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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读后感范文!仅做参考![第1页]

作者:街角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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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读《秋天的怀念》有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别动!”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身残志不残的伟大榜样,我原来也有一个同学也是残疾人,他的名字叫吴伟:从他生下那一天起就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十几年来,病魔缠着他,使他不能像同学们那样活泼在操场上,球台前,参加集体活动也就更不用提啦.因为他稍微活动一下,就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上学校读书全靠他爸爸用自行车来回接送.在学校里,他将吴伟从一楼背到四楼,放学后再由四楼背到一楼,中饭由同学们送到教室吃.自从,吴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也就这样坚强的站了起来.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社会主义文化课,我长大后,我一定比吴伟强.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了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可真好啊!我还要不断的学习,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守望一方净土——读《林清玄散文》有感
《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
 
《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红楼梦读后感之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重读《简爱》所得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著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理直气壮做孩子——读《淘气包马小跳》有感
《淘气包马小跳》?马天猷这么调皮,不会是因为看了这本书的关系吧?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迅速从我的脑海里蹦出来的想法。本想武断地把它列为“禁书”,可是当我看到班里多数孩子都如此热衷于此书,而且看得那么津津有味,也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从学生那儿把这套书借过来看了看,希望能找到他们喜爱这套书的原因,顺便从中找一找劝服那些淘气包们不再淘气的办法。 谁知,一翻开书,我竟也被吸引住了,经常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而且还会不自觉地把马小跳、唐飞、夏林果等书中的人物与我们班的马天猷、罗东旭、陈欣然……这些同学联系起来。 你瞧,“名噪一时的马小跳渐渐地平常下来,成了极其普通的孩子。他仍然喜欢跳,不仅愤怒的时候跳,高兴的时候也跳。”马天猷正是这样的,似乎从来没有安稳过,无论走路还是站着,他的全身一刻都停不下来,即使是坐着,他也是一跳一跳的。我们班的许多任课老师都会向我反映:我们班的孩子太调皮了。上课下位,说话、打闹,眼保健操也不好好做,队伍也站不好……都有他的份儿。 但在我眼中,他们却和马小跳一样生活得多姿多彩,快乐无比,也同样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了。正像《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所要传达给我们的:“理直气壮做孩子”! 书中描写的几个好孩子,无论是老师的好帮手路曼曼,美丽的“公主”夏林果,还是文学气十足的学习委员丁文涛,虽然或有些“小大人”气,或有些煞有介事,或有些小心眼……但每一个都有各自的可爱之处,他们依然是孩子。 最有趣的是马小跳和他的三个死党: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不仅个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还因为过于调皮捣蛋、惹是生非、不太遵守纪律而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们却又是那么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们会建立“宠物集中营”,收集照顾所有被人遗弃的或生病的可怜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在《疯丫头杜真子》中,马小跳、杜真子和唐飞,为了帮助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救救妈妈”,卖力地演出,“一边又一遍地大声吆喝起来:‘救救小女孩的妈妈,献点爱心吧!献点爱心吧!’”他们拥有无穷的想象力,能够创造“鱼生活在陆地上”这样精彩的童话故事;能把小黑猪“黑旋风”当马骑;甚至想到动物比人更聪明,让动物滑滑板……这些孩子们真的是率性而为、真情毕现,可以说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了,但在他们的世界里,每天随时随地都会有新鲜事。他们完全是“理直气壮地做孩子”。 《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在细节的描写和动词的运用上也很下功夫,我想,作者必定是把孩子们放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充分地尊重他们,当然也包括尊重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才能把孩子的天性展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就让我们允许孩子们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吧!
 
创造浓情世界——《羊脂球》读后感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暑假中,我有幸阅览了莫泊桑的著名作品《羊脂球》。 书中除了《羊脂球》外还有包括我们课本上学习过的《我的叔叔于勒》等三十几篇短篇小说,内容涉及到普法战争;小资产阶级和公务员;农村的生活;怪诞的故事;以及婚姻、家庭生活这几方面。 “艺术是有选择的、有表现力的真实”莫泊桑排除了一切与其主题无关的内容,阐明了本质的、有特点的东西,令其每篇小说都短小精悍又简单易懂。从这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中,作者想要赞美的或是讽刺的,一切想要表达的都传递给了每一位读者。 其中最盛名的自然是本书的同名作品《羊脂球》。主人公羊脂球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作者与众不同地把她作为正面人物描写,并用其与一群以“正人君子”视人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人物作对比,揭示了后者道貌岸然的外表下,自私虚伪连最基本的爱国情感都荡然无存的肮脏内心。 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脱离德国军官的扣留时,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非常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 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 简洁的语言,强烈的对比,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 莫泊桑的小说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当我们在为其笔下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会自然地联想到自身。 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与19世纪的法国社会当然相差甚远,但是,从莫泊桑笔下那些假仁假意的伪君子身上,以及那个毫无人情味、充满资产阶级等级观念的社会中,更让我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真诚地相待是多么的可贵!充满相互关爱、相互帮助氛围的社会是多么温暖! 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生活在莫泊桑笔下那种只有利益与等级观念,人心却相隔万里的可悲社会中。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好好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盘算着是否有利可图,那么包围在我们身边的浓情也将变淡,到最后我们也将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 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也只可能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毕竟,以诚待人是相互的。真心地耕耘也将收获到真心。我相信真诚地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才会是最快乐的,而你身处的那个小小社会也会是最温暖的。 每个人所在的小社会组成一个大社会。莫泊桑大师鞭挞了资产阶级等级观念以及冰冷的人际关系,不正呼吁了一个充满浓情的社会吗?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创建一个温暖的小社会,那么必将连成一个光明、美好的浓情世界。  戴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主的人际关系是令人感到可怕甚至令人窒息的,我们需要用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对待朋友,这样的社会环境才能令人想到温暖,象一个大家庭??
 
天使的翅膀——《布拉格的鸟》读后感
读了《布拉格的鸟》,我眼前仿佛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布拉格城的一座广场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在喂鸽子。许多鸽子聚集在她们身旁啄食,有的甚至扑到小女孩手上争食……一幅多么生动的人与自然界动物和睦相处的画面啊!
  布拉格的鸟很多。这是我读这篇文章的第一个印象。天刚亮,四周就响起了阵阵悦耳的鸟鸣,交织成一曲甜美的大自然交响曲。不管在林中、在田野里,还是在庭院上空,都可以看见许许多多的鸟儿在枝头欢唱。有杜鹃、山雀,有黄莺、灰椋鸟等等。究竟有多少种呢?连布拉格人自己也说不清。我想:布拉格真不愧为鸟的城市。
  我真的很羡慕布拉格的鸟,它们是那么活泼、那么自由。在布拉格的庭院、公园或街道两旁有许许多多的鸟,但没有一只鸟笼子,人们不愿将美丽的鸟囚禁起来。而我们这里,总是把鸟类关在笼子里养着,拿它们当清闲的玩物,使本来活泼的鸟没了生气,变得呆板,还让鸟儿失去在大自然中生存的能力。正因为很多人喜欢鸟,捕捉鸟,才使得自然界的珍稀鸟类越来越少。布拉格的人爱鸟,也懂得养鸟。他们把鸟食放在固定的地方,让鸟儿自己来吃。他们希望蓝天中总能飞翔着一群活泼欢乐、充满生机的小鸟。正如文章说的一样:“这才是真正的爱鸟啊!”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了解到布拉格的鸟之所以生机勃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爱护自然环境,每个人都要尽自己的力量保护大自然,这样才使鸟越来越多、越来越活泼。正因为鸟多,捕捉害虫量大,所以布拉格的环境越来越好。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掩卷沉思: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像布拉格人一样爱鸟呢?什么时候我们的环境也更加美好呢?但愿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读《除了奋斗,我别无选择》有感
寒假里,我阅读了《除了奋斗,我别无选择》这篇文章。它讲述了作者自己的艰辛生活和奋斗历程。读过以后,我深深地为作者那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所打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作者不满三岁时父亲去世,当时妹妹刚出生两个月。一家人的生活只能靠母亲在生产队里挣工分来维持,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作者入中师刚半年多,母亲又不幸去世。他和妹妹的生活都难以为继,更不用说上学读书。可是就是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下,作者硬是凭着个人的努力读完了中师读大学,还供妹妹继续上学读高中。这其中的艰辛,又岂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作者的不幸和面临的困难,若是放在一般人身上也许早就垮了下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作者呢?是从他母亲身上学到的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的奋斗精神!因为有了这种奋斗精神,他七岁时就“拿起镰刀和绳子上山砍柴,用嫩弱的肩膀将一担担柴禾挑回家”;因为有了这种奋斗精神,上中学时他常常在周末步行爬山一百里地往返于家里和学校;因为有了这种奋斗精神,读中师时他“在课余时间,到附近的菜场运菜,到车站当下扛,到建筑工地当抹灰工”,以解决自己和妹妹的学习生活费用;因为有了这种奋斗精神,在大学里,每天早晨同学们还在睡觉,他却“悄悄地爬起来,躲到墙角一遍一遍地朗读英语,甚至背下来”,以缩短与同学的差距;因为有了这种奋斗精神,他“擦去妹妹的泪水,自己却像当年的母亲一样悄悄地咽下酸涩的眼泪”。
 想想作者的艰辛生活和奋斗历程,再看看我们这些生活在改革开放年代里的孩子,是多么幸福啊。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爷爷奶奶的呵护,在学校有老师的关怀和同学们的帮助。我们在充满爱的环境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茁壮成长。相比之下,真是天壤之别啊!
 与作者相比,我们是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但仔细想想,我总觉得似乎缺少了点什么。缺少了什么呢?我们缺少的正是作者的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虽说不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也好不了多少,常常是挑肥减瘦,这个不爱吃,那个不爱喝。自己的被子不叠,自己的书桌不抹,自己的书本不整理,更别提做一点家务事了。平时一有时间就想到看动画片和玩,就别说主动看看书开拓一下视野了。做作业时遇到一道难题就依赖老师讲解,学习上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没想要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所有这些毛病,不正是缺少作者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的表现吗?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怎么能再让孩子去吃苦受累呢?”是的,如今祖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是没有必要让我们再去吃一遍苦受一遍累了,但是,这种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不能丢!我们是跨世纪的一代少年儿童,时代赋予了我们肩上重大的责任。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在将来建设祖国的征途上,我们会面临着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没有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能行吗?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读了《除了奋斗,我别无选择》这篇文章,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作者的不平凡之处;更深深地感到,我们这一代少年儿童是多么需要他那种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
 
不以成败论英雄——读《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希望在人间——《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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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4 12:54:16  更:2021-07-14 1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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