爬来爬去,碰到桌腿哇哇大哭,杨娟心酸又悲怆,去安抚小孩。可是她越抱孩子哭得越凶,她手足无措。倒是刘辉将一本花花绿绿的布书塞给小亮,小亮就咯咯笑起来。父子俩相视一笑的默契,让杨娟心里一震,她只有节假日才回来,孩子从出生就留在老家由老人和丈夫照顾,孩子的性格和喜好她真不如刘辉清楚。小亮乖乖地坐在地垫上翻玩那本布书,杨娟不敢想,失去刘辉后,自己怎么独自面对孩子。
    昏暗的灯光笼罩着房间,杨娟凄楚的心里有一个可怕的念头:刘辉不爱她了,一切都前途茫茫。

    关键时刻不在家
    刘辉小心地拉她到房间,哄她不要生气,发誓什么事都没有。杨娟只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她一个人在外地打拼非常不容易,面对各种诱惑都能扛得住,可是丈夫在家里为什么就把持不住呢?杨娟心里是火眼里是泪,可要再往下问,她不知道怎么问,问什么,她的头又乱又疼,默默地流眼泪。
    刘辉安顿好老人和孩子,再次过来喊她早点睡觉,求她相信他。杨娟凝视着丈夫的眼睛,还是一样的真挚,又仿佛藏着一丝担忧,杨娟看不懂,只是收起以往的强势,轻飘飘地说:“明晚7点你得在家。”刘辉信誓旦旦地表示肯定在。
    杨娟一夜未睡,老是想着刘辉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场景。那个女人一定比自己年轻貌美,而她一直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不修边幅;那个女人一定比自己温柔体贴,每次刘辉考不上省城她都对他冷嘲热讽……杨娟不觉老是想到刘辉的好处。刘辉为人厚道,脾气温和,孝顺父母,努力上进,对孩子对她处处疼让……现在他背叛了她!杨娟觉得自己好失败,这么好的丈夫就要被别人抢走了,接下来自己应该怎么办?她不敢找别人商量,怕落人笑柄,而且万一误会了刘辉呢?

    内心飓风狂飙
    第二天下午18:30,婆婆开始嘀咕,刘辉一般18:15就到家了,换手带孩子、做晚饭。杨娟嘴上说:“他有点事。”心里却如万马奔腾,激流汹涌,五一节就3天假,她提前休假赶回来和他团聚,他却不按时回家,而且在今天这个关键时刻。
    杨娟问婆婆:“最近他经常迟归吗?”婆婆说:“一般都按时,迟回来会打电话给我。今天怎么也不打电话?”
    18:50,杨娟让婆婆带孩子先吃晚饭,然后气呼呼地到一处偏僻的广场,确定四下无人才给刘辉打电话。电话通了,没接。杨娟又打了一次,还是没接,打了多少次杨娟已经不记得了,只感觉每一次都像有把刀在心口刺,鲜血淋漓。难道丈夫在被她发现的情况下还是坚持去约会了?难道他们此刻正享受鱼水之欢?杨娟几乎要哭起来。
    几分钟后,电话响起,刘辉的回电,杨娟以最快的速度接听了。她很想如同电视里婚姻专家建议的那样有礼有节有风度地处理这个问题,可是一开口,就哽着嗓子咆哮了:“为什么不接电话?”刘辉倒是镇定自若地答:“领导找我谈话去了。”杨娟愣了愣,第一反应居然是问:“你有外遇的事被领导知道了?”即使在这时候,她还在为他着想!
    刘辉说:“你不要瞎想了,是要提我做副科长。”杨娟在冷风中呆住了,刘辉在小城发展顺风顺水,她是能感觉到的,为了和她团聚才一直在努力找机会向上考,而自己在省里却因为无依无靠常常工作有情绪,加上自恃业务能力出色,为人骄傲不太讨人喜欢。
    刹那间QQ的对话又在杨娟的脑海闪过,他们约好今晚7点床上见的!杨娟要求视频,刘辉拒绝,说在单位,还有一些领导和同事在,影响不好。
    夜晚广场的风很大,但比不上此刻杨娟内心的飓风,杨娟固执而狂躁,一定要刘辉接视频。刘辉只好接了,视频里只有他一个人,在一间灯光明亮的房间。刘辉说在领导的办公室,马上就回家。然后挂了。

    不想独步江湖
    母亲得知刘辉迟归的原因,埋怨一扫而光,端上饭菜,好言好语地要刘辉不要因为工作亏了身子,还主动抱着孩子出门散步了。
    刘辉回房间见杨娟朝里躺着,说:“今天谈话的时间有点长,我也没想到。”他温柔地扳过杨娟的肩膀,吃了一惊,杨娟的眼睛已经哭肿了。刘辉缓慢地说:“你别哭了,要是真难过就打我!”杨娟扬手“呼”地扇来一巴掌,因为气头上用的蛮力,刘辉的脸立刻红肿,鼻子也打破了。杨娟瞬间又有些心疼。
    杨娟提出要和那个女人QQ聊,看看他们到底什么情况,刘辉将手机递给她:“她的号码早删除了。”杨娟检查,的确找不到那个人的头像了,她想知道这女人到底是谁,刘辉说:“就是网上的一个人,男女都不知道。”
    微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来,带来些玫瑰的香气,那是他们新婚时种在门两边的,当时杨娟包着花头巾撒花种,刘辉洒水,两个年轻人一团喜气,刘辉还说:“我的爱就要像这玫瑰花,永远围绕着你!”
    玫瑰还在,在暗影里默默的显得凄清。刘辉轻轻说:“以我的能力要调到省里,这几年不可能,你还是调回来吧。”
    杨娟当初考试进省里的那家单位也是四百选一杀进去的,以往他这样提她是一万个不甘心,可是这时候,她不禁权衡起来,再拖下去,她怕会失去刘辉。看到丈夫被自己打伤的脸,她不想再追究下去了,擦了眼泪起身用棉签清理他的鼻子。
    夜色浓重起来,刘辉试着亲吻杨娟,杨娟忽然想到,如果刘辉真的变心,就不会这么委曲求全了,她骂他,打他,他都忍了,不就是还想要她,要这个家?杨娟心里涌起一丝温情。
    节日很快结束,阳光明媚,小鸟在枝头“啾啾”叫着,刘辉帮杨娟收拾物品,孩子坐在婴儿床上喃喃叫着:“妈妈,妈妈。”杨娟抱抱儿子,心里万分不舍,她已经做好决定,回去就想办法调回来。他们单位编制非常紧张,大把人想挤进去,只要她一松口,手续会办得很顺利。
    在回程的火车上,杨娟静静地回顾了这几年的得失,当初也是经历很多的不容易才有了这个家,她想自己先飞,刘辉再调过来。可现实很残酷,爱和事业,迫在眉睫地只能顾一头。杨娟想和丈夫一起往前走,被大家背后称为女强人的她,再也不想独步江湖了。

    真相原来如此
    第二年杨娟调回县城,经常画个淡妆,穿好看的衣服。这里的生活节奏较慢,人们没那么拼。她的心情也美好起来,再也不大声对刘辉讲话。刘辉的小中层干得不错,常常带着笑脸,周末带一家人去各个小公园转转。
    又一个五月,公园里玫瑰开得娇艳欲滴,一派欣欣向荣。对于两年前的那件事,杨娟再回头看时,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了,向刘辉道歉,刘辉微笑,“知道你那么在乎我,我心里真高兴。”抿了抿嘴,又说,“其实那是假的。”杨娟诧异,刘辉笑嘻嘻,“我特意又注册QQ号编了个网友出来,故意让你看的。”
    杨娟忍不住笑着伸拳头打他,刘辉捉住她的手:“当时我心里也怕,怕你真的离开我。如果你坚持不回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我们真的会分开。谢谢你选择回来!我们共同努力,有机会一起回省城!”
    杨娟感动丈夫能明白自己,跟他在一起她才能从容自信。蓝天白云,花开娇媚。杨娟依偎在丈夫的怀里,看着不远处3岁的小亮正在大草坪上踢球玩,笑声飘散在溢满花香的空气里。
    春风十里柔情
    文/天姝

    1,
    我请文瑞雅吃饭,她依旧是冷淡的,倒是坐在她床边的一个姑娘看我的眼睛亮了亮,主动递给我一盒奶疙瘩说:“这是蒙古的特产,给你!”这姑娘眉清目秀的,特别热情,让我心里温暖。她问我要联系方式的时候,阳光细碎地落在她的笑眼上,真美。
    姑娘是文瑞雅的高中同学,叫王乐,她夸文瑞雅是她们那所偏僻的学校里惟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女孩,文瑞雅有瞬间的尴尬。王乐不知道,文瑞雅是我们系成绩最差的学生。文瑞雅拿起书对王乐轻轻地说:“你在我宿舍休息一会,我下课回来请你吃饭。”?远道而来的王乐有一点点黯然。
    我立刻自告奋勇:“我可以陪你在校园里转转。”王乐立刻就雀跃了,她早就想看北大的未名湖和博雅塔。文瑞雅露出笑容:“谢谢你啊!”她的眼睛里有种淡淡的哀愁。
    我和王乐走在深秋的校园,地上是厚厚的落叶,郁郁葱葱的校园和古朴雅致的韵味,还有王乐喜悦的,深情的,有点崇拜的眼神,让我心旌摇摇。我们有了更多的来往,在一起就讨论哪里有好吃的,她们小公司的各种宫心计,天冷了她送我一副手套,我请她吃烤山芋,一起看美国老电影......,这种暖洋洋的平凡向我的内心彰显着岁月静好。
    毕业的这一年,文瑞雅顺利地进了一家海淀区的外企,和王乐的小公司很近,房租太贵,她们就合租了一套小公寓。上下班两人一起打快车拼车,有时候夜里睡一张床,但是两人的感情似乎并没有变得更好。我请王乐吃饭的时候,顺便请文瑞雅,她常常拒绝,王乐也不坚持:“算了,她忙,我们自己吃吧。”女人的友谊真是看不懂,我跟同宿舍的哥们李大海毕业后天南地北,打个电话都高兴得不行,那感情铁的不可言喻。
    王乐说,没人喜欢跟她玩,她总是远离人群。王乐这么一说,我发现文瑞雅在大学里也是这么个情况,长得美是美,但是真没什么女性朋友。“文瑞雅刚进学校的那一年惊艳了我们那一届,想不到少数民族女孩那么好看。”
    一抬头看到王乐正瞪着我,“你还想追文瑞雅?”我笑起来:“怎么可能?”我晃晃手里的房钥匙,我们租了一套房,等有钱了再买下来。
    那房子虽然又小又老,但是门口有很多蔷薇花,墙壁刷新了,配上粉红碎花的窗帘,远处是宁馨湖和翠微山,就像我和王乐的前景,朴素、美好又充满希望。
    ?
    2
    北京的九月烈日炎炎,我终于被一家不大的公司录取,像我这样毫无背景的毕业生,在北京独步江湖不容易。我们决定出去吃点什么庆祝一下,毕业后我们一直比较拮据,经常在家煮稀饭,吃点夹小菜的馒头,或者吃方便面,打个鸡蛋算是加餐,在风雨暴雪的日子里,王乐能抱着我,我有点感激她,艰难困苦的时候没有离开我。
    我们在这个夏末的傍晚边走边聊人生,夕阳的余晖笼罩着城市。经过一家金碧辉煌的西餐厅,王乐带着艳羡的神情咽口水,我拉着她的手发誓说:“等我有钱了,将这餐馆包场…..”王乐笑起来,忽然的,远远地我们看到玻璃橱窗那边,两个熟悉的身影正低头浅笑着在用餐,有一种妥帖的默契。
    王乐说:“那个女的不是文瑞雅吗?男的是谁?”那男的我太熟悉了:“我们同学,跟老夫老妻似的。”
    王乐还想再打听点什么,我要她别操心别人的事,先填饱我们自己的肚子。
    王乐就不开心了,吃饭的时候不肯点菜,也嫌弃我入职的这个工作,忽然间就消极了。最
    “你怎么了?早晨还兴高采烈的?”
    “你还喜欢文瑞雅吗?”
    “不喜欢。”
    “得不到的总是好的。”
    我一时无语,觉得她不讲理,一整晚我都没理她,她也不理我。
    第二天早晨,王乐还是煮好了稀饭,蒸好馒头等我一起吃早饭,一切都像没发生过,像做了一场不开心的梦。
    日子就这么过着。然而王乐的不高兴在生活的细碎间流露出来,因为我乱扔袜子,因为我打游戏,因为我没记得她的生日......,严重的的一次是,她发现了一封我早忘干净的情书。
    那是曾经写给文瑞雅的,是大一时候的事,我忘得很彻底。王乐直着腰,一句一句读给我听,每一句都加一句评论:“我还不知道你会写情书!““写得多好啊,整天打游戏还能写这么肉麻的信?”“怎么不给我写呢?”......读完后她也不给我回答的机会,披件大衣就出门了,开门的瞬间旋进一股风雪。
    我追出门,茫茫天地间我孤零零地立在雪地里,寒风呼啸,夜行的人们都裹着厚厚的棉袄,我却一身冷汗!我在惴惴不安中反思,是从没有给王乐写过情书,连情话都很少说,情到浓时,王乐会说些让我感动的话,让我难忘那些缱绻、缠绵......
    又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我恍惚看到王乐的身影,睡意摇曳中我仔细辨认,是她!我下床惊喜地抱着她跟着她,桌上已摆放好早饭,王乐转身递给我温开水,我心里一热,她有点憔悴,我捉住她的手放在怀里,哀求:“再也别走了,春天的时候我们就结婚,好吗?”那时候我们房屋四周的蔷薇都开了,我手里也有点积蓄,父母的身体也好点了,一切都那么欣欣向荣。王乐看着我落泪点头。
    我们的婚期定在这一年的3月16号,王乐有点迷信,查了农历,说是黄道吉日,宜嫁娶,忌远行,她还喜滋滋告诉我,我们俩八字生辰都合,是一对好姻缘。
    喜帖准备好了,婚宴也在商量价格,只是伴娘未定。王乐在北京最熟悉就是文瑞雅了,她却有点犹豫,我伴郎本来是请我的好兄弟大海的,可是他正在葡萄牙。“他在葡萄牙干什么呀?工作呀?”王乐问,
    我一边粘我脱胶的鞋底一边说,“不是工作,周游世界,跟他未婚妻。”
    “李大海那么有钱啊!”王乐感叹,同龄人都在为生存奔波忙碌,他还有闲情旅游?我告诉王乐:“他爸是庆典房地产的老总。”
    王乐愕然,她在很多杂志和访谈节目中看过那位老总的创业故事,这位老板拥有亿万资产!因为会作秀,他是媒体最宠的一位地产开发商。王乐嗔怪我太笨了,这么好的人脉不利用,连李大海她都没见过。
    “你见过的,那天餐馆里和文瑞雅吃饭的那个男的,你当时还和我生气.....”王乐忽然抬头审视了我一眼,叠衣服的手慢下来,过了许久,王乐说:“我也想去看世界。”
    “那要等我有钱了啊!”我笑说,王乐叹气。
    第二天下班后接到酒店的电话,跟我说5000一桌的婚宴如果要降价只有菜品下降。我回家跟王乐说想换一家酒店,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郊区的一家饭店3000就能吃到市区5000的菜品,王乐沉着脸不说话。
    我心里开始窝火,关上门在房间里打游戏。短暂的沉默后王乐追过来发脾气,她说我让她失望,我们学校那么多同学都发达了,我还这么窝囊!
    她下午给文瑞雅打电话,文瑞雅就是在国外旅游!王乐语气酸溜溜起来,表情有点咬牙切齿的!她之所以一直忍着只是因为我是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是想不到我这么没用……
    此时我在游戏里正当一个英雄,而生活中的自己却这么弱小,耳边是王乐的咆哮,我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细碎的破裂.....王乐在昏暗的光线里收拾衣物,旋风般地走了。
    3
    李大海找我喝酒时已经回北京半年了,他说文瑞雅失踪了,怎么也找不到。
    我疑惑:“你不是和她度蜜月的?”
    李大海摇头:“我在葡萄牙等她,她没去,而签证的时间到了,必须回来。”我看着大海欲言又止,他那个叱诧风云的父亲不久前心脏病发作去世了,这世上的一切都那么突然,让人们措手不及。
    在他父亲病危的时候,他们一家人面对的不仅体恤照顾,还有各种虚伪的赤裸裸的争权内斗。
    无忧无虑的李大海一下子被推到风口浪尖,然而他这个当家的只是被一些人利用,李家企业被莫名其妙地转移分割了大量资产。李大海喝着喝着,鼻子就红了,眼睛也红了。
    酒吧的电视里正播放着利比亚战火纷飞,妇孺在流弹中悲惨死去;新疆和田在地震,世界各地的救援队都在竭尽全力;马来西亚航班失联已确认无人生还……
    大海警觉地看我一眼,我果断说:“不会有文瑞雅!马航消息传出后,王乐
    给她打过电话。”
    提起王乐我真的心痛,她跟我分手那天,我那个小公司扛不住市场竞争散伙了。一无所有,我一下子没了方向。
    大海握住我的手,要我帮他一起恢复公司的元气,东山再起。闹腾腾的酒吧到处是拼酒的男人和烟视媚行的女子,光线半明半暗,我热泪盈眶。
    ?4
    我成了大海最得力的副总,人在低谷,只能背水一战。我陪着大海在一片乱糟糟中终于理出头绪,稳住公司基本框架。我们一起到中国最偏远的城市去看市场,找资源,住小镇的招待所,吃只能果腹的食物,风尘满面又斗志昂扬,生活就是这样,好像掉进了大海,为了活命只能拼命地向前游!
    一次有个客户约我们在蒙古包谈生意,请我们喝蒙古奶茶时,大海忽然说:“我有个朋友也是蒙古人。”
    “我们草原上的人都很真心。”客户说,大海淡淡地笑:“失散好几年了。”8月的蒙古气候变化无常,早晨还艳阳高照,这时候却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客户走了之后,我们又坐了一会。
    风声渐渐,我斟酌着跟大海说:“你在想文瑞雅?”大海垂着眼睛,我顿了顿,将手机里一份储存的文件给他看。
    大海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脸颊的肉抽动起来。那是10年前的一则旧闻了,讲的是一位政治明星落马,生活腐败同时包养4位情人,图片上的女子都是打了马赛克用了假名,但是其中一位被指是文瑞雅,文章贴有近期文瑞雅正面清晰照。
    大海落泪:“她就因为这个辞职了!逃跑了!”
    我不能告诉大海是王乐发到文瑞雅公司的公共邮箱,被我在电脑记录上看到的,只好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大海冲出去要去找文瑞雅,我追出去,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不远就是沙漠,万一碰上野马,碰上狼,碰上沙尘暴……他怒吼了一声,我费了全身力气才拖他回蒙古包。大海被雨水淋湿了,文瑞雅不应该这样躲起来,他们约好去环游世界,看看各种人类奇迹,自然的绮丽,但是她失约了。
    5
    王乐出现在我的宿舍里,我心头一热,然而语气冷淡地说:“有事吗?”,她帮我收拾了一会房间,说她升职了,存了一笔钱,可以付婚宴的钱,还够付南三环一套两室一厅的首付。
    第二天王乐又来了,还做了晚饭,吃到熟悉的味道,我真是百感交集,可是邮件的事是一道坎,我过不去。
    第三天公司里有个饭局,大伙嚷着庆祝拿下一个大项目,我心里仍惦记着王乐,还是回了宿舍。王乐果然又来了。看得出来她这次是来握手言和的,只等我的态度。王乐说,“你是不是收到过5000块钱?”
    “难道是你寄的?”
    王乐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点点头,彼时对于失业又毫无准备的人,那5000块是雪中送炭,我曾疑心是她。
    又过了一段时间,王乐仍像一个小妻子般地关怀我,跟以前有点不一样,有点卑躬屈膝的。
    我说:“虽然我跟着大海现在位置很高,但是公司早不如前了。”
    王乐说没事。
    “万一我们扛不住公司垮了,我又没工作了。”王乐说没事。
    我在王乐的对面坐下来,狠心说:“你发的那个邮件记得吗?现在文瑞雅失踪了,大海都急疯了。”
    “我能找到她。”
    “你这么厉害?大海托了很多公安也没找到。”
    王乐笑起来,笑着笑着暗淡下来,说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文瑞雅受不了公司里的闲言碎语就辞职了。足智多谋的文瑞雅也没有设法向李大海解释这件事,甚至自卑到带着母亲躲到农村,改名换姓了。
    她后悔极了。文瑞雅一直那么耀眼又冷漠,在她们合租的日子里,王乐无意中知道了原因,从文瑞雅高中起学费就是包养她的那个男的付的,男人落网后事件虽然爆出了,人们并没有跟文瑞雅这个品学兼优的重点生联系上。文瑞雅一直小心地隐藏着这个秘密。
    王乐找到苏北的一个小村庄,一直在道歉,请求原谅,她也想不到自己的嫉妒会给别人带来那么大的伤害,而那些平时看起来无坚不摧的人,其实在脆弱起来多么的容易。她觉得自己太残忍了。
    “她原谅你吗?”
    “她说不怪我,可是像个病人失去了以前的光彩。你原谅我吗?”
    我沉吟,轻声说:“不。”
    王乐默默地坐了一会,眼泪掉下来,“我一直觉得配不上你,怕你被文瑞雅抢走。”我看着王乐的眼睛,想起在大学校园散步时她纯澈的眼神,想起她往日对我的好,如果对这段感情我能努力一些,让她踏实一些,给她爱的希望,她就不会这么小心眼,更不会做那些傻事了。
    5
    酒席定在4月8日,以前那个围绕着蔷薇花的房子我们买了下来,不用打扮自成婚房。文瑞雅来参加婚礼,人比过去清瘦了很多,李大海跟她并肩坐着,握着她的手,文瑞雅也毫无以往的冷漠、清高,只是眼里含着泪,痴痴地望着李大海。《婚礼进行曲》奏响时,我挽着王乐在红地毯上走着,春风十里柔情,那些前尘往事在心里划过半生,点出一抹属于爱人的鲜艳。
    繁花盛开正当时
    文/天姝

    加班的深夜
    那时,我还是佳宁公司的文员,每天早起梳洗清爽、画淡妆,然后飞奔赶公交。早晨8点45,在挤挤挨挨的电梯里,见到许海对我微笑,齿间弥散着淡淡的牙膏味。有一次,我偷偷摸了镜子里许海好看的眼睛,却被他发现了,许海的眼神瞬间温暖,我轻轻笑了。
    许海是我的上司,对我的好,我浅笑作答,他心领,我神会。这样秘而不宣地过了很久,直到一个加班的深夜。
    我隔窗望向暗黑的天空,窗玻璃上忽然映出许海的脸。我吃惊回头,穿着羊绒背心的他说,我送你。
    两旁枝繁叶茂的的梧桐树迅速后退,车上播放着女歌手嗓音撕裂的歌:我们之间留了太多 /空白格/分开或许是选择/但它也可能是我们的缘分
    在靠近家的电线杆,许海停下,在暗灯下看了我一会,然后给了一句让我心跳的评价:莫楠,你很温柔。细雨潦草温热地洒在大地上,地面氤氲起伏。我下车跑到门口,却忍不住回头,迎着雨丝和光,看到车窗后许海的脸,掠过一丝忧伤。然后,他下车走过来,没有任何前奏地吻了我,热烈执着,带着雨水的味道。那个雨夜的我,迷失了方向。
    依然是8点45电梯里的微笑,暧昧的眼神,而我不再从容。公司里很多女孩喜欢许海,时尚漂亮的女职员眼风乱飞,而他,周转逢迎,风度翩翩。对我的感情依旧含蓄且进退有致,我有些丝丝缕缕的怨恨。
    休假的时候,如果没有许海的到来,时间就会变成大块大块寂寞的空白。他一个眼神或是一次抚摸,就能让我绽放一个女人所有的美貌和柔情。每次离开,许海却内疚地说,我不该这样!
    爱情不就是这样吗?我暗笑,大概这是他对女人惯用的伎俩,然后面对残余的气息和揉皱的床单,想念许海的手指和身体。接着上网,给自己取名:微微笑。有一个人问:微微笑?看到繁花盛开?还是因为生命的裂痕?

    想要的承担
    许海在洒脱无畏的外表下,有太多的隐藏。我总是观察许海,有一种进入他内心的欲望,许海于是认认真真地凝视我的瞳孔,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当一个人正视你的时候,无论他是怎样的人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能否接受他。爱他。
    在暮秋的一段时期,我呕吐得很狼狈,小腹沉重而结实,食欲大增。医生说,你怀孕了。一刹那,我不知该高兴还是难过,想到许海的隐藏,我忽然不确定许海的态度。早听人讲过:男人害怕承担,我一直深信,那是对他们不爱的女人。
    许海跟我在公司走廊相遇,问,今天怎么迟到?语气温存。我很想告诉他,——关于孩子。但是嘴巴张了张,却说:“我们结婚吧。”许海毫不犹豫摇头说,现在不行。隔窗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落下斑驳的阴影,显得晦涩沧桑。
    我站在那里,心一直往下沉。许海又说,以后也不行。我们默默地站了一会,一个同事经过,许海的脸色变了变,应景说了几句工作上的事。我配合地点头。
    下班后,我们第一次并肩走,引来同事艳羡的目光。地上是厚厚的落叶,天空是澄净的蓝。许海的身影带着一种歉意的情绪。经过热气腾腾嘈杂的小巷,他兀自说,前面那家板栗店,每天都有很长的队。我沉默。许海对我说,给你买点板栗。然后耐心排队。
    在人流如海的苏果便利的门口,我遥望队伍里的许海,许海也望向我。有一双手穿过苍茫的岁月,在我的心上摸了一把。许海向来在一些细节上比较注意,比如我喜欢吃板栗,但是我要求他的不止这些。那些深入的话题,又总是在提起的瞬间夭折。
    晚上吃着板栗,想给许海写信,问他心里怎么想?问他我们的将来会怎样?但是,写不下去。在厨房喝了一杯热的果珍,看到微明的星空,想给自己一个答案,关于爱情,关于婚姻。无边无际的寂寞。
    上网看到那个人的问话,微微笑?看到繁花盛开?还是因为生命的裂痕?
    告诉他,都没有看到。微微笑,因为无奈。陌生人很理解地打了个笑脸,令人心暖。
    我和这个陌生人渐渐熟悉,一个叫TOM的医生。每天都记得在这个时间来聊天。我把要对许海的问题,毫无保留地倒给这个人。没有丝毫心理上的口吃。我告诉TOM关于怀孕的事,TOM问我怎么打算?我能有什么打算呢?我想要一种承担,不是责任,是爱。

    他错在,太爱你
    圣诞节的时候,许海买了一个圣诞树,上面挂了很多好玩的礼物,迎着初冬的第一场雪送给我,睫毛和头发上落有雪花。临街的梧桐树枝,光秃秃伸向天空。我吸了一口凛冽的空气,含泪横着脸让他走。许海将礼物放在门口,对着门缝,让我做掉孩子,还说他会照顾我。
    路边教堂里的孩子们,正唱着祥和的诗歌,祈祷新一年的美好。白雪覆盖的世界仿佛是一个童话的梦境。我说,我再也不要见你。
    晚上,我心情寥落地坐在电脑前,等到TOM上线,我对着这个陌生人发誓,要彻底忘记许海,彻底!TOM却说了一句让我流泪的话,直击我的心灵:
    他错在,太爱你。
    我想应该和TOM见面了,为什么他似乎对许海这样的了解,TOM很爽快地同意了。
    早晨的电梯里,没有见到许海。秘书说,许总休假了。我递给她文件回到办公室,落地窗上有一层薄雾,窗外的人们已换上厚厚的棉衣。
    2003年的冬天,我到公司第一天上班,为许海送第一份文件。许海一边抽烟一边觑眼望着我,漂亮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我内心忐忑,却有一种爱情的感觉。他正用的烟灰缸上印着一行小字:和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楼下是熙熙攘攘的马路和擦肩而过的路人。
    南方的四季更替总是脚步匆忙,犹如人生的转角。和TOM见面已是早春2月, 春寒不管花枝瘦。我们在约定的茶馆见面。雨打湿了我的头发,隔着玻璃远远看到坐在8号位的男人,有些失神。
    很洁净的男人,眼神清澈,短发被烫过,穿着烟灰色的风衣和洗旧的牛仔裤。他起身对我打招呼:你好,莫楠。
    我很失望,曾暗暗地以为,TOM会是许海。期待另一场邂逅。TOM喝了一会咖啡,停下抽烟,隔着烟雾说,你告诉过我,你的男朋友叫许海?佳宁公司年轻的老总?
    我点头,问TOM 是否认识。TOM笑笑,因为你才认识。然后有些犹豫地说,这段时间许海在接受治疗。
    我吃惊地望着TOM,知道了2003年许海患上了尿毒症,左肾衰竭。
    我记得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滴水成冰。可是那个冬天,我有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遇见了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男人。但直到现在,我才清楚,在我注定要经历的这场爱情里,男主角彼时却正遭受疾病的摧残。
    听说过尿毒症,一个远方亲戚患了这种病,不成人样。许海虽然做了肾移植,但要终身服药。
    许海这次住院,是因为另一个肾也出现了问题。去医院急诊的当晚,值班医生正好是TOM。TOM在寂静的黑夜,和我正聊许海。这个世上,人们生活的圈子,其实很小。TOM在当晚成功地稳定了许海的病情,因为是业内的专家,许海顺理成章地邀请他作为自己的主治医师。
    回去的时候,路上堵车很厉害。经过南京艺术学院,门廊开了几簇虞姬花,橘红的,鹅黄的,粉白的,很动人。我很怕,我的爱情还没有绽放,就已经凋零。
    夕阳的余晖照在TOM的脸上,皮肤泛出金黄的温润的光泽。我想知道,是不是许海让他告诉我。TOM淡淡地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选择。
    正是红灯,在斑马线上等候的瞬间,我在脑海间又晃过许海歉意的脸,我理解了,他的躲避,他的拒绝,他的深情。
    我请TOM吃晚饭。TOM说,晚上他有约会。然后笑望我,要我去“哈嗨”找许海,许海今天请假去了那里。绿灯亮起,陌生的男人手捧鲜花,我才想起,2月14号。
    TOM对我挥挥手,笑容里是祝福。一个陌生人到一个朋友的距离,有时候就那么一点点。

    天不老,情难绝
    “哈嗨酒吧”是D城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在那灯火幽暗,表情隐约人群中,许海果然在。一个人,对着正演出的舞台,脸上有淡淡的笑意和不太明显的惆怅。周围是一片吆喝和笑声。
    他在一阵阵混乱快乐的包围中,没发现我。我招手服务生,然后付费点了一首歌。纤细的金属桌椅,镂空镌刻的暗红或米黄的花纹,精致中显现浪漫。
    我们之间留了太多/空白格/分开或许是选择/可能是我们的缘分
    女歌手深沉撕裂的嗓音,唤醒了许海。他抬眼的瞬间,注意到我。服务生送来一枝玫瑰,告诉我,今天点歌的客人都赠送一枝玫瑰。
    Happy Valentine's Day !我将玫瑰双手举给许海,——我再次向许海求婚了。有一种挟裹了温柔的勇猛。许海默默看了一会玫瑰花,莫楠,你决定了?我拉过许海的手放在已凸起的小腹上,点头。
    许海接过玫瑰,一滴泪落下。泪珠落在花心,映衬霓虹和我滟滟的笑容。一花一世界。
    一周后,我和许海结婚。婚礼上的许海依然是容光焕发的样子,但孩子出生后不久,许海病情就骤然严重,这一次,因为没有合适的肾源,许海几乎死掉。
    一天,许海要我将公司一些重要的合约转交副理,我在整理文件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个女同事的聊天。
    她们说我心眼十足,背后勾引许海,又趁许海病危匆忙结婚,以后作为富商的遗孀,养几个小白脸,真是快活如神仙!
    我气得要哭,但是连眼泪都枯竭了,我在盼望肾源的音讯里憔悴。公司的一切都收拾好,又已经是黑夜。马路上很空旷,风来回扫着,我的心乱糟糟的。墙角蜷缩着熟睡的流浪汉,路灯的阴影里有人在接吻。
    到医院,胆怯地问护士,今天有消息(肾源)吗?护士摇摇头,眼睛里是同情。每次看到护士摇头,我都能听到心脏碎裂的声音,胸口是痉挛的疼痛。许海却是无所谓的放松,有时候看窗外的花,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然后约律师谈遗产分割的事。
    我在橱窗的镜子里发现自己因为绝望而咬破的嘴唇,鲜血滴在领子上。TOM过来,想说一些安慰的话,我先开了口,我想试试给许海做配型?
    TOM看了我一会,同意试试看。
    流言再次弥漫,人们嘲讽地在背后笑我做秀,明知无血缘关系的配型成功率几乎为零,还要将戏做足。
    我无可辩驳。那天许海拍拍床沿,示意我坐下。他语重心长地要我要好好生活。要快乐!
    桌上是许海很久前给我买的一本诗词小册,封面上写着: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满眼都是陌生人,不知道谁谁谁,如果没有许海,城市就是一座空城。我一阵阵心酸,抱住许海落泪说,你一定要好起来。
    紧握的双手
    那天下午,TOM一脸郑重地告诉我配型成功。我高兴地在屋里走了两圈,然后问什么时候可以动手术。阳光温暖地照进来,在地面交织着花草的阴影,颤巍巍地仿佛在笑。TOM肯定地回答,尽快。
    我跑到许海的床前,笑着告诉他,准备手术。然后伸出手,许海也伸出手,我们握着手谈了很长时间的一段话。许海不知道手术假如失败,我将与他共赴黄泉。他的手心是热的,手掌很大。每天夜里我们都这样握着手才能睡着,彼此心安。
    2007年4月10日,我的右肾移植到许海的身体里。血液的融合,灵魂的纠结。
    手术的成功,神奇地恢复了一切,那些快乐,那些甜蜜,那些对峙。
    许海在术后才知道,我是捐肾者。他说,这下,我永远不能离开你了。我斜睨着他,你还想再逃吗?
    朋友庆祝的酒会上,TOM喝多了,抱住我大喊,莫楠!莫楠!
    许海过来掰开TOM,大声说,放心兄弟,我会一辈子好好爱莫楠!然后告诉我,这次聚会买的话梅味道太酸。我轻轻笑了,就如当年被他发现,我偷偷摸他在镜子里的好看的眼睛。

    爱的旅途
    我依然喜欢杂松松垮垮的麻花辫,踏碎花拖鞋,去超市购物,许海靠着门抽烟觑眼看着我,嘴角带着笑意,脸颊有浅浅的酒涡。就像我们初次见面的神情。
    夜晚,孩子熟睡后,我们借着隔窗的月光秘密做爱。许海的吻,热烈执着,我想起,第一次他送我回家,那些话,那场雨,手指的温度,嘴里的烟草味。
    爱的旅途中,时光的足音模糊。

    救赎
    文/天姝



    1
    双儿失踪的第四天,秘书主管的位置被人顶了,南京的冬天冷如薄纸。我想起大学时无尽的阳光和绿树,对双儿的思念和担心像传说中无影腿袭击着我。
    打听过她所有可能的行踪都失败后,我到报社去登寻人启事。负责那一版面的那天只有一个叫林锦荣的主任在。
    徐双儿,女,30岁,于2016年12月26日不知下落……。我将照片一并递给他,他抬头向我注意地看了一眼。窗外飘了雪花,我静默了一阵,说:“林主任,您对我有印象吗?”
    林锦荣向我脸上仔细端详,没有认出我,他指着照片:“她,叫徐双儿?”
    我点头,不久前我和双儿在酒店后面的小路上散步,路边的花店里里放着邓丽君的歌《忘不了》,林锦荣穿着对襟毛衣和长裤,手里拎了几本书。他和双儿的目光相碰,两人都停下来,“林锦荣?”双儿脱口而出的,他却并不热情,飘了一眼双儿身边的我,点头就走了。
    林锦荣将双儿的信息输入电脑,我加了一句:脖子右侧有块拇指大的胎记。林锦荣停了下来,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我,我摇头,他便衔在自己嘴唇间,点火。沉吟片刻,林锦荣看着我说,不要登了。
    他起身收拾文件,面容隐没在幽暗的光线里。“她是逃跑的。”林锦荣套上棉袄说,她不想回来,你何必强人所难?
    我一时语塞,双儿失踪前,我们有过激烈的争吵。我看到她和总经理从房间里出来,她无谓的目光让我愤怒,她一向乖巧如猫,细白的大腿和玲珑的乳在我头脑里浮现,她讥笑我相信爱情,讥笑我渴望和她结婚,曾几何时,她对我这傻傻的想法给予的是多么亲密的温柔!
    我摁住她瘦小的肩膀,猛烈地进入她,她身体和脸都扭曲了,我觉得自己变成了武器,在毫不留情地杀她,是的,那一刻我想杀她!她似笑非笑的表情不知道是快乐还是疼痛。结束后我疲累地抽烟,看着窗外细碎的城市灯光,她就那么赤裸地躺着,我内心痛楚,恨她不懂我的爱。无论我怎么努力也靠不近她。
    第二天我去双儿的住处,看到床腿上有血迹,恍惚想起她被我摔在地上时,头碰伤留下的,我记得当时有一点腥味异常,灯光惨白。桌上几张报纸被风吹起一角,喝剩的半杯白开水,玫瑰色的黄昏来临。她再也没有出现。
    我拦住要走的林锦荣,他一定知道更多的事。徐双儿对于我始终是个迷。林锦荣将帽子轻轻从头上拿下又戴上,点头,眼神示意礼貌且无可奉告。

    2
    总经理看我的财务报告说,一塌糊涂。他看着我,拍我的肩,要我振作起来,不要为了一个女人牺牲前途。——不值得。我心里一阵紧缩:原来他知道我的痛楚!
    大学毕业后我来这家酒店工作,受到总经理的赏识和帮助才做到今天的财务总监,不算知心也算兄弟。我问:“双儿就这样不见了。为什么谁也不提这件事?”
    总经理反问:“什么叫就这样不见了?你认为她会被绑架?被谋杀?——她带走了酒店的500万。”
    我愕然。半晌我问:“你知道她在哪里?”
    总经理淡淡地:“不知道。”他起身:“不过我知道,她是个很能生存的女人。——你也应该知道。”
    我刚进酒店时,双儿还不是酒店的正式员工,她是奔波于几家名品店的时尚买手,一次看货走眼,害得一个企业差点破产,所以她看上外表光鲜,实际上很累且风险大。
    来应聘时,双儿跟我倒苦水,我愿意相信她,因为她那么美、柔弱、神秘。我将她介绍给总经理,老总瞥她两眼,答应让她从服务员做起。当晚她就上了我的床。
    双儿机灵又肯吃苦,一路连升到大堂主管,对我也好,喜欢抱着我睡觉,用脚趾勾我的脚趾,在我耳后亲吻。草木葱茏的季节,时有虫子在静夜鸣叫。她失眠,抱着我哭。我向她求婚,问及她的过去,她沉默。像生病似的和我做爱。我们之间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她就以这种方式来回答。可是这快感之后是巨大的悲伤和疑惑。她没有来处,没有去处。空气里便只剩下那惶恐的温热的身体的气息。
    总经理整理桌上的文件说徐双儿跟他好几年了,那笔钱他不想计较。钱没了,还可以挣回来。爱错人,就一败涂地了。
    克莱斯勒的音乐,丽江的夜市,海边的清风,还有她身上的那种香草味,我的眼泪在胸口起伏。总经理注视着我,说不清是同情还是残酷。

    3
    双儿失踪的第三周,我们这个五星级的酒店依旧每天门庭若市,总经理身边的新秘书年轻貌美,酒店对面本来是宽阔的马路,现在路边种了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
    如果双儿在的话,我们晚饭后会沿着梧桐树散步去影城。离酒店不远有座国际影城,其中一个厅会播放好莱坞的老电影。双儿升职做总经理秘书那天我们一起去看了克拉克盖博的《一夜风流》,双儿的手一直都被我握着。可她还是显得孤独凄凉。如果当时我知道她和总经理的关系,我会揍那个道貌岸然的老狐狸,,时至今日,我却不知道该揍谁。一切如幻影。
    在编辑部楼下,林锦荣拎着包看到我。半明不暗的光线中他审视着我。路边有人用电焊修栅栏门,“嗤嗤”的声音,忽的铁花一闪,林锦荣在广场的木凳上坐下,孩子在奔跑嬉戏,恋人在喷水池旁亲昵浅笑。林锦荣抬头看看暗蓝的天空说起一个美好的女孩。
    女孩的母亲是个话剧演员,是她父亲的情妇。父母年龄相差27岁,很相爱。她母亲忠于爱情,无视名分,美貌柔情,死于非命,尸体一丝不挂地横在马路上。自首的凶手是一男一女,女的是母亲的同事,主谋。因为嫉妒。男的是亡命之徒,多次服刑,这次终于如愿,判了死刑。
    女孩被带入豪门,生活奢侈,随心所欲。读到初中便不愿上学,父亲也容忍她,请家庭教师,终于进了一所大学。大学期间她不愿上课,而去旅行。
    “赛伦盖蒂大草原,卢瓦尔河谷,到现在我也没机会去,可是父亲给她钱。”
    林锦荣叹气,身边的人都羡慕这女孩,在父亲的几个儿女里,她是最不名正言顺的,但是父母对她最纵容。结果呢,她还是不快乐。他们只给她钱,没有严格的教育,没有温暖的关爱。
    我问:“是您妹妹吗?”
    林锦荣点点头,那个家里,连父亲都不多看她一眼。她母亲曾联系报社,威胁父亲,只不过为了更多的钱。
    爱情在岁月里渐渐退去温情的面纱,父亲终于认清,原来她从不爱他,是爱钱。一旦认清了这一点,男人比任何时候都冷酷。他恨自己陷入一场多年的欺骗。
    林锦荣垂着脸,城市里总有很多失意的心情。暮色苍茫,他说女孩和一个他们都不认识的男人结婚。有一次他去看她,看到她身上有伤痕,他为她难受,可是她反而高兴,说她自己过得很好。林锦荣的神情让我内心颤了颤,您爱上了您妹妹?
    他默然,然后说,我只是想告诉你,世上有些女人活着就是为了伤害别人!你找到了那个女人又能怎么样?娶她?重复平凡的生活?
    平凡的生活需要一个平凡的女人。徐双儿是吗?
    您妹妹叫什么名字?
    早春的空气寒冷萧瑟,梅花的香气在空气里起伏。林锦荣停了停说:林幼琛。
    林锦荣拎着包踏着路面离去,背影沉默,无可奈何,但是一个体面的报社主任,他的言谈举止间有着一个受俗世困扰的贵族痕迹。

    4
    无论我信不信爱情,她在我心里就是那么随心而生,并且随着时间的蔓延缓慢释放她给我的威力。马路,电影,老总身边的秘书,水杯,床单,所有和双儿曾经有关的物件都让我想起她。我重病般疲倦,她已经离开我有65天。
    我到派出所报案。双儿和老总上了床,通过我骗走酒店的钱。我找她不是为了报仇。对爱人无仇可报。
    找到她,为了救赎我,也为了救赎她。
    第二天警察找到我,他们到双儿住的房屋里仔细调查,发现那块血迹,取样,做DNA鉴定。后来警察跟我说,徐双儿不是真名,真名叫林幼琛,——一个逃亡10年的杀人犯。警察一脸的轻松和喜悦,对我表示感谢。
    林幼琛是富商林的私生女,母亲被奸后杀,暴尸街头,富商林于6年前破产。林幼琛杀死的是她丈夫,因为家暴。警察吁出一口气,狠毒的女人。
    我嗫嚅,如果没有家暴她不会杀他吧。
    警察皱了皱鼻子,“对待一个不守妇德的女人丈夫又能怎么办?——她居然勾引她哥哥。”警察合上手里的记录本和我握手告别。
    警察消失在狭窄的楼梯,灯在晚风中微微摇晃,人影迷离。我在廊上站立良久,忽见自己印在玻璃上的模糊的脸,似笑非笑,好像双儿被我伤害那夜的表情,又好像是命运中的另一个自己。

    5
    双儿被捕了。铁窗那边是洗尽铅华的林幼琛,头发剪短了,黑眉深目,白肤樱唇。她被判死缓,依旧眼神无谓。我每月都去探望,有时候她也不肯来相见,后来她说,有什么用呢?我不会爱上你。——等我出来,已经是个老妇。
    “你真的爱过你哥哥?”我忍不住问,双儿淡然“他不是我哥哥。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林幼琛不是富商的女儿,她的生父是话剧团里的一个小白脸。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3个人,双儿和她母亲以及林锦荣的母亲,富商林的正妻。
    原配找到小三心情复杂,丈夫全心归属的女人是个大骗子,她已查到双儿不是丈夫的血脉。
    双儿记得母亲当时的惶恐,她在危险的瞬间为自己寻求后路,——面纱落了,她失去了富商林的宠爱,直至被害,他都没过问她一句。
    母亲被害后,双儿的生父越发守口如瓶,贫病交加,人们只以为他是演艺生涯落拓不得志而病死,谁会了解那平静背后的种种冤孽?
    一切本以结束,富商林百般忏悔,原配叹气,还有那个孩子,终究是你的骨肉?
    原配这样的心胸更令丈夫钦佩,于是接回双儿,一切教育相关事宜全交由正妻处置。双儿逃课早恋杀人,富商林均认为是那个贱人的遗传。
    破产的那一年,富商林才知道收购企业的是原配的情人,富商林被击垮,重病卧床,原配与其离婚,再嫁。彼时原配50岁,气质高贵,很美。
    她对他说,你成功了。毁了两个女人。富商林怒目而终。原配笑着看着自己的前夫:“哪个男人能有你这样成功?我曾经那么死心塌地地爱你!”
    双儿早就感知那个女人的狠毒,母亲的死,父亲的冷漠,兄妹的疏离,——可是没有证据。双儿的母亲信上帝,如果真有上帝,怎么会允许世上发生那么多残忍的事?双儿静静地问。
    我将她冰冷的小手握在手心里陪着她,良久我说,林锦荣已经有了妻儿,他的生活容不下你了。
    双儿的目光落下。十年前她杀了人逃到南京,遇见林锦荣后,担心他会去警局告发她,便携款逃跑。想不到却因为我到警局报失踪,使她被捕。在林锦荣心里她真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出现与否都不重要了。
    “原来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如此地重视我!”她轻轻笑,眼圈微红。
    在这高墙电网的房子里,我的心踏实了,病好了一大半。“双儿,”我叫她,她眼波流动,“我会娶你。”有人叫:“林幼琛,时间到了。”她起身,回首看我,走进那无尽的阳光里。我想起大学时倒映在湖水中的树和绿叶,那种深绿苍翠有无限的生机和美。

    曾以为会相忘于江湖
    文/天姝


    1
    晚上的剧目是《追鱼》,张珍小心翼翼地问:“我白衣你未成龙, 我单身你可成双?”鲤鱼精眉目传情:“夫唱妇随常相叙,却比那玉堂金印胜十分。”观众的掌声像记忆中的雨落在我心头,陆晨晖曾经就是痴情书生。剧务来催,“上场了!”我在鼻子上添一扑白粉,伸缩着脖子龇牙笑上台。(乌龟精)
    主角散场后被宝马接去吃夜宵,我独自出了剧场。夜晚的天空澄净,台阶下有个人仰脸对我笑。
    陆晨晖说想不到当年的红人竟是今日的龙套。
    我一路下来:“不是每个演员都能在一部剧里演两个角色(乌龟精和家奴)。”陆晨辉微笑着跟上我的脚步:“我喜欢你这样:越是艰难越是坚强。”问他为什么回国。他说是为我。
    我嗤了一声,他打算用他崭新的沃尔沃送我回家。好吧,我脸上掬出笑容,心里一抔辛酸。上了车,他建议我去他那里看看,我说不行。儿子在家。
    城市的霓虹映照了我,陆晨晖表情惊愕语气暗淡:“结婚了?——你发过誓非我不嫁的?”
    从纽约回来人脉全无,要将自己重新移植在这座城市,找人找工作,母亲住院要照顾,儿子上学要接送,交水电费,买柴米油盐……,一有时间,我就想睡觉,气色不好连龙套演员都没得演。
    我委屈地低头深吸一口气,他理解地闭了嘴。

    2
    那之后,每逢演出陆晨晖都来接我,亲密感像一种流质均匀地弥漫,将我和他粘贴在一起,那些不堪的往事都变成美好而壮观的回忆。
    24岁那年,在老郭的帮助下我在省戏曲团坐稳江山,女主非我莫属。那天我在台上正卖弄风情,被突然冲上来的妇女扇了脸。众声喧哗,吃惊,幸灾乐祸。胖女人女人语无伦次地说我勾引她老公老郭。
    老郭答应将我送到美国留学以安慰我受的伤。在这样的年龄这个结局对我很好,我知道几个同学,好点的只剩下一袋子钱,差点的人去财空,还有赔上性命的。
    我初次出国刚出肯尼迪机场就淋了一场大雨,接着就生病。当地留学生很热心,告诉我生病了可以找华人医生陆晨晖。
    我心里一惊:“陆是乳腺科医生吗?”
    “miss尹,你们认识?——他可以帮你找别医生看,费用会省很多。”这位同学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想不到陆晨晖也在纽约。
    情人节的黄昏下了场小雪,我在医学院的图书馆找到陆晨晖,路边有人卖丝巾,他给我挑了一条浅紫色,系在我的马尾上。城市温柔而安静,我们在雪地上静静地走。
    在戏校读书时,我认识了医学院的陆晨辉,他健壮的身材和温文尔雅的语调都让我着迷,然后我们就一起跳舞,看电影,逛书店,吃饭。
    碰见老郭。我介绍说是我爸。晨辉毕恭毕敬地说:“尹伯父好。”
    老郭慈祥地说:“我不姓尹,是慧欣的干爸。”见晨辉的神情迷惑,老郭揽我的肩膀让他离开我。陆晨辉目露凶光地看着我,我默认了。
    后来,我猫似的去安慰晨辉,我们和好如初。
    一个雨天的黄昏,陆晨晖打伤了和我在一起的老郭。他兴冲冲地跑来,手里抓了一把新摘的野菊花,金灿灿的映衬他目瞪口呆的表情,老郭正抱着只穿吊带的我叹气。
    警察来调查取证,老郭端着骨折的胳膊说,当时尹慧欣在场。我点头证明:“他打老郭。”陆晨晖被警察带走时瞥我一眼,满是失望,当时我想,我们之间完了。但是我不作证的话,他将由拘役变成有期徒刑,老郭慢条斯理地跟我分析法律时,我就决定这样做了。
    陆晨晖因故意伤害被判拘役6个月,我常想去见他(对他的思念从认识那天起就开始了),可是对待一个总是喊“狼来了!”的孩子,陆晨晖那性格,——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
    此时漫天雪花的异国校园,郎情妾意的氛围,我啃啃嗓子说对于他判刑的事我一直很内疚,他停了一下说,“是我跑去向老郭的老婆揭发你们的。”
    抱歉的神情和语调还残留在脸上,我来不及消化他这句话,他就抱着我吻下来,他的的的舌头将我的脸像舔成两团小火,雪跌落下来,冰冷,我奋力开骂, “我还以为你宽容,人品好,不记仇!想不到,你太不道德了!!……”
    陆晨晖立刻回应:“你破坏人家家庭就道德啦?”
    我的脸都气白了,说要和他打架,他笑得龇牙咧嘴:“你别忘了老郭的胳膊被我打折了。还是用你的笑容、嘴唇、胸脯做武器?”忽然他不笑了,抱起我去诊所。我因为愤怒加上本来就发烧,昏倒了。我听到他抱着我的喘息声,空气凛冽,他的气息温暖。

    3,
    身边的钱所剩无几,又病着,陆晨晖将我从租住的廉价屋里接到他的医院宿舍。很多华人留学生都要艰苦地打工,他却在纽约州还不错的一家医院做一个乳腺科的助理医师,待遇比其他初来纽约的人要好很多。
    生病的这段时光悠长甜蜜,除了有陆晨晖这个眼前人可依靠外,还有一份朴素的浓情洒在这干净的地面,整洁的床铺,和每日香喷喷的中国菜。他夸我像一个小妻子。我心里有点激动,阵阵暖流在血管里跳跃,我们在一起,还是第一次涉及与婚姻相关的话题。
    他幽幽说,他有个妻子,正在办离婚。
    我一下子手足无措,感到脸颊的肉抖了一下,手指茫然地扶着桌角。很多问题一时不知从何问起,只是有种气恼袭击了我。陆晨晖说:“我们像夫妻一样生活,我不能对不起你。”
    短暂的静默后是浩浩荡荡的悲伤,我骂他无耻,他抱紧我的手臂非常有力,我动弹不了。他出国的时候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我了,他曾后悔没留在国内看我出洋相,看我被老郭抛弃,看我身败名裂后走投无路,然后他再收留我。
    我瘫坐在地上,听不懂他的话,是爱?还是报复?窗外光线昏暗,总有人的脚步声。走出这门,在这冷酷的城市里,一切都是那么狠毒,我会饿死或者冻死。——我留了下来。
    我开始边上学边找工作,急急忙忙赶回家时,陆晨辉已经坐在客厅看报纸,显然他对我的迟归不满意,我们之间有默默的疏离。
    我边换鞋边说,“这几个月的房租我会尽快还你的。”他不理解地看着面带笑容的我,“我找了一份洗衣店的工作,那里有住的地方。”
    气氛有微妙的变化,在暗影里的陆晨晖说:“房租?你每晚陪我睡,按照MoonliteBunnyRanch(月光小兔,美国合法妓院)的价格我还欠你。”
    我手里拎着风盛的晚餐:红酒,白菜、黑橄榄,牡蛎、波伦亚香肠……。我用光了手里所有的钱,想和这个混蛋好聚好散。
    我一声不吭地开始做饭,自从认识了他,我就常常失魂落魄地想着他。和他同居,他有妻子,我忍了,为了这顿意大利菜,我悄悄学了半个月……,每晚只要他要,我就顺从,而他居然当我的爱是卖淫!
    陆晨晖为他的贱嘴道歉。从口袋里摸出两张票,说:“吃过饭,我们一起去看戏剧,怀尔德的《小城风光》。你到纽约来学戏曲,还没进过大剧院。”这种票很贵,他一定想了办法才廉价买到的吧。他碰我肩膀的那一刻我几乎就要原谅他,他突然雪上加霜地告诉我:他暂时和露西离不了婚。——绿卡就要办好了。
    看戏的时候,我忍不住阵阵心酸,剧里演绎的平凡的家庭生活正是我向往和期待的,如此平凡的要求为什么那么难?
    我想放弃,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陆晨晖却说:“扯淡”。说完他拉过我的手放在他的手心。

    4,
    每次他令我产生幸福的小快乐之后就会带给我更心碎的创伤,在独自睡在干洗店那张不太舒服的躺椅上的夜晚,我很想念我的祖国,我生活的那座城市,妈妈做的饭菜。还有陆晨晖,他比过去更吸引我,也更伤害我。窗外有醉汉经过,哼唱着愉快的小调。我记起陆晨晖喝醉的那次,也唱歌,互表衷肠,肉麻极了。
    ——如果没有爱,就不会痛了。
    我边打工边上学,和当地的华人保持着不可避免的联系,这也让陆晨晖很快找到了我。那天傍晚,天气微寒,布朗克斯区有一片娴静。晨辉带着帽子出现在店里:“洗一件棉布衬衣。”我低着头:“6美元,先生。”
    他和店主聊了一会,然后请我在外面的酒馆吃饭,桌上有玫瑰,蜡烛,花影映在他的脸上。他要我回去,第一次真诚地讲述他对未来的规划,拿了绿卡后,他会和我结婚,生两个孩子,做一个优秀的美国医生。我也可以在戏剧方面有更好的发展,在美国。
    他要在医学更发达的西方有所成就,拿到绿卡,其次他要我。
    而我不想在美国生活。我年迈的的母亲在国内,我的身体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总是胃口不好。还有就是他的妻子露西。想到陆晨晖神秘的妻子,我心情黯淡下来。
    在他离婚之前我绝不回去。我决定了。

    5
    一天给母亲打了电话后在电视里看到反战示威,一晃而过的陆晨辉的影子,这种示威会带来伤害,我立刻跑去。
    在纷乱的喊声震天的队伍里,我找到了他。有人扔石子,警察开始抓捕,队伍混乱。我要他回去,他不理,我便打他,说和他回去住。那么吵,我以为他会听不见,示威的人们四处奔逃,在纷乱的烟雾弥漫的城市广场,他抱起我。天空下着雪,地上散乱着传单。多么复杂的世界啊,战争、暴动、爱情。
    我又重做回他的小妻子,每日下课后就回家等他回来,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回报呢?
    那天他很晚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我去医院找他。整栋楼都黑的,我一层一层,直到天台,陆晨辉喜欢深夜的天台。风吹乱我的头发,还没完全爬上去,就听到人声。陆晨辉光着屁股,一个外国女人缠绕着他,那女人异常丰满,大声呻吟。我在城市的暗影里,跌下楼梯。
    这次我彻底搬出来,两个箱子,还有身边的小包裹,贴身的钱夹,有他和我储蓄的一笔钱,他送的戒指,手镯我都兑成了美金。陆晨晖的脚步慢下来,我们在沉默中对峙,对峙凝重的哀伤。
    那天晚上我急切要见到他,是为了告诉他我一直胃口不好,是因为怀孕。孩子流产了,他痛不欲生。
    直至2007年回国我再也没见过陆晨晖,去机场前送我的几个同学中有个外国人。
    我看着她,想起来就是和陆晨晖在天台上的那女的。穿上衣服她显得很友善,她叫露西,就是陆晨晖的前妻。
    露西和陆晨辉是同学,她眼中的陆晨晖正直善良英俊,陆晨晖因为打老郭服刑出狱后在国内很难混,露西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说:“当时陆很难过,他爱的人友背叛了他,并使他坐牢。”她喜欢他,和他结婚,来到美国。通过父母的关系,陆晨晖有了好的工作和收入。
    后来露西得知我也到了纽约,她也愿意退出。我吃惊地看着露西,她说,“他是你的。”那个天台的夜晚,他们因为白天办了离婚手续,陆晨晖也拿到绿卡,便喝酒庆祝,——喝到后来陆晨晖将露西当成尹慧欣!
    机场检票,我被人流推动着前行,我恍惚看到晨辉的影子,他向我跑来,而一切无法回头了。嗳,我的爱情!
    6
    回国后我再也没遇见老郭,老郭待我真的好,和我在一起,我们只是聊天,他有一段漫长凄凉的爱情故事,并且对人对社会有很多牢骚,慷慨激昂的时候地像个老愤青,而平时他就是那个穿着整齐的任劳任怨的副厅级领导。他对我就像对一个贴心的女儿。但是谁能相信呢,这世间有这样很纯洁的一种情缘?当初他不喜欢陆晨晖,是觉得这个青年有“反骨”,日后要么出息要么倒霉。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再次遇见陆晨晖,他到精神病院来办事,得知我有个精神病院的亲人,便要一起前往。
    看到我那个疯癫的前夫后,陆晨晖默然。秋日非常急速,一下子整个城市的枫树都染了红,我穿了大衣和陆晨晖并肩走,在美国取得医学博士的学位后,陆晨晖到国内很好找工作,已经得到晋升。
    他捡起一片枫叶,问我为什么会嫁一个精神病人?
    那时我生存都困难,前夫追求我就答应了。他性格暴躁,情绪极不稳定,打我。陆晨晖将枫叶送给我,揽我的肩膀。前夫还阳痿。陆晨晖忍不住笑起来:“你看你离开我多不幸啊!——那孩子怎么回事?”
    尽管那样,我还没想到离婚,想凑合凑合,到福利院领了个孩子,这样我的生活还有些希望。但是我受不了他情绪失常时打孩子。结局还是离婚了。后来他在外打人,被送进了医院。
    我看着陆晨晖,他也看着我。他说,嫁给我吧。我的心里满满的温暖。世界这么大,而我眼前似乎永远就他一个人了。
    南京的夏天来了,潮湿热情,常乐路一带的房子门口都种着鲜花,马路宽敞宁静,三楼的窗户上贴着红双喜。
    良医
    文/天姝
    想嫁一个盖世英雄
    如果你遇到一个男人,他像神仙一样治了你的病,他既不高大也不英俊,不富不贵,你确定会与他生死相依吗?
    在2004年以前,宣雨涵对这个问题的嗤之以鼻,治好病就以身相许?你说的是电影啊?
    但是2004年的8月开始,她就一点一点陷入生死漩涡,比电影更凄美的人生拉开序幕。就像宣雨涵茶杯上的那句话: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那日下午,宣雨涵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默默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这是工作的第二年,刚转正的她不太愿意请假,每天办公室的杂活,苦活,她都抢着干,最近感到力不从心了,熬一夜几天都缓不过劲,拖延一个月的感冒断断续续老是好不彻底。
    今天有几个同事说:“小宣你最近胖了?皮肤都被撑得发亮。”宣雨涵有气无力地苦笑,这时对着桌上的镜子照了照,脸是大了好几圈,好像脖子也变粗了,体重却还轻了4斤。现在吃不香睡不着,瘦是肯定的,怎么脸却大了呢?宣雨涵皱着眉头出门,在电梯口,出现一张笑盈盈的脸。
    正在追求宣雨涵的段洪亮,在药研所工作,身在大机关的宣雨涵最初不太看得上这个小药剂师,毕竟追她的人大把,段洪亮条件很一般,无房无车无钱。那时宣雨涵希望嫁的是一个盖世英雄,像孙悟空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驾着七彩祥云来娶她。
    晚上的约会宣雨涵再三推辞,想不到段洪亮一直在等她,还坚持要送她回家。本来宣雨涵是没兴趣让他跑一趟的,但是他的一句话引起她的注意。
    段洪亮向她脸上仔细打量,说:“你的脸怎么了?——肿得这么厉害?”宣雨涵心里一惊,怎么没想到是肿呢?他用手指在她的耳后和脖子处轻轻戳了戳,说:“明天你请假去医院看看吧,我陪你。”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
    段洪亮三言两语点中宣雨涵的要害,她担心自己得了什么怪病,之前匆匆忙忙去了几次医院,自己也没重视,只当是受凉了,疲劳了,咳嗽了。结果吃了药好一阵,又发了,再吃药,压了一阵,又开始不舒服。她整天觉得眼皮沉重得很,不管怎么休息就是没精神,而且脸莫名变大,段洪亮是药科大学的,也许他能解决她的疑惑。
    宣雨涵请段洪亮吃了晚饭,请学医的他分析分析可能的病症。暮秋的天黑得早,不到8点月亮都出来了。两人在一家小饭馆等着上菜,桌上有一圈一圈茶杯烫的痕迹,段洪亮把手指顺着那些褐色的迹子画圈圈,说“如果反复不好,可能是免疫力下降,要调理内循环;——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肿瘤。”听到这里,宣雨涵的脸色突变,吓得哆嗦了一下。
    段洪亮却慢慢拉了她手笑说,“你这么年轻一般不会的,家里又没有人患癌,这和基因遗传有关。”他的手似乎真的有安慰的作用,细想家人也没患癌,宣雨涵心里稍微定了定。段洪亮接着说,“现在的医疗手段很先进的,——去看看再说。”真是明月有光人有情。
    晚上,宣雨涵将请假事宜都处理好后,坐在灯前,翻看小说,书中写: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
    宣雨涵合上书,眼前掠过段洪亮的影子,不到1米7的身高,平淡的五官,过于关切的眼神,宣雨涵不觉微笑。
    一大早段洪亮就在楼下等宣雨涵,似乎比宣雨涵还要心急。到了医院,挂号,缴费,等门诊,他找同学都联系过了,省了不时间。门诊这个医生是个专家,她听了宣雨涵的情况,摸摸她的脖子、锁骨窝,然后说:“去做B超,验血。”医生很平静地开单子。
    接着缴费,验血,超声波,宣雨涵都是被段洪亮拖着走,一切都检查完已经是下午。再到那个医生的办公室,还有很多病人在等着。宣雨涵看到一个40多岁的大姐,医生看着报告说:“已经4年了,定期检查就可以了。”原来这位大姐是癌症患者,来复查的。
    大姐气色很好,看来现在癌症也不是绝症了。医生看了宣雨涵的检查单,思考着说:“要手术。结节超过1厘米,边界不是很清晰。”宣雨涵忽然觉得腿软,使劲扶着桌子才站住,颤抖着声音:“能不手术吗?”医生望向她:“万一是癌呢?!”
    要不是做检查,宣雨涵还真没注意锁骨窝处长了疙瘩,医生那句“万一是癌呢?”经常像噩梦般在她脑海里萦回。她怕手术,怕疼;又怕真的是癌。如果手术,会不会又长?如果是癌……这些念头快要将她压垮了。
    段宏亮研究起宣雨涵的检查报告,像个老先生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如果是结节怎么处理,结核怎么处理,癌怎么处理。宣雨涵听不太明白也不想明白这些病怎么处理,渐渐的,她迫切地希望有个结果。
    段宏亮见时机已到,就说已经约好了一个医生,他说出一个名字,那是很难约的一个名医,宣雨涵想他一定费了不少心才找到这位名医给她手术。眼前这个年轻人还为她端茶倒水,明明心思很重却将病魔看的很轻,宣雨涵不觉含泪。
    不做怕死鬼
    大医生的手术本来要等一个月,段宏亮又四处托人,手术最终安排在一周后。宣雨涵还在正常上班,每天段宏亮都来接她,一起散步,谈谈人生,宣雨涵努力保持着镇定。
    手术的前一晚,段宏亮正背着她帮助收拾物品,一转身就看到宣雨涵在流泪,段宏亮过去坐在床沿,抹掉她的眼泪,冷不丁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轻轻地说,“这是我的初吻。”宣雨涵愣了愣,脸都要红破了,想要说什么,被段洪亮阻止了,“什么都别说,不管结果如何,我都爱你。”
    通知手术时,宣雨涵跟着护士走进了手术室,脑子一片空白,心境惨淡。段宏亮后来形容她走进手术室的场景很悲壮。
    阳光明亮刺眼,宣雨涵感觉自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忙碌的医生,护士跑来让她签了字,父母期盼的神情,段洪亮对她打出一个v的必胜手势,恍惚间的各种手术器械的声音......醒来时,床边围满了人。她问自己是什么病。
    病房里只剩下段洪亮,似乎是事先商量好的,由他来告诉她。段洪亮顿了顿说:“其实呢,从看到你的报告时我就知道了,是淋巴癌。”他将她的手握在手心,她的手冰凉,他的手宽厚温暖。
    宣雨涵眼泪滑下来,她哑着嗓子说:“我这么努力生活,为什么是我?”刚手术她觉得连哭都没有力气,眼泪就那么不停地滚下来。
    哭了一会,宣雨涵说:“我很快就会死了!这个病又治不好,不要浪费钱了!”她想起病房外的父母,老人省吃俭用一辈子不容易,不如将治病的钱留给他们好好养老,她拜托段洪亮帮助照看她父母。
    段洪亮眼圈也红了,“你一定要治!你这个是早期,没转移,我可以帮你!”宣雨涵慢慢摇头:“不要安慰我了!早期的治愈率高又不是每个都能好,万一我就治不好呢?你真爱我,就照我刚才说的做。”
    段洪亮轻轻擦掉她的眼泪:“真正失败的人,是害怕不能成功,连试都不敢试的人。不是病死的,是怕死的。再说,很多治疗可以走门特(大病医保)。”
    宣雨涵感到段洪亮的手特别宽厚温暖,绝望的内心涌起丝丝暖意,她太累了,不觉睡着了。
    再醒时,病房里病友们正交流病情,宣雨涵才知道淋巴瘤也分好几种,她的这种叫非霍奇金淋巴瘤,还有一种叫霍奇金淋巴瘤。她的这种比后面的治愈率要低。她又被当头一棒。
    探病的同事和亲朋一拨又一拨,唯不见的是那些追求者们,段洪亮说:“患难见真情,这下没人跟我抢了。”他俨然以男朋友的身份来接待来宾,照顾宣雨涵。
    病房里只剩他们俩时,宣雨涵看着窗台的鲜花那么娇艳,连植物都可以活得这么好,而她的日子却屈指可数,一会手术,一会化疗,一会放疗,活的受罪有什么意思?
    段洪亮说,还有浪漫、爱情,美丽,这是活的意思。他望着她,她再次落泪。

    从绝望中冲出来
    段洪亮调了一些药说可以治好她的病,他调的药不苦,主治医生也同意,宣雨涵也就吃了。这天外面下了雪,宣雨涵趴在窗户看外面的雪景。
    背后忽然探出一只手来,手里是一把玫瑰花,段洪亮笑说:“知道我来求婚?”
    宣雨涵百感交集,一时无语,段洪亮将花插在瓶子里,又从口袋摸出准备好的戒指,给她带上。宣雨涵就像中了蛊似的,晕晕乎乎地站在幸福的潭边,心旌摇摇地欣赏着戒指。
    床头镜子映出宣雨涵的脸,像喝醉酒般的双颊绯红,她清醒了一些,要脱下戒指,要张口说什么,段洪亮阻止:“已经戴上了,就是同意。不能变,不准变。”他的语气是携裹着温柔的霸道。窗外天寒地冻,房间里却温暖如春。
    又过几天,宣雨涵化疗前,段洪亮撺掇她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宣雨涵幸福得晕头转向了,她宁愿他是骗她开心,可是段洪亮一本正经的样子是认真的。
    宣雨涵不知道他是怎么做通他父母的工作的,他是他们家的三代单传;她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通她父母的工作的,父母曾说,治不好病不能嫁给任何人,万一受气更不好。
    两人领了证,段洪亮说等她体力恢复了举办婚礼。
    化疗的日子苦不堪言,宣雨涵到第二个疗程头发开始大把大把地掉,段洪亮买了好几款假发套让她挑;有一回感冒,段洪亮不让她私自吃药,他亲自调药喂她;同期病人因身体不能承受化疗,有的放弃了,有的推迟了,只有宣雨涵跟上了治疗的节奏。
    最后一次化疗时,宣雨涵吐得非常厉害,可怕的是她忽然摸到自己脖子上似乎又有了肿块。宣雨涵想完了,是复发了。绝望的感觉袭击了她,她和段洪亮这么努力病魔还是不放过她。
    不远处有座教堂,传来舒缓的歌声,宣雨涵跟着轻声哼,圣玛利亚/请将女儿指引/我是个可怜的人/在梦里我看见你微笑/我仿佛闻到玫瑰芳香。
    宣雨涵感到自己已经濒临崩溃,段洪亮带来了主治医生,他们给她做了检查,问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宣雨涵说:“我复发了。”说着嚎啕大哭,医生意外地看了她一眼说,“没有复发转移,只是普通的淋巴结肿大。”
    哭声嘎然而止,宣雨涵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一句话。电视里的男主正在喊,“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之中!别陷入这种境地,冲出来!”
    一旁的段洪亮眼睛红红的。宣雨涵想,她不能再让他难过了。

    在挫折中涅槃
    治疗都结束后,宣雨涵发现段洪亮已经贷款买了一套50平米的小房子,布置得有格调,转角木梯,榻榻米,窗台上摆不少盆栽,在阳光下绿厚肥硕,院子里种了黄瓜,葡萄,还用栅栏隔了个小花。出门是一座小学,每天一早就听到朗朗读书声,教学楼上大大地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一切都是那么积极向上,宣雨涵暗暗憧憬起今后有孩子的生活,段洪亮说这个学区房就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准备的。宣雨涵看段洪亮不太高大的背影,想起自己曾经想嫁个驾云而来的盖世英雄,不由得笑起来。她微微偏了偏头,他的确是她的盖世英雄啊!
    宣雨涵吃的药都是由段洪亮调制,饮食上除了煎炸熏烤,不许忌口,定期去检查,免疫力低的时候,段洪亮炖五红汤给她吃,宣雨涵逐渐康复如常。
    第二年,宣雨涵回到了工作岗位,2010年,康复5年的宣雨涵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2016年段洪亮因为专业突出成了市里最年轻的科学家。
    2018年的夏夜,小花园的花争相开放,粉的娇艳,蓝的温柔,瓜果葡萄硕果累累,孩子在房间里做作业。宣雨涵笑说:“真想不到我还能活到现在,还有了那么聪明的孩子。<百年孤独>里说:我们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中涅槃。”段洪亮用自制的药膏涂宣雨涵当年手术的疤痕:“人生啊,啵——”他亲了一下宣雨涵的嘴唇,安静的夜空,月亮羞得躲到云后面了。

    格子店的爱情
    文/天姝
    可以约会的格子店
    我本来去升州路的那家格子店是为了买那对复古的欧式耳环的,却意外看见了勇勇。
    勇勇在照片里正对着我憨憨地笑,眼神温暖干净。两边的格子间里还有很多陌生男女的照片,配夸张的自我介绍。原来这家格子店,不仅寄卖网上物品,也给单身男女提供约会恋爱的机会。
    勇勇有些胖,拇指和食指做成“八”字形托着下巴,造形很摆。店主微笑着对我说,美女,对这位钱先生有好感吗?
    哦——这个胖家伙姓钱,挺俗的。我仔细看了一下勇勇的自我介绍是:私企老板,有钱。希望你23——28岁,漂亮,盼望有缘的你与我共浴爱河。
    拉倒吧,这么赤裸裸的,——色情!我忍不住微笑了,问,可以和他见面吗?
    店主热情地点头,不过要办必要的手续,成为我们的会员。
    接着我就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近一年的健康证明等真实资料复印件给这个黑皮肤的酒窝姑娘。她说她叫Rose,就是《泰坦尼克》里的那个Rose。
    Rose笑问我,是否也愿意给自己多一些艳遇的机会?
    我立刻用手机传给她一张自己认为很赞的照片,然后天马行空地编了一段自我介绍:24岁,大家闺秀,文化女性,擅长歌舞,尤其现代舞。我乐呵呵地走到马路上,这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人的视野变得明亮开阔,城市的嗨曲好像人们斗志昂扬的姿态。
    几天后,Rose联系我,说那位钱老板同意见面。我很大条地笑了几声,问时间和地点,Rose顿了顿,说每一次见面格子店的收费是10元手续费,在预交的押金里直接扣了。
    这个黑女孩,怕我赖帐吗,我说,扣吧。正待挂机,感觉Rose顿了顿提醒到,莎娜,除非你有把握和男孩白头偕老,否则别轻易讲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样自己进退都有路。对方纠缠不休,店里还可以报警。
    挂机后,正在苏宁银河试衣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思想变得磕磕绊绊,他不知我,我不知他,爱过就算,爱过就散,难道就是格子店的爱情?没有责任,承担,诺言。
    秋末的南京在金黄色的树叶和建筑的背景下有一份沉静雅致的美,处处都有花铺,有一个穿着黑皮上衣和牛仔裤的高个男孩正在买玫瑰,脸上有一份对爱情的执着。拐角的小店响着陈慧娴一首很老的歌《人生何处不相逢》,谁在黄金海岸,谁在烽烟彼岸,你我在回眸那一刹,心中有泪飘降。空气中有一丝丝的甜味,如氤氲起伏的惆怅,沁入眉间眼底的幸福。

    倒霉的相亲
    那天我带着贝贝,是个天大的错误。贝贝是我养的一只哈士奇狗。
    本是为避免相亲的尴尬带上贝贝的,它一贯温顺的表情也告诉我它一定会表现好。结果我忽略了周四上午10点,人民公园的草坪是大家遛狗的集中地。
    Rose说勇勇坐在草坪树荫下第二张长椅,贝贝虽然也向那群宠物狗张望,但在我的示意下,还是乖乖地边到处嗅嗅边往前走。我远远地望见第二张长椅有一个穿休闲装的男人在看报纸,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的头发上,黑眉毛黑眼睛,比照片上瘦一圈的样子,周围来往陌生的路人和嬉笑的儿童。
    心里有一些隐秘的愉快,我一手拉着贝贝,一手从包里取出口红准备补下装。谁知贝贝突然哼哼唧唧跑起来,——那群宠物狗里一只小狗也向它欢叫着。但是我的口红却倒霉地从嘴角到脸颊画了粗粗的一道,惨啊!
    贝贝速度越来越快,穿着高跟鞋的我完全失去了优雅的姿态,愤怒地压着嗓子喊:“停下!Stop!-贝贝!”
    被那只小母狗勾引的贝贝似乎失去理智,小母狗主人正与别人开心闲聊,笑得前仰后合,然后牵着那只小狗向另一个方向走去。小狗频频回头张望贝贝,贝贝的力气变得更大,我踉跄着几乎要跌倒,直到一双大手帮我拉住贝贝,我满脸是汗地仰望恩人。——天啊!
    是他!本来充满感激之情的“谢谢”只在喉咙里哼了一声,连我自己也没听清,脸几乎要红破了。
    贝贝一见钟情的那只小狗已经早走的没了影子,贝贝的高涨的情绪瞬间萎靡,直到钱勇勇买了一袋狗粮才让它的眼睛又有了生机。
    我转脸望向别处,不敢面对勇勇。勇勇笑眼将面纸递给我,说,你是莎拉吗?——《缘分天注定》里的莎拉?
    我握着面纸怕越擦越糟,只淡淡说,是莎娜,不是莎拉。
    我心情坏透了,说什么话都心不在焉,然后钱勇勇请我去吃了午饭,好不容易在酒店的卫生间里才重新补了装。坐回位置,我的自信恢复了一点,喝了一小杯红酒,脸颊有些烫。
    这次约会贝贝是最开心的,遇见心仪的对象,虽然追求未遂,酒店的午餐它也很满意,吃的又快又多,看它那副德性我真是郁闷。这次本来精心准备的约会却被这只狗给粉碎了。
    对面的勇勇跟照片里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像个朋克青年,眼神锐利,简洁,透着点狠劲。
    当时奥运会始终是最热的话题,每天人们都在数中国的金牌数。勇勇说,中国健儿挣了51枚金牌,世界第一。
    我点头说是的,特别是男女蹦床这两块金牌很意外。
    勇勇说,这证明了我们在田径场上不出彩,但是在床上很厉害!而且男女都厉害!
    我一下子沉默了,答不上话。勇勇看着我坏坏地笑了。又聊了文学和股票,很开心,不知怎么就互留手机号。我看着他将我的号码输进手机,想起Rose,——我们的行为违背了格子店的规矩。
    傍晚下了细雨,如蝉食桑叶般沙沙地落在地面,烟雾迷蒙的样子。勇勇买了伞送我回家,途径陌生的路人和都市的霓虹,我的脸上被雨水淋湿,内心温暖,有被爱的感觉。
    回去后,我想电话问Rose关于勇勇的真实情况,拨了一半就停下了,用脚趾头想想也会知道她一定不会告诉我的,不然,她的店还能开下去吗?

    Rose的电话
    我和勇勇背着格子店秘密幽会了,勇勇拒绝了很多次格子店的约会,问他为什么,他在暮色苍茫中眼睛亮晶晶地反问,你说为什么。
    我一时心慌意乱,内心隐秘的愉快在蔓延,低头抿了一口咖啡,看到杯盘上的一行字:甜蜜蜜,意深长,你浓我浓诉衷肠。
    我说勇勇是山寨版邓超,勇勇说那你就是山寨版孙俪了。他话里话外似乎都是暧昧的暗示,却从不直接表白。我觉得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喜欢上这个山寨版邓超了,却心生一丝急迫。张小娴说过,在爱情里,先表白的那个人总要低人一等。难道他真的要等到我先开口?
    周末勇勇约我看新上映的《画皮》,蒲松龄的鬼片被陈嘉上捣鼓成了现代爱情故事,阐述了当老婆PK小三时,男人应有的态度。电影结尾很感人,后座的女孩伏在男友的肩上直抹泪,灯哗的一亮,勇勇发现我揉着眼和脸颊的泪珠,悄声说,我也是王生那样的男人。
    我的眼泪还在唰唰地落下来,勇勇叹了口气爱抚了一下我的头发,我难受地求助他,右眼的隐形眼镜好像落在眼皮里了,帮我找个镜子吧。
    勇勇的表情几乎可以定格为漫画上的桥段了,灯光照在他的身上,眼睛灼灼地盯着我,头上有一蓬蓬火。但是勇勇还是迅速地将我包里的化妆镜递给我,帮我度过难关。对于近视眼的人,没有眼镜寸步难行。手机忽然响了。
    Rose告诉我,有人想约见我,是一个公务员。我游移了一下,看着勇勇回答她,考虑后再说啦。马路上汽车轰隆隆响着,身边是硕大的《画皮》广告牌,王生的妻子正对着丈夫露出一抹平淡的微笑。
    勇勇从口袋中的烟盒里敲出一支烟,默默抽着,然后说,想去就去呗。
    我就转身走了,内心有些悲戚,余光里没有看到追上来挽留的勇勇。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女人的花期都是短暂的,格子店是寄卖东西的地方,怎么会有爱情呢?和勇勇相处的日子,我像被上天施了魔法般的开心快乐,只是在Rose的严格封锁下,在我们相互的自我保护意识中,我们至今谁也不知道谁,像一场虚幻的梦境,我觉得自己在这场梦中已经深陷。我怕输。先转身的那个人永远是赢家。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用身体语言先向勇勇表白了,不是爱,是分手。赌气的分手。

    擦肩而过的缘分
    转眼已到初冬,树叶开始凋零,人们都穿上厚厚的毛衣。勇勇在我的梦境里失踪了,当我放下自尊拨他的手机时,响起的是一个专业的程式化的女声:您拨打的号码已停机。灵魂在刹那彷徨无据,当梦醒时我怕面对真相。
    我悲愤地扔掉了手机卡,也许真的是一场骗局。我有些后悔当初背着格子店互留号码,至少,那是我深陷的第一步。但是走在路上,却常常对相似勇勇的背影的陌生人多看几眼,结果当然是失望。我想起擦肩而过这个词。
    佛说,前世500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
    我开始在朋友的建议下像父辈那样的相亲,浪漫酒吧、乐乐茶馆、相思咖啡屋等等,在这些我见了不少男孩和男士,我觉得他们不是太幼稚就是太成熟,有一次见了一个健身教练,在健身中心,那位先生在那种嘈杂的环境下一边秀身材一边问我的家底;还有一次,跟一个作家见面,地点居然在电影院,不知他黑漆漆的能看清我什么,我记得他在忽闪忽闪的黑暗中摸了一下我的手,我将手塞进了口袋,就没戏了。
    有时候出去逛街,经过升州路Rose的格子店,看到Rose在热情地跟顾客说话或者安静地在低头打着计算器,她若一抬头向我这个方向看,我就赶紧逃避了,想起往事,觉得很怅惘。
    也许,我和勇勇的缘分也仅仅是,擦肩而过。

    中秋夜
    我还是靠写稿谋生,但是忽然对生活失去的感觉,像一个遭遇车祸的植物人。于是我不停地加大阅读量,包括每天的报纸。一天傍晚,几个月前扬子上一则《我的格子店的女孩》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作者是勇勇。
    情感的记忆被拉开了口,我一直无法释然的是对勇勇的爱。我给报社打了电话,手有些抖,嗓子也不太自然。时间已是与勇勇分别2年后的初秋,窗外有人推着花车经过,空气中隐约弥漫芬芳。
    勇勇是一个记者,叫霍建树,他也在找我。一直在找我。接电话的那个男声很快地告诉我一个新的手机号,说霍建树每天都来报社问有没有一个叫莎娜的女孩打电话。
    黄昏的人民公园,勇勇还是坐在草坪大树下的第二张长椅,但是没有看报纸,只是靠坐着,夕阳的余辉笼罩着他。看见我和贝贝,勇勇跑过来。
    贝贝亲昵地在勇勇腿间拱头,勇勇将带来骨头做为见面礼给贝贝,我的这只从满个月就被我领养的狗立刻乐颠颠地将骨头叼到一边去。
    勇勇捧着我的脸看了一会,正欲深吻,我突地推开他,怕他看见我的软弱,肩头却忍不住颤抖着。他终于深深拥抱深深叹气。
    在“田园饼屋”我终于平静下来,2年后第一次认真看了看勇勇,只从看他的第一眼起,我恍惚觉得生命有了力量,他看我的眼神依然清亮,更多了一份真诚。
    霍建树,——我还是习惯叫他勇勇。勇勇说,和我见面后不久,他就在格子店下柜了,甚至拒绝了亲朋好友介绍的女友,可是从我接Rose的电话那一刻,他就被激怒了。一方面是,我们交往了很久我却没有下柜;一方面我回答Rose的电话态度暧昧。
    而我那样做,却是为了看他的反应和他对我真心。我根本没去见那个公务员,他离开后,我的感情就枯竭了。
    我告诉他,打过他的手机,却停机。勇勇说,那是因为,和我吵架后不久,他就被派到国外做一个重要案件的采访笔录,任务来的又急又快,他们几个人被要求全部更换的手机号。他还记得那天是雷雨夜,他想给我打电话,又记起我的骄傲,便放弃了。
    后来再打我电话,我却杳无踪迹了。
    我一定要知道,你在哪里,因为我,爱你。
    勇勇轻声说。
    我的眼睛一下子模糊了,饼店的小老板穿着黑围裙过来,问我们要不要尝尝店里的新产品,在这个特别的日子?
    特别的日子?我望了一眼勇勇,是他和小老板串通好的吗?在我们朝思暮想的2年的见面的这一天?勇勇对我眨了眨眼睛,对老板说,来两份吧。
    老板端上两小碗水果捞和一份分量很足的插有几根小蜡烛的蛋糕月饼,——我突然明白了,是啊!今天是农历8月15,也是我的生日!
    格子窗外的月亮圆满纯净,风吹得树影轻轻摇着,月饼下压着一首简短的词:红粉情,月黄昏,蝶飞花舞,凤求凰,花前月下情意长。
    我这个孤身一人漂泊在异乡的女子已经很多年没有过团圆节,更没有在意过自己的生日。我有一些欣喜和感动,都市的夜晚还是那首老歌在低声吟唱,谁在黄金海岸,谁在烽烟彼岸,你我在回眸那一刹,心中有泪飘降。
    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天定有缘人。


    我的盖世英雄不高也不帅
    ?????????????? ?文/天姝
    想嫁一个盖世英雄
    如果你遇到一个男人,他像神仙一样治了你的病,他既不高大也不英俊,不富不贵,你确定会与他生死相依吗?
    在2004年以前,宣雨涵对这个问题的嗤之以鼻,治好病就以身相许?你说的是电影啊?
    但是2004年的8月开始,她就一点一点陷入生死漩涡,比电影更凄美的人生拉开序幕。就像宣雨涵茶杯上的那句话: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那日下午,宣雨涵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默默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这是工作的第二年,刚转正的她不太愿意请假,每天办公室的杂活,苦活,她都抢着干,最近感到力不从心了,熬一夜几天都缓不过劲,拖延一个月的感冒断断续续老是好不彻底。
    今天有几个同事说:“小宣你最近胖了?皮肤都被撑得发亮。”宣雨涵有气无力地苦笑,这时对着桌上的镜子照了照,脸是大了好几圈,好像脖子也变粗了,体重却还轻了4斤。现在吃不香睡不着,瘦是肯定的,怎么脸却大了呢?宣雨涵皱着眉头出门,在电梯口,出现一张笑盈盈的脸。
    正在追求宣雨涵的段洪亮,在药研所工作,身在大机关的宣雨涵最初不太看得上这个小药剂师,毕竟追她的人大把,段洪亮条件很一般,无房无车无钱。那时宣雨涵希望嫁的是一个盖世英雄,像孙悟空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驾着七彩祥云来娶她。
    晚上的约会宣雨涵再三推辞,想不到段洪亮一直在等她,还坚持要送她回家。本来宣雨涵是没兴趣让他跑一趟的,但是他的一句话引起她的注意。
    段洪亮向她脸上仔细打量,说:“你的脸怎么了?——肿得这么厉害?”宣雨涵心里一惊,怎么没想到是肿呢?他用手指在她的耳后和脖子处轻轻戳了戳,说:“明天你请假去医院看看吧,我陪你。”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
    段洪亮三言两语点中宣雨涵的要害,她担心自己得了什么怪病,之前匆匆忙忙去了几次医院,自己也没重视,只当是受凉了,疲劳了,咳嗽了。结果吃了药好一阵,又发了,再吃药,压了一阵,又开始不舒服。她整天觉得眼皮沉重得很,不管怎么休息就是没精神,而且脸莫名变大,段洪亮是药科大学的,也许他能解决她的疑惑。
    宣雨涵请段洪亮吃了晚饭,请学医的他分析分析可能的病症。暮秋的天黑得早,不到8点月亮都出来了。两人在一家小饭馆等着上菜,桌上有一圈一圈茶杯烫的痕迹,段洪亮把手指顺着那些褐色的迹子画圈圈,说“如果反复不好,可能是免疫力下降,要调理内循环;——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肿瘤。”听到这里,宣雨涵的脸色突变,吓得哆嗦了一下。
    段洪亮却慢慢拉了她手笑说,“你这么年轻一般不会的,家里又没有人患癌,这和基因遗传有关。”他的手似乎真的有安慰的作用,细想家人也没患癌,宣雨涵心里稍微定了定。段洪亮接着说,“现在的医疗手段很先进的,——去看看再说。”真是明月有光人有情。
    晚上,宣雨涵将请假事宜都处理好后,坐在灯前,翻看小说,书中写: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
    宣雨涵合上书,眼前掠过段洪亮的影子,不到1米7的身高,平淡的五官,过于关切的眼神,宣雨涵不觉微笑。
    ?一大早段洪亮就在楼下等宣雨涵,似乎比宣雨涵还要心急。到了医院,挂号,缴费,等门诊,他找同学都联系过了,省了不时间。门诊这个医生是个专家,她听了宣雨涵的情况,摸摸她的脖子、锁骨窝,然后说:“去做B超,验血。”医生很平静地开单子。
    接着缴费,验血,超声波,宣雨涵都是被段洪亮拖着走,一切都检查完已经是下午。再到那个医生的办公室,还有很多病人在等着。宣雨涵看到一个40多岁的大姐,医生看着报告说:“已经4年了,定期检查就可以了。”原来这位大姐是癌症患者,来复查的。
    大姐气色很好,看来现在癌症也不是绝症了。医生看了宣雨涵的检查单,思考着说:“要手术。结节超过1厘米,边界不是很清晰。”宣雨涵忽然觉得腿软,使劲扶着桌子才站住,颤抖着声音:“能不手术吗?”医生望向她:“万一是癌呢?!”
    要不是做检查,宣雨涵还真没注意锁骨窝处长了疙瘩,医生那句“万一是癌呢?”经常像噩梦般在她脑海里萦回。她怕手术,怕疼;又怕真的是癌。如果手术,会不会又长?如果是癌……这些念头快要将她压垮了。
    段宏亮研究起宣雨涵的检查报告,像个老先生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如果是结节怎么处理,结核怎么处理,癌怎么处理。宣雨涵听不太明白也不想明白这些病怎么处理,渐渐的,她迫切地希望有个结果。
    段宏亮见时机已到,就说已经约好了一个医生,他说出一个名字,那是很难约的一个名医,宣雨涵想他一定费了不少心才找到这位名医给她手术。眼前这个年轻人还为她端茶倒水,明明心思很重却将病魔看的很轻,宣雨涵不觉含泪。
    不做怕死鬼
    大医生的手术本来要等一个月,段宏亮又四处托人,手术最终安排在一周后。宣雨涵还在正常上班,每天段宏亮都来接她,一起散步,谈谈人生,宣雨涵努力保持着镇定。
    手术的前一晚,段宏亮正背着她帮助收拾物品,一转身就看到宣雨涵在流泪,段宏亮过去坐在床沿,抹掉她的眼泪,冷不丁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轻轻地说,“这是我的初吻。”宣雨涵愣了愣,脸都要红破了,想要说什么,被段洪亮阻止了,“什么都别说,不管结果如何,我都爱你。”
    通知手术时,宣雨涵跟着护士走进了手术室,脑子一片空白,心境惨淡。段宏亮后来形容她走进手术室的场景很悲壮。
    阳光明亮刺眼,宣雨涵感觉自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忙碌的医生,护士跑来让她签了字,父母期盼的神情,段洪亮对她打出一个v的必胜手势,恍惚间的各种手术器械的声音......醒来时,床边围满了人。她问自己是什么病。
    病房里只剩下段洪亮,似乎是事先商量好的,由他来告诉她。段洪亮顿了顿说:“其实呢,从看到你的报告时我就知道了,是淋巴癌。”他将她的手握在手心,她的手冰凉,他的手宽厚温暖。
    宣雨涵眼泪滑下来,她哑着嗓子说:“我这么努力生活,为什么是我?”刚手术她觉得连哭都没有力气,眼泪就那么不停地滚下来。
    哭了一会,宣雨涵说:“我很快就会死了!这个病又治不好,不要浪费钱了!”她想起病房外的父母,老人省吃俭用一辈子不容易,不如将治病的钱留给他们好好养老,她拜托段洪亮帮助照看她父母。
    段洪亮眼圈也红了,“你一定要治!你这个是早期,没转移,我可以帮你!”宣雨涵慢慢摇头:“不要安慰我了!早期的治愈率高又不是每个都能好,万一我就治不好呢?你真爱我,就照我刚才说的做。”
    段洪亮轻轻擦掉她的眼泪:“真正失败的人,是害怕不能成功,连试都不敢试的人。不是病死的,是怕死的。再说,很多治疗可以走门特(大病医保)。”
    宣雨涵感到段洪亮的手特别宽厚温暖,绝望的内心涌起丝丝暖意,她太累了,不觉睡着了。
    再醒时,病房里病友们正交流病情,宣雨涵才知道淋巴瘤也分好几种,她的这种叫非霍奇金淋巴瘤,还有一种叫霍奇金淋巴瘤。她的这种比后面的治愈率要低。她又被当头一棒。
    探病的同事和亲朋一拨又一拨,唯不见的是那些追求者们,段洪亮说:“患难见真情,这下没人跟我抢了。”他俨然以男朋友的身份来接待来宾,照顾宣雨涵。
    病房里只剩他们俩时,宣雨涵看着窗台的鲜花那么娇艳,连植物都可以活得这么好,而她的日子却屈指可数,一会手术,一会化疗,一会放疗,活的受罪有什么意思?
    段洪亮说,还有浪漫、爱情,美丽,这是活的意思。他望着她,她再次落泪。
    ?
    从绝望中冲出来
    段洪亮调了一些药说可以治好她的病,他调的药不苦,主治医生也同意,宣雨涵也就吃了。这天外面下了雪,宣雨涵趴在窗户看外面的雪景。
    背后忽然探出一只手来,手里是一把玫瑰花,段洪亮笑说:“知道我来求婚?”
    宣雨涵百感交集,一时无语,段洪亮将花插在瓶子里,又从口袋摸出准备好的戒指,给她带上。宣雨涵就像中了蛊似的,晕晕乎乎地站在幸福的潭边,心旌摇摇地欣赏着戒指。
    床头镜子映出宣雨涵的脸,像喝醉酒般的双颊绯红,她清醒了一些,要脱下戒指,要张口说什么,段洪亮阻止:“已经戴上了,就是同意。不能变,不准变。”他的语气是携裹着温柔的霸道。窗外天寒地冻,房间里却温暖如春。
    又过几天,宣雨涵化疗前,段洪亮撺掇她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宣雨涵幸福得晕头转向了,她宁愿他是骗她开心,可是段洪亮一本正经的样子是认真的。
    宣雨涵不知道他是怎么做通他父母的工作的,他是他们家的三代单传;她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通她父母的工作的,父母曾说,治不好病不能嫁给任何人,万一受气更不好。
    两人领了证,段洪亮说等她体力恢复了举办婚礼。
    化疗的日子苦不堪言,宣雨涵到第二个疗程头发开始大把大把地掉,段洪亮买了好几款假发套让她挑;有一回感冒,段洪亮不让她私自吃药,他亲自调药喂她;同期病人因身体不能承受化疗,有的放弃了,有的推迟了,只有宣雨涵跟上了治疗的节奏。
    最后一次化疗时,宣雨涵吐得非常厉害,可怕的是她忽然摸到自己脖子上似乎又有了肿块。宣雨涵想完了,是复发了。绝望的感觉袭击了她,她和段洪亮这么努力病魔还是不放过她。
    不远处有座教堂,传来舒缓的歌声,宣雨涵跟着轻声哼,圣玛利亚/请将女儿指引/我是个可怜的人/在梦里我看见你微笑/我仿佛闻到玫瑰芳香。
    宣雨涵感到自己已经濒临崩溃,段洪亮带来了主治医生,他们给她做了检查,问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宣雨涵说:“我复发了。”说着嚎啕大哭,医生意外地看了她一眼说,“没有复发转移,只是普通的淋巴结肿大。”
    哭声嘎然而止,宣雨涵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一句话。电视里的男主正在喊,“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之中!别陷入这种境地,冲出来!”
    一旁的段洪亮眼睛红红的。宣雨涵想,她不能再让他难过了。
    ?
    在挫折中涅槃
    治疗都结束后,宣雨涵发现段洪亮已经贷款买了一套50平米的小房子,布置得有格调,转角木梯,榻榻米,窗台上摆不少盆栽,在阳光下绿厚肥硕,院子里种了黄瓜,葡萄,还用栅栏隔了个小花。出门是一座小学,每天一早就听到朗朗读书声,教学楼上大大地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一切都是那么积极向上,宣雨涵暗暗憧憬起今后有孩子的生活,段洪亮说这个学区房就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准备的。宣雨涵看段洪亮不太高大的背影,想起自己曾经想嫁个驾云而来的盖世英雄,不由得笑起来。她微微偏了偏头,他的确是她的盖世英雄啊!
    宣雨涵吃的药都是由段洪亮调制,饮食上除了煎炸熏烤,不许忌口,定期去检查,免疫力低的时候,段洪亮炖五红汤给她吃,宣雨涵逐渐康复如常。
    第二年,宣雨涵回到了工作岗位,2010年,康复5年的宣雨涵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2016年段洪亮因为专业突出成了市里最年轻的科学家。
    2018年的夏夜,小花园的花争相开放,粉的娇艳,蓝的温柔,瓜果葡萄硕果累累,孩子在房间里做作业。宣雨涵笑说:“真想不到我还能活到现在,还有了那么聪明的孩子。<百年孤独>里说:我们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中涅槃。”段洪亮用自制的药膏涂宣雨涵当年手术的疤痕:“人生啊,啵——”他亲了一下宣雨涵的嘴唇,安静的夜空,月亮羞得躲到云后面了。
    带着理想去生活
    ?? ? ? ??文/天姝
    1
    这几年南京的空气一直不好,分手的这天雾霾严重。蒋君浩手抄口袋再次可怜我眼里只剩下钱,我哂笑他胸无大志穷叮当还谈爱情。一对学生情侣手拉手经过我们,我忽然想起和蒋君浩大学生涯的美好时光。那时我是校广播站的大美女,不是抛头露面唱歌跳舞就是躲在喇叭后面用绵软的嗓音朗读散文,SO,请我吃饭趴体的男生要排队的,但是打动我的只有蒋君浩。
    蒋君浩和一众狐朋狗友请我宿舍全体姐妹一起烧烤,一伙人狂欢,他的眼神如篝火般璀璨,然而让我心动的是他烧烤的手艺。他和我肩并肩坐在深冬的火堆旁,一边递给我他做的食物,一边讲他妈妈的故事,他妈妈是个全职主妇,生活的重点就是为全家做美食。我说你母亲为人民服务真了不起,蒋君浩微笑:“我以后想为全世界做美食!”我满嘴流油地顿住,看向他,20岁的我只想在毕业后考个公务员,蒋君浩有这么个伟大的理想让我刮目相看,当时我就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世界名厨首先要从一个小炊事员做起,政法毕业的蒋君浩将所学的法律知识都用在经营一间餐馆上了,现实生活中各种问题要绕无数个弯才能和书本上的法律条款相对应,书呆子蒋君浩第一次经商的结果是血本无归,连我参与的投股也被他亏完了。幸好我考上公务员收入稳定,否则连肚子都填不饱了。为了还我的债,蒋君浩接受我的建议参加公务员考试,连考3年,屡战屡败,他还不时地流露想和我结婚的样子。想到商场导购鄙视的神情、同事们炫耀的钻石宝马,我怒目蒋君浩:“无房无车无钱,两手空空凭什么娶媳妇?”他沉吟了一会说还是喜欢开餐馆,我气得两眼翻白,还能怎样?道不同不相为谋!姑娘已经28,不能毁在这个终身理想为“烧饭的”手上。
    ?2
    分手后的感觉真好,我欢天喜地投入相亲大潮,却不料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坐在对面的各色男士令我认识了人生的下线。某男穿金戴银落座,一张嘴露出金光闪闪大金牙,此人表示自己不喜欢戴首饰,只是为了辟邪,话题始终离不开封建迷信;某男看上去本分善良,跟我谈人生、理想、文艺等,正当我感到情投意合时,他问我是否愿意做终身制红颜知己?——纳尼?!此人已婚,借相亲找情人滴!某钻石王老五嘚瑟表示多少姑娘想嫁他,当我知道他小学文化开养鸡场发的财,不觉脸颊皱了皱,此男立刻粗声说:“其实我觉得你岁数大,不是看你公务员身份根本不想来见!”我低头不去看他那种长坏了的脸,此二婚男已经42岁。痛定思痛,结合父母的意见,我给相亲对象提出了最低要求,文化大学以上不迷信,年薪不低于6万,单身。低于此线,请不必与姑娘我劈情操。
    因为债务关系,蒋君浩和我保持着朋友关系,他又开了家小餐馆,整天忙得乐呵呵的,餐馆因为口味不错凑合撑着,有个女孩帮他操持店里的生意,我才明白他乐观向上的原因,女孩对他什么要求都没有,只要他开心。蒋君浩高高兴兴做饭给女孩吃,除去还我的钱余款都交给女孩,两人在店里“阿哥”“阿妹”叫得好不甜蜜。
    那女孩比我小8岁,比蒋君浩小10岁,我觉得自己哗啦一下就要老了,90后的女孩都出来抢男人了,蒋君浩这个“烧饭的”喜滋滋的贱样子也成了男神!我心酸地背靠墙仰望苍天,忽然看到蒋君浩端着一碗甜点走向我:“这是我新研发的,销量很好,你尝尝。”我接过,和他对视一眼,蒋君浩眉眼俊朗,身材魁梧,这阵春风得意越发帅气。我不能让他笑话离开他后的落魄,一定要发愤图强将自己很拉风地嫁掉!我对蒋君浩嫣然一笑,踩着高跟鞋妖娆离开,告诉他现在我的日子好着呢。
    ?3
    在单位工作到第5年,我做了分管科室的大内勤,工作繁杂细碎,8小时的工作写不完的材料,业余大量阅读创新工作理念,为迎接各类考察参观学习礼仪,还要想很多解决难题的主意向领导汇报……,最重要的是要见缝插针地相亲,思考终身大事。
    天道酬勤,上天赐给我一个靠谱的男人。他介绍自己姓名刘启明,我就感到他就是我人生的启明灯了,此人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模样周正是个高管。只是他太忙了,一周见一次面都难,花前月下仍被客户、老板、员工的电话包围。不过他喜欢送礼物,掏钱的动作很好看。
    第一次见面他就送了一对珍珠耳钉,第二次又送古驰包,我仔细翻看问:“很贵吧?”他说:“不贵,香港打折时买的,9000。”我愣了楞,想他那么辛苦是值得了,他的月收入是我年收入。第三次他送我项链时,我说:“总买这么贵的做什么?我是想跟你过日子的,又不是要你送东西。”刘启明一边给我扣上项链,一边亲吻我,手伸到我的怀里,彼时我们才相处3个月,见面4次,我红着脸推开了他。刘启明的笑意冷淡下来,片刻的迟疑后勉强将约会的内容进行完。
    再见面的时候因为我加班,他在我们办公楼下等了半小时。天色暗沉,刘启明不耐烦地说:“你知不知道我的时间很宝贵?”“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必须要完成啊。”
    一会刘启明面露疑惑:“公务员不是很清闲吗?怎么你这么忙?”那都是外面的传说,底层公务员一样要为自己的生活和前途打拼。刘启明惊讶地看着我,然后问,“可以辞职吗?”。“不。”我的声音低且干脆。
    整个晚上我都没说话,分开时刘启明叹气说,工作压力很大,他没心情哄我。夜空漂浮着薄雾,有微妙的忧伤在我心里升腾。
    那个晚上我一直睡不着,刘启明始终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傲慢,自信爆棚,不就是有钱有能力吗?——我是否可以这样毫无尊严地臣服一辈子?迷迷糊糊睡着时我却梦见蒋君浩,蒋君浩笑嘻嘻地捧来各种食物给我吃,我都笑纳了,吧唧吧唧吃得真开心,一边吃一边评价,蒋君浩用笔记下我的意见态度友好地说一定改进。
    我醒了,流了好多口水,窗外是静谧的深秋,晨曦的凉风挟裹着泥土的清香,树枝和花的阴影横映在玻璃上。我在昏暗中坐起,擦擦嘴想起很久没吃蒋君浩的食物了。不过想起那个称呼蒋君浩“阿哥”的女孩,此刻的蒋君浩也许正在温柔乡里豪情万丈,我安抚了自己这颗蠢蠢欲动的心。
    临近年底的工作更加繁忙,刘启明到国外出差了,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连微信都懒得聊,我恍惚预感这不是恋爱节奏,但是回想一下,似乎我和刘启明一直都没有恋爱。
    国家整治雾霾后空气好多了,我却总是咳嗽,没有胃口,浑身没力气,然而也查不出什么疾病,医生说,是免疫力下降,不休息会生大病。圣诞节那天我问刘启明什么时候回国?第二天刘启明才懒洋洋地回复:“我早回来了。”刘启明和我见了最后一次面,他端详我消瘦的脸,说他等不了我的身体恢复了,他想要一个健康的性欲旺盛的女人。——每次他一开口我就预感自己要少活10年。
    ?4
    后来我看到刘启明挽着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孩在一起,我早该想到这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是这个胃口的!当我满腔怒火地控诉此段遭遇时,蒋君浩无耻地笑起来,发出鼻子哧哧喉咙咕咕的的怪声。他来送食物时才知道我病了,然后他就大嘴巴巴地开始批评我,“胡吃海喝不按时作息,这样作践身体就是慢自杀”,蒋君浩还列了个调养计划表,哄我配合以确保我的身体恢复好。看他说话时毛茸茸的大脑袋晃来晃去的样子,我悄悄地眼圈红了。
    蒋君浩每天做不同的食物端给我,坚持药食同源,逼我早睡早起,很快我的脸色红润起来,一段时间下来,我不得不提出另一个疑问:“女朋友知道你这样不生气吗?”他龇着牙说那女孩走了,连同他的存款一起带走了。餐馆后那片泥地当初因为便宜他一并买下,现在挡客源女孩想卖掉,蒋君浩却想留着等有钱了扩建饭店,两人为此争吵数日。现在看来没卖是对的,女孩走得很干脆,毛钱都没给蒋君浩留下。
    我听着听着哈哈大笑问:“那你打算怎么办?”蒋君浩停了停说“不行就卖了餐馆先还债。”这厮的声音有点哽咽了,停了停说忽然对前景渺茫了,不知道方向在哪里。
    不管我多么倒霉,总有个蒋君浩在给我垫底。我觉得还挺振奋的,这天阳光明媚,我和蒋君浩到餐馆里视察一番。两人在空荡荡的桌子椅子面前站着,阳光细碎地落在蒋君浩的脸上,其实他做的饭菜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
    我和蒋君浩头碰头促膝谈心,这个上午我们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艳的决定。蒋君浩将餐馆后的那块糟心的4亩泥地种上蓝莓葡萄,还有几种常用瓜果蔬菜。他要重新起航了,这个我们共同谋划出来的餐馆将是本市第一家纯有机食物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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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此话真有道理,蒋君浩开始走狗屎运,新店开业不到1年的时间,到他的店里吃饭就要排队了,且不说绿色健康,单就口味也足够食客回想数月了。“城市小报”“八卦美食”等媒体咻咻追寻这香味,主动跟踪报道,不过是想顺便能有个不拿等号牌的位子。
    每天做饭,菜地,种地,做果酱,腌肉都是蒋君浩一个人做,有时候我心疼他就跑去帮帮他,他却让我多休息,为了让我放心,他决定每天就开卖10大桌、6小桌,这样他还有和客人沟通的时间,并且保证质量。于是食客至少要排队4天才能等到客位,排队的人却有增无减,人们为能吃上蒋君浩做的菜乐此不彼。名气变大的蒋君浩依然每天给我做“一日三餐”。
    晚上9点打烊后,蒋君浩和我一起准备第二天的食材,告诉我招牌点心“香心饮”的秘方:用自种的山楂树叶泡茶,配上十几颗蓝莓和葡萄,混上榨好的丝瓜络汁。他还教我将蘑菇磨成粉成为天然的味精,模仿我吃惊的神情。音响里放着一首好听的外文歌,That you're the?only one?for me。
    我问蒋君浩,“唱的什么啊?”系着围裙的蒋君浩说:“你是我的唯一。”我停下手里的活,蒋君浩在我对面坐下来,空气瞬间出现倏然而至的甜蜜,蒋君浩微笑着说:“现在我符合有房有车的要求了,嫁给我吧!”他拉着我的手说经常梦见和我端着户口本去办证的喜悦场景,总算就要梦想成真了!我的内心被温柔地触碰了一下,今后我就和这个“烧饭的”绑定终身了,以蒋君浩目前的“社会地位”也算很拉风吧!窗外月明星稀,夏虫啾啾地叫,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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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多指正
    茉儿
    文/天姝
    1
    一出生母亲就将茉儿丢给小姨,然后满眼是泪地离开人世。在成长的年代里,茉儿看到同伴们总有宽厚的父亲保护,心生羡慕,问阿小姨,父亲在哪里?小姨想了想说,一个遥远的地方。
    “妈妈很爱爸爸吧?”茉儿问,
    小姨打量着青春期茉儿纤瘦的体格和黄白的脸,说,你爸那时很爱她。
    18岁的时候,茉儿的皮肤成了磁白色,光滑滋润,身体变得柔韧丰满,喜欢扭着屁股走路,看到男孩时眼角带着点笑意。在小镇潮湿的空气里走过时,人们窃窃私语,谁家的闺女啊?
    说媒的人络绎不绝,茉儿躲在门帘后,从缝隙里看到阿姨固执地摇头,有些失望。镇上的老人说,老姑娘的阿姨不相信男人。茉儿问小姨 :“为什么?”小姨说:“他们不能给你好的生活。”
    不久阿姨病倒了,她是被一种突然的癌病袭击的。茉儿眼睁睁地看着与之相依为命的阿姨渐渐枯槁憔悴,而死神咻咻地徘徊在阿姨周围,她的眼泪直往下掉。阿姨孱弱地告诉她一个秘密。
    小姨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却痴迷地爱上了她的姐姐。男人就是茉儿的父亲。这个在小姨眼中的完美男人后来为了自己的前途抛弃了茉儿的母亲。茉儿出生后,他举家搬迁——更像落荒而逃。小姨的眼神是微笑的,回忆往事,没有怨恨。小姨说,这就是生活。
    小姨一生都没有被那个男人真正地疼过、爱过,爱情是她生命里最美好也是最伤痛的梦。
    2
    小姨去世后茉儿靠课后在一家书店搬运书来维持学业。
    经常有一个高个子的男孩,来书店看书。穿着白体恤和牛仔裤,皮肤干净,头发短直。他阅读时神情专注,茉儿偷偷打量他,觉得他很英俊。男孩经过茉儿的身边,有一丝隐约的男人的气息,让茉儿有一瞬间的,迷离。茉儿胸脯膨胀,有被拥抱和亲吻的渴望。男孩没有注意过茉儿,茉儿想——他怎么会注意满脸是汗穿着肮脏的搬运工呢?
    生活繁忙又疲惫,每天的黄昏能见到那个男孩是茉儿清苦的生活中稀薄的快乐。忧郁的校园民谣,湖边垂柳依依,茉儿想,自已会是谁铭心刻骨的爱人?
    下床的同学和新交往的男友低声争争执,女孩套了件外套,气呼呼地跑了出去。男孩只好起来往外走,他的背影好熟悉。茉儿在上床望着他。男孩忽然在门口回头看了她一眼,——茉儿忙抓起一面镜子假装照,镜子里的脸迅速红了。茉儿认出他是那个书店的男孩!原来是她的学长。
    男孩走到茉儿下床,将忘丢的手表戴起来。茉儿的内心在瞬间抽搐了一下,轻轻咬住了嘴唇。男孩向她又看一下,眼里游离一丝光彩。那表情告诉她,他没有认出,——茉儿就是那个书店的搬运工。
    傍晚,店主对茉儿说,今天不进货,请帮忙看店吧。然后跟茉儿结月薪。茉儿在接过钱的刹那,男孩进来了。男孩向茉儿微笑,茉儿的脸又红了,匆忙将钱塞在衣袋里,心突突地跳。她有点不愿意让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勤工俭学。
    男孩在她身旁拿起一本书,翻着,但是显然他并没有阅读,似乎在余光中观察茉儿的反应,茉儿觉察了,几乎窒息。
    架上的一摞书心慌意乱地没摆好,哗啦啦砸到地上。茉儿手忙脚乱地收,男孩蹲下,拣起一本递给她。茉儿伸手接,男孩却收回,笑眼说,下班后我们一起走走好吗?
    暗黄的灯光下,他的眼睛亮晶晶地望着茉儿,茉儿觉得自己被火点燃,左顾右盼地忍不住匍匐在心里的欲望。
    茉儿跟着男孩到学校后面的一处山坳,远处的一片树林在月光下显得神秘,夜莺划过树林留下凄怆的回音。男孩追逐轻触茉儿的舌尖,有一丝湿润的清凉的味道。山风来回空旷地吹,树叶沙沙地响,茉儿很沉醉。
    茉儿说,等了你很久。听了茉儿的诉说,男孩有些吃惊,又有些感动,夜风很凉,他将尚有体温的那条蓝格子围巾搭在茉儿的肩上,那暖暖的温柔让茉儿感到幸福。男孩叫徐欧。
    下床的那个叫莫小云的女孩,身材玲珑,眼神性感。
    莫小云家境富裕,父母希望她能好好读书,而她却游戏人生。茉儿妒忌她的美貌嫉妒她的家世,可是茉儿也有自己的骄傲,她有了徐欧。他们感情炽热,如胶似漆,而莫小云拥有那么多还是不快乐。
    深夜,茉儿爬过冷硬的宿舍铁门,钻进在月光下等候的徐欧的怀里。 徐欧迫不及待地揉搓吮吸茉儿的乳房,耳语说,你这个潮湿的小妖精。然后他们去山坳。欲望缠绕的两个年轻人赤裸抱拥,身上沾满了被露水打湿的灰尘。直到茉儿突然发现站在他们身边的莫小云,晨曦的微光映照着她苍白的脸。
    她如此突然如此近距离地看着正在交欢的茉儿,让茉儿不禁哆嗦了一下,触到身边带着露珠的青草,冷而湿。 徐欧搂着茉儿,懒散地望了莫小云一眼,然后点一支烟默默地抽了一会:“我们分手了,你这是干什么?”莫小云愤怒地将目光转向茉儿肩上的围巾,茉儿不由得想像,同样的这条蓝格子围巾是否某一刻也曾温暖过她的肩膀?
    突然莫小云笑了,很凄凉,她转身走了几步,回头对徐欧轻轻地说,我不会放过你的,我爱你。
    空气在莫小云离开后沉寂很久,徐欧说,“茉儿,不要理会她,毕业了我们就结婚。”茉儿滟滟地笑了,相信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未来的承诺,那一年他们20岁。
    3
    学校毕业后,茉儿在乡镇的一家医院做护士,徐欧应聘在企业的公关部,莫小云经营一家时装店,店铺就在徐欧公司的隔壁,因为定做制服等工作上的原因,徐欧多次请莫小云喝茶吃饭,他们一来二去似乎又怀念起往日的情义。茉儿期待的婚事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拖延着,徐欧安慰她说,他不喜欢莫小云那样的女孩。但是她每次想到莫小云这个行事跋扈的女孩,心里总有一丝不安,
    因为经常值夜班,茉儿跟单位的一个女孩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处房,女孩家住本市,只有值班的时候,才来住。这天徐欧和茉儿缠绵后,抚摸着茉儿的头发说,他喜欢她,可是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茉儿。
    新娘是莫小云吗?
    徐欧不屑地笑了一声:“别看她光鲜亮丽的,其实很脏。”
    小炉子上煮着稀饭,米香弥漫开来。光脊梁的徐欧说,公司老板的女儿看中了他,他要在公司立足、发展,不抓住这个机会怎么办?可是他的心里始终会有一块纯洁的位置永远属于茉儿。徐欧不舍地抱紧茉儿。
    茉儿哭了很久,她还拥有爱情,可是她那么悲伤。她与同住的女孩换了下半夜的陪护班,女孩高兴地答应了,——那样女孩当晚在宿舍可以睡个整夜觉,再去上白班。
    茉儿夜班回来,已是满眼的阳光。宿舍门口忽然围满了纷乱的陌生人,人群不远处停着一辆警车,人们争先恐后地向里面张望,枯木枝头的小鸟扑拉拉到处乱飞,那股少有的如粪土的腥味令劳累一夜的茉儿作呕。
    茉儿吃惊地看到几个穿白褂子的人抬着一个装尸体的袋子出来,人群中立刻鸦雀无声地裂出一道缝,他们将尸体推进后车厢。——原来同住的女孩出事了,想到女孩昨天还温热甜美的笑容,茉儿的眼圈红了。
    案情很快就被侦破,凶手竟是莫小云和一个流氓!他们在闹哄哄的人群中被带上警车,车门关上的一刹那,莫小云给挤在人群中的茉儿留下了沧桑的一瞥。茉儿很想忽略她那复杂的眼神,而宁愿记得她那钻石耳坠在空气中逶迤的姿态,像彷徨不定的人生。
    莫小云想请了个流氓来奸污茉儿,她以为徐欧的新娘是茉儿。莫小云还以为当茉儿变得肮脏,徐欧可以回头。但是在紧张焦灼的心情下,在暗夜的阴影里,他们认错了人。——茉儿和女孩调了班。
    女孩拼命坚守自己的贞操,直到被他们送上黄泉路。茉儿看到门外的沙地上的已经干涸的一滩绛紫的血渍,她想像着那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的室友是多么的痛苦而无助!
    徐欧叹了口气,茉儿难过地说,“要不是调班,躺在棺材里的就是我, 我害了她。”徐欧看着茉儿,“我们以前从未想过我们会分开……”他的语气浮浮的,眼神松散,茉儿拎着箱子无声地走了。小姨说过,这就是生活 。
    4
    徐欧新婚的前夜来找茉儿,神情凄黯,最后一次,好吗?
    茉儿说:“不!”可是她不由自主地接受了徐欧的吻,他还爱着她,却要和另一女人结婚。他贪婪又执着,茉儿热烈地回应着,眼泪落在他的胸脯,茉儿极尽一个女人所有的柔情,给了徐欧淋漓尽致的欢愉。在层层起伏喘息中,茉儿喊,我爱你!但是嗓子嘶哑了,没能发出声。
    徐欧提出一辈子跟她保持这样的感情,看着徐欧因为兴奋而变形的脸,茉儿想到另一个女子——莫小云,一个铁窗后在黑暗的冷飕飕的空间里凝视着他们的人。茉儿放手了。
    又是一年的清明节,细雨菲菲,像尘世间的迷雾吞噬了路上的行人。茉儿买了小姨最喜爱的黄玫瑰去看她。那时候,父亲总是送黄玫瑰给母亲,母亲笑着摘下一朵转送给小姨,小姨一生都没有收到过她心爱的男人的玫瑰,她始终在等候。 父亲是那种“不因裙衩累事业”男人,茉儿曾经很恨他,没想到,自己也爱上了这样的男人。在徐欧这样的男人眼里,女人究竟该怎么定义?茉儿不敢想。爱情如果真的无关于名分,为什么伤痛如此地深? 小姨的墓碑被雨打湿了,照片上的小姨静静地望着茉儿,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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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拒绝徐欧,茉儿都有很多的不甘,犹如在心口刺入利剑,血液在缓 慢的流,直到爱情干枯,茉儿才可以治好她的伤,除非,学会遗忘。
    科室新来了一位男医生沈默,清爽的头发,黑眉毛黑眼睛,对人有礼貌, 温文尔雅。遇见茉儿,他总是微笑、点头,眼睛格外明亮。
    有一次,一个病人急诊,沈默直到病人情况稳定后才离开,已经是深夜。上
    夜班的茉儿在楼道里碰到沈默。周围一片黑暗,茉儿听到沈默的呼吸声,喉咙里突然好干燥。
    沈默先开口,“茉儿,嗯,——这么黑的楼道,你怎么敢一个人走?隔壁就是 太平间啊。”
    很久没有人这么关怀她了,茉儿说,“习惯了。” 一抬眼,沈默眼睛里像燃烧了火球盯着她。茉儿激灵了一下,她能够读懂男人的眼神,手指在白褂子的口袋里抠着。
    沈默靠近茉儿,那熟悉的男人的气味让茉儿有些微的恍惚,她本能地向后一 闪。沈默怔了怔,笑说,大家对你议论很多。茉儿说,议论什么?
    沈默说,欢迎我去你的阁楼吗?
    茉儿说,好的。在这样的静夜里,他这样的口气让茉儿觉得温暖。
    沈默来的时候,穿着洁净的白衬衫,散发着淡淡的肥皂味。茉儿将长发束起,妩媚娇柔。自从女孩死后,茉儿就搬到市内的这一处阁楼,这里阳光很好,每天可以透过窗户看到这个城市中发生的各种故事。
    沈默打量了挂在墙上的风铃和插在花瓶的野花,说,原来你很浪漫。茉儿笑 了笑。沈默停了一会说,你笑起来很美。他接着说,大家说你失恋过,所以不相信爱情。
    茉儿顿了顿,看了眼沈默,说,我相信。
    沈默激动地拉住茉儿的手说,眼里闪烁着温柔的光,你可以试着爱我吗?微风从窗户的缝隙里溜进来,带来隐约青草和泥土的味道。阁楼上茉儿种了一盆“日日春”,大红的花心正对着他们。
    沈默说,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茉儿低着头,你会爱我多久?沈默捧起茉儿的脸,一生够不够?
    沈默俯下脸亲吻,茉儿闭着的眼睛里滑出一滴泪,她终于有力量去抗衡徐欧带给她的伤痛。
    沈默进入了茉儿的生活。他喜欢为茉儿做菜,茉儿常常拎着菜篮子,里面装着紫色的茄子,橙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西兰花,还有些肉类和排骨,原先冷清的阁楼,在这个秋季又忙活又快乐,直到茉儿生日的那天。
    日光透过玻璃晃晃地照着茉儿和沈默,沈默温存地抚摸茉儿,他的手指纤长性感,像精灵一样游走于茉儿的肌肤。阁楼的天空隔着玻璃,很空旷地呈现在茉儿的脸上,仿佛很近又很远的未来。
    两人喝了一些高度酒,酒精的气味缓慢弥散着,渗入墙壁、床单和散乱的黑发。
    沈默进入茉儿身体,说,茉儿——我的爱人。
    茉儿用力地吻他,身体紧贴着身体,汗水印湿了床单。茉儿听到自己疲倦的声音,给我盖一条围巾。
    茉儿醒来的时候,头很胀很疼。身旁却空荡荡的,一张便签留在枕上。沈默的字迹:我去买围巾。
    但是他离去的时间过于漫长,黄昏时杂沓的脚步声令人惶然,灰尘在半空喘息。那些人背着光黑着脸说了什么。
    茉儿又问了一遍,那些人重复地告诉她,沈默被附近工地上一个失灵的吊车砸死了。茉儿耳边嗡嗡的,一下子昏过去。
    醒来时,茉儿遗忘了认识沈默之前的一切。有时候茉儿看到沈默脸色灰苍苍的,在遥远的街对面向她伸出手,茉儿,我爱你。对着那恍惚的影子,茉儿愣愣笑了,记忆中除了沈默一片空白,那些人,那些事,仿佛已成为苍茫岁月中一道折痕,已被拉直了、抚平了,——消逝了。

    岁月重来还是你
    文/天姝
    1
    苏晴女儿小升初,为了上好的初中,孩子就要持有各种国家级、 的证书。苏晴从4年级开始就开始忙着帮孩子报培训班、打听各路名师、陪学到深夜,时间变得越来越紧张,她越来越憔悴,丈夫林文却不满意也不支持她的做法。
    零点,苏晴躺上床,想跟林文说说话。以前他们吵架后和解的方式就是在床上,他会又急又狠地要她,然后她说几句好话,就好了,甚至更好。
    可是这时候林文生气地说:“每天都这么晚!”,翻身就睡了。明天两人都要上班,机关打卡考勤,任务重重,下班又要忙孩子,日子过得跟打仗一样。苏晴坐在黑暗中,深深的倦意袭来,逃不脱,挣不开,好像落水的人,为了活命只能拼命地向前游。
    两人最大的分歧是在孩子的教育上,苏晴觉得就是孩子小时候要吃苦,要练题,要楸;林文认为这不是教育,这是摧残,是害人,害的是自己的女儿。两人一说话就吵,后来不吵了,冷战。
    苏晴开始恨林文不理解她的担忧,不懂她的害怕,变老变丑,事业瓶颈,孩子叛逆,老人期待.....这么多的事都在她的心里,他一句安慰也没有。而以前,她只微微咳嗽两声,他就心疼地背她回家,喂她喝水,真挚地担忧。
    苏晴对林文的不满不仅来源于生活的压力,还是因为最近有个叫欧世杰的男人对她关怀有加,初秋的夜风从窗户的缝隙里掠过她的脸,她的内心潦草而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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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欧世杰是1年前。
    因为人事变动苏晴到了新的部门,每个月都要到上级单位去交一些涉密材料,收材料的就是欧世杰,是个年轻的科长。开始他们也就是点头之交,直到有一次,欧世杰接了材料浏览后,停了停,指着其中的一处说:“这个,你能注意一下吗?”苏晴心里一惊,这种涉密材料有错,轻的处分,重的要进监狱的!
    欧世杰到底年长她几岁,语气很温和:“改一下就好了,我不就是审核的吗?”
    欧世杰电脑上娴熟地操作各种程序,苏晴顿时松了口气,不免心生一丝感激。阳光照在她身上暖洋洋的,欧世杰这时抬头微笑说:“这个不注意的话很容易错,以后要留心这几个数字。”多么妥帖的男人!苏晴点点头说:“再见!”
    抬头碰上欧世杰亮晶晶的眼睛,她心里有些慌,赶忙回避了。这种眼神她很熟悉,似曾相识,——10年前的林文每次约会时都是这样看着她,温柔、炙热、执着,而现在,林文的目光里只剩下怒火。
    苏晴的逃避在欧世杰眼里却是另一番风情,这个鹅蛋脸大眼睛的女人性格敦厚,说话斯文,30多岁未说话先脸红,哪里像家里的母夜叉,跟他急起来恨不得拿刀来砍他!苏晴是他们单位有名的美女,然而欧世杰打听过了,她为人相当正派,工作10年零绯闻,多难得!他见她第一眼就对她有好感。
    年中工作检查考核,苏晴摆席卡时看到有欧世杰的名字,心里也定了定,至少业务上万一有问题能解释明白。等到各就各位,苏晴又感到那束似有若无的的眼光在追随着自己,她不敢看,只听得欧世杰对苏晴工作的肯定:“.....非常仔细,从不出错....”苏晴给他倒水,欧世杰接过杯子时无意间碰到她的手,苏晴的脸几乎要红破了,而欧世杰一切都那么自然,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不经意的一丝丝的得意在嘴角间浮现。会议还在继续,这个一切都光明正大的早晨,苏晴不禁恍惚,他捕捉她四指的瞬间真的不曾有过。
    再交材料时,门虚掩着,苏晴敲门时心跳不已。“请进。”语言简短,但是仿佛是带着一种感情,欧世杰起身微微推上门,还是虚掩着,只剩下微弱的一条缝,他握住她的手。
    材料哗啦啦掉在地上,苏晴紧张极了,想抽手却抽不回,一动不动却满头大汗,欧世杰温热的气息吹在她脖子上,他低语:“我爱上你了。”电话铃一直响着,像一个人苦苦地哀求.....直到在电梯里,苏晴依然魂不守舍。
    3
    日子微微有些不一样,欧世杰的那句“爱上你”魔咒般回旋在苏晴的脑海,那样的语气,那样的情态,让苏晴不禁涌起少女年代的情怀,她的心里泛起一丝丝柔情。而这一边的林文,依旧是柴米油盐,火药炮筒。在床上她的心思有些异样,林文亲亲她的眼睛问:“中年妇女!想什么呢?”
    苏晴想这时候如果是欧世杰会怎样呢?一起这念头,苏晴感到自己就这样赤身裸体地呈现在他面前,她不禁羞愧难当,在林文的怀里藏起来,林文结实的手臂环抱着她,她偷偷地舒了口气。
    欧世杰变得热切而猛烈起来,经常在微信里问好、关怀,约她喝
    茶吃饭,散步。渐渐的,苏晴不由得心动了,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欧世杰长得也很英俊,不像林文什么都粗枝大叶的......
    挡不住心里那一阵阵难以启齿又跃跃欲试的念头,苏晴鬼使神差地同意了欧世杰的约会。
    地点是一所大学校园,民国的建筑,花开妖娆,树木挺拔。浓烈的夜色下两人边走边谈,欧世杰是这所大学的客座讲师,讲的是心理学。实验楼角下有个学生在唱着落寞的情歌,诉说这世间的真情与假义。
    欧世杰低声说:“你真美,这么温柔,这么好!”苏晴觉得这一刻的世界多么美好,这些话林文也讲过,甚至更肉麻,是另一种味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没有纷争,只有甜美。
    欧世杰捧起苏晴的脸的一瞬间,苏晴几乎就要迷醉了,但是忽然的,冥冥中,苏晴仿佛看到那双充满怒火的眼睛在质问“中年妇女,干什么呢?”,女儿尚在灯下奋战的背影在眼前晃过。苏晴头一偏,红胀着脸说:“太快了,我.....”
    然而欧世杰力气特别大,他将苏晴整个人都固定在墙上,要去吻她,平时的斯文杳然无存,眼里是一种可怕的光,苏晴不由得声音高了一些:“你要干什么?”他默然片刻,审视着她,放了她。
    苏晴颤抖地跑回家,林文讶异:“同学聚会这么早就结束了?”苏晴“嗳嗳”答应着怕被丈夫看出什么来,然而林文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一如既往地问她早晨吃什么早饭,还生气地说:“早晨你让娃背单词,她在我车上都打瞌睡!”
    马大哈丈夫到处乱丢他的手机,苏晴看他虎背熊腰地在厨房洗红薯,就拿他手机看看,正好一条短信跳出来:“林主任,您要注意身体啊!”这是个陌生的号码。她又偷偷翻翻,这个号码经常向林文献殷勤:“您这么帅,年轻有为,我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好吗?”林文回:“什么问题?”
    “我爱上您了,怎么办?”
    苏晴屏息控制住自己那颗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这些天她对他心猿意马,另一边却有个年轻女人在勾搭他!林文年纪不大已经是单位的中层领导,聪明能干,为人厚道,又很顾家。
    那个女孩还给林文发来两张拍得像明星的照片,鲜嫩漂亮,嗲嗲的那种笑容绝对可以秒杀很多男人的,苏晴耷拉着眼皮看到丈夫的回信:“我已经有你嫂子了!”
    她的眼睛湿润了。
    晚上苏晴早早地就睡到了床上,林文不放心地凑过来:“不舒服吗?”苏晴看着自己的丈夫,“你想过跟别的女人好吗?”林文愣了愣:“不用想,我老婆最好!”
    林文就是这样的,为人清白,干脆,不拖泥带水。
    苏晴有些惭愧:“我这个人有那么多缺点......”林文笑起来:“你很久没检讨自己了,——你不用那么完美,我喜欢。”灯光的黄晕让房间因这些话也温存起来。
    4
    再次见到欧世杰,他说,“对不起,我是太想要你了......”苏晴轻轻放下材料,心里却是清澈的,欧世杰挡住她的路,欲言又止,倒是苏晴先说了话:“我做不到。就这样吧。”她匆匆下楼的脚步轻快多了。
    周末取快递,林文在输入取件码,苏晴跑过来催他送女儿上课,一脚踢到“啪”一声打开的云柜门,又关上了。苏晴先喊起来:“门怎么这时候开?这可怎么办?”林文:“我输码它自动开的。有办法的,不急啊!”林文联系快递员的时候,看到刚才一幕的小区保洁阿姨对苏晴微笑说:“苏小姐你好福气啊!”阳光明媚地照在苏晴的脸上,她的心情也从繁琐的生活中跳出来。
    苏晴靠在林文的怀里,提起孩子的学习,林文叹了口气:“我是不舍得你这么辛苦,孩子的世界很大,不止成绩这一项......”这一晚两人谈了很久,窗外的玫瑰悄悄地开了,暗夜里一点点幽香在空气里弥散。
    好男人有很多,然而岁月重来,苏晴想,她还是会选择林文。

    人生处处是战场
    文/天姝

    1
    一年前我就知道林格的存在。男人如果对你做什么都敷衍了事,排除病理原
    因,就只能是厌倦了,厌倦婚姻的平凡,厌倦了你的身体,厌倦了包含你在内一切。孤枕独眠的时候,我的眼泪哗哗而下,可是我不想放弃。
    有时候墨承回来了,轻手轻脚地怕吵醒我,然后静静地,我知道他在看我,他也知道我的伤心,我真想转身痛哭一场,可是如果这样,那个狐狸精不是还占据着他的心吗?
    他难以启齿必定对我尚有诸多留恋,我又何必撕破他的脸?怎么办呢?只有忍耐,等待。
    但愿这场背叛无声地来,无声地走。
    想不到林格来找我。
    林格很美,哪个年轻女孩会不美?何况林格是真美,五官秀丽,是个舞蹈演员,她告诉我时,我眼前浮现的是赤裸的她蛇一般缠绕着我的丈夫。我倒吸一口冷气,尽量平静。
    我给林格端水,她接过杯子大胆地审视着我,一个年近40的中年妇女,有的是脸上的细纹和身上的肥肉。她露出鄙夷和不解,我默默微笑着听林格讲述和我丈夫艳情。
    显然她的弱点暴露了,啰啰嗦嗦地讲了半天,杯子的水都凉了,我也听不出来她想说什么。她终于停住了,吃惊地望着我 “你不生气吗?”林格问。
    我简直要笑出来,男女之间无非就是这些,墨承的床上功夫我还会不了解吗?何况林格说的早在我无数个伤心夜里都想过,有过之而不及。我关心的是,她会向我提什么要求。
    林格说,要嫁给墨承。
    还是这么没水准!我起身送客状,“你该和墨承去商量。”
    林格茫然地看着我,我说,“我不是你对手。你的对手是墨承。”她讪讪地起身,走出下午这一片明亮的时光。准备了很久的一场战争,在战场上挥舞半天却发现目标错误,这就是我的情敌林格。

    2
    林格是个不靠谱的女孩,可是一直守规矩的墨承就迷恋上了她,喜欢她的不靠谱,喜欢她的蠢,然后跟着林格做了一些不靠谱的蠢事。我给儿子买关东煮吃的时候,身边站着的一个男人正喂女友吃,儿子说:“这个人蛮像爸爸的。”男人听到声音扭头,可不就是墨承!
    林格得意地看着我,我对儿子说:“你认错人了!”拉着孩子走开,墨承的表情可真难看,我知道接下来他们没法高兴了。因为当天我回到家时,墨承已经在家里抽烟。
    孩子在上课,房子里就剩我们俩,无处可逃地要面对这个问题。墨承开口却说起他弟弟,医院让接回家住一段,有利于病情的康复。
    墨冬这10年几次进出精神病院,一点没有好转,唯一的改变的是,安静的时候更安静;疯狂的时候更疯狂。这也是墨承不想离开我的重要原因,墨冬只听我的话。公公去世前将墨冬托付给墨承,墨承满口答应,他一直歉疚的是,多年前他意外推倒墨冬,致使墨冬头部重伤而引发精神病。
    我有点疲累地点点头,墨承望着我,忽然抱住我,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手伸进我的衣裤,我捶打他挣扎着,粗声暴喝,最恨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若不是做错事,才不会提这个。他的毛茸茸的头像个动物似的在我胸前蹭来蹭去,——最终他得逞了。
    墨承说他没有变心,可是他和林格一时也断不了。林格怀孕了,坚决要生,必须要嫁。“怀孕了?”我的声音颤抖,“谁的?”
    墨承讶异地望着我:“——我的。”
    墨承这样的态度让我游移起来,如果他们的关系真如林格所说的那样,墨承应该很肯定孩子就是他的啊。而墨承受到启发似的反应更让我吃惊,他不能确认林格是否真的怀孕。
    林格是公司年会时请来的舞蹈老师,教他跳舞,她的青春和直接让他心动不已,不过两人并没有合适的机会。我双目炯炯地盯着墨承,墨承被我看地低下眼睛。承认说,三个月前他们在一起吃饭,他醉意熏熏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但是他是赤身裸体地和林格抱在一起了。
    如果不是那天早晨要见一个重要客户,他会在清醒的状态下和她再来一次。在我的着魔般地逼问下他停住嘴。之后他们只有过工作上的联系,可是墨承这个老实人总觉得亏欠林格,林格那么小,又傻兮兮的,他很想照顾好她。
    年会时才认识,还不到半年啊,这一年多,他总是夜半三更地回家,又总在我背后欲言又止是为什么?
    墨承问如果从我们的收入里取出一部分给墨冬,你愿意吗?
    精神病院不愿让墨冬常年住着,墨承想给墨冬买套房,雇个保姆,再存一笔钱。
    林格和墨冬在同一时间出现,让我有点难以招架。墨承这一年来是另做一份兼职,当然辛苦。可是对于我这年老色衰的妇女,我也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啊,如果墨承借墨冬的名为林格买房子,那……嗳,这样我做女人也太失败了。
    我默然,然后说先将墨冬接回家吧。如果你想娶林格,也要弄清楚林格是否真的怀孕,还有那孩子是不是你的。
    墨承立刻说他不想娶林格,他舍不下我和孩子。冬日的暖阳照着墨承的眼睛,我的心软了,14年的婚姻让我再次相信他。其实我别无选择。

    3
    我要墨承在林格生产前不要与她来往,墨承答应了。面对这场家庭的灾难,我一如以往的镇定,可是心如刀绞,不然我不会做出那么二货的事。我跟踪了我丈夫,他上班,和同事交谈,打电话,加班……为这个家,他的确是辛苦极了。我还发现墨承继续和林格来往。
    林格几乎每天都找墨承,但是和墨承说话并不多。她美美地出现在墨承眼前,墨承是笑着的,是有所疑虑的笑容,看着她的孕妇装,看着她突出的肚子,看着她焦急忍耐的表情。
    林格不是装的,是真的怀孕。
    从林格的为人和穿着,很显然的肤浅虚荣,这个年轻漂亮的舞蹈演员为什么会盯上我的丈夫?墨承是个好丈夫,但不是有钱人,普通工程师而已。我远远地看着我那被不足一提的身份和地位约束的丈夫,神情复杂地对话林格。
    不知道他们说什么,但是我了解墨承,名誉比生命重要。林格如果紧逼他,他做出抛妻弃子的行为也说不定!我真想冲过去揍那妖精一顿,好在他们似乎谈妥了,各走各路。否则这场好戏大概会被电视台报道,中年妇女痛打孕妇,男子劝架未果。

    4
    墨冬搬回来住后,还算安静,总是睡觉,醒了就吃。我愤愤地回家,他口齿不清地要吃,人如果就这么痴傻着也好,不知伤心和生气。我将炖好的骨头汤给他喝,他讨好地对我笑,喊我妈妈。
    他有时候叫我姐姐,还叫过我表妹,墨冬的世界很错乱,叫什么我都应着。墨承还继续奔波着帮他治病,所以对他的错误总是耐心地纠正。结果呢,墨冬当他是坏蛋,当我是亲人。
    儿子暑假回了外婆家,正好空一间给墨冬住,墨冬最喜欢的游戏是将擀面杖放在脚下滚,两只脚都放在上面,棒子嫌小。我们就找人专门做了一根粗棒子给他当玩具。墨冬一会在阳台上模仿忍者神龟,一会站在棒子上练平衡,非常高兴。
    晚上墨承回来得比平日早,看他的脸色估计没好事,如果他提出什么让我受不了的要求,我想好了,就死不答应,大不了破罐子破摔。这样想着,我倒不觉流泪了,莫非这段婚姻真的要到尽头了?
    空气紧张静默,昏暗的的灯光下,墨冬大口吃饭,好奇地问我,为什么难过?连傻子都看出来我的悲伤,墨承哄弟弟吃完去玩。然后我们就坐在桌前,玻璃上是我们俩模糊的身影。墨承从包里取出一大笔钱给我。
    是他兼职赚的外快,如果没有林格的事,我一定眉开眼笑地夸他能干,而他也定会要求当回皇帝,让我将他伺候地舒舒服服的。此刻,我捂住脸,因为我忍不住的眼泪汩汩往外淌。我不要钱,我要丈夫!
    墨承艰难地说和我商量件事。
    看!好戏开场了!10几年为这个家的付出竟然比不上几个月的情分!男人啊!我泪眼瞪着墨承!

    5
    墨承没有提出离婚,林格要住到我们家里。她肚子大了,单位那里不能住。她也是为了成全墨承的名誉。一蓬蓬火直往头上窜!世界这么大,为什么非要住我家?让我这个家庭主妇伺候她?不可能!
    墨承为难地说林格住外面他也不放心。住这里至少能管住她的嘴,至于孩子的情况也只能等出生后再说了。“墨冬住哪?”我脱口而出,墨承打算给他租个附近的房子。
    多么精巧的计谋啊,两人原来半天商量的都是这些,有没有考虑我是否接受?墨承将墨冬的情况告诉林格,而林格却认为是他在找借口不让她住。那么,这个女人就是铁了心要霸占我的家了。
    灯光下的墨承异常地衰老,颧骨高耸,有了几根白发,我还记得我们结婚时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能凑合就行的那种,现在这个林格快要将他逼疯了。
    我忽然意识到,即使在这么悲催的地步,我还在为墨承着想。墨承抬起头,看着我,势成骑虎,只好如此了。

    6
    林格挺着肚子来的时候趾高气昂,看到房间里有个男人在睡觉,便问墨承:“我到底住哪?”墨承看看我,他让我准备的我都没做。没心情,我真的没那么高尚。
    墨承手机响,有人找他谈公事,然后他就急忙回了公司,让林格等他下班再处理。
    墨承一走,我就关上门倒在床上,想到目前这状况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蒙头流泪。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隔壁隔壁剧烈的响声,夹杂林格的尖叫声。墨冬很怕陌生人,而且他一怕就会做出极端的举动。我连忙出来,眼泪都来不及擦,发现墨冬房间的门被反锁了,一阵混乱地响声,林格在哀嚎。我使劲捶门叫:“墨冬!墨冬!”
    最终我用钥匙打开了门,看到怒气冲冲的墨冬手拿大棒追打林格,凶猛异常,嘴里怒吼着:“让你吵我!吵我!”我阻止不了墨冬,最后只好抱住林格,挨了墨冬一棒子,亏我肉厚。墨冬停住了,孩子似的望着我。
    林格血流如注。
    我一边打电话给墨承,一边送林格去医院,林格撑开眼缝,我以为会是仇恨和骄傲,却只剩幽幽的眼泪。林格残喘着叫了一个名字,高怀德,是本市我们都熟悉的珠宝商。我们联系了这个名人,他惋惜地说林格是他堂妹,总是那么不靠谱,居然去惹一个疯子!两句话就结束了这个女孩。
    林格抢救及时,终于脱险,虽然脸被破了相,好歹捡回一条命。林格当时是想弄清楚墨冬到底是不是傻瓜,一个劲让他起来,而墨冬呢,由害怕到自卫的心理过程让他将林格当成了敌人。
    医院里人来人往,墨承为避嫌没有出现,只剩我照顾着她。有时候林格看着我,默默流泪;有时候她说我救了她的命,什么都会答应我。我看着她,经过整容,林格已经完全是另一个模样,比过去更美。
    警察找墨冬了解情况,墨冬一脸惶恐,他最怕戴帽子的警察叔叔。他知道自己犯了错,可是他一定弄不清楚这个错有多大,在他的世界里,林格的伤残还不如弄断了棒子的错误大。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民间不断爆料,林格的事情也渐渐明朗,她不是高怀德的堂妹,而是他的情人,怀孕了,高怀德有的是手段甩掉她,走投无路的林格认识了墨承。便想孤注一掷地嫁做良家妇。林格默默地离开这座城市,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舆论让墨承绝口不提林格,他甚至连起码的怜惜都没有了。其实这也只是传闻,真相究竟如何也不得而知了。很多年过去了,想起林格这个女孩,我还是会祝福她,人生处处是战场,不完全靠年轻和美貌
    工作狂的爱情
    文/天姝

    1
    给孩子们上课前,我会提前到舞房做热身,旋转间镜子里照到个身影隔着玻璃在看我,时间长了,我会迎着他的目光笑一下,以示友好。他受宠若惊地连忙咧大嘴笑,还挥手,那样子傻极了。
    我还是艺术学院舞蹈系的学生,课余到各种儿童兴趣培训中心教舞赚生活费。一天周末我赶了五节课,在百笑街艺术中心上的是最后一节课,结束时已经晚上9点。孩子们和我一一告别后,穿着练功服的我静静地坐在地板上休息。
    有人递来一杯热牛奶,原来是他,——就是那个经常看我的小伙子。他也是中心的教员,和我一样是艺院的学生。叫端木,他爸是个海鲜商。来中心教课只是课外实践。他说我沉静的身影像一幅油画,很美。
    我喝一点牛奶:嗯,好喝。
    端木讨好地挨着我坐:以后每天下课我给你端一杯。
    他在办公桌里放了一袋奶粉,随时可以冲泡。
    我说:“不了,谢谢。我们的课时不对。”端木笑眼:“我早就和你调一个课时了。你叫阿花对不对?陈红花?”
    在一个倾慕者面前,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又土又俗。端木问我为什么这么辛苦,他常常看到我风尘仆仆地骑着单车赶到中心,有老师请假,我也主动去顶课。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牵扯到我的身世,那将是漫长而凄苦的一个故事。端木看着我默默地站起身,收拾自己的行头,开门离开,他在我身后追了一句:“这么晚还有要赶的场吗?”
    端木这句话令我的脚步更加急速。在中心勤奋工作并不给我带来赞誉,他们有人猜测我卖那个,因为有人在酒吧见过我。
    我在酒吧跳舞又不陪舞,是跑场的那种,——我何必和端木解释那么多?眼下最需要我做的,是尽快赚够给养母治病的钱。
    夜色苍茫,流浪狗在垃圾里找食物。22年前的这一时刻,是养母在路边的垃圾堆里拣了我,——一个满口生疮的病孩子。在成长的岁月里,养母从不忌讳这件事,反而跟我说,如果我们不够好就会被抛弃,所以要好好活。儿时的我听不太懂这句绕口的话,只记得养母淡淡的微笑的样子。
    她是优秀的幼儿老师,获过很多奖,非常爱孩子,可却没有自己的孩子。有过一次婚姻,因为不育,前夫背叛了她,离婚。“他和别的女人结婚,也没生。”
    我记起养母告诉我时调皮的眼神。我还知道她有很多秘密的情人,她为其中一个怀了孕,对方强逼她打胎。
    她什么都和我说,可是从不悲伤,生活对她成了乐趣,那些不幸和苦难从来没有在她的言语间流露,倒是我听她平静地讲述时会忍不住掉泪,她还会刮我鼻子。她一直美丽优雅,被查出黑斑癌,她也洒脱,不治了。真正的原因是那么多年,她对我对自己花钱大手大脚,没钱治。
    我日夜挣钱的间歇鼓励养母,钱会很快凑齐,现在医学很先进,你一定会好的。她看看我,忽然发怒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不优雅,谁要你这么做?傻瓜!——我绝不手术!——我要你过得好!
    她哭了。细雨打在窗玻璃上,我抱着被黑斑逐渐侵蚀的她。

    2
    再去中心教课时,又见到端木,想到他为我调课时,心里泛出些温暖。下课后我在走廊给医生打电话:“我会尽快凑齐的。手术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听着医生的嘱咐,我点头如捣蒜,忽然看到端木经过我身边。这边挂了电话,端木看我的目光有些戏谑,“你是需要钱才这么拼,我借你!”
    我垂着眼睑顿了顿说:“那么,可以借我五万吗?”
    端木眼睛睁大:“流产手术需要这么多?”
    “你说什么?”我愤怒地蹬着他,端木立刻表态:“借你6万!”
    我从端木那里得到了急需的治疗费,然后向中心请了假去照顾准备手术的养母。准备好劝她手术的一萝话还没说,放下尊严借来的这钱也没用,养母在一个雾蒙蒙的早晨就去世了,依旧优雅。
    还钱的时候,端木注意地看看我说:“你没养好,脸色很差。”他不接钱,手指夹着烟抽,我将钱放在桌上,端木陷在烟雾中,像是在斟酌一件大事。
    端木开口说,“嫁给我吧,——这样,你就不用为钱四处奔忙了。”
    端木长相不错,又体贴人,我对他是有好感,可我们贫富差距太大,还有他这副商人的表情真令人讨厌,——我骨子里的那点可怜的骄傲让我拒绝了他。

    3
    8月,我应聘去了另一座城市的中学教舞蹈,不用再没日没夜地赶场,相对收入稳定。端木时不时联系我一下,想到最困难的时候他帮过忙,古人讲:冷眼看世人,热血酬知己,端木算不上知己也算投缘人,我在独步江湖的岁月里想起他,心里涌上一丝温暖。
    听说我交了男朋友,端木在电脑那端沉吟片刻说来看看我们。
    新交的男友是数学老师,戴着眼镜,对着端木很友好地微笑。端木说,“我出个题你猜啊,”
    “有一只猪,它走啊走啊,走到了英国,结果他变成了什么?”
    数学老师没猜出来。
    端木哈哈大笑:“Pig!Pig!”
    我冷冷地看着端木,他才努力收敛那副尊容。然后他又不知趣地出了几道类似的题目,数学老师都没答上来,这饭吃得相当尴尬。
    回去后的端木很生气,他最不高兴的是,这顿饭不是数学老师付钱而是我。他在QQ上说,那男的掏钱动作那么慢,是男人吗?
    那么简单的题都答不上,太笨!
    他戴眼镜,说话行动都很虚伪……。
    我的头像暗了,并将他拉到黑名单,端木这个暴发户二代一点都不懂得尊重别人,男朋友是我的选择,要他指手画脚吗?
    端木试图用各种办法联系我,最后居然梳个不适合他年纪的大背头在学院门口堵截我。看到他千里迢迢地来找我,我的心又软了,想到他曾经帮过我大忙,觉得对他有点过分。我叹口气,问:“你好!”
    他一开口又让我忍无可忍了,他指着我右手的戒指:“——假的,连求婚钻戒都送假的,他对你能真吗?”
    很多同事经过,我忙往前走。好不容易在新的城市建立自己新形象,我精心维护着。端木跟着我走了一段,终于到了一处相对人少些的地方,香樟树上结不少紫黑的果实,空气里夹杂樟脑丸的味道,阳光洒在我们脸上。我摸着戒指说:端木,谢谢你的情谊。下周我结婚了。
    说完我感觉端木被悲伤笼罩了,树枝斑驳的阴影落在他脸上,很凄暗。那是暮秋,风有点凉,叶子落了厚厚的一地,有些叶子还是绿色的。

    4
    端木问我爱数学老师吗?
    我回避端木亮晶晶的眼眸,我不能对端木说,我喜欢你,但是你总是摆出有钱人的样子,让我怕自己在你眼里是商品;我不能说端木我喜欢你,可是你总是到处打听我的的家庭,出生,知道我所有的底细,还对我存有误解。爱情里融入那么多误解和不平等,我要怎么去解释才能翻身?
    我的犹豫鼓励了端木,他忽然抱住我,大声说,你是爱我的!
    每次他的自信和冲动都产生了可怕的后果,我立刻挣脱他勇敢地说,数学老师在我眼里比谁都优秀!
    说完我就逃,我哭了,也许我不配有爱情,因为我那么自卑还要伪装坚强!
    可是被我如此颂扬的数学老师有一天神情凝重地约我。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付茶水钱。他要和我分手,因为我不是处女。
    我愣住,不知道他的答案从何而来,我们从没有过那个事。数学老师很传统,最好的要留在最美的时刻。良辰美景,洞房花烛。
    他要走,我落魄地摁住他的手,他拧着眉毛厌恶地甩开,说我这个人好打扮,太漂亮,穷大方,对他又很主动……人家说你以前做过鸡。
    我被这一连串的棒槌几乎打死,强撑着坐稳,我摘下前两天他送的钻戒,他起身:“送你吧!”从没见他如此大方,我横着脸扔了!数学老师头都没回。
    端木说的没错,的确是假戒指,不长久。夏日阳光明媚,我心里的阳光却一点点暗沉。
    之后我又变成了工作狂,以前我为了挣钱给养母治病,现在我为了填满时间为自己疗伤。我失去了恋人,也失去了朋友,还有,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失去了爱情。从出生我就是个弃儿,现在我又成了弃儿。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求一种平淡的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想不通。
    艺术学院的同学聚会,大家在本市最大的海鲜馆聚餐。酒后吐真言,很多人真诚表示第一眼没认出我,“哎呀,你怎么胖成这样?”当年猛烈追求我的某男生遗憾地说:“肥婆,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丑有什么关系呢,有人还因为美而嫁不出呢!我继续大吃大喝,门开了,穿着小腰身西装的酒店总管笑容可掬:“知道艺院的同学聚餐,我们董事长来敬大家一杯。——我们敬爱的董事长也是艺术科班生。”她身后走来一个帅帅的男人,端着酒杯彬彬有礼地走到我身边,我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那不是端木吗?!
    端木喝完杯酒看着我,声音颤抖:“陈红花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我红着脸:“我的号码没变。”
    我和数学老师分手后,他一直没联系我。同学散伙后,端木和我认真地谈了一次,我再次看到他那自以为是的眼神:“是在等我打电话吗?”我局促地望向别处,为什么再次相逢会是这样的时候?我以前的鹅蛋脸已经成了馒头脸,我那时的骄傲已被岁月腐蚀。
    回头,碰上端木灼灼的目光,我一直等你,只是想不到是今天。
    等我干什么?
    端木神情温柔起来,除了我,你还能嫁给谁?
    不知怎么我想起养母,她要我好好地活,不被人抛弃。时光流逝中,无论我好不好,端木从没有真正地离开我,我的眼睛湿润。

    5,
    一年后,我和端木结婚了,当他看到我们第一次时床上的一点红时,抱着我感慨:“我知道你这回是真爱我了。”
    何出此言?
    端木半天才说:“为了让我有初次的感觉,你连处女膜手术都敢做,让我怎么不感动?”我用枕头砸他,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窗外满天星斗,夜风清凉,我诉说了凄凉的身世和后来被数学老师抛弃的遭遇,端木默默听着,忍不住说,无论你是什么人,我都爱你。
    从在培训中心端木第一次见我,我骨子里的吃苦耐劳就打动了他,当然还有我的美貌。当时他对别人的传说半信半疑,对我也有误会,可这些都不影响他无可救药地迷恋我。多么动听的情话啊!
    “——现在我丑了。”
    “嗳,你美着呢,你是我心里最美的女人。”
    哎呀!让我如何去承受呢?呵呵,原来命运是最公平的,只要我本本分分地去生活。
    又过很多年,一次端木用不屑的表情说到数学老师,“那男人太怂了,当年我只是看他是否爱你,就说了些你的事,他立马原形毕露!”
    原来是他干的坏事!我用随手的发圈砸他,“你说了什么?”
    端木先是抱头鼠窜,接着他用手套,香烟盒,纸巾开始反击,我勇猛地打着打着,忽然不经意的,笑了,这不就爱情的奇妙吗?谁和谁擦肩而过,谁和谁牵手白头,那是月老早牵好了红绳啊!
    谢谢得子老师
    踏歌行
    文/天姝

    竹林夜戏
    艺术团受邀到省内各地巡回演出,洛露那年刚工作,是众多舞者中的一员。女演员青春貌美,男演员魁梧英俊,团长是一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每次巡演的规章制度都很严格,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从此取消上台演出。演员在幕后流泪流汗,就是为了能在能台上亮相,没有了舞台就形同废人。
    所以虽然舞台上露胳膊露腿地扛扛抱抱,舞台下却规规矩矩,连眼神都不碰一下。14名女演员住一起,谁夜不归宿一眼就明了,洛露就知道在苏州演出时,林佳夜里1点钟出去,临晨4点钟回来。林佳人靓嘴甜,是团里的永久的女一号。
    那个晚上,林佳悄悄地起床,穿衣,还擦口红。洛露因闹肚子失眠,林佳出去后不久,洛露肚子又疼,去上厕所。厕所后是片小竹林,风吹得竹叶沙沙响,暗蓝色的天空下洛露间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喘不了气的呼吸,她有些害怕,站在原地不动,借着稀薄的月光,隐约看到竹林深处的缠绵,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那种事,她捂住嘴,瞪大眼,手心冷湿。女的是林佳,男的是副团长。
    白天两人没事人一样,在苏州团的安排下游览苏州园林。亭台楼阁粉墙黛瓦花红柳绿间,林佳低眉浅笑副团道貌岸然。晚上的最后一场演出,是传统剧《梁祝》,市里的一些领导也去观看,纷纷赞叹舞台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令人感动,谁会想到竹林里那赤裸裸的疯狂?
    会餐时林佳给团长敬酒,暗示竹林里有一场更好看的夜戏。团长心领神会地看了一眼洛露,洛露暗笑,不小心撞了苏州的刘处长,洛露忙道歉,刘处长称赞洛露演出精彩,要求洛露以酒赔罪。
    洛露那晚兴致很好,和刘处长划拳,“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飞呀——嘿!石头,剪刀、布……”刘处长一直输,喝到舌头打结。
    洛露扶着刘处长下楼,一群人跟在后面,刘处长带着醉意说了一句诗: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当晚林佳果然再次悄悄起床赴她的约会,开门的瞬间,夜风扑到洛露的脸上,一阵凉意。洛露想起刘处长的诗,现在可不是正是初秋,只是不知为什么,洛露的内心掠过一丝凄凉。
    第二天一早,大家都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准备回南京。林佳对镜子梳头,嘴里哼唱: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抛开世俗的眼光,浸在爱情里的人只觉得幸福,加上“情妇”这个名词,旁人只觉得是奸夫淫妇。
    团长突然出现在演员宿舍门口,晨曦的阳光照着她的侧脸,掩盖不了彻骨的寒意。洛露端着杯子喝水,天空很蓝,空气中是桂花的香气。团长对洛露说,你留下。
    洛露只记得那个秋天的早晨骤然降温,自己的脑子一直空白,姐妹们噤声看着她,然后带上行李默然离去,团长没有多看她一眼。

    舞台西施
    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姑苏的明净秀丽让洛露更加风姿卓越。省团的演员不明原因的留地方团,是一种警告和处罚,演员这行当是人生这场戏最富表现力的舞台。
    南京的户口编制都挪到了苏州,洛露在一阵阵黑暗的嘲笑里办理自己的工资卡,饭卡,进门卡。不知是不是没有林佳,洛露绝佳的演技和顾盼生辉的眼神,很快抓住了观众,也抓住台里的领导,从群众演员到女主角,洛露用了1年的时间。团里对外演出需要一张洛露的宣传照,洛露拒绝了团里安排的摄影师。
    成为主角是洛露早在谋划的事,阿七的技术很好,林佳那些对外的广告照都是请他拍的,价格却低廉。阿七给洛露拍的那张却一直没有机会露脸,阿七说过:“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洛露取出底片交给团里,照片洗出,放大,所有人惊叹:“仙女下凡啊!”
    照片背景是漫山遍野的梅花,洛露温婉地一手拈花,一手展开舞裙的边缘,影沉沉的大眼睛电力十足,五官精致,嘴角微笑的弧线诱人。照片摆在剧院门口,不断有观众探头细看说:“真好看!”其中就有刘处长。
    在结束一场轰动演出的后,洛露收到刘处长的短信。刘处长开着他的保时捷送她回家。两旁的树悄悄后退,车玻璃上映着洛露的卸妆的脸,青春秀丽。
    洛露当晚演出的是《西施》,风华绝代,万众瞩目,洛露和西施融为一体。她演的太好,刘处长眼睛都湿润了。车上的CD轻轻唱:白色的海边的沙,爱情还是继续吧。
    车停在靠家的路灯下,刘处长说:“还记得葛明吗?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葛明就是副团,那次苏州演出回南京后不久,他就查出癌症。刘处长说:“葛明是我同学,最爱的剧目就是<西施>,每到考试,他都表演其中一个片段,有时演夫差,有时演范蠡。”
    洛露对那个叫葛明的副团没有太深的印象,唯一的记忆就是竹林里那个迷情的男人。洛露记得一次和几个男演员打牌说笑话,呵呵地很乐观的样子。说一个男人向上帝发誓忠于自己的婚姻,可不久他就出轨了,他惴惴几天后发现也没什么报应,就淡忘了。直到一天他坐船航行遇到了暴风,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上帝的惩罚,于是赶紧跪下祈祷:请求看在其他无辜的人份上饶恕他。这时,只听天空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你以为这些年我闲着呢。凑齐这一船人容易么?
    葛明此刻如果还记得这个笑话,也许会流下悔恨的泪水,祈求上帝再给他一次生命的机会。

    什么更重要?
    即使上帝能再给人一次生命的机会,洛露依然坚信生命要好不要长。
    几年后,洛露庆祝建团周年,人群熙攘中,洛露发现娟秀婉约的林佳。她已不是省团女一号,长发剪短了,眼神松散,洛露想到半老徐娘这个词。但是她依然有主角的风范,比如那些昂贵的首饰,尽管和眼前的她貌合神离,但衬托着虚荣。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大概葛明倒下,她又找到了新的依靠。
    洛露与林佳应酬着,知道葛明还活着。两人沉默了一阵,有人喊他们参加宴会,林佳最后讥笑洛露的耳钻太小。
    那是阿七送洛露的,阿七的店开在南京,很累却赚不了大钱,他用他十分之一的资产为洛露庆祝24岁生日。
    那天夜里洛露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洛露和阿七走在一条偏僻的小路,洛露抓着钱包努力跟在阿七的后面,却怎么也跟不上,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四周白雾茫茫。
    路没有尽头地延伸,阿七消失了,洛露蓦然发现两手空空的,钱包什么时候不见了?洛露急急地寻找。不是找阿七是找钱包。雾霭间有一屋,有男有女在说笑,洛露向陌生男人借手机打阿七的电话,每次出事,洛露第一个想到阿七。
    135……,刘处长的声音却在电话那边响起:“喂,谁啊……”电话断了,洛露又气又急,明明拨的是阿七的号码,怎么会是接到刘处的线上?
    洛露惊醒时心突突的,额上有细细的汗珠,三月的暖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她热爱金钱胜过爱情。
    团庆活动结束时,洛露问起团长,林佳淡淡地说,她得了抑郁症,才38岁就退二线了。林佳目光落在自己食指的钻戒上,大概在想,什么时候它才能戴在无名指上?

    坚强的小狐狸
    市郊有一个生意冷清的宾馆,被满眼的桃花包围,叫桃花驿站,洛露每周去一次。
    大厅的接待员只负责收钱和证件,不看客人的脸,每条走廊安静清洁,中午宾馆会送上特色鲈鱼,大闸蟹,白酒。洛露和一个男人去那里,挑选一个豪华套间,彼此脱光衣服,窗外是烂漫的桃花。男人撸起她的卷发,亲吻她,两人真实地赤裸着,做爱或只是紧紧地拥抱,就那样样赤裸相对着,没有任何世俗的观念,只是人,男人和女人。真实的情感和欲望。
    男人的手指触摸洛露的脸,将她揽在胸口。他说,你那时什么都不该说。
    团里每个人都知道林佳和副团葛明的事,只有刚工作的洛露不知道,团长也有察觉,但是她宁愿不知道。丈夫提携林佳,她只得由着他,在那个家庭里,委屈的原本是团长。
    林佳当然察觉了洛露的嫉妒,也察觉了洛露的优秀,在她最美好的青春里怎么容得下洛露?因此一切都是林佳的导演,演员之间的竞争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洛露成了那个时候最可笑的炮灰。
    洛露颤抖了一下,伸手拿过桌上的酒喝了一大口,辛辣的味道刺激喉咙,她咳嗽起来,男人从背后抱住她,轻声说,坚强的小狐狸。
    省团开始重排《梁祝》,从各市团选拔演员,踺子翻耍花枪,全情投入粉墨登场的又会是谁?

    白毛巾
    阿七从南京来的那天下午就下了大雨,阿七说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雇用了三个帮手,他是老板了。阿七嘿嘿笑着,洛露煮螃蟹给他吃,咕嘟咕嘟地水开了,白气扑上她的脸。阿七望着洛露,说最近一个女孩找他拍写真。洛露低头关了火,暗黄的灯光下,她长长的睫毛的阴影一丝丝映在脸颊。
    阿七呼吸急促地过来,笨拙地将洛露摁到在床,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毛巾,垫在洛露身下。洛露想推开他,他的嘴封住了她,硬邦邦地进入,洛露疼的低低地叫了一声。阿七一阵猛烈地冲撞后停了下来,汗水落在洛露的耳垂。窗玻璃上一层层雨水刷刷地洗濯,灰蓝的苍穹具备爱情的气质。
    阿七喘息着说,这是他的第一次。当他取出那块毛巾时,表情有些失望。停了一会,阿七抱住下身赤裸的洛露发誓,他会爱她一辈子。洛露的心柔柔地疼起来。
    然后阿七每周都来一次苏州,阿七说,我将店开到苏州算了。洛露说,你要是来苏州开店,我就回南京。阿七沉默。
    洛露的女孩时代是在桃花驿站结束的,男人看到床上的血迹后说他很意外,他伤害了她。
    洛露闭着眼背对男人躺着,她并不是孩子,她也不期望嫁给他,所以他伤害不了她。她只是孤独的时候需要陪伴,需要他完成她的野心。她不爱他。
    男人手放在洛露的小腹,问她愿意嫁给他吗?洛露搂住他的脖子,像流氓一样给了男人又一次狂野迷乱的性爱。
    后来再和男人在桃花驿站,喝酒,吃螃蟹,做爱,洛露都会想起和阿七在一起的那个下午,晦涩的天空,帘幕一般的雨水。

    人世无常
    又一个纠结的秋天来临,洛露那次被苏州推荐进入省团参演《梁祝》,洛露演祝英台,林佳开始演丫鬟银心,后来演仆人。两人很认真地对戏,人世无常,到楼台会那一段,演仆人的林佳眼泪滚下来。
    团长病休了很长时间,洛露去看过她,团长对当年的处理流露些许愧意,洛露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态度委婉。
    又是五年的光阴,洛露从苏州正式被调回南京,成了团里名副其实的台柱子,开始更加广阔的人生,陆续遇见了仇人和贵人,林佳早已不是她的对手,洛露也遇见类似当年的自己的年轻演员,她同样不动声色地运用各种人脉占据上风,并成为艺术团的团长。
    阿七的梦想实现了,他的确成了赚大钱的老板,和洛露深深相爱,可是两人注定只是彼此生命的过客,洛露并没有嫁给他,而是嫁给一个平凡的中文教师。阿七和那个找他拍写真的姑娘结婚,日子平淡幸福。
    再后来,洛露厌倦竞争和应酬,辞去团长的职务,只做一名普通演员,慢慢演绎舞台人生。晚饭后和丈夫散步,逛超市,寒暑假去外省旅游。
    葛明的身体完全康复,他和团长离婚和林佳结婚,洛露大着肚子和丈夫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团长和刘处长也结婚了,他们彼此是初恋,但是葛明后来抢走了团长。这是一个美好的结局,洛露开始相信因果和轮回,人无论何时都应保留一份清醒和善良。

    百年好合
    洛露想起桃花驿站里和自己赤裸相拥的男人,有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书或沉默,洛露赤裸的陪着他,他抓起她的手,讲他过去的故事,或者是黄色笑话,然后两人爆笑。那个男人是刘处长,他和洛露,是城市里相互取暖的一对普通男女。
    刘处长早年丧偶,一直未娶。他从未说过团长,洛露提起那个失败的女人时,刘处长便沉思。团长当年技艺超群成为团长,后来因丈夫移情而忍辱负重,甚至患上抑郁症,这样的女人本分,真诚,而且是他的初恋,洛露却因太多的心机而失败。她曾努力想嫁刘处长。
    所以女人还是本分最好。洛露收到团长的请帖时,在医院生孩子,她仔细包了一个红包,在背面写着:百年好合,永结同心。MP3里是一首好听的Rap,实况人生没有彩排,用心的人苍天不负。
    您也好
    携手
    文/天姝

    Passion is sweet (激情令人幸福)Love makes weak (爱情令人脆弱)
    You said you cherished freedom so You refuse to let it go (你曾说过自由至上,因此你不愿被束缚 )

    他的瞳仁很黑很亮
    周末陆文珊去中山东路的“一见倾心”。这个演绎慢摇酒吧在南京开了很久,老板据说是个二流港星。声音嘈杂,灯光幽暗,穿着暴露的女孩,漂亮幽默的中年男人。文珊要了一杯冰橙,屏幕正转播亚洲杯足球赛。
    突然,进球了!中国队!文珊身边的男人,猛地喝一口啤酒,用力抱了文珊一下。文珊退后一步,男子不由得抱歉,SORRY。
    文珊在暗灯下滟艳笑着举杯,大圈耳环在灯影里逶迤。男人注意地向她看了看,游离一丝神采。嗨曲很吵,文珊觉得刹那灵魂静静开出一条路,绵延不绝通向未知的远方。
    球赛结束,男人混到同来的一群人中打牌赌酒,偶在余光里飘一眼文珊。这是一个懂得节制和虚荣的男人。文珊依旧喝橙汁,看一个线条柔和的女孩表演钢管舞。
    文珊离开时已是子夜,侍者的一声“谢谢光临”惊动了正兴致勃勃的男人,文珊与他擦肩而过,对视了一眼,男人的瞳仁很黑很亮,像梁朝伟的眼神。文珊向他微笑摆摆手,男人笑笑,暗红的微光映在文珊的侧脸和妖娆的身姿,这个美女摄人魂魄。
    淡墨色的苍穹笼罩城市,高楼气势磅礴地耸立。文珊沿着路边的梧桐,默默地走,夜风微凉,淡淡的醉意在心间起伏。手机响了,江海涛。

    奴颜媚骨的女子不能娶
    文珊注意到江海涛的21个未接电话,就好像他执着的表情。
    白天他们吵架了。江海涛要排除万难跟文珊结婚,和家里闹翻了。父母苦口婆心地说,你只是一个正经工作人员,文珊不适合你。
    怎么就不适合?
    大学教授的父亲气急败坏的说,这种场所工作的女孩奴颜媚骨!
    鲁迅先生说过,像猫一样奴颜媚骨的女人最可怕。江海涛知道,可是见到文珊,古圣先贤的教诲还是被抛之脑后,面对父亲的直言,江海涛怒目发誓,非卿不娶。他父亲气得差点发心脏病。
    文珊一边听一边伸出涂好粉色指甲油的手,对着光欣赏,轻声笑说,何必呢。
    江海涛顿时被空落落晾在半空,说不出话。文珊慢悠悠嗲兮兮补充说,我又没说要嫁你。
    江海涛暴跳如雷地质问文珊是否爱他,文珊说,爱啊。江海涛无言以对,气呼呼摔门离去。文珊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撩起窗帘的一角,看到江海涛在烈日下愤怒的背影,觉得是命运自古以来就会游戏众生,让两个不匹配的人在合适的年代和环境相遇,经历一场销魂蚀魄的灵与肉的交融,然后便有了感天动地的爱情,梁山伯和祝英台,白素贞和许仙。没有结果,哀伤婉转,不可言说。
    婚姻是什么?一切没有激情和创意的生活。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文珊在昏暗的楼道里,看到等候的江海涛,打着呵欠兀自在包里哗啦啦翻找钥匙开门。
    忽然一双大手擒住她,文珊知道是谁。江海涛扭过她的脸,贪婪地亲吻,然后将她摁在墙上缠绵。临晨1点半,深夜的楼道,压抑的喘息,文珊觉得快感层层袭来,冰冷的钥匙还紧紧握在手里,手心被扎疼了。进了房间,两人再次欢愉,然后休息。
    江海涛嗓子哑了,我离不开你。
    我也是。
    傍晚看了电影《色戒》,电影院都是情侣。打你电话,你不接。
    我在想,我们的爱情怎么才能有创意。
    隔窗的霓虹笼罩着两人,夜店歌声飘来。
    Passion is sweet ,Love makes weak……
    文珊看着月光下被揉皱的床单叹道,走吧。
    江海涛家教严格,这个钟点,老人一定还在客厅等他。江海涛说文珊是一个奇怪的女孩,他想对她——负责。
    文珊忍不住笑了,内心漫过一丝难以言说的情绪。江海涛很善良,只是他和她不合拍。

    不得不相信缘分
    文珊将煎好的中药在微波炉里转了40秒,苦的暖的药味在空气中弥漫。文珊皱着鼻子,一口气喝下。连续失眠时文珊想过自杀,但捱过那一刻,又可见到快乐纷呈的世界和陌生人微笑的脸。病树前头万木春。
    这一觉睡得很好,文珊醒来时,已经上午10点。一开窗,满眼的阳光和扑面的花香,——小区里处都是白的雪兰,吵闹的市声传来。文珊上网看到编辑留言:稿费昨日寄出。新译文已发邮箱。
    文珊边喝牛奶边将邮箱的译文保存到word,是一篇2万字的文学评论,汉译英。
    “人们对神的崇拜源于对永恒的追问,于是人类产生了对灵魂的叩问,对天堂与地狱的叩问,对神秘世界与超验世界的叩问,以及对命运与存在意义的叩问”
    文珊不觉在脑海里浮现一张紧皱眉头深深思索的脸,竟是昨晚在酒吧相遇的那个男人的脸,怎么会想到他呢?文珊对着电脑的的笑容浅淡,似乎看见了隐藏在自己思想背后的那个人。
    12点的时候,文珊完成了2000字翻译,伸了一个懒腰,踏一双红漆皮凉鞋下楼去超市购物。文珊想,要好好做顿饭吃,昨晚那个男人好像说她太瘦。途经绿叶雪兰,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很香。
    巷口拐弯时,斜刺里冒出一辆宝马,“宝马”急忙刹车,文珊躲闪不及跌倒,起身时却笑了。肇事者惊慌失措地过来。男人兴师动众的样子,像是一场巨大的车祸,而她,毫发无损。
    此时的陆文珊不得不相信“缘分”这个词,她心里一直忽忽闪闪的那个酒吧男子,就是眼前人。

    会用薄膜吹歌的王天笑
    男人皮肤干净,穿着随意有品位,扶起文珊后嘘了口气,定睛笑说,总是吓到你。一起吃顿便饭吧,算是压惊。——我叫王笑天。
    很熟悉的名字,文珊一时想不起是谁。摸摸自己的大圈耳环表示不要紧,然后往超市去。王笑天追上她,说,我送你。
    这次,文珊没有拒绝,不知为什么,这个大脑门的男人让她心安。买好菜,王笑天抢着付了帐,两人一路默默的。
    王笑天看到镜子里优雅温婉的文珊,笑了一声说,午饭我还没吃。
    那么,尝尝我的手艺?
    王笑天忽的沉默了,心被柔柔地袭击了一下。车在茂密的梧桐间穿行,阳光透过树叶细碎地洒在地面。
    文珊68平米的单身公寓明亮干净,客厅桌上一个5寸的鱼缸里养了1条生命力旺盛的红锦鲤,隔着玻璃向王笑天瞪眼睛,王笑天蹲身对它做了个鬼脸,它摇摇尾巴游走,很逍遥。窗外的雪兰在风中张扬清新的香气。
    文珊系着布围裙在厨房里像一只花蝴蝶,扑闪扑闪就端上如画般的4菜一汤,红绿相间,香味扑鼻。王笑天很欣赏地吃了一口,然后笑着鼓掌扬声,娶妻当娶陆文珊!
    文珊应道:嫁夫莫若王笑天。
    王笑天又是一愣,放下筷子,将烟盒上的薄膜撕了一寸,眼睛亮晶晶地望着疑惑的文珊,很摆地放在唇间。接着文珊震惊地听到一段用塑料膜吹出的《恋恋风尘》,像很棒的小提琴演奏。
    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
    那曾经的青葱岁月,骑单车的江海涛和懵懂的跃跃欲试的爱情在脑间恍惚而过。文珊短暂地失神后赞道:真好!
    接着听到王笑天用薄膜模仿她的声音发出:真好!像是乐器演奏的。午后的风轻轻在两人之间回旋,这份夏末迟到的午餐丰富快乐。
    告别时王笑天说,我又欠你了。
    文珊刚要说话,江海涛的电话打来,文珊低声简单对话,然后礼貌笑说,我男朋友。王笑天立刻表情讪讪的,清了清嗓子鼓足勇气抬头说,我说的是真的。
    什么啊?
    娶妻当娶陆文珊。
    文珊笑笑,我也是真的。
    什么?
    我不想重复。
    是的,不用说。在这样一个聪明内敛漂亮的女孩看来,爱情也许就是一场暧昧的游戏吧。王笑天看着陆文珊韩版吊带裙上细碎的黄玫瑰和她赤裸的脚趾头,依旧笑着,内心却蔓延一丝荒凉。

    好好地爱
    陆文珊再去“一见倾心”时,心里便多了些期盼,人来人往,却不见那张脸。随手翻起一本杂志,王笑天竟对着她笑。封面照片旁印着一行小字:笑傲江湖谁独尊?江南才子王笑天。
    文珊忍不住笑出声来,额的神啊!他竟然有这种自信,在文化圈里称霸?娱记搞笑了。
    再翻内页,是王笑天白手起家、呕心沥血打造“爱众文化公司”品牌的报道,当然主要做广告。文珊的内心有片刻的停留,原来,他就是文珊供稿的那家文化公司的老总。
    她的每份稿最后都要在他的手中翻阅,可是直到两年后的今天他们才相识。文珊的思想磕绊了一下,手中的杂志被人一把抢过去。
    你对我感兴趣?
    王笑天将杂志放回原地,你来几次都对着我们初见时的那个位置呆看什么?
    女人都好色,你才知道吗?
    我以为你例外。
    文珊扫了他一眼,嗤笑了一声。王笑天过来,没有任何前奏地吻了她。文珊跳起来推开他,抓起桌上的瓜子砸去,瓜子哗啦啦地如雨般从王笑天身上洒落,一张小纸片飘到桌上: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突的眼泪涌上来,文珊起身离开。王笑天捉住她,将她搂在怀里,王笑天的胸膛宽厚温暖,文珊被这勇猛的温柔携裹了。路边推车的花童在卖雪兰,卖花喽,一块钱一支哦!风中的声音稚嫩悠扬。
    王笑天说,文珊,我们要好好地生活,好好地爱。
    路灯下的墙角有纠缠在一起的恋人,一只流浪犬望了文珊一眼,孤单地走向夜色。
    文珊说,那天在我家,说的都当真?
    ——是。你呢?
    你知道。
    文珊低头默然,抬眼说,只是我现在不想嫁人。
    王笑天默默看了她一会,向花童买了一支雪兰交到文珊的手中,然后长久地握住这只手,淡淡的香气在夜空渐渐弥漫。
    夜店的歌声传来。Passion is sweet ,Love makes weak ,You said you cherished freedom so You refuse to let it go。穿越流光溢彩,浮华人生。

    不想做谁的唯一
    江海涛越来越觉得文珊的漫不经心,即使做爱,她也显得心不在焉。好像只有他在做,她在看。他在她的身体里,却看不见她的心。于是作为惩罚,他使她怀孕了。
    文珊像一只暴怒的小狮子责问江海涛,江海涛却喜滋滋地说,我们结婚好了。文珊猛喝几口冰水,咳嗽着说,你能接受我同时爱两个或更多的男人,我就同意。
    你胡说什么?
    所以江海涛,我和你,好像鱼和飞鸟。
    江海涛像吃馒头时,咬到一口死面疙瘩,被噎住。半天幽幽叹了口气,赌气说,陆文珊,我这辈子碰见你真倒霉!
    隔壁阳台挂的八哥,反复地粗着喉咙喊:真倒霉!倒霉!
    陆文珊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三生三世》的故事,讲一对命里注定的恋人总是擦肩而过,即使最后一世只相遇了一秒钟,还是在一场火灾中,变成琥珀的男孩用生命换来女孩的生命,女孩最终还是和另一个人携手终身。陷入爱情的男女,谁也不倒霉,谁也不得意。

    在路上,携手人
    父母那边多方考虑到底松了口,江海涛却没有积极表示,这让老人再次对现在的年轻人感到不解。
    一天傍晚,江海涛端着鸽子汤与正关车门的王笑天相遇,两个男人警惕地互望了一眼。江海涛说,你是爱众的老总吧?
    王笑天礼貌点头。江海涛陪笑说,在电视上看过你。
    王笑天哦了一声,两人互笑着让着上楼。都在201停住。两个男人脸色尴尬。
    文珊开门时惊愕见到两人,让进门。僵持了一会,空气沉闷。王笑天从包里取出几张协议,说,我们公司想正式邀请陆文珊小姐加盟。
    文珊接过协议,除有保底月薪外,工作时间自由支配。于是认真看条款,和王笑天商议。
    面对两个谈公事的人,江海涛显得多余。他习惯地给文珊倒杯水,又给自己倒杯水,最后才给王笑天递去水杯。对协议目不转睛的王笑天,猛的转脸对江海涛笑说:谢谢!
    咬字清晰,带着点狠劲。江海涛想到一个词:剑拔弩张。
    看他们两人在午后的阳光里头靠头,文珊憔悴的脸显得妩媚,王笑天飘到文珊的每一眼都极尽柔情。江海涛很难受,大着喉咙“啃”了一声,文珊和王笑天都望向他。江海涛走向门,说,我先走了。
    文珊帮他拿鞋,江海涛忙说,文珊,你别累。文珊还是为他换上鞋,然后送到楼下低声说,海涛,以后别来了。
    阳光照在文珊的脸上,抚顺了她一贯的叛逆。江海涛顿了顿,他会是你的归宿吗?
    文珊微笑着在江海涛脸上啄了一下,点点头。于是,江海涛释然。
    望着江海涛渐渐远去的身影,文珊想,她的爱情没有归宿,王笑天和她只是相互陪伴共同走过一段又一段人生的人。在路上,携手人。
    文珊转身,碰上王笑天的眼睛,相视而笑。

    栀子花香的季节
    文/天姝
    胸衣上的栀子花
    新街口的建安商厦在陈旧的马路边上显得辉宏。明国的旧楼,茂盛的法国梧桐,灰暗潮湿的地面,一辆辆车开过,揉碎斑驳的树影。唐磊在病人沉默的空当,闻到风中的一丝丝栀子花香。
    在向窗外飘的那一眼里,唐磊看到一个女孩,穿绿色的韩版裙、桃木项链、白色凉鞋。女孩身体瘦弱,在空荡荡的衣服里玲珑有致,在唐磊那个角度,能看到她的胸线。
    她很欣赏地看着楼旁的这一树栀子花,然后伸手摘了一朵,脸上的表情停顿了一下,左右看了看,见无人发现,将花扣在胸衣的蝴蝶结上,只一秒钟的时间,唐磊却看见了,她的胸罩,是淡紫色的,唐磊立刻觉得身体里有一热气在上升。
    “我还要吃药吗?”病人突然大声说话,唐磊愕然回头,半天说:“要坚持吃,不然会出事。”病人诺诺地拿着药开门,唐磊跟着到门口。
    楼廊间陌生人来来往往,面容模糊。唐磊突然闻到那丝丝缕缕的栀子花香,一刹那,手握着门把呆在那里。绿裙子女孩经过他的门前,悄悄飘了他一眼,抿嘴微笑。
    一张温柔漂亮的脸,眼睛黑而纯净,像两汪深泉。
    唐磊的心“怦”地跳了一下,回到办公室里沉默良久,那瞬间甜美的笑容一直萦回在脑海。半天,忽然又起身,将关上的门打开。
    整个下午的时光悠长明亮,唐磊的思想一直在报纸的铅字上磕磕绊绊,眼角带着点门前经过的人。直到傍晚,女孩再也没出现。
    下楼时,唐磊在光线黯淡的楼道想起,女孩大概是乘电梯走了,办公室在靠右的那个回廊里。有些怅然。
    之后,唐磊上下班改乘电梯,到自己的诊所,也绕路从右回廊经过。碰见那女孩几次,都是微笑而过。女孩身上依旧若隐若现的栀子花香。一次,唐磊打破陈规,弯着眼睛喊:“你好!”女孩也柔柔笑道:“你好!”愉快便如藤蔓在心中不动声色地延展。

    天台上执着的表情
    改变不知从哪天开始。唐磊看到女孩靠在电梯的镜子上,脸色灰暗,神情萧索,在电梯昏暗的光线里,落寞荒凉。其他女孩唇彩闪亮,脸颊嫣红,神采奕奕,相比,她不加掩饰地丑陋着。
    那天,电梯里就他们两个。唐磊说,你有不愉快的事。女孩轻声回答,没有。空气有短暂的停顿,在10楼,有人上来,在眼镜背后向他们扫了一眼,他们不约而同地沉默。直到顶楼,唐磊跟着女孩出电梯。
    女孩兀自走着,唐磊无声跟着。女孩突然停住,为什么跟着我。唐磊固执别
    扭地问,你去那里?女孩紧闭着嘴唇,顿了顿说,和你无关!
    女孩顺着楼梯爬上天台。唐磊急急跟上去。风很大,空旷无情地扫着。雨后的天空潮湿忧伤,像苍穹噙着泪。女孩很快地走,唐磊追上去,抓住她的手,女孩吃惊地望着他。
    唐磊从口袋里悉悉簌簌摸出名片,因为一只手拉住女孩,动作笨拙,口袋里的一串钥匙和两个壹元的硬币掉在地上,发出哗啦声。女孩看着唐磊执着的脸,还有孤独地滚向缝隙的一块钱。
    接过唐磊的名片,女孩看清他的身份:一个叫唐磊的心理救助医师。
    女孩的表情缓和,沉默。唐磊小心地说,天台的草坪很肥,有空我陪你来聊天。
    他居然形容草坪很“肥”,女孩觉得此刻表情郑重的唐磊有一点可爱,女孩向他脸上审视了一会,说,为什么跟着我?——都是不相干的人。
    唐磊看到女孩消沉的颓废的思想,说,并不是那样。唐磊有一个朱时茂式的诚实坚毅的额头,令女孩有一种信任和依赖感。女孩叹口气,说只想呼吸一下这个城市最新鲜的空气。
    女孩告诉唐磊,她叫凌若夕,在8楼的一个小公司做文员。天空渐渐明亮,大团的云缓慢地行走,像流浪的艺人,优雅从容。

    懂得与分担的那份真情
    唐磊还是会经常遇见凌若夕,黄昏人迹寥落的时候,淡淡的斜阳从窗户照进来,唐磊邀请经过的她来他的诊所坐坐。凌若夕笑着摇头,嘴紧紧抿着,表情是伤痛的温柔,但是仿佛有一股危险的激跃的暗流在挑衅着她的理智。这种潜在的感觉让唐磊迷惑。
    9月的南京像蒸笼一样处处冒着热气,暴雨过后的空气有甜丝丝的花香,——正是栀子花盛开的季节。两岸咖啡馆里跑出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孩,后面跟着一个高个中年男人,男人低声下气地跟她话。
    唐磊在马路对过刚接完一个求助者的电话,路边一个硕大的广告牌,花花绿绿的,很刺眼,猛抬眼看到咖啡馆门口的穿着绿裙子的凌若夕,还有胸口若隐若现的白色栀子花。陌生男人将一个鼓鼓的信封硬塞在凌若夕的包里,然后开车走了。
    凌若夕沿着马路的阴影默默地走,像一个被丢弃的布娃娃。唐磊追上去,拍一下她的肩:“嗨!凌若夕!”
    凌若夕请唐磊吃饭,她喝了很多酒,一直微笑,眼神恍惚,脸颊红红的,昏黄的灯光下,睫毛一丝丝映在脸上,看得唐磊几分沉醉。周围很多拼酒的谈笑声,凌若夕的笑容在这喧哗中有些凄凉。
    唐磊抢过酒瓶,咕噜噜将剩酒一次喝光,大着舌头拉凌若夕离开。凌若夕平静地看了唐磊一会,跟他出了酒馆。唐磊刹那对她有另一种情感,——凌若夕这样清晰地明白,他担心她借酒浇愁。
    他们去建安商厦顶楼的天台。凌若夕笑说,上次你说,草坪很肥。唐磊说,你记性真好。凌若夕嘟噜了一句,我平时记忆最差了。唐磊立刻觉得心里一阵荡漾。天空深蓝,一座座楼群的阴影很有气派地耸立。
    凌若夕以舒适的姿势仰躺在草坪上。已经黑夜,天台显得空寂,马路上有轰隆隆汽车开过的声音。风里夹杂着栀子花香,温婉清凉。唐磊在凌若夕身边躺着,草上沾着露珠,背上湿透了,有青草和泥土的味道。听到她轻轻叹了口气,然后说,今年南京好热,我总是盼望南京四季如春。
    人总是盼望,一个奇迹的发生。在一个混乱而慌张的年代。
    风凉爽地吹在脸上,唐磊闭着眼,倾听都市的夜空。唐磊转眼看凌若夕,月光下她的脸呈现温婉的弧形,黑发散乱在草上。她无声无息地在流泪。
    唐磊喊凌若夕。凌若夕睁眼,看到唐磊用草叶接到的她的眼泪。绿色的叶上的晶莹的泪,折射都市的霓虹,——一种神奇的美。
    凌若夕扁了扁嘴,想笑,眼泪却又流出来。
    为什么呢?
    没什么。
    唐磊看着这个女孩,听着心脏在疼痛中的“咚咚”声。整个城市都笼罩着布鲁式蓝的昏暗,人在绿色的天台上显得渺小。
    凌若夕在沉默后告诉唐磊,她有长久的深刻的温柔的感情,可是不知交给谁。她的眼睛潮湿明亮,忧伤灼热,唐磊在一瞬间受到了鼓舞,摁住她的肩膀,吻下去。那压抑了很久的喜欢寂静地汹涌。她的唇齿柔软湿润,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如绽开的花蕾。
    很久,唐磊放开凌若夕。凌若夕坐起来,头发被草上的露水和泪水弄湿,贴在脸上和颈后,显得凄怆。唐磊抱起她,在深蓝色的夜空下,有一个可以依偎的人,凌若夕心里有微妙的感动。

    灰色的午后
    尽管每天都在帮助人们排除心理垃圾,唐磊却感到自己的变化。以前是一种责任,现在却来自内心的温暖。他有时间就去凌若夕的公司找她,等她一起吃饭。她也是一个人在南京,没有爱的时候,常常用盖浇饭敷衍自己的胃。
    但是凌若夕的同事,让唐磊有点不自在。他们始终是暧昧又漠然的眼光,凌若夕几乎没有朋友。好在凌若夕渐渐开朗,兴致也很好,头发剪短了烫成羊毛卷,很俏丽。
    明晃晃的午后,唐磊被一个长相秀气的男孩拜访,彼时,唐磊正写一篇关于心理干预的论文。男孩的敲门声有点犹豫,而唐磊向来不接受未预约的病人。但男孩说,他是凌若夕的同事和前男友。
    男孩说知道唐磊是凌若夕的现任男友。男孩的普通话标准,“唐磊”和“现任”咬字清晰。唐磊笑笑,倒水给男孩。男孩接过水杯看到杯身上一行小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男孩笑着沉默了一会,说唐磊是一个重情义的男人。但是凌若夕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女孩。
    唐磊脸色沉了下来,男孩于是问,你不介意是11号?唐磊望着男孩,男孩于是告诉唐磊,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凌若夕交往了10个男朋友。
    就像一个感情的骗子,没有理由地分手。突然地高兴或不高兴,时刻有一种愤懑的情绪。拒绝性行为。
    男孩似乎仍陷于这场感情的悲痛。沉沦不能自拔。
    唐磊缓缓地问男孩为什么告诉这些。男孩愣了愣,然后离开,却撞上前来的凌若夕。唐磊注意倒凌若夕的脸上迅速笼罩了一层阴影,他的心直往下沉,他知道,男孩说的都是真的。

    愿得一心人
    窗外大雨滂沱,在玻璃上唰唰而下,厚密如帘。凌若夕勇敢地看着唐磊,作为心理医生,唐磊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女人在这种时候,需要的是一种宽容。但是,唐磊却不能面对自己男人的本性,嫉妒让他无语。
    凌若夕转身走了,足音清晰。
    回到住处,唐磊拨了凌若夕的手机,关机。晚上洗了澡,睡前又拨她的手机,还是关机。唐磊想了一会,穿上衣服,在雨夜的大街上溜达。路灯的阴影里一对情侣在接吻,都市的流浪汉蜷缩在墙角躲雨。唐磊想起,在建安商厦的天台,凌若夕的表情,伤痛的温柔。
    唐磊以为是自己的幻觉,直到迎面的凌若夕转脸,唐磊扔掉伞捉住她。凌若夕挣扎了一阵,然后说,唐磊,我不需要同情。两人被雨水湿透,唐磊死死抓住凌若夕,要求她跟他走,然后用力吻凌若夕。挟裹了温柔的暴力。
    到了唐磊的住处,两人默默相对了一会,凌若夕开始脱去湿透的贴在身上的衣服,不避开唐磊。唐磊看着镜子里的凌若夕一件件退去衣衫,紫色胸衣上的栀子花,带着雨水的肌肤。唐磊猛地将凌若夕压倒。房间里飘着淡淡的花香,静夜的情欲美而浓烈。
    唐磊问起那天两岸咖啡馆门口的中年男人。凌若夕下床在镜子里看看唐磊在自己脖子和胸脯留下的吻痕,说,是她大学的老师。半年前他强暴了她,并使她怀孕。
    唐磊摸出一支烟抽,一缕青烟孤独地缭绕,唐磊觉得心被撕裂了,空调呼呼地掩盖那细微的“噼啪”声。他伸手示意凌若夕躺到身边。凌若夕光溜溜如一只猫般蜷缩在唐磊怀里。
    凌若夕在发现自己怀孕后,一个人去做流产。她恨透了那个道貌岸然的男人,更恨自己。从此,心里有一个黑洞,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补,又拒绝很多很多的爱,与世界忽然陌生。
    于是想死,又想报复男人。然后不断交男友,然后伤害。
    唐磊看着她,凌若夕在黑暗中,眼睛亮晶晶地正望着他,有一种信任和温暖。唐磊撸起她额前的碎发,露出赤裸的额头和秀气的五官。他的心变得柔软。
    亲爱的,人应当了解自己,原谅自己,爱自己。
    凌若夕眼泪掉了下来,热烈执着地亲吻唐磊。于是他们再次,在彼此柔软温暖的肉体,感受幸福和安慰。半夜,凌若夕赤裸着去厨房倒杯水,望向窗外,雨哗哗下着,天光很亮。杯身上一行小字,凌若夕仔细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当灾难来临
    四川地震发生的时候,唐磊正好在上海开会。凌若夕在手机里告诉他,和同事报名去做志愿者。唐磊说,照顾好自己。
    唐磊却担心,凌若夕面临那样的场景,心理疾病会再次突发,或者痊愈。他想起她的温柔,她的脆弱,想阻止她。手机拨通后,她已经在路上,轰隆轰隆很嘈杂,她声音很轻,告诉他,她会好好的,让他放心。
    唐磊一阵默然,凌若夕总是很明白他的心意。好像他思想的精灵。他笑了笑,又想哭。
    五月的暖风匍匐在心间,唐磊经过一树栀子花,思想有片刻地停留,然后也参与了心理干预的救护医疗队,前去受灾一线。
    一个妇女总是哭,只有一句话,他答应我白头偕老的。2个小时,只有这一句话。唐磊说,大姐,先回去吧。妇女说,我无家可回了。唐磊忽然觉得心灵的重创,潸然泪下。身边是滚滚的硝烟,废墟,受伤的母亲面对冰冷的孩子的身体,等待救助却无望被救的生命。
    在灾区,他们很少联系,凌若夕甚至不知道唐磊也在这里。只有一天喝水的时候,唐磊打开手机,看到凌若夕的一条短信,保重。

    白首不相离
    天气还是很闷热,路边的蛇目菊黄色的,栗色的,俏丽地开。唐磊从灾区刚到南京,就去“安华银楼”挑了一款钻戒,揣在兜里,心却突突跳着。
    回到住处,唐磊又将存折翻出来,算算加上贷款能买多大的房。隐约就闻到一阵栀子花香,记忆被拉了一道口,往昔的甜蜜涌上心头。唐磊欢喜地开门,却不是凌若夕。
    是上次那个男孩。他带来凌若夕给唐磊的一束栀子花和 。他说,凌若夕很了不起。唐磊怔怔看着他,不知道什么意思,恍惚都是不好的预感。男孩简单地告诉唐磊,他和凌若夕都去了灾区,在那里他认识了真正的凌若夕,一个善良的勇敢的坚强的女孩。花和信是凌若夕托他带给唐磊的。
    唐磊将栀子花养在瓶子里,嗅了嗅,很香,然后坐在床沿。信静静地躺在隔窗的阳光里,唐磊对着它抽了一盒的烟,才抖嗦嗦地打开。
    信上说,在灾区的这段时光,凌若夕真正明白了唐磊的话:所有的人们都会理解受伤的孤单,总会一双或是无数双手来努力帮助,给困难的人们走出去的方向。别放弃。
    凌若夕大学时读的是师范,可毕业后,因为留恋繁华的都市,选了不对专业的职业。灾区已经重建,学校在招募教师。凌若夕要留在那里,要给孩子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爱。这几个字用签字笔描得很黑。
    凌若夕请唐磊原谅她的任性,唐磊的事业在都市。凌若夕说,她永远爱他。好像每年都飘香的栀子花。
    唐磊看着看着就笑了,他的事业不是在都市,而是在人们的心里。唐磊望了一眼那未动的行李,在那一束栀子花中摘下一朵,从兜里掏出钻戒,将花放在闪亮的钻戒旁。然后盖上盖,郑重地塞在衣服的内兜,拎上行李,又走向去往四川的火车站。

    谢谢啊,托您吉言,希望早日出版
    她和他
    文/天姝

    她很温柔,长相有些妩媚。年轻的时候,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她嫁给了他。
    他彼时只是一个公务员,眼睛细长,谈不上英俊,人很厚道。她很喜欢他,但是,不让他知道,他就努力地追啊,追啊,终于在半年后,她嫁给了他。
    十年过去,他当了小官,她的眼角多了细纹,他们有一个很顽皮的女孩。
    她不会做饭,偶尔跟着菜谱学烧一个菜,味道不太好。他应酬多,回来吃一顿,埋怨她厨艺差,只好亲自下厨,——其实味道也不怎样,可是,她说,真好真好!
    女儿跟着说,真好真好!
    他的内心滋生另一种成就感,当然,嘴上还要教育她,多操练厨艺。
    她点头,不过,依旧没有长劲。
    工作之余,她有另一种爱好。家里的旧衣服,她拆拆补补,总能做出最时髦的样式,女儿的衣服,他的棉布衬衫都是她最好的招牌,于是渐渐出了名。
    一边工作,一边做衣,照顾孩子,她有点忙。
    他更忙,但是,不管多晚,只要回到家,她都留一盏壁灯;不管何时,他见到她,她总是干净朴素秀丽的脸。好像繁华喧闹中的静,流光溢彩中的止。很妥帖安慰。
    他们家境日渐小康,吃饭就请钟点工来烧了。她笑着为难,实在不会做饭。他竟觉得她有一点可爱。
    一次,他洗完澡,忽然发现,她躲在灯下查他的手机。他一下子恼怒了,呵斥
    她干什么?
    她被他突然的高声吓得抖了一下,不屑地扔下手机,到客厅做衣裳。她已经被
    南京一家大型服饰公司聘请做兼职设计,收入不菲。但是,显然,她的不屑是装出来的。
    他靠床默默看了会书,心里却放不下,悄悄下床,向门缝里偷窥。突然,他看到另一双眼睛,黑亮柔情,她一直都在门边。他忍不住要笑,她却没笑,滴下一滴泪。
    为什么?
    怕你被别人抢走。
    噢——他又笑了,一把搂过她。心却无比温暖,原来,她这么在乎他,这么爱他!
    周末,喜欢文艺的她,常请他去看演出,买票消费,都是他付账。
    演出中途,有一个互动的节目,会邀请台下的女士,上台协助。看了几次,她觉得节目的内容比较传统,于是这次,她告诉他,她要走上台。
    他皱眉笑着,低声命令她,千万别去!
    他知道,她的歌唱的很好,还有,她别具风情的女人味。这么多年,除了上班就是在家做衣服,她没有更多的社交圈,朋友圈,他就是她的全部加全部。朋友,情人,丈夫。这些头衔,他太爱了。面对她这样的女人,即使她不会做饭,他还要她只属于他一人。
    她故意站了站,他把她摁到座位上。她最终没有走上台,他眼光余角笑着瞥她。她说,他让她错过一次出名的机会。
    他说,那不是出名,是出丑。
    她在暗灯下嘿嘿笑着,决不像一个30多岁的女人。
    演出散场的时候,他和她并肩在晚风中走着,看到一个热气腾腾的馄饨摊,各要了一碗,呼哧哧吃着。
    工作上,同事们评价他,城府深,坚强,有耐心;她呢,一个不求上进,没有发展的家庭妇女。但是,只要他和她在一起,他就觉得自己年轻,简单,舒服,婚姻已经进行到第十年,她越发老得有味道,而且将自己的特长发展成了“勤劳致富”的本领。尽管他事业如日中天,身边诱惑不断,不过,他还是最喜欢她。
    官场如战场,朋友戏称他是百战百胜的孙悟空。他笑言过奖啦。不过,他想,若他真是孙悟空,她就一定是如来佛。这一生遇见她,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 文/天姝
    .书店相遇
    在喧闹的山西路,我开了一个书吧,那天正数钱数的开心,抬头遇上一张有点痞帅的笑脸。
    郑飞的语气倒是彬彬有礼:“老板,请问《八月之光》有吗?”脸颊露出若隐若现的酒涡,身后来来往往陌生的面孔。
    我内心很愉快,——他要的那本书没有,可我想和他多一点相处的时间。我在电脑上先装模做样查询了一下,然后说:“书架上卖光了,仓库里可能有存货。”郑飞点点头:“那么,可以帮忙找找吗?”
    我心里偷偷乐,故意去外国文学的书架上翻了翻,又进仓库里歇了5分钟,然后才遗憾地走出来对郑飞耸耸肩,说:“暂时没有,不过我会登记下来三天后您就可以来买。”郑飞说:“非常感谢您。”
    看着他转身离去时我有点沮丧,从小我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大学时每天下自修都被男孩约请,不过,我的美貌好像对这个郑飞不管用啊,我鼓着腮帮子,对到了门口的他的身影喊:“——喂!”
    郑飞转身,望着我,阳光落在他身上,他神情疑惑地望着我。
    我将他丢在桌上的借书卡给他,看着借书卡上的名字:“——你叫郑飞?”他笑眼看着我点点头,眼里游离着一丝光彩。我的心不觉心跳乱了节奏,在一个本子上边登记他看书的日期边说:“这个借书卡要续费了哦。”
    郑飞在身上的口袋到处翻找着。1元20次借书看,是我这个书店才有的价格,因为便宜书又多,吸引了不少穷学生。他还没找到钱,我却比他还囧,脸不觉红了,觉得在这个时候谈钱自己太庸俗了,我抿了下嘴唇说:“没事的,没带以后可以再交。”郑飞看着我笑说:“钱真没带,不过我可以变出一朵花送你。”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在自己胸口的纽扣那虚抓了一下,翻开手掌就有了1朵玫瑰花,我惊叹:“你会这一手!”他得意地点点头,哈哈笑起来。
    我说:“你留个号码吧,你要的书一到我就通知你。”
    郑飞将自己的号码写在我的本子上,“——你的呢?”
    他这是主动要我联系方式!我心慌意乱地不敢再看他的眼睛,一会整理书桌,一会整理整理头发,——魂都要被他偷走了!
    郑飞走了半天,我仍然心旌摇摇的,忽然发现手里的的卡片——郑飞的借书卡,我都没有给他!我还在他的卡上写了我的手机号。墙上是一幅丘比特举箭待射的十字绣,在暗灯的辉映下,神秘逼真。绣的时候,怀疑爱情憧憬爱情,这时候,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被丘比特的箭射中,是不是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要的,是你
    还在我犹豫该不该主动给他打电话,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郑飞手插口袋晃到我面前,“左小男!”我在灯影里抬头内心窃喜:“有事啊?”
    郑飞说:“拿借书卡。”
    我假装睁大眼睛,同情地说:“没见到。”郑飞看了看我,紧闭嘴唇一秒钟,眼神有几分暧昧说:“看在老顾客的份上,今天可以免费看书吗?”
    我能听到自己的强忍的笑声:“请便。”他于是晃到文学版块,浏览书架上的目录,抽出一本,突然转脸望向我,我的心一震,猛然意识到自己这样笑不嗤嗤地注目一个男人,似乎在向他暗示什么,顿时心虚望向别处,他那有棱角的嘴唇很得意地翘了翘。
    打烊的时候,熟悉或陌生的读书人都三三两两离开书店,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CD里孙燕姿的嗓音在低吟: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郑飞跟在我后面整理桌椅,他身材很高大,显得我很娇小。在寒冷的冬夜,有这样一个长相宽厚的男人在身边,有一种异样的温暖。我靠近他,将书卡掏出来:“——给你。”他接过,看了一下我写在上面的手机号,笑了,故意扬声问:“你的?”我脸一红,飘了他一眼:“不要算了嘛。”他立刻往内衣袋里一塞,身手敏捷,要说什么却停顿住,凝视我。
    只剩一盏墙角的煤油灯没有熄灭,烛火映照他的眼眸,火焰在某个神秘的角落散发能量。
    我解下身上的花布围裙,眼神躲闪:“谢谢你。”郑飞说:“不谢。”依然目光炯炯,我找个话题打破尴尬:“你要的书,已经到了。”郑飞说:“不要了。”我望着他,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要的,是你。”
    没想到,他这么——大胆!我一时无语,内心却有一些隐秘的愉快和慌张,残留的茉莉香薰有一丝清甜的味道。
    郑飞那双大手,温柔地落在我的双肩,却似千金重,我立刻一动不动定在原地。郑飞说:“一年前,我到很多书店都买不到《八月之光》,在你这儿买到了。就一本。后来再也没见上过柜。”
    他说“再也没见上过柜”!!!——原来他知道那天我都是在假装找书!我的脸在发烧。周围寂静,远处是吵闹的市声。
    他又笑了,我的谎言被他点破,他幸灾乐祸!我冷不防将身边的那盏煤油灯吹灭,顿时我们陷入一片黑暗。我的走道是参照金大侠的《天龙八部》里秘道描述加上自己的想像设计的,不熟悉的人一定会被那些奇形怪状的装饰绊倒。我飞快闪倒一边,想到他会笑着跌倒,就觉得很爽!哼——谁让你蒙本小姐!
    嘴还没咧开笑,我就仰面倒在郑飞的身上。他的胸膛结实温暖,额头碰到他的皮肤,有一些稀疏的胡渣。我的脸顿时滚烫,心跳乱了节奏。
    郑飞这家伙像看透我的心思一样,在黑暗的刹那揪住我的衣领,我被脚后的木凳绊了一下。郑飞翻身压在我身上,紧紧握住我的手。呼吸吹到我脖子,潮湿的痒痒的暖气,还煞有介事地说:“你没事吧?”
    从来没有和一个男人有这样近的距离,我结结巴巴投降:“——起来啊,我带你出去啦。”郑飞停顿了一下,突然吻了我的耳垂,嘴唇柔软湿润,我几乎窒息。
    黑暗中郑飞握着我的手指,轻轻地说了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间仿佛停滞,我记起《诗经》里的全句是: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眼泪不知怎么掉了出来,滑到郑飞的脸上。
    他摸了一手湿乎乎的泪说:“怎么了?左小男?”我擦泪起身说:“没什么。”然后摸黑穿上外衣,拉着郑飞的手小心走过那些“机关”。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理智安排。CD没唱完,最后听到这一句,被我突然关掉,歌声总在我耳边萦回着,像是一场情感的外延。
    出门虽然是深夜,但都市的夜店很热闹,灯火辉煌,人群熙攘。郑飞请我喝了一大杯热咖啡,然后穿过那热气腾腾的路边摊,送我回家。
    分别的时候,有一些依恋。郑飞用力抱了我一下,问:“刚才为什么掉眼泪了?”我忐忑不安地说:“好像,太快了!”郑飞则不以为然,神情无辜:“这一年的时间,我每天都来书店看你,你直到前天才发现我。” 我低头浅笑了。
    爱虽然拐了个弯,还是来了。
    ?
    曾想嫁个有钱人
    沈默是一个牙科医生,没什么个性。追了我很多年,被我无动于衷伤害着。沈默特郁闷,好友小云开导他:“左小男是一个物质女孩。”一语点醒梦中人,沈默清醒地发现,左小男和他只能是平行线上的两个人,可以微笑,可以互助,就是不能合二为一。
    小云也开导我:“小男,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要嫁入豪门,不是明星就是名媛。——这两样你都不占。找个差不多的人嫁了吧。”小云是好心,怕我眼光高嫁不出去,不过,我年轻美貌,心气高。
    我摇头说:“一定要有财!Definitely!”然后感谢地对小云说:“谢谢你让沈默这样的温开水彻底对左小男死心。”那压抑的喜悦,恨不得要放鞭炮庆祝。小云顿了顿,认真地说:“我倒觉得沈默这样的温开水挺适合我的。”我被一口温开水呛得说不出话。
    躲在门帘后的沈默突然冒出来,眼睛冒火地望着小云,小云吃了一惊,脸几乎红破了。最后他们肩并肩脉脉含情地离开我的书店。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微笑祝福。
    我、小云、沈默是这个繁华都市里最好的朋友。贴心温情。
    嫁个有钱人,是我遇见郑飞前的梦想。郑飞是刚走出校门的普通工薪阶层,有房需还贷、有车是单车,有钱够温饱,我却像吃了迷魂药似的,睁眼闭眼都想着他。无数次和郑飞拉手在花园里跑,遍地是粉红、鹅黄、淡紫的鲜花,放肆而开心。梦醒时,我想,郑飞就是我的梦想,我的幸福。尽管他No Money。
    沈默和小云来书店欢天喜地送我喜帖,他们要结婚了。正好我进货,郑飞此刻成了搬运工,我一边输电脑,一边祝福小云。沈默推了下眼镜,望着汗淋淋来回忙碌的郑飞,说:“这伙计蛮卖力的!”小云向郑飞望去。郑飞受到表扬,对沈默笑了笑,看到小云却愣住了。
    小云表情纠结,说:“你什么时候来这座城市的?”郑飞摘下搬书的手套,放在窗台上的阳光里,过来笑说:“很久了。”我和沈默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他们认识?
    郑飞望望沈默,小云介绍:“我老公,沈默。”沈默伸出手,郑飞瞄了一眼吧台上的喜帖,也伸出手:“祝你们幸福。”小云望着我,有所保留地说:“郑飞,——是我同学,你这个做老板的,可要对他好一点。”我偷偷做个鬼脸,说:“那要看他表现了。”郑飞立刻笑说:“请多关照。”
    ?Goodbye? And? Hello
    我和郑飞去参加小云的婚礼,这使朋友们对我和郑飞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沈默端着酒杯嘴巴张了又合上,还是小云跟我耳语:“郑飞是你要嫁的财人?”我轻声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郑飞在一旁无声地笑了,眼里的柔情洒了我一身。被他听到,我却不好意思了。婚礼很热闹,我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
    郑飞送我回书店,我恍惚睡着了,醒来时,看到月光下的郑飞,陷在单人床对面的橙色沙发里,看着我。
    他倒了一杯牛奶给我:“好点吗?”我眨了眨眼睛:“我怎么了?”
    “你吐了我一身,还跟我说了很多话。”
    “我说了什么?”房间里弥漫着酒精味,头晕乎乎的。
    “你想结婚,要嫁给我。”
    “……”
    我顿了顿,觉得脖子都粗了一圈否认:“肯定是你说的嫁祸给我。”在中国这样的社会,还是男人求婚的比较多嘛。
    郑飞表情真诚:“你心里那样想才会那么说是不是?”醉意还未完全散去,我有些羡慕地说:“小云和自己爱的人结婚了,真好!”
    郑飞说:“那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埋下头点点,猛抬头发现郑飞狡黠地笑了。我从床上“呼”的一声坐起来,叫道:“坏蛋!你又怎么蒙我了?”郑飞笑着搂住我:“小男,”郑飞抬眼深情地望着我,看的我心软,谁让我鬼使神差地喜欢他!
    原来我醉酒的时候,拉着郑飞,逼问他和小云的事,鼻涕眼泪弄湿他的衣襟。我一直问,后来趴在郑飞的肩头哭,哭着,睡着,根本没提结婚的事。郑飞拉我进他的怀抱,小男,小男,你聪明得糊涂。
    小云是郑飞的初恋,在一起6年总是不如意,最后,小云没有征兆地提出分手。而小云分手段理由更令郑飞大吃一惊,小云说,她再也不能忍受郑飞一半冰山一半火焰的性格!
    很多年,小云一直都是郑飞心头的创伤和暗影。直到遇见我,郑飞说,就像一缕春阳照进黑屋,顿时觉得生活灿烂明媚。于是有一种感觉:与往昔作别,与未来相约。Goodbye And Hello!
    我问:“你会对我好吗?”郑飞抚摸我的肩膀说:“看到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与我白头偕老的那种女人。”我顿住,垂下眼帘,心里涌动一股温暖的暗流。郑飞抬起我的下巴,我又热泪盈眶了。
    “左小男,愿意嫁给我吗?”都市的霓虹灯隔窗照进来,郑飞的表情认真又意味深长,我想起那个在书店跌倒的夜晚,他握着我的手指的那句话: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说:“有人用钻戒求婚,有人用玫瑰求婚,你用什么求婚?”郑飞顿了顿,起身点燃屋角的那盏煤油灯,仔细选了一盘CD,那夜的灯,那夜的香薰,还有那夜的歌。
    ? 我的心一阵阵温暖,和郑飞拥吻。
    谢谢老师
    唐晓曼的爱情
    文/天姝

    1
    我爱上了许志豪,非常绝望。就像贾宝玉和薛宝钗,梁山伯和祝英台,不爱的人很容易地就在一起,相爱的人近在咫尺却各自天涯。因为这场爱情,我每日接受道义的凌迟。
    毕业后为了生活我马不停蹄地在工作和找工作之间徘徊,每天从早晨到黄昏不歇脚地忙碌,只为了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和对未来无限地憧憬和展望。在失败和希望之间,我忽觉满口烂牙整好后也许会有更光明的前途。于是我认识了许志豪,一个年轻有魅力的牙医。
    每周一次的牙齿矫正变成甜蜜而痛苦的渴望,最终我都会躺在他眼前的那张躺椅上,张大嘴任他用各种不锈钢器具对我进行麻醉拔牙整形等治疗。许志豪带着大口罩,无比温暖地对我说:“戴上牙套会有些不舒服,刷牙要仔细……”我“嗯嗯”地答应着,牙龈涩疼,内心却想怎么才能让他知道我的爱。
    上牙套前,许志豪告诉我有隐形牙套和传统牙套两种,各自优劣他认认真真地告诉我,我只听到他说隐形牙套可以自己脱卸,传统的牙套需要牙医定期清洗,就选了传统牙套,——为了能和他多见面。
    他的手机响了,李宗盛的老歌:你我皆凡人,终日奔波苦,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我不禁咧嘴笑了一下。我们的目光在镜子里短暂地汇合了一下,然后他继续微笑地给我戴上马嚼子似的的牙套,而他那一眼却春风荡漾般在我心里缓缓不能散去。
    很久我忽然发觉早该起床了,他收拾那些器具边说:“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我不笑是因为牙齿太丑,他这么赞美我,我的脸就在他的眼皮下慢慢变红,几乎要红破了。空气似乎也变了味道,我用手拨正镜子看戴上牙套的自己,——啊呀,满嘴银光闪闪,我立刻抿嘴下床。
    他则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我仿佛在一个美丽的悬崖边摇摇欲坠,飘飘欲仙。
    时光漫长而甜蜜,走到门口我对许志豪摆摆手,他也挥挥手,我们说再见的心情是多么的美好,却不知道再见的我们将面临着多么大的的责难和痛苦。

    2
    好友杨蓉告诉我她考上公务员了,约我一起吃饭,她的心情却不好。——她要结婚了。未婚夫Neo,是个没有情趣的理科男。婚礼在一周后举行,她很不安,好像一场盛大的演出即将开始,而主角却不知道自己要演什么,一切都非常模糊。
    小饭馆里杨蓉镜片背后的脸焦虑地要落泪了,“——我们没有爱情,能结婚吗?”
    她的他从不主动,吃饭、看演出、K歌,他开始勉强答应,后来连应付也懒懒的,本以为两人快要散伙了,双方家长却开始商议婚期。
    宁拆十座庙 不毁一桩婚,而且凭着多年老友的直觉,杨蓉不反感这个Neo,她说他的性格和《黑客帝国》里的尼奥一样,很MAN。于是我说不是每段婚姻都以爱情为基础,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生活中那么多盲婚瞎嫁的人在一起不是很好?杨蓉呆呆地望着我。我握着杨蓉的手,“别怕,有我!”杨蓉终于松了口气。
    杨蓉虽然长得粗黑肥胖,却很胆小,上学时她被人欺负都是我为她出头,我虽家境贫寒,倒有几个真心朋友。 大学毕业我在异乡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杨蓉劝我来南京,有个朋友也算有条路。

    3
    到了固定的治疗时间,我怀着约会的喜悦去见牙医许志豪,却是另一个医生给我做了治疗。我的口袋里有上次他留给我的手机号,号码我都背上了,要不要主动打给他?说什么呢?——告诉他,我一直都喜欢他。如果面对面,更多的机会就是他给我治疗的时候,而张大嘴的我就没有这勇气了。
    正游移间许志豪竟打来电话,抱歉地说他最近很忙,不能给我治疗。其实对一个普通的病人也不用这么解释吧,声音似乎很羞涩呢。天边一抹绛红的冬阳,我的心里暖洋洋的。
    做了公务员的杨蓉偶尔感叹单位里那些没有活力的老同志,平庸的年轻人,以及自己衣食无忧的后半生,仿佛她已经退休了。然而她劝我不要在外企做,女人像男人一样挑担扛刀的。我们聊了一会她要我陪她试婚纱。
    拍婚纱照那天我第一次见到杨蓉的未婚夫,——竟是许志豪。他不是叫Neo吗?杨蓉笑:“是啊,只有我一个人这么称呼他。”我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许志豪却显露出热情,还将脸色煞白的我送回家。
    我和许志豪好上了,开始只是简单说两句,后来话越来越多,还一起看欧美老电影。接着许志豪想解除和杨蓉的婚姻,但很难。两家老人是世交,门当户对,而我出生卑微,这是硬伤。
    不过许志豪气愤的是,我不能和他并肩作战,因为杨蓉是我多年的闺蜜。曾经杨蓉受了委屈,我都会立刻撸袖出马,同仇敌忾,如今我处境尴尬。
    许志豪终究娶了杨蓉,我黯然。没有婚姻,即使如胶似漆的爱人多年后也终将沦落为路人甲和乙,爱情就像风中的烟花,还没机会说声再见就消逝不见了。友情和爱情在生活面前只留给我一个苍凉的手势……老狗抬头看我,嗓子里有呜咽的同情声。

    3
    情场失意职场得意,我在一家中意的国企里有了一席之地。多年小人物的经验给了我极大地收获,委曲求全,顾全大局,左右逢迎,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升职主管助理。我是同事眼中的工作狂,加班主动不计时,上司很喜欢我;我眼里除了工作没有男人,女同事也喜欢我。我经常嘚瑟工作业绩,却无法避免要到牙医那里定期报告的事实。
    省内最好的口腔医院就一家,遇见许志豪是预料中的事,却不料是遇见许志豪和杨蓉两个人。我捂着被细菌感染的牙龈,碰见在昭昭日月之下吵架的他们。我驻立于熙攘的人流中,忽觉肉身很大。
    许志豪骤然停嘴,注视我的目光里折射出凛冽的爱恨情仇;杨蓉觉悟似的看着我和许志豪,高傲地走了,她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我又躺在那张皮椅上接受许志豪的治疗,各种猜测各种前景忽然间都成了可能。他果然约我了。他说:“误会也是误会了,不要白担这名声。”他是破罐子破摔,我是梦圆今宵。我和杨蓉的友谊烟消云散,江湖道义也不必遵守了。我情愿做个犯错的人,也不愿错过他。
    隔窗的霓虹照着房间里的我和他,月色朦胧,我们在昏暗中舞成黑影。城市里的灯一盏一盏地灭,我心里却灯火通明。一夜之间,我就变得风情万种。可是天亮后,从宾馆里走出来的我和他,隔着匆匆行人互望、转身、离去。杨蓉不是我的姐妹,却是他的丈夫。阳光下的我,成了世俗的第三者,这也不符合我的江湖道义。

    4
    我被爱情这把魔琴折磨地要疯了,白天拼命工作,晚上辗转反侧。我拒绝
    见他又想见他,发誓和决心都不能决定荷尔蒙,有时候隔几个小时我们会排除万难,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见面一次,然后在内心自责、惴惴不安中发誓不再见面。许志豪打算和杨蓉离婚,这样三个人都不会痛苦了。
    我了解杨蓉,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她便不会放手,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这是她的;我也了解许志豪,他是名医,家世显赫,一个人一旦有了身份和地位,就被拘住了。
    许志豪吻住我,他说只要我支持他。我看着他点头。他都可以奋不顾身, 我为什么不能揭竿而起?
    我恶贯满盈地策划如何破坏他们的婚姻,如何搞定双方老人的情绪……我一夜未睡做了有很多种方案。然后我和许志豪并肩站在杨蓉面前,在昏暗的灯光下,桌上一张纸片被风吹得飘落在地上,许志豪捡起看看,剑拔弩张的气氛因为他的松弛而萎靡。
    杨蓉怀孕了。
    如果我们坚持下去,杨蓉就必须去流产许志豪的第一个孩子。为了爱要出人命,太残忍。很久,我像大病初愈的病人觉悟了。往日意,今日痴,从此两忘烟水里。

    5
    生活重归平静,戴了近两年的牙套终于取下来,我的牙齿变得整齐有序,镜子里的女人很美,没有爱情。很多年前,我和杨蓉都没有爱情,亲密无间,听巴赫的音乐,看世事无常。
    做了父母的许志豪和杨蓉更加难容彼此,生活琐事,对钱对事的态度,孩子的成长教育,一点点的不耐烦都会成为一场争吵的爆发。在公司的门口见到杨蓉,我很诧异。
    杨蓉说:“你告诉许志豪,阿宝病了,想见他。”又是一年的深冬,寒风瑟瑟,树叶在她的背影里飘落,她苍老很多。原来杨蓉很久见不到许志豪了。
    他曾经给过我两个号码,我试着拨打了另一个,那个他说为我准备的手机号。很快找到了他。
    但是再次见面的后果是,我内心煎熬无比。一会五迷三道地想,只要在心里面爱他,我的爱情就是天长地久了;一会又想没有婚姻,爱情会像老照片一样退色,最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感情飘忽不定无法把握,还是工作比较实诚,付出就会有回报。老板说我的脸色不太好,劝我注意休息。我又升职了,成了公司三个部门的负责人,我才30岁,就孤身一人混到这个地步,成了名符其实的女汉子。
    公司在南美洲有家分公司,老板一直头疼那里业务没心腹管,我主动请缨,去南美洲,还是为了许志豪,为了忘记他。
    深蓝的天空,急流的瀑布,远古的文化,马上的帅哥,性感的姑娘,南美洲风景如画,真的挺适合恋爱的。我在那么多的情侣中穿行,常常想起许志豪,很孤独。
    这里的业务开展得不太顺利,不同肤色的人们在创业理念上存在差异,沟通又难,我好累。老板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赚不到钱就换人,他通知我回国。
    等签证的日子我去了一趟乌斯怀亚,去看灯塔的船上,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杨蓉依偎在一个男人身上,神情亲昵。他乡遇故知,却也只是淡淡的,杨蓉说和许志豪2年前已经离婚,然后我们就无言以对。
    杨蓉和她的现任丈夫再无战争,只剩美好,她又有了以前的高高在上,那种被爱情宠坏的高高在上。我在异国他乡的此刻很怅惘,耳边很多的欢笑声,远处是连绵的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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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6-26 23:36:58  更:2021-07-26 22: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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